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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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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黑龙江省区教会报道被抓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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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中国政府近期疯狂迫害黑龙江省区全能神教会的事实通报

  自1949年中共执政以来,中国大陆的宗教信仰就遭到中国政府的全面镇压与迫害,大部分基督教、天主教教堂都被彻底查封、没收或强迫加入“三自教会”,很多家庭教会被强行取缔,家庭聚会也被严令禁止,若被检举便会被拘捕,不计其数的基督徒因信神受到监禁、迫害,凡是各宗派首领被抓捕后都要判死刑。中国政府对外实行严密封锁迫害基督徒的消息,对内却仍在秘密镇压宗教信仰,特别是从末世基督——全能神在中国开展末世拯救工作建立全能神教会以来,中国政府就更加疯狂地追捕基督和事奉神的人,并以“危害社会稳定”“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对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进行全国性大抓捕。中国政府多次召开紧急会议,谋划如何取缔全能神教会,他们制定、发布了许多秘密文件,采取了各种卑鄙手段:造谣迷惑,毁谤诬陷,利用广播、电视、媒体网络进行反面宣传;差派特务,明察暗访;采用基层管制,责令邻居监督,利用三自监视控制,随意入户搜查;秘密抓捕,严刑逼供,摧残肉体,打死白死;秘密暗杀,关押劳教等,致使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在精神及肉体上受到严重折磨与摧残,人都活在恐惧之中。2012年10月以前因传福音或家庭聚会被中国政府抓捕、刑拘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共计12,073名。

  近半年来,中国政府迫害宗教信仰尤其是抓捕、逼迫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已经达到疯狂地步,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间,随着全能神教会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信徒不断增多,中国政府掀起了疯狂镇压、抓捕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在这短短八个月间,全国被中国政府抓捕、刑拘的神选民就多达38,038人,其中11,174人被扣上各种罪名非法罚款或勒索,罚款金额累计约达24,361,300余元,4,364人被私设公堂遭受各种酷刑折磨,3,533人被抄家,5,282,000余元(包括神的祭物和私人财产)在抄家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及下属单位无故强行没收或被恶警中饱私囊,还有52人因信全能神而被剥夺工作权利而失去生活来源。黑龙江省在2012年10月以前已有1,624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抓捕,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间有829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抓捕、拘留,其中400人被非法罚款或勒索,金额共计1,006,000余元,71人遭受各种酷刑折磨,70人被抄家,20,000余元被没收,1人失去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这些数据仅是近期对被中国政府抓捕、迫害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所作的粗略统计,对于所有被抓捕、迫害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而言只不过是冰山一角。由于目前中国大陆仍在猖狂抓捕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环境十分恶劣,若对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所有被抓捕、迫害的事实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统计不仅困难重重,而且将给他们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一旦中国政府知道其恶行败露,必定更加疯狂地镇压,所以我们实在无法获得更全面、精确的数据。但从目前已调查整理出的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中,完全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定罪神的教会、镇压迫害神选民的罪行。

  由于中国政府采取对内严厉打击压制宗教信仰自由、对外严密封锁迫害宗教信仰、侵犯人权的信息,尤其是中国政府对外所宣讲的“中国人权比任何时候都好”迷惑了世人,海外媒体对中国政府迫害宗教信仰的实情了解得很有限,所以对中国政府迫害宗教信仰的报道比以前少,海外人权组织还以为中国的人权现状已有所改观,很多外国政府也说中国的人权状况有所好转,但中国政府镇压、迫害中国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的事实可以证明,中国的人权状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恶化。中国政府为何如此疯狂地迫害宗教信仰呢?究其原因,中国共产党是无神论组织,它不承认神的存在,更不认识神,它抵挡神、仇恨神、仇恨真理,所以自从中国共产党上台统治中华大陆以来一直使用各种残酷手段不惜花费任何代价地镇压、迫害神的选民、逼迫神的教会,同时利用舆论、政治、法律等手段对教会施压恐吓信神之人,限制、拦阻人敬拜神、跟随神、接受真道。在此将中国政府迫害人民信仰自由、人权自由的事实真相公布于众,揭穿中国政府鼓吹“信仰自由”、“人权自由”的虚假幌子,让世人看清中国政府的真实面目。

全能神教会专案组

2013年5月30日

  • 1 month later...
发表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13/1/31)

   2013年1月31日早上8点多,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通北镇科技楼的朱女士(当年42岁)正在外尽本分,她的丈夫打电话说公安局的人来了,让她回去。当 朱女士到家后,南北河派出所所长蒋洪生、刘忠波等三名警察正在等她。蒋洪生说:“你知道我们找你干什么吗?”朱女士说:“不知道,我又没犯法。”“你是不 是信全能神的?”朱女士义正言辞道:“我是信神的。信神怎么了?信神让学好,也不干坏事,让人做诚实人,不让人淫乱。”蒋洪生说:“你信的是邪教,你都在 哪儿聚会?”“在家里,都很长时间没有聚会了。”“你灵名叫啥?”“我不知道啥叫灵名,”蒋洪生讥讽道:“你还不知道?我们都掌握你了,你的灵名叫毅力, 你的真名叫朱XX。说!你家里都有啥书?”“没有啥书。”随后蒋洪生拿出证件,一声令下:“搜!”三名警察就把卧室、卫生间、客厅的每一个角落都搜查一 遍,抄缴一本信神书、十二张光盘和奉献钱款的收据。蒋洪生停下来说:“你家还有啥书主动拿出来!你应该还有一本《十项真理》。”朱女士说:“没有了,你们 不都找了吗?”随后,朱女士被徒步带到黑河市通北林业地区公安局。

  在局里,一警察审朱女士道:“你知道为什么让你上这来吗?”“不就是因为信 神吗?”“你信全能神多长时间了?谁传你的?”“没多长时间?传我的人我不认识。”警察又抠问上朱女士家多少人,他们叫啥,家都住在哪儿等,朱女士都用智 慧周旋,没有直接告诉他们。警察恐吓说:“你今天要是不说,就把你送看守所去,你们信的就是邪教!看你挺机灵的,怎么还能信神呢?”审讯无果。

  后来朱女士丈夫托人讲情后,才于当晚8时许将朱女士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3/1/30)

——其中一人两次被捕

   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引龙河林场的于淑英(当年50岁)、刘梅(化名,当年52岁,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和张宇(化名,当年40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永 勤乡),三人结伴于2013年1月30日在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吉岭库林场传福音时,被沾河林业地区立新派出所警官刘伟(男)、片警魏文涛等人驱车拦截, 警察强行给基督徒戴上手铐推上车抓进立新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刘伟等人就立即搜于淑英三人的身,将三人随身携带的27本传福音小册子,6本 《跟随羔羊唱新歌》、两部手机、两台MP5、8张TF内存卡、两张未用的手机卡、一本《圣经》及传福音资料全部收缴。随后刘伟开始对于三人逐个审讯,逼问 张宇:“是谁让你信的?为什么信?”张宇回答说:“一位好心人挨家传福音时传给我的,他说信神就是信老天爷,让人走正路,蒙拯救,我就信了。”刘伟又逼 问:“你们三人是怎么碰到一起的?谁指使你们出来传的?这些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张宇没有直接回答。刘伟大怒,恶狠狠地指着张宇说:“你不是不说吗? 把你交到国保大队去看你还说不说!”刘伟又去审于淑英和刘梅。

  下午5时许,刘伟等三名警察给于淑英、张宇、刘梅戴上手铐押上警车送到沾河林业 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分开铐在暖气管子上,国保大队警察立即进行突审,逼问刘梅:“你们到林场传多少人了?知不知道传福音国家不允许?”刘梅说:“才传 四、五家,不是信仰自由吗?”警察脸一沉气凶凶地说:“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早就禁止了,传这个是犯法!”刘梅反驳说:“我们信神不做任何坏事,而 且还教人学好走正路,哪犯法了?”警察吼道:“信全能神就不行,老实交待问题!把你们信神的事都说清楚!”刘梅默祷不语。国保大队警察审讯完三人已是晚上 9点多,又连夜将其送到沾河看守所。

  关押期间,于淑英三人曾多次被提审,逼问的是同样问题,警察又强迫三名基督徒按手印,测身高、体重,量鞋号,取头发丝备案,然后命基督徒三人拿着写有自己名字的牌子放在胸前,进行拍照录像,又将收缴的信神书籍排列放着录像。

   2月6日上午,刘梅的小姑子前来保释,警察趁机强横地要去1000元保释金和300元伙食费(均无票据),才将关押7天的刘放回;2月8日,于淑英的二 姐前去要求放人,警察霸道地说:“不拿钱不放人!”于的二姐被迫给于淑英和张宇各交上1200元保释金及620元伙食费,警察才答应当天下午放人,于淑 英、张宇被关押9天获释。临走时只有两部手机归还。

  另外,2012年11月9日下午3时许,张宇和同伴(女,当年50多岁,黑河市锦河农场) 在锦河农场西部传福音,被闻讯而至的锦河农场公安局的警察抓捕,押至该公安局。在警局里,一警察将基督徒随身携带的数本传福音小册子搜去,然后逼问:“姓 什么?在哪住?”基督徒如实回答。警察接着训斥道:“不知道出来传福音是违法吗?国家现在正抓你们信全能神的呢,以后不许再传了,马上离开锦河界,再看见 你们传福音决不轻饶!”审讯一通后二人被放回。

 

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3/1/30)

   全能神教会的张洪先(男,当年38岁,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阿容旗向阳峪镇)、彭飞(化名,女,当年43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和另一名老弟 兄,三人搭伴于2013年1月30日开车到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市扎赉特旗巴彦乌兰苏木公社传福音,途中被闻讯而来的警察驱车追捕,张洪先被迫停车,几名警 察围了上来,骂道:“妈的,有驾驶证吗?你天天拉着人去传福音,我们都盯了你好几天了,上车!”张洪先三名基督徒被推上警车,开往巴彦乌兰苏木公社派出 所。途中张洪先反问警察:“你们凭什么抓我们?我们犯什么法了?”一警员野蛮地朝张洪先一顿猛扇十几个大耳光,张洪先的头以前做过开颅,被警察一阵猛打, 顿时觉得要命的疼痛,张急忙说:“别打了,我犯那条罪了,你们说明白后再打,打死我也得死个明白呀!”警察蛮不讲理又连扇张几个大耳光,张的头更加疼痛, 耳朵嗡嗡直响,听不清声音。

  到了派出所,三人的手机、两台MP5、3个8G卡全部被没收,与张洪先一起被抓的老弟兄智慧地说是搭车的,警察把 他放了。张洪先感到心口难受,头又疼又晕,开始呕吐。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怒目圆睁地冲张吼道:“你是哪里人?传教多长时间了?什么时候到这边来的?”张 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恐吓说:“你是非法传教,够判三年了!”之后给交警队打电话,不一会,来了四名交警,交警说:“你得与我们好好配合,不然就拘留你15 天!”周围10多名警察,七嘴八舌地逼张交代信神之事,张忍着剧痛什么也不说,一叫小湲的警员奔过来使足力气又打了张两拳,张被打的地方至今余痛未消。张 洪先与其讲理说:“我什么罪都没有,你们为什么这么打我,我的头以前开过颅,让你们打的太疼了,耳朵也打坏了。”警察却无理的反驳道:“谁打你了?谁看到 了?我还说你袭警呢!你老实交代信神的事,不说就给你送进监狱劳教几年!”之后将张先生关进一个仅有两平米的禁闭室,里面有一老虎凳,张洪先被铐坐其上, 呼吸费劲,头开始剧烈的疼痛,难受得大哭,被铐了两个小时。同时听见隔壁警察审讯彭飞的威吓声:“你不在家好好过日子,出来传邪教,前几天电视上都播了, 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你们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下午2时许,张被带到所长室,警察命张洪先站着,张头剧痛,站不住,想坐下,并要求上 厕所,他们坚决不让,并继续追问信神之事及家庭住址。张说:“我的耳朵被打坏了,听不见你在说什么,并且脑袋疼的厉害,哪怕放了我,我自己花钱治,治好了 回来你们在审问我。”警察被张说的无语,但是他们并不甘心,有意威胁张洪先迫使他承认信神之事,就说给他送监狱去,于是将张先生押上警车,奔向扎赉特旗监 狱,行驶有20多里路时,所长看张先生仍不说什么,就自找借口说:“回去把彭飞也押进监狱判刑!”于是车掉头回转,因从张先生和彭飞口中没得到足够的证 据,不得不将二人于傍晚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3/1/27)

  2013年1月27日早9时许,女基督徒李秋云(当年40岁)在鹤岗市孙光妇科医院附近的一栋楼下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抓捕并押到当地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审问了李女士的家庭信息,李女士如实相告。紧接着,警察逼着李女士说出另两名基督徒的名字,李女士说:“不知道,不认识。”警察威胁道: “不说,就给你上学的儿子打电话,或者上学校去找,再不就找你丈夫来!”随后,警察又问:“你们头是谁?”李女士说:“没有头,信的是神,是耶稣。”警察 反复逼李女士交待信神内部情况,未果,便逼其在笔录上签字。李女士说:“我有良心,有人格,我不签。”警察在笔录上写‘拒绝签字’,随后将李女士释放。

  据悉,李女士家住鹤岗市东山区东方红乡。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13/1/21)

   2013年1月21日下午2时许,海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李春明、海南乡派出所所长秦连山等六名警察,驱车来到绥化地区海伦市海南乡的基督徒张桂晶 (当年25岁)家,警察跳下车一拥而入,亮出证件让张的父亲签字、按手印,张的父亲因右手有病无知觉,被迫用左手按手印。之后将张家翻个底朝上,衣柜、炕 柜、床底下、大米袋子均未放过,用时约30分钟,收缴走两本信神书籍、4本传福音小册子、一张信神光盘及传福音资料等,随后拽着张的胳膊强行推上车,押至 海南乡派出所。

  警察将张桂晶关进铁笼子里,以李春明为首的三名警察审问张女士:“书从哪来的?谁传你信神的?家里都有谁信?”见审不出什么, 警察拿着小册子气凶凶地问:“都去哪个屯发小册子了?发多少本了?头是谁?”张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威胁道:“你就是个小姑娘,要是男的早揍你了,告诉你! 如果老实交代今天就放过你,不交代就让你在这里蹲着!”秦所长接着训斥道:“小小年纪信什么神!哪有神,神在哪呢?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别看你小,不老实 交代照样关你!”张女士默祷不语。审讯近1个多小时未果,警察强迫张桂晶签字、按手印。随后一女警强行搜身,张的棉裤脱到膝盖下,连乳罩都搜查,搜走张身 上仅有的40元现金。下午6时许,将张桂晶转至海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再次强迫张签字按手印,又给其照相,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拘留其15天,押 送到海伦市北拘留所。

  次日早8时许,警察提审张女士,逼其交代以上问题,张女士仍什么也不说。警察气急败坏地威胁道:“不老实交代,在这过年吧!”

   1月27日,张女士的父亲病情加重,其母亲和姨妈前来求情,警察趁机勒索了1000元罚款及200元好处费,但并未放人。 1月31日,张的母亲再次央求警察放人。警察见张女士父亲的病情确实严重,不得不将关押10天的张桂晶放回家。临行前,索要伙食费790元,张家又花了 310元人情费。

 

四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抓捕(2013/1/17)

   2013年1月17日上午8时许,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全能神教会基督徒于红梅(当年40岁)、邢桂芹(当年60多岁)、小波(当年30岁)正在本镇梁 丽芳(当年40岁)家聚会,五林镇警务室警察纪纲、肖某等人突然闯来,冲四名基督徒喝到:“你们干什么呢?”梁丽芳回答说:“在聚会呢。”又问:“信的是 什么?”答:“信老天爷——全能神。”警察不容分说开始搜东西,将一本《跟随羔羊唱新歌》及信神手抄资料抢去,命令四名基督徒:“你们私自聚会是违法,跟 我们走一趟!”遂将基督徒押进阳明区华电公安分局五林警务室,时是上午9:30。

  四名基督徒被分开审讯,纪纲和肖某审问于红梅:“你们几个是 不是都信全能神?”于红梅为了不连累别人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为了得到更多的信神证据警察又逼问于的住址,得到住址后押着于回去抄家,到了于红梅 家,正遇上于红梅的姐姐于红艳(当年47岁,也是信神的)在家,警察将于红艳也抓进了派出所,并将其家翻抄一遍,没有找到信神的证据,返回警务室后,于红 梅被关在一楼,于红艳关在二楼。肖警又逼问于红艳:“你和你妹妹一起信神?是谁先信的?知不知道信全能神是犯法?”于红艳义正言辞的说:“不是信仰自由 吗?你们这么抓人哪还有自由?”肖警又说:“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私自聚会是犯法!电视上不是播放了吗,共产党不许你信全能神,就不能信!”于红艳接着 见证神说:“全能神就是创造天地万物的老天爷,难道你不信老天爷吗?人将种子种在地里,不得靠天让它长出来吗?天老爷如果两年三年不下雨人能有粮食吃吗? 我们日常生活中用的东西,空气、水、阳光、五谷杂粮、花草树木、哪一样不是天老爷赐的?我们呼吸的氧气神向人要过一分钱吗?在医院吸氧时不给钱,大夫就不 给用,而我们人享受神赐给的那么多好东西,神管人要钱了吗?你们管我们信神的人干什么?”警察无言以对,不得不将于红艳放回。

  警察又去审于红 梅,并将其随身携带的一台MP5及8G内存卡没收。然后逼问:“你为什么信神,传福音时怎么讲的?”于说:“神造天地万物,人有了神所造的东西才能活,信 神能蒙拯救,让人学好,我就信了,传福音时讲神的心意,不打人、不骂人、不做坏事、行善、忍耐……人呼吸的氧气、吃的、用的、风霜雨雪都是神造的,人应该 信神。”肖警又问:“你们怎么说2012年12月21日是世界末日?”于镇定的回答:“我们从来不说2012是世界末日,说这个的是电脑和电视上播放的, 是科学家预言出来的,是他们早就在电脑上宣传的,根本不是我们说的,我们只传神的救恩,让人学好。”警察追问:“你信多长时间了?传了多少人了?都上那去 传了?”于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定罪说:“你信的天老爷、耶稣、全能神是一位神,是东方闪电,国家已定为邪教,你不能再信了!”之后命于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 字、按手印,于没有签。

  当天下午,警察将于红梅以信“全能神邪教”为罪名关进牡丹江市看守所,15天后才将其释放。而梁丽芳被警察罚去4000元,邢桂芹和小波均被罚去500元,三人才获释(释放日期不详,有待了解)。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因传福音被警方拘留(2013/1/15)

  2013年1月15日,黄全友等三名基督徒(两男一女)到穆棱市河西镇福来村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警察闻讯抓捕。

   当日上午10时许,黄全友(男,当年48岁,原外邦人)等三名基督徒刚到福来村一村民家,娇艳芳(女,当年46岁,原外邦)正在给来串门的两名邻居传福 音,三名警察进屋质问:“你们来干什么?”三人异口同声地回答:“传福音!”警察遂将三人强行推上警车,押回穆棱市河西镇派出所。

  警察将三人的手机、共900多元钱、钥匙没收后(均未还),开始对其进行审讯。警察审问杜庆山(男,当年46岁,原三自信徒):“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神?”杜先生斩钉截铁地回答:“是,神就是全能的神,我们信的就是老天爷。”

   黄先生则被国保大队、刑警队、公安局、派出所四名警察联合提审:“姓名、住址、年龄、职业?”黄如实回答。“怎么传的?”“主耶稣再来,拯救人类。” “你们传全能神和老天爷吧?”“传‘全能神’他们都陌生,传‘老天爷’都明白,农民都知道种在地收在天。”一警察又问:“你们传末日吧?”黄说:“不是末 日,是圣经提到的神末世作工。末日是玛雅预言和美国宇航发现的尼比奴星球说的,而我们传的是主的再来末世作工和末日根本不一样。”警察说:“你挺好辩解 呀!”黄说:“你看看圣经就明白了。”“传多少人了?在哪聚会?认识哪些人?”“我性格内向,不聚会也不认识别人。”警察说:“你没看电视吗?这是违法 的,南方还闹事。”黄说:“我不违法,因为我们不参与政治,就看神话,违什么法。”警察又带队押着黄先生回去抄家,若干信神书籍、两张传福音光盘,一台 MP4,一本日记本全部没收。在娇女士家没收神话书籍一本和一台7寸平板电脑。

  下午4时许,三人戴着手铐被押到中医院体检后,被定为“信邪 教”押往穆棱市看守所拘留。信神的弟兄姊妹们东拼西凑才凑了10000元钱托人说情,警方让家人过来担保,三人才于2013年2月1日下午4时被释放。警 察警告说:“让你们家人签字取保候审,放你们出去,这次放了你们,如果再抓住你们可就不是现在这样了,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没有公安执法机关的批准, 不可离开本市、县,随叫随到,如果违背以上规定,公安机关实施追捕,担保人负完全责任。”

  据悉,娇艳芳、黄全友为黑龙江省穆棱市八面通镇人,杜庆山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古城镇。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13/1/13)

  2013年1月13日中午11时许,家住伊春市嘉荫县沪嘉乡的基督徒门相连(当年 60岁)因信全能神在自家被嘉荫县公安局警察抓捕。

   审讯中,警察喝道:“听说你信全能神?”门相连说:“信,信全能神做好事,教我们走人生正道,犯法吗?”警察蛮横地说:“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快把书 交出来!”并威胁道:“你们信神的名单全都在公安局,你就是教会的头家里能没有书吗?”说着,拿出基督徒的照片逼问:“认识她们吗?”门说:“不认识。” 警察边拍桌子边吼:“你还不认识她们吗?我们都了解完了,你们就是一伙的,不老实交代就判你!”

  连惊带吓致使门相连心脏病发作,恶心呕吐,警 察视而不理,仍继续逼供,审讯无果。最后,强迫门相连在审讯记录上签字,门拒签并说:“我没犯法,凭啥签字。”警察凶狠地说:“你信全能神就是犯法,不签 也是政治犯,以后再信抓住你就判刑!”因未审出任何证据,警察无奈将门相连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3/1/13)

  2013年1月13日,家住黑河市逊克县的王淑波(当年54岁)和唐士丽年50岁)去本县新鄂乡回访新人,当地警方得知此事后,于上午11时许,新鄂乡派出所所长带人来将二人抓捕,押至派出所。将二人随身携带的传福音小册子没收。

  在所里,唐、王被分开审问,主要审传福音小册哪来的,发了多少本,谁指使她们发的等,二人均用智慧搪塞。

   下午2点半,逊克县公安局的姓培男警和姓徐女警来审案。培警察审王女士道:“在哪儿聚会?头是谁?怎么传的?”王女士说:“我信神一个多月,我就看这几 篇神话,感觉很好,只有神能掌握全人类的命运,神是人生命的源头,神是我们唯一的依靠,他能创造天地万物,供应着我们的所需,我没聚过会,也没有什么头, 我们只把信神的好事讲给信的人听。”培警察不耐烦地训斥道:“你们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不务正业,信什么神,哪有神!你们私自传福音是违法, 今天我就把你们抓进公安局,看看你们的神能不能救你们!”随后把唐士丽与王淑波押送到逊克县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已是半夜11点多,二人被分开 提审,一男警核实完王女士的个人情况后,问道:“头是谁?有多少人聚会?聚会地方在哪?”王女士用智慧绕开话题,没直接回答,反问道:“我们信神是好事, 是正事,凭什么抓我们?我们犯什么法了?信神有错吗?”男警训斥说:“要信上大教堂去信,除了大教堂之外,别的教都不允许信,都是邪教,今天你们触犯法律 了,得拘留你们,最低五天!”同时,唐女士也接受同样的审讯。二人被审到半夜12点多,警察又连夜将王淑波、唐士丽押至逊克县拘留所关押。

  关押期间,曾提审二人两次,开车押着二人去抄家,均一无所获。于当月18日迫使二人写下悔过书、决裂书后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3/1/13)

   2013年1月13日中午12时许,佳木斯市汤原县鹤立镇的陈华(女,42岁)和同乡的几名基督徒开着私家车到该镇三号沟村传全能神福音,车停在村边道 上,陈华留在车里,其他人进村传福音。不大一会,三号沟派出所的警察驱车速至,戛然停在陈华的车前,警察跳下车,冲陈华吼道:“是不是传福音的?来几个 人?”说着一警察坐上陈女士的驾驶座上,启车将陈女士送进派出所,随后又去抓其他人,一会儿,另两名基督徒(一男、一女)相继被捕。

  在派出所 里,一老警察逼问陈女士,让其交代信神实情,审着审着审问的老警察突然犯阑尾炎病,愈加严重,捂着肚子。另一警察接着审,陈仍不说什么。警察气急败坏,开 始翻基督徒的背包,当从陈女士背包里翻出几本传福音小册子和300元钱时,警察乐了,从另一基督徒包里又搜出200元时,所有警察都乐了,冲基督徒说: “你们不在家好好过日子,出来传什么福音?你们信的是全能神,知道国家抓信全能神的多少年了吗?信神不如信共产党,今后不许你们再信了,更不许再传了!” 警告后,警察将搜去的500元现金扣下,才将三名基督徒放走。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3/1/12)

   2013年1月12日下午2点多,家住黑河市嫩江县尖山农垦社区的王爱云(当年55岁)来到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阳光小区,和家住沾河林业局的赵仁兰 (当年63岁)一起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国保大队队长张云平等三名警察拦截,抢过赵仁兰、王爱云的书包,横道:“你们是传全能神的!”不容分说,将二人直 接押到沾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搜身后分开审讯。

  张云平和一个女便衣(个1.58米左右,较瘦)审问王爱云,你啥时来沾河的,都在哪儿 住,传多长时间了,信没信过耶稣等,王女士都用智慧搪塞,并反问道:“现在这个世界这么黑暗、邪恶,哪个当官的不找小姐、泡桑拿,都没人管,我今天传福音 让人信神,做好人,做好事,倒成了罪犯?”张云平狡辩道:“你们信神和他们的性质不一样,全能神被国家定为邪教了!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全能神教。”之 后核实姓名、住址、工作单位等。与此同时,警察对赵仁兰进行同样的审讯。

  警察以“走家串户传播‘全能神教’宣传手册,并煽动群众信奉‘全能神 教’”为由,给二人判行政拘留十日,押送到沾河行政拘留所关押。在拘留所警察对二人进行搜身,搜走王女士的136元钱(后返回)次日警察再次提审二人,内 容同上。14日,王爱云的亲属找到张云平帮忙,送上一箱精装豆油,两条玉溪烟,交2500元罚金,430元伙食费后,提前7天放回。赵仁兰仍被继续关押。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13/1/12)

  55岁的基督徒李淑芹,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肇源镇兴安乡代龙村。2013年1月12日晚6时,8名警察驾驶两辆警车,突然闯入李女士肇源县东郊路的出租屋,给其戴上手铐,连推带搡地拽上车押到肇源镇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对李女士进行搜身,没收了李的信神资料、两台MP5机器、两部手机、一个户口本、两张银行卡及身份证。接着针对信神多长时间,在哪信 的,谁给传的等问题,开始审讯,见什么也问不出来,一警察上来踢了李女士两脚,左右开攻搧了其近10个耳光,手打疼了把书卷起来接着打。这时一个警察过来 说:“让她坐老虎凳,看她的神能不能救她。”遂将李女士铐在老虎凳上。

  次日早6点40分,先后进来6名警察,对李冷嘲热讽:“你的神也不来救你,要救你把牢门开开,这才是神呐,你谢谢我,我就给你开开。”“你的神也没来救你,你的神钉十字架受难,这回你也受难。”之后让李女士签字,将其送到肇源县拘留所关押起来。

  期间,一警察拿来一份事先写好的材料,让李女士签字,李见上面写着以后不许信神便拒签,该警察气乎乎地说:“你不签字,户口本、银行卡、身份证就不给你。”李女士被拘留15天后获释。警察没收的东西均未还。

  经了解,李女士早在2012年12月14日就被警方抓捕过一次。

  事发当日上午10时许,李女士和肇源县和平乡利德村王家园子屯的李亚杰(47岁)姊妹,到该县和平乡华源村大华源屯传福音,被肇源县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没收了60本传福音小册子、3本诗歌本及传福音资料,将二人扣留一个小时后放出。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抓捕(2013/1/12)

  2013年1月12日下午2时,哈尔滨地区双城市公正满族乡康宁村的张红(36岁)、苏红英(43岁)等4名基督徒到双城市民旺传完福音,正欲打车回家,被闻讯赶来的两名着装警察强行拽下出租车,抓捕到双城市 公正满族乡派出所。

  该所所长带两名警员对4人逐个审讯,警察针对信多长时间,几人聚会,谁传的等问题审问一番,未果。又说了一些亵渎神的话,然后让4名基督徒签字、画押。与此同时,基督徒的家人托人疏通关系,警察当天让4人的家属将亲人领回。

  一同被抓的3名基督徒,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13/1/11)

  2013年1月11日,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升昌镇德兴村陈丽娟(当年38岁)等四名女基督徒到该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四分场传福音,遭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

   当日上午9时许,四名基督徒刚到八五三农场四分场楼区,就被早已在此等待抓捕的警察监视,尾随而上,将正在传福音的四人当场强行拘捕,陈女士据理力争: “我们就是传福音做好事,是为了蒙拯救,我们没有扰乱社会治安。”反被朱学武(所长)打了后脑一拳,吼道:“你们就是东方闪电,走!跟我们走一趟。”

   到该所,警察直接将四人带到审讯室,陈韶山夺过包搜查,没收了各自的钱、手机、电话本(钱未全部返还,其他返还)。朱学武命令女警:“把她们脱光了检 查,连同内衣!”几人藏在内衣里面的教会联系电话本被搜出,陈女士冒险撕掉了电话本,朱学武用脚狠狠地向其大腿内侧踢去,陈女士被踢倒在地,其他警察向其 围攻,陈女士抱着头,直被打到一动不动,众警察才罢手。两个多小时后,朱学武又回来,叫两名警察一边一个看押,冲陈说道:“你说吧,叫什么?书是谁给你? 谁是头儿?你说了就放你走。”陈女士不想连累家人,拒不作答,两名警察见陈女士不说,就分别使劲儿掰其食指和中指,朱学武连搧其耳光,不住地喊:“你说不 说……”他打累了,看着其他警察再接着打,他在旁边哈哈大笑。一小时后,朱学武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说:“把外衣脱了,坐在地上。” 四名警察过来,两名警察按手,两名警察按腿,其中一名按腿的警察使劲儿把腿往上掰再用力下压,直到陈女士一动不动。朱学武恶狠狠地恐吓道:“这回说吧,你 要是不说还有比这个狠的,如果你再不说真名实姓就把你拉出去扔在雪堆里冻死你!你家里人也不知道。” 又打开抽屉取出一把钳子并打电话说:“给我送一瓶葡萄糖来,她不说我有招儿治她!”“快说!再不说就拿钳子把你嘴巴撬开,把葡萄糖给你灌进去,再给你打一 针,就啥都说了!”

  不停地审讯折磨令陈女士筋疲力尽,凌晨4时许想方设法逃走又被抓捕回来,一警气急败坏道:“你不是能跑吗?把鞋、棉裤都脱 了,跪下!这回说吧!你叫什么名字?丈夫叫什么?还在不在了?在哪里上班?你的书都是谁给的,在哪儿给的?在哪儿住?头儿是谁?书是谁印的?在哪里印的? 你是从哪里来的?”陈女士避重就轻,陈韶山问:“你知不知道我和你们是敌我矛盾?”陈女士仍旧据理力争,警察却充耳不闻。之后将四人戴上手铐押往八五三派 出所。

  在朱学武的看押下四人做了心电图检查,又被强逼签字后,送往宝清县拘留所关押,陈女士于2013年1月25日上午9时释放,其余三人详情不明。

  据悉,因家人急于救出四人,其家属均受到不同数额的勒索:其中两人的丈夫各拿了2000元钱给朱学武;一人的丈夫在八五三农场请所长吃饭,花了1000多元钱;而陈女士的姐姐则交给朱学武1000元现金。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3/1/10)

   2013年1月10日下午2时许,赵永山(男,当年41岁)与另外两名基督徒(夫妻)一同去牡丹江市下穆棱市下城子镇新利村传福音。结束后,夫妻二人先 走一步。赵先生正要骑摩托车走,当地110闻讯赶来将其抓捕。对其搜身时,赵先生的290元钱和手机(408元买的)及MP4(200元)和16GTF卡 全部搜去(钱还了,其余的都没有还),遂被强行押回该镇派出所。

  丁利民(副所长)问赵:“跟你一起的那两个人姓啥叫啥?家在哪儿住?”赵据实 回答:“不知道。”“你电话上的蒙姐是谁?”“我姐家哪儿的,山东的。”警察气得说:“你瞪眼睛撒谎,明明是下城子的号段,还说你姐山东的。”丁利民再次 问:“那两个人姓啥叫啥?”“不知道。”丁利民不停地搧其耳光,手疼了就用他的鞋垫抽打赵先生的头、脸、手。见一再问不出答案,丁利民气得拿起皮带就往赵 的脑袋上抽,赵用手挡,他就抽赵的手,嘴里还说着:“你用手挡,抽你手不疼呀,你看过电影国民党抓住共产党用烙铁烙吗?对付你不用这个吧?”赵答:“我做 啥坏事了?我也没偷没抢……”丁所长说:“你是没偷没抢,但是你得说实话呀?你信神,神还能让你撒谎吗?”……反反复复地逼问直到晚上6时,吴云(记录 员)做好笔录,让赵先生在写着“信全能神被抓……信邪教拘留半个月进行处罚”通知单上签字,押往穆棱市八面通镇拘留所拘留。1月25日下午6时许,赵先生 交了450元钱的伙食费后被释放。

  据悉,赵永利系该市河西乡人。至截稿日,赵先生的摩托车被派出所扣押,多次索要未果。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无故被警方抓捕(2013/1/10)

  2013年1月10日下午3时许,基督徒李忠杰(女,56岁,家住伊春市带岭区团结社区)去一处地方(本人不熟悉)扶持新信徒时,在该小区25号楼下遭到三名便衣警察抓捕,并被带到带岭区公安局。

   下车后,李女士就喊:“我又没杀人放火,你们为什么抓我?那么多坏人你们咋不抓呢?”一高个子警察说:“你别喊。”然后将李女士连推带搡地带到二楼一间 屋子里,并且恶狠狠地对李说:“这里就是为你们信全能神的人预备的专案组。”进屋后,两个警察把李摁在中间的小木凳上开始审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 李忠杰。”警察通过上网调查确有其人,后又盘问了李女士的一些家庭状况,共审问半个多小时,因没有确凿证据,当天便将李女士释放了。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3/1/8)

   2013年1月8日上午10点多,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海星镇的基督徒田红英(当年36岁)来到绥化地区海伦市百祥乡,与当地基督徒史春玲(当年36岁) 结伴在百祥乡毕家沟屯传福音,被百祥乡派出所所长刘岩为首的四名警察抓捕,押至百祥乡派出所。二人挎包里的两本小诗歌本、七本传福音书籍、一张讲道光盘全 部没收。

  在派出所里,田红英、史春玲被分开审讯。警察核实田女士身份后,审问她俩咋认识的,现在信多长时间了,书是谁给的等问题,田女士用智 慧搪塞。之后警察刘岩从田女士衣兜里搜出一张“三步作工图”,说:“这是闪电派,是信全能神的!”接着厉声问道:“头是谁?是谁让你来的?来几个人?”田 女士说:“我们没有头。”与此同时,史春玲也在接受审讯。

  下午2时许,田红英和史春玲转押到海伦市公安局。刘岩恐吓田红英说:“以后如果再来 传福音,抓住就不是这样的了!”刘岩对史春玲说:“让你爸来,给你们俩每人各交1000元罚款。”接下来给俩人照相、取十指指纹、双手全手掌印、验唾液, 最后搜身(脱到只剩内衣),搜走田女士250元,史女士200元(均未返还)。田红英和史春玲被戴上手铐,押到海伦市看守所。

  12日,田女士 哥哥来到看守所,警察便趁机勒索,说田女士是头足够刑拘的了,并索要三千元钱,田女士哥哥花500元请客吃饭,警察才同意交500元罚款(没有收 据),430元伙食费后放人。而且还逼着田女士写下保证书,共花1500元钱。史春玲交付百祥乡派出所1000元罚款(没有收据),430元伙食费,总计 1430元。于2013年1月15日一同释放。

 

黑龙江省5名基督徒两次被捕并拘留罚款(2013/1/8)

   2013年1月8日11时许,刘玉荣(女 ,51岁)、王斌(男,33岁)、包桂霞(女, 48岁)、赵凤琴 (女,48岁)等4名基督徒在齐齐哈尔市富裕县龙安桥镇班代村包桂云(女, 56岁)家聚会。龙安桥镇派出所乔所长及副所长等5名着装警察突然闯进屋,不由分说开始大肆搜翻,收缴了5本传福音小册子、一本诗歌本。没收了刘玉荣的一 台MP5(带有内存卡,价值300多元);王斌的一部手机、一台MP5和两张8G内存卡。之后将5人押上车带到该所。

  5名基督徒被分开审讯。 两名警察强行将王斌按到椅子上,又将其两只胳膊背在后面铐在椅背上,厉声喝问:“你信的是什么?信几年了?谁传的你?”王一一作答。警察骂骂咧咧地嘲讽 说:“你信的不是全能神吗?让他来救你吧”另一警察附和道:“你信的全能神、实际神,东方闪电是邪教。”王说:“我们才不反党呢,神作工不参与政治,我们 也不参与,哪里闹事你看见有我们信全能神的人吗?” 警察不满意王的回答,便开始恐吓威胁:“等到晚上八九点以后那时你就说了,你知道为啥等那时候吗?是不想让人听到你的叫声,老虎凳辣椒水你见过吗?以后让 你尝一尝,一会儿一顿搞你就全都说了。”王说法律不让用刑,警察十分蛮横地说在这我就是法。并拿起传福音小册子不停地打王的脸,王斌的耳朵顿时嗡嗡作响。 这时副所长过来恶狠狠地说你是不是太舒服了,边说边开始紧王的手铐,王的手被卡破皮。接着掀起王的衣服,右手攥拳,用中指的关节用力顶王心脏旁的肋骨缝, 王感到一阵剧痛袭来,十多天后余痛仍未消。折磨了半个小时,同时反复逼问,无结果。

  警察反复多次审问刘玉荣与王斌同样的问题,并说信全能神是国家不允许的。刘玉荣与其据理力争,并坚决的说出去后仍然信全能神,警察犹为仇视地说还照样抓。包桂霞、包桂云、赵凤琴三人如何审讯的,情况不明。

   5名基督徒当晚被陆续释放。但警察不肯善罢甘休,次日龙安桥镇派出所警察又以“小河东有人举报”为由,将5人陆续抓捕,分别给5人照相,量身高、测体 重、取唾液样本、录指纹。之后送到富裕县拘留所,以信“邪教”为由,拘留刘、赵、王三人10天,各罚款1000元,于2013年1月19日将其释放;包桂 云、包桂霞二人被拘留5天,各罚款500元,于2013年1月14日被放出。

  据悉:王斌家住富裕县富路镇;包桂霞住在龙安桥镇里;赵凤琴为龙安桥镇班代村人;刘玉荣则为龙安桥镇前雅洲村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3/1/7)

   2013年1月7日早8点左右,家住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韩淑荣(当年58岁)和本县乳品厂西边的林杰(当年45岁)在宝泉镇富民三队一福音对象家传 福音,克东县第二派出所得知此事后,刘金等四名警察急速赶来,闯进福音对象家,二话不说抢去韩女士的挎包,搜出3本福音书籍、一台MP5和TF卡。一警察 恶狠狠地说:“这就是信全能神的证据,走!上派出所!”随后将二人押至第二派出所。

  在该所,二人被分开审讯。刘金逼韩女士交代书是谁给的,带 领是谁,在哪儿聚会等,韩女士不供,招致一通耳光,几名警察轮番上阵,直打得韩女士耳朵嗡嗡直响,眼睛肿得看不清东西,脸苍肿起来,刘金边打边骂道:“妈 的,叫你不说实话!今天非撬开你的嘴不可!”薅住韩淑荣的头发往铁凳子上猛撞三下,韩被撞得晕头转向几欲跌倒。警察仍不罢手,恶狠狠地说:“我就是不会支 老虎凳,否则让你尝尝老虎凳的滋味!”随后拿着手铐子把韩女士的一只胳膊从肩上往后拽,另一只胳膊从腰后往上拽,边拽边残忍地说:“把她的膀子给掰掉!” 两只手够不到一起铐不上,警察就使劲抻着往一起拽,疼得韩女士惨叫着。刘金讥讽说:“你信的神咋不来救你呢?”说完把韩女士双手铐在铁凳子上,强迫韩在写 有“信邪教”字样的单上签字,韩女士说:“这些话不是我说的,我不签!”警察叫道:“为啥不签?”韩回应:“信全能神不是邪教,亵渎圣灵的罪今生来世不得 赦免,我才不签呢!”警察威胁道:“不签把你送进齐齐哈尔市判刑!”韩坚定地说:“整死我也不签!”警察就走了。连审带打1个多小时。另一审讯室里,警察 为了逼林杰供出有关信神实情,两名警察轮班对其拳脚相加,暴打一气,林女士满脸苍肿,眼睛模糊看不清东西,以至半个月后仍未恢复,腰也疼。

  审讯期间,警察先后去二人家里抄家,在林杰家搜走数本信神书籍,在韩淑荣家搜走一台DVD机器。

  晚4时许,韩淑荣和林杰被押至克东县拘留所,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拘留10天,每人各罚款1000元(没有票据),各交伙食费300元,于当月17日将二人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罚款(2013/1/6)

   2013年1月6日下午3时许,哈尔滨市巴彦县基督徒李桂霞(47岁,家住该县红光乡)、孙文玲(49岁,家住该县天增镇),在本县山后乡跃进村黑吕店 屯传福音,五名警察闻讯赶来,冲二人喝道:“你们是传教的?”说着将二人的背包抢去,搜去30多本传福音书籍。并强行将二人推上车,押至山后乡派出所。

   在所里,一50多岁的警察气凶凶地说:“这么冷的天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扰民!”另一警察接着喝道:“你们信耶稣、信佛可以,信实际神天老 爷就得抓你们!”然后将李女士带到二楼单独审讯,问及姓名、家庭住址,李如实回答,并反问:“不是信仰自由吗?为什么抓我们?”警察喝道:“啥信仰自由! 让你信的就是自由,禁止你信的就不能自由,东方闪电早已被国家禁止!你们传福音就是违法!”接着逼问:“书是从哪儿来的?头是谁?还有谁信?”李女士均用 智慧搪塞。警察看审不出什么,最后威逼李桂霞、孙文玲通知家人拿钱赎人,若不拿钱,就送哈尔滨去。二人被迫与家人联系,直到二人交上10000万罚款后, 才于当晚获释。并被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传了,否则还抓!”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失去人身自由(2013/1/5)

   48岁的女基督徒刘长兰,家住双鸭山市宝山区二马路安六街。2013年1月5日上午10点30分,姊妹文静刚到刘家,社区主任带10个人气势汹汹地随之 闯进来,把门堵上,并打电话报警。社区主任冲刘说:“有人举报你,说你信 神,我看你们是东方闪电吧?”说话间,两名警察赶到,不由分说开始大肆搜翻,收缴了几本信神资料与100多本传福音簿册。遂将两名基督徒带到新安派出所, 二人被分开审讯,该所所长针对信神书籍是从哪来的,对刘女士审讯一番,未果,便将两名基督徒铐在一起送到双鸭山市拘留所。十多天后,新安派出所的所长和宝 山分局的一名警察前来提审,抠问刘女士是否是接待家。仍没有审出什么结果,分局的警察气急败坏地说:“就你们这些人整死你们都不为过……”据刘女士说文静 姊妹被提审了两次,均遭到毒打。第一次审讯10多个小时,被打得遍体鳞伤,由人搀扶回看守所,双手背到后面戴着手铐;第二次从上午9时审到晚上8时许,已 被打得没有人样。

  刘女士的家人花5000多元钱托关系,以刘女士儿子的身份证、工作、电话号码作为抵押,保证以后不信全能神了,也不再为全能神做事了。警察才将刘女士放出。

  刘女士回到家以后失去了人身自由,派出所随叫随到,如若再被抓会牵连儿子,而且刘的身份证也被警方扣押。社区的工作人员总监视刘家。

一起被抓的刘静具体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一老年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13/1/3)

   家住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繁荣乡龙山村的老基督徒李敬平(男,当年66岁),替全能神教会保管书籍被当地治保主任张宝斌得知。2013年1月3日,治保主任 带着繁荣乡派出所的五名警察闯进李敬平家,强行给老人戴上手铐,从李敬平身上夺过钥匙将小屋门打开,屋里保管的17箱神话书籍(约上百本)全部收缴,老人 用的VCD机器也被没收,连人带物一并押到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逼问李老书是从哪来的,附近村子还有谁是信的,头是谁等,老人怕连累其他弟兄姊 妹,心中向神祷告,什么也没说,审讯无果,当晚将李敬平押进富裕县拘留所。期间李老的家人托人说情又花去一些人情费才将关押了6天的李老救出,临走时警察 警告李敬平:“如果有信神的人上你家必须举报。你以后不许再信了!”李老出来后,被迫离开家乡。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公安分局副局长抓捕(2013/1/1)

   2013年1月1日下午1时许,基督徒孙丽霞和王桂兰,到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胜利农场九龙跆拳道馆,给馆主关某(男,30多岁)传福音,听后,厉声叫 道:“你们信的是全能神,东方闪电吧!我等你们好几天了,你们信的是邪教,我们抓的就是你们!”同时亮出他的证件,原来他是胜利农场公安分局的副局长。王 桂兰随即见证神说:“耶和华、耶稣、全能神是一位神,作了三步工作,我们传福音给你,为了让你蒙拯救,信不信你自己选择,我们不勉强。”说着二人就要离 开,关副局长堵在门口,打电话给公安分局的黄局长:“我这抓着两个信老天爷传邪教的,你们快来吧。”不一会,黄局长率领两名警察驾车而至,将基督徒抓走。

   在警局里,以黄局长、关副局长为首的警察展开审讯,逼问王桂兰:“你信多长时间?谁是头?你们有多少人?”王女士没有回答,反问说:“我们信的是耶稣的 再来叫全能神,信神犯哪条法律了?你给我找出来!全能神说一个人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人打入地狱;一个国家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国家毁灭!你敢得 罪上天吗?”关副局长恼羞成怒,大骂道:“XX妈的!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是违法!挺大个老娘们不好好过日子,信神能给你钱哪!你今天要 是不老实交待,我就让你蹲大牢!”猛踢王女士一脚走了。另一审讯室,孙女士接受同样的逼问,之后硬押着孙女士去抄家,搜走手机、MP5及信神的全部书籍。

  最后,警察以“传播全能神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硬勒索罚孙丽霞1500元,罚王桂兰500元后,于当天深夜12时,将两名基督徒放回。

据悉,王桂兰(43岁),家住佳木斯市抚远县寒葱沟乡;孙丽霞(43岁),住该市建三江管局胜利农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遭到警察盘查(2012/12/31)

  2012年12月31日下午2点多,黑河地区北安市通北林业地区公安局的四名便衣警察闯进北安市通北镇的赵金凤(当年46岁)家里,喝道:“我们是公安局的,你是不是叫赵金凤?”赵女士说:“是。”问赵:“最近有没有人传你信神、信老天爷的?”“没有。”警察命赵女士拿出户口本、身份证,赵拿出给他们看,他们查看后就开始搜家,没找到任何信神证据,又无理地向赵要户口本,这时赵女士再找怎么也找不着了,户口本竟不翼而飞了。警察随即将赵女士带到通北林业地区公安局,用手机给其拍下照片,登记备案后,才将赵金凤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三天两头被警察盘查(2012/12/31)

  黑河地区北安市通北林业地区公安局得知当地居民赵金霞(当年48岁)是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后,2012年12月31日晚5时许,以杜洪力为首的一伙警察闯入赵金霞家,当时赵女士没在家,杜洪力对赵的家人亮出搜查证后,就开始大肆搜查,卫生间、阳台、厨房、卧室、二层棚顶、床上铺的东西一层一层拿下细搜,没有找到信神证据,经过打电话请示上级领导,又来一伙警察重新搜查,赵女士儿子、儿媳的卧室也未幸免,警察从一个缠着的布条里抖出一张收据单(是教会退机器钱的票据,上面有灵名和钱数)。警察喜出望外:“这就是证据!”还没收了24张信神歌碟、一台价值300元的DVD,两个存折(记不清有多少存钱,警察说就14元钱。)警察带着抄缴的物品撤离了赵家。

  2013年1月4日上午8点多,警察把赵金霞叫到公安局,三名警察围住赵女士,其中一警察把赵女士身份证复印件给她看。警察审道:“歌碟是谁给你的?”赵说:“是小沈子的(死了)。”“给没给你书?”“没给我书,我有圣经。” 又问:“你们见面都上谁家?你还认识谁?从你家翻的收据你知不知道是啥?”赵女士用智慧搪塞,之后签字画押。上午10点多放回,并说哪天还叫她。

  大约1月8日下午2点,警察又一次把赵女士叫到公安局,由蒋洪生等三人审讯,逼其交代搜走的那张收据到底咋回事,以及全能神教会的内情,并诱劝说:“你说吧,我们就不罚你钱了。”蒋洪生见赵女士始终不说实话,恐吓道:“你要不说就拘留你!”说完又出去了。审问约2个多小时。于晚5点将赵金霞放回。并说:“你的事没完,哪天还得叫你来!”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公安人员抓捕(2012/12/31)

  2012年12月31日上午10点左右,家住富锦市七星农场基督徒仇玉兰(55周岁)和安淑娟(53岁),在本农场七星家园传福音,被当地警方得知,七星农场公安分局四名着装警察迅速赶到,不容分说将二人推上警车,强行押至七星农场公安分局。

  在该局,警察搜去二人包里的27本传福音小册子。问道:“你俩怎么认识的?书是哪来的?快交待,谁让你们发的?”仇女士绕开问题搪塞过去,反问道:“我们信神有错吗?神来拯救人,我们传福音是好事。”40多岁的警察气凶凶地说:“妈的,老实点!不用你嘴硬,收拾你就老实了,哪有神哪,信神能给你饭吃啊!说,头是谁?不说别想出去!”仇女士答道:“我们信神没有头。”审讯无果,强迫仇女士二人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当天放回。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方抓捕(2012/12/29)

  2012年12月29日下午2时许,基督徒刘丽红(女,43岁,家住大兴安岭地区劲涛镇邮电局家属房)刚从街里买药回到家中,突然有两名警察(其中一人是国保大队的贾永健,另一人是劲涛镇派出所副所长顾某)闯进屋内,并开始到处搜翻,虽未翻到任何想要的东西,仍强行将刘女士带到了该镇派出所审讯。

  贾永健问刘女士:“你信的是全能神吗?这是邪教,是国家禁止的,你就不能信……”顾副所长又问:“你什么时候开始信的,信多长时间了?是谁传你的,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长什么样,怎么联系的?外地来传福音的人有多少,在哪住,怎么联系,当地有哪些人传福音,都是谁?你若说出来,一小时就放你回家……”刘女士不语,审讯便一直持续到晚上6时许,最后贾永健说:“今天我们有急事,你先回家好好反省反省,以后随时找你……”之后才将刘女士释放。

 

基督徒团体传福音被黑龙江齐齐哈尔市警方勒索逾万元巨款(2012/12/29)

  2012年12月29日,侯义等五名基督徒在传福音时,其中三人被抓捕并关押了22小时,以“信邪教”为罪名遭警方巨额勒索。另外两名基督徒侥幸逃脱。

  2012年12月29日下午2时许,侯义(男,47岁)驾私家车载韩凤兰(女,58岁)、庄乾英(女,45岁)等四名女基督徒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光辉大队甘五屯传福音,被随后驱车赶到的该镇第三派出所的四名警察围堵。一警将侯义从车内强行拽出,两名警察声严厉色地喊住韩、庄二人,三名基督徒不停争辩,一庞姓警察喝道:“你们是一伙的,你们都来几次了还装没事,那两个人呢?”女基督徒不想另外两名姊妹被抓,异口同声地说:“就我俩。”气得庞大声吼道:“什么两个,不是四个吗?不抓住那两个不走了!”将三人推上警车在屯内追踪了几圈也没抓到另外两人,庞恼羞成怒破口大骂:“×他妈的!……”遂将三人押回该所。

  被押回派出所后,三人在同一时间,分别遭受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以庄乾英为重。一进屋,一警手指庄女士脑门问:“你书从哪来的?信几年了?你们头儿是谁?你这伙多少人?”庄女士不卑不亢地答:“我没书,信不长时间,没头儿,就我俩在一起传。”警察恶狠狠地用手铐将庄女士扣上,庄女士心脏病发作,警察气呼呼地喊:“让你有心脏病,我啥都不怕,我有救心丸,有救护车。”随手拿出一瓶救心丸使劲往桌上一摔,“哼!这事我见多了,我不怕这事!”另一个警察咬牙切齿地说:“你反对共产党,共产党哪对不起你了?我得好好治治你,整整你。你他妈的这帮人都不要脸,你这种人我见多了。” 庄女士申辩道:“兄弟,这小册子不反对共产党。你看看?”这警察拿起小册子刚念第一页:“起初神创造天地……”就撇着嘴说:“我还说鬼造的呢!是大自然形成的,得相信科学!”还挑衅说:“你的神不全能吗?让我嘴歪呀?”就连庄女士要上厕所,他也嘲弄地说:“让你的神给你整回去,你的神不全能吗?”在第二天,抄家时警察对庄女士丈夫说:“你妻子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天老爷。”

  三人就这样被定为“信邪教”关押起来。直到其家人各自被迫交上不同数额的罚款后,才于2012年12月30日午时获释。

  据悉,三名基督徒均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甘南镇人:侯义家住工农街被罚款4000元;韩凤兰家住镇林场前屯被罚款3000元;庄乾英家住欢喜村五屯被罚款4000元。  至此,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共被警方以罚款为由勒索11000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2012/12/29)

  2012年12月29日下午3时许,家住密山市连珠山乡的于淑芳(30岁)和同伴,在本市太平乡庄内村七组传福音,回来的路上,被闻讯追来的太平派出所两名着装警察(其一名叫瞿海波)拦住,抢去传福音小册子,喝道:“现在正抓你们信神的呢,今天撞到枪口上了,跟我们走!”将二人抓走。

  在太平派出所,警察逼问:“传福音小册子从哪来的,谁让你们发的,你们来了多少人?”基督徒没有按着他们的要求回答。警察大声喊道:“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知道你们犯啥罪吗?是政治犯!”接着定罪说:“你们的神在哪,谁看见了,不好好过日子,传这些东西,就该判你们去劳教!”

  当晚9时许,将于女士二人押进东山拘留所,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于2013年1月13日期满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28)

  2012年12月28日下午2时许,家住绥化市青冈县劳动乡的温兴玉(当年42岁)来到黑河地区北安市,和住在该市金穗社区的王春颖(当年46岁)结伴在北安农垦赵光农场一营二连传福音,被该连治安员崔大勇举报,北安农垦公安局与赵光公安分局联合,将二人抓捕,没收1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30张大福字,押至赵光农场公安分局。

  在车上,两名基督徒极力给警察见证神的作工,温兴玉说:“你们知道任长霞是咋死的吗?当初她死的可惨了,就是因为抵挡神!神话说‘一个人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人打入地狱;一个国家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国家毁灭;一个民族起来反对神的作工,神会让这个民族在地球上消失,不复存在。’”警察听了讥笑道:“神!神!哪有神哪?你不挣钱神能给你饭吃啊!大冷的天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愚蠢!”

  在警局,还没审讯,刑警队队长刘宏伟等几名警察骂骂咧咧道:“神在哪呢?什么他妈老天爷,纯属是吃饱了撑的!”之后将二人分开审讯。一女警从温兴玉衣兜里翻出一份新人名单。警察胡金彪问:“谁让你发书的?那些小册子谁给的?”温女士用智慧搪塞。又问温女士有没有钱,温女士说没有。搜身的女警在一旁说:“就短揍,扇她!咋能没钱呢?”这时,刘宏伟也过来骂:“妈的,站起来!”恶狠狠地上前揪住温女士的领口猛一把将她掼到墙角,“转过来!瞅你这死样,没有三块豆腐高还整这事,你就是头!”然后命温女士在写有“扰乱社会治安,传邪教全能神”的材料上签字,温女士拒签。随后给温女士录像、照相、采血、取指纹等。与此同时王春颖也受到同样的威吓逼供。

  警察为了从温兴玉和王春颖身上捞油水,再次细搜身。张处长在一旁观看,一女警戴上皮手套,命令王女士把衣服脱到只穿内衣,女警就伸手在王春颖的内衣、内裤里来回掏,搜寻无果。之后录像、照相、按手印。

  一小时后,上级主管单位北安农垦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传邪教全能神”为罪名,将二人判拘留13天,押往通北林业地区看守所关押。将二人手机、手表及温女士的60多元钱被没收(未还)。2013年1月10日,王春颖的丈夫交付二人伙食费共1300元后,二人一同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27)

  2012年12月27日晚5点多,家住黑河市爱辉区兴安街的基督徒姜桂芝(当年49岁)、于桂芝(当年57岁)在黑河地区北安市农垦局大五家子红色边疆农场传福音,正巧传到政府机关楼区一领导家(职务不详),主人是一个50多岁、身高1.8m的男子,当知道姜、于二人是传全能神福音时,男子一把将二人的背包抢去,翻出20多本传福音书籍。吼道:“抓你们信神的还抓不着呢,送上门来了!”接着将门反锁,拿出手机就给当地派出所打电话,不一会,三名着装警察手持警棍赶到,将二人押至北安农垦公安局红色边疆公安分局。

  在警局,对二人进行搜身后分开审讯。将姓名、住址等登记在案,警察对于桂芝训斥道:“你们信的全能神就是邪教!国家不承认。”又问:“书是从哪来的?信多长时间了?你看到神了吗?”于女士答道:“神是全能的,我们是通过神的话认识神的。”“你们在哪聚会?有没有带领?头是谁?”“神就是我们的头!”“你们有没有攻击共产党?”于女士毫不畏惧地回击道:“你把神话拿出来,里面要是有一句攻击共产党的话,你马上枪毙我!要是没有,你们就是作恶的!”这时警察心虚得赶紧把神话书拿走。

  警察审讯姜桂芝道:“国家不允许你们信神,你咋还信啊?”姜女士义正言辞地说:“你们不让我信,我就不信啊?我要不信神,有病早死了,就因为信神我才活到今天!神是全能的神,不光是中国人的神,更是全世界的神,你们凭啥不叫人信啊?谁也没有权利限制别人信神!”警察又问:“你们信神交多少钱?”“我从信神到现在从没交过钱,也没人给过我钱,我们传福音是自愿的!全世界都信神,外国总统都呼吁国民信神,你们为啥不让信神?”警察无奈地说:“不是我们不让你信,是国家不让信。”姜女士感叹道:“谁也大不过天啊!”当晚,警察强迫姜桂芝、于桂芝按手印、取血化验,导致姜女士心脏病复发,姜女士被送到当地医院打针吃药。

  就这样,次日早4点多,姜、于二人仍被押往北安农垦总局公安局,体检、签字后,晚上又送进逊克县沾河拘留所关押。于2013年1月3日上午二人获释。

  临放时,管教问:“出去以后还传哪?”二人答:“传!为什么不传?”“再抓到你们就给你们判刑!”“要是神的允许,我们心甘情愿!”

 

黑龙江省尚志市两名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拘留、罚款(2012/12/27)

  2012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王洪娟(女,当年 46岁)和杨乃青(女,54岁)正在黑龙江省尚志市亮河镇街里传福音时,被突然而来的亮河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堵截,警察喝道:“你俩是传教的,盯上你们好几天了。”遂将二人连推带拽塞上了车押到尚志市公安局亮河派出所。

  所里,警察从杨女士、王女士包里翻出传福音小册子、记录本(里面有亲人名单)、两部手机、100多元钱全部没收(至今未还),然后将两人分开审讯。警察对王女士横道:“你们的书是从哪来的?你信多长时间?你们的头是谁?”王女士说:“信一年,没有头,我们就是做好事,不打人,不骂人。” 警察喝道:“你怎么传的?”基督徒答:“就让人信老天爷,信它的人能蒙拯救,不信的人老天爷罚恶赏善。”警察气急败坏地喊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们跟共产党作对!”……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房间里,警察对基督徒杨女士审讯了类似的问题,杨女士没有正面回应。让其在材料上签字时杨心脏病发作,手、嘴都不好使。警察根本不顾及杨女士的感受冲其吼道:“你就是装,你这样的我见得多了!”一直没给饭吃。到下午6时许,警察诱骗道:“送你们回家。”二人信以为真,杨女士因病倒走不了,没想到警察把杨女士拖到车上, 将二人押到尚志市第二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提审两次,王涛管教骂道:“他妈的,共产党给你们两顿饱饭把你们撑的,要是毛泽东那时早把你们枪毙了。”另一管教又骂道:“你们就没事闲的,没事找个老铁(情人)多好,何必到处传教呢!”副所长王亚光喊道:“以后在家里信,别出去传了!国家不允许,属于邪教。13亿人口都信行,就3亿信,10亿不信,就给你们镇压下去!”基督徒杨乃青说:“我们才不是邪教呢!宋庆龄还有信仰哪,孙中山也信,周恩来还信哪!”警察王洪义说:“他们不是有权吗?你要有权你也可以,你不没权吗?。”

  杨乃青到拘留所后又犯了心脏病,头迷糊、心难受。之后因睡凉床,得了尿道炎,有尿尿不出来,整夜睡不着觉,导致后来尿血。王洪娟也因惊吓上火导致脑血栓,犯病时将舌头和腮帮子都咬坏了,血压升高、头晕,却只能忍着,出来之后见饭就恶心,啥也吃不进去,头疼吃药、打针十几天。

  二人被以“扰乱社会治安,信的是邪教为罪名。”被拘留15天,各罚款1000元后,于2013年1月11日上午8时许才得释放。

  据悉,基督徒王洪娟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四委十二组;杨乃青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二委15号楼九单元。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0天(2012/12/27)

  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宋德玲(51岁,鸡西市鸡东县明德乡)和卢兴梅(31岁,密山市知一镇),于2012年12月27日,在鸡东县向阳镇新建村传福音,当地派出所得知,四名着装警察驱车而至,跳下车喝问:“站住!干什么的?”一把抢过他们的背包,掏出一本传福音小册子看了看,骂道:“不要脸的,谁让你们出来传福音的,上车!”将二人抓到向阳镇派出所。

  一进所分开审讯,警察冲宋德玲骂道:“妈的,你们信的全能神,国家不允许,你们还传,说!头是谁?”宋德玲说:“我们信的是天老爷,不是邪教,传福音是让人知道神来拯救人,这是好事。”警察叫着:“住嘴!你信神,神能给你钱哪,哪有神!”宋反驳说:“神话说一个人抵挡神的作工,神会把他打入地狱,你们拦阻神的工作会遭报应的!”警察怒道:“我们就抓你们了,再信就把你们的口粮地没收,孩子的工作也撤掉,我就不信治不了你们!”卢兴梅接受同样的审讯。持续约两个多小时,审讯无果。

  下午3时许,以“传播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将二人押至鸡东县看守所。宋德玲、卢兴梅各被勒索去500元后,才于2013年1月6日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12/12/27)

  双鸭山市新安矿东小区的女基督徒赵丽华(45岁),因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知晓。2012年12月27日上午10时许,在街道主任带领下,新安矿派出所所长协同两警员突然闯进赵女士住宅,二话不说就抄家,搜走一台MP5、一本《初信必读》,随即将赵丽华抓进派出所。

  在所里,所长审问赵丽华:“你们信的什么?谁给的书?头是谁?”“我们信老天爷。”所长斥责道:“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有啥用,能给你饭吃啊?共产党多好,给你们开资。说!以后不信神了,就放你回家!”赵丽华坚决不说。警察叫嚣道:“不知好歹的东西!你才信多长时间啊,你懂啥,我都抓你们多少年了,你们信的全能神是国家公认的邪教!如果不承认错误,就把你送进看守所!别看在这不打你,到那里,打你判你都是平常事!”赵丽华反驳道:“我们信神什么坏事都不做,凭啥打我们判我们!”警察在赵女士身上审不出什么,就去抄家。将其家每个角落都搜到,搜走十来本神话书籍。最后,警察给定“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罚款1000元,拘留15天,将其押至双鸭山市拘留所。

  期间,赵丽华每天给管教擦地、叠被、洗内裤、衣服、被单、刷厕所等,管教稍不满意就大骂。家人送的东西必须分给管教一半,还得买烟,否则就不让送。赵丽华于2013年1月11日获释,拘留15天,交伙食费1400元。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25)

  2012年12月25日,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勃利镇东岗村的基督徒黄福(男,当年63岁),在勃利县大教堂门口传福音被勃利县公安局抓捕并被拘留10天。

  当日是圣诞节,出于对全能神末世福音工作的热心,黄老不顾危险,向所有来参加圣诞的基督徒们宣讲末世福音。原本勃利县公安局就派了留守警察守在教堂门口,见到黄老就将其强行扭进门卫室。将传福音小册子摆在炕上,给黄老录了像,又将其押回其住处去抄家,一无所获。遂将其带回勃利县公安局,硬以“传播邪教”的罪名拘留十天,押往勃利县拘留所拘留。拘留期间,照相、录指纹立案备案。

  黄老于2013年1月4号期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至今竟被警察抓捕三次(2012/12/25)

  五大连池市和平镇和安村的女基督徒魏小梅,自从信全能神以来,至今竟遭到警察三次抓捕。

  魏女士第一次被抓捕是在2001年7月的一天,魏女士(当年37岁)在她同村的哥哥家被当地派出所的警察抓捕。途中,又将同村的另一名基督徒拘捕,同时抓到了和平镇派出所。在派出所,警察反复审讯魏女士其信神情况,逼她说出:“和谁在一起信?”魏女士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审讯持续了两个多小时,最终警察逼着魏女士在笔录上按手印后将其释放。同时被捕的另一女基督徒详情不明。

  魏女士第二次被抓捕是在2003年4月份的一天上午:当日,魏女士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姓名、年龄不详)在本村传福音,警察闻讯赶来。警察赶到现场后,一名叫王月山的警察一脚踩在神话书籍上,然后扬起手重重地向另一名女基督徒的脸上打去。随后,警察将二人推上车并押到和平镇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警察将二人关到小黑屋里进行审讯。警察审讯了魏女士一些关于信神的事,魏女士没有正面回应。最终,审讯无果。警察将其关押在小黑屋里,直至下午5时许,才将魏女士放出。

  魏女士第三次被抓捕是在2012年12月25日下午:那日,魏女士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姓名、年龄不详)在和平镇新立二村传福音时,被与警察勾结的书记占文军举报。占文军将两名基督徒堵在魏女士的亲戚家,并破口大骂魏女士是‘婊子’。随后,占文军抡起拳头狠狠地朝魏女士的脸打去,这一拳打在魏女士的门牙上,将魏女士的门牙打得活动了。魏女士为了使另一名女基督徒能够脱身,便一直拦着占文军,另一名女基督脱身了,但魏女士的羽绒服却被占文军撕破。随后,警察赶来,将魏女士抓捕到当地派出所。所里,警察一再追问另一名女基督徒的下落,并扬言:“见到这个女的绝不轻饶,掐死她,整死她!”魏女士听到警察歹毒的话后,只感到后背发凉,没有回应警察的问题。随后,魏女士的哥哥(和平村书记)闻讯赶来。警察看在她哥的面子上,勉强将魏女士释放。

 

黑龙江省五常市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25)

  2012年12月25日13时许,基督徒关红(女,当年29岁)与刘小静(女,当年43岁)在黑龙江省五常市二河乡四河村史家店屯传完福音返回途中,被闻讯赶来的五常市二河乡派出所的五名警察抓捕到二河乡派出所。

  一进所里,两名基督徒的手机便被没收,之后二人被分开,关红被关在一个黑屋里,里面没窗户,没暖气,冻得直哆嗦。

  一名警察对基督徒刘小静核实身份、住址及家庭情况,刘小静如实回答。警察横道:“你信的是什么?信神多长时间了?谁给你传的?为啥信神?头是谁?……”基督徒回答说:“信老天爷,就是耶稣,信两个月,信神都是让人学好,让人脱离败坏性情,临到事都认识自己,孝敬父母,人与人都和睦相处。……” 警察又吼道:“你今天上二河来干啥?”基督徒说:“就是传福音”……随后,警察对基督徒关红审讯了类似的问题。其中有一名女警讥讽道:“你们还是信神的,信神神怎么没来救你们呢?你们咋上这来了呢?”

  直到下午4时许,两名基督徒才被释放。临走时警察横道:“以后不许你们踏入二河一步,再来就不是这样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据悉,基督徒关红家住五常市成功街四委七组;刘小静家住五常市成功街三委二组。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警方强制拘留(2012/12/24)

  2012年12月24日,女基督徒袁翠英(43岁)和郭兆荣(38岁)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十四镇别墅3区传福音时被该镇派出所警察抓捕。

  当日上午9时许,袁、郭两位女士刚走出一福音对象家门,该镇派出所所长邹文军闻讯率两名警察驱车截住二人,强行将二人押回该所。在二人身上分别搜出手机卡和40元钱均被没收,邹文军、王姓警察对二人逐个审讯。

  在审讯过程中,给二人戴上手铐,郭女士不解地问:“我犯啥法了?”邹文军横道:“你们发小册子,扰民,我们是执法机关,有这个权力问话。”郭女士说:“你有权力问话,但没权力铐我,你们这是非法。”这时邹文军郑重地自我介绍:“我是兴十四镇派出所所长邹文军。”这时另一警察说:“你没犯法,你是违法。”又给郭女士看国保局印章的一张纸上写着:传《神主宰着全人类的命运》小册子的就是邪教。王姓警察狐假虎威地指着传福音小册子说:“国保局现在就定这个是邪教!”郭女士问:“哪邪了?”四个小时的审讯过后,二人被押送甘南县国保大队审讯。

  国保大队直接问两位女士家人索要四五千元保证金,因其家人不交,国保大队王队长恼羞成怒,将气撒在二人身上,猛打郭女士。袁女士劝王别打坏了,王骂道:“你他妈的消停呆着,一会收拾你。”就又冲上去继续打。劈头盖脸的一顿拳头耳光,郭女士眼眶肿了,嘴唇破了,嘴角出血了。王队长还不罢休,一脚将郭女士踹倒在地咆哮着:“给我起来,别装,信不信我揍死你,整死你!你家人都没地方找人去,打死都不犯法,家人也不知道!”他憋足劲儿地打,郭女士被打得木然了。十多分钟后王队长累得直喘,问郭女士:“信的啥?”郭女士忍痛说:“老天爷,全能神。”一警吼道:“那是邪教。”郭女士仍倔强地反驳:“我不承认,也不偷不抢,让人活出正常人性、理智,哪邪了?没有让人做坏事的地方,也不反对国家,也不退党退团的?”那警察恨得咬牙切齿:“不是你认为邪就邪了,国家定的,国家说邪就邪,我们共产党就是个信仰,信共产党就得听共产党的,不让你做你就不准做!”又逼着郭女士在笔录上签字画押,在“因传《神主宰着全人类的命运》邪教小册子”拘留证签字,郭女士不签。邹文军说:“签不签也保执行。”王队长一见,冲上来又打郭女士两个耳光,揪住其头发往前拽,猛打她的头,把围巾往郭女士脖子上绕一圈,按倒在办公桌上,两手使劲向两边拽,狠狠地说:“勒死你得了,就你们这道号的!”公安局长添油加醋地说:“用镐刨个坑一埋不就得了!”王队长说:“还用刨坑,扒溜光往乱死岗一扔,家人不知道也不犯法。”又持续打了十几分钟,王队长还不死心吼道:“我就是掌权的,我是神摆的,神就让你顺服我,你得听我的,你们的主知道是你们在这里吗?这是你们的主给你安排的吗?”又问:“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神哪?”郭女士坚定地说:“是。”又问:“是不是实际神?”见郭女士不回答,他接着说:“全能神就是实际神,出去还信不信了?”郭女士坚持说:“信,不差,没错。”邹文军看郭女士拒不签字,就替她签上,与袁女士一起以“传《神主宰着全人类的命运》邪教小册子扰乱治安”为名拘留15天,押送甘南县看守所关押,至期满释放。

  据悉,袁、郭二人同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袁女士家住富强五屯,郭女士家住哈阳农场农垦社区。此次二人被拘留除被打外,在2013年1月8日释放时还被迫交了伙食费300元。

 

黑龙江省六名基督徒聚会遭警方拘捕并罚款(2012/12/23)

  2002年10月23日清晨,六名女基督徒正在黑龙江省黑河地区北安市城郊乡永青菜社一接待家聚会,被该市国保大队队长王文杰闻讯率队缉捕,一基督徒趁乱逃脱,另外五名基督徒均被强制刑拘并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后才得释放。以下是了解到的大致内容:

  当日上午7时许,张晓茹等六名女基督徒刚准备聚会,以黑龙江省黑河地区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文杰为首的三名警察将几人堵截在屋内,并将接待家翻了个遍,几人强遭一警搜身(期间,一名女基督徒趁乱逃脱),将崔连凤的50元钱据为己有。一警从沙发后面搜出《话在肉身显现》、《基督与工人的座谈纪要》和两本神话诗歌,二话没说便将五人强行押回北安市公安局。

  据当事人张晓茹、崔连凤透露:当时分开审讯五人时,重点针对当时没收的神话书籍和诗歌本,不断逼问:“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你们信的是邪教,你看看这书,不知道信的是啥吗?”最后给五人硬以“信东方闪电是法轮功第二代”定罪判处拘留,但不知道具体判决拘留几天。单秋红在其父亲交纳5000元后,关押15天才得释放;张女士交纳10000元(人情费4000元,罚款6000元),崔女士交纳2000元后,二人在被拘留25天后才被救出。除三人外,其他两名基督徒均在交纳不同数额的罚款后才被释放(具体钱数和拘留天数不详,五人所交的钱均无收据)。

  据悉,五名女基督徒均为黑龙江省人士。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范围的有城郊乡炮台村的张晓茹(当年38岁);城郊乡新安村的崔连凤(当年40岁);农垦粮总厂的李静(当年45岁)和家住绥化地区海伦市的张女士(当年36岁)及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的单秋红(当年32岁)。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23)

  2012年12月23日,双鸭山市七星矿基督徒高俊花(60岁)和楚秀玲(50岁),在该市电视台附近的楼区传福音。上午8时许,二人传到一户不知其身份的警察家,高女士自我介绍道:“我们是全能神教会传福音的,给你一本神话书看看吧!”男子接过书看看说道:“现在我们正抓信全能神的呢,这就是证据!”二人离开不过5分钟,那名警察及当地派出所所长等人追上来,拦住二人去路。所长厉声道:“我们在这蹲守3天了,终于把你们抓着了。走!跟我们上所里去!”不容分说,将二人戴上手铐,押至七星矿派出所。

  至该所,警察喝问:“知道为啥抓你们吗?”“不知道。”“你们信的全能神,东方闪电,是国家不允许的!”随后给高女士、楚女士登记备案。接着让其交待谁传给她们的,书是哪来的,还和谁联系等,二人均用智慧回答。

  当晚7点,警察以“信东方闪电邪教,扰乱治安”为由,将高俊花、楚秀玲押至双鸭山市看守所。于2013年1月8日释放。

 

“她信全能神,就把她低保撤了!”(2012/12/21)

——警察给社区主任打电话时说道

  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的基督徒肖胜荣(女,当年49岁)是,于2012年12月21日上午11时在本区大民屯木林市场附近传福音,被龙沙公安分局大民派出所警察知晓。三名警察驾一辆白色警车飞驰而来,找到肖胜荣后将其蛮横推上警车并押到大民派出所。

  一到所,警察就搜肖女士的身,翻其背包,从中掳去10多本传福音神话书籍。指导员带着肖进入审讯室,命肖坐在铁椅上,逼问:“你为什么信神?谁给你传的福音?”肖说:“我有很多病,糖尿病、心脏病、肾病等,在理疗时遇见好心人给我传福音,说信神病得医治,能蒙拯救,我就信了。”“是谁让你出来传的?传多少人了?书是谁给你的?头是谁?”肖回答说:“是自愿传的,没有头。”指导员挖苦道:“你信的是邪教,国家早就禁止了,你出来传是违法!你的女儿再优秀也要受你的牵连,你不老实在家过日子出来传福音扰民!你在我地盘传就不行!”他越喊越火,最后暴跳如雷,用拳头砸着桌子大叫:“老肖!你给我放明白点,赶快把问题交代清楚,再不说呆会想说都不让你说了!”随后就给肖胜荣所在社区主任打电话,命主任给肖女士的低保撤销了,并说肖是信东方闪电邪教的,又将肖女士丈夫的电话要来,之后打电话让肖的丈夫带着他去抄家,将肖女士家里里外外翻个遍,将肖女士信神书籍及传福音小册子全部收缴,又欲将肖服用治病的价值一万三千元的药拿走,被肖女士的丈夫阻止,但警察以给肖体检为由勒索去240元(其实只花了10元验尿)。

  警察拿到肖女士信神的证据后,硬将体弱多病的肖女士判15天拘留,押至齐齐哈尔市看守所,肖女士本来就有严重的糖尿病,饭前必须得注射药物,而肖的丈夫送药时警察却不准其进看守所,要进必须在大门处交30元,在进里门要交50元入门费。

  最后,肖的家人花去4000元人情费疏通关系才将关押15天的肖胜荣赎出来。回家后,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又到肖家告诉其丈夫:“让你妻子上派出所一趟!打仗斗殴的我们不管,她信全能神我们就得管!要不你们就搬家,离开我管的地盘!”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21)

  2012年12年21日上午9时许,家住同江市建三江管局前哨农场的孙淑萍女基督徒(当年51岁)与另一姊妹,在本农场传福音,8名警察闻讯驱车而至,截住两名基督徒,抢去随身携带的传福音小册子,喝道:“走,跟我们上公安局!”孙淑萍说:“我们什么坏事都没做,凭什么抓我们?”警察不容分说强行将二人抓进前哨农场公安分局。

  警察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李志金喝道:“你们传几天福音了?”孙淑萍说:“刚传。”警察说:“你们这是扰乱社会治安,书从哪来的?”接着训斥道:“给你们吃饱撑的,到处传什么福音,当饭吃啊!”警察为得到更多信神证据押着孙女士回去抄家,将孙家屋里屋外翻得一片狼籍,一无所获,返回后冲孙淑萍吼道:“你信的就是东方闪电,这回谁也救不了你,得判刑,最低判一年!” 孙淑萍说:“我既不偷也不抢,什么坏事都没做,凭什么判我!”李志金大怒:“你们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就得判你!”此时公安分局局长袁长荣起身恶狠狠地踹了孙女士一脚。一警察吼道:“把羽绒服脱掉!”遂开始搜身,没有搜到任何信神证据,不得不将孙淑萍释放。临行前警察警告孙女士:“回家后不许再信神、再传福音,下次再抓到就判刑!”

  一同被抓的另一基督徒详情不明,有待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上午9时许,基督徒周芳(43岁,佳木斯市桦南县林业局岚峰林场)和王丽琴(22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五七乡),在七台河市北兴农场社区金兴小区传福音,被该农场三名着装警察截住,一把抢去二人手里的挎包,拽着二人直接带到距离500米处的北兴农场公安分局。

  一到局立即审讯,警察逼问周芳:“书是从哪来的?在哪聚会?”基督徒用智慧搪塞过去。一高个警察张嘴就骂:“臭不要脸的!闲的你们,干什么不好,出来传信天老爷!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接着逼问:“头是谁?”周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恐吓道:“不老实交待,把你们关起来!”同时,王丽琴接受同样的审讯。

  警察强迫周女士在写有“散发小册子,扰乱社会治安”单上签字,周拒签,一高个警察威胁道:“你以为你是谁呀,就你这态度就该送你去刑侦科!不签字照样判你,判你三年五年!”周女士被逼签上字。凌晨2点,将周芳和王丽琴用一手铐铐在一起,连夜送到七台河市看守所。

  2013年1月6日周芳与王丽琴期满释放。

 

四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 其中一人遭毒打(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四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丽景花园小区传福音时,被闻讯赶到的以通河县国保大队唐队长为首的四名警察抓捕、拘留。

  当日晚7时许,四名基督徒传完福音刚要从楼区往回返,就被国保大队队长等三名警察喊住,强行抓上警车,拉到国保大队。

  一到局里,警察立即搜取她们的40本传福音小册子,抢去现金682元及二部手机,然后对四人展开审讯。王淑清被带上手铐,唐队长喝道:“这几人中你是不是头?”王淑清回答说不是,唐队长一听冲过来就左右开弓扇她嘴巴,又恶狠狠地拽其头发往墙上撞,骂着说:“你就是头,你领着她们挨家传福音,你还不承认,打死你!” “啪!”“啪!”又是几大耳光,这时,另一警察也冲过来对其拳脚相加,暴打一气,王淑清的脸顿时苍肿起来,头发凌乱,天旋地转。队长接着逼问:“这些书到底从哪来的?是不是你叫她们出来传的?”王淑清忍着巨痛回答说:“书是我从老家背来的,是我让她们传的。”唐队长骂道:“信神给你钱哪?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传?你们传福音是扰乱治安,国家不允许,信神,哪有神?你咋不信共产党呢?国家定你们是邪教!”王淑清说:“我们信的神不是邪教,是让做好人,做好事!”唐队长吼道:“别说了!再说就把你扔下去摔死你!”

  与此同时,其她三人也受到同样的审讯,最后四名基督徒以“信全能神、实际神为邪教”刑事拘留,强迫四人在拘留单上签字。深夜12时许,四人被铐着押送至通河县拘留所。

  关押期间,其不信的家人纷纷前去求情,但警察不肯放人,趁机敲诈,直到其家人共被勒索去近2万元钱后,几人才于12月28--31日陆续被放回。

  据悉,四名基督徒中,王桂芝(女,43岁)、王淑清(女,54岁)住在哈尔滨市通河县;付丽丽(女,28岁)、夏淑华(女47岁)为绥化市兰西县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追捕有家难归(2012/12/21)

  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的基督徒周桂清(女,2013年49岁)为使更多的人得到全能神末世的救恩,她不辞辛苦地在本村挨家挨户传福音,当地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派出所得知此信息后,2012年12月21日晚7时许,所长(曲建涛,男,40多岁)等四名警察驱车前来抓捕周女士,周女士的亲属得知马上打电话告诉了周女士,周女士来不及收拾任何东西,只将接受福音人员的名单拿着就与其外甥女一起出了家门。周女士打开院门就看见一辆警车停在东面,4名便衣警察站在大门外问周女士:“XXX(周女士丈夫)在哪住?” 周的外甥女往东一指说:“灯最亮的那家就是。”警察又问:“这家姓啥?”周的外甥女说:“姓李。”之后警察就上车往东去了,周女士侥幸脱身。

  警察返回周女士家像土匪抢劫一样将屋里屋外翻的一片狼藉,并将信神书籍(5本神话书籍、400本传福音小册子)洗劫一空。警察把周女士家的电脑桌给砸了,没抓着周女士警察就将她丈夫押到了派出所。警察气冲冲地问周女士的丈夫:“你们屯还有多少信神的?”其丈夫答道:“就我媳妇自己信。”后来周女士的女儿到派出所将其父亲要了回去,并与派出所的警察大吵了一番。

从此,周女士有家不能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追捕(2012/12/20)

  宁安市渤海镇的魏丽萍(54岁)和牡丹江市西安区吕桂琴(61岁),于2012年12月20日在该镇莲花二队本安村传福音。下午4时许,刚从一居民家出来,走到大道,遇见当地的村支书,村支书冲二人减着说:“你们是不是传福音的?渤海派出所的警察可告诉我了,让我在道上寻查传福音的,凡是来传的就抓!”魏丽萍、吕桂琴听罢撒腿就跑,吕桂琴年岁大,没跑几步就让派出所的警察抓着了。

  魏丽萍使劲跑,东拐西拐,躲进一堆包米杆垛里,警察追上来没找着。两个小时后,浑身冻疆的魏女,认定外面没有人了,才出来。到一姊妹家躲了好几天。事后警察通知村长:“下追捕令,只要见到传福音的就抓!”

  吕桂香被警察问了一些话,身上仅有的400元现金搜去作为罚款,警告以后不许再传了,于当晚9时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多次被追捕 有家难归(2012/12/20)

  2003年5月的一天,清晨4时许,哈尔滨市方正县公安局一辆警车飞速驶向本县珠河乡王志芬家,从车上跳下两名警察,咣咣砸门,门一开直冲而入,出示证件后,翻遍王女士家的每一个角落,一无所获,命令王女士:“跟我们走一趟!”“凭什么?”王女士不从。几分钟后,当地派出所的警车拉响警报迅速赶到,将王女士家再次围住,惊动了周边的群众前来围观,王女士被迫上了警车。

  一小时后到了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审问王女士:“你在哪儿信的神,跟谁信的,你的头是谁?盯你3年了,才抓到你。”王没有回应。

  同时,王女士丈夫找人输通关系,花去1000元钱,王志芬当日放回。

  2012年12月期间,方正县公安局多次闯进王女士家抓人,为此王女士被迫背景离乡,有家难归!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20)

  2012年12月至次年1月初,七台河市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江晓霞、颜秀芝、张淑芝和王永贤,在本市桃山区境内传福音,当地警方陆续得知,发动警力相继在不同地点阻截基督徒传福音,将其抓到桃山派出所。警察严厉警告基督徒说:“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才于当晚放回。

  据悉,江晓霞(48岁)、颜秀芝(44岁)和张淑芝(53岁),均住桃山区的金厦家园、万宝小区和大同街;王永贤(44岁)为勃利县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20)

  2012年12月20日中午11时许,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的基督徒邸志莲(61岁)与另一女基督徒,在本县街里人民广场传福音,当地公安局国保大队3、4名着装警察闻讯而来,将邸女士二人强行带走,并训斥道:“信全能神、实际神,真给你们闲的!”

  在宝清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里,警察无论逼问其什么有关信神之事,邸女士都坚持不供。最后将邸女士二人送进宝清县看守所。因看守所潮湿阴冷,不给被褥,且睡在地上,邸志莲犯严重肾病,尿血。警察见邸女士病重,逼其儿子拿钱赎人。

  最后,邸志莲的儿子被迫交1000元罚款,于2012年12月24日将母亲领回家。

  另一女基督徒目前情况不明,有待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五常市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20)

  2012年12月20日12时许,基督徒王艳芹(女,当年42岁)和王淑云(女,当年60岁)在五常市民意乡中发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五常市民意派出所的五名警察突然堵住,一把抢过二人的兜,从中翻出信神书籍和传福音资料,还有王艳芹的身份证和10多个屯子的基督徒名单及手机(全部没收)。强行将二人抓捕到民意派出所。

  一进所里,将二人分开审讯,对其核实住址、身份以家庭情况。警察又开始围绕搜来的信神书籍以及资料对二人进行审讯,二人均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又质问道:“你信的是圣经吗?”王女士说:“是啊,是圣经,应验启示录,神在律法时代作一步让人知罪的工作,恩典时代神救赎人的罪,最后作收割的工作让人脱罪,人要是不圣洁不能见神的面。”……下午4时许警察把两名基督徒押到五常市公安局被分别关在地下室里,反复抠问上述内容及传福音书籍的来源,不肯说。王局长恶狠狠地说:“就你们这样蹲死你们!”晚6时许,两名基督徒又被转押到五常市杏花山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又看见一些同样被拘捕的基督徒。听一名基督徒说:“警察说了,你花多少钱也不好使,抓进去的人必须得关几天,上面有指标,必须得抓多少人、罚多少钱都有定额,不达标这些人也得挨罚。”

  二人被以“伙同他人散发邪教组织材料”为罪名拘留15天,每人伙食费1600元。于2013年1月4日8时许被释放。

  据悉,基督徒王艳芹原家庭住址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沙河子镇磨盘山村杨树林屯(现住址:五常市五常镇杏花村许家屯);王淑云家住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新村路19号。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相继被捕(2012/12/20)

  哈尔滨市通河县三站乡的李学臣(男,当年54岁)、张桂华(女,当年50多岁)、张福华(女,当年53岁)和孙淑梅(女,当年40多岁),在当地信全能神常传福音,被当地警方得知。2012年12月20日上午,警察采取行动大肆抓捕信全能神的基督徒,以上四名基督徒同日被警察抓到三站乡派出所。

  在所里,李学臣质问警察:“我们什么坏事都没干,更没犯法,凭什么抓我们?”所长横道:“你干什么事了你不知道!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实际神?谁传你们信神的?有联系方式吗?”李学臣用智慧搪塞过去。随后所长带人去李学臣家搜查有关信神证据,一无所获。另三名基督徒也同样遭到审讯,均无果。后经家属托人疏通关系,四名基督徒于当天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20)

  2012年12月20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警方将两名正在传福音的女基督徒抓捕,因其中一人记录了已传福音对象的名单,便被警方诬陷为“组织头目”,想将其无限期刑拘。

  当日上午10时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女基督徒王玉兰(当年43岁)和邸志莲(当年60多岁)到本县街里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该县派出所四名警察驱车堵截抓捕。警察抢走二人的背包,将包内的传福音用品(100多张传单、3本《最后的船票》、10多本小册子)没收后,强行押二人回所。

  11时许,双鸭山市国保大队队长白文博带队前来,再次对二人搜身,将王玉兰包内的700元钱和二人的手机没收。佟宝斌(国保大队警察)扬着从王女士包内翻出的福音线索名单说:“这回可抓着个头!”一警察边翻看《最后的船票》边说:“你们信的就是邪教!信的是人,是组织……”白文博在审讯中确认二人信的是全能神,命一女警将二人脱衣搜身,一无所获。下午3时许,将二人押往宝清县看守所,强逼二人在笔录、拘留通知单上签字画押,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给予二人罚款1000元,拘留15天的处罚。

  15天后,邸志莲被释放,而当时王玉兰不愿连累家人报了假名,更因其掌握福音名单,被转为刑拘。佟宝斌恐吓王女士说 :“刑拘里关着可是无限期的。”王女士家人四处求情,又交伙食费700元,王才于2003年1月24日将其释放。被警察没收700元未返还。

 

一女基督徒于家中被强行逮捕并处拘留(2012/12/19)

  2012年12月19日上午9时许,黑龙江省龙江县鲁河乡山河大队女基督徒李凤芝(46岁)家中,突然闯入三名警察。一警进门后,将屋内设施扫视一圈后问还在愣神的李女士:“你信的是不是主耶稣?咋没挂‘十字架’呢?”没等李女士回答,另外两名警察就开始动手翻箱倒柜,徒劳无获。一警气势汹汹地问:“你把你前几天发的小册子给我看看,你都给谁发了?”李女士这才明白他们的来意,没有辩解就被强行押至本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一警单刀直入问李女士:“你信几年了?在你家住的两个人是谁,叫啥名?”“我刚信,那俩人叫什么我不知道。” “他们让你走你就跟着呀,你信的是啥呀?”李女士答:“起初是圣经,圣经有律法、恩典、启示录,现在是启示录的工作,信老天爷能免灾。”警察问:“他们没让你捐钱啊,给你书没要钱吗?”李答:“不要钱。”那警察又追问:“你们之间咋联系?”李女士答:“他们来找我。”审讯无果,让其签字画押,直接送往龙江县看守所拘留。

  据悉,因其家人给了该乡派出所500元人情费,才改为拘留7天,不过仍被强迫交纳210元钱食宿费,日常用品费用50元,于2012年12月27日上午8时许,李女士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9)

  2012年12月19日下午2时许,基督徒王丽梅(女,48岁)、李胜云(女,46岁)在绥化市张维镇传福音,两名警察驾一辆白色轿车闻讯赶来(一名是所长;另一名叫王小明)。警察下车后,一把抢去王丽梅的包。随后,将二人推上车押送到张维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所长翻看着抢来的传福音小册子说:“你这不是信全能神吗?现在正抓呢!别的地方都已经抓很多了!!”王丽梅说:“你知道任长霞是怎么死的吗?就是因为抓信全能神的人被车撞死的!信神是好事,都信了就不用警察了,你看看,神第六天造人,第七天是礼拜天,你们的礼拜天都是神留下的。”所长不以为然,轻蔑地说:“信神能让我有钱吗?……”

  最终,警察强迫王丽梅在一张关于“信邪教”的纸上签字,于当晚将其释放。李胜云在被押到派出所后,借着上厕所之机侥幸脱身。

  据悉,王丽梅家住绥化市张维镇;李胜云家住伊春市翠兰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2012/12/19)

  2012年12月19日下午1时许,佳木斯市桦南县全能神教会的李玉香(42岁),在本县林业局繁荣小区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新林派出所两名警察堵在楼里,喝问:“你是干啥的?”“传老天爷福音的。”话音刚落,警察狠狠地揪着李的脖领往楼下拽,“干什么?不用你拽,我会走!”警察上前狠踢一脚,喊道:“你们挨家挨户传福音,不是扰民吗?”将李玉香抓走。

  在新林派出所,搜走29本传福音小册子,50元现金,一部手机。警察逼问:“你信几年了,在哪聚会,发多少本了?”李说:“刚信。”警察气急败坏,喊道:“你到处发小册子,是违法!对你们信神的打的就是轻,扒了你们的皮就老实了!”将李的右手铐在椅子上。接着逼问手机里的号码是谁的,都和谁联系等,李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吼道:“真是顽固不化!不说实话就找两个流氓来揍你,你信的神咋不来救你?现在国家正抓信全能神的,都抓许多年了,知道不!”狠狠打了李女士的头就走了。

  当晚7时,押至桦林县看守所。警察索要1000元罚款,才将关押15天的李玉香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方拘留并罚款(2012/12/19)

  2012年12月19日,家住富锦市锦山镇德祥村的李秀芝(53岁),在鹤岗市宝泉岭管局绥滨农场一基督徒赵凤兰家商量传福音之事时,被当地公安分局抓捕。在接待家抄出半丝袋神话书籍,40多张光盘,均被没收。与李女士同时被捕的,还有另外两名姊妹:接待家赵凤兰(60岁)和同住本团的刘凤兰(51岁)。

  至分局,将3人分开审讯,警审问李来此干啥,信神多长时间,谁传的等,李女士均用智慧搪塞。警察指着搜来的神话书籍叫嚣道:“你们传这个犯法?国家不允许!”

中午警察吃过饭后,再审李女士,想通过李抓捕更多的信徒。在此期间,李女士将手机卡毁坏,警察大骂道:“卡哪?谁他妈让你毁的,你这是毁证,是不是给你点脸了。”

  之后警察通过给李女士家乡派出所打电话,脱光衣服搜家等手段,证实李的身份,厉声道:“你信的东方闪电,全能神,已被国家定为邪教!”面对如此的围攻、指责,老实巴交的李女士无奈地说道:“我一生从没做过坏事,我信神就是图意身体好,家平安,但万万没想到信神能信到这来(指公安局)!我也想不能通,咱们国家说的信仰自由是不是真的,信神咋还能犯法呢!”

一天之中警察反复逼问李都跟谁联系,上面头是谁数次。同时,刘凤兰、赵凤兰也经历着同样的审问。警方又上刘凤兰家抄家。赵凤兰因是新人,当日放回。

  次日下午5时许,李、刘二人被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于夜12点送往拘留所关押。因李血压高,拘留所不收,经请示上级领导,特批,李、刘二人于22日上午8点关押进鹤岗市拘留所。

  在拘留期间,警方曾先后四次提审李女士,强迫交待上面的头是谁,李坚决不供。

  刘女士丈夫花3000元托疏通关系,改判李、刘二人各罚款1000元。将其于2013年1月11日中午释放,各交260元伙食费,248元体检费。

 

黑龙江省警方以“信邪教”为由将五名基督徒逮捕拘留(2012/12/19)

  2012年12月19日中午12时许,家住拜泉县上升乡长胜村的基督徒刘义昌(男,39岁)开车拉着国富镇自治村的四名基督徒去兴隆村传福音。行至二队路口时,一辆收黄豆车拦住去路,两辆警车随后冲了上来,几个着装警察把四名基督徒强行推上车,抓到国富派出所,后又转到县公安局。

  在局里,警察从几人包中翻出传福音书籍后,不容分说,扑上去就猛搧一顿耳光,“XX,让你们信神,让你们传教,我打死你们!”边打边吼:“快说,这些书哪来的?是谁让你们传的?你们的头儿是谁?”审了半天没有结果,警察便逼着他们在写有“信邪教”的材料上签字,基督徒拒不签字,警察就打耳光,并恐吓道:“你们不说不签字画押也不好使,这书就是证据,非让你们蹲几年不可。”于是将他们送到拜泉县拘留所。

  据了解,后来刘义昌的家人被逼无奈交了1000元罚款和370元的伙食费后,警方才于12月24日将其放回。其余四名基督徒的情况不明。

 

国家条文规定:对信全能神的,发现一个抓一个(2012/12/18)

----黑龙江省四名全能神信徒先后被拘捕

  2012年12月18日,四名基督徒在双城市万龙乡传福音,先后被双城市万龙乡派出所警察抓捕,拘留10天。

  下午4时许,姜逊和杨佳平在万龙乡阪子房村传福音到最后一家时,刚往出走,村书记领一村民闯来,问他们:“你们是干啥的?”他们说:“是传福音的。”“是不是发小册子?”“是。”村书记说:“昨天我和派出所警察一起吃饭时,警察告诉我只要看见谁发小册子就扣住。”说完就给万龙乡派出所打电话。大约20分钟,万龙乡派出所的两名着装警察驱车赶到,随即将二人推上警车,拉到万龙乡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就把二人浑身上下搜个遍,没收了他们的手机及所有传福音书籍。5点半左右,将二人押送到双城市治安大队。

  大队长于占成(男,50多岁)和几名警察立即对其展开审讯。于队长怒气冲冲地对姜逊喝道:“谁让你到这来传福音的,这小册子是从哪来的?”姜逊回答说:“是我自愿传的,小册子是从家背来的。”警察遂指着桌上的文件横道:“你看这是啥,这里的条文就是专门抓信全能神的,对你们信全能神的,发现一个抓一个。”警察又逼问:“你现在住哪儿?”姜逊说:“传到哪儿住到哪儿。”警察大声骂道:“你他妈的,拿我当三岁小孩子哪儿。说!你到底住哪?”姜逊低头不语,警察恐吓道:“再不说实话就打死你!”直到逼问出他们的住处后,于队长立即给万龙乡派出所打电话。

  晚上8时许,万龙乡派出所的两名警察驱车前往万龙村,由村书记领着闯入他们租住的地方。此时基督徒赵岩和宋德新正在那里等待姜、杨二人传福音回来,不幸被撞上,警察没容分说,立即将二人拘捕,遂又将其住处里里外外翻个底朝天。400多本信神及传福音书籍,5部手机,5部MP5,一台EVD,400元现金及价值5000多元的两台摩托车被洗劫一空。二人直接被押送到双城市刑警大队。与此同时于队长等人把姜逊和杨佳平也押到刑警大队。

  在刑警大队里,于占成等再一次对基督徒轮番审讯,逼他们交待这些信神的书籍从哪来的,带领是谁,传了多少人等。四人怕牵连其他的弟兄姊妹,始终什么也不说。警察对他们威胁道:“你们信的就是全能神,是邪教,是违法的,国家现在正在抓捕你们。今天抓到你们,你们就别想出去了!”审讯持续到午夜1时。最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信邪教”为由将四人刑事拘留。

  次日上午8时许,四名基督徒被转送到双城拘留所,硬是关押10天后才放回。被劫去的钱物索要不还。临放时,警察还警告说:“以后不许你们再传福音了,再抓到你们至少判一年。”

  经了解,四名基督徒分别为:家住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的姜逊(男,24岁);家住哈尔滨道里区的杨佳平(男,38岁);家住双城市同心乡富强村的赵岩(男,35岁)和家住哈尔滨市宾县长安镇的宋德新(男,56岁)。

上教堂信耶稣行,信实际神就不行(2012/12/18)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关押15天

  哈尔滨市通河县三站乡的白秀兰(女,51岁)和依兰县江弯镇的吴宣凤(女,51岁),两名基督徒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10时许在依兰县团山子乡兴安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到的团山子乡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抓捕。

  下午1时,警察将两名基督徒随身携带的10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全部没收,然后对二人展开审讯,逼二人交待是谁让其出来传福音的,小册子从哪来的。二人都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恐吓道:“你们信的是全能神,实际神,国家不允许,如果不交待出这小册子从哪来的就别想出去!”另一警察横道:“上大教堂信耶稣行,信实际神就不行!”

  下午3时许,两名基督徒被转送到依兰县拘留所关押起来。21日上午9时许,依兰县国保大队队长再次提审白秀兰:“你信多少年了?”白秀兰说:“我信好几年了。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蒙拯救,这不是好事吗?”又问:“是谁让你传的?”“我自愿传的。”队长“啪”上去就是一个大耳光,骂道:“妈的,从你嘴里啥也问不出来。”骂骂咧咧地走了。就这样,二人以“信实际神,传福音扰乱治安”为罪名被刑拘。一直被关押了15天后才放出。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勒索3000元(2012/12/18)

  家住五大连池市双泉镇双泉村的57岁的女基督徒韩凤兰,于2012年12月18日午时,在该市疾病控制中心附近传福音时,因恶人举报,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押到勤俭派出所。

  警察命令韩老将包里物品全部倒出,里面装有传福音书籍和记事本,随后又过来一警察将韩老浑身上下重新搜查一遍。核实完身份,警察指着传福音书籍喝问:“这些都是从哪来的?谁让你传的?”见韩老不回答,警察继续恐吓道:“你不知这是犯法的吗?你这信的是实际神,是邪教组织,开‘十八大’就是抓你们的,你够判的了,这罪可挺严重啊,你若说实话,罪就减轻了,否则至少两年。”如此反复审讯逾5个小时仍未果,警察强迫韩老签字并写下保证书,然后威胁韩老说:“就你这个够判两年的了,一年1500元,两年3000元,再罚1000元,今晚7点之前拿4000元来,不然的话就把你押到北监、或黑河,或送花园劳教所去。”期间,警察不断催逼韩老给家里打电话要钱。最后,警察勒索去3000元钱,直至晚8点30分韩老才被放出,传福音书籍全部没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信神,被警察抓捕两次(2012/12/18)

  家住北安市赵光镇糖厂的孙凤兰(女,60岁)是一位信主多年的老基督徒,2002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但令孙女士没想到的是只因信全能神,至今竟遭到警察两次抓捕。

  第一次是在2003年3月份的一天晚10点多:当时,孙女士正在糖厂小屯子聚会。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聚会中断,孙女士打开门,四名警察冲了进来。警察一进屋就开始四处乱翻,将翻出的《圣经》等信神书籍以及孙女士的1200元钱全部没收。随后,警察将孙女士拽上了车,押送到七团农场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警察围绕孙女士信神的事对其审讯。孙女士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因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挽起袖子欲施毒手。这时,孙女士的丈夫闻讯赶来,经过其求情并且给了警察1000元钱。最终,孙女士在被关押两个小时后得释放。

  这一次的抓捕,使孙女士一直心有余悸。为了不被再次抓捕,能够好好的信神,孙女士无奈搬了三次家。

  孙女士第二次被抓捕是在2012年12月18日:那日,孙女士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在赵光七连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捕。这时,一村民看到了这一场面,站出来说:“抓她们干啥?她们都是好人!”警察碍于村民的压力,无奈将二人放了。但令孙女士没想到的是,2012年12月23日,两名警察(其中一人叫菊杰)竟闯进了孙女士的家,一进屋便说:“找你家找的好苦啊!真难找!”说着,将孙女士推上车,押到赵光农场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四名警察开始审讯孙女士:“谁让你挨家传福音的?你知不知道你传的是啥?”孙女士答道:“我传的是全能神,也就是主耶稣基督的再来。”警察气冲冲地吼道:“应该把你工资低保全取消了!让你吃不上饭!”警察为了从孙女士的口中套出更多基督徒的下落,对其审讯了两个多小时,一无所获,后将其释放。

 

“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2012/12/18)

——警察审讯基督徒时如此说

  2012年12月18日晚6时许,在黑龙江省尚志市元宝镇派出所里,警察冲基督徒刘英杰、张金芝喝道:“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

  原来,当天中午12时许,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的刘英杰(女,现年41岁)和本市苇河镇的张金芝(女,现年47岁),在本市元宝镇街里西边一居民家传福音,刚要走出门,闻讯赶来的两名着装警察将二人堵在院里,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张金芝回答:“我们是信神传福音的。”不容分说,警察连推带搡将二人推上车,押到元宝镇派出所。

  一到所,警察强行搜身,掳去56本传福音小册子、一台MP5及传福音资料。警察核实姓名地址后,逼问传福音小册子从哪来的,在哪聚会,头是谁等,基督徒含糊其辞,没有回答。警察横道:“你们信的是啥?”张金芝说:“信全能神,是耶稣的再来。”警察急了,吼道:“你们信的是全能神邪教,国家不允许!”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强迫基督徒签字照相画押。

  当晚6时许,警察警告刘英杰、张金芝后,才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18)

  2012年12月18日上午9时许,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鱼池村的基督徒冯善英(女,42岁),因哥哥家的户口本到期要求补办,派出所的警察却以此为由,要求冯女士也必须到派出所。不明所以的冯女士与哥哥一同来到黑龙江省亚布力森林公安局鱼池林场派出所后,被警察审讯。

  所长贾军令问:“你知道叫你来干什么吗?你最近都干什么了?” 冯女士回答:“没干什么,在家做生意。” 贾军令大声喝道:“你前天下午去哪了?你做了什么你不知道吗?你发的传福音小册子是谁给你的?你的名字已经传到局里去了,这是局里叫我们来抓你,你今天的事不是小事。你的户口局里不允许办,停止你的一切业务,你如果不交待清楚,就给你判重刑。说,你是不是信全能神的?”基督徒冯女士回答:“我信的是基督,是上帝。” 贾军令边骂边威胁道:“不对,你撒谎,你信的是全能神、东方闪电,是邪教,是共产党严厉打击的对象。你今天不坦白事实,我们就把你带下去,那后果怎么样你自己心里清楚。”冯女士还是回答“我什么都不知道”。副所长张文庆在一边恐吓:“你别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你们的情况我们都了解清楚了,你再不交待就给你上刑。”警察庄乾龙在一边假惺惺地说:“冯姐,你那么聪明怎么做上糊涂事了?你不知道东方闪电属于邪教,正是国家现在严厉打击的对象么?你若不交待,你家的生意将被扣压,手续收回,冻结资金。你与国家对着干,能有好果子吃么?”基督徒冯女士回驳道:“我什么都没干,就是信神,有什么错?凭什么审讯我?凭什么冻结我的生意?你们这是乱抓好人。”警察审讯无果后,于中午11时许将冯女士放回。

  下午1点警察又将冯女士叫到派出所审讯,又没审讯出有关信神的证据,下午3点半点放回。

  下午4点,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派出所的所长李彦群和副所长又把冯善英找到派出所。对其一顿教训,并威胁道:“你以后在我们的眼皮底下老实点,不许再信神,不许传福音,若再发现必严罚严判。”

  从此,不论基督徒冯女士走到哪里,都会有警察在后面监视,生活、生意受到极大影响。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勒索(2012/12/18)

  2012年12月18日上午9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克东县玉岗镇的张秀玲(当年40岁)和另一名基督徒在自家附近传福音,本村治安员高亚文引领玉岗镇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将其抓捕,押至玉岗派出所。

  在所里,张女士身上仅有的40多元钱被没收。一胖警察手拿着没收去的传福音小册子,问道:“你给人送的这本书哪来的?你信老天爷吗?”张女士说:“我相信老天爷,我从小没妈,是老天爷把我养大的。”胖警察怒骂道:“妈的,你信老天爷,他给你钱了吗?不是共产党分给你土地,种粮养你的吗?”张女士回击道:“人种地,天帮忙,才能打五谷粮,谁不靠天吃饭!”进来一警察听张女士一番话,就狠踢张女士两脚,命其跪下。张不跪,警察就从身后猛踹张女士腿弯,硬将其踹跪下,还强迫张女士跪直了,否则就拳打脚踢。边打边羞辱道:“你把衣服脱了,我们看看有没有纹身,老实交待,不然整死你!”张女士悲愤交加:“我就是信老天爷,让我交待什么呀?”又一警察骂道:“妈的,信什么天老爷,共产党掌管一切!哪有天老爷,神在哪呢?让我看看?”边骂边拳脚相加:“说!你们教会带领是谁?有多少人信?”又猛踹张女士胸口,疼得她弯下腰,满脸是汗。两名警察轮流打骂、逼问四次,最后恶狠狠地说:“抓的就是你们信老天爷的!不说出头是谁,就把你拉到外面用雪活埋了,整死你都不解恨!”

  折磨逼供二个多小时后,没什么收获,将其戴上手铐脚镣,关进隔壁审讯室。过了一会儿,胖警察过来让张秀玲听隔壁另外三名被抓基督徒的声音,张女士听见其中一名基督徒大声反问:“我们信神传福音,犯什么法了?”胖警察对张女士诱劝道:“听出她们是谁了吗?如果你说出她们是谁你就没事了,也不罚你钱。”张女士坚定地说:“我不认识。”

  后来警察看在张秀玲身上审问不出有关信神的证据,就对张说:“这样吧,你拿300元钱,给我们的车加点油,我们三个再一人分点,你就回家吧!”于是,警察开车送张秀玲回家取钱,张拿出家里仅有的250元钱后,警察嫌不够,硬逼张女士去借。当张秀玲拿着借来的200元钱进屋时惊呆了: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被厨拉手拽坏了,厨房筐里的20多个鸡蛋摔在地上,让狗吃了,张女士见状敢怒不敢言,怕再把自己带走拘留。警察拿到450元钱后,威胁张女士说:“你跟任何人也不许说我们要钱了,你在派出所挨打的事也不许说出去!不然就把你拘留!”之后扬长而去!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8)

  2012年12月18日中午11点,家住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的基督徒李传英(当年54岁)与本市的夏姊妹(当年60岁),二人做伴在该市沾河林业局健康小区挨家挨户传福音,传完第三个单元刚要出楼门时,两名着装警察堵住二人,喝问:“你们干啥的?”“传福音的。”警察夺去李传英的背包,指着包中10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问:“知道你们传的是啥吗?是邪教!”随即给二人戴上手铐,推搡着塞上警车,直接拉到沾河林业地区公安局治安大队。

  在大队里,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审李传英:“传福音小册子哪来的?谁指使你传的?头是谁?”李女士答:“没有头。”警察用手点着李女士前额训斥说:“你知不知道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私自传福音是违法!”“不知道。”在另一间审讯室,夏姊妹也接受同样的审讯。皆无果。

  下午4时许,将李传英二人判处拘留10天,押往沾河林业地区公安局沾河行政拘留所关押。

  期间,二人多次被提审,每次都戴上手铐,逼其交代以上同样的问题,并利诱说:“如果说出头是谁,还有谁信,就放你出去,并且还加奖。”二人均不供。

  12月24日,李传英的儿子前来探望,警察趁机勒索,命其交1000元罚款,2000元保释金,又付240元伙食费(没有任何票据);夏女士的女婿托人交2800元钱(不知啥钱)。最后,警察强迫两家儿女分别写下“以后妈妈再信神,就停发我们的工资”的保证书并签字后才将关押6天的两位母亲领回家。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8)

  2012年12月18日上午9时许,家住黑河市逊克县的宋钦玲(当年36岁)、唐士丽(当年49岁)、郑国娟(当年47岁)和于全水(当年58岁),四人相约在本县松树沟乡兴亚村南边马场五十六队(简称七队)传福音。此事遭到该队治安员阻挠,并报告北安农垦逊克农场公安分局(派出所公安分局各部门都在一栋楼),所长邹国防率领张海军、宋长友等四名警察迅速赶来,将四人抓捕,没收福音小册子50余本,命四人在单子上签字按手印,又让治安员也签字,治安员不想签,所长说:“签吧,你钱都领了。”将宋钦玲等四人押至北安农垦逊克农场公安分局。

  在所里,四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先对郑国娟进行搜身后,问道“谁让你发的传福音小册子?”郑女士用智慧搪塞过去。“这是违法的!”郑女士反问道:“信神传福音是好事,犯啥法了?”警察喝道:“你们私自传福音就是犯法,国家不允许!是扰民!”郑女士据理力争:“我们也没做坏事,我不承认这是犯法,国家咋不允许?不是说信仰自由吗?”警察蛮横道:“你不承认也不好使,全能神是邪教,信这个就是犯法!”审了约半个小时。

  其他三名基督徒也遭受了不同程度的审讯。警察在基督徒身上搜去100元现金和三部手机(未还)。回到候审室后,宋钦玲的心脏病犯了,躺在地上呼吸困难,憋得心脏阵阵作痛,抽过去三回,后来越抽越厉害。一老警察无动于衷地说:“别装了,这事我见多了!”经过三名基督徒的哭求,半小时后,大夫才到,检查说:“是神经官能症引起的,建议别送看守所,得住院,否则有危险。”就是这样,警察仍不放过宋女士。

  次日早7点多,将四人分别叫出去录相、照相、取指纹、量身高、体重及鞋号码。上午9点多,警察再次提审唐女士,并说许多毁谤亵渎的话。之后将四人押往医院体检,后强行送至沾河行政拘留所关押。

  关押期间,宋钦玲心脏病再次复发,郑女士急哭了,狱医进屋就大骂:“妈的,哭啥,她死了吗?这事我见多了,今天别说她没死,就是在里死了也与我们无关。”之后给宋女士检查,一看病的不轻,又送医院。开完药后又押回拘留所继续关押。12天后,才将四名基督徒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捕(2012/12/18)

  2012年12月18日,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赵光镇的基督徒孙凤兰(当年59岁)和另一基督徒在本市赵光农场七连传福音,本农场治安人员闻讯后,前来阻挠,试图带到派出所,后经人说情,治安人员就放了孙凤兰二人。四、五天后,此事被赵光农场公安局得知,公安局菊杰等两名警察闯入孙女士家将其抓捕,带至警局。

  审道:“谁让你挨家传福音的?传多少人?信什么神,哪有神!”孙女士回答说:“我是自愿传福音,信神是好事,神创造了天地万物,叫全能神,也就是耶稣基督,人人都信神了,也不用公安局操心了。”警察气冲冲地吼道:“你别说这个,我们不信,老实交代信神实情,不然就把工资和低保全都取消,我说到就能做到,你信不信,让你吃不上饭!”又逼其交代和她一起传福音的那个人,又利诱道:“你把她找出来就放你回去。”孙凤兰一口咬定找不着此人。审讯无果,当日放回。

 

黑龙江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8)

  2012年12月18 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运建小区的女基督徒杨桂兰(63岁),在本市东市场小区传完福音,正欲回家,一辆警车在其前面嘎然而止,两名警察下车气势汹汹地直奔杨女士,不由分说,将其强行带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建华分局东市场派出。

  警察令杨女士将兜里的东西全部拿出来。李拿出几个福字、手机和钥匙,警察没看到想要的东西,亲自摸摸杨的兜,最后什么证据也没找到。对其又审问一番,未果。与此同时杨的女儿托人花500元钱打点警察,又送两盒烟。杨才于当日被放出。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十余天(2012/12/18)

  2012年12月18日早10时许,家住大兴安岭地区的两名女基督徒谷丽娟(46岁)和冉彦秀(60周岁)正在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民悦小区12号楼传福音,被呼中刑警队的5名警察当场抓捕,先是带到了呼中向阳社区办公室,刑警大队队长高峰对二人进行搜身,并在冉老身上搜出5本传福音小册子,还把谷女士的手机、手表、身份证和1300元钱尽数没收,随后将二人押至呼中刑警队。

  国保大队一名女警(副队长)负责审问,逼二人交待问题:你们的聚会点在哪,有多少人聚会,头儿是谁,书从哪来的,你们传了多少家,发了多少小册子,都传给谁了。二人始终不语,女警见状气势汹汹地走到冉老面前扬手就是几记耳光,并用拳头猛击冉老的胸部,把冉老的头用力往墙上撞,边打边逼问:你跟谁是一伙的?冉老被打得头昏脑胀,脸上火辣辣地疼。冉老说自己有心脏病,可女警却恶狠狠地说:“你有心脏病,躺地上死一个给我看看!”说罢又接着打,打累了才停手。女警又问谷女士:你信的是不是耶稣?谷回答:“是,是天老爷,是全能神。”女警说:“你们信的这是邪教!”一名男警附和说:“你们的罪说大就大,说小就小。”审讯一直持续到晚上8时许,仍无果,警察便将二人关进了呼中看守所,拘留了13天。

  在看守所里,有一男警多次嘲讽谷女士说:“哪有神,你的神也没有来救你啊,你现在都在网上被通缉了,以后你走到哪跟到哪。”还说:“你们信的是邪教,是‘东方闪电’,还信全能神,哪来的全能神,以后别再信了,信那有什么用!”

  最后两名基督徒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释放,释放时只把谷女士的手机、手表返还,钱只返回400元,剩余900元被警察以交伙食费为由扣留。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上午8时许,于红艳(当年47岁,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和郭淑秀(当年55岁,同市东安区兴隆镇)两名基督徒,到本市林口县朱家镇良种场挨家传福音,传完几家后,二人正走出村子一里多路时,被闻讯赶来的朱家派出所两名警察驱车截住,警察跳下车冲二人叫道:“干什么的,书包里装的是啥?”说着上前一把抢去书包,横道:“你们是传福音的,传多少人了?”“才传两家”“上车核实去!”遂押着于红艳二人返回村子挨家核实,来到一农户家,冲主人问:“她俩是不是传你福音了?给没给你书?”那人指了指炕上的福音书,警察问:“这书是谁给的?”于红艳说:“是我给的。”警察就强迫于红艳拿着书,然后给她摄像,录完像押着二人回到朱家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逼问二人:“你们是怎么信的?”“我们信的是老天爷、全能神。”又问:“家是哪的?”郭淑香回答:“是牡丹江的。”“为什么到这边来?”回答:“来传福音。”警察训斥道:“传福音是违法,不许再传了,还有没有书了,拿出来!”二人被迫将书包中几十本福音书籍拿了出来,这样二人被警告后于下午放回。

 

黑龙江省八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刑拘并交罚款3.2万元(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中午11时许,有八名基督徒雇一辆微型车在哈尔滨市巴彦县天增镇庆胜村西杜家屯传福音,被天增镇派出所的四五名警察全部抓捕,并带到该所。

  8名基督徒被带到审讯室进行搜身,搜出现金3000多元、手机9部、mp5播放器1台、TF卡一张,还有传福音小册子260本,以及传福音的资料若干。副所长李跃森、教导员王洪武、协调员王春雨、副所长郭××分别审问8人,主要就是抠问他们的姓名、住址及家庭状况,还有:你们信全能神几年了,谁传的,上哪聚会?你们上这儿来干啥,谁让你们来传的?你们的头儿是谁,怎么联系?书是从哪来的,谁给的?你们出来几天了,谁雇的车,传几个村了?你们下去传咋说的?……还说了几个基督徒的名字抠问8人是否认识,审讯一番均无结果。警察便对基督徒威胁恐吓、破口大骂,有一名基督徒在他们的威逼下犯了心脏病。警察还把8人定为“邪教组织”,说其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是国家不允许的,还要给基督徒判刑。基督徒便质问警察:“我们犯啥罪了?我们根本就没有罪,信主都做好事,如果人都信主就不用公安人员维护社会秩序了,况且法律上明明说宗教信仰自由,为什么抓我们?”警察听后无言以对。

  后来警察将8人押到巴彦县公安局,并拍照、按手印,进行存档备案,接着将两名男基督徒押至巴彦县看守所,6名女基督徒被押到哈尔滨市女子看守所。临行前几名基督徒跪下向神祷告,警察不准,边往起拽,边嘲讽:“你们的神咋没来救你们呢?你们还哭呢,在这祷告这是什么地方?这是公安局!你以为是你家呢?”之后几名基督徒被关进了看守所。

  8名基督徒在押期间,李跃森、王洪武又逐一提审,仍是抠问之前那些问题,审问过程中他们对一基督徒说:你知道你能判几年吗?基督徒气愤地说:“一个天下两种制度,香港信仰自由,大陆就不让信,我们犯啥法了?”王洪武听了气势汹汹地吼道:“你闭嘴!在我没正式问你问题之前你给我闭嘴!”审讯无果后,8名基督徒一直被关押在看守所,在此期间,基督徒的家人多方托人说情,交上处罚金共计3.2万元,又由家人及担保人签字画押才于2013年1月22日晚6时许将8人释放。

  8名基督徒被抓后,他们每个家庭都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孙艳杰,女,50周岁,家住伊春市南岔区东升街。孙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其丈夫找人说情花2000元,伙食费及其他费用花1000元,损失共计7000元,

  王希学,男,47周岁,家住巴彦县丰乐乡康庄村长春岭屯。王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找人说情花了10000元(家人看望不算),损失共计14000元。

  刘文杰,女,50周岁,家住巴彦县兴隆镇中兴村。刘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交伙食费及其他费用610元,人情费200元,找人买烟200元,车费270元,共计5280元。

  马广霞,女,57周岁,家住巴彦县德祥乡丰胜村后莲花屯。马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请人吃饭、车费花掉 500多元,共计4500多元。

  胡双艳,女,36周岁,家住巴彦县兴隆镇育德街。胡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给看守所交伙食费及其他费用500元,找人、打车、吃饭等花3000元,共计7500元。

  岳金,男,58周岁,家住巴彦县红光乡光锋村大兴泉屯。岳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

  吴艳双,女,35周岁,家住巴彦县丰乐乡平庄村岑家屯。吴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

  谭玉兰,女,57周岁,家住绥化市北林区宝山镇平顺村。谭被抓后交罚款4000元,

  据悉,8名基督徒被没收的财物除TF卡和260本小册子及福音资料外,都已归还。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7)

  金春子,女,60岁,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共和乡新和村。

  2012年12月17日晚6时许,金女士到共和乡传福音,不料被警察得知,当晚8时许,共和乡派出所警察闯入金家,将其抓捕。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次日早才将其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中午11时许,家住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海浪镇的基督徒刘香华(当年44岁),在双鸭山市饶河县建三江管局红卫农场1号楼传福音,被该农场公安分局得知,三名便衣警察驱车而至,将其抓捕。

  在红卫农场公安分局里,警察强迫刘女士脱光衣服(只剩胸罩、内裤)进行搜身,毫无所获。警察逼问一番信神之事,审讯无果,警察火了,训斥道:“你们私自传福音是违法,扰乱社会治安!是扰民?”刘反驳说:“信神是正事、好事,传福音是为了拯救人,有什么扰民的?若是都信神国家就太平了。”警察说:“那也不行,传福音就是违法!不许再传了,再发现决不轻饶!”训斥一通后,于当天下午5时许放回。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上午9时许,家住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莲花山乡的金兆明(当年40岁)在本市沾河林区人民检察院和基层法院楼(俗称检法楼)传完福音,走在回来的路上,被一名警察拦截,强行押至跃进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搜去110本传福音小册子,审道:“谁指使你传福音的?信多长时间了?头是谁?你咋向人家传的?”金先生用智慧搪塞过去。又问:“你来这住哪?”“住旅店。”警察便拉着金先生找旅店核实,找不着,警察气得大骂道:“妈的,等回派出所看我咋收拾你!”

  回到该所,一30多岁的男警上来就是一巴掌,金先生气愤地反驳道:“你凭啥打我,我犯啥错误了?”另一警察又踹一脚,给一大巴掌,边打边骂道:“打你怎么的?你给我老实点!”并给金先生铐上手铐。继续审道:“你都去哪传福音了?在哪聚会?传多少家了?”金先生反问:“我传福音拯救人还犯法吗?”所里的一领导进来骂骂咧咧道:“那小册子我看了,他信的是全能神也叫东方闪电,国家都给定为邪教了!”于是几名警察便将金先生的手铐打开,企图将胳膊从后背呈“8”型铐上,但因金先生胳膊短铐不上,只好把双手背到身后铐在一起。又将金先生拽到沙发前,使其弯腰,警察站在沙发上抓住手铐向上使劲提,金急呼痛,警察恐吓说:“我站这提你十分、八分的看你啥感觉,你快说出旅店在哪,不然还得遭罪!”这时领导大骂,命人取来一根两米长约6X12公分的木方子,命手下把两个桌子分开,把金拉到两个桌子中间,用木方子穿进双手铐住的胳膊间,木方子两端放到桌面上,让两个男警抬起金的双腿,使身体悬在空中,面朝地面,金先生疼痛难忍,警察骂道:“妈的,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老实交代,谁指使你传福音的?头是谁?你住的旅店到底在哪?我们就是想多抓几个,多罚点钱!说了就放你走了!”金先生被吊着四、五分钟后,才把木方子撤掉。

  审不出任何结果警察就说:“你是认蹲还是认罚?不拿钱在拘留所照样花钱!”最后金兆明被迫交上1000元罚款后(没有票据)才于当日下午3点放回。

 

黑龙江省近花甲老人因传福音遭毒打并处拘留(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正午时分,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鑫园小区的基督徒刘玉梅(女,57岁)与同伴(没被抓)在碾子山区富强里石碑山下平房传福音时,片警吴云亭等三名警察闻风而至,将刘老强行押往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碾子山分局富强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刘老的随身物品及信神传福音资料被尽数没收。警察给刘老戴上手铐,吴云亭等六七名警察围住刘老开始审讯。一王姓警察问:“叫啥名?家住哪?在哪聚会?有多少人?谁让你信的?”刘老只觉头昏脑胀,胸闷气短,顾不上答话。王气得大吼:“把她带到楼上去好好教训教训!”刚走到楼上走廊,两名警察就开始对刘老拳打脚踢,王姓警察用力砸刘老后背,刘老瘫倒在地,其它几名警察趁机用脚踹,刘老被踢得滚来滚去,吴云亭用手拎兜(里面是没收的书)狠砸,最后把兜都砸破了。一警边打边叫嚣:“哪有神?我就是神!”王姓警察对其前胸后背又是一阵捶打,可怜刘老气还没喘匀就被王揪住头发,用毛巾捂住脸,恶狠狠地说:“让你不说,捂死你!”抓住刘老的头发往下摁,另一只手使劲拍刘老的脸和眼睛,歇斯底里地骂道:“XXXXX(骂人话),我让你不说!” 边骂边把椅子压在刘老的背上,又踢其小腿,将其强推到屋里,命令刘老靠墙站着,没等刘老站定,使足劲儿一个大嘴巴,把刘老从这边墙打到对面墙去了。王姓警察并不罢休,用膝盖重重地顶刘老的小肚子和肋骨,刘老手捂肚子直不起腰,上不来气。

最后给刘老直接定了“信全能神、实际神、东方闪电邪教”的罪名,逼着画押签字,取DNA、指纹立案,押往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看守所。当家人闻讯赶来时,被勒令交罚款500元,拘留五天的伙食费200元。到龙江看守所,刘老已不能站立,被两名警察抬到楼上,看守所因其无人照顾拒收。

  但老人再次被押回富强派出所时,吴云亭、王姓警察对刘老说:“你千万不能说我们打的,就说别人打的。”并通知其家人将其于当晚9时许接回,但那700元钱并未返回。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家住密山市兴凯湖农场的基督徒孙振红(51岁)来到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创业农场,与当地基督徒楚文杰(69周岁)、严芳(25岁)三人结伴在创业农场聚馨园小区传福音,被创业农场公安分局三名便衣警察抓捕,收缴2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

  至该局,警察骂骂咧咧道:“信神有啥用!”楚文杰说:“咋没用哪,行善积德做好事,电视广告上都说人努力、天帮忙呢!谁也离不开老天爷!”警察喝道:“信什么老天爷,你们信的就是全能神,也叫实际神,被国家定为邪教!”又逼问道:“谁管你们?头是谁?”孙振红答道:“头是神,神管我们。”警察急了,吼道:“我是说直接管你们的人!”警察问及三人姓名住址时,三人均用智慧回答。警察说:“你们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了。”之后将三人关在一起,孙振红趁警察不注意,就溜走了。楚文杰,严芳于当晚也分别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男性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关押(2012/12/17)

——非人道的审讯手段

  2012年12月17日中午12时许,基督徒李文武(35岁,密山市黑台镇)和一年长基督徒在双鸭山市饶河县家乐购超市传福音时,突然超市出口全部封闭,所有人不许出入,此时两名警察冲向李文武他们,重重地将两名基督徒按倒在地,打其头部、脸部,同时厉声喊道:“找的就是你!”。李询问:“你们有证件吗?”不容分说将二人带到饶河县西派出所。

  2012年12月17日下午1点到4点间,对李文武进行了一系列的搜身、威逼、毒打非人道式的审讯。针对搜到的近20本传福音小册子,审讯开始了:“你们信的全能神被国家定为邪教!不好好过日子,出来传什么传!说!从哪来的,什么时候到的饶河,传了多少人?”李用智慧搪塞。警察气急败坏,冲李拳打脚踢,之后用绳子将其紧紧绑在椅子上,用芥未油往鼻子里灌,共灌3次,最后一次将烟沫掺进芥未油里,捏住鼻子近20秒钟,并恶毒地问李:“爽不爽?……”,中途饶河县公安局大队长也参与审讯:“身上为啥疼?”李说:“他们打的!”,这时张姓警察上来就狠狠的打了李一拳,并恶狠狠的问:“谁打你了?”审讯过程手段残忍,暴力威逼基督徒签字认罪!

  2012年12月17日晚5时许,以“参加邪教组织”为由拘留李文武15天,关押于饶河县拘留所,于2013年1月1日上午9点释放。另一位年长基督徒被问了一些话,于事发当晚释放。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2/17)

  家住鸡西市鸡冠区的彭凤景(55岁)、黄成格(47岁)、李佩英(65岁)和陈景霞(57岁),于2012年12月17日晚8时许,在该区西郊乡啤酒厂附近楼区传福音,刚准备往家走,市委书记迎面截住:“站住!不许动!”随即四名着装警察跑过来,一把抢去基督徒手中传福音小册子,基督徒反问道:“为什么抓我们?我们犯什么错误了?”警察喝道:“传信老天爷就不行,走!到派出所再说!”将四人带到鸡冠区东风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基督徒身上的300元钱被掳去,反驳说:“凭什么抓我们?”警察喝道:“你们传的是邪教!”基督徒继续反驳:“我们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上帝)蒙拯救,是行善积德。不是邪教!”市委书记翻开传福音小册子,横道:“你们信全能神,知道罪有多大吗?是犯政治上的错误,违法!不能放你们走。”

  基督徒家人闻讯后,纷纷前来担保。将没收的300元钱作为罚款,才于当夜11时将四人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并拘留(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上午10时许,佳木斯市汤原县振兴乡的刘秀香(47岁)和王贵芝(44岁),在该乡东兴村传福音,当地派出所几名警察闻讯后驱车而至,跳下车,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把兜子拿过来!”一把抢去,翻出传福音小册子,喊着说:“上车!”刘秀香镇定地问:“我们只是传福音,让人信神,也没做坏事,凭什么抓我们?”警察喝道:“把嘴闭上,你们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快上车!”二人被强行推上车押到振兴乡派出所。

  警察将没收的小册子拍下照片,又给二人拍照,侧身高、体重,唾液DNA,按手印等备案。下午3时许,转押至汤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对二人进行分开审讯,逼基督徒交代传福音小册子是从哪来的,传了多少人,在哪聚会等,基督徒均用智慧回答。警察逼不出信神实情,威吓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传福音是违法!这次抓住别想出去!把你们塞进监狱里呆着!”审讯后强迫二人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

  关押期间,国保大队警察背着刘秀香和王贵芝到其家抄翻信神书籍,一无所获,便趁机大肆勒索,威胁其丈夫说:“你们妻子传邪教被抓回不来了,还要不要媳妇了?”其家属被迫给警察10000元罚款,疏通关系又花去3500元,刘秀香和王贵芝才于12月29日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遭巨额勒索(2012/12/17)

---其中两人被刑拘

  2012年11月17日上午8时许,三名基督徒在佳木斯市汤原县汤原镇得胜村得胜大桥附近传福音时,被该县西城派出所的四名着装警察抓捕。

  三名基督徒分别是:江凤香,女,56岁,家住汤原县胜利街;苏君,男,61岁,家住汤原县汤原镇得胜村;沈艳红,女44岁,家住汤原县汤原镇振兴小区。

  三人被直接押送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于队长为首的多名警察对他们分别展开审讯。于队长指着被没收的传福音小册子冲江女士威胁到:“你们走不了了,你们信的是全能神、实际神,是邪教,是国家禁止的,必须得抓你们!”在一边记笔录的警察也气势汹汹地吼着:“你不就是江凤香吗?你化成灰我都认识你,你有过底案(江于2006年曾因信‘东方闪电’被判刑一年)。你就是头了,这次抓住你决不轻饶你,不用审了!”于是几人扔下江去审其他人。

  苏军被逼问:“你信多长时间了?怎么信的?”苏军回答说:“信好几年了,信的就是老天爷(上帝),谁不靠天吃饭哪,信神是好事,谁都应该信。”警察喝道:“你知不知道国家不允许你们私自传福音?你们是违法,你老实说,你都传谁了?传了多少人?你们的头是谁?今天你要不说出一个头来,就把你送走!”苏军怕更多的弟兄姊妹受牵连,始终没有说出实情。

  与此同时,沈艳红也正被警察逼供。

  而被扔在审讯室中的江凤香正在心里默默呼求神,想起几年前被判刑所遭遇的痛苦,心有余悸。于是趁警察不备悄悄逃走了。但没敢回家,飘泊在外,以为逃过一劫。没想到警察发现后,竟然闯到江家,将其女儿抓起来做为人质,扬言如果江不回来,其女儿就别想回家。江得知后,为解救女儿,只能再次走入国保大队的门。此后,其家人怕其再被判刑受罪,被迫交给警察20000余元人民币,又再三托人求情,江才于19日下午3时被放回。临放前被警告:“今后不许再传,如果发现,决不轻饶!” 而苏军、沈艳红二人则被以“传邪教扰民”为由刑拘。当晚6时许,苏被押送到汤原县国保大队后院看守所关押起来;沈艳红则于9时许被转押到佳木斯市女子拘留所刑拘。此后,其家人为了早日解救出他们,各被警察勒索去20000余元。这样,二人才于12月19日先后被放回,共关押32天。

  事后得知,沈的家人还被警察勒索去500元的牛肉,若干只鸡;还有一头家养的猪正待兑现。

 

黑龙江省一派出所出警(2012/12/17)

  ——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两基督徒拘捕

  2012年12月17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北兴农场金矿派出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正在传福音的基督徒姜善艳(女,48岁)和申永梅(女,41岁)逮捕拘留,并扬言“反省不好就送走坐牢”。

  当日晚,教友托人说情,花800元钱交给警方,二人才被放回。据了解,姜、申均为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

 

黑龙江省一年近六旬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后暴打(2012/12/17)

  2012年12月17日午时,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的57岁女基督徒刘玉梅在富强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强行抓捕到当地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就给刘老戴上手铐、脚铐,喝问刘老:“家在哪?谁让你信的?在哪聚会?聚会时有多少人?……”见刘老拒不回答,一警察吼道:“把她带出去好好教训教训!”随即过来两名警察将刘老拎到走廊劈头盖脸就是一阵猛打,其中一警一手揪住刘老的头发向后拽,一手拿过毛巾用力捂住刘老的脸,同时恶狠狠地说道:“捂死你,哪有神,我就是神!” 接着让她弯着腰,狠狠地揪住她的头发,用手打她的脸和眼睛,还把椅子压在老人的背上,狠踢她的腿。之后将其带回屋内,命其靠墙站着,此时老人已无力站起,随之招来警察再次的拳脚相加,将刘老打得几欲昏厥。直到刘老说出家里的地址,警察才罢手。

  最后警察以“信全能神”为罪名,判处刘老罚款500元,拘留5日。被放出时刘老又交了200元的伙食费。

 

一手交钱 一手放人(2012/12/16)

——不是绑匪与人质家属,而是警察与基督徒亲人

  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龙安桥镇三十三村的55岁女基督徒徐爱珍,于2012年12月16日下午2时许,正在忠厚乡一门市内传福音时,忠厚派出所所长和一警员,以查户口,查看是否有陌生人为由问徐女士,是哪的人,并向其索要身份证,因徐女士没有带,警察便将其强行抓捕。

  将徐女士随身携带的传福音薄册搜出后,忠厚派出所与富裕县的人反复针对:“你是干嘛的?这些东西哪来的?都上哪发了?头是谁?”等问题审讯,徐女士都巧妙回答,因此被一警察踹了两脚,并喝斥说“你信的就是‘实际神’,这是个邪教,要信就去上大教堂,竟敢上我们的地盘来传这个。”当徐女士穿棉衣去卫生间时,一警察还讽刺道:“你还冷啊,你喊你的主啊,你们还害怕呀,你们不是都为主献命了吗?”

  最后,徐女士家里托人说情,警察趁机勒索2000元,为了掩盖其敲诈恶行,交易地点定在一广场上,当晚7点半双方一手交钱,一手放人。钱直接给到县局一姓周的人手中,传福音书籍被没收。期间,徐女士还被勒索人情费1000元。

 

女基督徒被捕后,坦然无畏见证神(2012/12/16)

  姚洪霞(女,46岁,绥化市兰西县)和毛乃艳(女,38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百利小区),两名基督徒于2012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在哈尔滨市平房区新丰广场对面的居民楼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新疆派出所的刘宏伟等两名警察堵在一楼道里,直冲二人喝道:“你们是干啥的?”不容分说,把二人拎下楼塞进警车,抓到新疆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将二人分开审讯。刘宏伟问姚洪霞:“你家住在哪儿?叫啥名?”姚女士没有回答。刘宏伟假惺惺地说:“我也是信耶稣的,圣经新、旧约我都明白。”姚洪霞一听,就和他交通起神三步作工。刘原形毕露,恼羞成怒地喝道:“该说的不说,没用的你说起没完。我是中国人,信共产党,哪有什么神!如果有神就先惩罚我。”姚继续见证神:“小册子里说的都是神话,是神最后一步拯救人的工作,都是真理。”刘宏伟气势汹汹地吼道:“你给我闭嘴!哪有什么神,如果有神就显灵给我看看。”姚义正言辞地说:“人在做天在看,现在是神定人结局的时候,多做善事多积点德。犹太人定罪耶稣最后亡国了。神话说,‘一个人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人打入地狱;一个国家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国家毁灭;一个民族起来反对神的作工,神会让这个民族在地球上消失,不复存在。’”刘宏伟咬牙切齿地喊道:“我教育不了你了,让我们领导来,他有办法让你说的!”

  大约40分钟后,派出所的孙所长冲进来,强行搜去姚洪霞的传福音书籍,诱骗说:“我也信耶稣,经常和牧师来往,基督徒都说实话,别瞒着,说了我就放你走。”接着追问姚的姓名、住址,姚洪霞还是没有回答。孙所长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们的头是谁?书从哪来的?”姚说:“证据都在你手里,我还有啥说的。”孙所长凶狠地恐吓:“死不要脸,敬酒不吃吃罚酒,整死你是轻而易举的事!我今天就主宰你的命运,是死是活我主宰!”基督徒反驳道:“你主宰不了,生与死你说了不算,都在全能神手中掌握。神让你(指孙所长)死,你也得死!”孙所长暴跳如雷地扔下一句“就应该把你关进去!”喘着粗气走了。

  下午4时许,其亲属托人求情,花1000元请孙所长等几名警察吃饭,警察仍不肯放人,要求必须有人出面担保:“保证她们不再传福音了”,并勒令二人在保证单上签字、按手印后才勉强放出。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6)

  2012年12月16日中午12时许,双鸭山市饶河县秀水家园小区一楼口传出 喊声“你们没有宗教局发的传道证,私自传道就是违法!就得抓你们!”全能神教会的三名传福音人员袁少荣(46岁,同江市繁荣小区)、黄国荣(52岁,虎林市东方红林业局石场)和程杰君(25岁,本地人)被当地警察抓走。

  在饶河县公安局,袁少荣反问:“我们信的是老天爷全能神,凭什么抓我们?”国保大队队长刘立新手拿没收的传福音小册子,吼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早在98年已被国家定为邪教!不但抓你们,还得拘你们!”

  警察将三名基督徒登记备案后,以“信全能神邪教,扰乱治安”为由,拘留15天。当晚将袁少荣、黄国荣押至饶河县看守所,于12月31日刑满释放。程杰君有三个月大的婴儿,需母乳喂养,监外执行,当晚6点放回。

  据了解,黄国荣曾在2003年因信全能神两次被当地警方抓捕,均当天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6)

  2012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在佳木斯市汤原县街里一居民楼里传出一声喊叫“你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邪教!现在国家重拳打击全能神教会,我们已下任务,每人承包几个村屯,发现有信的,一律抓捕!等着拘留吧!”基督徒张玉芹(45岁)被汤原县公安局警察抓走。

  家住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的张女士在警局里,被警察搜去42本传福音小册子,一台MP5及一张8G卡。警察逼其交待书是哪来的,传多少人了,头是谁等,张女士搪塞过去,没有回答。最后,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拘留张女士15天,罚款1000元,连夜押至佳木斯市黑通劳教所。12月31日,张玉芹期满获释。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6)

  2012年12月16日下午两点,家住同江市勤得利农场的陈玉玲(47岁)在本农场润滨小区传福音时,遭到物业管理人员阻挠,夺走传福音小册子并报警,勤得利公安局三名警察将其抓捕。

  到了公安局,陈女士不解道:“我传福音是正事,是好事,你们凭啥抓我?”一姓庞的警察恶狠狠的骂道:“滚! 闭上你的嘴。说!这些传福音小册子是谁给你的?发出多少本?”陈女士一见这种状态,忙用智慧回答。审讯无果,警察吼道:“你知不知道私自传福音是犯法,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随即押着陈女士去抄家,没有搜到任何信神资料,回警局。警察强行陈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名、按手印、照相等备案,当晚8时将陈玉玲放回。临行前警察警告:“不能再传福音了,再传直接把你送进号里!”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6)

  2012年12月16日下午,家住同江市前进农场的高作红(43岁)、李福娟(29岁),二人合作在本农场和泰家园小区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三名警察迅速赶到,将二人推上警车直接押进同江市前进公安局。

  在公安局里,李福娟问警察:“我们传福音是做好事,凭什么抓我们?”警察讥讽道:“你做好事咋不把我们公安局门前的雪打扫了呢?”当警察从高女士包里翻出传福音小册子时,一科长厉声道:“谁传你们信神的?在谁家聚会?书是从哪来的?”二人避开问题没有直接回答。接着,警察将二人的姓名、住址等登记备案后,将二人释放。警告说:“以后不许出来传福音,再抓到你们决不轻饶!”

 

黑龙江省基督徒传福音遭警方围捕(2012/12/16)

——七人被捕,五人被拘留

  2012年12月16日,黑龙江省二十四名基督徒分十二组相约前往安达市七道街安居楼传福音。不料被警方得知,9时许,该市国保大队和朝阳派出所一干警察驾十余辆黑色轿车将八道街路口围住。众着装警察纷纷跳下车追堵基督徒。王秀丽(女,47岁)和于秀丽(女,49岁)在被警察夺包、撕扯时,传福音书籍散落一地,王女士高声说:“谁不信神啊,人的命天注定,你们局长我也不怕。”并捡起一本书说:“我给你们念念。”被一高个子警察一把将书打掉在地,随即连拖带拽硬将其塞进车里,抓到朝阳派出所。没多久,共七名基督徒先后被捕。数十本传福音书籍尽数被收。其余十多人趁乱脱身,幸免于难。

  在派出所里,警方针对:“谁传你们的,在哪整的书?头是谁?”等问题对七人分别进行了审讯。下午3时许,67岁的杨淑兰(女)被释放。儿子儿媳前来接老人时,被警察索要1000元罚款。65岁的刘桂珍(女)因无亲人来接,警察将其送回家欲行勒索,但因家里无人理会未能得逞。其余五人则被分两辆车押送到安达拘留所。

  一到那里,五人先被搜身,随后被关进牢房里逼她们在又凉又硬的板床上盘坐,一动不许动。一天水米未进,晚上还不给被褥,基督徒又冷又饿硬捱了一夜。期间还不时的被打骂。搜身时51岁的范玉华(女)被所长包朋一阵拳打脚踢,范女士被打倒在地,疼痛难忍,止不住流泪。包朋却指着其鼻子大喝道:“不许哭,憋回去起来!”这时女警降丹又补踹两脚。于秀丽也因为在派出所时没有签字被包朋单独提审:“在派出所为啥不签字?”“他们说的与事实不符”“你不签不也把你拘了吗?谁嘴大你不知道吗?”接着,拿出派出所那份材料(原来的“邪教”二字被删除了)把纸一折,指着上边的一部分说:“这部分是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的。”上面是定罪的内容。于女士正欲看内容,包所长以其态度不好为由照其左脸就是一拳,接着左胸又一拳,脸当时就又青又肿,胸被打得几天不敢喘气,一喘气就疼。当晚,包所长又将于女士押到8号房,墙上有两个固定的手铐,于女士很害怕赶紧往外走,被包所长一把抓住其衣领,一脚将其绊倒,气势汹汹地将其拽到屋里,硬把其两手分别铐在墙上,“咔咔”把手铐捏得最紧,简直杀到骨头里,于女士疼得大喊:“太紧了,受不了了!”包所长骂道:“死不了,我看太松了,妈的,这15天就这么过了!”气愤地走了。痛苦中,基督徒不住向神祷告,十分钟后,该所长又将其放回牢里。而此时众基督徒正为其担心、祷告呢!

  21日,安达市国保大队队长刘英山前来训话:“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实际神,从九几年就被国家定为邪教,直到今天还传,冲击共产党的底线,我尊重你们,你们有信仰自由,你可以信狐黄二仙、佛、伊斯兰教、三自教堂,就是不能信这个...... 你们现在不管大小都属于政治犯,这次拘15天,再犯一年、两年、三年都是它,子孙入党受影响,永远是污点。”

  就这样,五名基督徒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一直被拘留了15天,直到12月31日9时才被释放。且各被勒索罚款1000元,外加伙食费,共损失万余元。

  经了解,七名基督徒除上述提到的五人外,还有王桂兰(女,60多岁)和徐微微(女,31岁),七人均为安达市人。

 

两名传福音的女基督徒被警方拘捕(2012/12/16)

  2012年12月16日下午1时许,家住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自治旗哈达阳镇的基督徒敖秀英(当年47岁),和王淑兰(当年50岁,莫力达瓦自治旗大杨树东农管局东方红农场)俩人结伴在哈达阳镇传福音时,被警察拦截抓捕,押至哈达阳派出所。

  在所里,搜走二人45本传福音小册子及281元现金(未归还)。核实二人身份后,警察教训道:“你们这些人不老实在家呆着,信什么神!我们就等着抓你们呢,现在全国各地都在抓你们信全能神的!”随后逼其交代教会头是谁,多少人信,在哪聚会,小册子谁给的等教会情况,敖、王均用智慧搪塞。晚6点30分左右,莫力达瓦旗尼尔基镇公安局六名警察又反复逼问上述问题,至晚上10点多,审讯无果,将二人押至尼尔基镇拘留所,各拘留15天,于本月31日被释放。敖秀英、王淑兰各交伙食费200元、行李75元。王淑兰另交500元罚款(无收据)。

黑龙江省一名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抓捕(2012/12/16)

  2012年12月16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苗淑华(女,63岁,家住大兴安岭地区漠河县图强林业局玉英林场)在漠河县沿湖城区一楼区14号楼传福音时,被漠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包全拦住,并厉声喊道:“你就是传福音的,跟我走吧!”于是苗老被带到了国保大队。

  一进屋,包全一把夺过苗老的包(里面有20本传福音小册子),拿出小册子问道:“谁叫你传的?这小册子是怎么来的?”国保大队长恶狠狠地说:“你们这帮人都得抓起来枪毙,让你们再瞎传!你们还有谁?怎么信的?你们吃着共产党的,穿着共产党的,手里拿着共产党给的工资,还瞎传,再出去传就拘留你!”与此同时图强林业局玉英派出所的警察接到国保大队的电话后立即前往苗老家搜查,并抄缴了《话在肉身显现》、《跟随羔羊唱新歌》、《基督就是真理、道路、生命》、《关于教会工作的交通讲道与教会工作安排历年汇编》等信神书籍各一本。

  下午3时许,国保大队警察让苗老在笔录上签字、按手印,又让其儿子写保证书,保证他的母亲不再出去传福音,这才将苗老释放。

  次日上午9时许,图强国保大队和玉英派出所的几名警察又来到苗老家,对苗老说:“以后可别信了,也别出去了……”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罚款(2012/12/16)

  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的石大华(当年58岁)和本县龙安桥镇徐爱珍(当年55岁)两名女基督徒,于2012年12月16日下午2时许,正在该县忠厚乡一家门市房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三名警察驱车而至,气冲冲地对二人吼道:“听说你们在这传教,跟我们走一趟!”石女士不从,警察硬将二人挟持进车押至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从两名基督徒兜里翻去3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随即分开审讯,,警察问徐爱珍年龄、姓名,住址,徐如实回答。警察又问:“是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这小册子从哪来的?发出多少本了?怎么传的?头是谁?你是不是头?”徐爱珍没有直接回答。县公安局来人又审徐爱珍二人两遍,并毁谤二人说:“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好好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信这个属于犯法,得交罚款!不拿钱不放人!”石大华、徐爱珍被迫给家人打电话送钱,二人各交上1000元罚款后才于当晚被释放。

 

老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黑龙江省警方抓捕、严刑拷打(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上午九时,基督徒李淑春 ( 女,52岁)和姜老翠 (女 ,56岁),在建三江前锋农场街里“快乐购超市”门口传福音时,突然,三名着装警察从车上跳下来,直朝李淑春奔去,一把抢过她手里的传福音小册子,不容分说地把李某硬拽上车,然后又将姜老翠推上车,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押到前锋农场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局长装模作样地拿起书看了一下,大声恐吓道:“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是邪教!这几本小册子就够拘留你们的了,这回把你们全送到佳木斯,判你们几年!”李某反驳道:“我们信老天爷有错吗?”姜老翠也说:“信神有错吗?你看看上面写的全是信神的事,哪是邪教呀?”局长吼道:“信什么信!”然后扭身气冲冲地走了。

  随后,女警对两名基督徒进行搜身,什么也没有搜到。又将二人分开审讯,因李某被这突如其来的抓捕惊吓,心脏病发作,四肢无力,瘫坐在凳子上。一名警察从后面使劲一踹李某坐的凳子,李某防不胜防,立时蹾坐在地上,顿时腰像折了一样疼,动弹不得,一警视若无睹,抓住其衣领拎起来,将李某棉衣服都拽坏。一警又逼问李某家庭住址和信神的事,李某均没正面回答。那警察气得暴跳如雷,咬牙切齿,举起拳头猛打李某的前胸、肚子,打得李某直不起腰喘不上气。接着又照头猛打,他们怕打出伤痕,就用书垫在太阳穴上打。李某被打得痛苦难忍,就大声惨叫,警察却听而不闻。午饭后继续逼问, 李某已无力应对,几名警察凶神恶煞般的对李某劈头盖脸地又乱打一气,吓得李某闭着眼睛不敢抬头看他们,任凭他们折磨。一警用手硬扒开她的眼睛,另一警察就用铁夹的大手使劲抓李某的脸,李某感到像鬼的手在抓她,此时又听到警察那阴森森地声音:“我就是鬼!就是专门干这个的,专门与你们为敌的!我就是下地狱那伙的,上不了天堂。”然后又用手掐李某腋窝下的肉,接着又使劲拧李某右手的中指,另一名警察用拳头一下一下击李某的膝盖,李某咬着牙一言不发。

  晚上6时许,一警接完局长电话后,气急败坏地冲李女士吼道:“你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明天在这个农场给我消失,别让我再看见你!”老基督徒拖着伤痕累累的身子,步履蹒跚地走出公安局大门,肉体的摧残、折磨并没让老基督徒倒下,反而使她信心更坚。基督徒姜老翠于当天下午4点被家人赎回,具体数目不祥。

  据悉,两名基督徒同是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人士,李淑春家住七星农场二分场十一连;姜老翠家住二道河农场。

黑龙江省五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并罚款(2012/12/15)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千丰镇的杨淑玲(女,50岁)和王淑兰(女,47岁),拜泉县龙泉镇的石兰英(女,56岁)和肖淑芬以及安达市四平山乡的李淑杰(女,43岁),这五人是虔诚的基督徒,2012年12月15日,五人到拜泉县时中乡传福音时被时中乡派出所刘所长带着三名警察堵住,一个警察说:“这下可把你们抓住了,要不我们就得下岗!”遂将五人抓到该所。

  一到所里,立即将五人分开,浑身上下搜个遍,将基督徒身上值钱的东西如手机、钱(840多元)和首饰等全部没收,有的警察直接揣进自己腰包。然后举着传福音小册子,喝道:“你们知道这是犯法吗?”基督徒说:“我们信神没犯法。”警察骂道:“犯不犯法不是你们说了算。”接着逼问她们信几年了,谁传的,谁是头等。见杨淑玲的回答他们不满意,三个警察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几个人轮流打她的嘴巴,一女警察也冲过来恶狠狠地抽她嘴巴,还照前胸猛打一拳,恐吓道:“让你嘴硬,非给你上重刑!”杨女士看着他们狠毒的样子,心里有些害怕,暗中祷告求神加力量。警察们打累了,也没审出什么,就让她们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手掌、手指多种方式的手印)。下午四点多110办公室主任杜小红(女)等警察就给五名基督徒戴上手铐送到了拜泉县拘留所。17日,杜小红和三个男警察押着石兰英去抄她的家,当在她家里搜出几本神话书籍、传福音小册子时,立即回到公安局,将石女士按到老虎凳上(一种刑具),手和脚全都铐上,逼问她东西哪来的,并往她鼻子抹芥末油,呛得石女士心脏病犯了。基督徒一直在心里默祷,横下一条心死不当犹大。有神话引导:头可断,血可流,子民骨气不能丢!警察在旁边威胁恐吓:“给整纸卷塞鼻子里!”杜小红恶毒地叫道:“给她上刑,挤死她!”“啪!啪!”他们还用书本打石女士的脸。警察们见也审不出什么埋怨道:你们上大教堂信去,挨家传啥,这么大岁数不在家呆着,可哪跑啥,给我们折腾得四天没脱衣服睡觉了。随后又将石兰英和肖淑芬转到了通北拘留所。一路上基督徒心里不停地祷告。

  最后,杨淑玲、李淑杰和王淑兰三人在拜泉县拘留所被关押七天后,各交了1000元钱罚款、370元伙食费后获释。

  石兰英和肖淑芬拜泉县拘留所和通北拘留所共关押了11天,各罚1000元钱,又分别交了500元、650元伙食费,于12月26日才获释。

  据石兰英讲:因着被抓,多年没犯过的心脏病犯了,回来后一直没好,不能正常睡眠,。

黑龙江省两名传福音人员被抓捕罚款(2012/12/15)

  “别走,乡里早就告诉我们要抓你们这些信神的。”从密山市杨木乡朝阳村四队治保主任王志祥家传出一声大吼。只见基督徒魏永武(男,53岁)被王志祥一脚踹进路沟里,“你再走把你腿打折!”接着往他身上又踹了几脚。随后王志祥几步蹿到基督徒王丙寅(男,58岁)跟前,挥拳照头就打,又将他一脚踹倒。就在此时杨木乡派出所警车到了,警察把魏永武、王丙寅硬推上车,拉到杨木乡派出所。

  事情发生在2012年12月15日。原来,魏和王是去该村四队传福音,传到当地治保主任王志祥家时,王立即打电话举报,两人见此情景就往外走,于是发生上述一幕。

  二人被押送到派出所后立即审讯。警察说:“你们不用说别的,你们信神的就是邪教,我们这么多年就是对付你们的。”同时又恐吓说:“前几天有人被抓了,你们还顶风上,就得把你们送密山拘留15天!叫你们家人赶紧拿钱来,否则别想放人!”

  晚上,两家不信的儿子各拿了两千元钱交给警察,派出所这才把人放了。临走警察又警告说:“在家等着,随叫随到。”

  据了解,基督徒魏永武、王丙寅均为鸡西市密山市人。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遭警察恐吓(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中午,家住黑河市逊克农场的三名女基督徒一同在和平小区楼下传福音时,被农场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堵住,冲她们喝问:“你们是干啥的?”没容分说,一把抢去三人的背包,将传福音书籍翻出来后,立即吼道:“走,上公安局!”陈桂香(42岁)和高淑梅(62岁)二人反抗说:“我们又没犯法,跟你走啥。”不肯上车。警察气极了,又电话喊来了四五名着装的同事,几人一同强行将三人抓到农场部派出所。

  途中,警察训斥她们说:“传教得有证,不在家看孙子,都出来瞎跑啥。”基督徒反驳说:“我们传福音也不是坏事,你们就跟黑社会似的,现在人这么坏,我们传福音也是作好事,你们至于这样吗?”警察说:“闭嘴!”到了派出所就把三人扔在一边,不审不问硬关了一个多小时才让回家。临放回时恐吓说:“你们如果再传就拿大喇叭喊,告诉老百姓你们传的是邪教,让老百姓看见你们就打你们,打死你们也没人管。”

三名基督徒中,另外一人是52岁的郑春娥。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上午10时许,家住牡丹江地区海林市海林农场的陈英琴(当年58岁)和本市长汀镇的赵景秀(当年51岁),二人正在海林农场校园小区楼里传福音,突然被闻讯而至的海林农场公安分局的四名警察堵在楼梯口,警察冲陈英琴二人喝斥道:“传什么传?扰乱社会治安,跟我们走一趟!”遂将基督徒抓进海林农场公安分局。

  一到警局,警察对二人搜身,将35本传福音小册子没收,然后分开审讯。警察善海发大声训斥陈英琴说:“你们干点啥不好,非得出来传福音,你这是扰乱治安,尽给我们添乱,害得我们中午不能回家吃饭。”接着问:“你们为什么传福音?”陈回答:“让人都信老天爷,蒙拯救,神让我们都学好,做好人,这样社会也和平了。”警察讽刺道:“就你们这帮窝囊废还能拯救人?哪有神,神在哪儿呢?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正抓你们信全能神的呢,以后不能再信了,再信就蹲起来!”另一审讯室里,基督徒赵景秀也受到同样审讯。之后命二人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

  傍晚5时许,警察催促二人通知家人拿钱赎人,直到二人各交上500元保释金后,才于当晚先后被释放。临行前,二人被警告:“你们信全能神好几年了,别以为我们不知道,要是上家搜到书至少判三年,以后再传就判刑!”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15)

——其中一名被拘留

  2012年12月15日上午9时许,牡丹江地区海林市山市镇年过花甲的老人舒炳莲(当年71岁)与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的付春梅(当年42岁),结伴自愿在山市镇东光村传福音。山市镇派出所的警察闻讯而至,拦住舒老二人,架着二人的胳膊就往警车里塞,就这样,舒老二人没传成福音反而被抓进了派出所。

  一到所,二人随身携带的两部手机,1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和一台MP5被没收。接着警察逼问舒老:“谁叫你们发小册子的?发出几本了?”“是一位好朋友给的,让人信神是好事,是我自愿出来发的,还没发呢就让你们给抓进来了。”警察又问:“信几年了?谁是头?”舒老说:“半年,全能神是头。”警察恼怒:“我就不愿听‘全能神’三个字,他是神怎么不来救你呢?你不在家享受天伦之乐出来传什么?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早就禁止了,信这个是违法!以后不能再信了,也不能再传了!”与此同时,付春梅也受到同样审讯。

  上午10时许,海林市公安局的警察也赶来,对二人又进行一番审讯。之后押着舒老到家去搜查信神证据,抄走一本神话诗歌,一台MP5等信神资料。下午4点多,将二人押至海林市看守所。当晚,舒炳莲老人的儿女得知后,前来请求保外救医,花去人情费500元,又交给海林市公安局3000元保释金后,舒炳莲才于当晚被放回。临行前迫使舒老的二姑爷写下保证书:“担保老人以后不再传福音了,再传就抓本人。”

  几日后,付春梅被转押至当地宁安市看守所关押,释放日期不详,有待于继续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上午10时许,家住五大连池市尾山垦区社区的王振荣(当年42岁)、郑殿玲(当年48岁)二人结伴在本市尾山农场银河小区一号楼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警察苏桥和同事抓捕,没收20余本传福音小册子。将二人押至尾山公安分局。刚进警局,一警察便厉声问道:“你们是哪儿的?谁让你们传的?”二人用智慧搪塞过去。随后分开审讯。

  警察审王振荣道:“你的上线是谁?谁指使你发的小册子?你和郑殿玲咋在一起的?”王女士用智慧回答,一旁的陪审员训斥道:“你就编吧!你就是个女的,不然就抽你!”审问的人又问:“传几天了?上没上别的地方传?”反复审问几遍后核实姓名住址,命王女士写保证书。

  审讯郑女士之前,警察押着郑女士去寻找其他信全能神的人,无获返回。警察喝问道:“你们私自传福音是犯法,你不知道吗?”接着逼问:这些书从哪儿来的,多少本书,都发给谁了等等,郑女士用智慧应对。签字画押后,和王女士一同关在禁闭室里。下午警察将二人兜里的300元钱没收后,并威胁二人说:“把你们发下去的小册都收回来,还得各自交500元罚款,才能放你们!”王、郑二人不得不当天回家取钱。

  次日,王振荣、郑殿玲各自交上300元罚款及收回的一本传福音小册子(无票据),这样,警察才放过她们。12月17日下午5时许,王振荣二人家所在地分场领导去她们家,检查还有没有信神书籍,并警告说“以后再来信全能神的人来,就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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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四名女基督徒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山泉镇羊草村甸子西屯传福音,却被当地警方抓捕,两名年迈基督徒(冷凤芝、冷凤荣姐妹俩)拘留10天释放,另外两名基督徒(邵玉琴、任淑梅)至截稿日获释与否不详。

  当日正午时分,四人行至羊草村甸子西屯可心蔬菜商店后,被该县派出所所长带着范军(警察)驱车堵截。所长一下车恶狠狠地说:“你们这些玩意儿,还上我眼皮底下得瑟来了,你们就找死吧,这阶段正抓你们呢,你们自己倒送上门来了!”66岁的冷凤荣问:“我们犯啥错了?”那所长脸一沉:“犯啥错了?你兜子里装的是啥不知道吗?”冷凤芝大声说:“见证老天爷的书,见证老天爷有啥错,人没有老天爷能活吗?没有老天爷下雨不打粮人吃啥呀?”所长吼道:“拉倒吧,你们就是煽动,就是信实际神,东方闪电邪教,纯粹扯犊子。”他和范军一边拽四人,一边问冷凤芝:“你多大岁数了?”“70了。”气得他直骂:“70岁了不老实在家呆着,扯什么犊子?”

  四人被带进派出所后,从邵玉琴、任淑梅翻出80多本小册子,被认定为头。据冷凤荣说,审讯她时那个所长就是针对当时传福音怎么传的?说没说末日?传了几家?当时她就说:“我们就是传神救人行善积德,末日是网上说的,我们四个谁也没说,也没传几个人。” 邵玉琴、任淑梅的审讯过程不清楚,审讯后就强逼她们几个签字,送到龙江县看守所,以“教唆,诱骗,煽动,从事‘实际神’邪教道门活动”的罪名,拘留10天。当2012年12月25日,老姐俩被释放时,邵玉琴、任淑梅并没被释放,反而转押齐齐哈尔市关押(具体地点不清楚)。

  据悉,冷凤芝、冷凤荣姐俩同住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山泉镇柳树村;邵玉琴、任淑梅都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

 

“信什么神?屁神!哪有神!我就是神!”(2012/12/15)

—黑龙江省警察口出狂言,冲一名女基督徒吼叫道

  2012年12月15日下午1时许,女基督徒吴艳丽(50岁)、何淑芳(37岁)在大庆市红岗区楼区传福音,警察闻讯赶来将二人控制住,并冲二人吼道:“谁让你们传福音?谁指使你们这么做的?”吴女士问:“我们传福音,犯啥法了?凭啥抓我们?”正说着,吴女士因惊吓突然感觉浑身僵硬。警察根本不顾硬将二人拖上了车,押到大庆市红岗区公安分局。(二人传福音用的书籍全被警察没收)

  一到局里,警察便开始审讯吴女士:“你信的是啥教?在哪信?头是谁?小册子哪来的?”吴女士回答说“我信的是基督,头是神!”这名警察口出狂言、大声吼道:“信什么神?屁神!哪有神!我就是神!”随后,警察强行逼着二人按了手印。

  最终,警察以“扰民”为罪名,于当晚9时许,将二人押到大庆市第四拘留所。直到15天后,即2012年12月30日早8时许,二人才被释放。

  据悉,吴艳丽与何淑芳均住在大庆市红岗区。

 

两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殴打、罚款(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早上八点,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十八里乡报国村的基督徒卢晓飞 (女,29岁)和另一基督徒王彤(化名,年龄、住址不详)在宝清县糖厂住宅楼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四名警察抓捕,强行推搡塞到车里,押到宝清县东派出所。(传福音的小册子被没收)

  到派出所后两人分开审讯,一名面相凶恶的老警察蛮横地对卢晓飞说:“你们这传的是邪教,东方闪电,要按以前就是反革命!”另一名年轻警察开始按程序做笔录,卢晓飞不认同他的说法。这时一名警察狠狠地搧了卢晓飞一个耳光,又用手使劲拽卢晓飞头发。吼道:“你不说实话就别想走了,让你天天喝凉水!” 卢晓飞沉默不语,审讯无果。

  后年轻警察把笔录给卢晓飞看,其中一张写着按国家法律73条定罪,拘留15天,罚款1000元,伙食费525元。卢晓飞签字,按手印,后押至宝清县看守所。30号早晨9点多卢晓飞被释放。(王彤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六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方抓捕(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富锦市七星农场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李美荣、王淑琴等人,在该农场华府宜园小区传福音。被当地警方获悉,傍晚6时许,七星农场公安分局数名警察在小区内四处围堵,相继抓捕六名基督徒,并收缴其传福音书籍。

  在警局里,警察训斥基督徒:“挺大岁数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啥福音,你们知不知道私自传福音是犯法,国家不允许!”接着逼问书是从哪来的,谁指使你们传的等,基督徒均用智慧搪塞过去。审讯无果,最后警察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再发现绝不轻饶!”当晚六名基督徒陆续被放回。

  经了解:李美荣(49周岁)、王淑琴(53周岁)、仇玉兰(55周岁)、窦秀兰(59周岁)、郝立芳(38岁)、李春红(35周岁)此六人均为七星农场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捕并罚款3000元(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上午10时许,同住在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女基督徒李勤(38岁)、李桂艳(40岁)到场直市场楼传福音。二人敲开一居民家门,刚要开口传,该居民家一男士抓住楼梯扶手堵住二人:“行了,别走了。抓你们还抓不着呢,送上门来了!”遂打电话通知该辖区派出所:“赶紧来人来车,抓两个东方闪电派。”二人方知对方是警察,但已不得脱身,遂被赶来的查哈阳公安分局第九警务区。三名警察强行押回该所。

  一女警搜身(连内裤、鞋垫都没漏掉),将二人身上250元钱侵吞后,分开审讯二人。付士会(警察)问李琴:“信的是啥?”“信耶稣。”付士会立时变了脸色,怒道:“什么信耶稣,你们信的是全能神!”李女士道:“神是主,主也是神,就是一个。” 付士会大吼:“什么一个,你信的是邪教,知不知道是违法的?”李女士气愤地反问:“这也不是法轮功,也不反党反政府的,咋是邪教呢?”“国家定的邪教!”又问:“拿啥传的福音?”李答:“口传,信神好,是救命。”这时,去抄家的警察将李女士几天来传的福音名单、10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跟随羔羊唱新歌》……堆在地上,一警恐吓李女士说:“你做好准备,拘留半个月,你回不去了,让你们信,有什么用!”李桂艳家同时也被查抄,没收了信神书籍,一警取笑李桂艳:“像你这种人我见多了,我现在就不稀理你们,神、神的哪有?信就上正规的基督教去信,这是违法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审讯无果, 二人便被强制签字画押,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罪名,将二人判处拘留。后在两人家人协商下,找担保人并罚款3000元才于当日下午5时获释。

  据悉,在二人被抓当日,在同一警务区,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宝山乡太平山村富民五屯的黄德有(男, 48岁)与该县巨宝镇的任宝才(男, 56岁)也同样被罚款3000元释放。(另一报道已报过)。

 

黑龙江省七旬老妪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12/12/15)

  近日海林市公安局横道派出所得知横道河子镇一老基督徒赵桂兰(73岁)信全能神,并给邻居传福音。于2012年12月15日中午,警察借赵老门前卖房启示为由打电话诱骗开门,两名警察急步冲进,将赵老的家里里外外连仓房都翻个遍,狼籍一片,抄走数本信神书籍、一台MP5、2张8G内存卡。冲老人说:“你信的是全能神,跟我们走一趟吧!”遂将老人及收去的信神物品押至该所。

  在派出所,警察命赵老交代信神几年了,都和谁联系,头是谁等。赵老都没有正面回答。国保大队一女警对赵老训斥说:“你信的全能神被国家定为邪教,信这个是犯法!”下午3时许,赵桂兰老人被押送海林市看守所。赵老由于年老体弱,肺部有积水,看守所拒收。于是警察将赵老押至海林市公安局第四派出所。

  赵老的女儿闻讯后,前来求情担保,于是日晚上将母亲领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5)

  海林市柴河林业局的刘可兰(63岁)和韩志英(47岁),于 2012年12月15日下午5时许,二人在该林业局和谐小区楼里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本镇林业地区派出所6、7名警察将二人押至南岗派出所。

  警察将基督徒手中传福音单张全部没收,训斥说:“这么大岁数了,下着大雪还出来传福音,不务正业!你们这样传是违法,不能再传了!回家等着听我们的信,不许到处乱走!”扣押三个小时后,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五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抓捕罚款(2012/12/15)

  2012年12月15日中午12时许,在哈尔滨市巴彦县洼兴镇派出所的审讯室里,两名所长正冲着陈淑芬等五名基督徒喝道:“你们信的是邪教,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每人罚款五千,是认罚还是认蹲!”接着逼基督徒交待信神多长时间了,头是谁,在哪聚会等,基督徒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最后,警察强迫每人交2000元,才于当晚8时放回。

  原来,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陈淑芬(48岁,铁力市华东街),徐国清(62岁,铁力市黑山镇),平永坤(55岁,绥化市北林区长发镇),姜忠霞(54岁,绥化市北林区西长发镇),张淑艳(46岁,哈尔滨市巴彦县洼兴镇),在巴彦县洼兴镇附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洼兴镇派出所警察王长友(男,51岁)等5人抓捕。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殴打(2012/12/15)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七星农场的基督徒李女士(52岁)和二道河农场的基督徒姜女士(56岁),2012年12月15日上午九时许在建三江前锋农场街里“快乐购超市”门口传福音,前进农场公安局的警察闻讯后驱车赶到,三名30多岁着装警察从车上跳下来,上前一把抢过李女士手中传福音的小册子,不容分说将二人推上警车抓走了。

  在警局里,局长拿起一本传福音的小册子威吓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这几本就够判你们的了。这回把你们全送到佳木斯去,判你们几年!”两基督徒说:“我们信老天爷有错吗?传福音让人得救,让人学好是邪教吗?”局长气凶凶地骂道:“信什么信,哪有老天爷?你们是扰乱治安,就得抓你们!”之后二人被分开审讯。

  李女士被警察的举动连惊带吓心脏病发作,浑身无力,冒着虚汗,坐在凳子上低着头,警察再三逼问让其交待小册子是从哪来的,是谁指使其传福音的,李都没有直接回答。另一警察看她什么也不说,就恶狠狠地从后面猛踢她坐着的凳子,凳子跑到一边,李女士一下子跌坐在地上,跌得后腰像折了一样疼痛,动弹不了。警察边气势汹汹地抓住她的衣服往上拎,边逼问说:“这些小册子到底是从哪来的?是谁让你传的?”李女士衣服被拽坏,但仍不说。警察气急败坏地挥拳就往其前胸、腹部狠打,一连就是20多拳,打的李女士喘不上来气,警察仍不解恨,又用巴掌撇子朝头部脸部乱打一气,李女士抱着头,眼睛不敢睁,警察边打边骂:“妈的,不说就打死你,看你说不说!”警察怕留下痕迹,还用一本书垫在她的太阳穴处,挥拳猛打,李女士痛得不住惨叫。如此的审讯殴打近两个小时,警察打累了,也饿了,就在屋里煮方便面吃,吃完后,拿着空方便面袋让李女士闻:“香不香?饿不饿?不说实话就饿死你。”基督徒向神祷告,想起神话说:“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乃是靠神口中说的一切话。”心中有了力量:“不饿!”警察骂道:“好的,你还挺有刚哪。”说着朝其头部又暴打一气,打得她不敢睁眼,那警察就用手扒开她的眼睛,凶狠地说:“你不是信神吗?我就是与神敌对的魔鬼,是专治你们的,我是上不了天堂了,是地狱那伙的。”说着,又用两只大手凶狠地抓她的脸,往一起揪,李女士疼得惨叫不止,那魔鬼把手又伸向其腋窝,用手尖掐肉,李女士被折磨得痛不欲生。警察仍不罢休,挥拳朝其膝盖骨猛击……

  与此同时,姜女士在另一审讯室也受到同样的审讯和打骂。

  晚上6时许,警察冲两基督徒恶狠狠地吼着:“穿上衣服给我滚,有多远滚多远,明天在这个农场给我消失,别让我再看见你们。”两女士这才脱离魔掌。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5)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升昌镇的徐立荣(女,48岁)和双鸭山市的张晓娟(女,39岁)两基督徒于2012年12月15日上午9时许,在本市双拥小区传全能神末世福音时,被该市尖山区向阳派出所的四名警察抓捕。

  在派出所里,警察先强行搜去她们的50多本神话书籍、价值近500元的物品及87元现金,随后将二人分开审讯。

  审讯期间,警察多次逼问这些神话书籍是从哪来的,带领是谁等。二人怕连累其它弟兄姊妹,始终没说什么。警察看什么也没审问出来,最后气急败坏地威吓道:“你们信的是实际神,全能神,是邪教,你们再不交待就别想出去!”就这样,二人被定为“信邪教,传福音扰民”刑拘半个月。

  当天晚上5时许,二人被押送到双鸭山市拘留所,直到15天后才放回。

 

村子里,警察围追堵截抓捕基督徒(2012/12/15)

——警局中,基督徒据理力争见证神作为

  2012年12月15日上午8时许,16名基督徒相约来到黑龙江省双鸭市饶河县西林子乡三人班村,商量要在一天内将福音传遍全村。于是16人分8组,两人一组分头在村里挨家传起。不料被警方得知,西林子乡派出所的7、8名警察开着5辆轿车直奔三人班村驶来。警察把车停在隐蔽的地方分散着挨条街围追堵截搜捕基督徒。从上午9时到10时许,13名基督徒相继被捕,只有三人侥幸脱身。

  到了派出所,警察把他们扔在走廊里派人轮流看管,等他们吃饱喝足回来时,基督徒已在走廊里站了两个多小时。2时许,警察开始对他们搜身,连袜子内裤都不放过,将他们的几十本传福音书籍全部没收后,对其展开审讯。

  一警察审问吕淑梅(女,55岁):“你到这里干什么?”“来传福音!”警察横着说:“你这是犯错误!”吕淑梅反问道:“我犯啥错了?我信天老爷,传天老爷让人都学好是无罪的,是好事!我们一不反党,二不反社会,三不是法轮功,也不是邪教,也不杀人,也不放火,更不奸淫。天老爷就是神,谁不靠天哪!天不下雨怎么长粮?有天才有丰收,农民才有好日子过,你们管我们是多余!有时间你们管管那些偷盗的,打砸抢的,贪污的,受贿的,老天爷造天地万物,造空气人才能活着……”警察气得无语,片刻又说:“你们信的是国家不允许的,你们要信就信国家允许的,去信伊斯兰教、佛教、或上大教堂去。” 吕淑梅说:“佛不是神!他有眼睛不能看,有嘴不能吃,有耳不能听,人都说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人若信真神在灾难中才能有平安,你没看见现在灾难这么多,好好的人说死就死,脑血栓、脑出血什么的,……”警察一时语塞,只说让她签字。

  另一个房间里,程绍玲(女,60岁)也在被审讯。一高个警察审程绍玲时连吵带骂:“你他妈的,这么大岁数了还出来传教。”“我的岁数都赶上你妈了,你这么骂人呢?”高个警察更火了:“我就骂你了,xx妈的,看你那个xx样,你能把我怎么的?”又骂着问:“你出来干什么?传多少人了?”程绍玲不说,他就在电脑上查出程女士2002年12月因信全能神被警告过,立时说:“不用问了,你是信神的,这里有你的底案,2002年12月就信全能神,今天还信呢!”说完把其扔到一边,去审李艳(女,41岁):“为啥抓你?”“不知道!”又问:“你知道传这小册子是违法的吗?”“不知道!这小册子是信神的,有啥错?”警察说:“你信过啥教?”李艳说:“我就信天。”警察说:“这小册子是国家不允许的!你说你的头是谁?就放了你!”李艳说:“谁也不认识,没有头。”

基督徒一一被审讯过后,警察也没问出什么。晚11时许7、8名警察把这13人转押到饶河县看守所,欲拘留15天。

  此后,因身体原因,楚凤兰(女,59岁)和陈万斌(男,60岁)夫妇被关押两天后放回;程绍玲,李艳,吕淑梅,被关押8天,于19日晚被放回;其余几人则均被关押了15天。

  据悉,13人中,只有吕淑梅为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其余12人均住在饶河农场。

 

“再信就罚你6000加判刑,看你还信不信了”(2012/12/15)

---黑龙江传福音被捕的基督徒遭警察恐吓 勒索

  2012年12月15日,基督徒任宝才(男,56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巨宝镇)和另一个基督徒正在查哈阳传福音。他们走到一家,男主人接过信神书籍说:“进来给我讲讲吧,你们坐,我发个短信。”没想到,不一会儿上来4个警察将二人团团围住,夺下他们的手机。这时男主人把书往地上一扔,吼道:知道我谁吗?我是这儿的片警,还敢上我家传来了,正抓你们抓不着呢!”话音刚落几个警察强行把二人拖进警车,带到派出所进行审讯。

  一进屋,任宝才刚要坐下,警察上去“啪”就一个耳光,恶狠狠地辱骂:“这是你坐的地方吗?妈了个X的,把你们一个一个闲的,成天像精神病似的瞎得瑟,跑查哈阳传教来了。”紧接着又4个耳光。另一个警察骂道:“我他妈的在家打麻将呢,就为抓你们信神的,马上胡的牌黄了,这钱得你们掏!”说完就开始对任宝才搜身,连鞋垫都搜一遍,兜里就10多块钱。警察一看这么点钱,气得脸色发青,喊道:“说,和你一起的人是谁,你们的头是谁?”任的回答他们很不满意。那个片警又开始面目狰狞并厉声吼道:“你交不交待,还等着我动手吗?”

  警察见审了半天也没审出什么,便让任宝才给家人打电话要钱,并威胁如果不拿几千块钱就把他扔进(看守所)去。与此同时,另一个基督徒也同样遭到警察的辱骂和刑讯逼供。

  最终二人各交了3000元罚款才被放回。临走警察说:“你们不信神吗,你那神保你出去了吗?再信就罚6000加判刑,看你还信不信了。”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罚款1万元(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晚6时许,家住绥化市的张春梅(女,37岁)和庄蕾(女,32岁)两名基督徒在传福音时,被警察李建飞当场把包抢走并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把证拿出来!小册子(传福音书)哪来的?”同时打电话又叫来一名警察,强行把两名基督徒押到北林区公安分局。

  警察审问二人传福音的书是哪来的,并定罪说:“你们是在非宗教场所发传单,信的是‘全能神’,就是‘东方闪电’,是全国严厉打击的,愚昧无知,你倒是叫神来救你呀!”

审讯未果,两名基督徒各交5000元保证金后,于第二日凌晨被放回。

黑龙江省63岁老基督徒为掩护两名传道人被抓后罚款2000元150(2012/12/14)

基督徒高淑芬(女,63岁)家住绥化市庆安县庆安镇二街九委学府世家。

2012年12月14日九点半,教会的人给高老打电话说:“小亮、小英传福音时被警察跟上了,她们在人民银行附近。”当高老赶到时正看见小亮、小英被五六个便衣围着,往车上拽,高老就跑上前对便衣说:“这是我外甥女,她有先天性心脏病,得快点打车去医院!”这时,警察不再纠缠她们,二人趁机打车走了。执行抓捕的庆安县国保大队马副队长对高老说:“把她俩放了,你得跟我们走一趟。” 国保大队焦佰纯与高老有亲属关系,当时他也在场,跟着附和说:“上车吧!”

  上午十点高老被带到庆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办公室,马副队长和两个民警随车回来,王大队长在屋里,一进屋就把从传道人身上抢下的(传福音)资料倒在桌上,马指着桌上的小册子说:“你们就传地球啥时毁灭呀!”高老说:“老天爷也没说要毁灭地球,只是说留下三分之一,神今天就是要将真心信神的和那些敬拜神的好人拯救下来”。马队长问:“你信啥?”高老说:“信老天爷,神又道成肉身就是老天爷作第三步工作。” 王大队长就说:“你们信的什么老天爷,不就是东方闪电吗?你知道啥,我们这有资料,就是邪教”。高老说:“我们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对共产党”,然后给他们念《神主宰全人类的命运》“神不参与政治。”又念“十条行政”说:“有四名警察抵挡传福音当场就死了”。这时大队长找95年文件说这个教就是国家不允许的。

  下午马大队长去高老家抄家,什么也没搜到,然后立案,并说“好好在家呆着吧!六十多岁在家哄孩子,享受天伦之乐。”又警告高老不许再福音,否则就拘留教养,还恐吓高老说“共产党给你的铁饭碗也能打破”。最后高老被逼签字画押,交2000元罚款,传福音书籍全被没收,下午2点多钟将高老放回。

 

黑龙江省两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捕后,遭殴打抢劫(2012/12/14)

  赵红和杜久霞两女基督徒于2012年12月14日晚二十点十分左右在通北镇远大楼区五单元传福音时被通北镇派出所两警察拘捕。

  两警察将二人抓到派出所后,立即给他们的头打电话说:“我们又抓着两个,和先前抓的那几个人信一样的神。”大约过了十分钟左右,一长相凶恶被称为头的警察气势汹汹地冲进来,一看见赵红趴在椅子上,凶神恶煞地扑上前揪起赵红的头发狠毒地将赵的后脑勺猛劲往水泥墙上一撞……顿时,把赵红撞得只感觉胸闷、恶心,想呕吐……那人又气急败坏地使劲揪起赵红的衣襟恶狠狠地吼道:“你是不犯心脏病了?你能不能死?能不能死?”随后照着赵女士的右腿膝盖狠狠踹了一脚,只踹得赵疼痛得一动不敢动,感到膝关节像错了位一样,还轮起拳头打赵红的左下脸颊。接下来它又拿起几本神话书“啪”,凶狠地撇在了杜久霞的脸上,杜女士左侧下脸颊立时被打木了……直到打够了,警察又抓起她们传福音的书籍甩过来,命她们读,他们则在一旁嗤笑不止。

  一个多小时后,警察折腾累了,就将她们浑身上下搜个遍,抢去了她们仅有的六百多元钱及所有传福音书籍后,将二人放出。并恐吓道:“别再来通北传了,再抓住你们就往死里揍。”事后十多天,赵女士被踹伤的腿仍不能正常行走。

  经了解,赵红43岁,家住庆安县久胜镇双胜村王明山屯;杜久霞45岁,家住绥棱县绥棱农场场部。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惨遭毒打、逼供 其中一名仍被关押(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3时许,黑龙江省基督徒刘艳利(男,42岁)和于忠波(男,50岁)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西亚村传福音时,木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以队长齐雪冬为首的几名警察闻讯驱车赶来,冲二人喝到:“你们是干啥的?”“我们是传福音的。”警察一把抢去于忠波手中的兜子,说:“跟我们走一趟!”刘艳利说:“我们不走,我们传福音没犯法。”警察硬将二人推上车,半小时后押到木兰县公安局。

  一到局里,警察立即将二人戴上手铐,分开审讯。问其姓名地址,刘艳利说:“在建国乡龙丰村住。”“你们的带领是谁?这些书从哪来的?”刘艳利没有回答。齐雪冬横道:“书到底是从哪来的,带领是谁?你不说实话就扒你的皮!”齐雪冬看刘艳利还不说,就恶狠狠地吼道:“看我怎么收拾你!”遂将刘艳利带到三楼一个没有监控的屋子里,冲刘艳利喝道:“跪下!”上来一把揪住刘艳利的头发就往墙上“哐!哐!”撞,“啪!啪!”又是两大耳光,之后又狠狠地把刘踹到桌子底下,当时刘艳利的头嗡嗡作响,眼冒金花;齐雪冬又把他从桌子底下一把拽出来,将他的一只手铐在椅子上,再往他的脖子里灌凉水,气凶凶地吼着:“看你还交不交待,再不交待,就用皮鞕蘸凉水打死你!”之后齐雪冬又去找电棍,没找到,就撸起袖子凶神恶煞地吼着:“我打你一百个嘴巴子!”“啪!啪!……”轮起胳膊就是十多个耳光,刘艳利的脸火辣辣地肿痛,齐雪冬的手打疼了,又操起桌子上的书继续猛打,一连打了40多个耳光。刘艳利的脸被打得苍肿僵硬了。齐边打边骂:“让你信全能神,看看神能不能来救你,让全能神救你呀!”刘艳利痛得直喊:“你们真狠哪!”齐雪冬打累了,又把他的双手放在后背反铐上,强制刘艳利趴在地上,将椅子骑在他的后背上,齐雪冬再坐在椅子上,之后像发了疯似的用皮鞋跟狠狠地踹刘艳利的头、脖子、后背,不知多少下;然后又让刘艳利翻过来,用大手紧紧地抓住刘的肋膀使劲掐,刘被折磨得痛不欲生,接着警察又让刘艳利趴下,将牙签扎进他的手指尖,扎得直流血,痛得刘艳利往后拽手,齐雪冬又扎他的后背,扎了无数下,鲜血外流,不知扎折了多少根牙签,齐还边扎边说:“这牙签不结实。”只痛得刘艳利满身冒汗,钻心难忍,愤怒地大声喊:“你们比日本鬼子还要狠!”听到喊声,另一个体重有一百七、八十斤汪姓警察也冲进来,双脚踩在刘艳利的腿肚子上,来回碾,刘的腿疼得像折了一样,实在挺不住了,惨叫着:“你们打死我吧!”……痛苦中,基督徒在心里不停地呼求:“神哪!你帮帮我吧,我不能当犹大啊!”这时,齐汪二人停住了两个多小时的毒打折磨,将刘艳利带回一楼,铐在椅子上,继续审问。

  于忠波在审讯中也同样遭到了警察的毒打。

  最后将二人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拘留15天。强迫他们签字画押,深夜12点多,将二人押送到木兰县拘留所关押起来。

此间,齐雪冬再施诡计,于12月19日上午,来提审刘艳利说:“你好好与我们配合,给我们做内奸,抓你们的带领,要说实话给你钱,马上就能放你出去。”刘艳利说:“该说的我都说了,不知道的事没法说。”齐雪冬横道:“揍你太轻了。”就气乎乎地走了。

  此后,刘艳利家属被公安局副局长勒索去20000元现金要将于忠波和刘艳利保释出来,结果警察说:“在于忠波身上搜出一张传福音得的新人的名单,这些名单还没交代清楚,不能放人,得在拘留所看管他。”因此20000元钱只把刘艳利一人救出。警察又向刘艳利家人索要1000元罚款,600元伙食费后,于12月30日将刘艳利释放,关押15天。而于忠波至今仍在木兰县拘留所关押。

  经了解,刘艳利家住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东安村;于忠波为佳木斯市抚远县建三江管局前峰农场人。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将传福音进行到底(2012/12/14)

  张春生,男,原因信称义派,2011年9月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家住黑龙江省龙江县十二街,做弹棉花生意。

  2012年12月14日傍晚5时许,张春生传福音回到家后,想起中午有人打电话说要弹棉花,将号拔过去,等来的却不是客户,而是警察。

警察进屋直接问道:“中午干什么去了?兜子里装的是什么?”说罢,抢过兜子就开翻,搜出两本《神三步作工纪实精选》后,警察说:“跟我们走吧。”张春生问:“为什么?信神是好事,我又没犯法?”警察不由分说,强行将张春生抓捕到龙江县头站派出所。

  审讯室内,核实身份后,警察问道:“你看见神了吗?” 张春生答:“你喝这水,还有万物都是神造的。”警察轻蔑地说:“那你给我唠唠信神是怎么回事?”张春生闻言立时翻开被没收的《神三步作工纪实精选》读起来,警察将其打断后嘲笑道:“你都信傻了、信疯了。”这时又过来另一名警察给张春生带上手铐后,押至龙江派出所。车内,张春生继续给两名警察见证神,其中一警察怒吼道:“我就是认识你,要不打你72个大耳雷子(指嘴巴)。”旁边的警察挑唆说:“揍他、打他。”其间张春生要求上卫生间遭拒后说:“中国真是黑暗、没有自由、没有人权。”随即招来俩警察破口大骂。

  到龙江派出所,警察又针对书哪来的,还有没有了,怎么信的等问题审讯一遍,未果。让张春生签字、照相后没给吃晚饭直接押到二楼拘留所。过来一警察将手铐打开询问说:“怎么进来的?”张春生肯定的回答:“信神!”警察冷哼道:“信邪教。”然后让张春生交600元钱,张问:“干什么?”警察挑眉道:“干什么?等会收拾你,这么年轻扯这事。”随后搜身将张春生兜里仅有的123元钱抢走,说出去后再归还,结果打到伙食费里了。

  拘留期间张春生生病,要求警察给看病,警察说:“呆着吧,出去再看。”当得知张春生是因信神进来的,该警察恶狠狠地说:“你信的是邪教,今天我就治死你,给你上酷刑。”张春生毫不畏惧的也给其见证神,警察暴跳如雷,上来就端张春生的下巴,又揪住头发照脸上打,企图制止张春生说话,却换来张春生更大声音的见证神。警察以为张春生真的疯了,联系其家人将张春生领回。

  12月22日,张春生交齐拘留期间的伙食费523(包括没收的123元)元后,终于被放出。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拘捕(2012/12/14)

  女基督徒林芳芳(36岁,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和靳国云(59岁,红兴隆管局852农场)于2012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在宝清镇北关村挨家传福音。中途,一辆警车从后面追上来,行至二人跟前戛然而止,从车上跳下三名着装警察,大声喝道:“上车!”两名基督徒还没反应过来就被警察拽上了车。车中警察问:“你们怎么传的?”“我们传老天爷的福音,做好事,让人得救,我们信天老爷还犯法吗?”警察又接着问:“你们在哪儿聚会?头是谁?”二人没有正面回答。

  一到所里,警察先搜去她们的传福音小册子,随后展开审讯。宝清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白文博亲自赶来参与审讯,白队长引诱林芳芳说:“你得配合我们,这些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都说了就放你回家,那屋的老太太都说了,就差你了。”林芳芳用智慧与警察周旋,没有正面回答。白队长气凶凶地吼着:“你也没回答我呀!你还想不想出去了?”林说:“你让说的我全说了,还说啥呀?”白队长又问林芳芳:“你信耶稣吗?”“信。”白又问:“你信实际神吗?”林说:“信。”白气急败坏地威胁道:“信实际神错了!是邪教!国家不允许。抓着你们就不能放!”气冲冲地去审靳国云了。

  下午5时许,二人被送到宝清县公安局,让二人在印有“罚款1000元,拘留15天”的拘留单上签字。又于当晚6时许被押送到宝清县拘留所关押。

  直到两名基督徒的家人被迫各交上1000元罚款后,才于12月29日放回。

三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拘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1时许,三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会龙小区传福音,至一楼下时,被宝清县西派出所的5、6名着装警察开三辆警车堵住,警察跳下车喝道:“你们是不是传福音的?”三人同时回答:“是。”几名警察不容分说,抢过李永华手中的神话书籍,就将三名基督徒硬拽上车,抓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三名基督徒均受到警察的喝斥:“你们知道这书里写的是啥吗?你们信的是全能神,是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大教堂是国家允许的在国家政府部门监管之下)你们信这个就不行!得拘留你们。”

  就这样,三名基督徒在当天下午3时许被押送到宝清县拘留所关押起来。其不信的家人得知后纷纷前去求情,期间,李永华的家人被勒索去1000元现金,于12月25日被放出;另两人则一直被关押了15天才放回。

  经了解,此三名基督徒中:李永华(女,60岁)家住在宝清县夹信子镇徐马村;吴福荣,(女,56岁)、李世香(女,47岁)为夹信子镇三道村人。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家住富锦市宏胜镇庆丰村的孟凡吉(男,31岁)等四名基督徒,在八五三农场的分场十一队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张保安等三名警察抓捕,带至丰收派出所。搜走30本传福音小册子。

  至所里,将身份住址登记后立即审讯,张保安逼问:“是谁让你们信的?头是谁?书是从哪来的?”基督徒用智慧搪塞。所长指着传福音小册子,大声喊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邪教,是国家禁止的!你现在受罪神咋不来救你呢!”

  最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强迫四名基督徒交罚款,否则判拘留。四基督徒被警察共勒去600元后,于当日下午2时放回。

156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时许,家住双鸭山市红兴隆管局的两名基督徒王秀珍(47岁)和杨丽艳(33岁),在该局局直中学对面的小区楼里传福音。突然,从楼门口急速冲来五名着装警察,上前抓住基督徒的胳膊,喝道:“站住!跟我们去分局!”王秀珍说:“我们也没犯法。凭什么跟你们走?”警察喊道:“赶紧走!不然不客气了!”连推带搡将二人塞上车,抓到红兴隆管局公安分局。

  至分局,四、五名警察逼问王秀珍:“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们是传福音的,让人信老天爷,灾难中能蒙拯救。”警察叫道:“哪来的老天爷!”王女士说:“老天爷就是神。”警察气凶凶地喊道:“什么神,神的!你们这是造谣,灾在哪呢?这是扰乱人心!”王秀珍反驳说:“信神不是造谣,你们也该信,能蒙保守。”警察骂道:“妈的!别扯这套!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说!你们在哪信?头是谁?”王秀珍用智慧搪塞,没有正面回答。在另一审讯室,一警察正冲着杨丽艳恐吓:“你要不老实交待,拘留你!”将杨女士包里的所有传福音小册子搜走。

  最后,警察强迫二人照相、按手印,签字。于中午11时,将两名基督徒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6天(2012/12/14)

  李桂筠,48岁,家住虎林市八五六农场青年路。2012年12月14日,在双鸭山市饶河县五林洞镇创业村后屯的一居民家传福音时,被当地派出 所得知,两名着装警察闯进屋,抢去李女士手中传福音小册子,大声训斥说:“谁让你来传的?从哪来的?谁给你的小册子?”强行录像后将李女士抓到五林洞镇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逼其交待书从哪来的,头是谁等,李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凶凶地说:“不老实交待!把你送进东方红看守所!”随即押至虎林市东方红公安局。到局里,警察扒下李女士的棉裤,从短裤里搜去500元钱,立即说:“罚款500元。”另一女警梁晶强逼李桂筠脱掉内衣、胸罩,从内裤里又搜去2500元,共掳去3000多元钱,未还。将李桂筠转押至虎林市东方红看守所。

  2012年12月30日李桂筠被放回。

 

黑龙江省警察抓捕三名女基督徒(2012/12/14)

——拘留并罚款

  2012年12月份,双鸭山市饶河县公安局大肆抓捕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该县基督徒栗淑春(42岁)、李淑英(51岁)和梁银素(56岁)也未能逃出此劫。14日上午10时许,栗淑春和李淑英在该县大佳河乡永福村传福音,刚离开村子,被闻讯而来的大佳河乡派出所警察抓走。

  与此同时,正在家中洗衣服的梁银素也因常传福音被该派出所警察抓捕。

  一到所里,梁银素反问:“信神传福音有啥不好?我们传福音不要一分钱,都是为人好,凭啥抓我们?”所长横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国家禁止,这是共产党的天下,就得抓你们!”接着逼问书是哪來的,头是谁,在哪聚会等,基督徒没有正面回答。审讯无果。登记备案后判处三人刑事拘留,晚10点转押至饶河县看守所。

  李淑英家里找人疏通关系,花去6000元保释金后12月19日放回;栗淑春、梁银素被警告后,12月29日释放。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4)

——其中一人被拘留

  家住友谊县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池晓翠(30岁)、蔡淑艳(60岁)和杨贵清(64 岁)2012年12月14日上午8时许,在本县华瑞园小区传福音的路上,被迎面而来的当地派出所的警车拦截,两名着装警察跳下车,喝问:“你们是干啥的?”“我们传全能神福音的。”警察喊道:“上车,上车!”“我们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犯啥法呀?”警察吼道:“别废话,上车!”连推带搡将三人拽上车,抓到友谊县派出所。

  到所里,立即搜身(只剩内衣),搜去2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 一张4G卡。警察逼问:“书是哪来的?谁组织传福音的?头是谁?”池回答说:“自愿的,神就是头!”警察恼羞成怒,喝道:“你们信的全能神、实际神已被国家定为邪教!今天抓住你们就别想出去了!”

  最后,以“信邪教,扰乱治安”为名刑拘三人,因蔡淑艳与杨贵清有心脏病,不得不将其放回。池晓翠于当晚7时许被转押至友谊县拘留所,关押10天后才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完福音回家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家住鸡西市鸡东县向阳镇的陆艳(44岁),在本镇传完福音刚到家,被跟踪的向阳镇派出所四名警察随即闯进屋,喝道:“你到处传福音,跟我们上派出所协助调查!”不容分说,开始抄家,屋里屋外翻个遍,抄走两本信神书籍,一百多张传福音资料,一盘歌碟,一台DVD机,一并将陆艳带走。

  在派出所,警察逼问陆艳:“谁传你信的,信多长时间了,这些资料哪来的?”陆艳吱唔着,没有回答。警察横道:“知不知道我们都盯你半个月了,你们两三个人一组,到处发福音资料,你知道这是犯罪吗?”“不知道,信老天爷有啥不好,如果人都信了,给国家减轻多少负担,农民信了,老天爷就祝福田地多打粮。这年头当好人还挨抓,这个社会是不是反过来了?”警察训斥道:“你闭嘴!别说这个,你传全能神福音就是犯法!谁是头?”陆说:“没头。”接着问:“你们传福音怎么联系?”陆女士说:“做好事不留名!”

  警察威胁道:“拿两千元钱就放你,不拿就别想出去!”后来陆艳的哥哥托人求情,才免于罚款,当天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全能神教会基督徒于红飞(25岁)和吕德军(42岁),在本县真理小区楼里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宝清县西派出所的两名着装警察抓捕。

  到所立即搜身,搜走10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和一部价值800元的手机。于反问:“我们信神传福音是好事,凭什么抓我们?”警察气凶凶地说:“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属于煽动民众,是犯法!今天就得收拾你们!”接着逼问二人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在哪聚会等,基督徒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破口大骂:“妈的,让你们不说实话!知不知道你们是政治犯,等着处罚吧!”

  最后,以“信全能神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拘留15天,签字画押后将于红飞和吕德军转至宝清县公安局,当晚6时许押至宝清县拘留所。于红飞、吕德军各交1000元罚款后,于12月29日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并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中午,家住讷河市的刘秀芝(65岁)、李翠英(38岁)在本市学府小区传福音时被当地警方得知,四名警察迅速赶至堵住楼梯口,控制刘、李二人,搜去传福音小册子70余本,押至讷河市第二派出所。

  半小时后,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付立彬和队员朱文福将刘秀芝、李翠英戴上手铐押到国保大队。付立彬将李翠英铐在椅子上进行审讯;朱文福将刘秀芝带进另一屋里,也被铐上。逼问基督徒让其交代怎么信的,信多长时间了,带领是谁,书从哪来的等信神实情,基督徒均用智慧搪塞过去。审问无果。警察对基督徒毁谤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以后不许再信了!也不许再传了!”

  最后,以“搅乱社会治安”为由,将二人送进讷河市西看守所拘押5天,罚款1000元后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创业农场的崔永杰(43岁)、吴林玉(42岁)、徐影(38岁)三名女基督徒结伴在创业农场小学西边的门市传福音,突然,两名着装警察拦住刚从一门市走出的崔永杰和徐影,顺势一把夺过徐影的挎包,翻出传福音小册子,喝道:“哪儿来的?在这干啥哪?”同时在另一店铺传福音的吴林玉也被警察抓捕,三人被押往创业农场公安局。

  在警局,三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审讯崔永杰说:“知道为什么抓你们吗?”崔女士说:“不知道。”警察说:“因为你们传福音国家不允许。说!小册子哪来的?”崔女士说:“我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是好事,咋还犯法啊?国家法律也没规定不准信老天爷啊。”警察气哼哼地吼道:“你们信神就不行!说,信几年了?和谁一起信的?”崔女士始终用智慧周旋,没有回答。

  与此同时,吴林玉、徐影也受到同样的审讯。下午4点多,吴女士被丈夫保释出来。5点多钟崔永杰、徐影分别被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公安人员抓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10点多,家住同江市勤得利农场的齐芳(42岁)与李海英(41岁)结伴,在李海英家所在连队传福音,被当地治安员报警,勤得利农场公安局何川等两名警察强行将二人押往勤得利农场公安局。

  在警局,没收基督徒一本《三步作工纪实精选》、传福音小册子等。进行分开审讯。警察问齐芳姓名、住址,齐女士如实回答。警察喝问:“你们传多少人了?头是谁?”齐说:“神是头!没传多少。”警察训斥道:“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齐女士反问:“宗教信仰不是自由吗?”警察吼道:“哪有神哪!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今天就抓你们了,让你们的神来救你吧!”

  另一审讯室,李海英也接受着同样审讯。为了查找更多信神证据,警察押着二人去抄家,毫无所获。不得不将基督徒当晚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3时许,家住富锦市七星农场基督徒王艳(30周岁)和宫秀梅(41岁),在本农场七星家园一期楼区传福音,七星农场公安分局三名警察赶到,喝问二人:“你们干什么的?走,上车!”王艳问:“为什么?”“你们传福音是扰民!”不容分说将二人推上警车,押往七星农场公安分局新城警务室。

  在警务室,警察从二人身上搜去7本传福音小册子,喝道:“谁让你们发的?家是哪的?谁让你信的?”二人用智慧周旋,没有回答。接着王女士给警察传福音,警察咆哮道:“我只信共产党、信科学,不信神,你信神能保佑你,怎么还让我给抓来了呢?”王女士劝道:“我们信的神就是老天爷(上帝),世界万物都是神创造的,赐给人阳光、雨露;而科学只能造飞机轮船等死物,却不能造一只活蚂蚁。”警察不耐烦地吼道:“别跟我扯没用的!你传福音就是扰民,就得抓你!没有下次了,再发现就给你圈在大笼子里,让你尝尝窝窝头、白菜汤的滋味。”同时,宫秀梅在另一审讯室也接受同样的审讯。

  当天下午4时许,王艳母亲将其保释出去,宫秀梅同时被放回。

 

黑龙江省海伦市六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日(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2点左右,马超、于洪杰等6名基督徒正在海伦市永和乡海星村传福音,被闻讯驱车(大面包车)赶来的海伦市永和乡派出所的5名警察(所长、副所长及三名警察)强行抓捕。警察将六名基督徒强行戴上手铐、推上车,连人带书(基督徒随身带的传福音小册子)押到海伦市永和乡派出所。

  一到所里,六名基督徒被分开进行审讯。所长审讯马超,问:“什么时候来的?你咋信的?信多长时间?在哪聚会?”等,马先生没有正面回答,被所长扇了4、5个耳光,打了数拳。

  与此同时,其他五名基督徒也被审问了基本相同的问题。

  最终,因他们信全能神,是国家定为“邪教”不允许信的,强行将六名基督徒拘留,没收其传福音小册子1000多本,逼他们签字画押。照相、体检,之后,将他们押送到海伦市拘留所。详情如下:

  马超,男,52岁,拘留15天,伙食费:800元,没收400元。

  于洪杰,女,42岁,拘留15天,伙食费:800元,没收:100多元钱、手表。

  姜京海,女,55岁,拘留15天,伙食费:800元,没收:100元、一部手机。

  韩玉香,女,48岁,拘留15天,伙食费:800元。

  以上四人都于2012年12月29日释放。

  四名基督徒均为黑龙江省海伦市人,年龄均为当年(2012年)年龄。

  其他两名基督徒张秀芝与王国辉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并罚款(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10时许,基督徒姜爱香(女,当年51岁)和一名小基督徒(女,年龄不详)在宝清县中央大街普泰大药房住宅楼传福音时,被突然而来的五名便衣警察围住,其中一警亮出证件说:“我们是公安局的!”姜爱香说:“公安局咋的!我是传福音的。”警察喝道:“传什么福音!传福音!”不容分说将二人连推带搡塞进了警车,直至宝清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一进屋,警察将二人分开,一名警察横道:“传单(传福音小册子)是谁给的?你看没看?你信没信?信多长时间?……” 姜爱香说:“书是一男的给的,书上写的是信耶稣的事,信耶稣是好事,当然信了。……” 警察问:“信多长时间了?”姜爱香说:“信不到一年。”警察又问:“你在哪聚会?谁给你们讲道?你会唱主歌吗?”姜爱香一一回答。一番审讯后,警察以“信邪教”为由将二人押至宝清县拘留所关押起来。

  在拘留所中,又提审两次,警察一直在逼供,想从两名基督徒口中得到更多的教会情况和其他基督徒的信息。12月27日,谢姓管教对姜爱香说:“你再整点钱就出去了,要不就转刑拘了,最少也得一年!”并以此为由向姜爱香丈夫索要四千元钱实施勒索但未得逞。

  15天后,两基督徒得释放。每人被勒索罚款1000元,伙食费525元。另外,小基督徒为早日将其救出,还花去人情费5000元。

  据悉,基督徒姜爱香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597农场7连。小基督徒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五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11时许,女基督徒郜亚荣(60岁)、齐凤艳(45岁)、魏亚芳(59岁)、随明华(57岁)、计玉清(68岁)在大庆市红岗区红卫村3区传福音,警方闻讯前来,赶到现场后,一警一个箭步窜到郜女士的跟前大喊道:“干什么的!”并一把抢去郜女士手中的兜子,将其推上了车。随后,两名警察把在3-4号楼传福音的魏亚芳与随明华抓上了车。在车里,郜女士拿出手机想关机,警察发现后一把抢过去并大骂:“他妈的,还想报信呢!”三人被押到大庆市八佰响公安分局。

  郜、魏、随三人被押到了公安局不久,齐女士与计女士也被警察抓捕到了公安局。五人被关在一起,传福音用的小册子约100本全部被警察没收。随后,警察将五人分开审讯。一名姓徐的治安四队的队长审讯郜女士:“信多长时间?谁传的你?哪来的小册子?。”郜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正面回应。与此同时,另四名基督徒也被审讯着同样的问题。

  最终,审讯无果。当晚11时,五人不知以什么罪名,被警察押到大庆市让胡路区第二拘留所关押起来。直至2012年12月24日早,被拘留10天后,才得释放。放出时,拘留所的于所长喊道:“出去后不许再传了!”

  据悉,五人均住在大庆市让胡路区

  据郜女士口述,她已不是第一次被捕了:“那是2003年2月19日下午4点,警察突然闯进我家,硬把我抓到了大庆市杏五井派出所,审讯我有关信神的事。我没有说。警察对我恐吓 :‘不说就推到窗外冻着’随后,警察让我劈腿弯腰,用本夹子打我的脸,并对我拳打脚踢。打完之后,又到我家进行搜查,翻出了一些信神书籍后,又将我押到看守所。我在看守所被关押一个月后,又被转押到第二拘留所。这期间,我家里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托人找关系,共1万9千元钱,才把我救出来,共被关押了一个半月。释放时,警察还强迫我写保证书‘不许再传福音’。”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基督徒孟莉(女,当年52岁)在迎春林业局向阳林场传福音时,突然被四名警察截住,警察连拽带搡把孟莉推上警车直至向阳林场永平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便把孟莉身上带的传福音小册子和传福音资料全部搜走,喊道:“这些书是谁给你的?你发了多少书?跟你一起来的还有谁?你信全能神多长时间了?”孟莉默不做声。警察见状上来就狠狠地打孟莉几拳。之后把孟莉押到853二分场派出所。

  到了所里,两名警察(苏X和张双日)逼问道:“二分场有多少人信神?谁是头?”孟莉一言不发。警察讥讽道:“一天不务正业,到处乱跑传福音,你信的神能救你啊?”又吓唬道“你不说我们也大概知道都谁信,现在没动你们不代表不掌握你们,等你们成气候了一网打尽。你家还有没有书了?如果有就回家烧了!再有一次绝不轻饶。”就这样,孟莉被审讯2个多小时后才释放。

  据悉,基督徒孟莉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853农场二分场居民小区4号楼。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勒索(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女基督徒刘亚杰(当年46岁)在绥化市兰西县和协家园(正阳八道街北)传福音时,三名警察闻讯赶来并将其包围。副所长张志学看到刘女士的传福音小册子(32本)后,喊道:“带到派出所去!”随后,刘女士被推上了警车押到绥化市兰西县前进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刘女士关进一个小屋里。五名警察对其进行审讯:“你们小区带领是谁?书是哪来的?”刘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正面回应。下午3时,警察押着刘女士驱车前往她的家进行搜查(针对信神书籍),一无所获。随后,警察又将刘女士押回。逼着刘女士签字并冲其丈夫索要500元钱。直到其丈夫将钱交给警察后,刘女士才于当晚7时被释放(刘女士随身携带的MP5与传福音小册子均被警察抢去,至今未还)。释放时,警察勒令刘女士:“如果知道别的基督徒的下落,要向我们汇报!”

  据悉,刘女士家住绥化市兰西县星火乡。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正午时分,女基督徒奚淑娟(31岁)和肖国凤(24岁)正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林业家园16号楼传福音。二人刚从楼上下到一楼,就被冲进楼内的两名警察堵住,马龙(其中一名警察)一把夺过二人手里的包(包内共150本传福音小册子)气冲冲地喊:“干什么呢?包里什么东西?跟我们走一趟!”遂将二人强行扭送至该县新建派出所。

  派出所内警察将二人身上物品尽数没收后,马龙开始逐个审讯。审讯内容大致相同:“姓名?住址?小册子是哪来的?谁叫你们发的?什么派别?教主叫什么名?”在得到二人的答案后,马龙声严厉色道:“你们这是在犯罪!”强逼二人承认罪名签字画押,于当晚7时许押往本县拘留所拘留10天,直到2012年12月24日期满释放。

  据悉,两名女基督徒均是老实本分的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人,奚淑娟家住县地矿局,肖国凤家住多宝山镇星火村。

 

黑龙江省一半百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黑龙江省一半百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拘留15天,因病提前被释放。

  12月14日下午2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龙江镇四道街的女基督徒姚春玲(55岁)刚传完一家福音往楼下走,迎面两人(便衣警察)堵住去路,盘问姚女士:“你干啥呢?手拎包里是啥?”一个问一个上手就抢,看见福音小册子就将姚女士强行扭送龙江县公安局华龙派出所。

  刚进派出所,姚女士的手机就响了,一警一把抢过去关机并追问:“手机存号XX是谁?”姚女士说:“哈尔滨的一位病友。”又问:“信多长时间了?”“一个多月了。”另一警察问:“你说没说灾难?”“没有。”“那你为啥剩90本福音小册子?都给谁了?”“给我的时候也没数,我就发2本。”问:“小册子谁给了?”“不认识,我只管发,因为老天爷要救人。”一警暴跳如雷:“不认识?不说是不?给你带上手铐,刀按到脖子上看你说不说!让你发你就发,让你杀人放火你也干?”姚女士镇定地说:“那我不干,人的命天注定,传福音是做善事。”那警察不耐烦地说:“你要信就信大教堂国家支持,你信的国家不承认,不支持是邪教。”一个多小时的审讯,警察强逼姚女士签字,姚女士因被定为邪教拒不签字,一警拽住其食指硬摁了手印,之后被押往龙江县看守所拘留15天。

  姚女士家人闻讯带着其病例赶到看守所,被强行索要500元伙食费,姚女士仍被关押4天才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2时许,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的孟凡河(当年62岁)和本市宾县宾西镇的张仁(当年59岁),在永源镇红军村刘家沟传福音,被闻讯赶至两名警察抓捕,将二人推上一辆警车,押至永源镇派出所。

  一到所,警察搜走基督徒随身携带的手机、现金、传福音书籍等,然后分开审讯。提审孟凡河时喝道:“你信的是什么?”孟说:“我信的是全能神。”警察吼道:“哪有神?你们信的全能神是国家不承认的,是违法!”警察诱骗道:“你这么大岁数了信什么神,你信多少年了?和那个人怎么认识的?头是谁?”孟凡河支吾着,什么也没说。警察随即押着孟先生去抄家,一无所获。回到派出所后警察强迫孟凡河、张仁在审讯材料上签字,随后二人被押送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拘留所。

  孟凤河关押15天后被释放。张仁在关押期间,儿子闻讯前来,警察趁机硬要勒索七万元,交钱后再放人,双方是否达成协议未知。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三点,家住大庆市龙凤区的基督徒萧宏梅(当年39岁)在本区东城领秀A区传福音,突然两名警察拦住问道:“你是干什么的?”萧:“信神的。”听罢,警察不由分说架着萧的胳膊强行把萧塞入警车,带到龙凤公安分局。

  在分局,女警搜身,掳走传福音小册子40多本。一50多岁的警察喝问:“你信的是啥教?” “基督教,耶稣基督全能的神!”闻听此言,警察讥讽说:“是信实际神的!什么全能的神,还万能的呢!你们一天忙得脚打后脑勺,比上班还忙呢!”女警接茬道:“你们私自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信的是邪教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萧女士回答说:“你说的我不明白。”警察见审不出什么,便以 “信邪教”为由,判处萧女士拘留5日,送往龙凤厂西拘留所关押。于当月19日放回。

  释放后,萧女士也没获得应有的自由,警方将此事告知其单位(大庆油田热电厂),命单位领导在萧女士退休前注意萧的表现,三个月一汇报,报给龙凤区东光派出所。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抓捕罚款(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早8时许,哈尔滨市巴彦县红光乡的两名基督徒陆彦萍(女,42岁)和刘景芝(女,44岁),在华山乡传福音时,被当地派出所所长蒋祥礼及手下三名警察抓捕。

到派出所,先将二人手机收走关两小时禁闭后,才提审:“(传福音)书哪来的?传的什么福音”等,并恐吓道:“你们信的就是‘实际神’,就是邪教,这就够判刑了,你们就属于政治犯。”

  审讯后,强行让基督徒签字画押,在两名基督徒各交2000元罚款后,于下午4时被放出。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勒索(2012/12/14)

  ­——其中一近7旬老人已是第三次被捕

  2012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许,家住绥化市望奎县望奎镇的基督徒吕玉芬(女,68岁)与住在该县火箭乡的赵桂玲(女,56岁)姊妹,在本县卫星镇水东村大庙屯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卫星镇派出所的警察,直接抓捕到望奎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随身携带的40余本传福音书籍全部没收。

  由卫星派出所的警察郭茂林等对二人分别审讯一番。未果后,吕老问警察:“你们为什么把我俩拉这来呀?那些跳大神的、算命的、相面的、吃喝嫖赌的你们怎么不管呢?” 郭茂林说:“他们大不了也就是骗几个钱呗,你们传邪教。”吕老说:“我们信神一个钱也不骗哪,你们咋还不让呢?”郭蛮横地说:“你们传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你不知道吗?”吕老说:“那你给我举例子说哪个地方乱,是我们信神的人搅乱的?”郭哑口无言。

  结果,赵女士被勒索去1000元钱,吕老因家里托人说情,警察对其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传,否则找谁也不行。才于当日晚5时许将二人放出。

  据悉,吕老这回已是第三次因信神传福音被捕。最早是在2001年8月份,吕老在望奎县海丰镇传福音时被海丰派出所抓捕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为由没收传福音书籍,扣留其24小时,罚款500元后放回。第二次是在2003年6月份,吕老在安达市传福音时,被任民乡派出所的警察抓捕后,以“传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押至安达市看守所。家里托人花钱打点,警察仍将吕老拘留40多天,罚款8000元才将其放出。传福音书籍被没收。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方抓捕拘留30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10时许,李道双(男,52岁)、魏威(男,60岁)、刘文军(男,49岁)、王子云(男,59岁)等6名基督徒分成3组,在大庆市大同区老山头乡几大房子村大青山屯传福音。被当地的大队举报,老山头乡七厂派出所闻讯出动8名警察(带队的是罗文丰队长)开4辆警车赶到该村搜捕。相继将4人带到车上开始搜身,两名基督徒侥幸脱逃。一警察边搜边骂骂咧咧地说抓的就是你们信天老爷的。共收缴了7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没收了李道双的100多元钱和钥匙;魏威的一部手机、一台MP5及一张4GTF卡;刘文军的一部手机和32元钱。将搜出的东西照完相后,警察立即把4人押往七厂庆葡派出所。在路上,一个警察说:“你们信天老爷是国家不承认的。”刘文军说:“我们信天老爷是让人学好,让人蒙拯救,拯救人脱离灾难,我们这是行善,做好事。”警察无言以对。

  一到所里,警察针对头是谁,怎么联系,福音小册子谁给的,信多长时间等问题,对4名基督徒逐一进行审讯。队长罗文丰审问李道双,李沉默不语,该队长气急败坏,破口大骂,一警察气势汹汹地走过来,边骂边搧了李数个耳光,使劲摇晃李的脑袋,不停的打脸,李被打得头晕目眩,又被铐在老虎凳上。警察见没有审出任何结果,便拿着李的钥匙去其家查抄,警察翻箱倒柜将张家翻个遍,收缴了李道双的全部信神书籍、若干诗歌光盘、一台MP5、一张TF卡、一台DVD播放器、一台笔记本电脑,回到所里让李指着搜回来的东西照相。一警察凶狠地对李说这信的是全能神,是邪教,是反党的,早就想抓你了。为了逼李说出更多的教会情况,警察打开窗户,让李站窗前吹了10多分钟冷风,李冻得浑身发抖。警察仍未得到想要的东西,之后强行让李签字、画押。

  警察同样对魏威、王子云、刘文军三人审讯一番,均未果,一警察冲王子云气乎乎地骂道:信神给你啥了?给你钱啊?你们纯粹扯犊子。一警察对刘文军说:你啥也不说,就是没揍你的事。并狠狠地踢了刘一脚。然后将三人押上车,分别到其家搜翻证据,均一无所获,警察空手而归。

  最后,警察将4名基督徒送到大庆市公安局监保大队第五看守所,4人被扒光衣服检查。在此,警察提审李道双3次,为了让李供出其他信徒的下落,竟以李的工作相威胁,并说:至少判三年到七年,工作没了,现在老实交待就放你出去。你信的不是全能神吗?怎么不救你出去呢?李虽心里害怕,但仍未答。警察逐个提审魏威、刘文军、王子云,重复问先前的问题,终无果。

  警察让4人签字、画押,于2013年1月14日将其释放,临走时警告说:“告诉你们,你们的事没完,哪也不许走,有事随时传唤。”

  李道双回来后得知,家人为了摆平此事,送给大庆公安局监保支队第五看守所一赵姓警察2000元钱,找律师花36000元,交取保金10000元,年底该发的7000元工资被单位扣掉。李家共损失55000元钱。

  据悉:李道双家住在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同区住庆葡村,其他三人也同在大同区,魏威住在大同镇四村东窑屯;刘文军住在祝三乡东山村尹家屯;王子云为双榆公社大关屯人。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晚4时许,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福兴乡唐马窝棚的刘月清(当年59岁)与同县永胜乡模范大队王六峰屯王术艳 (当年45岁)、肇洲镇爱国街的樊红伟(当年42岁)、托古乡民胜村陈家围子屯的李亚文(当年51岁)4名基督徒,一同到该县肇洲镇万宝乡窦宝屯传福音,被警方抓捕到肇洲县派出所,并连夜将4人关押到大庆市第一看守所。

  警察从4人口里什么也审不出来,便到其家抄家,并让家属提供其他信徒。2013年1月4日,两名警察到樊红伟家查抄,收缴了若干信神书籍和信神资料、10盘光碟、1张TF卡、一台DVD机器,而且把搜出的东西拍照。3名着装警察分别到刘月清、王术艳、李亚文家搜查,均一无所获。肇洲县公安局乔曙光对王术艳的丈夫说,若提供出一名信徒,就能将王提前放出。

  以上情况均为被抓的基督徒的家属提供。截止发稿之日4人仍在关押中。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被警察无故抓捕(2012/12/14)

  高丽平,女,50岁,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绥阳林业局。2012年12月14日,高女士到一姊妹家,被当地警察抓捕,因没有任何证据才将其当天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4)

  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穆棱镇北街的文雅凤(女,55岁)与同镇代马沟经营所的汪花俄(女,69岁)及穆棱市依林镇康吉村的杨春(男,32岁),3名基督徒于2012年12月14日,在穆棱镇代马沟经营所传全能神福音,被穆棱林业公安局警察抓捕,因没有任何证据警察当天将三人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早上7点多,家住黑河市孙吴县西兴乡的基督徒邹灵敏(当年36岁)和迟莲英(当年62岁)在本县县里通达小区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阻拦,问道:“你们是干啥的?”邹女士:“传福音的。”“这是犯法,你不知道吗?”说着将二人推上警车,押至孙吴县交通街边防派出所。

  在所里,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审问邹女士:谁让你们传福音的,教会带领是谁,信几年了等问题,邹女士一问三不知,均用智慧搪塞。警察教训道:“你不知道私自传福音是犯法吗?你信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以后孩子考大学、考公务员都受牵连。”

  审讯邹灵敏时,隔壁的迟莲英老人听到警察的威吓声受到惊吓,身体僵硬,倒在那里,一警察说:“往脸上沷点凉水。”仍无济于事。警察就叫来120,送进医院抢救。迟老醒过来,但警察仍不罢休,边打吊水边审问,逼其交代信神多长时间了,都去哪传福音,谁指使她传的等有关信神实情,迟老均用智慧搪塞过去。下午4时许,警察将打完吊水的迟老押回派出所。晚9时许,连夜将邹灵敏、迟莲英送到黑河市拘留所。

  关押期间,警察曾两次去邹灵敏家搜查信神证据,共搜走5本信神书籍。

  邹灵敏、迟莲英于当月29日上午获释。邹灵敏交了510元伙食费。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12/12/14)

  2012年12月15日上午8时许,女基督徒杨胜梅(当年42岁,原恢复流信徒)、卢晓飞(当年29岁,原外邦)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糖厂住宅楼传福音。二人传到一单元楼401室王贵江(管教)家时,王与该县四名警察联合将二人抓捕。没收了二人的随身物品与传福音小册子,遂将二人强行羁押至该县派出所。

  审讯室内,白文博(国保大队队长)带队分别审讯二人。在核实二人身份时,卢晓飞因是本地人,据实相报,而杨胜梅是外地人见白文博不停逼问,不想连累家人,虚实掺杂,被一小警察使劲儿一拳打在后脑上,差点昏厥过去。一名警察给审讯的警察传授经验:“问她她要不说就打她,她要是哭就让她给憋回去。”白文博审讯卢晓飞时,大声呵斥道:“你们这传的是邪教,东方闪电,要按以前就是反革命!”连续地逼问使原本就紧张的卢晓飞不知从何说起,一警察悄悄走到卢晓飞身边,趁其不注意狠狠地打了卢晓飞右脸一个耳光,又用手使劲拽其头发,卢晓飞疼得直哭。一警大声吼道:“你给我憋回去,别哭,不说明白就别想走了,让你天天喝凉水!”

  审讯3个多小时,均无结果,警察强行以国家法律73条定罪,将二人拘留15天,罚款1000元,让二人签字画押后送至宝清县看守所。杨女士在被佟宝斌(国保大队警察)一行人押送时,从一警牢骚话中得知最近几天每晚8点到后半夜,到指定地点抓信全能神的人。在看守所里她们同一监舍的11人果然全是信全能神的人。

  半个月后,卢晓飞交纳罚款1000元,伙食费525元,期满释放。杨女士却被关押46天后,交纳罚款1000元,伙食费775元,于2013年1月29日上午10时才被释放。同监舍的其他姊妹们也被逼交纳罚款后才被释放(不交钱到期也不放),其中有一人叫吴兰(化名,当年58岁),本月18日上午9时被抓,2013年1月24日上午9时被放,罚款1000元,伙食费850元,合计1850元。

  据悉,杨胜梅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人;卢晓飞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十八里乡(已报道)。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4)

  2012年12月15日,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杏花矿刘素芹(48岁)与郑殿丽(60岁)两名女基督徒,在该市城子河区红委村传福音,不料被警方得知,长青派出所警察闻讯赶来将二人抓捕。因找不到任何证据,当天二人被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6000元(2012/12/14)

  2012年12月15日晚7时许,基督徒崔玉环(女,51岁,家住加格达奇区长虹街)、张丽华(女,41岁,家住讷河市通南镇西北街)、徐海英(女,45岁,家住讷河市通南镇吉祥村),三人正在该镇街面的门市房传福音,被两名便衣警察(其中一人叫李少山,一人是所长)当场抓捕,随即将三人带到通南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警察先是对三人进行搜身,并没收3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和手机,然后给三人拍照、化验,又按手印,折腾到晚8时许将三人押到了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接着便分开审讯,警察问崔女士:“你信不信神,信几年了?谁给你的小册子,发多少了?”崔女士说:“你抓我们干什么?我们信神也没犯法。”警察就用手指着崔说:“你不说实话就给你蹲起来!”审讯一直持续到次日凌晨2时许。审讯无果,警察便将三名基督徒都铐在了椅子上,直到早上8时许,国保大队的警察宣布对三人罚款1000元,拘留5日。之后将三人送往讷河市西看守所,结果因看守所住满了人,警察只好将三人又带了回来。后经他们商议决定对三名基督徒每人罚款2000元,最终三人向讷河市公安局交了6000元罚款,于12月16日中午12时许被释放。释放时通南镇派出所所长还警告基督徒:回家后别再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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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2天2012年12月14日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时许,基督徒张凤兰(女,50岁,家住大兴安岭地区新林区新华街)、毛晶(女,28岁,家住大兴安岭地区呼中区)二人正在呼中区一楼区内传福音,被三四名警察抓捕,押至呼中区公安局。

  一到该局,一名警察厉声喝道:“好好站那,站直了!你们俩是不是传信神的?……”吼了十多分钟后,又对二人进行搜身,并将她们传福音用的小册子十余本及钱财若干尽数没收,随后将二人分开审讯。

  警察一直追问张女士:“你来多少天了?住在谁家?这些小册子是从哪来的?你发出去多少本了?都发给谁了?还有多少本?”还说:“什么神不神的,我就不相信有神,根本就没有老天爷!如果有神,你们的神咋不下来救你们呢?他咋不管你们呢?”见从张女士口中什么也问不出来,一名警察便恐吓道:“头些日子我们审一个人,灌的辣椒水,把他辣得不行了,就都说了!”旁边一警察随声附和:“她不是不说嘛,一会儿也给她灌,我就不信她不说,再不上电棍她就说了,或者把她送到看守所,过年都别想回家了,到那里一打就说了!”几名警察一唱一和地想将张女士吓住,好让其交待信神内部情况,可张女士临危不乱,反向他们见证神:“我就是传福音,让人信神,是为了人好,因神要拯救人,神得借着我们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给各行各业的人,你们也得信……”可警察对张女士的话根本听不进去。一名女警(副队长)说:“检举一个早回去,若多检举几个现在就让你回去!”见张女士不说,她用力打了张两拳并威胁道:“你是刘胡兰哪!你不是不说嘛,罚你五千,再不说,罚你一万,让你家人拿钱来;要不你就在里面(指监牢)呆着吧,呆一年,过年也别回去了!”其它警察你一言我一语地说:“你们那里有多少人,还有多少小册子,你们的小册子都放在哪了?……”张不回答,女警声色俱厉地说:“去搜查!把她传过的地方全部搜查一遍,把那些小册子全部收回来!”

  与此同时,毛晶在另一间屋子里也受到了同样的审讯。最后女警向张、毛二人宣布:“你们传的属于邪教,把你们行政拘留12天!”又说:“到呼中区看守所那里不能再传了,再传就给你们加罪!”之后便让两名基督徒签字、画押,又给其拍照存档。最后于当晚9时许将二人押到呼中看守所。期间又提审两次,并给二人录像,在呼中电视台播出。

  张凤兰与毛晶于12月26日被释放,释放时警察还让她们各自交了255元伙食费与日用品费。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3)

  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二五农场五分场的老基督徒胡敏香(66岁),2 012年12月13日晚6时许,与同伴在自家附近传全能神福音。传到第三家时,胡敏香说:“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全能神来拯救人了……”还没等胡敏香说完,男主人立即站起来说:“你们是传东方闪电全能神的!今天我在总场都抓好几个了,你们又来了!是哪的?谁让你来的?上级是谁?”说着抢去胡敏香手中传福音小册子。原来男主人是五分场公安分局的警察,遂给公安局打电话,几名警察速到,将胡女士二人抓走。

  在公安分局里,居委会主任闻讯赶到,冲胡敏香恐吓说:“你们信的是邪教,私自传福音是违法。这事可大可小,只要上电脑全国联网,你家儿女、子孙有事都得受牵连,比如考大学、当兵……株连九族!”接着命令道:“你家还有没有小册子了?如果有,烧了,不许传了!”

  二人被训斥一通后,才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3)

  双鸭山市全能神教会基督徒侯玉芬(48岁)和王淑艳(49岁),2012年12月13日上午,二人结伴同行,到本市双鸭山金矿传福音,被当地一警察撞见,上前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侯玉芬说:“传福音的,信老天爷(上帝)。”警察横道:“传啥,跟我走!”

  侯玉芬二人被带到双鸭山金矿公安局,警察见侯女士二人就像审犯人似的,横着问:“你们是从哪来的?把背包里的东西拿出来!”王淑艳将传福音小册子拿出来,警察一把夺去,骂道:“妈的,你们不在家好好过日子,出来传什么?传出几本了?”侯玉芬说:“四本。”“明天把那四本都收回来!”侯玉芬说:“我们传福音是拯救人,是正事,人人都信神了,世界不就和平了吗?”警察喝道:“你们传的是不是东方闪电?”侯反问说:“你们知道什么是东方闪电吗?闪电是神发出的,那些干坏事的一见闪电就吓得可哪藏!”警察不吱声了。下午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公安人员抓(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中午12点半,家住富锦市七星农场基督徒李本英(40周岁)、徐殿芹(39岁),二人相伴在本农场七星家园一起传福音,期间在附近一麻辣烫餐馆吃饭,并向店主传福音发一本信神的书。突然,一警察闯来冲店主横道:“把书拿来!”店主把书递给警察,警察问李本英、徐殿芹:“你们是干什么的?”“传福音的。”警察凶巴巴地说:“走!上车!这么多年抓信神的,今天自己送上门来了。”边说边推二人上车,押往七星公安分局新城警务室。

  到警局,李、徐二人带的40多本传福音书被没收。警察审问徐女士:“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徐女士吱唔着,没有直接回答,反问道:“信仰不是自由吗?我们传福音是做善事,让人蒙拯救。抓我们干什么?”警察嘲讽道:“信仰自由就去大教堂信,私自传福音是犯法,你们信的东方闪电已被国家禁止,再传就拘留你!”同时,李本英也经历同样的审讯。

  下午2时许,徐女士、李女士的丈夫分别将其保释回家。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下午3时许,家住富锦市七星农场基督徒刘焕荣(50周岁)、高桂芳(31周岁),二人结伴到本农场七星家园二营传福音。两名警察得知此事后,驱车赶至,将二人抓捕,搜去40本传福音小册子、手机。押往七星农场公安分局新城警务室。在车上,刘焕荣对一年轻警察说:“孩子,信神吧,信神能蒙拯救。”话音未落,警察不耐烦地说:“得!得!少跟我扯那没用的。”

  在警局,二人被隔离审讯。审讯高桂芳时,警察恐吓道:“给你20分钟时间,把你们信神的事全部交代出来,不然就拘留你,别想出去!”高女士吓得哭泣着什么也没说。警察继续训斥:“你知不知道传福音是扰民该拘留罚款?以后不许再传了!”与此同时,刘焕荣也遭到如此审讯。

  警察通知高女士二人家属前来保释,写下保证书后,才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上午8时许,家住富锦市七星农场的郭长琴(46周岁)和曹继颖(35周岁)结伴,在本场综合市场北胡同美丽牙医诊所给牙医和一患者传福音,意外的是那个患者是警察,夺过传福音小册子说:“我们抓你们信神的还抓不到哪!送上门来了,抓你们是我们的职责!”随后打电话叫来两名警察,将二人押至七星农场公安分局西城警务区。

  在警局,警察对二人展开审讯。喝问曹继颖:“谁让你们发小册子的?”曹女士答:“我们自愿的。”“骗谁呢,说!头是谁?”“不知道。”“传多少人了?”“刚传一个就被抓了。”警察骂骂咧咧地说:“妈的,不说实话,就是欠揍!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已触犯法律。”曹女士反驳道:“我们信的神是让学好,做好事,从来不坑人、不骗人,哪犯法了?”警察暴跳如雷:“不许顶嘴,再不老实就收拾你!”同时,郭长琴也受到同样的审讯和谩骂。

  下午1时许,二人被转押七星公安分局新城(七星新城就是七星家园)警务室。警察冲曹继颖二人喝道:“你们不是这的户口,房子也是租的,赶紧收拾东西搬走,不许在这住了。”曹女士说:“你得给我时间找房子。”警察恶狠狠地说:“给什么给,马上搬走!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

  警察通知曹继颖二人的家属前来保释,又命曹女士、郭女士在写有“以后不许出来传发小册子”的保证书上签字,于当天下午 3时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公安人员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中午11时许,家住同江市勤得利农场的基督徒丁学平(女35岁)、房桂香(女,42岁)与本市八岔乡的徐继明(男,47岁)配合,在该乡政府给乡长张暑鑫传信神福音,遭到张某拒绝。张将其报告给当地派出所。派出所指导员刘权和警察高大伟驱车而至将三人抓捕,押进八岔乡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将三人分开审讯,指导员刘权问房桂香:“你是哪的?姓什么?叫什么?”房桂香如实回答。“你们来干啥?”“传福音。”“谁让你们来的?传福音有传道证吗?”“没有。”警察训斥道:“传道得有传道证、身份证,先到当地公安局报道,开证明后才行,你们私自传福音是违法,以后不准再传了!”将基督徒携带的传福音小册子全部没收后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上午8时许,家住佳木斯市抚远县左岸绿洲小区的谭淑霞(61岁)和本县浓桥镇的杨凤玲(47岁),二人在本县万事利小区传福音,闻讯赶来的沿江派出所副所长田洋和警员刘佳,将谭女士二人堵在楼门口,喝道:“你们传福音是扰民,跟我们走一趟!”将二人推上警车,押往抚远县沿江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逼谭淑霞二人交代书从哪来的,头是谁等有关信神的事,基督徒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接着训斥二人:“这么大岁数不在家好好呆着,信什么神,哪有神!没事闲的,传福音是犯法!”登记备案后,随即将两名基督徒押至抚远县公安局刑侦科,将二人手机没收。谭淑霞、杨凤玲被警告后于当日中午放回。

  事隔三天,抚远县公安局两名警察到杨凤玲所在地的浓桥派出所,通知杨女士到该所,警察又反复逼问教会信神实情,杨女士仍用智慧搪塞。最后,浓桥派出所所长警告说:“信神有啥用,老实在家呆着,不许再传福音了!”

 

黑龙江省两名男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晚8点,基督徒王平全(男,74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李宏宇(男,39岁,牡丹江市爱民区)在海林市横道河子镇中心市场的门市房传福音,当走到地道桥附近时,被迎面而来的两名警察叫住:“站住!别动!我们是横道派出所的。”不容分说将二人拽上警车,押到横道派出所。

  在该所,将二人分开审讯。在李宏宇身上搜出80元现金,8本传福音小册子,一把汽车钥匙。李宏宇问:“为啥抓我们?”警察说:“你们传福音扰民,一会儿孙所长就来审你们!”

  所长孙搏对李宏宇的个人档案做了记录后,孙搏喝道:“你是不是有个姐姐叫李丽霞,也是因信全能神被抓了?”“是。”孙搏逼问道:“老实说,你干啥来了?”李答:“我来传福音!”孙搏手指搜出的钥匙问道:“你们几个人来的?头是谁?谁给你传的?你是不是开车来的?”李先生没有如实回答。孙搏“咣!”冲李的胸口就是一拳,把李打的倒退一大步,胸口像岔气一样刺痛,抬手又是一撇子,李一闪躲开,孙搏气急败坏地骂道:“还会躲了!”随即就左右开弓扇耳光,李宏宇被打得耳朵嗡嗡直响,脸火辣辣的痛,但李还是没有回答他。孙搏又是一拳击在李的胸口上,李被打的上不来气,孙还不解恨,骂道:“我让你不说!”又是一大嘴巴,接着拳打脚踢。孙搏扬着传福音小册子吼道:“你们信的是实际神,也叫东方闪电,已被国家定性为邪教,是国家要打击的!”审讯大约40分钟后,孙搏冲着李先生叫嚣道:“我今天就抓你了!被我打成这样,神咋不来救你呢,看他能不能把你救出去!”审讯无果,警察将李宏宇铐押在一个长2米、宽1.5米的铁笼里。

  次日上午9时许,警察找到李先生的车,从车中搜出5本信神书籍。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金海涛等三名警察再次对李进行审讯,核实李宏宇的真实身份后,逼其交代同来传福音的还有谁,在哪住,叫啥名,李用智慧回答。审讯约半小时,李先生被关押回铁笼里。当晚,李宏宇被押进海林市看守所。

  17日国保大队金海涛再次提审李宏宇,拿出10张女子照片让李宏宇指认有没有给他传福音的人,并逼问这些人什么时间给李打的电话,电话号码是多少,叫什么名等。反复审问,李宏宇都没有交代。随后,国保大队金海涛下达一份延长关押告知书:“李宏宇因涉嫌扰乱社会治安,对其进行延长关押30天。”并让李宏宇签字、按手印。

  2013年1月9日上午,海林市公安局法制科张雪对李宏宇进行提审时,强迫李先生按张雪的口述写悔过书:“我后悔了,希望政府给个机会,以后不信全能神了。”并在上面签字按手印。金海涛说:“你如果没有工作,是专职信神传福音的,就给你判劳教二年。”

  抓捕当天,在横道派出所另一审讯室里,警察在王平全身上搜去现金200多元。王老先生也经历了审讯逼供,王老都不作回答。次日,4名警察押着王老先生去抄家,抄缴3大编织袋信神书籍、一台VCD、一部手机、一部座机及500元现金。接着大声喝问:“你的书哪来的?头是谁?”王老不语,警察骂道:“你聋啊!”话音未落冲王老就是一拳,之后押回横道派出所。国保大队一40多岁的女警威吓道:“你的书是哪来的?你是干什么的?不说实话就送你进监狱!你这么大岁数得死在监狱里。”王老一言不发,审讯30分钟左右。

  14日晚,王老因信全能神传福音被定为“扰乱社会治安”罪,因年龄太大体弱多病关押24小时后释放。并对家人说:“回家好好看着,以后不许再信神了,也不许传福音,如果发现就抓担保人。”

  在李宏宇被抓后,李妻救夫心切,多次到海林公安局和看守所,托人疏通关系,三番五次被警察恐吓,认为丈夫犯了多大的罪,不得不东挪西借筹钱来满足警察的要求,共计花销26000元,于2013年1月14日,将李宏宇救出。使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债台高筑。

  李家具体花销如下:12月20日,给公安局局长5000元,请客吃饭1000元;

  12月27日,国保大队警察提出要烟,托朋友送去4条烟,每条450元,计1800元;

  2013年1月2日,拿4条相同的烟给法制科的人,计1800元;

  2013年1月9日,科长付喜胜说:“你只要能保证你老公出去后,别挨家挨户传福音,你交1万元保证金,车和人都能回去。”1月11日,筹钱无路的李妻又接到催钱电话:“下午3点半之前凑不足钱的话,就把案子交上去。”1月14日,李宏宇的妻子凑足1万元后,交给公安局科长付喜胜,李先生一朋友怕再出差错,从自己的腰包中拿出5000元钱也偷偷给了付喜胜。另外办事打车、吃饭花销1000多元。

黑龙江省两名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并拘留(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晚5点多,张广权(45岁,家住齐齐哈尔市克山县西联乡)赵广福(45岁,家住讷河市通南镇)二人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先锋乡光辉村传福音时,先锋乡派出所三名着装警察闯进福音对象家,喝道:“靠边!站好!天黑了还传福音,扰民!”说着,林所长一把夺过张广权拎包,翻出一本神话书《羔羊展开的书卷》。将二人连拉带拽推到车上,押至依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晚8点,国保大队联合先锋乡派出所对张广权二人进行审讯,从二人身上共搜走现金873元后,问道:“你俩咋认识的?谁找的谁?”“是碰到的。”“小册子谁给的?”“小册子是西联乡一个好心老太太给的。”又逼问:“信的是不是实际神?信几年了?谁传的?在哪聚会?”二人都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审讯没有结果。连夜将二人送到依安县看守所关押。期间,张家托人疏通关系花人情费300元,以“搅扰社会治安”为由被警察勒去2000元罚款,拘留5天后才放出。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拘留(2012/12/13)

  双鸭山市的周美荣、孙福梅、王宝霞及密山市的赵金花,2012年12月13日中午12时许,在本市市中心商场门前,打着信全能神的条幅,拿着喇叭向过往的行人传福音。双鸭山市卧虹桥派出所四、五名警察闻讯而至,抢去基督徒的条幅,喇叭及传福音书籍,将周美荣连踢带打周进车,另三名基督徒也相继被捕。

  在派出所里,四名基督徒被副所长等人轮班审讯,副所长问周美荣:“你信神几年了?是谁让你们到商场传福音的?”周回答说:“才信不几年,是自愿传的。”警察接着逼问:“你们怎么传?是耶稣吗?”周说:“耶稣是恩典时代神的作工,今天神回来了,带来了国度时代,叫全能神,以后灾难越来越大,只有呼求全能神才能蒙拯救。”警察翻儿了:“别扯这个!你们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是违法!说!头是谁?还有谁信?你不交待,你就是头,就判你!”另一警察吼道:“搜身!”遂强迫周女士脱下衣服,只穿内衣,警察仔细翻查,将电话本、教会人名单、钥匙、电费票子、两部手机、390元现金搜去,周女士被警察蛮横的举动吓得心脏病发作,浑身哆嗦,周女士身上还有一电话卡,怕警察发现连累别人,就找机会毁掉,不料被警察看到,几人一拥而上,对其拳打脚踢,周女士腿严重受伤,至今不能走路。警察没能从周女士口中得到任何信神信息,副所长拿着搜去的钥匙和电费票子吼道:“这票子上的地址就是你的家,这把钥匙能打开你家的门,我现在就搜家,你家信神的书肯定不少,到时候把证据摆在眼前,就判你!”周美荣为了保护神家书籍向副所长央求:“求求你了,我家孩子有心脏病,丈夫也去逝了,我又不在家,你去搜家会把孩子吓坏的,就别去了。”副所长喝道:“那你必须把信神的头供出来!”另三名基督徒也同样遭到刑讯逼供,直到晚上7点多,将四人送进一铁笼子里。当晚9点,以“信全能神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周美荣、赵金花、王宝霞三人押进双鸭山市拘留所。孙福梅年纪太大,体弱多病,警察怕担责任,不得不将其当晚放回。

  周美荣、王宝霞关押10后才释放,赵金花被认定是带领,至今仍被关押。

  经了解,周美荣(50岁)、孙福梅(72岁)在该市市里住;赵金花(34岁)住在密山市成子河镇;王宝霞(41岁)在该市四方台住。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警方发动警力大肆抓捕基督徒(2012/12/13)

——一个小时内抓捕13名传福音人员

  2012年12月,双鸭山市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齐心合力准备在该市商业街附近传福音。13日上午9时许,几人一组,手持喇叭,打着信全能神的条幅,来到商业街中心。充满信心的基督徒正在传讲信神的好消息,不料,被当地警方获悉,刑警队和派出所联合警力层层包围,肆无忌惮地大抓传福音人员,不到一小时,将周艳荣、刘志英等十三名基督徒相继抓进附近派出所,就连刚满17岁的小基督徒朱小影和16岁的沙丽宇也不放过。

  抓进派出所后,将基督徒携带的传福音用品全部收缴。之后将13人关进一铁笼子里,逐个提审。先将小女孩朱小影和沙丽宇提出审问,逼其交待姓名、住址,是谁领出来传福音的,小女孩吓得直哭,警察制止不许哭,命其扒在桌上不许抬头看,小女孩只好唯命是从。接着所长骂骂咧咧地审讯刘志英,刘女士忍不住警察的欺辱反驳道:“我们传福音是为拯救人,根本就没犯法,为什么抓我们、骂我们?”警察大怒:“妈的,你还敢跟我顶嘴,你们信的实际神是邪教!传福音是扰乱治安,打死你!”“咣!”“咣!”朝刘女士的头部击去,两大重拳将刘打得天晕地转,站立不住,倒在凳子上,警察冲过去一把薅住刘的头发,将其立在一边站着,刘疼痛难忍,心脏病发作,手直哆嗦。审讯无果。相继,其他基督徒也受到不同程度审讯,审完后,一个个再关进铁笼里。

  傍晚,基督徒饥肠辘辘,一基督徒拿出70元钱求警察给买些吃的,剩余的40元钱被警察揣进自己的腰包里。晚上10点多,警察将刘志英,周艳荣等十一名基督徒押至双鸭山市拘留所。小女孩朱小影、沙丽宇则被警告:“回家后不许再信神了,不老实在家呆着,就送你进哈尔滨青少年管教所!”警告后小基督徒当晚被放回。

  12月25日下午1时许,警察让周艳荣等10名基督徒各交500元伙食费后放回,临行前警告他们说:“你们信的实际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还有你们好!再发现传福音就调动武警镇压你们!”而基督徒王伟杰则被警察认定是带领,继续刑拘。

  经了解,十三名基督徒均为双鸭山市人。周艳荣,女,45岁;刘志英,女,42岁;许春艳,女,55岁;毕秀玉,女,59岁,住本市大岗;吕丽双,女,47岁;李百霞,女,38岁;刑兰杰,女,46岁;王伟杰,女,34岁,家住本市集贤县福利屯镇;于万芹,女,48岁;王五献,男,42岁,住本市四方台区;朱淑芳,女,59岁,住本市大岗;朱小影,女,17岁;沙丽宇,女,16岁。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家住七台河市新兴区欣源小区的23岁张晶和本区红旗乡50岁的杨丽华,在该区欣源小区附近传全能神末世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新兴区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告二人:“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于当天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中旬,几名基督徒商议要在最短时间内将伊春市五营区福音工作展开,家住本市上甘岭区的华淑霞(48岁)与翠峦区的贾淑玲(38岁),在该区传福音时,被五营派出所警察得知,分别于13日、15日将二人抓捕。收缴34本传福音小册子,审讯无果,当日放回。

  警察警告华淑霞、贾淑玲:“以后不准再传全能神福音,马上滚出五营,否则见一次抓一次!”

 

黑龙江省警察连续抓捕四名女基督徒(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家住伊春市上甘岭区的基督徒秦桂珍(49岁)、王落芹(45岁)、范秀艳(46岁)和吴晓檬(40岁)在当地传福音时,相继被红山派出所警察抓捕。

  至该所,警察厉声喝问:“你们是不是传福音发小册子的?”基督徒同声答道:“是,我们是传福音的!”“传福音小册子从哪儿来的?头是谁?有多少人聚会?”几名基督徒均用智慧回答,警察见问不出信神实情,便恐吓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坚决反对!你们传福音是扰民,以后不许再传,再传把你们送号里关15天!”给四人照相取指纹登记备案后,陆续放回。

  次日,警察唆使街道主任威吓王落芹丈夫:“你妻子所有信神书籍必须全烧毁,不许再信了,这是共产党的天下,再信,把低保撤了!”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因被拘(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中午12时许,双鸭山市郑贵英(65岁)和庞丽华(49岁),二人扯着“信全能神”的条幅,拿着喇叭,在市中心新玛特商场附近,向过往行人传福音。正宣讲时,被闻讯赶到的该市向阳派出所四名警察抢去喇叭,条幅及传福音小册子,抓进派出所。

  到了该所,对二人展开审讯,警察冲庞丽平喝道:“你知道你信的是什么吗?”庞女士说:“全能神!”警察吼道:“你们信的全能神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们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庞女士大声驳道:“我们信的不是邪教,是真神!天老爷(上帝),我们信神传福音,让人认罪悔改,包容忍耐,做好事,如果这也是违法,那就没有合法的了!”警察喝斥道:“共产党不让你信,你就不能信,你能推翻共产党啊!”庞再次反驳:“我们信神从不参与政治,更不反党、反社会,反党是你们的污陷!”警察气急败坏:“你们不在家好好看孩子,出来传什么传?哪儿的?”庞接着见证神说:“老天爷就是神,一年四季风霜雪雨,有黑天白昼,都是神在掌握,如果老天爷十年不下雨,人都得饿死!”警察吼道:“那是大自然,不是神!你们信神就得抓你们!”另一审讯室,郑贵英也受到同样的审讯。

  晚上6时许,警察给二人照相、测身高、体重、唾液DNA、按手印备案,之后押送到双鸭山市拘留所,15天后才获释。

 

双鸭山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二九一农场张丽香(女,40岁)和另一女基督徒,在本县福利屯商业街给过往行人传福音。附近前进派出所的两名便衣警察发现,冲过去死死抓住二人的胳膊喝道:“昨天都抓了一些传福音的,你们还敢在这传,走!上派出所去!”

  到所里,先搜身,戴上手铐,警察拿着没收的传福音小册子,喝问:“这是从哪来的?是谁让你们传的?头是谁?”张女士含糊其辞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啪!啪!……”扇其耳光,又拽住其头发咣咣往墙上撞,张只觉得头晕眼花,站立不住,浑身冒汗。忍着痛说:“现在是和平社会,不许打人。”警察横道:“你信全能神就该打!不交待就该打!”同时另一基督徒亦受到同样审讯,无果。关到半夜11时,才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13)

  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的陈海波(48岁)、潘玉芳(60岁)和本县二九一农场的张立平(39岁),三人于2012年12月13日上午9时许,在该县福利屯镇“佳乐购”商场超市附近,手持喇叭传讲全能神福音。当地前进派出所的警察闻讯后迅速跑来,将三名基督徒抓进该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将陈海波随身携带的1045元现金,手表,价值700元手机,一台MP4及一本福音书搜去。对三人进行分开审讯。王所长将陈海波铐上手铐,逼问:“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是谁指使你到商场传的?头是谁?你家是哪的?”陈女士没有直接回答。王所长暴跳如雷,冲过去使劲打陈女士下颌,陈下颌顿时红肿,火辣辣的疼。随后将陈女士的一只手吊铐在高1.7米的铁管上(脚着地),另一只手的手指之间夹上枪子弹,再用双手使劲紧捏,警察恶狠狠地说:“不怕你不说,我有的是时间陪你!”愈捏愈紧,愈钻心疼痛,警察把枪子弹调换在被吊铐的手指间,继续捏,如此循环两次,陈女士的手已失去知觉,发白、没有血色,肿得像馒头似的,折磨约40多分钟,直到逼出陈女士的住址。随即押着陈女士去抄家,将其信神所有书籍(十多本)及机器(两台)抄走。警察威胁说:“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这些书够判你进监了!”期间,潘玉芳和张立平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

  当晚6时许,警察给三名基督徒照相,侧体重、身高,按手印等备案。因潘玉芳年岁大、张立平被审讯时踢打受伤严重,二人于当晚放回。而陈海波则判为刑事拘留15天,连夜押送至双鸭山市拘留所。

  关押期间,福利屯镇国保大队队长吴华和孙教导员提审陈海波。陈女士质问:“我没杀人,也不放火,更没犯法,你们抓我干什么?”孙教导员说:“你信东方闪电就不行!共产党不让你信神,你就不能信,要信就镇压你!”

  12月28日,陈女士拘留期满释放。但手指的伤痕仍未痊愈,至今疼痛不能干活。陈女士释放后到派出所求要被搜去的钱物,警察不但不还,还说:“就当罚款了!”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0天(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晚5时许,密山市马家岗乡的25岁基督徒宋微微和同伴,在马家岗乡里的一家商店门口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马家岗乡派出所四名警察抓捕。抢走二人手中传福音小册子。

  一到所里分开审问,警察逼问宋:“你信的是什么?头是谁?家是哪的?”宋含糊其辞,没有正面回答。警察骂道:“你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信的是全能神,东方闪电,是邪教!快说!头是谁?”宋还是没有说什么。这时,宋的丈夫赶来,警察威吓道:“信妻子信的是邪教,回家把她信神的书都拿来,不然,就送到国保大队或劳教所!”没有结果。同时,另一名基督徒也同样受到审讯。最后,警察将宋二人铐上手铐,连夜押至东山拘留所。

  宋女士的家人花3万多元才将关押10天的宋微微领回来。

  截稿为止,另一名女基督徒细情不明,有待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并勒索(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晚7时许,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大街的女基督徒赵桂凤(女,39岁)和王超(女,化名),在该市道里区海富康城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道里区康安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抓到派出所。

  晚上8时许,以所长张鹏(男,50多岁)为首的几名警察展开审讯,核实赵桂凤姓名住址后,张所长喝道:“你信的是啥?”赵玉凤说:“耶稣,也叫老天爷。”张所长气急败坏地喊道:“谁让你传的?”赵女士回答说:“别人让传的。”另一警察说:“你们传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

  期间,赵女士的家属到派出所要人,警察不放,说她传福音扰乱社会治安,现在正抓她们呢?严重就得判刑。教会姊妹托人给所长500元钱、指导员500元、其他警察1000元钱,请他们吃饭花1000元,共3000元。才于次日上午放人。

  另一女基督徒王超情况不明,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2/13)

  家住鹤岗市萝北县名山农场的基督徒纪明兰(52岁)和刘爱华(55岁),于2012年12月13日下午2时许,在该市江滨农场一楼区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一便衣警察截住,冲二人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纪明兰说:“我们是传福音的。”警察随即打电话叫来另三名警察,纪明兰忙说:“我们信天老爷犯什么法了,谁不靠天吃饭啊!”警察骂道:“放屁,哪有神!”不容分说将二人抓到江滨农场公安局。

  一到局里,立即分开审讯,三名警察逼问刘爱华:“谁让你们传的?头是谁?”刘女士回答说:“老天爷是头!”警察喝道:“胡说!我问你们教会的头?”刘爱华没有回答,便向其见证神如何创造天地,人离开神活不了,老天爷不下雨、不给阳光小苗就长不大。警察嗤之以鼻,讥讽道:“这都是大自然现象,是科学,人得靠共产党吃饭,神是人头脑想象出来的精神寄托。”又喝道:“书是从哪来的,交代清楚就放你!”刘爱华默默祷告,没回答。在另一审讯室,纪明兰戴着手铐坐在铁椅上被审问同样的问题。

  讯无果,下午4时许,警察警告说:“以后别再传福音了,在家老实呆着!”之后将二人放回。

  事后,刘爱华、纪明兰被当地派出所警察监视,仍去两家查抄,没有人身自由。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3)

  家住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的两名女基督徒姜明顺(52岁)和徐夏清(48岁),于2012年12月13日晚6:30分,在该镇翠园小区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福利屯镇派出所三名着装警察抓捕,搜走全部传福音小册子。

  至该所,警察核实姓名,年龄,家庭住址。姜明顺反问警察:“凭什么抓我们,我们信神也不犯法?”警察喝道:“你们信的是全能神,性质变了,你们如果上大教堂信,就不管你们。信全能神,就得抓你们!”接着威胁道:“你必须配合我们的工作,问你啥就答啥,说完了就放你回家。说!你们的头是谁?有多少人?书是哪来的?”姜女士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看问不出什么,厉声喊道:“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哪有神!你们扰乱治安,凭这一条就够拘你们!”在另一审讯室,警察正大骂徐夏清:“你一个中国人,信外国的神,什么玩意!披张人皮也不是人,毛主席才是神呢!”并将徐女士随身带的MP5没收。

  期间,警察先后去二人家搜查,在徐夏清家搜走信全能神书籍并照相。搜姜明顺家时,因没带搜查令,其丈夫不让,警察硬把姜明顺用的小机子掳走,并说:“这就是信神证据!”

  最后,警察强迫两名基督徒在“保证以后不再传邪教”的保证书上签字,二人拒签,警察恐吓道:“不签就不放人!你们知不知道这是啥性质?以后孩子上大学、考公务员都受影响!”二人被迫签字后,于当夜12点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3)

  家住伊春市新青林业局的两名男基督徒孔祥金(46岁)和朱红国(47岁),于2012年12月13日下午1时许,在该局附近传福音,刚传两家,被闻讯赶来的新青林业局的刑警队警察截住,警察跳下车冲二人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孔祥金说:“我们是传福音的。”警察气凶凶地喊道:“谁让你们传的?传福音有证件吗?”不容分说,一把抢去二人手中的传福音小册子,将二人抓到刑警队。

  一到队里,警察立即展开审讯。一警察大声喝道:“书从哪来的?老实交待!”孔祥金怕连累弟兄姊妹,用智慧搪塞,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指着传福音小册子,吼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是国家禁止的!以后不许再传了,这是扰民,再抓着就拘留你们!”警告后,于当日将孔祥金、朱红国放回。

黑龙江省年过五旬的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许,家住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的基督徒孙玉梅(52岁)和于贵芳(57岁),在该县六委传福音的途中,突然,迎面驶来的一辆警车戛然停在她们面前,三名着装警察跳下车,喝道:“你们是干啥的?”“传福音。”警察一把抢去孙玉梅的包,大声喊道:“谁让你们传的?抓的就是你们信神的!上车!”连推带搡将二人抓到绥滨县西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展开审讯,逼问:“谁给你们的书?头是谁?”孙玉梅说:“天老爷就是头!”警察喝斥道:“你们是不是没事闲的,这么大岁数扯这干啥!信天老爷能给你们掉馅饼啊!”孙女士回答说:“谁不信天老爷啊!天不下雨老农民不就完了吗?”警察气急败坏地喊道:“天不下雨有电井,取地下水,还不花钱,别他妈扯这犊子!知不知道你们信的是啥?是东方闪电,邪教,是被国家禁止的,比法轮功还严重!如果说出头是谁,马上就放你们,下午3点之前不说,把你们送到拘留所用刑,判你们3-5年,看你们说不说!”孙玉梅说:“随便!你们想怎么办就怎么办,我说了老天爷就是头!”警察“啪!”地一拍桌子,大声吼道:“快说!谁是你们的带领,说了就给你减刑。你有没有书?”“没有!”警察气哼哼地说:“不用你不说,一会去你家搜,抄出信神的东西看我咋收拾你!”孙玉梅回答说:“你要翻着,我就把我们的带领递出来!”另一警察冲着孙玉梅喊道:“把你们村长找来签字担保,每人罚一千元,放你们回家。”孙玉梅回答说:“没有钱。”警察嘴里骂着:“什么他妈玩应……”在另一审讯室,于贵芳也接受同样的审讯。

  警察连连逼供恐吓,仍无结果,当天晚上6时许,不得不将孙玉梅、于贵芳放回。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没证被警察抓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下午2时许,家住五大连池市凤凰山农场十分场的51岁女基督徒韩立荣,在该市新发乡永胜一队传福音时,被该村村长举报,两名警察闻讯赶来后,将韩女士堵在一村民院内喝道:“干什么的?”韩女士答:“传福音”。警察又问:“有证吗?没有证就是犯法。”语闭,将韩女士强行推上警车,手机也被警察抢走。

  到新发乡派出所,核实身份后,所长查看韩女士的手机问:“电话里的人都是你们一伙的吧?你们有多少人聚会?”无论问什么韩女士都默不作答,所长见状怒气冲冲地过来扯住其围巾,来回用力拉扯,恶狠狠地说道:“你别不要脸,你就是岁数大了,若年轻的话我一脚踹死你,以后不许上这来传福音。”又从电脑中调出两张相片问韩女士是否认识,韩女士说:“不认识。”所长用韩女士的电话往出拨号,电话却打不通,气得所长不断威胁说:“再不说就给你往上送,我没时间在这跟你磨。”

  晚上6时许,审讯未果。警察硬逼她交了500元保释金后,韩女士才被放出,传福音书籍全部没收。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拘捕(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女基督徒刘洋(46岁)、赵井华(47岁)、李凯(26岁)正在双鸭山市建三江管局创业农场街里传福音。不料,4个小时之内3个基督徒竟然相继被创业农场公安分局逮捕,信神书籍均被没收。执行抓捕的警察是张军(男,30岁)和薛祝秋(男,40多岁)。

  当日晚8点,警方正式开始审讯。警察张军大声问:“你们信的是啥?”刘洋回答:“我信的就是老天爷——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全能神!他来拯救人,大家都信了,世界也就和平了。”张军一听“全能神”三个字,气得咬牙切齿,上前就是一记耳光:“叫你信全能神!都像你这样信,那我们公安局就得黄摊了。”刘洋的脸顿时苍肿起来。“我们信全能神怎么了,如果人人都像我们这样信就好了,社会就安稳了。”“少废话!”紧接着又问:“快说,你的小册子是从哪来的?你们的头儿是谁?”赵女士回答:“我们的头就是基督!”警察薛祝秋吼道:“你们知道传福音是啥行为吗?你们这是扰乱社会治安!”“我们信神就是做好人,不打不骂不偷不抢,走人间正道,让世界和平,我们没有不合法的地方,是好事。”“是谁指使你们到这里传的?再不说实话就把你们扔到外面冻着!若是以前,我抓住你们这些传教的,早就把你们送小号去了!”

  审讯到第二天上午10点钟,也没有什么结果。这时建三江管局公安局长冲进来,凶神恶煞地冲着三人喊:“你们知道你们信的是啥吗?是全能神,是邪教!要好好交代,若不好好交代就把你们送走蹲监狱!”接着另一名警察嘴里骂骂咧咧地训斥道:“你们信的不是创造天地万物的神吗?他不是全能的吗?怎么不来救你们呢?你们信神就是吃饱撑的,吃饱了没事干传什么福音,有时间打打麻将多好,信神有啥用,真是闲扯XX……”审讯结束,虽然没有足够证据定案,警察仍是不肯放人。

  在此期间,其家人纷纷前来求情,赵井华的大哥又花500元钱请警察吃饭,公安局才将3名基督徒于第三天上午8点多钟放回。临走前警察警告他们说:“你们以后不许再信神,必须从此地消失,若再看见你们传教决不轻饶!”

  据了解,刘洋是饶河县人;赵井华家住绥化市绥棱县靠山乡;李凯,双鸭山市人。

 

年近六旬两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抄家、拘留(2012/12/13)

  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的李志杰(女,60岁)和孙守芹(女,63岁),两名基督徒于2012年12月13日上午9时在木兰县龙州小区传福音的途中,一辆白色面包警车戛然停在她们面前,从车上跳下来四名警察(队长祁铁东,男;王辉,男,30多岁;任辉,男,39岁等),冲着她们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李老回答说:“传福音的。”一名警察上前就抢李志杰手里的兜子,搜出49本传福音的小册子,并吼道:“跟我们走一趟!”“我们传福音也没犯法,不去!” 警察连拖带拽地把她们塞上车,抓到木兰县公安局。

  一到公安局,警察立即把她们分开审讯。一警察审问李志杰的姓名、住址。李老如实回答。接着逼问:“这小册子哪来的?谁让你发的?你信的是啥?”李老说:“信的是老天爷。”警察吼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李志杰没有回答。警察气凶凶地说:“你不承认,那好,上你家去搜,看你认不认账!”紧接着三名警察驱车直奔李志杰的家,一进屋警察就乱翻,每个角落都不放过,搜出神话书籍200多本全部没收。警察指着这些书喝道:“你有这些书,你就是个头!”李志杰回答说:“不是!”警察骂道:“妈的,你不承认也判你!”随后连人带东西一同押回公安局。继续逼问其信神实情,头是谁等,两人都没有正面回答。

  晚上10时许,虽审讯无果,硬以“信东方闪电、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二人拘留。深夜12时许押送至木兰县拘留所关押15天后才放回。

  在此期间,拘留所的警察强行向其家人各勒索1000元罚款。

 

“宗教信仰自由,中国不行”(2012/12/13)

----拘留所所长对被关押的基督徒说

  2012年 12月13日,家住黑龙江省安达市的王桂芝、王秀香等4名全能神教会信徒,相约在该市街道传福音,因被恶人举报,于上午9时王桂芝、王秀香被两名便衣警察强行拽上一辆白色轿车喝道:“你们不是传老天爷的吗?那两个呢?”恰巧另外两个姊妹正迎头走来,警察问:“这两个是不是?”二人予以否认,这两名信徒才得以逃过一劫。

  王女士二人被押到安庆派出所分别审讯。警察把钱与传福音书籍收去后问王桂芝:“谁让你传的?这小册子哪来的?”王桂芝怕更多的信徒被迫害,只好说:“一个包裹得很严的人在公园里雇我发的。” 国保大队长刘云山不相信的说:“就是不知道,你杀了人也属犯罪!”核实完王桂芝身份又继续喝问道:“小册子到底哪来的?还信老天爷,哪来老天爷,共产党就是老天爷,还敢跟共产党作对。”王桂芝说:“这是神说的话,不反党,神不参与人的政治。”警察闻言大肆亵渎。王秀香也受到同样的审讯,到了午时,一名警察留下看守二人,其余的又出去抓捕其他信徒了。

  直到晚10点,警察强行拉着二人的手让其签字,不让看内容,但王女士偷瞄到其中一句:“扰乱社会治安”,警察恐吓说:“罚款1000元,快交钱,若不交判两年,交了两三天就放人。”谁料,被迫交清罚款后两人仍然被判拘留10天。

  次日凌晨3点将二人押送到拘留所,早饭每人一个窝头,吃完后盘腿静坐。直到家里送来1600元“食宿费”,才允许稍动一下,拘留所包所长训斥说:“你们的神咋不来救你们,不还得你的家人给你交钱,信什么神,共产党就是天,你享受党的政策,不听共产党管还有你好果子吃,出去再信走着看。外国是多党制,这党信那党也信,中国不可以,咱国是一党制,宗教信仰自由是指在教堂里信,在这之外不允许,以后不许出去乱走,扰乱社会治安。”

王桂芝家里因托了人,于12月17日晚6时许,被提前5天释放。

  12月21日,侦查大队的一名队长对王秀香说:“你信点狐、黄二仙、佛没人管,你干点什么不好,非信这个,加点小心,再抓住就不是这样了。” 10天刑满时,王秀香又被强迫在一不知内容的材料上签字后才被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3)

  家住哈尔滨市木兰县的基督徒王继华(女,57岁)和陈纪兰(女,59岁),于2012年12月13日下午4时许,在木兰县金鑫小区传福音时,被木兰县公安局二名警察堵住,冲着她们喝道:“你们干啥的?跟我们走!”不容分说地把二人推上警车押送到木兰县公安局。

  一到公安局,警察就将二人的传福音书籍抢去,然后开始逼问她们“信几年了?”王继华答:“才信。”又问:“你发的书从哪来的?你们头是谁?”“没有头。”警察就冲她喊道:“你不说实话,我们也知道,你们的头已经让我们抓来了。”说着就拿出一张写满基督徒名字的纸单问:“你认识不认识这些人?”王继华说:“不认识。”警察吼道:“你传的是东方闪电,邪教,是违法的,在家不好好呆着出来传什么传!”警察又反复逼问她们传多少人了,在哪聚会等,无果。最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将二人拘留,午夜12时许押送至木兰县拘留所,关押15天后才放回。

  在此期间,其家人还各被勒索去1000元罚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殴打勒索(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晚8时许,龙艳波(女,46岁,伊春市南岔区晨明镇五委十五组)与刘赫雁(女、29岁,伊春市金山屯区丰岭林场)两名基督徒在南岔区月牙湖附近传福音时,被一醉酒刑警遇见并跟踪抓捕。撕扯时,刑警对龙女士拳脚相加,龙女士的嘴被打出血,牙被打松,该刑警最后用枪逼着将刘女士制住。十分钟后,两名基督徒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押至南岔派出所。

  到所后,二人被分开审讯。在审问龙女士家庭背景和教会状况时,龙女士没有以实相告,醉警怒骂:“X你妈的,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我可以叫你死在这!”说完对龙女士又一顿拳打脚踢。随后一自称是反邪大队长的人再次审问无果后,用蜡朝龙女士的脸狠狠地抽了一下,又将其围巾扯掉扔在地上用脚碾,还不许龙捡起,整个过程持续1个小时。在另一屋里一警察正揪住刘的头发,拿帽子抽打刘女士的脸说道:“你们那神不是能救你吗?他咋没救你呢?你那神能惩罚我咋没让我死呢?”

  晚9点多,二人被押到南岔公安局,凌晨被转押至刑侦大队,押到哪儿两名基督徒都是坐在老虎凳上被审讯。反邪大队长见二人什么都不说,就威胁道:“你进这里得有个说法,才能出去,我是反邪大队长,说了就算,要是一直不说明天局长来了这事就扯大了,你现在老老实实地说拘留15天,罚款3到5千,重则劳教两年。”

  最后以“参加非法组织”为由定罪并罚款,让二人找亲戚朋友弄钱,龙、刘两名基督徒分别被勒索3000元和2000元,在南岔区一广场上,双方一手交钱一手放人,传福音书籍被没收。

黑龙江省警方以“传邪教扰民”为由抓捕5名女基督徒(2012/12/13)

  双鸭山市饶河县看守所内,对基督徒牛春红(女,43岁,富锦市西安乡万宝村)的审讯正在进行。女警李晓红一拍桌子喊道:“你叫牛春红,是信全能神的!我早就想抓你了,这下可算抓着了。快说,你上西丰来干什么?” “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你们头儿是谁?叫啥名?怎么联系?” “我们没有头,就是信基督。”李晓红恼羞成怒:“你什么也不说我也知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们随便传福音是国家禁止的!”与牛春红同时接受审讯的还有另外4名女基督徒。

  原来,这5名基督徒是在双鸭山市饶河县西丰镇街里传福音时,先后被当地派出所抓捕的,时间是2012年12月13日中午至下午3时许。

  12月14日上午9时,除一名女基督徒(金欣宇,16岁)被释放,另外4人均被警方以“传邪教扰民”为罪名判拘留15天,所有信神物品全部没收。

  在此期间,牛春红不信的丈夫四处求情,给看守所所长500元,给公安局长4000元,又交了8000元罚款,共计12500元。另一基督徒张喜翠(46岁,饶河县西丰镇苇子沟村人)的丈夫也被逼交了逾3000元罚金,牛、张二人才于12月18日下午4时被放回。而曹红娟(女,50岁,饶河县县城人)、于桂娟(女,48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前进镇人)则一直被关押了15天才放出。

  

黑龙江省二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黑龙江省基督徒于洪波(女,34岁)和刘晓华(女,41岁)正在在虎林市856农场加工厂附近一户人家传福音,她们刚要出来,当地一男治安员突然冲进屋里高声喊道:“不许动,你们是干什么的?是不是传教的,马上跟我走一趟!”她俩说:“我们找姨说说话。”此时于洪波由于紧张要上厕所,治安员吼道:“不许出去,尿裤子里我给你洗,老实呆着!”随即给856农场派出所打电话。

  治安员把于、刘带到场部办公室。刚进屋,在那里等着的警察就把二女士的包抢过去一通乱翻,翻出一些传福音书籍和用品,连同于、刘的手机全部没收。其中一个警察指着信神书籍喝道:“这是什么?你们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快说,你们的头儿是谁?”两女基督徒吓得不敢吱声。“XXXX(骂人话),别以为不交代就没事了,你们不说照样给你们判刑。”接着警察恶狠狠地用手铐把于、刘反铐上,命令她们:“去那边脸朝墙站着!找个担保的,每人交一千元就放你们。不拿钱就送你们劳教!”

  两小时后,其家人被迫交了2000元钱才把她们放了,临走警察还警告她们:以后不许再传福音。

  据了解,于洪波、刘晓华均住虎林市856农场青溪小区。

 

一女基督徒因传全能神福音被关押十天(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基督徒赵送(女,47岁,家住黑龙江省虎林市856农场文化街)于晚9点半在虎林市东方红镇美食街传全能神末世福音时被捕。

  警察将赵女士抓到东方红镇派出所审讯。问她:“你是干什么的?”赵答:“我是传全能神末世福音的。”然后基督徒就开始给警察传讲。警察嗤之以鼻,遂将其送到东方红镇拘留所,关押十天后才放回。临放时说:“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如果再进来,可就不一样了,非关你十年八年的。”基督徒被搜去的手机一直未还。

 

两次提审:24个小时的毒打折磨,刑讯逼供(2012/12/13)

---黑龙江省八名基督徒因传福音遭到警察残酷迫害

近日,黑龙江省鹤岗市8名基督徒在传福音时被拘捕,遭到刑讯逼供,毒打迫害。

 

  2012年12月13日晚上7时,宝泉岭管局290农场处教会8名基督徒来到宜家小区家属楼挨户传福音。9时许,8人乘一辆面包车回家,车子驶离厂区100米左右时,被迎面而来的290农场公安局的警车挡住去路。8人被强行押到290农场公安局一楼。

  一进警局,基督徒便被挨个搜身,价值逾4000余元的钱财物品及传福音书籍均被洗劫一空。以公安局长、副局长为首的李杰(男,30多岁)、何立君(男,42岁)、李岩(男,28岁)、石磊(男,25岁)等十六名警察分成八组,两人一组遂对基督徒展开轮番审讯。

  警察问陈玉梅(女,43岁):“是谁让你信的? 这些传福音小册子从哪来的?”陈女士说:“我自己要信的。”警察扑过来一把抓住陈的头发使劲向上拽,恶狠狠地说:“叫你不说!妈的!”另一只手“啪!”“啪!”就是两大耳光,陈的脸顿时苍肿起来 。“你的头儿是谁?都与谁联系?你还认识谁?快说!”上来又是几脚。陈说:“不知道!不认识!”警察就把陈玉梅的双手扭向后背,用手铐反铐,然后再把双手用力向上提,钻心的疼痛使陈玉梅痛不欲生,惨叫不止。警察却不罢休,继续往上提,陈女士顿感胸口发闷,浑身颤抖,疼得昏厥过去。警察又拿凉水往脸上泼,泼醒后陈女士有气无力地说,自己有心脏病。警察根本不理,穷凶极恶地吼道:“站起来!”陈躺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已无法站立。警察仍不放手, 继续逼问她:“头是谁,都传谁了……”

  与些同时,在另一审讯室里,警察李岩正拿着电棍往赵红平(女,46岁)身上杵,把其逼到一个墙角处,用腿顶住赵红平,让她动弹不得,更用电棍猛击着骂道:“你妈的,我让你不说,我看你就是揍的轻,把你的嘴杵烂你就说了。”另一警察也过来肆无忌惮地猛打,不分头脸,拳脚相加,赵红平惨叫着用双手捂脸,那警察更加不顾一切的暴打一气。基督徒姚芳(女,56岁)更是被警察用电棍击得浑身多处都是紫泡。从晚9时到次日上午10时,13个小时的刑讯逼供,基督徒个个被折磨得痛不欲生,惨不忍睹。警察却指着公安帽徽狞笑着:“让你们信老天爷,老天爷是啥神,看没看见,这才是神!”

  14日上午10时许,警察押着8名基督徒挨个两次抄家。基督徒家里所有的信神书籍,MP5机器和TF卡全部被收缴,警察还劫去了教会存在陈玉梅家里的6100元现金。

下午2时到深夜1时,警察又一次对基督徒展开了第二轮的刑讯逼供。他们用完电棍用烟熏,极尽所能。基督徒忍着巨痛呼喊着:“信神无罪,你们这样虐待我们,会遭报应的。”

两天的审讯毫无结果,14日深夜2点,几名警察对陈玉梅等人说:“你们的案子太重,我们现在也定不下来,你们先回家等着,哪也别走,等我们和上面研究好之后再找你们。”就这样,8人被暂时放回,但却不知何时又会落入虎口。

  据悉,8名基督徒分别为:家住鹤岗市绥滨县的姚芳(女,56岁)、彭丽爱(女,58岁);家住富锦市街里的雷玉玲(女,40岁);其余的陈玉梅、赵红平、陈淑琴(女,58岁)、迟卫忠(男,43岁,是陈玉梅的丈夫)及关姊妹(女,43岁)均为290农场人。

 

黑龙江省两名6旬基督徒在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罚款(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早上9时许,齐齐哈尔市建华区的张洪兰(女,62岁)和王桂清(女,62岁)两名基督徒在一个楼区传福音时,被两名警察叫住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答:“传福音信神的”。于是警察将二老带到东五派出所,审讯后每人罚款1000元,于当日下午3时将二老放出。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捕(2012/12/13)

——先遭刑讯后被勒索

  黑龙江省甘南县双河第六派出所里。“你们都信多少年了?这些传福音的小册子是哪儿来的?你们都认识谁?快说!”一群警察围着女基督徒修丽萍(女,42岁)和卫德华(女,58岁)正在审讯。回答稍不符合他们的意思,就上来3、4名警察,有的用拳头打,有的用电棍捅……两个基督徒不时被打倒在地。见还是审不出什么,公安局长过来,歪着脖子,瞪着眼睛,气汹汹地冲基督徒大骂:“妈XX的,因为抓你们信神的,我们都不消停。”别的警察就接着用电棍捅,还要强行到家里搜查,看还有什么信神书籍、用品作为证据。

  原来,修丽萍和卫德华都是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人,均为基督徒。2012年12月13日二人在双河农场传福音时,被双河派出所3、4名警察强行逮捕,并抢走了她们的兜子,将两人的传福音书籍全部没收后带到了双河第六派出所进行审讯。

  经过长达几个小时的审讯折磨后,无果。最终警察说:“你们信神传福音就是扰乱社会治安,不拿1000元钱过来休想放人!”但基督徒不信的家人赶来后,警察又索要5000元,其家人好说歹说,最后各交上2000元才算了事。

   临走,警察还说:“这还不算完,再信神还找你们!”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一拘留一罚款(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早8时许,女基督徒郝春秀(36岁)和王钰(17岁)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馨德小区传福音,在一个楼栋口被一辆警车拦在当场,两名着装警察骂骂咧咧地抢过二人手里的包,质问:“你们算是干啥的?”不容二人回答就往车上拖,郝春秀刚辩解:“信神是好事……”就遭来一警拳脚相加。小王钰见自己包被抢,急得直跳脚:“把东西(小册子)还给我们,你们干什么抢我们的东西?”一警斥责道:“什么你们的东西,这是国家不允许的,你们不知道吗,赶快上车!”小王钰不甘示弱:“我们做得都是正义的事,凭什么叫我们上车?”那警察讥讽道:“跟我们装什么正义啊,赶紧上车!”推搡着二人上车押回该县东风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除了被抢走的52本小册子,小王钰又被以搜身为名抢走450元钱、一部手机,郝春秀手机也被没收。审问郝春秀时,一名戴眼镜的警察恶狠狠地指着郝女士质问说:“你是不是信全能神的?”见郝女士坦然承认,又问:“姓名?年龄?家庭住址?书谁给的?头是谁?多少人传?”连珠炮似的问话令郝女士应接不暇,只听眼镜警察气哼哼地数落着:“你们传福音传什么末世?共产党现在给的条件多好啊,你们不好好过日子,年轻轻的干这事!……”随后打出“信邪教”内容笔录,勒令郝女士签字。

  下午4时许押往该县拘留所拘留15天,2012年12月28日期满释放。拘留期间,国保大队不停派人恐吓:“你说出一个能证明你身份的人就把你放了,你要不说就把你送前屋看守所待两年!”一名刘姓管教讥笑说:“你信全能神,你的神那么全能,怎么不管你呢?这时神跑了吧?”

  小王钰在受审时,一警(抢包的)问:“你叫什么名字(电脑查对)?什么时候接触邪教组织的?你们的组织者是谁?成员都有谁?去馨德小区干什么?”小王钰回答:“我叫王钰,去传福音。”其他避而不答。那警察将52本小册子登记写在王钰笔录上“邪教书籍52本”,并轻蔑地说:“还全能神,女性!这不是闹呢吗,要是她能给我钱,不用干活我也信,也就骗骗你们这些无知的人吧!” 一女警随帮唱柳说:“这要是一本书上贴一百元钱,肯定有人抢着要。你们宣传世界末日有什么好处呢?小小年纪干什么不好?非点干这个!还‘神’?看他能不能拯救世界?要世界末日,我们都死了,你们活着信那个呢!天塌了大家一起死,你们真愚蠢无知啊!”小王钰还想争辩:“不是末日,是末世……”就被逼着按上手印了。因小王钰未年满18岁,警察不得不无罪释放,于当日下午4时许,小王钰获释,450元钱、手机并未归还。

  据悉,两名女基督徒都是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人,郝春秀家住前进镇永胜村,王钰家住嫩江县铁东街。

 

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两次被黑龙江省警方拘留并毒打(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沙岗乡住宅楼基督徒张秋玲 (女34岁),在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商业街传福音时,被两名警察强行押到集贤县前进派出所。

  到了前进派出所后,从张秋玲包里翻出mp5一台、传福音小册子86本、韩国女画家画的地狱图一本、三步作工图一副。副所长进来喝问张秋玲:“上线是谁?”张秋玲说:“没有上线。”“啪!”冷不防的给她一记耳光,狠狠地说:“我让你编!书从哪来的?”又打了张秋玲两记耳光,并狠狠的踹了张秋玲一脚,踹在张秋玲小腹上。张秋玲的嘴唇在重击下被牙齿铬破顿时流出鲜血。警察说:“你们的神咋救你呀,那水来了能从天上降下一架飞机啊,不还得共产党救你吗,就凭你们能救人?能改变社会?”张秋玲反驳道:“我们不能,我们的神能!”

  张秋玲被送到集贤县看守所,国保大队的吴华来诱导张秋玲说:“你9年前被抓了之后,不都不信了吗?干活去了,你咋又信了呢?你这就是与共产党作对,道越走越窄,将来你家孩子考上哈尔滨、清华、北大,找工作人家都不要,没有前途。”

  这次被捕,张秋玲被罚款1000元钱,拘留15天。12月28日释放。

  但9年前的那次被捕,张女士却惨遭毒打。

  那是2004年10月份的一天,当时张秋玲(当年26岁)和双鸭山市宝清镇红新村孙怀琴(女 ,当年41岁)去291农场一个叫山后屯的路上,被警察抓捕搜身,在孙怀琴身上搜出了刚发下来的工作安排,强行将张秋玲两人押到了腰屯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后,公安局的政委耿振东就把张秋玲按到桌子上开始用电棍击屁股和大腿,打累了让国保队长胡宪忠打,随后又夺过电棍开始对张秋玲一顿打。接着逼着张秋玲领他们去她家抄家,张秋玲为了不牵连更多人,被逼的在途中跳车受伤,家里才免去了一场洗劫。但张秋玲昏迷了7天左右,医生检查结果是轻微脑震荡、脑裂痕,眉毛上缝了三针。等张秋玲一点点醒过来的时候,看到自己大腿上被警察打的都成了紫红色,吐的都是血,上厕所大便也都是血。共住院22天,花了8000元左右,耿振东说:“这钱不从你身上出,也不从我们身上出,就从东方闪电人身上出。”

  就这样,警察也没有放过张女士,当张从医院出来后又被送到夹信子看守所关押了15天后才释放。(当时同被捕的孙怀琴情况不详)

 

齐齐哈尔市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并罚款(2012/12/12)

  2012年12月12日午时许,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路镇来客村的金瑞霞(50岁)和同县友谊乡中和村的陈雪(23岁)两名女基督徒,在本县新华路百信大药房附近传福音,突然一辆车停在二人身后,传来一声怒吼:“你俩给我站住!” 4、5名警察随之冲了过来。不由分说拽着二人的胳膊将其塞进警车,带到富裕县公安局铁东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一把抢走金女士的兜,没收了若干传福音小册子,并对其进行搜身,连胸罩、短裤里垫的卫生巾都未放过。随后接连审问:“小册子啥时候接触的?哪里来的?谁给的?”金的回答令警察不满。一警察恶狠狠地指着金女士说:“你不说实话,你怎么说我们怎么给你定罪,吃苦太少,揍的轻了,你等着到那边你就知道看怎么收拾你。”连审带骂,反复审问4个小时仍无结果,警察气急败坏地说:“……你们其实信的是邪教,信的是实际神,把你的地没收一亩地也不给你种,一根垄都不给你,让你再干这个没有用的……”之后令金女士签字、按手印,将其送到富裕县拘留所关押起来。

  期间,管教在金吃饭时,总过来讽刺耍戏说:好好吃啊,吃饱喝足后琢磨琢磨再去哪个楼道传福音去。最后警察以“信实际神邪教”为由判处金女士拘留15天,直至期满获释。金交罚款500元,伙食费515元,托关系人情费2000元,共计花3000多元。陈雪被拘留7天,罚款500元才释放(详情见陈雪报道)。

  金女士回来后,其儿子心有余悸地说:“妈呀!共产党不讲理,你跟共产党讲不出理,我知道你信神没干坏事,但共产党不允许,富裕县派出所的人说给你抓进去,定你啥罪就啥罪,定你是东方闪电就判你六年,定你个邪教就判你个一年半载的,你不能再信神了,不能再传福音了,公安局要再抓你,要想把你救出来咱家就得倾家荡产,家破人亡了。”听了儿子悲愤的一番话,金女士伤心得痛哭流泪,因着受警方的逼迫母子俩天天活在恐惧战兢中,一想起儿子眼巴巴的让金保证以后不再被抓,金女士就哭得头昏脑胀。金深知在中国信神的人一点人权自由都没有,拿什么向儿子保证。

  金女士又从儿子那得知,当地派出所通过卫星定位监控了金的手机,无论她走到哪里,警察都知道。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勒索(2012/11/31) 

 2012年11月31日中午12时许,女基督徒郭玉梅(41岁)、张淑怀(51岁)在安达市青冈县新村乡二排七村传福音,两名警察(其中一人是新村乡派出所所长)闻讯赶来。警察赶到现场后,所长冲着两名基督徒吼道:“干啥去了!”说着,上去就抓郭女士,因在其身上没找到传福音小册子,气得踹了郭女士的自行车两脚;所长转过头又去抓张女士,翻出了三本传福音小册子,大声吼叫道:“小册子哪整的?”说着,将两名基督徒推上了车,押到青冈县新村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所长与一名姓胡的警察开始审讯二人:“你们信多少年了?头是谁?传多少人?”二人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均没有正面回应。

  郭女士的亲戚闻讯后,四处找人为二人说情。最终,警察冲两名基督徒各勒索300元后,于当日下午4时许,将二人释放。

  据悉,郭女士家住绥化市青冈县新村乡;张女士家住安达市老虎岗镇文化村。

 

“信啥都行,就不允许信全能神!”

——警察抓捕基督徒时如是说(2012/11/26) 

鸡西市鸡东县的屈亚杰(48岁)和朱金凤(56岁),于2012年11月26日上午9时许,在本县平阳镇金生村的一村民家传福音,突然,本村委会民兵连长杨二波领着平阳派出所的四、五名警察闯进屋,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我们是传信老天爷的。”警察一把抢去屈女士二人背包,将里面传福音的小册子倒在炕上,开始录像。警察横道:“书哪儿来的?信啥都行,就不允许信全能神!”屈反驳说:“信神是好事,为什么国家不允许?”警察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走,上车!”将二人拽上车。

  到了派出所,鸡东县公安局的两名警察(一名姓何,一名姓张)闻讯赶来,审讯一番后,押回公安局。冲二人喝道:“你们俩想怎么办!按国家法律凡是信异端邪教的罚款3000元,拘留半个月,你们是认罚还是认蹲,认蹲,出来也得罚钱!”同时,另外警察分别去屈亚杰、朱金凤家抄家,一无所获。

  朱金凤、屈亚杰的家人得知后,被迫交警察3000元罚款,又请他们吃饭,二人才于当晚6时放回。临行时警察警告说:“下次再抓到你们,不是罚钱,而是判刑!”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1/25)

  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全能神教会李文娟(45岁),2012年11月25日下午3时许,在本县黎明乡德祥村传完福音,乘上回家的大客车。福利屯镇派出所三台警车从后边飞驰而过,拦住大客车,几名警察登上客车,巡查一番将李文娟拽下车,押送到派出所。

  一到所,警察命李文娟把兜子里的东西倒出来,几本传福音小册子被没收。警察拿起一本小册子,冲李女士喝道:“不好好居家过日子,传什么福音?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不能再传了,下次发现绝不轻饶!”李女士被训斥后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8天,并遭警察勒索(2012/11/25)

  2012年11月25日11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平洋镇的冯英(女,当年50岁)和张丽娟(女,当年44岁)两名基督徒,在哈日汰来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6、7名警察不由分说,扯膀子扯上车,抓捕到努木仁派出所。10多本传福音书籍全部没收。

  警察针对:信神是谁传的,信多长时间了,头是谁等问题审讯未果后,便将两名基督徒关进一个冷屋内,2人被冻得瑟瑟发抖,脚也被冻疼。1个多小时后,两名基督徒又被押到扎赉特旗第一派出所。警察针对:信的是实际神还是全能神,几个人聚会,都叫什么等问题,对2人又审问一番,仍无果。遂将两名基督徒押送至扎赉特旗看守所。

拘留5天,警察再次提审2人未果后,便欲将其送去劳教,因两名基督徒的家里均托人说情,最后罚款2人各1000元,仍拘留8天才将其放出。期间,冯英家花去人情费6000元,张丽娟家花去人情费5000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公安人员抓捕(2012/11/24)

  2012年11月24日晚,家住佳木斯市抚远县二道河农场养殖小区的石慧(49周岁),到本农场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敲错了门,正敲到二道河农场公安局杨维国的家,石女士抺头往楼下走,杨维国出来追,并向楼里的邻居大声喊:“她是传东方闪电的,是邪教,千万别信!”追上石慧一把抢去挎包,从中搜去一本传福音小册子,恶狠狠地说:“正抓你们信神的哪,你还送上门来了,走!跟我上公安局!”随即将石慧带进公安局。

  在二楼办公室里,杨维国逼问:“你信的是啥?”石女士答:“信的全能神。”杨喝道:“你们信的神是东方闪电,国家禁止!”说着拿出一本神话书问:“你有没有这本书?”“有!”“这本书是谁写的?”石慧说:“神写的。”杨维国大喊:“你让神从天上掉下一本书让我看看!”接着逼问:“你们在哪聚会?几个人?头是谁?”石女士用智慧搪塞过去,没有直接回答。

  当日晚9点左右,石慧被放回。

 

黑龙江省北安市两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遭殴打(2012/11/23)

  2012年11月23日上午10点多,家住黑龙江省北安市庆华三村的安月荣(女,41岁)和自协村一组的陈万金(男,50多岁)还有另外一名基督徒一同在自平村传福音时,自民派出所所长郑世超闻讯赶来,一手抓住安月荣一手抓住陈万金,另外一个基督徒趁机逃脱,幸免于难。两名基督徒也想极力挣脱,郑世超恼羞成怒,对陈万金大打出手,用拳头猛打陈万金的脸部,两拳就将陈万金的嘴打出血了,还“咣咣”踹陈万金的左腿三、四脚。这时又来了两辆蓝色轿车,下来两个便衣,与郑世超一起将两名基督徒强行推上车拉到自民派出所,一路上警察大骂脏话,不堪入耳。

  到了自民派出所,将二人分开审讯,一个叫王伟的警察审问安月荣,拿着搜出来的传福音小册子往安月荣的脸上左右开弓猛打耳光,问她:“这玩意哪来的?头是谁?”见安月荣不说,另一个警察也拿起小册子“啪啪”打安月荣的脸,边打边骂脏话。安女士在心里默祷,王伟又手拍桌子吼道:如果你现在不说,到那里就判你。中午11点多,王伟和郑世超将二人押到和平派出所,又将二人分开审讯,也没审出什么,王伟就气急败坏地给黑河地区公安局打电话说:我们抓住几个传末世福音的,书里面有“神”字。一会儿黑河那边告诉让给定个“邪教”,然后就给他们定个“扰乱社会治安,扰乱民心”。让他们在写好的那份材料上签字、按手印,是王伟拽着安月荣的手硬按的手印。

  当时晚上19时左右,由王伟将安月荣和陈万金用警车押送到了北安市铁西看守所。安月荣因为身体原因,被关押四天,于2012年11月26日晚17时左右被释放。交付400元罚金,237元伙食费。陈万金被关押5天,于2012年11月27日才被放回。交付300元钱伙食费。

 

 

黑龙江省一名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拘留七天(2012/11/22) 

 2012年11月22日下午3时许,基督徒徐淑荣(女,65岁,家住大兴安岭地区松岭区林管局)正在松岭区4号楼传福音时,突然被4名警察拦截,并将其带到松岭派出所。

  一到该所,徐老的两本传福音小册子和仅有的21元钱被没收。之后一徐姓所长审问徐老:你们的头儿是谁?有多少人?小册子是谁给你的?你不知道这是犯法的吗?”徐反问道:“我传福音有错吗?老天爷你不相信吗?”徐所长说:“你传这小册子有问题,国家不允许!”该所长反复追问小册子的来源,审讯无果,便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徐老押到松岭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警察把徐老的衣服全部脱掉,进行搜身,但什么也没搜到,接下来的几天里又提审徐老两次,一直追问小册子的来历,直到2012年11月29日早9时许徐老交了300元罚款后才被释放。

4人中一基督徒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1/20) 

 2012年11月20日上午12时许,女基督徒邵殿英(53岁)、张凤芝(59岁)在绥化市青冈县中和镇三排五村传福音,这时一辆白色面包车突然停在了二人的面前。随后,从车内下来三名警察一把抢去邵女士的兜子,看到兜子里传福音小册子时,警察冲二人吼道:“上车!不用说别的!”二人被押到青冈县中和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围绕信神的事对二人分开审讯,二人均没有正面回应。审讯期间,一名警察拿着一张青冈县抓了5名基督徒的名单冲张老恐吓道:“就你判几年也够判!”。

  因张老的儿子认识派出所的警察,便前来求情。最终,两名基督徒于当日下午4时许被释放。

  据悉,邵殿英家住安达市十道街;张凤芝家住绥化市青冈县中和镇

 

黑龙江省全能神教会信徒被警察抓捕后遭勒索(2012/11/19) 

 2012年11月19日下午3时许,徐保华(女,家住肇东市)同另一名全能神教会信徒,在该市宣化乡曹家屯一村民家传福音时,宣化乡派出所副所长和两名警员由大队书记引路,气势汹汹的冲进屋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看看兜里有没有东西。”在徐女士掏兜时,一张新传过来要发书的人员名单被警察发现后抢走,遂将二人押上警车。

  在车里徐女士问副所长叫什么,所长答:“我姓张。”徐女士立即在手上记下。张副所长见状,说:“你还鼓捣呢?”到了派出所后,分别审讯。警察让基督徒说出是谁让传的。还举着抢下的名单问:“你们到底要干什么?这是我们干的活(指记人名、查户名)。”徐女士答:“我们要传福音发书。”“你要发书,发什么书?”徐女士说:“我们要给人发《圣经》。”张副所长说:“你有吗?”张女士答:“现在没有。”“上哪弄去?”“新华书店。” “你们干这个要钱吗?”“不要。”

  反复审讯后,警察又去徐女士家查抄,只翻出一份教会工作安排和一个MP5,警察见没有收获,趁机向徐女士的家人勒索去1000元后,于当天晚上11点,将徐女士放出。

  据徐女士介绍,当晚7时许,另一信徒也被抄家遭勒索,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并殴打(2012/11/18) 

  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勤得利农场的基督徒李桂香(60岁)和张艳波(18岁),于2012年11月18日上午9时许,在本农场基建公司附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勤得利农场公安局警察抓走,抢去传福音书。

  一到警局分开审讯。警察逼问少女张艳波:“书从哪来的?”小女孩不肯回答。警察恼羞成怒,扑过去狠扇小女孩,脸颊顿时红肿,疼哭了。审讯无果,押着女孩抄家搜查信神证据,搜去一本信神书,斯下书皮拍照,对“全能神教会出版”字样拍特写。

回到警局,警察再次猛抽女孩耳光,逼其蹲马步数次,只为迫其交待在哪聚会,头是谁,打不出任何结果,又将筋疲力尽的女孩拖到没有监控设施的厕所,用电棍乱杵,女孩疼得惨叫,一女警冲过来猛打女孩后背,挖苦说:“你信的神不是全能的吗?你在这受罪,他咋不来救你呢?”反复折磨直到晚8点。

  没审问出任何结果,才于当晚9时许,将二人放回。警察警告说:“回去老实点,再信还抓你们!”

  据了解,警察去抄李桂香家,搜去50多张信神光盘,包地合同,租房合同,家人前去求要,警察执意不给。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1/18) 

 家住哈尔滨市依兰县江湾镇小北农场52岁的女基督徒吴宣凤与同伴,及另一男基督徒,于2012年11月18日上午9时许,三人在本县团山子乡兴安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团山子乡派出所三名着装警察抓捕,搜去所有传福音小册子。一进所,男基督徒趁上洗手间时脱身。警察给吴女士二人登记备案后,押至依兰县拘留所。

  在拘留所,警察提审吴宣凤:“小册子从哪来的?你们有几个人?”“两个人。”“还有那个老头呢?”吴说不知道。警察骂道:“你他妈的脑袋进水了!信什么神,哪有神,就该把你们信神的人扔进地窑饿死!”上去就是猛踢两脚,踹的吴女士差点摔倒。吴女士的同伴照样受到审讯。

  12月11日吴宣凤经抓捕审讯,连惊带吓犯高血压病,经医生鉴定病情严重,吴的丈夫闻讯而来,管教不但没有丝毫同情心,反而威吓其丈夫说:“查查你妻子信神的那些书,我们都没收80多本了,达到100本就够蹲大牢!”

  无奈,吴的家人托本乡乡长作担保,掏2000元人情费,花去900元买6只大鹅给派出所所长,又请他们吃饭,才于12月3日将吴宣凤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1/17)

  2012年11月17日中午12时许,家住双鸭山市尖山区三马路春晖胡同的赵庆梅(51周岁)和同伴,在该区春晖小区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立新派出所四名着装警察抓捕。

  一到所,警察将赵庆梅二人的手机、背包及500元钱全部收缴。接着逼问在哪信神,教会管事的是谁等。赵庆梅吱唔着,没有回答。警察问不出任何结果,勒索道:“你们交点罚款吧!因你们传福音扰民,交完就放你们!”

  当天下午,赵庆梅二人被迫交500元后,才被放回。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被警察无辜抓捕并勒索3000元(2012/11/17)

  2012年11月17日11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南航街道南郊社区的56岁女基督徒逄元华,在新合家园一姊妹家门口被蹲守的警察抓捕,将逄女士随身携带的两份传福音用的资料和一台MP4搜走。

  到龙沙区大民派出所登记后,警察审讯未果,就让逄女士带路去她家搜查,还有摄像机在旁录像,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连同住一院内逄女士的弟弟家也未能幸免,结果没有翻出他们想要的“罪证”,一警察疑惑地问道:“你信神咋没书呢?”逄女士只好说自己信的时间短。

  回到派出所后,警察继续审问:“你他妈的别嘴硬,信几年了,灵名叫啥,尽什么本分,都有什么书?”逄女士答:“信不长时间。”“在哪聚会,一个星期聚几回,你发的那个资料谁给的,带领是谁?”“没有带领。”“你是不是信实际神的,叫全能神,你们都有《话在肉身显现》?”逄女士怕更多的弟兄姊妹受牵连,一直使用智慧与其周旋,气得警察大骂:“我看你们这样的人多了,昨天晚上有个女的比你有刚都不行,不用你编,就欠揍,等晚上你就知道了,你等着(反复强调)”,然后骂骂咧咧地就走了。

  直到晚上6点多钟,警察勒索逄女士的儿子3000元钱后,才将其放出,没收物品至今未还。逄女士后来听儿子说,警察给她定的是“信全能的神”,如果翻到书,找人也不好使,就关一辈子,豁出来养着了。若再信连儿子一起抓,工作也不保,还让逄女士24小时开机,以便警察随时传唤。

  经此一事,逄女士的家人集体反对其再信神,家庭矛盾就此产生,逄女士的信神道路变得更加艰难。逄女士也因警察的恐吓导致精神高度紧张而患上神经衰弱。

 

“信神传福音,走到哪里都没自由”

----走出派出所的那一刻,黑龙江六旬老基督徒如此感慨(2012/11/17)

  62岁的女基督徒代秀芳现居住在黑河市逊克县逊克农场。2012年11月17日,代老同另一名当地女基督徒在农场八队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当地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拘捕。在派出所里,一个多小时的审讯警察反复逼问其信神情况,直到代老无奈说出一个“当官”的亲属后,警察一商议,又经过电话核实,才将二人放出。走出派出所的那一刻,老基督徒感慨道:“信神传福音,走到哪里都没有自由!”

  原来,早在九年前,代老还住在黑龙江省克东县千丰公社。2003年10月时,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将正在家里看神话书籍的代老强行抓到派出所。代老申辩、哭喊都无济于事,还被警察连踢带骂扣到椅子上一夜。最后,又关进克东县监狱坐了一个月零二十七天的牢。直到其家人被勒索去四千余元后,才被放出。代老坐牢期间,其母亲日夜思念,时常流泪,就在代老回家第五天时,不幸去世。代老痛苦万分,其邻居又议论纷纷,代老被迫搬离那里,背景离乡,流落异地。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之后又拘留(2012/11/16)

  2012年11月16日,在密山市杨木乡兴隆五队,一辆警车拦住三名基督徒的去路,杨木乡派出所副所长等三名警察跳下车,冲基督徒喊道:“你们是不是发传单传福音呢?都上车。”没容分说就把我们推上车,抓到杨木乡派出所。

  警察搜去了三人的所有传福音书籍后,开始审问。警察李天一恶狠狠地问:“传单哪儿来的?你们都说什么了?”“我们说,相信天老爷能保生命。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警察说:“你们信的就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每人罚款一千元!”直到当晚12时,其家人各被索要去1000元钱后,三人才被放回。

  然而次日,警察又将三人全部抓回来,关进密山市公安局看守所,直到12月2日中午才才又放出,三人均被关押了12天。

  经了解,这三名基督徒分别为:密山市杨木乡24岁的吴艳艳(女)、28岁的蔡玲玲(女)、和家住密山市857农场68岁的尚有才(男)。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1/16)

  家住佳木斯市抚远县二道河农场的吉桂华(53岁),最近常传福音,被当地警察得知。2012年11月16日早上,吉女士与丈夫在医院陪外孙子打针时,抚远县二道河农场公安局三名警察将吉女士抓到该局。

  在局里,警察小付拿出照有全能神教会的两本神话书籍的照片问吉女士:“你看过这两本书吗?”吉女士吱唔着,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横道:“这是邪教东方闪电的书!”又逼问:“是谁传你信的?信多久了?”吉女士均用智慧回答。警察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信了,有事还找你!”上午9点将其放回。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传福音遭非法搜身并被拘留且罚款(2012/11/16)

  2012年11月16日正午时分,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北兴镇大同村四社的基督徒潘霞(女,49岁),偕同家住黑龙江省海伦市的一名女基督徒在该市一楼区正传福音。三名便衣警察拦住二人,一警厉声问:“你们是干什么的?”没等二人回答,另一警察一把夺过二人手里的包,将3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手机没收,将二人身上上下摸索搜出370元钱装入自己腰包。潘女士一边躲一边问:“你们是干什么的?” 他们说:“干什么的?抓你们的,你们干了些什么不知道吗?”潘女士说:“我们就是信神的!”“信什么神,你们全是造反的!让你们可哪窜!”遂将二人戴上手铐强行押到海伦市公安局。

  潘女士被带到海伦市公安局,经过四个多小时审讯与恐吓,最终以“信全能神,扰乱治安”为罪名将其判处15天拘留,强逼其在判决书上签字画押。最终潘女士家人用3000元(罚款1000元,伙食费1000元,人情费1000元)疏通,警方才将其提前5天释放。拘留期间,潘女士丈夫给管教200元,使其能少受些苦。此次被拘捕,潘女士家共损失3200元。

  另一女基督徒,详细资料、具体判决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 (2012/11/16)

 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马桥河镇新华村王立媛(28岁)、崔秀芬(60岁)与同镇南沟村的林化英(44岁)等4名基督徒,于2012年11月16日下午4时许,到牡丹江市穆棱市马桥河镇新站村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4人当天被释放。

  事发后,警察两次到林化英家索要5000元罚款,未遂。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拘留(2012/11/16) 

 2012年11月16日下午1时许,基督徒陈秀华(女,44岁,家住海伦市前进乡双全村)、潘霞(女,45岁,克东县人)在海伦市阳光家园传福音时,被海伦市公安局的3名警察(其中有李春明、陈老六)抓捕,并没收了二人的传福音小册子,又将二人带到该局。

  警察将二人分开审问,陈老六审问陈女士:“你家住哪?你在教会是干什么的?你要不说我就揍你!”接着就把陈女士的手铐反锁上了。又恐吓道:“再不说就把你的牙掰掉!你不可能不是信的,书在这呢,你明明信的就是‘东方闪电’,你这小册子是从哪来的?你上哪聚会?在谁家?”陈女士始终没正面回答。之后警察便去陈女士家查抄,但什么也没搜到,又对陈女士说了一些无中生有亵渎神的话,想以此拦阻其不再信全能神。最后因陈女士的外甥托人说情,警察便向陈女士勒索了1500元罚款,同时没收了其身上的500元钱,共计2000元,之后将陈女士于当晚5时许释放。

  潘霞被审讯过后,被判处拘留8天,于11月24日下午1时释放。

  据了解,潘霞的家人为保释其出狱,共花掉5000元钱,其中交罚款1000元,伙食费1400元,好处费1000元,请人吃饭等其他费用1600元。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捕、勒索(2012/11/15)

  2012年11月15日上午十点多,黑河市三名基督徒李乃凤(女,45岁)、张泽(男,20岁)与王金萍(女,32岁),在西峰山乡新山村传福音时,西峰派出所两名警察开着一辆银灰色的面包车突然停到她们面前,跳下车冲她们喊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姊妹就说:“我们是信老天爷的。”警察一听,上前一把抢去她们的包,40多本神话书籍全部被没收,随后将她们推上车,抓到西峰派出所。晚上五时许又被转押到黑河市公安局。

  一到局里,警察就命她们:“把衣服脱下来!”两女基督徒不愿意脱。警察吼着:“你是不是不想脱?”立即扑上去强行往下扒,将衣服拉链扯坏,还骂着:“一会把你衣服都扒光,内裤都不让你穿!”基督徒说:“我们就是信老天爷的,有啥错?”警察大怒:“老天爷在哪呢?给你送一袋米了?还是送一袋面了?”基督徒问:“你们不靠天吃饭吗?”警察吼道:“不用你嘴硬,一会上刑看你们还信不信!”随后,几人被分开审讯。警察逼他们说出带领是谁,基督徒说我们没有带领。警察骂:“撒谎!知不知道我们是专门研究你们的。”反复审讯无果后,警察逼她们写下保证书,内容是:以后不信全能神,实际神。基督徒宁可判刑谁也不肯签。警察又逼其家人拿钱赎人。李女士说:“我家没钱,就让我在这关着吧。”警察吼道:“你不够格,你不是头,你要是头就判你了,想花钱都出不去。”直到李女士的家人被勒索去3000元钱后,三人才被放出。小弟兄张泽身上仅有的170元钱也被劫去,因身无分文回不去家,要求警察返还,警察气急败坏扔给他20元钱,威胁到:“再信饶不了你!”

 

两名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1/15)

——其中一名被拘留

  2012年11月15日中午11时许,家住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诺敏镇的基督徒郭春辉(49岁)、薛启信(62岁)正在该镇传福音,被当地警察抓捕,将二人押至当地公安局。

  在警局,二人被分开审讯。薛启信被戴上手铐脚镣,警察指着从二人身上搜去的传福音小册子喝道:“小册子哪来的?你俩咋认识的?头是谁?”薛启信都用智慧搪塞,审讯没啥结果。一个小时后,薛老因着急上火而迷糊,医生检测血压高达180(以前得过脑梗、心梗),就这样警察也不放人。吃过降压药后四个警察又轮班审讯一小时,逼其交代诺敏镇教会带领是谁,薛老不供,警察恐吓威胁要拿刑具惩治他,这时血压升达190多,医生说得服药,警察恶狠狠地说:“用什么药,让他去死吧!”接着叫嚣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不老实交代把你送进阿里河看守所!”审讯无果,晚8时许,警察硬勒索二人2000元罚金后,将郭春辉、薛启信勉强放回。

  警察仍然不依不饶,次日再闯薛、郭二家,强行将二人押回警局;并三番五次逼其交代带领是谁,聚会点在哪等,二人依然不供。薛老连惊带吓血压高达200多,警察怕出意外,不得不将其放回;而郭春辉以“信东方闪电邪教”被判拘留10天,押至阿里河看守所,11月25日才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1/15) 

 2012年11月15日,两名女基督徒在传福音过程中,被当地警方强行抓捕后各拘留8天,其中一人被强取1200元现金。

  2012年11月15日上午10时许,侯玉春和那艳玲二人在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区大杨气镇农场居民区传福音,被闻讯驱车前来的该镇派出所在岔路口堵截。着装司机下车后便将那艳玲往车上拽并喝道:“让你们在这传道,传的什么道?”又将侯玉春一并押往该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二人身上共23本小册子、手机身份证及侯女士的700元现金强行没收。下午1时许开始对二人分别进行提审,拿着传福音小册子指着神话“如今神再次来到人间,作他的工作,他作工作的第一站是在独裁统治者的集大成——中国——无神论的坚固堡垒……没有枕头之地,没有安身之处。” 问侯女士:“这些是在哪儿印的?这小本儿谁给的?告诉我,等我找到印刷小册子的地方,要捣毁它!”侯女士回答:“我不知道。”一警有些气结:“你不说实话就判你!”而审讯那女士时手拿小册子读到以上神话直接定罪为反党,彻夜审讯后终无结果,遂将二人于第二天下午押送至松岭区拘留所。

  二人在关押期间,警察并没放松对他们的调查,并将二人辗转由松岭拘留所经由松岭公安局转押至加格达奇公安局。19号去侯女士家抄家时,将信神书籍和歌碟资料全部没收,并勒令其丈夫交纳罚款500元侵吞。毛姓警察(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回来在侯女士面前施展淫威:“告诉你要好好交代,你的命运掌握在加格达奇刑侦科手里,要说实话!”并亲侯女士的脸,对其进行性骚扰还恬不知耻地问:“你丈夫是原配的吗?有没有外遇?谁给你介绍的?你怎么跟他了呢?”那女士的家在21号那天遭到洗劫,所幸并未被翻出什么。

  2012年11月22日,二人被释放,侯女士被强取1200元现金(没收的700元,罚款的500元),资料被传到网上,遭到随时监控。

  据悉,侯玉春(女, 45岁)家住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科右前镇包门乡宝丰村;那艳玲(女,56岁)家住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松岭区小杨气镇。

 

黑龙江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抓捕并警告(2012/11/15)

  2012年11月份的一天,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浦街道和平社区的女基督徒曹会芬,在本市铁锋区人民小区38栋楼传福音,不料被警方得知,曙光派出所警察将其带到该所。

  在审讯室,警察问曹女士:“信的什么教?在哪里聚会?” 曹回答信的是耶稣,在家里聚会。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察让其按手印、照相,留下指纹、手机号。又对曹警告一番。并说这次是警告,下次再抓住就罚款。之后当日将其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

——警察说“信耶稣犯法!”(2012/11)

  2012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下午1时许,家住嫩江县九三农管局的郭淑霞(55岁)与另一名基督徒(具体情况不详)在九三局科技楼传福音时,被三名警察强行抓到九三局派出所。

  到地方后,警察将二人随身携带的6本传福音小册子全部没收,并审问二人:“你们是干什么的?”她们回答:“我们是信耶稣的。”警察却说:“信耶稣犯法,哪有神,没神!”另一名警察恐吓说:“把她们都扔进去(指监狱),把工资都停了,这么大岁数了,干什么不好,非得信神。”正在此时,因别处有了案子便将二人释放。

另一姊妹情况不明,有待于继续了解。

 

“你传老天爷就是犯法,国家不允许”(2012/11/14)

---黑龙江警察对被捕的传福音基督徒如是说

  尚志市元宝镇前进村村口,一辆警车突然停在行走的两中年女士面前,元宝镇派所副所长董伟和三名警察身穿警服跳下车冲二人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二人说:“我们是传老天爷福音的。”警察又问:“这包里是什么?”她们答:“是信老天爷的传单。”警察说:“你这是犯法,你知不知道?”赵秀香说:“传福音有什么犯法的。”警察当即抢下二人的包,将二人推上车,直接押到尚志市元宝镇派出所。

  原来,两位女士分别是家住哈尔滨市延寿县王河乡新城村的陈艳丽(女,47岁)和家住尚志市尚志镇仁爱委的赵秀香(女,52岁 )。二人均为基督徒,2012年11月14日上午11时,被捕时二人正在去传福音的途中。

  下午1时,警察对其展开审讯。警察问赵秀香:“你信的是什么?”“耶稣基督。”警察又问:“你信的不是全能神吗?”赵秀香说:“耶稣基督就是全能神。”警察说:“信全能神就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传全能神是违法,国家不允许。”“书是从哪来的?”“你传多少人了?”……

  另一房间,副所长董伟、尚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徐峥及国保大队一个鲜族警察共同审问陈艳丽。鲜族男警骂咧咧的讥讽基督徒说:“你们信的实际神,怎么不把你俩救出去呢?救出你俩我们也跟你信。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们的实际神从建国以来就被国家打击,就是共产党真倒了那天,实际神也上不了台。”董伟又问:“怎么信的神?信几年了?” “你信这个违法你知道吗?”陈艳丽说:“信耶稣基督犯什么法。”董伟问:“你们传的是邪教犯法!”陈艳丽说:“犯法还能到人多的地方吗?我们传信老天爷是光明正大的,谁不信老天爷呀,我们根本就不违法。”董伟说:“你们这样传信老天爷就是违法,国家不允许。”“快说,还有谁信?”“不知道。”这样反复审讯了一个小时左右。

  晚9时许,二人被押送到国保大队,因涉嫌传福音,判刑事拘留15天。10时许,二人被关进尚志市第二拘留所执行拘留。2012年11月29日获释。

  在关押期间,其他基督徒和其家人怕二人在里面被虐待,被勒索去人情费、伙食费等合计14450元人民币。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1/14)

 2012年11月14日,黑河市爱辉区罕达气镇的基督徒腾福芹(女,46岁)和另一名基督徒,在海伦市一小区楼里传福音,上午9点半,二人刚进楼口时,被闻讯赶来的以海伦市公安局局长为首的两名警察堵住,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上前一把抢过腾女士手中60本传福音小册子,将二人推上警车带到公安局。

  一到所里,一女警察强迫二人脱光搜身(只穿胸罩和短裤),腾女士身上仅有的400元钱全被掳去。接着局长逼问腾女士:“你信多长时间了?在什么地方聚会?头是谁?”等等问题,腾女士回答:“我们没有头。”局长吼道:“是谁给你的小册子?他在哪里?给他打电话!如果不打,就去抄他的家!”腾女士不从。局长暴跳如雷,扑过来猛锤腾女士的后背,又揪起头发恶狠狠地骂道:“妈的!你不信共产党,信全能神,就是在造孽!”腾女士忍不住疼痛,反抗说:“我信神什么坏事都没做,你们这么打我,也太狠了!”局长又上去一只脚踩着腾女士的腿,气凶凶地说:“今天就打你了,让你的神来救你吧!”一直审到下午,连中午饭都没吃,又让腾女士带局长去找腾送过书的家,腾不去,局长又操起电棍往腾女士的头部、肩膀打去,腾女士疼得惨叫不止。于此同时,另一姊妹也受到同样的审讯。

  下午4点,警察以“信全能神,扰乱治安”为由判处腾女士二人刑事拘留。将二人铐上手铐押到海伦市拘留所。警察趁机硬勒索腾女士3000元后,于11月21日放回。

发表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1/14)  

   吴艳丽,30岁,家住牡丹江市林口县奎山乡,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6年。  

  2012年11月14日,吴女士在本县林口镇5号村传福音时,被林口镇5号西街派出所警察抓捕,经过一番审讯,被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再信决不轻饶!”当天放回。

“抓信神的还抓不着哪,你们送上门来了!”(2012/11/14)

——警察站在门口冲老基督徒吼道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红兴隆管局八五二农场宇阳小区的老基督徒魏凤仙(女, 75岁)和一同伴,于2012年11月14日下午3时许,在宇阳小区双福一号楼传福音。当给一老太太传福音时,正碰上在派出所工作的儿子下班,将魏凤仙二人堵在门口,警察问:“你们是干什么的?”魏老说:“传福音的。”警察吼道:“抓你们信神的还抓不着呢,送上门来了。”随即给110打电话,几分钟来人将魏老二人抓到八五二农场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逼问传福音小册子从哪来的,传多少人了,头是谁等,基督徒均用智慧回答,警察从魏凤仙口中没问出任何结果,警告后,将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1/13)

  2012年11月13日,基督徒潘亚芹(48岁,家住绥华市庆安县)与另一基督徒,在伊春市美溪区三股流传福音。刚从一福音对象家出来,被闻讯驱车赶来的美溪区公安局警察截住,警察(司机)跳下车,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潘亚芹说:“我们信神传福音的。”接着给警察见证全能神的作工,警察喊道:“别扯没用的!你们是哪个教会的?谁让你们传的?”潘亚芹说:“是我们自愿的。”警察吼道:“你们这是扰乱社会治安。走!上公安局!”连推带搡塞进车里将二人拉走。

  一到局里,警察立即展开审讯,一警察逼问潘亚芹:“头是谁?传多少人了?”潘亚芹含糊其辞,搪塞过去。警察从两名基督徒身上没得到信神的任何讯息,不得不将潘亚芹二人当日放回。临走时,警察警告:“你们信的全能神被定为邪教,国家不允许!以后不许你们到处传福音,要信上大教堂!”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并罚款(2012/11/12)

  2012年11月12日,基督徒王淑云(女,当年42岁)和陈淑兰(女,当年55岁)在翠屏小区B区传福音时,被突如其来的四名警察强行抓到建三江管局胜利农场公安局。

  局里,警察吓道:“你们是干啥的?”基督徒说:“传福音的。”警察分别到二人家抄家,搜出MP5两台、光盘若干、二部手机和信神资料等全部没收。警察又接着喊道:“传了几家?你啥时候信的?都有谁?……”基督徒一一回答。警察训斥道:“你得信共产党,信你儿子,到啥时还得你儿子供你吃,你们信主啥用!”基督徒说:“为上天堂。”晚5时许,警察警告基督徒陈淑兰的儿子:“你妈再有第二次就不是这样了,现在正好赶上十八大,不交钱就不放人。再下次就拘留,你们也别在这种地了。”

  最终罚款2000元,陈淑兰和王淑云当日释放回家。

  据悉,基督徒王淑云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迎春林业局成山林场;陈淑兰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胜利农场6队翠平小区。

黑龙江省两名老基督徒传福音遭警方阻挠(2012/11/12) 

 2012年11月12日中午11时许,家住大兴安岭地区韩家园子林业局的两名女基督徒刘淑珍(64岁)、李玉兰(65岁)正在本地令珍学校附近的楼区第三栋楼2单元2楼准备传福音,被两名警察(其中一人姓刘)撞见,他们厉声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跟我们走一趟!”并随手将刘女士手里的包抢去(包内有28本传福音小册子),随即将二人带到了韩家园子公安局。

  一进屋,他们就把刘女士的手机要过去,欲查看通讯记录,因手机没电未遂。接着他们开始审问二人:“这些小册子是谁给你们的,那人长什么样,住在哪?”二人不答。刘警察又问:“你们是怎么传的?出来传什么!以后不许再传了……”审讯未果,中午12时许警察才将两名基督徒释放了。临走时刘、李二人向他们要传福音小册子,他们说什么也不给,经再三商量才给了两本。

黑龙江省七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

——其中三人被劳教(2012/11/12) 

 牡丹江市全能神教会的张凤、任凤荣等七名基督徒,于2012年11月和12日结伴到本地区海林市二道河子镇北宁村挨家传福音。此举被二道河子派出所的警察获悉,北宁村的治保主任领着数名警察包抄村子,四处查找正在传福音的基督徒,基督徒张凤等人先后被捕,并被搜身,警察将基督徒随身携带的数本传福音小册子、一台MP5、两部手机、一张新卡收缴(未还),连人带物一并被送进二道河子派出所。

  七名基督徒被分别被审讯。警察逐个问基督徒为什么信神,谁组织到此地来传福音,小册子是从哪来的,头是谁等,基督徒没有直接回答。警察训斥道:“你们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这是扰乱社会治安!得好好整治你们!”当晚几名基督徒被送至海林市公安局,随后被戴上手铐被分别审讯。周颜才等三名警察审问初殿香:“你得老实交代,说,是谁让你们传福音的?头是谁?你信多长时间了?别看你岁数大了,不说照样收拾你!”初殿香说:“我没啥交代的。”警察大怒,强迫她到墙角蹲着去,初殿香蹲不住,左右摇晃,警察气冲冲地上去就踢一脚,年近六旬的老人经不住警察的踢打,一下子倒在地上,警察一把薅住初老的头发将其拽起,恐吓道:“你听没听到她们此时吱哇乱叫的声音(另几个审讯室传来其他弟兄姊妹被上刑、挨打的喊叫声),你要不老实交代照样上刑!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正打击你们!你得与我们好好配合!”初殿香说:“我们信的是老天爷,不是邪教,是让我们学好!”于此同时,另几名基督徒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有的惨遭毒打。审讯后,连夜将基督徒送进海林市看守所。

  14日,三名警察押着初殿香和张凤去搜家,将初家存放的20多本信神书籍、20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30多盘信神光盘等收缴,警察又给初殿香的住宅拍了照,还逼问其丈夫:“你妻子信神有多长时间了?你家来多少信神的人?你认不认识?”他说不认识。返回后,警察更加凶恶的逼问初女士:“你在教会担任什么职务?你家的书最多。”初说:“我是传福音的。”又问:“你信多长时间?传了多少人?在哪聚会?今天你要是交代不清楚就别想出去了!”初女士用智慧搪塞着,没有直接回答。其他基督徒都不同程度被刑讯逼供。

  期间,基督徒的家人前来请求放人,而警察非但不放,且向其家人大张海口要钱,不拿钱不放人。基督徒的家人无奈只好用钱赎人。初殿香的女儿找到同学送给海林市公安局副局长20000元现金,请客又花去1000元,初殿香才于2013 年1月10日放回。临走时警察威胁说:“你再信连你女儿和担保人一起抓!”张凤的家人花去20000元,于2012年12月30日获释;任凤荣被罚款5000元,交伙食费500元,颜淑芹的家人也花去数千元,二人于12月31日获释;而另外三名基督徒(两女,一男)则被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其中两名女基督徒于2013年1月8日前后被押赴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服刑;另一名男基督徒在牡丹江市铁岭镇四道劳教所服刑。

  经了解,张凤(女,当年33岁)、颜淑芹(女,当年65岁)、初殿香(女,59岁)均为海林市柴河镇人;任凤荣(女,当年37岁)是海林市二道河子镇人;另三名被判劳动教养的(一男,两女)弟兄姊妹为牡丹江市人。

  一同被抓的姊妹具体情况不详。

传福音天经地意 恶巡警报警抓人(2012/11/13)

——黑龙江省两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

  张保珍女士(61岁)和刘兰香女士(46岁)都是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的基督徒。

  2012年11月13日,两人到当地学府楼传福音。传到一名姓金的巡警家时,此人打了110报警。不到10分钟市公安局来了5名警察,从张、刘身上搜出数本传福音书籍,不容分说将两名基督徒带到公安局进行审讯。

  提审时,警察冲着两名基督徒咆哮:“你们不在家老实呆着,为什么要传福音发信神小册子?书是哪来的,快老实交待!”还不时拍桌子。姓柳的警察说:“你们这是非法宣传,扰乱社会秩序!”姓赵的警察骂道:“就你们这些信神的,抓住你们咋不枪毙呢!”审了半天也没个结果。警察气得给她们都戴上手铐,穿上囚服,还到她们家里乱翻,没搜出什么,警察仍不放人。直到当日两基督徒家人交了钱二人才获释。

  据了解,刘女士被罚4200元,张女士被罚3200元。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并罚款(2012/11/11)

  2012年11月11日上午11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的46岁女基督徒李凤杰,在泰来县汤池镇与当地41岁女基督徒王香传福音时,被当地派出所所长尚广武与警员胡志新抓捕。

  在派出所尚广武气急败坏地骂道:“你他妈的信老天爷,不干活老天爷就白给你钱,给你吃的穿的?胡说八道!都是他妈的信神信的,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活得不耐烦了,现在正是十八大召开时,你知道这对你们意味着什么吗?老天爷能管你们啥?就你们这些人非整治不可……”警察连骂带审一直折腾到晚6时许,之后强行让二人签字,以“散发宗教宣传品”为罪名判处两名基督徒各罚款一千元,拘留15天。

  2012年11月26日,两名基督徒被放出,信神书籍全部没收。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传福音两次被警察抓捕(2012/11/11)

  家住讷河市通南镇基督徒刘永江(45周岁)于2012年11月11日上午10点多,在讷河市学田镇西南街传福音,被当地警察得知,躲避不及被两名警察抓捕,带到讷河市学田派出所。警察强行搜身,刘先生反抗,警察气急败坏,举手狠扇刘先生4个大耳光。审道:“你是从哪来的?传几家了?你们一起来的有几个人?”刘先生没有正面回答,警察看问不出什么,当日下午将其放回。

  时隔一月有余,12月17日上午10点多钟,刘永江在讷河市环卫楼602室见证全能神作工时,突然闯进两名警察吼道:“你干啥的?”不等刘先生答话,接着喝斥道:“你们这些信邪教的,不消停在家呆着,传什么福音,吃饱撑的!”不容分说,将刘先生拽到楼下,推上警车,押至讷河第二派出所。十分钟后,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和朱文福将刘先生转押国保大队。

  在审讯室里,警察付立彬问道:“家住哪?姓啥叫啥?”刘先生如实回答。“信几年全能神了?怎么信的?”回道:“去年铲地的时候一个陌生人传我没信。后来在家时,那个人又来了,说信老天爷能蒙拯救,能做一个好人,听明白了我才信的。”付立彬打断说:“得了,别说了,你还没少学呢,你知不知道你们信的全能神被国家定为邪教!你们传这个就是违法,扰乱治安!”到晚上将刘先生关进讷河看守所。于2012年12月22日晚4点多释放。释放前交罚金500元,食宿费265元。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并遭警察勒索(2012/11/11)

  2012年11月11日上午11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的李凤杰(女,46岁),在本市泰来县汤池镇与当地另一名基督徒王香(女,41岁)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尚广武、胡志新2名警察强行抓捕到汤池派出所。30份传福音资料全部没收。

  到所后,两名基督徒被分开审讯。胡志新气急败坏地骂李凤杰:“你他妈的信老天爷,你不干活,老天爷就白给你钱,给你穿的,给你饭吃呀?胡说八道!都是他妈的信神信的,就你们这些人不整治你们……”另一个屋内警察眼冒凶光恶狠狠地问王香:“你信几年了?还有没有别人?”王香颤抖地声音回答说:“没有别人。”所长尚广武过来又恐吓一翻,指着王香咆哮地骂道:“你们这些臭不要脸的,活得不耐烦了,现在正是十八大召开时,你知道这对你们意味着什么吗?老天爷能管你们啥?……”轮流审问完后,一名警察拽着王香的手强行在一个单子上签字,又按了十个手指的指纹,然后让王给家里打电话要1000元钱罚款和检查尿检费150元(实际只需要10元钱)。

  到晚上6时许,王香因一直没有吃饭,又怕又饿地折腾了一个下午,心脏病复发,胃也开始疼痛,浑身无力,捂着胸口,走路直晃,就这样警察们还在骂:“快他妈地走,别他妈地磨磨蹭蹭地,大雪天的不他妈地在家呆着,传他妈地什么福音,还他妈地让我们跟着遭罪。”最后,警察以“散发宗教宣传品”为由,判处两名基督徒拘留15天,各罚款1000元,押至泰来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一叫郑玉春的管教,经常对基督徒进行性骚扰。11月26日,李、王2人终于结束了恐惧颤惊的监狱生活。

  经此一事后,王香全家人都反对其再信神,24小时对其进行监视。王香悲愤地说:“看到别人欢天喜地地信神传福音,我的身心备受煎熬,完全失去了一个正常人的人身自由,有时真想一死了之。出来后一听见警车叫就胆战,在家呆着也不踏实,好像随时都能来抓我,脑袋里总想,实在太痛苦了。我是信神的,是做好人,又没干坏事,为啥受到这样的待遇?”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12/11/10) 

 家住密山市连珠山镇的王占宇(男,23岁)和李艳芳(女,47岁),于2012年11月10日下午2时许,在该镇保安村四组一居民家扶持新人,被闻讯赶来的连珠山镇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抓捕,搜走传福音小册子。

  到所里立即审讯,警察审问王占宇:“你们传福音,我们已盯好几天了。说吧!你们上线是谁?传福音小册子是谁给的?”王占宇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气急败坏,操起一本书朝着王占宇的脑袋猛打,连打数下。李艳芳也接受同样的审讯。

  当晚8时许,每人各交500元罚款后,将王占宇和李艳芳放回。

黑龙江省二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1/10) 

 2012年11月10日上午8时许,建三江管局红卫农场场部和新小区16号楼停下三辆警车,从车上跳下10多名警察,在此楼下堵截。

  此时佀传余(男,52岁,红卫农场)、刘春林(男,51岁,创业农场)在15号楼传福音,从楼出来时,二人相继被警察抓捕,带到红卫农场公安分局。

  在警局,对二人进行搜身,并分开审讯,警察陈卓生用电棍顶住佀传余的心口窝,吼道:“你老老实实的说,你怎么信的?书从哪来的?不说就打死你!在这里打残你很正常。”另一名警察也吼道:“谁指使你干的,谁管事?” 佀传余还没来得及回答,陈卓生就狠毒地按下了电棍的放电钮,“啪、啪、啪……”一阵猛击,佀传余浑身哆嗦,有气无力的说:“不知道。”刘春林也遭到不同程度的审讯。

  当时晚9时许,把二人放出。陈卓生警告:“你们以后不要再传了,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

  后知:佀传余的家人,请陈卓生吃饭花费上千元,二人才有幸出来。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1/10)

 刘翠芹,女,47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东海矿。

  2012年11月10日,刘女士与另一姊妹传福音走到东海矿派出所附近,被该所的两名警察抓捕。因没有任何证据警察才将二人当天放出。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在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1/9)

 2012年11月9日,基督徒姜万财(男,63岁,家住塔河县阿林林业局)、徐延海(男,68岁,家住大兴安岭地区辛林林业局塔尔根农场)与家住塔河县秀峰林场的管玉琴(女,61岁)、马雅琴(女,50岁)一行四人去塔河县开库康乡传福音。

  下午2时许,管玉琴与马雅琴正在开库康乡的路上给一个行人传福音,突然一辆警车停在她们身边,从车上下来一着装警察厉声喝道:“站住,你们是干什么的?”又指着两人的兜子说:“把兜打开让我看看。”管、马二人见势不好扭头就跑,结果遭到三四名警察的围追堵截,还是被捕了,警察从二人的兜里翻出20余本传福音小册子,放在车盖上,并连同管、马二人一同拍照,随即便将二人带到开库康乡派出所。进屋后警察追问她们:“有人举报你们来了四个人,那两人呢?”二人不说,警察便出去追。功夫不大,姜万财和徐延海也被警察抓了回来,并且从姜、徐二人的包里又翻出20余本小册子,之后便一一进行审讯。副所长问姜万财:“你们传福音有证明吗?这东西是谁给你们的?你们上这传什么啊!”姜回答:“我们来也不是干坏事,传福音叫大家学好,若大家都信神了,社会也稳定了,也没有打砸抢了,你们警察不也省心了吗。”副所长无言以对。警察详细核实了几个人的姓名和住址,并让他们在笔录上签字画押后,才于当晚5时许将基督徒释放(传福音小册子都未归还)。

黑龙江省六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并罚款(2012/11/8)

  2012年11月8日,鸡西市滴道区的浦佳凤、吕玉红、李香等六名基督徒,在本区王家村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四名着装警察驱车而至,将六名基督徒抓到滴道区派出所。搜走基督徒身上携带的数本传福音书籍。

  一到滴道区派出所,警察立即对六人展开审讯。警察冲浦佳凤喝道:“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上线是谁?头是谁?”浦女士回答:“没有上线,神是头。” 警察咬牙切齿地说:“叫你不说实话,判你三年!让你儿媳妇恨你一辈子,还说神是头,今天我就是头,专治你!”接着逼问:“传福音书哪来的?在哪聚会?”浦说:“一个好心人给的。”警察横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性质严重,等着坐牢吧!”强迫浦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其她几名基督徒同样受到审讯,警察从牟丽英口中没审出任何结果,当天放回。当晚11时许,警察将其余五名基督徒押送到鸡西市第二看守所。

  次日早8时许,警察提审五名基督徒,仍无果。期间,警察跑到浦佳凤儿子单位,告诉其领导浦女士信邪教已被捕,又去浦女士家抄家。

  12日上午9时许,警察只将吕玉红和李香戴上手铐押到滴道河乡派出所进行提审。一进审讯室,吕坐在沙发上,警察喊叫着:“站起来说话!你家里还有没有信神的书?”吕说:“没有。”警察吼道:“你不说没有吗,看!”另一警察将背着吕女士抄家搜来的书‘哗’倒一地,恐吓道:“这是什么?是从你家翻出来的书,你要不老实交代,两下子把你打倒,再让你坐上三年牢!别以为我不敢揍你,不说照样判你!”说着朝吕女士脑门“咣!”“咣!”就是两拳,立时肿起两大包。警察接着逼问:“书到底是谁给你的?都有谁上你家?有没有上线下线?”吕玉红默默祷告,没有说什么。另一审讯室里,李香也接受同样的审讯。警察看问不出什么,将二人押回看守所。

  期间,基督徒家人纷纷前去,托人疏通关系,花去好处费4000元,交保释金30000元,另外每人又被罚款500元,11月23日将蒲佳凤、吕玉红和吕玉春被放回;而田爱玲、李香于11月24日释放。

  据悉,浦佳凤(60岁)家住滴道矿洗煤厂;吕玉红(50岁)住在滴道区同乐小区;吕玉春(58岁)家住滴道区创业村;李香住在滴道区建设局;田爱玲(48岁)租房住在滴道区滴道矿;牟丽英为滴道区人。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1/8)

  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王传梅(当年60岁,牡丹江市爱民区)、李秀波(当年50 岁,宁安市马河乡)等4名基督徒,于2012年11月8日上午8时许到宁安市三陵乡贝家村挨家挨户传福音。一小时后,三陵乡派出所的警察闻讯驱车而至,该村村治保主任李文全领着三名警察拦住正在传福音四名基督徒,并将其强行抓到车上押至三陵乡派出所。

  到所后,警察将基督徒传福音的小册子没收,然后逼问基督徒:“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你们怎么传?挣钱吗?”基督徒回答说:“我们信神后病都好了,愿意把福音在传给别人,我们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就是耶稣的再来,是全能神,让人得救,做好事,不挣钱。”警察挖苦道:“这么大冷天在家待着多好,出来传什么福音,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你们不能再传了,传福音是扰民!”基督徒反驳说:“我们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是为拯救人,谁不靠天吃饭哪,如果人都信神了那该多好哇,谁都不犯罪,不也减轻你们的负担了吗?我们信神的人谁都不犯罪,也不敢犯罪,因为怕神打雷劈!”警察听后不得不将四名基督徒放回。

信神无辜被拘捕,三条“大罪”定重刑(2012/11/7)

  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定清县明珠小区的刘春艳(女,48岁)和李海芹(女,61岁),于2012年11月7日早6点在宝清县十八里乡宝昌村探望弟兄姊妹后在姐姐家休息时,6名警察开着两辆警车,停在了刘春艳姐姐家的大门口,该县北派出所警察一进屋就气势汹汹冲刘春艳、李海芹喝道:“跟我们走一趟!”刘春艳反问道:“我们只是信神,也没犯法,凭啥跟你们走?”一警察横道:“到地方你就知道了,快走!”不容分说,警察就拽着二人往外走,刘春艳经不住又高又膀的警察撕扯,连惊带吓,心脏病突然犯了,一下子跌倒在地,舌头被硌破,嘴里流出了血。刘春艳的姐姐见此情景,哭着对警察说:“我妹妹就是信神呗,有啥错?你们竟这样抓人。”警察根本不放过,叫来120车将刘春艳送进医院,确定死不了人,就直接把刘押到派出所。这之前李海芹已经先被抓到派出所。

  当天下午1时许,付所长威胁患有心脏病的刘春艳说:“我手中有你三份材料,一、你信全能神已经十多年了,早就该抓你了;二、从你姐家搜到你信神的书《主隐秘降临的作工》和你传福音的资料,还有你传过来人的名单;三、你这十几年一直没闲着,到处传福音,今天又领着这老太太出来传。这三条就够判你的了!你信的全能神,国家一直在打击,你还传,你就是重犯,若不是你的心脏病,这回非判你不可!”

  与此同时,李海芹在另一屋正被审讯。警察让她交待教会带领是谁,还认识谁,传了多少人,李海芹什么也不说,警察就气急败坏地押着李海芹去抄她的家,但一无所获。

  尽管这样,警察还是将六十多岁的李海芹和患有心脏病的刘春艳刑拘15天。二人于当天下午3点钟,被押进宝清县拘留所,15天后才释放。临走前向二人各索要伙食费520元。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1/6) 

 2012年11月6日下午2时许,虎林市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闫循环等4人,在本市伟光乡政府附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伟光乡派出所三名着装警察抓捕。

  至该所,搜走传福音小册子,MP5机子。警察厉声喝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属于非法传教,是扰民。说!谁让你们传的?有多少人?在哪聚会?”基督徒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骂道:“你们信什么不好,非信全能神,这是邪教!一个个都这么大岁数了,吃饱了撑的!”随后警察速给虎林市公安局汇报情况。大约晚7点,虎林市公安局三名便衣警察(其一人自称是宗教局的)驾车而至,继续审问,逼孙照芬承认是教会带领,并威胁:“通知家人拿钱,不拿就拘留!”另三名基督徒同样受到威吓。

  当天四名基督徒的家人纷纷前来,被警察勒去3000元后,四人才于当晚8时放回。临行时被警告说:“出去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

  据悉,闫循环(36岁)家住北苑小区;王清梅(47岁)住西苑社区;孙照芬(63岁)和孔桂荣(54岁)为伟光乡人。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1/6) 

 双鸭山双阳矿全能神教会的邱亚平(51岁)、王淑霞(55岁),刘玉芬(53岁)和集贤县升昌镇的陈宝荣(53岁),2012年11月6日在该市宝清县七星泡镇挨家传福音,该镇派出所警察闻讯后,开着面包车将四名基督徒相继抓进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该县国保大队的警察也闻讯而至。四名基督徒被警察翻包、搜身,携带的5部手机,2100元现金,50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一件新衬衣,两台MP3全部被收缴。随后对四人进行审讯:逼问书是从哪来的,是谁指使传福音的,头是谁等。基督徒没有直接回答,反问道:“我们信神有啥错?即不杀人,也不放火,比犯罪的人强多了,你们怎么不管他们呢?”警察吼道:“杀人犯,我们一杀杀一个;杀你们,一杀杀一片,你们信的‘东方闪电——全能神’是国家反对的,就得抓你们,愿意信上大教堂去!”审讯无果。

  晚上5点多,警察给四人照相,测体重、身高、唾液DNA,备案。随后押送至宝清县拘留所。以“信全能神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关押15天后才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被勒索数千元(2012/11/6) 

 2012年11月6日,先源乡刘副所长,警员贾三、张显明,村治安员徐忠刚、燕廷国,分别前往家住安达市先源乡黑鱼泡村的女基督徒赵永波(当年47岁)、陈艳霞(当年42岁)、杨芝英(当年47岁)将其抓捕。三人被押到村委会警务室。

  在警务室,警察围绕“是不是发了小册子?发了几本都给谁了?为什么发?小册子是谁给你的?”等问题,开始审讯三人,基督徒均没有正面回应。期间,警察拿着三人传福音用的小册子口口声声地喊道:“反党。”杨女士解释:“这书上写神不参与人类的政治!”随后,贾三过来说:“你们这事大了,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紧接着,将三人推上警车,押到先源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刘副所长恐吓三人:“我跟我们领导商量了,你们得劳教一年!”随后,贾三过来假惺惺地说:“每人拿3000元保释金,你们如果同意必须在8点之前让家里人把钱送来!”三人的家人得知后,纷纷前来送钱,杨女士的丈夫通过托人交了1000元,另两名女基督徒均交了3000元。

  警察得到钱后,于当晚9时许将三人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强行关押43天(2012/11/5)

  基督徒李丽霞,女,43岁,家住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地明街石油机械厂宿舍楼。

  事发于2012年11月5日傍晚,李女士与另一名基督徒在爱民区天安路新陆家园小区里传完福音正准备往回走时,就听身后有人喊道:“站住!”一看是爱民区巡防大队的警察,两人赶紧往前跑,另一基督徒侥幸脱身,李却落入魔掌。

  李当即被带到巡防大队,警察先搜身后抄家。其身上带的20多本传福音书籍、三部电话、一部MP5、三张TF卡及家里的十多本信神书籍、一部电脑主机箱均被洗劫。7时许,李又被押进爱民分局接受审讯。警察反复问她:“信的是什么”、“跟谁信的”、“在哪聚会”、“信多长时间了”等等。李女士说:“我就是信基督”。警察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违法的。”基督徒说:“信仰自由,国家不是允许吗?”警察喝道:“就你这个不行,快交待,传多少人了?”基督徒不肯说,反复审问无果,当晚9时许,警察又将李女士送到牡丹江看守所关押起来。

  基督徒被捕后,其家人四处托人说情,先后被国保大队的人勒索去7000元后,李女士才被放出。至放出之日,李女士已在看守所被关押了43天。抄走的物品一样没还。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1/5)  

2012年11月5日上午8时许,牡丹江市爱民区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李培香(当年44岁)和王鹏乐(当年58岁)在本市市委楼挨家传福音,不料遭到爱民区铁北派出所警察的阻挠,并被他们抓进了该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李培香和王鹏乐先被警察搜身,二人随身携带的传福音小册子及资料全被没收,然后逼问王鹏乐:“是谁让你们出来传福音的?小册子从哪里来的?上级是谁?”王鹏乐说“是自愿传的,没有上级。”警察一听火冒三丈,冲上来就扇王女士大耳光,边打边骂:“妈的,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尽给我们添乱子,知不知道挨家传是扰民?你儿子还是研究生呢!你信神你儿子将来都得跟你受牵连!你们这帮信神的就是欠收拾!再不老实交代头是谁就给你上刑!”基督徒默祷不语。另一审讯室里,李培香也同样挨打受审,均无结果。警察最后勒索道:“你们信神国家不允许,传福音是犯法!每人得交罚款才能回去!”李培香二人被迫各交上200元现金后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拘留并勒索1000元(2012/11/4)

—至今四处租房,有家难归

  2012年11月4日晚7时许,家住海伦市北二道街(刚租的房子)的女基督徒袁玉玲(43岁)下楼去给另一名基督徒送钥匙。袁女士刚到楼下,几名警察突然冒了出来将袁女士抓捕并对她的家进行大肆搜查,翻出来2本信神书籍,随后,将袁女士押到海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公安局,警察开始围绕袁女士信神的事进行审讯。袁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回答均是 “不知道”!审讯期间,警察不许袁女士上厕所,也不许她打瞌睡。审讯持续到后半夜,最终无果。随后,警察将其押到海伦市北门看守所。

  袁女士在拘留期间,警察多次冲其家人索要钱财。最终,袁女士的家人被迫交了1000元。警察得到钱后,才将被拘留了11天的袁女士释放。

  袁女士被释放后,警察依旧不肯放过她,对她一直监控。袁女士为了能够好好信神,不受警察的监控,无奈只好再次搬家,至今过着四处租房的日子。(袁女士自从信了全能神以后,警察一直想利用她抓捕更多的基督徒,袁女士为了避免警察的骚扰,至今已经至少搬家5次。)

  袁女士因这次被抓后,受了不小的惊吓:经常恍惚,脑袋总是嗡嗡响。而且没有了记忆,问什么都说不知道。始终活在被警察抓捕的气氛里。

  据悉,袁女士的家乡在海伦市河北镇海北村三组。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1/4)

  2012年11月4日,家住大庆市泰康县一心乡基督徒于桂霞(当年57岁)和杜兰英(当年33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新兴乡)做伴,在自家附近付家围子村传福音时,遭到闻讯赶至的警察阻挠,夺取5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强行将二人押至泰康县公安局。途中一警察恶狠狠地问:“你们信的是啥?”杜女士答:“信老天爷,外国人叫上帝。”此警察气焰嚣张地吼道:“哪有老天爷,哪有上帝,信上帝有什么用,得信共产党!”

  在警局,杜兰英,于桂霞被分开审讯。警察将杜兰英的手脚被铐在固定的位置上,不能动弹,治安队长厉声喝问:“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神、实际神?头是谁?你是不是带领?”杜女士用智慧说:“你问的我不明白。”话音刚落,一姓梁的局长抡起拳头向杜女士胸前砸去,又狠踢杜女士小腿肚,边打边骂道:“你这种人我见多了,快说!小册子哪来的?”由于杜女士手脚被铐,只能任凭踢打,无从躲藏。在另一审讯室,警察问于女士信全能神多久了,于女士说才信,警察就爹长妈短的骂起没完,于女士怒斥警察没素质、没教养。警察见从于口中得不到任何信神的证据,就押着于女士去翻家,他们撬门而入,把于家翻个底朝天,一无所获,又押回公安局。最后,警察在审不出任何结果的情况下,以“信邪教”为名判处于桂霞拘留5日,杜兰英拘留15日,双双押往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拘留所关押。

  拘留期间,警察(据说是专管信全能神的)再次提审杜女士,拿出两张照片让杜指认,杜说不认识,警察就强迫杜女士用脚踩照片,又说了许多诬蔑亵渎的话。于桂霞交伙食费250元、杜兰英交伙食费750元,二人分别于11月9日、19日获释。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1/3)

  大庆市龙凤区的佟秀华(当年40岁)、张淑芝(当年45岁)、徐秀清、韩玉芹,4名基督徒于2012年11月3日在龙凤区乙稀小区楼里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龙凤区卧里屯公安分局队长与一任姓警察抓捕,押至该公安分局。

  4人随身携带的4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全被没收。队长和刘国章等4名警察分别对4名基督徒展开审讯,逼其交待问题:传福音小册子的来源,教会带领是谁,在哪聚会,有多少人信等,基督徒没有正面回答。刘国章等警察看问不出结果,恶狠狠地吼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2000年就给定罪了,我们早就掌握你们了,如果今天不把头说出来,就把你们扔进去,那里不能洗澡,让你长疮生虱子,让犯人打死你们!”恐吓逼供无果,警察为找更多信神证据连夜分别到4名基督徒家搜查信神证据,抄缴了基督徒的信神书籍,并以此为证,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于4日凌晨2时将4人关进大庆市龙凤区厂西拘留所。

  4人被关押10天,各交1000元罚款、 500元伙食费,日用品100元,大礼包100元,方才获释。

黑龙江省五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且罚款(2012/11/3)

  齐齐哈尔地区讷河市的谢淑霞、徐凤波、刘丽学、付丽玲、王欣等基督徒,于2012年11月3日来到该市九井镇传全能神福音,被九井镇派出所的警察得知,潘福利、刘伟等数名警察迅速驱车而至,将正在传福音的五名基督徒先后抓捕,推进警车,押至九井镇派出所。

  在所里,五名基督徒被搜身,翻包,随身携带的传福音小册子及资料被没收。警察核实每个人的姓名住址后,将其移交到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在此基督徒再次被搜身,一女警命五人脱下外衣,棉裤脱下半截查看有无信神证据,然后将五人分开逐个审讯。审讯时均强迫其坐在老虎凳上,双手双脚铐其上不能动弹,国保大队队长付立斌,警员朱文福等人负责审讯。他们边审边满口脏话的谩骂基督徒,朱文福冲刘丽学呵斥道:“妈的,老实交待!是谁组织你们到这传福音的?小册子是从哪来的?传几个人了?在哪聚会?”刘丽学回答说:“是自愿的,没有人组织。”朱文福一听火冒三丈,冲过去举手就打刘,队长付立斌在一旁却说:“你必须得拿5000元才能出去。”刘丽学再三央求,警察才答应交2000元将其释放。

  另一审讯室里,徐凤波同样被铐在老虎凳上,朱文福逼问:“你们的带领是谁?福音执事是谁?你家有《羔羊展开的书卷》、《话在肉身显现》吗?”徐凤波说没有。朱文福气得大喊大叫:“今天你不老实交待清楚就整死你!呆会儿扒你的皮钉在墙上,让你看看我是怎么整死你的!今晚就销掉你的户口,明早拉到炼人炉给你炼了!”

  另3名基督徒也受到同样的审讯。审讯无果,警察给五人照相,取指纹,DNA立案,并以“涉嫌传播邪教”为由将其送进讷河市看守所关押。

  五名基督徒被国保大队警察强行勒索去7500元人民币,三日后才被释放。

  据悉:刘丽学(45岁)、王欣为讷河市人;谢淑霞(当年45岁)为该市长发镇人;徐凤波(51岁)为永丰乡人;付丽玲(40岁)为通南镇人。

黑龙江省十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方围捕(2012/11/2)

  2012年11月初,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的娄亚芹(女,当年64岁)、海欧(笔名,女,当年53岁)、韩淑华(女,当年49岁)、周立华(男,当年60岁)等十名基督徒,集体开车前去本市杨家乡建兴村传福音,警方得知此事后,展开抓捕行动,五、六名便衣驾驶两辆警车前来围捕,将10人押至杨家乡派出所。

  该所所长亲自审讯,冲娄亚芹等10人喝问道:“是谁让你们传的?头是谁?在哪聚会?”基督徒均用智慧周旋,没有正面回答。所长听罢横道:“你们知不知道私自传福音是违法,国家不允许,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吃饱了撑的,以后不许信了,也不许再传了!”将众人教训一通后,命大家签名、按手印,将十名基督徒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1/2)

——其中一名被拘留

  2012年11月2日上午8时许,黑河市嫩江县的基督徒赵文芝(当年52岁)等两名基督徒坐车去虎滩屯传福音,本屯屯长将二人截住,抢去其背包、31本传福音小册子及两部手机,后推上屯长的车送进当地公安局。

  在局里,三名警察审问赵:“你哪的?谁指使你传福音的?”“嫩江场部的。”不久,国保大队警察赶来将赵文芝二人押至嫩江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到了国保大队,两名女警对赵文芝二人进行搜身,搜缴赵文芝的两部手机及身上仅有的240元现金。赵文芝的同伴被警察蛮横的抓捕及搜身吓得突发心脏病,警察怕担责任不得不将其放回。而赵文芝继续接受审讯,警察逼问:“说!头是谁?在哪聚会?”赵文芝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恼怒,威胁道:“妈的,知不知道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不老实交代把你头发薅光,扔进死刑犯号里让他们糟蹋死你!”赵女士默祷不语。最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将其关进嫩江县看守所,拘留10天,罚款500元,才于2012年11月12日早5点将赵文芝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1/1)

  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宝清镇的基督徒袁秋霞(38岁)和另一名50岁基督徒,于2012年11月1日中午11时许,在该县夹信子镇头道村传完福音正往回返的途中,被闻讯赶来的夹信子镇派出所的三名警察驱车拦住,三名警察跳下车,一把抢去二人手中传福音书籍,不容分说,连推带搡将两名基督徒塞进车,抓到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将二人的手机和一台MP5抢去后,立即展开审讯。警察指着神话书籍冲袁秋霞气冲冲地问:“你信的是什么?”“是老天爷。”“你信的和别人不一样,你们信的是全能神,实际神,是国家不承认的,是邪教!你家有信神的书吗?”袁说没有。警察吼道:“一会上你家去搜!如果搜出证据看我怎么收拾你!”袁说:“我绝不会领你上我家的!”警察又找来袁在警局里的一个熟人诱骗袁说:“咱姐妹都认识,跟我说,我一定替你保密,那个女的什么都说了,就差你了,你也说了吧。她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袁说不知道。警察一听暴跳如雷地大喊:“把她铐起来!她走不了了!”气乎乎地走了。与此同时,另一名女基督徒也同样受到审讯。

  下午3时许,警察将二人转押至宝清县公安局。警察以“信实际神、邪教”为由判二人刑事拘留。当天晚上9时许,二人被强行转送到宝清县拘留所关押,直到15天后才放回。

  关押期间,袁不信的家人前去求情被警察索要2000元。

  黄老于2013年1月4号期满释放。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并罚款(2012/11/1)

  2012年11月1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的马丽萍(当年36岁)和房立娟两名基督徒来到梅里斯区共和镇张地房子村传福音,共和镇派出所的警察闻讯驱车而至,将二人拽进警车押至该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将马丽萍随身携带的70本传福音小册子、一部手机和270元现金搜去(未还),接着逼问:“小册子是从哪来的?谁让你们传的?”马女士回答:“小册子是一位好心人给的,我是自愿传的。”警察谩骂道:“你出来传福音是违法,国家不允许,以后绝对不许再传了,若再发现你传福音就打折你的腿!”警察接着勒索道:“给你家人打电话,拿钱来赎人!”

  当天,马丽萍的弟弟和房立娟的家人到派出所各交上500元罚款后(没有收据),二人才被释放。临走时马女士想要回被搜去的270元钱,警察却说:“等立案以后再给你,现在不能还!”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0/31)

——其中一人被重罚

  2012年10月31日上午8时许,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的基督徒袁明霞(47岁)和董爱春(45岁),同骑一辆摩托车去该农场二分场五队传福音,途中传一中年男子,不料此人正是该农场派出所的曹所长,随即被抓捕至宝清县二分场派出所。

至该所,将两人搜身后以曹所长为首的几名警察分开审讯。曹所长逼问董爱春:“谁让你们出来传福音的?这是犯法!”基督徒说:“我们什么坏事没做,犯什么法了,你们竟抓我们!”警察气急败坏地吼道“抓的就是你们!多少年前你就信东方闪电,这两年你消停没出去传福音,也就没搭理你。你知不知道你有底案?现在你又出来传福音,这次抓住非送你进监,让你蹲一辈子大牢!让你们的神来救你们吧!”接着逼问:“头是谁?小册子从哪来的?”董爱春吱唔着,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气势汹汹地吼道:“一会你就老实了,人证、物证俱在,你们信的东方闪电已早被国家定为邪教!等着判刑吧!”另一审讯室里,袁明霞也受到同样的审讯。

  下午3时许,警方强行押着董爱春、袁明霞去抄家。将两名基督徒的信神书籍全部收去,连人带物押回所里。袁女士的家人怕她受苦,托人求情才于下午4时许将其放回。而董爱春被警察硬恐吓勒索去1万元后,才于当晚7时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0/31) 

  黑龙江省青冈县民政乡公平村孙庆久屯64岁的任显昌(男)与同县昌盛乡兴东村高家烧锅屯69岁的耿会彬(男 )两名老基督徒,于2012年10月31日上午8时许,到民政乡保安村新立屯传福音,三名着装警察闻讯驱车而至,没收了二人40多本传福音小册子并给其照相,之后将两名基督徒带到民政乡派出所。

  警察针对头是谁,谁给的书等问题,对二人进行审讯,一会分开审,一会合到一起审,反复审问均无果。警察气急败坏地说:“这两个老顽固,不说就给你们个枪子。”并欲索罚每人5000元钱。任老找人说情,二人各交500元罚款(没有票据),写完保证书,又签字、画押,当日被放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遭警察警告(2012/10/30)

  2012年10月30日,家住绥化地区安达市先源乡基督徒张玉华(当年42岁)在家附近传福音,此事被当地派出所得知。晚5点多,村治安员徐四和乡派出所副所长赶到张家问道:“你这两天出没出去传福音发小册子?”张女士说:“发了。”于是张被带到村委会警务室。

  副所长和警员贾三审问:“小册子哪来的?你都发给谁了?”张用智慧回答。副所长教训道:“你知道你信的叫啥吗?东方闪电!”随后警告说:“看你有病就不拘你了,否则得拘10天,那你就交1000元罚款吧!”张女士无奈说:“我治病还没钱呢?哪有钱给你们。”过后,警察让张女士把病例送过去,证实张女士真的有病时才免于罚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0/30) 

 2012年10月30日上午7时许,黑龙江省青冈县新村乡五排八村刘家屯王海荣(45岁)与同县民政乡沿河村邹本东屯的石云(40岁)两名女基督徒,到民政乡邹本东屯传福音,被该村的村长举报,两名着装警察闻讯气势汹汹地驱车赶到,一警察手拿电棍直奔石女士,一警察一把抢过王女士手中的传福音小册子,之后强行将二人带到民政乡派出所。同时没收了42本传福音小册子。

  二人被分开审讯,为了逼王女士交待传福音小册子哪来的,在什么地方传了,头是谁等问题,5名警察对张女士轮番审讯,连威胁带恐吓,用时5小时,终无果。有一警察是张女士的老乡,替其说情,另一警察对其说:“她以后有啥事,就找你。”最后,王女士的丈夫交了1000元罚款,王女士在口供笔录上签字、画押,当日被放出。事后,王女士给老乡警察200元人情费。

黑龙江省3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0/27)

  2012年10月27日上午9时许,关春兰(当年61岁)、王树艳(当年62岁)、徐凤春(当年35岁)三名基督徒到绥化市青冈县轴承厂东面传福音,被恶人龚湖(警方的眼线)举报。5名警察身着警服开两辆警车闻讯而至,气势汹汹地直奔三人冲过来,特别霸道地抢去基督徒的包,把王树艳的兜带弄折,没收了11本传福音小册子。之后连推带搡地把3名基督徒拽上警车。其中一警察兴奋地说:“这就是我们的眼线报的。”

  3名基督徒被带到民强派出所,分开审讯。所长从关春兰身上仅搜出一支笔,接着开始审问,关春兰因害怕,所长问话时懵了。该所长气急败坏,破口大骂。并说:“我就栽赃你,我们复印5000份(指传福音小册子),就说是你们的,我可以给老百姓100块钱,让他们指证你们。”

  王树艳与徐凤春也同样被审问威胁。

  审讯未果,警察让三名基督徒签字、画押、照相。关春兰与王树艳各交罚款1000元,徐凤春交罚款500元。警察当日才将三人释放,并警告说:“你们传福音的小册子是禁品,以后别发了。”

  据悉:关春兰、王树艳家住黑龙江省青冈县青冈镇民主街四委;徐凤春住在黑龙江省兰西县燎原乡前进村张老五屯。

黑龙江省3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12/10/27)

  2012年10月27日上午9时许,关春兰(当年61岁)、王树艳(当年62岁)、徐凤春(当年35岁)三名基督徒到绥化市青冈县轴承厂东面传福音,被恶人龚湖(警方的眼线)举报。5名警察身着警服开两辆警车闻讯而至,气势汹汹地直奔三人冲过来,特别霸道地抢去基督徒的包,把王树艳的兜带弄折,没收了11本传福音小册子。之后连推带搡地把3名基督徒拽上警车。其中一警察兴奋地说:“这就是我们的眼线报的。”

  3名基督徒被带到民强派出所,分开审讯。所长从关春兰身上仅搜出一支笔,接着开始审问,关春兰因害怕,所长问话时懵了。该所长气急败坏,破口大骂。并说:“我就栽赃你,我们复印5000份(指传福音小册子),就说是你们的,我可以给老百姓100块钱,让他们指证你们。”

  王树艳与徐凤春也同样被审问威胁。

  审讯未果,警察让三名基督徒签字、画押、照相。关春兰与王树艳各交罚款1000元,徐凤春交罚款500元。警察当日才将三人释放,并警告说:“你们传福音的小册子是禁品,以后别发了。”

  据悉:关春兰、王树艳家住黑龙江省青冈县青冈镇民主街四委;徐凤春住在黑龙江省兰西县燎原乡前进村张老五屯。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0.15) 

 2012年10月份一天晚7时许,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的基督徒张玉春(当年58岁)、杨红(化名,当年42岁) 二人结伴在本市广厦小区传福音,被该市龙南公安分局长青派出所得知,两名警察驾车前来抓捕,警察在楼区看见基督徒传福音,上前一把抢过基督徒手中的背包,掏出四、五十本传福音小册子,警察喝道:“走跟我们上派出所!”说着,将二人拽上车押至长青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核实二人身份,二人如实回答。警察喝问二人:“小册子从哪来的?张春荣说:“是我印的,我们信神传福音多好,都信神了社会安定了,你们也省事了,我以前拄双拐,现在不拄了,是神救了我,我就想传福音还报神爱。”警察训斥道:“有你们这样传福音的吗?愿意传得有统战部的批准,以后不许私自传福音,信神有啥用,当饭吃啊!你这老太太就是吃饱撑的!再传抓住绝不轻饶。”训斥后,将二人于当晚放回。

  刚开始审讯,另一基督徒因受了惊吓,老病发作,警察怕出人命,便命王丽交1000元罚金,将二人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0/7) 

 2012年10月7日,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虎头镇新岗村的女基督徒王丽(当年38岁)与同伴(姓名年龄不详)相约去传福音。二人刚走到八五六农场场部聪明屋幼儿园楼里,便被闻讯赶来的五名警察堵在楼内。警察将二人随身携带物品尽数收缴(传福音小册子、手机与mp5机器),遂将二人扭送该场部派出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罚款(2012/10/6)

  2012年10月6日14时许,基督徒宋玉菊(女,当年58岁)和基督徒钱振武(男,当年53岁)等三人前往双鸭山市集贤县太保镇长付四队传完福音准备回福利,正在等车。这时一辆警车突然刹车,迅速下来两名警察,喊道:“谁是传福音的?”宋玉菊说:“是我们传的。”警察叫宋女士出示传福音证,宋女士说没有,警察不由分说的就把宋女士三人推上了警车直至太保镇派出所。

  到了所里,就开始搜身,什么也没搜着。一名警察喊道:“头是谁?家是哪的?多大岁数?有啥病?”宋女士说:“头是神,家是集贤镇德胜村 ,58岁,我有心脏病、低血压、脑袋有病。”警察又喝道:“谁给你的传单(传福音书籍)?”宋女士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吼道:“你撒谎,一辈子上不了天堂,信主还撒谎。”宋女士说:“我说的是真话,你当成是撒谎,别人说假话,你拿当真的。……”反复审讯,最终无果,警察通过核实宋女士家庭情况时得知宋女士的丈夫是书记,便开车去宋女士家看了一趟,什么也没翻。

  与此同时,在另两个房间里,警察对其他两名基督徒也审讯了同样的问题,基督徒均没有正面回应。

  下午4时许,强逼三人签字画押按手印,量体重、身高、照相,此间一名基督徒趁机跑掉。

  警察向剩余两人每人索要罚款5000元,期间讨价还价,最终宋玉菊和钱振武各交1000元后,于当天释放。

  据悉,宋玉菊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集贤镇德胜村;钱振武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福利屯;另一名基督徒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12/10/4)

  2012年10月4日,家住鹤岗市萝北县鹤北林业局的57岁女基督徒程秀杰和另两名基督徒,在该县庭兴农场传完福音等车时,迎面驶来一辆面包车戛然停在三人面前,几名着装警察跳下车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程秀杰说:“我们是传福音的。”警察一把抢去其手中的背包,随即将三人抓到县庭兴农场公安分局。

  在警局里,警察喝问:“谁让你们传福音的?你们教会在哪?讲道的是谁?”基督徒说:“自愿传的!”另一警察大声骂道:“你们竟他妈没正事,这么大岁数出来瞎传啥福音,哪有神哪!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东方闪电!在家好好过日子得了,你看共产党多好啊,给钱花。”基督徒默默祷告,没有说什么。

  警察在三名基督徒身上没有找到任何证据,随即照相备案后将三人放回。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名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0/3)

  2012年10月3日,老基督徒王爱英(女,当年67岁)在双鸭山市宝清县852总场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到二分场派出所。

  警察审问核实其身份、住址后又问书是从哪来的。老基督徒没有正面回应。警察恐吓道:“你不说实话拘留你半个月,一天还得拿三十块钱,天天吃窝窝头。”老基督徒默不做声。次日10时许把王爱英放回。

 据悉,基督徒王爱英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五分场七队。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抄家(2012/9/15)

  家住伊春市嘉荫县嘉荫农场全能神教会61岁的女基督徒刘汉珍,在当地长年传福音,人人皆知。就在2012年9月的一天,刘汉珍和往常一样早上8点在家吃饭,突然,嘉荫农场派出所的三名着装警察(宋刚、崔若柱和王若军)气凶凶地闯进屋,冲着刘女士喝道:“听说你信全能神?”刘汉珍说:“我信耶稣。”警察气急败坏地喊道:“你信耶稣我们就不抓你了,你信的是全能神,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随即开始抄家,将信全能神的书籍全部搜走,又逼问刘女士:“书是哪来的?头是谁?有多少人?”刘汉珍含糊其辞,避而不答。因刘汉珍的亲属有熟人,刘汉珍才幸免被捕一难。警察临走时恐吓道:“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12/9/6)

——其中一名被拘留

  大庆市龙凤区全能神教会的张玉芝(女,当年68岁),提任教会带领,被龙凤区公安分局警察得知。2012年9月6日中午11时许,龙凤区公安分局驱车闯到张玉芝的家,此时张玉芝不在,四名警察破门而入,不管三七二十一开始翻抄张玉芝的家,顷刻间屋里一片狼籍,将张信神的书籍收缴,当张女士回家时正被警察撞见,警察冲张女士喝道:“听说你信全能神,跟我们走一趟!”正当这时张玉芝所在教会的冠德忱(男,当年47岁)到此寻问教会之事,也被警察顺势抓进了龙凤区公安分局。

  一到分局,张玉芝、冠德忱被分开审讯。萨区刑警大队的警察来参与此案。警察逼问张玉芝老人:“你信全能神几年了?谁传你的?你管多大范围?”张老回答说:“刚信时间不长,当教会带领不胜任,啥也不管了。”“还有谁是信的?信神的书从哪来的?”“我就认识李林,什么也不知道。”警察吼道:“你当过教会带领不可能不知道,别看你快70岁了,不老实交代照样收拾你,我们可不惯着你!”张说:“你们抓我们信神的我就不明白,我们信神老老实实做人,行善不做一点恶事,也不参与政治,也不打仗骂人,更不占人家便宜,到底犯国家哪条法律了?你们举出一条来我就心服口服。让我交代,交代什么呀?”警察说:“你们是什么坏事也没做,但你们信神的人越来越多不就强大了吗?强大了反对共产党咋整?”张义正言辞地说:“人信神多了,社会更稳定了。反对共产党是你们自己认为的。神话说的魔鬼是指做坏事的人,谁做坏事谁就害怕神惩罚,不做坏事怕什么呀?神是极大限度地拯救人类中的每一员,让人都知道人是神造的,都来敬拜神蒙拯救,多做善事,少做恶事,神就不惩罚!”警察审到深夜无果。给张老照相,命其在审讯记录上按手印。由于张老年岁大,被审讯到深夜身体支持不住犯病了,儿女速将老人送进医院,因病情严重,警察不得不将张玉芝老人当晚释放。临走时警察命令张老的儿女:“以后好好看着你妈,不能让她再信了!”

  与此同时,冠德忱也受到警察同样的审讯逼供,在没审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冠被拘留5天后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并勒索上万元(2012/8/17) 

 2012年8月17日下午3时许,基督徒李凤和(男,38岁)、唐秀娟(女,38岁)、刘兵(年龄不详)在大庆市红岗区五厂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捕并押到了红岗区五厂派出所,随后转押至红岗区四厂分局。(传福音书籍被没收)

  到了公安局,领导将正在放假的十多名警察全部召集过来开会并说:“十多年前我就办过一个这样案子,这是个大案子,你们学着点!”随后将三人分开审讯。

  两名警察审讯李凤和:“谁是头?书是谁给的?”李先生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对其恐吓道:“你挺顽固啊,还整不了你了,一会收拾你就不嘴硬了!”与此同时,另两名基督徒也被警察审讯着同样的问题,二人均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对唐女士辱骂道:“你们这些人渣,臭不要脸的!等后半夜用电棍出溜你!”

  最终,警察逼着三人在一张关于“信邪教”的纸上签字。于当晚10点,将三人押到大庆市厂西第三拘留所。

  三人于2012年9月1日早8时许被释放。在拘留的15天里,警察冲李凤和与唐秀娟各勒索1850元,而刘兵被警察勒索8650元,三人共被勒索12350元。

  据悉,三人原来均住在大庆市,因这次抓捕,三人为了不受警察的监控,搬到了绥化市明水县。

  据李凤和口述:“ 2012年12月19日上午10点,我在绥化市明水县育林乡传福音时,又一次被拘捕。两名警察把我抓到了明水县育林乡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警察将我传福音小册子40多本全部没收。这时,一名警察看到小册子上写着‘天地万物神创造’之后,轻蔑地说‘哪有神,我不信,我就信共产党,共产党给我钱!’随后,警察审讯我‘头是谁’,我说‘老天爷’,我没有正面回应。大队书记冲我骂道‘你要上我们村传,我踢死你!’别的基督徒在得知我被抓捕后,纷纷找人求情,我于当天被放。”

  警察审问石女士一番,未果。石女士的丈夫找村支书当日将其保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12/7)

——其中一名被罚款 

 家住绥化地区安达市吉兴岗镇的彦庆玲(当年41岁),2012年7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和本区青冈县祯祥镇的吴淑芳(当年69岁)在该镇一老姊妹家聚会,突然三名着装警察破门而入,一斜眼警察蛮横地说:“你们干什么呢?把身份证拿出来!”警察将炕上放的三本信神书籍没收,又翻彦庆玲的挎包,将包中传福音资料及200多元现金掳去(未还)。随后将彦女士和吴淑芳老人推上警车,押至祯祥镇派出所。

  因吴淑芳老人有高血压病,被警察粗鲁的举动惊吓,支持不住,警察怕担责任一小时后将其放回。几名警察轮流审问彦庆玲:“叫什么,住哪?”彦如实回答,接着问:“信神几年了,什么时候到这的?聚会那家老太太是不是你传的?你还传谁了?”彦没有直接回答。警察说:“趁所长还没回来,让你家人快拿钱抽你出去!”刚说完所长就回来了,冲彦喝道:“从你的书上看,你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早已定为邪教,不允许信。世界上根本没有神,神在哪呢?我才是神!都传给谁了?头是谁?上线、下线是谁?”彦庆玲默祷不语,所长令三名警察到聚会接待家逼问取证,未遂。返回后继续审问彦女士,审讯无果。

  次日,警察将彦庆玲转押至青冈县公安局,再次逼问同样问题,终无果,警察让彦在“扰乱社会治安,拘10天,罚款500元”的拘留单子上签字。又将其送到青冈县公安局行政拘留所。

  事发后,彦的丈夫找人说情,给警察买了150元的烟和一个西瓜,又给派出所厨师300多元好处费,交上500元罚款,700元伙食费。彦被扣留一宿后获释。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多次被抓捕(2012/5/26)

  2002年秋天,双鸭山市宝清县龙头镇的栾玉芹(女,当年46岁)与一名老基督徒(女,当年50岁),到宝清县八五一一农场三连传福音。傍晚,被三连治保发现并举报,三名警察闻讯而来,在治保办公室,警察逼问二人是否是信全能神的,二人用智慧搪塞。三名警察开始强行搜包,在栾玉芹包中搜出一张耶稣画像,警察问:“这从哪来的?”栾玉芹说:“捡来的。”警察不信,便把二人分开审讯强行逼供,不说就拳打脚踢。警察恐吓栾玉芹:“你要不说实话,就拘留你!”最后栾玉芹跟警察说自己的表弟在龙头派出所工作,警察核实后将两名基督徒当日放回。

  同年冬天,栾玉芹与另一女基督徒在八五二总场传福音。再次被当地派出所的三、四名警察抓捕。在八五二总场派出所里,警察审问一些有关信神的事,二人始终没有供出任何讯息。审问约一个多小时,未果。之后将两名基督徒释放。

  不幸的是,2012年5月26日中午,栾玉芹(现年56岁)正在自家(现住宝清县宝清镇南源村)看神话书,被突然闯进的宝清县派出所三名便衣警察堵在屋,二话不说,开始抄家(没有任何搜捕证明),衣柜、床底下、抽屉里等各处,被翻得一片狼藉,搜出神话书籍十来本、MP5一台。边搜边说:“可算抓到你们信全能神的了!”接着在家审问:“书是谁给的?在哪聚会?带领是谁?”栾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反复逼问近2个小时,审讯无果。最后警察引诱说:“你说实话,今天就放过你,否则给你带走,上刑!看你能不能扛住!”栾玉芹仍坚持不供。警察便将栾女士押到派出所,继续逼供,直到晚上8点多钟。警察看栾女士还是不说,横道:“你就自己扛着吧!”

  当晚9时许,警察将栾玉芹押至宝清县拘留所。期间,家属托人疏通关系花去400元,栾玉芹才于2012年6月3日获释。

基督徒因聚会被捕 大小官员腰包鼓鼓(2012/5/21) 

 2012年5月21日上午9时许,家住黑龙江省克山县的4名女基督徒夏红霞(34岁)、王月兰(47岁)、单秋红(40岁)、张玉莲(59岁)在该县瑞士家园6单元4楼夏女士家中聚会,突然听见一阵敲门声,待夏开门后,5名警察一拥而入,其中有副所长王立清,负责录像拍照的杨晓义,还有一人叫吴昊。进屋后警察开始到处乱翻,从衣柜里翻出《话在肉身显现》、《进入真理实际的实行与操练》、《跟随羔羊唱新歌》、《审判从神家起首》各一本,还有光盘、工作安排等,杨晓义反复地录像,随后将4名基督徒押到克山县东北街派出所。

  接下来,所长刘某、副所长王立清、刑警李春光将4人分开审讯,他们一再逼问4名基督徒信神几年了,因啥信的,谁传的,那些书是从哪来的,几个人是怎么认识的,在一起干什么等等,4人都没正面回答,他们就大声吼叫、恐吓威胁,李春光用电棍电击夏女士的同时,另一男警又狠狠地搧了她两记耳光、踢了两脚。王立清还威胁道:“你说实话就放你回家,不然就给你判刑,你就看不见你爸妈和你五岁的孩子了。”同时王月兰也被打了耳光,单秋红还被刘所长揪住头发一顿拳打脚踢,但无论警察怎么逼问,几人都不出卖信神的事,最后他们给几人拍照、体检,又签字画押,于下午5时许由刘瑞峰、王立清、李春光和一名女警将几人押至齐齐哈尔市第二看守所。

  4人在押期间,其家人为保释其出狱,多方请客送礼。其中夏女士的家人疏通关系花了5000元,又给东北街派出所15000元(均无票据),夏被羁押24天后得以获释;王月兰的家人向法院警察交了10000元,疏通关系花5000元,共计15000元,其中克山县刑事厅厅长王一铭私收现金12000元,从中分给东北街派出所杨晓义5000元,王一铭还向王家勒索鸡蛋500个、鸭蛋100个,王女士才于6月15日被释放;张女士的家人送给法院10000元整,给东北街派出所2000元,共计12000元,张才于6月1日被释放;单女士的家人给东北街派出所刘所长5000元,又请客送礼花掉3000元,再加上其它费用共计8300元(均无票据),单女士于2012年6月1日5点被释放。

  据了解,单秋红曾在2002年11月3日就被北安市公安局抓捕过一次,详情见另一报道。

黑龙江省警方疯狂抓捕8名女基督徒并大肆敛财(2012/5/6)

  2012年5月份,黑龙江省警方相继抓捕了8名女基督徒,3人被判劳教一年,3人办理取保候审(保期一年),1人被拘留5天,1人被释放。罚款共计20000元,没收8450元,累计28450元,收缴30多箱信神书籍,部分基督徒遭到毒打迫害。

  2012年5月6日下午3时许,刘紧跟和王超脱两名基督徒(均为化名),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转运信神书籍。不料被当地警方得知,当晚7时许警察闯入刘紧跟家将其抓捕,又将王超脱也带到派出所。之后警察分别到刘、王两家抄家,收缴了王超脱保管的12箱信神书籍。同时警察通过刘紧跟提供的信息,监控了王芳姊妹的电话并将其定位。2012年5月11日,10多名警察在碾子山区富强里刘凤云(67岁)家布下阵势,实施抓捕。

  晚7时许,王芳(化名,38岁)刚走出刘凤云家,被突然冲出来的10多名警察抓到车里,之后这伙警察闯入刘家,将王月(化名,31岁)、伊阳(化名,43岁)、刘石(化名,年龄不详)、苏立(化名,年龄不详)等基督徒堵在屋内,领其站成排不许动。然后开始大肆搜翻,将刘家里里外外翻个遍,又挨个搜查4名基督徒的包,彥所长翻出一姊妹身份证,搧了其两记耳光,并没收了接待家刘凤云的钥匙。遂将6名基督徒分3辆车,押到碾子山区跃进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对基督徒进行搜身,没收了王月的300多元钱、一块手表、一挂项链;伊阳的150多元钱、屋门钥匙;王芳的6000元钱;苏立的1000元银行卡、教会信徒名单、带领工人名单、教会开除人员名单。又到刘石、刘凤云家抄家,掠夺刘石的1000多元钱;将拿刘凤云家的地窖都翻了,一无所获。之后将6人分开审讯。

  在审讯室,警察大声训斥诬陷王芳:“一个老师还信这些(指信神),国家给你工资,你还反对国家,反对共产党,现在不还是共产党的天下吗?……你太愚昧了,不配当老师,有什么脸教育学生。我们在你家蹲坑两天了,你没回家,调查你孩子了,去学校,校长给你讲情不让抓你,我们说不能不抓,你是头,是重要人物。”边训边踢,三名警察像踢球似的围着她踢,还打其嘴巴子,用皮带抽。打累了就逼其做飞机式(弯腰,手向后背),把《话在肉身显现》放其后背上,若掉下来就挨皮带抽。过了很久,一警察嘲讽道:“你信的不是神吗?后背上的书也救不了你呀!”接着逼问20箱信神书籍哪来的,放在谁家,头是谁及更多信徒的下落,并威胁王不说工作就保不住了还得罚款2万元钱。王芳缄口不言。

  警察逼伊阳骂东方闪电是王八蛋!伊未语,刑警队队长柱亚军将其拎到一个没有监控的屋子,令其蹲马步,一个警察凶狠地说:“就欠揍,像那个老师(王芳)抽一皮带啥都说了,再不说拿鞋抽嘴巴。”这时传来被毒打的喊叫声,柱队长说:“听着没,都用刑呢,你想试试呀,快点说吧。” 伊仍然保持沉默。次日4、5名警察对其轮番审讯,见伊阳始终不开口,便开始折磨她。国保大队队长王宝权狠搧了伊两个嘴巴,说:“你就欠揍,你能犟过我们,就你们这些小人物,还想拯救世界啊,我告诉你,你们信的是邪教……我还说我是神呢,你信吗?你们的神和祭司抓住就枪毙。”王队长狠狠地打其两拳后,拿起信神书籍《话在肉身显现》照着她的头开砸,之后让其顶着,说:“掉了就打你。”顶了1个多小时,还罚站直到半夜,彥所长气得大骂:“像个死倔子似的,就她这样扔进去,判3年。”气冲冲地逼伊写口供,说不写就上刑。伊一天一夜粒米未进。

  与此同时,警察得知王月是教会的工人,为了逼其交待更多教会内部的情况,将监控器用布包上,对其酷刑折磨,审讯一天一夜。警察一拳将王推到墙边,拽着其肩膀来回推搡,又把其只胳膊反扣起来,使劲往上抬,王疼得直哭。所长济金河等几名警察气汹汹地说:“……有让你开口的办法,还整不了你了,小小年纪干啥不好,非要信这个……”拎起脖领子往身上灌凉水,浇了一天零半夜,王冻得浑身打颤。见王仍不说,便更加疯狂地折磨,一警察拿鞋打其耳光,所长令其长时间蹲马步,大腿使劲劈开,拽其胳膊向左、右抻,用力掰手腕,使足劲攥王的手,冷不防往身上踹。并说再不说就吊起来打。接着又变招折腾。将王手反扣着,中间夹一本书,手铐深深卡到手腕里,手淤血肿胀,大手指麻木,一个多月才好。头上顶一本信神书籍,双腿劈开。警察还不时的用书砸其脑袋,并且戏虐道:“你赶紧叫你们的女神来救你呀,你头上都顶着,你看看你多敬她呀,如果真有神她咋不来救你,咋还让你进这里遭这罪,哪有神,我还是神呢,你让她来惩罚我吧,看能把我咋样。”王被折磨的实在挺不住了,一心寻死以求解脱,将头使劲往地上撞,吞糖块,咬舌头。国保大队队长王耀全恶狠狠地说:“你不是想死吗?我成全你,你少来这套,告诉你,打死你也白死,国家法律允许对你们用刑,因为你们反对国家,犯法了,我们有权打你。” 说完蓐着王的头发往墙上撞,顿时王感觉脑袋嗡嗡作响,两眼冒金花,头撞起大包。不敢碰,睡觉不敢压,20多天仍余痛未消。随即又将其拖到一个封闭的屋子里,逼其说出头是谁,一个教会多少人,多少书,并扬言要将碾子山信神的一网打尽,王月说不知道。警察气急败坏,给王上刑——坐老虎凳。

  警察反复审问刘凤云4次,没得到想要的结果,便冲其大喊大叫。

  审讯均未果,王芳、王月、伊阳、刘凤云被相继送到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关押起来。警察再次让王芳和伊阳提供接待家,并恐吓王芳:“你提供接待家,就给你办监外执行,如果不说就给你判刑,你工作也没了,丈夫会和你离婚,你会一无所有的。”王芳不为所动。

  结果,王芳,伊阳,王月均办取保候审,保期一年。王芳交保金5000元钱,疏通关系花3500元钱,给所长20000元,共计28500元钱;伊阳交保金5000元,给跃动进派出所彥所长20000元,人情费1500元,共计26500元;王月交保金10000元,人情费10000多元,共计20000多元。三人于2012年7月20日获释。刘凤云因有心脏病、高血压病拘留所拒收,于2012年5月18日被放出。苏立、刘石、王超脱均被判处劳教一年,在哈尔滨劳教所服刑。

  王芳、王月、伊阳回来后,警察仍然不放过,多次找伊阳和王芳,让她俩供出其他信徒。2012年12月22日警察把伊阳、王芳、王月都找到派出所,逼其交待更多的基督徒,威胁说若不说就送进去,或拿钱,三人什么也没说,当日被放回。

  经了解,王芳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富强街道环卫街;王月住在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平阳镇新华委;刘凤云为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鲁河乡三道沟村人。伊阳、王超脱、刘石、苏立、刘紧跟具体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劳教一年(2012/1/17)

 2012年1月17 日,齐齐哈尔市富裕县的基督徒刘伟(男),到同市克山县实验小学附近的一接待家给其送信神书籍,被警察抓捕到当地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对刘先生进行搜身,没收了刘随身携带的信神书籍、手机及仅有的20元钱,一警察边骂边说就这点钱,随之揣进自己兜里。在审讯室,刘先生承认自己是信全能神的。警察特别仇视地说:“全能神是邪教。”因刘先生的回答令警察不满意,警察抓住其头发使劲往后拽,并恶狠狠地说:“你说!不说我让你死。”又用手枪指着刘咬牙切齿地说:“我枪毙你!不交待我绝绕不了你,我就关你一年,别说你这样的,啥样的人在我们面前都得老老实实地交待。”接着薅住刘的头发一边往后拽,一边用力掐住其下巴往上端,狠狠地打数下。

  审讯未果,刘先生被照相、验DNA,又按完手印,随后关押到克山县看守所。狱警见到刘便训斥:“信什么全能神,不好好过日子,给钱呀?信全能神怎么还进来了?神怎么不保佑你呢?……”

  期间,警察再次提审刘先生,仍没有得到任何证据,便以“信邪教”为由,判处其劳教一年。刘先生在判决书上签完字后,被送到五大连池花园劳教所服刑。该所队长赵东亮冲刘特别霸道地说:“告诉你到这里不许提信神的事,信啥神都没有用,都不好使,必须听我的,世上根本没有救世主,你信神再全能也不能给你钱。”刘先生于2013年1月9日提前7天获释。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仅因传福音被劳教一年半(2011/11/26)

  2011年11月26日,基督徒王庆峰(男,43岁,家住绥化市兰西县康荣乡荣岗村)在传福音返回的路上(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被碾子山区繁荣派出所抓捕,押至该所。

  至所后,王先生随身携带的近700元钱、一部价值800多元的手机、一本圣经全被警察搜走。审讯时警察问王:上线时谁?下线是谁?谁给你传的福音?王答:不知道,不认识。审讯时因遭警方毒打、酷刑王晕过去,警察又抠人中又在他手的两个虎口上扎针他才恢复过来。最后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判王庆峰劳教一年半,先关押在龙江县看守所,后转押至绥化劳教所服刑。王服刑期满后获释。

  被繁荣派出所没收的财物均未归还。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信神被硬性罚款(2010/8/7) 

 2010年8月7日夜里10时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大八浪乡的女基督徒夏治杰(当年52岁,原三自信徒),在其娘家被村治保、大八浪乡派出所和桦南县公安局警察联合包抄抓捕。

  警察拿着逮捕令闯进屋里,一警察问:“你信的是什么?”“我信主。”警察拿起《圣经》,掉落两张教会人员名单,夏女士怕弟兄姊妹遭殃,捡起来就吞进肚里。警察一拥而上,怎么都没抠出来,一警对其丈夫煽风点火说:“你看到了吧!你妻子就是黑社会的,你看她把名单都吞了,你问问她,这几天都干什么去了?”不信的丈夫本就被这场面吓破胆了,一气之下将夏女士打昏。那警察还在不停地造谣栽赃:“她们是信东方闪电的,这伙人老厉害了,不好好整整,这伙人都要攻打天安门了。”夏女士委屈得嚎啕大哭,所有人都愣了,家人忙给大夫打电话,大夫给夏女士浑身扎满了银针,说:“我治不了了,她这是惊吓后的精神分裂症,赶紧送大医院去吧!”众警察一哄而散,就拿此事吓唬被抓的基督徒们,说夏女士疯了。

  次日,警察不死心又来抓捕,并说夏女士不去结案,就不放同村被抓的老基督徒。最终,夏女士去了桦南县公安局刑侦科预审所,被警方以“信仰邪教组织”为罪名罚款5000元,强逼其在写着“再也不信全能神了,也不再出去传福音了,好好在家过日子……”的纸上签字,夏女士拒不签字,其丈夫代签,又被照相立案才放出。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9/9/29)

  鸡西市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刘志国(当年36岁),2009年9月29日上午9时许,刘正在本农场四连连部办公室办事,突然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公安分局警察陈向军等三名警察,闯进来冲刘喝问:“你是刘志国吗?”没等刘反应过来,就被戴上手铐。警察押着刘志国回家查抄,警察翻箱倒柜将刘家翻个遍,仅搜走一本《圣经》及诗歌磁带,随即将刘志国押至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公安分局。

  警察审问刘:“听说你信东方闪电?什么时候开始信的?为什么信?”刘回答:“毕业后没有合适的工作,感到心里很空虚,母亲劝我信神说信神能蒙拯救,心灵快乐,我就跟着信了。”警察接着问:“都有谁跟你们一起聚会?一个星期聚几次?”刘回答:“就我们娘俩聚会。”警察继续问:“你都去过哪儿尽本分?”刘先生回答:“我就在家聚会,哪儿也不去。”警察没得到任何教会信息一下子火了:“妈的,问啥你都不交代,知不知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正抓你们呢!再不老实交代,把你关起来,快说,头是谁?”刘先生默祷不语。

  审讯无果,警察以“信邪教”为由,将刘志国押至密山市八五七农场看守所。8天后,刘交了300元伙食费,方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9/5/10)  

2009年5月10日,家住黑河市坤河乡富拉尔基村的敖水荣(53岁)正在自家呆着,突然有五六名警察来到她家,进屋就开始到处搜查,最终查无所获便质问敖女士:“有个叫李娜的跟你们联系,她在哪住?”敖回答不认识,更不知道在哪住。警察又问“你们在哪儿聚会?祷不祷告?”又了解一些其他情况后,便将敖女士带到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审讯后将敖带到另一个房间进行拍照(后在黑河电视台播出),又审问其到凌晨1点,因敖的女儿、女婿送去2700元钱(没有收据)才将敖女士释放。

  临走时警察警告敖女士:你以后别跟他们(指信全能神的人)接触了,若再发现就不是现在这样了,拿钱也不好使。

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抓捕、跟踪,有家难归(2009/4/13) 

 2009年4月13日上午8时许,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公安局4名警察来到名山农场场部基督徒黄碧玉(女,当年52岁)家,以查户口为借口把门敲门,闯入后,强行将黄碧玉押到黑龙江鹤岗市萝北县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鹤岗来的警察喝问黄碧玉:“家里都有啥人?户口所在地是哪?生活来源靠啥?屋里的面粉、大米、豆油、是哪来的?那屋里的鞋和衣服是谁的?你有没有信仰?” 黄碧玉一一作答,唯独隐瞒了信仰。审讯无果,警察也没找到什么证据,但仍将其关押6天后才释放。黄出来后发现有警察跟踪,回家怕牵连到别人,也怕再次被捕,拿着教会基督徒凑的500元钱逃亡在外,至今不敢回家。

2009年9月的一天晚上6时许,三名警察闯入唐玉珍(女,56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新民小 区。 2001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家,不由分说开始乱翻一通,将翻出的信神书籍扔了一地,之后将唐押到市公安局审讯。警察问:“你都接待啥人?跟踪你一年多 了,今天才找你,你们反对共产党,说共产党是大红龙。”唐说:我没反党。一警拿着一张从书里翻出的纸条(上面写着书的数量)问:这是怎么回事?现在这些书 在谁家?领我们去。唐答不知道在。一警察恐吓说:欠揍!你是尽特殊本分的。次日,警察打开电脑让唐指认照片,未果。直到接到唐的家人送来的3000元钱, 警察才将唐释放。

  2009年11月的一天,王瑛(女,52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龙南街。原在三自教堂信8年,2000年接受全能神末世 作 工)被警察跟踪。12月8日,王刚进到她妹妹家,四五名便衣警察追踪而至,吼道:“我们是市公安局的,谁是王琴?谁是王瑛?你们到市局核实一些事情。”姐 妹俩被带上车押到公安局,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将王双手反铐令其蹲在地上,王瑛因受惊吓浑身直抖。晚上警察进来将其身上携带的300多元钱、信誉卡等都没 收。一薛姓警察冷不防抽王一耳光,另一警察揪住王的辫子狠狠地拽来拽去,边拽边说: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就该镇压,一网打尽,你叫薛冰吗?你骑车 往哪送东西?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不说就把你送走。王咬牙忍着巨痛不肯交待。在市局审了王一天半宿,次日下午将其送到齐齐哈市看守所。途中警察恐吓道:送 你去看守所,在那就由不得你,那是皮鞭子沾凉水,看你说不说。2009年12 月,王瑛又被转送到齐齐哈尔市北京双河劳教所,每隔四五天警察提审其一 次。最后一次提审时王被铐在椅子上,当时胃病犯了,疼痛难忍,四名警察在一旁看着不 予理会,并紧紧逼问其他信徒的下落。

  事发后,王瑛的家人托关系花了21000元钱,又给劳教所管事的警察1000元钱,交给市局10000元钱,共花30000多元钱。王于2010年1月5日方才获释。王瑛的妹妹详情不明。

   2009年3月13 日下午4时许,刘景兰(女,46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原蒙头派信5年,2006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正在家里做晚饭,四 名便衣警察驱车而至,从刘 家翻走10多箱信神书籍,随即将刘押到市公安局。凌晨2时许,刘的家人托人花了3000元钱将其赎出。

  另外获悉,摆上(化名,女,40多岁)、王华(女,60岁左右)、刘守兰(女,65岁)等三名基督徒,均住在齐齐哈尔市龙沙区,被抓捕后各被罚款2000元钱,共6000元。其余情况不详。还有徐铁霞详见已发报道。

黑龙江警方大肆抓捕基督徒(2009/4/9)

——对其进行毒打、酷刑逼供,并疯狂敛财107600元

   2008年——2009年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警方大肆抓捕本市20多名基督徒,不但对基督徒进行惨无人道的毒打、酷刑逼供,而且疯狂勒索基督徒钱财 107600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以下是齐齐哈尔市的徐丽、刘淑梅等20多名基督徒被警方抓捕、毒打、酷刑及罚款的相关事实。

  徐丽,女,46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沙街道。原真耶稣教信徒,1999年7月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

   2008年1月的一天晚上,徐女士从外面洗完澡回家。一进屋两个便衣警察迎面就说:我们是市公安局的,来你家多次你都不在家,跟我们走一趟。徐问:为啥 跟你们走?警察说:你们信的是邪教,是反党。徐说:我们也没游行、也没参与什么政治活动怎么说是反党呢?警察根本不听徐解释,强行将徐带上车拉到市公安 局。公安局里,警察像对待犯人一样将徐双手铐在背后,厉声质问:谁让你信的?你们带领是谁?叫啥名?你捐了多少钱?又指着电脑里的相片说:你看看电脑里的 人你都认识谁?见徐什么都不肯交待便凶神恶煞地喊叫:你就是欠揍!你还想当刘胡兰哪?!审到半夜11点,无果。警察将徐铐在暖气管上一夜。第二天上午,警 察又反复问头一天问的问题,仍无果。中午11时许,徐的丈夫托人交了1000元罚款,徐才获释。

  无独有偶,同年1月14日凌晨4时,于丽君 (女,51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建工社区),正在熟睡中便被急促的敲门声惊醒,三四名便衣警察闯进屋,蛮横地说:我们是市公安局的。言罢便四处乱翻, 将《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与资料全部搜走,把于推上车押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一称为贺支队的警察针对信几年了,上哪聚会,传福音了吗,灵名叫啥等问 题,审讯一番,于一一作答。警察向于家勒索3000元钱罚款后,当晚将于释放。

  2009年1月4日11时许,张艳霞(女,家住齐齐哈尔市龙 沙 区)从商店刚出来就从身后上来四名警察(分别是于景勋、那卫国、孙乐乐、谢辉),问:你是不是叫张艳霞?随即把张拽上车带到市公安局。在审讯室,贺队长问 张:你是信神的吧?边问边打了张两个大耳光,又追问:“你是否经管教会钱?”见张不肯交待警察就给其上刑,把张双手铐在后背往上拽,放开时还拽着张的胳膊 使劲摇,张的胳膊痛得像掉下来一样。又把张吊到铁管上边骂边毁谤:你们信的是邪教。凌晨2时许,警察把张送到看守所。事发后,张的家人托关系交给警察 15000元钱,张被拘留12天后才获释。

  2009年1月5日上午10 时许,李佳欣(女,38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原灵恩派信 徒,1998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正在齐齐哈尔市第二医院陪孩子住院,警方监控其手机,并追 踪而至。押着李女士的丈夫回家抄翻,将信神书籍全部搜走,随后于景勋、那卫国、谢辉三名警察返回医院将李抓捕至市公安局。警察气势汹汹地问李:“你信多少 年了?谁传你的?尽什么本分?是不是管钱的?”一贺姓警察说:你们比信法轮功的还可恨,你知道给你们定的罪名是什么吗?是反革命。接着拿出从李家搜到信神 书籍说:“就凭这些书也得判你几年,赶紧交代,谁给你传的?信几年了?那些人都在哪住?他们的电话号码知不知道?”见李不交待,那卫国上来狠打其一耳光。 一于姓警察说很多亵渎诽谤神的话并让李跟着学说,李拒绝,于上来狠打其一拳,凶狠地说:“你是不是不想出去了?当晚8时,李的弟弟交了15000元钱并写 了保证书,才将李保释出来。临走前警察警告李说:你哪也不许去,必须随叫随到。之后,李家楼下总有一面包车日夜监视。为了摆脱警方监视、纠缠,李的弟弟花 4000多元钱买烟送给公安局警察。

  2009年1月8日晚7时许,张放梅(女,32岁,家住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向华乡。原华雪和派信 徒,199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刚吃完饭,五名便衣警察闯进来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有事找你了解一下。”言罢开始翻箱倒柜乱翻一通,找到一张写有 五六个姊妹灵名的字条,便将张押到市公安局。警察将张带到一间屋里说:你看窗台上还有你的照片呢,跟踪你一个多月了。之后朝张前胸狠杵两拳,打得张一趔趄 撞到身后的衣柜上。边打边问:谁传的你?有多少人信?怎么联系?谁是你们的头?见张不交待警察怒发冲冠,抓住张的辫子一拎一墩地吼: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打 的疼。将张反复拎、墩五六次(刘尾骨被墩得疼了半个多月),见其不还是不交待,一警将其双手一上一下铐在身后,因张两手够不到一起他们就硬往一起拉,张胳 膊疼得像掉下来一样。10多分钟后,一警讽刺说:你信的不是全能神吗?让你信的神把手铐打开,若是手铐能自己开我就信。半夜时手铐真的开了,次日早警察却 说是手铐坏了。晚7时许,张家人花了1000元钱将张赎回。

  2009年1月9日下午2时许,四名便衣警察闯进刘淑梅(女,52岁,家住齐齐 哈 尔市铁锋区北局宅街道北花园社区。原华雪和派信徒,1998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家,不由分说大肆搜翻,连酸菜缸里都搅两下,最后将刘的户口本、身份 证、手机、诗歌光碟等全部没收。正巧女基督徒李凤杰(女,42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工人委。原十字架派信徒,2002年接受神末世作工)来刘家,警察 将两人一并押上车带到市公安局。至局后,二人被分开审讯。5名警察轮流审讯刘。一30多岁的警察一边猛搧刘耳光一边紧紧逼问:你信神多长时间了?在你们那 里是干什么的?你手里的这些条是往哪送的?见刘不答,一警像恶狼似地抓住刘的头发抡起胳膊使劲打刘耳光,把刘打倒在地又用脚使劲踢,连打带踢持续半个多小 时。刘的肋骨硬被恶警踢断一根,刘痛得大声哭喊:我刚出过车祸,身上的伤还没好,你们就这么打我。一50多岁的警察说:你把条子上的人名说出来就没事了。 尽管疼痛难忍但刘仍没交待。警察气得大骂:你这个老家伙……。次日上午,警察又一番审讯:真献是不是你姐?通达你认不认识?……上午10时许,一女警对一 男警说:这回你可行了,抓了20多人,一个人多少钱?男警没答只是奸笑着做个手势给女警看。下午2时许,审讯终无果,警察便给刘的儿子打电话,让其劝母亲 只要供出两个信徒就放人,仍无果。晚6时,刘家交了3000元罚款,警方才将刘释放。刘被没收的物品均未还。

  李凤杰在刘淑梅家挨了警察两个 大 耳光,在审讯室,警察将李双手反铐在椅子上令其在地上蹲了一下午,李的腿蹲麻了坐在地上,进来一警朝着李腰部猛踢一脚,吼道:你还挺会享受呢。随后拿一个 包着纸壳的四方形铁块朝李右眼狠砸下去,李眼眶顿时青肿,警察连声吼道:你叫什么名?灵名叫什么?上线是谁?教会有多少人?李未答。警察又喊道:我们就是 专管你们信东方闪电的,你们比杀人放火的更可恨!你不说就给你送走判刑。第二天下午,李的外甥找市公安局副局长,交了1000元罚款,警察又让李签字保证 以后不信神了,晚7点才将其释放。临释放前警察对李的丈夫说:她还有很多事没交待,回去后将功补过,谁去你家给我们打电话。

  2009年1月 10日上午10时许,三名便衣警察以查天然气表为由,将马彦云(女,54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永青小区。原真耶稣教信徒(信9年),1999年接受全 能神末世作工)家的门骗开,随便搜翻,将信神书籍、CD机、手机、2200多元钱后全部拿走。钱是马留着看病用的,警察硬说是奉献的钱,强行掳去。又将马 双眼蒙上押至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一进公安局警察便将马的手脚都铐上,恶狠狠地问:谁让你送条的?给谁送?见马不交待,两名警察冲过来劈头盖脸狠狠地打马的 脸,马的脸被打得又青又肿,直到昏死过去警察才停手。警察使劲拽马的头并喊马的名字才使马苏醒过来,拿着一个纸条问:“这是你送的吗?”马说不是。话音刚 落警察又恶狠狠地打马的耳光,并反复逼问条的来历,马不说就打马的脸,反复打五六次,马的头被打得嗡嗡直响,脸又青又肿火辣辣地痛。警察继续恐吓威胁:再 不说给你送看守所,让犯人打你,你更受不了。见马仍不语,警察气急败坏地用绳子将其双手绑在其身后暖气管上、双脚捆住,然后用力往前拽双脚,边拽边笑:这 算啥呀,还没到时间呢。马胳膊被拽得又疼又麻又木,说:我有高血压,受不了了。警察没理睬继续用力拽,一警掐着马的下巴说:你说吧,我有权放你,我们拿工 资,可你信神图什么呢?一女警察讥笑说:你的神咋不救你呢?见马仍一言不发,又过来五六个警察轮流打马的耳光,反复拉拽绳子,折腾五六次,直到凌晨12时 许。凌晨2时许,马见警察睡着了,将手铐撸下来偷偷溜走。

  2009年1月10日晚11时许,齐齐哈尔市的李秀娟(女,50岁,原华雪和派信 徒,1998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正在家中睡觉,三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其家,一那姓警察问:你家是否开过复印?我们想找你了解一些情况。李说:有什么事 就在这说吧。一高个警察蛮横地说:不行!这是例行公事!随即将李押上车带到市公安局五楼515号房间。那警察问:看你住的房子那么小,家庭也不富裕,信神 有啥用?还不如好好挣钱过日子,你的事我们都掌握,比如你复印的东西都给谁,有二线、有接待家、有看新人的,等等,你们的头是谁,谁跟你联系。李不语。审 问一直持续至凌晨两点多。上午9时,那警察再次提审李,审讯无果。那姓警察恶狠狠地说:我会让你开口的。随后开始对李用刑,让李坐在地上把腿伸直,前面放 一把椅子,把其双脚用绳子绑到椅子腿上,手反铐在身后暖气管上,一个200斤重的人用力往前拽椅子,疼得李大声喊叫,腿筋像要崩断一样,持续五六分钟,警 察将李放下说:你们还信神呢,哪有神?你们信的都是人。又说许多亵渎神的话。李仍不语,警察又用摩托帽将李的头罩上,用拳头砸,10多分钟后摘下来。晚6 时许,三名警察拎着一大袋子信神材料放在李眼前说:这是从你家里翻出来的,你还有啥不承认的?你丈夫和家人都说你是信神的,你还想抵赖。警察多次审讯无 果,便疯狂的折磨李,让其坐在地上,手反铐在暖气管上,又用摩托帽将李的头罩上,帽子扣得很严,憋得上不来气,同时放一种让人听了心烦意乱的怪音乐故意刺 激李。持续一个多小时,李被刺激得身不由己地活动身体,身体一动手铐就紧上一个牙往手脖里深陷,痛得李如刀割一样。晚11时许,李被押往齐齐哈市看守所。 途中于队长恐吓李说:现在承认还不晚,进那里犯人会把你的衣服脱光祸害你,你不怕吗?李保持沉默。李在看守所呆了26天,期间警察又提审其三次(审问内容 和以往一样),又去李家里逼其丈夫将三台复印机交出来。2009年2月5日,李家人交给于队长10000元钱罚款,李才获释。

  2009年1 月 11日晚10时,赵文彩(女,50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曙光新城。原外邦,2005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正在家里睡觉,三名便衣警察敲开门,进屋就 要赵的身份证。之后一警用赵的围裙蒙住其头,另两警将赵的4本信神书籍掳走,将一锁着的皮箱硬给撬开要拿走里面的80多元钱,被赵阻止。随后,警察将赵推 上车押到市公安局。针对信几年了,谁传你的,你是干什么的等问题审讯一番,无果,警察令赵跪着,两警察轮流踹其后背,边踹边说:你信的不是女神吗?他怎么 不来救你呢?你这么大岁数信什么神?见赵什么都不说,警察将其双手一上一下铐在身后,疼得赵大声喊叫,打开手铐后又将其铐坐在椅子上,一直坐到第二天早 上。早7时许,赵的丈夫交了5000元钱将赵赎回。

  2009年1月14日下午4时,张连红(女,46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北八里社区。 原 在十字架派信11年,2002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正在一老姊妹家听光盘,忽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张打开门,三名警察一拥而入。警察李勇指着张恶狠狠地 说:就是她,抓你好几次了,上次就想抓你,没整准。另两名警察把被褥翻了个底朝上,犄角旮旯翻个遍,将信神书籍、诗歌光盘、CD机、MP3机器、2000 多元现金等装满一大旅行包全部拿走。一警察掐着张的后脖颈强行押上车。到了公安局,警察让张靠墙站着,边问边打其耳光,又过来一警说:前半夜你来,后半夜 我收拾她,看她说不说。警察一连打了张半个多小时的耳光,见其不肯交待,气得瞪着眼睛喊:你不说是不是?我看你是不是钢条。之后令张蹲下,把手伸出来放地 下。用一根圆木棒在张手背上来回擀压,边压边吼:说不说?!张的双手中指被擀压得出血破皮,警察又将张双手后背吊着铐在暖气管子上,用绳子捆住其双腿,使 劲往前拉,边拉边说:快说!不说没你好。20多分钟后,张被折磨得汗流满面,喘不上来气。张被松开时双臂已失去知觉,十个手指都在抽筋,警察见状讽刺道: 练鹰爪功呢?继续审问:库房有多少?都在哪?那些家姓啥?小区带领叫啥名?在哪住?教会有多少人?都住哪?反复问了几遍,无果。最后警察说:以后别再信 了,信这有啥用?让你家人来领你回去。你家不管,就得拘你了,你看看怎么办?张说:我手里的2000多元钱都被你们拿走了,我哪还有钱。警察说:谁看见你 的钱了?张说:那个胖子是你们的头,他拿走了。半小时后警察假惺惺地说:看你挺可怜的,你回去后把大头摸出来告诉我们,我们去抓,我们给你的钱比你打工挣 得多。15日晚6时许,张被释放。

  2009年1月份被抓的还有:郭会杰(女,45岁,家住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建华乡北大街。原灵恩派信徒,2000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关押在市公安局16小时,罚款2000元钱方才获悉;女基督徒相合(灵名),其余个人资料不详),罚款3500元钱后被释放。

   2009年3 月12 日上午9时许,陈朝侠(女,48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原华雪和派信徒,2002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正在家中看信神书籍,四名便衣警 察闯进屋, 向陈要身份证,同时里里外外地乱翻,一警察问陈:你的信神书呢?陈把圣经拿给他们,并说:不是信仰自由吗?警察恶狠狠地说:你们信的是反对共产党的!随后 几人将陈连推再拽强行押上车。在车上一警察问:你家有没有钱?你丈夫能不能拿钱赎你?到了市公安局,陈被铐坐在一把椅子上,警察针对为什么信神,谁传你的 等问题审讯,无果。一警察上来使劲打陈数个耳光,陈被打得眼冒金星,耳朵嗡嗡作响。警察接着逼问:你们的大带领在哪聚会?在哪住?叫啥名?陈说不知道。警 察说:你要是说出来就放了你,等给你用重刑你再说就晚了。陈不语。警察便拿绳子把手脚都绑上,四个人同时用力前后使劲拽,陈疼得全身被汗水浸透,不知拽了 多久,陈疼得快晕过去了,一警察骂着说:再不说还给你用更重的酷刑。接着逼问:带领叫什么?你们的钱谁保管?拼搏是谁?摆上是谁?进取是谁?陈承认自己就 是拼搏,其余的什么都不说。警察又开始重复用刑,陈疼得汗流满面,像水洗的一样,后来胳膊被折磨得失去知觉,警察仍不停地反复问库房、钱、带领在哪?终无 果。直至下午2时许酷刑逼供才停止。次日上午10时许,陈家人花2000元钱找人托关系,又交了3000元罚款,陈才获释。陈因被警察酷刑逼供,至今胳膊 和腿都不能往高台,总是隐隐作痛。

  2009年3月12日下午2时许,李双(女,40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南浦路互助委。原外 邦,2005 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正在家里做饭,四名便衣警察闯进来,掏出证件说:我们是市公安局的。接着限制李不许动,对李的丈夫说:你爱人信的是邪教,还是头 呢。接着便开始四处乱翻,可什么也没翻到。随即将李强行押上车带到市公安局,铐坐在椅子上。姓那的警察举起手中的手铐在李的头上比划做出要打的架势,恶狠 狠地说:我拿它就能打死你。边说着用手抓住李的头发使劲往身后的柜子上撞了几下,说:你等我们回来的。晚上9时许,那警径直走到李跟前用手指着其脑门说: 你不是东湖教会的吗?教会的钱不是在你那里吗?2000多元钱的票子不也在你那吗?话音刚落,抡起胳膊打其一大耳光,还没等李反应过来另一边脸又挨一大耳 光,警察接着问钱在哪,不说就打,数不清打了多少下,李的脸被打破。后来李被迫承认有2000元,可警察还不放过,问:零头呢?李咬死就2000元,警察 又反复问反复打李都是一样的回答,警察这才罢手。3月13日上午9时许,李的姐姐托人交给那警1000元罚款,加上教会奉献的2000元,共3000元 钱,李才获释。

  2009年4月9日上午9时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的刘平(女,56岁)与刘梅(女,31岁)母女二人正在家看诗歌 本, 突然四名便衣警察闯进来,将其所有信神材料收缴,随即将二人押到市公安局。警察问:“你往哪送条?谁传的你?带领是谁?长啥样?家住哪?多少人信?”警察 反复盘问几次无果,最后威胁道:“你知不知到你们属于什么性质?杀人放火的人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而你们信全能神的属于敌我矛盾,这性质很严重。”当晚 6 时许,母女二人交了5000元钱后获释。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9/3/11)

  黑河地区北安市赵光镇的陈秀梅(当年40岁)和张莹(当年28岁),2009年3月11日二人结伴到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北星镇小民众村传全能神福音。不料被北星镇派出所警察抓捕,随后接待陈秀梅的一姊妹也于同日被捕,警察对其审讯后,于当晚放回。

  是日上午,陈秀梅和张莹在北星镇小民众村传福音,福音对象不接受,二人就往回返,刚走出村子不远,北星镇派出所的沈里宽等三名警察驾车追上来,强行将陈女士二人推上车,押到派出所。一进所警察就扇陈秀梅两大耳光,随即翻陈随身携带的背包,两本信神书籍被搜去。开始主审陈女士,此时张莹被扔在一边,张女士趁警察不注意脱身了。警察发现张莹不见了,就立即给陈女士铐起来,之后警察吃午饭去了。

  午饭后,警察将陈的手铐打开,王所长等人逼问陈女士关于信神信息,陈不答,王所长等对陈大打出手,暴打一气,又用围巾勒住她的脖子吼道:“再不说就勒死你!”审讯无果,警察就将陈秀梅押到克山县公安局,再次审讯逼其交代信神书从哪来的,还有谁是信的,头是谁等,仍无果。同时接待陈秀梅的另一基督徒也被抓进来。警察逼问:“你怎么认识陈秀梅的?”基督徒说:“她传福音没地方住,我也是单身,正好做个伴,我就让她住下了。”警察最后警告说:“以后不许信了,也不能再传了!”之后命二人在审讯记录上签字,于当晚11时许将陈秀梅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一逾六旬老基督徒因信神惨遭警察迫害(2009/1/15)

  当年65岁的女基督徒刘守兰,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合意社区。2009年1月份的一天晚上8时许,刘老已就寝,突然听见窗户护栏被敲得咣咣响,伴着叫喊声,打开门3名警察冲进屋,二话不说,四处乱翻,搜到一本信神书籍《话在肉身显现》,便将刘老押上车带到当地公安局。

  在公安局的一间办公室,一警察左右开弓连搧刘老两记耳光,刘老的脸被打得火烧火燎,耳环被打掉。警察接着逼刘老交待其他信徒的下落,见什么也问不出来,便开始刑讯逼供。用绳子把刘老双手绑在身后,把一根棍子从两手中间穿过,逼其跪在地上,棍子两端搭在椅子的后靠背上,整个身体的重量几乎全是两只胳膊担着,刘老的胳膊又酸又痛,瞬间便大汗淋漓,用刑一个多小时,刘老始终未开口。两名警察过来说你是第二个刘胡兰,接着踩住刘老的小腿,往上使劲抬其胳膊,两个膀子像被拽下来似的,刘老痛不欲声,惨叫不止。警察将其抬起又放下反复多次,同时凶狠地说今天你不说我就这么折磨你,让你生不如死。足足折腾两个小时左右。随后刘老被扔到另一个房间,警察给其戴上手铐脚镣,铐在椅子上。

  审讯未果,次日一局长又指着刘老的鼻子对其辱骂威胁一顿。直至警察收到刘老家人送来的2000元钱后,晚8时许才将其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信神,被警察判处劳教并惨遭毒打与折磨(2009/1/6)

  2009年1月6日下午,女基督徒倪佳丽(当年30岁)正在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中心街邮政家属楼南栋5单元的租房内休息。这时,有人使劲地敲门,说是公安局的。房东没有开门,他们便变本加厉地敲,房东被迫开门。郑风(哈尔滨市国保大队长)、张庆雷(宾县国保大队长)等18名警察一拥而入,闯进了屋里冲倪女士吼叫道:“不许动,靠墙站着!”紧接着,警察开始翻箱倒柜地搜查,将衣物扔得到处都是;与此同时,倪女士被一名女警带到卫生间搜身。随后,警察将翻出的神话书籍以及一本笔记本电脑全部掳去(至今未还),并将倪女士套上头罩、戴上手铐推上车,押到哈尔滨市宾县国保大队。

  到了国保大队,一名警察问倪女士:“书哪儿来的?”倪女士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喊道:“有你说的时候!”随后,警察将倪女士押到宾县第二看守所。倪女士进到看守所后,警察指示管教将一副18斤重的脚镣戴在倪女士的脚上,致使倪女士每走一步都很吃力。

  次日下午,警察张庆雷与刘向光以及两名女警将倪女士戴上手铐、套上头罩押到哈尔滨市的一个秘密审讯的地方,倪女士被锁在老虎凳上。大约晚7时许,省公安厅的警察杨波手拿一张基督徒的照片问倪女士:“认不认识?”倪女士说:“不认识。”另一名省公安厅的警察说:“别跟她费话,直接用刑得了!”随后,倪女士被杨波吊了起来(双手被绑在屋顶,双脚离地)。倪女士浑身疼痛难忍,大片的汗浸湿了全身。杨波见状,讥笑着说:“现在你要说都不好使了,快祷告你们的神吧!我看看你流的是眼泪还是汗!”过了约半个小时,倪女士被放下来,此时倪女士的双臂已经完全失去了知觉。紧接着,警察命令倪女士双臂抱着椅子,然后用手铐将倪女士的手腕紧紧地锁住,并将椅子放倒,以此方式来勒倪女士胳膊的大筋。过了约半个小时,警察将倪女士解锁,并再次将其吊了起来。倪女士被吊了约50分钟,放下时,倪女士已经浑身虚脱而且呼吸困难、胳膊就像脱臼一样。但警察依旧不肯罢手,他们拽着倪女士的胳膊使劲向后拉扯并骂道:“别他妈的装,装啥呀!”倪女士被警察折磨到深夜,随后被押回国保大队关押一宿。

  1月8日上午,警察再次对倪女士用刑:警察将倪女士锁在老虎凳上,紧接着用毛巾勒住她的嘴使劲向后拽,倪女士感觉无法呼吸,痛苦地挣扎。随后,郑风往倪女士鼻孔里注射芥末油,倪女士立时鼻孔里、嗓子里像冒火一样,难以呼吸。过了一会,郑风又开始往倪女士另一个鼻孔里注射芥末油,共注射了三管并恐吓道:“整死你得了,在后面挖个大坑给你埋起来,谁也不知道!”到了中午,警察将倪女士锁在屋里,均去吃饭。吃完饭后,郑风回到屋里,朝倪女士就是一脚,倪女士当时毫无防备被踹飞一米多远。随后,郑风将倪女士锁在老虎凳上,拿着牙签往其手指缝里扎,手指缝里渐渐有血渗出。紧接着,郑风奸笑着说:“一会给你用电疗!”随后杨波拿一根正负极电线,一头拴在电棍上,一头绑在倪女士的两个大脚趾上电击。倪女士被电得浑身抽搐,而且四肢不由控制。这种电击一直持续到晚饭时间。警察吃完晚饭后,继续电击倪女士,一直持续到半夜。倪女士在睡觉时发现自己的脚脖子又青又肿。

  1月9日上午,警察又往倪女士的鼻孔里注射了4管芥茉油,张庆雷恐吓着说:“又买10管芥茉油,还有辣椒水呢!”下午公安厅的郭处长来了,见到倪女士后,拿起电棍就往其身上电击,直至电棍的电被用完。随后,郭处长又拿起报纸叠在一起猛扇倪女士的脸,直到将报纸扇飞边。

  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倪女士白天、晚间都被警察锁在老虎凳上。

  1月13日,倪女士被押回宾县第二看守所。

  2月23日,警察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将倪女士判处一年半,并押往哈尔滨市前进劳动教养戒毒所。

  倪女士因之前被警察毒打,故在劳教所的前3个月完全不能自理,5个月后,左胳膊才稍有知觉。

  倪女士于2010年6月13日,提前24天被释放。

黑龙江省多名女基督徒被抓捕,逼供毒打后均判刑(2009/1/3)

  2009年1月3日下午3点左右,基督徒孙芳(女,当年44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湖造纸厂)、张小雨(结晶)、小志(拼搏)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康居嘉园小区Q楼1单元101室聚会。20多名佳木斯市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胁迫接待家苖立英破门而入(有队长),随后,将孙芳和苖立英关在一房间内,另有两名警察到另一房间将张小雨、小志按倒在地,其他警察开始翻箱倒柜(其中一名警察搜出一串珍珠项链归为已有),警察没有找到任何有关的信神书籍后,将孙女士身上的电话本及1600元钱全部没收,并强迫三人说出电脑密码(共三台笔记本电脑,每人一台),三名基督徒不肯,警察就开始毒打基督徒。后来基督徒想到电脑里也没有信神的资料,这才将密码说出。到晚六时许,警察将四名基督徒戴上手铐与头套,押送到佳木斯市儿童福利院, 将四名基督徒分开审讯。

  警察将孙女士押进一房间后,二话不说,就用电棍电击孙女士的全身,直到孙女士全身成紫色水泡,焦糊状后(过后留下终身痕迹),之后又用手铐将孙女士的双手背后交叉铐在一起(一手从臂向后,一手从腰向后扣到一起),并把手铐卡进肉里,用绳子穿过手铐将孙女士吊在椅子背上(警察专用审讯犯人的一种高背铁椅子),每次都会吊30—50分钟,每次放下后,又臂都会失去知觉,连上厕所都脱不下裤子。之后警察又用芥茉油往孙女士的鼻子里灌,瞬间,孙女士被呛与辣的鼻涕、眼泪一起流下,就这样灌了三次,历经几个小时的折磨后,警察才开始审讯孙女士,警察审问孙女士是否认识XXX等几名基督徒,孙女士回答“不认识。”这时,一个省公安厅的警察又拿着棍子一边审问一边击打孙女士的大腿,还骂道:“你要不说,我们就把你打死,把骨头给你砸碎,就说你心脏病发作死了。”基督徒孙女士虚弱的说:“我信神又没犯法,你们这样折磨我,宁死也不会说的。”之后基督徒在心里默默祷告。警察随后又拿起电棍恐吓孙女士:“你要再不说,我就用电棍电花你的脸。”见孙女士没有理会,警察被气得无奈的大骂“他妈的,真是铁嘴钢牙。”

  次日,警察又接着审讯:“你们干什么不好,非要信神?共产党给你们饭吃,你们不信共产党,非信神?” 基督徒孙女士反驳道:“国家宪法规定‘宗教信仰自由’,我没干坏事,也没有犯错,更不是坏人。为什么抓我们?我们不坑蒙拐骗也不杀人放火、不行贿受贿、也不贪污腐败、不搞淫乱,你们为什么抓我们?”警察嘲讽道:“谁让你们信实际神的,国家不让你们信神,你就不能信!我们嘴大,你不听就不行。告诉你,我们昨天在其他地区抓捕了很多信全能神的人,我们要把你们信实际神的人一网打尽。”接着,只要问到教会的问题,因孙女士不肯回答,都会遭到警察的毒打。

  第三天,有一名50多岁的警察过来揪住孙女士的的头发,一手伸进其的衣领里,按揉孙女士的胸部来羞辱,之后又用手指扣按两侧锁骨之间的软窝和喉咙,又把冰凉的水从领口倒进去,瞬间流过胸前,这时,不肯招服的基督徒孙女士流下了屈辱的泪水。接着,一名警察手拿一本全能神发表的话语《话在肉身显现》,讥笑道:“你不是信全能神,敬拜全能神么,那就让你今天坐一坐你们所信之神的书,看看你们的神对你怎样。”之后不论基督徒怎样反抗,警察还是强行将孙女士按坐在神话书上。

  就这样,基督徒孙女士被连续审讯与毒打了5天。

  第6日早晨,警察拖着伤痕累累,双腿已经不能走路的孙女士,押上警车,带到佳木斯市看守所。

  在佳木斯市看守所里,警察又提审了孙女士两次,并诱骗道:“拼博和结晶已经为我们服务,分别供出100万元和10万元了,现在就是你还在死扛。”(在看守所看见基督徒真爱也被抓捕)。警察见没有审讯出什么,又把孙女士押送到鹤立看守所,在那里羁押9天,又异地羁押到汤圆看守所,关了两个多月,到四月中旬,又将孙女士押送到佳木斯劳教所。罪名是:“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判处劳动教养两年”。

  到2009年11月3日,警察又将孙女士等几名基督徒从佳木斯劳教所转到哈尔滨市戒毒所。在那里看见齐齐哈尔市的两名基督徒进深和幸运,还有选上、真情等五名基督徒。最后,基督徒孙女士于2010年11月30日释放。而其他几名被判刑的基督徒情况不明。

  据事后了解,警察共没收孙女士1600元,一部笔记本电脑,两部手机,一张8G的U盘,一块罗西尼女表(以上物品均被劳教所的领导占有),在劳教期间,孙女士的家人给存的1800元也被扣留。而孙女士本人因受到毒打与折磨,导致左手小指长时间处于麻痹状态,没有知觉,无法伸展,左手腕终身损伤,无法用力。

  注:以上内容中提到的基督徒均为化名。

全能神教会一名信徒遭迫害受酷刑的事实经过(2009/1/3)

  钟强,男,41岁,初中文化,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99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

  2009年1月3日下午,我和电脑组两个姊妹在接待家整理工作(当时我尽区配搭本分),大约 3点40分左右,突然听见房门“哐当”一声响,紧接着一群警察押着接待家姊妹闯进屋里并且大声喊道:“不许动!”当我们推开里屋门往外看时,客厅里已经挤满了人,大约有30多名警察像饿狼一般几个人用绳子把接待家姊妹按在地上绑了起来,有几个人匆忙把各房间的窗帘都给拉上,另外一些人冲我们过来,没容分说就把我的两个胳膊拧到背后并带上了手铐,随后把我单独带到另一个房间。首先抽掉了我的腰带,两个警察把我浑身上下里里外外搜了个遍,后把我的毛衣撩起来蒙住头面对着墙蹲在地上。这时我能听见外屋有人对一个女警察说:“把那两个女的带卫生间去浑身都搜了,连胸罩也别落下。”当时我能知道的事情就是听见像强盗入室抢劫一样翻东西的吵杂声,同时也能听到有一个像是领导一样的人说:“仔细点,所有地方都要搜到别落下!”大约过了20分钟左右,几个警察又把我带到客厅开始搜这个房间。因着我穿的毛衣有点瘦小撩在头上不时地往下掉,我能看到整个屋子一片狼藉,被子被角床上床下每一个细小的地方都不放过,床上衣柜里的物品全都散落一地。有的东西被他们在屋里屋外来回走动踩在脚下。我长这么大还没遇见过强盗入室抢劫的场面,只在电视电影里看到过,而这一刻让我亲眼目睹。这时两个姊妹和接待家姊妹同时也被带进客厅。接待家姊妹被按在地上跪着,另两个姊妹靠墙蹲着,我靠在一侧墙边,一会让我站起来一会儿让蹲下一会儿又让坐下。毛衣从头上掉下来我就看到一个警察把接待家的背包翻了个底朝天,拿着8800元人民币对姊妹说:“你看好了,这钱是你的,等完事钱还是你的。”(这纯属是鬼话,它们凡从信全能神的弟兄姊妹家里拿走的东西从来都没有归还过。)并且从床下抽屉里翻出了接待家的房产证等证件。翻出来我们用的几部手机,还有其他一些上网用的东西及证件,用一个纸箱装着放在地上,然后就连人带物品开始拍照。当时被抢走的有3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及其他电脑组常用物品。我当时钱包里有300元个人生活费和神家路费40多元,另外两个姊妹身上大约2000多元钱,其他就是一大兜神话书籍,再有就记不清了。这时过来一个姓张的问我:“你是XX吗?”我说不是。它们把我的眼镜和帽子戴上,有几个人便戏笑说:“就是他。”然后它们又一次用衣服蒙住我的头,几个人把我押上了车。我感觉到车上还有人,身子蜷着挤压在别人的腿上,就这样我们被拉到了佳木斯市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大约是晚上6点多钟,把我们分别押在几个房间。开始时我和接待家姊妹押在一个屋里问了几句话之后就把姊妹带走了。有一个叫张处长的问我:“你说吧?”这时我心里一个劲的祷告神,并且有两首神话诗歌355首“神所作的对人都是成全都是爱”和507首“彼得持守的是信,是真正的爱”在里面翻来覆去地重复着,当时心里很平静,我感觉到是神给的安慰。这时它们把我又重新放在铁椅子上,双脚铐在铁环里,双手铐在铁椅子的小桌两侧的手铐子上。当时屋里四个人一个姓张的、一个叫卢军是省厅的,还有一个叫小龙的是佳木斯市公安局的,另一个叫不出名字。姓张的和我套近乎拉关系说:“我有一个弟弟和你一般大……家里都有啥人呀……你就说吧,吴哥(当时的区带领,之前被抓出卖了)都说了你人不错,有一天你们遇见他他一定能好好配合的。吴哥配合的可好了他立功了,向你们这样的人让我们把你放了我们说了不算,但是判几年我好使就一句话。你猜吴哥判几年?才两年哪!两年!他要是不立功最低5年。现在吴哥在劳教所我能与他联系上你跟他通个电话?”我说没有必要。姓张的又拿出一张我的照片(是监控器拍摄的)。它们看我不理它们,姓张的骂着说:“我叫你他妈地不说。”随后几个人便把我坐的铁椅子向后仰面放倒,用早已准备好的注射器、一瓶辣根、一瓶芥茉油兑好的混合液,用约有4寸长的针管抽满,从我的鼻孔注了进去,顿时感受到肺要炸了一样,憋得好一会才上来这口气,胃、鼻子螫的说不出的难受。看我刚刚缓过气来了它们就又注射一管,同时还用芥末油和辣根抹在我的两只眼睛上,就这样直到把两瓶芥末油和辣根注完。这时我已经憋得满脸通红喘不上气来,双眼已经睁不开了。过了一会它们见我没说,就把我的上衣全部脱光,把双手拧到背后铐上,姓张的拿了一个抽屉立在铁椅子靠背上抬起我的胳膊垫在抽屉上面,脸就贴在铁椅子的小桌子上,疼得我脸上出了汗,虽是数九寒冬但当时也感觉不到冷,过了好一阵子才把我放了下来。它们还不时地喊着说:“今天你不说就是摧残不到位。”于是姓张的就用水杯一杯一杯地从头上浇水,然后把我的鞋和袜子脱掉,铁椅子向后仰,铁椅子的前面底下被垫起,它用两根导线绑在我的两个大母脚趾头上,另一端接在电警棍上,每按一下电源开关两条腿的筋就往一块聚,浑身都跟着打颤心脏也抽搐,加上剧烈的疼痛简直就像要死过去一样,就以上的几种方式反复用了几次,大约到凌晨1点多钟它们才停了下来。这一阵子我一直在心里祷告呼求神,求神保守我不出卖神家,感谢神的保守使我过了这一关。它们把我弄到了另一个房间,又把我重新铐在了铁椅子上,这时我的两只胳膊剧痛,再看两只手肿得像馒头一样,姓张的用一个红色的带子绑在我的脑袋上另一头系在铁椅子的靠背上,这样我连头都不能低一下。看我的一个警察躺在床上手里拿一根棍子一会儿朝我的头上打一下,连顿儿都不让你打一下。

  1月4日一大早又来了很多警察。换班看我的是佳木斯前进派出所姓刘的和一个叫张凤宝的警察。大约8点钟左右一个年轻人进屋,说是电脑专家,长得挺胖,是从哈尔滨省厅来的,还有一个大个子姓崔是从齐齐哈尔来的,还有个叫柴光。听几个警察说省厅这次抓捕行动代号叫“雷霆行动”,它们是三号专案组。一上午都是张凤宝和姓刘的看着我,姓刘的一说话就骂人:“X你妈的,你赶紧说不就完事了吗。”张凤宝假惺惺的和我拉关系问这问那并拿《工作原则手册》看,就这样他们俩缠了我一上午,我没有回答它们什么,在心里一直祷告神。下午可能是1点多钟它们把我从铁椅子上放下来,又把我的双手背到身后拷上,这时我才感到棉裤已经是湿透了双脚也已站不起来了,脚趾被电击的全都破了,现在还有疤痕。两个警察驾着我,姓张的用卫生纸挡住我的眼镜片给我戴上了眼镜,我只是从眼镜的缝隙看到点亮,押着我上了车离开了佳木斯市公安局。很长一段时间后车开进了一个大院(原安全局的一个审讯基地,在离佳木斯郊区沿河不远),它们给我架到了一间审讯室摘下了我的眼镜,又一次把我铐在铁椅子上。这个房间大约有10平方米,墙壁四周贴着隔音板,挡着厚厚的窗帘,黑天白天都开着灯,屋里看不见外面,外面也看不见里面。这一次和昨天不同的是它们把我的两只胳膊抱住铁椅子的小桌子,两只前臂紧紧地勒在小桌子两侧的带有棱角的铁上,两只手又紧紧地铐在一起。几个人把我仰面放倒,往下这一放,顿时两只胳膊支撑着全身的力量随着时间的延长感觉到的是撕心般的疼痛,姓张的绷着脸,眼神里放出凶光并拿着喝剩下的茶水往我的脸上浇来羞辱我,并且讥笑说:“你祷告呀,让你的神救你呀,你信的根本就不是神她是人,你们和政府作对,你们还分牧区、区、小区、教会,整个中国让你们给瓜分了还反了你们了呢……”过不多会儿我脸上就开始淌汗,约有1个小时的时间它们把我周了起来,这时姓张的进屋说:“他说不说,不说还得给他放下。”并且气地喊叫着大声说:“不说就是摧残不到位。”于是我又一次的被放了下来。这一次双臂又加剧了难忍的疼痛。过了好一阵子柴光进来了说:“咋能这样呢,赶紧周起来。”它吩咐别人让把我的手铐打开并拉着我的手和我拉关系套近乎,说:“咱俩的岁数都差不多,我比你也大不了几岁,我是你哥哥,你看看你们都是好人也不是干坏事的人,中国政府信仰自由,信你们就上教堂、在家信呗,年纪轻轻的不好好照顾老婆孩子和老人,你不觉得你是一个不负责任的人吗?还有人性没有?你们太自私了!其实你们都上当了,你们信得明明就是一个人,然后就说神和圣灵使用人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住,再往下就说了许多亵渎神的话简直都不能学……”这时我心里不住地呼求神的保守,使我别受这些鬼话的迷惑,我心里清楚它们是在造谣是在给我洗脑,神垂听了我的祷告,有神话引导让我从神的实质来定真今天信的神就是独一真神末世的基督,从圣灵使用的人尽的本分和他说的话能看到他的实质就是一个好人是一个诚实人,他的带领绝不会错。就这样无论柴光说啥我里面都不疑惑神和圣灵使用人,都有神话真理反驳它。接着柴光又说:“吴哥听我们说出你们信的教的真实情况及内幕之后他们都哭了,都说‘后悔了,以后要信就好好在家信,我们上当了,谢谢政府解救了他。’等等一些话。”那时我一点都听不进去,只是心里不停地祷告神,它们费了很大的劲也没有什么果效,便气急败坏喊叫道:“叫你他妈地不说,还得把他给我放下。”于是我被又一次地放下,揪心难忍的折磨又一次开始了,那时就像昏死了一样。

  不知过了有多久我听见房门响了,这一次近来的人很多,有几个人把我周了起来,姓张的咬牙切齿地说:“你说不说,今天落在我们手里整死一个人谁能知道,给你整个腿断胳膊折落个残疾你找谁去,谁是法我们就是法,说你有罪你就有罪你能怎么地,再不说100多样刑具不信整不服你,看谁能拖过谁。”柴光等几个人喝的酒气熏人满脸通红,在昏暗的灯光下简直真真切切地看到了恶鬼下界了。姓张的拿水往我的头上浇并且往裤子里灌,然后就用电警棍往我的身上手上电,我仍不做声,他气得用警棍对在我嘴上电,立刻整个脸都火辣辣的疼。大约10分钟左右它又用黑方便袋套住我的头,过了好一会儿,当我快要窒息的时候才把方便袋拿掉,这时我只有张大口呼吸喘气,从又一次的昏死中醒了过来。姓崔的拿着警棍也在我的手上、前胸、后背电个不停,只见电火花啪啪直响,我闭着眼睛不敢看下去。就这样不停地折磨我一个多小时,之后把我从老虎凳上放下来,姓张的让我靠墙站着,这时我踉跄的刚站稳谁知这个魔鬼用皮鞋朝我的下阴部使劲踢了几脚,把我疼得差一点摔倒在地上。还没等我反映过来,姓崔的嘴里骂着没容分说照我脸上就是几拳,火辣的痛劲还没过去顿时我感到整个脸都肿了起来,一只眼睛也肿得看人都模糊。它用拳打累了就出去找了一根木棒朝着我的前胸不知是几棒子血红的檁子就一道一道排在胸前。我默不做声,心中一直祷告着全能神。不多时见几个警察从外面抬进来一个三脚架子支在了审讯室的中央,姓张的它们几人把我的两只胳膊拧到背后用一根绳子系住手腕,架起整个身子又把手腕绑在木棍上,横搭在三脚架顶端的横梁上,就这样我被吊了起来,两条腿劈开绑在三脚架两侧。整个身体重力支撑点都集中在了两个膀子根上,时间越长拧劲撕裂的疼痛揪心难忍,这时脸上身上汗水直往下淌,滴在地上都能听见响声。姓崔的拿棍子还往我的身上打,柴光用拳头也往我的身上打,不时的还能听见这群魔鬼的讥笑讽刺和嬉笑声。汗不滴了,时间也过了好久,大约是凌晨2点钟才把我放了下来,那时吊我的那根棍子突然折了我摔了下来脸抢在地上,两只胳膊全都麻木失去知觉,肿的有碗口那么粗,手背肿得放光,手腕被手铐勒得露出了筋,前臂内侧两道深沟。每当看到这疤痕就想起当时中国人民警察的残酷狰狞的面目,那一幕幕惨景在我心灵深处永远挥之不去,半年以后才恢复,现在胳膊向后举也不能抬多高。每一次看到胳膊上的这两道疤痕都能使我对大红龙的仇恨真是不共戴天。是神的大能和奇妙作为,更是因着神对败坏至深的人的怜悯,于2009年1月6日早上5点多钟神让我从大红龙的魔爪中逃了出来,我感谢神。

  通过这次经历使我认识到神利用大红龙作衬托物的意义,让我能看清它的邪恶阴险恶毒、逆天而行、倒行逆施,与神为敌的本性实质,改变了我对大红龙的看法,不再认贼作父而常常抵挡神背叛神。大红龙的伪装欺骗迷惑了多少无知的百姓,蛊吹“信仰自由、和谐社会、以人为本”这样的鬼话,实则根本不把人当人待,仇恨真理、无法无天、草菅人命、赦罪杀人、打死白死、惨无人道、人面兽心、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人丝毫没有一点可怜,是地地道道的魔鬼。神为什么道成肉身受那么多的苦来拯救人,就因人活在大红龙权下被它控制永远都不会有自由、永远都不会有人样,更不能敬拜神爱神而活出有意义的人生。我现在能明白神为什么说:“你们真恨恶大红龙吗?是真心实意地恨恶吗?为什么我多次这样问你们呢?为什么我一再重复这样的问话呢?大红龙在你们心目中的形象到底如何了?真的除掉了吗?真的不当作‘父亲’一样看待了吗?所有的人都当从我的问话之中看出我的心意,不是为了激起民愤,不是为了让人反抗,不是为了让人‘自找出路’,而是让所有的人都从它的捆绑之中释放出来。”这句话的真实意义了,看不见认不清它的本质怎样对人类残害践踏的,就认识体尝不到神对我们的爱有多大多深,真是“神的爱太实在”。每想起大红龙残酷迫害弟兄姊妹打岔搅扰破坏神的作工时,心里就暗立心志好好信神追求真理来尽好本分满足神,绝不做没有良心的人,以此来安慰神心。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惨遭警察迫害,并判劳教二年(2008/12/31)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女基督徒孙继英(当年48岁),于2008年12月31日早7时许,在佳木斯市佳东教育小区的一姊妹家聚会。哈尔滨市省厅张得生带着一伙警察突然冲进来,不由分说在屋里到处乱翻。孙女士随身携带的300多元现金、一台惠普牌笔记本电脑、一块100G硬盘、一块表、一副眼镜、兜子、围巾等全部被没收。随后将孙女士等三名基督徒推上一辆小轿车,带到了佳木斯市公安局。

  三人被分开审讯,孙女士的回答令警察不满意,警察为了逼其说出其他信徒下落,对其拳打脚踢,孙女士浑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一个警察凶狠地说:“今天你这案子不破我就脱装。”话音一落,冲过来将孙女士按到老虎凳上,将其胳膊反铐,使劲拉,孙女士感到前胸、胳膊酸痛钻心,接着用棒子在孙身上乱打,又用电棍触。另一警察掐住孙的咽喉看其要窒息了方才松开,之后使劲扭她鼻子,孙女士顿觉一股酸痛直冲脑门,险些昏过去,如此折磨五、六次。边打边逼问,见仍审不出结果。警察便狠下毒手,将孙女士铐在老虎凳上,给其身体过电,用芥末油、辣椒水往孙女士的眼睛、鼻子、嘴里灌,辣得孙满脸都是眼泪、鼻涕,警察恶狠狠地说:“三年的鼻涕让你流尽。”同时威胁:“再不说话挖坑活埋,脱光衣服浇上水放外面冻,放在水池子里过电。” 孙女士默然不语。警察恼羞成怒,残忍地给其用刑,他们把孙女士的手用绳子挂在门框上,脚离地,将灯关掉。周围变得阴森恐怖,孙女士疼得撕心裂肺,大汗淋漓,不断惨叫。直至孙汗流干了,虚脱得无力喊叫,警察将其放下来,缓一会儿再挂上去,反复多次。孙女士的身体麻木了,胳膊失去知觉,抬不起来,折腾得不成人样。凶残的折磨毒打了3天,警察未得到任何想要的信息。

  最后,警察判处孙女士两年劳教,将其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3个月后,押到佳木斯市劳教所服刑,后又转到哈尔滨女子戒毒所。直至2010年11月份提前获释。

  一同被抓的两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只要你能给我100万我就想办法放你走  

——一名警察对基督徒说(2008/12/25) 

 2008年12月25日下午4时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十一委基督徒古润丽(女,当年34岁),当时正在绥化市一接待家与另两名基督徒刘姐、小云用电脑打印资料(接待家娘俩出去了,还没回来),突然,一群警察破门而入,刘姐被警察连推带搡地推倒,一头撞到了暖气片上,眼角立刻流出了血。

  带队的是黑龙江省厅610重案组的郭处长、配合抓捕的是绥化市610重案组和绥化市公安局刑侦科的人(5-7人都是便衣),警察一窝蜂冲进屋里抓住基督徒们的头发,将她们的胳膊反拧着带上手铐并让蹲下,嘴里还不住的说着脏话,在屋里到处乱翻。翻走了两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复印机,还有几部手机和3000元左右的现金以及所有的神话书籍;还有接待家的房产证和一万多元现金、一台台式电脑;其中还有一个老姊妹的房产证,临时替保存。这些东西全部没收。天黑以后,警察秘密将三人蒙上头套带上手铐推搡着塞到车里,(不让周围人知道)押到了绥化市公安局的审讯室。

  到市局后,三名基督徒才知道,接待家王平和女儿沈丹丹已经被抓,五人是分开审讯的。古润丽听到了小云凄惨的叫声,痛苦的喊叫声中也夹杂着警察谩骂取笑声。警察给古润丽用的是上绳,利用审犯人做的铁椅子,让古润丽两个胳膊抱着铁椅子,前面用手铐强行将双手铐住,然后将铁椅子放倒,这样古润丽整个身体的重量就挂在了铁椅子上。一会功夫古润丽的胳膊就变成紫色的,这时警察还在用力捏打挂在铁椅子上的胳膊,其余的人对古润丽就是一顿乱踢乱踹,嘴里下流的话更不堪入耳。古润丽的胳膊犹如断了一样巨痛难忍,汗滴直流。在那些日子古润丽不知挨了多少耳光,也不知有多少水浇在了身上,只知道身上干了又湿,湿了又干。警察轮流审讯,不给喘息的机会,对一个问题反反复复问了一遍又一遍,就是想利用人头脑不清醒时得到想要的答案。

  审讯中警察最感兴趣的就是:“你的职务是什么?叫什么灵名?都在哪尽过什么本分?手底下有多少人?你的带领是谁?怎样才能找到你们的带领?神家的钱放在哪……”在审讯期间其中的一个审讯员就背地里跟古润丽说:“只要你能给我100万我就想办法放你走。”古润丽曾问过这个警察说:“我们既没偷也没抢更没有坑、蒙、拐、骗,杀人放火,你们为什么抓我们?”警察的回答是:“谁让你们信全能神,谁让你们人多、钱多,我们抓的就是你们这些带领,把你们抓光了神的工作也就瘫痪了。”“你们不是信全能神嘛,那你们今天在这里受罪全能神怎么不来救你们呢?一群无知的蠢货现在我们把你们杀了抛尸荒野都没有人来找我们要人,更不会有谁来救你的……”

  当时警察要古润丽的家人来取保候审,古润丽没同意,于是给古润丽送到绥化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古润丽被告知判刑劳教2年,在劳教所古润丽被关押6个月,警察将古润丽放回当时被抓的那个接待家,做诱饵来放长线钓大鱼,如果教会有人来接待家找古润丽,就让古润丽通知警方。就这样古润丽两年的劳教改为了监外执行。古润丽在附近找了份工作打工, 2010年古润丽以回家看孩子为名离开绥化市就再没敢回去。

  据悉:两名电脑员各被劳教一年,接待家母女没有判刑,结案后将母女俩释放。

黑龙江省一逾六旬老基督徒因信神被罚款2000元(2008/12/25)

  当年68岁的女基督徒徐铁霞,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和家园。2008年12月25下午5点30分,徐老在龙沙区安顺小区331栋6单元的外孙女家给其看家,突然安顺派出所所长领着齐齐哈尔市公安局3名警察用钥匙打开门闯进来,不由分说开始四下乱翻,没收了徐老的7100元现金与一个密码包,收缴了《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与若干诗歌光碟。之后将徐老押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6楼治安科。

  一个局长问徐老为什么信神,并教训道:“……共产党养活你给你开支,你还反对共产党,吃里扒外不知好歹,上社区把你工资取消。”接着一警察针对信神几年,有多少人信,谁是头,传多少人,是否祷告等问题,对徐老审问一番,未果。该警察恶狠狠地说:“好好的日子不过信什么神?神能给你饭吃呀?我们今天就抓你们信神的。”随后让徐在审讯记录上按手印。次日才将其放出。

  但警察并未就此放过徐老,2009年2月10日警察再次将徐老找到公安局,因其信神罚款2000元,直接从没收的7100元钱里扣除,仅返给徐老5000元,差100元钱不知去向。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抄家并罚款(2008/10/21)

  2008年10月下旬的一天,家住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的刘桂兰(当年67岁),因信全能神,在家接待教会的弟兄姊妹,被当地警方得知,以省公安厅为首的双鸭山市公安局、县公安局30来名警察,驾驶六、七台警车聚集在刘桂兰家门口,这时刘老不在家,警察就跳进院子开始抄家,仓房也不落下,连灶坑都用炉钩子勾了,搜去一台DVD及信神资料。此时,刘桂兰回家,一开门,正好被警察抓住,押进福利屯镇公安局。

  在警局,警察逼其交待信神几年了,带领是谁,和谁联系等。刘老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审讯无果,警察勒去1000元罚款后,当天将刘桂兰放回。

两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公安人员抓捕、抄家(2008/10/11)

  2008年10月的一天,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852农场场部基督徒胡巧红(女,当年37岁),和幸福家园基督徒张淑芳(女,当年65岁)去二分场8队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二分场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抓捕,不容分说,强行押到二分场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对两名基督徒搜身,什么也没搜到,就将两人押到一分场派出所。然后警察又押着两人去家里抄家,在胡巧红家搜走一部分神话书籍,有《合交》、《国度福音见证问答》、《神对人类败坏的实质的揭示》等几本小薄册子。去张淑芳家翻,啥也没翻到。后胡巧红、张淑芳两名基督徒被释放。

  在此4年前,张家就被抄过一次。

  那是2004年的一天,当地派出所警察闯进张淑芳家,强行抄家,把传福音的资料和一本传福音书没收。后将张淑芳押到派出所。一名警察厉声质问张淑芳:“你是不是东方闪电?”张淑芳说:“我没文化不识字,我啥也不知道。”警察指着张淑芳威胁道:“你都信傻了!要不我们把你送到分局去?把你家人的职工都拿掉开除,把你工资拿掉,看你还不说!”张淑芳说:“你们不相信我的话,你们去向李德兵(有钱有势之人)就是我儿子的哥们去问。”闻听此言,这些警察就不像以前那种蛮横的态度了,让张淑芳照相、盖章按手印,之后就把张淑芳释放了。

黑龙江省警察深夜闯入民宅,无故抓捕一年近七旬的女基督徒

---并抢走4500元钱(2008/9/3) 

 2008年,女基督徒王君芹(当年68岁)因心脏不好,暂搬到女儿家(哈尔滨市康安路恒兴花园)养病。 9月3日晚上10点多:一阵砸门声,将正在睡觉的王君芹及其女儿一家三口吓醒。王老的女儿一看是警察,说:“我家孩子还小,有什么事明天吧,今天太晚了。”警察吼叫道:“不开门就撬门!”王老的女儿被迫开门,随后7名警察手中拿着枪一拥而入。警察闯进屋后,开始四处乱翻。一番大肆搜查后,警察将翻出的多本信神书籍以及一部手机、一台新买的三洋进口CD机(均是王老的)全部抢走。紧接着,警察拽着王老要将其带走,王老说:“我信主,做什么坏事了!”警察根本不予理会。临走前,王老将丈夫三个月的工资(共4500元整)拿出来交给女儿,没想到王队长见到钱后,一把抢了过去,说:“把钱给我,我给你保管!”随后,王老被警察强行推上了车,押到当地公安局。

  王老刚进公安局,看到自己的儿子(不信神)竟也被警察抓捕且戴着手铐。王老百思不得其解,据王老的儿子口述:当晚,王老的儿子刚到王老家的门口(当时家里没人),被早已等候多时的警察一把按在了地上。警察对其一顿拳打脚踢,王老儿子的胳膊被打伤。随后,警察在其身上翻出了王老家的钥匙,便进屋搜查(针对信神书籍):冰箱的东西被警察翻出来,每个袋子也被警察用刀划破。一番大肆搜查后,警察一无所获。随后,警察逼问出王老的下落,将王老的儿子押到了公安局。

  随后,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审讯王老:“谁传你的?你为什么信主?有什么目的?”王老面对蛮横的警察,没有正面回应。与此同时,王老的儿子被审讯时对警察说:“你们抓一个无能无力的老太太干什么?和兴路那边又杀人又放火的黑社会那么坏,你们怎么不去抓呢?”

  最终,王老及其儿子于次日上午被释放。释放时,一名警察冲王老喊道:“不能离开哈尔滨市,还没结案呢!你一周来一次!”

  王老被王队长抢去的4500元钱以及书籍和机器,警察至今未还。

  据悉,王老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

三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判刑(2008/8/27)  

  2008年8月27日半夜11点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和街一出租房内,基督徒姜宝洪等三人刚准备休息,突然闯进来16、17名警察,一警察说:“完全(姜宝洪的别名)!”姜宝洪没有吱声,随后警察就将姜宝洪等三名基督徒双手背后铐上,姜宝洪等人问:“你们为什么抓我们?”一警察说:“你们信东方闪电是邪教。”之后在其家中乱翻(姜宝洪的皮包有密码锁,警察打不开,就硬用力将皮包撕坏),最后在另两名基督徒的包里翻出信神书籍两套、传福音资料、一张存折(12万)、300多元现金、一台笔记本电脑、5台MP3机子、还有两部手机(存折和现金过后返回,其余的全部没收,至今未还)。之后强行将姜某等三人押上车带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公安分局。

  到分局后警察将三名基督徒铐在地面的暖气管上,三人只能半蹲着站不起来,就这样一直到次日上午8点。警察审问三人的姓名、住址后,又将三名基督徒戴上手铐,押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区看守所,到看守所后,分别给三人照相、签字、按手印。之后分开审讯。

  8月31日上午9时许,警察将姜某关到一铁笼子里,并铐在老虎凳上。训问姜某:“你们三人都是干啥的?怎么认识的?你到底是不是信神的?”姜某回答:“我是家电修理工,他们是作家电买卖的,来是找我修理家电的。”一警察气得大骂道:“你他妈的胡说,你别名叫‘完全’,是信全能神的,你再不说就给你上刑!”随后又诈骗道:“你承不承认都一样,现在有三人指认你是信全能神的,我们就可以判你……”姜某回答“你们说的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四天后,警察又审讯了基督徒姜某两次,还是没有得到姜某信神的证据。

  10月18号上午8时许,警察以“信东方闪电是邪教”为罪名,判处基督徒姜某劳教1年;基督徒刘强劳教1年半;另一名基督徒(别名:实行)判劳教1年。随后将五名基督徒(从别处又被抓捕的两名基督徒)一起押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2009年8月20日上午9点许,基督徒姜宝洪和另一名基督徒(实行)一起被释放。而基督徒刘强等三名基督徒情况不明。

  事后了解,基督徒姜宝洪,男,当年51岁,原住址: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现住址: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滑雪场。

黑龙江警方残酷折磨一基督徒(2008/8/27)  

  2008年8月27日23时许,基督徒崔志波(男,37岁)正在熟睡中被一阵吵闹声惊醒,待清醒时才发现屋内已闯进10多个警察。(当时崔志波与两名50多岁的弟兄是留宿在哈市南岗区人和街的一个接待家庭。接待家庭的弟兄听有人敲门就去开门,一警察冲进来就给他一大耳光,边骂边将其推到屋里。后来得知是哈市局与南岗国保大队、哈市南岗革新派出所联合抓捕。)警察上前就将崔志波按在床上双手背在后面铐上,随后开始翻箱倒柜,把屋里翻个遍,将翻到的所有的神话书籍、多个mp3机器、多个手机、4张内存卡、一台笔记本电脑、崔志波兜里的1000多元现金和一张活期存折(存有12.3万元)全部没收。当警察看到崔志波存折里的钱数时疯狂大叫:“就是他了!存折里这么多钱一定是个头!”警察像抓到重大案犯一样,将仅有的一个手铐给崔带上,将另两个基督徒用腰带把双手背过来捆上,还把三人的皮鞋后跟踩平(生怕中途逃跑)。几辆警车将三人押到哈市南岗革新派出所。

  至所后,三人被分开审讯。当时已是凌晨1点多,将三人简单审讯后又关在一个屋里。早上警察上班将三人拽出来拍照,按手印,之后给扣个“邪教”的罪名送往哈市南岗看守所并分开关押。

  8月28日下午4时许,南岗国保大队一姓姜的组长、一名主任、一队长、一名警员共4人对崔志波实施惨绝人寰的酷刑逼供。崔被带到国保大队4楼,双手分别被铐在木头坐椅的两个扶手上,头被黑色头套罩住,1小时后头罩被摘下接受审问。姜问:你信多长时间了?都跟谁联系?你是尽什么本分的?那存折是组织的还是你的?密码是多少?姜说:“存折是我的,其它的不知道。”姜冲过来狠狠打姜几个耳光,主任过来抠姜的骨缝,说:我劝你快点说吧,等我们队长回来你就完了,他相当狠,那时你不说也得说。不长时间队长果真回来了,瞪着眼睛凶神恶煞地问:“说没说?”得知没审出结果便恶狠狠地说:“审他妈的什么审。”言罢就给崔上刑,用脚镣将崔双腿牢牢捆在椅子腿上,双手一头固定在扶手上,另一头往扶手下的横梁上挂,因手铐短够不着,他就使劲往下勒硬给挂上了,嘴里还说:“管那事呢。”这时崔整个人被固定在椅子上,前倾、后仰都达不到,后背离椅背10多公分。队长用头套给崔的头罩住后绕到其身后两手相扣,用力猛往后兜崔的头,连兜3次,崔的后背一下就靠到椅背上了,借着贯力崔整个人连同椅子大头冲下栽倒在地,椅子扣在崔的身上,脖子一下不听使唤了。队长又照着崔身上狠踹几脚,之后令手下把崔从地上拽起来重新坐到椅子上,左右开攻猛打其耳光。这次审讯不问别的,就问崔存折密码是多少,崔说:那是我大哥给我汇来的,是我自已的钱。队长看崔不说就命人去买辣根,之后主任扳着崔的头,队长往其鼻吼挤辣根,然后用毛巾将崔的嘴和鼻子一同捂住不让呼吸,崔被折磨得苦不堪言,眼泪鼻涕不由自主地往出流,因用力挣扎整个人又一次栽倒在地,再加上崔一直没吃饭,辣根被吸到胃里,崔只觉翻江倒海的难受,直想吐。队长见状咬牙切齿地说:“不许往外吐,要吐出来我让你再舔回去。”警察再次将崔拽起坐到椅子上,队长接着不停地打崔耳光,崔的脸已被打得麻木没知觉了,主任却说:“别用手打了,打得手怪疼的。”把崔的拖鞋递给队长说:“用这个。”队长便接着用拖鞋打,直到晚10时许才将崔送回监室。

  次日晚7时许,崔被交给610重案组(专门负责宗教方面的)审讯,上次提审的主任和一警察将崔带上头套拉到一个秘密审讯犯人的地方。崔双手被铐坐在铁椅上,脚脖也被锁在椅子的铁环里,前面有个铁板正好挡在前胸,人只能坐在里面站不起来。又进来6、7个警察,其中一人问崔:“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就是人人闻风丧胆的魔窟,到这里来的人没有不招的,我看你能挺几天,说吧!” 这次审讯主要让崔交待神家带领工人和神家钱财。见崔拒不交待,警察冲过来将崔从椅子上拎起,一人按住其后背,另一人坐在桌子上用力往上提其双手,崔的双臂像要断掉似的疼痛,因巨痛加胸口被压在铁板上,至使崔呼吸困难,只能用嘴喘粗气。接着警察又把椅子放倒,椅背着地,将崔吊在椅子上呈仰卧起坐状,若不用力往上起两个手臂就抻得疼痛难忍。10多分钟后,汗水将崔的裤子短袖都湿透了。左手腕被铁柱磨出水泡,惨不忍睹。持续用刑两个半小时,崔被折磨得一动不动。警察每过几小时便换一伙人审讯,不让崔睡觉,说亵渎神的话,并恐吓崔说:“你年轻轻干什么不好,偏得信神,跟共产党对抗没有好果子吃,在这里把你弄死挖个坑埋了谁也不知道。”整个酷刑逼供的审讯足足持续16小时,将年轻的基督徒折磨得奄奄一息。

  崔被关押在哈市南岗看守所52天,此间又提审两次,最后给其扣个“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判其劳教一年半。在劳教所里,崔的家人找人疏通关系花了近万元才干点轻巧活,减刑40多天。2010年1月,崔获释。当时被警方掳去的12.3万元的存折,因崔的大哥拿出给崔汇款的票子、又给警方扔下一万元钱才要回来。

  同崔一同被抓捕的另两名基督徒被定同样的罪名各判劳教一年。至于二人的姓名住址及被审过程不详。

古稀之年家被抄,原因只为信真神(2008/8/26)   

  2008年8月26日下午3时,家住黑龙江省北安市通北林业局的老年基督徒刘城英(女,74岁),正在等姊妹回来吃饭。只听“咣”的一声,屋门被踹开,10多名着装警察闯了进来,刘大妈被惊得忙问:“你们是咋进大门的?”警察晃了晃手中的钥匙,喝道:“我们是市公安局的,在你家住的那个女的是信全能神的,被我们抓捕了!”不容分说开始乱翻刘大妈家的东西,五六名警察把衣柜、箱子、床头柜、床底下等所有的地方翻得乱七八糟,搜出来的书一页页的翻,连个纸条都不放过。

  晚上7时许,刘大妈因长时间受到惊吓,开始上吐下泻,浑身无力,几近瘫倒。警察丝毫没有罢手的意思,继续搜查,共抄出神家书籍14本,光盘数张,刘大妈仅有的1000元钱,另一姊妹的1600元钱,全被抄走。无论刘大妈怎样要,警察也不给。到深夜11点搜查才结束。临走警告道:“告诉你,以后小心着点!派出所可有你信神的底案。”

黑龙江省警察抓捕信全能神的女基督徒并劳教(2008/8)

  2008年8月,尚志市亚布力镇的甄纪兰(45岁)和同伴胡实凤、张艳玲在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3-6号楼暂租房子住,尽事物本分。

  26日晚7时许,甄女士尽完本分回到住处,给她开门的竟是一名便衣警察,屋里还有三名“我们是警察,等的就是你!”一把抢去甄女士的挎包,强行搜身,将甄女士300元现金,一部手机,一公交卡,诗歌光盘等信神资料全部搜去,一边拍照一边说:“这是信实际神的资料。”遂将甄女士开车押至香坊区派出所,几分钟后,同伴胡实凤和张艳玲相继被捕。

  甄女士在紧闭无人的审讯室里,听见隔壁打骂刑讯胡实凤的劈哩扑噜声。胡实凤和张艳玲被刑讯逼供直到后半夜1点多,连夜将其押至哈尔滨市顾乡第二看守所。

  29日上午10点,香坊区国保大队队长杨守义和一男一女来提审,杨守义问甄女士:“你到这边来干什么?”甄说:“打工。”杨说:“不对吧!你出来是尽本分,你实话实说,把你信神的事都告诉我们,不说永远在这里呆着,因为这次是中央下的令!”甄女士搪塞过去,没有回答。9月18日上午10点,杨守义等人再次提审甄女士,将甄女士的双手大拇指,用拇指铐铐在一起,带她来到一间又静又暗的地下室,走下去的回音阴森刺耳,使她产生一种恐怖感。地下室里只有一张旧桌子,幽暗的灯光下,杨守义露出狰狞的面孔,咬牙切齿地问:“你是不是跟程女士在一起?”甄说:“我不认识她。”杨队长更加的凶狠,眼中充满血丝,从口中迸出:“文杰……你该……认识吧?你……不是叫……小敏吗?说!是谁领你出来的?你们的头是谁?” 甄女士依然没有回答。杨队长穷凶极恶,抬起穿大皮鞋的脚猛踢过去,甄一躲身,踢在桌子腿上,就更加恼羞成怒,眼冒凶光,凶神恶煞般地扑过去,一把将甄抓住,拳脚相加,一阵暴打,甄只觉得晕头转向,眼前发黑,脸颊疮肿,双腿麻木。杨仍不罢休,扯住甄的辫子使劲将其扔在地上,朝全身又是一顿猛踢乱打,甄躺在地上挣扎着,再也忍受不了这凶残的折磨,怒斥到:“我只是信神,怎么得罪你了,竟这么打我?”杨狞笑着:“你信的不是实际神‘东方闪电’吗?今天打的就是你!说!你是不是文杰领来的?用不用把她叫来对质?”甄说:“不用对质,我是她领出来的。”残酷刑讯有一个小时,之后杨守义拿出判决书,上面写着:“甄纪兰因扰乱社会治安,判劳教一年半!”强迫甄签字。

期间,胡实凤和张艳玲也同样受到警察的刑讯逼供,胡实凤亦被判一年半劳教。2009年1月8日,甄纪兰、胡实凤被押至哈尔滨前进劳教所服刑,直到2010年2月10日释放。另外张艳玲的祥情有待于继续了解。

黑龙江省警方为拘捕基督徒全面布控,夜闯民宅(2008/8/26)

  2008年8月26日晚7点40分,哈尔滨市南马路98号5单元702室,基督徒伊翠琴(女,当年44岁)夫妻的出租房内,其丈夫已入睡。忽然传来敲门声,伊女士问:“谁?”回答说:“是组长来收费的。”伊女士把门打开,想不到10多人蜂拥而入,来者是省公安厅、市国保大队和南马路派出所的一干警察。其中一警冲伊女士吼道:“你叫什么名?把身份证拿出来!把东西交出来!”伊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惊住,问:“什么东西?”国保大队一警气凶凶地说:“你干啥事了你不知道?你要是男的打你个大嘴巴!”另一警厉声对其丈夫说:“你得配合工作、检举!把东西交出来!”话音没落,众警已动手大肆搜翻起来。倾刻间,屋里屋外,床,柜,一片狼藉。基督徒的70多本神话及传福音书籍,一部MP3,一部手机连同伊女士母亲给她们的500元生活费尽数被掳去。随后,夫妻二人连同东西一并被押走。出门口时,伊女士看到楼道上下两侧都是警方的人,原来为实施抓捕,警方早已对其住处周密布控。

  二人先被押至南马路派出所,11时,又转押至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途中,一警抱怨说:“我们全体出动,这一宿让你给折腾的”。

  在看守所共提审三次,均为省厅亲自派人来提审,开口便提:“小吴(先前被捕的全能神教会区带领)已经交待,你们原事务长已被开除,你把钱交出来吧!”“你给刘艳超买的房子是谁拿的钱,再不交待就把房子没收给你判刑,并把录像送到你单位,看你怎么做人!”伊女士这才明白,如此兴师动众实施抓捕原来事出有因。在看守所关押的8天中,伊女士被带上黑帽、手铐、脚镣,警方将做饭的、防暴大队的及巡警全部动用上,两人一组,对其24小时昼夜轮班看守。期间几次拿出基督徒相片逼伊女士指认,均未果。

  最后,判其劳教一年,10月9日送到前进女子劳教所服役。直到2010年小年那天才被释放。

  其丈夫在押时间不详。

“你看没看见,报纸上有很多寻人启事,那些人里就有我们给打死了抛尸的!”(2008/8/26)

——黑龙江省警察恐吓被捕基督徒

  2008年8月26日下午1点30分,女基督徒胡石风(当年55岁)打车去哈尔滨市香坊区聚会。胡女士刚下车,便被两名警察抓捕。警察强行将其拽上警车,并押到省公安厅(位于郊外)。

  到了公安厅,十几名警察从楼上下来对着胡女士七嘴八舌地嘲弄一番。随后,一名警察拿了一把椅子坐在了胡女士的对面,问了她一些问题。胡女士没有回答。这名警察拿起一瓶冰冻的矿泉水照着胡女士的头猛打了一下。随后,两名警察将胡女士套上头罩,将其关进一小屋。

  当晚8时许,警察将胡女士押到香坊区派出所。到了派出所,郭处长对其审讯:“你信的是全能神,你在教会是干什么的?信了几年?带领是谁?你如果不说就取消你的退休工资!”就在这时,一通电话将郭处长叫走。随后,国保大队的警察接手,胡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回答警察的问题。当时已是后半夜,警察没有继续审讯,而是将其转押至哈尔滨市看守所。

  胡女士在被拘留的第四天,警察将其押到香坊区公安分局5楼。过了约1个小时,进来5名警察(其中一人是国保大队队长杨守义)。杨守义一进屋冲着胡女士喊道:“你的材料我们都已经掌握了,给你5分钟考虑的时间,我问什么你就说什么!”5分钟之后,杨守义问道:“跟你在一起尽本分的有几个?都是谁?”胡女士没有回答。杨守义上去连扇了胡女士6记大耳光,紧接着另一名警察朝着胡女士的腿关节上猛踢,胡女士被踢倒在地。随后,杨守义恐吓道:“把皮鞭子拿来沾凉水,把她的肉抽开花,看她还说不说!”一名年轻的刑警说:“不用鞭子,让她尝尝我的刑具,还没有人能扛过我的拳头,连男的都抗不过我20拳!”随后,杨守义拿出一份文件《雷霆3号》说:“这是中央针对‘东方闪电’下发的机密文件,你知道内容是什么吗?告诉你吧,如果你不说,我们就往死里打,打死白打死!你们丢了也没人找,把你们打死,就往后山一扔。你看没看见,报纸上有很多寻人启事,那些人里就有我们给打死了抛尸的!”另一名警察狠狠地说:“你这个老娘们儿真犟,你干点什么不好,信这个干啥?”说着,抡起拳头朝胡女士的左肩一拳接一拳地猛打,边打边说:“这叫抡大锤,我们在警队专门练这个审犯人用,打完外表看不出来都是内伤,让你痛不欲生!”每一拳打在胡女士的肩上,骨头都好像裂开了一样,警察在其左肩打了20多下后,朝其胸口猛击了一拳,胡女士立时瘫倒在地,而且呼吸困难、全身被汗浸透。此时,胡女士已经无法站起来,可警察硬是薅着胡女士的头发将其拽起来。随后,将其押回牢房。

  胡女士在被拘留5个月后,警察以“信邪教”的罪名将胡女士判处一年半劳教,并将其押至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

  最终,胡女士于2010年2月12日被释放。

  据悉,胡女士家住牡丹江市西安区。

黑龙江省警察以“防白发”为幌子,强行给基督徒打刺激大脑的针(2008/8/26)

  2008年8月26日,女基督徒史洪波(当年35岁)准备坐火车前往哈尔滨市五常市。当史女士在南岗区火车站338路终点站下车走到肯德基快餐店附近时,一名便衣警察突然从后面用胳膊勒住了史女士的脖子,将其拖到十几米远的一辆警车里。史女士被拖到车里后,被警察蒙上了头套、戴上了手铐。其中一名警察还恐吓道:“别动,动就打死你!”随后,史女士被押到当地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警察将史女士拽到楼上(不知几楼)并将其头套摘下来。一名警察冲其吼道:“你死也别想出去!”紧接着,过来一名戴眼镜的警察将史女士再次套上头罩并将其往楼下拽。史女士被拽下楼的过程中,挨了警察一记耳光,又被警察踢了一脚。因史女士的头被套住,致使史女士无法呼吸,到楼下时,史女士昏迷过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史女士渐渐醒了过来,发现自己被警察锁在了老虎凳上。随后,警察针对信神的事对史女士进行了审讯。史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正面回应。

  次日晚8时许,史女士被警察押到哈尔滨市女子看守所。史女士在被关进看守所的第二天,管教让医生强行给史女士打了一针,说:“凡是进来的,都得打,这是防止白头发的针。”(后来才知道,这是公安内部使用的一种刺激人大脑的针,使大脑失去控制,在审讯时就会随着警察说话)。史女士被打完针的第三天,感觉脊椎骨特别疼且无法活动。

  9月26日早8时许,史女士被警察提审。警察冲史女士吼道:“史洪波!今天我看是全能神好使,还是我们说了算,我就不信撬不开你的嘴!”随后,史女士被警察押到审讯室。在审讯室里,警察先对史女士进行了一番恐吓:“今天你要不承认,我整不死你!现在不灌辣椒面了,灌芥茉油!不用巴掌打你,把你两个大拇指吊起来打你,再不听话给你全身接上电,我就不信你不说!”紧接着,警察将史女士锁在老虎凳上,用一个大约十几公分长的超大瓦度的大灯泡(约300瓦)照在史女士的头顶上。没多长时间,史女士感觉心突突,并且头开始发晕,特别迷糊,脑袋又胀又沉,手也开始发抖。警察见状,便将史女士押回牢房。

  9月27日下午,管教递给史女士一张单子,上面写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XX条》,由国家主席胡锦涛亲批、国务院亲自下发,东方闪电教徒最低判处劳教一年半。管教说:“根据这个,判处你一年半劳教!”因密山市国保大队中队长高世童是史女士的亲属,史女士这才得以取保候审,逃脱劳教之苦。但哈尔滨市派出所的王队长并不死心,冲史女士索要7000元。最终,高世童出面说:“ 家庭困难,罚款免了,今晚我安排你们吃饭吧!”

  就这样,史女士在被拘留33天后,被释放。

  据悉,史女士家住鸡西市密山市双胜乡。

黑龙江省警方抄缴两户基督家庭侵占大量钱财、贵重物品并劳教(2008/8/25)   

  2008年8月,哈尔滨市警方已获悉家住道里区两户基督家庭张晓光(54岁)李新建(55岁)夫妻,张大军(44岁)徐广晶(35岁)夫妻均为全能神教会钱财保管家,省厅直接安排部署,联合哈市道里公安分局实施秘密抓捕。

  25日深夜11时许,张晓光、李新建被道里公安分局抓捕。国保大队队长王新坤、柴光等20余人在张女士家大肆搜查,王新坤大喊:“把墙拆了,把地板拆了,把钱都翻出来,不翻出来不算完!”翻出张女士保管钱财的起誓书后,猖狂大笑:“这是她保管钱财的证据!这回有钱花了,今年有红利了!”王新坤拿一把螺丝刀将冰箱、洗衣机全部拆开,餐柜、衣柜、床柜、床板拆开,柜里孩子的衣服、被扔了一地,花盆连花带土都倒了出来,就是过滤水的活性碳的袋都给倒出来,翻到凌晨一点才住手,王新坤边翻边说“我最会翻!”。共抄缴:神家物品33000元现金、账本、票据,金戒指、金手镯、金项链、两对玉镯、金珠、银钗一共二十多样;张晓光个人物资卖楼款65000元,手机3部,录放机、CD机、MP3、验钞机各一台,神话书籍、光碟若干,以及张女士女儿的手饰盒,内有金项链、戒指、金手镯、彩金项链、五彩石戒指各一个,玉镯一对。

  次日上午8时,省厅郭处长率领十几名警察驾驶七辆车,包围张大军家,抓捕其夫妇。大肆搜查,抄缴神话书籍数本、光碟几十张及张大军的工资卡、医保卡、戒指、两部手机、电脑主机等。

  张晓光夫妻被戴上手铐、蒙着头套押到香坊区新华路建安街一个小独楼里。在一楼左边一间有很多刑具的审讯室内,张晓光被固定在铁椅子上。26日早晨,省厅科长杨波喝问:“你保管多少钱?”“没有多少钱。”王新坤恐吓道:“你想好了,别不说实话!你寻思我们没打死过人哪,比如XX,我们打死他,就给扔到后土岗上了。”遂将张女士的脚铐在铁椅子里面,手穿过横档,在横梁的外面铐上双手,手腕和胳膊肘正好卡在角铁上,一点不敢动,身体和椅子成为一个整体,警察把铁椅子倒控着,张女士憋的上不来气,警察在一边嬉笑嘲讽道:“你求你的神来救你呀!”警察反复逼问:保管多少钱,在哪放着,和谁接头,带领是谁,张拒不回答。警察反复折磨,用刑两次后,张女士因有心脏病,脚肿的像馒头一样,鞋都穿不了。在这个小楼关押十八天,被上刑六次,每次持续1小时,审讯无果。9月13日,张晓光被送至哈市看守所。现在张女士落下病根,胳膊拿东西发抖,腰总痛。

  张大军、徐广晶均被带到一个秘密地方经受酷刑逼供。据徐女士讲诉,那是一栋独楼,去那个地方前,被蒙上眼睛和脸,车开2小时左右才能到达。徐从眼睛缝里看到沿途都是空地、玉米地。

  徐广晶两次被带到这个地方,进入地下室一间小屋,将徐锁在铁椅子上,戴着手铐脚镣,想动也动不了,国保大队柴光和四个警察用电线缠在徐的每个手指上,又将徐的手背到后面用丝绳捆住,有一个箱子,用手一摇就发电。警察吼道: “你到底是干什么的?不说实话就电你,直到把你电糊了!”徐不回答,就上电。当时徐正是月经期,电的小便失禁,月经也没了。每被电击一下,徐的身子就一哆嗦,心就紧缩一块,挣扎中,腿被铁椅子磕的青一块紫一块,徐的手电成了紫黑色,哆哆嗦嗦没有知觉,吃饭都不好使,到现在手还麻。

  事隔两天,再次提审。徐被带到二楼一间审讯室,将徐的胳膊绑在铁椅子上,脚上带着脚镣,猛然把椅子推倒,徐的头重重摔在地上,半天喘不上气来,几人用电棍电击徐女士脚心,看到徐痛苦,警察开怀大笑。如此折磨,就是为了逼问带领是谁,钱在哪里。威逼不出结果,将徐押回哈市看守所。

  被捕一个月后,张大军被押到秘密审讯室经受酷刑逼供。张大军看到眼前各种刑具,怒问警察:“监规第5条说:宗教信仰自由,我们信仰自由吗?”警察恼羞成怒,不容分说就用丝绳把张绑在铁椅子上,大头朝下吊着,警察扯掉张脚上的鞋袜,用电棍电击脚心七、八次,张大军被吊着一个半小时,警察将张从椅子上卸下,用绳子把张吊挂在一个像单杠的架子上,绳子一头绑住双手腕,另一头绑着双脚腕,警察在两头使劲拽,张感觉浑身像断了一样,大筋像折了似的,警察拉累了以后,把绳子系在铁环上,2小时后将其卸下。张先生此时已无法站立,浑身没有知觉。痛斥恶警:“你们比土匪还恶,比法西斯还残忍!你们简直不是人!”因着在监里所受的严刑铐打,张大军至今落得腰疼病,大腿筋时常疼。

  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张大军劳教一年,关押万家劳教所,2009年8月13日获释;徐广晶劳教一年半,关押前进劳教所,2010年2月10日获释;张晓光劳教两年,关押前进劳教所,2010年8月7日获释;李新建劳教两年,关押长林子劳教所,2010年7月30日获释。

  整个事件中,徐广晶损失钱财:当面没收2500元,还有电脑,家人找人送礼、吃饭花30000元,接见费7000-8000元,共计40000多元。

  张大军被搜去1300元,送礼4000元,教养期间张的工资、公积金33000被霸占,因酷刑折磨伤势过重,家人花21000元买高间,共损失59300元。

  张晓光在哈市关押期间,管教不准家人探视,其女儿花1000元托人,才得以探视两次。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抄家罚款拘留(2008/8/25)

  当年49岁的女基督徒刘艳超,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园林南路。2008年8月25日半夜,刘女士在自家哈尔滨的房子留宿,一阵砸门声将睡梦中的刘惊醒。刘女士看到一伙便衣警察站在门外,没敢开门,门被砸了一阵又一阵,直至天亮。刘起身欲回肇东的家,路上发现有人跟踪,刘不敢回家,到亲属家躲了3天,一路辗转,8月29日上午8时许,刘女士才回到肇东市园林南路自己家,不料,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赵仁武3人和一王姓片警等一行4人,以“为小区安全征求居民意见”为由将门骗开,4名警察一拥而入,赵仁武喝问:据我所知你信的是全能神,是信邪教的,书在哪儿?言罢,4人便开始到处乱翻,翻箱倒柜将刘家搜个底朝天,赵仁武得到省厅指示凡是值钱的东西全拿。没收了5900元现金(刘家全部生活费)、一部手机和一些关于经历神作工的文章。之后将刘押上一辆黑色轿车带到肇东市公安局。

  在审讯室,刘女士被戴上手铐,赵仁武对刘审讯一番,未果,骂道:“你他妈的好日子不过,信什么全能神呢?让你给我们折腾的,你现在不说,到那里一收拾你就承认、口服说了,啥都说了。”当天下午4时许,刘被用衣服蒙着头,由赵仁武等4名警察押送到哈尔滨与阿城两市之间的一个集中营。

  警察逼刘女士坐在老虎凳上,审问刘:“你信的什么?”刘回答:“信上帝,上帝就是天老爷,天老爷就是神。”接着警察逼其交待问题:“谁传的?在哪聚会?钱在哪?帐在哪?头在哪?”刘说不知道。话音刚落,一警察狠狠地搧了其数个耳光,刘女士被打得头昏脑涨,耳朵嗡嗡作响。几名警察轮班连审带打,直到凌晨3时许。警察见什么也问不出来,便开始折磨刘。一警察用十个指头使劲抠刘的后背处的软骨、筋及两侧的肋骨缝,刘女士疼得大声惨叫,并逼刘女士快说!就这样反复折磨有三、四次,然后又审,刘女士不说就抠,反复抠,疼得不得了,刘问:“国家不是信仰自由吗?”“国家让自由信的是佛、伊斯兰、三自大教堂,家庭聚会的和其他的都定为邪教了。” 刘很不解地问:“那国家也没公布呀?”警察很不耐烦地说没公布哪,而后又凶狠地说:“不给你来点厉害的,你是不能说呀。”刘女士的胳膊细,手铐戴在手腕上松,该警察把手铐打开,在手腕上缠上厚厚的报纸包再铐紧,然后将刘的两只胳膊铐在老虎凳的两个扶手上,并把老虎凳向后倒下,刘女士的身体随着后仰,头和上身朝后下方悬空起来,整个身体重力集中在被铐住的手腕上,刘女士躺不下、起不来,凳子上有一块铁疙瘩,硌着其尾骨,钻心的疼痛令刘女士生不如死。警察嘲笑道:“让你那神来救你呀,他不是全能的吗?”不知过了多久,刘女士两只手铁青,胳膊没有知觉,心脏难受,浑身瘫软,几乎昏厥。当从老虎凳上被抬下来时,刘女士头抬不起来,全身开始抽搐,脸色惨白,奄奄一息。刘的两只胳膊已肿得像两个大粗棒子,麻木无知觉。次日早,七台河的陈举(帮助办案的)再次提审刘未果。

  最后警察以“信邪教”为由关押刘女士14天,罚款5000元。刘女士托赵仁武疏通关系,共花了近20000元钱,刘女士于9月12日方才获释。临走时赵仁武警告:“离开肇东得请假,随叫随到。”

  刘女士被释放后,赵仁武三番五次来威胁恐吓刘,想趁机敛财:“省公安厅要下来检查,你快拿钱我给你活动,要不他们还得把你抓进去,说关你几年都可以,有的都关十多年。你的这件事可大、可小、也可没有,就看你拿多少钱了。”刘女士和70多岁的母亲整天胆战心惊,刘女士的精神险些崩溃。无奈托人说情,赵仁武才停止纠缠。没收的钱索要未还。

  2010年4月刘女士托关系找省公安厅26处郭永胜处长,才被准许到哈尔滨的房子看看。当刘女士打开房门的瞬间,整个人惊呆了!差点晕过去,屋里一片狼藉。所有值钱的和比较新的东西(包括衣服、日常用品等)都被洗劫一空。4台笔记本电脑、10多部新手机(弟兄姊妹奉献的,其中有一台刘女士的新摩托罗拉手机价值3000元左右)、房照、票据、银行存折、工资卡、8万多元钱的欠条、金银首饰、10000多元现金(整沓的)及散放着的钱全都不翼而飞。不能拿走的东西,砸的砸,撕的撕,阳台的玻璃被打碎了,冰箱坏了,卫生间的洗手盆碎了,木头床被劈了,墙上挂的山水画镜片破损,枕头被撕乱,所有的东西都被破坏,扔得满地都是。进到房间简直无处下脚。刘女士去省公安厅4次,花了2000多员车费饭费,托人费尽周折,仅要回银行存折,工资卡、金银首饰、10000多元现金和两张欠条。欠条虽拿回,但欠债的人却死的死、逃的逃,钱已经无法要回。警察的疯狂抄家,给刘女士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10多万元。刘女士的精神也受到了极大的打击,一连两年多靠吃药打针维持。

  刘女士悲愤而且决然地说:“警界的黑暗,人世的冷漠,让我这个刚刚失去丈夫又失去父亲的女人心里雪上加霜。我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好孩子、好学生、好职员,从来不做损人的事,我究竟怎么了?我做错什么了?我不就是信全能神吗?为什么竟这样残遭迫害!害得我物质损失十多万元,两处家(哈市的家、肇东的家)被抄,精神上受到重大打击,但无论怎样,我都不会放弃我的信仰!相信总有一天,我们会有出头之日的!”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勒索去3000元(2008/8/10)

  2008年8月10日,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基督徒朱宝龙(男,当年38岁),因信全能神,被甘南县海洋派出所所长董学军和于更山2名警察,强行抓捕到海洋警务区。

  董学军问朱和谁在一起聚会,看的什么书,朱只回答说看《审判从神家起首》。审讯一番未果后,警察向其勒索去3000元钱,到次日凌晨才将朱放回。

  几天后,查哈阳公安分局的两名警察又找到朱宝龙,让其签字画押,写保证书,并给其照相。

六旬老妪因信神被抄家 劳教(2008/8/6)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67岁老人佟淑芹跟随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8年8月6日,道里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刘军(40多岁)等五、六名警察,闯入佟老太在道里区安升街的楼房(刚买20多天,后被警方没收),不容分说将佟老太与前来串门的刘乃娟控制住,就开始抄家,搜出全部神话书籍和三个CD机子,还有佟老太的白金项链(价值3000多元)、3200元现金、工资卡、拆房证、身份证、房产证、退休证、以及佟老太新买的内裤等都抄缴。在佟老太家逼问:房子是谁买的,佟和刘乃娟是什么关系,只要佟答不上来或回答不如他们意,他们就对她拳打脚踢。

  下午一时,警察把佟淑芹带到道里区国保大队,刘乃娟被带到新华一个秘密的所在,专门酷刑逼供的地方。佟老太被判两年劳教,佟刚买20多天的房子也被道里国保大队没收。佟老太被押到哈市顾乡看守所(鸭子圈)关押一个月,又转至拘留所关押三个月,后被带到前进劳教所服刑,于2010年2月8日提前释放。

  在拘留所期间,佟女士听刘乃娟自诉:当时审讯她的时候,有几个人轮班二十四小时打她,刘被打的晕了过去,最后被人抬回来的。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被追捕,有家难归(2008/7/31)  

  基督徒沈志华(57岁, 七台河市桃山区),在鸡西市鸡冠区买楼接待全能神教会的姊妹,被当地警方获悉。

  2008年7月31日,沈女士聚会回来,刚走进自家单元,巧遇五楼的阿姨,阿姨小声问沈女士:“小沈,你家咋的了?公安局的人敲你家门很长时间,之后给撬开了,他们在你家屋里等你呢,你快回去看看吧!”沈志华意识到接待尽本分出事了。不能回家,否则自投罗网,遂转身下楼。时至今日逃亡在外,不敢回家。

  屋里有现金15000元,乐邦阿迪智能锅一个,价值400多元的手表,全能神教会现金200元, CD机3台,DVD机2台,新买的豆浆机,7寸黑白电视机,MP3机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劳教两年(2008/7/31)

  女基督徒杨雨杭(化名),当年28岁,家住七台河市。因信神,被省公安厅、鸡西市公安局刑警队专案组警察暗中跟踪。2008年7月31日,杨雨杭等3名基督徒,从教会提出十万元奉献款准备送走,杨雨杭到接待家取票据,另两名基督徒在楼下等着。杨刚进屋就听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杨没开门。五名便衣警察用工具将门撬开,又踹碎卧室的门,两名警察上前摁住杨雨杭,将其双手反铐。一50多岁的姜警察连忙给省厅打电话:“我们抓住那个头了!”几个警察看见桌子上有水果就抢着吃起来,随后开始大肆搜翻,屋里屋外,甚至将床和桌子都掀开翻个遍,从中抄走数本神话书籍、一台VCD、两台CD机、数部手机、一台MP4及接待家姊妹的8000多元现金。接着用一布兜将杨的头套上,两个警察架着杨雨杭下楼,边同抄缴的东西一并塞到车上,同时另两名基督徒也被抓捕。

  3人被押到鸡西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叫王倩的警察拿着没收小悦手中装有10万元的兜子,得意地说:“这次捞回10万元!”警察将抄缴的书、物品摆在公安局屋里一大堆。三人被分开审讯。

  一姜姓警察(男,50多岁)审问杨雨杭:“你什么时候开始信东方闪电的?这些书从哪来的?那些钱是从哪来的?你们三个认不认识?”杨雨杭怕牵连其他人,说不认识,姜警察未得到答案,冲过去就打杨几大耳光,杨女士的脸顿时肿了起来。再逼问,杨还是用智慧周旋,姜气急败坏抡起大拳朝杨的头猛击,打得杨雨杭天旋地转,头嗡嗡直响,又一狠拳击杨雨杭的嘴上,嘴立时肿成三角形,牙齿咯破嘴唇流出血。杨女士疼得大叫,这时省公安厅的人又进来,接着逼问同样问题,杨仍不说,警察一把薅住杨的马尾辫,轮了其好几圈,停下后再扇耳光,用拳击头顶,又朝两腮猛打,杨的脸与嘴都苍肿变形,头顶鼓起大包,疼得失去知觉,头发蓬乱,不成人样。姜姓警察看着满脸苍肿的杨女士吼道:“让你不说打死你!”警察阎兴斌接着叫嚣道:“我们都跟踪你半年了,这次的行动是秋风扫落叶——给你们一网打尽!你们东北三省的带领全都完了,都被我们抓起来了,你就都交代了吧,这样硬下去没用,早晚我们都得让你说出来!”然后姜姓警察令杨雨杭“开飞机”,杨女士累得坚持不住,他们就用电棍威胁,电棍靠近皮肤,汗毛被燎着一点,他们就哈哈大笑一次,杨女士连吓带累浑身冒汗,警察边燎杨的汗毛边恶狠狠地说:“我要是使劲电你,就能让你以后不能生小孩儿!”警察边折磨边反复接着逼问以上问题,并让其交代还有哪些带领,杨依然不答。姜姓警察从杨女士口中什么也问不出来,更加残酷地对杨用刑。杨的脸、头都肿了,无处可打,姜就开始掐杨的食指和中指之间的穴位,杨疼得惨叫不止。姜看杨痛苦的样子说:“我这一招连大男人都受不了,这下知道我的厉害了吧!有什么快都说出来吧,我就不信你不供!”姜一个劲地掐穴位有两个小时,杨的两只手背肿得像馒头,最后两只胳膊也开始肿。就这样从中午12时许折腾到晚上5点多,警察打累了去吃晚饭。饭后王倩、姜姓警察等人又开始对杨女士毒打逼供,用拖布杆使劲抽打杨女士的全身,杨疼得直躲,他们就撵着打,直到把拖布杆打折三节,杨女士被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直凌晨2时许,杨晕倒在地,警察用凉水将其浇醒。与此同时,另一审讯室里,小悦和另一基督徒同样遭受毒打逼供。

  次日早8时许,省厅的警察、姜姓及另一警察姜云鹏进来了,冲杨说:“今天给你找个好地方去!”说着将一黑头套套在杨的头上,将其送到鸡西市城子河区一个挺远的山沟,那里有一个大养鱼池,有一座三层楼,杨女士被送进一房间,三名警察轮班看守其一天一夜。第四天深夜,省厅警察、姜警察、姜云鹏、阎兴斌等人又连续逼审杨女士,警察威胁道:“你不交代照样判你十年八年,你别再装硬,再不交代就整死你,扔进养鱼池喂鱼!要不把你扔到坟圈子里,用枪打死你,死了谁也不知道!我们领导说了,今天晚上给你上刑,必须把你拿下,不把你打出喊声不罢休!”说罢几个警察更加残酷地折磨年轻的杨女士,连扇耳光,打脑袋,灌芥末油,上大挂……近两天的摧残,杨女士被折磨得奄奄一息。而小悦和另一姊妹同受到残酷折磨。

  5日上午,杨雨杭等三名基督徒被送进鸡西市第一看守所。期间,三人多次被提审,并遭受不同程度毒打,仍无果。9月27日,三人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押往哈尔滨市戒毒所服刑。2010年5月19日杨雨杭被释放。小悦和另一姊妹释放日期不明,有待了解。

黑龙江省老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追捕有家难归(2008/7/30)  

  2008年7月30日晚8时许,三名警察闯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银河村一出租屋内,一警察手持照片逼问石力清(女,当年62岁,原召会信徒):“你看这是谁?是不是你姑娘?”石老一看才得知其接待的女基督徒被警方拘捕。三名警察用进1个多小时,将出租屋翻个遍,抄缴了两台机器、《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和诗歌光盘装,共6个方便兜。一警察临走时,不甘心地说:“你就岁数太大,要不就把你带走了!”石老见势不妙,连夜出逃。

  十天后,石老偷回出租屋取东西,电工派出所的一便衣警察上前询问:“你是石力清吗?我是派出所的,请你去派出所调查你点事。”石老趁其打电话之际,骑上自行车逃脱。

  几天后,趁夜里回家拿身份证的石老发现,家已被查抄,邻居被利用天天看到凌晨。好心的房东在石老归还钥匙时,担忧地说:“你怎么还出来呢,他们到处抓你呢,东风派出所和电工派出所那么多人都到处抓你呢!”

  从此,为躲避警方的追捕,石老隐姓埋名,四处流浪。

黑龙江省2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08/7/28)

  2008年7月28日上午10时许,住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达斡尔族乡双河农场的基督徒祝秀玲(女,当年48岁),正在家中休息时,连队治安员赵洁与队长常东闯进来后,不由分说便乱翻一气,将《羔羊展开的书卷》等8本信神书籍搜出后,将祝带到到连队办公室。双河第六派出所的2名警察也闻讯赶至,随后将祝秀玲与住在该农场的另一女基督徒殷琴(女,当年68岁),一同押至双河第六派出所。

  警察针对:信多长时间了,谁给聚会等问题,对两名基督徒分别审讯一番,未果后,于当日下午将2人陆续放出。祝秀玲的信神书籍被全部没收。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在聚会时被警察抓捕并勒索(2008/6/19)

  2008年6月19日上午10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的任桂芹(当年47岁)、徐文君(当年67岁)、徐志远(年龄不详)3名女基督徒,在富拉尔基区新区的张亚琴姊妹家聚会时,被突然闯进的3名警察强行抓捕到富拉尔基分局铁北派出所。《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和一台CD机被警察搜走。

  警察说基督徒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是犯法的。逼其交代:书是谁给的,头是谁,共有多少人信神等问题,未果。一名警察对基督徒说:“给家里打电话,拿5000元钱,交钱放人。”结果,任桂芹家人来交5000元后,将被关押了9个小时的任赎回。徐老女儿托人说情,仍被警察勒索去2000元钱后,也被放出。徐志远与张亚琴结果不明。

  已知徐志远家当时保管教会书籍,被捕后,库房书籍被警察全部没收,具体数量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8/4/24)

  鸡西市密山市连珠山镇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林雪(当年32岁),2008年4月下旬,林女士在密山市太平乡收费站附近一小屯尽本分,被太平乡派出所警察抓捕。到所后,警察逼其交代信神多长时间,在哪聚会,头是谁等,林女士均用智慧搪塞过去。审讯无果,林雪当天被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并罚款(2008/4/3)  

  2008年4月3日,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向阳派出所警察抓捕,后经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审讯后,分别给予两人拘留12天,罚款8000元钱及拘留14天,罚款2000元的刑事处分。

  当晚5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向阳镇的鄂淑清(当年65岁,原生命道信徒)正在家听神话诗歌,一警察以找鄂老儿子为借口敲开门,问鄂老:“说说你这几天都上哪儿去了?你是不是信全能神的?有笔记本吗?”遂将鄂老的家翻得乱七八糟,光盘、小册子、神话书籍、线索本、机器都被搜了出来。正巧,成丽(当年28岁,原因信称义信徒)来找鄂老,警察问成丽:“你干啥来了?”成丽答:“来溜达。”“溜达?行了,你别走了,把包放下让我看看。”虽未翻出什么,警察仍强行将鄂老二人押回该镇派出所。

  立案后,将二人送到国保大队已是午夜时分,审讯之后,警察以“参与全能神组织,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政治犯”的罪名关押鄂淑清12天,于2008年4月15日下午罚款8000元钱后被释放。警察以“刑事犯罪”拘留成丽14天,于本月17日罚款2000元钱后被释放。

  据悉,成丽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8510农场。鄂老在2012年12月12日,与宋殿秀(女,当年44岁)传福音时又一次被抓捕,这次关押4小时,罚款500元后放出。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两次入狱并遭到毒打迫害(2008/3/19)

  哈尔滨市道里区朝鲜屯的女基督徒张敏(现年43岁),因信神两次被捕,过了二年的牢狱生活,并遭到警察的残酷迫害。至今患有严重的心脏病,什么活也不能干,天天靠吃救心丸维持。

  2003年6月16日中午,张女士(当年34岁)在道里区顾乡大街用IC卡给一姊妹打传呼,两名警察突然冲上来,架着张的胳膊将其塞到车里,押到建国街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张方才得知,她给打电话的姊妹已经被抓。

  张女士与另外三名女基督徒被一起送到道里区看守所,分开关押,警察将张女士扒光搜身。之后每天直挺挺地坐着反省。期间,警察提审张女士两次,未有任何结果,张问警察什么时候放人。警察蛮横地说:“回去?等着枪毙你吧!”因着与张女士一同被抓的姊妹托哈尔滨市一粮食局局长说情,她才免遭毒打。但张听另一姊妹讲述,在提审该姊妹时,警察采取车轮战术,还往她身上浇凉水,打开窗户冻她(正值北方三月份),警察穿着皮鞋在姊妹光着的脚上踏碾……。

  4个多月后,张女士被判劳教两年。警察将其押到万家劳教所服刑。在劳教所张看到了70多信全能神的姊妹,岁数大的66岁、小的仅17岁,多数人不同程度都挨过警察的毒打,有的姊妹到了劳教所还被吊起来打,提审时若稍不如警察意,就被用刑,有一姊妹被警察殴打后又坐一夜铁椅子,次日夜里姊妹睡觉做恶梦,大声喊叫。两年后,2005年张女士期满获释。

  不幸的是,2008年3月19日张女士再次被抓。这一次张女士受尽警察百般折磨。

  事发当日晚,4名警察闯入鸡东县鸡东宾馆附近张女士的临时住处,乱翻了一通后,把张女士押到国保大队5楼,给其戴上手铐,令其坐在地上,脱掉鞋,照着张的脚心开打。国保大队的副队长韩恒昌逼张女士交待头是谁及其他基督徒的下落。张女士恐惧再次入狱,因此趁人不注意把玻璃杯打碎了,割腕自杀(留下伤疤),未遂,招来警察一阵疯狂的毒打。把扫地的扫帚打折。次日鸡西市公安局将张以前的底案资料转来,警察足足审了张女士30个小时,未得到任何信息,晚11时将其送到鸡东县看守所。期间警察两次去张家抄家,收缴了张女士的若干诗歌光碟、磁带及神话手稿,劫走炕底下的100元钱。

  半月后,警察把张押到鸡东宾馆提审,张女士被带到一个偏僻的房间,是经常审犯人的地方,地上还可看见干涸的血迹。国保大队长于洪军说谁若能把张女士审出结果,奖金1000元,放3天假。7、8名警察闻言,给张戴上手铐、脚铐与安全帽,每俩人一伙轮番审问,威胁恐吓,连打带骂,有的说要用牙签钉手指甲,有的说灌辣椒水,不让其睡觉,张女士刚一闭眼,警察便故意大喊,吓得张一哆嗦。并嘲讽说你的神怎么不来救你呢。连续审了三天三夜,未让张女士合眼。第四天,于洪军见仍什么也问不出来,狠敲张女士戴的帽子,张的头被震得嗡嗡作响,接着拿电线抽,仍不解恨,打电话让人送来一根塑料管子。冲张女士吼道:“你知道我是怎么当上国保队长的吗?就是靠打人当上的!”副队长韩恒昌按着,于洪军照张脚心猛打,打累了换别人打,停下逼问,不说再打,警察累气喘吁吁。反复逼问审打,张女士疼痛难忍,恶心要吐,于洪军凶狠地说:“你要吐出来就让你吃了!”随后用车载着张女士去找其他信徒,没找到,警察对张破口大骂。

  实在从张女士口中得不到任何东西,警察将其押回看守所。判处其劳教一年半,送到哈尔滨市戒毒所。经检查张女士身体状况不合格,该所拒收。张女士家人交了2900元钱,警察准其监外执行,但必须常常去派出所报到。张女士交了200元行李钱,才被放出。

  出来后,张女士怕警察继续纠缠,因此被迫离开家,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一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三次遭拘捕(2008/3/5)

  ——其中一次被劳教两年

  1999年刚入冬的一天12时许,那天正下着雪,基督徒张文君{男,当年(1999年)47岁}正在院子里扫雪,这时统战部部长邱志文和镇政府的张林闯进院,对张说:“听说你信了东方闪电,你信错了。”又问:“是谁给你传的?你说了我们就放了你,不说就把你带走,要不你拿钱也行。”张说:“我信的是耶稣,我没有钱。”就这样张被强行带到朱家镇派出所,铐着手铐关进了一个小屋子里一夜,动也动不了,直到次日早六点多坐火车把张押到林口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一警察喊道:“你在哪聚会?你们的头是谁?”又拿出前几天抓进来的二十多名基督徒名单让张指认。张说:“我谁也不认识,就认识韩守志。”警察看张什么也不说便把张和犯人关在一起。犯人把张的眼睛给打肿了,致使其视力下降,看东西模糊。张被一关就是十九天,在这期间被提审两次,惨遭警察毒打,肋骨被踢断。

  大约十二月份时,村支书辛仁金到看守所把张保了出来,临走时邱志文还威胁张:“回去之后别信了,要信在家消停信,不许再出去传福音,再传还把你抓进来。”因怕再遭警察抓捕,从此,张夫妻被迫离开家到外地租房,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2003年8月,张在牡丹江柴河镇租的房子里和基督徒(两男两女)刚聚完会,人还没走呢,三名警察破门而入,将其五人一同带到柴河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因张说另一名基督徒是来找他看活去,警察便让其二人明天早八点再来派出所,就这样张急忙打车离开了此地,逃过一劫。

  2008年3月5日8时许张的妻子有病住院了,陈晶及另一名基督徒来他家让其帮办点事随后就走了,张出去关门时,被两名警察拦住,进屋就开始翻东西,屋里屋外地翻出一些东西:现金200元,一块手表,磁带和CD机器以及一些信神书籍,全部没收。随后警察将刚走的两名基督徒也抓捕,连同张一起押到海林市第二派出所,停留片刻后,直接押送到海林市刑警大队。

  警察给三人都铐上手铐,分开审讯,张手背着铐在老虎凳上,一名警察过来就搧张多个耳光,张反问道:“打我干啥,我信神也没犯法。” 警察喊道:“你信的是外国教,中国信佛,八国连军进北京打中国就是你们信教的勾引的。”之后他们走了,张被铐了一夜。3月6日早晨把张押到海林市看守所,两名警察又开始审问,“你为什么信神?”张说:“因媳妇有病信的。”……张被关押半个月后,又判劳教两年,于4月6日被押到牡丹江铁岭河尖子山劳教所服役。

  在劳教所里,仍倍受折磨、残害。把张往一个黑屋子里一推,一个人按头,一个人按腿,另一个人拿白塑料管狠狠地抽了数下,然后命令张拿一个小板凳坐下开始干活,晚上睡觉不让上厕所,张只好在床上连拉带尿。早上王怡班长说:“你这老头咋往床上尿呢?”因张说实话,转手就搧张耳光,当时脸就打肿了,耳朵嗡嗡响,听不清说话,过后耳朵里出血流脓好长时间。为了掩盖他们的恶行,管教曹有权说:“你们谁若说实话,中队要是被扣分,上面人走了我马上给你们加刑。”……2010年1月时,张文君血压180,又得了糖尿病,病倒在地上,劳教所的大夫把张的病情告诉中队的管教,这才把张送到牡丹江医院,打了一晚上点滴,魏大夫说12月份劳教所就死了一个人,有病他们不给治,劳教所的所长还埋怨大夫不给治推卸责任。大夫说:“你们不给吃饭,不给吃药,也不给看病,人死了还怨我,到时我把你们的底都给揭出来。”

  两年期满,于2010年2月6日张先生才得释放。

  据悉,张文君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朱家镇朱家村。

七名基督徒正在聚会时被警察抓捕遭酷刑(2008/2/25)

——其中三名判劳教

  2008年2月25日左右,上午8时许,杨丽波(女,当年51岁,吉林省延吉市)等七名基督徒正在吉林省敦化市敦化镇街里一老基督徒家里聚会,忽然,八、九名警察破门而入,不容分说将八名基督徒押上车,开始抄家,抄缴信神书籍、诗歌数本,一同押往敦化市公安大厦。八名基督徒被分开审讯。

  上午9时许,杨丽波被推进一小黑屋的一个栅栏门里,一警察眼冒凶光直扑向杨女士,薅住杨的头发就地转一圈,嘴里还说着脏话,杨女士的头发被拽散乱,接着又左右开弓狠扇几大耳光,杨被打的满脸苍肿,眼冒金星,几乎栽倒。警察猛打一阵后,逼问:“家是哪的?信几年了?你们中间谁是头?老实交代!”杨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命杨女士双腿劈开,杨不从,警察狠踢杨女士脚后跟,杨被迫劈开。警察又逼其脱掉外衣,双脚叉开,身体呈“大”字形,再绑在栅栏上使劲固定住,将杨女士的长头发缠在栅栏上,又用布条把嘴封上系在脑后。警察嘲笑道:“看!多像耶稣钉十字架啊!”另一警察拿来电棍,只听电棍发出哧啦啦的响声,朝杨女士的腿部、腰部连杵数次,警察恶狠狠的吼道:“你不说就这样折磨死你!”电棍继续在杨女士的身体上“哧啦啦”地响,杨痛苦难忍,哀求说:“我有心脏病。”警察面目阴沉,狞笑道:“叫你有心脏病,我给你好好治治!”又向杨女士的胸部(心脏附近)狠狠杵去,又从杨的前左脚脖子往上排着杵,当电棍电到杨的手心时警察一用力,杨疼得大叫,警察不让哭喊,杨一惨叫警察就把电棍往她嘴里杵,杨女士吓得咬紧牙怕电着舌头,下唇当时就烫熟了,警察边杵边恐吓道:“你说不说?不说我还折磨你!”期间,其他警察也来回串,有的拿大本夹边骂边打杨的头,有的用矿泉水往杨头上倒……警察反复逼问让其交代头是谁,有多少人信。杨始终不从。在这期间警察还拿着电棍上别的屋子去给别的基督徒用刑,电不足再充……刑讯逼供直至次日凌晨两点钟,毫无结果。杨的双腿、双臂、胸部、腹部都被电棍烫成紫泡,嘴唇被烫了三次。

  次日上午八名基督徒被关在一起,警察拿来纸和笔让大家签字,罪名“参与实际神东方闪电邪教组织,扰乱社会治安”,随后八名基督徒被转押到敦化市看守所关押。数日后,杨丽波和另两名基督徒被认为是教会带领,被判处劳动教养一年。于2008年3月26日,杨丽波等三名基督徒被押到吉林省长春市女子劳动教养所服刑。2009年2月20日杨丽波刑满释放。

  另七名基督徒情况不明,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2008/2/22)

  鸡西市密山市三梭通乡的王桂荣(当年41岁),因在当地信全能神常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知晓。2008年2月22日,王女士传完福音刚到家,三梭通派出所警察驱车赶到,派出所孟所长协同两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二话不说,进屋开始翻家。孟所长喝道:“这些天你都去哪传福音了?”警察翻出一本《圣经》,随后将王桂荣带到三梭通派出所。

  到派出所一进屋,警察斥问:“这些天都有谁去你家?家都是哪儿的?你都去哪传福音了?”王女士反问:“我信老天爷,传福音是好事,有啥错?凭什么抓我?”警察威胁道:“私自传福音是违法,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现在不说实话,有让你说实话的地方!”随即将王桂荣押送到密山市看守所,直接关进号里。事隔二天,警察提审王女士,逼其交代有关信神情况,王女士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

  最后,以“信东方闪电,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罚款3000元,拘留15天。3月8日上午8时许,家人交罚款3000元后,才将王桂荣放回。

一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5天,让警察抢走勒索去的钱财逾20000元(2008/2/4)

  2008年2月4日晚8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的基督徒刘贵云(女,当年51岁),正在家里听信神诗歌,突然闯进四名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就开始抄家,所到之处一片狼籍。一警察把两枚戒指(金、银各一枚)、一副金耳环、一个银镯子都揣进自己兜内。另一警察将刘女士家的7700元现金翻出,边往自己兜里揣边说这是赃钱。最后,信神书籍、诗歌碟等全部被翻出。连同小京都CD机(3台)、随身听、刘女士新买的浴巾、卫生纸、奶粉(2袋)、雪饼、剪刀……装袋打包。然后4个警察坐在一起开吃翻出的花生、瓜子,吃完后将所有物品带走,刘女士家被4警洗劫一空。临走时警察还没收了刘女士的家门钥匙,让其端着饭锅,说:把锅拿走,省得你们信神的这帮人在这做饭吃。

  刘女士被押到幸福派出所,警察(其中一人叫吴威风)给其戴上手铐,拿出几张其他信徒的照片让刘指认。为逼刘女士供出谁是头和其他信徒,警察对其一会儿耍戏辱骂,一会儿威胁殴打。一警察拽住刘女士的手铐让其在地上转圈,向其脸上吐唾沫,用拳头将刘女士打倒在地,几名警察一起上去用脚踹。该所所长边用脚踩刘女士边骂:“×你妈的,我让你不说,今天整死你!”“你不说是不是,不说这一宿皮给你扒了。”“把你们的人和你家姑娘一个个抓来,给你们一网打尽,把你孩子吓成精神病,我让你不说。”同时,拎起水壶往刘女士的棉裤里倒凉水,用力薅其头往墙上撞,刘女士的头疼得嗡嗡作响。最后,将刘女士铐在暖气管上。

  次日,警察针对上述问题又对刘女士殴打逼供一未果后,将其押送到富拉尔基区看守所。12天后,警察再次提审刘女士无果,不让其穿棉衣,只给穿一双塑料拖鞋,并用鞋底子抽刘女士的手。

  刘贵云在关押25天后,被警察勒索去10000元,2008年3月20日才被放出。临放前,警察告诉刘女士要随叫随到,并让刘跟踪教会另一信徒,然后向其举报。

  20天后,警察再次将刘叫到派出所,从电脑上调出照片让其指认。还让刘跟踪信神的人。

  1年后,警察又将刘传唤到派出所,让其从照片上认人。刘向警察要当日被抢走的财物,未果。

五名基督徒在聚会时被抓捕,一人被拘留(2007/12/25)

  2007年12月25日上午10点半左右,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鱼池村的张淑霞家里,六名基督徒正在聚会,这时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派出所的四名警察闯了进来,一警察喝问道:“插门干啥?你们这些人都是干啥的?是不是在聚会?”随后,不容分说,将五名基督徒(有一名基督徒侥幸脱身)押上警车,拉到鱼池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五人被带到一间屋子里,然后警察大声道:“不许打电话,不许说话,都低头。”

  当天下午1时许,警察审讯基督徒:“你们信的是什么?那书是从哪来的?”五名基督徒均用智慧回答。

  晚9时许,从尚志市公安局来的两名警察又开始审讯五名基督徒“你们的书是从哪来的?谁给的?还有谁信?”基督徒田某一直没有承认,还质问警察:“现在不是信仰自由吗?怎么还不让信呢!”警察骂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反对国家,是国家所不允许的,说!还有谁信?是怎么联系的?”见基督徒都不正面回答。警察押上张淑霞、冯振芝、董利到其家中搜查,分别从张淑霞家搜出信神书籍20多本、光盘20多张;从冯振芝家中搜出一张信神光盘。董利家未搜出信神书籍。

  26日上午7时许,警察挨个给五名基督徒照相,之后尚志市两名警察将基督徒张淑霞押到尚志市拘留所拘留。

  8时许,基督徒冯振芝因没审出证据被释放。

  10时许,董利、田大胜、王秀芬三人被两名警察押到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鱼池林场派出所,在派出所写下保证书并签字、按手印,也同样没有审讯出信神证据于中午12点释放。

  而基督徒张淑霞被拘留9天,后因其家人托人说情,共花一万多元钱才被保释。

  据了解,五名基督徒的详细情况如下

  王秀芬,女,当年38岁;董利,男,当年30岁;田大胜,男,当年35岁,三人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冯振芝,女,当年53岁,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张淑霞,女,当年53岁,家原住黑龙江省尚志市鱼池乡鱼池村,现搬迁到山东省莱西市江山镇。

发表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7/8/15)

 牡 丹江地区穆棱市八面通林业局的女基督徒孙淑云(当年54岁),2002年在八面通林业局教会任教会带领职务,被牡丹江地区绥芬河市公安局得知。4月20日 上午10时许,孙淑云刚到家,一着装警察跟踪而至,尾随其后进了屋,命令道:“跟我到公安局去一趟!”不容分说将孙押上警车带到绥芬河市公安局。

   一进警局,警察喝问:“你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孙女士说:“不知道。”警察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还任带领,对不对?你有多少信神的书?还有谁和你们一 起信?”警察因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大怒:“你太顽固了,什么都不承认,再不交代把你家开的放像厅封了!把电棍拿来,我就不信撬不开你的嘴!”说着气势汹 汹地走了。

  不一会儿,另两名警察进来继续审问孙女 士,并软硬兼施,见审不出结果,警察立刻恼怒,将孙女士的一只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吼道:“你再不老实交代就别想出去!”一跺脚走了。一警察威胁道:“别人 都说你家有信全能神的书,你就快说吧!说了就可以回去了,你在这呆着丈夫、儿女多惦记呀,不说你就得被判几年,家里人多小看你!”孙女士质问:“我信神没 犯法,没做坏事,你们凭什么抓我?”警察凶狠地说:“把你信神的事都说出来,谁是头,还有谁信?就判你!”孙淑云默默地祷告,坚持不说。警察反复逼问孙直 到深夜12时许,仍无结果,最后将其放回。

  回来后, 孙淑云夫妇为信神带着女儿被迫搬到了牡丹江市阳明区莲花泡附近,不料孙女士仍被该地警方跟踪。2007年8月份的一天,孙淑云夫妇不在家,只有小女儿在家 学唱神话诗歌。两名警察破门而入,大肆搜翻,将数本信神书籍、诗歌光盘、CD机等收缴,在翻找过程中,警察发现了一枚戒指和1000元现金,两名警察拿着 戒指说:“这戒指值八、九千元。”为了不让屋里的女孩发现,就到楼下招来一辆出租车将小女孩带走,孩子被吓得直哭,死活不走,警察令司机强行将其带去走。 之后两名警察将收缴的钱物一并掳走。

  孙女士的丈夫回 家时,见家里一片狼籍,女儿失踪,悲愤交加,非常为女儿担忧,遂打电话给孙淑云,孙女士意识到警察是来抓她的,虽心中焦急却不能回家,只能忍痛割爱默默向 神祷告。孙女士的丈夫气愤之下到前进派出所找那两个警察要钱物和女儿,该警察却失口否认,孙的丈夫忍无可忍,求当地刑警队一朋友帮忙。刑警队的警察找到两 警察说:“你们犯法了,你们为什么抄人的家,把戒指和钱拿走,又给人家女儿弄走了,你们不成了胡子了吗?”尽管这样,那两名警察仍不承认自己的犯罪行为, 反而买通刑警队的人将此事压下,不让其追究。孙女士的丈夫有理无处申诉,只好离开是非之地,被迫再次搬家,搬东西时发现那枚戒指和1000元钱被人塞进被 子里。半个月后,被控制在公寓的女儿往家打电话,此时,孙女士夫妇心中的一块石头才算落地。

黑龙江省五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捕---其中一人遭毒打、判刑(2007/7/3)

  2007 年7月3日中午12时许,双鸭山市宝山区太平派出所,以所长为首的六、七名警察驾两辆警车直奔宝山区十三粮店一老基督徒家。见其家门紧闭,几名警察冲破围 栏直闯进屋,冲着几名正在传福音的基督徒大喝:“不许动!”基督徒被这突如袭来的场面惊住,警察立即将五名基督徒围住,开始抄家。老基督徒问他们:“你们 干什么呀?”警察吼道:“不许说话!”顷刻间,老基督徒家被翻个底朝天,里里外外一片狼藉。所长指着翻出的两本神话书籍、四张诗歌光盘及一台CD机仇视地 说:“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定的邪教,跟我们走吧!”遂连人带东西全部押上车抓走了。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对基督徒搜身,抢去他们身上仅有的300元钱和两块手表后展开审讯。所长气势汹汹地审问潘贵波:“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潘贵波 说:“你们还记录啊?”所长一听恶狠狠地朝潘贵波猛乎一个大耳光:“叫你问!”潘贵波的耳朵顿时就听不见声音了。所长又逼问:“你是不是传道的?带领是 谁?谁让你出来传的?”潘用智慧周旋没有正面回答。所长气急败坏地威胁道:“你不说你也是,你天天在传,这样的案子我都办过了,你们信的是全能神,是东方 闪电,今天你不说出头是谁,还和谁联系,就无限期地关押你!”潘还是回答:“我们没有带领。”警察“啪!”一拍桌子大叫道:“你以为我们好哄吗?你再不说 实话就整死你!你以为共产党就不是法西斯吗?我们就是共产党的打手!看我能不能治死你!”整个一下午,五名基督徒轮流被警察审讯逼供,让其交待带领是谁, 在哪聚会,传了多少人等。

  当晚9时许,警察强迫五名 基督徒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之后押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管教问送进来的人是什么罪,警察说:“是信全能神的。”管教一听火冒三丈吼道:“我最恨你们这些 人了,就该抓你们,治你们!如果我现在还在巡逻大队早把你们打死了!都给我面墙蹲着!”五名基督徒被迫蹲了一个多小时,金艳霞不堪折磨,心脏病发作,被拉 到医院检查,确定有生命危险后才于第二天早上被放出。

  另三人则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罪名关着不放,其间,其不信的家人纷纷前去求情,警察趁机大肆勒索。王国乡、李云霞、肖玉芹的家人共被勒索去两万余元人民币后,三人才于7月16日被放回。临放前,还强迫三人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再不信神,不传福音了。

  而潘贵波则因为被认定是“带领”判劳教一年。在看守所被关押三个月后,于2007年10月中旬转押至双鸭山市劳教所服刑。直到2008年7月2日才重获自由。

  据悉,五名基督徒为:潘贵波(男,31岁)住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前锋农场;李云霞(女,27岁)住同江市三林乡;肖玉芹(女,40岁)住富锦市清化镇;金艳霞(女,41岁)信海伦市家富乡;王国乡(男,64岁)住佳木斯市江口镇。

黑龙江省七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其中五名被拘留(2007/7/2)

   2007年7月2日至5日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峰区公安局联合本区新工地派出所的警察大肆抓捕全能神教会信徒,仅四日内,本市的侯艳荣、周凤莲、王秀 云、代永波、付桂玲、常玉芹(化名)、刘凤英(化名)等七名基督徒先后被捕。7月2日下午5时许,常玉芹在付桂玲家,二人正在整理教会书籍,不料三名着装 警察突然破门而入,大叫一声:“不许动!”付桂玲二人被震惊,警察不容分说开始抄家,将付桂玲家保管的数本信神书籍全部抄走,押着二人到新工地派出所;次 日下午5时许,数名警察又闯到付桂玲的母亲家(挨着付桂玲家)进行抄家,此时正遇上侯艳荣和代永波在付桂玲的母亲家搬运教会书籍,警察见此蜂拥而上,连带 人带物全被劫持到派出所;随之又将附近的周凤莲,王秀云抓进该所;到了5日下午5时许,基督徒刘凤英也在家中被捕。之后警察返回几名基督徒家中进行抄家, 每家都被翻得狼藉一片。其中侯艳荣的小灵通、手机、户口本、低保证、病例、手机充电器及200元现金被抄走(未还);王秀云的手机及300元现金被掳去。 付桂玲,侯艳荣,周凤莲,代永波被抓到派出所后,警察给其带上手铐,命几人坐在地上一宿,常玉芹趁警察打盹脱身而走。

   七名基督徒在所里均受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为了迫使付桂玲交代家中保管的信神书籍的来历,警察竟强行将付桂玲靠在木椅上,双手伸过椅后背圆孔,再将双手 困住,之后用电线连接付的小手指和大拇指上,逼问:“这些书到底是从哪来的?谁是头?不说就电你!”付缄默不言,他们就按下电钮,一给电付立时感到头胀得 老大,开始摇晃不停,头晃得非常难受,控制不住失声大叫,折磨一阵后又对其拳打脚踢,之后将付桂玲锁铐在暖气管子上,同时另几名基督徒也不同程度受到刑讯 逼供。

  4日上午9时许,侯艳荣、代永波、周凤莲、王 秀云、付桂玲五人被押到铁峰区公安分局,警察将五人关在一起,头上均被罩上布兜子,命其坐在水泥地上反省。到了晚上9时许,几人被分别提审,警察逼问侯艳 荣:“和你信全能神的还有谁?你们几个认不认识?代永波信神是不是你传的?你发展了多少人?有没有书?”侯回答说:“我们是邻居能不认识吗?代永波信神是 我传的,也传别人了,他们不信,我是05年开始信的,不识字,没有书。”又逼问:“谁组织你们聚会?在哪儿?”侯说:“在我家,没有组织,是自愿的。”警 察没得到所要的结果大怒:“没人领着你们聚会,就能自己聚?你太顽固了!呆会儿看我怎么收拾你!”随后一警察强硬地将侯女士靠在铁凳上,另一警察手持一根 四棱木棒指着地上一条破裤子威胁道:“看见没有,这是什么?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不老实交待就整死你!”这时公安局长走进来,侯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说,警 察气急败坏,举起一装满水的瓶子使劲朝侯的脸上打去,另一警察用木棒使劲杵侯的后腰,又薅头发。局长接着逼问:“你们教会的事我们都掌握,你当过带领,还 当过配搭,你知不知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你们是违法!”侯义正言辞地说:“我们信神走的是正路,没做任何坏事,更不伤害任何人的利益,犯 什么法了?”局长吼道:“你们信全能神就是犯法,国家不让你信你就不能信!”另几名基督徒也同样受到了刑讯逼供,之后命基督徒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

   6日下午,几名基督徒以“信邪教妨碍公务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被送到齐齐哈尔看守所关押。期间,几人又被提审逼问同样问题,均无结果。警察竟趁机勒索基督 徒的钱财,刘凤英被勒去2000元罚款,数日后才被放回;侯艳荣,代永波各被勒索2000元,于8月20日放回;周凤莲也被罚去2000元,于7月6日释 放;王秀云也被罚款,数日后放回;而付桂玲则被判处一年劳动教养,于7月末押至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服刑。此后,付的儿子花去20000元办理监外执行, 付桂玲才于10月10日被放回家。

  经了解,侯艳荣(当年54岁)、王秀云(当年55岁)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周凤莲(当年47岁)是该市依安县新发乡人;代永波(当年30岁)是该市克山县西建乡人;付桂玲(当年56岁)、常玉芹(当年50岁)、刘凤英均为该市铁峰区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罚款(2007/5/1)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的基督徒胡秀云(当年55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察知晓。2007年5月1日中午12时许,查哈阳农场丰收十五连派出所三名着装警察突然闯进胡秀云家,冲着胡秀云喝道:“听说你信东方闪电,跟我们上派出所去!”不容分说将胡秀云抓进该所。

  审讯中,警察喝问:“你是不是常和信东方闪电的人在一起?信几年了?”胡秀云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勒索道:“你信神是违法,得交罚款,不交不能放你出去!”胡秀云无奈交完700元罚款后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警方藉由拘留且毒打两名女基督徒(2007/4/29)

   2007年4月29日下午5时许,女基督徒毛相艳与邹洪香(二人当年均40岁,原三自信徒)从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青山村返回鸡东县的接待家的路上,被早已 在此守候多时的该县警察以二人“装尼姑骗耳环、戒指”为由拦截并殴打,没收了二人100多元钱。之后警察用电话汇报工作,两名基督徒听其说:“我们抓了两 个信东方闪电的!”

  在派出所内,警察审问完二人的家 庭住址后,对二人进行单独审讯。一警察手拿几份手抄工作安排分别问二人:“这东西是不是你俩的?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二人为早脱虎口,就矢口否认, 遂被关押在鸡东县拘留所里。次日,警察将邹女士的丈夫找来,劝其交待信神的情况,邹女士说二人是信耶稣,该说的都说了。警察又让邹女士写“审判在神家起 首”这几个字,警察一看,指着说:“你看看,一个错别字也没有,这就是证据!”又拉着邹女士指认接待家,邹女士就是不说,警察气急败坏地把邹女士的手铐铐 得更紧了,用矿泉水瓶狠狠地往其头上砸了一下,邹女士当时被砸蒙了,眼前发黑,睁不开眼睛,嘴唇直哆嗦,心脏病发作。等邹女士好点儿了,警察仍旧猛击邹女 士的头,说:“你的神不是全能的吗?咋不来救你呢?”又恶狠狠地说:“就你那死样,给你一枪子儿得了!看你那丑样,叫你嘴硬!我有的是办法叫你说!回去给 你扔男监里,给你撕巴了!”又对另一警察说:“回去给她用铁链子掉起来,一刀一刀地割她的肉!看你嘴硬还是我手硬!” 又走一段路,两名警察吓唬邹女士说:“咱俩看着,走到哪块有深沟的地方,给她扔沟里算了!”十天后,警察还在不停地恐吓邹女士:“你的证据确凿,赶快说了 得了,这点小屁事,有啥不能说的,我们说你没事你就没事,说你事大就事大!今天我说你是杀人犯,你就是杀人犯!别说你,冤死在这地方的人太多了!”

   而对毛女士的审讯也异常凶残,另一间审讯室里,里边有很多刑具,他们把毛女士的拉锁都扯掉,腰带也抽出来,让其站在墙角,伸出双手,他们威胁毛说“我叫 你不说,看我怎么收拾你!”一警就用白色的塑料管子(大约有1米长)开始打其双手,不知打了多少下,毛女士的双手已被打成了黑紫色,并且右手大拇指被打骨 折,最后毛女士昏了过去……等醒来时,已躺在医院的一张单人床上,医院的大夫对警察说:“这人让你们给打成这样,有啥事我们可不负责任。”大夫走后,警察 硬把毛女士架起来,拽着毛女士的手强逼其在审讯笔录上按手印,然后两个人把毛女士丢回小号里。

  最后,以“信东方闪电,搅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将二人关押在鸡东县拘留所。15天后,邹女士脸上的伤退了,警察向其勒索3000元罚款,才将其释放;又过了三天,毛女士家人也交纳3000元罚款和700元伙食费才把亲人领回家。

  据悉,二人均系黑龙江人,毛相艳家住七台河市新兴区河南街,邹洪香为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洪胜村村民。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罚款(2006/12/26)

  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和平镇宏升村的基督徒胡秀芝(当年49岁)因信全能神接待传福音的姊妹,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得知。2006年12月26日晚6时许,和平镇宏升派出所的两名便衣警察突然闯入胡秀芝家,将其抓进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冲着胡秀芝说:“县公安局的让我抓你都好几年了,今天可算逮着你了。说吧,这两年你都上哪传福音去了?”胡秀芝说:“我外出打工去了。”警察横着说:“不可能,你就是出去传福音了,咱们这屯子的人是不是你给传的福音?你不在家好好过日子,总传什么?告诉你,以后不许你再传了,在家老实呆着!再信还抓你!”警告后扬言罚胡秀芝五千元钱才能放人,下午胡秀芝的丈夫托人说情最后交了3000元罚款才将胡秀芝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并拘留(2006/11/11)

  2006年11月11日,李华(当年42岁,家住双鸭山市)和另两名基督徒,于上午9时许,正在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前进镇聚会,四名着装警察闻迅驾车赶至,冲进屋内,一警察气凶凶地向李华三人大声喊道:“你们是哪的?干什么的?”不等三人回答,其他三名警察开始搜查,翻遍厨房、卧室,搜走CD机、神话书籍、见证文章材料等,警察命令:“走!带走!”将三人押至前进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立即展开审讯。一警察喝问李华:“书是哪来的?信多长时间了?头是谁?”李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猛然狠狠地捏住李华的手背:“说!你到底信的是啥?是不是实际神?”警察见李仍沉默不语,恐吓道:“你想尝尝电棍的滋味吗?”“不想尝,那滋味不好受。”“告诉你,触你一下子,你就完蛋了!不想尝就老实交代!”“我该说的都说了,你们不信我有啥办法呀!”警察横道:“你们私自聚会国家不允许!这回让你们信神,都给你们送进去!” 以“非法传教”为由,将李华三人押到该地拘留所。

  次日,李华等三人与家人联系,交8000元罚款后,将关押3天的三名基督徒放回。临行前,被警告:“再发现你们踏进前进镇,就给你们送进总局关三年!”

黑龙江省甘南县巨宝镇的9名基督徒因信神惨遭当地警方迫害(2006/9/23)

  2006年9月23日晚10时许,孙玉芝(54岁)、董淑媛(43岁)等5名女基督徒,正在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巨宝镇红旗大队的纪庆文(61岁)姊妹家聚会时,巨宝镇派出所的几名警察破门而入,将5名基督徒强行抓捕,押回该所,纪庆文侥幸脱逃。《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和讲道光盘被警察全部没收,随后又将5人押到甘南县公安局。

  警察针对:信神是谁传的,头是谁等问题对基督徒进行殴打逼供。董淑媛被警察用一根1米多长的腰带在身上一顿猛抽。后从刑警队调过来几人,公安局内灯火通明,声势浩大。一警耀武扬威地说:“今天晚上必须审个水落石出。”这时刑警队长突发心脏病,半躺在床上仍怒气冲冲地逼问上面是谁?警察见董不答,拿过两根台球杆劈头盖脸地对着董的头就是一顿狠打,后又把鞋脱下来往其脑袋上打,并恶狠狠地说:“不说,今晚有你好受的。” 在另一屋的孙玉芝则被警察用脚在腿上一阵乱踢,并被搧耳光,警察还揪其头往墙上撞。

  审讯未果后,董、孙2人被押至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阿荣旗看守所(当时甘南看守所正在修缮)。10几天后才将其押回甘南县看守所。警察对基督徒反复提审,仍未得到想要的口供后,一警威胁董说:“你说不说,不说把你姑娘抓起来,把你丈夫工作也停了。”终无果。

  最后,董淑媛、孙玉芝被警察以“信邪教”为由,分别判处劳教1年。孙的家里托关系为其打点花去近10000元,于2006年12月中旬被放出。董被押到齐齐哈尔市教养院服刑,期满获释。

  事发后,警察从基督徒包内的一个名单中缕出线索,随之,家住甘南县巨宝镇的基督徒于松珍(女,52岁)、景娟及其嫂子也相继被巨宝镇派出所警察抓捕。于松香家的炕洞、猪圈都被警察翻个遍,搜走一本解释《圣经》的小册子和一个装光盘的塑料皮。警察对其审讯一番未果,扣押4小时后才将于放回。景娟姑嫂2人分别被罚款1000元。另外住在巨宝镇红旗大队的68岁女基督徒董淑华,被警察追捕逃亡在外,其家人为摆平此事,被迫上巨宝镇派出所交了3000元钱。

  半年后,纪庆文托关系找人说情,到刑警大队结案时,仍被罚款1000元(没有任何票据)。一起被捕的另3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阿城市一基督徒无故被抓捕、遭酷刑并劳教(2006/9/21)

  2006年9月,全能神教会女基督徒李文因信神被黑龙江省警方强行逮捕,并遭毒打迫害,后被判劳教一年。

  李文(化名),女,当年34岁,家住黑龙江阿城市。2006年9月21日晚10点50分,李文和另外4名女基督徒聚完会正在接待家睡觉,突然听见外面有狗叫,没等她们反应过来,甘南县巨宝镇派出所4名着装警察已破门而入,吼道:“都抓起来直接送县里。”随即将5人铐在一起,又屋里屋外翻个底朝天,将基督徒的信神书籍、一台MP3机器以及抽屉里仅有的100元钱被警察揣进了自己兜内,之后将李文等5人拖上警车押到巨宝镇派出所,之后转至甘南县国保大队。

  9月22日凌晨1时30分许到达国保大队。下车后县公安局长曹志忠说:“到这就别把自己当人看了。”他们把搜到的书籍等东西往地上一倒,一名警察恶狠狠地用脚踹李文的膝盖,厉声问书的来源,没问出什么结果。

  凌晨2时许开始分开审讯。在审李文时,李文的回答稍不如他们意,两名警察扑上来猛扇其耳光,并薅住她的头发,又拽又顿恶狠狠地说:“你他妈老实交代,你们的头儿是谁,都跟谁联系?”见李女士仍不肯说,警察拿白塑料管猛抽李的头部、背部,并用拳头猛击李的胸部,边打边咆哮:“你信的不是神吗,喊你的神来救你呀?……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 一直审到凌晨4时30分许,李女士被打得伤痕累累痛不欲生,薅掉的头发掉了一地,头晕目眩开始呕吐,这时警察方才罢手。副队长刘立军吼叫到:“你不老实,等会儿还揍你。”5名基督徒被叫到一起,写字、核实笔记、签字画押、照相。其余4名女基督徒也不同程度遭到刑讯逼供。

  2006年9月22日中午,局长曹志忠吩咐警察再去接待家庭搜查,把李的背包搜了出来,翻出信神证据(教会人员名单、教会名和范围及10万元帐单),结果他们兴师动众找来一帮巡警、交警助阵。当晚7时许,对李女士又一次展开审讯。副队长刘立军把李女士的手铐穿过椅子横梁,令其站不起来也蹲不下,一手薅住李的头发用力往后拽,一手拿着塑料管狠抽李的肩膀后背,咆哮道:“快说,你在教会里是干啥的?头儿住哪?你们的钱放哪了?”李说:“不知道。”刘气得暴跳如雷,打得更加凶狠,直至李的后背打出血来,折磨近两个多小时,终无结果。刘累得满头大汗,气急败坏地说:“你他妈的是江姐、刘胡兰,不说拉倒,送大狱呆10年让你出来成老太婆。”

  9月23日凌晨2时许,警察把5人送至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阿荣旗羁押。10月17日上午9时许又一次提审,警察威胁李女士:“你今天说不说无所谓,我们就说在你家挖出来一个死人,就说是你干的。” 11月21日左右,李文被以“扰乱治安罪”判劳教2年。经上诉说:“你们把我定为扰乱治安罪,这里我不明白,我违犯了国家哪款、哪项、哪个条例,我就信主,希望你们给我宽大处理。”

  2006年12月20日,判决书下来,虽被减刑,但仍判李文劳教1年,押回甘南。见到了一起被抓的其中两个姊妹,据说另外两人分别罚款1000元后放出。曹志忠、刘立军二警押三名基督徒至齐齐哈尔劳教所时,路上埋怨上边光让他们抓,也不给拨款,下回再有这事不管了。2007年9月19日李文终于获释出狱,而被警察抢走的信神书籍等物品均未返还。

  其余4名基督徒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两名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6/9/18)

  家住黑河市孙吴县红色边疆农垦社区的王庆龙(男,当年55岁),2006年9月18日到本县一老弟兄家聚会,正和老弟兄听诗歌时,八、九名警察突然直冲而入,冲王庆龙二人喝问:“你们在干什么呢?”“听歌呢。”又问:“听的什么歌?”“信神的歌。”警察没有任何证件就开始翻家,还有两名警察在门口把守,将屋里翻得乱七八糟,从中搜去数本信神书籍,CD机,光盘及70元现金。边搜边训斥王庆龙:“这么大岁数了在家干点啥不好,出来信什么神!”又给搜出的信神物品拍照,随后将王庆龙和老弟兄推上警车拉走了。

  在孙吴县公安局里,警察问王庆龙:“这些书是从哪来的?你和这老头是怎么认识的?你是不是带领?”王庆龙吱唔着,没有直接回答。这时公安局长走进来,脸色阴沉恶叨叨地冲王庆龙大叫:“你这老头嘴挺硬啊,再硬在我这也得开口,去!靠墙站着!给你三分钟时间。”边命令边用一本大厚书朝王的脑门磕去,又使王庆龙的帽子歪戴着戏弄他。警察说:“三分钟到了,快说!不说就用电棍上刑!”王庆龙赶紧向神祷告:神哪,他们要用电棍打我求你加给我信心,宁可终身做哑巴,也不背叛你……这时警局来电话给局长叫走了,小警察也不打了,王庆龙看见了神的奇妙作为。警察接着用软招诱导王交代信神实情,并诈骗说:“你妻子是教会的骨干,这些书一半是你的,你就老实交代吧!”王依然不供。与此同时那位老弟兄也接受着同样的审讯。

  警察从二人身上审问不出任何结果,就命二人写悔过书、保证书。基督徒质问:“我什么罪也没犯,凭什么写悔过书啊?”“那也得写保证书!”王庆龙二人被迫写下保证书后,于当天释放。

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聚会被警方抓捕(2006/9/15)

  2006年9月份的一天,黑龙江省伊春市翠峦区车开街基督徒刘翠岚(女,当年36岁 )同三名基督徒去路桥公司翠西区派出所对面平房老接待家聚会,被闻讯赶来的三名警察堵在屋内,不容分说,就强行将刘翠岚等四人一同押到伊春市翠西区派出所。(全能神教会四本神话书籍:合订、合交、诗歌、三百问答题全被没收)

到了派出所,一名年轻警察对刘翠岚说:“你这么年轻,干什么不好,信这个!信神给你们钱呢!给你们饭吃啊?”刘翠岚说:“我信天老爷咋了!吃的、喝的、用的都是天老爷给的,天老爷不下雨都得饿死。”这期间派出所看管人少,一名基督徒趁上厕所之际逃脱,剩下的三名基督徒被一同押到市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警察先对三人搜身,然后分开提审。警察气愤地质问刘翠岚:“你和跑的那个女的怎么认识的?她在哪住?跑那个是不是你们的头?” 刘翠岚婉转地回答他们的问话,那名警察急眼了,喝道:“你在他妈撒谎,不说实话。你不说,我们已经把她的档案从电脑里调出来了,等把她抓回来看我们怎么收拾你!” 后来有个女警察来哄刘翠岚说:“老妹我认识你,你就和姐说实话呗,你看她在姐手底下跑了,咋向领导交差呀,姐就没工作了。”刘翠岚说:“姐我说的都是实话。”女警察说:“你连我都骗,跑那个是不是你们的头?”刘翠岚说:“不知道,我刚认识,信天老爷做好事咋还抓我们呢?”女警察狠狠地说:“我这辈子死了都不信,真是吃饱了给你撑的,我就信共产党。”说完气冲冲地走了。

  到了晚上,警察说:“你们这是初犯,头一次只要在这纸上签字就放你们走。”那纸上面写着:“以后不许你们再信邪教(全能神),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以后不信了。”刘翠岚说:“不签,我信天老爷不是邪教,信天老爷还犯法啊?”可是后来警察硬是逼着让刘翠岚签字,无奈之下刘翠岚签了字按了手印,留了电话号码。后三人被释放。

警察抓捕基督徒,定罪不成敛钱财(2006/8/16)

  2006年8月份一天上午八点多钟,基督徒冯淑梅、隋广凤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长春乡民权村前冯卢屯一名基督徒家(李义洁,是冯淑梅的表妹)买猪崽。这时,长春乡派出所的所长和两名警察闯进屋内。质问二人:“你们是干什么的?”隋女士回答:“我是来买猪崽的。”警察听后不让二人乱动,开始搜查,不论是柜子还是米袋子,甚至喂猪的糠皮里都乱翻一遍。没找到任何证据后(警察想找信神的书籍),对二人大叫道:“上车,跟我们去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上前对两名基督徒进行搜身,不论是鞋里还是裤角都翻个遍。最后在二人身上搜出一百多元钱。

  警察不死心,又到冯女士家搜查信神书籍,但没有找到,返回后审问冯女士“你信的是什么?因什么信的?还有谁信?”冯女士回答道:“我信的是主耶稣,教会里人不少,都是年岁大有病的。”(因冯女士知道警方针对信全能神的抓捕,因此没有说实情)这时,几名警察互相看看,低声说“不对呀,好象有她啊。”随后,警察拍桌子恐吓冯女士:“你说的不对,不要骗我们了,快点把你手里的信全能神的书籍和光盘交出来。”冯女士用智慧回答:“我不知道你们说的是什么,我只有一本圣经。”警察气得骂道:“让你不说,那你把圣经拿来我看看。”冯女士给家人打电话,过一会家人把《圣经》送到派出所。

  另一房间,警察也在审讯隋女士:“你们去那干什么?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她家(指李义洁家)是不是信神的?”隋女士回答:“冯淑梅说她表妹家有猪崽,带我去买猪崽的,别的我就不清楚了。”警察吼道:“不用你不说实话,我们都知道你们信的是什么,就是没有收到你们信全能神的书籍,要不然非把你们几个送进去。”

  随后,派出所的几名警察在一起商量“没有找到证据,怎么能捞钱呢?”警察转过头来对隋女士道“不论怎样,都要交罚款1000元。”隋女士说家里困难,根本就没有钱。最后在亲人的求情下,冯女士的丈夫四处借了400元钱被警察勒索去(外加搜去的100元,共计500元),警察又恐吓两名基督徒“就是没有搜到证据(指信全能神的书籍),要不然就不是这么点钱了。出去后老实点,不许再信神了。”到晚六点多才将二人放回。

  据了解两名基督徒:冯淑梅(女,被抓捕时39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兴隆镇民权村;隋广凤(女,被抓捕时33岁),原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红光乡建新村河家洼子屯,现住址巴彦县兴隆镇。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遭到酷刑折磨后判劳教两年(2006/7/20)

  2006年7月20日早6时许,佳木斯地区富锦市临江社区的女基督徒王春杰(当年42岁),到双鸭山市友谊县100连给一老姊妹送鱼和肉。被蹲守在此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警察当场对王女士进行搜身,将其身上的260多元钱与钥匙没收,并给她戴上手铐塞进一辆黑色轿车,押到友谊县看守所。

  友谊公安局国保大队张队长与副队长杜占一及黑龙江省公安厅的两名警察对王女士进行审讯,警察冲王叫嚣:“头是谁?谁是带领?不知道就打你!”王未答,警察将其双手反铐,挂在椅子上,用腿使劲往下压后背,且边嬉笑边吸烟。40分钟后放下来时,王女士的双手失去了知觉。之后警察接着逼问,见王不说,继续上刑,还用鞋底猛抽王的脸,直到打累为止。王女士被折磨得披头散发,不成人样。警察恶狠狠地说:“给你剃个秃子,让你不说,死爹哭妈犟种一个!”审讯未果,警察连夜将王送到一个阴森可怕的地方,王女士看见那里的警察个个凶神恶煞,一警察咬牙切齿地说:“挖坑把你埋了,也没人知道。”王吓得一夜未合眼。次日警察拿一基督徒的照片让王女士指认,王说不认识。警察拿起鞋底开打,边打边骂:“你是姜姐呀?这要抗日战争,让你们上战场!你以为我们共产党无能哪,就用酷刑来达到目的!”另一警察说:“就抓信老天爷的、信神的!”折腾到半夜,警察将王塞到车里带到红兴隆看守所关押起来。

  在该所,每天毒打声、哭声、骂声不断,王女士听到开门或关门声都不由得心惊胆颤。一局长边骂边问王:“在这里,人连狗都不如!啥犯人?”管教说:“闪电。”局长闻言,特别仇恨的审视王女士。管教也对王总是刁难。19天后,警察将王女士押回友谊县看守所提审,见从王口里什么也问不出来,便用胶带把其嘴封上,往鼻孔里灌芥茉油,王女士被折磨得生不如死。半年后,王再次被提审,警察为了逼其交待想要的结果,软硬兼施,展开车轮战,3天3夜不让王睡觉,仍无果。

  最后,警察判处王两年劳教。于2007年3月20日,送到佳木斯劳教所服刑。在例行体检时,检查出王女士患有心脏病,劳教所拒收。警察将其关押在看守所20天后放出。

老基督徒因信神被公安人员判刑并抄家(2006/6/20)

  2006年6月20日上午9点,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23委2组基督徒陈艳书(女,当年57岁)在同江市街里租的房子里写见证全能神的文章,当地片警突然闯进屋来,看见了陈艳书写的文章就气愤地打电话,找来2名警察,强行将陈艳书押到同江市街里的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的态度都特别蛮横凶狠,当得知陈艳书有病,才没有殴打。这时警察又去陈艳书家抄家了,把传福音用的一大盒子磁带,还有90多本书都翻了出来全部没收。因为有了证据,晚上又将陈艳书押到了同江市看守所。警察杀气腾腾,满眼凶光审问陈艳书:“谁是头……”陈艳书不说,警察就狠狠地骂,祖宗三代骂,话很脏很粗鲁。

  在看守所里陈艳书被关押了3个月。在这期间刑警队的人又去陈艳书家翻一次,把陈艳书的衣服、眼镜、鞋、CD机,还有2000元钱都掳走了。

  3个月后的一天,警察告诉陈艳书快收拾东西,准备回家。结果是将陈艳书送往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在那里又是关押半年。半年之后,陈艳书被安排到一个编织坐垫的厂里干活(劳教所开的厂子),起早贪黑的又干3个月。就这样陈艳书被迫在监狱中度过了一年光阴,才得以释放。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抄家有家难归(2006/6/15)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五林镇五星村的一名女基督徒因聚会被抓立案,多年后仍遭遇警方抄家及通缉,至今有家难归。

  2002年8月的一天上午8时许,周耀光(当年30岁,原因信称义信徒)在家正与母亲及其他三名女基督徒聚会。锁着的大门被派出所所长一脚踹开,前后院墙跳进四名警察,进屋大喊:“不许动!”周女士问:“我们咋的了?你让我们不许动?”所长带着鄙夷的眼神横道:“你们犯啥事?不知道吗?”其他几名警察早已将屋子翻得一片狼藉,只找到一本手抄笔录洋洋得意道:“你家就是窝点,你们信的是法轮功二代,是与国家对着干!” “我们信神没有错,没犯法,信神是好事……”警察根本不容说话,推搡着几人回到该镇派出所。

  周女士与母亲一同受到审讯,一警察凶巴巴地吼道:“你是不是信女基督?信多长时间了?在你家搜到的这些手抄笔录是谁给你的?你们的头儿是谁?”周女士镇定地回答:“我从小随母亲信耶稣,笔录保平安,别人给我就留着了,我们没有头儿。”那警察气急败坏地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法轮功二代,是女基督叫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你们这是反党,跟国家对着干,你年纪轻轻的,不好好过日子,傻了吧叽的信邪教!”强逼母女二人写下“不信邪教”的保证书。因周女士的公公是村长,哥哥与一名警察是朋友,在押3小时后释放,其余三人详情不明。

  据周女士说,原以为此事早已了结,没曾想四年后又面临一次抓捕,因其外出聚会而躲过一劫。那是2006年6月15日晚6时许,刚聚完会回家的周女士被其丈夫告知:上午9时许,五六名本镇派出所警察开两辆车,亮出逮捕证、搜查证、通缉证后,开始抄家。家中翻得一片狼藉,没收了《话在肉身显现)》等若干信神书籍。下午3时许,又来翻一遍,翻走了两个新的MP3。并通知周女士回来后去派出所按手印、交 1万元罚款。

  周女士没有到派出所,被迫与丈夫告别后离家出走,从此四处漂泊,居无定所,有家难归。

黑龙江省北安市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并遭勒索(2006/6/2)

  2006年6月初的一天8时许,基督徒王玉贤(女,当年45岁)和孟庆兰(女,当年51岁)在北安市庆华二村一名老基督徒家聚会,就听见有人“咣咣”敲门,里面刚把门打开,两名警察就夺门而入。一名警察喊道:“这是你啥家?”老基督徒说:“这是我姑娘家。”警察恶狠狠地伸手一把将王玉贤拽起来拉到一边,在床边发现了两本信神书籍,就喝道:“这是啥?”警察拿起书就将王玉贤和孟庆兰推出去押上警车直至庆华派出所。

到所里,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喊道:“你们来干啥的?”王玉贤说:“来串门,找活干……”警察吼道:“书是怎么回事?说!”王玉贤说:“不知道。”警察便谎称:孟庆兰都招了,你就说吧。警察继续逼供:“你到底是不是信的?” 王玉贤还是不肯说。警察便死盯着王女士,与其对视约五六分钟,以此来察颜观色看其反应,王女士在心中默默祷告,一直很镇静。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房间里,警察对孟庆兰也审讯了同样的问题,基督徒均没有正面回应。就这样,警察将二人押到北安市公安局。因那天是礼拜天,一个值班的警察恶狠狠地吼道:“今天是礼拜天,要是平时就狠狠地打你们。”

  最后,警察勒索二人共400元钱,于当日11点放回。两本信神书籍被没收。

  据悉,王玉贤和孟庆兰二人家住黑龙江省北安市庆华三村。

 

只因信神,黑龙江省一基督徒被劳教三年(2006/6/1)

   2006年6月1日下午1时许,基督徒计忠明(男,当年40岁)在五常市营城子满族自治乡计家村一亲戚家时,被三名警察抓捕(其中一人叫马文斌)。随 后,警察驱车将计忠明押到他自己的租房内(拉林镇)进行搜家,在搜出10多本传福音用的书和一套歌盘后,又将其押到营城子派出所。

  所里,警察审问计忠明:“东西哪来的?谁传的?在哪聚会?”计忠明均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在审问一个小时后,给五常市拘留所拨了一通电话:“我们抓到一个信全能神的。”并让他们将计忠明押送。

  计忠明在被拘留15天后,被扣以“信邪教”的罪名判处了三年劳教并押往哈尔滨市东风监狱,直至期满释放。

  据悉,计忠明家乡在黑龙江省五常市营城子满族自治乡古榆村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6/5/1)

  2006年5月1日上午7点多,双鸭山市友谊县八分场的王秀艳(当年45岁),在该县七分场扶持一姊妹,七分场公安分局闻讯后,四名警察骑着摩托车飞速而来。抢过王女士的背包就开翻,搜去一本神话书,吼道:“上车!”

  王秀艳被带到七分场公安分局。警察操起一本书朝向王女士的脸打去,打得王鼻子酸疼。接着逼问:“谁让你传福音的?头是谁?”王秀艳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问不出什么,威胁道:“给你丈夫打电话,拿钱赎人!拿六、七百元就不用坐监,马上放你!”王秀艳怕连累弟兄姊妹及家人,没有说出任何信息。

  直到下午,警察没有得到任何结果,将其押至友谊县公安局,开始照相、签字、画押(十个手指都按)备案。一警察指着窗外的天空讽刺王秀艳说:“你看,你信的神在那呢,他咋不来救你呢!”其他警察耻笑着。随后将王女士押至友谊县监狱(当地没有拘留所)。关押十多天后,警察催逼王秀艳说:“想没想起来你丈夫的电话?快让他拿钱来接你。”

  最后,警察勒去300元钱,于半个月后才将王秀艳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被抓捕(2006/4/27)

  2006年4月27日下午4点半,刘淑荣(女,41岁,佳木斯市桦南县第三中学附近)刚从街上回来,就听有人敲门,进来的是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军等两人,问道:“你叫刘淑荣吗?跟我们走!”

  在公安局的审讯室里,李军问:“你信的是不是邪教东方闪电,说神来了?”刘淑荣不语,李军吼道:“你们嘴可真硬,都不当犹大,就得狠狠治你们!”

  当晚7时许,把刘女士押送到桦南县看守所。

  在关押期间,殴打逼供,并强行在审讯记录上签字。刘女士丈夫请警察吃饭,并给2000元钱,于2006年6月6日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6/4/15)

  伊春市乌伊岭上游林场的基督徒李惠兰(当年42岁),于2006年4月在伊春地区铁力市租房住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一天中午12点多,五名警察跳过李惠兰家的栅栏闯进屋,不容分说开始抄家,搜走两本信神书籍,遂将李惠兰押至该所。

  一苏姓警察喝问:“谁传你信的全能神的?叫什么名?谁叫你上这来传福音的?传多少人?在哪聚会?”李女士默不语。警察厉声催逼:“快说!再不说打死你!”言罢,冲上来狠扇其一大耳光,打得李耳朵嗡嗡直响。警察毁谤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不供出人来,把你塞进男号里!”审讯直到晚上,未果。李惠兰被关押到铁力市拘留所。

  三天后,警察再次提审,逼李交代同样问题,仍无果。警察恼羞成怒,上前狠踹李一脚,李惠兰手上带的表顿时被踢出老远,警察威胁道:“再不说老实交代给你上刑、判劳教,看你说不说!”之后警察闯入铁力市李惠兰的原住处,将其信神书籍、诗歌光盘及机器全部抄走。

  期间,李惠兰的丈夫托人疏通关系给警察拿送礼、请吃饭共花7000元钱。李惠兰才于2006年4月末被释放。临行前苏警察警告李惠兰的丈夫:“回家后必须严加管教你媳妇!不能让他再出来传福音,坚决不能再信东方闪电了!”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6/4/13)

家住牡丹江市林口县柳树镇的基督徒李淑芹(女,当年55),2006年4月13日上午7时许,和两名基督徒到本县五林镇五星村传福音,不料被五林镇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得知,将李淑芹等三名基督徒抓进该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对三人进行搜身,三人的三块手表、100多元现金全被掳去(未还)。然后展开审讯,警察逼问一番有关信神之事,并拿着电棍比划着威胁基督徒要老实交代问题,之后将基督徒分别铐在暖气管子上。次日早上6时许,林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来了两名警察,将基督徒传福音的书籍、磁带和歌本搜去,并问基督徒家中是否有钱,随后将三名基督徒押至国保大队,警察逼问李淑芹:“你是怎么信神的?传多少人了?头是谁?”李淑芹怕牵扯到别人没有直接回答。另两名基督徒也同样受到审讯,均无结果。警察命三人在拘留单上签字画押,并将三人押进林口县八面通看守所。

  最后李淑芹的家人花去7000元才将关押17天的李女士赎出来。另两名基督徒具体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06/4/13) 

  2006年4月13日,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的女基督徒王金华(化名当年50岁,原生命道信徒,99年信全能神)与其他两名基督徒相约到该市阳明区五林镇五星村传福音时,被当地派出所强行抓捕。

  当晚6时许,王金华三人刚到福音对象家,该镇派出所三名警察闻讯闯入,拿起炕上的《羔羊展开的书卷》《国度福音见证问答》《跟随着羔羊唱新歌》等信神书籍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哪儿来的?”随后,二话没说开始搜身,将王女士仅有的170元钱侵吞,强行将三名基督徒扭送回所。

  在派出所对三人单独审讯时,三人均遭到不同程度的辱骂、殴打。以王女士为例,一警厉声喝问:“你是哪儿的?家里有什么人?叫什么名字?你是不是信主的?”王女士见他们针对性强,怕给家人带来麻烦,便闪烁其词。几名警察见状,便对王女士不停踢打,连续地逼问。众警察见收效甚微,遂命王女士蹲下,脚跟抬起,头往下使劲低。王女士蹲不稳,一警察边骂边踹:“他X的,好好蹲着!”一阵拳打脚踢后,王女士的四肢被锁在暖气片上。王女士苦苦乞求要上厕所,一警一脚踹在其胸口上,将其踹倒在地,揪住王女士的头发,横眉竖目地吼道:“憋着!再说去就揍你!” 王女士被非人虐待锁了一夜。

  次日上午8时许,国保大队队长王春明凶神恶煞般闯入审讯室,使劲几脚将王女士踹倒,王女士猝不及防,头撞到墙上意识昏迷。王春明没等其反应过来,拎起王女士就是一巴掌,并叫嚣说:“我这双鞋就是为你们信东方闪电的人预备的,他们俩都交待了,就差你了,说吧!你是哪儿的人?在哪儿住?”正处在意识不清的王女士回答的并未使王春明满意,遂用脚狠踹王女士,继续逼问:“你信东方闪电多长时间了?” 王女士答完,王春明便抄起诗歌本吼道:“全能神作王了?全能神作王,我们做啥去!我就是王,我就是老天爷,东方闪电就是邪教,跟国家对着干,国家不允许信,这是法轮功二代。”遂命令手下将王女士等三人押往林口看守所强行签字立案,又转押至八面通看守所。

  在看守所,警方对王女士进行十几次提审,次次刑讯逼供,直到一个月后释放。

  据悉,王女士被拘留一个月得以释放,是王春明多次找与王女士一起被抓的段洪有(男,当年41岁,交5000元钱于当年5月3日释放)索要财物。王春明说:“你能不能给拿几个钱,拿钱我们就能放人。”最后,段洪有交了3000元赎金。(可王女士被告知的是交纳1500元罚款,100元路费,加上被没收的170元共1770元)。另一女基督徒叫于素琴(化名,当地人40多岁)也是在其家人拿出赎金后被释放(释放日期与赎金数目不明)。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两次并惨遭毒打与勒索(2006/4/10)

2006年4月10日晚6时,基督徒段洪(当年44岁)、于素琴(当年40多岁),王金华在牡丹江市林口县五林镇五星村传福音。这时,警察闻讯赶到现场后,不由分说地强行将三人推上车,押到五林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段先生仅有的90元钱以及包里的《圣经》等神话书籍全部没收。随后,警察将三人分开审讯。警察命令段先生把鞋脱掉,就这样段先生光着脚站在了水泥地上。紧接着,两名林口县国保大队的警察对其进行审讯。警察问:“家住哪儿?姓什么?谁叫你来传福音的?你的头是谁?”段先生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选择了避而不答。一名警察拿起皮鞋朝段先生的头猛打,段先生立时感觉脑袋嗡嗡作响。“说!你和谁联系!住在哪?”警察步步紧逼,段先生始终一言不发。紧接着,警察拿起板尺猛抽段先生的脸和手并狂吼道:“让你的神来救你啊!你别傻了!我才是你的神!!在你以前我抓了不少信全能神的,都被我制服了,还差你了?”说着,拿起一把刀向段先生的身上插去,幸亏段先生闪躲及时,才没有被插到。随后,两名警察按着段先生的头,往其鼻子里灌芥末油。段先生被呛得无法呼吸,直流眼泪。段先生被警察折磨到晚11点,警察累了,用铁链子将段先生锁在椅子上。

  次日早8时,警察对段先生讽刺道:“你信的神没来救你啊?快说了吧!我俩能救你!”随后,警察将三名基督徒押到林口县国保大队,紧接着又转押至八面通市的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警察将段先生的腰带与鞋强行扣留。段先生只能光着脚、提着裤子进了牢房。

  拘留期间,一次警察提审段先生时对其讽刺着说:“你看你信神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傻!你看那些杀人、放火、强奸、嫖女人、偷东西的个个都是好样的,进来也值个。如果你这样(指吃喝嫖赌)我们看见也不会管,除非有人告没有办法,你因为信神进来真不值!”

  最终,段先生的家人凑了5000元赎金给了警察,段先生才得以于2006年5月3日被释放。释放时,警察逼着段先生留下了电话号码并对其恐吓道:“如果发现你再传福音,随时还抓你!”过了10天,警察给段先生打了一通电话,要求他再拿出5000元赎金,赎回王金华(外地的),否则就将王金华判处3年押到牡丹江。段先生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最后四处借了3000元钱给了警察。警察才勉强将王金华释放。于素琴也是在其家人拿出赎金后被释放(释放日期与赎金数目不明)。

  据段先生口述整理: 之前他曾被抓过一次,那是2003年7月份的一天,段先生与另两名基督徒在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铁路俱乐部附近一接待家里聚会时,突然闯进来3名警察,其中一名警察扯着段先生的领子往车上拽,另两名基督徒也被警察推上了车。三人被押到绥芬河市绥北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警察针对信神的事对三人分开审讯。段先生被审讯时说:“为什么抓我们?我们不偷、不抢、不杀人、不放火。我们有什么罪?”警察说:“抓的就是你们信神的人!”随后,警察逼着段先生填表,段先生觉得内容不合理,便没有填写。警察对其恐吓道:“你不填,那好!让你尝尝我们的厉害!找几个人打你个半死,让你跪地求饶,我看你还硬!”

  最终,审讯无果。三人于次日上午被释放。

  据悉,段先生家住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阜宁镇。

 

 

“你们信神就是反党,是破坏社会秩序!”(2006/3/27) 

 ——黑龙江省一警察审讯基督徒时公开叫嚣   国防,女,49岁(2003年),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曙光乡姜大犁屯。据国女士回忆,她因信神曾两次被警察逮捕,并遭殴打和罚款。

   2003年6月,国女士和谭桂霞(女,个人资料不详)去传福音,正在路上走着,被曙光乡派出所2名便衣警察强行抓到派出所,传福音书籍被没收。晚上又将2人转到克山县公安局。一名警察问国女士:“你的东西哪来的?”国女士为了不连累弟兄姊妹,没告诉他。警察气得吼道:“信神能当饭吃呀?共产党给你地种,你为什么不信共产党?你们信神就是反党,是破坏社会秩序!”随后用力踢了国女士一脚,又狠狠打了她两个耳光。审讯无果,国的家人托关系交了1000元罚款,警察这才把她放了。谭桂霞情况不详。

   2006年3月27日,国防又一次被抓。当天,国防和另外两名女基督徒(75岁的邹玉珍和和60多岁的冯月英)在谭桂霞家聚会,被闻风而来的警察全部抓到曙光乡派出所。当时国女士吓得心脏病突发倒在地上,警察骂她是装的,硬把她拖进屋里。

  下午5时许,克山县公安局一名警察前去审讯,逼国女士交代上面带领是谁,还有谁信。国不说,警察伸手就是几个大耳光,国女士被打得嘴角流血,眼前发黑,站立不住蹲在地上。警察恶狠狠地骂道:“真没脸,抓一回不长记性,还信!”最后,警察罚谭桂霞2000元,冯月英1500元,邹玉珍老人1000元,国防家里没钱,借了400元钱交上,当天夜里10时许,4人才被放回家。(以上罚款均无票据)

  邹玉珍和冯月英详情已在另一案例中报道。

 

黑龙江省四名老年女基督徒聚会时被抓(2006/3/27)

  2006年3月27日,黑龙江省克山县曙光乡四名老年基督徒在一起聚会时被当地警方抓捕,其中两人遭毒打,四人均遭索罚。

  是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谭桂霞(60岁左右)的家中,冯月英(60多岁)正与国防、邹玉珍(75岁)在此聚会。该乡派出所所长李敬元与另一名警察突然闯入,没出示任何证件,就要将四人带走,国防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得心脏病发作,但仍被来人塞进警车抓至该所。下车后,国防一头栽倒在地并不停地呕吐,李所长大骂着:“妈的,少给我装!起来!……”一把抓着国防的衣服将其拖进屋内。

  下午5时许,闻讯从县公安局赶来的警察给谭桂霞和国防戴上手铐对其审讯,让两人交待上面带领及其他信神人员的姓名。国防没说,该警察扬手给国防几个耳光,鲜血立时顺着她的嘴角往下流,国防只觉眼前漆黑一片,险些晕倒在地,警察又是几个耳光甩在她的脸上,并抓住其头发一把将她薅起来命她站直;谭老也被该警察打得鼻青脸肿……邹玉珍和冯月英老人也分别遭到警察的威胁恫吓。

  之后,警察威胁四名基督徒:“你们信神就得罚钱,每人三千,交钱放人!”后经不信的家人托人说情,谭桂霞交2000元;冯月英交1500元;邹玉珍交1000元;国防个人没钱,她的丈夫又不在家,警察就押着她到其弟媳家借了400元交上。就这样,当夜10时许,四位老人才被放回。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被警察两次抓捕(2006/3/14)

2000年11月份,基督徒王友学(当年41岁)接受了全能神的工作。令王先生没想到的是,因信全能神竟遭到警察两次抓捕。详情如下:

  王先生第一次被抓捕是在2003年2月的一天:当日,王先生与另一名基督徒在鸡西市鸡东县兴农镇四海村传完福音后,在往回走的途中,被警察抓捕并被押到兴农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先对二人进行了搜身。随后警察围绕信神的事将二人分开审讯。审讯时,王先生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正面回应警察的问题。一名警察强行扒开王先生的衣服并抽出他的腰带,紧接着用腰带猛抽王先生来逼供,抽了约10分钟,王先生始终一言不发。随后,警察将王先生关押起来,于当晚9时将王先生押到鸡东县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警察交代囚犯“好好对待”王先生。在警察的指示下,囚犯将王先生的衣服扒光,紧接着往其身上浇凉水。囚犯共浇了三桶水,刺骨的寒冷使王先生浑身打颤。浇完水后,囚犯将王先生围殴,一名叫耿建华的囚犯用皮鞋跟猛踹王先生的脸。从那以后,每天半夜里王先生都会被囚犯围殴与折磨。一次,囚犯命令王先生盘腿,紧接着两名囚犯站在了王先生的腿上,剧烈的疼痛使王先生发出惨叫声,伴随着惨叫声的是囚犯的拳头,王先生的叫声越大,囚犯的拳头越狠,王先生只好不出声强忍着疼痛。又一次,囚犯对王先生进行围殴近3个小时,囚犯打累了,就用牙咬王先生的胳膊。这两次的毒打,使王先生很长一段时间不能走路,而且胳膊全是青的,还有黑色的牙印。

  拘留期间,王先生的家人托人给警察3200元。就这样,王先生在被折磨53天后被释放。

  王先生第二次被抓捕是在2006年3月14日上午:当日,王先生与另四名基督徒正在鸡西市滴道区大半道五中附近聚会。这时,7名便衣警察将窗户玻璃砸碎闯入了屋内,强行将基督徒戴上了手铐,并将屋内的神话书籍以及王先生身上的600元钱抢走。随后,警察将基督徒推上车,押到滴道区大半道派出所。(当日参与抓捕的有一名是副所长刘军)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五人分开审讯。警察在简单的审讯了王先生的家庭信息后,押着王先生前往他的家一番搜查后,将翻出的神话书籍没收,随后,押着王先生回到派出所。所里,警察将王先生锁在暖气管上对其进行审讯:“书是哪来的?你们有多少人信?头是谁?”王先生没有回答警察的问题。警察见王先生不说,拿起一条毛巾捂住了王先生的脸,紧接着又将方便袋套在了王先生的头上,王先生被憋得几乎要断了气。随后,警察强行将王先生扒光,把他按进一个大塑料桶里,往其身上猛浇凉水。刘军边浇边讥笑道:“给你降降温!”随后,刘军命令王先生光着身子站在走廊里,王先生就这样赤裸裸地被别人看着、嘲笑着。约两个小时后,刘军逼着王先生拿剪子剪自己下身的阴毛。紧接着,刘军与另几名警察奸笑着说:“让他剪掉下体他也能剪!”随之,几名警察哄堂大笑。

  王先生被警察折磨得两天两夜没有睡觉。第三天,警察将王先生押到鸡西第二看守所。王先生在看守所被关押11天后,警察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罪名判处王先生两年劳教并押往鸡西市劳教所。

  最终,王先生于2008年3月6日被释放。时至今日,王先生始终不愿提及往事,一想到这些,王先生总是忍不住流下眼泪。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两次被捕(2006/1/22)

  2006年1月22日下午3时许,当年23岁的女基督徒童微,在虎林市办理教会事务时被虎林市第一派出所警察抓捕。警察对童微审讯一番未果,将其关押10多个小时。期间童微找机会侥幸脱逃。

  2012年12月4日上午10时许,童微在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一分场场部传福音时再次被捕,被无故关押1个多小时后释放。

  据悉,童微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新乐乡新民村。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抄家(2006/1/14)

  2006年1月14日早上8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的基督徒肖高(化名,女,当年29岁),正在家中吃饭时,查哈阳公安分局海洋警务区的2名警察(其中一人叫于更山)突然闯进来,不由分说,就翻箱倒柜,将《话在肉身显现》等3本信神书籍和一张库存书单搜去,另抢走VCD机两台。然后将肖高与其不信的丈夫一同押到海洋警务区。

  于更山让肖交代:谁传的,还有谁信,和谁聚会,存书的库房在哪等问题。因没得到想要的回答,于更山气急败坏地说肖信的是邪教,是犯法的。在另一屋受审的肖高的丈夫还被警察踢了两脚。期间警察又返回肖家大肆搜查一番,一无所获。

  经反复审问未果后,于更山让肖高拿钱再放其回去,肖说家里没钱,于让其去夏发财家借。最后警察勒索未遂,于下午2时许才将夫妻2人放回。

 

虎林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06/1/1)

  江苏省泗阳县高度乡的基督徒李云(当年46岁),2006年在黑龙江省虎林市云山农场信神传福音。5月中旬的一天早上8点多,该农场公安局队长卢殿臣、罗四等警察开着警车来到李家,盘问一番信神的事,没有结果,扫兴离去。但警察并不善罢甘休,次日一早再次闯入李女士家,没有任何证件就强行将其抓至云山农场公安局。

  审讯中,警察逼问李女士信神多长时间了,在哪聚会,都和谁联系,头是谁等,李女士不供。警察怒道:“挖地三尺也得把信神的头给挖出来!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禁止!”强迫李云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并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信了,老实在家呆着,再信绝不客气!”将其释放回家。

  第三天,李云家街道居委会、公路站副站长、四名警察前去李家抄家。毫无所获,再次警告李云后走了。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5/12/15)

家住牡丹江地区海林市柴河林业局的基督徒沙守兰(当年39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获悉。2005年12月的一天,沙守兰正和丈夫在红星林场卖猪肉,这时沙守兰的女儿从家打来电话,说有警察在她家等她,马上回去。沙守兰半个小时候返回家,一进屋就看见三名警察正坐在她家等她,一见沙女士警察就问:“听说你信全能神,把你信神的书拿出来吧!不拿我也知道放在哪,你的被架上就有书,你还是自己拿把,等我拿就不好了!”沙守兰将一本神话书交出来。警察接着逼问:“还有羔羊唱新歌!”沙只好将CD歌盘和5本《羔羊展开的书卷》也拿了出来。警察又将沙女士的户口要去。命令道:“书带走,你也走!”随后给沙女士戴上手铐抓进了海林市柴河林业地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国保大队,警察将沙女士的手机没收,然后逼问沙女士:“你什么时候信神的?信几年了?为什么信?”沙守兰说:“信好几年了,信神让人学好,做好事,能蒙拯救。”警察冲沙喝道:“还有谁信?你们的头是谁?知不知道私自信神是违法,你交四千元钱吧,交钱放你回去,不交就关你!”沙女士说:“我没有钱”。警察贪得无厌地说:“你做买卖还能没钱!”说罢逼着沙女士回家取钱;“你快点回去取钱,把你的手机和户口押下!”沙女士没有顺从,在国保大队呆了一宿,沙守兰的丈夫为了能让妻子早些回家,就请当地片警吃饭。这样沙守兰才于次日中午获释。

 

 

黑龙江省六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警方抓捕(2005/12/10)

——其中五人被罚款 一人被拘留

  2005年12月10日下午2时许,在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基督徒车影家,车影和刘桂霞、孙艳等六名基督徒正在聚会,突然该县公安局的张振鹏、高申等五名警察闯进去将其围住,一警察窜到炕上,翻出了基督徒的信神书籍、赞美诗歌、光盘及一台CD机,闻讯而至的该局副局长徐峰命令道:“东西没收!人带到局里!”

在该局,一警察上前扇车女士一耳光,并朝其身上狠踹几脚,之后逼几名基督徒交待信神物品的来源及其联系对象等问题,审讯持续到次日凌晨2时许,无结果,几名基督徒也被一直铐坐在椅子上到天亮。

  11日,警察逼刘桂霞、孙艳等五人写下“以后不再信神”的保证书,并各自交纳200元罚款后,将其放回,而车女士则被关进该局拘留所。

  后来,警察张振鹏向车女士索要1000元钱后,才于12月26日将车女士放回。

  据了解:刘桂霞和孙艳分别住在大兴安岭地区的漠河县西林吉镇和加格达奇区,其他三人是内蒙古自治区人。

 

黑龙江省警方春节前夕大肆抓捕基督徒 向其索要钱财(2005/12/5)

  2005年12月5日—2006年春节前夕,黑龙江省克东县昌盛乡先后有七名基督徒无辜被警方抓捕(均受重罚),另有七名基督徒各自在家中遭索罚。

详情如下:

  2005年12月5日傍晚,在克东县昌盛乡太平村基督徒王传山的家中,基督教同工魏茂传(负责克东县和北安市两地的教会)和鲁增宝、张福军(两人负责昌盛乡各教会)正在商讨有关庆贺圣诞节方面的事项。该乡派出所所长杨宏臣带着三名警察突然闯进去,将四人抓捕并押至该所,次日又移交县公安局。

  在公安局,警察拿着从魏先生身上搜出的一份教会人员名单,逼其交待这些人员的家庭住址,因没得逞,警察将魏先生毒打刑讯一顿后,关押了起来。

  鲁增宝、张福军、王传山这三名基督徒则被警方训斥了一番,各交纳罚款3500元后,于6日傍晚获释。同一时间,该乡派出所所长杨宏臣带着警察将张福军的妻子王桂芳、王传山的妻子许艳华及该乡基督徒李付华、姜国敏抓至该所,向王桂芳和许艳华每人索要2000元、向李付华和姜国敏每人索要3000元后,即将四人释放。警察举着这些索要来的钱洋洋得意地说:“还是抓信神的人来钱快!……”

  2006年1月7日晚,所长杨宏臣带着警察又闯进太平村基督徒孙桂香家,因孙女士重病在床,孙女士不信的丈夫又赶紧花了300元钱托该所警察高殿路说情,高向其索要1000元钱,孙女士才幸免被抓(据悉:2003年3月,孙桂香的女儿因信神曾遭该所警察勒索过2250元钱。)。

  2006年春节前,该乡还有六名基督徒各自在家中遭警察索罚。其中李见立和王志江两人各罚3000元,李化雷和鲁增宝的妻子各罚1000元,范道连和武秋兰分别被罚了700元和400元。

  而魏茂传被抓后,其家人一直没打听到他关押在何处,至今生死未卜。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并罚款(2005/11/15)

  家住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韩志才(男,当年48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知晓。2005年11月份一天晚上8时,韩先生正在家里休息,突然,富裕县公安局铁西派出所三名着装警察跳过大门闯入屋内喝问:“你是韩志才吗?”之后不容分说便开始到处乱翻,搜出两本信神书籍,便将韩先生押至铁西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韩先生的一只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喝问:“你的上下线是谁?在哪聚会?”韩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吼道:“信神有啥用?当钱花呀?你就是吃饱撑的!”说完就下班了。第二天早晨继续逼问让韩先生交代上下线是谁,无论怎么逼问韩拒不答,警察气急败坏,挥起拳头照着韩的肚子猛打,韩顿时疼痛难忍,心里发热觉得有血要喷出来。警察未得到结果就威吓道:“我们这什么刑具都有,不老实交待就给你上刑!”韩心中默祷不语。

  审讯无果,警察最后勒索到:“你是认蹲还是认罚?不想蹲就拿四千元钱!”韩志才被迫无奈交给警察2000元后才于当日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 (2005/11/14)

  2005年11月14日上午9时许,家住庆安县庆安镇乐业村的基督徒栾秀文带儿子到该镇钢厂医院看病。在医院注射室,突然被该钢厂派出所王所长及三名便衣警察团团围住,王所长冲其喝道:“你就是栾秀文吧?跟我们走一趟!”说着抢过栾的背包就翻,当翻出一本信神书籍和一些教会人员名单后,便将栾女士抓至该所。与此同时,另外两名警察闯进栾家,搜走30多本信神书籍。

  随后,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汪兴运带着一名警察赶至该所,将栾女士押到该局二楼办公室,铐在暖气管子上,逼其交待:上面带领是谁?谁给你传的福音?……栾女士一直默祷不语。当天中午,栾被关进该局拘留所。

  次日上午9时许,汪队长和一名警察再次审讯栾女士,逼其交待上述问题。见栾女士不吱声,汪队长掏出手铐,另名警察也同时上前,两人抓住栾的胳膊,一人将其左臂拧到背后,把左手从栾所坐椅子靠背下的空当处拉出去,另一人将其右臂从肩上拽到背后,并用力拉到椅背下面,将其两手硬铐在一起,栾的腰伸不直也弯不下,五脏像崩裂似的疼痛。这时,汪队长又将一个塑料袋子套在栾的头上,并把袋口掖到栾的衣服领子里,不留一点空隙,栾女士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浑身大汗淋漓,痛苦得生不如死,挣扎许久后,窒息过去了……不知过了多久,栾女士才苏醒过来,汪队长把她押回牢房并威吓道:“你不说,我们跟你没完!”

  11月20--28日,局长张丽娜及汪队长等人又多次提审栾女士,并以“不交待就判刑”相威胁,但终无果。

  后来,栾女士不信的婆婆花了400元钱托人说情,警方才于11月29日上午将其放回。

 

黑龙江省五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无辜抓捕(2005/9/11)

  2005年9月的一天12时许,基督徒黄跃琴在黑龙江省同江市做接待家,做好饭等几名基督徒回来吃饭,因黄女士感冒了,就躺在炕上听诗歌。6名警察把黄女士住的房子包围了,前门三人,后门三人,其中三名警察从院墙跳到院子里,黄女士一无所知。一名警察走到黄女士跟前拿掉耳机,插到自己耳朵里,听里面说:“全能神……”警察喝道:“正抓你们呢。”黄女士被眼前突然出现的人吓呆了,刚要说话,警察不容分说地吼道:“老太太,把嘴闭上,我们就抓你们这些信神的人,你们这些东西我们那有很多。”警察喊道:“你这光盘哪来的?”黄女士为不让其他弟兄姊妹受牵连,说:“在大道上一个老太太给的……” 警察不相信,就喝道:“你装啥?信神的人我们抓的多了。”警察又核实家庭情况及姓名等,黄女士一一回答。其余五名警察就屋里屋外地翻,搜出四张信神光盘、两个京都牌MP3机器。搜完后就等待其她基督徒回来。过了一会儿,一名女基督徒走到门前发现有警察,转身往外走,被一名警察一把抓住,相继又有三名基督徒(最后抓到的叫石磊)被捕,警察强行把五名基督徒连拽带踢推上了警车直奔同江市公安局。

  到了局里,警察将几人带到一楼大厅时,碰到几个刚被抓进来的打架斗殴的,浑身上下都是血,此时警察注意力集中在那些人身上,石磊趁机跑掉了。中年警察将四名基督徒关在一间屋内就出去了。

  这时,中年警察进屋看到只有黄女士站在墙角的一边,其余四人坐在床上,中年警察气急败坏,命令黄女士坐在床上,其余四人蹲一个小时,让一名年轻民警看管,中年警察又出去了。中年警察回来后,就喊道:“你们都信神几年了?你们以前都是干什么的?”四人分别回答,都没有正面回应。这时中年警察强行把黄女士手中的钥匙夺去,转身走了。(后来才知道警察拿去钥匙是在黄女士家蹲坑准备抓更多的基督徒,并把黄女士家能吃的东西都吃光了。)

  次日早晨,黄女士头疼的厉害,基督徒轮班给黄女士按摩,请求中年警察把黄女士放回家,并说:“她常年有病,身体不好,你要是不放心,我们几个在这蹲着。”这时黄女士疼的就要抽了。四名便衣警察找车将黄女士送到医院,边说边骂:“就是在装病。”到医院大夫检查后说:“老太太病挺严重,必须住院治疗。”警察只是为了确认一下基督徒有病是不是装的,他们根本不管人死活,开了两瓶药就又将黄女士拉回公安局继续审问。

  审问无果,第三天中午四名警察把四名基督徒押回家,向四名基督徒勒索道:“你们看我们这几天挺辛苦的,也不容易,你们给我们掏点辛苦钱吧!也不管你们多要,一个人掏五十。”黄女士掏出250元钱,他们当场分了。警察又在黄女士家门口蹲坑三、四天之后才撤走。

  据悉,黄跃琴家住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管局红河农场欣园小区。其余四名基督徒住址不详。

 

 

基督徒因传福音时曾两次被警察抓捕(2005/8/11)

  家住黑龙江省北安市石泉镇富华村的女基督徒陈凤玲,在三年间因传福音曾两次被警察抓捕,导致基督徒陈女士至今有家难归,逃亡在外。

  2002年的夏天,年仅27岁的陈女士在石泉镇大立业前屯和几名基督徒传福音时,五名身穿便衣的警察突然闯来将几名基督徒控制住,随后开始一顿乱翻,在翻出一本信神书籍、一台录音机、几盘诗歌磁带后,强行将基督徒们押上警车带到石泉镇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将几名基督徒分别审讯,当警察审到陈女士时,边骂边威吓:“说,你来这屯干什么?是不是传福音的?你们几个人谁是头?他们是从哪来的?”基督徒陈女士回答“不知道。”随后有一名警察诱骗道:“就你不说,别人都把你供出来了,只要你交待出他们几人信神的情况就放了你。”陈女士知道警察想问出证据以给其他几名基督徒判刑,便不予回答,气得警察用装水的矿泉水瓶狠狠地打陈女士的头部。

  最后,警察见没有审讯出什么,向五名基督徒各勒索300元钱才将人放出。

  在2005年8月份,当陈女士传完福音打算坐公交车回家时,在车站点被两名身穿便衣的警察抓到派出所,并将陈女士的一台小电视、一台小影碟机、三张光盘没收。

  警察对陈女士恐吓道:“你都已经有底案了,还敢出来传福音?说!这些东西哪来的?想和谁联系?这次有人证、物证,如果不老实交待就判你几年。”基督徒陈女士不想连累其他基督徒,就说这些东西是自己的。随后,警察给其照相。这时已经是下午时分。几名警察将陈女士关在房间内派一人看守,便出去吃饭。这时,天突然变暗,下起大雨,基督徒陈女士借机侥幸脱身。

  从此,基督徒陈女士有家不能归,一直逃亡在外。

 

 

年轻的女基督徒遭到警方精神摧残(2005/8/7)

  2005年8月7日(8年前),黑龙江省汭河市通南镇康宁村女基督徒于敏(现年30岁)和一姊妹去另一基督徒家,被依安县依安镇第二派出所便衣民警堵截,强行押送到派出所。

  带到派出所后,由当地公安局一个年轻的干部金满堂审讯。金进屋后气势汹汹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干什么的?你认识那个女的吗?她叫什么名字?干什么的?”于敏一直不正面回答,使审讯人员怒火中烧:“让你嘴硬,看我怎么收拾你,年纪轻轻的不学好,干点啥不行,为啥要信神?你们的神在哪?怎么不来救你呢?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是邪教……”边说边动手搧于某几个大耳光,然后劈头盖脸地将于某打倒在地,还不解恨,又踢了于某几脚,才算罢休。审讯没什么结果,金满堂就又想出一招儿:把于某双手铐在一个凳子上,关在一间潮湿的屋子里,整夜开着灯,开着窗户。当时正值夏季蚊子特别多,很多蚊子围着于某嗡嗡转,把于某叮得满脸、满身包,又痛又痒……从那天起,于某头皮总有麻酥酥的感觉,像过电似的。最后硬以“扰乱社会治安”定罪拘留。

  在看守所里管教故意制造声势震慑于某,把男犯人提出来扇嘴巴子让她看,打男犯人的凄惨嚎叫声音让她听,还恐吓说:“把你关进屋里禁闭,然后找来一个男杀人犯强奸你,那才有好戏看呢!……”他们用各种手段来威胁恐吓于某,使于某精神长期处于高度紧张状态,精神状态越来越不好,看守所通知于某家人拿钱保释,最后交三万元钱才把于某释放。(于某在看守所关押整一个月,这期间还没具体定刑。)

 

 

黑龙江省一六旬老妪因传福音被判劳教(2005/8/4)

  2005年8月4日,位于齐齐哈尔市依安县的一个全能神教会接待家被警方蹲守,下午1点多,基督徒赵淑琴(当年63岁,五大连池市尾山农垦社区)从这个接待家出来,尾随其后的警察将其抓捕,押至依安县公安局。

  在警局关押一个小时后,一姓曲警察问道:“你知道为啥抓你吗?”“不知道。”“你传道不?”“我传我姐姐,我姐不信。”“你信啥的?”“信耶稣。”过了一段时间,警察领着四、五个被抓的基督徒让赵淑琴挨个指认,赵女士说不认识。赵淑琴在公安局关押三天后转至依安看守所。10月22日警察通知赵淑琴被判劳教一年(不知何因被判),送到齐齐哈尔市劳教所服刑。

  12月23日左右,因赵淑琴冠心病重犯,将其释放。警察说:“你是提前释放监外执行,需交两千元罚款,否则,我一个月来找你一趟!”一个星期后赵女士不得不将2000元钱交给依安县公安局刑侦科姓房的警察(没有收据)。

  据了解,出事当天依安县公安局在赵淑琴家搜走圣经、诗歌各一本,CD随身听一台和四张光盘。

 

基督徒聚会时被黑龙江省公安人员抓捕(2005/7/11)

  2005年7月份的一天,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4委14组基督徒佟淑华 (女,当年38岁)在双鸭山市东保卫矿后山平房聚会时,被当地派出所一名警察堵在屋内,强行推搡着佟淑华将其押到了东保卫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在佟淑华兜里翻出新人名单,四、五名警察开始气势汹汹审佟淑华,面目狰狞,狐假虎威。当时佟淑华哭了,一名胖警察拿着文件包使劲打佟淑华的头说:“没打你,你哭啥?”后来又把佟淑华送到29团。

  到了29团警察就开始喝问佟淑华:“你叫什么?丈夫叫什么?孩子叫什么?在哪上学?老师叫啥?”佟淑华如实告诉了警察,他们不相信,还威胁佟淑华说:“你不说实话,就把你送宝清的男监牢里。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你敢不敢骂神?”佟淑华趁警察打电话核实情况时,把新人名单藏起来。警察进屋看名单不见了就抓住佟淑华头发一顿打,又找个女警过来搜佟淑华的身,后来什么也没翻出来。警察核实完情况之后,又审问一番才于当晚将其释放。

 

黑龙江省多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定为“政治犯”(2005/6/25)

——刑满释放后仍无自由  

2005年6月25日,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在家中被抓捕,以“信仰实际神”为罪名定成“政治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当日6时许,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樊桂香(当年50岁,原真理派信徒)正与孙慧敏(当年48岁,原真理派信徒)在家做饭,三名便衣警察以收电费为名敲开门,进屋便质问樊女士:“你信实际神吧?”亮出工作证后,一名警察拿着电棍站在两人身边,另外二人便把屋里屋外翻个遍,将藏在仓房内的《话在肉身显现》等若干信神书籍和两个存折翻出,一警气愤地问:“怎么没钱呢?你的钱呢?” 警察气得指着信神书籍说:“没钱,这就是证据,走吧,跟我们上公安局去!”樊女士说:“去不了,我有心脏病。”警察恶狠狠地说道:“去不了也得去,死那里也得去!”遂强行将二人押回该县国保大队。

  李军(国保大队大队长)质问樊桂香:“多长时间就要整你,给你鼻子你上脸,越来越邪乎了!你手下有多少人?你把他们各自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写下来,我就让你走,你身体也不好。你东西谁给的?机器哪儿买的?传福音挣多少钱?” “我没挣钱,我不为挣钱,就为治好病,我们吃喝嫖赌都不占,你为什么抓我们?咱们中国不是信仰自由吗?我们信神有啥错?”……另一审讯室内,孙慧敏的审讯也未有结果。一个多小时后,警察让二人在“法轮功第二代”笔录上签字,樊女士二人拒不签字说:“我们不是法轮功,不签!”

  午夜,二人被押往桦南县看守所,一警察告诉管教:“她们是信李洪志的。”樊女士抗议道:“李洪志自己都救不了自己,我信的是天老爷!”40天后,二人便被以“信仰实际神”为罪名定为政治犯,以刑事犯罪量刑判处劳教一年。樊女士2006年6月3日释放;孙慧敏刑满释放。当时,与二人一起被判决的还有李丽、陈秀云、杨晓丽、张青梅四名女基督徒,李丽(当年52岁,原召会信徒)因没钱保释判处两年劳教,2007年3月15日因病提前获释。其余几人服刑情况不明。

  2008年7月(奥运会前夕),樊女士将大门反锁,在家写传福音方法,桦南县胜利派出所四名便衣警察跳墙而入,将樊女士又吓得心脏病发作,才算逃过此劫。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警方大肆抓捕基督徒疯狂敛财(2005/6/20)

  2005年6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东阳镇的女基督徒王丽(35岁)、穆云芳(38岁)、方秀梅(40多岁)(均为被抓时年龄) ,因信全能神,被当地警察敲诈勒索去2000—3000不等。

  事发当日,王丽正在地里干农活,大队妇女主任找到其说:“甘南县刑警大队刘力军(3个人)和甘南县东阳派出所的冯喜春找你有事。”随后王丽由哥嫂陪同来到东阳镇团民大队。刚进屋,刘力军就开门见山地问:“谁传的?还有谁信?”并拿出一些信徒的照片让其指认。王丽说不认识。刘力军气急败坏地说:“你少整那一套!”这时王的哥哥问警察将其妹抓来究竟是何用意,刘力军张口便要10000元。经讨价还价,王家最后交给刘力军2500元,王丽这才被放回。警察在口供上替王丽签字,临放前对王丽说:“你以后别走,有事找你要随叫随到。”

  警察抓捕穆云芳未遂,仍不善罢甘休,硬是向其亲属勒索去2000元钱;方秀梅被刘力军抓捕到东阳镇派出所,交3000元罚款后才被放出。(以上钱款均无任何收据)

 

 

基督徒因有“好亲属”才免被警方敲诈、毒打、劳教(2005/6/15)

2005年6月的一天早晨5时许,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朝阳镇佛山村基督徒王明岐(男,当年38岁),在伊春市汤旺河区与两名传福音的弟兄在屋里忙活做饭,伊春市汤旺河河北派出所几名警察破门而入,闯进屋不容分说,就把王明岐与两名弟兄控制起来,警察开始抄家,将王明岐的身份证,一个活期存折里面有1000多元钱,现金二百多元钱,一本传福音书及传福音线索等。并将王明岐三人都强行推上了警车,押到了汤旺河河北派出所。

  下车后,警察将三人分开审问。警察厉声质问王明岐:“你是哪的?在这干什么?”王明岐不说话,警察上来就“啪!”“啪!”打了王明岐两个大耳光,喝道:“你他妈说不说?不说就打死你!”审讯没有结果。

  后因王明岐的亲属托关系,所以警察才没再逼供,次日,把王明岐等人押到了汤旺河看守所,拘留15天,后全部释放。事后,警察只把身份证和存折还给了王明岐。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夫妇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5/6/15)

 牡丹江地区海林市柴河林业局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李凤兰(当年38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5年6月中旬的一天,李凤兰和不信的丈夫正在家呆着,柴河林业地区的三名警察开着警车突然闯来,亮出证件后冲李凤兰喝道:“我们是公安局的!”话音刚落就开始抄家,将大屋、小屋翻个遍,将家中的一台CD机、一小型随身听机器和一本圣经翻去,随后警察命令李凤兰夫妇:“跟我们上公安局去一趟!”不容分手将二人押上车拉进林业局公安局,此时已是中午12时许。

  一到所里,警察就将李凤兰夫妇分开审讯,警察冲着李女士吼道:“你是不是信全能神?机器是从哪来的?”李说:“机器是买来的,给孩子学习用的。”又追问:“还有谁是信的?在哪聚会?头是谁?你看看这地上的书都是你们信全能神的,就你们信全能神的有机器。”李凤兰往地上一看都是被没收的信神书籍和机器,警察接着威胁说:“你不承认也是信的,国家正抓你们呢。这回你不拿钱休想出去!”然后命李女士到墙角站着。与此同时李凤兰的丈夫在另一审讯被审讯,通过审讯警察得知他真不是信的,就命令他说:“你妻子信神是违法的,回家拿三千元来赎她!”李凤兰的丈夫为了能让妻子早些出去,不得不回家取钱,最后李凤兰丈夫被迫交给警察500元,李凤兰才于当晚被放回。

 

 

“以后再传福音就判刑!(2005/6/11)

——一警察警告基督徒时如是说

  2005年6月11日,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二马路吉星小区的基督徒郭玉玲(女,当年42岁),在本市友谊县扶持新人,被当地派出所得知,两名便衣警察驱车赶到,将郭玉玲抓到友谊县公安局。

  在局里,警察逼其交待谁传给她的福音,头是谁,在哪聚会等,郭女士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气急败坏,喝道:“何苦呢,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说,都和谁联系?不说送你去拘留所!”最后,以“信东方闪电”为由将郭玉玲押至友谊县拘留所。

  郭女士的丈夫闻讯后到所求情赎人,警察趁机勒索说不交钱不放人。丈夫被迫交给公安局一些罚款(具体数额不清楚,没有票据),才将关押7天的郭玉玲施加。临行前警察命其丈夫看着郭女士,警告说:“以后再传福音就判刑!”

 

黑龙江省5名基督徒因信神在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05/6/5)

  2005年6月5日下午3时许,刘桂春(当年38岁)、黄秀清(当年57岁)、宋玉玲(当年39岁)等5名女基督徒,在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C区四委四组的一个老姊妹家聚会时,突然闯入5、6名警察(已知其中一人叫于更山,还有一人姓祝)同时喊:“都别动!”说罢就上来抢基督徒手中的信神书籍,然后连喊带骂的把5人推上警车押到海洋警务区,在车上警察得意地说:“这回好,都抓着了,一个都没跑。”接待家庭的老姊妹因年岁太大而没有被捕,但《圣经》、《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被警察全部没收。

  由孙玉财、于更山等警察针对:信多长时间,谁传的,和谁聚会,还有谁信,书是哪来的,头是谁等问题审讯一番,未果。警察气急败坏地说:“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就你们那小样还跟大红龙干!”

  次日,警察又返回去找接待家的老姊妹,欲让其指认5名基督徒,结果没能找到。警察便让5人签字画押、写保证书,并让毎人交500元罚款。黄秀清问警察以什么名义罚钱,警察说:“我们开小车去(抓你们),还得花油钱,你们吃我们一顿饭,还这么多人审你们一夜。”最后,基督徒每人交罚款200元,于2005年6月6日下午5时许方才获释。

  另两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女基督徒因信神遭严刑逼供(2005/5/19)  

2005年5月19日晚8时许,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克东县预岗镇新华大队基督徒陈淑杰(女,当年36岁)正在家看神话,四名预岗镇派出所警察破门而入,二话没说给其带上手铐,在搜出一台金叶机子和光盘后强行把陈淑杰押到该镇拘留所。

  次日,再次去陈某家将教会弟兄姊妹名单和神话书籍尽数没收,又将陈某转到克东县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警察恐吓陈淑杰:“听说你信神?你信多长时间了?谁传你信的神?你天天出去干什么?你们同伙还有谁?快点说实话,否则让你坐牢。……”警察 看陈某无动于衷,气得暴跳如雷,顺手拿起一本书卷成卷,猛打陈某头、脸、手背,把陈某打得眼冒金星,直到站立不住才停手,又叫两个警察把陈某带手拷的手和 胳膊往后背拽支个棍,陈某只觉得专心疼痛,苦不堪言。

  最后家里人找人托关系罚款3500元,四名警察当时把钱分了,5月20日晚8时许才将其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男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5/5/15)

———— 一名未成年基督徒遭殴打  

我叫李庆涛,当年24岁,是大庆市林甸县黎明乡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2005年5月,我在本市肇源县新站镇传福音,经常出入该镇一接待家,被本镇派出所得知,一天我与两名弟兄(邵艳龙,17岁、另一个30岁)帮接待家搬家,一辆警车突然停在我们面前,堵在胡同,车上跳下两名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将我们三人带上警车押往镇派出所。

  途中,警察骂骂咧咧的问我们:“新家搬哪去了?”我从来没见过警察是这个样子,从小到大一直认为警察是人民的公仆,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也没犯罪,凭什么这样对待我们,越看他们蛮横的样子,我就越生气,我就越不告诉他们新家在哪里。他们见我们不说就开始打我们,警察抡圆了胳膊“啪!”地打了我一嘴巴子,火辣辣地疼,又搥了那个弟兄一杵子,一名警察吼道:“先问那个小犊子!(指邵艳龙)”当时我心里祷告,立心志坚决站住见证,于是,我就对他们说:“你们凭什么这样对待我们?”警察毫不理睬将我们带到了新站镇派出所。

  警察让我们下车,我被警察无礼粗暴的行为吓得浑身瘫软,犯了严重心脏病,警察把我抬到屋里扔在地上,之后,我就听到隔壁另两名弟兄被刑讯的惨叫声,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打他的,接下来,他们就让我起来,见我没反应就开始用指甲抠我的两个眼眉和人中,把我的眼眉都抠出血了,看我是不是装的,一警察见怎么弄我身体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就慌了,有个人骂咧咧地说:“这他妈的,还整回个大爷来!”于是他们就叫了一名医生来给我灌了5粒速效救心丸。不一会,看我还没醒过来,就把我送到医院,有个医生给我做检查,用手电照眼睛,还挠我脚心,最后确诊是心脏病。但是,我隐约听到有两个人在小声的嘀咕什么,然后,他们就说:“咱们走吧!别管他了。”人就都走了,大约过了半个小时,有个女的进屋说:“哎呀!这小孩咋还不跑呢,他们都走了,要是我早跑了。”我没相信她的话,我感觉他们这是欲擒故纵,虽然现在我也能站起来走,但如果有警察监视我还是跑不掉的,我还是一动不动地躺着。

  过了一会,来了一人吹我眼睛一下又走了。此时我已经躺了两个多小时,心想:“总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得想办法逃。”就向神祷告:“神哪,我知道你是全能的,但我也得实际的配合,我无法救自己,求你帮助我。人的尽头就是神的起头。”祷告完,我就迷迷糊糊的往出走,想见机行事,当我走到楼梯口时,果然看见一个人在盯着我,我就拐进卫生间打开窗户跳了出去,又翻了一道墙,我就往新站镇北边的花屯跑,没走公路,而是在地里跑,因我知道他们是不会轻易放过我的,当我离花屯不远时,就看见后边追上来一辆警车,那辆车到我前边不远就停下了。我一回头猛然看见一个人在往我这边跑。我就急忙往东跑,我知道花屯东边有个大水泡子,只要我躲进水泡子就算成功,果真当我躲进水泡子后警车便停了下来不再追了。出了水泡子天已经黑了,我决定走着回家,此地到家得走一夜的路,我从来没有独自一人夜间行走,尤其今天在荒郊野外,毛骨悚然的地方独自穿行,我心中不住的呼求神,求神加给我毅力和胆量,靠着神我终于在天明之时到家了。

  感谢神,是神的保守使我成功地逃出了警察的魔爪,没有遭受太多的折磨。几日后,我见到了邵艳龙,他跟我说:警察审讯时竟强迫他头顶住墙,两脚向后岔开,胳膊向上举,整个重心都在头顶上,头被挤压的又涨又木,之后又用棍子打他,把棍子放到腿弯处,让他往下坐,警察还使劲往下按,木棍夹在腿中间咯的邵艳龙钻心疼痛、惨叫不止,警察就用这样的手段逼信神之事。听完小弟兄的诉说,我心中特难受,我们信神从来没做过坏事,更没有做违法的事情,却遭到无情的抓捕和残害,这些事实真让我看清了警察的真实面目,以往在电视上、报纸上看到的警察那光辉形象全是伪装的。此后的几年中,邵艳龙弟兄一见到警车就混身哆嗦,因警察那凶恶残酷的毒打一幕已深深烙进年仅17岁孩子的心灵里。另一弟兄趁警察不注意也于当年逃走。

 

 

四名基督徒因接待家出事被警察抓捕,并殴打(2005/5/2)

  2005年5月2日中午11时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矿13委基督徒张有菊(女,当年48岁)去双鸭山市友谊县一接待家时,被守候在那里的警察抓捕,因接待家已被抓,警察在这家蹲坑,已相继抓捕了三名基督徒,警察又强行将张有菊押到友谊县派出所。

  一名30多岁的警察喝问张有菊:“你是从哪来的?你来这里干什么呀?家里有几口人?叫什么名字?你信的啥?你为什么信?你信的是实际神吗?”张有菊婉转地回答他们的问题,警察恶狠狠地说:“你别说了,你就撒谎吧,等一会看怎么收拾你。中国有句名言,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知道吗?说吧,他们都说了,你也说吧。”警察问了几次,没有结果。他们就狠狠地搧了张有菊一个耳光,把张有菊打倒在地,然后警察用脚踢张有菊,有的警察抓住张有菊的头发往起拉她,然后再踢倒,并对其连骂带羞辱。有的警察恐吓道:“说吧,说了就把你放了,不说就饿死你,整死你,拿电棍治你。”

  最后警察把4人关在一起,警察说:“你们写个保证书,谁写让谁走。”四人在没有亵渎神的情况下搪塞过去后被释放(关押7个小时)。

  据悉:警察没收接待家一本合订、mp3、光盘一套,呼机3个,还有路费40元左右。并勒令四人出去挣钱后,每人送回派出所200元作为罚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5/4/25)

  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龙镇的于杰(女,当年46岁)和一同伴(女,当年50多岁),2005年4月下旬的一天,二人结伴到本市孙吴县辰清镇扶持教会姊妹,途中见一辆绿色吉普车从后面追过100米处调头折回来停在二人面前,司机穿的是军装,后座下来两名便衣警察(一个是较瘦20多岁,一个较黑50多岁,)二话不说扯住于杰二人就往车上塞,两名便衣坐两侧将门堵住,开往辰清镇边防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于杰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先审问于杰的同伴一个多小时,问及一些有关信神之事,无果,将其放回。接着审问于杰:“你们来干什么?是不是传教的?你们怎么走到一起的?”于杰怕连累其他弟兄姊妹智慧地说:“收蘑菇的,是走道时碰上的。”“你家是哪的?”于杰没有回答。警察急了,大叫道:“再不说把你送进孙吴县收容所去!你若是个男的早扒你皮了,还治不了你呢!快说!家是哪的?”于杰如实说明家庭情况,警察最后勒索道:“你信神,还传福音是违法,得罚你200元!”于杰说我真没有钱,警察不信,就在于杰身上从上到下搜个遍,果真没钱,警察气得挥手扇了于杰两个大嘴巴子,大骂道:“赶紧滚!没功夫搭理你!”

 

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捕,遭酷刑折磨又被拘留罚款(2005/4/21)

  2005年4月21日,黑龙江省4名女基督徒程兰荣(女,45岁)、刘亚梅(女,42岁)、尹淑艳(女,47岁)、李芳(化名,年龄不详)因信神被黑龙江省海伦市公安局全部逮捕,并不同程度遭到警方刑讯逼供。(注:当事人均为被捕时年龄)

  事发当天晚8时许,程兰荣等4名基督徒在海伦市南三环所租的房子内,忽然听见急促的敲门声,李芳把门打开,见一辆灰色面包车停在门口街道上,3名便衣警察(两男一女)冲了进来,门口还站着2人。一名警察(名字叫景全)进屋喝道:“盯你们几个很久了,跟我们走一趟吧!”随即把她们连推带搡塞进车里,由2名警员看着,其余警察搜东西,屋里弄得一片狼藉,最后翻出一袋信神书籍和光盘、三部传呼机、一台CD机,还有250元钱、一副银镯子、一套新运动服、一块布料,甚至连纱巾、手套、牙具都没放过,装在袋子里全部抢走。

  晚9时许,4人被押到海伦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女警叫她们把衣服都脱了,只剩下胸罩和裤头,搜走尹70元钱,刘300元钱,程兜里只有6元钱也被拿去。之后把4人押进一个房间两两铐在一块儿。一警察穿着皮鞋照着尹猛踹了两脚,瞪着眼睛说:“看着你们就来气!”

  审讯是分开进行的。警察就信神的问题反复逼问程兰荣,为了不连累教友,程没有正面回答。景全见程不交代,就恶狠狠地把程的双手从背后铐上,让她弯腰往高举,头和背部持平一动不动(据说叫“开飞机”),动就踢,有十来分钟,程还是不说。景全吼道:“你想当江姐啊?给她换个节目!”于是把程按到椅子上,双臂放到椅背后,景全用脚使劲踩手铐,直到手铐卡进肉里,另一名警察又往手铐上倒开水,程女士咬牙忍着剧痛不敢叫,叫就打。景全又揪住程的头发,用力把酒瓶插到她嘴里给她灌酒,程发出痛苦的呻吟。景下流地说:“听听像不像妓女的淫叫声!”那名警察说“再不交代给她扔男监去。”之后扑上来用塑料袋套在程女士头上勒紧,重复了两次,程女士无法呼吸憋得几乎昏厥。景全狞笑着说:“你们的神不是来审我们吗?让他来审哪!”随后连踢带踹又是一顿暴打。一直折磨到凌晨2点左右,警察也没从程口中得到任何信息。

  与此同时,刘亚梅和尹淑艳也受到审讯,次日早8时许被放出来,警察在后面跟踪(想放长线钓大鱼)。结果两人没有上钩,各自去了公共场所。警察无奈下午1时许又把她俩抓了回来,进行刑讯逼供,无果。

最后,警察以“信邪教”为罪名对程兰荣罚款3000元,2005年4月22日将其释放,并警告她以后不许再信神,再抓住就判刑。

  2005年4月22日下午5时许,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把尹、刘送到海伦市北拘留所。尹淑艳被拘留17天,于5月8日释放,交伙食费、住宿费共700元。由于受到惊吓和刑讯逼供,尹淑艳身体受到伤害心脏病频发,治疗半年后才有所好转。

  刘亚梅被拘留10天,罚款5000元,于2005年5月1日被释放,交饭费300元。刘因被抓罚款,家人逼迫不让信,给她信神带来很大难处。

  李芳此次迫害后搬家不知何处,因此她被捕后的情况不得而知。

  据了解,程兰荣原住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绥棱农垦社区,现住绥化市绥棱县绥棱农场;尹淑艳原住绥化市绥棱林业局建兴所铁西一组,现住绥化市绥棱林业局铁西;刘亚梅原住绥棱林业局七一经营所,现住绥棱县靠山乡东风红村;李芳不详。

 

女基督徒因信神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警方抓捕两次(2005/3/14)

  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基督徒的王显石(女,当年37岁),原信耶稣9年,2001年归回全能神教会,不幸被恶人举报。

  2001年7月21日,王女士正在福利镇城边自家菜地小房里,集贤县公安局刑侦科耿震东与两名便衣警察闯进屋内,不容分说就将王显石押到县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后警察就开始审问王显石:“你是王显石吧!是不是信主的?”王显石说:“是,我是信主的。”“你信主在哪聚会?谁讲道?”王显石把当时宗教聚会点说了,还说了当时一个宗教讲道的名,警察接着问:“你星期三去哪了?”王显石说:“哪也没去呀。”警察说:“不对,你好好想想。”过了一会警察说:“你去孙秀珍家干什么了?”王显石知道警察问的是传福音的事,王显石说:“我去三部落买鞋去了。”警察问:“和谁去的?”王显石说:“和一个女的。”警察说:“她叫什么?怎么认识的?”王显石说:“不知道叫啥,买菜的时候认识的,她也要买鞋。”之后警察问王显石:“你信神看什么书?”王显石说:“看《圣经》。”“你的书在哪放着那?”王显石说:“就在我家桌子上放着,不信你们可以去看看。”警察问:“你信神为什么不上大教堂,上人家干什么?”王显石说:“大教堂是上午,个人家是下午,我上午没时间,所以就上个人家了。”一番审问后,警察没听出什么破绽,便将王女士放回,有惊无险。

  然而,2005年3月14日,王显石与另一基督徒正在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二部落传福音,三名警察突然闯进了屋里,进门就强行将两人押到了双鸭山市集贤县沙岗派出所。到了派出所警察搜身,在她俩身上翻出了一个写有宗派人名字的纸条,和传福音的磁带。警察喝问王显石:“叫什么名字?家住哪?谁叫你来的?” 因这是二次被抓,王显石没有说真地址。警察把王显石俩人移交给了集贤县公安局。后把两人送进了集贤县看守所。

  次日提审,其中一名正是几年前抓捕王女士的耿震东。基督徒怕被他认出来,不住向神祷告。就听警察厉声质问:“信东方闪电几年了?”基督徒没回答。耿威胁道:“你不说,最低你也是个小排长,我让你不说家在哪,看我怎么收拾你,我把你放回监里,让犯人狠狠地打你,看你说不说。”

  后来王显石在监里犯了高血压、心脏病,晕过去了。醒来后警察为了摆脱干系,就拽着王显石到看守所大厅里,有一名女警掺着王显石在各个角落里拍照,其目的是为了掩盖他们虐待罪犯的事实。但警察并没有放

过她,将其拘留了15天后,又以王显石不说真实姓名为由将其刑拘30天。之后,警察又一次逼问:“你说不说头是谁?你不说今天我们就送你劳教三年。”接着恐吓道:“不用你不说,我把你装袋子里给你扔厕所里,要不就把你装大货车里给你运苏联去。你要不说家在哪就让你在这里呆三年。”恐吓无果。2005年5月29日下午将王显石释放。另一基督徒结果不详。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劳教一年(2005/3/13)

黑龙江省青冈县劳动乡互利村张麻连屯的基督徒侯海波(男,41岁),于2005年3月13日上午10时许,到大庆市卧里屯九青村传福音,不料被警方得知,三名警察驱车闻讯赶来,没收了侯先生随身携带一本信神书籍与一台自行车。将其带到龙凤公安局。

  一到所里,侯先生被搜身,一块手表与仅有的30-40元钱被警察没收。接着将其铐在暖气管上,半蹲的姿势,站不起来,坐不下,直至下午审讯时,警察又令侯坐在铁椅子上,双手铐住。警察让其交待谁传的,在哪儿接受的福音,还有谁信等问题。侯说不知道,招来警察一顿拳打脚踢,警察抡起拳头打侯的脸,用皮鞋踢其腰,并大声呵斥道:“你不知道东方闪电是邪教吗?国家不让信。”审讯未果,警察连夜将侯押到大庆市龙凤区看守所。

  警察扒去了侯先生的外衣、鞋、腰带,又提审其三次,反复审问上述问题,得不到想要的结果,警察用书劈头盖脸给侯打了一顿。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其劳教一年。于4月7日将其送进大庆市东风新村劳教所服刑。

  一进该所,侯先生就被逼着洗冷水澡,寒冷的三月天气,冷得侯瑟瑟发抖。两个犯人的头把侯叫到卫生间,照着他的胸部,狠打狠踹,持续一个多小时,侯几乎窒息。2006年2月15日侯先生提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捕,遭警察殴打又判劳教一年半(2005/3/1)

  2005年3月1日,在黑龙江省黑河市西岗子镇派出所办公室,几名警察正在对一名叫程士东(男,当时31岁)的基督徒进行审讯。他们把搜来的东西倒在桌子上,所长抓起一本《话在肉身显现》问:“这是什么书?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都上哪了,传了几个人?”程先生考虑到教会和弟兄姊妹的利益,只是与他们周旋,没有如实交代。所长“啪”把书摔到桌子上吼道:“你以为我是三岁小孩呢?你给我老实交代,你认不认识他(之前被抓的一位基督徒),你们是不是一起的?”“我们根本不认识。”警察气得暴跳如雷,拿起神话书籍照着程先生的脸一顿猛抽,程被打得眼冒金花,脸上火辣辣的疼,头晕目眩险些晕倒。审讯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无果。警察把他关在一个屋子里,铐在暖气管子上。

  原来程士东是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曙光乡双权村(现叫权富村)人,信全能神已经十余年,他来到黑河是为了传福音,没想到被闻风而至的警察逮捕。

  事发当天(3月1日),程先生正在黑河市西岗子镇独自在接待家看神话书籍。上午9时30分许,突然闯进来三四名穿制服的警察,见他正在看书直奔过去吼道:“你看的是什么书?”一把抢过去,不由分说就开始翻东西,从柜里搜出10余本神话书籍,数十张信神光盘,还有一台价值200多元的便携式CD机和一部手机,又在程的包里翻出100多元钱和身份证等个人财物,统统没收(至今未还),随后把程先生强行推上警车,拉到派出所进行审讯。这才出现开头一幕。

  3月1日下午4时许,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两名便衣警察闻讯赶到西岗子镇派出所,把程先生拖上警车,又押到国保大队办公室进行审讯,反复逼问你是咋信的、信多长时间了、书是哪来的、你跟上面怎么联系等问题,审了一个多小时,终无结果。当日晚6时许,警察把程送到黑河市看守所,关了一个月,到期又把他转至拘留所押了七天。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程先生劳教1年半,押至五大连池花园劳教所执行。劳教期间程先生终日服苦役,被警察随意打骂,期满后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三次被警察抓捕(2005/2/15)

——其中一次被拘留

  女基督徒刘秀华(当年39岁),家住七台河市勃力县。2000年的某一天,刘秀华在本市勃力县双河镇新发村传全能神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在去该村的路上,两名便衣警察截住刘女士,厉声喝道“站住!跟我们上派出所!”刘女士反问:“抓我干啥呀?”警察不容分说,将其戴上手铐拽上车押至双河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喝道:“谁让你传福音的?知不知道这是扰乱社会治安!”警察边说边开始对其搜身,搜去手抄写的神话、小录音机及400多元现金(未还)。警察逼问:“这些东西哪儿来的?还有谁是信的?头是谁?”刘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审不出任何结果,最后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快滚!”刘秀华被释放回家。

  2003年10月的一天,刘秀华在本市勃力县抢垦乡罗泉林场传福音,抢垦乡派出所警察闻讯驱车而来,冲刘女士吼道:“不老实在家呆着,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知不知道私自传福音是违法!”说着,抢去刘秀华随身携带的传福音书、磁带及自行车(至今未还),将刘女士推上车押至抢垦乡派出所。

  派出所中,警察审问刘女士:“这东西从哪儿来的?在哪聚会?头是谁?”见什么也问不出来,警察恼羞成怒,冲上来打了刘女士一巴掌,并用手点着刘女士的头,说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私自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是违法!”之后将刘秀华关进派出所的一房间里,三天后,才将刘秀华释放。

  2005年2月的一天,刘秀华与三名基督徒在佳木斯市桦南县孟家岗镇四方台站传福音,再次被抓捕到桦南县林业局公安局。

  一到局里,警察随即强行搜身,搜去刘秀华随身携带的一台机器与仅有的20多元现金。警察开始听机器,边听边问:“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说!有多少人信?头是谁?”刘女士未答。警察骂道:“妈的,他们都说了,你还不说,快说!说了就放你回家,不说就上刑!”刘秀华默祷不语。警察随后将刘关进桦南县看守所。

  期间,警察提审刘秀华三次,仍无果。警察威胁道:“私自传福音是违法!不老实交代,你就别想出来!”警察气急败坏地将刘女士送到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经检查孙患有严重心脏病,教养院拒收。警察又将刘女士押回看守所。最后,将关押一个月零18天的刘秀华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三年内三次被拘留(2005/2/3)

  家住哈尔滨市木兰县新民镇的王秀香{现年45岁(2013年)},2000年信全能神。2002年7月中旬的一天,王女士在本乡一接待家聚会时,被闻讯赶来的新民镇派出所警察抓捕,逼其交代怎么信神的,信神几年了,带领是谁等问题,王女士怕牵扯更多的弟兄姊妹,默默祷告,一语不发。最后警察硬将王秀香押至哈尔滨市木兰县拘留所,关押7天,罚款2600元后才将其释放。

  次年2月,王秀香在木兰县柳河镇街里传福音,再次被捕。警察将其押至柳河镇派出所,从王身上搜去信神书籍《祷告的意义与实行》、46元现金及传福音资料,并逼问信神书籍来源,谁指使其传福音,传了多少人等问题,王秀香没有正面回答。次日,王秀香被押至木兰县拘留所。期间审讯数次,警察逼其交代以上问题,终无果,王才于第二天晚上被放回。

  2005年2月3日,王秀香在哈尔滨市通河县清河镇西北河屯传福音,当地派出三名警察驱车而至将其抓捕,沒收王随身携带的福音书后,将其关进清河镇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审问:“书从哪来的?信几年了?传了多少人?头是谁?”王女士均用智慧应对。随后将王秀香转至通河县拘留所关押。关押期间,警察逼其交代同样问题,王女士拒不回答,警察上前猛扇其耳光,恐吓道:“不说明天就用小白龙(塑料管)抽你!”王女士在心里默默向神祷告:神哪,求你加给我信心和力量,无论遭受多大痛苦都愿为你站住见证。王女士看见了神的作为没有挨打,三天后被释放。临行前警察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再传还抓你!”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被抓捕——其中一名被劳教(2005/1/24)

  2004年10月期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下属县乡公安局及派出所的警察大肆抓捕信全能神教会信徒。家住该市甘南县东阳镇西北域的基督徒孙海林(男,当年36岁)及其嫂子万凤梅等也未逃过此劫,而孙先生的妻子一直在警察的追捕中。24日晚7时许,甘南县公安局的数名警察闯入万凤梅家,将其抓走,又将其四本信神的书籍及2000多元现金抄去(万的丈夫多次去要,返回1500元,另500元警察不还,理由是去抓孙海林的妻子的加油费),之后3名警察逼万凤梅的丈夫带路抓捕孙海林夫妇。当天晚上10点30分,将在睡梦中的孙海林叫醒,在屋里四处搜查,指着孙海林妻子的照片说:“对,就是她!”之后亮出工作证件喝道:“我们是甘南县公安局的,找你核实一下,跟我们走一趟!”随即将孙海林押走,留下10岁的孩子独自在家,警察又将孙海林押到东阳镇派出所,又返回孙家去翻书,顷刻间将孙家翻得一片狼藉,毫无所获。

  在派出所孙海林和万凤梅被分开审讯,警察搜完孙先生的身,将其铐在暖气管子上,开始逼问:“你妻子上哪去了?上娘家还是上婆家了?”孙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威胁道:“你妻子信东方闪电,你也是信的,今天不把你妻子交出来,不把上线、下线供出来就关押你!花多少钱都不行!”之后将孙铐在办公桌腿上,孙海林一夜没有睡觉。万凤梅也受到同样的审讯。

  10月25日10时许,警察逼孙海林交等孩子的校址,警察随之到校将孩子的钥匙要来,闯到孙家,将孙家院中停放的一辆摩托车劫走(未还)。返回后威胁孙海林:“你想明白没有,如果把你信神的事都说清楚马上放你,不说把你扔进去!”孙说:“我啥都不知道。”警察说那没办法了,只能把你送进去了。”当天下午孙海林和万凤梅被押进甘南县看守所。

  26日上午,两名警察提审孙先生,警察软硬兼施,对孙先生说:“你把你所知道信神的事都告诉我们,你就可以回家了,你看你家的孩子才10岁,你就忍心让他一个人在家吗?回去后别信了,好好照顾孩子,你是不是在老家时信全能神了?谁传的?”孙说:“我才信两个月,因有病信的。”警察追问:“你妻子到底在哪?还有谁是信全能神的?如果再不说,那你就在这呆着吧,非把你关老实不可!”同时,另一审讯室万凤梅也被提审。27日,孙海林再次被提审,逼其交代带领和妻子在哪,无果,警察恼羞成怒,朝孙先生的下身狠踹两脚,孙先生倒退两步,疼痛难忍,导致不敢走路,两个多月才好。

  2005年1月24日上午,警察以信“全能神是邪教”为由判处孙海林两年劳动教养,押赴齐齐哈尔市劳动教养所服刑。期间,孙海林等基督徒每天干又累又繁重的体力活,累的浑身酸痛,得不到休息,2006年8月9日终得释放。万凤梅的细情不详。孙海林的妻子仍在被警察追捕,警察先后到期娘家和婆家实施抓捕,未遂。孙的妻子一直不敢回家,被迫长期漂流在外。

 

半百女基督徒因信神两次被黑龙江警方传讯(2005)

2005年,家住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九三农管局鹤山农场一队的女基督徒刘凤义(当年49岁),因信神曾被当地警方连续两次传讯。

  2005年秋季的一天,鹤山公安局片警崔立英突然闯入刘凤义家,将其押到村里办公室,单刀直入:“你有信仰吧?你可别撒谎!”次日,九三局的两名局长又一次传讯刘女士,当地片警崔立英驱警车前来将刘女士押到鹤山公安局,局长质问:“你是信神的吧?不用你不说,告诉你,别叫我发现你信神,如果我发现你信神,看我怎么收拾你!”当刘女士刚要离开警局时,另一局长还恐吓她:“等我们调查出来你信神,看我们怎么收拾你,你注意点!”

  直至今日,刘女士仍不敢光明正大地信神

 

两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捕,遭警察毒打又被罚款3000元(2005/1/19)

  2005年1月19日中午12时许,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关淑娟(女,当年49岁)、魏兴红(女,当年53岁)去聚会回来,在黑龙江省海伦市共荣乡杨家围子屯的路上,一辆面包车突然直冲过来横在她俩前面,两名便衣警察(一高一矮)跳下车大声问:“你俩是不是传教的?跟我们走一趟。”不由分说拽上车拉到共荣乡派出所,刚进屋就把二人搜遍全身,并让魏拽出内裤看缝没缝兜。她们身上的一本神话书籍《审判从神家起首》和200多元钱被没收。

  下午1时许,两人分开接受审讯。还没等问话,那名高个子警察一记重拳捶在了关淑娟的胸部,关疼得大叫。随后他又抡起笤帚往关的头部一阵猛打,关被打得满头大包,疼得眼冒金花。接着恶警又往女士肚子上连着踹了数脚,关腹痛难忍,来月经裤子都湿透了。高个打累了矮个又打,所长也跟着上手,不管是哪儿连踢带踹,狠搧耳光。关被打得浑身发抖连声惨叫,靠墙都站不住。恶警吼道:“这么打你,你的神咋不管你呢?你的神在哪儿?”3名恶警打累了才停手,气喘吁吁地说:“就你那熊样还信神哪?快说,书从哪儿来了?”此时关女士已经被打得伤痕累累浑身瘫软,意识模糊没有回答。“你哑巴啦!”又扑上去打。野蛮的毒打审讯持续一个多小时,以无果告终。

  另一个房间,一名姓王的警察对魏兴红吼道:“书是你的还是她的?”“我的。”“哪儿来的?你们头儿是谁?”魏女士说:“书是不认识的人给的,我们的头就是神,在天上。”王气得暴跳如雷:“不用你不说,一会儿就扒你皮。”说完飞起一脚踢在魏的胳膊上。“你们屯子还有谁信?”“不知道谁信”王见魏还是不肯交代,抬腿又猛踹两脚。无果,警察问魏女士家人电话号,女士把表弟的电话号告诉了他(她表弟和所长一起工作过)。下午3时许,魏的丈夫和表弟来说情才不审了。所长说:“她们是非法传邪教,要罚款8000元。”魏的丈夫苦苦哀求,表弟也说好话,最后决定罚款3000(魏1000元,关2000元)。当日下午6时许,两名基督徒才被释放。临走警察还警告二人以后不准再信神。

  据了解,两名基督徒为了躲避警察迫害都已搬走。关淑娟原住黑龙江省绥化市绥棱县车站街;魏兴红原住黑龙江省海伦市共荣公社共兴大队杨家围子屯。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只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勒索去3000元(2005/1/11)

  2005年1月份的一天上午10时许,住在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长山乡的基督徒杨敏(女,当年48岁),正在家中做家务时,被突然闯进的1名便衣警察强行抓捕,押长山派出所,并将1盘信神诗歌磁带搜走。

  警察针对:东西哪来的,信多长时间了,谁传的,在哪聚会等问题,审讯一番未果。便给杨敏的丈夫打电话,向其索要2000元钱。交钱后,杨敏于当日下午3时许被放出。

  次日,先前抓捕杨敏的警察再次闯进其家中,开口就向其勒索1000元钱,杨敏被迫无奈,去借了1000元钱交给此警察,此事方才作罢。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刑(2004/12/14)  

2004年12月14日这天,黑龙江省绥化市青冈镇的基督徒王淑艳(女,29岁),领着两位20左右岁的弟兄姊妹,到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郊区一刚接受福音的老夫妇家给其聚会。下午5时许,王淑艳等基督徒正在一起看神话聚会,讷河县公安局的7、8名警察闻讯后突然闯来,一进屋像仇敌似的一把夺过王女士手中的神话书《羔羊展开的书卷》,又将王女士背包里的神话书抢去,随后强行将王女士和另两名年轻的基督徒拽上车,押至讷河县公安局。

  到了警局,基督徒就被警察强行搜身,将王女士身上仅有的100元钱掳去。然后分开审讯。王女士被戴上手铐,警察让其说出信几年了,住在哪里,带领是谁。王女士怕连累其他信徒避开问题,没直接回答。警察没有得着答案恼羞成怒挥拳朝王女士的脸部头部打去,“咣!”“咣!”数下,王女士的脸顿时苍肿,眼冒金星,鲜血从嘴里流出来。警察欲霸不止,扒下王女士的外衣,用电线抽打其全身,王女士疼得惨叫,无数条血檩子鼓起来,王女士忍着巨痛,默默祷告神。审讯无果,将其送进讷河县看守所。

  另外两名小弟兄姊妹同时也遭受毒打逼供。(王女士在隔壁听到小弟兄被打时哭叫声)

  在看守所里,警察多次来提审王淑艳,都是以诱骗的方式对其审讯:“你这么年轻就信神,有什么用,哪有神哪?你们信的全能神、实际神已被国家定为邪教,是邪教组织,你不能再信了,再信把你的一生都毁了,你想不想出去呀?你把谁是头,都认识谁告诉我们,就把你放出去,免受皮肉之苦,不说就得受罪。”王女士没有顺从警察。最后警察将王女士关在铁笼里打,按在老虎凳上铐打,都无结果。

  最后,将王女士判一年劳教,在看守所关押50天后,押至齐齐哈尔市劳动教养所服刑。于2005年11月10重获自由。另两位年轻基督徒的情况有待于深入了解。

 

一名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拘留并罚款(2004)

  2004年冬季的一天,黑龙江省宁安市渤海镇莲花一村基督徒郭吉风(男,当年47岁),和另一名基督徒在宁安市马河乡马河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马河乡派出所两名警察抓捕,强行押至该所。

  到了派出所分开审问,一名警察喝问郭吉风:“你传几个人了?住在哪?都叫什么名字?书是谁给你的?你是什么地方的?”郭吉风没正面回答,因他心里清楚,如说了实话会被抄家的,家里还有弟兄姊妹,怕受牵连。国保大队警察上来就狠狠地打了郭吉风一拳,把郭吉风打了一个跟头,郭被打得喘不上来气了

  审讯无果,郭吉风被送到宁安市看守所关押17天,交罚款5000元才被释放出来。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36天(2004/11/24)

——被抄家、巨额勒索

  2004年11月24日晚9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宏建乡美满村的基督徒马金兰(女,当年34岁),正在家中看电视时,甘南县公安局的刘力军、王凤雁等3名便衣警察闯进屋,不由分说就一通乱翻。当搜出一个京都CD机的说明书时,警察就以此断定马是信全能神的,并以此为证据将其强行抓捕到甘南县公安局。

  一女警把马带进一个房间内,屋内放的都是全能神教会的书籍物品,并拿出一张CD碟放给马听,逼其承认是信全能神邪教的。马因不承认,被刘力军抡拳打了数下,且边打边说:“你不承认就给你送看守所去。”后将马押送至甘南县看守所。

  26日,刘力军和王凤雁对马再次提审,将其绑在椅子让,一边破口大骂:“X你妈的,不用你嘴硬,看我咋收拾你!”“我不信就问不出来,看我非把你整的家破人亡,让你不说。”一边对马拳打脚踢,直到打累才停手。期间,警察到马家抄家,没有翻到有关信神的书籍。暴跳如雷地说:“我雇台拖拉机把你家房子都推了,我就不信翻不到东西。”警察不死心地又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阿荣旗马金兰的母亲家去搜翻,所到之处一片狼籍,一无所获后,以:雪天路滑,费油,跑了100多里地,车也坏了,向其父亲索要2000元钱。马父不给就开翻,硬是抢走1500元钱当“费用”,并连马不信的父亲也抓捕回来。然后又到马的妹妹、邻居家盘问调查。28日,刘、王两名警察对马再次提审时,又是一顿拳打脚踢,马金兰脸被打肿,浑身剧痛,不敢动弹。刘力军嘲讽道:“你信的东方闪电咋不来救你呢?”

  马金兰被关押36天,于2004年12月30日被放出。临放前,警察让其在拘留证上签字,定的罪名是:搅扰社会治安,拘留15天。因与实际关押天数不符,马据签。警察说:“想出去就签,不签就别出去。”马无奈之下被迫签字。警察仍对其骂道:“你出去再东窜西窜的,看我咋收拾你,让你得瑟,你他妈的给我老实点,别他妈的不要脸。”原来,警察已经给马定案,判劳教2年,正欲将其送走时,因马家里托人打点,迫于压力,不得已才放人,但他们非常恼火。马金兰家人为将其救出来,共花去30000多元钱。

 

黑龙江省甘南县7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遭警察判刑勒索(2004/11/18)  

2004年11月18日,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长山乡的孙淑贤(50岁)、陈秀阁(63岁)、田鑫贤(43岁)、刘淑英(44岁)、梁红娟(20岁)、王芝(32岁),李德贤(年龄不详)(以上年龄均为被抓时年龄)。等7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甘南县公安局及其下属长山乡派出所的警察,分别抓捕于各自家中,并且抄家。从孙淑贤、陈秀阁2人家中共搜走《圣经》、《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10余本、磁带若干盘。另抢走孙淑贤和陈秀阁的金叶CD机各一台,刘淑英随身听一台。

  7名基督徒被警察先后抓捕到长山乡派出所,后又一同押至甘南县公安局。由刘力军、王凤雁、郭福健、单永刚等警察对基督徒进行审讯。主要逼其交代:什么时候信的,在哪聚会,村里还有谁信,传福音没,灵名叫什么,头是谁等问题。并叫嚣道:“你知道你信的是啥吗,是东方闪电邪教,神在哪呢,世上根本就没有神。”“信这有啥用,给你钱哪,还不赶偷点摸点,还能有点钱花呢!”其中一警察恶狠狠地说“田鑫贤就是事务(保管、运输教会书籍的),狠打狠揍。”于是便将田反手绑在椅子上,猛搧其耳光。逼问田:“你把东西放哪了,放了多少。”田的脸被警察打肿,仍未回答。反复逼供6、7次未果后,警察分别判其与刘淑英劳教1年,判孙淑贤劳教2年。一警察嚣张地说:“现在就相当于‘文化大革命’,说你们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

  因田的家人给刘力军、王凤雁、郭福健每人1000元钱,又请其洗澡吃饭,又交罚款3000元,另花去约2000人情费,田鑫贤在被关押28天后放出。临放前又交了160元伙食费。刘淑英、孙淑贤则被押到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服刑,分别2005年10月11日、2006年7月22日获释。当日孙淑贤被警察抢去的150元钱未还。

陈秀阁被罚款2000元,拘留42天,于2004年12月30日放出。另交饭费210元。

  警察从梁红娟兜里抢走50元钱,说是教会脏款,并让其签字说这钱是梁自愿拿出来的。将其拘留27天,罚款4000元。于2004年12月15日获释。一年后警察再次到其家中找梁红娟,当时梁没在家。

  王芝被罚款2000元,于2004年11月19日放回。李德贤详情不明。

  以上基督徒均以“信邪教”为罪名,被警察勒索判刑。

 

黑龙江省警方大肆抓捕基督徒,其中一人因信神被判劳教2年(2004/11/18)

  2004年11月18日下午2时许,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长山乡迎春村的基督徒孙淑贤(女,当年51岁),正在家中做饭,突然闯进3名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将孙女士强行拽上警车。随后又去抓捕村里的其他信徒,结果一个也没抓到。将一对帮忙存放教会书籍的夫妻(不信的)抓捕,又回到孙女家查抄。警察乱翻一通后,把《圣经》、《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全部没收。另抢走孙女士家的150元钱(让警察吃饭用了),连同孙女士不信的儿媳妇也拽上车。警察将4人带到长山乡又抓捕了4名基督徒,将8人一起押到甘南县公安局。

  警察逼孙女士交代其他信徒的信息,孙不肯,警察便搧其耳光,又踢其两脚。审讯一直持续到深夜12时许。次日,警察向孙女士的儿子勒索去1000元钱,将孙女士的儿媳放回。孙女士被押至甘南县拘留所。关押43天中,警察针对上述问题又提审孙女士4次,终无果。

  2004年12月31日,孙女士被押到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警方以“信邪教”为由判其劳教2年,2006年9月22日被提前2个月放出。孙淑贤至今仍在警方的监控之下。

  一起被抓的其他6人详情不知。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2004/11/15)

  2004年11月15日中午12时许,家住双鸭山市尖山区的赵春莲(当年44岁)和本市岭东区的侯秀英(当年32岁),在本市宝山区东保卫矿附近传福音,东保卫派出所警察得知驱车而至,将赵春莲二人抓走。

  到所立即搜身,搜走基督徒身上仅有的100元钱和一本神话书。随即分开审讯。赵春莲反问:“我们犯什么法了?凭什么抓我们?”警察喝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扰乱社会治安。”接着逼问:“书从哪来的?头是谁?”赵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横道:“这书我都看多少遍了,我是专门抓你们的!我们抓你们有多少年了,知道吗!今天抓着你们,别想出去!”说着,就恶狠狠地拳打脚踢(踢的赵两个月都不敢坐着),暴打一气,直到打昏了。刑讯逼供约一个小时。与此同时,侯秀英受到不同的审讯。

  下午2时许,警察将赵春莲二人戴上手铐押到宝山区公安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拘留15天,将赵春莲、侯秀英转送至东井拘留所。于2004年12月1日将赵春莲、侯秀英放回。

 

“打死我,我也信神!”(2004/10/15)

——基督徒被警察刑讯时如此说

  2004年,初秋的一天,肇东市公安分局的审讯室里,传来一声呐喊:“打死我,我也信神。”

  王树(男,68岁,哈尔滨市松北区)在肇东市传福音时,突然围上来几个便衣警察,夺去他手中的福音书,铐上手铐,推上一辆吉普车,押到公安分局。开始审讯,一名警察喝斥道:“这么大岁数,传什么福音,头是谁?你不交待就打死你?” 话音未落,啪、啪、啪……就是几个大嘴巴,血从嘴角流了出来,接着几个警察轮流拿起三角带,抽打王树的浑身,边打边骂:“让你信神,打死你!还信不信了?”王说:“打死我,我也信神!”王被打得伤痕累累,疼痛难忍。这样的刑讯持续2-3天。

  家里托人花2000多元,被关押45天的王树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多年被警察警告监视(2004/10/15)

  2004年10月中旬的一天,黑河市锦河农场的张平(化名,当年62岁),正在家中做家务,锦河农场公安分局的两名便衣警察忽然闯进张平的家,冲张女士喝道:“听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跟我们去趟公安局!”张平反驳说:“我只是信神,也没干坏事,抓我干什么?”警察吼道:“你信东方闪电比什么罪都大!”说着就开始翻东西,搜去一本信神书,将张平抓进锦河公安分局。

  到了警局,警察张宝库和陈贵成审问张平:“是谁传你的?信几年了?怎么信的?”“挖菜时一老太太传的,说信神好,神作新工作了,信神能蒙拯救,我就信了。”接着劝警察说:“你们也信吧,信神多好哇,如果人都信老天爷,不去做坏事,你们不也省心了吗?”警察反对说:“哪有神,我们不信,中午了,你回家吃饭,下午再来!”午饭后,张女士回到公安分局,警察接着审:“你是教会带领,谁信神你都知道,把他们的名单说出来!”张平说:“就我自己信,别人我不知道。”警察恐吓道:“告诉你,凡是信东方闪电的都得抓起来游行,或者坐监、整死!你以后不能再信了!”接着逼问:“你都上哪传福音?走几个连队?传多少人了?”张平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傍晚,警察命令说:“你回家先别睡觉好好想想,明天早上再来。”

  第二天早上没等张平去,警察就登上门了。一进屋看见一本信神的书,问:“这书从哪来的?跟我们到公安局把这个说清楚!”张平再次被带进公安分局。警察为了逼张女士交代教会实情威胁说:“我们挨个边队去查,如果调查出来是你传的,就判你坐三年牢!你孩子不是要到美国吗?因着你也去不成,你儿子在连队不是掌权吗?我叫他们把他饭碗都砸了!”张平被吓得不知如何是好,心中马上向神祷告,求神给开辟出路。警察接着威胁说:“再不老实交代,给你送到公安局用电棍打你,你就都说了……”张平吓得浑身哆嗦。直到现在一见到警察还害怕得很。威胁后警察说:“先回去,明天听通知,叫你来你就来。”第三天,警察三闯张平家,警告说:“查你三年,监外执行,不许信不许传!”此后,张平一直被监视着,一个季度被警察叫到分局一次审讯。三年过去后又被监视两年。张女士一点自由没有,导致每天活在恐惧之中。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信神,竟被警察抓捕两次(2004)

  2004年秋后的某一天早上,女基督徒赵桂花(当年41岁)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在五大连池市逊克县某村传福音时,被四名警察抓捕并被押到当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二人分开。随后,两名女警对赵女士进行搜身(针对信神书籍),女警命令赵女士脱衣服,只剩下胸罩和内裤,女警搜得非常细,但一无所获。搜完身后,警察审讯了赵女士的家庭信息并作了笔录。最终,因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她们信神),两名基督徒于当日中午被释放。释放时,警察冲二人吼道:“以后再别上这来传福音,别再让我看见你们!”

  据赵女士口述:“2001年7月份的时候,我也曾被抓过一次,那天,两名警察闯进了我家硬将我抓到了当地派出所。一名叫李德兴的警察冲我喊道‘你到底信的啥!’我没有正面回应。李德兴就拍着桌子大声辱骂。一番审讯后,没有什么结果。最终于当日将我放出。释放前,李德兴对我恐吓到‘再让我知道你信,就把你这个工人开除!’”

  据悉,赵女士家住五大连池市朝阳林场。

 

黑龙江省四名女信徒只因信神被抓捕、判刑(2004/10/12)

——其中两人被判七年,一人被判九年 

  2004年10月12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刘春丽(29岁,家住甘南县甘南镇)、蒋成云(年龄不详,家住甘南县)、赵玉凤(年龄不详,齐齐哈尔市人)正在甘南县长山乡永恒村九屯孙思侠(24岁)家给整理发放教会书籍,突然闯入七八名着装警察(其中有刘立军、刘剑峰、王凤雁、郭福建),他们当场没收了600多本福音书籍,并将四人押往甘南镇第一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便将四人审讯一番,随后又于当晚7时许将四人押至甘南县公安局,期间警察还到刘春丽家中抄走《神的隐秘作工》、《跟随羔羊唱新歌》各一本及光盘若干。然后刘剑峰和郭福建开始审问刘女士:你招吧!还认识别人吗?刘说不认识。他们就狠搧刘的面部,将刘的脸都打出血了,但刘仍什么也不说。

  次日上午警察又将几名基督徒押往甘南县看守所,期间蒋成云借上厕所之机逃脱了。随后警察又接着审问另外三人。因那段时间一直有基督徒被抓进来,所以每抓来一人,他们就问刘春丽等人是否认识,若否认就会遭到一顿毒打,当时刘女士就被刘立军一脚踢在胸前,致使刘的胸部至今还痛。

  刘女士在看守所被关押了9个月后,警方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其判处7年徒刑,押到哈尔滨市女子戒毒所服刑,后减刑1年零11个月,实际服刑5年零1个月,于2009年11月12日被释放;孙思侠也被判处7年徒刑,减刑1年零11个月,实际服刑5年零1个月,于2009年11月12日被释放;赵玉凤则被判处9年徒刑,释放日期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通缉有家难归(2004/10/12)

  2004年10月12日上午10时许,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公安局甘南镇第二派出所所长马忠华带着5名便衣警察闯入甘南镇东郊一个接待家,将正在整理传福音书籍的蒋成云等 4名女基督徒控制,同时没收了福音书籍约150本,将4人俩俩铐在一起,连人带书塞进一辆面包警车,押往甘南镇第一派出所。

  四人被押回派出所后,身上的财物被没收,开始单独审讯。警察不断地逼问福音书籍的来源,4名基督徒说不知道,警察便不停地逼问拷打,将蒋女士双手倒背铐上用铁链将其手铐拉紧吊在门框上,脚尖着地,脚跟悬着,十几分钟后,蒋女士几近昏迷。其余几人也受到非人对待。警察又到4人家抄家。在蒋女士家搜出两本《话在肉身显现》、CD光盘、诗歌磁带、收音三用机一台及500元现金,全部没收未还。

  次日中午,警察强拽着4人在事先拟好的供词上按手印,将其转往甘南镇第二派出所,蒋成云寻机逃脱,远走他乡。

  经了解,蒋成云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甘南镇幸福街四十组。与其一同被抓的三名女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甘南县警方对22名基督徒实施疯狂抓捕,并大肆敛财(2004/10/8) 

  2004年10月份,齐齐哈尔市甘南县20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甘南县公安局及东阳镇派出所的警察相继抓捕。(已知参与的警察有甘南县公安局的刘力军、王凤雁、赵光喜,原东阳镇派出所所长李小冬,警员谭文)

  20名基督徒分别为住在甘南县东阳镇同盟村的张平、王德秀、王立梅;解放村的宋玉荣;龙胜村的李杰、魏玉侠、柴启凤、刘桂玲、卜淑琴、李淑华、侯立侠,张连生、葛淑芳夫妻。甘南县平阳镇永利村的刘华、刘洪涛娘俩、张相志、国显光、国永俊。(另外住在解放村的党立娟和住在龙胜村的陈丽艳在警察去抓捕时已逃亡在外,后分别交罚款3000元和2000元,警察方才作罢。陈另花去人情费1000元。)

  警察针对:信多长时间了,谁传的,灵名叫啥,和谁在一起聚会,都去哪传了,还有谁信,带领是谁,放书的库房都在哪,运的书都送哪去了等问题进行逼供。其中宋玉荣、张连生及妻子葛淑芳遭到警察的严刑拷打。宋玉荣被警察打完后,是由两人将其架出来的,当时的惨状令人胆颤心惊,目不忍睹。张连生被警察用“小白龙”(硬塑料管)抽得浑身上下全是血印子,脸也被搧肿。葛淑芳被5、6名警察轮番拳打脚踢,将其吊起,又搧其嘴巴,用板条向其身上猛抽,拿方便袋反复往葛淑芳的在头上套。

  结果:警察均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为由将基督徒定罪。张连生、葛淑芳夫妻分别判处劳教2年。张连生被押至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劳改队,葛淑芳被押至哈尔滨女子监狱服刑。于2006年10月27日同时获释。当时葛身上仅有的26元钱被警察抢去。

  边玉芝、王德秀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均于2007年4月28日提前放出。服刑于哈尔滨女子监狱。

  张平、魏玉侠、李杰3人在甘南县看守所关押56天,于2004年12月23日被放出。张平、魏玉侠分别交罚款4000元、3000元。别外,张平交伙食费400多元,给王凤雁、刘力军3000元,事后,二警又勒索去张平一头猪(价值600多元)。魏玉侠交伙食费280元,花去人情费1500元。李杰听其丈夫说,为托人摆平此事,花去人情费10000多元。

  张相志、柴启凤在甘南看守所拘留75天。刘桂玲在甘南县看守所被拘留4个月。3人分别被罚款4000元。

  国显光、国永俊、侯立侠分别被判劳教2年。宋玉荣被判4年劳教,警察从其家中抢走700元现金。

  警察罚王立梅200元钱。卜淑琴、李淑华分别罚款3000元,刘华被罚款5000元,刘洪涛娘俩交罚款7000元。其他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2004/9/15) 

  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的基督徒杜庆海(当年50岁),2004年9月15日上午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依安镇城北传福音,传完福音到了中午11时许,顺便到附近两元店买东西,买完东西刚出门,就被四名便衣警察堵住,亮出证件说:“我们是依安县公安局刑警队的,你到处传福音我们都跟踪很长时间了,跟我们到公安局去!”警察连推带搡将杜庆海推上警车,在车上逼问杜的住处,直接压着杜闯到杜先生暂租的房子进行抄家,从杜的行李包里搜去身份证和笔记本,警察看着笔记本上记录信神之事就吼道:“你是信东方闪电的!抓的就是你们!”随后按着杜身份证上的地址给当地桦林派出所打电话核实其身份。对方回电话说:“杜庆海什么坏事也没做,就是全家信东方闪电!”警察听后冲杜恐吓说:“你就是信全能神、实际神的,这回抓住你可不能放,把你交给国保大队!”于是下午3点多将杜庆海押送至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队长曲波对杜庆海进行审讯。曲波命杜靠墙站着,并用一本杂志边敲杜的头边问:“是谁传你信神的?信几年了?你传了多少人?知不知道信全能神是违法!”杜先生没有正面回答。之后对杜进行搜身,将其仅有的50元钱搜去(未还),之后将杜送进依安县看守所。

  期间,曲波等人提审杜庆海逼其交代以上问题,均无果,曲波气急之下恐吓说:“共产党不让你信神,你就不能信!你必须将教会的头说出来,供出来之后你顶多在看守所关三个月,在罚一些钱,如果不说,你就要受皮肉之苦,还得判三年!”杜说:“我只是信神,什么坏事也没做,没什么可说的。”警察没得到任何结果就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处杜庆海一年劳动教养,于12月30日给杜戴上手铐脚镣押赴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服刑,在这里警察强迫杜等信全能神的基督徒写悔过书、决裂书,每天都是十几个小时超负荷的劳动,没有休息时间,每天都累的筋疲力尽,浑身是汗,杜于2005年8月26日才重获自由。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4/9/15)

  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长山乡的王任杰(当年51岁),因信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4年9月份的一天下午4时许,长山派出所的四名着装警察驾车直奔王家,闯进屋看王不在家便开始抄家,东西屋还有仓房全翻遍了,当时王的丈夫抢过传福音资料,警察厉声道:“你想包庇?”王任杰的哥哥和侄子反驳说:“你们这是干啥?”警察横道:“信东方闪电犯法,就得搜查证据!”搜走一本《羔羊展开的书卷》、传福音书籍及资料,最后命王任杰的丈夫和哥哥签字,证明搜出证据。从此,王任杰开始过着有家难归的生活。

  第二年,王任杰本以为没事可以回家了,可事事难料。刚铲地时,警察又一次闯入王家,王任杰被警察堵在屋里,在家人的掩护下从后窗户逃跑,躲进邻居家里,两名警察也从后窗户跳出去没抓着,回来揪住王女士丈夫的脖领子恶狠狠地往警车里推,横着说:“不交出你妻子,就得抓你!”当时王任杰的父亲见警察蛮横的举动,非常气愤,指着警察说:“你们太过分了,我女儿本本分分过日子不干一点犯法之事,你们凭什么抓人?”警察无言以对悻悻地走了。走前还蛮横地说:“你等着,这事没完!”此后王任杰再次背井离乡,过着有家难归的生活。

  不久警察三闯王家,诱骗王任杰的父亲说:“你女儿不回来在外地不好过,让她回来吧,交点罚款就没事了。”王任杰的爸爸听了,想自己女儿在外面不容易,交点钱能回家也行,就去派出所交了5000元罚款并通知女儿回家,以为这就没事了,可没想到警察还是不放过,说:“没有立案没有手续,明天我们还来,你女儿回来后让她在家等着,我们看不到她就不算完。”第二天,王任杰尽本分回来,家人不让走让在家等着警察,果然不到中午,三名着装警察驾驶两辆警车闯来,还有当地大队的村干部让王任杰按手印,王任杰不服说:“钱也花了还来干啥,我们信神是正事传福音拯救人教人学好,哪犯法了?凭什么没完没了的管着我们。”警察眼冒凶光恶狠狠地说:“这就是在你家,若是在公安局你这么嘴硬早打你了。快点,马上按手印!”王女士被迫按了手印,警察才罢休。临走时派出所所长仍下一句:“你别让我在外面碰上你,碰上你没你的好!”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4/9/8)

  2004年9月8日上午10点,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电厂二委基督徒张秀珍(女,当年42岁)在鸡西市滴道区电厂附近女儿的小吃店里帮忙,滴道公安分局国保科吴副科长与两名便衣警察来到张秀珍女儿的店,强行将张女士押到滴道区公安分局国保科。

  张秀珍丈夫也随着去了(因警察知道张秀珍是滴道河乡乡长的亲家,所以没有打她)。于德新(警察)质问张女士:“你知道为什么把你抓来吗?”张女士说:“不知道”他气愤地说:“因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国家不允许的,是邪教,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张秀珍的丈夫说:“她们不是你们说的那样。”于德新又大声说:“我们杀人犯都不抓了,专门抓你们信东方闪电的,法轮功排在后面,你们这伙人比法轮功还厉害,还猖獗,现在把你们放在第一位,抓你们好几年了。”于得新越说越来气啪啪地拍着桌子。然后他拿出信全能神基督徒的20多份档案,上面都贴着照片,又一个一个地问张秀珍“认识不认识?”张秀珍说:“不认识”。他又威胁道:“你今天不承认不要紧,有你承认的地方,到那儿你铁嘴钢牙你也会说的。”张秀珍的丈夫说:“没有那么严重,不就是信主吗?”于德新跟张秀珍的丈夫说:“你别为她求情了,你已经被她们的神洗脑了,灵已经被她们的神控制了,她自己说的不算,今天不给她送进去,不知道哪天还得走!”警察告诉张秀珍的丈夫回家给她拿行李。

  警察准备把张秀珍往鸡西市第一看守所送时,张秀珍的亲家赶来求情,警察和她的亲家说:“张秀珍是头,可厉害了,这伙人如果不整她们,她们就会造反的,比法轮功还厉害。她们属于政治犯,扰乱社会治安”。后来经张女士亲家协商,罚了张秀珍3000元钱(没开罚款收据)。

  2004年9月8日下午1:00张秀珍被放,临走前警察对张女士说:“你回家老实呆着,事还没完,有事随时找你。”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4/8/30)

——其中两名被拘留

  2004年8月30日上午8时许,全能神教会的孙文玲、李美娇和另两名基督徒在黑河市爱辉区街里黑龙大厦附近一接待家聚会。不料被闻讯而至的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吴德喜等人抓捕。接待家亦被翻抄得一片狼籍,从中抄走10多本《话在肉身显现》神话书籍,CD机,歌盘,传福音资料及500元现金(未还)。

  到了警局,吴德喜等人将基督徒分开审讯。警察逼问孙文玲,命其交代书是从哪来的,跟谁信的,头是谁等。孙文玲支吾着,没有回答。警察气急败坏,扇孙女士两个大脖溜子(土语,扇的狠的意思),又踹两脚,孙女士吓得直哆嗦。警察大叫:“知不知道你信的是邪教?再不老实交代给你送走!”与此同时另三名基督徒也同样受到审讯。随后将孙文玲和李美娇押送到黑河市看守所。另两名基督徒情况不明,有待于继续了解。

  到了看守所,孙文玲被戴上手铐,警察再次逼问以上问题,孙女士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得大发雷霆,冲孙女士大喊大叫:“再不说就找几个犯人打死你!”孙被吓得浑身哆嗦,紧缩一团,什么也说不出来。此后,孙在看守所里就怕见到警察,每天活在恐惧之中,精神恍惚,一连七天吃不下饭。

  期间,孙文玲的母亲托人交上3000元罚款,警察命孙女士在罚款单上签字,才将关押28天的孙文玲释放。从此孙女士被吓得落下了心脏病,原本不信的丈夫更加限制其信神,孙女士走信神的道路更加艰难。李美娇的家人前来保释,被警察勒去3000元后,才将关押22天的李女士放回。

  据了解,孙文玲(女,当年32岁)、李美娇(女,当年56岁)家住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另两名基督徒的详情需进一步了解。

 

 

“再信全能神,还抓你”(2004/8/11)

--一警察警告基督徒  

2002年农历五月初五早6时许,家住大庆市肇源县的基督徒陈洪剑(当年29岁)和两位同伴在本县民义乡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不料被民义乡派出所的警察得知,所长老张、副所长李雪云等人迅速步行闯进福音对象家,冲陈洪剑喝到:“听说你们传东方闪电,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不容分说挟持着陈先生步行来到民义派出所(离所很近)。

  一到派出所。他们就对陈先生进行搜身,只搜去一部传呼机,没有获得信神的证据就气呼呼地问陈:“你到底是不是传道的?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神?”陈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张所长不满便恐吓说:“再不老实交待就给你送劳教所去!妈的,给你闲的出来传教……”恐吓一番后见陈仍不说,就诱骗说:“你的同伴什么都说了,就差你了,你给我讲讲信神的事吧,讲好了我也信……”陈默祷不语,警察没得到任何证据,不得不将陈当天释放,临走前警告道:“以后不许你再到这个地界传福音,马上滚!再让我们看见就整死你!”

  2004年8月11日早7时许,陈洪剑在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区火车站买火车票准备去传福音,突然一着装警察冲过来喝到:“检查身份证!”遂将陈蛮横地推进火车站的值班室,屋里有三名着装警察,不容分说过来就搜陈的身,从陈随身携带的背包里搜去传福音资料及140元现金(未还)。接着逼问:“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全能神?”陈没回答,警察发怒狠扇了陈先生几个大嘴巴子,还叫骂着:“你他妈的就是闲的,传什么教!信神,那有神?”随后给陈登记备案押上火车送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铁路公安局侦保科,侦保科的队长柳涛迎上来逼问陈洪剑:“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你现在不说,呆会我就整死你!进屋再说就晚了!”陈还是没说什么,此时已经走到审讯室门口,柳涛恶狠狠地一脚将陈先生从门口踹进屋里,摔倒在地,没等陈起来,四五名警察一拥而上,大打出手拳打脚踢,陈被暴打得眼冒金花,昏头转向,他们又将陈先生的腰带抽下来,朝陈的头上猛抽,陈只觉得脑袋嗡嗡直响,倒在地上起不来了。柳涛边打边逼问:“你快说,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全能神?”见陈不说,柳火冒三丈大骂道:“你奶奶的,让你不说!”又是一阵耳光,打得陈鼻口流血,柳涛累得气喘吁吁,叫嚣道:“告诉你,国家设立这个坟墓就是专门治你的,整死你们的地方,在这整死你们信东方闪电的一点也不犯法!”另一警察附和道:“信全能神的人进来没有一个能活着出去的,多少人都栽倒在这了,你也不例外!”又逼问:“你传多少人了?头是谁?”陈说:“我们的头是上帝!”警察拿出信全能神基督徒?名单让陈认,陈说不认识,警察就气急败坏,将陈手脖上的铐子使劲往里捏,陈疼的直咬牙。柳涛从办公桌里拿出没收的神话书《话在肉身显现》、《审判从神家起首》、《工作原则手册》等书籍逼问陈有没有,陈保持沉默。柳涛气得暴跳如雷,扑上去揪住陈的衣领狠扇其几大耳光,接着又拳脚相加暴打一气,打累了去吃饭了。下午接着逼问陈是不是教会带领,陈不说,就体罚“开飞机”、“开摩托车”姿势做不好就挨踢,折磨半小时后,更加残忍地将陈的双手拷上,再用一木棒穿过两臂抬着,在猛地放下来回蹾陈,一抬一蹾,手铐子已经勒进肉里,陈疼的满头大汗,失声惨叫,又折磨半个小时,警察折腾累了上一边歇着去了。晚上几个警察又轮流看守陈不让睡觉,只要闭上眼他们就上来捏手铐子,或打几下,或抽耳光。

  次日早上,柳涛拿一张基督徒的照片让陈认,陈说不认识,柳涛气得大骂:“你奶奶的,不说出一个头来就打死你!”又是一顿毒打,陈浑身是伤,满脸苍肿,鼻口流血,昏了过去,醒来后感到头部剧痛忍受不住,抱着头往墙上撞,警察怕出意外,找来大夫给陈打了一针,陈不一会儿就睡了,醒来时,一警察说:“以后别再信了,老实在家呆着,再信还抓你!”警告后陈才被放回。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4/8/6) 

  家住绥化地区肇东市安民乡的基督徒曲洪深(当年48岁),信全能神被本市安民乡派出所得知,2004年8月26日中午12点,曲洪深正在家中休息,警察韩立春等三人驾车闯其家中,不容分说开始抄家,一无所获。警察韩立春喝令:“跟我们走一趟!”遂将曲洪深押至派出所。

  韩立春逼问:“谁让你信全能神的?还有谁信?在哪聚会?头是谁?” 曲洪深默祷不语,警察反复逼问均无果。最后挖苦道:“信神,哪有神,就是吃饱撑的,上墙角站着好好反省!”罚曲先生站到晚上八点多才将其放回。

 

 

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4/7/24)

  2004年7月下旬的一天,冷晓慧(当年59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胜利乡)和同市三个姊妹正在本县泰来镇乾德村一基督徒家聚会,不料被早就跟踪他们的便衣警察借着查户口为名将其堵在屋里,一声令下:“跟我们到派出所去!”四名基督徒说:“我们是信耶稣的,没犯法,抓我们干啥啊?”警察毫不理睬,决然将四人押上警车,直接拉到泰来县南山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关押三天,其中一姊妹受惊吓昏迷不醒,警察针对在哪信的全能神,为什么出来传福音,头是谁等问题,对基督徒审讯一番,未果。警告道“你们信的是邪教,共产党不让你们信就不能信,再抓到你们绝不能轻饶!”之后将四人放回。

 

 

黑龙江省警察抓捕两名传福音基督徒并劳教(2004/7/23)

  2004年7月23日上午,哈尔滨市延寿县张延慈(男,当年20岁)与同伴张某(男,38岁,尚志市一面坡镇),去一面坡镇传福音,该镇派出所警察闻讯,强行将二人抓至派出所,随后给二人戴上手铐,用囚车押到尚志公安局国保大队。

  警察逼问张延慈二人信神实情,让其交待书是从哪来的,带领是谁,传多少人等……,对其拳打脚踢,审讯无果。当天下午将二人送进尚志市看守所,唆使铺头整治二人。铺头言听必从,强迫张延慈脱光衣服站在外面,往其身上倒凉水,倒半个小时。回屋后,拽住头发往墙上连连猛撞,张被撞的眼冒金花,鼻子流血,天旋地转。之后命张扒在地上,拽紧张延慈的手从前向后硬拉,胳膊像断了一样,疼痛难忍,张疼得惨叫,如此反复三次,张浑身冒汗,不能动弹。另一基督徒张某也受到同样的残害,仍无结果。

  警方以 “信东方闪电邪教”判处张二人三年劳动教养。2004年8月5日将二人押赴哈市万家劳教所服刑。期间,因长期受潮,且劳动后经常被逼在厕所和水房中罚站,全身患上严重皮癣病,脚溃烂走路吃力,皮肤病至今未痊愈。

  张延慈于2007年4月23日释放,另一基督徒期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并勒索(2004/7/20)

  2004年7月下旬的一天,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兴隆乡的基督徒刘新华(女,当年35岁),被突然闯进家中的4、5名便衣警察(其中一人姓朴)强行抓捕到兴隆乡派出所。

所内,一警察拍着桌子喝问刘:还有谁信神,书是谁给的,头是谁等,未果。刘借去厕所之机侥幸脱逃。

  不料,一年后被警察再次抓捕于家中。事发在2005年11月23日凌晨2时许,7、8名便衣警察闯进刘新华家,将其抓捕到甘南镇第二派出所。到所后,警察给刘戴上手铐,用拳头打刘,并恶狠狠地说:“你还跑不跑了,进来还不服,有人是站着进来,躺着出去的。”仍逼问刘头是谁,和谁聚会等,也无果。

  最后,刘新华被罚款3000元,于2003年12月23日下午5时许放出。警察另向刘的家人勒索去200元钱去饭店吃饭,和6盒烟(具体金额不明)。

 

四名基督徒在家无辜被抓捕,三人劳教(2004/7/19)

  2004年7月19日晚11时许,传完福音的基督徒朱士梅、李晓花、王学莲、小兰子(化名)在黑龙江省尚志市珍珠山乡三道冲河村租住的房子里已入睡,珍珠山乡派出所的四、五名警察开着两辆警车前来将房子包围,并破门而入大吼道:“我们是珍珠山派出所的,都不许动。”接着就开始乱翻(翻桌子、柜里、衣服、包里),在翻出20多本信神书籍、两台CD机、两三个小录音机、10多张光盘、60元钱后,将四名基督徒带上手铐,押上警车带到珍珠山乡派出所,四人关到一起。

  警察审讯基督徒:“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在这里干什么?”四名基督徒均用智慧回答。警察指着被搜来的信神书籍喝道:“那这些书是从哪来的?”基督徒回答道:“在路上捡的。”气得警察大骂:“你们知道吗?这书是信东方闪电的。”

  审讯一个小时后,警察将李晓花和王学莲关在一房间,小兰子关在一房间,朱士梅和三名警察在一个房间。20日凌晨3时许,朱士梅借上厕所之际,打开基督徒小兰子的房门,小兰子趁机脱身,当打开李晓花和王学莲的房门时,被警察发现,冲过来对李女士的腿部狠踢了几脚,照头部打了几拳,又用一大矿泉水瓶猛打李女士。

  7月20日上午7时30分,警察把李女士等三名基督徒押到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在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后,于中午12时40分,又将三名基督徒带上手铐押送到黑龙江省尚志市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三名基督徒又被提审两次无果。

  8月2日,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朱士梅劳教2年;李晓花、王学莲各劳教1年,并签字、按手印。

  8月5日上午7时许,三名基督徒被警察押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到劳教所后,警察强迫让三名基督徒写大概内容是“东方闪电是邪教,我愿脱离东方闪电邪教组织,彻底与东方闪电邪教组织决裂……”的保证书、起誓书、决裂书,而且每天早晚重复一遍。

  基督徒李晓花、王学莲于2005年6月1日被释放;朱士梅于2006年6月1日被释放。

  据了解,被劳教的三名基督徒朱士梅,女,当年51岁,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新华村;李晓花,女,当年32岁,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一面坡镇新民村;王学莲,女,当年18岁,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景洲村。

  逃脱的小兰子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仅因传福音遭警方残酷毒打后判劳教一年(2004/7/15)  

2004年7月左右,基督徒李国权(男,46岁,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强村)在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一心乡付家围子屯传福音时,被恶人举报并将其送至大队。大队负责人说:“屯里有规定,外来人口必须到屯上登记。”边说边将李国权用雨衣包的一本信神书籍搜出来。一小时后,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驱三辆警车前来抓捕,一警大声吆喝让李上车,开车直奔本屯男基督徒韩贵清家(李曾在韩家住过)。至韩家后,警察像强盗一样进屋搜查,把信神书籍和诗歌磁带全部搜出来,恶狠狠地问李:“这是干什么用的,说!”李坦然回答:“传福音用的。”警察拉开车门喊道:“开车,回局里!”

  至局后,一年轻警察将李反锁在屋里审讯:“把你的上线是谁告诉我,怎么联络他们都说出来,其实你这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传传福音不够判刑,你说出来我就放了你。”李不语。警察就开始翻搜来的信神书籍说:“你们这些人哪,传什么福音,就是扰乱社会治安,制造恐慌,以前抓住的那些都是经我手判的,你要说实话我就放你。”审讯持续三小时李一直不语,警察气得大吼:“你不挺能说吗?怎么哑吧了?”接着一拍桌子站起来:“走!我带你去个好地方!”李被带至二楼,提出要上厕所,警察伺机说:“你说出怎么联系上线就让你去。”李不语。几分钟后,李被带至县看守所押进监控室,警察对狱警说:“新抓的,在付家围子传教的,嘴挺硬,叫啥名、哪的人都没说,撬开他的嘴,过几天再审他。”狱警冲李一摆手:“说,叫啥名?哪来的?”狱警连喊三遍,见李一直不理他,厉声喝到:“解下腰带。跪下!”随之找来一根一米多长的白龙管吼道:“伸出手!”照着李的双手抽打二十多下,又将李的上衣掀开,脱下裤子,从后背肩夹骨直到屁股狠命地抽打起来,抽了七八十下。见李不吭声也不喊痛,气得狱警大骂公安局的人:“这帮王八犊子连傻子都抓!” 接着又用白龙管在李的脸上抽打十多下,李被打得当时眼泪就下来了!这时狱警和一姓孟的公司经理(此人因有案待判被关在这里)说:“要撬开他的嘴很容易。一顿打啥毅力也打没他!”孟说:“你给打坏了法律上就不好说了。”狱警说:“什么法律?其实说不刑讯逼供,国家法律就是糊弄老百姓呢,有的打死作个伪证都白死!”两个小时后,狱警又逼着李把该说的都说了,见李不从,便拿出白龙管对李又是一顿猛抽,这次抽了一百多下,李从肩膀到屁股被抽的全是紫红色的血檩子,有的地方变成黑色,一直打到后半夜狱警泄气了,才将李关到犯人屋里。

  在看守所的第四天,因狱警恼恨李,便又一连朝李脸上打十多拳,李被打得鼻子、口腔里都是血,口腔、牙床被打烂,无法吃饭只能喝点汤。一个月后,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罪名判李劳动教养一年,押往大庆市劳教所服刑。2005年秋天李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走到哪里都有警察追捕(2003/7/11)

——两次遇险、两次被捕

  2003年2月的一天8时许,基督徒马志方(女,当年33岁)和非非(女,年龄不详)去该县二分场传福音,被闻讯敢来的警察堵截,马女士趁机跑掉了,跑了一夜。非非被抓后罚款3000元释放。

  2003年8月的一天,马女士和赵德秋(女,当年37岁,家住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镇九三村)在宝清县龙头镇兰花村传福音时,得知警察驱车前来抓捕,二人趁警车没到跑掉了,脱离险境。

  2004年7月的一天7时许,马女士和一名基督徒(女,年龄不详)在友谊县县城一接待家中,当时马志方正在院子里晾衣服时,来了两男一女,其中一男的问:“你们哪的?现在干什么?”马志方说:“打工的。”这时又进来5、6名警察,进屋就翻,一会儿功夫屋内一片狼籍,翻出一些信神书籍、一个传呼机、两套银耳环、一只大银戒指、皮包一个、随身听和现金20元钱全部收缴。警察连人带物推上车直至友谊县公安局。

  到局没一会儿,警察又抓来两名基督徒 (一男一女) ,警察将四人分开审讯,核实完身份、住址以及家庭情况后,警察喊道:“你是不是信神的?书哪来的?”因马女士的回答警察不满意,冲上来连打带骂,狠狠地搧马女士一个大耳光,踢一脚,打一拳,之后就给马女士带上手铐关在一间屋子里,一动不能动,因一动手铐勒的手脖就更疼。为了得到更多的教会信息,警察软硬兼施,一警察诱骗道:“你们信的不对,我妈信耶稣和你们信的东方闪电不一样。看你这么点岁数就像我妹妹一样……”

  与此同时,警察对其他基督徒也轮番审讯。均未果,遂将四人关在一个屋子里强行照相、签字画押,写保证书并每人罚款二百元钱,四人都说没钱。警察吼道:“打工挣够二百元再来交,以后离开此地,不许再来友谊。”就这样当日下午约6、7点钟释放,逃过一劫。

  2004年8月的一天,马女士在宝清县五九七农场传福音,险些又被警察抓捕。

  据悉,马志方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丰乐镇卫东村。

 

 

黑龙江省尚志市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三年(2004/7/4)

  2004年7月4日9时许,基督徒王强(男,当年29岁)和刘新(男,年龄不详)在尚志市一面坡镇长营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强行摁住,塞进车里,被押到尚志公安局一面坡分局。

  局里,警察对二人搜身,将二人的财物洗劫一空,全部没收。(王强的腰带和价值100多元的手表及100多元现金还有刘新的价值1000多元的手表、传呼机一个,现金不详)

  一进屋,警察分开审讯,对其二人核实住址、身份及家庭情况,王强一一回答。警察姚志伟喊道:“你去长营村到底干啥?是不是传教?你们的书哪来的?”王强没有正面回应。姚志伟讥讽道:“你干啥不好,非信神,你们信神给你钱啊?”审讯中王强被警察猛击了一拳。之后,二人被两只手连铐在一起押送到尚志公安局刑警队。接着又转押到尚志市第二看守所分别投到两个牢房。

  进了牢房,还要遭受犯人的折磨,管教说:“是信闪电的。”之后铺头指着一大盆凉水冲着几名囚犯喊道:“去!给这个哥们洗个澡。”他们一拥而上,之后逼其背靠墙坐下,还没等王强坐稳就被一人揪住头发咣!咣!在墙上猛撞了两下,当时就眼前一片漆黑,疼得眼冒金星。

  虽多次审讯未果,但警察硬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罪”判二人劳教三年,于2004年7月29日10时许,警察将二人押到哈尔滨市万家劳动教育改造管理所服役。最后减刑三个月,直到2007年4月23日二人才得释放。

  据悉,基督徒王强家住尚志市一面坡镇;刘新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2004/6/15) 

  家住牡丹江市东安区兴隆镇的基督徒王永权 (男,当年36岁),于2004年6月期间在宁安市渤海镇一带传福音,被该镇派出所警察得知并监视,一天中午,王永权传福音回家刚把饭做好,派出所的两名着装警察出其不意闯入家中将其抓捕。

  到了派出所,警察对其搜身,将王仅有的100元现金抢走。之后将王先生扔进一间屋子,返回其家中查抄,将王先生的所有信神书籍、诗歌光盘和两台CD机全部收缴。拿到信神证据后警察恶狠狠地冲王永权吼道:“妈的,你信的就是邪教东方闪电!这回非关死你不可,别想出去了!”遂将王先生押进宁安市看守所。

  在该所,多名警察命令王先生坐在地上接受审讯,逼其交待叫什么名字,头是谁,在哪聚会等问题,警察见王不回答,朝他小腿使劲踢了两脚,恐吓道:“快说!再不交代把你扔到后院喂狼狗,要不装进麻袋扔下水道里!”反复威吓逼问半个多小时,审讯无果。警察气急败坏地骂到:“真他妈艮,信东方闪电的就应该狠收拾!”不久,警察再次提审王先生,逼其交代信神之事,王不作答,警察就搧其大耳光。在未审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王被关押39天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遭警察勒索(2004)

  王淑红,女,原灵恩派信耶稣8年,2003年接受全能神末世工作,原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二道弯镇兴安村二屯,现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彩霞园。

  2004年初夏的一天上午10时许,王淑红(当年48岁)正在自己家中(原住址)睡觉,忽然闯进来四五名警察(其中一名叫张喜林)开着一辆白色面包车,“跟我们走一趟吧。”王女士说:“干什么?”“不干什么,有些话跟你说一下。”于是把王女士带走了。

  11时许,警车开到富裕县公安局。进屋后一警察问道:“你这段时间去哪了?谁传你信神的?长什么样?都说你是头。”王女士用智慧回答了他的问题。接着张喜林说:“你信神能得着什么?能给你什么好处?你看不信神的人整天胡搞乱搞更有本事,你别信神了,再信给你弄到小号里闻臭袜子尿罐子,蹲你几年!”说完又厉声问道:“你手里都有什么书?有《审判从神家起首》和《话在肉身显现》吗?”王女士说:“我不识字,啥书也没有。”审问约1个多小时,无果。

  下午5时许,张喜林说:“怎么办,你想进小号吗?”说完给王女士的姐姐打电话:“你妹妹上县公安局上班了,你带3000元钱来接她吧。”王女士的姐姐来后,张喜林说:“你妹妹整天信神,以后别让她信了,以后再信就拿你是问!……你拿了多少钱?”“800元。”“800元好干什么?我们5个人哪,我们因为你妹妹忙了一天,中午饭都没吃,让你带3000元,你就带这点钱,想办法吧。”王女士姐姐只好又借了200元。张喜林得了1000元钱,又让王女士姐姐签保证书,以后妹妹再信就抓她。签完字后警察才让其把妹妹领走。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神被劳教(2004/6/8)

  2004年6月8日晚8时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庆阳农场公安分局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现:黑龙江省哈尔滨农垦公安局庆阳派出所)的警察联合抓捕基督徒。

  2004年6月8日晚8时10分许,基督徒赵桂琴刚躺下休息,就听见“啪啪啪…”的敲门声,开门后,黑龙江省尚志市庆阳镇香蘑村二队村长赵国仁、退伍兵刘忠林领着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庆阳农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宜忠和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闯进屋里,一警察问道:“你是赵桂琴吗?有人举报你们信邪教,特来搜查。”随后警察开始大肆翻查,顷刻间,赵女士家狼藉一片,衣物、厨房的碗筷被扔了一地。最后在赵女士家搜出信神书籍5本左右、一本磁带、一台京都牌CD机,之后两名警察给其带上手铐,强行押上警用面包车,赵女士受此惊吓而犯心脏病,警察却说:“给我少整事,死了才好。” 晚9点钟,警察把赵桂琴押到黑龙江省延寿县庆阳农场公安局,将赵桂琴一只手铐在暖气管子上。

  而此时,黑龙江省延寿县庆阳农场二队的顾春霞正在炕上看电视,突然,黑龙江省延寿县庆阳农场公安局的朴局长领着五名警察闯了进来,朴局长进屋就对顾女士吼道:“你是不是信神的?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你知不知道东方闪电是邪教?”顾女士被吓得不知所措,这时,朴局长掏出手枪,顶到顾女士的头上,指着一张警察提前写的文件说:“你马上签字,不签字我就开枪打死你。”顾女士被吓得双手发抖,这时两名警察架住顾女士的胳膊,强行签字。之后警察开始对全屋进行一顿乱翻,翻出一台京都牌CD机后,警察押着顾春霞上警车,当车开到同村的齐凤霞家时,又在齐女士家搜出信神书籍20多本,雷灯牌CD机一台,将齐女士押上另外一辆警车,一同带到黑龙江省延寿县庆阳农场公安局。

当晚9时30分许,警察对赵桂琴、顾春霞、齐凤霞分开同时进行审讯。

  朴局长等警察审问赵桂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你都上哪传去了?谁传你的?他们是哪的?” 赵女士说:“我们怎么了?凭什么抓我们?我们没啥文化,因病信神,也没犯法呀,那些偷盗的、不干好事的,你们怎么不管呢?”朴局长吼道:“抓的就是你们这帮信全能神的。”

  其他两名基督徒也在接受着类似的审讯。审讯无果。之后将三人关在一房间内。

  6月9日,警察在庆阳农场二队用大喇叭诈骗道:“赵桂琴、顾春霞、齐凤霞三人信邪教抓起来了,已经招供,所有接书的人赶紧把书送队里来,不送书者地不给种,撤消工人资格。”新接受福音的九名农场工人把福音书上交,每人以信“邪教”为名,罚款200元。

  当天上午10时30分许,警察将三名基督徒押到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随后押送到黑龙江省延寿县看守。(在看守所期间,三名基督徒的家人纷纷给警察送礼,吃饭共花6000多元)

  6月19日上午9时许,三名基督徒以“传邪教”为罪名分别判处劳教1年。

  7月6日上午8点30分许,三名基督徒被押往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到劳教所后,警察让三名基督徒按警察提前写好的内容分抄起誓书、保证书、决裂书,每天早晚强迫基督徒宣誓:东方闪电是邪教,我愿意脱离东方闪电邪教组织……从此,在这一年里,三名基督徒与其他被抓捕的基督徒过着非人的生活。

  2005年5月2日,赵桂琴、顾春霞、齐凤霞三名基督徒一起被释放。

  事后据三名基督徒所述,在看守所里所有的基督徒都睡凉床,导致许多人犯痔疮、肾炎、风湿等病,警察不闻不问,甚至家人拿药来也不给医治。

  在劳教所里,警察强迫让基督徒修布、编织垫、挑瓜子、冰棍板、做拖鞋(胶有毒)等活,完不成任务就不让睡觉、鞭打、辱骂。过强的劳动量,导致许多基督徒落下终身残疾。基督徒赵桂琴右手手指部位肌肉萎缩,现无法正常劳动,在劳教所里卵巢长瘤,管教知道也不予治疗,家人买药也半路扣下,流血两个多月,每天还得干活,棉裤都被血浸湿透(出狱后回家才得到治疗);顾春霞的右手大拇指、左手中指手筋受伤,终身无法伸开……基督徒们被折磨的血泪史真是罄竹难书。

  据了解,被劳教的三名基督徒分别是:

  赵桂琴,女,当年40岁;顾春霞,女,当年46岁;齐凤霞,女,当年42岁,三人家住黑龙江省延寿县庆阳农场二队。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并殴打(2004/5/13)

  2004年5月下旬的一天,上午9时许,富锦市基督徒刘红霞(35岁,大榆树镇)和高明芳(38岁,建三江管局),在建三江管局二道河农场大医院附近传福音,被二道河农场的一便衣警察跟踪,警察奔到刘红霞二人跟前,一把抢走其手中传福音的神话书籍,大声横道:“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随即给该派出所打电话,不一会,三名警察驱车赶来将基督徒抓走。

  一到所里,立即搜身,将基督徒随身携带的神话书籍,一本诗歌《全能神你真好》,一台随身听搜去,自行车也被扣压,随即对二人进行分开审讯。警察逼问刘女士:“你们传多少家了?是谁指使你们传的?”刘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喝道:“我看见你们传福音了,一直跟在后面,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信的是邪教东方闪电!”刘反驳道:“我们信的不是邪教,传的也不是邪教!”警察气急败坏,冲过去就“啪!”“啪!”扇耳光,又拳脚相加,暴打一阵,边打边逼刘女士供出头是谁,在哪聚会等。刘不从,警察又操起一只鞋,用鞋底不断抽打刘女士的脸,刘被打得蒙头转向,头发散乱,脸颊打得红肿像馒头似的。直到中午11点,警察打累了去吃午饭,将刘女士铐在凳子上关在屋里。

同时,高明芳被另几名警察逼问同样问题,因没有按着警察要求回答,警察冲过去薅住高女士的头发往墙上撞,高女士昏倒在地。次日清晨,忍着疼痛的高明芳趁警察不在,逃出派出所(据刘女士透露)。而刘红霞仍被铐在凳子上,直到早上9点多,米水未进。

  期间,该所警察与刘红霞家所在地大榆树镇派出所的警察联系,准备将刘红霞转押到本地,警察来后,一叫张立国的恶狠狠地问刘:“你是不是信邪教东方闪电?”刘女士气愤地反驳道:“我信的全能神不是邪教!”张立国气急败坏地抓起一扫把朝刘的头部打去,边打边逼其承认信的是邪教,刘女士宁死不说,警察接着劈头盖脸地打,直到扫把打零散了才罢手。下午1点多,将刘红霞押回大榆树派出所,后又转送到富锦市公安局。

  在警局里,局长从柜里掏出一本神话《审判从神家起首》,训斥刘说:“这本书你看过吧,是信全能神的书,你们都是一伙的,这书早已被国家定为邪教,信这个属于违法,你们以后不许再信了,更不能再传了,回家好好过日子,再发现你信绝不轻饶!”警告后,于下午4时将刘红霞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4/5/11)

  2004年5月的一天,家住黑河市爱辉区农科研附近的于凤云(当年43岁)到本区西兴边防幼儿园附近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被闻讯而至的爱辉区公安局警察抓捕,带到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警察将于凤云随身携带的信神书籍没收,接着审问:“书从哪来的?谁指使你传福音的?”“一个阿姨给的,是我自愿传的。”又问:“你到黑河几天了?在哪住?家是哪的?”答:“来三天了,是大兴安岭的。”警察从网上没查着,于凤云说:“那你们找我老弟吧。”警察问:“你老弟是干什么的?”答:“他是公安局的法医。”警察从电脑上核对上了,就说:“看你老弟的面子就不拘留你了,明天你让他来接你,那你出去溜达溜达吧,晚上回来。”于凤云就出去了,走在大街上,见有一警察跟踪,边跟着边给公安局打电话,不一会又换一个警察跟踪,于凤云想甩开他们就跑进一楼洞里,准备在楼道里呆一夜再走。可是没一会,抓她那个老警察站在她跟前说:“你怎么不回家呢?”“我没有家。”“那你跟我到收留所吧!”于凤云跟他来到收留所,警察说:“这是收留所,不是拘留所,找不着家的在这呆着。”

  次日,于凤云的弟弟开车把她接走。回到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的第二天,呼玛县公安局的张警察给于凤云的弟弟打电话,让他通知于凤云到公安局来一趟,于女士到了公安局,张警察追问信神的书从哪来的,还有谁信等,并警告说:“以后别信了,也别传了!”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4/5/2)  

牡丹江市林口县五林镇的基督徒刘庆峰(女,当年36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获悉,2004年5月初的一天早上7时许,刘庆峰正在自家大棚里给菜苗浇水,不料五林镇派出所的两名警察突然闯来,冲刘庆峰喝道:“你是刘庆峰吗?”“是”。“我是五林镇派出所的,这是搜查证。”警察拿出证件说。接着开始搜家,一无所获,却将刘庆峰抓进了派出所。

  审讯时,警察将刘女士铐在椅子上,然后耀武扬威地叫道:“你信东方闪电,我们早就知道了,国家早就定实际神是邪教了,今天把你抓来算是落到了我们手里,说吧,你们一共有多少人信?头是谁?上线下线是谁?你手里有没有书?”刘庆峰为了保护其他弟兄姊妹,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接着追问:“你都到什么地方传福音了?上没上马桥、马北去传?”审讯有两个多小时,无果。警察命刘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

  当天下午,刘庆峰的丈夫托人说情并交上500元罚款,刘女士才得以释放。

 

“以后不许踏进大西江半步,否则我见一个抓一个”(2004/5/1)

——两名女基督徒被抓后遭到警察这般恐吓! 

 2004年5月1日上午11时许,基督徒高淑环(47岁,辽宁省法库县秀水河镇欢子洞乡欢子洞村人)和冯焕梅(60岁,家住黑龙江省嫩江县九三局鹤山农场一队)正走在嫩江县九三局去往大西江农场的路上,突然被骑着两辆摩托车的三名警察拦住去路,警察一把抢过二人的包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把身份证拿出来。”接着从二人包中翻出5本传福音小册子,便厉声喝问:“这书是哪来的?你们从谁家来,又要到谁家去?”随即将二人押至大西江公安局。

  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对高淑环说:“我们等你多长时间了,你知道吗?今天可算把你们抓着了,说吧,要上谁家去,这屯有你们多少人,你们的头儿是谁,这书从哪来的,说了有赏,如果不说你可知道后果?”反复问了多遍,并且边问边骂:“不说就他妈打你……”午饭过后,警察又对其训斥一番。冯焕梅被审讯的过程中,警察特别仇恨地说:“你这老东西,我看你是不想活了,就凭你俩拿的这些东西(指传福音小册子)判你俩十年不成问题。”最终因审讯无果,便对二人骂道:“告诉你们,你们不说我也知道你是干啥的,滚吧!以后不许再踏进大西江半步,否则我见一个抓一个,滚滚,滚得越远越好!”

  两名基督徒就在这样的骂声中被释放了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4/4/20)

  2004年4月20日,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的基督徒邸志莲 (当年53岁)与同伴,在本县八五三农场场部一姊妹家商量传福音一事,晚7时许,八五三农场公安局三名着装警察闻讯后驱车而至,将邸志莲等三名基督徒抓捕。

  在公安局里,一20多岁的警察问邸志莲:“书是从哪来的?谁传的你?”邸女士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用书抽打邸志莲的脸,将邸女士的脸与鼻梁打青,警察把邸志莲的右手拧到背后,在虎口处扎一下针(不知是什么药),导致此处溃烂。警察继续逼问,反复折磨约两个小时,仍无结果。随即将三名基督徒押至八五三农场拘留所。期间,警察独自去抄邸家,搜走2、3本神话书籍、一台CD机及400元现金。

  5月4日将邸志莲及另两名基督徒释放。回家后,邸志莲去所里要被抄的现金,所长说:“你给谁钱了?早没有了。”

 

哈尔滨市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劳教(2004/4/11)

  2004年4月的一天傍晚,家住黑龙江省双城市杏山镇的基督徒郭永娟(女,当年38岁)与其他三名基督徒在去双城市乡下一基督徒家聚会的途中,被3、4名便衣警察开车拦住将其抓捕并对其搜身,将基督徒包里的信神书籍和听歌用的机子全部掳去,之后警察将四名基督徒押送到当地派出所。

  一到所里就有两名女警对四人又进行搜身,并将信神书籍及物品记录下来,接着警察便开始审问:“你们信的是什么?你们的头是谁?传多少人?” 郭女士没回答,警察就对其拳打脚踢,郭女士的嘴被打破。随后,警察将四人押送到双城市公安局后又连夜将四名基督徒押往双成看守所,途中,警察得意地说道:“这回抓到信全能神的人了,咱们也是立了大功了。”

  到了看守所,所长金某又对她们搜身并审问她们的住址、姓名,然后将四人关了起来。在看守所里,警察两三天就对四人分开提审一次,主要问:“谁是头?信几年了?还有多少人信?信神的人名单在哪?”等,郭女士不回答,警察就逼其说亵渎神的话,郭女士不随从,警察就对其威胁、恐吓,软硬兼施,最终警察没有在郭女士的口里得到任何信神的信息。在看守所期间因郭女士生病,警察去找她家人时又对其家搜查一番,将郭女士的机子搜走。

  最后,四名基督徒被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日期记不清了),警察以“信全能神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郭永娟三年劳教,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因郭女士嗓子长个瘤上不来气,万家劳教所怕担责任拒绝收留,看守所所长不得已,给郭女士戴上手铐,押其到哈尔滨市肿瘤医院检查,大夫看其病情严重需住院手术,看守所所长却又将郭女士押回了看守所。郭女士的父亲为使其早日出来不受折磨,四处托人帮助疏通拿了1000元,又给万家劳教所6000元,共被勒索去一万余元(均无收据),为其办成保外就医。

  郭女士终于在2004年7月中旬被赎回家。

  其他三名基督徒也均被劳教,押在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役,刑期不详。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运输信神书籍时被抓捕、判刑(2004/4/4)

  哈尔滨市双城市四名基督徒托运信神书籍时,被双城市公安局巡逻大队警察抓捕,均被判三年劳教。

  2004年4月4日傍晚6时许,孙玉梅、常淑霞、郭永红、小玉(化名)四名基督徒为教会托运信神的书籍,途中路过双城市农丰乡一村落时,被迎面而来的双城市公安局巡逻车截住去路,跳下两名警察冲基督徒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把你们自行车上的袋子搬到巡逻车上!”随即将装有数十本神话书籍的袋子扔上车,连人带物一起被劫持到该市公安分局。

  在警局里,警察登记完四人的姓名住址后,直接将四名基督徒押到该市看守所。之后,双城市国保科的科长等警察,拿着基督徒的仿真登记单开始调查她们是否信全能神,核实后科长冲基督徒厉声说:“你们都是信全能神的,已信好几年了,你们信的实际神已被国家定为邪教,你们人证、物证都全了,不用审了,等着劳教吧!”就这样,四名基督徒均以“扰乱社会治安,信全能神邪教顽固不化”为罪名判刑三年。基督徒被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动教养所服刑。两年半后,孙玉梅于2006年9月29日提前释放;另三人则至三年期满时才被放回。

  据了解,四名基督徒:孙玉梅,女,33岁,原旷野教派,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另外三名基督徒被捕时均在双城市,常淑霞,女,30多岁;郭永红,女,28岁,小玉20多岁。

 

在这地方你还敢讲理!让你出来就挺好了!(2004/4/4)

 --—黑龙江省警察冲一女基督徒喊道  

2004年4月4日晚9时许,基督徒马凤珍(当年46岁)与另三名女基督徒(姓名、年龄不详)在黑龙江省拜泉县一租房内聚会。这时,突然闯进来五名警察开始抄家:10多本信神书籍、盘碗、衣服、两袋白面、30斤大米、1箱方便面、1台随身听、3块手表、4台小录音机、4辆自行车被警察全部搜刮。警察得手后,连人带物一同拉到拜泉县爱农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喝问道:“你们是哪的?这些书哪整的?”四人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选择了避而不答。警察因得不到想要的答案,气得他们对四人连打带喊:“你们就是信东方闪电!就是传邪教的!”无论警察怎么打、怎么喊,四人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当晚12时,一名女基督徒借着上厕所的机会侥幸脱身。

  次日,三人被铐上手铐押到拜泉县看守所分开审讯。一名较瘦的警察再次审讯马女士昨天的内容。马女士依旧没有说话。这名警察恐吓道:“你不说就好好收拾你!就给你上刑!”随后,进来一名较胖的警察,上去照马女士的脑袋狠狠地一拨拉,马女士的脑袋立时忽悠一下。

  最终,审讯无果。警察强行将三人拘留。拘留期间,警察冲每名基督徒的家人索要2000元,家人只好照办。三人在被拘留12天后释放。

  释放前,马女士对警察说:“把我的手表给我吧。”一名便衣警察喊道:“让你出去赶紧走吧!这地方你还敢讲理呢!让你出来就挺好了!”马女士只好无奈地离开了。

  据悉,马女士家住院青冈县祯祥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对一女基督徒无辜被劳教三年(2004/3/27)

  2004年3月27日15时许,基督徒袁俊花(女,当年23岁)和另一名基督徒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大罗密镇了解被抓捕的两名基督徒的情况,被早已守候已久的便衣警察堵住,三名警察强行搜身(搜出100多元钱被没收)后,将其押到哈尔滨市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晚七、八点钟将二人分开审问,队长丑永生和副队长翁红军审讯,将袁女士押到老虎凳上,双手铐在上面。首先对其核实住址、身份以及家庭情况,基督徒袁女士没有正面回答。丑永生诱骗道:“你跟我儿子年龄相仿,我把你当自己的孩子看待,别跟他们信东方闪电,你信没信呢?”袁女士避而不答,丑永生气急败坏,欺诈道:“我知道你家在什么地方住,你母亲也信。”警察看问不出什么,凶相暴露就狠狠地搧袁女士两耳光。警察反反复复审问,一会儿审袁女士,一会儿审另一名基督徒,大约22时许,另一名基督徒趁警察不在时逃脱了。警察出去找了两次都没找到,回来后骂骂咧咧,丧心病狂的警察就来逼问袁女士,袁女士不吱声,就一顿耳光,左右开搧,袁女士顿时晕头转向,眼冒金星,脸火辣辣的疼,眼泪不住地流,整个脸全肿了。警察穷凶极恶,又拿一根2尺长,比大拇指粗点的小白塑料管照袁女士的小腿、大腿、后背猛抽,将其全身抽得苍了,大腿变成黑紫色,一直到凌晨2时许。警察回去睡觉,让一名年轻警察看着不许袁女士睡觉,一直坐到次日凌晨。

  次日7时许,警察把袁女士从老虎凳上放下来,袁女士两腿都不能走了,慢慢的往前移,从三楼到一楼艰难的走下来,快到大门口,翁红军骂骂咧咧地喊道:“你还装走不了路。”接着冲袁女士连踢几脚,此时的双腿都没了知觉。警察将其押送到哈尔滨市方正县第一看守所。

  3月29日,丑永生和翁红军又去提审了两次。一直到9月份,让袁女士在她的口供上签字,袁女士发现材料上写的不是她的口供,拒签,丑永生和翁红军吼道:“不同意也不行,材料批下来了。”被迫签字。过两天又将袁女士转押到第二看守所里关押七天。2004年9月17日袁女士双手铐着手铐,被警察又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进行劳动改造。

  劳教三年,减刑三个月。于2007年1月1日在三书(保证书、起誓书、悔过书)上被迫签字后才得释放。

  据悉,袁俊花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亚布力镇永丰村三队。

 

两名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抓捕拘留(2004/3/23)

  2004年3月23日晚8时30分,基督徒王桂芝和另一名女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大罗蜜镇街里一出租房内被镇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抓捕,警察闯进屋后,大声喝道:“你们二人是干啥的?家住哪?你俩咋认识的?……”说着,三名警察开始搜查屋内,将一台CD机和几卷卫生纸,一袋爆米花,及二人身上的105元钱全部没收。另一基督徒质问警察“你们凭什么搜查?”时,被警察几耳光打倒在地,而基督徒王女士也因受到惊吓而昏迷过去,警察将王女士抬上车后,将二人押到大罗蜜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由黑龙江省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和副队长翁洪军审讯二人。

  这时,基督徒王女士刚刚苏醒过来,虚弱地问两名警察“我有心脏病,你们有药吗?……”队长丑永生上前大骂道:“你他妈的就是装的,你们这帮人就欠揍,揍你们就好了……”说完,狠狠地踹了王女士脚踝几下,导致王女士的脚踝立时红肿,疼痛难忍。随后将两名基督徒铐在一起。

  3月24日早上5时许,丑永生和翁洪军审讯基督徒:“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你不知道这是邪教吗?说!你们的头在哪?还有谁信?……”两名基督徒避而不答。警察丑永生恼羞成怒,用警用橡胶棒使劲地打基督徒的全身,橡胶棒所到之处,皮肤全变成紫黑色。见基督徒还是不说,又朝头部击打,导致基督徒王女士当场昏迷。随后,警察将二人押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丑永生、翁洪军又拿出一张基督徒名单让二人照抄并指认,另一基督徒一把抓过名单撕碎,丑永生见状后,气得拿起一根木棒狠打两名基督徒的软肋,之后在审讯无果的情况下,强迫二人签字、照相。以“信邪教”为罪名拘留。

  在此期间,基督徒王女士的丈夫找人给丑永生和翁洪军买了1000多元钱的烟,又交5000元保释金(被丑永生留下),拘留59天后于2004年5月20日被释放。而与王女士一同被拘留的基督徒姓名、住址、何时释放等情况不详。

  据了解,基督徒王桂芝被拘留时44岁,家原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安山乡四合村二龙屯,现住黑龙江省延寿县延寿镇。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抓捕三次(2004/3/13)

  女基督徒刘桂凤,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八仙南路,信耶稣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13年,被警方抓捕三次,2004年的那次被抓,刘女士(当年53岁)不仅遭到警察的酷刑折磨,还被判劳教三年。

  2000年4月的一天,两名警察驱车闯入刘家,进屋冲刘女士问道:“你是信神的吗?在哪聚会?都认识谁?”随即开始乱翻,收缴了4、5本信神书籍。连人带物押上车带到肇东市公安局。警察审问刘女士一番,未果,当晚将其放出。

  事隔七日,肇东市公安局赵仁武等两名警察,再次将刘女士逮捕到肇东市公安局。警察让刘承认信的是邪教,刘不肯,一个叫刘玉忠的警察便打了刘女士数个耳光,刘女士被打得披头散发,头晕目眩。最后刘女士家人托关系交了1300元罚款(没给收据),刘女士才被释放。临走时赵仁武叫嚣:“这事不算完,要随叫随到。”从此刘女士开始逃亡。

  但最终未能逃出魔爪,刘女士于2004年3月13日在吉林省再次被捕,而且这次遭到警察的百般折磨。

  事发当日3时许,在吉林省吉林市永吉县口前镇,三、四辆警车把刘女士与一姊妹打的出租三轮车围住,6、7名便衣警察气势汹汹地冲过来把二人拽下车,分别塞到警车里。一名姜姓警察给刘戴上手铐,用黑布袋子将头蒙上,没收了其随身携带的一部手机、两部传呼、一个包及500元现金。实施此次抓捕行动的是吉林省长春市公安厅一处。

  刘女士被带到长春市一处偏僻的地方,进到二楼一间专门用来审犯人的屋子,此屋窗户上没有玻璃,里面摆着刑具。警察将刘女士抬上老虎凳,开始进行审讯,为了逼刘女士说出更多教会内部情况,警察对其刑讯逼供,手段极其残忍。刘女士坐在老虎凳上48个小时,期间,警察搧了其无数嘴巴,直至其昏死过去,刘女士的脸被打变形,头肿得老大。见其醒来,警察用烟头烧刘的手、鼻毛,凶狠地说:“我让你装死、装病,今天若不交待清楚,我判死你。”姜姓警察让交20万元钱放人。刘女士沉默不语。一杜姓警察过来问:“她说没说?招没招?狠点打。”说着用大铁棍照着脚骨狠打,刘的脚骨被打塌,腿立时失去知觉,后来腿上留下一个直径5厘米又青又硬的包。这样警察仍不肯罢休,将刘女士按在老虎凳上灌凉水、芥末水,刘将嘴紧闭,警察用铁板硬撬开,刘的牙被撬歪。又逼其“开飞机”(身体摆出的姿势),几名恶警将刘女士的双手、双脚铐上,用绳子把手铐、脚铐连上,用力拧,刘女士的脚和头快要扣在一起,刘痛得声声惨叫,昏了过去。警察用凉水将其浇醒,气急败坏地逼问:“你们头是谁?一共有多少人?有多少钱?你要钱还是要命?”刘说:“我信的是神,没有头,神在天上,我找不着人,也没钱。”警察气得咬牙切齿,威胁道:“你不说我给你挖坑埋了,坑都挖好了,要不你就交20万元钱放你。”见刘仍保持沉默,两名警察把塑料袋套在刘的头上,扎严,刘窒息了,渐渐地不省人事。醒来时躺在冰冷的地上,由10多名着装警察看着。警察严刑拷打了10天10夜,刘女士被打得遍体鳞伤,如同废人一样,无法行动。被警察抬到看守所,转押至长春市第三看守所。警察又提审4次,终无果。

  最后,警察以“信邪教”为由,判处刘三年劳教。20天后,将其送到长春市黑嘴子女子劳教所服刑。期满,劳教所里人事科的警察让刘女士承认实际神是邪教,遭刘拒绝,被加期一个月。2006年10月24日被释放时,劳教所大队第二大队长(姓任的)对刘说:“劳教所大门随时向你敞开。”刘不予理会,健步走出劳教所。

  事后得知,与刘女士一起被抓的姊妹同样被判劳教三年。具体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萝北县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4/3/11)

  2004年3月的一天,基督徒侯桂芳(女,当年49岁)到萝北县团结乡4队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几名警察手拿电棍拦住,不容分说,将侯女士连拽带搡推上了警车直至团结乡派出所。

  警察先核实身份、家庭住址等,之后警察喊道:“你来这干什么?找谁?”侯女士不想其他基督徒受牵连,就说出来打工,找活。警察气急败坏,冲上来就是左右搧耳光,使劲地打,打累了再审问,警察恶狠狠地吼道:“这些年一直不让你们传福音,你们不知道吗?你们还敢来?你们的头是谁?谁让你们来的?” 侯女士不肯说,就说自己出来打工。警察见状一顿拳打脚踢,打累了出去换个人接着进来打,他们刑讯逼供,审讯未果。就将侯女士关押在乡派出所一天,下午押送到县公安局,将侯女士身上仅有的生活费200元搜走。审讯的内容和先前的一样,始终未果,才将侯女士放回。

  据悉,侯桂芳家住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34队,现住址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江滨路。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后拘留(2004/3/10)

  2004年3月上旬的一天上午9时许,家住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渤海镇的基督徒郭吉凤(当年47岁)正在该市马河乡马河村传福音,马河派出所的两名着装警察闻讯而至,将郭先生随身携带的一本信神书籍、传呼机和38元现金没收(未还),推搡着郭先生塞进警车押至马河乡派出所。

  到了该所,警察就立即审讯郭先生:“你是那儿的人?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郭说:“是东京城林业局的,我信神。”又追问:“传多少人了?书是谁给的?带领是谁?”郭一一作答。审讯一小时后郭被押送至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下午4时许,国保大队两名警察继续审问郭先生:“是谁指使你出来传福音的?头是谁?家是那儿的?”郭没有正面回答。警察隐而不露,笑咪咪地从桌子上下来走到郭先生跟前,冷不防“咣”照着郭先生的前胸就是一拳,郭被打倒,只觉得头晕、恶心、胸闷,两分钟后才喘上气来,警察接着威胁说:“你说不说实话我们都照样定你的罪。”当天傍晚,郭先生被送到宁安市范家看守所。17天后郭先生被国保大队警察勒去5000元罚款,又交500元伙食费后,方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15天(2004/3/9)

  2004年3月9日早7时许,基督徒宋金艳(41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彩虹街道)正在自家和丈夫干活,就听见有人敲门,其丈夫开门一看进来两名警察。一张姓警察进屋就对宋说:跟我们走一趟。宋问:让我上派出所干什么?张姓警察说:你自己干什么你不知道吗?赶快跟我走。将宋和不信的丈夫一起带走,押到龙沙分局彩虹派出所。

  至所后,宋和丈夫被分开。两警从衣兜里取出手枪放在桌上,一女警对宋搜身,从翻出的几块钱中发现有一个小纸条(纸条上记着两个传呼号)刚要打开,宋抢过来就撕掉,女警气势汹汹地给宋一拳,说:你胆子也太大了,谁敢当我面这样。随后开始审讯,警察问:你信神多长时间了?还有谁信?你把都有谁信都说出来就没事了。宋说自己谁也不认识。警察说:你知不知道信你这个是反对党、与国家作对的?宋说不知道。过一会两个警察与宋的丈夫去家里翻找信神材料,结果翻到一本信神书籍《话在肉身显现》和一本诗歌本以及宋写的见证文章手稿。一小时后,两警拿着搜到的证据气势汹汹地又开始审讯:“这本书是谁给你的?”一警察吹胡子瞪眼地说:你的书挺厚跟别人的不一样,你说你是不是办事员?是不是一线?二线?三线?……审讯无果。警察又用软招说:你赶快说出来好让你回家,你得为孩子着想,别因你信神孩子长大后考大学没有学校要,上班没有单位要,把孩子前途耽误了。宋仍不语。最后警方给宋扣个“防碍公共秩序罪”拘留15天,送进齐齐哈尔看守所。张姓警察说:你信这个书够判三年的,你的这个事进入你的档案了。

  2004年3月23日,宋女士期满获释,但警方仍对其纠缠不止。宋的邻居告诉宋警察经常上其家敲门。宋被迫离家逃亡。2007年6月,两名警察到宋家没看到宋便走了。后又去一次发现宋在家就问:你还信不信了?这几年干什么去了?宋说去打工了。几天后警察通知宋丈夫让宋再去派出所一趟,宋丈夫急眼了,说:不就是那么点事咋还没完没了的!此后,警察才停止纠缠。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强判劳教一年(2004/3/1) 

  2004年3月1日上午10时许,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桦南镇民主村传福音的魏景云(女,当年53岁),被该县公安局的两名警察闻讯抓捕。

  在县公安局,警察一个劲地逼问:“你是干什么的?你是哪儿的?你们的带领是谁?”见魏女士说不出来带领是谁,众警察就开始对其拳脚相加,边打边吼道:“叫你们信全能神的嘴硬!”本就没见过这恶毒场面的魏女士被打得晕头转向,紧张得大气儿不敢出。最后警察将其随身物品没收,一警察恶狠狠地恐吓道:“若不是碍于世界的舆论,我早就用电棍杵死你!”魏女士当晚被押送桦南县拘留所关押,一个月后,警察以“信仰邪教,屡教不改”为罪名判处其劳教一年。

  2004年4月19日,警方将魏景云带上手铐送到佳木斯市西格木劳动教养所服刑,直至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4/2/15)

  2004年2月的一天,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的基督徒骆传秀(当年31岁)与另一姊妹,在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场部一接待家聚会,被当地派出所得知,警察王显亮、杜晓林驾车而来,闯进屋喝道:“干什么呢?都别动!”拿起床上手抄的神话翻了翻,说道:“走,跟我们上派出所去!”遂将骆传秀等两人带到五九七农场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曹明军审问骆传秀:“哪儿的?”骆传秀说:“本农场的。”曹明军接着逼问:“说!你们是不是在一家住富锦市锦山镇的基督徒刘淑珍起聚会呢?头是谁?信几年了?老实交代,不交代用电棍杵你,看你说不说!”骆传秀反问道:“我信神有啥错?凭啥杵我?”警察怒吼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聚会是非法,就得治你!”与此同时,另一名基督徒也遭受着同样审问。审讯无果,随后两名基督徒被押到五九七农场拘留所。

  最后,骆传秀的丈夫买烟及请派出所的警察吃饭花去近2000元钱,又交300元伙食费,骆传秀二人才于五天后被放回。

 

黑龙江基督徒传福音遭警方持械羁押并处劳教(2004/2/14)

  2004年2月14日,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的付耀华(男,当年42岁)与另一基督徒(男,详情不明)相约,二人到佳木斯市桦南县土龙镇东大村传福音。

  二人刚进村不久,该镇派出所四五名警察闻讯将其抓捕。二十分钟后,勃利县公安局四名武装警察持械前来,将二人羁押回该县看守所,一警恐吓道:“不老实,送你们上西天!”四名警察不停地戏弄两名基督徒:“信什么神?不好好吃饭赚钱过日子,非得信神,你们这些傻瓜笨蛋!……”

  一进看守所,将二人身上共300元钱没收后,分开审讯。一警察不断逼问付先生:“姓名?住址?信几年?谁是头儿?骑的自行车哪儿来的?住哪儿?去的宗派家是男的还是女的?来这里多长时间了,书是哪儿来的……”付先生除了姓名住址外,其他有关他人的问题均未作答。警察见审讯无果,拿出打火机在付先生眼前作势要烧,付先生仍不为所动。另一基督徒的审讯也以无果告终,二人遂被扔进杀人犯、强盗、地痞堆里关了一宿。

  次日提审,警察将他们写好的假口供拿出逼二人签字画押。28天后,警察以“信实际神”为罪名判处付先生劳教一年半,到佳木斯市劳教所服刑。一年零五个月后,付先生因病于2005年7月10日被提前释放。另一基督徒量刑结果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6天(2004/1/24)

  2004年1月21日,家住双鸭山市福利屯镇的郑广芬(当年36岁),在本市友谊县五分场二队传福音,当地派出所警察闻讯后驱车赶到,两名着装警察跳下车,截住郑女士,拿出证件喝道:“现在正抓你们信东方闪电的,跟我们走!”遂将郑女士抓到友谊县五分场派出所。随即押至友谊县总场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以所长为首的几名警察对其进行审讯,逼问:“你是不是信全能神东方闪电的?信多长时间了?头是谁?”郑女士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急了,恶狠狠的拍着桌子横道:“你信的就是全能神,还不承认,这几天抓好几个信神的了,你是第七个。”

  最后,郑广芬的丈夫托友谊县秘书长作担保,保证郑广芬以后不传福音。又交上1000元罚款,600元伙食费后,才于2004年1月27日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4/1/19)

  2004年1月19日早6时许,两名便衣警察闯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梅里斯区五家子村的女基督徒谢金凤(当年58岁)家,不由分说将其带到梅里斯乡派出所。

  警察将谢女士铐在椅子上进行搜身,搜出一把自行车钥匙、一瓶速效救心丸。之后警察张伟对谢审讯一番,未果,训斥道:“你都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呆着领着孩子好好过日子,出去跑啥,信什么神?你知不知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

  与此同时,谢女士的家人找人担保,并花钱打点警察,谢女士被关押9小时后放出。警察警告道:以后不许再信邪教,在家安分守己过日子,不许出去跑,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以后再出门得通知派出所一声。

  谢女士给担保人200元钱人情费,又花2000多元钱请龙沙区派出所所长吃饭,此次谢家共损失了3000多元钱。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4/1/15)

  2004年1月份的一天,七台河市桃山区东方花园小区的聂桂兰(当年44岁)与臧文凤,两名基督徒在双鸭山市宝清县小城子镇街里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三名警察堵住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跟我们上派出所去一趟!”说着将聂、臧二人押至小城子镇派出所。

  警察强行对其搜身,搜去一本信神书籍后,冲基督徒吼道:“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啥福音,说,书是哪儿来的?谁给的?”见聂不正面回答,警察操起一本杂志书,朝聂女士的头狠打一下,吼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禁止,属违法!说,头是谁?叫啥名?”聂女士不肯说。警察见审问不出任何结果,气急败坏地将二人铐在一起,押送到宝清县看守所。

  在该所,一女警命二人全部脱光进行搜身,将其随身携带的600元现金掳去,又抽下二人的腰带。警察开始逼问聂女士:“谁指使你们传福音的?老实交代,头是谁?”聂桂兰不回答。警察拍桌子骂道:“妈的,不老实在家呆着,传什么福音,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早已禁止,老实交代,否则把你们塞劳教所里去!”如此审讯三、四次,均无结果。

  聂桂兰与臧文凤二人被关押大约三个月,3月30日警察强迫二人签字画押后将其释放。临走时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更不能再传福音了,再传判三年!快滚,一个小时之内立即滚出宝清!”

 

“你信全能神就得交罚款!” (2004/1/15)

——一警察对基督徒如是说 

  家住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的基督徒马秀丽(女,当年50岁)当时任教会带领,被当地警方得知。2004年1月份的一天,警察驱车而至到马秀丽家抓捕她,当时马女士没在家,正领着孩子往家走,见警车停在自家门口,赶紧躲出去了,几日后才敢回家,但晚上不敢入睡,一天马秀丽的同学见到她说:“县委成立一个专案组,专门抓信东方闪电的,你真胆大还敢在家住。我在公安局有人,帮你说情去!”于是她的同学帮忙找到专案组的王洪和宋英杰。

  宋英杰问马秀丽:“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买机器了吗?有没有书?谁传你的?”马秀丽说:“我是信的,没买机器,是一个农村人传我的,没有书。”又威胁说:“你是教会带领,我们都知道,以后不许再信了,信这个是违法,你得交罚款!”马秀丽被迫无奈只好交上200元罚款才了解此事。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4/1/15)

  2004年1月的一天,黑河市的基督徒牛爱春和小惠在市区的一个理发店传福音,被黑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得知。一名便衣警察驾车而至,警察喝道:“谁让你们传东方闪电的?走,跟我上公安局!”说着将二人押至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国保大队,警察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抢过牛女士手中的背包,从中翻出七、八百元现金和银行卡,警察问:“卡里有钱吗?”牛女士没吱声,警察上前又开始搜身,警察喝道:“谁让你们传东方闪电的?知不知道你们信的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牛女士说:“我没信邪教,我信的是上帝、造物主!信主的在一起交流交流不行啊?哪犯法了?”这时另一名警察进屋吼道:“嚷嚷啥!抓的就是你们信东方闪电的,上那边‘开飞机’去!”屋里特别热,警察命令牛女士将羽绒服穿上,并将帽子戴上,捂得严严实实后体罚牛女士“开飞机”,边体罚边问:“你认不认识那个小姑娘?你俩是不是一伙的?你们的头是谁?”牛女士不语,被体罚四十多分钟,牛女士浑身大汗淋漓,又酸又痛实在坚持不住了,憋的上不来气,瘫倒在地。警察仍不罢休,恶狠狠地命其站起来,站不直就用穿大皮鞋的脚狠踢。反复折磨逼供四五次。最后警察贪得无厌地问:“银行卡里有没有钱?”“没有。”警察威胁道:“不说实话就拘留你!卡里到底有没有钱?”“真没有、不信你拿卡刷一下?”警察押着牛女士去刷卡,一看卡里果真没钱,又将牛女士押回警局。基督徒小惠也接受着不同程度的审讯。

  下午3时许,警察说:“搜出的700多元钱就当罚款了。”基督徒牛爱春和小惠才获得释放。临走前,警察警告:“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再传就把你们塞进去!”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4/1/15)

  双鸭山市宝清县的基督徒刘新(化名,当年36岁,),于2004年1月中旬的一天,到本市友谊县100连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友谊县派出所警察抓捕,押至该所。

  在所里,警察将刘随身携带的一本信神书籍搜去,冲刘女士喝道:“这书从哪来的?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头是谁?”刘说:“是我自愿传的,没有头。”一警察见问不出结果,火冒三丈,大骂刘女士:“妈的,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传福音是违法,再不如实交代就拘留你!”随后给刘女士照相,测身高、鞋号备案,强行将其关进友谊县拘留所。13天后刘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羁押40天(2004/1/10)

  2004年1月10日,家住鸡西市滴道区的蔡金凤(当年48岁)与本市红星乡的一姊妹结伴,到该市鸡东县永和镇希贤村一福音对象给其传福音,当晚蔡金凤二人留宿该福音对象家,不料被警方得知,深夜12时许,警察突然闯来,入睡的蔡金凤等人被惊醒。警察给两名基督徒及没收的一本信神书籍拍照,随后将二人抓进鸡东县公安局。

  警察逼问两名基督徒:“信神几年了?传了多少人?头是谁?来这多长时间了?”二人没有正面回答,审讯无果。警察遂将二人关进鸡东县看守所,拘留40天后才将其放回。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逮捕遭殴打并罚款(2004/1/9)

  2004年1月9日,基督徒李建路(男,当时50岁),因信神在自己家里(黑龙江省海伦市东林乡富民村后山湾屯)被警察逮捕并罚款1700元。

  据了解,事发当天晚7时许,李建路出外办事刚回到家,黑龙江省海伦市护林派出所所长和政保科的肖野等3名警察,开一辆面包车忽然赶到。进屋后肖出示搜查证,随即开搜,把屋子翻个底朝天,搜出两本信神书籍,之后把李推上警车抓走。

  晚9时许,到了海伦市护林派出所,警察给李先生戴上手铐,又从他身上搜出一个传呼机。肖野厉声质问:“不好好过日子,为啥信神,是谁传的?”李先生说:“我媳妇有病我才信的,传的人我不认识。”李先生的回答令他们十分恼火,警察扑上去连踢带踹,猛搧其耳光,手打疼了就用本夹子抽。一顿暴打之后,警察又恶狠狠地问:“你们那儿还有谁信?”“没有人信了。”警察听后气得拿起开水要往李手上倒。审了一个多小时,无果。警察问:“想不想回家?想回家就拿六千块钱。”李先生说家里实在没钱,苦苦哀求降到3000元。肖给李家人打电话让筹钱。

  当晚他们把李先生铐在暖气管上,暖气冰凉,李坐在冷板凳上冻了一宿。

  次早8时许,李先生家人东拼西凑拿来1700元钱。最后警察以“非法信神”为罪名罚款1700元,又签字按手印,上午9时许才把李先生放回家。临走还警告:“不许再信神了,下回再逮住可就不这样了!”

  后来,李先生为躲避警察纠缠,只好离开家,在海伦市第一良种场租房住。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一年半(2004/1/4)

  2004年1月4日下午3时许,家住哈尔滨市呼兰县二八镇的董井辉,男,现年(2013年)39岁,在佳木斯市汤原县黑金河镇扶持新人革某时,被闻讯赶来的汤原县黑金河镇派出所的三名便衣警察将其扑倒在地,抓走。

  一到所里,警察强行对其搜身,搜去一本神话《羔羊展开书卷》、一部传呼机、三张传福音光盘、一张橄榄山照片及身上仅有的100多元现金后,立即审讯,一警察命令说:“拿5000元钱,就放你回家!”董井辉说:“我一个老农民,上哪弄5000元钱去啊!”警察拿着橄榄山照片,气凶凶地喊道:“你是不是传道的?”董井辉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冲向董“啪!”“啪!”就是两大耳光,恶狠狠地骂道:“xx妈的,让你他妈不说。起来,到墙边‘开飞机’去!”基督徒董井辉被迫站到一边,两腿分开下蹲,身体向前顷,毛腰成90°,两胳膊伸直向后背上方使劲抬(这种体罚俗称‘开飞机’)。5-6分钟后,董井辉被叫起来,警察追问:“说!谁让你传的?”董不说,继续被体罚‘开飞机’。董井辉被多次如此折磨,浑身酸痛,四肢无力。

  警察给汤原县公安局打电话,公安局警察说他信的是全能神,是邪教,性质严重。随即将董井辉押送到汤原县公安局。晚上7时许,县公安局的警察再次提审,董井辉还是什么也没说。最后,以信邪教给董关押在汤圆县拘留所。期间,警察多次提审,仍无果。将董井辉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半。在拘留所关押45天后,于2月18日押赴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服刑,2005年8月28日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劳动教养两年(2003/12/26)

——其中一人保外救医 

  2003年12月26日, 39岁的基督徒周子荣被丈夫从哈尔滨市劳动教养所背出来……

  事情还得从2003年5月1日说起,家住哈尔滨市宾县平坊镇松江铜矿的周子荣(39岁)和宾县鸟河乡的张荣兰(39岁),当天晚上6点在本县地税局附近打电话时,被闻讯赶来的宾县中心派出所三、四名警察抓捕。

  至所立即分开审讯,警察问周子荣:“我们知道你是信全能神的,说!头是谁?” 周女士没有吱声。警察调戏说:“你怎么不说啊?是不是亲你一口你就说了,要么搂你睡一觉才能说?……”周子荣说:“你们还是警察吗?”话音刚落,另一警察操起电棍猛击周的右手,周女士立时半个身子不好使,手指发软。接着警察又拳打脚踢,猛搧耳光,审讯逼供直到深夜12点多,审讯无果。警察强迫周在审讯记录上签字,因周女士的右手被电棍击得不好使,只能用左手弯弯曲曲地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另一审讯室,张荣兰接受同样的审讯和逼供。连夜将二人押至哈尔滨市宾县第二看守所。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判周子荣、张荣兰劳动教养二年,于6月2日押送哈尔滨市劳动教养所服刑。

  劳教期间,因周子荣被电棍击伤导致脑积水,愈发严重,不能自理,经医生鉴定需要马上手术,费用3万元,警察怕周子荣死在里面,不得不通知家人将其领回,实行保外救医。2003年12月26日,周女士的丈夫背着她走出万家劳教所。此后三年的病床生活,给家人带来极大的痛苦,至今,脑记忆仍未完全恢复。

  张荣兰于2005年1月16日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老妪信全能神被抓捕且被罚款(2003/12/25)

  全能神教会老基督徒李志清(当年60岁)家住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海浪镇,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知晓。2003年12月25日这天,一大清早6点钟,李志清老人尚未起床,就被闯来的海浪镇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惊醒,进屋不容分说就将老人抓进派出所。

  审讯时,警察“啪”一拍桌子冲李志清喝道:“知道抓你来干什么吗?”老人吓一大跳:“不知道。”警察横着说:“你信东方闪电,是违法!把你抓来你得老实交代你们教会的事,说!带领是谁?谁传你信的?还有谁和你一起信?你不认识字谁给你念书?”李说:“我们没有带领,就和一个老太太聚会。”警察又反复扣问头是谁,有多少人信全能神,李志清均用智慧搪塞过去,到了中午,警察又将老人关进一铁笼子里锁上,就去吃午饭了。老人关在铁笼里回不了家,心中忧伤,哭了起来,看守的警察冲老人说:“老太太,哭没有用,像你这样的人我们见多了,不拿钱就别想出去!”

  当天下午1时许,李志清的丈夫和女儿来了,警察勒索说:“她信神是违法,至少拿三千元才放人!”李的女儿立即返回家中取钱,牵来一只羊给警察,又交3000元罚款对警察说:“我妈这么大岁数了。你们把她送进去也没用,再给你们一只羊,就了解了吧。”就这样老人才被领回家。临走时警察又对李志清说:“老太太以后别再信了。”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12/22)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赵春(当年37岁)和王绍秋(当年37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3年3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二人正走至本市区光荣路,被光荣路派出所的警察截住,叫来一辆警车将二人带到铁锋区公安分局政法科。

  一警察见到赵春冲上来狠扇其四个耳光,赵的脸顿时火烧火燎的疼,然后将赵、王二人铐在一起,命二人面墙蹲着,如此体罚三个小时,赵女士蹲得头昏眼花,想呕吐,警察却凶恶地骂道:“要是吐在屋里我就叫你吃了!”为了查找更多信神的证据,当日下午警察押着赵春回家搜抄,把赵家翻个底朝天,搜去一本《圣经》和一本信全能神书籍,返回后警察逼问赵春:“这书是从那里来的?赵未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操起笤掃狠打赵,又将赵的双手(一只由下从后面向上拽,另一只手由上向后背)铐上有两个多小时,赵的双臂被抻拉得疼痛难忍,麻木无知觉,警察边折磨边逼赵承认是信邪教的,直到深夜12点,审讯无果,赵被铐在椅子上坐半宿。同时王绍秋也受到同样的刑讯逼供。

  次日,赵春、王绍秋二人被押送至齐齐哈尔市看守所,期间王绍秋的丈夫前去求情保释二人,警察竟趁机大肆勒索说不拿一万元不放人,王绍秋的丈夫被迫给交10000元钱后警察才将赵、王两名基督徒释放。赵春被关押18天,王绍秋被关押15天。

  另外,2003年12月22日下午1时许,赵春与三位姊妹在本市建华区雅尔塞镇星火村一接待家商量传福音之事,不料,跟踪他们的八名警察翻墙跃院,闯进屋,将赵春等四名基督徒铐在一起,然后开始抄家,顷刻间屋子被翻得狼藉一片,警察收缴数本信神书籍后,将基督徒连人带物一并押到雅尔塞镇派出所。

  一进所四名基督徒立即被分开审讯,指导员问赵春:“你们几个是不是在一起聚会呢?怎么认识的?信几年了?”赵春没有直接回答,警察见状,举手要打赵,并强迫赵:“你说一句‘东方闪电是邪教’,只说一句我就放你,不说就关押你!”赵春坚持不说,警察气得一跺脚走了。于此同时另三名基督徒也受着不同程度的审讯。当晚四人被转送到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梅里斯公安分局,并被分开关押,赵春被铐在老虎凳上坐了一夜。次日四人被送进齐齐哈尔市第二看守所关押。赵春家人被迫交上3000元罚款后,才将关押17天的赵春赎回来,另三名基督徒也不同程度被罚款拘留数日后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三次被警察抓捕(2003/12/16)

——其中两次被拘留

  2003年12月16日上午9时许,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的基督徒吕瑞珍{现年64岁(2013年)}在本县康凯旅店传福音。不料被当地警方得知,三名警察闻讯赶来,抢去吕女士的背包,翻出传福音资料,大声喝道:“人证、物证俱在,带走!”将其押至附近派出所。

  警察喝问吕:“一看你就是信东方闪电的,老实交代叫什么名?年龄?从哪来的?”吕女士为了不牵连别人,均用智慧搪塞。随后被关进宝清县拘留所。晚上吕女士向管教要被子,警察讥讽道:“信东方闪电的盖什么被子!”吕被冻了整整一夜。关押期间,警察杜春祥提审吕女士四次,逼其交代怎么信的,谁传的,头是谁等问题,均无果。警察将吕女士身上仅有的几十元钱抢去后,于2004年4月5日将其放回。

  同年4月末的一天,吕瑞珍在本地传福音再次被当地警察抓捕,关进宝清县拘留所。因其身体不好,总咳嗽,警察害怕是传染病,不得不于5月3日将其释放。

  2002年12月份,吕瑞珍在宝清县红旗岭木材厂传福音时,曾遭到红旗岭派出所警察抓捕,被警察审讯一番后于当日放回。

 

一年过半百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逼的有家难归(2003/12/16)

  我叫毕玉芹(女,当年56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会发镇,因信全能神,警察常到我家抓捕我,为了避开警察的追捕,我被迫背井离乡9年。

  记得2003年阴历12月16日上午8时许,我刚走出自家的西厢屋,抬头便看见一辆微型面包车猛地停在了院门口,只见车上跳下四名便衣警察,急冲进院内,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其中一名警察上前一把将我拽住,厉声质问:“你是不是姓毕?”我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吓得后退了一步,靠在了墙上,突感心脏绞痛,身体实在无法支撑,缓慢的顺墙滑至地面,儿子儿媳从屋内跑出,只听在我耳边连声叫着:“妈!你怎么了,犯心脏病了?”儿子急忙把我抬到炕上。

  此时,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等随行四人也紧跟进屋内,丑永生说:“他们这帮信神的人可能装了,把她送进去就不装了!”说完此话丑永生一声命令:“搜查!”四名警察屋里屋外翻箱倒柜乱番一气,没有收到任何信神证据。丑永生见我家徒四壁讥讽地说:“这么穷还信神呢!”看我实在病重,他们没将我带走,却命令我儿子说:“等老太太醒了,带她去派出所!把信神的事说清楚!”无奈之下,当天晚上我便离开自家漂泊在外,至今无法与亲人团聚。后来听儿子说,警察曾多次到我家去抓我……

 

两名基督徒在家无辜被抓捕(2003/12/15)

——其中一人交罚款后才放人  

2003年腊月底的一天下午三点钟左右,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龙泉镇福乡村福乡屯的女基督徒刘桂云(被抓捕时50岁)正在家中吃饭。被龙泉镇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其中一名叫张术平)及县宗教局的窦江以到派出所核实情况为由,强行押上警车带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宗教局官员窦江大声审问刘女士:“你这一年都干什么去了?”刘女士回答:“在家种地、盖房子、放牛、看孩子。”警察与窦江又喝问:“你认识XXX吗(另一名基督徒)?你知道她去哪了么?”刘女士回答:“这人是我二嫂,我当然认识,听说她因家里困难出去打工去了。”“那XXX和XXX呢?(本村的另外两名基督徒)”刘女士回道:“都是一个村的,但不太熟悉。”警察及宗教局官员又审讯一些,但都没审出什么,到了晚上八点强行给刘女士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让刘女士签字、按手印,并在家人与村长的担保下,被罚款500元才将其放出。

  而在抓捕刘女士的同时,另外三名警察(分别是县刑警队大队长及两名派出所警察,其中一人叫朱子贵)进入本村的基督徒张彦华家(女,被抓捕时31岁)问张女士:“你是不是信神的?”张女士没有回答,随后,警察将张女士强行押上警车,带到镇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问张女士:“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张女士不予正面回答。警察气得骂道:“好,一会看我怎么收拾你。”这时,另一房间中传出审讯基督徒刘女士的声音,其中一名警察说:“那屋这么大声音呢,走,过去看看。”随后将张女士关在屋内,张女士等了一会没见人回来,趁机侥幸脱身。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12/12)

  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通北林业局的王春华(当年40岁)和五大连池市沾河的李范(当年33岁),2003年12月12日前后,二人到五大连池市双泉镇传福音,福音对象不接受,就将王春华二人扭送到附近双泉镇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立即将二人身上携带的两本《羔羊展开的书卷》,一传呼机及20元现金没收,两台自行车也被扣下(未还)。警察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韩东升审问王春华:“你家是哪的?谁让你传的?头是谁?有多少人信?”王春华均用智慧搪塞。警察看王女士不交代信神实情,就破口大骂威胁王女士,王女士镇定地说:“你身为干警,那么高的素质说话是不是太粗鲁了!”那警察就缓和态度,用软招诱骗王女士使其供出信神实情,王仍未服从。警察在审李范时,逼李说 “东方闪电是邪教”,李不从,警察就试图打她,李女士赶紧祷告呼求神,警察没有下手,李范看见神作为心中更有信心了。当晚,王春华、李范被押送到五大连池市拘留所。

  第三天,李范的丈夫托人给警察1000元后,王春华、李范才获释。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传福音被抓捕、判刑(2003/12/11)

  2003年12月的一天下午2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镇振兴村姚家屯基督徒韩伟(男,当年33岁),在哈市道里区顾乡派出所南侧一居民楼内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顾乡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强行押到该所。

  从韩伟身上搜出一本传福音书籍和一传呼机,老刑警喝问韩伟:“你叫啥名,谁让你传的,跟谁联系,怎么联系的?”韩伟婉转地回答了他提的问题,老刑警对周围几名警察说:“这就是个小喽喽。”最后让韩伟签字。把他戴上手铐押送到哈市道里区看守所。韩伟在道里看守所被关押20多天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劳动教养两年,然后把他送到哈市万家劳教所。

  刚进劳教所得接受七天的集训,每天让韩伟挂钢丝钩,一不小心就扎到手指甲里,钢丝钩上有铅粉,韩伟因铅粉感染一个大拇手指甲烂掉了,上卫生所只是包了一下,给几片土霉素,家里拿点药也被没收了。每天工作量得十七小时,完不成任务就得成宿干,坐班的不顺心就把韩伟当出气筒,一次,一脚把韩伟肋骨踢折了,他们不给看病、做检查,还得天天干活一点不能少,早上挑牙签,白天干缝纫机活,晚上还得挑牙签。韩伟天天忍着疼痛干活,泪水只能往肚里咽。最难忍受的是让写保证书、三书,里面有亵渎神的话,不写就用钳子夹手指。

  2005年初冬的一天韩伟被释放回家。回来以后买了一些药,养了一年才能干点轻活,现在满身病痛。

 

黑龙江省一名女信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一年(2003/12/8)

  2003年12月8日午时,刘万红(30岁,家住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跃进街新惠路)在甘南县长吉岗乡传福音,被治保主任举报,三名警察闻讯赶来,没收了刘女士的一本小册子《祷告的意义与实行》和一些传福音资料,随后将刘带到甘南县公安局。

  晚上10时许,孙局长开始审问刘女士:有没有灵名?来长吉岗乡在哪住?为啥上这来?刘说来传福音,一名警察随即狠踢了她一脚,又让其坐在铁凳子上一个小时。然后继续审问,一直到深夜11时许,未果,警察便让刘在口供上签字画押,之后将其押到甘南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警察一个星期提审一次,反复抠问在上问题,终无果。最后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刘女士劳动教养两年,刘的家人花3000元钱疏通关系改判一年。2004年2月初刘被押到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服刑。

  在劳教所里刘女士每天都是超负荷的劳动,而且尽干一些对人身体有害的活,如在喷漆车间里打磨家具,有一次干这种活的人都中毒了,其中一名女基督徒因中毒导致半瘫,其他人大多都眼睛疼,并经常流泪,警察宁可给他们买眼药水也没终止干活。平时还得挑牙签、做筷子、糊药盒,出各种劳务,且无一丝报酬,同时若完不成任务就得加班加点。

  刘女士就在这样的环境中渡过了近一年的光阴,于2004年11月5日提前获释。

 

两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毒打、羁押(2003/12/2)

  2003年12月2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23委基督徒邱亚波 (女,当年44岁)和另一名基督徒晚上五时许去给双鸭山市长安运输处家属楼一居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推搡到车上,被押至长安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将两人分开审讯。接着便对两名基督徒拳打脚踢,然后又用电棍击打。警察边打边气冲冲地说:“抓的就是你们东方闪电的,这回看我怎么收拾你们,给你们刑拘,可抓着信东方闪电的了。”之后还说了一些反传、毁谤的话。又逼二人签字画押,之后把二人送到双鸭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警察喝问邱亚波:“你们的头是谁?谁让你们信的?你信几年了?” 邱没正面回答,将邱双手双脚绑在凳子上,带着手铐,又遭到毒打。

  次日,警察就去邱亚波及其母亲家抄家,没收神话书籍、录音机、磁带,还有邱亚波身上的钱。最后邱亚波被判拘留十五天。期满释放。

  另一基督徒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11/21)

——其中三人被拘留,一人被劳教

  2003年11月21日上午9时许,石荣芝、李世珍等四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前进街的邹莉家正在聚会时,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局的四名警察突然闯入,其中一警察问:“你们都是哪的?干啥的?跟我们走一趟!” 四人被警察强行押到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局刑警大队。

  进屋后,警察开始对四名基督徒搜身,搜出一本信神书籍和一篇见证文章,800元(至今未还)。

  因书是从石女士的包中搜出的,警察审问石女士:“书是你的吗?”“石女士没有承认,只是说在火车上别人给的。警察气得大骂道:“他妈的,你骗谁呢?你信的是不是实际神?”接着连扇石女士几个耳光,石荣芝觉得脸上火辣辣地疼。警察又朝石女士的胸前狠击了一下,接着又恶狠狠地吼道:“你信不信你不知道吗?他妈的整死你!你都能写经历了,说!你信的到底是不是实际神?再不说就给你送到哈尔滨公安局,到那你就都说了。”基督徒石女士一直没有承认,警察就一直对石女士拳打脚踢,审讯持续了三个小时间。

  而其他三名基督徒也在接受着警察的审讯与拷打。

  上午12时许,警察没问出什么,将四名基督徒押送到黑龙江省五常市看守所。

  11月22日上午10时许,警察又审问四名基督徒,基督徒还是那样回答。最后,警察让四人签字、按手印,照相。判处李世珍等三名基督徒拘留60天,于2004年1月15日中午11点三人被期满释放。判处基督徒石荣芝“扰乱社会治安”,劳教二年,于2004年1月16日上午7点半,转押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役。

  在劳教期间,因每天警察都会让其干超量的活,累得石女士多次心脏病发作,但警察却不予医治。一直到2005年5月2日上午8点,石荣芝才被释放。

  基督徒石荣芝,女,当年34岁,家住黑龙江省亚布力林业局;李世珍,女,当年50岁;邹莉,女,二人家住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另一名基督徒的姓名和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被警方抓捕——勒索并拘留(2003/11/20)

  2003年11月20日,赵桂芹(当年54岁)、张姊妹等四人正在聚会,被闻讯赶至的五常市公安局拘捕。从张姊妹身上翻出一本神话诗歌时,警察横道:“这是你们信东方闪电的证据。抓走!”

  在公安局里,四名基督徒身上的钱都被搜去,共计不到2000元。警察轮流审讯四人,均挨打,一年轻基督徒被警察用装刑具的兜子抽打的满头是包。审讯赵桂芹时,她刚一进审讯室,警察操起一沓卷宗朝她的头砸了下来,边打边恶狠狠地骂道:“你毛都白了,信什么东方闪电!我让你信!”赵女士被砸的眼冒金光,耳朵嗡嗡响。审讯无果,将四人押至五常新监狱。

  在狱中,四人二次受审,也都挨打。审讯赵女士时,赵被打得从椅子上掉下来,连惊带吓的跪在地上哭求:“神啊,你是公道的,你知道我做的都是正事,求你帮助我,我没见过这阵势呀,他们把我吓坏了……”

  2004年1月17日,赵女士同另两名基督徒同时释放。因身无分文,只好住医院、火车站,沿街乞讨,20天后才回到家。张女士还在关押中。

  据了解,赵桂芹家住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镇。2002年3月份,曾因信神被抓捕并拘留15天。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03/11/17)

  2003年11月17日,女基督徒柏俊芝(当年39岁,原三自教堂信徒,2001年信全能神)因传福音被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西分局拘留7天,罚款800元,后被勒索200元,共计1000元。

  当日,柏女士与弟兄姊妹一行四人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大来镇传福音,该镇派出所三名警察闻讯驱车赶来,强行将四人押回该所。

  在派出所内,警察对柏女士反复逼问无果后,气愤地说:“你要是不说实话就判你!”又与其小叔子取得联系,其小叔子得知警方要将柏女士判刑,就说柏女士精神不好已丢了一年多了。警方又让其家人交罚款,家人说她家里很困难,拿不出更多的钱。最终,警方让柏女士的大哥做担保,交了800元罚款,并让其家人保证再也不信神了,才将已在拘留所关押7天的柏女士释放。因在释放时,警察还在不断地抠问柏女士住址,其大哥怕今后再惹麻烦,将自己身上的200元钱送给他们,他们才算松口不问。

  与柏女士同行的三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年仅17岁女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警察抓捕 (2003/11/15)

  2003年11月份的一天午时,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甘南镇的年仅17岁的女基督徒王秀梅,在甘南县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2名着装警察强行抓捕到甘南镇第一派出所。

  到所后,由户籍员崔莹对其搜身,警察没得到任何有价值的证据,由该所副所长邱俭对其审讯一番,未果后,另一警察拿起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用力往桌子上一摔,恶狠狠地冲其大喊大叫。

  最后,由警察替王秀梅在口供上签字,王被迫按手印、照相,警察存档备案后,才于下午4时许将王秀梅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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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11/15)

  2003年11月中旬的一天,李景芝(当年47周岁,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龙镇)和同伴,到黑河市逊克县逊河镇传福音,传完福音返回途中,被闻讯赶来的一辆警车劫持,押到逊河镇派出所。

  警察对二人进行搜身,一无所获。又审讯一些关于信神的情况。警告“不许再传福音了”后将李景芝二人当日放回。

 

黑龙江省六旬老人因信神被逮捕并遭罚款(2003/11/15)

  2003年11月的一天,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徐亚杰(当时63岁)被警察以“非法信神”为罪名逮捕,并罚款1500元。

  事发当天下午2点多,徐老正在家(海伦市东方红水库第二良种场150组)里看神话,村长领着2名警察突然走进院子,徐老吓得赶紧把书藏好。3个人闯了进来,二话没说就让老人把柜子打开把东西都拿出来,警察进行翻查,没搜出任何信神证据。

  半小时后,把徐老带到村长家西屋进行审讯。一名警察拍桌子吼叫着,逼老人回答关于信神和教会的事,结果也没抓住徐老什么把柄,但就是不放人。审完后把徐老带到东屋,说要罚款两千元。老人哀求说:“我家里真的没钱。”警察又叫来徐的儿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下来罚款1500元,并说:“快点儿整钱,我们还没吃饭呢!”下午4点多钟,徐的儿子把钱交上,警察才把老人放了。

  后来徐老为了躲避警察,只好离开家,来到海伦市东安街7委居住。

 

三名女基督徒正聚会时被警察逮捕(2003/11/15)

  2003年11月份的一天下午2时许,基督徒杨玉梅(32岁,家住黑龙江省漠河县)与另外两名基督徒(姓名、住址不详)正在自家聚会时,忽听外面有“咣咣”的砸门声,不一会儿,五六名便衣警察翻墙入院,冲进屋中问道:“你们干什么呢?”杨回答:“聚会呢。”警察二话不说没收从其家中搜出的信神书籍后,强行将三人押到漠河县公安局。

  到了地方三人被分开审讯,两名男警察审问杨女士:“你为什么信神?这书是从哪来的?你信的是什么你知道吗?你信的是邪教、是‘东方闪电’……”后来杨女士的丈夫通过托关系找熟人,并立下保证书,不让杨女士再信了,公安局这才于当晚将杨女士释放。(另外两名基督徒被审讯的情况不详)

  过后警察还安排杨玉梅的邻居监视她,若发现可疑情况就报告,公安局给赏钱,于是杨女士的邻居潘氏夫妇查探其行踪持续一年之久。

 

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并殴打(2003/11/11)

  在2003年11月份,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东兴村基督徒徐桂华,(女,当年43岁)在双鸭山市岭东区传福音时,被两名警察堵在屋内,一名警察抓住了徐桂华的胳膊就往后拽,一名警察狠狠搧徐桂华两耳光,徐桂华嘴角立刻就出血了,两警察将踹倒在地上的徐桂华一个拽着胳膊一个拽着腿抬着往当地的岭东派出所走。

  到了派出所警察无论问什么,徐桂华都不回答,就像没听见一样,警察说徐桂华:“你是徐庶进营一言不发呀,你不好好过日子瞎跑啥?别以为你不吱声我就拿你没办法了。”之后让徐桂华按手印,徐桂华不按,警察就拽着徐桂华的手硬按,当天晚上把徐桂华押到了双鸭山市拘留所。

  到拘留所里审讯时,徐桂华又被搧了两个耳光,徐桂华在里面被关押了半个月。释放徐桂华的时候管教还给了她一支笔,当时徐桂华没反应过来,回家后发现笔帽里有窃听器,警察是想借此得到教会更多的信息。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信神遭警方毒打并被拘留15日(2003/11/11)

  2003年11月11日上午9时许,周影(化名,女,34岁,庆安县人)去伊春市某地聚会时,被四名警察抓到伊春市带岭区车站派出所。

  周女士被审讯期间,警察从其身上搜出一些教会的票据和四个教会人员名单。所长便问道:“你是个头儿啊,你都和谁接触?在哪住?谁给你传的?你们信的是全能神还是叫实际神?东西哪来的?”周没正面回答,所长就嘲笑道:“你不是信神吗?让你的神来救你啊!”审讯持续了3个小时。晚上警察又接着审讯,周女士一直保持沉默,他们开始对周拳打脚踢,把周折腾得满嘴冒白沫,周说自己心脏病犯了,他们就给吃速效救心丸,接着就把周押往铁力监狱,途中国保大队长还恐吓周女士:“你不说就把你跟杀人犯放一起,那些人都是杀丈夫、杀妻子的,看你能不能受得了。”

  到了地方,他们又开始对周刑讯逼供,一名警察拿着一把一尺多长的厚尺子打周女士,直到把尺子打折,方才罢手。当他们把周关进牢房后,便让女犯人对周搜身,之后犯人开始折磨、刁难周女士,对其拳打脚踢,周女士被折磨得甚至有了想死的念头。

  一次提审是由一个局长主审,该局长让两名男子拿铁丝在周女士的脖子上缠绕一圈,然后反复追问教会名单,见周始终沉默不语,局长厉声喝道:“给我用刑!”两名男子开始使劲拽铁丝,手一边用劲还一边喊叫制造恐怖气氛吓唬周女士,周仍不说,一警察恐吓道:“你没时候能出去了,那边有个小黑屋,你若不供出几个来,就把你整那屋去,那屋里有老虎凳、电棍之类的各样刑具……”折腾了5个小时,最后警察没问出结果将周又送回监狱。

  不久,又一次提审,警察仍是抠问上述问题,周仍不说,警察就拿卷起来的大画报往周的脑袋上砸,审讯了3个小时一无所获。

  周女士被关押15天后,她的姐姐交了1000元钱,并向警察保证不让周再出去传福音了,才将其保释出来。

 

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劳教并遭巨额勒索(2003/11/10)

  2003年11月10日下午4时许,黑龙江省鹤岗市萝北县奋斗乡四队基督徒于洋洋(女,当年18岁),江滨农场30连基督徒赵桂英 (女,当年45岁)在鹤岗市绥滨县里租房处被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队长等人抓捕,强行押到鹤岗市绥滨县国保大队。

  晚上,警察又将二人押送到了绥滨县看守所,次日,警察开始分开审讯,质问于洋洋:“你们的头是谁?是谁把你从家带到这的?是谁给你租的房子?是谁传给你的?你家住哪里?”于洋洋都没正面回答,审讯没有结果。于洋洋家里找人花了10000余元,18岁的小基督徒仍被判了一年劳动教养。直到2004年11月7日才被提前3天放回。

  二人被捕后,警察去租的房子抄家,将合订、合交、黑皮歌本两套、传福音资料七八本还有25盘两套、两个小随身听、放盘的机器大半袋,和一辆自行车还有于洋洋的背包里有300元钱全部没收。在拘留所里警察又从赵桂英身上搜出现金、手表、金耳环,全部没收。

  第三天,赵桂英刚进到审讯室刑警队队长刘德才就把窗帘拉上,气凶凶地质问赵女士:“你们的头是谁?”赵桂英说:“我们没有头。”警察说:“没有头,谁传你信神的?”赵女士不肯说,警察便开始对赵桂英拳打脚踢,并薅着头发用拳头打她的脸,还用脚使劲踢赵桂英的小腿,打累了,刘德才就坐在凳子上大声地喝道:“说,你的头是谁?组织在哪?”赵桂英不吱声,刘德才上来就是“啪!啪!”两大耳光,并咬牙切齿地骂道:“我就不信整不了你们这帮娘们。”刘德才边打边骂,活像一条野狗,恶狠狠的将赵桂英打的不成人样,惨不忍睹,但赵桂英坚决不供,刘德才又将其关进了号里。几天后,警察对赵桂英再次提审,警察说:“你敢不敢骂神,说亵渎神的话?”“不敢。”警察说:“不说也行,你在纸上写。”赵桂英也不写。将赵桂英押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劳教所,判刑3年。

  此后,其家人为了将其救出,先后被勒索去人情费、路费等6万余元,才为其办理了监外执行。但期间当地派出所因没有得到钱财而从中作埂,直到江滨公安局找到赵桂英的家人强行签合同,并索要5千元押金后,才于次年5月5日将其放回。但警察威胁说:“这三年之内如果赵桂英再出去传福音,这5千元就不退。”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遭警察毒打后拘留(2003/11/10)

  刘叶,女,49岁,信耶稣9年,1999年4月接受全能神新工作,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东京城镇杏山乡褚家村。

2003年11月10日晚,刘叶与一名姊妹在宁安市某村的出租屋内刚要休息,突然两辆黑色轿车停在门口约50米处,宁安市国保大队5名便衣警察跳下车破门而入,吼道:“赶紧起来,背手站好!”其中2人蹿上炕开始搜东西,另外2人在外屋四处乱翻,半袋子信神书籍全部没收,刘女士身上仅有的30多元生活费也被队长抢走。警察眼冒凶光地说:“我们盯着你们已经半个月了,带走!”

  到了宁安市国保大队,分开审讯。刘女士还没站好,队长上来就是一记重拳,把刘女士打倒在地,随后又窜进另一间审讯室,猛搧那名女基督徒耳光,并吼道:“你们今天信的是邪教。”一直刑讯折磨至半夜12时,他们打累了方停手,紧接着将刘女士俩人押送到宁安市看守所。

次日早8时

许,刘女士看到,被警察提审了半天时间的姊妹,回来时被打得鼻青脸肿。第三日早晨开始审讯刘女士,警察厉声逼问她去哪传教了、都传谁了、在哪住的、头儿是谁、是谁让传的等问题,又问是谁传她信神的。见她什么也不说,四五名警察一齐扑上去,有的抓头发,有的用脚踢,有的用记录本夹子狠砸,刘女士一次次被打倒在地,又一次次被架起来继续拷问,最后刘女士倒在地上几乎不省人事。警察狞笑着说:“装死,装死也不好使。”使劲用脚踢,“起来,快起来!” 整整两天一夜的严刑逼供,什么也未问出来。警察气得暴跳如雷,用竹棍狠抽刘女士大腿,仍无果。此时刘女士已被摧残得奄奄一息。见实在问不出什么,无奈,警察只好把她关了起来。

  后来刘女士丈夫给国保队长买了200元的海产品,又给其余警察上了红包,共花600元钱。2003年12月11日,警察把已经羁押了一个月的刘女士放了出来。另外那名女基督徒关押半年后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六旬老人因信神被逮捕并遭罚款(2003/11)  

2003年11月的一天,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徐亚杰(当时63岁)被警察以“非法信神”为罪名逮捕,并罚款1500元。

  事发当天下午2点多,徐老正在家(海伦市东方红水库第二良种场150组)里看神话,村长领着2名警察突然走进院子,徐老吓得赶紧把书藏好。3个人闯了进来,二话没说就让老人把柜子打开把东西都拿出来,警察进行翻查,没搜出任何信神证据。

  半小时后,把徐老带到村长家西屋进行审讯。一名警察拍桌子吼叫着,逼老人回答关于信神和教会的事,结果也没抓住徐老什么把柄,但就是不放人。审完后把徐老带到东屋,说要罚款两千元。老人哀求说:“我家里真的没钱。”警察又叫来徐的儿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最后定下来罚款1500元,并说:“快点儿整钱,我们还没吃饭呢!”下午4点多钟,徐的儿子把钱交上,警察才把老人放了。

  后来徐老为了躲避警察,只好离开家,来到海伦市东安街7委居住。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遭毒打并判刑(2003/11/5)

  2003年11月5日下午2时许,潘迎春(女,30岁,家住肇东市向阳乡)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前进乡耿家村传全能神末世福音,行走途中,突然被一辆警车追上,前进乡派出所的四名着装男警从车上跳下来,大声喝道:“你是不是传教的?”一把抢过潘迎春身上的背包(内有传福音书籍),不容分说将潘推上警车,抓到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将潘身上仅有的几十元钱和一个传呼机搜去后,立即审讯。警察气凶凶地问:“你叫什么名字?家是哪的?”潘如实回答。警察接着问:“是谁让你出来传的?头是谁?在哪聚会?”潘怕连累其他基督徒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恼羞成怒威胁道:“再不说就整死你!说,这些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潘仍不说,警察气急败坏地拽出一条皮带(长一米多,宽2寸)朝潘的后背猛抽过去,“啪!”“啪!”叫嚣着:“看你的嘴硬还是我的皮鞭硬!”轮起胳膊不停地抽打,潘痛得大声惨叫,数十条血檩子一条条苍肿起来。一顿疯狂的猛抽后,又向其臂部、手上抽去,不知抽了多少下,重叠的血檩子已分不出痕迹,后背皮开肉绽,渗出血来,潘惨叫着心里默默祷告。警察打累了,气喘吁吁地吼道:“我二阎王治不了你,让大阎王来治你,他可比我狠多了,看你还说不说!”不一会,一个长相更凶恶被称作“大阎王”的警察果真来了,他眼冒凶光向潘扑来,使出全身劲,挥起大巴掌“啪!”就将潘打倒在地,潘的头像炸开一样疼痛,眼前发黑,胸口发闷,欲吐,几乎要昏过去。缓了一阵后,潘微弱地说:“给我点药。”警察拿来几粒速效救心丸,扔到潘嘴里,扬长而去,潘一直躺在地上起不来。

  当晚8时许,警察将潘押送到哈尔滨市道外区公安分局,局长在写有“传播东方闪电宣传资料”的拘捕令上签字后,潘被押到哈尔滨市七处看守所。关押之前体检时,医生看到潘后背血肉模糊的惨状,禁不住说道:“打得也太狠了……”潘的后背、臂部已没有好地方,苍肿,紫黑,渗血,在看守所里,不能躺,不能坐,无法睡觉。

  几天后,道外区公安分局的警察又来提审,让她交待信神的头是谁,上线下线是谁,在哪聚会等。潘仍不说。几个警察企图再用酷刑逼供,一警察操起一根用5、6股电线编作的粗电线,正要向潘后背打下来时,潘央求道:“别打了,我的后背都坏了,不能再打了。”警察掀开衣服一看,残不忍睹,伤势太重,再打就要出人命了。但他们并不罢休,仍然命潘头朝下大哈腰撅了一个多小时。

  20天后,潘被以“传播东方闪电宣传资料”为罪名判刑两年,在看守所关押50天后被转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潘在劳教期间任劳任怨,减刑三个月,2005年8月4日才重获自由。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抓捕(2003/11/3)  

2003年11月3日16时许,姚桂霞(女,当年41岁)和一名基督徒(女)一同去拜泉县建国乡传福音,到达后二人分开传起。姚刚从一居民家出来,一辆警车突然刹车停在二人面前,三名警察跳下车,不容分说就把姚女士推上警车,之后警察四处追踪另一名基督徒,在屯里往返几次终未果,警察遂将姚女士押到建国派出所。

  一进所里,警察就喊道:“你是哪儿的?”姚女士如实告诉。警察就往当地派出所打电话调查,核实,并把电话打到村长那。警察又喝道:“跟你一起的那人是哪的?她是不是信东方闪电?”姚女士为了保护基督徒免遭迫害,避而不答。又来了一名警察是专门记录的,又重新问起那人是哪的,并诱骗道:“你就承认你是信神的,我得作笔录,要不没法向上面交待。”姚仍没有正面回答。

  随后,姚女士的姐夫(庭长)前来求情,请警察吃饭花400元,姚女士这才被放回。从此后,警方施压,令其丈夫、孩子看住她,致使姚女士失去自由,信神之路更加艰难。

  据悉,姚桂霞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千丰镇双龙村三组。

 

 

女基督徒因信神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警方扣押、利诱、罚款(2003/10/25)

  2003年10月25日9时许,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团结街农机公司的基督徒包彩华(女,当年23岁),因丈夫逼迫,将其举报。110指挥中心的警察赶来后,其丈夫对他们说:“我媳妇是信东方闪电的!”并将包女士的神话书籍(一本合订、512歌碟、日记本)找出来交给了警察,警方遂将其连人带东西押走并直接移交给宝清县公安局政保科。

  在宝清县公安局,政保科长杜甫祥给包彩华带上了手铐,警察轮班审讯包彩华,厉声恐吓道:“书从哪来的?你们的头是谁?传了多少人?你和谁接触?必须得交待清楚,否则就拘留你!这书和光盘就是证据,我们天天干什么的?就是抓你们这帮玩意的。……你信神神能给饭吃能给你钱花?你们信的就是邪教,国家就是抓你们。你他妈的就是揍的轻。今天进到这里,你就是老虎的嘴也得撬开。”包彩华不说话,它们愈加生气。

  次日,杜甫祥接着审讯,包彩华还是没正面回答,杜甫祥气得红着眼睛喊:“今天你要是不交待清楚,就让你进拘留所,让你尝尝苦头。我还治不了你!我天天抓的就是你们,前几天刚放走几人,天天跟踪你们,看看都到谁家,然后再一网打尽。我们什么情况都了解!我们手里什么资料都有。” 杜甫祥接着又喝问包彩华:“你说不说,你他妈的不说是不是。”说着就把手铐加劲,放最后一环,包彩华手腕立刻勒红了。包彩华还是不说,他们还骂……最后把包彩华送进宝清县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杜甫祥开始花言巧语的哄骗包彩华:“你放着好日子不过,傻不傻,你这么年轻,别给孩子的前途耽搁了,说吧!好好交待,说完了就没事,争取坦白从宽。”包彩华置之不理,他们气得发疯骂道:“不要脸,你他妈就是反革命,就该枪毙,在文化大革命时,你就是政治犯。”包彩华说:“我也没反党,怎么成了政治犯,你要枪毙就枪毙吧!”最后警察开始改成攻心战术,利用包彩华的亲人做思想工作,劝她供出教会带领及其他基督徒。当杜甫祥从包彩华的日记中发现包彩华可能是带领时,急不可待地向县长汇报这事,县长鼓励说:“好好审,别放过。” 于是他们打算在包彩华的母亲(信神)身上下手,利用包彩华不信神的姐姐、哥哥们来攻击她母亲、威胁、恐吓、诱骗她,包彩华的母亲没了主意,到公安局交待了她知道的教会情况。

  当杜甫祥得意拿着证据来审问包彩华时卖弄地说:“还不交待吗?你看看这些证据,你还不如你妈诚实,你就是个顽固不化的东西。” 包彩华怕别的弟兄姊妹受牵连,心里特别痛苦,默默向神祷告。警方得到了想要的教会情况,也了解了包不是教会带领后,仍将其关押了11天才释放,临放前,警察杜甫祥说:“以后别信神了,信释迦摩尼,我就信释迦,国家允许。”

  期间包彩华家找人花去2000多元钱,又交罚款1200元。还强迫其家人写保证书,如果以后包彩华再信,连包彩华母亲和二姐一起抓起来。包彩华家的座机电话从此一直被公安监控,街道社区人常常监视包彩华行踪。至今也没有人身自由。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勒索(2003/10/18)

  2003年10月18日下午3时许, 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铁北街道的基督徒杨丽(女,当年31岁),在富拉尔基区铁东市场东侧的一楼区传福音时,被一楼区片警截住,强行翻包,一无所获后,向杨丽要其住址,然后给管辖杨的富拉尔基分局铁北派出所打电话询问,对方说杨是信东方闪电的。该片警闻言后便将杨扭送到富拉尔基分局。

  两名警察针对:信神是谁传的,书在哪等问题对杨审讯一番,并让其指认其他信徒,未果。警察说:“你拿5000元钱就回家吧。”经讨价还价,定为3000元。可杨仍是拿不出来,警察就开车拉着杨,逼其去借钱。杨在第一家顺利的借了1000元交给警察,警察将警服脱了下来。杨又到二楼的老邻居家,当说明原委后,邻居家的男主人气愤不已地说:“这帮人吃喝嫖赌什么事都干,不给它们那么多。”说完就出去为其找人说情,警察见等不出杨丽,便上来砸门,并破口大骂:“你出不出来,你他妈的要不出来,我就给你扔进去,你不用整钱了,钱我也不要了,今天非他妈给你扔进去不可,你给我出来。”当女主人打开门后,警察一把将杨薅出来,连推带搡地一直拉到楼区外,叫骂声不绝于耳。这时,邻居和找来的人正好回来,来人将杨教训一顿,去跟警察讲情。

  最后,杨丽仍被勒索去2000元钱,另给邻居找来的人好处费500元。当晚7时许,杨才被放出。

  此后,杨丽就被吓出后遗症,见到警察双腿发软,严重的时候会尿裤子。

 

基督徒因信神被黑龙江警方劳教(2003/10/17)

  2003年10月17日晚上5时许,黑龙江省伊春市嘉荫县乌拉嘎金矿局基督徒邹惜春(女,当年34岁),在自己的父母家鹤岗市嘉荫河金矿家属楼和父母及大姐正在家吃晚饭,突然,!“咣!咣!咣”砸门声打破这家的宁静,邹惜春的父亲刚把门打开,闯进来四五名警察,进门就凶巴巴地问:“邹惜春在家吗?”两名警察不容分说就闯进里屋,东张西望后便开始翻箱倒柜,最后只搜出一张歌盘。还有两名警察对邹惜春厉声质问:“你知道我们为什么来找你吗?你知道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吗?是国家不允许信的吗?不去教堂的都被定为邪教,都属于非法聚会。”然后迫不及待给邹惜春带上手铐,强行拽进了警车里押往鹤岗市工农区红旗路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在审讯室开始审讯,记录、拍照、画押,在此期间警察软硬兼施,让邹惜春出卖教会及弟兄姊妹,一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来打动人心,一会又厉声质问:“你为什么要信神?谁给你传的?那个人叫什么名字?他家在哪里?你们都在哪聚会?谁组织你们聚会的?你们的头是谁?”邹惜春坚决不供。

  次日,邹惜春被押到了鹤岗市第二看守所。以“信全能神是邪教”为罪名判劳动教养三年。在看守所关押三个多月后,于2003年又被转押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服役,提前半年于2005年5月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无故关押8小时(2003/10/15)

  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八五一一农场尹学贞(60岁)与同市虎林市云山农场的李淑灵(38岁),两名女基督徒于2003年10月份的一天,到虎林市五林洞镇传福音,不料被警察得知,尹、李二人被五林洞镇派出所警察以“信邪教”为由抓捕,拘留8小时后才将俩人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两次(2003/10/13)

  我叫林淑梅,当年51岁,是全能神教会的一名基督徒,家住齐齐哈尔市克东县新农乡。

  记得那是2002年6、7月份的一天傍晚,我和家人坐在床上唠嗑,不料,本村治保主任张万成带着我们县公安局几名警察突然闯来。张万成说:“公安局来人专查你们信神的。”同时警察开始翻抄,屋里所有的地方,从衣柜搜到鞋盒,不论是被罩、皮包、还是书页……一一翻看,特别仔细。没有查到任何信神证据,扫兴而去。

  2003年春天,我和一同伴去黑河市北安农场总局下属福安农场传福音,被该农场治安员得知,我和同伴刚离开农场30多米远,听后面一声喊叫:“站住!”一辆摩托车追上了我们,随即两、三名治安员赶到将我们围住,连推带搡把我们押进福安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厉声问:“你们是不是传福音的?传几家了?”我们没有正面回答。一个挺年轻的男警察张口大骂,边骂边逼我交代信神的事情,我仍没有吱声。警察恼羞成怒,上前“哐!”“哐!”打我两杵子。接着用软招诱骗道:“别人交代完就回家了,你要老实交代,也放你回家。”从警察的话里我听的出,他们想让我把信神的事都供出来,但我没听他们的。

  下午2时许,福安派出所警察把我们押到赵光公安局。在车上,警察仍然诱骗,但我心中默默祷告,还是没说什么。

  到赵光公安局后,共审问三次,都是逼问教会带领是谁,在哪聚会等,每次大约审半个小时。晚上9时许,把我们送进有监控器的一小屋里,呆了一夜。

  到了第二天下午两点才将我们放回。整个扣押期间,警察没让我们喝一杯水,吃一顿饭,还警告说:“回家老实呆着,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

  同年10月份的一天,我到齐齐哈尔克东县润津乡赵家店传福音,大约晚上七点左右,我看见有辆警车,三名警察打着手电直冲我来,不容分说拽我上车,我挣脱着,他们恶狠狠地把我猛按在地,强行抬车上,又立即给克东县公安局打电话,将我拉到本县润津乡派出所,强迫我交代家是哪的,信几年了,谁让我出来传福音的,我均用智慧搪塞过去。到了晚上9点多才把我放出来。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并拘留(2003/10/11)

  2003年10月10日,家住虎林市东风镇于文琴(女,当年38岁)和一个姊妹在双鸭山市饶河县西风林场一接待家中商量教会工作。七个便衣警察闯了进来,其中一人出示证件说:“我们是国家安全保卫处的,你是信什么的?”于女士答:“信神的。”他们又说:“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全能神,被国家定为邪教,必须禁止。”这时其他警察已经翻箱捣柜抄起家来,翻出数本神话书籍、两个传呼、书库的账、教会名单还有零碎的纸条,以及于女士1500多元现金和另一姊妹的钱(不知多少)全被收缴。于文琴二人和接待家的姊妹被抓到西风镇派出所。随后转押至饶河县看守所。

  提审时,警察将三人带到国保大队分开审讯,在审问于文琴时,警察威逼引诱其交待全能神教会所有详情:你们的头是谁,头的家住在哪,长的什么样,是谁传的你,教会有多少人,教会的钱财都在哪?于文琴坚决不供。警察让其站到离墙两步远的地方,双腿叉开,头顶在墙上,双手背在后面,站了一个多小时,头被顶得疼痛难忍,眩晕恶心,晕倒在地。于女士头顶被压伤,起一个鹅蛋大的包,20多天才消。逼不出任何证据,警察亵渎毁谤说:“世上根本没有神,只是一种信仰,要传道得有传道证,信别的不抓,就抓你们信全能神的!我们饶河是边境,打击东方闪电最严厉,在这儿不管有多少人信我们都会抓干净!”

  就这样,于女士每隔两天经受一次这样的审讯逼供。被抓的另两个姊妹也都经受了严刑逼供,一姊妹被警察打的脸上全是手指印,另一姊妹被警察用拳打在小腹和后背上,导致流血20多天。

  于文琴在看守所关押80天,交伙食费800元。另外两个姊妹一个关押45天,另一个关押两个多月,两人家里各拿了6000元钱才放出来。

  据悉:于文琴于2003年7月4日曾被抓拘留15天。详情已在另一报道中介绍。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3/10/11)

  2003年10月份的一天下午3时许,双鸭山市友谊县七分场四队的李秀艳(当年26岁)和同伴,在本市集贤县腰屯乡永红村传福音。腰屯乡派出所的两名便衣警察闻讯驱车而来,警察跳下车,拿出证件,抢去二人手中信神书籍,喝道:“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不容分说,连推带拽将二人抓到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对二人进行搜身,从基督徒身上搜去几本信神书籍、一部传呼机、二十多元钱及一把钥匙。警察横着问:“书从哪来的?传多少人了?家是哪的?”李秀艳强逼之下说出自家的住址。警察继续逼问二人,让其交待头是谁,在哪聚会等,二人始终不供。警察急了,体罚二人“开飞机”一个多小时。警察颠倒黑白地挖苦说:“年纪轻轻的干什么不好,做‘小姐’都比你们强,信什么神,哪有神!”当晚6时许,将李秀艳二人押送到福利屯镇看守所。

  次日下午,警察将李秀艳二人戴上手铐、脚镣强迫去指认传过的福音对象,未果。返回途中,遇见两名传福音基督徒,警察跳下将二人拽上车,一起押到腰屯乡派出所。警察再次审讯李秀艳和同伴,期间,听见隔壁警察殴打逼供另两名基督徒的吼叫声和基督徒的哭声。当晚,将李秀艳和同伴二人又押回看守所。

  拘留期间,警察把途中抓捕的那两名基督徒也送进来,其中一名被打得不能走,是警察用铁架抬进来的;另一基督徒被打得遍体鳞伤,上厕所都不能自理,还得李秀艳帮解裤子。几天后,警察又抓进两名基督徒。

  李秀艳被拘留15天,交2000元罚款,丈夫写下保证书“以后不再信全能神,不再传福音”,李女士才被放回。

  李秀艳的同伴及后被抓捕的四名基督徒详情不明,有待于了解。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受不了警察的骚扰而远走他乡(2003/10/11)

  2003年10月份的一天夜晚,基督徒张秀娥(女,39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雅鲁河乡)刚想休息,忽听一阵震耳的砸门声,张女士刚一开门就有3个陌生男人气势汹汹地闯进屋内,并要求张女士跟他们走一趟,惊恐之余张问:“你们是谁,我凭什么跟你们走?”这时对方才言明自己是警察,说着就开始翻箱倒柜,把张家翻得乱七八糟。张女士问:“你们凭什么到我家乱翻,有搜查证吗?”但几名警察根本不理睬张。当看到他们翻出一本《话在肉身显现》和一台CD机时,张女士恳求他们说:“请别把我的书拿走,这是我的生命,求你们了,我又没犯法,就在家看看书。”警察将张女士狠狠地推到一边,继续搜翻……张见势不妙只好躲到了屋外。警察搜完才发现张女士不见了,就问张女士家的孩子(十四五岁):“你妈上哪去了?”孩子被吓得直哭,说不知道。他们就骂孩子:“小兔崽子!……”因没抓到张,警察后半夜2点多又来一次,扑了个空走了。

  次日,又有七八名警察到张女士家来,进屋就问孩子:“你妈跑哪去了,回来了吗?”孩子回答不知道,并说:“你们是什么警察呀,执法犯法,昨天那个人骂我是小兔崽子。”领队的警察却说:“骂你!没打你就不错了。”

  其间,张女士的丈夫在外地传福音被警察抓捕,被押途中险象逃身。因此,警察一个劲地到村里来调查,张女士家一直被警方监视之中,后警方又去找张女士欲将其抓捕,未逞。

  无奈,因着警察的一再骚扰,弄得满城风雨,孩子在学校老师和同学都欺负他,学也不能上了,张女士为了摆脱警方监视、抓捕,只好卖掉房子和车,一家人远走他乡靠打工维持生活。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警告(2003/10/6)

  2003年10月6日,家住双鸭山市饶河县西丰镇河南村的基督徒张秀英(当年55岁)正在家做饭,突然公安局三、四名着装警察驱车而至,一进屋亮出证件蛮横地说:“听说你信神对吧?” 张秀英回答是。警察接着问:“你们在哪聚会?有多少人?谁领你们聚会?学什么?”张说:“自己在家唱歌聚会,没人讲道,靠圣灵带领!”警察喝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们这些老太太吃饱撑的,信什么神,聚什么会,知不知道国家不允许私自聚会?”张秀英质问:“我们信神做好人,做好事,教人走正道,难道犯法吗?那些吃喝嫖赌、坑蒙拐骗的你们不抓,专抓我们信神的合理吗?”警察火了,吼道:“少废话!哪有神,信全能神就不行!书在哪呢?搜!”遂将张女士的家里外翻个遍,张女士的CD机及诗歌光盘全部被收缴,随后拽着张秀英的胳膊吼道:“走,跟我们上公安局去!”张女士怀中的婴儿吓得哇哇直哭。

  警察拽到院中,张秀英挣脱出来,警察喝问:“怎么不走了?”张秀英说:“我信神的东西都让你们给拿走了,我去还有什么用,你们愿意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吧!”警察最后命令道:“你信神就不行,在家好好反省,哪天还来抓你!”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信神聚会被抓捕并拘留(2003/10/5)

  2003年10月5日上午8时许,家住伊春市铁西街的王亚新(当年48岁)和另外四名基督徒在铁力市桃山镇林业局一姊妹家聚会,桃山镇派出所警察得知,开一辆面包车赶到,四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喝道:“你们在干什么?”王亚新等人被惊呆了,不容分说,一警察抢去王亚新等人手中的笔记本及传呼机,开始在屋里翻抄信神书籍,毫无所获,随即将王亚新等六名基督徒押上车抓进派出所。

  一到所里,对六名基督徒展开审讯,警察逼其交代谁是头,是谁传给她们的,基督徒都没说什么。警察大怒:“不用你们不说,对付你们有的是办法,到时候你们该说了,你们不是信神吗?他咋不来救你们呢?这回看谁能帮你们!”中午,将王亚新等六人转至该市铁力市公安局。

  一叫吴琼的女警对基督徒进行搜身,将王亚新随身携带的500元钱掳去,然后对六人展开审讯,警察威胁王亚新等人,让其交待信神实情,必须供出头是谁,不供就判刑。还说:“知道为什么抓你们吗?因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当晚六名基督徒被押进铁力市拘留所。

  关押15天的王亚新交2000元罚款后才被释放。回家后,铁力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曾去她家查看是否还在信神,并命令王女士无论到哪去都得提前通知国保大队,并让社区主任监视其行动,王女士没有自由,被迫搬家离开是非之地。与王亚新同时被抓的另五名基督细情不明,有待于继续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定罪为“反共产党”(2003/10/5)

  2003年10月初的一天,女基督徒张春华(当年38岁)和王海凤(当年41岁)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永丰村传福音时,被两个警察跟踪抓捕,二人曾带着手铐逃跑,未能逃脱,后来被警察定罪“反共产党”,被拘留、抄家并罚款。

  事发当日,二人正给福音对象传福音时,被以滴道河乡派出所所长为首的3名便衣警察抓捕。当时,王女士随身携带的传福音资料及价值300多元的银手镯、传呼机和50多元钱均被没收,张女士见势不妙,扭头想跑未果。

  审讯室内,警察对二人进行单独审讯。一警问王女士:“你信实际神几年了?你们那还有谁信?”王女士答:“就我自己信了不长时间。”一警呵斥道:“你们那儿不是还有7个人信吗?谁传的你?星期几聚会,在哪儿聚会?”王女士不答。

  一警问张女士:“你家住在什么地方?家里有没有钱?只要你们家人把钱拿来,你们就可以出去了。”见从张女士口里什么也问不出来,警察对其大打出手,直到解气为止。

  次日一早,警察去王女士家抄家,搜出信神书籍《话在肉身显现》,一台新CD机、诗歌光盘,圣经》和宗教歌本。遂将二人立案押送至鸡西市第二看守所。第三天一个胖警察提审王女士,跪在其后背上将其压了近二十分钟,不断逼问:“你们荣丰有几个信神的?”直至王女士状似昏厥才作罢。

  直到释放,张、王二位女士才得知,二人被强逼着签的字是对她们的处罚决定,二人被定为“反共产党”罪,拘留15天。最终,期满释放时,张女士共交2500元,王女士共交1500元(没有任何收据)。

  据悉,二位女士均为黑龙江省鸡西市人。张春华家住鸡东县兴农镇,王海凤家住滴道区滴道河乡。

 

老基督徒信神遭到警方羁押、巨额罚款(2003/10/1)

  2003年10月1日的这天早上,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十二条路空调小区崔秀英 (女,当年55岁)和另一基督徒到宁安市兰岗镇的一个小乡村传福音,正在这村里一名基督徒家干活,两名警察不容分说,把《圣经》和歌本都没收,强行将崔秀兰推搡扭送到宁安市公安局,晚上又送到了宁安市看守所。

  到看守所把崔秀兰身上90多元钱没收。(有一个手册那里有每个人的灵名,还有传福音的那些人名,地点,都在里面)一名警察喝问:“你为啥信全能神?谁传你信的?信几年了?不要信全能神了,回大教堂里信耶稣去吧。” 崔某没正面回答。警察上来抓住崔某的头发说:“老X太太,你不说实话,这些人名是不是你传的?”有一名警察上来踢崔某几脚,说:“你他妈的还撒谎,这本子上的这些灵名是怎么回事?” 审讯无果。

  警察把崔某儿子找来说:“你妈犯了什么法你知道吗?”崔某儿子说:“我妈信老天爷没有错啊!”有一名警察把崔某儿子一把拉过去说:“你也是信的,进来吧。”儿媳妇说:“他没信,别拉他。”这可把崔某儿子吓坏了,他知道警察这不说理!就把他所认识的朋友都找到。想尽一切办法,托人,找人,一共花了一万三千多元才把崔某从看守所里赎了出来。2003年10月17日被释放出来。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两次被抓(2003/10/1)

  2003年6月的一天,基督徒仇桂珍(女,当年48岁)在双鸭山市双阳矿传福音时,突然闯进来三名便衣警察,喊道:“你是干什么的?”仇桂珍说:“我是来给基督徒祷告的。”警察一听,连拽带搡将其推上警车直至双阳矿七星派出所。

  到所后,警察又一次喊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仇桂珍说:“信神的,来给基督徒祷告来了。”一名当官的警察对其讥讽污蔑。仇桂珍说:“你说的那是造谣。……”这时,一名年轻的警察把枪掏出来摔在桌子上吼道:“你就是欠打。”仇桂珍说:“你这孩子,我犯什么法了,我信主,一不偷,二不抢,三不反党……”一名胖警察气势汹汹地要打仇桂珍被别人拦住了。审讯后,当日将仇桂珍放回。

  同年10月1日9时许,仇桂珍和另一名女基督徒在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安乡合发村一居民家传福音时,三名便衣警察夺门而入,问仇桂珍:“你们是干什么的?”仇桂珍说:“是传福音的。”警察一听,立即将二人塞进车里押往福利拘留所。途中,警察问:“这东西(神话书)是哪来的?”基督徒答:“别人给的。”

  到拘留所关押三天后才开始审讯,核实完身份、住址以及家庭情况后,警察问:“谁让你来传的?”仇女士怕牵连其他基督徒,就随便说了个人,警察骂道:“你太顽固了!”说着就用纸卷打仇桂珍的脸。审讯没有结果,警察仍不放人。

  仇女士被捕后,其家人便四处托人迎救。后来其为双鸭山市矿务局局长的表哥,打电话找到福利公安局长求其放人。仇女士这才于10月14日2时,被关押13天后放回。

  家人给局长500元,警察抄家把一些神话书籍和现金100元、两台自行车,被子、衣服都没收了。

  据悉,仇桂珍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长胜乡长安村。

  另一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名老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抓捕(2003/9/25)

  2003年9月25日下午1时许,于雅茹(女,65岁,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乙区18栋)因接待三名基督徒被恶人举报,当地科研派出所的警察将其押到该所。

  警察审问于老:“你们的带领是谁?谁发给你的书?只要你说出来就放你。”于老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只知道信神得平安,身体健康。”警察又追问:“你家住的那几个女的是怎么回事?从哪来的?干什么来的?”于老没有回答。审问持续了六个多小时,仍无结果。警察于当晚11时才将于老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吓出心脏病(2003/9/18)

  2003年9月18日上午10时许,黑龙江省绥棱林业局公安局唐科长领3名警察(其中两名女警)气势汹汹地闯入绥棱林业局胜利区工人街女基督徒高永芝(37岁)家,将其带到该所。

  唐科长逼高女士交待绥棱有多少人信东方闪电,及其下落。高女士说“不知道”,话音刚落,唐科长便破口大骂,抬手打高两记耳光,专照着耳朵与太阳穴的部位打,高女士的脑袋顿时嗡嗡作响,脸色苍白。一女警恶狠狠地说:“再不说打死你。”紧接着唐科长又抓住高的脖领子前后使劲推拽,推拽一阵再抡圈,高女士被折腾得脸色发青,顺脸淌汗,浑身被汗水浸湿,几乎昏厥,吃了救心丸才支撑住。审讯持续两个多小时。晚上10点钟,警察将其关进拘留所。

  关押期间,4名着装警察对高女士进行搜身,把高吓得犯了心脏病,浑身哆嗦,警察不理不睬,将其全身上下摸个遍。又三次去高家搜翻,均一无所获。高女士又被提审三次,每次都得先吃上救心丸,警察给其戴上手铐,反复逼问以上问题。见高什么也不说,一高姓警察拿着刀威胁说:“你说不说?不说我割你(肉)一片片的。”唐科长说:“不说我就判你三到六年。我现在上学校把你姑娘找来,看她在学校怎么呆?”高女士不为所动。审讯无果,警察便强迫高在已经写好的材料上按手印,继续关押。

  与此同时,高女士的家人交了3800元罚款,另外给唐科长300元,给高姓警察200元,不知姓名的一警察200元。关押近一个月,高女士才被家人接回。

  由于受到过度惊吓,高女士患了严重的心脏病,现在需随身携带救心丸。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日(2003/9/17)

  2003年9月17日下午,家住依安县的李彦梅(37周岁)、王丽(化名,41岁)在本地传福音时,被四五名警察抓到依安县第二派出所。

  二人一进该所,警察先对二人搜身,然后抠问二人的姓名、住址和信神情况。一警察问李女士:“你是不是传福音的?你信的是‘东方闪电’吗?”李不答。随后两名警察赶到李家查抄,并掳走一台京都牌CD机,还威胁道:“你不好好在家过日子,传什么福音,信什么神哪,不务正业!还信不信了?再信就给你判刑!”还说要拿电棍电李,他们见没吓唬住李女士,于当晚8时许将李、王二人都押到依安县看守所,并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二人拘留15日。

  二人在押期间,警察再次提审,仍无结果。李彦梅被关押9天后,她的丈夫托人交了1000元钱,又交了300多元食宿费,警察将李于当日下午释放。王丽直至期满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2003/9/15)

  家住鸡西市密山市红卫街的基督徒黄龙子(女,当年50岁),在密山市八五五农场场部租房接待弟兄姊妹,被当地治安员得知。2003年9月中旬的一天早上,黄龙子等几名基督徒刚吃完早饭,一治安员老头协同一户籍警察以查户口为由闯来,喝问黄龙子:“你们是干什么的?”“做买卖的。”这时,其他基督徒趁警察不注意,就此脱身,只剩下黄龙子和杨淑萍(女,当年36岁,家住鸡西市密山市黑台镇)。警察查完户口进屋开翻基督徒的行李包,翻出基督徒传福音记录本,横着说:“走吧,去公安局说清楚再回来!”将黄龙子、杨淑萍抓到八五五农场派出所。

  一进所里,警察逼黄女士二人交代信多长时间了,在哪聚会,头是谁等有关信神实情,两名基督徒均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当天中午,警察将黄龙子、杨淑萍转送至密山市公安局。

  一叫李刚的警察看见杨淑萍,幸灾乐祸地说:“这回可逮着你了!我们在你家蹲守两个多月愣是没逮着你,你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你知不知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禁止?”说着拿出一张单子让黄女士二人签字,基督徒拒签。警察随即找女警对其二人搜身,无获。继续威胁道:“不老实交代,给你们判刑送劳教所去!”警察见两名基督徒不说什么,就在笔录上写假口供,强拽黄女士二人的手在上面按手印。随后押着二人到密山市双胜乡三合村去指认其他基督徒,一无所获,警察扫兴而归,直接将黄龙子、杨淑萍押至密山市看守所。

  次日,两名男警速到看守所,将黄女士二人分开审讯。逼其交代信神有关信息,基督徒仍用智慧搪塞过去。最后,黄龙子、杨淑萍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被拘留。期间,两名基督徒家人纷纷前来,警察趁机勒索张口向黄龙子家人要两万元罚款,说情后交5000元,才将关押11天的黄龙子放回。而杨淑萍交罚款1500元,关押15天后获释。

 

黑龙江一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并惨遭毒打与勒索(2003/9/6)

  2003年9月6日中午10时,女基督徒卢艳(当年39岁)在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普山村传完福音后,在往家走的路上,一辆车停在了卢女士的身后,从车里跳下来三名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地将卢女士推上了车,押到哈达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两名女警对卢女士进行搜身。女警将卢女士身上仅有的20元钱与传福音书籍全部抢走,并轻蔑地说:“就这么点钱!”随后,警察对卢女士进行审讯:“家是哪的?叫啥?别的基督徒都在什么地方?头是谁?”卢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选择了避而不答。一名姓崔的警察上去连扇了卢女士数个耳光,并用拳头猛打卢女士,紧接着薅着卢女士的头发往墙上使劲撞。下午2时,警察将卢女士押到鸡东县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警察再次审讯卢女士同样的问题。卢女士始终一言不发。警察对其进行了第二次毒打:一名警察反复猛扇卢女士的耳光,紧接着又抡起拳头狠狠地打卢女士的脸,卢女士被打得眼冒金星。随后,警察拽着卢女士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过了一会,进来两名警察(手中拿着大竹竿),强行将卢女士的鞋脱掉。随后,拿着大竹竿朝着卢女士的脚狠狠地打去,边打边骂。脚上打够了,又往其腿上、身上猛打,这种毒打持续近2个小时,竹竿被打烂,而卢女士也浑身失去知觉,昏迷了过去。就这样,警察架着卢女士,将其扔进牢房里。

  卢女士在牢房里每天只能趴着,因自从被警察毒打后,浑身都是肿的,只要一动浑身都疼,根本无法走路,但卢女士始终在心里默默祷告神。

  10月8日,警察叫来了卢女士的父亲,冲老人家索要1600元钱,老人家只能任其宰割,却又无能为力。

  最终,卢女士于2003年10月24日被释放。释放时,卢女士的脸与身上都是肿的,而且青一块、紫一块的,一名警察特意“嘱咐”卢女士:“别告诉别人我打过你!”卢女士走出监狱时,前来接自己的父亲与妹妹看到卢女士现在的样子,忍不住流下了心疼的泪水。

  据悉,卢女士家住鸡西市鸡冠区鸡冠山委2组。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神全能神遭警察抓捕勒索(2003/9/3)

——其中一人被抓2次

  2003年9月3日晚7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基督徒杜金霞(当年37岁),正准备睡觉时,被突然闯进的4名警察以“听说杜信东方闪电”为名强行抓捕到查哈阳公安分局海洋警务区,与先被抓来的同住农垦社区的基督徒夏永凤(女,当年37岁),一并押到查哈阳公安分局。

  警察(其中有预审科的孙玉财)将二人分开。针对:信几年了,谁传的,当时给啥东西了,灵名叫什么,和谁聚会,以什么形式等问题审讯一番,未果。让二人在写有:东方闪电是邪教不许再信,如果再信任凭公安机关处罚的保证书上签字画押。每人罚款3000元,于9月4日下午1时许,才将两名基督徒放出。夏永凤因有亲属在公安局,后将罚款钱为其要回。

  然而,时隔不到一年,杜金霞因信神传福音再次被捕。

  事发于2004年4月20日,杜在查哈阳农场花香分场二连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堵在道口处,将杜从自行车上摔到地上,不由分说,抢过杜的包就开翻,当搜出一本《羔羊展开的书卷》时,强行将杜抓捕到查哈阳公安分局花香警务区。

  仍由公安局预审科的孙玉财对其审讯。抠问杜:带领是谁?杜未答。警察揪住其头发一顿打骂,杜被打得头晕目眩。最后,杜金霞又被警察勒索去3000元钱,于2004年4月22日午时方才获释,另交给警察车费200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拘留(2003/8/28)

——获释后警察又去其家强迫其挂大牌子照相

  2003年8月28日早6时,基督徒叶崇爱(55岁,家住齐齐哈尔富裕县友谊乡中和村)正在自家屋里,只见两名着装警察押着带着手铐的基督徒杜艳秋进屋。一进屋警察就恶狠狠地指着杜问叶说:“她在你家聚过会,她说还有一个女的是谁?”叶答不知道。这时警察又亵渎说: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又问:你看的是啥书?叶说圣经。警察跟着叶去拿圣经时把信全能神的诗歌本也拿走了。警察将叶和杜押上车带到富裕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

  至所后,警察让叶去一间屋里认杜和三个姊妹,叶见后说“不认识”。回办公室警察又对叶一番恐吓,后将其押至富裕县公安局。

  次日上午11时,叶又被送到富裕县看守所。看守所女所长审问叶:在你家聚会的另一个女的是谁?姓啥叫啥?叶仍说不知道。第三天警察将叶带到一个屋里,王新、王涛两警仍追问叶那个女的是谁?叶回答如初。

  后来,叶的女婿花了2600元钱(找人花2000元钱,给看守所里的人600元钱)后,9月13日叶被释放。临走时警察还对叶说:你如果看着那个女的一定来举报。

  回家10多天后,警察和村长又去叶家强行给叶挂个大牌子(牌子上面内容不详)照相,又让叶十个手指都按了手印。

 

黑龙江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劳教一年半(2003/8/25)

——解教后警方仍对其百般纠缠并逼其说亵渎神的话

  2003年8月25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的基督徒姜永英(女,当年46岁)和3个姊妹正在富裕县一个基督徒家聚会(另两人一个是克山的,一个是黑河的),富裕县公安局新华派出所的3名警察闯进屋就问:你们是干什么的?都是哪的?随即将4人押至该所。

  至所后,4人被分开审讯。警察问姜永英:你是怎么来的?几点到的?下火车怎么到这个家的?谁给你买的火车票?凡涉及到其他基督徒的问题姜均用智慧应答。第二天警察反复审问以上问题,姜回答如初。之后四人被押到富裕县看守所。进看守所后姜又被提审,警察问:大红龙是什么意思?姜答:圣经启示录中说是魔鬼也是撒但。警察气急败坏地咆哮:你就是撒但!又问:你信多长时间了?你们在那个大姨家住几个人?姜如实回答。后来警察拿出一个本子说:你已经被省通缉一年了,你知道你家找你多长时间了?姜说:我知道。你们非说我是法轮功第二代,可我不是啊,若不承认你们就屈打成招,我害怕你们抓捕所以就跑了。姜在看守所里呆50多天后,被判劳动教养一年半,押赴齐齐哈尔市劳教所服刑。2004年年末解除劳教。

  姜女士获释后,警方仍对其不放过。龙沙分局正阳派出所的警察逼姜写保证书,保证不与教会来往,强迫其在警方写有亵渎神的底案上画押。2008年年初,正阳派出所两名警察又来姜家,逼其按他们写好的话背下来并给其录像。2011年3月,王姓警察把姜的妹妹的单位、电话以及姜儿子的电话、住址都记下来,并逼姜说亵渎神的话。姜不信的儿子因警方没完没了地纠缠便极其仇恨母亲信神,威胁母亲说:如果你再因信神被抓捕,我就买鼠药我们一家三口都自杀。姜至今仍活在恐惧之中,不敢大胆信神。

  其余三人详情不知。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警察拘留(2003/8/22)

  2003年8月22日,家住牡丹江市海林市柴河镇的基督徒王亚萍(当年39岁)在该镇北站村传福音,被柴河镇派出所得知,当晚7时许四名警察驾车前来抓捕,没收了王女士手中的传福音资料、诗歌本及光盘及,并将其戴上手铐押至该派出所。

  警察冲王女士喝到:“这些东西从哪来的?谁传你信的?”王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朝着王女士的右腿猛踢一脚,接着搧了一记耳光,边打边吼:“让你传福音不务正业!知不知道你们信的是邪教!抓的就是你们!”警察继续逼问,王女士仍不做应答。警察反复审讯半个多小时,最后让王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又给她照相备案。晚上王女士被铐在凳子上坐了一宿,次日上午8时许,警察再一次审讯王女士同样的问题,没有得到想要的信神情况,又狠扇王女士大耳光,威胁道:“你这老顽固,再不交代把你送到市公安局去!”王女士的脸被打得火辣辣地疼。

  警察怒气之下将王女士押至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上午10时许,警察连逼问带训斥王女士:“谁传你的?这些东西是谁给的?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好好的日子不过到处传什么福音,不走正道……”足足半小时,王女士被迫在拘留单上签字、按手印,随后被关进海林市看守所。

  在此,警察唆使铺头把王身上仅有的四、五十元钱搜走交给了警察,至今未还。其间,王女士被提审3、4次,均无结果。

  事发后,王女士的丈夫花300元托人疏通关系,又被警察勒索去3400元罚款,共损失3700元钱。警察得到钱后才将被关押22天的王亚萍释放。临走时,警察警告王:“回家好好过日子,不许再信全能神,不许再传福音,你们信的是邪教!再信抓着就没这么简单了!”

  释放后,王女士并不安宁,一直被警察监视、骚扰,没有人身自由。

 

黑龙江一基督徒因信神遭毒打逼供,并被劳教三年(2003/8/17)

  家住黑龙江省富锦市西安镇东立村的基督徒邢振库原因信称义派信8年,1999年归回全能神教会。当时年仅35岁的基督徒,已有13年的信神生涯。

  不料,2003年8月17日晚上,由于恶人告发,被扭送到黑龙江省富锦市公安局的刑振库就因为信神,惨遭警察毒打迫害。

  当晚7时许,新开街派出所4名便衣警察专程赶到公安局审讯邢振库。他们反复逼问其同村基督徒的下落,刑不肯说,警察就对其连打带踹施暴达一个多小时。之后继续逼问:“说不说?”不说就再打。他们用拳头往邢振库的胸部使劲搥,用巴掌打邢振库的嘴巴,还用脚踢邢振库的腰。打累了就逼邢振库两腿跨四方步身体向前弯腰成九十度,两胳膊伸直像后背(这种体罚俗称开飞机)又长达一个小时。当十分钟时刑先生就已经汗流满面痛苦难忍,但只要稍微站不好或胳膊抬的不够高腿稍弯曲,就会挨一顿拳打脚踢。更残忍的是他们还将邢振库的衣服裤子全部扒光,并把其裤子蒙在邢振库的头上乱打一气,连生殖器也不放过。面对屈辱加疼痛,基督徒在心里不住的祷告神。这时,警察又拿来一根针在邢振库的眼前晃来晃去,阴森森地说:“你是不是不说?”邢振库感到特别恐惧,慌忙说:“我真不知道啊!”警察扑上来,有的按着,有的就拿着针往其手指甲缝里扎,只听见基督徒惨叫连连,满脸冒出豆粒般大的汗珠,警察一连扎了三四个手指边扎边继续逼问,邢振库痛苦地直摇头,警察又拿着针站到邢振库的背后,前面两名警察一起连打带踹,往后推他,邢振库站不住,就往后倒,后面的警察立即用针扎邢振库的后背……12时许,基督徒已被折磨得浑身青一块紫一块,惨不忍睹。随后,被关进富锦市拘留所。

  18日上午9时许,4名便衣警察伙同恶人前往邢振库家抄家,基督徒的信神书籍、听歌光盘、机器,连同一台传呼机,100元现金被洗劫一空。

  得手后回到局里4名警察又一次对邢振库拳打脚踢,边打边问:“书从哪来的?”“教会头是谁?”“你媳妇是不是传道去了?”等,得不到答案就对其一顿暴打。在拘留所关押21天中,基督徒三天两天就会被提审一次,提审一次就被毒打一次。

  27日提审后,警察将搜去的所有信神书籍和光盘摆放在桌子上,让邢站在旁边,开始录像,录完后上了当地电视台。之后警察拿出一张白纸,诱骗邢说:“你在这上面签上字就可以回家了。”没想到警察以此这据,捏造事实,给其定罪并判劳教三年。

  9月8日,邢振库被带上手铐,押送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服役。直至2006年3月2日邢振库刑满释放,减刑半年。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8/17)

——其中一名被判劳教两年

  哈尔滨市宾县的基督徒张家兰(当年54岁)与一姊妹,于2003年8月17日在宾县居仁镇传福音,不料被当地警方得知,两名警察持枪驱车迅速赶到,将二人连同搜缴的信神书籍一起带到居仁派出所。

  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厉声喝道:“老实交代,书是从哪来的?谁指使你传福音的?”张女士答:“不知道。”警察恼怒,冲过来猛击张女士肩头一拳,吼道:“说!头是谁?传多少人了?”审讯无果,便强迫张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关押到宾县拘留所。期间,张女士的弟弟送来500元钱改善伙食,竟让警察私自扣下。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张家兰劳动教养两年,押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

  劳教期间,张女士的家人为了使其少受苦,私下给劳教所赵所长1000元好处费,张才得到一个月的照顾。两年后张女士重获自由。

  一同被抓的基督徒详情不明,有待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8/17)

  2003年8月17日家住哈尔滨市宾县的张家兰(当年57岁)与本县永源镇杜艳秋(当年35岁)两名基督徒到宾县居仁镇传福音,被该镇派出所得知,两名持枪警察驾车而来,将其抓捕,并将其手中的信神书籍没收,二人被押到居仁派出所分开审讯。

  警察审讯张家兰:“和你在一起的那人是不是传道的?头是谁?在哪聚会?书从哪来的?”张女士不说,警察吼道:“再不说我就狠收拾你!”说着扑向张女士就是一拳。张女士默祷不语,威吓刑讯无果,警察定张家兰、杜艳秋“扰乱社会治安”押至本县拘留所。

  一进拘留所,警察就对二人进行搜身,搜到张女士的工资卡时,警察全乐了,说:“她有钱!”后来发现卡里没有钱,就还给了她。此后警察将张女士、杜女士二人判劳动教养两年,押至哈尔滨万家劳教所服刑。期间,张女士家人托人给二人500元改善伙食,钱全被扣下,又给队长1000元好处费。约两年后,张家兰、杜艳秋重获自由!

 

一名基督徒在路上无辜被抓捕并拘留(2003/8/16)

  2003年8月16日,基督徒王树山(男,当年40岁,家住黑龙江省虎林市八五八农场九连)骑三轮车在黑龙江省虎林市虎林镇安乐村南三道街的公路上与三名基督徒交通信神之事(农闲时出来登人力三轮车),这时,一名虎林市第二派出所的警察从安乐村里走出来,听到四人在谈论信神之事,便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过来到派出所登记。”这时,车上的三名基督徒见状后跑掉,警察将王某抓住,又打电话招来两名警察押到虎林市第二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问王某的姓名、住址,王某如实回答。接着又审道:“你家不是这里的,为什么到这里来?”王某说因农闲时出来挣点钱。随后,警察押着到王某的出租房中搜查,将王某的诗歌本、4盘磁带、700多元、衣物、及三轮车全部没收(至今未还)。

  之后押又着王某返回派出所,接着审讯,但基督徒王某一直不肯说出其他基督徒的下落,警察见审讯无果,气得踢了王某几脚,最后强迫王某在行政拘留单上签字。押送到虎林市看守所里拘留20天,于9月5日放出(实际拘留15天,但因基督徒王树山身上的钱都被派出所的警察搜去,没有钱交伙食费,又被看守所强行多拘留5天干活,以补伙食费用)。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8/15)

  2003年8月期间,双鸭山市宝清县街里七委的基督徒李宝清(男,当年41岁),在家常接待三名传福音基督徒。一天中午,李宝清正在家做家务,突然,该县公安局队长率九名着装警察和两名统战部人员,开三辆警车持枪而来。一进屋,警察就将李先生五花大绑捆起来,然后进行抄家,李家的房上、房下、屋里、屋外被翻个遍。抄走神话书籍若干本、信神歌碟数张、票据、两台机子和一张4000元银行存折(至今未还)。连人带物一起押进宝清县公安局。

  审讯中,警察逼问:“这些信神的书籍、机器、票据都是哪来的?”李宝清绕开话题,没有直接回答。警察看到收缴的书籍喝道:“你就是信‘东方闪电、实际神’的,常去你家的人都是哪的?”李宝清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当天下午,四名便衣警察押着李宝清回家,两名警察在屋里看守,另两名警察在外面埋伏准备抓捕另三名传福音人员。

  期间,警察逼问李先生一些关于信神的实情,李宝清说:“不知道!”警察吼道:“你不说,照样拘你!最轻判你窝藏罪。”一直等到晚上8点多,警察接到一个电话,让他马上回去。临走前警察命令李宝清第二天早8点务必将三名传福音人员带到公安局。警察走后,传福音的弟兄回来了,李宝清忙把白天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三人被迫离开。

  2005年6月下旬,李宝清(当年42岁)由于接待传福音人员再次被抓捕、抄家。李宝清在宝清县街里租房住,一天,正在家休息,宝清县公安局的五名警察驱车直奔李家,以“核实身份”为由,将李先生骗到公安局。警察逼着李宝清交待一些关于信神的信息,终没结果。之后五名警察押着李宝清回去抄家,抄出神话书籍若干本、一部机子、信神诗歌碟。回到局里警察吼道:“这些东西从哪来的?你跟谁在一起?头是谁?”李宝清说:“和姐夫在一起。”“那就等抓到你姐夫再说。”接着把李宝清关到一间只能容一个人待的小屋里,锁上铁门,警察在外把守。

  第二天中午11时许,警察给李宝清照相、画押,备案后将其释放。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其中一人被拘留(2003/8/15)

  2003年8月中旬一天上午,基督徒崔井权来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浓河镇团结村一名基督徒家(姓李),想约李某出去传福音。因被恶人举报,被浓河镇派出所的四名警察堵在屋里。进屋后警察质问崔某:“你是传福音的吧?”崔某没有说话。随后警察就对李某家进行搜查,当搜查出两本信神书籍(一本合订,一本歌本)时问是谁的。李某说是自己的。警察仍将崔某押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审讯崔某:“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是不是传福音的?你和谁联系?”崔某不想连累更多的基督徒,回答:“我是给李某家打工的,现来收余款。”警察听后大骂:“就你这样还能干活?你说谎!”(崔某腿有残疾)。一名警察上前用书抽其嘴巴,边打边骂并诱骗道:“你嘴巴真硬,那屋的李某都交待出你就是传福音的,你还不承认?就是欠揍!”(这期间警察又返回李某家中,将李某也抓到派出所)。崔某一直没有承认。

  警察见没有审讯出证据,强行给崔某定为“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15天,将其押送到通河县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间,警察又提审崔某一次,期间对其抽嘴巴,用书垫在胸前击打。崔于8月末期满释放。

  据了解,基督徒崔井权(男,被抓捕时34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彥县龙泉镇仁合村。当时在通河县浓河镇团结村租房住。而一同被抓捕的基督徒李某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8/15)

  2003年8月的一天,绥化市明水县育林乡的基督徒冯秀英(当年20岁)和一姊妹到本地区安达市安达镇街里传福音,刚从福音对象家出来,就见有一辆绿色吉普车停在胡同口,从车上跳下两名警察冲冯秀英二人跑过来,喊到:“你们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追上冯秀英二人一把抢去传福音书籍,随后给二人铐上手铐,搜去身上仅有的30元现金和传呼机,直接押到安达市拘留所,二人的自行车也被扣下。

  在拘留所里,警察逼二人交代信神之事:“谁让你们传福音的?头是谁?在哪聚会?”基督徒不答,警察就命二人大哈腰撅着,并威胁说:“再不老实交代就送看守所去,到那里可跟这不一样了!”几天后,二人被关进了安达市看守所。警察为逼冯秀英二人信神实情竟用“小白龙”和三角带抽打二人臀部,数条血檩子顿时凸起来,以至十多天不敢坐着。最后警察向冯秀英家人索要去2000元罚款后(无票据),才将关押21天的冯秀英放回。

  被抓的另一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3/8/11)

  家住鹤岗市萝北县鹤北林业局的陈凤英(当年61岁),因信全能神,在家接待聚会,被当地林业局公安局知晓。2003年8月份的一天,上午8时许,陈女士在家吃早饭,突然,两名警察闯进来,一个进大屋,一个进小屋,四周环视几分钟,对陈女士说:“把你信神的书拿出来让我们看看。”陈凤英顺手将《圣经》和诗歌选集递过去。警察看了看,命令说:“跟我们走一趟!有点事要问你。”遂将陈女士带到鹤北林业局公安局。

  审讯中,警察拿出一本信全能神的书,问:“你信的是不是这本书?”陈女士智慧地说:“我不识字。”警察接着问:“你家就是信全能神的聚会点,有四、五个人,我们全知道。你就老实交代吧,常去你家聚会的是谁?在哪住?你把她供出来,马上放你走!”警察一遍遍地逼问,陈女士忍不住心中的愤怒,反驳道:“我犯什么法了这样逼问我?你到我家那打听打听,邻居的一根草我都没拿过,你凭什么抓我、审我?”警察蛮横道:“那个我不管,你信实际神就得抓!”

  当晚,陈女士的两个姑爷闻讯赶到,警察趁机勒索去1000元罚款后,陈凤英才得释放。警察强迫陈的姑爷写下保证书做担保,如果陈凤英再信神,工作就被撤掉。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8/11)

  家住鸡西市密山市黑台镇靠山村的刘孝红(当年35岁),2003年8月,那天是星期四,刘女士如往常一样来到鸡西市密山市八五五农场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当地两名八五五农场场部人得知,骑着摩托车迅速赶来,喝问:“你是干什么的?”“信主的。”“跟我们走一趟,了解情况,没啥事就放你。”将刘女士带到场部,搜走一本《羔羊展开的书卷》。八五五农场公安局两名警察闻讯后,驱车赶来参与审讯,冲着刘女士横道:“家是哪的?来这干什么?在哪住?”刘女士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随即给刘女士家所在地的密山市黑台镇派出所打电话,对方说刘女士信东方闪电,命其明天押到密山市。这样,刘女士在八五五农场公安局住一宿,次日下午被送往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一路上刘女士心里不停地祷告神:求神保守,加给智慧。

  一到国保大队,两名警察立即审讯,逼问:“你家是黑台的吗?信几年了?出来多长时间了?”刘说:“是黑台的。”接着逼问:“你传多少家了?明天带我们去找,你都跟谁信的?在哪聚会?头是谁?”刘女士支吾着,没有回答。警察眼冒凶光,拿起一本书猛打刘的脸,大声喊叫:“你还嘴硬,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已被国家禁止!你提供几个信神的,今晚就让你回家!”刘回答说:“谁也不认识。”警察气急败坏,将刘女士一只手从一侧肩上反背到后面,另一只手从腰部反背到后面,将双手铐在一起,但因刘女士的胳膊太短没法铐住,警察气凶凶地说:“再拿个长的手铐来!”“没有长的了!”刘女士才免受其苦,随后将刘女士关进小屋里,直到星期一。

  期间,刘的丈夫和其弟弟托黑台镇派出所退休公安人员说情,最后被警察罚去500元后,才将关了5天的刘孝红放回。临行前,警察警告其家人说:“看着她,不许再传了,再传抓担保人,并且担保人(退休的公安人员)的退休金也被停发!”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抓捕(2003/8/11)

——其中一名被拘留

  2003年8月的一天,哈尔滨市木兰县利东镇的张秀华(当年48岁)与黄女士,正在本兰县木兰镇街里的张艳波(当年32岁)家聚会,大门紧锁,两名便衣警察跳墙而入,自我介绍说是派出所的,要查户口,瞅着电视机上的报纸一把掀起来,拿过传福音资料,翻看喝道:“这是邪教东方闪电!打电话通知队里来车,将她们带走!”随后抄缴信神书籍、福音资料等,将三人押至木兰县第三派出所。

  在派出所,将三人分开审讯,警察张闰里核实完张艳波姓名、住址,审道:“这些书都是从哪来的?”“捡的。”话音未落,张闰里就扇张女士两个大嘴巴,吼道:“你撒谎!说!东西哪来的?头是谁?”张女士用愤怒的眼光看着他没说话,张闰里拿起报刊卷成卷,朝张女士的脸一顿猛抽,咬牙切齿地喊道:“让你嘴硬!”被激怒的张女士反问道:“你凭什么打我?我犯什么法了?”审讯无果,将张艳波押至木兰县拘留所。

  关押期间,张艳波丈夫托人疏通关系花去1500元,交罚款1500元(没有票据),关押15天后获释。张秀华、黄女士均托人办理,各交罚款500元后,被抓当日释放。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一年(2003/8/10)

  2003年8月10日,基督徒吴凤荣(女,当年58岁)去阿城市金龙山镇再次去传福音时(前一天她和一名老基督徒去过一次),突然被三名便衣警察围住,强行拽上车押到大岭乡派出所。

  一进所里,警察开始搜身,搜出一个小录音机,一盘磁带、福音歌本和现金300元钱(始终未还)。不一会儿,前一天和她在一起传福音的老基督徒(女,年龄不详)也被警察抓来。警察让其二人互相指认,两名基督都默不做声。警察核实完二人身份、住址、家庭情况后将二人铐上手铐,押到阿城第二看守所。

  次日,所长反复审问,共提审三次,所长气急败坏,欺诈道:“你不承认不说我们也知道你是信的。”提审时门旁站着一个红脸大汉,满脸横肉,膀大腰圆,长相凶狠,吴女士看了心里担心害怕。吴女士在第二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于9月18日左右转押到第一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后,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硬判二人劳教一年,于2003年10月末将二人一同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役。

  服役前先集训了一个月,每天出早操、走正步、背一个守则两个规范,背不好就不让睡觉,在地上蹲着,一名老基督徒没背好,上厕所都不让,憋的都不行了也不让去,走正步走不好就用脚踢,还让集体说亵渎神的话,不说就挨罚。吃的是玉米面板糕,非常粗糙跟猪食一样,喝的是白菜汤,有时吃不饱。

  直到2004年7月1日吴凤荣才被释放;老基督徒于2004年7月4日被释放。吴女士回家后听家人说准备判刑三年,家人请警察吃饭又交罚款共被勒索了近万元才免刑两年。

  据悉,基督徒吴凤荣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继电小区六号楼。老基督徒家庭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8/8)

  2003年8月8日上午9时许,女基督徒刘燕(化名,当年35岁)去黑龙江省密山市内传福音,被闻讯驱车赶到的两名警察强押上警车,勒令其带路去其住处搜查。教会的基督徒们早已得知刘女士被抓消息,将教会的一应物品转移,警察一无所获。

  将刘女士押回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二队的警察们大发牢骚:“又是一个东方闪电,你说你们这些人也不知道怎么想的,干什么不好,信什么东方闪电?你瞅瞅你们住的地方是人住的地方吗?”无论问什么,刘女士只在默默祷告,审讯未果。气急败坏的警察抢走刘女士包和手表,虽没有证据仍强行立案,逼其签字画押后押往密山市看守所拘留15天。

  期满释放半年后的一天午夜,刘女士所在地的派出所上门索要刘女士的单人照片。看来,刘女士仍在被监视中。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8/2)

——其中两名被拘留

  2003年8月2日,哈尔滨市通河县祥顺镇基督徒的郭云香(当年45岁)、苗玉华(当年42岁)和一名老年基督徒(巴彦县),在本市木兰县利东镇某村传完福音,往回赶路,一辆警车从后追来,利东镇派出所所长尹明学跳下车,抢过三人的背包,翻出信神书籍、福音资料等,强行将三人拽上车,直接押至木兰县第一看守所。

  在所里,先给三人搜身,没有搜到东西。苗玉华因受到惊吓抽了几次,躺在椅子上休息,警察将其往下拽,摔到地上好几次。次日,警察软硬兼施逼苗女士交代家在哪住,书是哪来的,来此住在谁家等,苗女士不供。晚上要睡觉时,两名警察手持电棍进到监室,往苗女士手腕上乱杵,边杵边骂:“妈的,让你不老实交代,今天整死你!”8月4日,因苗女士宁死不招,尹明学拿一根皮管往苗女士身上抽去,每抽一下起一道红檀子,连抽数下,又拿起烟头烧苗女士右手中指,拽住苗女士的头发往墙上撞,打不出口供,尹明学大骂:“你信的神呢,他咋不来救你!妈的,你要不老实交代,就给你判死刑!”晚上,唆使管教通过狱室小窗口往苗女士身上浇水,浑身湿透,还没有被褥,苗女士冻得直哆嗦。

  同时,郭云香也经受同样的刑讯逼供,尹明学操起电棍恐吓道:“妈的,你不说实话,人证物证俱在,你就是信东方闪电的!你们和前两天抓的是一伙的,你是不是想尝尝这里的滋味!”说着拽住郭女士头发就踹。期间,有别的警察去郭家调查,探出郭女士是信神的,尹明学就逼其交代头是谁,怎么联系等,没审出结果。后强迫郭女士挂着写有“信邪教郭云香”的牌子照相。

  郭家托人办理,拘留7天后,罚款7000元(没票据),于8月9日下午6点释放;苗女士于9月2日释放。尹明学警告说:“下次再看见你传福音,还抓你!”那名老年基督徒也由家人找人花钱救出,具体细节有待调查。

 

黑龙江省两名男基督徒因传福音劳动教养三年(2003/8/2)

  2003年8月2日中午,两名基督徒在传福音回来的路上被抓捕,定“扰乱社会治安”罪,劳教三年。

  孔凡华(49岁,哈尔滨市通河县通河镇)、李伟(30多岁,哈尔滨市巴彦县龙泉镇)二人在巴彦县兴隆镇东边林场传福音。回来的路上,从背后追上来两名骑着摩托车的警察,拦住去路:“干什么的?跟我们回去!”二人被押至当地派出所,分别铐在暖气管子上。

  当日下午3时许,对二人分别审讯,一警察手拿《三步作工图》气势汹汹的对孔凡华吼道:“这是从你身上搜出来的,你不承认行吗?谁叫你们信的?你传多少人?信神!哪有神啊!就你们这些人,非得好好治你们!”话音刚落,上去就给孔凡华一个大嘴巴,随着就一脚,踹得他差点倒在地上。

  在另一个房间里,李伟遭受到更严厉的刑讯。

  次日上午8时许,将二人押送到巴彦县公安局国保科,直接定罪“扰乱社会治安,劳教三年”,强行签字,画押。

2003年9月27日前后,警察将孔凡华、李伟押往哈尔滨市长林子劳动教养所。

  到劳教所的第一天,在操场上站队时,五队赵队长挨个打基督徒,赵队长走到孔凡华跟前,抡圆胳膊一巴掌将孔打倒在地,孔只觉眼前发黑,晕了过去。不知多久,当别人把他扶起来时,就听赵队长喊:“去卫生间洗澡!”赵队长命4-5人用水管子把还未完全清醒的孔先生,再次喷倒在地……

  这是三年劳教生活的开始。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3/7/31)

  2003年7月31日,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八五零农场的吴宝芳(女,当年40岁,原三自信徒)正在七虎林林场聚会,被林场治安员伙同杨岗镇派出所警察将其抓捕至七虎林场场部,并没收了两本诗歌、一本信神书籍。

  下午3时许,杨岗镇派出所副所长带队审讯。副所长问:“你们是信东方闪电的。干啥来了?谁让你来的?谁是头儿?”见吴女士不说,就打电话从其丈夫口中套出实情,知道其信东方闪电,遂将其押回杨岗镇派出所。一进审讯室,四名警察凶神恶煞般用拳头猛击吴女士头部。直至午夜12时许,四人拿着一刑罚条款本,逐条对照要给吴女士立案定罪,但吴女士一条没犯对不上,一警怒目圆睁:“搅扰社会,通知八五0分局备案,罚款贰佰元。”

  8月1日,吴女士的丈夫在吴女士被关押一天后,将其保出来。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两次被抓捕(2003/7/28)

——其中一次被拘留

  鸡西市滴道区兰岭乡的邵菊荣(当年43岁),于2003年7月28日上午10时许,正在本市鸡冠区佐家村传全能神福音。鸡西市鸡冠区铁西派出所的警察闻讯速来,将邵菊荣连推带搡塞进警车,拉到了铁西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就开始翻邵女士的背包,将其传福音的资料及仅有的30多元现金搜去(未还)。对邵女士审问一番,下午1点多将其送到滴道区派出所。警察逼其交代为什么信神的,信几年了,是谁让出来传福音等问题,邵女士未答。警察将其荣送进鸡西市第二看守所关押18天,罚款180元(无票据)后才将其释放。

同年12月28日上午9时许,兰岭乡派出所的警察姜绍军二人突然闯进邵女士家,喝问:“你是不是信耶稣?在哪聚会?多少人聚会?”邵一一作答,警察命令道:“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遂将邵菊荣带到滴道区兰岭乡派出所。

  在所里,所长贺玉平问邵:“你这两年不在家,是不是出去传福音了?你信神是跟谁信的?”并说:“你把信神的事都说清楚,头是谁,在哪聚会,就让你回去,不说就送你去滴道国保大队。”邵女士说不知道。审讯未果,警察将邵女士移交到国保大队。

  次日中午11时许,国保大队于德新一见到邵女士,就拍桌子瞪眼地吼道:“你的灵名叫什么?有这本书吗?(信神书籍)”邵女士说我只有圣经。接着于德新逼问邵女士:“你两年不在家,是不是出去传福音了?谁让你去的?头是谁?”邵女士没有正面回答。未审出任何证据,警察不得不将邵女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4天(2003/7/28)

  2003年7月28日中午,孙永芬(当年28岁,鸡西市密山市承紫河乡)到在密山市知一镇迎恩村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闻讯赶来五名着装警察,二话不说,将孙女士带到密山市知一镇派出所。到所后,警察将孙女士铐在椅子上,坐一下午,没有审讯。当地警察与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联系,将孙女士押至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一到警局,警察逼问信多长时间了,都去哪传福音,在哪聚会等,孙女士支吾着,没有回答。警察急了,横道:“私自传福音是违法,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让你不老实交代!”说着用拳头猛打孙女士,狠扇其嘴巴子,又将孙的右手从右侧肩上反背到后面,左手从左侧腰部反背到后面,将双手铐在一起,在双手之间放书和水瓶子,手铐铐得越来越紧,几乎勒进肉里,手脖子像断了一样钻心疼痛,孙女士大声惨叫,警察才将手铐打开,过一会,再铐上逼问,反复折磨孙女士三次,孙女士仍坚持不供。

  最后,警察威胁说:“不管你承不承认,我们就给你填上口供,让你嘴硬!”强迫孙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照相后,押送至密山市第二看守所。拘留14天,罚款2700多元,于2003年8月10日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罚款(2003/7/21)

  黑河市爱辉区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颜庭文(当年49岁)和刘颖(化名,同龄),2003年7月21日傍晚,二人结伴一起到本市二中附近传福音,被闻讯而至的两名警察抓进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警局,颜庭文的传呼机和一本神话书被没收,由国保大队于景会和宁国秋审问颜女士:“你是哪的?”“北安的。”于景会拿出一张信全能神基督徒的名单,上下一看,有颜庭文的名字,就得意地说:“我们一直想抓你呢,今天终于落网了,你拿钱吧,就放你出去!”颜说没有。于景会接着审讯:“这书是从哪来的?谁让你传福音的?信几年了?”颜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于没审出结果,气得照颜女士的脸扇一大耳光。之后去拽刘颖到走廊逼问:“你家到底有多少钱?”刘说:“就五千元。”于景会一听朝刘胸口猛击一拳,疼得刘喘不上来气,于大叫道:“就五千?”又扬手扇其两大耳光,遂将刘颖带进屋。这时警察宁国秋问于景会:“怎么办?一个有钱,一个没钱。”于说:“一个羊也是赶,两个羊也是放,等吴大队长回来吧!”10分钟后,吴德喜回来了,下令拘留二人,遂将两人照相、按手印,连夜被押送到黑河市看守所。

  二人关进看守所后,警察背着她俩找其家人领着去抄家,将颜庭文家的一本圣经诗歌磁带及成套的纪念版人民币(面值100多元)搜去。刘颖家被翻得乱七八糟,警察走后,家里700元存折没了,到银行一查,银行人员说已被提走了。

  关押期间,每次提审警察都命颜女士二人戴40多斤重的脚镣子,因太重,颜庭文走不了路,就用手捧着坐在凳子上被提审。警察逼其交代信神几年了,都和谁接触,头是谁等,颜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在颜女士二人身上审问不出任何结果,就命二人通知其家属必须各拿5000元罚款,否则不放人。颜庭文家实在拿不起如此多的现钱,丈夫被迫打白条写下5000元欠款,交上300元伙食费后,将关押15天的颜庭文领回家。刘颖的丈夫多次请警察吃饭,花去人情费5000多元,又交罚款5000元(无票据),才将关押16天的妻子刘颖赎回来(后来要回3000元)。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3/7/21)

  2003年7月下旬的一天晚上6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的基督徒刘汉文(男,当年42岁),在兴隆乡一信徒家正准备去传福音时,被突然闯进的5名着装警察强行抓捕,警察到屋,直奔炕上的零钱和《圣经》,没收后将刘汉文和另一信徒连推带搡地押上警车。

  到兴隆乡派出所,刘承认自己是信耶稣的,来传福音。一警察闻言打刘的头,同时喝斥道:“不好好过日子,出来传什么传,你这么大岁数,不在家老实呆着,瞎扯什么!” 警察对刘审讯一番,未果。1个多小时后将其放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03/7/20)

  于丽文(当年51岁,绥化地区海伦市海北镇)和张波(当年30岁,绥化市绥棱县)于2003年7月下旬的一天上午,在黑河地区北安市电厂家属楼小区传全能神福音。传完福音到附近铁路板道房取自行车时,只见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文杰及电厂派出所七、八名警察从板道房里奔出来,将于丽文二人围住,一警察说:“你们是不是传教的?等你们半天了,才上钩!”遂将二人押进电厂派出所,两台自行车被扣下(未还)。

  大约中午11时许到了该所,一进屋50多岁姓金的朝鲜族警察扇于丽文一大耳光,骂道:“这么大岁数没正事,出来传什么福音,害得我们下不了班,吃不了饭!”于被这突如其来的打骂吓得心直跳,脸被打得又木又胀,眼冒金星,然后搜身,于丽文身上仅有的50元钱和一传呼机被掳去(未还)。从张波身上搜去一本信神的书。警察拿着信神的书横道:“走,上公安局去!”就这样于丽文二人被带到北安市公安局。

  警察王文杰和金某将于丽文二人推到二楼开始分开审讯,王文杰问于丽文:“你家是哪的?书是谁给的?谁指使你出来传的?”于说:“一老姨给的书,说信神传福音能蒙拯救,是好事,我就传了。”又问:“你家不是此地的,你住哪?自行车在哪弄的?”于说:“自行车是我花100元买的!”警察毁谤说:“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传福音是违法!”另一审讯室里,警察王伟逼张波交代信神实情,张波不供,王伟对其拳打脚踢,暴打一气,张波被打得满脸是血,审讯无果。

  下午2时许,以“信邪教”为由将于丽文、张波转押至北安市看守所。途中警察王文还和金某厉声恐吓说:“你俩放明白点,在这怎么说的,到那也怎么说,差一点儿就收拾你们!”

  在看守所的第三天,警察给于丽文二人胸前挂上写有“邪教”字样的牌子,照正面相、侧面相,取指纹等。关押期间,于丽文的弟弟为了打通关系花去1000元,又请王文杰吃饭花去500元,给王文杰和另一警察各1000元,又交罚款500元,共花去4000元,于文杰于2003年8月上旬被释放,关押14天;张波家人托人疏通关系加罚款共花1000元,于8月下旬释放,关押24天。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7/20)

  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海浪镇的基督徒朱业香(当年47岁)与另一女基督徒在本市石岩镇街里租房传福音,2003年7月下旬,朱业香的同伴因传福音被捕,7月21日晚,基督徒董丽英(本市东京城林业局,当年47岁)到朱业香租房处,准备次日帮助其搬家。四名警察和两辆警车前来抓捕,警察以查户口为由将门骗开,一拥而入,喝道:“有事找你们核实,跟我们上派出所一趟!”不容分手将只穿着衬衣衬裤的董丽英和朱业香押上车,拉到石岩派出所。而后警察又返回抄了朱业香的租房处,将其六本信神书籍、两部传呼机及50元现金掳走(未还)。

  到所后,警察立即展开审讯,问二人姓名,住址,她俩如实回答。接着警察冲董丽英二人吼道:“你们就是信东方闪电的,人证、物证都在,你们就是吃饱撑的,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知不知道传福音是扰乱社会治安!让你们信都给你们抓起来,今天不老实交代信神的事,就给你们送看守所去!”此时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也迅速赶来审问二人:“说!谁让你们出来传福音的?头是谁?书从哪来的?不说我给你们送走!”基督徒默祷不语,审讯无果,警察连夜将二人送进了宁安市范家看守所。

  进了看守所,警察命令朱业香二人拖鞋光脚站着,然后威胁说:“你俩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得老实交代问题,不老实就猛收拾你们,让你们满地找牙!说,你们为什么信神?谁让你们出来传福音的?传几家了?谁是带领?”基督徒怕连累其他弟兄姊妹没有直接回答。警察蛮横地喊道:“不说实话罪也定了,人证物证都在,你们就是信东方闪电的!在这里关着吧!”

  期间,董丽英的弟弟托人疏通关系花去1000元,又交给国保大队2000元罚款,董女士于7月29日释放。而朱业香的弟弟给托人共3000元钱,又交给国保大队3000元罚款,朱女士才于9月28日获释,被关押70天,二人释放前警察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再信抓住要重重处理!如果发现谁信,告诉我们,给你们赏金150万。”

 

警察毒打基督徒后,口出狂言:“先抓你们祭司再抓你们的神”(2003/7/19)

  2003年7月19日上午8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的基督徒刘敬年(男、当年29岁 )与另一名基督徒在克东县明山乡明山村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警察强行抓捕到当地乡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就将两名基督徒铐在暖气上,所长就给县里刑警科打电话,半小时后,四名警察穿着便衣开着警车拉着报警器赶到了乡派出所。警察进屋后就对两名基督徒开始搜身,将二人身上的钱财物品全部掳去,其中刘先生身上的300元现金与另一名基督徒身上的100元现金当场就被警察掳走拿着吃饭去了。警察酒足饭饱后,回来将二人分开审讯。

  警察恶狠狠地逼王先生说出基督徒的信息,王先生没做任何回应,警察就开始对他拳打脚踢,将其鼻子打出血滴在衣服上,警察就将其衣服脱下来接着打并气急败坏地吼道:“非得让你说出来,不说把你的嘴撬开。”之后就开始找刑具,警察找电棍没找到,找出来一根烧水壶的电线,就用电线抽王先生,两名警察拧着王先生的胳膊将其按在椅子上,一名警察拿着电线往王先生的身上抽,又将王先生扎的皮腰带拽出来抽他。后来又来了两名警察一起来打王先生,将王先生按在地上拳打脚踢,用腰带往其后背上抽,打累了就歇一歇再打,就这样不知折磨了多长时间还不算完;警察又将王先生双手铐在背后逼其蹲马步,王先生累得站不住想起来,警察就咬牙切齿地踢他脚脖子;之后,又是拳打脚踢将其打倒在地,然后从背后拎着手铐子把他提起来……就这样反复地折磨王先生。警察招数用尽,最终也没有从王先生口里得到任何教会情况及基督徒信息。却硬逼王先生签字,王先生不签,警察暴跳如雷,拿着钉书器到王先生面前气急败坏地吼道:“让你说你不说,让你签字你不签,把你的耳朵给你钉上!”拿着钉书器往王先生耳朵上放,并扬言道:“先抓你们祭司再抓你们的神,……”最后王先生被警察逼着签了字,警察又向其勒索3000元钱,明目张胆地说:“我们就是要钱。” “谁是法,我们就是法,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这就是过去的县太爷呆的地方,街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你别进来,进来就没理了,得花钱出去,如果不拿钱就判你刑。”之后,警察将王先生押送到了县公安局看守所(晚饭已过)。

  在看守所里,管教把王先生与死刑犯关在一起,并对犯人说“信全能神的!”在管教的唆使下,犯人每天不定时的殴打、折磨王先生。40天后,王先生又被押送到富裕劳教所,在那里又经历了十个多月的非人的生活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3/7/17)

  2003年7月期间,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的基督徒张景霞(当年25岁)自愿出来传福音,在本市松北区胜利村五里明屯租房住。一天晚8时许,张景霞与同伴石凯(化名)刚刚入睡,被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惊醒,打开门后,胜利村五里明派出所四名警察一拥而进,不容分说先将两名基督徒抓捕,后搜走十多本信神书籍、一台CD机。

  一到五里明派出所,警察石洪伟(男,30多岁)审讯两名基督徒:“你们干啥的?听说你们是信东方闪电的,说!书从哪来的?还有谁信?头是谁?”两名基督徒用智慧周旋,没说什么。为得到更多信神的证据,警察再次返回抄家,搜去张的传呼机与身份证。返回所里,警察狠薅住张的头发使其仰视,逼问:“说!谁让你到这来的?今天不把头供出来,别想出去!”张女士仍然不供。没有说什么。审讯无果,警察将张女士的一只手铐在暖气管子上整整一夜。基督徒石凯也接受同样的审讯。

  次日,张景霞、石凯各被警察罚去500元、100元后先后放回。

 

哈尔滨市一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03/7/16)

  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老基督徒王艳芝(女),今年(2013年)已73岁,199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福音,王老曾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至今还在警察及其家人的监视之中,经受煎熬不得自由。

  2003年7月16日中午11时许,正下着小雨,王老去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街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警察将王老押到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就翻王老的包,将一传呼机、一电话号码本搜走,并问其姓名、年龄、住址,王老如实地回答了他们。警察对其横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你的头是谁,你们怎么联系,谁让你信的?”王老没有回答,警察将王老关在了屋里便出去吃饭了。饭后警察又往王老家所在区的派出所打电话核实她的身份,几名警察轮班审问,王老始终一言不发,直到后半夜两点,警察又押着王老去其家搜查。王老因淋雨又两顿饭没吃,冻得直哆嗦,警察不管不顾,到其家就开始翻,像土匪一样,最后什么也没翻到。警察气急败坏地威胁道:“你以后哪也别去,三天给我们一汇报,再信你儿子工作就没了,这么大岁数老实在家呆着!”王老在保国派出所被关押15个小时,从那以后警察一直监视她。

2004年3月8日,王老要去五常市给她妹妹传福音,当时她儿子陪王老一起去,火车票都买好了,车要来的时候她儿子接到一个电话后就对王老说:“咱先别去了,以后再去。”此时有个人用衣服把王老的头蒙上并给其戴上手铐,她儿子也没出声,王老被推上车拉走了。等到地方把衣服拿下去时,王老一看是自己家,此时几个人像审犯人一样开始审问王老:“干什么去了?”王老说:“我去我妹妹家串门。”他们又横道:“你手里的东西呢?”王老说:“啥也没有。”“你信的是啥,头是谁?”王老回答:“耶稣是头。”他们没有审问出什么,之后便离开了。后来得知审问她的是哈尔滨市南岗区小南沟劳教所的(他们是她儿媳妇姐夫的同事)。这次王老回家后又被家里人给“软禁”起来,不让她出门,把门反锁上,出去有人看着,还说以后再出去就发寻人启事(在这之前儿媳妇给她照了相)。

  可悲的王老因信神传福音就这样失去了人身自由。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毒打(2003/7/15)

  朴实厚道的农民刘继臣,被警察毒打得满脸是血,肋骨打折两根,遍体鳞伤,惨不忍睹。他为何会遭受如此迫害?

还得从2003年7月中旬说起。一天下午两点多钟,刘继臣正在自家伏案抄写神话,抚远县公安局的三名着装警察突然破门而入,一把抢去刘继臣抄录的神话手稿,警察突如其来的举动将刘继臣夫妇吓惊呆了。警察不顾一切开始抄家,顷刻间,将其家翻得一片狼籍,从中搜去信神的全部书籍和诗歌光盘,将这些信神的物品拍了照,并冲刘继臣喊着:“跟我们上公安局去!”刘说:“我也没犯法,不去!”两警察气势汹汹地架着刘的胳膊一猛劲将其推上警车,押至抚远县公安局。

  警察指着搜去的神话书说:“你信的是实际神,这些书就够给你判刑了!”刘继臣说:“我只是信神的,什么法也没犯,抓我干什么?”警察喝道:“你信神就是犯法,就得抓你!”随即将刘继臣押送至抚远县拘留所。

  送到拘留所时,刘继臣依然喊着说:“我什么法也没犯,凭什么抓我进来?”一管教恶狠狠地一拳将刘打倒在地,接着使劲踹刘的胸部,第二脚就将刘的一条肋骨踹折,痛得刘喘不上来气。警察骂道:“妈的,赶快起来,别他妈装!”接着又是一阵猛踢,刘疼的不住惨叫,管教看刘真的起不来了,才叫来两个警察架着刘往号里走,管教在后面跟着踢,到了号里,管教对那两名警察和几个犯人说:“这人是信神的,太犟,好好收拾收拾他!”说罢,几个人拳脚相加,不住暴打,又将刘的腰带抽出,接着打,刘被踢得满地滚,裤子被打掉了,警察穿着大皮鞋不管头脚使劲踹着,刘的肋骨又折一根,昏了过去。刘被摧残的浑身是伤,满脸是血,惨不忍睹。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刘隐约听见警察骂着说:“……看你他妈的还信不信邪教了……”

  次日上午8时许,警察到拘留所提审刘继臣,给其戴上手铐,刘踉跄走到提审室门口,浑身哆嗦,站立不住。警察问:“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刘回答说“是。”“你们有多少人?抄的神话从哪来的?” 刘有气无力地说:“不知道?”刘无力支持险些栽倒,审讯被迫停止。刘的肋骨疼痛难忍,向警察求药,警察只给几片去痛片,以后再要就不给了。一周后,警察又来提审刘继臣,逼他交待带领是谁,都与谁联系,并拿出一些名单让他认,还威胁说:“若不供出一个带领,就总关在号里!”刘忍着伤痛没有透露半点教会信息。警察将一硬纸壳写上“邪教”二字,挂在刘的脖子上,给他照相,押回号里。

刘继臣的家人前来看望,送些吃、穿的东西,警察不但拒绝其家人见面,还把东西全部贪占。刘全身的伤得不到及时医治,愈加恶化,警察怕出人命,一个月后不得不将其放回。

  经了解:刘继臣,男,现年(2013年)54岁,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抚远县寒葱沟镇人。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7/15)

  2003年7月份的一天,上午9时许,哈尔滨市松浦区糖厂的赵玉红(36岁),在呼兰区东面村屯一农户家传福音,呼兰区公安局警察驾警车路经此地,闻迅后,直闯而入,喝问赵女士:“你来这干什么,是不是传东方闪电的?”赵女士未直接回答。警察一把夺过赵女士的挎包,翻出一本信神书、8张照片、一台录音机、两盘诗歌磁带,全部收缴。随即将赵玉红推上警车,押至呼兰区公安局。

  在审讯过程中,警察厉声逼问赵女士:“书从哪来的?谁给你的,他在哪住?”赵女士回答:“一个老头给的,不知道他在哪儿住。”警察恼羞成怒,手持教鞭恶狠狠地敲击桌面,大声叫骂:“妈的,让你不说实话!”伸腿猛踢赵玉红一脚……审讯直至下午2点。以“信东方闪电”为由将赵女士押送到呼兰区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赵女士面临的是接踵而来的审讯,赵女士仍未交待信神实情。赵女士被关押7天、罚款2000元后,才被放出。事后,警察追至家中,禁止其信实际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二年(2003/7/15)

  2003年7月中旬的一天,张文侠(当年46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镇新镇人)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薛卜屯一农户家传福音,被万宝镇派出所得知。于当日上午9时许,万宝镇派出所三名警察赶至农户家将张女士抓捕,没收一本信神书,连推带搡把张女士推上警车,押至万宝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审讯中,逼问张:“书是从哪里来的?”张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气急败坏,用书拍击张的头,又猛踹好几脚,未果。次日将张文侠押至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警察手持电棍恐吓:“只要供出一个人,就放你回家,不供就判你!”张默默不语。警察为获得更多有关信神信息,强迫张女士双手扶地、头部向下、哈腰撅着,有10多分钟,张被控得心像要跳出来似的,再也支持不住了,警察才让其起来。接着警察软硬兼施地利诱逼其说出头是谁,仍无结果。

  张女士被关押三个月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张文侠劳动教养二年,将其押至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服刑期间,管教张XX以给张文侠办理减刑为由,向张的家人大肆勒索数万元;同样,劳教所30队的女管教及其他管教也以此借口让张家请客大吃大喝。  2005年4月张文侠才重获自由。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3/7/15)

——其中一名被拘留

  2003年7月份的一天上午8时许,三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哈尔滨市方正县的女基督徒吴井娟(当年40岁)家,抄缴其三本信神书籍,遂将吴强行押至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冲吴女士喝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说!谁传你信的?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吴女士没有正面回答。丑永生未得到答案气得暴跳如雷,操起塑料管恶狠狠地抽打吴女士,边抽边骂:“妈的,让你不说打死你!信神,神在哪呢?信神有啥用,还不如当小姐挣钱哪!”吴女士的腿鼓起血檩子。审讯无果,警察将吴关进方正县拘留所。关押期间,吴女士的家人托人交了4000元罚款,200元伙食费,吴被关押7天后获释。

  同时间,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其他警察先后去抓捕吴女士所在教会的基督徒方济才(男,当年51岁)和赵金香(女,当年49岁),恰巧二人不在,抓捕落空,却将二人的信神书籍全部收缴,但警察仍不善罢甘休,又多次追捕,未遂。基督徒方修才和赵金星被迫托人疏通关系,并各交1000元罚款,警察才作罢。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7/15)

  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杨岗镇湖北村的女基督徒张才荣,于2003年7月的一天,与一姊妹到虎林市七虎林林场看望教会,被恶人举报,杨岗镇派出所警察驱车赶到,将二人押到该所。警察对二人审讯一番,未果,强行将其关押2个小时后才释放。

  另一姊妹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只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3/7/15)

——其中一人被拘留 

  2003年7月的一天,女基督徒廖淑英(当年52岁)在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5分场的基督徒徐女士家抄写基督的话语。这时,一名叫周西利的警察突然闯了进来,没收了神话书籍,并将二人抓上车,押到5分场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二人被分开审讯。一名叫吴洪生的警察审问廖女士:“书从哪来的?”廖女士为了保护教会的利益,没有正面回应。最终,审讯无果,警察将廖女士押到853农场拘留所。

  15天后,廖女士被释放。徐女士详情不明。

  释放后的廖女士依旧受着警察的监控,就连廖女士的亲家母到她家,警察都会问廖女士‘这人是谁’。

  据悉,廖女士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场部。

 

黑龙江省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警察追捕(2003/7/15)

  哈尔滨市方正县的基督徒吴井娟(女,当年40岁)因信全能神被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得知,2003年7月份的一天上午8时许,公安局国保大队三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其家中,将其抓捕,吴女士趁警察不注意跳窗逃跑,被警察驱车追上,警察骂道:“你妈的,这回让你跑,给你逮起来铐上,看你还跑不跑!”说着将吴女士推上车,押至本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审讯中,警察丑永生喝道:“谁传你信全能神的?书从哪来的?”吴女士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丑永生大怒,操起塑料管冲着吴女士的大腿就抽打起来,边打边骂:“让你不说实话,信神有什么用,还不如当小姐的能挣点钱”。审讯无果,将吴井娟押至方正县拘留所关押。

  期间,警察勒索其家人4000元钱,才将关押7天的吴女士释放。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3/7/15)

  张新(化名,当年23岁),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

  2003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7时许,张女士正在家中看电视,当地治安员刘百军领着派出所所长孙友才突然闯进屋,所长气乎乎地冲着张女士说:“听说你是信全能神的,跟我们到连队了解点情况!”接到衣柜搜查一番,一无所获,便将张押上车拉到丰收分场派出所。

  所长孙友才和警察王友利问张:“知道为什么抓你吗?因你信的是东方闪电!你老实交代,是谁传给你的?信多长时间了?还有谁信?头是谁?”张女士未正面回答。在此张女士看到早已被捕的另三名基督徒。审讯未果,警察连夜将四人押到查哈阳农场场直属公安局。并分开进行审讯,警察命张靠墙根站着不许动,恐吓其说:“你听没听见楼下有人哭?快说,头是谁?还有谁信?不说也照样收拾你!”张默祷不语,警察反复逼问信神之事,未果。警察罚张站着,一点不许动,一直到次日早上上班时间。

  警察毁谤说:“你这么年轻干点什么不比信神强,信神有什么用?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以后不能再信了,信这个是犯法!你姐她们信不信?”张说不信。警察便逼其写保证书,以后不准信全能神,要与信神的人断绝关系。之后签字画押。又给其照相备案。并强迫张给家里打电话拿三千元钱赎人,张的家人交给警察2000元罚款(没有收据),张才被释放。

  被捕的另三名基督徒具体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03/7/15)

  家住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二道湾镇兴安村的基督徒张良晨(女,当年61岁),因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3年7月的一天中午,张良晨老人正在家哄孩子,富裕县公安局的两名警察突然闯进来,冲张老喝道:“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不容分说将其押上车,抓进该县公安局。

  在公安局,警察喝问:“你怎么信的?还有谁和你信?”张老默祷不语,警察命张老靠墙站着,反复逼问同样问题,见张老仍不说,警察扑过来抓住其头发往墙上撞,又猛扇其大耳光,边打边骂:“你个老不要脸的,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哪有神!”张老在警察的狠打大骂之下突发心脏病,昏倒在地。警察怕担责任将张女士送进医院做心电图,医生说:“病情严重。”无奈警察不得不将张老送回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7/15)

  2003年7月13日上午9时许,鸡西市密山市兴凯湖乡金银库林场的杨春萍(当年36岁),在金银库林场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刚走出那家门口,忽然一辆警车停在跟前,两名着装警察跳下车,翻去杨女士随身携带的福音书,喝道:“你传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上车吧!”不容分说,将杨春萍带到白泡子乡派出所。

  到所后,警察联系密山市公安局,随后将杨春萍关进一办公室,中午不给吃、不给喝,杨女士趁警察不备,趁机脱身,不料,派出所所长追上来,一脚将杨女士踹倒在地,拎起就往回拽,边走边骂:“你他妈的跑了,我怎么向密山市公安局交账!你也就是女的,要不我打死你!”当晚6时许,密山市公安局两名着装警察(一名叫王中平,50多岁;一名叫李刚,黑脸年轻)驱车而至,指着福音书喝问:“书从哪来的?头是谁?都和谁联系?”杨女士支吾着,没有回答。王中平恶狠狠地说:“赶快承认,再不说,我让李刚打你!”杨女士仍不说什么。李刚上前狠踢杨的脚,又“啪!”“啪!”狠扇其耳光,叫道:“说不说!不老实交代,判你三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就得猛治你!”随后将杨春萍押到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科。强迫杨女士签字,随即将杨春萍转押至密山市看守所,已是深夜12点。

  关押期间,警察共提审4次,逼其交代有关信神情况,杨女士仍坚持什么也不说。看守所郑所长曾两次叫杨女士到他办公室,借权调戏杨女士,杨不从,郑所长讽刺地说:“是你的神不让吧!”

  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为名拘留14天,罚款2000元。因杨女士家境贫寒,写了1000元欠条,又请他们吃饭花去200元。警察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传了!”杨春萍于7月27日被放回。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公安人员抓捕、拘留(2003/7/15)

  2003年7月份一天,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窑地村基督徒刘秀坤(女,当年39岁),和另一名基督徒正在宝清县八甲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强行将两人押到了当地派出所。

  到当地派出所后,一名警察狠狠地踹了刘秀坤五六脚,硬给塞到车里,又押到宝清县公安局。在局里分开审讯,公安局科长厉声质问刘秀坤:“你不知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吗?国家不允许的,是定罪的!你如果说实话,就放你回家。”审讯没有结果,警察将刘秀坤送到宝清县第二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管教把刘秀坤兜里20块钱和鞋都没收了,用小白龙(塑料管)在刘后背用力抽了三鞭子,才让进牢房。每次提审都恐吓刘秀坤说:“你再顽固不化就判你二年,给你带一百斤脚铐……”刘秀坤在看守所里被关押了20天后释放出来。(另一基督徒情况不详)

 

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关押70天,勒索4500元(2003/7/15)

  2003年7月的一天,家住黑龙江省克山县古城镇的基督徒李景和(男、当年50岁)去黑龙江省拜泉县爱国乡传福音,被恶人所告,爱国乡派出所的警察闻讯开车赶到拜泉到爱国的公路上将其堵截抓捕,并将其押送到爱国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就对其搜身,搜出传福音用的东西时,警察就逼问李先生,东西是从哪来的,李先生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就骂骂咧咧地给其戴上手铐开始用刑:拳脚相加、扇耳光、往头上浇冷水,逼其说出其他基督徒的信息。李先生不说,警察就先给他洗个凉水澡,又将其按在地上坐着,将其两手心向上铐在一起,再放一个约有百斤重的长园型象石头滚子一样的刑具,给李先生压在那,然后警察就去吃中午饭了。2个小时后警察回来继续审问,并威胁道:“你要再不说就把你衣服扒光,晚上放在外面喂蚊子!”李先生仍旧没有回答。警察又用软招,派年岁大的一名科长假装好心地“劝”道:“你看咱们都这么大年纪了,在外地也不容易,就为这么点小事,把你知道的都说了,让我们也得有一个交待啊,你也好该回家,又何苦在这遭这罪呢?”李先生一言不发,警察一直没从李先生口里得到任何基督徒的信息。

  最后警察将李先生押送到拜泉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关押了70天后,警察又来提审,逼其与家人联系,警察用罚款的说法向其家人勒索4500元钱后,才将李先生释放。

 

姐妹基督徒因信神两次被黑龙江省黑河市警方抓捕(2003/7/15)

  2003年7月早上6时许,黑龙江省黑河市国保大队三名便衣警察,闯进了黑河市船队附近基督徒朱凤云(女,当年39岁)家,不容分说,就开始满屋乱翻,顷刻间,屋内一片狼藉,当翻到一本圣经,一台传呼机后,强行将朱女士押到了黑河市国保大队。同时被捕的,还有朱女士的姐姐。

  到了国保大队,国保大队的徐队长开始逼问朱女士:“你传谁了?”一个高个子警察念了几个宗派人的名字,就问朱女士这几个人是不是她传的。朱女士没正面回答,警察就把朱女士的手和脚都铐在凳子上。去提审其姐姐。

  中午吃完饭后就开始给朱女士照相,前面挂着大牌子,让她把头发打开,弄乱,也不许抬头,让其装出犯人的样子。照完相之后就让朱女士签字,晚上6点多钟才把朱女士放回。姐姐释放时间不详。

  2008年7月的一天,国保大队警察又开着小黑车(三男一女)穿着便装来到了朱家,到屋后就迫不及待地翻东西,什么也没翻出来。还是把朱女士押到了国保大队。

  提审的还是那个姓徐的队长,他指着一人问朱女士:“是你传的她吗?”朱答:“不是。”旁边一名女警立即上前凶狠打了朱女士10多个耳光。当时朱女士就感到脸上火辣辣的。女警边打边说:“宁可给我开除我也打死你!你说谁传的你?谁带领你?……”朱女士婉转地回答了他们问题,那女警说:“就到这吧,我看抓你也没什么油水。”

  下午,警察又把朱凤云的姐姐抓到国保大队,他们又想从朱凤云姐姐那得点信息。随后,将朱凤云释放,姐姐结果不详。

 

黑龙江省警方抓捕殴打基督徒并勒索钱财(2003/7/10)

  2003年7月10日,富锦市公安局赵局长伙同宏胜镇派出所几名警察将该镇基督徒张宪芝(女,55岁)抓捕。

  在宏胜镇派出所,赵局长喝道:“知道为啥抓你吗?有人举报你信东方闪电,实际神!”随后强迫张女士交待和谁联系,头是谁,在哪聚会,张不供。赵局长狠抽张女士耳光数次,张被打得鼻口出血,耳朵嗡鸣,满脸青一块紫一块,血泪模糊。5个小时审讯,四次逼供,致使张女士下颌打坏,两个多月不敢咀嚼,只能喝稀粥。

  当日下午3时许,张家托人打通关系,花费六千元,将张保释出来,被警告以后不许再信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罚款并拘留(2003/7/7)

  2003年7月7日上午10时许,家住牡丹江地区宁安市宁安镇的王淑云(当年55岁)与该市镜泊乡的黄凤霞(当年41岁)两名女基督徒结伴骑自行车到本市沙兰镇王豆腐房村传福音。被沙兰镇派出所得知,一年轻大队负责人冲着王淑云走来,一把将其抓住喝道:“可抓住你们传教的了,你们一进村我们就盯上了,你们走到哪也跑不了。”王女士见势不妙忙说:“我是来窜门,家没人在这等一会。”该负责人骂道:“妈的,你们经常来这边传福音,我们早就知道,你们就是信东方闪电的,你别装糊涂,要想走拿500块钱就放你!”王女士兜里没钱,那负责人就将其带到本村大队。

  在大队部,大队书记说:“你们这些信神的人都是闲的,总出来传福音就是欠收拾,一会专管你们的人就来了,如果拿500块钱就放你走!”王女士央求:“我就80块钱全给你,我回家去取钱再给你送来,行不行?”他们不同意。20分钟后,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冯勇驱车赶到,进屋二话没说,冲过去摘掉王女士的帽子,“啪!”“啪!”狠扇其两大耳光,王女士被打的眼冒金星、耳朵嗡嗡直响,冯勇边打边骂:“你妈的,让你信神,把你们这些人都抓起来,跟我走!”王女士被连推带搡地押上警车,带至沙兰镇派出所。

  同时,村治保等人正在抓捕黄凤霞,四人找到黄女士将其围住骂道:“妈的,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知道吗,我们是党员有任务,抓一个传福音的奖励200元。”随后就给派出所打电话:“又抓到一个传教的,快点来人,两个人都抓到了。”中午12时许,赶来的警察将黄女士抓进沙兰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操起一本杂志卷起来朝着黄女士猛抽,“谁传你信的全能神?头是谁?在哪聚会?上下线咋联系?”黄女士未正面回答。警察又对其进行搜身,一无所获。下午1点左右,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来到派出所,一警察气势汹汹地使劲踢黄女士小腿两脚,威胁道:“我们是国保大队的,中央直接领导,省厅都管不了,打死人不偿命!你的上线、下线是谁?老实交代,不交代打死你,因中央已下令打死你们信全能神的不偿命!”黄女士默祷不语。警察肆无忌惮地叫嚣:“你们当三陪小姐我们都不管,专抓你们信神的,就是为了要钱,你能咋地吧!我一看你们信全能神的人就来气!你们就是吃饱饭撑的,这么大岁数出来传福音不要脸!干点啥不好非得信什么全能神,能当饭吃呀!如果真有神把神找来我看看,哪有神!你看我像不像神!”王女士在另一审讯室也接受着同样的审讯。

  审讯无果,二人被戴上手铐押送到宁安市范家看守所。一个月后,警察让两人签字、按手印、照相。警察大肆向基督徒家人勒索钱财,黄凤霞的家人被迫交了5000元钱罚款,交伙食费近200元;王淑云的家人逼迫交了3000元罚款,又交1000元伙食费,才将黄凤霞于2003年7月24日前后放回,王淑云于2003年9月29日获释。临走时,警察威胁到:“,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属于政治犯,再信还抓你们!”二人的两辆自行车,黄女士的手表被抢去,至今未还。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7/4)

——其中两名判劳教

  2003年7月4日上午9时,基督徒万淑清(女,当年54岁,尚志市一面坡镇)、王兰花(女,当年66岁,尚志市一面坡镇)、贾文成(男,当年47岁,尚志市老街基乡)和陈发(男,当年43岁,延寿县青川乡)两人一伙,分头在尚志市一面坡镇马家街村传福音,传完,返回途中,被停在红旗桥头的警车拦截,四名基督徒相继抓捕,搜出一本信神书,随后押至一面坡公安分局(现改为一面坡派出所)。

  在分局里,一警察给上级领导打电话汇报:“我们抓几个东方闪电的!”中午11时许,四名基督徒被转押尚志市公安局,分开审讯。警察问贾文成姓名、年龄、住址,贾先生如实回答。又问:“你兜里装的是啥?打开!”贾答道:“就一本信神的书,我就是信神的,犯什么法了?”警察叫嚣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信东方闪电就是犯法!”又逼问道:“书是谁给你的?怎么联系?”贾先生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气得大骂道:“他妈的,问你啥你都不知道,真想踢你几脚。”审讯无果。另三名基督徒也经受同样审讯。

  下午4时许,三名警察押着万淑清、王兰花分别到两家搜查信神书籍,无果。当晚6时许,两人获释。万淑清家人托人送礼、吃饭花销800多元。

  下午2时,贾文成、陈发被押至尚志市第二看守所(现尚志市第二拘留所)。在所里,二人被提审几次,都是抠问相同的问题。8月11日,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贾文成劳教二年、陈发劳教一年,押往一面坡劳动教养所服刑。

  陈发于2004年5月15日重获自由。贾文成于2005年3月2日释放。

 

黑龙江省一少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并拘留(2003/7/3)

  2003年7月的一天,下午1点多,21岁的刘海鸥在本市江北柳树岛老家(现住佳木斯市沿江乡)忙家务,突然,四名便衣警察闯进屋,二话不说开始抄家,搜去几张耶稣画像、两本信神书籍。刘海鸥莫名其妙地问:“你们干什么?”警察答非所问:“你信神几年了?”指着耶稣画像问:“你知道这是谁吗?是邪教头子!”刘海鸥不解道:“信主有什么不好?”话音刚落,警察不耐烦地说:“别说了,我比你明白,这些书哪来的?都跟谁联系?谁传的你?是不是XXX?”刘海鸥说:“不是。”直到傍晚,刘海鸥被带进本市向阳区公安分局。

  警察将刘海鸥铐在铁板凳上关押一宿。次日,警察逼问刘海鸥一些有关信神实情,少女默默祷告,没有说什么。警察问不出结果,威胁道:“你就是个小姑娘,要是个老娘们非揍你不可!”最后,警察拽住刘海鸥的手强行在审讯记录上按手印,之后送至佳木斯市看守所,关押半个月。释放后,刘海鸥得知家人给警察拿了600元好处费。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7/3)

——其中一名被判劳教

  陈永和,男,当年42岁,家住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2003 7月3日下午,陈永和与于姝媛(女,当年56岁)、张凤娥(女,当年33岁)三人在桦南县林业局苗圃(柳毛河乡下甸子村)附近的小树林里商量传福音之事,商量一个多小时后正要离开,从树木里窜出一群人,原来他们是藏匿已久正要抓捕基督徒的警察,七、八人一拥而上围过来,喝道:“站住!你们在这干什么?”话音刚落于姝媛随身携带的神话书《羔羊展开的书卷》及诗歌磁带被警察抢去,不容分说将陈永和、于姝媛、张凤娥押进桦南县林业局派出所。

  到所里,基督徒身上携带的100多元现金、传呼机、手表及一本《跟随羔羊唱新歌》被警察掳去。警察对三人展开审讯,陈永和的一只手被铐在暖气管子上,警察问陈:“书和传呼是从哪来的?还和谁联系?”见问不出什么,警察冲过去连踹其十几脚,又狠扇几大耳光,陈被打得眼冒火花,脸火辣辣地疼。警察边打边骂:“妈的,我们在那堵你们半个月了,今天可算逮着你们了!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被国家定为邪教,一个个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是谁指使你们传的?”陈先生默祷不语。警察气急败坏,抡起大拳狠杵陈的胸部、腹部,又用胳膊肘杵陈的后背,陈被打得喘不上来气。晚上9时许,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军(男,40多岁)等警察赶来,将陈先生的腰带解去,命令陈“金鸡独立”进行体罚,陈被迫一只脚抬起,一只脚站立,李军冷不防挥拳朝陈的太阳穴打去,陈的头嗡一下子,眼冒金星,倒在地上,李军就接连又踹几脚,吼道:“你们信的全能神纯牌是邪教!今天抓到你们别想出去!快把信神的事都说出来,不说有你好受的!”

  与此同时,于姝媛老人在另一审讯室被刑讯逼供,一警察拿着没收的歌本喝道:“这就是信东方闪电实际神的。”又指着屋里放着的神话书籍、CD机、磁带说:“你看看,这些都是你们信神的书,我们抓的就是你们!”国保大队的警察接着逼问头是谁,传多少人了等,于姝媛不答,警察瞪着眼睛骂道:“你这老太太咋不淹死呢!”说着操起笤帚劈头盖脸就是一顿猛打,边打边逼其交代信神实情,一警察冷不防将一杯热水全泼在于姝媛的脸上,又冲上来扇于一大耳光,并恶狠狠地说:“不交代这些东西也都是你的,你信的东方闪电国家坚决反对,胳膊能拧过大腿吗?再不老实交代就打死你!”

  张凤娥也遭受同样刑讯逼供。审讯均无果,当晚11时许,三人被戴上手铐押进桦南县看守所。

  期间,警察唆使犯人殴打折磨陈永和,有一次被凉水浇全身,用了七桶水,还有一次陈被蒙上头,几个人一拥而上暴打陈,致使陈的全身被打肿,麻木一个多月,腰疼得只能下弯不敢直立,整个人已不成人样。后来患有腰间盘突出,颈椎增生等病。并且陈永和三人被多次提审,终无结果。最后,国保大队以“信全能神东方闪电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三人两年劳动教养。

  9月10日,陈永和、于姝媛、张凤娥被押送到佳木斯西格木劳动教养所服刑。例行体检时,检查陈永和、于姝媛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和高血压,劳教所拒收,国保大队队长李军不肯罢休,联系佳木斯人民法院,让法院施压看守所强行收人,未遂。陈永和与于姝媛又被拉回看守所,70天后方才获释。张凤娥直至刑满释放。

据悉,于姝媛、张凤娥均为七台河市勃利县抢垦乡人。

 

黑龙江省六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7/1)

  2003年7月1日中午,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富强乡的基督徒曲春(男,当年37岁)和另两名基督徒,在该县建国乡四合梨村南树林正席地而坐聚精会神的商量福音一事,一辆警车戛然停在了他们身边, 三名警察跳下车喝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上前一把抢去旁边自行车上的挂包,搜走里面的信神书籍、诗歌本、磁带及录音机,将曲春三人推上警车,押至建国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将每人关一屋单审。警察审曲春:“你们有多少人?是不是在那等人?头是谁?”曲春:“没等人,我们三个走累了,坐那歇歇脚。”警察不信,上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边打边逼问:“你们到底有多少人?还有谁?”曲春不语,又是劈头盖脸地一顿殴打。曲春面对这样的殴打逼供心中很害怕,便暗自祷告呼求神,心中想起“那杀身体不杀灵魂的不要怕,唯有把身体和灵魂灭在地狱的才要怕他!”这话增强了他的信心。没打出结果,警察把曲春铐在暖气管子上,开车继续去抓人,不一会儿将在南树林等候曲春的另三名基督徒也抓至该所。

  拜泉县公安局的三、四名警察赶来加入审讯中。一警察再审曲春上述问题,曲春用智慧应对,警察骂道:“你就编吧!”上去就是一撇子。后来警察从曲春的传呼机上看到有来的信息,但警察不会翻看,让曲春给翻,曲春借此把信息全部删除。警察气得火冒三丈,抓住曲春的头发往桌子上撞,又暴打数拳,叫道:“你就是传信东方闪电的!”晚饭后,警察用电棍猛击曲春,又羞辱曲春命其脱掉裤子撅着,曲不脱,警察就打,逼供无果。随后将两个姊妹与曲春关在一个屋里,他们整整坐了一夜。

  次日早上,六名基督徒被押到拜泉县公安局,一天一夜没让吃喝。下午又单独审讯。曲春被两名年轻警察带到一个屋里,阴森地说道:“咋让我们审你呢?”门口还有个把门的,那阵势让人不寒而栗,曲春被此景吓得开始抽搐,警察见状把曲春拖到楼下找法医诊断,医生说是抽了,警察仍不信,骂道:“让你装,敢耍我们,一会把你送进去!”当晚,六名基督徒被送进拜泉县西监狱(现在做板厂了)。

  曲家托人疏通关系,警察说曲春的案子已交到市里,得交5000元钱才能办理。至此曲春交5000元外,又交200多元伙食费,出来请客吃饭60元,搜去70元。并在写有“扰乱社会治安,非法传教!”的单子上签字后。于9月3日晚6时许被释放。

  其余五名基督徒的情况不详,有待于继续了解。

 

黑龙江省基督徒路上被抓捕并拘留罚款(2003/7/1)

  2003年7月1日中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国富镇保护村基督徒杨淑芝(女,当年40岁)和基督徒赵颖一起去一个新接受全能神的基督徒家,途经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建国乡,二人刚走出建国乡200多米,一辆警车就追上来了,从车上跳下来两名警察,他们强行夺去二人的包,翻出了神话书籍和一个歌本、圣经,两个传呼机、还有磁带和录音机。顿时警察变了脸怒吼:“这是什么?传什么邪教?这就是你们传邪教的工具!”于是把两名基督徒推搡着上了警车,押到了建国乡派出所。

  一到所里,二人就看到另有4名传福音的基督徒(男)也被捕并遭到警察毒打。晚上10时许,警察把六名基督徒一同送到了拜泉县公安局。在那里,二人看到另4名基督徒(男)又被警察严刑拷打逼供。刑警队长对杨女士吼道:“你知道你们问题的严重性吗?你们是反党,和国家对着干,最低判你们劳教三年!”杨女士反驳道:“我们就是信神,我们没反党。”警察又质问:“实际神是什么邪教组织?你们的头是谁,人在哪儿,和你们怎么联系?”杨女士没正面回应,用智慧和他们周旋。晚上,警察把杨赵二人关进了拜泉县看守所。后来将两名基督徒定为“法轮功第二代”,又给她们拍照,又逼着她们签字。

  最后,杨淑芝的丈夫找人疏通关系花了一千多元,又请公安局的人吃饭,才免去两人劳教之苦,每人罚款2000元,拘留两个月零三天。二人被没收的价值150元的自行车,和杨淑芝身上50多元钱一直没还。

 

黑龙江省六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03/7/1)

  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的王涛(化名,男,当年24岁),2003年7月1日与多名传福音人员到本市拜泉县建国乡兴旺村传福音,不料被建国乡派出所的警察得知,王涛等六名基督徒(四男、二女)先后被派出所的一伙警察强行抓捕,六名基督徒的六台自行车全被扣下。

  到了该所,王涛等六名基督徒被分开审讯,拜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四名警察闻讯特来参与审理。警察将王涛随身携带的一本信神书籍、四盘福音磁带、一部传呼机及100多元现金强行没收。王涛被警察疯狂的行为吓得心惊胆颤。警察逼问王涛书和磁带的来源,王涛怕牵连其他弟兄姊妹,没有正面回答,警察火了,操起电棍杵王涛,没有电,警察就用书狠扇其嘴巴子,警察将王涛的手铐在暖气管子上说:“你好好想想,一会再审你!”不久,警察接着逼问王涛:“是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传多少人了?带领是谁?认不认识那几个人?”王涛不答。警察吼道:“你的嘴真硬,不老实交代等着判刑吧!”与此同时,另五名基督徒也受到同样的审讯,六人一天一夜米水未进。

  次日早上,警察用两辆车将六名基督徒送往拜泉县公安局。在公安局里,命六人坐在地上接受审讯,逼六人交代信神实情,反复抠问带领是谁,书从哪来的,是谁指使传福音的,直到下午,审讯无果,以“非法传教”为由将六人押至拜泉县第一看守所。之后警察以六人传福音是团伙为由准备判其劳教,这时一基督徒家里托人疏通关系,撤回劳动教养的判决,均被罚款后陆续放回。其中王涛被关押67天罚款1200元获释。另五名基督徒释放日期及罚款金额不明,有待了解。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毒打后拘留(2003/7/1)

  牡丹江市爱民区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祁桂敏(当年45岁)与同伴(女),2003年7月1日下午正在该市宁安市宁安镇街里一居民家传福音,不料被当地警察知晓,两个便衣警察迅速拦截祁桂敏二人,态度蛮横地斥责道:“我们在楼上早就看见你们来传福音了,去几家了?”祁桂敏说:“才去一家。警察吼道:“传福音是违法,跟我到派出所去!”说罢去找车准备押送二人,去找车的同时,祁桂敏的同伴趁机脱身,警察只将祁桂敏押进附近一派出所,之后又转送至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一女警对祁桂敏进行搜身,将传福音书《审判从神家起首》、《跟随羔羊唱新歌》、一盘传福音磁带、一部传呼机及仅有的30元钱全部没收。国保大队大队长邓宏伟和警员冯勇主审祁:“是谁让你出来传的?书是从哪来的?你们是怎么认识的?”祁一一作答,警察接着训斥道:“你们不在家呆着整天跑出来传,这是扰乱社会治安,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正抓你们呢,你们是政治犯,今天不把你们信神的实情交代清楚就别想出去!”警察得不到想要的结果,操起一根木方子,双脚踩住祁桂敏的双脚,朝祁女士的左大腿连连打去,边打边恐吓:“说不说?上线下线是谁?”又朝右大腿打去,不解恨再打胳膊,并叫嚣道:”不说清楚给你送进去这辈子出不来,打死你!再不说就给你灌辣椒水!”祁的双腿、左胳膊被打得一片紫黑,揪心地疼,祁用手去捂左臂,警察就打她的手,刑讯逼供约两个小时,无果。当晚6时许,警察将祁桂敏押至宁安市看守所。祁的伤处疼痛难忍请求冯勇通知家人给买点药拿来,冯勇却说:“想出去有个条件,必须把你什么时候信的,谁传给你的,你的上线,下线是谁全交代清楚就放你出去。”祁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此后,祁的家人四处托人说情,并送给国保大队大队长邓宏伟3300元现金,祁女士才于9月5日获释,临走时警察说:“你出去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再抓住决不轻饶!”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03/6/30)

  2003年6月30日傍晚7点多钟,家住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朝阳乡的纪中香(当年41岁)、郑殿霞(当年34岁)和刘玉萍(当年30岁),三人结伴到黑河市嫩江县七星泡农场九队传福音,被该队治安员金三拦阻,并报告七星泡公安分局。警察马俊、尹福快速赶至,金三对警察谄媚地说:“她们保证是传东方闪电的,这回你得请我下饭店喝酒了。”三名基督徒被押至七星泡公安分局。

  一到局里,警察对三人进行搜身,将两本神话书籍《审判从神家起首》搜去,然后分开审讯,冲纪中香喝道:“这就是信东方闪电的书,说!谁指使你们传福音的?都在哪聚会?头是谁?”纪女士怕牵连更多的弟兄姊妹,只是默默祷告没说什么。警察看问不出什么,就气汹汹地威胁道:“你们信的国家不允许,传福音是违法!等着处理吧!”郑殿霞、刘玉萍也分别接受同样的审讯至深夜,审讯无果。

  次日,给三人取指纹,并手举写有自己名字的纸牌照相。之后将三人关在一个屋内,由一个男警看守。10分钟后,警察提审纪中香,冲其大喊大叫:“老实交代,头是谁?你信的神在哪呢?他咋不来救你呢?”纪中香的心脏不好,连惊带吓,想蹲一会儿警察不让,命其一直站着。另一警察接着审讯,指着纪中香恶狠狠地说:“你就是个女的,不然的话早就扇你了,再不交代把你们都送九三去!”纪中香反问:“我们什么坏事也没做,就是信神,犯啥法了?至于那么严重吗?”警察横道:“你们信神的事,说大就大,说小就小,上级刚下来文件,指令就抓信东方闪电的!”

  中午11点,当地派出所给纪中香村书记打电话说:“你们村里的郑殿霞等三人信东方闪电,在公安局呢,每人必须各交1000元罚款,不交钱不放人!”村书记马占山找郑殿霞的丈夫前去求情,请警察吃饭,最后,给三个人交上1000元罚款(没有任何手续),纪中香三人才于下午被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6/29)

  2003年6月29日下午,家住双鸭山市集贤县兴安乡的基督徒王丽(女,当年45岁)在本县七一乡中华村的一基督徒家聚会,被该县福利屯镇公安局得知,两名便衣警察驱车而至,警察胡宪忠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言罢,开始四处搜翻,抄缴若干信神书籍,随后强行将王丽二人拽上警车,押往福利屯镇公安局。

  途中,警察问二人:“你们一星期聚几次会?家都是哪的?”基督徒没有正面回答。到了局里,警察核实二人身份后,继续逼问:“你们信神一共多少人?谁带领你们聚会?上线是谁?”见什么也没问出来,警察恼怒,骂道:“妈的,不老实在家呆着,信什么神!抓你们信全能神的多少年了,知道不?今天抓住你们就别想出去了,让你们的神来救你们吧!”随后将王丽二人押至福利屯镇拘留所。

  王丽二人各被罚款1000元,拘留15天后,才被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无辜被抓捕(2003/6/27)

  2003年6月27日8点,基督徒吕静(女,当年29岁,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市八五三农场)和活出(化名,女,当年40多岁,住址不详)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八五一一农场马厂一租房内,被马厂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抓捕。

  到派出所后,警察将二人分开审讯,并对其搜身,从基督徒吕女士身上搜出370多元,及一些信神资料。随后,警察审讯吕女士的姓名、住址,为何到此租房子等问题,吕女士均用智慧回答。警察见没审讯出什么,将二人戴上手铐,押到八五一一农场公安局。

  公安局一名警察审讯道:“看你包里的东西是信神的,而且是信东方闪电的,知道么?那是邪教,是国家不允许的,现在我们就抓你们呢!还敢乱传。在这之前我们也抓了一批,都在这儿关着呢!说!你们的头是谁?你到这儿来都跟谁联系?”吕女士回答“不知道。”警察被气得大叫:“你还嘴硬,你再不说我就用皮带抽你!”说完,警察拿起皮带狠抽吕女士。并边抽打边骂道:“你们就是信全能神、实际神的,是东方闪电,是一个组织,国家都抓你们。”最后警察打累了也没审讯出什么,最后强迫吕女士在警察事先写好的“不信邪教,不参与政治活动”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照相。于28日下午押送到八五三农场看守所。

  因整个看守所就关押吕女士一名女性,在关押期间,一名警察半夜时分进到吕女士的房间想实施强暴,后在吕女士拼命反抗、大喊救命下才得以脱身。

  后来,吕女士的家人找人说情,并请警察吃饭、送礼,基督徒吕女士在被拘留17天后,于2002年7月15日释放。临走时警察还警告:“出去后不许再信全能神,若再抓住就给你判重刑。如果外出必须到当地派出所报道。”就这样,吕女士的生活一直受到限制。

  而与基督徒吕女士一同被抓捕的活出情况不明。

 

发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3/6/27)

  2003年6月27日晚6时许,王志晶(当年55岁,哈尔滨市方正县前进街)正和丈夫在家吃晚饭,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赵局长、翁红兵队长、丑永生等五名警察,驾两辆车正飞驰而来,“哐!”“哐!”使劲撞王女士的家门,开门后借查户口直冲而入,喝问王志晶:“你是不是信全能神的?”随即掏出搜查证开始抄家找信神的证据,一无所获,顺手将一台CD机搜走了,王志晶的丈夫见警察这么无理翻抄就气愤地喊道:“你们知法犯法,说是查户口,却抄家又抓人,找你们局长来!”警察见状,冲过来就大骂王女士的丈夫,又想动手打人,警察将王志晶抓进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审讯中,警察逼问王女士:“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神?”“是。”“跟谁信的?头是谁?”王女士默默祷告没说什么,警察接着威胁说:“早就想抓你了,今天抓到你不能轻饶,你信的东方闪电,国家禁止,是违法!”审讯到深夜10点多,让王志晶回家,第二天再来。

  次日上午,王志晶被叫到国保大队,给王女士照相,按手印后威胁说:“不拿钱,不放人!”王女士硬被警察勒去7000元后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3/6/25)

  家住黑河市孙吴县红色边疆农垦社区的孔兰玲(当年34岁),2003年6、7月份的一天傍晚,孔兰玲在黑河地区北安市锦河农场一姊妹家聚会,被当地公安分局警察得知,将孔女士抓到锦河公安分局。警察对孔女士进行一番审讯,让其交代有关信神情况,并威胁孔女士让其家人拿钱赎人,不拿不放人。孔真实地说:“我家很穷没有钱,姐姐家也拿不起钱。”警察不信,开车押着孔女士挨家去要钱,果真如孔女士所说,警察扫兴而回。最后警告孔女士:“以后不许再传了,马上离开此地,再看见决不轻饶!”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6/23)

  牡丹江市爱民区北安乡放牛村的林世杰(当年50岁)和同伴,2003年6月23日中午在本市阳明区黄花附近传福音。黄花派出所的警察得知,驾车飞速而来,拽住林世杰二人,强行塞进车里,抓到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将二人信神的书籍和诗歌磁带没收,逼问书和磁带从哪来的,林女士没有回答。警察恼怒,将林的双手使劲拽开,一边铐一个,操起警棍朝林的双腿猛打,无数条檀子立时肿起来,边打边逼其交代上线是谁,在哪聚会,有多少人信等,“啪!”“啪!”警棍不停地击打在林的腿上,林疼得惨叫,反抗说:“我只是信神,犯什么错了?你们竟这样打我?”警察不让其说话,用胶带将林女士的口紧紧封上,接着再打……林女士在心里默默向神祷告:“神哪,求你加给我信心和力量,临到这一切我虽然不明白,但你说过人能得到刑罚审讯与试炼熬炼都是你对人的恩待、给人的祝福。神哪,虽然我不配,但我愿把自己献上,就是死也愿站住见证。”每被打一下心里就感谢神一次,都要感谢出声了。警察见林女士还不交代,就将一塑料袋套在林女士的头上系紧不透气,数秒钟后,林女士憋得昏了过去,警察才罢手。林女士在派出所铐了9天,一天只吃一顿饭,期间,警察想骂就骂,想打就打。林的同伴也同样遭到刑讯逼供。

  9天后,二人被押送到牡丹江市看守所。期间,林女士的丈夫前来保释,警察趁机勒索去7000元,才于8月5日将林世杰放回。林女士回家后,照样信神传福音,丈夫不理解地说:“又进监又花钱,还信神,真没脸。”林说:“信神是天经地义,我一点也不后悔。”当丈夫心情好时,林就给他见证神的作工,讲神的创造,神的全能智慧和恩典,神拯救人的意义,人理当敬拜神,不能没有良心,应还报神爱。从此林的丈夫不再限制林女士信神,家里来弟兄姊妹也愿意接待,这更让林世杰看见是神在主宰一切。

  林的同伴放回日期不详,需再了解。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劳教(2003/6/22)

  2003年6月22日晚上,女基督徒祁海英(当年29岁,原称义信徒)在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南县林业局一接待家内已休息,被以桦南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李军为首的两男一女共四名警察将其围堵在屋内。一警察问:“你们是不是信主的?”祁女士承认后,李军得意洋洋地说:“我们抓的就是信主的。”遂将几人押往桦南林业局派出所。在派出所内,警察给基督徒们戴上手铐关押起来。

  次日中午,李军率队将几人押送桦南县拘留所,开始审讯。李军审问祁女士:“你好好想想,都上谁家了,你传进来几个?当时和你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呢?”因当时另一女基督徒已逃离,祁女士一口咬定不认识她。(事后得知,李军审讯后,带队抄了祁女士的家,没收了翻出的信神书籍)李军遂将祁女士案件提交佳木斯市法院,以 “信实际神”为罪名判处祁女士三年徒刑。李军又去祁女士家里,讲好罚款数目后,在送其去佳木斯劳教所的路上,他在车里暗示祁女士“如果有重病就不能服刑了”。

  到劳教所收监时,祁女士高血压发作,劳教所不收,押回桦南县,给李军2000元罚款。李军临走时警告祁女士说:“你要是想起来都有谁是跟你一起信的就告诉我,告诉我一个人我就给你500块钱。”祁女士被羁押50天后释放。其他几名基督徒祁女士未提供,详情不明。

  据悉,祁海英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农场社区。

 

三名基督徒在路上被黑龙江省警方抓捕并拘留罚款(2003-6-20)

  2003年6月20日,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西小学教学家属楼基督徒接会(女,当年35岁,1999年3月接受全能神作工)在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终点下车,等五名基督徒都到齐时,她们一起走向聚会家,走在途中时,鸡东县哈达镇派出所两名着装警察骑着摩托车和一名检查人员把她们叫住了,盘问接女士五人,要求她们把身份证拿出来检查,接会说:“谁出这么近的门还带身份证?”警察说:“没有也行,你们得和我们走一趟,到派出所登个记。”有两名基督徒用智慧走开了,其余三名基督徒被警察押到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就开始翻包,接会包里有聚会记的笔录让警察搜去了,警察看了就喝道:“你们信的是邪教,是东方闪电。”接女士反驳说:“我信的是正教,是基督教。”然后警察就把三名基督徒分开审讯。一名警察厉声质问接女士:“你们互相认不认识,你们都是干什么的?信邪教多少年了,怎么信的?在哪儿聚会?有多少人?谁是头?”接女士不理会警察问话。警察恶狠狠地命令接女士把鞋脱了,光着脚站在水泥地上!然后他就穿着皮鞋往接女士的脚上狠狠地踩,还搧了接女士四、五个耳光,又把腰带解下来狠狠地抽了接女士几下。这时进来一个人,他才停止了对接女士的毒打。次日,将三名基督徒押送到鸡东县公安局。

  到了鸡东县公安局,接女士听见另两名基督徒被毒打的惨叫声,警察恐吓接女士:“你听到她们的叫声了吗?你想怎么做?”接女士说:“你放心,我配合你们的工作,你问啥?我知道的都告诉你!”警察很满意,问道:“你家都谁信东方闪电这个邪教?”“我家没人信邪教,就我一个人信基督教。”“你信的就是邪教。”“我们信神不偷不抢,不打人骂人,不做不正当的事,我们还孝顺父母、尊老爱幼。我们追求性情变化,我们信的是创造天地万物的独一真神,所以不是邪教,你说邪教那他邪在哪儿了,你能告诉我吗?”警察也哑口无言。接女士面对警察其余的问话都没正面回答,警察气愤地恐吓道:“在你身上挖不出来有价值的线索,你就别想好!别想回家!如果你想早点回家你就带我们去你知道的地方。你什么时候说出有多少人信?家都在哪儿住!再根据你说的处理你。否则今天晚上就送你到看守所。”接女士说:“我真的不知道。”警察气得脸都发青了,当天晚上,接女士等三名基督徒被送到鸡东县看守所。另外两名基督徒一个被打得嘴角流血,一个手被打得肿了。

  最后以“信全能神邪教”为罪名判接会拘留,接会的姐姐拿了10000元交罚款,并用自己的工作给其担保,于2003年6月29日关押9天的接会被释放。警察警告接会:“半年以后如果你真的不信了,一万元就退给你。如再信就不是今天这样了,如果让我们抓住就整死你!”这一万元至今未返回。其中一名基督徒家人花了约五、六千元将其赎回;另一名基督徒没交罚款,被拘留了一个月。

 

基督徒因传福音遭到黑龙江省警察毒打逼供(2003/6/18)

  2003年6月18日下午2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阜宁镇北寒村基督徒张金怀(男,当年50岁)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南天门乡马架子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强行将张金怀推到车上,押到了东宁县南天门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把张金怀带到了审讯室里对张某进行搜身,只翻出一个传呼机。三名警察质问张某:“传呼是怎么回事?”张答:“传呼坏了,当表用。”警察又喝问:“你信多长时间了?谁叫你信的?”张某没正面回应。一名警察狠狠地搧了张某一记耳光,张某顿时觉得火辣辣的疼。警察气凶凶地又踢了张某两脚。记录员问:“你叫什么灵名?你的书呢?”张某说:“什么叫灵名?我不懂。我没书,因我不识字。” “你们同伙有谁?你还认识谁?”张某答的没如警察意,又遭来他们一顿拳打脚踢,警察把张某铐在了底下的暖气管子上,使张某站不起来,只能蹲着,他们拿起两个电棍,先用一个电棍把张某从头到脚杵了一遍,记录员嘲讽地说:“你不是信实际神吗?你的神咋不救你呢?”两名警察随后一人拿一电棍一同往张某身上杵,大约过了20分钟,张金怀已经被折腾的站不起来了,无力地躺在地上……晚上9时许,警察把张某锁在个大铁笼子里。次日,去张家抄家找证据,最终徒劳无获。警察一看什么证据也没有,晚上6时许就把张某送进东宁县万鹿沟拘留所。张金怀质问警察:“你们给我定什么罪把我送那里?”警察说:“扰乱社会治安罪。”

  最后警察向张某索要了2000元的罚款,又交伙食费270元,将他拘留12天, 6月30日中午将张金怀释放。(罚款没给开收据)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3/06/18) 

2003年6月18日上午8时许,张文秀(当年47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和另两位姊妹定好在该地区北大街地质队租的房子商量教会之事,当到屋不久蹲视在此的片警破门而入,冲张文秀等人喝到:“你们是哪的?是不是在这聚会呢?信几年了?头是谁?”张文秀等人没有吱声,片警看见张女士写的本上有神字,就给派出所打电话,不一会该市建华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的两名警察驱车而至,开始抄家,将屋里的两本信神书籍,两张CD光盘,一台CD机,三部传呼机及70元现金掳去,随后将张文秀押上警车拉到文化路派出所。

  派出所将基督移交到市公安局审讯,市公安局来一名警察,边狠扇张文秀的耳光边:“你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不能轻饶你!说!是谁让你信的?上线下线是谁?书是从哪来的?”张怕牵连其他弟兄姊妹,默默不语。警察就凶狠地将张的双手铐上,再用一根棍子穿进去两人往起台,铐子勒进肉里,张疼的大叫,警察边折磨边逼问以上问题,张不说,他们就继续折磨,张惨叫不止,警察仍不罢休,用拳狠打张的大腿根,又罚其“开飞机”,张被折磨的筋疲力尽,疼痛难忍,受不了了就往墙上撞,警察见张疼的要死才罢手,然后将张铐在铁凳上,整理完材料命张女士签字画押,后将其送进齐齐哈尔市看守所关押。

  到了看守所,里边的女狱警将张女士身上仅有的5元钱抢去,15天后张文秀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毒打拘留(2003/06/17)

  2003年6月17日上午9时许,鹤岗市兴安区的基督徒李传梅(当年27岁),在佳木斯市桦南县里传福音,4、5名着装警察闻讯驱车而至,抢去李传梅手中的神话书籍,喝道:“谁让你传教的?走,跟我们上派出所!” 李传梅说:“我没犯法,跟你上派出所干啥呀!”警察不容分说将李传梅拽上了警车押往桦南县林业局派出所。

  警察将神话书籍扔在桌子上,搜去其传呼机,随即喝问:“这都是从哪来的?”李传梅不回答,只是默默祷告。警察恼怒使劲连扇李几大耳光,打得李眼冒金星。警察接着逼问:“头是谁?上线、下线怎么联系?在哪聚会?”李传梅不说,警察又对其拳打脚踢,毒打一阵,接着操起电棍使劲打李传梅的上身,随后又从后脖子打到脚脖子,边打边骂:“妈的,不老实交代打死你!”一个警察打累了又换另一个,轮流毒打近3个小时。李传梅被摧残得伤痕累累,头发蓬乱。

  下午1点多,李传梅被押送到桦南县拘留所。途中,警察说:“让你不说,这回给你送号里去,我们有的是办法整治你,指定能撬开你的嘴!” 到了拘留所一女警对李传梅又一次搜身,内衣内裤也未放过,将李女士的腰带及仅有的20元现金搜去,之后将李传梅关进号里。

  6月20日,李传梅的丈夫交给管教500元钱才将李传梅领回家。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传福音惨遭警察毒打(2003/06/17)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铁锋乡全能神教会的刘福祥(男,当年24岁),2003年6月17日上午在本市富拉尔基区万平小区传福音,刚传完福音,走出楼区,铁锋乡铁北派出所的警察王忠伟迎面截住刘福祥喝到:“我看看你兜子里有什么东西?”上前一把抢去刘的兜子,掐着刘的脖子往小区里走,边走边解下刘的腰带,把其双手用腰带绑在身后,又叫来警察韩宝林,将刘福祥押到铁北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刘福祥的全身被搜一遍,随身携带的信神书籍、传福音资料及200多元现金没收(未还)被没收,警察又将刘的自行车及车钥匙扣下,韩宝林又将刘的眼镜拿去自己戴上,然后将刘福祥的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开始审讯,王忠伟等警察逼问:“你都上哪传福音了?传了多少人?你们头是谁?”刘均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王忠伟恼羞成怒,上来恶狠狠地一绺一绺薅刘福祥的头发,又用竹板狠打刘的脚心、手心,刘被打得不住惨叫,打了有十多分钟,警察怕周围的人听见惨叫声就说:“你不是不招么?等到晚上再收拾你!”之后警察又去刘福祥家抄家,一无所获,悻悻返回后气急败坏地找了一条栓狗的铁链子,将刘带到另一间房,让刘脱光衣服,只穿一条短裤坐在水泥地上,左脚用铁镣子靠在暖气管子上,双手被铐在身后,再用铁链子穿过铁镣子后栓到后面门把手上,他们就开始用力往后拽,一会又进来五六个人,一人使劲扯住刘的右腿,几人用力一起拉拽,拽的刘像要四分五裂,其他几人一起围攻上来连踢带踹,又有一人举起电棍不停的杵刘胳膊、脚、头,刘忍着剧痛默祷。残忍的警察一只电棍用没电了,又换另一只。同时一警察脱下皮凉鞋狠狠的往刘后背、胳膊上抽打,群殴20分钟,警察打累了休息一会,接着再打2 0分钟,刘浑身是伤,痛的直淌汗。警察见刘仍不交待信神内部情况继续施刑,拿来竹板打刘的手心、脚心,并恐吓说:“再不交待头是谁就把你装进麻袋扔进嫩江里,谁也不知道。”他们又从富拉尔基公安局找来一姓田的警察,是专门审理信全能神的,他拿着一记事本念上面基督徒姓名,一边念一边观察刘福详的表情并问认识谁,刘说谁也不认识,田警察没得到结果恶狠狠地暴打刘一顿,仍不解恨,就将一塑料袋蘸上水套在刘的头上,使之不透气,然后再套袋,加到五个时快要憋死过去,他们才撤下来。继续逼问,不说再套,反复折磨七八次,刘倍受煎熬,警察仍不罢休,将刘带进卫生间用冰凉的水冲他,一冲就是好几罐水,十多分钟后刘冻得直哆嗦,加之伤重站不住直打晃,眼前发黑几欲摔倒,警察才将其押回房间铐在暖气管子上。又轮班用竹板打手心脚心,打五分钟换一次人,每打一下,心都揪着疼,打一阵又用竹板刮脚心,又疼又痒,愈打愈狠,如此折磨直到天亮,刘又饥又渴,嗓子干的像冒烟似的难受。

  18日早上7时许,王忠伟将刘带到一屋铐在暖气管子上一直站着,中午11时许警察又将刘转送富拉尔基看守所。关押期间,刘被提审三次均是提问同样问题,仍无结果。刘福详的家人给看守所的警察李士杰等三人2000元好处费,又给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批捕科科长周军10000元人情费,才将刘福详于9月11日取保候审保释出来。

 

 

一基督徒因信实际神被拘留15天(2003/06/15)

2003年6月中旬,家住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伊拉斯镇黎明村的基督徒马彦龙(当年48岁),受邀到本县联兴乡另一基督徒家做客,被当地派出所闻讯将二人抓捕,马先生所带的福音书等信神资料和100元钱被没收,在联兴乡派出所审讯立案。

  一警问:“家在哪?你的工作单位?及家姓什么?叫什么?你信的是什么?你的书(福音书籍)哪来的?你来干什么?”马先生一一作答后,嫩江县公安局以“信实际神”为名将二人送往该县看守所拘留。经过马先生家人的多方疏通,最终马先生被强拘15日后于本月末才得释放,没收财物均未返还。另一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判处劳教(2003/06/15)

  2003年6月中旬的一天,女基督徒李玉珍(当年39岁)在鸡西市梨树区穆棱矿传福音时被穆棱矿派出所的警察抓捕。

  所里,所长对李女士进行了审讯:“你是从哪儿来的?谁让你信全能神的?”李女士没有说话。所长抄起一把雨伞朝李女士的脸猛抽了两下。随后,警察对李女士进行了搜身,警察将翻出的神话书籍以及500元钱、一块手表全部抢走(至今未还)。紧接着,警察逼着李女士在一张关于‘信邪教’的纸上签字。随后,警察将李女士锁在老虎凳上,以这样的方式关押其一宿。

  次日,警察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将李女士押往鸡东县看守所。李女士在被关押期间,看到三名女基督徒被警察折磨得惨不忍睹:一名女基督徒被警察吊起来打;另一名女基督徒被警察灌辣椒水。

  李女士在被关押20天后,被警察判处一年半劳教并押至哈尔滨戒毒所。

  最终,李女士于2004年5月6日中午,提前两个月被释放。释放时,警察逼着李女士写下保证书:东方闪电是邪教,坚决不信了。

  据悉,李女士家住鸡西市城子河区。

 

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羁押(2003/06/15)

2003年6月15日下午5时许,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前进区枫桥社区枫桥河畔二期基督徒曲树芳(男,当年55岁),骑着自行车去食品厂道南接待家去商量工作,却不知这家已经出事,两名女基督徒已被抓走,警察正在蹲坑,当曲树芳刚到门前锁自行车时,突然两名警察把曲树芳强行拉进了屋,不分青红皂白搜了曲树芳的全身,把钱包、BB机、手表、记事本等一一没收,三名警察连推带搡的把曲树芳押上了警车,押着曲树芳上他家抄家,什么也没搜到,之后把曲树芳押到了佳木斯市永红派出所。

  当天晚上,永红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长与永红派出所4名警察开始突击分别审讯被抓的几人,审讯室里警察厉声质问曲树芳:“到那里干什么去了?”曲树芳说:“租房子去了。”警察说:“你他妈撒谎。”这时一名年轻警察照着曲树芳的头与脸打了几拳,曲树芳的双眼直冒金星,警察骂道:“你个老不要脸的,你还嘴硬!”同时又踢了曲树芳的腿几下,还用穿的皮鞋使劲跺曲树芳的脚面。曲树芳那天还看见有两个姊妹被打的死去活来,其中一个被打的昏过去了,遍体鳞伤,警察像畜生一样一边打一边说:“打的就是你们信神的!”

  次日,警察把曲树芳等人都送进了佳木斯市看守所。在看守所拘留长达105天。9月30日曲树芳才被释放出来。共缴纳伙食费1000元左右,另外单独订饭花了1000元左右,自己买被子、床费花了200多元。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06/15)

2003年6月的一天下午,侯香玲(当年37岁,原生命道信徒)同另一女基督徒(详情不明)去七台河市楠华县林业局北山口传福音的路上,被一辆白色警车拦截,两名便衣警察不由分说将二人强行押到林业局北山口派出所。

  警察将二人所带物品尽数没收后,将其锁在暖气管上。侯女士见势不妙,趁上厕所之机想逃跑,被看守警察掐住其脖子硬拖回来,一警给侯女士戴上手铐后,众警察开始轮流拷打。一警拽住其头发使劲儿搧其耳光,直至其面目全非。又用警棍猛击其后背、臀部,导致其后身大面积青紫肿胀,拷打至昏厥,又用水将其泼醒。两天一夜的审讯,硬逼侯女士说出有关信实际神事宜,并威胁若不说便将其拘留。

  直至次日午时,另一基督徒的哥哥花了300元钱,强逼二人在“以后不信了就放人”的保证书上按手印,才被释放。

  据了解,侯女士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拘留、毒打(2003/06/15)

2003年6月份的一天,女基督徒王艳与另一名姓荣的女基督徒传完福音,回到位于七台河市勃利县北光农场境内的北山口屯的租房内休息。这时,突然闯进来四名警察,其中两名警察将二人拽上车,剩下的警察在屋内乱翻。二人被押往佳木斯市桦南林业局公安局北山派出所。途中,二人问道:“抓我们干什么啊?我们也没有犯法,我们也没偷没抢。”警察喊道:“抓的就是你们!我们都盯你们好几天了!”

  到了派出所,警察得知王女士的家庭住址后,便去其家查抄,警察拿着收缴回的信神书籍问道:“你们是不是信全能神的?这书都是谁的?谁给你的?我们都盯你们三、四天了,你们好几个人传福音呢,都哪儿去了?你们的头儿是谁?”王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没有正面回应,警察上去搧了其一个大嘴巴子,又踹了其两脚,后用凳子砸其肩膀,边打边骂,王女士疼地失声痛哭。

  晚上7时许,警察去另一个房间审讯荣女士。荣女士遭到警察的毒打,王女士在隔壁听到荣女士的惨叫声。后来,荣女士被打晕,警察拿针猛扎她的人中,瞬间鲜血直窜。警察回到审王女士的房间后,骂道:“X他妈的,吓死我们了!”荣女士苏醒后,警察将其与王女士关在了一起。

  第二天早6时许,警察迷惑村民,让村民指认是不是她们传福音。随后,二人被锁在暖气管上。当晚,下起了大雨,屋内漏雨,雨水浇在了二人的身上,二人便哀求看守的警察:“你帮我们吧!雨浇到我们了!”警察讥讽说:“让你的神帮你吧!”并不予理会,任二人被雨水浇打。二人一宿未眠,且滴水未进。

  第三天早7时许,二人被押到不知什么地方。在那里,警察抢走了王女士兜里的10多元钱、荣女士身上的几十元钱。紧接着,警察逼着二人写姓名和地址,荣女士没有写,警察便抄起一把扫帚打她。随后,二人被转押至桦南林业局看守所。在此王女士的身份证、手表被扣留。15天后,王女士被释放。荣女士详情不明。

  2008年,茄子河公安局给王女士的丈夫打电话,向其探听王女士的消息。

  据悉,王女士家住七台河市茄子河区

 

黑龙江省母女二人因信神双双被捕并拘留(2003/06/15)

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桦南县土龙镇永胜村的女基督徒任启凤(当年53岁,原生命道信徒),并不知道其女儿已被该县公安局抓捕(其女儿信全能神),三名警察前来抓捕时,任女士还在家中给一熟人传福音。

  那是2003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任女士正给一个熟人见证全能神作工,三名警察破门而入,将屋子翻得乱七八糟,信神书籍、歌碟、磁带装了满满一兜子,一警察厉声道:“你女儿因信全能神已经被抓捕,你跟我们走一趟吧!”言罢将任女士强推上警车。

  公安局的六七名警察拍桌子瞪眼质问任女士:“你为什么信神?书是谁给的?给你书的人是哪的?叫什么名字?你还认识谁?你必须把事情说清楚!”任女士将自身有许多病一一列出,说因病才信的神,其它的则闭口不答。众警察虽没动手打任女士,却将任女士的金项链、金戒指、钱尽数搜走。又将其带到看守所,正在受严刑逼供的女儿隔壁,让其听女儿的惨叫,任女士低头不语。一警一再提及:“你家人能不能用钱来赎你?”“不能。”“能不能用钱来赎你女儿?”“我家没有钱,也不能赎我女儿。”

  最终,警方将母女二人以“信全能神”为罪名拘留。在任女士被拘留期间,警察天天打电话问其家人要钱。后来任女士家人托人送礼、请客吃饭,花了1800元钱,又被罚3000元钱,共4800元钱,终于在2003年6月20日左右将二人救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竟屡遭警察抓捕(2003/06/15)

家住牡丹江市林口县龙爪乡的女基督徒杜汉华只因信全能神,竟屡遭警察抓捕:

  2002年10月的一天,三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了杜女士(当年40岁)的家将其抓捕到牡丹江市林口县龙爪乡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庆和对其进行审讯:“你信主吗?”杜女士回答:“我信。”审讯过程中,杜女士突发心脏病,警察被迫将杜女士拉到医院打针。半夜两点半,杜女士趁着没人看管,得以脱身。

  2003年1月的一天,杜女士在牡丹江市柴河镇双桥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捕并被押往柴河镇派出所。途中,杜女士犯了心脏病,全身发冷、直哆嗦,并且一个劲地打嗝。警察恶狠狠地冲其吼叫道:“你的主咋不来救你呢!你怎么不死了呢!再打嗝就把你塞江洞里!”到了派出所,警察对杜女士进行搜身,将一台收音机与仅有的50元钱抢走。随后,警察围绕信神的事对其审讯,无果,遂于当日将其释放。

  2003年5月的一天中午11时许,杜女士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在牡丹江市林口县古城镇一女基督徒家被其告知:二人被仇恨信神的恶人举报。于是,二人赶紧往外走,没走多远,被警察抓捕并被押到林口县亚河镇派出所。到了派出所,审讯过程中,杜女士犯了心脏病,警察非但不管,还冲其骂道:“非典咋不非死你呢!再打嗝就拿袜子塞死你!”随后,警察押着二人去指认基督徒的家庭地址。途中,突然一名醉鬼闹事,杜女士借机脱身。

  2003年6月的一天,杜女士在牡丹江市人民医院附近找家政的活,忘了带身份证,于是往家打电话要身份证。杜女士殊不知家里的电话已被警察监控,过了一会,林口县国保大队大队长王庆和与杜女士的丈夫一起赶了过来,警察将杜女士押回林口县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喝道:“你出去干什么了?”接着问:“谁是你们的头?你们聚会都有谁?”杜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没有正面回应。警察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连你儿子都受牵连,耽误儿女前程,上学、当兵、就业都受限制,你不务正业!”杜女士反问一句:“坑蒙拐骗的你们怎么不抓?”警察说:“那样的我们不抓,就抓你们信东方闪电的!”随后,警察又拿出一些基督徒的照片问:“有没有认识的?”杜女士说:“不认识。”最后,警察无缘无故地向杜女士勒索1000元,于当日将其释放。杜女士临走时,警察还威胁道:“以后别信主了,教堂也别去了,如果有事我们随时找你,不许出远门!”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抓捕(2003/06/15)

2003年6月的一天下午1时许,杨安辉(女,37岁,家住嫩江县海疆镇中村)和另一名基督徒(情况不详)在本县山河农场七分场传福音时,被三名着装警察强行拽上警车,押往山河农场侦查大队(现已不存在),途中警察恶狠狠地对二人说:“不好好过日子,出来传什么教呢?可恨!恨死你们这些信教的,不务正业!”

  到地方后,警察先翻了二人的包,包内的传福音资料和一本《祷告的意义与实行》小册子都被没收。又问:“你叫什么,家住哪,干什么来了?”审讯未果,警察才将二人于下午2时许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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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并罚款(2003/06/15)

  家住齐齐哈尔市兰西县辽源乡半里屯的基督徒李淑艳(当年37岁)因信全能神被当地警察得知,2003年6月的一天下午1点钟,李女士在家做家务,突然本市公安局铁峰分局红光派出所的三名警察驾车而至,闯进屋喝道:“你家非法聚会,跟我们走一趟!”说着,另两名警察便开始抄家寻找信神证据,翻走一本《圣经》及信神资料,遂将李女士抓进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李文革喝道:“本地你们信神的都有谁?”李女士怕牵扯其他弟兄姊妹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看她不供,就冲向李女士将其胳膊往后一拧紧紧铐上,吼道:“让你不说,铐死你!疼不疼!快说,你只要说出一个信神的头就行。”李女士坚决不说,警察便恶狠狠地对其拳打脚踢,审讯至下午5时许警察都去吃饭了,将李女士押到另一个房间铐坐在椅子上,过了一夜。

  次日早8时许,公安分局来了三名警察,其中一名警察二话不说就“啪!”“啪!”地猛扇李女士十多个嘴巴子,又使劲杵李女士前胸十多拳,李女士被打的脑袋肿胀,天旋地转,眼冒金星,前胸疼痛。警察边打边逼问:“你们同伙是谁?上下线是谁?”李女士仍然如固。警察操起电棍恐吓道:“再不交待就用电棍杵死你!”因得李有严重心脏病,才不得不罢手。最后强迫李女士写下决裂书,保证以后不再信全能神,并向其家人索要2000元罚款,才将李女士于是日中午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03/06/14) 

2003年6月14日上午正午时分,女基督徒于杰(当年41岁)、赵春香(当年36岁)因在黑龙江省黑河市幸福村长发屯见证全能神的末世福音,被恶人勾结当地派出所将二人抓捕到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公安局。

  公安局国保大队对二人进行审讯。于景会(警察)狠踢赵春香一脚对其他警察说:“她们是东方闪电的,好好治治她们!”转头逼近赵春香,“说!你叫啥名?那人(于杰)叫啥?”“赵春香,于杰。”于景会从赵女士背包里翻出《审判从神家起首》和电话本,拿在手里,并扬着收去的赵女士信神的材料,不断逼问:“这书哪来的?谁给你的?你们头是谁?”赵女士回答:“同学给的,和于杰去长发屯看同学。”接着审于女士时,于景会狠狠搧了于女士两耳光。

  当日下午5时许,警方强逼二人签字画押后转押至黑河市看守所。转押途中到二人家抄家,一无所获。拘留期间,赵女士曾被戴上手铐脚镣多次提审,警察多次对其进行恐吓。最后,以“涉嫌传播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要给二人判刑。因赵女士家找关系花500多元,于女士则被勒索10000元(人情费5000元,罚款5000元),二人才被改判拘留17天,于2003年7月1日上午10时释放。赵女士因被多次审问,落得个神经性心脏病至今未好。

  据悉,两名女基督徒均系 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人,于女士家住上二公村,赵女士家住下二公村。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聚会被抓捕(2003/06/12)

——共被勒索12500元,一人被拘留,一人被劳教

  2003年6月的一天上午,王桂花等四名女基督徒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湖乡湖沿村二队的湖岗山上聚会(当时是非典时期),突然四名警察从一警车上跳下来,把基督徒包围,警察问:“干啥呢?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随后,将四名基督徒强行押上警车,因受到惊吓,基督徒王桂花心脏病发作,警察只好先把基督徒拉到村委会审讯。

  停车后,见王女士还在昏迷中,两名警察架起王女士,将其拖进屋内后扔在地上不管。之后开始对其他三名基督徒搜身(共搜出几本信神资料和170多元),这时,见王女士还是不醒,一警察上前硬把王女士踢醒。抓住头发将其薅起,大声喝道:“你是不是头?还有谁信?东西是从哪来的?说!”见王女士不说话,警察大骂,猛地一个拳打在王的胸前(后来拍片发现软肋打断了),王倒在地上半天没喘过气来,差点憋死过去。这时,密山公安局的李刚又带几名警察进来,见王女士倒地不起,二话不说,上前抓住头发拽起来,反手交叉到后背,因王女士年纪大(当年已经43岁),骨节长死,手铐无法够到,警察就用力掰其双臂,硬给戴上手铐。旁边的人都听到王女士的骨节“咯咯”直响,最后,王女士再次痛得昏了过去。这时,王刚审讯其他基督徒:“你们的头儿是谁?书是谁给的?知不知道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们这是反党,是和国家对着干,简直就是二代的法轮功!你们根本就是一伙儿的!”三名基督徒没有理他,王刚气的狠狠地踹了周玉芝一脚,骂道:“你他妈的,让你倔!你们天天到处传啥?跟国家对着干,整死你!地上那个女的是干啥的(指王女士)?她是不是头儿,她都和谁联系?”三名基督徒回答:“不知道。”就这样在村委会审讯了一个多小时后,警察将四名基督徒押送到密山市公安局。

  在公安局又有两名警察审问王女士“书是从哪来的?你是不是头?还有谁信?……”见其不说,又对其进行毒打,之后强迫其在事先写好的材料上签字,按手印。警察在一边张狂地说:“你不承认也不好使,我们可以随意定你的罪!”

  在这期间,有两名女基督徒因家人四处求情,其中一名被警察勒索了1500元后,二人于当天被释放。

  随后,基督徒王桂花和周玉芝在密山市公安局连续审讯了15天后(每天都被毒打,还有精神上的折磨),又被押往密山市看守所,路上李刚对另一名警察说:“我好长时间没过手瘾了,这回看我怎么收拾她们!”

  到看守所后,警察监控王女士的传呼机,只要传呼机一响,警察就开始审讯“这是谁的电话?叫什么名字?怎么能找到他?”王女士每次都说“不知道,不认识。”就每次都被毒打(警察知道王女士有心脏病,所以每次都会击打王女士的胸部,导致王女士昏死过去几次)。到最后,基督徒王女士被打得浑身是伤,皮肤肿胀,曾紫青色,局部已溃烂。李刚咬着牙无可奈何地说:“真是铁嘴钢牙,是现代的刘胡兰,现代的江姐!比共产党还共产党,我算是服了!”随后在王女士的后背植入一微型窃听器,监控王女士在看守所里的一切活动。

  进看守所的第二天,周玉芝也被逼问:“王桂花到底是干啥的?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是尽什么本分的?你不说就判你三年劳教!”周玉芝什么也不回答。之后警察又到周玉芝家搜查,无果后强迫其签字,照相,定为“信东方闪电的邪教”的罪名,又被关押了15天,且向家人勒索3000元后,期满释放。

  而基督徒王桂花在密山看守所又被关押15天后,判刑劳教两年,押送到哈尔滨市劳教所。后因基督徒王女士在审讯期间多次被毒打与折磨,导致伤势太重,在服刑期间常常昏厥过去,看守所的警察嫌王女士有病折腾他们,就天天给吃安眠药,但又怕弄出人命,就给密山公安局打电话,让密山警察赶紧把王桂花接走。密山公安局向王女士家里索要20000元,家人找人求情交了8000元,才把王女士从哈尔滨劳教所接回密山(王桂枝在哈尔滨劳教所被关押20天),回密山后判保外就医两年。才被家人接回家中治疗。

  基督徒王桂花,女,当年43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承紫河乡前进村;周玉芝,女,当年47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白泡子乡。而另外两名基督徒姓名和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6/12)

  我是全能神教会的叶长坤,家住牡丹江市爱民区。2003年6月12日中午,我(当年48岁)在海林市体育馆门前和两个姊妹碰头时,被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围住,他们拦两辆出租车,把我和两个姊妹押到海林市公安局。一到警局,警察就抢一姊妹的传呼机,姊妹不给,警察就恶狠狠地踢她,踢得姊妹当时就不能走路了,并冲我们大喊:“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今天抓到你们就别想出去了!”又来一个女警就把我们三人分开了,之后我再也没有看见那两个姊妹。

  我被押进另一派出所,被铐在老虎凳上四天四夜,期间想上厕所,喊破嗓子也无人理睬。一天,我憋得受不了,再次大喊求人来,真来了两个警察,他们不但不把我解开,反而讽刺说:“你不是信东方闪电吗?自己闪出来吧!”说完就走了。迫于无奈我只好用没被铐上的手解裤子,尿在地上,警察后来又把我这只手铐上,这四天四夜中,警察只给我两个面包,我饿得头昏眼花,毫无力气,几乎要休克。来派出所办事的人看见我昏迷的样子说:“这人都快死了,怎么没人管呢?”第五天早上,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来三名警察,站在我面前喝道:“你老实交代,你的上线是谁?还有谁信东方闪电?不交代就拘你!”我有气无力地说不知道。警察看我半死不活的,就把我送进海林市看守所,关押我20天。期间,警察背着我去抄家,把我信神的书籍都搜走了。最后,是我家人找到国保大队的人交上3000元钱,又给海林的警察2000元,才将我取保候审赎了出来。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3/06/11)

——其中一人被拘留并勒索

  2003年6月的一天早8时许,女基督徒杨秀英(当年47岁)和另一名女基督徒(姓名、地址不详)去安达市吉兴岗镇聚会。刚到接待家10多分钟,四名警察突然闯了进来(其中有两人叫朱大山、刘华),将炕上的信神书籍全部抢走,押着三人带到了吉兴岗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刘华就开始翻杨秀英的兜子,将翻出的70多元钱私入囊中。过了10多分钟,警察将杨女士和另一名女基督徒转押至安达市派出所。与此同时,另一路警察驱车去杨女士的家进行搜查,将翻出的信神书籍以及1270元现金全部掳去。

  到了派出所,一名偏胖的警察问杨女士:“你去那干啥去了?这书是谁的?”杨女士没有正面回应警察的问题。而另一名女基督徒因为反复的转押,导致呕吐不止。

  最终,审讯无果。警察强行将杨女士押送至当地拘留所。拘留期间,警察向杨女士的家人索要1000元钱,家人只好照办。杨女士被拘留15天释放。

  在杨女士回到家后的第七天,朱大山带着安达派出所的人再一次闯入杨女士的家,向其打听一名女基督徒的下落。杨女士回答不知道。

  据悉,杨女士家住家住安达市吉兴岗镇和兴村。

 

基督徒黄俊清两次因传福音被判刑(2003/6/10)

  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西郊乡的基督徒黄俊清(男,现年51岁),因信全能神两次被抓捕。

  第一次被抓捕是在2003年6月10日(当年42岁),当时黄俊清在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梨树镇桥头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梨树区向东派出所的四名警察抓捕(有派出所的正、副所长和两名警员),强行押上警车后押送到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向东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王所长上来打了黄某一耳光,审问其他基督徒的下落,黄某说我不清楚,这时警察又去处理其他事情,就将黄某关押到一房间内。

  第二天警察审问:“你来到这里干什么?是不是传教的?你们的头是谁?和谁联系?……”基督徒黄某均用智慧回答。警察见没审出什么,下午黄某押送到鸡西市第二看守所。

  拘留所的警察审讯黄某:“你们这帮信神的人是黑社会组织,在北方敛财到南方买枪支。”黄某说:“我们信神的人老的老小的小,枪都拿不动,给我们枪都不会打,再说,如果我们真的是黑社会,若手里还有枪,你们敢抓我们吗?我们信全能神的人只是为传福音让人信神,积德行善,一点坏事都不做,何罪之有?”警察吼道:“再说我揍你。”

  7月17日,两名警察来提审黄某,并让黄某配合警察录假口供,就说信全能神的人传福音一是为让人加入邪教,二是为敛财,每传一个普通人给500元,每传一个讲道人挣2000元,这样就会把黄某放出去。基督徒黄某愤概的反驳道:“你们这是在栽赃陷害,作假口供,我们信神的人传福音是为救人,是为预备善行,而不是作恶。如果我们传福音给钱,我们还用骑自行车吗?你看我们哪个人买车了?哪个人又穿金带银了?而你们这些人却无辜抓捕我们?我们犯了什么法?”警察底气不足地说:“国家定你们为邪教,那你们就是邪教,你们传人信神那就是犯法。”

  后来黄某的家人找人求情,给警察送礼15000元,又被拘留30天才被放出。

  第二次被抓捕是在2004年2月29日,黄俊清在哈尔滨双城市XX乡(土名叫老鸭圏)看望一基督徒回来的路上,被一名警察抓捕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对黄某进行搜身,搜到《神的三步作工纪实精选》一本、见证文章等共4本信神书籍,随后把黄某押送到双城市看守所羁押。一周后,警察再次提审黄某,说黄某信的是东方闪电,是犯法。黄某质问警察:“我们也没有反对共产党,也没有闹事,我们信神也没有犯法,我们国家不是信仰自由的社会主义国家吗?” 警察说:“我们挣国家钱,没办法,国家说你们这些人有罪,那你们就有罪。现在中央下来的文件说东方闪电是邪教,必须取缔,我们是按文件执行。”最后警察以“信东方闪电,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给黄俊清定罪判刑劳教两年。在看守所羁押40天后将黄某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劳动教养。

  在劳教所里,警察通知所有犯人,说黄某是信东方闪电,属于政治犯,谁也不能听他说话。也不许与另一名信全能神的基督徒说话。其中一重刑犯过后嘲笑黄某:“我们知道你们这些信神的人是作好事的,但现在却被国家定为政治犯,还狠打狠抓,而我们这些杀人、放火、偷、抢的人倒比你们判刑轻,打得少,我们和你们一比,在政府眼里,我们倒成为好人、善人了。”就这样,基督徒黄某在劳教所每天要早6点至晚9点超强度的干活,干不完或干不好就挨打,还经常不给饭吃。

  2006年12月30日,基督徒终于被释放。但在临走时,还是被警察警告:“出去不许再信神传福音,不然还得把你抓回来!”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2003/06/07)

2003年6月7日,女基督徒王德香(当年42岁)、根基(化名,当年50岁)去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平岗矿老达小矿传福音,被平岗矿派出所的曹、李两名警察闻讯驱车将二人抓捕。

  两名基督徒被押到派出所时,曹、李二人说:“给你们的家里人打电话,让家里人送礼就放你们。” 之后将王女士身上七张传福音照片、写着圣经章节和抄写的神话诗歌的纸翻出,开始对二人展开审讯。警察问:“家住在哪里?多大岁数?几年文化?这是谁给你们的东西?你们信神有多少人?都在哪儿?”二人对自己的真实情况据实回答。

  次日一早,二位女士被押送鸡西第二看守所,因非典的缘故,看守所拒收,二人又被押到鸡东县看守所。第三天,胡所长(平岗派出所)对其二人进行提审,还恶狠狠地警告二人:“就不能放你们出去,让你出去你们还会到处传的,你们这些人太可恨了。”21天后,二人又被转回鸡西市第二看守所被关押等待判决(期间,因警察说拿6000元就放人,王女士家人给了但没放,钱只退回4800元)。在第二看守所关押27天后,警方以信“东方闪电邪教”的罪名,判处王女士劳动教养两年,另一基督徒被判一年,送到哈尔滨女子戒毒所服刑。2005年2月24日上午王德香获释,另一基督徒具体获释时间不详。

  据悉,王德香为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柳毛乡中心村村民。

 

哈尔滨市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95天---并被勒索5000元(2003/06/06) 

2003年6月6日中午11点多,基督徒王金华(女,当年42岁)与另一名基督徒(女)骑自行车行在佳木斯市佳西通往佳东的路上,突然从后面驶过来一辆轿车停到她俩面前,从车上跳下来几名警察,其中一人拿出工作证喝道:“我们是佳木斯市佳西派出所的。”随即不由分说就将二人推上车押到了佳西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王女士看见还有6名基督徒(4女2男)也被抓到了这里。警察将他们分开进行审讯,警察审问王女士:“家在哪住?上这干啥来了?”王女士答:“家在哈尔滨,来这打工。”一名警察恶狠狠地说:“撒谎。”上去就狠狠地打王女士一耳光,王女士被打倒在地,警察说她是装的,给她灌了3、4瓶水,一警察说:“还装,起来吧!”他们看王还不起来,就吼道:“灌尿!”然后警察又给其灌尿。因着王女士晕倒了、闭着嘴,大部分液体都流到了衣服里、头发上。到了晚上,警察将王女士从一楼抬到了三楼的一个屋里把她往地上一扔将其关押起来。

  次日中午12点,警察又将王女士押送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警察到王女士的住处搜查,将传福音资料掳走,并来提审三次,主要问:“信几年了?你们信东方闪电的头在哪?”王女士没有回答,警察就殴打她:扇耳光、抓她头发往墙上撞,将其脸打肿,警察看王女士还不说,气急败坏地恐吓道:“下次把她带到本办案单位(上刑)。”

  王女士的家人为使王女士能早日出来少受折磨,被迫拿了5千元钱送到看守所,2003年9月9日,王女士在看守所被关押了95天后,才被释放回家。

  据悉,王女士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同时被捕的另一基督徒详情不明。

 

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抓捕、毒打、羁押(2003/06/06)

2003年6月6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基督徒李玉贤(女 ,当年54岁)和宁安县石岩镇向前村基督徒于文华(女,当年55岁),去宁安市沙兰镇小荒地村口传福音的途中,被一名骑着摩托车的警察拦住去路,把随身带的福音书、相片、小录音机、磁带都没收。然后推搡拉拽往大队部押送,当沙兰镇派出所警察到来后,一名警察狠狠地搧了李玉贤一个耳光,她的脸上立刻出现五个红手印,马上就肿了起来。 一会儿,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来了两名便衣警察(一个高个姓邓,一人叫冯勇),不由分说把两名基督徒铐上手铐,塞进了小车,押至宁安市公安局,没下车又直接转至宁安市看守所。到看守所将两人分开,在牢房里李看到不少全能神教会的姊妹。

  第二天,李玉贤被提审,还是在沙兰派出所审问李的两个人(邓某和冯勇)和一个叫小金子的(姓金),他们不相信李玉贤说的是实话,就用地板革卷成筒猛打李玉贤胳膊和腿,直到打得乌黑。一边打一边恶狠狠地说:“我打死你个老不死的,扒了你的皮。”几名警察轮着班的拷打,他们个个凶神恶煞。李一共被提审五六次,每次都挨打,最终审讯无果,结案让李玉贤签字画押。 李玉贤被关押五个多月,因证据不足11月13日被释放。

  据悉:基督徒于文华在看守所关押20天,亲人找人花了四千元钱于6月26日将其救出。

  李说:在看守所亲眼看警察冯勇,此人才20多岁打一个五六十岁的老人,看到用塑料管打一小弟兄,又看到给一姊妹灌辣椒水,用绳子把姊妹两个胳膊吊在背后,用劲拉绳子。撕心裂肺的哭叫声传到李的耳中,目不忍睹。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毒打后罚款(2003/06/05)

——至今被警方立案掌控 

2003年6月5晚7时许,基督徒张殿敏(男,当年51岁,原三自信徒)到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兴农镇街里给召会派的一个弟兄传完全能神福音往家走,却被召会派的人堵截至该镇派出所。

  刚进派出所,警察便对其搜身,没收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50元钱、一台自行车。该所所长对张先生说:“这么大年纪了,跟他们跑啥,你知不知道你们是反党、反社会?”张先生说:“我们信神,对人、对己、对国家都有益处。”所长恶狠狠地说:“你们是政治犯,不好好在家过日子,出来非法信神,东方闪电的全能神、实际神是国家反对、打击、清除的对象。”又问:“信几年了?你们怎么接头的?都和谁联系?头儿是谁?都住在哪儿?你给我一一都说清楚,说不清楚,不说实话,我们就酷刑侍候你。”张先生说:“我真不知道。” 所长气得拿皮鞭子猛劲地抽打张殿敏的头部,张先生钻心刺骨地疼,直到所长打累了才作罢,还嘲笑说:“这就是你信全能神的下场,好好在家过日子能遭这罪吗?值吗?”次日一早,所长带队又是一顿毒打,用皮鞭抽够了,命另外一名警察将其踹倒在地,张先生险些昏厥过去。

  下午4时许,张先生被白永刚(警察)打车遣送回当地麻山派出所,一眼便看到派出所墙上挂着先进派出所的锦旗,上面写着“打击东方闪电先进单位”。麻山派出所所长曲洪林说:“我们对信东方闪电全能神的打击最厉害,现在麻山信全能神你们这个教的该抓捕的抓捕,该坐牢的坐牢,该罚款的罚款,知道一个处理一个,看没看着?基本都教育过来了,你以后不要信了,再出去信可就不是罚款完事了,得判刑!属于政治犯。”

  当天晚上5时许,张先生家共花了4160元(罚款3000元,打车费要160元,1000元给白永刚了),在其被毒打关押近24小时后将其救出。

  2010年6月份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分局通知张先生到分局签字按手印,验血,拽了一根头发,再次给张整理资料备案。

 

黑龙江省警方仅凭一张耶稣像便将女基督徒抓捕、判刑(2003/06/05)

——派出所里警方对基督徒酷刑逼供后判其劳教一年 

  2003年6月5日,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安顺派出所得知铁峰区南浦路的基督徒曾淑清(当年52岁)信神,便去家里抓捕。四名便衣警察闯进曾女士家确定曾的身份后就开始抄家,将抽屉都撬坏了也没翻到信神证据,后来发现外面兜子里装有一张耶稣像便搜走,后强行将曾带走押往该所。

  至所后,曾女士两手被警察背后面铐在椅子上。警察拿起耶稣像问:“这是从哪来的?”警察朱简锋大吼大叫又骂人,曾说:你怎么骂人呢?朱说:我还打人呢。曾问:你把我带这来我和你们有冤有仇?警察说:这是上面让我们抓你们的,你们信的是邪教。曾问:你看我哪块儿邪了?警察不理会,继续逼问:“谁传你的?带领是谁?区办事员是谁?你跟谁配搭?你是不是福音执事?你去传XX了?谁让去传的?谁给你的书?”曾一言不发。晚上,两个警察(一个是关鹏,另一个是朱简锋)冲曾大吼:睁开眼睛!端来一盆凉水浇在曾头上。曾被凉水浇得浑身发抖。后又拿一瓶水硬撬曾的牙想往里灌水,见曾紧咬牙撬不开便往鼻子里灌,呛得曾直咳嗽。然后,关鹏用双手猛打曾的脸,并拿起杂志卷成卷边蹦边喊边狠劲砸曾头顶,又继续用两个巴掌抽曾的脸。打累了大声问曾家里几口人,以此试验曾女士是否被打糊涂了。接着两恶警逼着被打倒在地的曾女士站起来对其施酷刑,将曾手背在后面铐在折叠板凳上,两恶警用脚踩凳子横梁,曾的手脖被撸得钻心地疼,就像手铐擂到骨头里一样。两三个小时后,两恶警折腾乏了,见问不出什么结果便离去。晚上一警察特意来把窗户打开冻曾女士,直到天亮。

  次日早八九点钟,警察关鹏又进来问曾:你的神叫什么名?是叫耶和华、耶稣、实际神?反复盘问多次,一心想让曾说信的是实际神好借此定罪,但始终没有结果。第三天,关鹏领着一大帮警察又来提审:你信的神叫啥名?你灵名叫啥?跟别人咋联系?是单线联系吗?有几个人?审讯仍无果。下午2时许,曾被送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派出所又去提审曾3次,提审内容相同。因屡次提审遭警察打骂惊吓,曾的血压升高至220,曾从此落下了心脏病、高血压、全身麻木。即便这样,警方还是在两个月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的罪名判曾劳教一年,押赴齐齐哈尔劳教所服刑。在劳教所里,曾病情加重。没过几天,劳教所一位处长领很多警察一起提审曾,曾因害怕提审时再遭毒打或酷刑,精神特别紧张,血压升至240。之后曾病情更加严重,第二天早晨嘴角出血,劳教所将曾送回南浦派出所,因病不能继续服刑警察才准其回家。

  此后,曾全身一直麻木,心脏病、高血压总犯。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三名基督徒无辜遭警方抓捕、判刑(2003/06/04)

2003年6月4日下午2点多,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的全能神信徒刘基义(男,现年70岁)、王淑清(女,现年62岁)夫妻二人正在家中与另一信徒李君(男)聚会,突然齐齐哈尔市安顺派出所所长带领十名警察开着三辆警车赶来,一脚把门踢开闯入家中,不由分说便给刘基义、王淑清、李君三人戴上手铐,接着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开始疯狂搜家,没收了一台CD机、十张光盘、几本信神书籍及信神资料等。警察以此为证强行将三人押到安顺派出所。到那以后,三人被分别铐在椅子上,警察直接给他们定罪:“你们信的是邪教,带着你们走邪道。你们真是吃饱了撑的,共产党给你们老保,你们不感谢共产党反而信这个,你们信的这是反党、反人民的。”审讯无果,两天之内警察未给三人任何食物,只给了每人一瓶矿泉水。6月6日上午10点多,警方没给任何说法就将三名信徒押送到齐齐哈尔第一看守所关押了70天,之后李君又被转至第二看守所拘留了15天才得以获释。

  8月14日下午2点,经医院检查王淑清患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即使这样警察也不放人,并以“扰乱社会治安,信邪教”为罪名将她转到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劳教两年。在劳教所里,警察勒令王淑清写转化书:“凡是对国家不利的组织我都不参加。”直到2004年4月3日其心脏病复发被送到医院一个星期后,警方才同意保外就医。4月9日王淑清回家养病,但并没有自由,因铁锋区南卜派出所监督其每季度写份思想报告寄给劳教所(内容包括这几个月都干什么,是否还参加这个组织等),一直到两年期满后才结束。

  当时已年届六旬的刘基义被押送到富裕劳教所劳教一年。在劳教所里,他秋天挖暖气管道,冬天剥树皮(给造纸厂干活),每天都得干10个小时的重活。10月份警察嫌他干活慢,恶狠狠地踢了他一脚,当时就起了个筋包,此后的半个月里他弯腰、走路都疼,再加上每天吃的都是半生不熟的发糕与不干净的菜汤,吃完后就拉肚子,最后都拉成了痢疾。老信徒体力实在不支,无奈之下只好给监管他的姓同的一个警察送了100元,这才免于干活,但也不能休息,每天还得拖着病体跟着去上工。后来,老信徒又给姓同的警察100元钱让其帮忙买东西,此人却将钱私吞。刘基义于2004年4月26日提前获释,但南卜派出所人员每隔一个多月就去他家“光顾”一次,给夫妻二人的生活带来很多麻烦,两年后他们搬离了那个地方。

  据刘基义讲,他在劳教所里亲眼目睹了警察草菅人命的行为: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刑事犯)被姓同的警察用脚踢、拿电棍打,结果打到要害处死了,后来法医开了假证明,证明其是突发心脏病死亡。另一个刑事罪犯因胃疼得厉害,向警察提出看病、买药,但无人搭理,第二天早晨病死在床上。王淑清也提到,她在劳教所里认识了另一名全能神信徒刘秀波(女,27岁),据刘秀波本人讲述,她是2002年被抓捕的,当时60专案组(归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管)雇用人称四大金刚的黑社会对她用电棍进行毒打,打晕后就用冷水浇醒,接着再打,她被四大金刚折磨得死去活来,最后落下风湿关节病,每个骨头节都疼。

 

黑龙江警方将一女基督徒两次吊起毒打,两次将其折磨晕死(2003/06/04)

——还凶神恶煞地喊:我们不怕你硬,不行就把你打死送火葬场去!

  2003年6月4日,拜泉县大众乡同庆村的基督徒司振红(30岁)在齐齐哈尔市铁峰区东沟村与一老姊妹聚会,因恶人举报,龙沙分局安顺路派出所的三个便衣警察闻讯赶至。闯进屋直接冲到司振红跟前推搡着将其手背到后面铐上,押上车拉至该所。

  至所后,所长及两名警察(其中一个叫董海清,另一个不知名)审讯司女士。所长问:你的头是谁啊?司没说。所长抡起右手使劲打司耳光,打一次问一次,反复4、5次,司左脸被打得像火烧一样痛。随后警察将司女士关到一个小屋里,两只手铐吊在墙高处的铁环上(只有脚尖能挨着地),吊一会放下来再连打再踹,反复吊打了3、4个小时。司实在挺不住了便拼命喊:我不行了,心脏病犯了。当警察将司放下来时司已闭着眼睛晕倒了。警察便掐人中、灌药、浇凉水,看司醒过来便马上上来4、5个人又对其猛踢,边踢边说:你那伙人和你的神怎么不来救你呢?你还硬撑什么?司的腿和腰被踢得钻心地疼,后来麻了。酷刑审讯持续2-3个小时,直到警察打累了才停下来。不一会,接着将司女士吊在墙上,抓住其头发使劲摇,司的胳膊像撕开一样痛,直到疼得再次昏死过去警察才住手。第二天,警察拉着司去家里翻东西,把藏在仓房里的信神书籍翻走。回到派出所后,警察晚上再次提审司:“你信神的书是谁给你的?你怎么与接待家姊妹认识的?”见司不说,警察便残酷地用笔尖扎其大腿,直到将腿扎肿。并疯狂地叫嚣:你不硬吗?我们不怕你硬,不行就把你打死送火葬场去!不然审不出来你我们没面子。一小警察讽刺地说:你可真是当代的刘胡兰、江姐啊。第三天上午,警察按住司女士的手指强迫其按手印(不知按的是什么手印),之后将其送至齐齐哈尔看守所关押3个月,后又转押至第二看守所(已拆迁)关押半个月。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罚司女士3500元钱(没有收据),随即将其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06/03)

2003年6月3日,刘淑清(41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镇)和同乡曹宝华(48岁)来到本镇孙发屯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当场收走一本神话书籍,将两名基督徒押至当地派出所,分别进行审讯、搜身,从刘女士内衣兜搜去200元钱,审讯无果。

  当日下午4时许,在呼兰区看守所,再次提审刘女士,喝道:“你的书是从那来的?”“别人给的”,警察操起纸卷狠狠抽打刘女士,边打边喊:“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

  后经刘女士的丈夫托人疏通关系,花费4000元,被放出来。曹宝华情况不详,待进一步调查。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03/06/02)

  2003年6月初的一天,家住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镇的于兆霞(女,当年35岁)与本镇的张凤芹(女,当年58岁),二人结伴到本市宾县胜利镇殷家屯看望一老夫妻基督徒(新人)时,看见另两名男基督徒也在新人家,上午9时许,几人正在聚会,突然胜利镇派出所的四名警察直冲而入,气势汹汹地冲这四位基督徒喝道:“把你们兜里的东西都掏出来!”两名男基督徒将传呼机和身份证拿出来,警察抢了去,随即连推带搡将四名基督徒推上车,拉到胜利镇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将于兆霞和张凤芹关进一屋,给另两名男基督徒关进一屋,然后展开审讯,警察冲于兆霞二人喝问:“你们是不是到那老俩口家聚会去了?认不认识那两个男的?”于兆霞避开问题智慧地说:“我们来栽稻子挣钱。”警察不相信地说:“你们就是信神的,我们早就知道了,还不承认呢?你们私自聚会是违法,国家不允许!说,谁让你们来的?头是谁?”于兆霞二人支吾着没有回答。警察为了得到更多信神证据反复逼问信神实情,终无结果。另一审讯室里,两名男基督徒同样受到审讯。当晚8时许,于兆霞、张凤芹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被释放;而那两名男基督徒被戴上手铐押上车送宾县去了。

  另两名男基督徒详情未知,有待继续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2003/06/02)

2003年6月2日,女基督徒何小青(当年36岁)与另一姊妹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龙台区传福音,三名便衣警察闻讯驱车赶来,不由分说,将二人带到兴龙台区公安局。同时没收了何女士一部传呼。

  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对何女士审问一番,未果,直接将其送到兴隆台区看守所关押起来。期间,警察又提审何几次,仍无果,便气急败坏的用脚踢她。

  事发后,何女士的家人花3000元疏通关系,何被拘留15天后释放。临走时警察恐吓道:“继续信还抓你,告诉你常在河边站没有不湿鞋的,你别得瑟。”

  据何女士说,一同被抓的姊妹也花了3000元钱,被拘留15天。其他情况不详。

  经了解,何女士为黑龙江省青冈县民改乡保安村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并罚款(2003/06/01)

家住富锦市砚山镇的基督徒于福兰(55岁),因信全能神,于2003年6月1日被当地派出所抓捕,砚山派出所所长孙野逼其交待全能神教会信息,恐吓道:“你这事相当严重!你信的全能神是国家不允许的,属于扰乱社会治安,够判你了!”当日,转押至富锦市看守所。

  期间,富锦市公安局在火车站广场大批焚烧全能神教会书籍、光盘,强迫于福兰等被捕的基督徒在旁边看着……

  于女士家人托人求情办理取保候审,共花去5000元,于6月12日将其释放。临行时于女士被警告:“你家亲属用工作担保,才放你出去。三年内,你再传全能神福音就蹲你三年!你家亲属的工作就没了。”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6/01)

  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韩喜芝、白雪和李芹,于2003年6月1日到佳木斯市桦南县小梨树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桦南县公安局刑警队警察强行抓捕。

  到了警局,对基督徒强行搜身,将韩喜芝随身携带传福音资料和1400元现金掳去。警察逼问韩喜芝信神资料从哪来的,家住哪,头是谁等,韩女士怕连累别人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冲过去一阵拳打脚踢,又罚其“开飞机”。同时,白雪和李芹也受到不同的刑讯逼供,审讯无果。当晚7时,将三名基督徒押至桦南县看守所。

  期间,警察曾威喝她们说:“你们信的是邪教,不好好在家过日子,出来传什么传?通知家人拿钱赎人!”基督徒没有回应,仍被继续关押,直到6月23日才释放。因三人都是外地人,回家时需要路费,基督徒向警察求要被搜去的钱做路费,警察气冲冲地说:“不给,一分都没有!”

  经了解,韩喜芝(当年31岁)家住鹤岗市兴安区;白雪(化名,当年35岁)住在鹤岗市兆大岭;李芹(当年31岁)为七台河市人。

 

 

 

两名基督徒传福音被哈尔滨市警方抓捕、判刑(2003/05/31)

  2003年5月31日上午9时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新利街民利村戴家屯基督徒关秀芝(女,当年38岁)与杜佰玲(女,当年38岁),一起骑自行车去阿城市新华镇建设村小马架子屯亲属家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二名便衣警察堵在屋内,不容分说,连推带搡就把两名基督徒塞进了车里,押到新华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就对二人搜身,搜出了传呼和传福音的名单,还有三本传福音的书、磁带、两个小录音机。(全部没收)

  所长质问:“你到底去姜家干啥去了?你什么时候信神的?这书哪来的?磁带哪来的?你还去谁家传福音了?”关秀芝都一一回答,所长假惺惺地对关秀芝诱骗说:“你签个字就可以回去了。” 当时关秀芝也没有仔细看写的是啥就签了,杜佰玲也稀里糊涂地签了字。随即将关、杜戴上了手铐锁在黑屋里。后所长领人去关家和杜家抄家,什么也没搜到,空手而归。

  但仍将关、杜二人押送到阿城第一看守所关押起来。20多天后阿城市公安局给她俩下达了“扰乱社会治安判劳教两年”的通知书,让关和杜签字。然后俩人被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减刑三个月,2005年2月28日二人被释放。

 

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毒打拘留,释放后仍四处抓捕有家难归(2003/05/31)

2003年5月31日10时许,基督徒于海臣(男,被抓时34岁,家住黑龙江省海伦市海北镇海北村)和另一名基督徒在海伦市扎音河乡朝阳村传福音时,扎音河乡派出所王所长、侯长彬等一行四警闻讯前来抓捕,在村东头将二人截住。警察上前抢去二人的两本《审判从神家起首》、磁带、录音机、80多元钱、手表等,之后给二人带上手铐强行押上警车抓到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逼于某脱掉鞋,光着脚,并狠狠地扇了其几个耳光。下午一点,将其押送到海伦市公安局政保科。

  审讯时,几名警察将其手铐铐到底(一会双手就变成紫黑色),反锁在铁椅子上,开始轮班拳打脚踢,期间还多次用方便袋将于某的头套上,看要窒息时才给摘下去。警察边打边问:“这些东西(指搜去的神话书)哪来的?”还拿着教会工作安排逼其交待教会情况。于先生一直说“不知道。”警察就对其毒打折磨一直到晚六点。后将其送进海伦市看守所。

  三天后,又一次提审时,警察将基督徒于某锁到铁椅子上,不仅拳打脚踢,一李姓警察还用脚踩在其脚上使劲撵(不让穿鞋),把脚指头都踩紫,掉皮了。还逼其在地上作俯卧撑,只要一停下来就连踢带踹……

  两次提审均无结果,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将其拘留了15天,期满释放。

  释放后,于先生为了躲避警方的盘查,从2003年到2011年间,先后搬过五次家。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2012年时,因其家人被捕,不得不又从新租的楼房中搬出(已交房费5000元未返),继续逃亡之旅。而且因被警察反复毒打折磨,于先生的双手落下后遗症,半年多双手疼痛、麻木无知觉。

  而与基督徒于某一同被抓捕的另一名基督徒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3/05/31)

——其中一人遭巨额罚款

  2003年5月31日,原合一派信徒孙玉清(当年43岁)和刘福春(当年38岁)被警方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拘留15天,刘福春被变相罚款14000元;孙玉清因其亲属是公安系统的,因此没有被罚。

  事发当日下午2时许,因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白泡子乡一基督徒被警方抓捕,孙、刘二位女士将其接待家的信神书籍拿到白泡子乡养蜂场藏起来。回来取书时,被当地治保主任伙同白泡子乡派出所缉捕。一个多小时后,三名警察将二人所藏的信神书籍、磁带、光盘、机器全部翻出,当时的刘福春连紧张带惊吓得晕了过去,警察直喊:“她是装的。上车!跟我们走一趟!”遂将二人连人带物塞进警车。

  下午3时许,二人被押到白泡子乡派出所,刘女士身上的2000元现金被没收(未还)。一警问刘女士:“你怎么认识她的,你们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未等刘女士答话。不一会儿,二人又被闻讯前来的密山市国保大队孟科长和高刑警押回国保大队。

  次日早7时许,孟科长带队将二人照相取证备案后,审讯刘女士。孟声严厉色地问:“你说实话,你到底是干啥的?是不是信东方闪电?”见刘女士避而不答,孟举拳就打,刘女士仰面朝天倒在地上,鼻子血流不止,孟又上去狠踹几脚,当时刘女士心脏病发作。这时,去刘女士家抄家的警察也没翻出证据,经医生确诊刘心脏病严重,孟怕她死在警局,没有再审。

  三天后,二人被以“扰乱社会治安”定罪,照相留底案时,孙女士不从,一警指着她说:“你还不承认,要抓的东方闪电160人名单里就有你!”在押送二人去密山市看守所途中,押送警察“指点”二人:“告诉你吧,抓你们不为别的,就是为了钱,你们一人交8000元,8天就放你们。”

  最终,二人均被拘留15天,孙玉清因亲属在公安系统,未交罚款;刘福春则被罚12000元,加上没收的2000元,共损失14000元。

 

黑龙江省五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刑(2003/05/30)

  2003年5月30日,哈尔滨市五名基督徒在该市宾县万佛寺大门内一空地聚会时(当时正直非典时期,宾县各村被戒严,无法聚会,基督徒只好各自找机会聚会),被闻讯赶来的该县二龙山公安分局的7、8名警察抓捕,并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罪名,判处5人两年劳教。

   当日上午8时许,五名基督徒徐洪香(化名小月)、郭冬梅、张青、徐淑云,王淑华,正在万佛寺大门内一空地聚会时,二龙山分局的7、8名便衣警察突然将5 人团团包围,抢去她们正在看的神话书籍,其中一警察认出了张青,得意地说:“我们早就想抓你呢,你又跑到这来聚会了,今天总算抓到你了!”(张青因信全能 神被当地派出所有备案),张青坦然无惧地说:“这书是我的,与她们几人无关,我正给她们传福音呢。”警察命令道:“都给我上车!”五名基督徒被推上警车, 抓到公安分局。

  下午1时许,警察将5名基督徒转押至宾县公安局。警察立即对5人展开审讯,警察问小月(徐洪香):“你到宾县来干什么?是不是 和她们一起信全能神的?你们的带领是谁?”小月怕警察知道自己是信的,追查别的弟兄姊妹,就说没信。警察就给小月的村长打电话,撂下电话,气乎乎地上去就 给小月一大耳光,又使劲踩她一脚,吼道:“你还不承认呢,村长都说你信好几年了,我看你就是这几人的头,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今天抓到你们,谁也 别想出去!”另外几名基督徒也同样被审讯,并以“信东方闪电邪教扰乱治安”为由,于当晚5时许将5名基督徒押送至宾县拘留所关押。

  6月1日上 午8时许,警察押着基督徒各家去抄家,基督徒所有信神书籍全部被收缴。最后警察凶狠地定案说:“像你们这些死不改悔的信东方闪电的邪教成员,是国家重点打击的对象,不用审了,直接判刑得了!”5名基督徒就这样均被判处两年劳动教养。在宾县看守所关押一个月后,于6月30日押赴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两年 后期满才重获自由。

据悉,五名基督徒中,小月(女,31岁),家住呼兰区对青山镇;其余四人郭冬梅(31岁)、张青(35岁)、徐淑云(50岁)、王淑华(31岁)均为哈尔滨市宾县郊区人。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在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03/05/30)

  刘尊巨,男,现年50岁,黑龙江省甘南县中兴乡人。2003年5月30日上午10时许,刘尊巨与另外两名基督徒(情况不详)正在龙江县立交桥西侧一家传福音,被恶人举报,三四名警察闻迅赶到,揪住基督徒的衣领强行将三人押到该县龙南湾第二派出所。

  一进屋,便将三人分开审讯,警察审问刘先生时,从其身上搜出两张电话磁卡和20多元钱(均被没收),便认定其是头儿,照刘当胸就是两拳,刘立时感到胸部一阵疼痛。警察开始逼问:“你是什么地方的,干什么的?叫什么名字?来龙江在什么地方住?”刘一一作答。到了中午12时许,刘先生趁警察不备便逃出了派出所。

  经了解,一同被抓的另两名基督徒,其中一人因警察没从其身上搜到证据,便于当晚将其释放。另一人因搜到信神书籍,被送进拘留所,关押20天左右时,其家人花了约10000元将其保释出来。二人的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遭拘留、抄家(2003/05/29)

2003年5月29日下午2时许,富锦市头林镇派出所所长张永兴率领两名警察,闯进本镇二林村基督徒王华(笔名,女,51岁)家,看到正在操持家务的王女士嘲讽道:“难得你在家呀!咋没出去传道呢?”王女士答:“上哪传呀?”所长厉声道:“连三岁小孩都知道你天天出去传福音!你的书呢,传呼机呢?”为找到王华信神的证据,几名警察大肆搜查,用螺丝刀撬柜门、翻箱子,东西扔得满地都是,屋内一片狼籍,搜查无果,将王女士戴上手铐强行押至头林镇派出所。

  至该所,所长追问:“你们头是谁,在哪聚会,有多少人……?”王女士均用智慧搪塞。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王华押至富锦市拘留所。关押期间,王家打通关系办取保候审花去3000元,于6月13日获释。

  所长警告:“你家亲属用工作保你出来,三年内你若传福音,就让你蹲大牢,你家亲属的工作也没了。”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走路时被抓并拘留(2003/05/28) 

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宝东镇的李晓婷(女,当年40岁,原因信称义派信徒),199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

  2003年5月末的一天晚上8时许,李女士从该市杨岗镇湖北村返家途中被一辆警车拦截,几名警察将其押到当地治安员家进行搜身,没收其260元钱和一部传呼机后,遂将其强行押往杨岗镇派出所,李被铐在椅子上一夜。

  次日一早,经由虎林市公安局立案审讯,李女士不明缘由被硬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押送虎林市看守所拘留15天,直至期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勒索(2003/05/27)

  2003年5月27日,刚吃完午饭,哈尔滨市方正县德善乡的张春清(当年57岁)家进来两个不速之客,他们是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和翁红兵。喝道:“我们是公安局的,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我没信。”“怎么没有,说实话,谁传的你?”张女士想趁他们不注意时把神话书《话在肉身显现》藏到园子里,不料被警察发现,并满屋子搜查,没搜出什么,将张女士强推上车,押至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丑永生诱劝说:“你知道谁信,你都说出来,说完就让你回家。”张女士不供。

  后因张女士外甥与丑永生是朋友,讲情后交上1500元,当晚7点被放回。临走时,丑永生数落道:“老太太,这么大岁数了信什么神,以后别信了!”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判劳教(2003/05/26)

  2003年5月26日,家住哈尔滨市阿城区料甸满族乡的刘泽文(当年41岁),在本市道外区万宝镇万有村庞家屯传福音,被庞家屯屯长和书记举报,万宝镇派出所警察驾车而至,将其抓走,关押在本市道外区分局拘留所。

  在该所关押期间,警察曾先后三次逼问刘泽文:信全能神几年,教会头是谁,来哈尔滨住在哪,都和谁联系等问题,刘先生为了不牵连其他弟兄娣妹,所有问题均用智慧搪塞。警察气乎乎地骂刘撒谎,又打耳光。有一次,国保大队程队长主审,因刘先生不说出其他基督徒,程队长火冒三丈,操起电棍往刘先生手、脸、脖子上使劲杵,边杵边说:“你不是信‘闪电’吗,今天我就看看是我的‘电’厉害还是你信的‘闪电’厉害!”直杵到电棍没电为止。电棍触及之处叭叭直冒火花,过后全变成紫泡。程队长气急败坏命刘站在地中间,程像踢沙袋一样对刘拳打脚踢。没过两天,程队长再次提审刘先生,恶狠狠地说:“今天再不交待信神的事,就给你点厉害看,看你还有啥刚!”话音刚落再次用电棍击他,但电棍失灵,纳闷地说:“真怪了,充了一夜的电,怎么不好使了呢?”大喊:“没有电照样让你开口!”双手抓住刘肩头,右膝盖用力撞击刘大腿肌肉数次,痛的刘先生站立不住,刘心中默默祷告,没说什么。程队长叫嚣道:“你不说照样判你三年!”

  刘先生于2003年9月20日被押赴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服刑,2005年12月13日释放。

 

六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黑龙江省警方抓捕(2003/05/26)

——其中两名被劳教

  哈尔滨市方正县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杨德路(男,当年38岁)、孙秀霞(当年33岁)夫妻接待弟兄姊妹,此事被当地警方得知。2003年5月26日早6时许,杨德路和14岁的儿子在家,妻子孙秀霞在方正县德善乡姐姐家插稻秧,被接待的基督徒于继荣(女,当年34岁,方正县大罗密镇)和纯洁(化名,女,当年35岁,尚志市亚布力镇)正要出门尽本分,突然,三名便衣警察闯进屋,喝道:“我们是派出所的,查户口!”杨德路在屋外干活,于继荣就让杨德路小儿子去柜里找户口本,警察趁机将于继荣和纯洁铐在一起,命其站在南窗户那不许动,当杨德路进屋时也被铐住。随即开始大肆抄家,翻出数本神话书《话在肉身显现》及一些信神资料,纯洁随身携带的500元钱被没收(未还),接着打电话让警队来协助,将杨德路、年仅14岁的孩子、于继荣、纯洁及没收的财物一起押到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留下两名警察继续在杨家蹲守。

  在国保大队里,几名基督徒被隔离审讯,警察在审讯于继荣时,逼问:“你们是信啥的?”“我们信耶稣。”警察吼道:“信什么耶稣,你们信的是全能神!”于女士反问道:“信全能神怎么了?信神是好事,不是信仰自由吗,你们为什么抓我?”警察蛮横道:“妈的,哪有自由,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此时站在旁边的国保队长丑永生操起塑料管狠打于继荣,边打边逼其交代信神情况,于被打得遍体鳞伤。与此同时,警察逼纯洁供出其他基督徒并亵渎全能神,她不从,警察气急败坏,用塑料管抽打她,纯洁被打得全身多处肌肤都呈黑紫色,后又灌盐水、开飞机,反复折磨,纯洁坚决不供。杨德路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杨德路年仅14岁的儿子被警察盘问一番后当天放回家。

  27日,蹲守在杨家的两名警察将回到杨家的基督徒小涛(化名,男,当年25岁,外地人)抓捕。同时,在姐姐家插稻秧的孙秀霞,被国保队长丑永生和副队长翁洪兵等抓走,两名基督徒先后被带至方正县松南派出所。派出所所长恶狠狠地用右手5指使劲按孙秀霞的头顶,孙女士一阵疼痛,边按边阴森森的说:“你赶紧说吧,你都知道谁?书是哪来的?”警察又指着窗外站着的小涛问道:“你认识他吗?”“不认识。”“你不认识他?妈的,再说不认识!”操起塑料管向孙秀霞猛抽(孙女士穿得是半截袖上衣,除露在外面的胳膊以外,浑身上下都被打),浑身上下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边打边骂:“妈的,说!上你家的人还有谁?”警察看孙秀霞不回答,更加疯狂地抽打起来,讥讽道:“你不是信神吗,叫你的神来救你呀!”同时,小涛被警察刑讯逼供,遭毒打,腿被打伤,走路一瘸一瘸的。

  27日,警察将杨德路、于继荣、纯洁、孙秀霞、小涛押至方正县拘留所(与看守所在一个院)。最后,警察判处于继荣、孙秀霞、纯洁行政拘留15天,于继荣提前2天释放,交伙食费400元;纯洁家人交5000元罚款后才获释;杨德路、小涛被判劳动教养两年,送往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服刑,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五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05/26)

——其中四人被拘留

  2003年期间,佳木斯市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严厉打击全能神教会的信徒,大肆抓捕并抄家。他们秘密行动,深夜闯入基督徒家抓人。其中桦南县驼腰子镇西合村的孙玉清(当年48岁)、张丽梅(当年31岁)、郭丽华(当年46岁)、赵立芝和光明村的李淑华(化名,当年42岁)五名基督徒落入此劫难之中。

  5月26日晚上9时许,国保大队队长李军率领数名警员驱车直入西合村,两辆警车停在孙玉清家大门口,李军等人使劲敲门,喊道:“公安局的!快开门,不开就撬门了!”孙玉清的丈夫急忙打开门,李军等三名警察一拥而入,李军手里拿着一张名单喝问孙玉清:“认识郭丽华、赵立芝、张丽梅吗?”孙玉清说:“都在一个村住能不认识吗?”李军又问:“你们是不是在一起信东方闪电?你们谁是头?知不知道信这个是违法?”李军一边审问,另几名警察开始抄家,他们翻箱倒柜,将东西扔了一地,警察搜到一台VCD机器说:“这就是信神的证据!走,跟我们上公安局去!”孙玉清被警察疯狂的行为吓得心脏病发作,两腿发软晕倒在地。孙玉清的丈夫见此情景忙问:“她都这样了,不上公安局不行吗?”警察说:“拿2000块钱吧!” 孙玉清的丈夫说:“我家里真没有钱。”队长李军吼道:“上外面借去!”“明天给行吗?”“不行!”孙玉清的丈夫急忙到邻居小卖店借了700元钱,对警察说:“剩下的钱我明天给你们送去。”警察这才放过孙玉清,李军等人拿到钱后就开车直奔张丽梅家。

  警察狠踹张丽梅家的门,张的丈夫出来开门,李军等人亮出搜捕证,喝道:“我们是公安局的,来执行任务!”随后扑向各屋,将东屋、西屋及仓房全搜个遍,搜出一本《圣经》、一本《话在肉身显现》、一诗歌本及一台VCD机器。警察问:“你家有存折吗?”张丽梅说:“没有。”警察命令道:“跟我们上公安局去!”遂将张女士押上警车,直入郭丽华与赵立芝家,二人也被抄家押上警车。近深夜12时许,张丽梅、郭丽华、赵立芝三人被带到国保大队。而李淑华是9月3日晚9时许,被李军等警察抓进公安局国保大队的。

  在警局里,五名基督徒逐个被李军等警察刑讯逼供,逼问基督徒都上哪去传福音了,书是从哪来的,在哪聚会,带领是谁等问题,没问出结果,李军气急败坏地打人,并威胁说:“你们信的实际神是邪教,国家正在打击,信这个是违法,是政治犯!再不老实交代问题就关押你们!你们小胳膊还能拧过大腿!”最后给四名基督徒扣上“信全能神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关押在桦南县看守所。

  期间,基督徒家人纷纷到国保大队央求放人,李军等警察趁机疯狂敛财,赵立芝家人被迫交上5000元罚款,打点人情花去1000元,于6月23日被放回;郭丽华被勒索去6000元罚款,并且李军又以“要把郭丽华信神的材料邮到在部队工作的儿子单位”为由,又索要了1000元,并让郭丽华写下保证书后,6月23日才将其放回;张丽梅被罚款3000元,关押40多天才获释;李淑华被罚2000元,于9月12日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一年劳教(2003/05/26)

牡丹江市阳明区桦林镇的基督徒杜学良(当年22岁),2003年5月26日下午3时许,正在本区铁岭镇富强村四队一村民家传全能神福音,不料被当地警方得知。铁岭派出所的三名警察驾警车赶到此村,找到杜学良强横地将杜的双手拧于身后喝道:“别动!”之后搜身,将杜的传福音书籍和100多元现金抢去,杜想挣脱出来,两警察用力按住杜使其大哈腰动弹不了,然后将杜的上衣拽上去蒙住头,强行押上警车送进铁岭派出所。

  一到所,警察再次搜身,将杜学良的传呼机、腰带和钥匙搜去(未还),之后将杜的手铐到了床腿上,迫使杜只能坐在水泥地上接受审讯。警察金兆刚逼问:“家是哪的?是谁指使你出来传福音的?上线是谁?怎么联系?”杜绕开问题没有直接回答。警察为了寻找确凿信神证据逼杜领着找住处,未果,警察便恶狠狠地打了杜一大耳光。晚上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将杜学良铐在床腿上使杜坐在地上,不让睡觉。

  次日上午8时许,警察继续逼杜交代信神之事,杜拒不回答,这时,杜的传呼机响了,警察逼问其回电话,约好点,企图去抓另外的基督徒,之后警察押着杜到指定地点等着抓人,无获返回,警察气急败坏,“啪!”“啪!”猛扇杜的大耳光,杜的脸感到又木又胀,警察不解恨又踹其后背,并罚他大哈腰撅着,之后给杜灌盐水和咸水,同时逼其交待上述问题,见杜仍不答,警察便恶狠狠地掰杜的十指,挨个向后掰,杜痛得惨叫,警察仍不罢休,又将塑料袋套在杜的头上憋他,直到杜快要窒息才撤下,如此反复折磨了三次,随后将杜按倒在地,仰面朝天,几人在将杜的腿用力掰近脸部,用腰带捆上使杜呼吸困难,不能动弹。随后往其鼻子和眼睛抹芥末油,连抹三遍,杜被折磨得直淌眼泪,辣的无法喘气,警察逼问道:“这回说不说!”杜忍痛坚决不说,警察将杜的双手倒背用绳子绑上,使其趴在地上,拉着双臂往头上方使劲拽肩膀,发出“嘎!” “嘎!”的响声,杜感觉阵阵钻心的疼痛,浑身冒汗(肩膀至今不太灵便),如此刑讯许久,看杜几欲昏厥才罢手,接着又换折磨手段,将杜翻过来躺着,四人按住,挠其手心、脚心使其哭笑不得,痛苦难言,反复摧残逼供约三个小时,31日杜学良被押到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

  同年10月,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杜学良一年劳动教养,并于当天转押至牡丹江市铁岭四道劳动教养所服刑,于2004年4月28日释放。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捕判劳教三年(2003/05/25)

家住哈尔滨市松北区基督徒李广清(男,现年65岁)1996年归向上帝,2001年秋接受全能神末世福音,2003年初开始传扬全能神福音,因国家不允许信神,受逼迫,于2003年3月被迫离家来到哈尔滨市三棵树和另一老弟兄一起租房传福音。

  5月25日,李先生来到道外区万宝镇万有村庞家屯传福音,被本屯屯长拦截并搜去传福音书籍,屯长喝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这道国家不让传,违法!”遂打电话报警,不一会儿,两名着装警察驱车赶到,将李戴上手铐押至万宝镇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问李:“是公了还是私了?”李问:“公了怎么了,私了怎么了?”警察答:“私了拿五千元钱放人,公了送公安局判刑!”李明白警察要敲诈他,就说:“我连5分钱都没有……”警察气急败坏狠抽李两个耳光。逼问“你传福音书是谁给的?头是谁?”李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又连扇耳光,直到逼出家庭住址,连夜去抄家,一无所获,将李关进哈尔滨市道外区拘留所。

  次日,警察给李扣上“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判其劳教三年,于2003年8月23日送往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服刑期间,警察唆使犯人殴打李先生,将李的眼睛打伤,导致暂时性失明。李家怕李广清受更多的折磨,不得不拿钱疏通警察王福海。李先生才于2005年12月15日提前释放。

  释放后,李广清仍被监管限制。07年夏天,本市松北派出所警察强行抄家,抄缴一台价值390元的VCD、20多张光碟,将李抓到松北分局。警察利诱李说:“有一件事你得答应,谁再私自联系你,你就报案,我们奖励你两万元钱。”之后才把李放回。

 

黑龙江省一年轻男基督徒因信全能神惨遭警察毒打被判劳教二年(2003/05/24)

  2003年5月24日上午8时许,家住尚志市一面坡镇的年轻基督徒解维波(当年23岁),去方正县方正镇街里基督徒杨德禄(男)家聚会,刚一进屋,蹲守在屋的三、四名警察群拥而上,将其抓捕。掳走解维波身上仅有的39元钱和一传呼机。同时,又翻出杨德禄家30余本信神书籍和一台CD机。随即将解维波及翻出的物品一并带到方正县第一派出所。10时许,转至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下午3时,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翁洪军将其押进方正县第一看守所。

  关押期间,曾多次对解维波行刑逼供,逼其交代全能神教会其他基督徒。丑永生喝问:“谁传你信神的?信几年了?头是谁?家在哪?”解维波为了不牵连其他信徒,说:“家在延寿县青川小学附近。”丑见解维波不如实回答便恼羞成怒,将其固定在“老虎凳”上,恶狠狠地猛扇其耳光,年轻人的鼻子顿时流出血,眼冒金星,晕了过去,解维波在“老虎凳”上坐了一夜。

  次日上午7时许,丑永生将解维波带到野外,指着一堆灰烬说:“这烧的是你们信神的书籍!”随后强迫解维波领着指认其他基督徒的家,没有结果,返回所后警察气急败坏,唆使杀人犯折磨解维波。

  9月20日上午,丑永生等几名警察押着解维波去抄家,并指认其他基督徒的家,终无结果。没有得逞的丑永生大发雷霆,操起一根硬塑料管(宽2公分,长80公分左右)狠狠地抽打解维波,边抽边骂道:“妈的,一个人也没找出来,看我怎么治你!让你戏弄我、耍我,今天打死你!”“啪!”“啪!”……塑料管不停地抽打在年轻人的身上,遍体无数条苍肿的檀子变成紫黑色。丑仍不解恨,命其蹲下,又向膝盖骨抽去……直到丑打累了。毒打逼供仍无结果。

  最终,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解维波劳动教养二年。2003年10月16日送进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解维波于2005年4月29日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判劳教(2003/05/23)

2003年5月23日上午9时许,哈尔滨市宾县常安镇基督徒宋德新(男,46岁)与同伴晓程在该县胜利乡一村庄扶持新人,胜利乡派出所警察闻讯后,将二人抓至该所。

  到了派出所,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狠扇宋德新耳光,逼其说出住址后去抄家,将其所有信神书籍和仅有的200元生活费抄缴,带回派出所。警察吼道:“这就是信全能神的证据,说!书从哪来的?头是谁?”宋说:“不知道。”警察骂着威胁:“不说实话就拘留你!”当晚6时许,将二人押到宾县看守所。

  警察为了获得教会真实情况,对宋德新三天两头提审一次,每次都拳打脚踢。每天罚10多个小时“坐大铺”,导致犯痔疮,宋疼痛难忍,求警察买点药,却遭到警察怒斥:“还给你买药呢,让你连坐半个月老虎凳,把你大肠头拔出来,看你说不说实话!若不交待判你劳教!”期间,晓程也受到同样刑讯逼供。

  6月20日前后,宋德新和晓程被定为“信东方闪电,扰乱治安”判处劳动教养三年。宋被押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晓程被押至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

  服刑期间,警察穷追不舍,为了逼宋德新交待书的来历和带领是谁,多次毒打、体罚宋先生。每次都拆磨几小时,打累了就指使犯人打。一次,用棒子削腿,棒子都打折了,宋先生的腿不能走路一个多月;有时被打得鼻口出血,之后逼其快干活,干慢了还挨打。宋伤势严重,超负荷劳动,导致痔疮无法医治。家人前去讲情,交2000元保释金,为其和晓程减刑一年劳教。二人于2004年4月12日获释。出狱时,宋先生和入狱前简直判若两人,屡遭毒打,过重劳动,精神受摧残,导致瘦骨嶙峋,头发全白了,大脑反应迟顿,记忆力减退,小手指至今伸不开。

 

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刑(2003/05/23)

2003年5月23日上午9时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料甸满族乡万兴村二组基督徒罗艳霞(女,当年49岁),在哈尔滨市道里区安松街117号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抓捕,强行押到当地道里区派出所。(神话书籍和福音资料被没收)

  一进派出所,警察就卖弄地说:“这回抓了个大的,东方闪电。”其中一名警察说:“我们抓了一百个东方闪电了。”四、五名警察厉声质问罗艳霞 :“你们的派别有多大?培训的组织在什么地方?谁是你们的头?家住哪?”罗艳霞说:“你们在说什么,我不明白,我听不懂。” 其中一名警察用手指使劲戳她的头说:这都是东方闪电的!另一名警察说:“不说,不说你就别想活着出去,一会就给你送走,看你就是一个老太太,要不就用刑了。”又让罗艳霞按手印,罗没按。下午,他们把罗艳霞送到道里区顾乡看守所。

  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罗艳霞劳动教养三年。2003年12月11日被押送到万家劳教所,罗艳霞于2006年2月19日被释放。

 

黑龙省两名基督徒因信神被劳教(2003/05/23)

2003年5月23日,基督徒张国生(男,36岁,家住哈尔滨市宾县胜利镇前进大队松花江边殷家屯)正在本大队一名老基督徒家研究传福音之事,因着当地村书记的举报,胜利镇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其中一人是大队长)便闻讯赶到,进屋以后就开始对张先生及另一弟兄搜身,二人的身份证、传呼机、手表、钱(数目不详)全部被没收,随后将二人带上警车,途中警察还恐吓说:“你们传了多少人,不说把你们的手指折断。”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二人分别锁在铁凳子上,腰、脚都被卡住,丝毫动不得。下午3时许,警察将张先生拉回他的住所,在其屋中抄缴一本《话在肉身显现》、5本福音书、诗歌本、诗歌碟及一台CD机,之后连夜将两名基督徒押至拘留所进行审问,还让二人蹲着,双手抱头,问话时回答慢点就会挨一脚,针对他们传了多少人,书从哪来的,头儿是谁……等问题审讯,无果。警察在其身上搜不到钱,骂他们是穷鬼,每天让他们反省长达4个小时,盘腿静坐,动一动就会挨打,甚至还罚再坐一小时。在拘留所关押20天当中,天天让其反省折磨他们,三天两头就审讯一次,还问他们灵名叫啥,在教会担任什么职务,办事员是谁,区带领是谁……因什么也没问出来,就将二人押到哈尔滨市道里区万家劳教所关押了20天,在此期间仍是三天两头地审问,还逼着他们写三书(悔过书、保证书、决裂书),写“东方闪电”是邪教,每天还要做10个小时的苦工,完不成任务就不许吃饭,两名基督徒受着非人的待遇。最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两名基督徒劳教一年,被转到哈尔滨市长林子劳教所服刑。

  两名基督徒在劳教所内吃不饱、住不好,天天出苦力,弄不好就会被打骂,累得张先生曾晕倒在地,直到2004年4月10张先生才被释放;而另一名基督徒因其家人花了一万元钱送礼,被劳教7个月提前获释。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无辜被劳教(2003/05/20)

  2003年5月20日下午,基督徒张兴杰(女,当年38岁)和李艳平去哈尔滨市平房区看望一名女基督徒,被闻讯赶来的以杨春雷为首的四名警察堵截,搜到二人手中信神书籍时,一名年轻警察喊道:“这就是开会时说的那本书,让我们抓的就是信这书的人。”随即强行将二人戴上手铐,推上警车,押送到哈市平房区联盟派出所。

  到了所里,将二人分开审讯,杨春雷喊道:“叫什么名?多大岁数了?哪的人?”张女士如实回答。警察又吼道:“还有两个老太太你认不认识?”张女士默不做声。杨春雷气急败坏地朝张女士搧了两耳光,照头打了两拳,张女士只觉得头晕眼花,连跟她一起被抓的李艳平是谁都忘了。杨春雷边打边骂:“我让你们信,不在家好好过日子,出来走什么,扰乱社会治安,就得好好收拾收拾你们。”“快说那些东西(信神书籍)是谁的?”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房间里,李艳平也被审讯了同样的问题,二人都承认信神书籍是自己的。随后,二人被押到哈尔滨市看守所关押起来,七个多月后,硬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二人劳教两年,于2003年12月转押到万家劳教所服役。

  在劳教所里,先集训七天,之后分到班里义务劳动,每天早晨军训走正步,吃饭时间连来带去十分钟,吃慢了就吃不饱,早六点开始干活,没有休息时间,干什么活都有任务,完不成或干的不合格都要扣分,延长劳教日期。

  张兴杰于2005年3月7日刑满释放,张女士被警察打的到现在都头晕、迷糊;李艳萍因扣分延长了三天释放。

  据悉,基督徒张兴杰家住黑龙江省双城市朝阳乡胜兴村;李艳平家庭住址不详。

 

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交罚款后才放人(2003/05/20)

  2003年5月20日上午十点左右,基督徒刘丽在哈尔滨市巴彦县松花江乡振兴村的娘家给孩子喂奶(因前几天传福音被人举报,躲到娘家来的),这时松花江乡派出所的两名警察突然闯进屋对刘女士说:“因有人举报你信神传福音,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刘女士说:“孩子没舍奶,不能去。”警察不听刘女士的解释,强行将刘女士押上一红色“夏利”车带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问刘女士的姓名、家庭住址。刘女士如实回答。警察又审问:“你信不信神?”刘女士回答以前在外打工时曾去过两次三自大教堂。警察听后训斥道:“那你前几天出去传的是什么?你知不知道你传的是东方闪电?是国家正抓捕的?”刘女士回答道:“我就知道信神作做好事,就想把福音传给别人,也能让更多的人信神,我也能多结果子预备些善行。”警察又问了一些有关信神的事,刘女士都回答“不清楚”。

  一个多小时后,刘女士的家人找人说情,给警察送去2000元钱,才让刘女士签字、按手印,于当天下午三点多放回家中。

  据了解基督徒刘女士(女,被抓捕时27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港镇沿江村,后又搬家到巴彦县巴彦镇。

 

一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哈尔滨市警方抓捕并罚款(2003/05/20)

2003年5月20日上午十时许,哈尔滨市巴彦县松花江乡振兴村基督徒古明彦(男,当年53岁)正在松花江乡镇兴中学给学生上课,这时去了三名警察(一名是宗教局的姓杨,一名是统战部李军,另一名是松花江乡派出所的警察),不容分说,到办公室就开始翻古明彦的抽屉,查找关于信全能神方面的证据,最后什么收获也没得着。还不甘心,又押着古先生回到家里抄家。到达后,姓杨的说:“今年2月份就想抓你,你躲出去了,今天学校没搜出来什么,在你家也得搜查。”随后他们几人就满屋乱翻,还是没有什么证据,仍把古先生押到松花江乡派出所。

  到所后,杨、李质问古明彦:“你都跟谁接触过?你以前信神时谁给过你书?”古明彦心里清楚,这是警察在试探他,想从中寻找信全能神的证据,就没正面回答。到了中午吃饭时,校长和教导主任来给古明彦讲情担保,然后请他们一起吃饭去了。

  吃完饭回来后,警察让古明彦写保证书后将其释放。此后,常常有小轿车去古家监视,街道片警也常常警告古明彦,以后不能信了,再信就判刑,校长和教导主任也脱离不了责任。事后古明彦才知道,校长和教导主任给古明彦交两千元罚金,又写担保书还签字、画押。否则警察不会轻易放过古明彦的。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全能神福音被抓捕(2003/05/19)

  2003年5月19日上午8点,基督徒李艳菊(女,当年40岁,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农垦管局双峰农场。)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裴德镇药厂旁传福音,被药厂退休干部抓住并押到药厂保卫科。

  保卫科的警察审讯李女士“你是干什么的?哪里人?你家里有没有东方闪电的书?是谁传给你的?你们有没有组织,头儿是谁,你信了多长时间?”基督徒李女士均以智慧回答。后来,保卫科的警察强迫李女士签字、按手印。到了下午,保卫科又给黑龙江省牡丹江管局农大派出所打电话,派出所的警察迅速赶来把李女士押上车,直接到其家中搜查,当在其家中搜出一本福音小册子后,又将李女士押到密山公安局国保科。

  警察审讯李女士:“你信几年了?是谁传给你的?家里有没有东方闪电的书?”李女士用智慧回答。警察见没审出什么,最后恐吓道:“以后不许再信了,如果再看见你信就叫你蹲监狱,一年之内不得接触东方闪电的人。现罚你3000块钱,如果以后不信了,就把这3000块钱返给你。”就这样,警察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罪名,罚款3000元钱,于当天晚上9点多将其释放(同年9月份,警察将3000元钱返还)。

  回到家后,农大派出所的警察又去审问了一次。但从这之后,基督徒李女士的生活一直受警察的监控,想借李女士来抓捕更多的基督徒。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拘留(2003/05/18)

  2003年5月18日上午,家住鹤岗市东方红乡的姜永华(当年42岁),在本市宝泉岭管局二十七连传福音。二十七连派出所的警察得知后,驾车而至,将其抓走。

  一到派出所,姜女士背包里信神的书和磁带被没收,将姜的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喝问:“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在哪聚会?”姜回答:“是鹤岗的,走到哪住在哪。”警察恐吓说:“你信神到处传福音是违法!今天抓着你就得拘留!”遂将姜永华押到宝泉岭看守所。时直非典时期,姜女士的体温略高,看守所不敢收留,又被带回派出所。警察为了使姜女士的体温降低,迫使其多吃降温药。20日又将姜女士送进看守所。

  21日,管局公安局的警察提审姜女士,将其关进一铁笼里,逼其交代教会信息,姜不供,警察气急败坏,将其拽出笼子,连踢带打,边打边骂:“让你嘴硬,不说实话有你好受的!”当晚,姜女士由于惊吓、挨打,心脏病发作,休克过去。但警察仍不肯放人,认定姜女士信的是东方闪电,坚持判其劳教三年。

  24日,警察将姜永华押赴鹤岗市看守所,再转至佳木斯市劳教所,鹤岗市看守所的所长看了姜女士的体验报告,得知其有严重心脏病和脑血栓,所长拒不敢收,又被带回宝泉岭看守所。

  6月24日,因姜女士体弱多病,警察怕担责任,不得不将其放回。临行时,警察抱怨说:“抓着你真倒霉,一分钱没挣,还得赔钱。”

 

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关押三个多月,并被勒索一万多元(2003/05/18)

  2003年5月下旬的一天,家住黑龙江省讷河市通南镇的基督徒候向义 (男、当年36岁)到齐齐哈尔市依安县先峰公社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并被押到了先锋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就将其铐在暖气管子上,对其进行殴打,晚上警察又到福音对象家搜查,搜出两本信神书籍,返回所里就开始对候先生用刑:扇耳光、拳打脚踢、用方便袋套脑袋闷,昏倒了醒过来再闷,警察给他下身扒光了摁趴在地上用皮带抽,不管什么地方都打,并用淫词秽语来骂候先生,逼其说出谁找的他、跟谁信的、都在哪住等等,候先生始终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就反复地用刑折磨他,将他折磨的死去活来,最终,警察也没从候先生口里得到任何基督徒的信息,最后将候先生铐在暖气上足足一宿。

  次日早晨,警察将候先生押送到依安北监狱,又提审了一次,其家人为使他少受折磨、早日出来,被迫拿钱托关系:亲属找人花了3000元,给国保大队苗力强5000元,又打理一些说不清的费用,共计被勒索去一万多元。

  最后,候先生被关押了三个多月后,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3/05/18)

关玉棉,女,42岁,家住黑龙江省虎林市新乐乡永平村。

  2003年5月18日上午8时许,关女士在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三合村传福音,被恶人举报,当地派出所的警察闻讯赶到将其抓捕,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关女士被无故关押5个小时,趁警察吃饭的机会关女士侥幸脱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遭警察酷刑逼供(2003/05/18)

2003年5月18日,黑龙江省的女基督徒陶荣团(当年41岁,原生命道信徒)因信全能神被佳木斯警方抓捕,对其严刑拷打后,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其监禁3个月。监禁期间,监管人员对其实行非人对待,导致其头部内伤,身体多处不适。

  事发当日,家住七台河市北兴农场社区的陶女士去佳木斯市加西区传福音。刚要到接待家时,一面包车尾随而至,两名便衣警察将其强行拽上车,押往加西区派出所,这时陶女士才看到已有三名女基督徒被抓。

  在派出所内,一女警将陶女士衣物脱光,侵吞其300元现金,后将其带到审讯室审讯。三名警察不断追问:“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你让她们(指被抓的其他人)来干什么?”见什么也问不出来,一警察二话没说,咬牙切齿地抡起皮带,劈头盖脸地朝陶女士抽去,打了半个多小时,直到累得抬不起胳膊为止。陶女士身上被抽打得血迹斑斑,头上满是包,脸肿得已经变形了(至今脸上还有伤),腿也肿得圆溜溜的抬不起来。可这样,警察还不解气,一警拿着装着半瓶水的矿泉水瓶继续打陶女士的脸,陶女士疼痛难忍,发声大喊,警察恍若未闻。审讯无果,警方强行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陶女士刑拘3个月,强逼其在判决上签字后,当晚陶女士被押往佳木斯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管教时常骂陶女士:“你他妈的信‘东方闪电’,你们能穿墙走壁呀?你们要是能走过去,我他妈的就放过你们!” 并用自来水直接往陶女士身上淋,还让其光脚站在地上,刺骨的凉水将陶的腿脚冰得麻木无知觉。

  2003年9月10日陶女士获释,经医生检查确诊,陶头部有内伤;腿脚都患有风湿病(阴雨天极其难受)。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5天(2003/05/16)

2003年5月中旬,一天上午8点,家住哈尔滨市通河县岔林乡的高雨林(当年50岁)在本县江边正阅读神话,突然,两名着装警察喝道:“站起来!”冲上前拽住高的胳膊,步行押到通河县公安局。

  一到警局,搜去高身上仅有的125元钱。以国保大队长蒋振东为首的几名警察展开审讯,逼其交待书从哪来的,头是谁等,高先生没有正面回答。几名警察冲高拳打脚踢,暴打一阵,骂道:“这么大岁数,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随即从卷柜里拿出另一本神话书,喝道:“你看看,和你看的一样,你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邪教!国家不允许,就该判你劳教三年!”训斥后,以“信东方闪电”为名,将高雨林押至通河县拘留所。

  最后,高的家人托人疏通关系,警察趁机勒索3000元后,将关押5天的高雨林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劳教(2003/05/15)

  富锦市二龙山镇的基督徒牟亚娟现年(2013年)34岁,2003年5月期间在该市新建乡莲花村传全能神福音。16日中午12时许,牟女士刚传完福音返回该乡接待家,被闻讯赶到的二龙山镇派出所的四、五名警察堵在屋里,警察指着桌子上放着的神话书籍大声问道:“这些书是谁的?”牟女士回答说:“是我的。”此时牟女士意识到恐怕因信神传福音要被捕,就将手中记录神家事的一张纸条毁掉,警察发现后,用拳头使劲打牟女士的手,又用力打其下颌,顿时就肿了。警察逼问:“听说你还有一兜书,在哪呢?”牟女士不从。警察遂将其拽到屋外强迫她交出书来,牟女士依然不交。警察气急败坏,拳脚相加,暴打其半小时左右,牟女士被打得遍体鳞伤,嘴角流血,被迫交出书来,警察将所有的神话书籍和一台CD机抄走,押牟女士到二龙山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逼问牟女士:“你是不是一直信全能神?”牟女士回答说:“是。”最后,警察以“信实际神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于晚7时许,将牟亚娟押到富锦市拘留所。又将搜去的一兜子神话书交给市公安局。

  17日上午8时许,警察提审牟女士,让其交待神话书是从哪来的,带领是谁,牟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警察随即强迫牟女士穿上狱服,带上手铐,给其和神话书籍录像,上了当地电视台。

  当月29日前后,牟女士穿着狱服,带上手铐,和其他被捕的几名基督徒一同被警察押到富锦市客运站门前的广场处,警察将没收的许多神话书籍倒至广场上焚烧,录像师在一旁录像,说牟女士信的是邪教。6月27日上午,牟女士被判处劳教三年,被带上手铐、脚镣押送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西格木女子劳教所服刑。

  服刑期间,牟女士有过敏性支气管哮喘病,劳教所的被子全是从医院拿回来的死人和病人用过的黑心被,气味难闻,牟女士的气管被严重熏染,无法医治,警察不得不于2004年1月6日将其放回,监外就医。临走时看管女犯的洪队长背着牟亚娟向其家人索要200元钱,又被着其家人向牟亚娟索要200元钱,共计400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5/15)

  2003年5月15日上午,双鸭山市宝清县万金山乡的基督徒黄春兰(当年56岁),到本乡勇跃村传全能神福音,四名着装警察闻讯驱车而至,警察冲黄春兰骂道:“妈的, 你信的就是邪教,整天给你们闲的,传什么福音,走,上派出所!”将黄女士押到万金山乡派出所。

  所长郭军喝问:“你在哪信的?信几年了?谁让你来的?头是谁?”黄女士吱唔着,没有回答。警察气急败坏,怒声威胁道:“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就是揍得轻!”随即强迫她站在墙根,一直站到天黑。年过半百的黄女士累得浑身哆嗦,再也站立不住。最后警察以“传邪教”为由将黄女士押到宝清县拘留所。黄女士身上仅有的40元钱和一块手表被管教掳去。

  关押15天的黄春兰交上450元的伙食费后,才被放出。

 

哈尔滨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三年(2003/05/15)

2003年5月15日12时许,基督徒何宝国(男,当年40岁)与另一名基督徒(男)去哈尔滨市香坊区成高子镇雷家屯传福音,在往回走的路上被当地三个恶人拦住,其中一人抓住何先生的衣领不放,并在何先生身上乱搜,搜出了一些传福音用的资料,就凶狠地问:“你们是干什么的?”何先生说:“我是信耶稣的、信神的。”这个恶人死死地拽住何先生横道:“我让你们信神,各屯子去传(福音)。”说着拿起手机报了警。过了一会来了一辆警车,下来两名警察将何先生二人推上车押到了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就将两名基督徒分开审讯。一名三十多岁的警察审问何先生:“你信的是什么?”何先生答:“是基督。”警察上去就开始扇其耳光:先是用手打,打到手疼又用汽车倒车镜打,倒车镜打碎了,警察又拿起一个宽竹板子接着打,并边打边吼道:“信什么神,哪来的神,就你们这些人到处乱窜(传福音),都给你们送进去!让你们信!”直到打累了才停。之后,又将二人押送到香坊区国保大队。

  警察在何先生身上搜到一张相片然后就横道:“你信东方闪电!你家在哪住?你传了多少年福音了?你认识XXX吗?你跟你这个伙伴(一起被抓的)怎么认识的?经常在哪活动?谁传给你的?那个人在哪住,叫什么名子,多大岁数?”一番审讯后,将二人押到哈尔滨市香坊区看守所分开关押起来 。

  在看守所,警察提审何先生两次,并去他家调查,警察在第二次提审时,因掌握了其近期内一直在外传福音,就逼问其都住在哪里,并将何先生推上车强迫其带着他们去找。因何先生经常住在基督徒家里,找到了就会牵连更多的基督徒,因而不肯服从,气得警察又把车开回了看守所,一下车警察就用衣服把何先生的头蒙上,将其拽进一个屋里,又狠狠殴打一顿并吼道:“你这小样的我能打死你,你们这伙人都不在家老实呆着,出去传福音,这回你就在里面呆着吧!你们这伙人传福音家都不要了……”

  最后,何先生在香坊区看守所被关押了五个月后,被押到了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教养三年,直至2006年3月26日才被释放。

  据悉,何宝国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另一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两次被抓(2003/05/15)

  2003年5月中旬的一天近中午时,家住黑河市孙吴县腰屯乡的毛秀华(当年48岁)和另一基督徒在该市逊克县干岔子乡的一村屯传福音,在路上,被该村书记和保安拦截并报告当地警方,警察将二人直接押至逊克县拘留所(毛秀华不识字,不知道那是什么地方,就看里面的人都带着手铐和脚镣),关进一个点着灯的黑屋子,两名警察恶狠狠地将毛女士二人推到墙边,边推边骂道:“妈的,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教,整死你!”毛女士反抗说:“你凭啥推我,我犯什么罪了?我有心脏病不扛你打!”说着30多岁的警察像疯了一样,跳起来朝毛秀华猛踹几脚,骂道:“让你他妈的犟嘴!你有心脏病咋的,你传东方闪电就得踹死你!”随后从二人身上搜去125元钱。

  第四天上午10时许,再次提审毛秀华时,毛女士跟警察说自己的丈夫有个好战友是黑河市审判厅的厅长,警察听后就核实此事,证实后对毛秀华说:“以后老实在家呆着,别出来传了!”随即将二人放回。

  同年6月中旬一天上午10时许,毛秀华又去逊克县干岔子乡传福音,干岔子乡派出所警察将其抓捕,搜走一本神话书《审判从神家起首》、一台微型录音机、一盘磁带(未还)押到该所。逼问书磁带是哪来的,毛女士用智慧搪塞,警察教训道:“你知不知道这是犯法的?以后不许再传了!”后将其放回。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抓捕并跟踪(2003/05/15) 

45岁的女基督徒刘庆贤,家住黑龙江省虎林市东风乡东风村。

  2003年5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刘女士到虎林市庆丰农场15连看望教会时,被恶人举报,3名着装警察闻讯赶来,将其带到庆丰农场派出所。在未审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察于次日中午12时将刘女士释放。

  放出后,刘女士发现有警车跟踪她,吓得刘没敢回家,被迫在外面滞留5天,直到第6日警察放弃跟踪,刘女士才得以回到家中。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05/14)

2003年5月14日下午,哈尔滨市通河县岔林河村,村支部书记正给本县第一派出所打电话:“来吧,我们这里抓两个信神传福音的。”十几分钟后,单凤英(47岁左右,通河县蚂螂河乡)、高小波(30多岁,哈尔滨市巴彦县龙泉镇)被派出所两名警察抓捕,押至该所。审讯无果,将单、高转送通河县拘留所。

  几天后,警察强押单女士回家查找信神证据,搜走神话诗歌一本,磁带一盘,录音机一台。

  单女士的家人托人输通关系花去7000多元,才于6月3日释放。

  注:高小波详情未知,有待了解。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并罚款(2003/05/14) 

  2003年5月14日傍晚4时许,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的葛淑芝(当年34岁)来到阿城市巨源公社闫炮屯的一姊妹家,和杜淑云等人聚会,期间,本屯大队书记带着巨源派出所所长等三名警察突然闯来,搜走一本神话书,一台录音机。将三人抓进巨源派出所。

  在审讯中,所长逼问基督徒,让其交代书是哪来的,教会带领是谁,还有谁是信的等教会情况,基督徒始终用智慧搪塞。副所长见问不出什么,恐吓说:“不老实交代,打死你!”

  基督徒家人得知后,托人疏通关系,葛淑芝、杜淑云各被警察勒索罚款4000元、3000元;另一基督徒家境贫寒交不起罚款。三人于5月15日中午同时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两年 (2003/05/14) 

——其中一人在送往劳教所途中逃脱

2003年5月14日下午4时许,罗景兰(女,50岁,齐齐哈尔市嫩江县人)与另一名基督徒谭彬(情况不详)在黑河市爱辉区七二七林场给福音对象传福音,被一恶人扭送到黑河市公安局。

  警察从二人身上搜出一台小录音机及手抄的全能神话语,还有传福音资料,接着开始审问:你们是不是信邪教的?罗女士答道:“不是。”警察随手就搧了其两记耳光、踹了两脚。之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向二人勒索5万元钱,说拿钱就放人。晚上两名基督被警察铐在一起,在长凳上坐了一宿,于次日早晨8时许被押到黑河市看守所。

  在该所,管教没收了二人随身携带的90多元钱。之后警察又多次提审二人,反复追问她们信神几年了,谁传的等问题。一个半月后警察见二人没给他们拿钱,便判了二人劳教两年,于6月28日送往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服刑,在途中谭彬借上厕所之机侥幸逃脱,只有罗景兰被送进劳教所,于2005年4月19日提前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5/13) 

2003年5月的一天下午,佳木斯市汤原县香兰镇的冯艳杰(41岁)与另一姊妹,在本市郊区四丰乡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三、四名警察驾车赶来,将冯艳杰二人包围,夺过其手中传福音照片和资料,吼道:“你们传的是东方闪电!上车,跟我们走一趟!”将二人铐上手铐,押至四丰乡派出所。

  至该所,二人身上仅有的90元钱,一本神话书被警方搜走,并分开审讯。逼问书从哪来的,头是谁等,冯女士没有直接回答,惊吓之中心脏病发作,顺势躺在长条椅上,警察骂道:“你他妈的,起来!告诉你,我最会治心脏病了!”一只大脚狠狠地踩在冯女士的头上:“踩扁你!”又使劲一蹬,冯女士滚倒在地,躺了半个多小时。

  半夜,警察再次提审,拿着燃着的烟头在冯女士眼前晃动:“说吧!带领是谁,书是哪来的,多少人聚会,说了就让你回家,不说就烫你!”烟头更逼近冯女士:“不说把你放进水牢里,再不吊起来打。”威逼无果,强迫二人在写有“全能神是邪教,政治犯”的单上签字画押。当晚押至佳木斯市拘留所。

  期间,两次提审同样内容,仍无果。另一姊妹家人怕其受苦,疏通关系给警察3000元钱。21天后,将基督徒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5/13) 

  2003年5月13日,家住佳木斯市桦南县林业局先峰林场的基督徒崔时新(当年50岁)和29岁的卢中友(家住七台河市桃山区),两名基督徒在佳木斯市桦南县大八浪乡大八浪村传福音,两名着装警察闻讯驱车而至,将崔时新二人抓捕,押至本地“非典”隔离区,并强行搜身,将二人的传呼机掳去,之后开始审讯。

  警察逼其交待谁指使出来传福音的,二人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暴跳如雷,轮班对崔、卢二人拳打脚踢,又重重地猛击卢的腹部和头部,几拳下去卢的脸苍肿,眼眶发青。边打边逼问:“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头是谁?传多少人?”见卢什么也不肯说,警察就用烟头不停地烫卢的脖子,卢疼得惨叫。警察仍不罢休,继续强迫二人蹲马步,蹲不好就遭来一顿暴打,如此刑讯逼供一个多小时,之后将二人扣压在“非典”隔离区8天。

  期间,警察得知崔一家都是信全能神的,并于1999年因信全能神被捕。最后以“信仰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二人押送到桦南县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警察将卢中友身上仅有的50多元钱搜走,又给他们戴上手铐,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李军对他们进行审问:“你们到桦南县是不是传福音来了?上线、下线怎么联系?在哪聚会?”二人坚持不说。李军喝道:“七台河桃山区派出所已经证明你们是信邪教东方闪电了!”卢中友说:“我信的不是邪教,信的是老天爷全能神,走的是人生正道!没犯法,你们凭什么抓我们?”警察恼羞成怒,几名警察一拥而上,将二暴打一顿。

  10天后,警察拿着事先写好的拘留单子强逼崔时新、卢中友按手印,之后给二人脖子上挂上“政治犯”的大牌子照相备案。期间,崔时新的家人前去求情,花了3000元人情费,又交5000元罚款,这样崔、卢二人才于2003年6月13日获释。

 

 

因信全能神传福音基督徒被黑龙江省警方抓捕判刑(2003/05/11)

  2003年5月份的一天,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向华乡均冲村二组基督徒姜桂英,(女,当年31岁),同另一基督徒去哈市道外区黎华小区传福音,因当时正是非典时期,陌生人出入楼区引人注意,两名基督徒被警察发现,强行将姜桂英两人押到了道外区黎华街派出所。

  到所后把基督徒包里的传福音用的书、照片、复读机、磁带都没收,两名警察进屋就搧姜桂英的耳光,又狠踹姜女士一脚。然后就开始打老基督徒,姜女士回头一看老基督徒抽了躺在地上,两名警察一个按人中,一个掰手,当老基督徒醒过来后没让她签字,让姜女士在在拘留证上签字,一会儿,让姜女士她俩上了警车,半路给老基督徒放了。警察把姜桂英送到哈市道里区看守所,后警察去姜女士家抄家,没收所有神话书籍,找到姜的丈夫让拿五千元就把姜放回来,姜的丈夫没钱不管,最后判姜女士劳教二年,送到哈市万家劳教所。

  劳教所因姜凤英有病不收,又把她送回道里区看守所,但警察仍不放过她,第二次又把姜女士送到哈市万家劳教所服役。直到2005年3月份上午姜桂英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3/05/11)

  2003年5月的一天上午,基督徒黄玉霞(女,当年55岁)去安达市东北角有一小北屯传福音时被两名警察抓捕。警察没收了黄老传福音用的书籍,并将黄老押送到朝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连推带骂地将黄老押进了一间屋里,由三名男警与一名女警看着黄老。一名警察问黄老:“你叫什么?”黄老没有正面回应。警察气急败坏地说:“一会审你的人过来打你,你就说了!”

  到了中午,由一名警察看着黄老,另三名警察去吃饭。过了一会,这名警察睡着了。黄老轻轻地走出门外,打了一辆三轮车,侥幸脱身。

  据悉,黄老家住安达市羊草乡新升村。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罚款(2003/05/11)

  2003年5月的某一天早上七点多,家住黑龙江省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农场新区的基督徒孙德华(当年44岁)家迎来了几位不速之客,为首的是五大连池市风景区公安局的韩忠生、尹兆军,还有农场书记姜凤和王学士。几人一进屋,二话不说到处乱翻,抄缴2本信神书籍,数本诗歌本,一台手提式录音机,数盘磁带。警察韩忠生审道:“书是哪儿来的?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头是谁?”孙女士支吾着,没有正面回答。韩忠生命令道:“你不说我们也知道,以后再有信全能神的人来给我们打电话,你现在跟我们上公安局去,若不去就交罚款5000元!”孙德华的女婿托人说情后,交2000元罚款(没有任何手续)警察才离去。

  次日,韩忠生、尹兆军到本农场书记室将孙德华叫去,再次审讯,逼其交代有关信神实情,孙女士仍用智慧搪塞过去,审讯无果,命孙女士签字、照相、按指纹后,才让其回家。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途中被抓捕(2003/05/10)

2003年5月10日上午,魏钦莲(32岁,哈尔滨市通河县依山乡)、李淑范(40多岁,哈尔滨市木兰县石河镇)二人到通河县富林乡传福音,当来到一家食杂店时,被闻讯赶来的当地派出所所长强行抓至该所。从魏女士包里翻出三本神话书籍和两套诗歌光盘。

  当日中午,通河县公安局警察蒋健东等三人开着警车,把魏女士、李女士押到县局对二人分别审讯。因魏女士受惊吓,心脏病发作,躺在那儿不能动,就听警察说:“再不醒,就用凉水浇,叫法医来用大针扎!”审讯停止。

  次日,在拘留所的审讯室,蒋健东指着魏女士喝问:“你家在哪住?书是谁给的?传了多少人?不在家过日子,出来传什么神!”魏女士不吱声,警察恼羞成怒,朝魏女士前胸就是一拳。

  几天后,魏女士丈夫亲自交给蒋健东5000元现金,750元伙食费,魏女士获释。

  李淑范一直被关押在通河看守所。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并罚款(2003/05/10)

  2003年5月10日8时许,基督徒武兰荣(女,当年55岁)去南小市传福音时,突然被四名警察拦截,不容分说连推带搡把武兰荣拖到警车直奔双鸭山市公安局。

  一到局里,警察立即对其搜身,将武兰荣兜里的83元钱和呼机搜走。接着警察就往黑龙江省公安厅打电话汇报说抓住几个闪电的。之后,为了得到更多的教会及基督徒住处,给武兰荣铐上手铐,对其殴打逼供,拳打脚踢并恐吓道:“你们不说实话,就判你们刑!”此时还有6名基督徒相继被抓捕,一顿毒打搧耳光后,将这些人一同押到双鸭山拘留所。警察想抄家寻找证据(信神书籍),去武兰荣家没打开大门。警察气急败坏,硬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将其拘留15天,罚款150元。于2003年5月25日才将其释放。从兜里搜走的83元钱和呼机全部没收。

  据悉,基督徒武兰荣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安邦乡福兴村。

  其余6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05/10)

牡丹江市西安区温村镇的刘淑珍(当年59)和同伴(女)于2003年5月上旬的一天上午,到本市东安区兴隆大团村传福音,被兴隆镇派出所的警察得知,两名警察速来将二人截住,上前抢去刘淑珍车筐里的一本信神书籍,随后将刘淑珍二人押到兴隆派出所。

  警察逼问刘淑珍:“你是怎么信神的?谁传你的?是谁指使你们出来传福音的?”刘老回答说:“信神是好事,能蒙拯救,我就信了。是我自己愿意传福音的。”警察对刘女士的回答不满意,冲过来就左右开弓扇了其几个大嘴巴子,刘老头上的发卡被打掉,警察就恶狠狠地用脚使劲踹碎了。又用帽子抽打刘,最后将刘老踹倒在地。年近六旬的刘老忍不住失声痛哭。

  警察给刘老家当地所在的西安区沿江派出所打电话,沿江派出所的警察赶来将刘老及同伴押回本地。因刘老是当地的妇女主任,当地片警没有过问什么,当天下午将二人放回。

 

一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并劳教(2003/05/09)

2003年5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的张瑞荣(女,66岁)在本市宾县宾西十字街租房尽本分,刚住十多天,被当地警方得知。9日早9点,三名便衣警察闯进张女士家院内,躲避不及的张女士被警察抓住。张女士怒问:“我犯什么法了?你们凭什么抓我?”一警察喝道:“就因为你信东方闪电!”随后搜查,抄缴2本传福音书籍,1本圣经,1台录音机,还有张瑞荣身上的60多元钱。喝道:“说!你家住几个人,带领来过没有?”张女士说:“就我一个人。”遂押至宾西派出所。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张瑞荣劳教一年,押往万家劳教所服刑。

  在服刑期间,每天强迫基督徒举手宣誓,说亵渎全能神的话,张女士不从,时常被管教上刑、毒打。有一次张女士被带到一个阴森恐怖的小黑屋,里面有各种刑具,张女士被双手反绑吊在墙角,悬挂于空20分钟,警察威逼:“只要你说不信神了,就将你放下。”张怒视不语,警察抬手就打张女士几大耳光。于2004年4月2日,张瑞荣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两年(2003/05/08)

2003年5月8日,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利民镇的基督徒于凤杰(女,当年48岁)在哈尔滨市道外松浦区传福音时,被闻讯驱车赶来的两名警察抓捕。警察将其推上车押到了哈尔滨市道外区松浦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就对于女士进行搜身,搜出神话《审判从神家起首》一本、小录音机一台和传福音的照片“诺亚造方舟”。警察看着搜出来的神话书籍冲着于女士吼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江泽民下令要将你们一网打尽!”随即上去就开始扇于女士耳光,并凶狠地问道:“谁指使你的?书是哪来的?”于女士没有正面回答。审讯一直到晚上七点多钟,警察始终没有从于女士口里得到任何信神的信息,最后,警察用绳子把于女士的双手绑上,将其押送到了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警察来提审一次,审讯结果依旧。于女士被关押了十多天后,警察来逼其签字、按手印、照相,不知以什么罪名判其劳教两年。

  2003年6月中旬于女士被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劳教,直至2005年1月8日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11名基督徒因信神被劳教、罚款(2003/05/08)

2003年5月8日这一天中, 克山县曙光乡双泉村(现已改为权富村双泉屯)村长杨道军带着曙光乡派出所王老四、郭明锋等人,相继抓捕本村8名基督徒,两三天后又在复兴村抓走3名基督徒。

  11名基督徒分别为:

  梁志贵,女,当年49周岁,家住克山县曙光乡权富村双泉2队。

  程春丽,女,当年15岁,是梁志贵的女儿

  张玉平,女,当年61周岁,家住克山县,曙光乡权富村双泉1队

  于桂红,女,当年15岁,是张玉平的孙女。

  丛配英,女,当年50周岁,家住克山县曙光乡权富村双泉2队。

  王桂花,女,当年59周岁,家住克山县曙光乡权富村双泉4队。

  另外,迟金霞、张百合、王金辉、梁建平等5人个人情况不详。

  2003年5月8日早晨张玉平和孙女于桂红刚起床,村长杨道军带着王老四、郭明锋和国保大队长夏冬梅闯进来就开始到处乱翻,并搜出两本信神书籍和诗歌光盘若干,随后将祖孙二人带到曙光乡派出所,后又转押至克山县公安局审讯。警察问祖孙二人:“谁让你信神的,信几年了,为什么信的,聚过会吗?”接着一警察上去就给小女孩几个嘴巴。后来因张老的家人交了3000元罚款,祖孙二人才于当日被释放。

  当晚午夜12点,杨道军又带着王老四、郭明锋以及所长共4人闯入梁志贵的家中搜翻,把屋里翻得一片狼藉,暖壶、镜子都打碎了,最后搜出两三本信神书籍,随后将梁、程母女二人押至克山县国保大队。审讯期间,他们一直追问母女二人信神的事,还拿着冯月英(基督徒)的照片问是否认识,因梁女士不说,他们就打嘴巴、用电棍杵,将其电倒在地,最后以“信邪教”为由判处梁女士劳教两年,并押至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服刑,直到2005年2月梁被提前释放。梁的女儿程春丽在受审时,夏冬梅对小女孩威胁恐吓,说:“你就是不到18岁,要不就给你判刑了。”还说:“你没听见楼下的惨叫声吗?这都是打的……”以此胁迫小女孩交待信神的事,但小女孩始终没说。后来因小女孩的伯父托人给国保大队送去1000元钱,才于次日下午5时许被释放。从此小女孩孤苦无助,因她的父亲早已去逝,而母亲还被判劳教两年,使这个年仅15岁的小女孩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另外,丛配英也在当日午夜时分被抓捕,并被翻走两本信神书籍,被押到克山县公安局,审讯期间遭到警察毒打,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的为由判处其劳动教养两年,在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服刑,因丛女士在服刑期间得了胸膜炎积水,于2004年11月20日提前释放回家,后治病花掉3000元。同时,迟金霞也被判处劳教一年;王桂花因家人托人说情给人情费3000元,又给国保大队交了2000元罚款,于次日被释放。

  其他4名基督徒被抓后的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警方对基督徒说:你什么不说也照样判你!

——基督徒仅因信神被劳教二年(2003/05/08)

 2003年5月8日,同一天、同一时间,齐齐哈尔市碾子山区公安局铁北派出所、东安派出所、富强派出所同时出警,大肆抓捕手无寸铁、遵纪守法的基督徒,给这些人强行安上“扰乱社会秩序、衅寻滋事”的罪名进行处罚。10多名基督徒遭遇劫难,王宝江就是其中的一个。

  基督徒王宝江,男,65岁,家住碾子山区跃进13委13组昌盛生路。2003年5月8日近20时,王刚吃完饭,突然四五个着装警察闯进屋就问:“你叫什么名?”王如实回答。警察将王戴上手铐后开始抄家,将室内物品全翻一遍,将翻到的五六本信神书籍及一个传呼机后没收,随即将王押至跃进派出所。

  至所后,陆续又有四五个女基督徒被抓,只见一个小姊妹不信的丈夫也被抓来(因警方抓他妻子时与警察打起来)被铐坐在老虎凳子上(老虎凳子是一个解放车的钢板,将人手伸进钢板孔内铐上,人只能蹲坐上面,十分残酷)。警察恐吓几个基督徒说:你们都看着,你们如果不配合也得坐这个。后将几人分开审讯。

  警察审讯时问王:你应该知道为什么抓你了吧?王说:我信耶稣何罪之有?警察说:我们都跟踪你两三个月了,你在教会里是干什么的?赶快说吧。王答:传福音的。警察问:你传进多少人了?王用智慧回答。警察说:你们的情况我们都掌握,你快些交待吧,别让我们费事。王答:我们无非就是传福音,让人信耶稣有什么不好?警察说:今天抓了你们看你们还信不信?我们知道你们组织严密,你们不会交待教会情况,但这不影响我们处理你们,就是你什么不说,我们也照样能定你们罪。接着又问:你是怎么信的?是谁传的?带领是谁?传多少人了?王仍用智慧应答。审问无果,警察气得将王铐在暖气管上去休息了。第二天八九点钟又开始审讯,王仍不交待,警察打王一个大耳光后又将其铐在暖气管上。下午1时,王被带到办公室,警察说:你弟弟、妹妹都来了,看在你弟弟的小舅子(原来是这里的指导员)的面子我们一直没有太难为你,要不然能对你这么客气吗?你是党员又是国家干部,你信这个将来对孩子当兵、提干、上学、工作都会受影响,这不影响你孩子前途吗?威胁一番后针对先前问的问题又审了一遍。仍无果。10日晚,将王关进碾子山看守所,13日转押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关押20多天后,不知以什么罪名判处王劳教2年,于7月29日送至齐齐哈尔市雅尔塞粮库双河劳教所三大队。2005年3月15日,王刑满获释。

 

黑龙江省一夫妇因信全能神被警方霸占房产并劳教(2003/05/07)

  家住黑龙江省绥化市庆安县庆兴街的基督徒吴君夫(男,当年41岁)、邵玉平(当年40岁)夫妇,自2000年10月信全能神以来,一直接待弟兄姊妹,被当地警方得知,省公安厅、庆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联合采取行动对吴君夫夫妇二人进行抓捕。2003年5月7日这天,警方将吴君夫堵在家,将其抓走,当晚到邵玉平的娘家,把刚刚入睡的邵女士抓捕,夫妻皆被押至庆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警局,省公安厅的一个处长、局长李松言、国保大队队长汪兴运、副队长崔龙海、吴指导员等几人联合审讯吴君夫,先对其强行搜身,掳去吴先生随身携带的几百元现金、一枚8克重的金戒指及两个传呼(未还)。局长李松言对吴君夫先是一通大骂:“妈的,叫你信神,都给你们抓来,哪有神?我就是神!”接着逼问:“你都接待谁了?一共多少人?他们都是哪的?头是谁?”吴君夫为了不牵连其他弟兄姊妹,默默祷告什么也没说。局长等人见吴先生默言不语,急红了眼,叫嚣道:“你不供出几个人来,就整死你!”说罢吴指导员和崔龙海上前用绳子勒住吴的手脖、脚脖,操起扫帚猛打吴君夫的头,边打边喊:“再不说,就用牙签扎你手指!”这时,吴先生的传呼响了,省厅处长命吴先生按着他的要求回电话,企图抓捕打传呼的基督徒,吴先生不从。处长气极败坏,连踢带打,直到把吴打倒在地。随后将吴君夫押至刑警队上刑,坐土飞机,扇耳光,吊大挂:双手反背,用绳子吊起来打(两只手已麻木没有感觉,五个月以后才开始缓解,一年之后才恢复)……将吴先生打得头昏眼花,嘴流鲜血,警察边打边仇恨地说:“打你个不能生育!”晚上命吴坐铁凳不让睡觉,锁在铁床头上,坐也坐不下,躺也躺不了,如此残酷折磨整整三天三夜。

  7日晚8时许,邵玉平女士正在本市望奎县海丰镇的娘家刚刚入睡,望奎县海丰镇派出所的警察接到庆安县国保大队的指令前去抓捕邵女士,借非典时期外来人口登记为由将邵玉平带到该所。警察开门见山地说:“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就是因为这个才抓你的。”次日早上,庆安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驱车将邵女士押到国保大队。

  一到国保大队,警察就把邵女士随身携带的两把楼房钥匙抢去,警察拿着钥匙得意地说:“你这两栋楼房我们早就知道了,其中一栋是接待你们信神的,走,到这两栋楼房看看去!”随即押着邵女士去抄家,进屋就一阵狂翻,没有搜到任何信神证据,吼道:“信神的书放哪了?”“没有书。”“不可能!”接着又去搜邵女士夫妇居住的楼房,又是一阵猛翻,连抽屉都细翻,仍无所获。邵女士被押回公安局,锁在冰凉的铁椅子上,导致肾病严重总想上厕所。审讯内容与其丈夫相同,因邵女士有心脏病,才免于毒打。在这之前,抓吴君夫时,警察已抄过家,那次抄家是五、六名警察翻墙而过抄家,警察疯狂的举动将邵玉平14岁的儿子吓得浑身发抖,缩成一团(导致至今一见到警察心就急跳、害怕)。

  最后,吴君夫、邵玉平夫妻以“非法聚会”为由被转押至庆安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警察多次提审二人,主要追问其家庭经济来源及信神实况,警方想尽办法掳夺吴君夫夫妇的房产,就到吴先生单位和银行查账,没查出任何出入,就以“非法聚会”为由没收一套71㎡楼房(现已被警方转卖)。又将吴君夫家中的以下物品抄走:床垫13套、坐垫15套、被子15套、枕头11个、小笔记本22个、工作手册5本、垫板6本、稿纸横格纸10本、自订空白小册子12个、铅笔文具若干。另外,警察在抓捕邵女士的第二天,前往邵的娘家把邵储存的20000元现金夺去,以上没收的物品及现金均未还。

  吴君夫夫妇均以“参加邪教组织,即东方闪电实际神,扰乱社会治安”为名被判处劳动教养。吴君夫被判劳动教养两年,因父亲打通关系后,改判为劳动教养两年监外执行,在看守所关押4个月后,于2003年9月7日回家;邵玉平被判处劳动教养三年,于8月14日押至齐齐哈尔市劳教所服刑,于2005年12月21日获释。

  吴君夫两年监外执行期间,与儿子也没过上安稳的日子,当地公安局、派出所隔三差五就去他家审问一番,特别是国家召开大型会议或年节来的更频繁,搅得人心惶惶,活在痛苦之中。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03/05/07)

  2003年5月7日上午9点,绥化地区海伦市海伦县丰山乡的基督徒刘庆云(女,当年39岁)与孙宝福(男,当年38岁,哈尔滨市通河县祥顺镇)、张春凤(女,当年32岁),三人在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东平村的陈秀华(女,当年32岁)家聚会,大队书记刘永海得知此事,报告给县东兴派出所,五、六名警察驾驶两辆警车将四人抓捕到该所,当天转押进木兰县第一看守所。

  次日警察展开审讯,逼其交代家在哪住,谁是头,有多少人信等,刘庆云坚决不供。警察对其毒打逼供,软硬兼施。两名警察轮番扇耳光,对其拳打脚踢,将刘女士打得眼睛充血,眼眶瘀紫,肿得睁不开;因其受惊吓精神受到刺激,警察就用一个像体温计似的刑具扎刘女士手心,扎完手心就起红点儿;又拿铁钎子往手指盖里扎,又拿烟头烫……刘女士被折磨的伤痕累累,也誓死不供。最后警察将其关进一个铁笼子里,固定在老虎凳上使其一动不能动,把擦鞋的黑抹布塞进刘女士嘴里,用鞋刷把使劲往嘴里塞,牙齿都杵活动了。警察看硬的不行又威逼利诱道:“你说了吧,说了就放你回家!”无果。

  从东兴派出所到木兰县看守所刘庆云被审讯七次,警察每一次都是骂骂咧咧、拳打脚踢。在看守所关押半个月后,关进木兰县拘留所,于当年7月9日将刘庆云释放。

  据刘庆云女士说:陈秀华被审讯后于当日释放;孙宝福以“非法聚会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劳教二年。

  张春风的详情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2003/05/07)

  印君,男,当年52周岁,家住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2003年5月7日晚8时许,和同伴传完福音刚回到接待家(克山县北一新即现在是向华乡庆丰村),在后跟踪的一便衣警察随即进了屋,冲印君问:“你们是干啥的?”“是串门的。”警察横道:“什么串门的?就是传道的。”上前薅住印君二人的脖领子往外走,还说:“我都盯你们好几天了?”争执中,印的同伴挣脱出去逃掉了,而印君被押到北一新附近的办公室,搜去印携带的一本《祷告的意义与实行》,一本药方及160元现金(未还)。随后便衣警察给克山县向华乡派出所打电话,该所的两名警察速到,审问印君:“你到这干什么?家是哪的?”印说是卖药方的,又问:“跑掉的那个人是谁?你们信的是什么?”印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反复逼其交代关于信神的情况,印都没有吱声。警察恼羞成怒,对其轮班拳打脚踢,狠踹印的前胸,肋骨被踹骨折,肿起一大包,至今按着还疼;最狠的一巴掌给印打晕了,半晌不能动弹,警察怕其死在里边,就给他三、四片药吃下去。连夜押送到克山县向华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印君看见当地信全能神的好几名基督徒也被抓进来,在天亮之前均被罚款而放回,最后只剩下印君一个人。次日,警察审讯印君一上午,期间拿着《祷告的意义与实行》逼印君承认信的是邪教东方闪电,并让其交代还有谁信,头是谁等,印在心里向神祷告没说什么。警察恐吓道:“尽管你不承认,凭这本小册子你也是信东方闪电的,等着处理吧!”随即给克山县公安局打电话,对方回应说:“他信的正是东方闪电,正抓他们呢,上面定指标了不能放!”当晚7时许,印君被送进克山县拘留所。

  关押期间,一30多岁瘦高女警提审印君时,逼问信神实情,印说不知道,女警恶狠狠地说:“死猪不怕开水烫,再不交代就判你满贯(三年劳教)!要不让刑警好好收拾你!”在此,每天早晨一个玉米面窝窝头,晚上一碗稀粥,根本吃不饱,印君被饿得昏过一次。晚上睡的是硬板铁床,必须侧身挤着睡,否则没地方。60天后,印君被判劳教两年,押赴齐齐哈尔市劳教所七大队服刑。于2005年3月8日才重获自由。

  据印君说,劳教期间,不管犯什么罪的人管教都不烦,就看不上信全能神的基督徒,脏活累活让信神的人干,并安排其在化肥厂劳动,不但活累,而且浓浓的化肥味熏得喘不上来气。卸车时,累得衣服都湿透了,坐下就站不起来,每天14小时以上的工作量,完不成就挨打,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

 

恶人合伙抓捕基督徒,警察趁机会敲诈勒索(2003/05/07)

2003年5月7日晚7时许,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向华乡均冲村社长、治保主任等8人,将本村4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和一外地基督徒抓到村部。抓捕时他们嚷着:“就抓你们信神的。”其中赵连山家被抄,但未搜出任何信神证据。

  这5人分别是:

   许志文(男 ,72岁)、许庆发(男 ,33岁)、赵连山(男, 69岁)、刘国忠(男,60岁)4人,均为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向华乡均冲村人。外地基督徒(男,个人信息不详)(注:均为被抓捕时年龄)

  5人被带到村部,向华乡派出所所长吴德会、副所长白二早已经闻讯赶到。

  警察问许庆发是不是信神的,都有谁,头儿是谁,那人(外地基督徒)是不是头儿。许先生不说。警察上来就是一顿大嘴巴。接着又审讯其余4人,无果。当晚将5人送至向华乡派出所关了一夜。次日,吴德会提审赵连山,并大声侮辱基督徒:“信神的没好人,你管他吃、管他喝,还得管他睡(指妻子陪睡)。”(赵和吴关系很熟)赵先生反驳说:“不可能,你这是诽谤。”吴德会吼道:“你再不服就整死你!”把基督徒侮辱、恐吓一番后,吴对赵先生说:“罚你6000元,谁让你家接待外来传教的了。”后经讨价还价,最后敲定罚3000元。后又罚许庆发1000元,刘国忠500元,许志文没罚。5月8日下午1时许,警察将许庆发、赵连山、刘国忠、许志文4人押回本村收取罚款,拿着钱后便放人离开了,共计4500元。外来基督徒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一年(2003/05/07)

2003年5月5日中午12时许,女基督徒姜喜芬(当年46岁)在哈尔滨市宾县白石乡刘广慧屯附近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捕并押到了宾县白石乡派出所。(姜女士传福音用的书籍也被警察没收)

  到了派出所,警察拿着没收的书籍问姜女士:“这书里说的是什么意思?你叫什么名?家住哪?”姜女士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吼叫道:“你这人完了,太固执,带走!”随后,警察将姜女士押到宾县第二看守所。姜女士刚一进院,一名警察说:“又是一个信东方闪电的,第16个了!”接着,姜女士被押进了牢房。

  2003年6月1日,姜喜芬被判处一年劳教,并被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在劳教所里,管教每天都逼着姜女士与另几名信全能神的基督徒亵渎神。

  姜女士于2004年3月28日下午3时被释放。

  据悉,姜喜芬家住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黑龙江省警方以莫须有罪名判刑(2003/05/04)

  2003年5月4日下午2时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太平区北棵小区14号楼基督徒李艳艳(女,当年45岁),正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大新街父母家探望父母,却不知自己家里被警察抄家,警察把整个小区都给包围戒严了,国保大队的队长(女,徐音)带队,还有队员柳景中,招集了当地派出所的警察,街道居委会的干部和巡逻人员,一行十来人,气势汹汹地来到李艳艳家(其丈夫、儿子在家)大肆扫荡洗劫一番,最后收获是几本圣经辅导书籍,警察还不罢休,逼着李艳艳的儿子带他们去李艳艳父母家抓她,以有人检举“贩卖毒品”为由,将李艳艳强行押到哈市太平区火车头派出所。

  后又把她转到了省公安厅,几名警察一同围攻逼问李艳艳:“他们(信神的弟兄姊妹)是什么时候去你家的?在你家住了多长时间、给你多少钱?这些钱你都干什么用了?平时你们在一起时做些什么、谈论什么话题?他们都去什么地方了?去的时候都拿什么东西?他们叫什么名字?什么地方口音?你自己平时在家干什么、搞什么活动?你离家这么多天都去哪了?你丈夫说你去沈阳看病,你去哪个医院哪个大夫看的?……”没等李女士回答,警察又说:“我们知道你是尽什么本分的,你就实话实说吧,说完了就没事了,就把你放了,免受皮肉之苦。”

  警察审讯了大约一个小时,没什么结果,把李艳艳押到了哈尔滨市第一拘留所,在拘留所关押八个月,又不知以什么罪名硬判处李艳艳劳教一年,之后又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于2004年5月3日释放回家。

 

基督徒因信神坐监遭到黑龙江省警方非人虐待与残害(2003/05/04)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千丰镇庆华村四组基督徒代江(男,当年40岁,)原老地方教会基督徒,199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

  2003年5月4日上午,代先生约好与两名女基督徒一同去传福音,在克山县永全公社骑自行车往河北公社的途中,被一辆小车堵住去路,从车上下来两个人,来势凶猛地把代江按倒,抢去传呼,铐上手铐。从其身上搜出一张写有“全能神”的小纸条后,不容分说,就强行将其推搡到车里,押到河北公社派出所。在派出所里代江看见约好的另两名女基督徒也相继被捕,警察将三人一同押送到克山县公安局。

  到公安局里,五名警察杀气腾腾地逼问代江:“你干啥的?”代江说:“收羊皮的。”警察大怒,为了逼其交待信全能神的实情,对其铐打逼供。用电棍不停地杵代江胳膊、全身,直将其电得嘴吐白沫,四肢抽搐,处于昏迷状态。他们还不罢休,又恶狠狠地对其拳打脚踢将其打得不醒人事……隔了一个多小时以后,代先生才稍有些清醒,隐隐约约听见警察往克东县公安局打电话,那边回话说:“狠点打,我抓很长时间都没抓住。” 这边的人说:“我都要给他打死了,不能再打了。”后把三人送进了克山看守所。

  代江被折磨得发高烧,吃不下饭,不能行走,警察就把代江隔离了。在所里不给吃饱饭,饿得代眼发花,头发晕,四肢瘫软。在看守所关押了两个多月后,硬判代先生劳动教养一年半,押送到齐齐哈尔市劳教所七大队。在劳教所里代江同样经历着肉体上的摧残,到后就开始搬石头修公园,谁搬小块石头管教就狠狠地打,代江只能搬大石头,手都磨起泡了,累得腰直不起来也得干,当时天气有零上27度左右,特别热,管教不给水喝。中午吃饭时只给馒头没有菜,还是不给水喝。代先生饿得慌,就写信让家人存了200元钱却被管教扣压不给,在劳教所里无论什么犯人管教都能给买东西,唯有信全能神的人有钱也不给买,代江把自己偷藏的钱拿200元给严指导,让他帮买点吃的,也就得着50元钱吃的,剩下的钱都进严指导腰包了。

  后代江被调到齐齐哈尔市大龙化肥厂,在那里装卸车,一次性得装完六十吨,多时达二三百吨,拉袋子的时候慢点管教就用大棒子使劲打,袋子扛歪了也往死里打。一次,代江被徐福新管教拳打脚踢打得鼻孔穿血了。三个月后让代江去干化肥配料,这个配料是化肥里最有毒的,呛的人睁不开眼睛,喘不过气来。对身体健康伤害极重,干了半个月左右,代江腿和脚都肿了,疼得下不了床了。徐大队长还恶狠狠地喊:“腿痛也不行,也得给我干,你是装的!”后来病情加重,不得已吴教导员领代江去看病,确诊后是病毒性神经炎。但警察仍不放过他,八月份时,又调代江去挖自来水管道,代江身体不支,张高航副大队长就疯狂用铁锹打他、砍他,肋骨和铁锹钯同时被打折。接着用皮鞋踢代江脑袋无数下,打了半个多小时,代江昏倒在地,不醒人事。然后将其扔在厕所边不管,一直躺了约六个小时收工后,是狱中其他基督徒将其背回宿舍。第二天,代江的头还不完全清醒,恶心、呕吐,管教就把他关押在七大队库房里,两天没给饭吃,没给水喝。后来又是基督徒给代江点吃的,20多天后,身体才恢复点,之后就又逼他出工。直到刑满释放。现在代先生身体已留下了后遗症,丧失劳动能力。

  当时一同被抓的另两名女基督徒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毒打后罚款(2003/05/04) 

2003年5月初的一天,基督徒崔淑琴(当年45岁,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和郭淑香(当年45岁,同市东安区兴隆镇)二人结伴在本地区海林市长汀镇下属村子传福音,被该村的村干部带到村大队部,崔淑琴二人携带的福音书、磁带、歌本、小录音机全部被没收。他们给派出所打电话,海林市长汀派出所的三名警察赶到大队部将二人带上手铐押走。

  下午1时许,崔淑琴、郭淑香被分开审讯。警察将崔女士双手反铐上,之后审问:“姓名?年龄?住址?”崔如实回答。警察又骂骂咧咧地问道:“书是从哪来的?发出几本了?是谁让你传的?”警察对其回答很不满意,操起本夹子使劲抽打崔的脸,边打边命其交代信神之事,崔仍不说什么,警察就拳脚相加任意撒气,崔被踢打得疼痛难忍失声惨叫,就这样反复逼问殴打直到傍晚5时许。同时郭淑香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审讯。

  晚上,警察继续逼问信神之事,崔淑琴为了不牵连其他弟兄姊妹,仍默祷告不语,警察气急败坏,操起本夹子狠狠地抽打,崔被打得眼冒金星,头发胀,脸苍肿,警察仍不解恨,又将其踹倒在地,然后命令快站起来,崔刚要爬起来,又被踹倒,崔被踢打的浑身是伤,筋疲力尽,第二天,警察更加残忍,竟向崔的鼻子里灌两瓶芥末油,刑讯无果,

  事发后,崔淑琴的家人花4500元请客送礼,才将被折磨不成样子的崔女士救出来。郭淑香的家人也被迫交上3000元罚款于被抓第二天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判劳教三年(2003/05/03) 

2003年5月初的一天上午,刘巧爱(51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在本市巴彦县洼兴镇周乡屯传福音时,被当地警察汪小平(男,40多岁)得知,将刘女士抓至周乡屯村委会,搜走两本福音书。

  深夜11时许,巴彦县公安局国保科窦江(原三自教会首领,被国保科聘用,联合对付全能神教会)等两名警察连夜赶到,将刘女士押至巴彦县拘留所。

  次日上午,在拘留所警察问刘女士姓名、住址。刘女士不想牵连家人,用智慧搪塞。窦江喝问:“信神书籍从哪来的?带领是谁?”刘女士拒不回答。警察气急败坏,狠扇刘女士耳光。审讯半小时左右,打不出任何口供。此后,又审讯逼供两次,均无结果,强行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劳教三年,送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

  在劳教所里,警察多次强逼刘女士亵渎全能神,刘誓死不从,竟招来打骂或关小号,严重时用绳子吊起来打。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5/03) 

  2003年5月3日上午8时许,家住尚志市一面坡镇的陶春香(当年43岁)在该市万山乡胜安村珠宝屯传福音。当地警方闻知此事,两名警察迅速驱车而至,一把抢去陶春香的背包,翻出一本信神书,横道:“这书我们都没收十多本了,你这书从哪来的?”随即命陶女士上车,押至一面坡镇公安分局。

  在公安分局里,陶女士反问:“国家不是说信仰自由吗?怎么还抓我呢?”警察横道:“你信的跟他们不一样,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性质严重,得狠治你!”遂将其押至尚志市公安局。

  在警局,两名警察命陶女士站着,逼问信多长时间了,在哪聚会,书是哪来的,与谁联系等,陶女士都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反复逼其交代以上问题,均无结果。最后命陶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又照相。

  上午10时许,以“信邪教、非法传福音”为罪名,将陶女士关进尚志市第二看守所。

  关押期间,陶女士丈夫托人疏通关系花去8000元,才将关押13天的陶春香赎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毒打并劳教(2003/05/03) 

  2003年5月3日9时许,基督徒张荣(女,当年30岁)在哈市动力区新发屯新发小区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三名警察(两男一女)拦截,随即开始搜身(搜出传呼、钱和一本《羔羊展开的书卷》),搜出后强行给张女士铐上手铐,连推带搡推上车带到动力分局。

  从10时许开始审讯,警察横道:“这书是从哪来的?谁给你的?谁传你的?多少人?都在哪聚会?快说!”张女士说:“是一个老太太给的。”话音刚落,队长喊道:“撒谎!”冲上来就给张女士两个大耳光,当时嘴角流出了血,张女士沉默不语,队长一次一次的逼问恐吓:“再不说我把你吊起来,看我怎么收拾你!让你不说。”接着就是拳打脚踢。反复多次毒打。他们没得到教会情况以及其他基督徒信息,就去张女士家抄家,搜出一些信神书籍、CD机器和光盘。回到局里,警察恶狠狠地喊道:“你是不是头?你怎么有这么多东西?”张女士态度坚决,没有正面回应。队长将张荣的手向上掰,简直把张女士的手掰折了一样,用脚踩张女士的脚使劲碾,用拳头,咣!咣!咣!锤张女士的头并横道:“快说!快说!你给我提供几个教会,我就放了你,你就没事了。” 记笔录的郭志华诱骗道:“你这书是从哪来的?赶紧说在哪聚会?你交待完了就没事了,何苦受罪呢,整不好判你十年二十年的,你在那里就呆废了。”反复折磨后,警察看从张那里得不到任何信息,就给张女士的丈夫打电话明目张胆地勒索:“你先交3000元就放了她。”交完钱当天下午四、五点钟张女士被放回家。

  但从此后,张女士干什么都有人监视。

  2003年6月1日警察又给张女士打电话说让过去一趟,到了所里,开始审问,拳打脚踢地喊道:“我盯你一个来月了。”就这样,警察将张女士押到哈尔滨市顾乡看守所关押起来。期间又提审两次,每次都是拳打脚踢相伴,审问的内容与以前类似,一警察讥讽道:“好好的日子不过,你信什么神,信神给你钱花呀!给你饭吃呀?我们今天是专门抓你们这些人的,现在你到这里来了,你们的神怎么不救你!怎么不管你了,我们已经整治你们好长时间了知不知道,让你们得瑟。”还恐吓道:“如果你不交待,我们就判你十年,让你死里面,不用你不说,我们有的是办法,我们让你家人看不着你,也不让他们管你,出去了你丈夫也不要你了,让你得瑟。”

  审讯未果,硬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其劳教三年。直到2006年3月3日9时服役期满才被释放回家。

  据悉,基督徒张荣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锅炉厂一鑫区67栋。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劳教(2003/05/02)

2003年基督徒李延玲(女,当年56岁)与另两名基督徒为传福音在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中心街租了一间房子,当时警察到处搜查抓捕基督徒。5月1日前后的一天晚上,三名基督徒在外传福音,其中一名基督徒先回家做饭,这时宾县宾州镇中心派出所的几名警察闯进她们的住处查问:“你是干什么的?有暂住证吗?”问话的同时有一名警察在一纸壳上发现上面的字:“昔在、今在、永在的全能神”,警察立刻就对这名基督徒进行搜身,并在她们的住处到处乱翻,警察守在那,将先后回来的另一名基督徒与李女士抓捕,并将她们的传呼机及信神书籍全部掳走。警察对三名基督徒吼道:“你们就是闪电,早就注意上你们了。”随即警察将她们押到了宾县宾州镇中心派出所。

  警察审讯李女士:“叫啥名?家住哪?书和东西是哪来的?”李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就气急败坏地扇其耳光。之后警察将三人押到宾县第二看守所。

  一进看守所,管教就逼她们把钱都掏了出来被管教私吞。过了6、7天,李女士被提审,警察问:“住哪?东西(传呼机、信神书籍)哪来的,谁给的?你是不是带领?”李女士仍旧没有正面回答。在看守所里被关押的基督徒很多,李女士在看守所被关押一个月,6月2日李女士等12名基督徒被带到一间屋里,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她们劳动教养(有一年的、有两年的)逼其签字画押,之后,警察将她们押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李女士被判劳教两年,走时剩下160多元钱一分都没给她。

  在劳教所里,基督徒们过着非人的生活,每天早上5点起床,洗漱、出操,吃完饭就干活,吃饭时连上楼到回来一共10分钟,回来就干活,晚上10点以后才能上床,有时还得加班,什么话都不能说,吃的是猪狗饭,干的是牛马活……被释放回家时这些基督徒都被扣服装费200元。李女士直到两年劳教刑满才被释放。

  据悉,李女士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宁远镇; 另两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两年(2003/05/02)

  2003年5月初,哈尔滨市宾县警方根据传呼机抓捕大批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宾县西城区基督徒刘艳华(当年37岁)也未幸免于难。5月6日早上,刘女士在该县夜市南边的路口等人时,两名便衣警察突然到此将刘女士抓捕,将其押至宾县中心派出所。

  在所里,核实姓名、住址后,警察押着刘女士去抄家,从其家中抄缴一本圣经和一本信神书。警察逼其交代: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灵名叫啥等,刘女士用智慧搪塞。一名警察不耐烦地说:“别审了,她信的就是东方闪电,无非就是那点事!”审讯无果,强迫刘女士在审讯材料上签字,当天押至本县第二看守所。一个月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劳动教养两年,送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

  在劳教所里,和刘艳华关在一起的还有许多信全能神的基督徒,管教多次强迫基督徒们说亵渎神的话,如:“东方闪电是邪教”,不说就用电棍打。刘女士于2005年1月才重获自由。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两年(2003/05/02)

  2003年5月2日,哈尔滨市宾县三宝乡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张增荣(当年50岁)和本县英杰乡的刘桂香(当年40岁),二人相伴在宾县医院门口给一本教会的基督徒打传呼,被已跟踪的四名警察抓捕,押至宾县中心派出所。被捕后张增荣和刘桂香才知晓,原来那位基督徒已被警察事先抓捕,呼机早已落在警方手里。

在所里,警察对二人进行搜身,一本信神书《祷告的意义与实行》、身份证及200元现金全被掳去。之后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指着《祷告的意义与实行》,冲刘桂香喝道:“这书从哪来的?谁传的你?头是谁?”刘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骂道:“妈的,让你嘴硬,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国家早已禁止,再不老实交代把你们关起来!”与此同时,另一审讯室的张增荣也受到同样的审讯,未果。警察为得到更多信神证据,强押张女士回家查抄,收缴了张女士的全部信神书籍,掳去了张家仅有的1100元生活费(未还)。

  下午2时许,警察将张增荣、刘桂香押至宾县第二看守所。期间多次提审,逼其交代同样问题,二人为了不牵连其他弟兄姊妹,默默祷告缄口不言。警察在二人身上没有得到任何教会信息,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张增荣、刘桂香劳动教养两年。一个月后送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2005年1月18日二人才重获自由。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十二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2003/05/01)

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杨树乡共和村正白旗屯的基督徒吴彩萍(女,当年45岁),于2003年5月1日4时许,在宾县南门外,离早晚市不远处租的平房里正在看书,突然听见有人敲门,吴彩萍以为是基督徒张淑清回来了,急忙去开门,五名便衣警察(三男两女)夺门而入,闯进屋中展开了大肆的搜查与盘问,一会儿功夫把屋子翻得一片狼藉,当场把翻到的信神书籍和一台CD机、磁带、传呼、身份证以及42元钱劫走。这时基督徒刘玉环来取衣服和自行车也被警察截住,警察强行把二人推上车,押到宾县中心派出所,铐上手铐,锁在屋里。一个多小时间,基督徒张淑清和张玉兰、周子荣又相继被抓进来,周子荣与警察理论,警察用手电筒打周子荣的头。晚8时许,警察把吴彩萍5人押到宾县第二看守所。

  5月3日,基督徒刘玉香、张增荣给吴彩萍打传呼说在土地局等她,警察就此将二人也抓捕。此后,基督徒刘艳华、吴玉芝、满国艳、刘彩艳、张强(化名)相继被抓,至此,警察共抓十二人。均关押到宾县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吴彩萍共被提审两次,警察喊道:“在家时信没信神?你到这传了多少人?书是哪来的?你们的头是谁?”吴彩萍说:“在家没信,刚信,不会传,传了人家也不信……”其余几人在提审中均遭到警察不同程度的打骂。

  最后,警察以“信全能神扰乱社会治安罪”将十二人全部判了劳教。其中,满国艳、刘彩艳、张强被劳教一年;其余均被判劳教两年。

  周子荣被抓时被警察打的很重,判刑之后什么活也干不了,半年之后办手续得以释放;吴彩萍于2005年1月16日得释放;其余基督徒都是期满释放。搜走的财物被警察全部没收。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03/05/01)

  齐齐哈尔市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郑义(男,当年36岁)、郑路(男,当年36岁)、刘程(男,当年30岁)在本市龙江县附近传福音。2003年5月1日上午10时许,三人刚传完福音从一村子返回县城,路过龙江县县城第二派出所时,见一辆警车跟在其后追上来,两名警察从车上跳下,抓住三人不放,直接押送至第二派出所。

  一到该所三人被分开,并被搜身,郑义随身携带的一本信神书籍、价值六百元的传呼机、600元现金及若干传福音资料被没收(未还)。警察随后逼问:“你来这几天了?传了多少人?书是从哪来的?”郑义回答:“来两天了,书是一位老太太给的。”警察拿着没收的书与他们手中的材料核对之后冲郑义喝道:“你信的正是东方闪电,是国家禁止的邪教,这书就是证据,你传这个是违法!签字吧!”郑义不签,警察奔过去朝郑义的前胸狠打几拳,又扇一大耳光,骂道:“你不在家老实种地出来传什么福音?不知道是扰乱治安吗?今天抓进来就别想出去了!”

  郑路和刘程也受到同样的审讯。正午12点警察将三人关在一起约有20分钟,警察去吃午饭了,郑路趁机溜走。晚上6时许,刘程因证据不足被放回。郑义被以“信邪教”为由判处三年劳教。

  当晚8时许,郑义被送进龙江看守所。期间郑义的好朋友闻讯前来保释,警察竟趁机开口索要一万元保释金,郑义的朋友为了赎他被迫交给委托人一万元,才将关押77天的郑义救出来。

  据悉:郑义是泰来县克利镇人;郑璐是甘南县人;刘程为龙江县人,三人均为化名。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毒打(2003/04/30)

——每人索要2500元才放回

  2003年4月末一天上午十点左右,珍惜(化名)、王永华两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松花江乡江北村广家窑屯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到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将基督徒手里的传福音资料全部收去。随后审讯二人的姓名、住址,二人如实回答。又问“你们信的是什么?传的是什么?这些东西是哪来的?”二人用智慧回答:“我们信的是主耶稣基督。这些东西是别人给我们的,不清楚是什么。”这时所长进来对二人搜身,当从姜女士身上搜出500元钱后,嘲讽道:“一个农村妇女拿这么多钱干什么?是不是想要逃跑啊?”基督徒珍惜反问道:“我们犯什么法了?凭什么抓我们?凭什么收我们的钱?”所长上前就给其两个耳光,导致珍惜双耳“嗡嗡”作响,什么也听不见了(后到医院检查,双耳膜均穿孔)。

  警察又审了一会,见没审出什么,就通知其家人来派出所,并威胁家人要把二人拘留,实质上是想勒索更多的钱财。家人听后,没办法,找人说情又四处借钱,最后以每人罚款2500元,共计5000元。又花500元钱请警察吃饭。这才让两名基督徒签字、按手印、照相后放出。

  据了解两名基督徒:珍惜(女,被抓捕时42岁),家住黑龙江省阿城市;王永华(女,被抓捕时38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

 

齐齐哈尔市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毒打并劳教一年(2003/04/30)

  2003年4月30日下午,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的基督徒时银霞(女、当年21岁)与另一名基督徒在克山县的河北公社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警察搜出她们包中的福音书籍,并将她们押到了当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二人关在屋里又出去抓人(基督徒)了。没抓着回来审问道:“你们是哪的?还有其他的人在哪呢?都是谁?”时女士没有正面回答。下午5时许,二人被押送到克山县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里,大队长夏冬梅和两名男警察对时女士进行审讯:“你到河北公社去干什么去了?还有其他的人在哪呢?都是谁?”时女士答:“不知道。”夏冬梅就扇其耳光,直到她的手打疼了又用大书打时女士嘴巴。时女士疼的直哭,警察就威胁其:“不许哭!说了我们就不打你了,就让你回家了。”时女士说:“我什么也不知道我说什么呀。我又没杀人,没放火,又没犯罪,人心都是肉长的,你也是当妈的,你怎么这么狠心呢。”一名男警拿起笤帚就要打她,夏冬梅说:“别用那个打,打后有痕迹。”随即夏冬梅就打电话要电棍,过了十多分钟电棍拿来了,警察将时女士逼到办公桌前坐下,两腿并在一起用电棍横着电她的两条大腿,时女士被电的直哆嗦,两脚被电的把办公桌的侧面都踢进去了;警察又把电棍夹到她的腋窝里电,将时女士折磨的直叫喊;警察见时女士还不说,又逼其在地上站着开飞机(就是抬起脚跟站着弯腰90度,两个胳膊后举),时女士受不了就直起腰,那两名男警就摁着她弯腰,时女士倒在地上;警察又逼其趴着并穿着皮鞋踢她,又踩她的两只脚;两名男警踩着她的双脚使其不能动,他们就一直用电棍电她,夏冬梅在那写案子,写完之后说:“行了,她不能说了,送到后院去吧。”此时已是晚上10点多了,时女士被押到克山看守所。

  三天后,警察提审又时女士一次,并逼其将上次他们写的口供抄了一遍。时女士在看守所被关押了三个多月后,于2003年8月4日又被送到齐齐哈尔市劳教所劳教一年,直至2004年3月25日才被释放回家。

  同时被捕的另一名基督徒情况不详。

 

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黑龙江省警察抓捕判劳教(2003/04/30)

  2003年4月30日晚9时许,哈尔滨市宾县民和乡后半道屯的全能神教会接待家中,三名警察翻墙而入,突然闯了进来。将在其家居住的两名基督徒满国艳(当年37岁,县里西城区)和刘彩艳(当年31岁,本县居仁镇)控制住,就开始搜查,抄出信神书一本、传福音磁带数盘以及福音资料等,随即将满国艳、刘彩艳二人推上警车押到民和派出所,未作审讯即转至宾县公安局。

  在警局,登记照像后,警察审刘彩艳道:“老实交代,谁传你信的神?头是谁?传了多少人?”刘女士没有正面回答,审讯无果。满国艳也接受同样的审讯。因当时是“非典”时期,警方草率将二人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一年劳动教养,5月30日将满国艳、刘彩艳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满国艳于2004年3月15日才重获自由;刘彩艳刑满释放。

  据悉,当时警方打算判处满国艳二人三年劳教,满女士家里托人打通关系花去两千元后,被改判为劳教一年。

 

齐齐哈尔市一基督徒聚会被抓遭酷刑并被劳教(2003/4/30)

  李秋,女,36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二街道。于2003年4月30日午时,李秋等6名基督徒在该县一接待家聚会,被恶人举报,当地派出所所 长闻讯翻墙而入,将6人堵在屋内,随后叫来警车将6名基督徒带到派出所。警察收缴了基督徒的全部信神书籍与传呼机,并令其面壁而立。之后移交到县公安局国 保大队审理。

  6人被分开审讯。一女队长让李秋交待问题:“信几年?在哪儿聚会?谁是头?”李秋没吱声,该队长随即拿起电棍扑过来威逼:“你她 妈说不?”这时听到隔壁传来惨叫声与哭声,还有打骂声。一个带眼镜的警察过来使诈,说:“人家都说了谁是头,你就说吧,是不是那个弟兄是头?”李秋说不知 道。一直折腾到凌晨1点多,也未审出结果。

  警察将6人带到临时拘留所,3个人手持电棍继续审讯李秋,一警察用电棍顶在李的大腿上,李秋的回答令警察不满就被电一下,连审带电两个多小时,李的腿被电破皮,青一块紫一块。

  最后,在未审出任何口供证据的情况下,警察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由判李秋两年劳教教养,将其关押40多天后,送到齐齐哈尔市双合劳动教养所服刑。直至期满获释。

  一起被抓的另外5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15天(2003/04/27)

2003年4月27日下午4时许,54岁的张福珍(家住肇东市四站镇东兴大队东兴屯)与一姊妹传完福音回到肇东市民主乡老民主屯的出租屋。房东告知当地警方已经把其门锁撬开进行抄家,而且正在此蹲坑准备抓人。谈话间,两名警察(其中一人叫王杰)已经闯了进来,抢过张女士的包,将信神书籍翻出来,随即将二人推上车,带到民主乡派出所。

  警察让基督徒交待:“书是哪来的,你们的头儿是谁。”张不答。警察王杰吼道:“不给你点厉害你是不能说。”说着拿起电棍从张的大腿跟往下一直触到脚脖,又从脚脖子一直触到肩膀,往右胳膊连触三下。张被电击得摇晃着倒下去,另一个警察扑上来拽住张的围巾勒着其脖子,控制她站着。接着王杰逼问:“你到底说不说?”张保持沉默。王杰抬手打了张两个大耳光,之后给其带上手铐和脚镣。又来一名警察,对张软硬兼施,见张女士仍不语,该警察威胁张:“你说就把你放了,再不说就把你送走,到时更遭罪。”

  审讯未果,警察连夜将二人送到肇东市拘留所,判处其拘留15天,直至期满获释。

  一同被抓的另一姊妹具体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13天(2003/04/26)

宋传志,29岁,家住哈尔滨市通河县乌鸦泡镇。2003年4月末的一天,在木兰县建国乡一村子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当地派出所警察抓捕。

  在建国乡派出所关押一夜。次日早8时许,将宋传志押至木兰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一进审讯室,警察二话不说,冲向宋传志“啪!”“啪!”就是两大耳光,喝道:“你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邪教,今天抓住你不能轻饶!”随即将宋传志送往木兰县第二看守所。

  为了逼宋供出头是谁,聚会点在哪,有谁信,警察对其进行严刑逼供:猛扇耳光,狠踹宋传志的胸脯,当时软肋踹伤(半年才有好转),喘不上来气,几乎休克过去,审讯被迫停止。

  几天后,警察再次提审,诱骗说:“你交代吧,我也是信神的,说了就放你回家。”宋仍没有供出教会的事情。最后,警察拿出两张写好的笔录强迫宋签字,宋拒签。警察吼道:“你不签照样关你!想出去拿一万元!”宋被逼签上字,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继续关押。

  宋的老母亲怕儿子受苦,疏通关系花去近8000元,才将关押13天的宋传志领回。

 

基督徒无辜被拘留毒打,索要钱财后仍不放人(2003/04/26)

  2003年4月26日早七点多,基督徒张晓菊(女,被抓时34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玉岗镇忠良村)刚到克东县团结乡宏大大队一基督徒家。就被恶人所告,随后团结乡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将张女士堵在屋里(有司机、指导员刘富民、小敏),警察质问张女士:“你是干什么的?家哪里的?”张女士回答是来卖货的,警察上前就给张女士两个嘴巴,带上手铐押上警车拉到团结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指导员刘富民等三名警察审讯张女士的姓名、住址、家里几口人等。被惊吓的张女士还没开口说话,警察就用一米多长的塑料管子狠狠地抽打张女士全身。并拿出一份文件说:“你信的是实际神,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就是犯法。”随后又问其他基督徒的下落,张女士没有回答。审到半夜,警察将张女士带上手铐关到一屋内,由一计划办的男政府官员看守,这名政府官员想施暴张女士,后张女士哭着用智慧侥幸摆脱。

  次日,克东县国保大队来了五名警察接着审讯(有别秋、徐XX等)张女士:“你到底信的是什么?谁是头?你都和谁联系?”并且边打边骂。张女士实在无法忍受折磨,气愤地反问道:“我信的是基督教,犯什么法了?” 晚上六点左右又把张女士押送到了克山县国保大队,审讯无果后,拉到医院检查身体(当时正是非典时期),将张女士押送到克东南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间,警察每隔几天就提审张女士一次,还是问其他基督徒的下落。基督徒张女士每次都是回答“不知道,不认识。”警察每次都会暴打张女士。

  最后警察见张女士什么都不肯说,通知其家人必须拿出4000元钱。警察勒索到钱财后,仍将张女士拘留17天才释放。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4/25)

  2003年4月25日上午10点左右,家住富锦市市里的基督徒吕广杰(男,当年31岁),在佳木斯市抚远县前哨农场七连一居民家传福音,三名便衣警察闯进屋,从吕广杰身上搜去一本福音书,强行押往前哨农场派出所。

  至该所,警察问:“你家是哪的?”“抚远的。”警察横道:“你都去哪传福音了?知不知道你私自传福音是违法!”说着上前来踹吕一脚,吕广杰什么也没说。审讯无果,最后,将吕先生押到后院关进当地拘留所。

  4月28日,吕广杰被放回。

 

黑龙江省九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04/25)

——其中八名带领被判劳教

  陈文(化名,当年40岁),家住虎林市东方红镇,199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2003年担任全能神教会带领,同年4月25日,和另7名教会带领在大庆市让湖路区徐克林家聚会。不料被当地警方获悉,大庆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省公安厅、当地派出所联手将聚会点包围,陈文、李辉(化名,当年35岁,黑河地区北安市庆华农场)、徐克林等九名基督徒全部遇难,徐克林家若干信神书籍全被抄缴,几百张IC磁卡,八部传呼机,每个人的背包亦被掳去。

  陈文等九名基督徒被押进附近一派出所,身上所携带物品全被收缴并分开审讯。警察逼问陈文:“是谁组织你们聚会的?上层带领是谁?教会的钱放哪了?”陈文看到这么多姊妹被捕,心情格外难受,含泪默祷。刑警队队长彭智利见陈女士不语,恶狠狠地揪住其头发猛往墙上撞,又用拳连击后背,另一警察接着操起一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狠打陈的头,陈顿觉天旋地转,几乎栽倒。就这样反复刑讯逼供,折磨到后半夜。与此同时,另8名基督徒同样遭到如此审讯。次日早5时许,警察将九名基督徒转押至大庆市看守所的女监室里。

  警察强迫九名基督徒光脚站在大厅地上,省公安厅的一胖警察逼其交代家庭住址等,另外几名警察拿着地址私自去抄基督徒的家。让湖路公安局的柳刚、李刚、刘洋、霍某等审讯基督徒。为迫使九人交代各级带领和各聚会点等,警察多次刑讯逼供,几天几夜不让基督徒睡觉,一打盹就用凉水浇醒。基督徒都不同程度被打伤。之后九名基督徒全被押进看守所号里。

  关押的第七天,李辉和小持(化名,当年30多岁)被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几名警察押到该国保大队,分别关进小黑屋,该屋没有窗户,又黑又冷,屋里有个挺大的铁凳子,墙上有铁勾子、铁环。大约晚上8时许,刑警队队长等三名警察提审李辉,逼其交代问题:头是谁,管多大范围,是否去过哈尔滨市聚会等。李不答,警察就恶狠狠地将李女士手脖缠上毛巾后铐在身后,再把一拖布杆穿过李后背的双臂中间,警察一边一个使劲向下压拖布杆,手铐深深勒进手腕,双膀向下坠,李疼痛难忍大声惨叫,警察边压边咬牙切齿地说:“让你不说整死你,在这里死也白死。”压了许久,李的双腕像断了一样,最后疼到没了知觉,他们看李真的挺不住了,就放下缓一会,之后再继续压,甚至一边一个坐在拖布杆上颠着压,边压边盯着李女士叫骂,反复折磨,李女士心中极力呼求神帮助度边难关,并想到:“彼得能为神倒钉十字架,今天我也得豁出去,死也得站住见证。”两名警察什么也问不出来,仍不肯罢休,又拿来一手摇发电机,将电线的正负极夹在李辉的两只耳朵上,冲李女士威胁到:“有没有什么要说的?”李坚持如固,警察打算电李未遂,将其反铐在铁凳上一夜。另一小屋的小持也遭受同样的刑讯逼供。次日,警察欲继续对李用刑,李辉被惊吓折磨得精神恍惚,一连数日未进食,饿得瘦骨嶙峋,无法承受重刑,警察方才作罢。

  7月7日,警察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处九名基督徒劳动教养。小持、李辉、陈文、小享、小荣、小宋、小叶(全为化名)均被判三年劳动教养,小诚(化名)被判两年劳教,徐克林被判几年不详。其中七名基督徒小诚、小持、陈文、小荣(当年30多岁)、小宋、小叶被押至哈尔滨市戒毒所服刑。李辉因身体太瘦,教养所拒收,继续被关押在大庆市拘留所,8月8日,李辉的弟弟将其领回,警察趁机勒索去1000元保释金后才将李辉放回。

  陈文于2005年10月末释放。其他基督徒放回日期不详,需再了解。陈文回家后,一直被当地警察和街道负责人监视,甚至被登门警告不许再信。此后陈文不得不离开此地,漂泊在他乡。

  另外,小享、小荣、小宋、小叶的住址、年龄不详,有待于继续了解。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两年(2003/04/23)

  2003年4月23日下午1时许,黑龙江省龙江县黑岗乡三家村基督徒王艳芳(女,当年50岁)去吉林省梅河口市朝阳镇楼街传福音时,被楼街派出所两名警察闻讯截住,强行扭送至该所。

  因王艳芳在被抓前就已将传福音的书籍埋好,所以在派出所搜身时并没被搜出。警察大怒:“书呢?你弄哪去了?”王女士回答没有,一警气冲冲地说:“你们这帮信实际神的没一个好东西!”就要打她,王女士当时被吓得心发慌,身子发抖,全身无力,脸色发白,心脏病要发作。当时审讯的警察中有一名刚接受了全能神末世福音,及时制止了那名警察,王女士因此免去了皮肉之苦。下午5点,警察便给王女士带上手铐送到朝阳镇看守所关押。

  两个半月后,王女士被硬以“扰乱社会治安”定罪,判劳教两年,送长春女子劳教所服刑,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判劳教三年(2003/04/23)

  2003年4月23日晚上,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基督徒李树云(当年37岁)已经休息睡下了,听到有敲门声,开门后冲进四名便衣警察,不容分说闯进屋就开始翻抄信神书籍,无果,警察喝道:“我们是哈尔滨市道外区国保大队的,你叫李树云吗?听说你信东方闪电,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其一姓曾的科长拽着李树云往警车上推,将李女士押至万宝镇派出所。

  一到所里,两名20岁左右的年轻警察威逼李女士,让其交代信神的头是谁,谁传她的,在哪聚会等,李女士吱唔着,没有回答。警察气急败坏,用铁板条子抽打李全身,李女士忍着巨痛说:“我也没犯法,为什么如此打我?”警察恶狠狠地说:“你信东方闪电就得狠打你!”操起铁板条子继续抽……残酷折磨1个多小时,李女士被打得体无完肤,惨不忍睹,刑讯逼供持至凌晨1点多,终无果,连夜将李女士送至哈尔滨市国保大队。继续刑讯逼供直到清晨4点多。上午8时许,李女士被押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两个月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处李树云劳动教养三年,转至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于 2005年12月22日获释。

 

非典时期,警察大肆抓捕基督徒,并秘密拘留(2003/04/23)

2003年4月23日,基督徒高晓波与另一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茶林屯传福音时,被村治保主任发现,将二人带到村办公室后打电话通知通河县公安局,县公安局来两名警察。进屋后确认没有搜到信神书籍,还是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推上警车,押送到通河县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开始审讯,两名警察问高女士:“你上这屯干啥来了?”因高女士知道警察正四处抓捕信神人员,就用智慧回答。警察骂道:“你胡说!你们到这村子来干什么了?”见高女士一直这样回答,警察就把高女士送到楼下一房间内(里面关押着十名信全能神的基督徒),随后,警察将高女士等人秘密押送到通河县拘留所关押二十四天,期间审问一次,在没得到证据后仍强迫高女士签字、按手印、照相。

  后来高女士的家人多日不见人回来而报警,警察才告诉家人,并且说拿3000元钱才能放人,后来家人找人说情给警察1450元才将张女士领回家中。

  据了解基督徒高晓波(女,被抓捕时39岁),家住黑龙江省巴彦县龙泉镇福乡村;而与高女士一同被抓捕的基督徒只知道家住通河县某镇,姓名和结果不详。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04/23)

——其中一名被拘留

  2003年4月23日,鸡西市滴道区光华委11组的蔡金凤(当年47岁,)和七台河市桃山区人李欢(化名,当年26岁,),两名女基督徒在佳木斯市桦南县林业局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两名警察驱车赶到,将两名基督徒拦住,喝问蔡金凤:“你们是干什么的?走!跟我们走!”将蔡金凤、李欢戴上手铐塞进警车,拉到桦南县林业局公安局。

  一到该所,桦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李军前来参与审讯,李军喝道:“前两天抓进来几个信东方闪电的刚送走,今天又来一拨,这次非得好好整治你们不可!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说吧,谁让你们出来传福音的?传多少人了?头是谁?”李军见问不出结果,急了,挥掌猛扇蔡女士嘴巴子,蔡只觉得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脸颊红肿,李军继续强迫蔡女士“开飞机”。边体罚边威胁说:“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早已被国家禁止,不老实交代,今天就打死你!”言罢,接着扇,蔡金凤疼痛难忍,心中默默祷告。同时,李欢也被刑讯逼供。

  审讯未果,警察以“信仰邪教嫌疑犯”为由,将蔡金凤关押桦南县看守所15天后,才将其放回。

  另一基督徒李欢情况不详,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罚款(2003/04/22)

  2003年4月22日上午10时许,家住牡丹江市爱民区的基督徒于连香(女,当年41岁)与三名同伴在穆棱市八面通镇的接待家商量教会事情,被八面通镇第一派出所得知,一名着装警察破门而入,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接着一把抢过于女士的包翻个底朝上,将其身份证、地图和刚接受福音新人名单全部没收,之后又找来四、五名同伙,将三名基督徒抓捕。

  到了派出所,警察逐个审讯基督徒。警察审问于女士:“谁传你信神的?在哪聚会?头是谁?上下线怎么联系?”见于女士不说,警察吼道:“叫你不说,我有的是招,把你们装在狗笼子里,让你死不了活不成,你们不信共产党,却信神,哪有神,神在哪呢?”审讯未果,警察给三人照相,又让其在拘留单上签字画押,后将三人押至牡丹江市看守所。

  5月6日上午8时许,警察再次提审于女士,反复逼问以上问题,于女士仍不答。警察怒道:“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邪教!是违法的,要想出去必须拿钱!”于是将于关押不放,直至警察收到于女士家人送来的6000元罚款,200元伙食费。才将其于5月8日释放。

  一同被抓的另两名基督徒具体情况不详。

哈尔滨市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2003/04/20)

  2003年4月20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郝淑珍(女,当年41岁)与基督徒周秀霞(女,当年42岁)结伴骑车去哈尔滨市松北区万宝镇王老板屯传福音,被闻讯驱车赶来的三名便衣警察拦在途中,警察将两名基督徒从自行车上拽下来并恶狠狠地骂道:“XX妈的,是不是传福音的!”随即不由分说就将二人推上车,押送到哈尔滨市松北区前进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就将两名基督徒分开进行审讯,在审讯期间警察逼其脱掉衣服对其进行搜身,警察在郝女士身上只搜出一张电话卡,周女士身上搜出了一本神话书籍,之后对二人进行殴打,将周女士嘴打出血。晚上6时许警察又将二人押送到哈尔滨市道外分局,晚上8时许转押到了哈尔滨公安七处第二看守所。

  在看守所提审她们时,警察主要逼问:“家在哪,信几年了?你们有没有头,认不认识赵XX?”等,郝女士不回答,警察就扇其耳光、并连踢带踹,郝女士的腿都被踹青,警察又抓住郝女士的脖领子用力地转圈拎……

  最后,郝女士在看守所被关押70天后,2003年6月28日,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将郝女士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劳教三年, 2005年12月3日被提前释放。在劳教期间,郝女士家人探望她时,万家劳教所文艺科的张科长看中了郝女士家人的新手机,就硬拿旧手机交换,将其家人的新手机霸为己有。

  周女士也被劳教三年,同押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役,于2005年12月5日被释放。郝淑珍、周秀霞均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一女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两次(2003/04/20)

  2003年4月20日下午1点,郭文霞(女,当年41岁,原住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林西县,现居住黑龙江省)和同伴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白泡子乡湖沿四组传福音,传完福音刚出屯,一辆小面包警车追上来,堵在前面,四名警察跳下车,将二人围住,郭女士质问:“你们这是干什么?”警察喝道:“听说你们挨家传福音,让人信什么东方闪电,这不是扰乱社会治安吗?”郭女士反驳说:“我们让人信老天爷,犯什么法了?”警察二话不说,将二人拽上车,上车开翻郭女士的背包,将二人带到白泡子乡派出所。

  一到所,警察将郭女士铐到暖气管子上,命令说:“不许站着,蹲着!”一警察开始审问:“你是干啥的?谁指使你传福音的?在哪聚会?头是谁?”郭女士回答说:“我是卖货的(当时兜里装了许多小商品)。”警察不相信,上前狠扇其一个嘴巴子,卷起一大卷书使劲抽打郭的头,边打边说:“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让你不说实话!”顿时郭的头被打得嗡嗡直响。警察见问不出什么,直接将郭女士押到密山市派出所。警察按着郭的手,强迫在写有“邪教”的审讯记录上按手印、签字,郭说不会写字,没有签。当天晚上,郭女士被送到密山市看守所。拘留了15天,郭女士随身携带的一块手表和20元钱都被没收,最后,家里托人求情送礼和交伙食费共花去370元后,郭女士被放回。郭女士的同伴情况不详,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回家后,郭文霞仍继续传福音,就在2004年5月20日,郭女士(当年42岁)在黑龙江省鹤岗市宝泉岭农场场部北边一小屯子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四名着装警察驱车而至,跳下车喝问:“怎么来的?出来传什么福音?”说着将郭女士拽上车,抓到宝泉岭农场派出所。

  在派出所所长办公室,两名警察审问:“是谁传你信神的?在哪聚会?头是谁?”郭女士回答说:“是一个老太太传的。”警察嘲讽地说:“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已禁止,不老实在家呆着,年轻轻的干什么不好,说!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头是谁?”郭女士默默祷告没有说什么。警察见郭女士不吱声,恼羞成怒,操起一半尺宽、一米长的板子双手紧握狠狠地朝郭的小腿骨打去,顿时郭的腿像折了一样疼痛,警察边打边骂:“妈的,叫你信神,打死你!你信的神咋不来救你呢?”审讯约半个多小时。此后警察又多次审问同样问题,郭女士仍不说什么。随后将郭文霞关进当地拘留所。

  郭女士因受审关押导致上火高血压升高,一天摔倒在地,脸被划破流血,警察怕担责任,不得不将关押13天的郭文霞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4/20)

  2003年4月20日下午1点多,基督徒于敏丽(女,当年37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客运站门前,用磁卡电话给一当地的基督徒打传呼,十分钟后,被友谊县派出所警察抓捕,押上车后,于女士才发现,原来这名基督徒已经被警察抓捕,正坐在车里。

  到派出所后,警察开始对于女士搜身,搜包(180元钱、电话本没收),之后审讯:“叫什么名字?家在哪里?你怎么有她的传呼号(被抓捕的另一基督徒)?”基督徒于女士回答“我不认识她。”警察听后气得大骂:“你他妈的就瞎编!这么狡猾!你给她打的传呼,你还不认识她?好!你不是不愿意说吗?等着吧,有让你说话的地方,你们这些人就是死不悔改!”审讯到了下午,就把二人关押到一个小屋里。

  4月21日,警察将二人押送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看守所,到了那里,警察给两名基督徒照相、按手印。以“信邪教的罪名”,给予拘留。

  4月22日,友谊县公安局政保科的两名警察又来提审,警察问“你是哪里的?”基督徒于女士怕连累家中的亲人及当地的基督徒,就说了一个假名,警察听后气得上前踹了于女士几脚,大骂道:“你参加的这个组织是东方闪电,你们的口号不就是死不承认是最高智慧吗?好,我就看看你能不能承认。”说完,就开始拷打基督徒。无奈下,基督徒于女士说出自己的真名与住址。警察随后到于女士家搜查(因家中没人,没有搜出信神证据),回来后诱骗于女士:“你的家多温馨啊!丈夫、孩子多好啊!你就说吧!你要配合我们的工作,把你们内部的事情都说一说,我们就放了你。再说你们同伙儿都说了,你还为别人瞎扛啥呀。”基督徒识破警察的诡计,一言不发,警察见计谋失败,气得大叫。将于女士双手铐在办公室的窗上沿(有一专用的铁栏杆),让阳光暴晒于女士。这时其他的警察也开始轻蔑地嘲笑说:“你们这帮人就是死不悔改,耶稣上十字架的时候是不是就是这样的呢?你们就守着你们的信条——‘死不承认最高智慧’吧,看你能坚持到什么时候。”经历了中午三个多小时的阳光照射,基督徒于女士连饥带饿,再加上痛苦的折磨(两天不让吃饭,不让休息),不知不觉中昏迷了过去。等警察把于女士重新押送回拘留所时,才从昏迷中醒来,但发现自己裤子湿了,原来是在暴晒中小便失禁。

  后来于女士的家人及亲人听说后,纷纷托人说情,共被警察勒索去7000多元钱,被拘留46天后,于2003年6月5日才获释。

  在回到宝清县的第二天,宝清县政保科的科长又给于女士作了笔录,这事才算结束。

  而与基督徒于敏丽一同被拘留的另一名基督徒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4/20)

——其中一名被重罚

  2003年4月20日,绥化市北林区的柳敏艳(当年47岁)与宋桂玲(年龄不详)两名女基督徒,到本市秦家镇梨树村传完福音,骑车回家的途中,看见公路上停一辆白色大货车和一辆红色松花江微型车,突然有人冲过来抓住二人的自行车扔到大货车上,随后4名警察从微型车内跳下来,强行将柳、宋塞进车里,抓到当地派出所。半小时后转押至绥化市公安局。在该局,警察强行对柳、宋二人搜身,没收二人的270多元现金,之后将其关进绥化市拘留所。

  期间,警察得知宋女士内衣还有钱,便威吓说:“里面啥人都有,钱财贵重物品存在我这保险,不存我这丢失不管。”宋无奈将4000多元现金寄存在警察那。10天后,警察强迫柳、宋在事先写好的“信东方闪电邪教” 的拘留单上签字、画押,并戴上手铐押至绥化市看守所。临走前,宋女士存放在警察那里的4000多元现金被扣下1200元。在送往看守所的路上,两警察看到宋有3000多元钱,哄骗说:“把钱交给我们保管。”宋不给,警察开始破口大骂,宋女士被骂哭了,被迫再次把余下的3000多元现金交给警察。

  关押第三天,警察开始提审柳、宋二人,喝问:“你们信神几年了?在哪聚会?谁指使你们传福音的?”见审不出什么。警察恼怒,上来狠搧宋两大嘴巴子,又踢几脚,柳反问:“我们信神传福音犯啥法了?国家不说信仰自由吗?凭啥这样对待我们?”警察吼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这个就是犯法!说!头是谁?”审讯无果。

  最后,宋艳玲的4000元钱警察一分未还,另外又被罚款5000元,打点人情买烟、送礼花又去2000元钱,合计11000元钱,被关押20多天的宋艳玲才得释放。柳敏艳被羁押三个月后,才于7月23日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3/04/19)

  2003年4月19日傍晚,刘兰香(女,当年49岁,原生命道信徒)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哈达镇哈达村聚完会往家走,半路被一骑摩托车的人堵截,紧接着两名便衣警察驱车而至,不容分说将刘女士踹进车内,押送哈达镇派出所。

  当晚,刘女士被搜身,130元被女警没收,戴手铐关押一夜。次日一早,便将刘女士与另外两名被抓捕的女基督徒(二人详情不明)一同押往鸡东县公安局,并被单独审讯。警察李清华问:“你们东方闪电有多少人?都谁和你联系?”刘女士闭口不答。李清华勃然大怒,咆哮道:“看你说不说!”随手抓起笤帚狠狠地往刘女士头上打,霎时刘女士只感到一阵天旋地转。李又将刘女士的双手放木桌上猛击其手背,直打到手背肿起来,变成紫黑色。李清华并未泄愤,仍恶狠狠地说:“你等中午没人时,我整死你!让你嘴硬!”审讯未果。

  当天下午,刘女士便被以“信东方闪电”为罪名押送鸡东县第二看守所拘留,当刘女士被移交时,一警还在恶毒地叮嘱管教人员:“你狠点治治她!”

  据悉,刘女士被关押4天后,其家人花1000元钱托人说情将其救出。从此刘女士在黑龙江省鸡西市东海矿的家被警方时时骚扰,拦阻其信全能神,导致刘女士不得不离开故土,背井离乡。直至截稿日,刘女士仍漂泊在外、有家难归。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04/18)

——其中一名被拘留

  2003年4月18日上午10时许,双鸭山市宝山区七星农垦社区C区的基督徒宋春艳(女,当年40岁)和张伟,在本市电厂一区传福音,传到在派出所工作的赵彦成家,赵彦成随即给派出所打电话,当二人下楼时,电厂派出所两名着装警察在楼下拦住,命令:“跟我们走一趟!”步行将二人带到双鸭山市电厂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宋二人铐上手铐,审问道:“你们信几年了?头是谁?谁指使你传福音的?”二人不供。警察多次逼问,终无结果。警察气急吼道:“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再不交代就罚你!”之后,强迫二人“开飞机”。半小时后,警察拿着搜查证明押着宋女士去抄家,收缴数本信神书籍、歌盘若干及一台CD机。

  回到所里,将收去的东西和宋春艳一起照相。随后将宋春艳铐在走廊里过了一夜。

  次日上午8点,警察以“信东方闪电”为由,将宋春艳押至双鸭山市宝山公安分局签字画押后,转至双鸭山市看守所。于2003年5月4日放回,释放前警察硬要去2000元罚款。

  张伟情况不明,有待了解。

发表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4/18)

  2003年4月18日,双鸭山市集贤县永安乡的刘金红(当年31岁)和同伴,在该市友谊县八分场电厂挨家传福音。八分场电厂派出所的几名警察闻讯后,将两名基督徒抓走。

  到派出所后,警察对刘金红二人进行搜身,将其携带的钥匙和钱搜去。随后去抄刘金红同伴的家,将其信神的书籍、光盘、机器等收缴。

  回所后,警察冲刘金红喝问:“你同伴信神的书籍是不是你的?你信主还是信全能神?头是谁?这个范围还有谁信?”刘金红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恼怒,冲刘破口大骂一阵,不给饭吃,将其一只手铐在走廊暖气管子上整整站了一宿。同时,刘女士的同伴也受到同样的审讯。

  次日早晨,刘女士二人被判处扰乱社会治安罪押进双鸭山市看守所,直到15天后才放回,每人各交200元伙食费。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勒索去400元(2003/04/18)

  2003年4月的一天下午2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莽格吐乡大拉台村的基督徒郭洪艳(女,当年35岁),正在家中做饭,以莽格吐派出所的所长李侠为首的4名警察突然闯进,骂骂咧咧地喝道:“谁是信神的,把东西都拿出来!”然后,将郭女士家屋里屋外仔细检查地翻了一遍,没有搜到任何有关信神的证据,仍强行将郭女士将押回该所。

  警察对郭女士说“干点啥不比信神强,就这些死党趁早交上边去,到了上边就不像在这里了,你看着办。”   又审讯一番未果后,警察让郭女士签字,罚款400元钱,将其扣押2个小时后才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15天(2003/04/17)

  2003年4月17日,基督徒方存云(女,当年41岁)与另一名基督徒在牡丹江市林口县双丰乡新河村传福音,19日早二人得知有恶人举报,便匆匆离开了接待家。在回走的路上,被本村的两名治安管理员骑着摩托车追赶上将其拦住,两名治安员上前将两名基督徒的包抢过去就翻,但没有找到信神的证据便横道:“你们是不是来传教的?现在非典,全村戒严,你们是怎么进来的?”两名基督徒没有回答,治安员奸笑道:“跟我们回村里检查身体,量体温去(其实是等警察来)!这回把你们拉到山下好好给你们检查检查,从里到外都要好好查。”之后就将两名基督徒押回了村。半小时后,林口县双丰乡派出所的三名警察驱车赶来,将两名基督徒押到双丰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警察恐吓方女士:“你坦白好了就放了你,表现不好就判你三年、五年的那就不一定了!”其中一名警察在走廊里狂笑道:“真过瘾!一手抓非典、一手抓‘邪教’,还抓个在逃犯(另一基督徒因信神,之前警察一直在追捕她)!”

  下午3时许,林口县国保大队四名警察(三男一女)驱车赶来,对两名基督徒搜完身后给二人带上手铐推上车,押其去新河村指认她们住过的那家。在车上警察问方女士:“这100多里地,非典查的这么严,你们是怎么进来的?”方女士没有回答,那位女警嘲讽道:“那神给她们的力量老大了!他们不用坐车,走着就进来了,这伙人才难整呢!” 到了村里,警察逼两名基督徒指认家,方女士下了车,转悠了半天说:“我转向了,不知东南西北。”这时女警上前就扇其两个耳光,又将方女士拽上了车气急败坏地骂道:“妈的!深更半夜的什么收获也没有,白来一趟!白折腾了好几个小时!”然后女警暴跳如雷地抓住方女士的衣领使劲地推搡,将方女士的衣扣拽掉了并恶狠狠地骂道:“你他妈的转向你早说呀!我们白来了!” 男警察(司机)还威胁道:“我给你送到最享受的地方去,我愿和有刚的人玩,我让你十八般兵器样样品尝。”随即警察将二人押往林口县看守所交给了县国保大队。

  次日,两名警察提审方女士问“你干啥来了?你不是信啥的吗?”方女士仍没正面回答。方女士在看守所被关押十多天,警察又要提审时,方女士妇科病犯了一直发烧,因“非典”期间警察怕方得了“非典”传染他们,方女士便躲过一劫。又过了三天,警察把方存云带到行李房问她身上还有多少钱,方说她确实没有钱,警察实在没辙,定其“信邪教”但因证据不足,将方女士拘留了半个月后逼其签字、按手印才将其释放,并威胁道:“再看到你到这地方就没那么容易出去了。”

  手续办完后,看守所所长又问方女士:“你兜里还有多少钱?”方女士说:“我兜里还有47元钱。”所长向其勒索去30元,只给方女士留17元路费钱。

  据了解,方女士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 另一名基督徒被判刑,其他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4/17)

  2003年4月17日下午2时许,家住同江市长发社区的基督徒崔秀贤(当年58岁),在富锦市二龙山镇富海屯传福音,被二龙山镇派出所得知。三名着装警察驱车而至,在富海屯村口截住崔秀贤并搜身,搜去传福音资料后喝道:“这就是信神的证据!”随即将崔戴上手铐押至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逼崔秀贤交代谁指使她传福音的,头是谁,在哪聚会等,一边逼问一边用卷起的报纸卷抽打崔的头部,崔默祷不语,警察气急败坏地狠扇其耳光,吼道:“快说!到底有多少人信?在哪聚会?”反复逼问直到下午四时许。未审出任何结果,当晚警察将崔秀贤关进富锦市看守所。

  次日,警察驾三辆警车押着崔女士回去抄家,未找到任何信神证据。返回后,警察给崔女士录像上了电视,借此宣扬:“东方闪电是邪教!”期间,警察对被关押的基督徒扬言:“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性质严重每人至少拿五千元放人,不拿就判刑。”崔女士说:“我家老头有脑血栓,家里困难没钱。”警察横道:“不拿钱就判你!”最后判处崔秀贤劳动教养两年,将崔女士送往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服刑。例行体检时,检查出崔女士患有严重心脏病与高血压,劳教所拒收,警察又将崔秀贤押回富锦市看守所。警察向崔秀贤勒索罚款,崔反驳道:“我信神敬拜天,不偷不抢,不杀人不放火,犯啥法了?凭啥罚我钱?”得不到钱警察强行将崔秀贤羁押53天,于6月10日才将其放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拘留并罚款(2003/04/17)

  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西秀路的基督徒郭敏(当年47岁)信全能神经常传福音被该市龙南公安分局得知,2003年4月17日,郭女士正在家做家务,突然家里电话机响了,郭女士接起电话对方问是否向外出租房子,其实警察早已包围了郭家,只是确认一下郭女士是否在家,不一会儿,警察张克石闯进屋出示了证件,随后又进来七、八名警察,警察喝道:“谁让你信东方闪电的?头是谁?在哪聚会?上下线怎么联系?”郭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回到让胡路区派出所开了一张搜查证明,回来便开始抄家,把郭家凡能打开的地方,能搬动的地方都翻个遍,屋里被翻得一片狼藉,没有找到任何信神证据,随后警察将郭女士抓进龙南公安分局。

  在警局,让胡路区派出所所长孟宇冲郭敏喝道:“你的传呼号是多少?”郭说:“记不清了。”孟宇就用厚厚的纸卷成筒,抽打郭女士的脸数下,当时郭的脸火辣辣地疼,接着警察张景轶一手薅住郭女士的头发,一手猛扇其大耳光,郭被打得嘴角鲜血直流,之后又将其带回让胡路区派出所,警察将郭女士关进大铁笼子里,双脚铐上,郭女士就这样坐了一宿没合眼。

  次日早8时许,警察李万里和一名姓于的警察逼问郭女士一些信神的事情,并逼其承认是信邪教的,郭女士拒绝。警察最后以“传邪教破坏法律实施”为由将郭敏押至大庆市第一看守所。进看守所后,警察多次逼问郭敏逼其交代教会头是谁,又拿出基督徒照片让其指认,不交代就用黑色胶皮管使劲往郭女士后背抽打。一女警察将郭女士身上的衣物全部扒光,寻找金银首饰及其他贵重物品,什么也没搜到,警察见郭敏哭了就大声吼道:“在这就是地狱的生活!你信神还想上天堂呢!”。警察见硬的不行就来软的诱导说:“你老公含泪把你家收拾好的,你可能被劳教,等你出来时,你家就没了,你快说吧!”任警察软硬兼施郭女士保持沉默,警察张景轶揪起她的头发猛扇其大耳光数十下,另一名警察也使劲往后脖子上打,检察院的李健飞还用硬本壳使劲砸郭女士的头,郭女士被折磨的不成样子……

  事发后,家里托人花去2000元,又交200元罚款才将关押33天的顾女士领回家。(注:让胡路派出所现已黄了,已改为让胡路分局的支队。)

 

黑龙江省八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毒打、拘留---其中两名被劳教(2003/04/17)

  2003年期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下属各个派出所警察布下天罗地网,到处设卡监视堵截抓捕信全能神的基督徒,无论是打电话、传福音或在家中聚会的,只要被他们盯上就难逃一劫。该市的王凤珍,佟敏,尹菲,江南,谢萍,小玲,李姨,郭连青等人落入警察的魔爪。

  4月17日上午10时许,王凤珍,尹菲正在该市昂昂溪区李姨家看神话在一起交流,不料正监视他们的三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基督徒被警察的举动惊住了,警察上前夺去桌子上的信神书籍,翻开一看喝道:“正是东方闪电的书!我们抓的就是你们!”随即开始抄家、搜身,将该接待家翻得一片狼藉,收缴了13本信神小册子、数盘诗歌磁带、一台CD机,还有王凤珍身上1300多元现金(未还),尹菲的一部传呼机、一件新衣服及一丝袋子衣物。之后警察连人带物一并押送至昂昂溪区公安分局第二派出所。随之警察又利用尹菲的传呼机于18日将佟敏抓捕,19日将郭连青抓捕,又于25日在IC磁卡监视区将谢萍、小玲、江南抓捕。到所后警察强迫谢萍和小玲脱光衣服(只穿短裤)搜身,将50元现金和传呼机掳去(未还)。

  以上八名基督徒被捕后均被分开刑讯逼供。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副队长等人闻讯后亦来参与审讯,在审讯室,警察对佟敏强行搜身,后将其按跪在地上,双手杵地成马驼东西姿势,在后背放一把椅子,一警察坐在上面使劲向下压佟女士约有20分钟,压够了就将佟的双腿绑上,一只胳膊铐在上暖气管子上,另一只胳膊铐在下暖气管子上,再用一铁棍在佟的肋骨上来回划擀,一边擀一边逼其交待信神之事,佟被折磨的痒痛不止,肋骨处被擀出一个气包,以致晚上不能侧身睡觉达到半年之久。

  警察在审讯王凤珍时,将王女士铐在老虎凳上,不能动弹,警察得意的叫道:“这回可抓个大头来,让国保大队队长审她!”于是国保大队队长、副队长等人开始轮流刑讯王女士,逼问:“你要老实交待问题,说!是谁传你信神的?你是不是带领?你的上司是谁?都在哪里聚会?”王凤珍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恼羞成怒便破口大骂,并狠狠地扇其耳光,王就觉天旋地转,脸火辣辣的疼。警察见王不吱声,更加残忍的轮班痛打近5个小时,王女士被打的满脸苍肿、头脑发昏、全身疼痛。到了晚上还不让睡觉,一闭眼看守的女警就用竹竿打她。

  次日上午八时警察又开始折磨逼供,用警棍抽打王的胳膊和大腿,王的四肢排满了紫色的条痕,王女士疼痛难忍,被刑讯逼供近四个小时。晚上国保大队的王军又来折磨王女士,他用扫把挠王女士的脚心,又用手抓王女士的腋窝,王女士又疼又痒,之后将王按趴在床上,用电棍狠打其臀部数下,紫色檩子顿时凸起,最后给王上大褂,将王女士的双手铐在老虎凳后背上,双脚脖用电线捆上,再用一木棍穿在捆脚的电线上,两名警察握住木棍猛拉再放,王被抻的失声惨叫,警察就这样一拉一放折磨王女士近半小时,王女士疼得满脸是汗,四肢抻拉得断了一样,双手的铐子紧勒进肉里,血肉模糊,打开铐子后,都露出了白筋,最后警察都打累了,坐在那气喘吁吁地说:“我的心脏病都累犯了。”另一警察也累得犯了胃病。另几名基督徒也不同程度的遭受殴打逼供,以至派出所里惨叫声不断……

  19日下午,王凤珍、李姨、佟敏、尹菲、郭连青五人以信“全能神是邪教”先被关押在齐齐哈尔市看守所,26日晚上谢萍、小玲、江南又被送进看守所。期间,王凤珍等基督徒被国保大队警察提审,均被审问同样问题,副队长将一女警支开后自己单独审问王,王女士双手被反铐着,赤脚站在水泥地上,副队长拿过一把椅子坐在王女士前一米处,面对王女士竟下流的用手摆弄自己的生殖器引诱王女士10多分钟,王女士吓得闭上双眼,心中迫切呼求神救她。警察看这招不好使,又来一警察拿着没收的神话小册子欺骗说:“你就都招了吧,你们信神的事我们都知道了,你们常在一起聚会看这书,你就是头,你把你的上线告诉我们,今天就放了你,不说可就判了你!”诱骗一小时无果,另几名基督徒也被诱骗审讯均无结果。

  最终,王女士和江南被判处劳动教养三年,押赴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服刑,王于2005年12月12日重获自由;而江南因身体多病,无法服刑,一年多后家里托人说情,将其领回家,当时静脉曲张严重已无法走路;谢萍在看守所关押43天,警察向其勒要去2000元罚款,又花去1000元人情费,才于6月8日释放;佟敏在看守所蹲押8个多月后才从获自由;而尹菲、李姨、小玲、郭连青在看守所里关押期间不详。

  经了解,王凤珍(当年43岁)、佟敏(当年21岁)、江南(化名,当年52岁)是齐齐哈尔市泰来平阳镇人;谢萍(当年50岁)、小玲(化名,当年25岁)为齐齐哈尔市铁锋区人;李姨(化名,当年65岁)是昂昂溪区人;尹菲(化名,当年33岁)是齐齐哈尔市人;郭连青(当年57岁)是内蒙古自治区扎番特旗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4/16)

  家住哈尔滨市方正县方正镇的邵春英(当年35岁),因信全能神常传福音,被当地警方得知。2003年4月16日下午2时许,邵春英在家休息,突然三名警察闯进屋,喝问:“你叫邵春英吗?”“是!”不容分说,开始抄家,搜去数本神话书籍和一台CD机。警察随即拿出逮捕证,将邵春英抓至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警局,警察翁洪兵将邵春英铐在椅子上,逼其交待书从哪来的,都去哪传福音,头是谁等,邵春英支吾着,没有回答。警察恼怒,横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不老实交代给你判刑!”最后,以“信东方闪电”为由,次日将邵春英押至方正县拘留所。

  邵春英的家人怕其受苦,托人求情花去3000元后,又被警察勒去3000元罚款,才将关押15天的邵春英释放。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深夜被警察抄家抓捕(2003/04/15)

  2003年4月期间,鸡西市滴道区公安分局采取秘密行动严厉打击全能神教会的信徒,遏制破坏其教会生活,大肆抓捕基督徒。4月10日深夜11时至凌晨1时许,滴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于德新率数名警员,驾车悄悄驶入滴道区滴道河乡新民村,先后翻墙进院,破门而入四名基督徒家。他们先闯到基督徒李淑霞(当年39岁)家,未出示任何证件就大肆翻抄,顷刻间,屋里被翻得一片狼籍,将《圣经》和诗歌本抄走,又强将李淑霞塞进警车,开到肖昌兰(当年54岁)家,司机在车里看着李淑霞,另三名警察闯进屋喝问肖昌兰的丈夫:“你妻子呢?”肖女士被惊醒,警察见到肖女士下令:“把你信神的书交出来!”言罢,开始乱翻,肖家被翻个底朝天,没搜到任何信神证据,仍将肖押上车。又来到张银清(当年35岁)家,王玉辉等两名警察拿着手电将窗户踹开,爬进屋里打开灯,张银清的丈夫惊慌失措,王玉辉蛮横地说:“你家的窗户没插,就是插上了我也照样踹开!”遂将张女士抓进警车。警察边开车边问曹庆珍(当年36岁)家在哪,附近还有谁信全能神,张说不知道。王玉辉恶狠狠地说:“你不告诉我,看我能不能找到,我要是找不到穿的这套警服我自己扒下来!”警察千方百计找到了曹庆珍家,将其叫醒,警察一边令曹穿上衣服,一边问:“你妈不也是信全能神的吗?带我们上你妈家!”曹女士说:“我妈家很远,道不好走,有大沟车不好过。”警察一听没去成,却将曹女士家翻个乱七八糟,四名基督徒被押进滴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

  警察连夜突审基督徒,四人被关进一个屋里。警察冲几人骂道:“让你们信,都给你们抓起来!信神,哪有神?就是吃饱撑的!”然后冲着张银清说:“你就是头,是不是你给她们讲课?”张银清说:“是的。”“还有谁信?带领是谁?前几天你上密山是不是传福音去了?” 警察接着训斥道:“你年纪轻轻的干点啥不好,非得信神,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早就禁止了,以后坚决不许再信了!”另三名基督徒同样被审讯。

  次日上午,队长于德新等人继续逼问四名基督徒,命其交代信神内部情况,几人均未正面回答。当时,曹庆珍因上火惊吓,感冒了,正值非典时期,警察怕传染,商量后准备将四人放走。最后警察命基督徒双手举着写有自己名字的牌子给其照相,并存在电脑里备案,之后威胁说:“这回电脑里已存上你们信神的资料了,无论你们跑到哪我们都能抓到!”又令几人写保证书,并签字、画押。罚李淑霞、肖昌兰、曹庆珍各500元,张银清的姐夫花300多元请警察于德新等人吃饭,四人才于次日晚被释放。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殴打后拘留(2003/04/15)

  2003年4月中旬的一天,家住安达市先源乡的基督徒贾立志(化名,男,当年52岁)与一弟兄,在穆棱市马桥河镇的一个村庄传福音,被村治保主任带到村委会,核实二人身份后,强令二人脱掉外衣(只穿内衣内裤)配合搜身,搜到信神书籍和CD机器,村治保就对二人进行拳打脚踢大约20分钟,二人被打得遍体鳞伤,嘴直流血。

  下午4时,穆棱市马桥河镇派出所三名着装警察驾车而来,将两名基督徒带到该所,后转押至穆棱市看守所。警察对二人罚站两天,且不给饭吃,站不好就遭到拳打脚踢或拧耳朵,贾立志被打得受不了也不敢出声,出声更挨打。警察叫嚣:“让你信东方闪电,狠收拾你,只要不打死留一口气就行!”期间,警察唆使铺头欺凌贾,铺头强迫贾立志站着,站不好就打,背监规背错一个字也挨罚或撅着,用胳膊肘儿猛击其后背,贾先生的大梁骨活生生被打折,贾立志痛不欲生,不仅如此,该恶人用坚硬的烟灰缸击打贾的头部,直到头破血流,而且不准其用药。关押期间,贾立志遭到非人的折磨,脸被拖鞋打得肿得老大;脚因罚站被咯坏;一次被活活打昏;嗓子因几天喝不到水干得出血,渴得受不了便喝铺头的洗脸水;每天只给两顿饭,每顿饭必须留出一半给狱警拿家喂猪。

  最后警察向贾立志勒索去3000元罚款,再加上各种费用,贾立志共损失5000元左右,被拘留26天后获释。贾先生因毒打落下后遗症,一着急上火嗓子就哑的说不出来话,头上有个大疤痕,后背大梁骨被打变形凸起一大包。

  释放后,贾立志并未真正获得自由,警察及村里负责人监视其行踪,为了信神贾立志只好背井离乡。与贾一起被抓的弟兄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两次被抓捕且被罚款(2003/04/15)  

  大庆市让胡路区的基督徒张影(化名,女,当年52岁)信全能神并接待教会的姊妹,被当地警方及省公安厅获悉,并且张影家及周边电话被警方监控。一次教会带领用张女士家座机打电话,被警方搜查到,为此2002年11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张影在大庆市龙南医院看朋友,受省公安厅指派,四五名警察尾随其后追至医院,将张女士抓捕,押至龙南公安分局,省公安厅的警察早已在此等侯,警察逼问:“你信不信实际神?在哪聚会?还有谁信?带领在哪?”张女士为了不牵扯别的弟兄姊妹,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恼羞成怒,上去就给她几大耳光,仍无结果,审讯48小时后给其定“扰乱社会治安罪”关押一个月,并罚款5000元,张女士才获释。

  不幸的是,2003年4月期间,一任带领的姊妹因信全能神被捕后,手机落入警方手里,警察通过监控排查其手机,得知张影与这位带领有联系。同年5月20日下午2时许,省公安厅的人指派大庆市让胡路公安分局建华派出所的两名着装警察闯进了张影母亲家,将正在睡觉的张女士抓进让胡路公安分局,省公安厅的警察逼问张女士认不认识那位被抓的姊妹,张说不认识。省公安厅的人将张女士押回省厅进行刑讯逼供。省公安厅的警察刘辉指使手下数名警察刑讯张女士,他们买回四瓶芥末油,先用一瓶倒在塑料袋里,然后将塑料袋套在张影的头上,系紧不透气,又闷又辣,张憋得无法呼吸,几秒钟后昏了过去,警察才撤下袋,用冷水浇醒,之后再套,反复多次,直到把芥末油用光,张仍守口如瓶,警察得不到结果不罢休,张被铐坐在椅子上,警察拽过张女士的双腿搭在前面另一把椅子上,使其双腿架空,一男警坐在张的双腿上使劲向下压,张疼的大叫,站在周围的警察看着痛苦的样子便哈哈大笑,然后又用刷厕所的刷子挠张的脚心,再用扫帚杆捅张的腋窝,迫使张女士又痒又痛,哭笑不得 ,警察们嘲笑道:“这辈子都没这么笑过吧!”戏弄完后,将几只圆珠笔夹在张女士的五指间,然后挤捏手指,钻心的疼痛使张不断惨叫。到了深夜,警察用毛巾缠在张的手腕处,再将双手反铐上,之后将双手吊在一柱子上,吊有两个小时之后又往门上吊,使其脚离地,胳膊立时向断了一样疼痛,反复摧残致使张女士疼昏,警察用冷水激醒,之后再折磨……直到张女士像一滩泥再也起不来了才罢手。

  第三天,将张影送进牡丹江市看守所(具体是哪个记不清楚),在此关押至下半年8月1日,张女士的伤渐好后才放回。临放前警察对张女士丈夫勒索说:“她信全能神犯了扰乱社会治安罪,得交罚款一万元!”最后硬被警察要去5000元,张女士才被丈夫领回家。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2003/04/13)

  家住同江市清河乡昌盛村的基督徒图禹碧(当年29岁)与婆婆潘承碧(当年49岁)及另一名基督徒杨华(男),因信全能神于2003年4月13日下午2时许,均在自家被同江市公安局抓捕。

  在局里,警察冲图禹碧三人喝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谁传的?有没有书?头是谁?”见审不出结果,警察恼怒,威胁道:“老实交代,说了就放你们回家,不说就判刑!”基督徒默祷不语。警察继续逼问直到晚上,审讯无果,警察气急败坏将三名基督徒关进一冷屋子里冻一宿,期间米水未进。

  次日上午9时许,警察再次审讯三名基督徒,反复逼问以上问题,基督徒仍不说。警察强行图禹碧三人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基督徒拒签,警察暴跳如雷抡起拳头打图禹碧的头部两拳,狠踹一脚,骂道:“让你不签,打死你!”说罢强拽着基督徒的手按手押,随即将三人押进同江市拘留所,15天后才将其释放。

  同江市公安局警察为更重地镇压全能神教会基督徒,4月29日下午2时许,再次抓捕图禹碧、潘承碧、杨华及该地另一名基督徒李云(笔名,女,当年50多岁),警察将四名基督徒押到同江市公安局,登记备案后送进同江市拘留所,关押两个月后,警察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处4人劳动教养,押赴佳木斯市劳教所服刑。

  图禹碧被判处劳教两年,减刑一年半,于2005年1月份释放;杨华被判劳教三年,刑满释放;潘承碧被判劳教两年,因年龄大,丈夫托人花去近1500元钱疏通关系,才将潘女士从劳教所中领回家,共劳教三个月;李云被判劳教半年,释放日期不详。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无辜被抓捕、罚款,一人被拘留(2003/04/15)

  2003年4月份的一天,四名基督徒王孝文、王占平、蒋爱平、苗XX 在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街里打车准备送福音书时,被出租车司机拉到了哈尔滨市松北区李家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分别从王孝文、王占平身上搜出几本福音书籍。之后简单的审讯了一会,将四名基督徒戴上手铐,直接押送到呼兰公安局进行审讯,警察问王孝文和王占平:“你们身上的书是哪来的?你要与谁接头?”基督徒用智慧说:“在车站有人让我们给捎一包礼物,我们看正好是顺路,就带上了。”之后随意说了一个地方,全体公安局的警察都到这个地方布控,没见到人后,又返回公安局继续审讯,警察大骂基督徒:“你知道么?你送的书是东方闪电的书,是参考邪教。”因警察觉得被基督徒“耍了”,就对基督徒一顿大骂,并打了王孝文几拳,踢了几脚。并说:“你们是扰乱社会治安,参考邪教组织,每人罚款5000元。”

  无奈下,基督徒王教文家只能凑出4000元,被警察全部勒索。基督徒王占平被勒索4000元;因苗XX家里实在困难,被勒索1500元,拘留15天;因蒋爱平一直没有承认,没有处罚,但仍被关押12小时后放出。

  据了解,四名基督徒分别是:

  王孝文,男,当年41岁,王占平,女,当年26岁,二人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对青山镇;蒋爱平,蒋爱平女,当年32岁,家住哈尔滨市松北区;苗XX,男,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名女基督因传福音被拘留42天并罚款(2003/04/11)

  2003年4月的一天,基督徒朱春荣(女,当年54岁)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宝清县公安局三名警察堵住,一名警察冲过来一把抢去朱春荣的兜,从中翻出信神书籍,警察一看是信东方闪电的,连推带搡把朱春荣推上了车,押到宝清县公安局。

  局里,一名警察核实朱春荣身份、住址时,另一名警察用矿泉水瓶打朱春荣的头,朱春荣因受惊吓心脏病发作,躺在了椅子上。警察仍继续审问:“你家住哪?是谁给你的书?”审讯后,将其押送到双鸭山市集贤县拘留所,在拘留所期间,朱春荣的孩子给买的东西全部被扣留。关押42天,罚款3600元。

  据悉,基督徒朱春荣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升昌镇三方村。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04/11)

  2003年4月的一天,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花园的王秀芳(当年44岁)与同伴,在本市宝山区双阳煤矿六大队传福音,途中,突然三名六大队保安奔过来,冲王秀芳二人喊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跟我们走一趟!”不容分说,将王女士二人带到六大队村办公室。一到办公室,保安强行对王秀芳二人搜身,搜走传呼机和200多元现金。逼问一些有关信神信息,王秀芳二人均用智慧搪塞过去。大约一个多小时,宝清县公安分局三名着装警察驱车而至,将王秀芳二人带走。

  一到局里,警察逼王秀芳二人交代信神几年了,传多少家了,头是谁等,基督徒没有正面回答。警察诱骗说:“你们就说了吧,说了就放你们回去!”王女士二人仍没有回答。警察气凶凶地“啪”拍桌子,吼道:“你们可知道信东方闪电是邪教,性质严重,至少判三、五年!”下午4时许,双鸭山市宝山区公安分局两名警察驾车而来,将王秀芳二人押至该局。

  在分局里,警察反反复复逼问一些信神有关的教会情况,王秀芳二人始终也没有说什么。最后,警察警告王秀芳二人说:“以后每周一必须来报到。不许再信了,再抓住决不轻饶!”直到晚上8点多才将王秀芳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警察深夜闯入民宅,将四名女基督徒抓捕(2003/04/11)

——其中三人被拘留

  2003年4月的一天晚10点多,女基督徒周艳杰(当年37岁)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姓名、年龄不明)正在海伦市海伦县女基督徒赵春娟(当年30多岁,接待家)家休息。这时,一阵猛烈的砸门声将屋里的人吓醒。赵春娟的丈夫颤抖着前去开门,这时四名便衣警察(海伦市公安局治安科)冲了进来。一进屋就四处乱翻,将屋里的被子与衣物扔得到处都是。只听赵女士两次哭求:“我们家就剩这点钱了别都拿走了!这是我家孩子上学的钱啊!”警察将赵女士推到了一边继续翻。一番大肆搜查后,警察将翻出的20多本神话书籍全部摔在地上,并将基督徒戴上手铐,强行押到当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已是后半夜2点了。这时,警察出去一趟,约半小时后,又押回来一名基督徒(方淑艳、当年30多岁)。随后,警察将四名基督徒推上一辆红色面包车,押到海伦市看守所。

  下午1时许,警察把与周艳杰同住的那名女基督徒带走,进行审讯。这名女基督徒被架出审讯室时已经被警察毒打得无法站立。周艳杰看到后,很是心疼。随后,周女士被锁在了老虎凳上,先审讯了她的家庭信息,周女士如实相告。紧接着,警察给周女士的丈夫(当时在派出所上班)打了一通电话,周女士的丈夫在电话里请求着说:“别打她,我一会去接她。”这期间,警察冲周女士喊道:“早就想抓你了,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再信就不让你家孩子考大学,你女儿的前程就被你给毁了!”说着,上去狠狠地扇了周女士一记耳光。与此同时,赵春娟也被警察审讯着,警察翻出了赵春娟身上仅有的200元钱,赵女士哭着说:“我家本来就没钱,这是给我妈买药的钱。”并乞求警察将钱还给她,警察不为所动,强行将钱抢走。

  随后,周艳杰的丈夫赶来,给了警察5000元钱(其中3500元被局长私入囊中)。警察得到钱后,将周女士释放。

  另三名基督徒于当日被拘留。最终,与周女士同住的那名女基督徒被拘留15天后被释放;另两名基督徒拘留5天被释放(家人均给了警察钱,具体数目不清楚)。

  据悉,周女士家住海伦市海南乡。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神被警察抓捕(2003/04/11)

都吉丽,女,27岁,家住黑龙江省虎林市新乐乡团结村。

2003年4月11日中午11时,都女士在本市东方红镇传全能神末世福音,被东方红林业局公安局警察抓捕,因没有证据都女士当天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3/04/10)

李娜,女,41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正阳村六组。2003年4月10日上午7时许,李女士在鸡东县东海矿传福音,被东海派出所警察抓捕,并将其关押起来,1个多小时后李找机会侥幸脱逃。

 

黑龙江省黑河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2003/04/09)

  2003年4月份的一天下午2时许,家住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7委22组友谊1号楼的女基督徒张桂香(当年58岁,原派别灵恩派,1999年接受全能神作工)坐北安通往黑河的客车返程。途中,车内几名乘客不知什么原因发生了争斗,因此,客车直接开到孙吴县公安局。

  警察搜查了所有乘客的包,张桂香随车携带的两个纸箱也被搜查,里面装有CD机器和信全能神的歌盘。见到这些东西,一名警察厉声喝问:“这东西哪来的?往哪运?运给谁?”张老没说实情,警察再三抠问仍无结果。请示局长后,警方把CD机和信神歌盘全部没收,将张老的身份证上的姓名、住址记下后,于次日凌晨2时许将其放回。

  从此,张老家周围就有多名警察在监视。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4/05)

  2003年4月5日上午9点,双鸭山市友谊县庆丰乡的基督徒严桂芬(当年53岁),在本市集贤县(福利屯镇)升昌镇友好村传福音。该镇派出所闻讯,三名警察驱车而来,将严女士推上警车,押至升昌镇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喝道:“你家是哪的?”严桂芬没回答,一30多岁的警察冲着严女士的头使劲打了一巴掌,随后对严桂芬进行搜身,搜去现金1800元和一部传呼机。警察拿起现金数了数,看不够二千元钱,就对严桂芬说:“你家电话号是多少?让你家拿二千元钱就放你回家。”严桂芬没吱声。下午警察接着逼问信神实情,严女士坚持不供,被转押至福利屯镇拘留所。

  集贤县国保大队队长耿振东等人来提审严女士,拿出一本神话书、工作安排手册、诗歌碟让严桂芬看,并问道:“你有没有这些东西?”严桂芬说:“我不认字,没有。”又问:“传呼是谁给的?”严女士没有回答。警察怒火万丈,给严桂芬戴上78斤的脚镣子,气凶凶地说:“不交代永远戴着吧!”

  3天后,耿振东再次提审严女士,继续逼问同样的问题。严女士还是不说。耿振东把严的手铐和脚蹽卸掉,关回号里。审讯无果,才将关押41天的严桂芬释放。临走时,耿振东把从严桂芬身上携带的1800元钱私自扣下1000元。严女士回家后,一直被当地警察和居委会监视,没有自由。

  据严桂芬讲述:“在拘留的41天里,看到警察对待信全能神的弟兄姊妹太狠毒了,年轻的弟兄被捕后都挨毒打。还看见一名传福音的姊妹,提审时多次遭殴打。警察还把那个姊妹用铁链锁在铁门上,躺30多天(铁门四角各有一个铁环,躺上去正好把人的四肢锁上,固定住不能动弹,吃饭时需人喂);之后又给其戴了28天的98斤脚铐,同在一起的基督徒看见她躺在冰冷的铁门上,忍不住给她盖一件大衣。被耿振东发现,一把扯去不让盖。在那里,警察根本不把基督徒当人看,吃的是玉米面窝头,土豆不打皮,喝的汤里竟是泥。这些基督徒释放前,每人都被警察罚一千元钱。”

  严桂芬被捕后搬到本市岭东区,2009年9月期间,双鸭山市警方大肆抓捕信全能神的基督徒,在公安局有底案的严桂芬也未逃过警察的抄家和警告。一天早晨,当地公安局四名警察开一辆警车来到严桂芬家,没有任何搜捕证明就开始抄家,东屋、西屋、门市房、菜窑里都翻了,没找着信神证据,逼问严女士:“你还信不信全能神了?”严桂芬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训斥一番后走了。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3/04/04)

——其中两名被判劳教  

  齐齐哈尔市全能神教会徐彦(男,当年49岁,泰来先江桥镇)、王玉来(男,当年48岁,龙江县七棵树),二人在2003年4月期间在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平阳镇一带传福音。4月4日晚7时许,王玉来、徐彦传完福音回到平阳镇兴隆五队杨弟兄夫妇接待家休息,一直监视他们的四名警察突然破门而入,其中一所长冲王玉来等人喝问:“你们是不是传福音的?”就开始翻抄,一本《羔羊展开的书卷》被搜去,王玉来、徐彦二人趁机往外跑,四名警察在后面追,边追边大喊:“站住!再跑就开枪打死你们!”警察追上将二人按倒在地就是一顿拳打脚踢,然后薅住二人的脖领子塞进警车,杨弟兄同时也被抓进车,三人被押到平阳镇派出所,关进一铁笼子里锁上。

  一小时后将三人分开审讯,先搜其身,将徐彦仅有的100元和王玉来的身上现金搜去。此时徐彦被吓得浑身开始抽搐,很快不醒人事,警察便将徐抬上床,边骂边用拳捶徐的肚子,用电棍杵,又用烟头烫,掐人中,徐缓过来点后警察不依不饶地审讯:“你是不是传教的?传几个人了?同伙是谁?”徐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将浑身无力的徐彦铐在床头上,去审王玉来。警察为了从王玉来口中逼出信神信息,竟恶狠狠地大打出手,拳脚相加,王的嘴角流着血,警察命他低头,用力向下压其腰,只听“咔嚓”一声,王的腰间盘当时被压伤(至今干不了重活)。警察边折磨边逼问:“说不说?不说整死你!”警察打累了就轮班歇着打,几乎将王玉来打的昏死过去,但仍不罢手,又讲其双手反铐上,哈腰撅着,反复欺凌直到后半夜3时许,王玉来遍体鳞伤,惨不忍睹,之后将王关进铁笼子里铐上,站不了,坐不下,特别难受,当困倦时,看守的警察就用烟头烫他的手丫,折磨到天亮,同时,杨弟兄也被刑讯逼供。期间不给基督徒一点饭吃、水喝。

  次日上午,县公安局的局长等人来参与审讯,逼问三人信神之事,均无结果,警察就将杨弟兄放回去,而将杨弟兄的妻子(当年45岁)抓进来,警察给徐彦、王玉来、杨的妻子定位为“信东方闪电邪教”押进甘南看守所。期间,三名基督徒被提审,并被强迫亵渎全能神,基督徒不从,就遭来一顿暴打,并定罪说:“你们信全能神是邪教!传道没有传道证是非法!两人在一起是团伙,三人为集团,这就可以定你的罪。这是上面文件规定的!”就这样三名基督徒继续被关押在看守所。一个月后杨的妻子获释回家,而徐彦和王玉来则以“非法传教”为由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先被送到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劳动所服刑,后于2004年6月转至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服刑。徐彦刑满释放,王玉来于2005年1月初获释。

  据王玉来讲述:“在看守所关押时,我妻子拿东西看我,管教不让见,妻子被迫花100多元买烟送给他时才勉强将东西稍进来,但到我手里只是一半的东西,另一半却被警察贪占了。妻子要求见我,警察一再推迟不让见,妻子流泪到晚上也不让见,只好哭着走了。在富裕县劳教所服刑时,每天超负荷体力劳动,外面的天气达到零下30度也得刨电缆线,分段干,干不完就挨打受骂,当时我的双腿浮肿、脸也浮肿,还得照常出工。因我的腰被警察打伤,干不了体力活,装车时被王队长毒打一顿,张警察也打过两次,劳动时警察常以减刑为诱饵延长劳动时间,母亲因我被抓判劳教而担心上火患病不愈去世,妻子经常哭泣患了面部肌肉痉挛症;女儿因此受歧视,办事开证明时被奚落:“你爸是信东方闪电的,不给办!”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名基督因传福音被劳教一年(2003/04/03)

  2003年4月3日上午,基督徒赵淑杰(女,当年45岁)和崔桂玲(女,当年30岁)去哈尔滨市阿城区永源镇永平乡传完福音,二人推自行车刚要往回走,突然被一辆警车拦截,四名便衣警察(其中一人叫白宪伟)冲上前来,其中一警一把抢过赵的包,不容分说将二人连人带车拉到阿城市永源镇派出所。包中100多元现金被掳走。

  到了所里,就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查出赵女士的名字及家庭住址,之后开车去她家抄家,什么也没翻着。回来后警察喊道:“你为什么信神?信多长时间了?谁给传的?”此时赵女士心脏病犯了,警察根本不理睬。赵女士说:“因有病信神,刚信,……” 与此同时,在另一个房间里,警察对基督徒崔女士审讯了同样的问题,崔女士均没有正面回应。这时赵女士家人来求白宪伟帮忙,因没拿钱,晚上就将二人押送到哈尔滨市阿城区看守所。

  在看守所两个月期间,正当“五一”前后是非典时期,赵女士发烧再加上她有严重的冠心病,病得很重。管教说:“死就死。”连看都没看就走了。

  在阿城看守所关押两个月,二人又被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劳教一年,于2003年6月上旬被押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役。赵女士家人拿400元钱和吃的东西来看她,管教宋秀文把钱私入囊中。

  期间,因赵女士家人交给阿城看守所2000元钱,赵才没挨打。一年期满后,二人于2004年3月得释放。

  据悉,基督徒赵淑杰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永源镇永源村八组;崔桂玲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曙光街6号。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追捕逃亡2年(2003/04/03)

  2003年4月3日,因齐齐哈尔市的警方大肆抓捕基督徒,家住梅里斯区哈力乡的基督徒刘凤华(女,当年40岁)接到小妹打来的电话,说大姐(基督徒)已被警察抓捕,让其别在家呆着,刘女士便去其三妹(不信的)家中躲藏。次日,警察追至其三妹家里,刘女士从后门逃走,但临时放在三妹家的信神书籍、录音机、磁带等全部被警察没收。

  从此,刘女士逃亡在外,有家难归。到2005年,因回当地派出所办身份证时,引起警察注意,次日便到刘女士所在村里调查。因村长在警察面前替刘女士说情,并说其已经不信了,警察这才作罢。

 

两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抄家、判刑(2003/04/02)

2003年4月2日下午两时许,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西马路的基督徒李英(女,当年50岁),同王秀云(女,当年40多岁)在宾县县城出租屋内,准备去看望一名刚接受福音的基督徒,还没来得及走,宾县派出所的一名警察破门而入,直接闯入屋内蛮横地说:“我是来查外来人暂住证的。”当这名警察看见了俩人手拿着传福音的名单,就不容分说,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拽到了宾县派出所。

  当两基督徒到派出所后,警察喝道:“把你俩身上的钱和所有东西都掏出来。”李英和王秀云分别掏出几十元钱。然后警察咬牙切齿地训斥俩人信的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等。还说:“我们就是看你们岁数大了,要不我真想挖个大坑把你给埋了,你为什么不死呢?”

  晚上又去李英住处查抄,从屋里到屋外,还有柴火堆里里外外翻了个遍,把神话书籍、传福音的资料都翻出来没收了。道外公安分局国保大队来两名警察,暴跳如雷地吼道:“你们的头是谁?谁传给你的?你传了多少,传谁了?说出来我就放你们回家,我说了就算,我说判你一年就一年,判你两年三年都是我说了算。”审讯没有结果。

  次日,警察将李英和王秀云押到了宾县看守所,在那关押了四十多天,共审了四次,每次审讯时警察都用拳头打王秀云的头,打得她昏迷好几天,抬不起头来,吃不下饭,总想吐,后留下了终身疾病高血压。最后警察逼她俩签字画押,以信“东方闪电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判李英、王秀云三年劳教。被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2005年10月末李英、王秀云被刑满释放。

 

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并罚款(2003/04/01)

  2003年4月1日,基督徒马维花、张淑华二人在黑龙江省讷河市二克浅镇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二克浅镇的两名警察抓捕。警察下车后(开一辆双排小解放车),把两名基督徒的自行车扔到后货箱中,将二人强行推上车押到镇派出所后分开审讯。

  期间,基督徒马女士借上厕所之际将其他基督徒的名单撕毁。这时,黑龙江省讷河市国保大队的警察来审讯,警察见名单被毁,气得大骂。并对马女士搜身,在没有搜到任何证据后问马女士:“你为什么信全能神?”马女士回答道:“因有病在身。”警察听后气得大骂:“你说谎!说!到底谁给你传的?你们的头是谁?还有谁信?”见马女士不正面回答,一警察冲上前对其脸部连打几拳,顿时,马女士的头“嗡嗡”作响,脸部肿胀,疼痛难忍。警察又审到半夜,见马女士还是不说,就将其铐在窗前,打开窗户,北方四月的天气很冷,马女士在窗前被冻得浑身发抖。

  另一间屋子里警察也在审问基督徒张女士的姓名、住址,张女士如实回答。当警察又问其他信神之人的下落时,张女士闭口不答。警察被气得大吼“真想揍你一顿。”随后,警察去张女士家搜查,屋子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在没有搜到任何有关信神的书籍后,发狂的警察回来就将张女士铐在老虎凳上,手脚不能动的足足坐了一夜(当时正赶上张女士来月经,铁凳冰凉,肚子疼痛难忍)。

  第二天国保大队长来到派出所,见到两名基督徒后对其他警察大笑道:“哈哈,这下又来钱了,昨天晚上在其他地方抓的基督徒就得了不少钱。” (指勒索基督徒的钱财)随后,直接将两名基督徒押送到讷河市西看守所。

  这时,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国保大队和讷河市国保大队共出动两辆警车,11名警察去马维花家搜查。在没有搜到任何有关信神书籍后返回看守所。强行给二人照片并签字、按手印。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拘留。

  在看守所期间,马女士因病卧床不起,警察打电话让其家人拿5000元钱来抽人,马女士的家人哭着对警察说家里实在困难,最后拿出3000元后才将马女士于2003年4月19日中午提前释放。

  而张女士在被关押24天后,家人找人求情,花了6000元钱(其中给国保大队3000元,人情费3000元)才于2003年4月24日放回家。

  二人在出来时,均遭到警察的警告,出去以后不许再信神,若再发现信神,会罚更多的钱,判更重的刑。直到现在,二人还受到当地派出所的监控,出门办事还得到派出所报告。给两名基督徒及其家人的生活带来很大的苦恼。

  据了解基督徒:马维花(女,被抓捕时49岁);张淑华(女,被抓捕时38岁),二人家住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抓住先游街后拘留(2003/04/01) 

  2003年4月1日,女基督徒曲桂珍(当年43岁,原大光派信徒)正在家里给邻居传福音,杨岗镇派出所四名警察破门而入,一阵翻箱倒柜,将光盘、记录本、《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都搜出没收,并勒令:“你知道我们昨晚干什么了吗?昨天我们就盯上你了。走!跟我们走一趟!”

  当警车路过另一女基督徒家时,警察进去抓捕扑了个空。走到大街上,在大庭广众之下,两名警察押着曲女士,一警察用手扬着《话在肉身显现》在其眼前大声呵斥:“以后不许再信这个!”途径富国村时,众警察又将曲女士拉到村民面前,故技重施,再次羞辱一番,扬长而去。

  押回杨岗镇派出所没多长时间,虎林市公安局便将曲女士押回审讯。此时的曲女士连惊带吓,心脏病发作,早就堆作一团,众警察视而不见,仍旧将其关押在小号内。一警再次将曲女士戴上手铐提审,说:“你不说,肯定出不去。”曲女士说:“我依靠全能神肯定能出去。”

  2003年4月15日,曲女士在被拘留15天后,交了300元伙食费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被警方抓捕拘留(2003/04/01)

  2003年4月1日,基督徒迟桂华(当时住在肇东市宋站镇)被宋站派出所的王所长及两名着装警察抓捕。警察抓住迟女士便拳打脚踢,将其踢倒后又拽着头发往起拉,后又将其锁在迟女士家暖气管上后开始乱翻,把翻到的传福音资料和录音机搜走,随即将迟押至该所。

  4月2日早晨,迟女士又被转押至肇东市公安局录口供。一警察审问道:你来这干什么?来多长时间了?谁让你来的?这些材料是你写的么?迟均用智慧回答。录完口供后迟被判处拘留15天,押送到肇东展望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迟又被提审两次,第二次提审时肇东公安局国保大队付主任仁小光特别凶,打了迟两个耳光,审讯无果,给其加刑15天。2003年5月2日迟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3/03/31)

  2003年3月31日晚8时许,家住佳木斯市西格木乡的申桂珍(当年49岁),传福音回来时,看见家门口停一辆警车,三名警察正在屋内肆无忌惮地乱翻,申女士质问:“你们干什么?”警察喝道:“你犯什么错误了你自己不知道?”申女士见警察搜出两本神话书籍,忙反问道:“我信神有什么错?”警察横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就得抓你们!”遂将申女士推上警车,押至西格木乡派出所。

  在该所,警察让申女士指认电脑里显示出的基督徒照片,都认识谁,是谁传她的等,申女士说:“不认识。”警察喝道:“谁传的你还不知道?知不知道信东方闪电是违法?”申女士反驳说:“信神怎么还能犯法哪?我们做的都是好事,是正事,让人蒙拯救!”警察横道:“还好事呢,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反对!”

 申女士家人找村长帮忙,给派出所送2600元钱后,才将扣押18个小时的申女士放回。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勒索9000元(2003/03/31) 

2003年3月31日,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江县顾甸屯的基督徒冷雨(女,当年30岁),正在家中做饭时,一辆警车直开进院内,下来2名便衣警察进屋便问冷雨是不是信神的。不由分说就翻箱倒柜,当《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全部被搜出后,警察遂连人带书押上警车,拉到富拉尔基区的一个派出所。

  警察针对:头是谁,谁给聚会,在哪聚等问题审讯冷雨一番,未果。向其勒索去9000元后,才将冷雨放出。

 

黑龙江省宁安市一名女基督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罚款(2003/03/30) 

  2003年3月30日8时许,基督徒刘爱萍(女,当年55岁)和一名女基督徒在宁安市东京城林业局尔站林场三场传福音时,突然被三名便衣警察围堵在路口,不容分说,将其二人推上车,抓捕到林场三场的看守所。

  进屋后,立即将二人分开审讯,警察对其核实住址、身份和家庭情况以及来到这干什么,刘女士如实回答,承认了自己是传福音的。到了晚上那个看守的人睡着了,刘女士趁机逃走。次日16时许,又被尔站林场三场的警察抓到,给刘女士铐上手铐,直接押到宁安市东京城镇派出所。

  到了所里,就是一顿拳打脚踢,警察喊道:“叫什么名字?家住什么地方?书是你的吗?带领是谁?……”拿着塑料管边打边审,刘女士避重就轻,没有正面回应。共审三天,打了三次。晚7点,警察把刘女士押到宁安市公安局,又一次审讯类似的问题,刘女士态度坚决,始终如一。警察便将其关到宁安市拘留所。

  刘女士被强行拘留四个月,于2003年7月30日才被释放回家。并交罚款一万贰仟元(¥12000元)。

  据悉,基督徒刘爱萍家住黑龙江省宁安市城东朝鲜族满族乡光明村4队。另一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警方相继抓捕6名女基督徒并拘留30天(2003/03/29) 

2003年3月29日晚7时许,高志范(58岁)、曹秀华(49岁)、张亚娟(40岁) 3名基督徒,在去肇东市宋站镇聚会的途中,被3名便衣警察抓捕。接着警察载着3人驱车来到宋站镇一接待家,将王亚芹(54岁)三个姊妹抓上车,同时收缴了信神书籍。6名女基督徒被带到宋站派出所。

  6名基督徒分别被审讯一番,未果。警察将其送到肇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又连夜转押至肇东市拘留所。

  期间,高志范被提审4次,警察针对为什么要信神,谁给你传的,头是谁等问题,反复审问。见未审出结果,公安局局长范小光又逼高供出其他信徒,高拒绝,范局长扑上来狠搧其一个大耳光,边打边骂,高当时被打得头昏脑涨,脸立时肿了。同样警察从其他5名基督徒口里也未得到想要的结果。

  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6名基督拘留30天。高志范的丈夫托公安局的一警察说情,该警察让其交3000元钱,包括伙食费,将6人全部放回。结果4月30日期满获释时,警察向王亚芹另外索要了360元伙食费。

  经了解,高志范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园林北路;曹秀华住在肇东市保安屯;张亚娟为肇东市肇东镇展望村人。其他3人住址不详。

  事后得知,警察抓走王亚芹等三名基督徒后,就蹲守在该接待家,于3月30日又抓捕一个姊妹。

 

警察将耶稣照片扔在地上,让基督徒踩

——基督徒没有屈从(2003/03/28)  

  2003年3月28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赵丽芳(女,当年51岁)与另9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虎林市云山镇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警察驱车围捕,并强行押到了云山镇派出所。

  审讯室里,一名女警对赵丽芳进行搜身,将其身上仅有的50元劫走。赵丽芳说:“这是我借的钱,你们不能拿走。”另一名警察恐吓道:“你给我老实点。”说着上去狠狠地扇了赵女士四个耳光,她的脸立时又红又肿。随后警察对其进行审讯:“你信不信东方闪电?”赵女士没有正面回应,接着警察将一张印有耶稣的照片扔在地上让她踩,赵女士没有踩,并说:“亵渎神要遭到天打五雷轰。”话音刚落,警察用铁头皮鞋开始狠狠地踢她,将她的手踢出血且腿也被踢骨折。随后,警察将其押往云山镇拘留所。

  因赵丽芳的钱被警察劫去,没有钱交生活费,故在拘留所里,赵女士每天只有一个窝窝头,没有菜吃,也没有水喝;晚上睡觉的地方,只有一张铁板床,就连被褥也没有。因当时北方正值初春,可以说赵女士每一天都是在饥寒交迫中度过。

  最终,赵丽芳在被拘留6天后,于2003年4月4日下午3时许被释放。另9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据了解,赵丽芳的家乡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大口钦乡。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3/03/28)

  2003年3月末的一天,下午1时许,家住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莲花乡的辛占荣(当年57岁)来在黑河地区北安市农垦龙门农场传福音。当走到龙门农场场部十字街北侧时,看见另一基督徒从对面推着自行车走来,后边尾随一辆警车和宗教信徒滕立华,辛女士若无其事地往前走了有四、五十米远,警车从后追上来停在辛女士面前,滕某指着辛女士喊道:“她就是信全能神的。”一警察从车上跳下拽住辛女士横道:“跟我去警局!人家告你信教了。”并将辛女士随身携带的一个小录音机、一盘磁带、几张玛利亚像片搜走,将辛女士和另一基督徒直接押至龙门公安分局。

  在警局,二人被分开审讯。不等警察审讯,滕某过来气乎乎地说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女基督!”分局局长朱长河说:“这回你知道信神的滋味了吧!你再信就家败人亡了!”分局副局长蒋大勇问道:“你跟那屋那个人(另一名基督徒)认识吗?”“不认识。”审讯无果,蒋大勇说:“以后别再跟她们信了!” 下午5点多,将其放回。审问辛占荣时另一基督徒趁机脱身。

  次日早8点,气愤难平的辛女士去滕某家理论,丧心病狂的滕某再次举报。几分钟后,辛女士被带到警局,局长朱长河指着昨天没收的录音机和磁带问道:“你跟谁信的?谁给你的这些东西?这个人长啥样?”辛女士用智慧回击。朱长河恐吓道:“你不老实交代,今天连夜把你送进北监去!”下午1点多,辛女士的儿子交给朱长河300元钱后,辛占荣才获释。

 

一名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判刑(2003/03/28) 

2003年3月28日,哈尔滨市香坊区向阳乡张坊屯基督徒汪善君(男,当年37岁),骑自行车去哈尔滨市宾县鸟河乡火烧屯给一家人传福音,突然,闯进来四五名便衣警察,不容分说就搜汪善君的身,搜去760元钱,一个传呼机。随后给汪善君戴上手铐,又带上这家的女主妇一同被推上车押到了宾县鸟河乡派出所。

  宾县公安局专案组的大队长问汪善君:“你是信什么的?家住哪?”汪善君答:“是信主的。”但怕牵连家人,因他妻子也信,就没说真地址,局长非常生气,狠狠地踹了汪一脚,正踹在了腰部,足足疼痛了十多天。局长气汹汹地继续审问,并骂道:“别以为我们不知道,我们已经跟了你们一个月了。”原来,汪先生同另两名基督徒这一段时间一直来往此处传福音,早被警察盯上。而在汪先生被捕后,另两名基督徒也于第二日、第三日相继不幸被捕。局长当天在汪先生处没有得到任何信息,便于当晚直接把汪送到了宾县第二看守所。

  为了探出汪善君实底,警方利用坐班的犯人收拾捉弄汪善君。让汪善君脱光后蹲下,接了一盆凉水,从汪的头往下浇,也不知浇了几盆,当时是三月天气,东北还是零下的温度,冻得汪体如筛糠,上牙打下牙咯咯直响,穿上衣服后让汪手拄着墙,这个犯人朝着汪的前胸一阵拳打,边打边问汪的家在哪!

  汪善君在拘留所关押了24天,最后以信全能神的罪判汪善君两年劳教,先是送到哈尔滨市前进劳教所,后又转送到长林子劳教所。服役期满又被加刑一个月,于2005年12月28日才被释放。

 

 

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劳教(2003/03/27)  

2003年3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镇振兴村姚家屯基督徒祖秀兰(女,当年35岁)同红星镇北赵村基督徒刘玉杰(女,当年35岁),在阿城继电器传福音的途中被抓捕,阿城继电器派出所警察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推搡扭送到该所。

  到了派出所,从刘玉杰的身上搜出传呼机、传福音书籍、传福音的图。警察就厉声质问:“你是哪的人,家住什么地方,来继电器干什么?”俩人一一回答,后把祖秀兰和刘玉杰送到了阿城第二看守所。到所后,公安局的人又去祖秀兰家抄家,只搜出来信耶稣的两本小册子。在二看守所关押半个月,又将两人铐押到一看守所关押了45天,这期间警察共审了两次同样的话,均无结果,警察又生一计,借用两人的家人说服两人,但都无济于事。审刘玉杰的警察很凶,因刘家人送礼通融,刘没挨打。

  最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判祖秀兰、刘玉杰两年劳动教养,送至万家劳教所服刑。直至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迫害得居无定所(2003/03/27)

  2003年3月27日下午4时许,住在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花园街3栋的基督徒鄢丽(女,当年44岁),刚吃过饭正在家中休息时,兴隆派出所的刘彬、王彬两名着装警察突然闯入,只因其信神就将鄢抓捕回该所,并搜走一本《圣经》。

  到所后,警察对鄢审讯一番未果后,便将其放回。当晚7时许,刘彬、王彬和2个所长再次闯入鄢丽家中,搜查一通,没有翻出任何想要的证据,又将鄢抓到兴隆派出所。4人对其轮番逼供,仍无果,便将其关进一会议室内26个小时,在此派出所上班的鄢丽同事的妹夫给其拿来吃的,被王彬看见后,一把抢去扔掉。期间,警察拿着从鄢丽身上搜去的家门钥匙,趁其家中无人时,偷偷地闯进鄢家进行第二次搜查,将衣物扔得遍地都是,沙发也翻个底朝天,但仍一无所获。后来,警察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王所长仍向鄢丽勒索去1000元钱,因不交钱就不放人。鄢丽于3月28日晚9时许,才被放出。临放前,王所长说:“有事随时找你,到时你得负法律责任。”

  自从鄢丽被放出后,生活就再也无法平静。警察经常到鄢家楼上对其蹲坑监视,并以各种理由借口去查鄢丽的家。有一次,鄢的孩子开门正好看见警察,警察便顺势进屋问鄢丽去哪了。鄢丽被警察吓得惶惶不可终日,从此落下头痛的毛病,得长年依靠去痛片维持。后因无法忍受警察的骚扰,被迫将房子卖掉,过上了居无定所的生活。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两年(2003/03/27)

  2003年3月27日中午,家住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乡基督徒刘玉洁(当年46岁)在阿城区继电器厂附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堵截,押至继电器派出所。警察搜去刘玉洁随身携带的身份证及传福音资料。

  次日,警察审问刘玉洁,逼其交代谁传她信神的,头是谁,和谁联系等,刘女士没有正面回答。此时红星乡派出所所长李炎速来参与审讯,恐吓道:“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今天把你抓进来别想出去,等着劳教吧!”警察为得到更多信神证据,强押刘玉洁回去抄家,一无所获。几天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刘玉洁劳动教养两年,送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

  劳教期间,管教每天逼着信全能神的基督徒宣誓,说“东方闪电是邪教”,基督徒不从就遭到管教的打骂和虐待。直至2004年12月31日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拘留并罚款(2003/03/27) 

  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的卢秀兰(当年36岁)、朱柏华(当年49岁)因信全能被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得知,2003年3月27日上午8时许,二人在该市宁安镇第七饭店附近被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强行抓捕。

  在警局,两人被分开审讯。卢秀兰双手背后绑在椅子的靠背上,警察拿来一根一米长、手指粗的铁棍使劲抽打卢女士的双腿,边打边逼问:“你是什么时候信全能神的?谁传的?你们怎么联系?他们住在哪?”见卢女士不说。国保大队队长邓宏伟气急败坏地用铁棍连续猛抽打,仍不解恨,又抡起墙角的托布朝卢女士的双腿使劲打,打累了两名警察就换班打。且边打边审,警察从卢口中什么也问不出来,便更加凶残的折磨,他们拿来一瓶芥茉油和两小瓶辣椒水,捏住卢女士的嘴往鼻子里灌,灌了两瓶,又将方便袋套在头上(袋子有3、4个小孔),卢女士感觉又闷又呛,喘不上来气儿,辣椒水咽在肚里火辣辣的灼烧。边折磨边逼卢女士交代信神之事,卢忍痛不语。警察恼羞成怒,一拥而上对其拳打脚踢,直到卢女士昏过去才罢手,如此刑讯逼供达3个多小时。醒后卢女士呕吐不止。同时,朱女士也遭受着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

  审讯未果,警察将二人押至宁安市看守所,狱警对二人进行搜身,朱女士的一块价值400多元钱的全自动手表、一双新皮鞋及48元现金都被掳走。

  3月3日,警察提审卢女士,反复逼问同样的问题,卢女士回答始终如一,警察又拿来一根长一米、宽四寸的木板恶狠狠地对其双臂抽打,连搧七、八个大耳光,刑讯一个多小时,4月2日朱柏华也遭受同样的审讯。

  最后,警察强迫朱女士的家人交5000罚款,朱家又托人疏通关系花去1000元,交伙食费310元,朱才于4月26日获释,临行前警察逼其女儿写下保证书并签字画押;卢女士的丈夫请客、送礼花去5000元,交伙食费1200元钱,卢秀兰才于7月5日获释。

 

因信全能神传福音小基督徒惨遭毒打、判刑(2003/03/26)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长林村三组基督徒刘乃金(男,当年27岁)从小跟父母信耶稣,1989年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1992年8、9月份的一天晚上,刘乃金在家聚会被警察得知,阿城公安局政保科的关子江,刑侦科的外号张三牤子的两名警察前来实施抓捕。在场基督徒尽数被捕。到公安局后有的被打、有的被罚,因当时刘乃金的父亲也被抓了去,找人花了700元,从哈尔滨公安三处赎了回来。只因着那一次被抓至今当地派出所一直没放松对这些基督徒的监视,致使很多人都离开家到外地去尽本分,刘乃金也被迫离开家来到哈尔滨市宾县满井乡尽本分。

  2003年3月26日上午,当时27岁的刘乃金在满井乡传福音,被宾县满井乡派出所的四名便衣警察抓捕,强行押到满井乡派出所。

  警察将刘乃金铐在老虎凳上便是一顿殴打,搧了刘乃金几十个耳光,后把刘乃金送到宾县看守所。看守所的人又提审刘乃金,把他吊在老虎凳上,手铐在老虎凳上边,把胳膊掰得像掉下来似的疼痛难忍,腰卡在老虎凳的横梁上,双腿伸直,长达几小时,从此刘乃金的腰落下后遗症时常疼痛、麻木。一名警察让一名犯人把刘乃金举起,用手铐子把刘乃金吊在监室的铁窗户上,直到看到刘乃金的脸都变色了,才把其放了下来,那时手铐子把刘乃金的手勒进六七毫米深。

  最后硬判刘乃金两年劳动教养,关押28天后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7天后转至前进劳教所。2004年的秋天又被转送到哈市长林子劳教所。

  2004年11月21日上午9点被提前释放。

 

黑龙江省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捕拘留(2003/03/26) 

  2003年3月26日,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梨园新屯基督徒于海棠(女,当年36岁,1996年接受全能神作工)和另一基督徒在内蒙古自治区阿荣旗农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四、五名警察抓捕,强行押到当地派出所。(两本福音书、磁带和小录音机被没收)

  到派出所后,所长厉声质问:“你们是不是传福音的?”于海棠两人没有正面回应,警察就把两名基督徒交给了阿荣旗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就将两人分开审讯,一名警察喝问于海棠:“你是从哪里来的?到这干什么来了?你住哪?”于女士对答如流,用充分理由与警察对应。警察气得大骂:“你家离这这么远到这儿来得瑟啥?不在家好好呆着!”

  后来,进屋一名女警要搜两人身,于女士被迫把价值100多元的手表、IC卡、200元钱给了他们,后把她俩送到阿荣旗看守所。在看守所又提审一次,审讯也没有结果。警察看于女士什么也不说,就恐吓她:“你不说就让你在这儿呆一个月、三个月,一年、二年、三年!”说完他们就用眼睛盯着于女士,似乎想看出什么破绽。于女士置之不理,旁若无人的用眼睛回盯他们,最后警察却心虚地躲开于女士眼睛,气急败坏地说:“你是受过高人的训练,要么你怎么那么冷静。”后来按“扰乱社会治安”罪判两名基督徒拘留半个月,4月10日将两人释放。每人交了225元钱的伙食费。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

——其中三名基督徒被判劳教两年(2003/03/26) 

  2003年3月26日上午,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陈玲玲、任淑芹、孙慧君正在哈尔滨市宾县英杰乡(现已改为英杰村)的张海春家聚会读神话,突然四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亮出搜查证开始抄家,抄去信神书籍数本,福音资料和两个传呼,将陈玲玲和孙慧君押至宾县第一看守所,任淑芹和张海春关进宾县第二看守所。

  警察在第一看守所提审陈、孙二人,喝道:“你们到底信的是啥?”陈、孙二人搪塞说:“没信啥,我们是学生。”一个警察诱劝道:“你俩别傻了,你们如果不说,就和那俩人是一样的罪。说吧,说了就没事了。是谁传你们信的?头是谁?如果不老实交代,就把你们送进去,那里都是杀人犯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不知道,自己想想吧!”过一会,英杰乡派出所所长进来横道:“快点说!跟谁信的?这些书是哪来的?”二人仍不供,审讯无果。

  在第二看守所关押的任淑芹和张海春也经受同样的威吓逼供。

  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陈玲玲、孙慧君、任淑芹三名基督徒劳动教养两年,强行签字画押,送至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于2004年12月5日获释。张海春家托人花去5000元后当月被释放。

  据了解,陈玲玲(当年18岁)、任淑芹(当年51岁)、孙慧君(当年22岁)家住在哈尔滨市宾县平坊镇;张海春(当年30来岁)家为哈尔滨市宾县英杰乡(现改为英杰村)人。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两次被抓捕

——一次被拘留(2003/03/26) 

  2003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及下属派出所大肆抓捕信全能神的基督徒,王刚(当年61岁,住该市梅里斯区)也落入此劫难之中。3月26日下午3时许,该市卧牛吐镇政府和该镇派出所所长冷奎及警员突然闯到王刚家,冷奎一进门就冲王刚蛮横地大叫:“听说你信东方闪电,快把信神的书交出来!你信的是邪教!”顺手掏出一张纸单,上面写着信神的书名《话在肉身显现》、《审判从神家起首》、《跟随羔羊唱新歌》让王刚看,问道:“你有这些书吗?”王刚没有直接回答,冷奎说:“你不可能没有!搜!”一声令下,另几名警员在没有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开始大肆搜翻,将王家屋里屋外翻个遍,衣柜、箱子均未放过,搜出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及一台CD机后,强行将王刚拽上车押到卧牛吐镇派出所。

  晚上7时许,所长冷奎和另三名警员审讯王刚:“书是谁给你的?机器是从哪来的?还有谁是信的?”王刚说:“机器是我买的,书是一个不认识的人给送的。”冷奎一听恶狠狠地说:“不用你不说,今天让你看看是你的嘴硬还是我的拳头硬!”说罢冲过来对王刚一顿拳打脚踢,打了将近一个小时,打累了就将王刚的双手拽到后背紧紧拷上,然后又高高吊起在墙壁上的环子上,王刚的双臂向后上方吊着,抻得断了一样钻心的疼痛,冷奎阴笑着说:“你不是不说吗,我还不问了呢,你就在这吊着吧!”几人关上门扬长而去。十多分钟后,王刚疼的浑身冒汗,手腕的铐子紧勒进肉里,慢慢麻木失去知觉,一直麻到整个肩膀,心口开始难受恶心,想呕吐,头也开始发胀,最后昏厥。不知过了多久,朦胧中觉得有人把他放下来,打开手铐,一警察说刚才他昏死过去了,现在没事了,如此刑讯逼供直到晚上10点多。

  次日上午9时许,王刚被送到梅里斯区公安局保安大队,一进屋警察就将王刚拷在老虎凳上。下午押到梅里斯拘留所,警察判处王刚:信东方闪电教,扰乱社会治安拘留15天。半月后的4月10日王刚才得释放。

  另外,王刚于2012年11月17日在自家附近传福音,回来快到家时被屯长和当地民警张永和拦截,押上车拉到王刚家进行抄家查找信神证据,将王的家翻得乱七八糟,王刚被迫将传发下去的福音小册子收回交给了张永和,警察拿到证据后将王带回卧牛吐镇派出所。

  到所已经是下午4点多,副所长等人审讯王刚:“你到现在还信全能神,真是屡教不改,今天得好好收拾你一顿!”遂将王刚推到老虎凳上,双手双脚被拷上,又用皮带牢牢将上身捆住。副所长厉声逼问:“:这些小册子是哪里来的?”又恐吓道:“你信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王刚反驳说:“我们信的不是邪教,书上教人走正路做好人,我们不犯法,信仰不是自由吗?”副所长大叫:“你信这个就不行,共产党不让你信你就不行信,信就抓你!”接着勒索道:“你种地了吗?”“没种,地都包出去了,岁数大了干不动。”“那包地的钱呢?”王说花了。副所长见捞不到大钱,物资也不放过,接着贪婪地说:“那你至少也得给我几只鸡呀!“王刚无奈地答应了。与此同时,另外的几名警察已经闯到王刚的家里,向其妻子要罚款去了,王刚的妻子被迫将家里仅有的700元现金交给了警察,这样王刚才于当日被放回。

 

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黑龙江省警方羁押、毒打、罚款(2003/03/25)

  2003年3月25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北甸村陈详兰 (女,当年39岁)到宁安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警察抓捕,戴上手铐强行押到宁安市范家看守所。

  在看守所,陈详兰被搜去一百多元钱,一块手表。当审问陈女士时,因她已两次被抓,不想再连累别人,就沉默不语。警察气得暴跳如雷,对陈女士拳打脚踢,用皮带抽,用大画册卷成筒打其头和脸,几人轮流打,打得脸和嘴都青肿。一名警察还威胁陈女士:“你不说就把你送到哈尔滨监狱。” 在这期间警察让陈女士家人来劝说,赶紧说实话好回家。最终都没结果,后陈女士被关押125天。因家人拿6千元钱把陈女士赎出来。额外罚300元,加伙食费125元。2003年7月31日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被羁押三个半月并罚款(2003/03/25)

  2003年3月25日下午2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光明委四组基督徒李凤云(女,当年59岁),和鸡西市城子河区长青公社城西大队3队基督徒汤润萍(女,当年55岁)一同回到鸡西市矿总院康乐街孟家沟出租屋时,被早已守候在那的10多名警察抓住,逼着两基督徒把门打开,进屋后就开始翻箱倒柜,翻出神话书籍:《话在肉身显现》、《合交》、《歌本》、《福音书》等一袋子,还有汤某的3200元钱全部没收。后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推上警车,押到鸡西市鸡冠区西山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一名女警对其搜身,汤某的200多元钱被没收。然后分开审讯,女警质问李凤云:“你上哪儿去传福音,传了多少人?”李某没正面回应,女警搧了李某一记耳光,又踢了她一脚。李某对警察说:“你看我犯法就拉出去枪毙吧。”

  另一边,警察狠狠地搧汤某两个大耳光,汤某反驳道:“你凭什么打我?”女警又搧了汤某两个耳光,汤某感到脸上火辣辣的疼。女警又逼汤某盘腿坐下,然后把椅子压在她的后背上,几个人轮班上去坐、踩,汤某的后背被压的越来越低,黄豆粒大的汗珠从汤某的脸上流下来。几个警察折腾累了,又让汤某把鞋脱掉,拿着皮鞋去打她的脚,又踩她的腿,汤某的双腿都肿起来了。他们又拿矿泉水瓶一个劲的朝汤某的脑袋敲,汤某已经被砸的迷迷糊糊的了。但他们仍旧不罢休,又把收去的神话书籍摆成一摞,让汤某上去踩,汤某不肯,他们就强行把汤某摁了上去,但只要他们一松手,汤某就下来了。两名警察就一边一个人来回的用力推汤某,使汤某的头来回的磕到墙上,汤某的头上磕起了包,后来昏倒了,半昏迷状态中听见他们恶狠狠地说:“让你装!让你装!抓就抓你们信神的!不去大教堂,非得信非法的,死也让你死个明白!”等汤某清醒过来后,警察又恶狠狠地说:“你就是头!”汤某冷笑着说:“我是头,那天底下就没有人了,我斗大的字不识一个。”他们说:“你嘴真硬!”然后拿着矿泉水瓶又朝她脑袋狠敲了两下。警察看问不出来什么,就威胁汤某说:“你不说,我就把你儿子调来,把他吊起来打,让你亲自看着!”汤某说:“你调吧!愿意咋打咋打,我儿子又没犯罪,咋打是你们的事了!你们讲不讲理?我不知道的事硬让我说。”警察喝问:“你知道你犯的什么罪吗?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你们反党!”汤某答:“你们也太残忍了吧!我就是信神了,我没信邪教!信神有啥不好的呀?都信主还国泰民安了呢!”女警气哼哼地说:“我让你国泰民安!”说着上去又给汤某两个耳光,他们又开始打汤某把先前的招式重演了一遍。(现在落下后遗症,经常心口窝疼,经常喘不过气来,腿也经常痛。)警察还悻悻地说:“你今天就是个女的,捡着了!”一直打到晚上11点多。

  后把汤某送到了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第二看守所,在27日又提审了汤某,警察还是问的那些话,汤某回答的和以前一样,一名警察说:“你让你儿子拿钱,我给你办出去”。汤某说:“我也没犯法,再说我家也没有钱。”那个警察气的咬牙切齿地说:“给你判刑押死你!”

  在拘留所期间李凤云的女儿给李某入300元钱,管教给私自扣下了,一分也没有给李某。后来李凤云的女婿找人花了8000元钱才把关押三个半月的李某释放。汤润萍的家人找人花了7000元钱,又请警察吃了三顿饭,于7月8日警察将关押三个半月的汤某释放。

  但事后警察仍不罢休,没多久,鸡西市鸡冠区西山派出所的警察又来到李凤云家说还有事要调查,将李凤云再一次押走,走到途中李某意识到有可能警方还想第二次抓捕她,就用智慧应付过去,回家后问她女婿原由,李某女婿说他托的人和西山派出所不是一起的,是他们没有捞着钱,所以不放手。后来因怕警察再来找麻烦,李凤云一家被迫搬离原处。

 

黑龙江省八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罚款(2003/03/25)

2003年3月25—26日两日内,齐齐哈尔市梅里斯派出所的警察相继抓捕了八名基督徒,其中5人被罚款。八名基督徒分别为:徐亚娴(女,50岁)、汤校坤(女,55周岁)、华景梅(女,38岁)、韩喜俐(女,18岁)、李秀兰(女,38岁),五人均住在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翰尔族区梅里斯乡齐齐哈村12组五家子屯,另有马红、严洁、郝同顺(三人情况不详)。

  基督徒被带到派出所后,警察开始抠问他们信神的情况,并一再逼问:你们的带领是谁?你们有多少人信神?在一起都干些什么?因审不出结果,警察不肯罢休,到汤校坤家搜查,抄缴了一台CD机和《话在肉身显现》、《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必须具备的真理》(各一本)等信神书籍和光盘若干。最后警察让汤交了2000元罚款后,于2003年3月26日中午12时许将其释放,共关押近24小时。

  华景梅被抓后也因警察在其口中没问出什么,便将其牢牢地铐在一张铁椅子上,铐得华的双手高高肿起,警察还破口大骂:X你妈的!你到底说不说,不说就把你送到齐齐哈尔市看守所,那时你就是现行反革命,你就得死在里边!但华仍是缄口不言,警察便让其交2000元罚款,华交钱后于3月27日下午4时许获释。

  另外,韩喜俐被抓关押48小时后,因其家人找人说情,交了3000元罚款,韩于2003年3月29日上午10时许被释放;李秀兰则被罚了1700元钱;严洁被罚2000多元;郝同顺因其儿子是所长的同学,才没被罚款并将其释放;马红和徐亚娴的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2003/03/25)  

2003年3月25日上午,家住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的基督徒陈祥兰(当年39岁)来到本地区宁安市兰岗镇下边的小屯一村民家传福音,不料被警方得知,宁安市公安局警察闻讯赶来,将陈女士戴上手拷,押进宁安市范家看守所。

  在该所,手铐被打开后,警察就命陈女士将挎包的东西拿出来,手表、100多元现金及传福音资料被警察全部没收(未还)。警察审问陈女士:“是谁让你到这传福音的?”陈不答,警察扑过去左右开弓扇了陈的大耳光,又拳脚相加进行暴打,陈的脸和嘴顿时苍肿起来,两腮里侧硌破,流出鲜血,大腿被踹的青一块紫一块,刑讯逼供约一个小时。此后陈又多次被提审,均无结果,警察又威胁说:“再不交代头是谁就给你送到哈尔滨劳教所去!”最后警察逼其丈夫、儿子拿钱赎人。陈祥兰的丈夫托人交上了3000元罚款,又交上1250元伙食费,陈女士才于7月31日获释,共押129天。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无故被拘留(2003/03/24)   

2003年3月24日,小基督徒满胜彬(男,当年23岁)去帮另一基督徒搬家,却被早已在那里埋伏的便衣警察强行抓捕,押往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小满胜彬被警察强行将身上的四五百元钱没收,双手被铐,沈鑫和孙伟东(警察)对其展开审讯。满胜彬的回答令警察不满意,便对其大打出手:孙伟东用书卷成筒狠搧其耳光,然后把书垫在其胸口上,用拳头猛打(这种打法能打出内伤,外表还不留痕迹),震得满胜彬胸口剧痛,又让其双手向后吊起来,双腿叉开,摆出“开飞机”的姿势,让其双腿大大的劈开,往两边拽到最大限度……孙问:“你信不信神?”满胜彬承认自己是信的,孙又追问是谁传的,满胜彬明白其目的不再多说。孙伟东气得暴跳如雷:“这个小子太顽固,放谁也不能放了他!”

  最终,警察又闯入满胜彬住的接待家,抢走了其3000元现金。3月26日晚上把满胜彬送到勃利县看守所,以“政治犯”为罪名关押。满胜彬家人得知消息,花了500元钱,在其被关押的44天后,于2003年5月8日将小满胜彬救出。

  据悉,满胜彬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红光乡丰裕村人。

 

黑龙江省警方抓捕4名女基督徒

——其中3人被罚款拘留(2003/03/22)  

2003年3月22日上午10时许,肇东市公安局局长范小光与南城派出所所长等一行4人,突然闯入肇东市八仙南路的老基督徒高志敏(72岁)家,进屋不由分说开始翻箱倒柜一通乱翻,搜出一丝袋子信神书籍,随即将高老抓捕,连同在此的基督徒宋慧(54岁)、毛凤玉(41岁)及刚到高家还未进院的任成芬(50岁) ,一并带到南城派出所。警察告诉任女士已经跟踪其半个月,并当场没收了其身上携带的40元硬币。

  一到所里,4名基督徒被关进一个小黑屋。下午1时警察开始逐一审讯。两名警察审问毛女士一番,未果,于当晚7时许将其放出,临走时警告说:“以后不准再信东方闪电,再不许和他们(基督徒)来往。” 毛被无故关押9小时。

  审讯时,任女士与宋女士承认自己是信耶稣的。警察令高老直接在一张事先写好的材料上签字,之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三人送到本市17街展望附近的拘留所。

  次日,公安局国保大队刘文新等两名警察再次提审三人,仍无果。警察对高老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国家不让信的,你知道你的罪有多重吗?”

  在关押期间,高老因惊吓,突发心脏病,警察让高家拿2000元钱放人,高家实在没钱,高老的儿子交了500元钱,高老才于3月27日被释放,共关押5天;宋女士因惊吓流血不止,警察令其交罚款1000元,于4月17日将其放出,拘留了25天;任成芬被拘留30天,罚款1500元。以上所交款项均无收据。

  据悉:宋慧与任成芬住在肇东市肇东镇展望村;毛凤玉家住肇东市4南街。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警察拘留(2003/03/21)  

家住牡丹江市宁安市宁安镇的基督徒王亚清(当年38岁),在当地经常传福音被宁安镇派出所得知,并下令缉拿王女士,王女士为了躲避警察的追捕,于2002年7月2日被迫背井离乡。

  2003年3月21日下午4时许,王亚清在海林市大海林林业局梨树沟经营所附近传福音,撞见片警,片警对王女士喝道:“走!跟我到派出所去一趟!”王女士说:“不去,我又没犯法,凭啥去派出所?”争执中片警打电话给大海林派出所,警察驾车而来将其押至派出所。

  到了大海林派出所,女警对王女士搜身,毫无所获。警察审讯王女士喝道:“姓啥?叫啥?家住哪?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头是谁?”警察没得到结果,将王戴上手铐,气急败坏地恐吓道:“你再不说实话就用电棍杵你,把你扔到冰窟窿里去,快说!”同时,该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闻讯速到,继续逼问王女士:“带领是谁?头是谁?在哪聚会?”王女士不没有正面回答,审讯无果。当晚7时许,警察将王女士押到宁安市看守所。

  期间,共提审王女士四次,反复逼问同样的问题,王女士依然如故。却遭到警察冯勇的殴打体罚,命令王女士“开飞机”,还不时的用烟头烫王女士的手背,王被烫的躲闪,冯勇就追着烫,边烫边问:“你想好了吗?快说!妈的!不说就扣押你,押死你!……”随后警察强迫王撅着,30分钟后王亚清累的浑身冒汗瘫软无力,就这样折磨了1个多小时。

  事发后,王女士的家人托人疏通关系,向国保大队交3000元罚款,又交伙食费500元,警察才将关押6个月的王女士释放,临走时警察警告王女士:“以后坚决不许再信全能神了,那是邪教!再信抓到就判刑!”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只因信神被判劳教一年(2003/03/20)  

2003年3月下旬的一天中午,李丹(化名,女,35岁,家住龙江县七棵树镇)去给一名基督徒送信神书籍,正走到该镇吉祥村时,突然被警察拦住去路,他们从李丹的兜里翻出两本歌本和教会人数表及记一张三联单票据,随即将其押往该镇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开始抠问三联单票据是怎么回事,那些钱放哪了,还有谁信等问题,见李丹不说,他们就将其押到龙江县国保大队审讯。一警察问李:你信几年主了?谁传的?……李不作声,他就往李的腿上狠踢了一脚,当时就踢青了,半个月才好。最终因审讯无果,警察便将李丹关进龙江县看守所。

  两个多月后警方以“信邪教”为由将李判处劳动教养一年,押至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服刑,于2004年2月份被提前释放。

 

黑龙江省一名女督徒因信神遭到残酷迫害并判劳教三年(2003/03/19) 

2003年3月19日,齐齐哈尔市50的女基督徒高丰(化名),因信神被警方抓捕,警察对高女士连续三天三夜刑讯逼供,并判处其三年劳教。

  事发当日,高女士在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中心市场等一姊妹,突然从身后蹿出3名便衣警察,不容分说,没收了高女士随身携带的传呼机、手表、身份证、一张3000元的票据、600元现金。未待高女士回过神来,就听一警察说跟你一起来的那俩个人我们都抓住了,我们堵你好一会了。随即连推带搡的将其押上车,带到昂昂溪区新建派出所。

  警察将高女士脱得一丝不挂进行搜身,然后将其手脚铐在椅子上。高质问:“你们凭什么抓我?”警察说:“国家不许这样传教,你不知道国家不让信(神)吗?”晚上6时许,两名警察逼高女士交待问题:“你们的头是谁?你们有多少钱?”又说只要说出钱在哪,不管多少都行就放人。见高女士不肯说。一彪形大汉(警察雇佣的打手)直奔高女士走来,使劲紧紧高手脚上的铐子,用力拉扯,手铐深深卡在肉里,高女士立时痛得汗水直流。每拉一次,警察随之逼问:“带领是谁?钱到底放哪了?”高女士缄口不言,警察告诉打手多拉一个小时多给10元钱。该打手闻言,瞪着眼,咬着牙,卖力地折磨高一个多小时,累得气喘吁吁。钻心难忍的疼痛致使高女士心脏病突发。警察将其拖到医院就治,将高的裤子全脱掉,看着高的下体警察调戏道:“多长时间没回家了,没和男人睡觉了?”之后将高带回所里,不准其睡觉。连续审讯了三天三夜,期间高女士水米未进,眼睛未合。警察仍是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气得吹胡子瞪眼,找来一赵姓警察(此人心狠手辣)欲给高女士上刑。该警察刚到就被找走审讯另外6名全能神信徒。高方才躲过一劫。警察将高女士关押到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拘留所。

半月后610办案组与泰来公安局4名警察再次提审高女士,一进屋,警察薅住高的头发狠搧数个嘴巴,高的耳朵嗡嗡作响,头晕目眩,当即瘫倒在地。警察接着逼问上述问题,未果。次日警察到高家抄家,仅搜到一本《圣经》,回来后发疯似的对高进行威胁,给5分钟时间若不说就将其儿子也抓来。高女士痛心落泪,但仍未开口。警察无计可施,气冲冲离去。

  最后警察判处高女士三年劳教,关押70天后送到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服刑。在该所共有72名全能神信徒,队长为了让基督徒放弃信神,隔几天就对其训话,并讽刺说:“你们这些人都不赶外面的小姐,他们还知道挣钱往家里拿呢,可你们为了传福音都不挣钱了,你们简直不是人。”因在里面无论冬夏均用凉水洗头、洗澡、洗衣服,高女士的脉管炎病情加重,不能行走,上下楼需要人背。警察方才准其保外就医,于2004年12月28日提前释放。

 

黑龙江省虎林市七名基督徒聚会被抓捕并拘留(2003/03/18)

  2003年3月18日,梁荣(女,当年47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东方红林业局)等六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云山农场场部一基督徒家聚会,刚刚吃过晚饭后,突然云山农场公安局的四名警察破门而入,将在场连同家主共七人一同押上警车拉到云山农场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警察命令众基督徒靠墙站好,开始搜身,之后分开审讯。

  警察问梁女士“家是哪里人,来到这里干什么?……”等情况,梁女士说来这里打工。这时,副所长拿起警棍,趁梁女士不注意,狠狠地击打其后颈,导致梁女士当场眩晕,险些倒地(事后拍片发现梁女士的颈椎被副所长打得变形,终身颈椎、胸椎、腰椎疼痛),副所长大骂道:“你他妈的不老实,从你们身上搜出的东西都在这,一看就是信东方闪电的,你还不承认?你不知道东方闪电是已经被国家定为邪教了吗?”警察又拿热水瓶击打梁女士,审讯一个多小时后,梁女士还是没有承认,被押回牢房。

  3月19日,警察来提审一次。

  3月20日早上8点,看守所里的七八名警察给梁女士录像,让其签字、按手印。之后送到云山农场电视台播放了好几天。

  之后的五天里,每天都被提审。

  直到2003年3月26日,因警察一直没有审讯出有关信神的证据,于早7点放出。

  而与基督徒梁荣一同被拘留的六名基督徒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3/17)

  家住哈尔滨市方正县农林路的张丽梅(当年39岁),在本市延寿县大山镇因信全能神常传福音,当地警方已知晓。2003年3月17日上午8点,张女士在本市延寿县大山镇街里一邮政局附近打电话,被闻讯赶来的大山镇派出所三名便衣警察抓走。

  到所立即搜身,搜走张女士身上仅有的100多元钱。警察逼其交待信神多长时间,头是谁,都在哪传福音等,张丽梅用智慧搪塞,没有回答。警察气急败坏,冲过去“啪!”就是一大耳光。之后,延寿县公安局两名警察也来参与审理此案,并将张丽梅双手反铐后背押走,以“信全能神”为名转至延寿县拘留所。

  关押期间,张丽梅的丈夫托人到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讲情,给大队长丑永生8000元后,才同意将关押10天的张丽梅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无辜被抓捕并遭毒打----且劳教三年(2003/03/17)

2003年3月17日中午12点左右,基督徒陈玉娥(女,当年22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青川乡)在黑龙江省延寿县街里电话亭打电话。10多分钟后,黑龙江省延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两名警察(一名叫徐白,另一名姓崔)直奔陈玉娥,一人说:“就是她!”之后将陈女士按倒在地,没收传呼机,押上警车带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

  随后警察(徐白、崔某)开始审讯陈女士的姓名、住址,陈女士怕警察到当地抓捕自己的父母及其他基督徒,就说一假名,警察用电脑核实后没有此名,气得狠狠的抽打陈女士的耳光。

  下午6点,警察将陈女士及另四名被捕的基督徒带上手铐押到延寿县看守所。

  3月20日中午12点,在看守所里,警察徐白和崔××再次提审陈女士:“你们的头是谁?你当天在给谁打电话?你们的上线、下线是谁?怎么联系的?”见基督徒不说,又诱骗道:“我们知道你的父母都是信全能神的,他们现在哪里?村里其他的基督徒都在哪里?如果你说了,我们就不抓他们了。”基督徒陈女士用三个字回答“不知道、不认识、不清楚!”两名警察恼羞成怒,上前打陈女士的耳光,又把陈女士的双臂向后交叉铐住,吊起来,随后拿出一根一米长、三四公分宽的木板猛击陈女士的全身,边打边骂“X你妈的,让你不说……”四十分钟的毒打折磨,陈女士的双臂疼痛欲折,全身被打得浮肿,成紫黑色。

  几天后,以“信东方闪电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基督徒陈女士劳教三年。

  于2003年7月1日上午8时许,将陈玉娥等6名基督徒戴上手铐(期间还有陆续被抓捕的基督徒)由延寿县看守所押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到劳教所后,警察强迫让基督徒们写内容为“东方闪电是邪教,我愿脱离东方闪电邪教组织,彻底与东方闪电邪教组织决裂……”的保证书、起誓书、决裂书,并且每天早晚宣誓一遍。

  在劳教所里经历了三年的非人生活(天天干活,干不完就不让睡觉,鞭打、辱骂),终于在2005年11月4日上午9时许,基督徒陈玉娥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15天(2003/03/17) 

2003年3月17日,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的基督徒徐维香(女,当年47岁),在嫩江县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2名着装警察强行抓捕到嫩江县公安局。

  警察将徐维香身上的500元现金抢走没收,对其审讯一番,徐承认自己是信耶稣的。警察返回徐传过的一福音对象家,拿回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逼其承认是信东方闪电邪教的。未果后,一警察气急败坏地用书照徐的脸猛抽,恶狠狠骂道:“你他妈的,就你这熊样还传福音呢,传谁去,瞅你那德性吧!”又用脚边踹徐维香边恐吓说:“一会儿给你过过电,看你说不说。”随后,警察又拿起一个硬币薄厚的钢板抽徐的脸,徐的脸被打得火辣辣的疼。警察打骂累了,将徐铐在椅子下的横梁上,使其站不直又蹲不下。2、3个小时后,警察给徐所在地派出所打电话,富拉尔基分局北兴派出所的警察便去徐家查抄,将徐的所有关于《圣经》的信神资料、赞美诗等全部没收。

  最后,徐维香被拘留15天,于3月31日方才获释。临放前,2名警察警告徐说:“赶紧给我滚出嫩江县,不然看见你还抓你。”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两年(2003/03/17) 

2003年3月17日下午2时许,吴金凤(女,40岁,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中兴乡中四村)正在龙江县九道街传福音时看见两名警察朝自己走来,吴见势不好撒腿就跑,结果还是被当场抓捕,并带到了龙江县通达派出所。

  审讯之前,警察对吴女士搜身,并没收了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和一些传福音资料,还有500元现金(均未归还)。然后他们开始抠问吴的姓名、住址和信神情况,期间一警察狠搧吴几个大耳光,还拽住她的头发把脑袋往墙上撞。审讯未果,警察便于下午4时许将吴女士押到龙江县看守所。

  不久,警察再次提审,问吴女士:为什么信的?谁传的?上龙江县来几次了?这些书哪来的?吴未正面回答。4个月后,警方以“信邪教”为由将吴判处劳动教养两年,押至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服刑,直至2005年1月吴女士被提前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三(2003/03/16)

  哈尔滨市延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徐白等人,以被抓捕的基督徒的传呼机为线,于2003年3月16日、17日两天,相继抓捕基督徒王秀玲(当年39岁,尚志市市里。)、任洪梅(当年38岁,尚志市亚布力林业局)、朴英玉(当年38岁,五常市龙凤山乡)三人。

  3月16日晚3时许,在警局,警察徐白冲王秀玲吼道:“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王女士没回答,徐白又喊道:“你叫什么名字?家在哪住?”王女士又没回答。气急败坏的徐白左右开弓上来就是两耳光,王女士的脸火辣辣的疼。随后从王女士身上搜去身份证和100多元钱,这时王女士传呼响了,几名警察又去抓人。

  晚6时许,基督徒任洪梅被徐白抓捕,带至延寿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从任女士身上搜走现金150元。徐白厉声喝道:“老实说,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带领是谁?”任女士怕牵连其他弟兄姊妹,只好用智慧搪塞过去。徐白恶狠狠的左手托起任女士下巴,右手左右开攻连扇其耳光,边打边骂:“叫你信全能神,还不承认,打死你!”徐白越打越气,命一警察拿一根长2尺、宽10公分、厚1公分的板条狠抽任女士手背,直打到手背出血、肿起来为止。

  3月17日上午8时许,朴英玉又被抓到警局。徐白逼问道:“你给谁打传呼呢?还有谁给你打?”朴女士没回答,徐白就恶狠狠的连打朴女士好几个耳光,警察从其包中翻出现金92元、传呼一个、金项链一条(全部没收),警察又问道:“你买传呼干啥用的?”朴女士说看天气预报,问不出口供,警察气的大骂。下午1时许,一姓崔警察再次提审:“你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谁让你来的?”朴女士均用智慧回答。

  16日、17日晚,王秀玲、任洪梅、朴英玉先后被押至延寿县看守所关押。朴英玉进监室时,徐白强迫其脱下鞋并将鞋拿走,朴女士有事下地只能光脚在水泥地上走。关押期间,警察曾提审多次,问的还是上述问题,审讯无果,每次基督徒都会挨打。有一次提审任女士,因其拒不交代,徐白操起一粗线就抽打任女士后背,边抽边骂,抽累了就歇一会,过会接着抽(不知抽了多长时间)。任女士后背被抽出一条一条的血檩子,疼的任女士好多天不敢躺着睡觉。

 最后,警察以“信东方闪电,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王秀玲、任洪梅、朴英玉劳教三年。于2003年7月1日被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动教养所服刑。劳教期间,管教每天早、晚强迫基督徒宣誓跟“东方闪电”决裂,每周写思想报告,一天到晚干活,有时干到晚上10点多,完不成任务就挨打,别的犯人有病给药吃,信全能神的基督徒有病没人管。

  三名基督徒于2005年10月—12月期间分别被释放。

 

警察与地痞流氓狼狈为奸 可怜基督徒被勒索近万元(2003/03/16)

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翰尔族区齐齐哈村12组五家子屯有个叫隋伟的地痞,此人与梅里斯派出所的警察关系密切,隋伟挑唆警察抓捕本屯的六名基督徒,迫使她们找隋伟平事,隋好借机敲诈钱财,钱一到手就放人,然后隋和警察都从中获利。因隋伟举报被抓罚款的六名女基督徒分别为:孟祥云(52岁)、尚丽奎(25岁)、李凤琴(54岁)、王亚丽(32岁)、陈金霞(35岁)、管亚芳(27岁)。

2003年3月16日下午3时许,孟祥云先被梅里斯派出所的所长常坤等四人抓去,当时还把孟的信神书籍和CD机全部没收。警察问孟女士:你快说吧!你都跟谁在一起聚会?你们的头儿是谁?孟不说。后来孟的家人请隋伟吃饭花400多元,交罚款3600元,共花了4000多元,次日上午10时许警察将孟释放;同时又将尚丽奎抓捕,最后罚款500元,于3月18日下午三四点钟释放;李凤琴、王亚丽母女二人被抓后,警察在隋伟家只简单地问问信神的事,便让二人交了3200元,之后将她们释放;因陈金霞当时没在家,6月份刚回到家中就被警察抓捕,并予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之后将其释放;管亚芳则被罚款500元。

  隋伟和梅里斯派出所的警察狼狈为奸,从六名基督徒身上共勒索去9800元。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三年(2003/03/15) 

  2003年3月15日下午,哈尔滨市宾县宁远镇基督徒宋喜库(男,当年39岁),在本市太平区新江桥大市场附近传福音,被闻讯赶至的两名便衣警察按倒在地,随即搜身,搜去随身携带的传呼、身份证及仅有的30多元钱(未还),后押到太平区奋斗派出所,当晚又转押至太平区看守所。

  期间,警察两次提审宋先生,喝问:“谁传你信的东方闪电?头是谁?老实交代!”宋默祷不语,警察对其拳打脚踢,将宋打倒在地,因其戴着手铐,爬起缓慢,还没等站稳,警察冲其胸口又是一掌,打得宋连退几步,胸口闷痛,宋用微弱的声音说:“我有心脏病。”警察不依不饶,又唆使犯人折磨他,犯人对宋又是一番拳脚相加,宋先生的眼眶被打出血。

  三个月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宋先生劳动教养三年,并强迫其在判决书上签字,宋拒签,警察叫嚣道:“你签字判你,不签字照样判你!”6月15日宋喜库被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于2005年9月30日获释。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03/15)  

47岁的女基督徒尚华,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桃册区湖滨小区。

  2003年3月的一天,桃山区派出所警察突然闯入尚家,不由分说开始大肆搜查,什么信神的证据也未翻到,便强行将尚女士抓捕关押起来。警察逼尚的丈夫将自家的车作抵押,才将尚女士释放。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3/03/15)   

48岁的基督徒祁宝君(男),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小五站镇宏图村。2003年3月的一天,祁先生到佳木斯市香兰镇传福音,被该镇派出所警察抓捕,因未找到任何证据当天便将其放回。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拘留数日(2003/03/15) 

  2003年3月15日三名基督徒刘丹(化名,黑龙江省铁力市铁力镇人)、郭爱军、赖××在铁力市双丰镇传福音,结果被片警王铁生发现,并一把将刘手中的兜子抢过去,发现内有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于是将三人押往双丰派出所,途中赖××趁机逃脱了。

  一到地方,警察便对刘、郭二人进行搜身,刘身上的60多元钱和郭兜里的一本书都被没收,然后将二人押到铁力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赵副队长和李辉对二人审讯一番,还说了一些亵渎神的话,因审讯无果,便将二人押到铁力市第二看守所,并关进一间小号子里。

  次日,由李辉审问刘女士,他一直抠问刘的姓名、住址,来这干什么等问题,刘一一作答。这时国保大队队长张文富怒冲冲地朝刘女士扑来,用力推搡她,使其跌了好几次跤。见从刘口中什么也问不出来,张队长恶狠狠地说:不用你不说,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我们就是专门整人的,你再鬼道也难逃我们手心……

当时审问了三四个小时,后来警察一星期三次提审,共提审了六次,结果都一无所获,便于4月1日将刘丹释放,共拘留了15天,还被罚款1500元,出狱时又交了150元伙食费。

  郭爱军的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役、罚款(2003/03/15) 

  2003年3月15日晚7时许,宋克美(39岁,家住甘南县中兴乡)、朱秀云(58岁,家住龙江县七棵树镇)等四人正在龙江县七棵树镇高地村25组韩淑英(54岁)家聚会,因被恶人举报,五六名警察闻讯赶到,并在韩女士家中搜出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和一些传福音的资料,便将四人(当时有一人侥幸脱逃)押往七棵树镇派出所。

  到地方后,警察便将四人分开审讯,他们问韩淑英:书是谁给的?跑的那人叫啥?在哪住?你怎么认识她的?韩说不认识她。之后警察把韩带到龙江县国保大队,仍是抠问此事,最终因审讯无果,便于当晚12时许将韩女士押到龙江县看守所,并以“信邪教”为由将其关押了99天,因韩的家人托人交了7000元钱,韩才于2003年6月23日被释放。

  朱秀云、宋克美在派出所关押一夜之后,交了200元罚款才获释。另一名基督徒的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罚款(2003/03/15)  

  家住牡丹江市林口县柳树镇万寿村的基督徒周广芹(当年52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3年3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四名警察闯入周家,亮出证件横道:“你是信东方闪电的吧!”言罢,便开始抄家,搜去一盘信神磁带,遂将周女士押到柳树镇派出所。

  审讯时,警察总周女士喝道:“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接着诱骗说:“你信神几年了,哪有神呢,挣点钱多好,你说吧,说了就放你。”周女士说:“我信主好几年了。”警察又问:“你为啥信主?”周说:“因为有病,信主好了。”警察又问:“你有书吗?”因没得到想要的结果,一警察气急败坏,“啪!”一拍桌子大声吼道;“你老太太不说实话!你信的就是邪教东方闪电!国家反对不让信。你在哪聚会?”说着警察就押着周女士去找聚会点,未遂。回来后警察恶狠狠地吼道:“再不交代就拘留你!”反复抠问3个多小时后将周女士关进铁笼子里。

  期间,警察向其家人索要罚款,周广芹的丈夫被迫交上2500元,这样周广芹才于当晚6时许获释。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罚款(2003/03/15)   

   2003年3月至5月期间,哈尔滨市方正县公安局大肆抓捕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谢学芹、赵云稥、程雪华也难逃此劫,三名基督徒均被该县个公安局国保大队抓捕。

  审讯中,国保大队大队长丑永生喝道:“你信神干啥,有啥用,当饭吃啊?不好好过日子。头是谁?在哪聚会?”审讯终无结果。三人均以“信全能神是邪教”为由关押在该县拘留所。谢学芹拘留7天,罚款2400元;赵云稥拘留12天,罚款3000元,并被抄家,抄走一本信神书籍;程雪华被抄家后,罚款500元,于当日释放。

  据了解:谢雪芹(当年62岁)、赵云稥(当年50岁)、程雪华(当年51岁)三人家均住哈尔滨市方正县会发镇。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03/03/15) 

  家住齐齐哈尔市富裕县二道湾镇兴安村的基督徒张继环(女,当年54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3年3月份一天早7时许,富裕县公安局三名便衣警察在村干部史衍芳的陪同下闯到张女士家,警察冲张女士喝道:“谁让你信全能神的?头是谁?在哪聚会?”张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不容分说开始抄家,搜去一本信神书籍和一台金叶牌CD机器(价值200元),警察拿着书喝道:“这就是你信神的证据,跟我们走!”遂将张女士押上警车驶向另一名基督徒家抓人,未遂,此时张女士趁机脱身,警察徒劳而归。

  张女士逃脱后怕警察不放过,被迫躲在亲属家十多天,张女士的丈夫为免去妻子抓捕之苦,被迫花去3000多元疏通关系才了结此事。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刑(2003/03/15)

哈尔滨市延寿县的孔德娟(女,29岁),2003年3月15日下午1时许,在该市方正县会发镇街里,用IP磁卡打传呼等小区带领小燕回电话,不料,却等来了方正县国保科的科长(男,40多岁),他一把将孔女士衣袋里的IP磁卡掏去命令道:“刚才是你打的电话,跟我们走一趟!”遂将孔女士抓到会发镇派出所。

  一到所里,科长就强行搜身,将孔女士身上仅有的50元钱,一个传呼抢去。孔女士被警察蛮横抓捕和搜身惊吓得手脚抽蓄,不能控制倒在地上。警察非但不理,还加以讽刺:“像你这样的人我们见多了。”遂将孔扔在车上,送至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下午3点到国保大队,孔仍抽搐不止,几名警察架着孔往三楼拖,扔到沙发上,将其一只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孔抽得浑身哆嗦,面色发青,全身发冷,警察就拿来几粒药塞进孔的嘴里,很快,孔女士睡着了。两个小时后,科长开始审讯:“你和小燕是怎么认识的?啥关系?”孔女士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小燕已被警察抓捕,孔没有承认,警察就领过来另一被抓的小姊妹让孔认,孔也否认,警察又拿来许多照片,让孔认,孔说不认识。警察仍不罢休,押着孔女士到住的地方去抓人,没有抓到,科长就为找到更多的证据抓捕信徒,就恨之入骨地命一女警将孔全身扒去搜身,没有得逞却将孔女士仅有的400元生活费抢去。当晚7时许,科长看抓不到人就开始敲诈,说:“你说出几个人来,我就放你出去,不说,你就得拿七千元罚款放你。”孔没有回应,警察接着勒索:“我在你身上已经花了二千元钱,如果你能拿两千就能放你!”孔说没有。警察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们这些人都是傻子,你们信的是邪教!是破坏法律实施屡教不改的政治犯!就得送你们劳动教养几年!”

  就这样,孔女士被判处两年劳动教养。在看守所关押两个月后,于5月15日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直至2004年12月末才被释放,减刑三个月。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劳教三年(2003/03/15) 

2003年,哈尔滨市公安局的警察曾向民众声明:“抓到一个信‘东方闪电’的带领赏金十万元!”重赏之下必有不分善恶的贪得无厌者,哈尔滨市道外区太平街一想借此发财者贾某开始寻找信神之人。2003年3月15日早8时许(距今已有8年),该市道外区大方里小区信全能神的魏连荣(女,现年57岁)到太平街一基督徒家送神话书籍,不料被贾某盯上,抓住魏女士往附近的道外区太平公安分局走,魏女士识破贾某的诡计,向外挣脱,贾某恶狠狠地将其按倒在地,骑在身上挥拳猛打头、脸部,魏女士的脸鲜血淋漓,双眼红肿,撕打中贾某将魏拖到道外区太平公安局大门口,贾某对警察说:“我给你们抓来一个信东方闪电的头!”警察满意地说:“这回可捞着了,十万元到手了!”遂将满身是伤的魏女士拖到楼上,按坐在老虎凳上,双手铐住,魏波等三、四名警察一起围过来仇恨地骂道:“妈的,你就是信东方闪电的,还是个头,叫你信!”上去就猛踢几脚,“啪!”“啪!”又是几大耳光,接着逼问:“你手下有多少人?在哪聚会?上线是谁?不说就整死你!”魏女士怕别的弟兄姊妹受连累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穷凶极恶,冲过去又是一阵拳打脚踢,反复拷打逼问持续到深夜11点,之后连夜将魏女士押至哈尔滨市道里区顾乡看守所。

  一到看守所,姓龚的一警察立即将魏女士铐在暖气管子上,逼问:“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头?”魏女士没吱声,警察恶狠狠地说:“你不是不承认吗?你等着,我们是有办法让你说的!”就叫过来一女管教,让其将魏投进一女杀人犯的号里,指使女犯打她。女犯喊一嗓子,5、6个犯人一拥而上,像恶狼一样扑过去撕打,打了两个多小时,魏女士被打得昏过去三次,头部血肉模糊,遍体鳞伤,眼睛无法睁开,没有人的样子。警察仍未从中得到任何教会信息,更加丧心病狂。几天后,以管教张波为首,找来4个犯人再次摧残魏女士,将其双手后背拴住,向上吊在铁栏杆上,4个犯人轮班暴打,张波也冲过去搧大嘴巴子,边打边骂:“你卖淫我们都不管你,信东方闪电就得狠治你!”警匪合谋摧残一弱女子长达8个小时,魏女士又昏过去四、五次,落下严重残疾,双眼被打得玻璃体混浊,视网膜脱落,双脚十指严重变形肿大,不能穿鞋,双腿肿得脱不下裤子,到医院用剪刀豁开。长达两年穿不了鞋。

  残酷逼供无果,最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处魏女士三年劳教,押至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在劳教所里,魏女士拖着伤体干活,多数时候加班到后半夜1到2点多。直到三年后刑满方获释。

 

黑龙江省六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巨额勒索

——其中一名遭毒打、劳教二年(2003/03/15) 

  2003年3月15日,李志坚(29岁)和肖玉莲(31岁)在哈尔滨市方正县红旗乡某村传福音时被方正县公安局抓捕。警察在肖玉莲家抄缴数本信神书籍和教会人员名单,随后,在肖家设下埋伏,于当日下午至次日将前去肖家的四名基督徒陈玉霞(27岁),孙淑艳(26岁),王凤芝(43岁),孙玉梅(28岁)陆续抓捕。在六人身上共抄缴现金1350元、一个存有4000元的存折(后返还2000元)、手表一块、传呼两台、钥匙一把、信神诗歌一本。此六人均为哈尔滨市方正县本地人。

  在方正县公安局审讯室里,基督徒孙淑艳在经受审讯时,因警察已知其是全能神教会带领,二话不说,上来就是一顿拳打脚踢,又将孙女士按到老虎椅上,双手在后背反铐上,扯掉鞋子,就是几个大嘴巴。吼道:“传呼号多少?”“不知道!”“书是哪来的?上下线都是谁?”孙不语,翁洪兵队长操起硬塑料管不分前心后背就是一顿猛抽。又将孙女士的双臂用力往上一抬,孙女士疼得惨叫。两只手腕被勒得成黑紫色。卸下手铐,将孙女士的手按在桌子上,用塑料管抽打,孙女士的手像折了一样巨痛。下午1时许,丑、翁两个队长对遍体鳞伤的孙女士再次刑讯逼供。他们抓住孙淑艳的胳膊,猛力往上一抬,孙女士疼得立时昏厥过去,不知多久才醒来,历时6个小时的残酷折磨,孙女士浑身瘫软,无力行动。当晚8时许,警局从刑侦科调来两个打手,说:“今晚咱们把这个娘们搞定,撬开她的嘴!”拿起抹布沾上水“啪”“啪”往孙女士脸上拍,拽住孙女士头发满地乱抡,边抡边用管子打,孙淑艳痛得满地打滚,警察边打边吼道:“头是谁?书从哪来的?”孙女士强忍巨痛,默默祷告什么也没说。高个打手阴狠地说:“我有一个新招,好男人都撑不过去!”于是拿来绳子,把孙女士五花大绑,用拳头专打身体穴位部,又用管子抽手脚和头。直到孙女士再次疼昏过去。酷刑逼供至次日凌晨三点多,两个打手都打累了。

  基督徒陈玉霞被捕后也多次受审,审讯中,陈女士因惊吓过度晕了过去,队长丑永生、翁洪兵用针将其扎醒,喝问:“你是不是信神的?” 陈用智慧说:“因病在教堂信过。”丑队长拿起一根一寸粗一米长的硬塑料管,猛抽陈女士全身,逼其交代还有谁信神。陈女士要上厕所,丑队长不准,反而用脚狠踹陈女士小腹,导致失禁,尿在裤子里。没过几天,丑、翁为了抓捕更多的基督徒,再次对陈女士刑讯逼供,使陈还没恢复的紫黑身躯,更加伤痕累累,不堪目睹。翁洪兵将陈女士按跪在地,双腿跪在陈女士肩头,膝盖夹住陈玉霞的头,烟熏陈女士的鼻子,恐吓道:“再不交代头是谁,把你扔进男号里,衣服给你扒光!”威逼无果,强迫陈女士“开飞机”(一个脚尖点地,一条腿和两支胳膊伸平),坚持长达一个小时,稍有不对,就用硬塑料管抽打全身,直到陈女士瘫倒在地。另几名基督徒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讯逼供。

  陈玉霞女士被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2年劳教,于2003年5月15日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期满释放。

  孙玉梅家托人花4000元,交罚款7000元,被警察没收2300元,共13300元,于3月30日释放,并勒令: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

  李志坚家人花3000元托方正林业公安局国保科科长孙东义代办,交伙食费1000元,于2003年4月15日释放。

  王凤芝家人托人送礼花去10000多元,2003年4月26日放回,被警告:不能再信了,再信抓住判无期!

  孙淑艳家人托人送礼1000元,交罚款4000元,于2003年6月1日放回。

  肖凤莲详情不明,有待了解。

 

哈尔滨市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112天(2003/03/14) 

2003年3月14日下午,基督徒侯文霞(女,当年49岁)与另一名基督徒(女)到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去看望一名刚传的福音对象金要茹,没想到金要茹不但不欢迎反而用棒子赶她俩出去并且还亵渎神,又打电话报了警,两名基督徒看此人太恶,便离开了她家,路上被闻讯驱车赶来的警察抓捕,警察将二人押到了道外区永源派出所。金要茹还把侯文霞给她的神话书籍交给了永源派出所的警察。

  在派出所里,警察将两名基督徒分开进行了审讯,之后,警察给二人戴上了手铐将其押送到道外区看守所关押起来。

  2003年3月17日上午警察提审侯女士时对其嘲讽道:“你在这里很舒服吧!这里好吧!放着好日子不过,愿意上这里来。”之后去侯女士的家里搜查,将其信神书籍:圣经、诗歌本、资料等洗劫一空,并对侯女士的丈夫说些挑拨夫妻关系的话。在看守所里,警察羞辱基督徒,逼其挂着牌子照相、按手印、签名。

  最后,侯女士家人为使其早日出来少受折磨,托人交了三千元钱,侯女士被关押了112天后,于2003年7月4日才被释放。

  据悉,侯女士家住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 另一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全能神遭警察毒打拘留67天(2003/03/13) 

  2003年3月13日,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长青乡库勒村的基督徒赵玉文(男,当年53岁),因信全能神被其东院邻居李华举报给派出所。赵玉文得知后就往村北的大甸子上跑,仍被闻讯赶来的和平派出所所长刘德荣和一警员抓捕至该所。

  由3名专案组的人对赵刑讯逼供,警察拿竹板打赵的脚心,足有4个小时。赵承认自己是信全能神的。警察说:“我打的就是你们信全能神的人。你们教会有多少人,你们上线是谁,下线是谁?”赵不说,警察就不停地打,一再逼其交代小区带领、教会带领是谁。赵的脚被打得全部肿起,疼痛难忍,不能走路,仍未回答。

  3月20日,警察针对上述问题再次提审赵玉文,不但打脚心,还打其臀部,又毒打了赵3、4个小时,仍未果。警察将赵押到富拉尔基看守所,关押67天后,勒索去750元钱,于2003年5月20日将赵放出。

  此后,赵玉文的便落下了腰疼的毛病,且尿多、尿频,干不了体力活。赵被捕当天,警察还从其家中搜走一台CD机,至今未还。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

——其中一名被拘留,一名被判劳教(2003/03/13) 

  家住鸡西市滴道区大半道的基督徒张祭山(男,当年39岁)和另一弟兄,于2003年3月13日上午9时许,在自家附近传全能神福音,不料被警方得知,闻讯而来的两名着装警察在大半道市场将两名基督徒截住,高兴地说:“这回可抓住你们了!”张祭山二人吓了一跳,尚未反应过来就被双手一掰、往后一背铐上了手铐,随后被带到了大半道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对其进行搜身,将二人随身携带的一本信神书籍、一小型录音机及200元现金全部搜去。然后分开审讯,警察逼问张祭山:“都上哪传福音了?是谁指使的?书从哪来的?”张先生不说,警察扬起胳膊狠扇张几大耳光,张被打得满脸红肿,眼冒金星,警察又命其撅着,并往张的后背压砖,一块一块落起来,砖若掉下来就挨踢,警察边折磨边逼问,反复折腾半个多小时,张浑身冒汗,后背紧铐的手铐因活动越勒越紧,疼痛难忍。这时滴道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队长于德新及警员王玉辉也来了,他俩一见张祭山就说:“你们这些人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早就开始抓你们了,出来传福音就是犯法!”接着逼问:“你们的头是谁?有多少人信?”张祭山说:“不知道。”王玉辉上前恶狠狠地扇其两大耳光,审讯无果,警察令张先生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张拒绝,王玉辉拽过张的手强行按上手印,然后将张的手铐在暖气管子上。

  晚上,警察把张带到另一房间,四、五名警察继续审讯,命张祭山大哈腰撅着,边撅边被逼问以上问题。张累得浑身淌汗,最后精疲力竭倒在地上,而警察仍不罢休,几人轮班上来连踢带踹,反复审问逼供直到深夜12时许。且一天一夜未给张饭吃。

  次日上午,三名警察去张祭山家抄家,将其两本《圣经》、两本信神书籍及两张光盘抄缴,返回后冲张先生喝道:“这就是你信神的证据,说!这书是从哪来的?”张先生只是默默地祷告。期间,另一弟兄也接受着同样的刑讯。

  14日晚上,张祭山二人被押送至鸡西市第二看守所。一进所里二人就被剃了光头,在号里吃的是发了霉的玉米面窝窝头,还有老鼠啃过的咸菜。期间张的姐夫托人给公安分局局长3000元钱,办保外就医,于3月27日释放。与张祭山一起被捕的弟兄被判两年劳教,直至刑满释放。

 

一20岁女孩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两年(2003/03/13) 

2003年3月13日,郑璐(化名,20岁,家住黑龙江省龙江县龙江镇)正在该镇传福音,,当场被龙江县公安局第三派出所的警察施邦祥抓捕,并将其带到该所。

  审讯时,警察将郑璐铐在铁椅子上,同时又从其身上搜出一台小录音机和传福音用的磁带,然后开始审问:这些东西从哪来的?谁给你的?说出谁让你来的就让你回家。见郑璐不答,警察便将其押往龙江县看守所。途中施邦祥吓唬郑璐说:在监狱里男犯和女犯都关在一个屋子里,你不说到那里可别怨我呀!

  到看守所后,警察又对郑璐提审了三次,一次警察踢了郑一脚,还拽住她的头发往墙上磕,并搧了其两个大耳光。最终在未审出任何结果的情况下,才于两个多月后将郑璐判处劳动教养两年,押至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服刑,于2004年12月21日提前获释。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03/03/12) 

  2003年3月12日,家住鸡西市密山市承紫河乡的基督徒常福安(当年25岁),在密山市兴凯湖乡二组传福音时,听说当地治保要来人堵截,常福安怕信神书被掳走,将书藏起来,这时当地治保伙同一村民骑着摩托车将其抓住,过一会,以当地派出所所长为首的三名着装警察得知,驱车赶到,所长冲常福安喊道:“听说你传东方闪电?书放哪了?”“没有书。”所长上前朝常福安就是拳打脚踢,掐脖子,随后将其拽上车,拉到常福安家所在地的承紫河乡派出所。

到所后,警察核实身份完随即押着常福安去抄家,进屋开翻,搜走一本《圣经》和耶稣画像。又押至兴凯湖乡派出所,已是中午。

  警察将常福安锁在派出所的一屋里。饭后一指导员审问常福安:“谁派你来的?传几家了?书在哪?头是谁?”常福安依然坚持不供,指导员火了,横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说不说,让你嘴硬!”接着将其按倒在地,上前就是劈头盖脸的一阵毒打。指导员见问不出什么,就自己编写一篇口供,强行将常福安押到密山市公安局定案。半小时后,又被转送到密山市看守所。

  关押期间,警察逼问同样的问题,常福安依然坚持不说。最后警察强迫常福安按手印,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关押13天,经家人托人求情交4000元罚款后,常福安才于3月25日中午放回。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捕遭警察殴打勒索(2003/03/12) 

单世岭,男,45岁(2013年),1999年接受全能神福音,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北联镇黎明村1社。

  2003年3月份的一天,基督徒单世岭到克山县曙光乡国富村去传福音,被宗教人士举报。克山县曙光乡派出所3名警察(都穿警服)开一辆警车迅速赶到,把单先生戴上手铐推进车里拉走。

  到了派出所开始审讯。“让他给咱们跪着!”随后警察把单先生强行按跪在地上,单先生挣扎着要站起,被一脚踹在腿弯处,又被踹跪下来。警察又猛搧其耳光,大声逼问关于信神和教会的事,单先生拒不回答。警察恼羞成怒,拿来一本书卷成筒照着他的脸狠抽,打累了又问,不说还打,但单先生一直没有说出他们想要的。审讯未果,警察把他铐在一间空屋子的铁管上冻了一夜。第二天早上7点继续审问,并恐吓道:“让你说啥就说啥,不老实整死你,给你坐老虎凳,至少让你折条腿!”一直审讯到中午也没什么结果。

  这时派出所来电话,单先生听一名警察回电话说:“好不容易抓住一个信神的,咋的也得要他一两万哪,没证据也不能便宜他了,拿不出钱来就把他送县里去。”

  那名警察打完电话回来恶狠狠地说:“你到底能拿出多少钱赎你?”“我家没钱。”警察吼道:“你不拿钱就送你到克山县蹲监狱,让你尝尝窝窝头什么味。”接着给单先生家人打电话,让拿钱来赎人。

  最后单先生家人带着500元钱来到派出所,好话说尽,又塞了100元才同意放人。累计600元,无任何票据。下午4点多单先生才被家人领回。

“共产党不让你们信,你们是政治犯!”(2003/03/12) 

——黑龙江省一国保大队长审讯基督徒时 

2003年3月12日10时许,全能神教会5名基督徒正在聚会(地点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向华乡自力二队),向华乡派出所和克山县国保大队的警察闻讯赶来,跃墙而入,把5人堵在屋内,吼道:“不许动,正抓你们这些非法聚会的。”随后就翻东西,屋内所有信神书籍和物品被全部没收,之后把5人拖上警车拉走。

这5人分别是:

  吕秀梅(女,50岁)、惠美玉( 女,48岁)二人均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向华乡人。 王庆莲(女,48岁,其余信息不详)、王长华(女,个人信息不详)、魏华(化名,女,个人信息不详)。(注:均为2003年的年龄)

  到了克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后单独审讯。主审夏冬梅(女,国保大队队长),还有两名男警,逼问这些东西是谁的。先审魏华,警察上去就是一个大耳光,魏华连挨打带被吓,晕过去了。吕秀梅把责任担了过来,说东西是她的。警察吼着问惠美玉:“你们的头儿是谁?赶快交代,她们都说了。”并逼着她承认信的是邪教,惠用智慧搪塞过去。审讯无果,惠美玉交了2000元钱罚款,魏华交了500元钱,均无票据,两人当天被放回。晚上王长华也交了罚款(钱数不详)被释放。警察把吕秀梅、王庆莲二人转到克山县看守所。

  次日早晨,警察又来提审吕秀梅,问她信神是谁传的,叫什么,家是哪的。吕秀梅不愿出卖弟兄姊妹,都用智慧回答。见实在问不出什么,夏冬梅厉声说:“以后不准再信了,你信的是邪教,共产党不让你们信,你们是政治犯。”后让其按手印签字,送回号房。

  第三日,警方定罪吕秀梅和王庆莲为政治犯,判吕劳教一年,王庆莲劳教一年半,送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劳教所。期满后,吕秀梅和王庆莲均获释。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

——其中一人被殴打(2003/03/12)

2003年3月12日上午8时许,女基督徒姚桂华(当年40岁)、君玉凤(当年30多岁)与另两名女基督徒(家庭信息不明)在伊春市红星林业局一接待家聚会。这时,突然闯进来两名警察,进屋就开始乱翻,将翻出的多本神话书籍、福音对象名单全部没收。随后,连人带物一同押到红星林业局火车站南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先审问了四人的家庭信息,四人如实告知。随后,一名女警逼四人脱得一丝不挂对其搜身。紧接着,警察针对信神的事将四人分开审讯。审讯期间:警察一直说着低级、污秽的言语,并搧了姚女士两个大嘴巴子,还踹其腿部,抬脚踹姚脸部,姚女士躲了过去。姚女士给警察见证神,警察不耐烦地让其闭嘴。审讯两个小时后,无果,警察将其释放。释放时,警察逼其写保证书,并且横道:“以后别出来传福音了!”姚女士说:“你们要是都信神了我们就不出来了。”

  一同被抓的另三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据悉,姚桂华、君玉凤均住在伊春市上甘岭林业局。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且罚款(2003/03/11)

2003年3月上旬的一天清晨6时许,高长顺(男,当年52岁)等三名基督徒前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双山镇传全能神末世福音,走到半路就被双山镇派出所四名便衣警察盯梢追捕。一警在抓到高先生时,如释重负说:“可抓到你了,让你跑!盯上你们好几天了。” 且恶狠狠地将三人的双手铐在背后扭送至九三局派出所。

  高先生在被审讯时,姜中富(所长)一进来就左右开弓两耳光,用脚使劲儿踢他的腿:“说!你是不是杀人犯?头是谁?教会在哪?跟谁联系?”高先生忍痛未答,姜中富气急败坏抡起拳头边打边说:“你信神就在家信呗!出来干什么?一会给你上刑!”审讯无果后,警察勒令家属交钱放人,无奈三人的家属在10时左右每人上交300元钱,三名基督徒被无故关押四小时后获释。

  据悉,三人均系黑龙江省黑河市人,高长顺家住嫩江县九三农垦局尖山农场;还有一人是家住嫩江县伊拉哈镇三星大队的刘刚(男,当年30岁);另一基督徒至今未取得联系,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罚款(2003/03/11)

  2003年3月期间,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孙凤兰(当年49岁,黑河地区北安市赵光镇)甘愿接待两名传福音基督徒,被当地警察得知。一天晚上10点多,赵光农场公安局的四名警察闯到孙女士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孙凤兰惊醒,开门后四名警察一拥而进,冲孙女士喝道:“他们是14连的,信的是东方闪电,正是我们要抓的人,他们是不是也给你传了?”说罢开始抄家,顷刻间,屋里被翻得狼籍一片,抄去一本《圣经》,数盘信神磁带及1200元现金(未还)。随后将三名基督徒抓到赵光农场公安局。

  在警局,警察孙某审问孙凤兰:“他们咋给你传的福音?磁带谁给的?”孙女士用智慧搪塞过去。警察不满地说:“你装啥呀,我们早知道你信东方闪电,这磁带就是他们给你的,老实交代,头是谁?还有谁信?”孙女仍不正面回答,旁边一警察急了,捥起衣服袖子就要打孙凤兰。孙女士赶紧向神呼求,不住地祷告。就在这时孙凤兰丈夫和北安法院的人前来说情,但仍被勒去1000元罚款后,于次日凌晨2点多将其放回。临行前,警察强迫孙女士在事先写好的审讯记录单上签字。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2003/03/11)

  2003年3月的一天上午,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和平镇的王亚琴、焦文林(男,当年41岁,同龄)夫妇和一老基督徒(女),三人搭伴到本镇和平村三队传福音。王亚琴和老基督徒一起,与丈夫分头传。传的福音对象均不接受,王亚琴三人准备往回返,不料被闻讯而来的和平镇派出所的几名警察相继抓捕,押到该派出所。

  在所里,三人被分开关着,警察先审问那位老基督徒,无果,20分钟后将其放回。警察审讯王亚琴时,将其背包中神话书《审判从神家起首》掳去,冲王女士喝道:“这书是从哪来的?谁让你们传的?头是谁?还有谁信?”王女士支吾着,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又训斥道:“你们俩口子不务正业,总出来传福音,知不知道私自传福音是违法?干点啥不比信神强,吃饱撑的!” 然后去审她丈夫,对焦文林搜身后逼其交代信神信息,焦不供,警察就恶狠狠地扇其两大耳光,威胁说:“再不说就给你送北监狱去!”之后将焦锁在屋里,焦文林趁机从窗户逃走。

  下午1时许,警察将王亚琴上交给五大连池市公安局,警察再次逼问同样问题,审讯无果。警察给王亚琴的家里打电话,命其拿钱赎人,王女士的儿子前来,交给警察360元后,王女士才于当晚8时许获释。走前警察说:“你家还有书,以后不许再信了!”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3/03/11)

 2003年3月一天上午8点,家住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的基督徒李军(女,化名,当年38岁),刚吃过早饭,本村书记王殿凤乘坐五大连池市宗教局的小轿车来到李军家,书记拿着一张纸对李军说:“听说你信全能神,到村上核实一下。”李军跟着去了。

  到了书记家,看见该市公安局兴隆镇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和两名市宗教局的人早在此等候。书记把李军送来后,又与另外警察去搜李军的家,没有任何证件,被李军的父亲拒绝撵出来。两名警察在书记家单独审问李军:“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不承认我们也知道,别人都说你信,听说你还有书,昨天你又到村长家劝你婶子信,我们都核实了!”李军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另一警察见李军不供,火冒三丈地吼道:“不交代带走!”随即两名警察一边一个拽着李军的胳膊拥上车,押至五大连池市宗教局。

  宗教局的局长米忠杰(本村一家的姑爷)问李军:“你们村40多人都跟你信全能神了,连村长书记都信了?”李军没有正面回答。另一宗教局的人接茬说:“你家亲属都承认了,你就承认吧!”然后直截了当地勒索说:“你信神是违法,拿钱吧,交1500元罚款就放你。”李军说:“我没有钱。”米局长提醒说:“你家这没有亲戚吗?”李军说:“在人事局。”米局长随即拨通了李军亲属的电话,人事局的亲属送来400元现金,打了1100元的欠条(欠条后被亲属要回来),这样,李军才于当晚放回。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并勒索(2003/03/10)

2003年3月10日上午8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长青乡后库勒村的基督徒王秀坤(女,当年50岁),在后库勒村前街女儿家伺候月子时,被突然闯进的3名着装警察,不由分说抓捕到长青乡派出所。当日,住在该乡腰库勒村的基督徒刘连霞(女,当年45岁),在本村参加葬礼时,被村长姚中林带来的两个警察也抓捕到该所。

  由该所副所长刘德荣针对:在哪聚会,头是谁等问题分别对二人审讯一番,未果。警察去王家翻出两袋子数十本信神书籍,以此勒索王秀坤3000元钱。刘连霞没有任何被定罪的证据,仍让警察勒索去200元钱。二人于当日被先后放出。因当地有一些被警察追捕迫害而离家在外逃的基督徒,临放前,刘德荣让王秀坤监视谁若回来,便向其举报。

  事后,市公安局的警察又到王家去过三次,有两次王都没在家,一次见到王后,又要将其抓捕,王的丈夫托人请警察吃过饭后,才就此作罢。

 

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黑龙江省警方毒打、羁押(2003/03/09)

  2003年3月9日下午3时许,黑龙江省宁安市东京城镇基督徒李强(男,当年41岁),在林口县东街同两名女基督徒在一接待家商量怎么传福音,突然林口县东街派出所两名警察破门而入,不容分说就开始抄家,翻出了福音线索本,收据,传福音的资料。警察拿着这些东西连同四名基督徒强行推拽上车,押到东街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将四人分开审讯,林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审问李强后,认为他不说实话,就给李强戴上手铐,开始拳打脚踢,为了让李强说出头是谁,警察在墙上钉个钉子,把细绳挂在钉子上,另一头挂一个曲别针,弯成钩钩在李强的鼻子上,跟抬起来不能着地,李强鼻子当时就被钩坏。在这种酷刑折磨下,李实在承受住,就承认自己信了神,然后警察就让他签字、按手印。把李送到林口县拘留所关押三天,后送往林口县看守所。

  看守所的警察训斥李强:“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不在家好好干活,不务正业。”

  再次提审时,国保大队的警察又来逼问李强:“你小子要不老实还得受刑,传福音的资料是哪来的?你参与没有?在哪印刷的?带领的是谁?”李强说:“不知道。”有名女警察说:“按你的态度应该判3年。”

  李强家人托朋友拿出7000元钱送给国保大队的人输通关系,这才于2003年3月31日将李强救出。在押22天。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03/09)

2003年3月9日下午,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李春久(男,当年40岁,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桦树川水库)与三位姊妹在本地区林口县林口镇街里一姊妹家商量传福音之事。不料,林口县公安局东街派出所两名警察突然破门而入,冲着几名基督徒喝道:“我们是警察,谁也不许动!”就开始翻抄信神的证据,他们将柜子里的衣物扔了一地,顷刻间屋里被弄得一片狼藉,将信神的书籍搜去,随后强行推搡着四名基督徒上了一辆面包车,送到林口县东街派出所。

  四人被分开审讯。林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大队长王青和与三名警员审问李春久:“姓什么?住哪?”李如实回答。警察又过去将李的身份证搜去,接着追问:“谁让你信神的?信多长时间了?是谁指使你到林口传福音的?”李春久怕牵连其他弟兄姊妹便用智慧搪塞,警察恼火:“王青和与另一警察一拥而上,对李一顿拳打脚踢,又猛击后背10多下,李疼痛难忍,站立不住,便蹲下了。警察仍不罢休,在墙的高处钉一个大钉子,把细绳的一端系在钉子上,另一端系一曲别针做成鱼钩状的钩子钩住李春久的鼻子孔里,又命令李抬起脚跟,不许着地,钩子向上使劲吊着鼻子,将鼻子钩破了,一边上着刑一遍逼问:“你们信神的头是谁?家里有没有书?”李被折磨的实在受不了就说:“家里有一本书。”刑讯逼供直到深夜11时许,命其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之后将李的一只手铐在卫生间的暖气管子上,坐着呆了一宿。另几名基督徒也不同程度受到刑讯。

  次日上午7时许,将李春久押至林口县拘留所,13日又将李转押至林口县看守所。期间,李春久被提审,警察逼其交代信神之事,李均不回答,警察挖苦说:“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信神,不务正业,哪有神?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你们信,信就抓!”

  李春久的妻子事发后托人疏通关系花去4000多元,又给国保大队队长王青和7000元现金,被几名警察私自平分了,这样,李春久才于3月31日获释,关押22天。

  另几名基督徒的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2003/03/09)

  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赵薇(当年38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通南镇)和吴志华(当年33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于2003年3月9日上午11时许,在讷河市公安局附近打IC磁卡电话,被早已监视跟踪的讷河市公安局的警察付立斌和朱天福等人围捕,警察将赵薇二人的胳膊拧到背后步行押进讷河市公安局。

  一进警局,赵薇二人被分开进行搜身,二人携带的传福音资料和3280元现金、一台传呼机被掳去,之后国保大队队长王兰波气势汹汹地走进屋,二话不说上前就给赵薇一大耳光,赵的头顿时嗡的一下,眼睛直冒金星,接着又杵两拳踢数脚,骂道:“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这资料从哪来的?还有谁信?上线、下线是谁?”赵没有直接回答。王兰波等警察骂道:“妈的,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今天抓的就是你们,国家不让你们信你们就不能信,神在哪呢?他咋不来救你呢?不老实交待问题就打死你!”赵仍默祷不语,警察穷凶极恶,拽过一条两寸宽的皮带,“啪!”“啪!”不住地抽打赵的头,赵急忙用手捂头,他们就将赵的手背在椅子上,薅住赵的头发往后拽,使其仰起脸,抽打赵的脸,警察眼冒凶光越打越烈,赵的嘴角流出鲜血,脸肿得像馒头似的,警察并不罢休,又拳打脚踢一阵,半个多小时的欺凌使赵伤痕累累,面目全非。与此同时吴志华也接受同样的刑讯逼供。

  下午警察又押着赵薇去找其他基督徒,未果,返回后,警察恼羞成怒,掐住赵的脖子,像要把她掐死。之后警察将赵二人送至讷河市看守所。期间,警察提审两名基督徒,边逼其交待信神内部情况边用扫把专打吴志华的肩膀缝,疼得吴惨叫不止,警察又将报刊卷成卷抽打吴的脸,刑讯逼供约两个多小时,仍无结果。四个月后赵薇、吴志华以“信全能神邪教”为由被判处劳动教养一年,押往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服刑。

  同年9月27日,吴志华的父亲(胃癌做手术)和母亲(患肝硬化)到讷河市公安局求情放人,父亲拿上2000元保释金,又让警察看身上手术的刀疤,警察才勉强同意释放吴女士,并警告吴志华说:“以后不许再信了,回家后不准出去走,再传抓到你决不轻饶!”赵薇于2004年2月21日释放。

 

哈尔滨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一年(2003/03/08)

2003年3月8日上午,基督徒李维仁(男,当年49岁)在哈尔滨市一楼区传全能神末世作工的福音时,被拒绝接受福音的恶人(父子俩)连推带搡地抓住其胳膊推到了离他们住处不远的哈尔滨市道里分局正阳河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恶人将李先生的鼻子打出了血,站在旁边的警察视而不见,并给李先生戴上手铐,当天晚上将李先生押送到了哈尔滨市公安七处对面的看守所。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警察提审李先生三次,并向其勒索钱财说:“其实你也没啥大事,你交待交待就把你放了。”“你拿一两千就放你回去。”但未能得逞。

  最后,李先生被关押了40天后,警察以“信全能神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李先生劳教一年,于2003年4月18日将其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一进劳教所管教就给李先生挂上了胸牌“东方闪电”,并唆使犯人殴打李先生,李先生的肋骨被打折了一根……。就这样李先生在劳教所度过了一年非人的生活,直至2004年3月28日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两次被拘留(2003/03/08)

  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的丛子芹(当年52岁),2003年3月8日和一同伴到本市通河县以北的某村庄传福音,通河县公安局闻讯后赶来,将丛子芹和同伴推上警车拉到通河县公安局大门口。逼问丛子芹二人是哪的人,住在哪里,准备去抄家,丛子芹二人没回答,警察就气汹汹地将二人拽进公安局审讯室,连骂带喊地审讯二人,逼其交代怎么信的,有多少人,谁是头等,又将丛女士身上仅有的10多元钱也掳去了。警察看丛女士什么信神的事都不说,就恶狠狠地拳打脚踢暴打一通,丛满脸苍肿,眼冒金星,直到丛女士昏倒在地,再也动弹不了才罢手,之后将丛子芹抬到通河县拘留所。

  几天后又多次提审丛女士,逼问家是哪的,不说警察又刑讯,丛吓得被迫说出自家住址,警察趁机威肋其家人交钱放人,家人交上3000元罚款,500元伙食费后,关押21天的丛子芹才被释放。丛子芹的同伴细情不详,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丛子芹回家后的第18天,哈尔滨市巴彦县的基督徒因信全能神或传福音被当地公安人员抓捕,丛子芹的身份证落在其中一被捕基督徒的家中,警察抄家时,丛子芹的身份证被警察搜去,巴彦县公安局的警察联合木兰县公安局警察,拿着其身份证闯入丛子芹家抓人,丛子芹的家人看警察要抓捕丛子芹,就哭着央求他们,警察不但不理反而威胁道:“你们再不服从,连你们也抓起来!”就这样丛女士因信神再次被关进巴彦县拘留所。

  期间,一值夜班的管教曾多次调戏丛女士,有一次深更半夜,竟一丝不挂闯进丛女士的房间,吓得丛女士极力呼求神救她,那恶管教才没有得逞。这次,丛女士的家人又交1000元罚款,才将关押15天的丛子芹救出来。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两年(2003/03/08)

  2003年3月8日刚黑天,家住黑河市嫩江县长福乡的张安华(当时29岁)在讷河市市里给另一名基督徒打传呼时,两名便衣警察冲上来将其抓捕,押至讷河市公安局。进去后才知道,张女士是第九个因打传呼被监控抓捕的。

  在警局,警察从其身上搜出一个传呼机,两张耶稣头像照片,核实姓名、住址后,单独审讯。这时传呼机响了,警察让张女士翻出信息,帮助他们抓人,张女士趁机将传呼机狠狠摔在地上,穷凶极恶的警察上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打得张安华眼睛冒花。逼问:“你到底是干啥的?”张女士说:“我就是信主的。”警察不信,继续逼问全能神教会的事,想知道带领是谁。在警察毒打威逼之下,张女士吓得想逃离,未能成功,十几个男警齐拥而上,有的踢,有的用脚踩头,折磨张女士至凌晨1点多。打不出任何有关信神实情,将张女士的手铐在暖气子上。

  次日早晨,国保大队朱天福来审问,无果,嚣张地说:“我都抓你们东方闪电的多少人了,也打了,你们的神也没把我咋地呀,我还活得挺好的!”下午一点多,大队长付立彬审讯记录后,将张女士送到讷河市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关了4个月,又转至齐齐哈尔市劳教所劳动教养两年,期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年轻信徒因信神被判劳教三年(2003/03/08) 

2003年3月8日上午9时许,张安君(男,28岁,家住嫩江县长福乡东岗村)正走在回住处的路上,迎面突然来了一辆黑色轿车,从车上下来两名便衣警察(其中一人是讷河市国保大队副队长付力宾,另一人是于天福),不容分说将张先生强行推上车,押往讷河市国保大队。途中他们将张先生兜里的三张电话磁卡、一部传呼机和钱全部没收。

  到了国保大队,他们将张先生铐在铁凳子上,然后开始审问:“你是不是信教?”张说不是。付力宾骂道:“还他妈的嘴硬,上你家去看看。”于是付力宾和于天福驱车来到张的住处到处乱翻,还恶狠狠地说:“让你信神,过一会儿我扒了你的皮!”于天福上来就是一拳。最后他们搜出全能神教会书籍若干及一些传福音的资料,还有一千多元钱,且全部没收(至今未还),随后将张带回国保大队,铐在暖气管子上。晚上8时许付、于二人又开始审问:你信多长时间了?是谁传给你的?家里都谁信?谁让你来这的? 你都认识谁?房子谁租的?带领是谁?你是干什么的?张始终没有正面回答,之后他们用绳子将张牢牢地捆在桌子上,使其动弹不得。

  次日早晨8时许,他们将张先生押到讷河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的张管教得知张先生是信神的,便骂道:“就他妈的欠治,这回好好治治他!”待张被关进牢房后,那些犯人就开始用冷水往张的头上浇,直到人冷的受不了为止。然后又对其拳打脚踢,他们一脚踢在张的腰上,张立时趴在地上三四分钟后才爬起来,腰疼了足足三个月才好,而看守所里的狱警对这一切却置之不理。

  张在看守所被关押的第27天,付立宾和于天福再次提审张,警察给其戴上手铐、脚镣,关在一个铁笼子里,然后审问:“你是干什么的,是小区带领还是二线指挥?”张说:“我什么也不是。”付立宾对张软硬兼施:“快说吧,老实交待,你不说就给你判刑!那里管教骂犯人打,哪有自由,菜里没有油,住的是板铺,回家多好啊,外面生活多美,在这里遭这个罪干啥,你说是不是?快交代!小区带领是谁?”张不说,他们便将其送回看守所。4个月后张先生被判三年劳教,2003年7月8日警察将张送到黑龙江省富裕县劳教所服刑,后又于2004年1月1日转至齐齐哈尔市双合劳教所。张先生刚到该所,一姓张的管教一听说张安君是信实际神的,便拿着鞋底照着他的面部开打,张的脸被打肿,还恶狠狠地说:“对你们就得狠收拾,让你信实际神!”还嘲讽他说:“没有求求你的实际神保佑你吗?”

  张先生在劳教所中度日如年,过着非人的生活,艰难地苦熬了两年多,于2005年10月29日上午8时提前释放

 

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刑(2003/03/07)

  2003年3月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镇北赵村北赵屯基督徒齐艳(女,当年49岁),红星镇振兴村孙家屯基督徒王秀文(女,当年48岁),去红星乡沈家屯传福音时被阿城公安局两名警察与当地派出所的两名警察抓捕,连推带搡的将两名基督徒推到车上,强行押到红星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之后,没收两本传福音书籍,这期间警察又去齐艳和王秀文家抄家,从王秀文家搜出几本传福音书籍和两张手抄的神话,在齐艳家什么也没搜着。然后将两人分开审讯,警察气冲冲地问齐艳:“你到沈家到底来干什么来了?”问王秀文:“书是谁给你的?这纸上的字是你写的吧!你们说出谁是信的,就把你们放了。” 王秀文不肯说,警察就扇她的耳光,王秀文被他们打的晕倒在地,又被用脚踹。在审讯期间警察对王秀文接连用刑。她俩在第二看守所关押两个月,后转到阿城市第一看守所。

  王秀文的儿子找人花了五千元钱,才被减刑,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处二人劳教一年。2003年6月10日把二人转押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齐艳在劳教所里因过于劳累体力不支,家人花了两千五百元钱又请几个队长吃饭,才让她在集训班打扫卫生,2004年1月1日齐艳、王秀文被劳教一年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抓捕,惨遭毒打(2003/03/04)

2003年3月4日晚6时许,女基督徒刘玉红在黑龙江省五常市常堡乡二道岗村孙大窝棚屯的吕玉华家和吕女士的婆婆三人正在聚会时,黑龙江省五常市公安局前进街(现是循礼)派出所的三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屋,其中一名警察上前就把吕玉华婆婆手中的一本信神书籍抢过来问:“书哪来的?盯你们好几天了,你们信的是邪教,是东方闪电。”刘女士说:“谁说我们信的是邪教,我们是信神的,我们没信邪教。”警察骂道:“你他妈的,你再犟一个!”说着就拳打脚踢直到把刘玉红踢倒,之后警察将刘玉红的一块手表、一个传呼机、100多元钱全部没收。这时一名叫商剑锋的警察进屋说:“我上鹅圈想抓两个鹅回去吃,没想到却翻到三本信神书籍。”接着,警察又开始翻被子、衣柜,最后又搜出一台CD机、3张信神光盘,警察吼道:“走,上车。”将刘玉红、吕玉华二人押到前进街(现是循礼)派出所,分别铐在暖气片上。(吕玉华的婆婆因年龄太大,没有被抓捕)

  晚上9时许,刘玉红、吕玉华分别被提审。警察问刘玉红:“你们信多长时间了?你们的书从哪来的?你们头是谁?”刘女士回答:“不知道,不认识。”这时警察商剑锋拍着桌子恶狠狠地骂道:“你不说是吧?不说就上刑!”说完就用塑料袋套在刘玉红头上,2、3分钟后刘玉红昏迷过去,警察就把塑料袋摘下来,商剑锋骂道:“你说不说?不说再套。”见刘女士没说话,又套了2—3次,商剑锋道:“这招不好使,用另一招。”之后,警察就用仙人掌刺往刘玉红的大拇指和食指的指甲盖里扎,刘玉红疼得 “啊~”大叫,警察又往刘玉红的口里吐唾沫,接着又往刘玉红另一只手的大拇指和食指的指甲盖里扎,逼问道:“你说不说,你的头是谁?还有谁信?……”刘女士依然回答:“不知道。”警察举起啤酒瓶子朝刘玉红的后腰及大腿猛打,又往刘女士下阴部打一下,并说“你不好看,好看就强奸你。”接着用脚又朝刘玉红的腰、腿猛踢。顿时,刘玉红的腰部、两腿都红肿起来,成青紫色(过后一个多月才恢复),走路很吃力,腰巨痛难忍。警察又命令刘玉红做90度弯腰,半小时左右刘玉红疼得倒在了地上。就这样,警察边毒打边审讯了约2个半小时后,将刘玉红锁在屋里。

  此时,另一房间的基督徒吕玉华也在遭受着警察的毒打与折磨,除了对待刘女士的酷刑外,警察又用拳头猛击吕女士的头部,脸部,基督徒吕女士被打得脸部肿胀,大脑“嗡嗡”直响。见其还不肯招供,警察又喝道:“给她开飞机。(一种折磨犯人的招术)”随后让吕玉华弯腰,双手使劲往后背,手掌向上翘,警察使劲的把吕玉华的胳膊往上抬,吕感觉两个肩膀疼痛欲折,胳膊稍一下落,就被毒打,吕女士就这样硬挺了一个小时左右,导致当场休克。

  3月5日上午7时许,警察又接着审讯两名基督徒“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等问题”继续对其毒打,最后也没审出什么,就威胁道:“你俩每人准备一万元钱就放了你们,没钱就送你们去蹲大牢……”随后让二人给家里打电话,因二人家里实在没钱,最后警察从刘玉红的家中勒索了4000元。但警察仍不满足,还是让二人拿钱。

  当晚6时许,一名警察慌忙地进来说:“不好了,有一特大杀人案……”警察对两人说:“你俩等着,回来再审你俩……”警察都走了,门也没锁,这时,进来一陌生男人,问明二人情况,给二人打车,刘玉红和吕玉华这才有幸逃出。(此人身份不明,不知是否是警方内部制造假相,试图跟踪二人,以达到更多地抓捕基督徒的目的。)

  据了解:基督徒刘玉红,女,当年23岁,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石头河子镇宝山村;吕玉华,女,当年35岁,家住黑龙江省五常市常堡乡二道岗村孙大窝棚屯。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且罚款(2003/03/04)

  牡丹江市林口县奎山乡奎山村的基督徒刘桂凤(当年37岁)、柳淑英(当年37岁)、王桂珍(当年44岁)及刘桂英(当年49岁)因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警察得知。2003年3月4日奎山乡派出所的警察分别闯到刘桂凤和柳淑英家,将二人抓捕,之后又相继将王桂珍和刘桂英抓进该派出所。

  3月4日,在奎山派出所里,刘桂凤、柳淑英被分开审讯。警察冲刘桂凤喝道:“你这几天不在家是不是出去传福音了?你们信全能神我们早就知道了,老实交代吧,说!信几年了,都上哪传去了?带领是谁?”刘桂凤怕牵连其他弟兄姊妹,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吼道:“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正抓你们呢?这回别想出去了!”同时柳淑英也受到同样审讯。第二天,刘桂凤二人被押进林口县第二看守所,15天后又被转押到该县第一看守所。

  期间,刘、柳二人家里来人求情放人,警察趁机大肆勒索,刘桂凤家人被迫交上5000元罚款才将其保释出来,共关押24天;柳淑英家人被迫交上700元罚款,柳女士才于一个月后释放。

  5月21日晚8时许,警察闯入王桂珍家将其抓捕。一到派出所,警察就将王女士身上仅有的20元钱抢去,并逼问:“这些日子你是不是出去传福音了?你信什么不好,偏得信东方闪电,这回你也进来呆几天吧,你家是不是卖包米了?拿钱来你就可以出去,不拿钱就拘留你!”王女士说:“我家卖包米的钱都让我看病了。”警察王春明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不在家老实呆着,出去传什么福音,这就是犯法,让你信东方闪电!”说着狠扇王女士两大耳光,连踹几脚,将其踹倒在地。最终审讯无果。第二天,警察强迫王女士交上2800元罚款,才将其放回。

  同时警察多次到刘桂英家抓人,均落空,警察并不罢休,于6月的一天,几名警察再次闯到刘家,将其逮捕。到所后,警察将刘桂英身上的1300元现金没收。最后罚款3000元。奎山派出所所长吴楠又敲诈她500元,当天交完罚款后放回。刘桂英向警察索要没收的1300元钱,警察分文不给。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且罚款(2003/03/04)

  牡丹江市林口县奎山乡的基督徒刘淑香(当年48岁)、王淑香(当年34岁),二人于2003年3月4日中午在奎山乡吉庆村传福音。被闻讯而至的奎山乡派出所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押至该派出所。

  一到所里,刘淑香、王淑香身上仅有的100元钱和一本信神书籍被掳去,警察拿着一百元钱,埋怨说:“才一百元,还不够下一次饭店呢!”然后将刘、王二人分开锁铐在铁床上和椅子上,移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审理。国保大队的科长(女)、王庆和等4人负责审讯。他们一进屋就对二人搜身,见其分文皆无,候姓警察操起电棍狠打刘淑香的肩膀,骂道:“就你他妈的这个寒酸样还出来传福音!我以为今天能钓几条大鱼呢,原来是几只小虾米!”警察王明春审问刘淑香:“你什么时候开始信的东方闪电?书从哪来的?谁让你去传福音的?”刘说:“我刚信。”警察不信冲过去就连扇刘耳光,吼道:“不用你嘴硬,使劲收拾你就都交代了!你信的实际神,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们到处传福音犯法,再信你们的子孙后代都跟着受牵连,当兵、考大学、找工作都得受影响,我看你就是头,等着判吧!”王淑香也同样受到谩骂和审讯。

  第二天上午9时许,警察将刘、王二人送进林口县第二看守所。期间二人被王春明等警察提审,为逼二人交代信神内部情况,警察命刘淑香“金鸡独立”站着,刘累得站不住,王春明就踢她,并向鼻子里灌芥末油,辣得刘淑香直淌眼泪、流鼻涕,王春明叫嚣道:“国家不允许你们信实际神,信就治你们,今天你们犯到我们手里了。”二人在第二看守所关押15天后,又转到第一看守所,关押15天。一个月后,二人各交5000元罚款方才被释放。走前警察勒令道:“不许再信全能神了,也不许再出远门,有事随叫随到!”

 

黑龙江一女基督徒在家无缘无故被警察抓捕并关押近两个月(2003/03/06)

  2003年3月6日早,两名警察突然闯进了梁淑萍(当年43岁)的家将其抓捕。并对其家进行大肆的搜查,将翻出的两本神话书籍以及2000元现金、一部手机、一部传呼机全部抢走(至今未还)。随后,警察将梁女士押到哈尔滨市大连市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警察将梁女士押到审讯室,进屋就扇了梁女士一记耳光。随后,警察围绕书的来源与信神的事对梁女士进行审讯。梁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正面回应。

  当晚8时许,梁女士被警察押到哈尔滨市公安局。3名警察再次针对同样的问题对梁女士进行审讯,梁女士始终没有正面回应。

  最终,审讯无果。警察将梁女士押到哈尔滨市看守所(俗称鸭子圈)关押起来。

  2003年4月30日,梁女士才被释放。在押54天。

  据悉,梁女士家住哈尔滨市大连市甘井区凌水镇。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3/03/03)

  2003年3月3日,家住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镇基督徒闫静(当年23岁),在本县千丰镇传福音,被当地警察得知,克东县千丰镇派出所所长和两名警员驱车而来,将闫静抓捕,押至千丰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警察搜出闫静随身携带的传福音书籍,问及姓名住址时,闫女士用智慧搪塞,却被国保大队“别秋”认出,因这之前闫静母亲曾因信神被捕过,抄家时闫静照片被警察搜走。因此国保大队“别秋”等人将闫静带到克东县公安局。在此期间,警察在闫静家抄走神话书籍,逼其交代是谁传她信神的,教会带领是谁以及在千丰镇住在哪等,闫静不供。气急败坏的警察强行闫静上老虎凳,致使闫女士手、后背等处疼痛难忍,尿急不准上厕所,导致闫静尿在裤子里。又强迫闫静领路指认存放信神书籍的家,闫静不得不领着去一处村子。回来的路上,指导员竟对被铐着手铐的闫女士进行调戏。途中,闫女士找机会想脱身,不料被警察发现,将遭到警察一顿暴打。回到所后又惩罚其“开飞机”,之后又是一顿拳打脚踢,手打疼了,就换用格尺打,打够了,将闫女士的两手分别铐在铁床的上下铺上,不能动弹,再次尿在裤子里,一夜无法睡觉。

  次日,将闫静押回克东县公安局,再审无果。以“搅扰社会治安”为罪名,关进监狱里,闫静父亲托人花去7000多元,将关押50多天的闫静释放回家。出来时迫其在写有“保证以后不再信东方闪电”的保证书上签字。

  释放回家的闫静仍在警方监视之中,名山乡派出所警察王春满去查看闫静还信不信神,并让本屯的居民看着。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3/03)

  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李恒良(男,当年41岁,家住哈尔滨市通河县祥顺镇),2003年3月3日那天李先生从外地回来。深夜11时许,已入睡的李恒良忽然听到有人敲门,“谁呀?”创业派出所的警员王俭力回应:“我是王俭力,有点事找你,开门!”李恒良开了门,王俭力等两名警察冲进屋问:“你信神了吗?有没有书?”不容分说开始翻抄,毫无所获。王俭力诱骗说:“跟我们去创业问点事就给你送回来!”李恒良被押上警车,警车不但没去创业,而是开到了通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途中王俭力冲李恒良喝道:“不老实在家呆着,成天出去传啥福音,你是不是信神的头?知道我是谁吗?”李说不知道。“到国保大队收拾你一顿,你就知道了。”

  在国保大队里,警察冲李恒良横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说吧,你都上哪传教去了?传几个人?”李回答说:“在附近传的,才传两个人。”“你有书吗?头是谁?在哪聚会?”“和一个兄弟聚会。”警察顺手拿出一本神话书《羔羊展开的书卷》问:“你有这本书吗?”李恒良反问:“不是宗教信仰自由吗?你们为什么把我骗出来扣着不放?我犯什么法了?”警察说;“你们信的是邪教,把你找来就是不让你信了,关几天后再放!”

  就这样,李恒良被关进通河县拘留所,交800元伙食费,又被勒去3000元罚款(无票据),关押15天才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 (2003/03/02)

  2003年3月2日,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大孤山小区的基督徒钟红霞(当年26岁)和同伴,在该农场二分场传福音,被五九七农场派出所警察抓捕。钟红霞的同伴趁警察不注意脱身。

  审讯中,警察逼问钟女士,让其交代同伴的身份,钟女士用智慧搪塞过去。晚上7点多钟,警察以“信全能神邪教”将钟女士押到五九七农场拘留所。

  次日上午,拘留所所长胡守义与五九七农场统站部部长杨树林提审钟红霞,胡守义说:“你不好好交待信神的事,判你三年!”钟红霞说:“信神是好事,没有什么可交待的,判就判。”警察得不到信神信息,用电棍威胁钟女士,并用书打她的头。期间,警察曾三次抄钟女士的家,将钟女士信神书籍及资料搜走。

  钟女士被关押22天,勒去3000元后才释放。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一年三次被抓(2003/03/02)

——其中两次被拘留并罚款

  2003年3月2日,基督徒钟红艳(女,当年25岁)在597农场二分场传福音时,被一名警察押到597拘留所,连着3天审讯3次,在这期间警察抄家3次,搜出一本信神书籍和一盘磁带。所长杨树林审讯时向钟红艳恐吓道:“去二分厂给谁传?若不好好交待判你三年刑。”管教苏立军,用书狠狠的打钟红艳的头部,并拿出电棍来吓唬。均无结果,硬将其关押了24天才放回,并勒索罚款3000元。

  同年7月2日1时许,钟女士在黑龙江省宝清县七星泡镇新民村传福音,那时正值非典,被闻讯赶来的便衣警察强行拽上车押到七星泡镇派出所。

  到派出所简单审讯后,便转押到597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所长杨树林提审(钟红艳的姐姐也因信神被捕,几个月前才释放出去),他喊道:“是你先信的还是你姐先信的?谁传给你们的?他在哪住?你们头是谁?”钟红艳一一回答:“我先信的,……没有头,头就是耶稣-全能神。”杨树林吼道:“在家好好信耶稣多好,信什么全能神!国家不让信全能神!”

  这一次又被关押了6天放回。

  10月中旬,钟红艳在597农场传福音时,被警察第三次抓捕,最终强迫钟红艳在材料上“承认东方闪电是邪教”上签字,之后将其释放。

  据悉,基督徒钟红艳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597农场一分场。

 

黑龙江警方连续抓捕5名基督徒(2003/03/02)

——5名基督徒均遭丧失人寰的毒打、酷刑,多数被判劳教

2003年3月2日、3日两天之内,基督徒王毅飞、鲁德平、孙倩、孙谦、于凤芹等5

名基督徒相继被黑龙江省警方抓捕,面对手无寸铁、安分守己的基督徒,警方竟然大打出手、酷刑折磨。下面是5名基督徒被抓捕、提审、判刑的经过。

  王毅飞(女,34周岁,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

  2003年3月3日上午,基督徒王毅飞刚进租住的房屋内就被早已守候此处的警察当场抓捕,随后被一辆吉普车带到泰康镇公安局,带到一楼铐在暖气管上。片刻,一警察到王跟前抓住王的衣服猛劲怂两下,接着打王两个大耳光,大吼:“老实点!”当晚,王被铐坐在老虎凳上一夜。第二天下午,警察将王送至杜蒙收容所(西街老收容所)关押7天,后又带到公安厅提审。两个男警用装满水的矿泉水瓶猛打王的胳膊,边打边说:“快说!是谁让你来的?上线是谁?下线是谁?谁传的你?不说就打你。”审讯未果,警察将王手脚被铐在老虎凳上,轮流看着不让睡觉,王三天三夜没合眼。此间大庆市公安局局长(50多岁)也来审王,局长见到王就恶狠狠打其几个大耳光,威胁说:“你到底说不说?你要是不说我就通缉你妈,把她赶出大庆!你弟弟不是在大庆吗?我让他在大庆没有立足之地!”又污辱王说:“看你脸色发黄,不知打过多少胎呢!”审讯仍无果,局长愤愤离去。第三天,几个干警从外面回来说领导不满意他们的工作,说这么多天没一点收获,今晚得下狠茬子。随后,便听到楼下打骂声、喊声、惨叫声、吼叫声,特别恐怖。这时,队长温中革手拿牙签对王说:“再不说就往你指甲里扎。”言罢边往里慢慢地扎边说:“这要是扎进去是很疼的。”对另一警察说:“她脸色不好,若扎进去会晕过去,快准备一盆水晕过去好泼醒。”王疼痛难忍。刑讯过后王被带到大庆关了1个月,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判处劳教一年,送往黑龙江女子戒毒所。2004年2月,王被释放。

  鲁德平(女,54岁,家住大庆市萨尔图区中七路)。

  孙倩(化名,女,38岁,家住大庆市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他拉哈镇)。

  2003年3月2日晚4时许,基督徒鲁德平和孙倩正在大庆市杜尔伯特县高家屯(奶牛场县直属)的租房处准备吃饭,院内突然开进一辆私家车,下来6、7个男人(杜蒙县公安局包局长带着六七个便衣警察),押着基督徒刘淑云前来抓捕二人,确认二人之后便满屋乱翻,最后在碗柜里翻出一本《话在肉身显现》的神话书籍和一个CD随身听,翻出东西后包局连吼带骂、连推带搡将二人推上车,带到杜蒙(泰康县)刑侦处二楼,隔离审讯。

  有两个警察审鲁,上来就是一阵拳打脚踢,捋起头发狠狠地扇嘴巴,两个警察轮流打,边打边骂:“谁传你的?你到这边来谁接的站?你来这多长时间?传了多少人?你的头是谁?你们信的是国家不允许的,知道吗?”看鲁不交待就恐吓:“你们的人在楼上用大头针把手和脚都扎上了,他都交代了,把所有的事都说出来了,你把事都说出来就放你回家。”见鲁仍不说便又是一阵拳脚相加,不停地打耳光,足足打了两个多小时,鲁的脸被打木,耳朵被打聋,眼冒金花。到了半夜,警察把陆续抓来的5名基督徒放到一个屋里都用手铐铐着,不许互相说话。第二天鲁被带到看守所,按全手印,照像,第三天被带到拘留所。在此鲁被提审三次,遭到辱骂毒打,坐老虎凳上,电棍击。一男警边问边骂:“你他妈的好好交待出来。”接着又像上次提审一样,一顿拳打脚踢、扇耳光,骂道:“你他妈的别嘴硬,说!谁指使你的?头是谁?多大岁数?”还拿出一张男的照片说:“这人你认识不认识?如果把他的一切都说出来就奖励你100万。”审讯终无果。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鲁劳动教养一年。鲁在拘留所呆40多天后被送往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哈尔滨中山路)服刑,于2004年2月2日获释。

  孙倩被带到二楼铐在铁椅上。孙提出要上厕所,一警说:“你都招了就让你去。”说后便扬长而去。孙听见楼上哭声、喊声、惨叫声、噼里啪啦警察打人的响声,令人心惊胆战、毛骨悚然。晚11时许,来了两个警察审孙,一个是队长温中革,他坐在桌子上用脚踢孙问:“你多大?家在哪?丈夫叫啥?”见孙不说实情便将其带到四楼铐坐在老虎凳上,换三个男警审问。一30多岁男警手里拿着电棍问孙姓啥叫啥等,见孙仍不说上去一电棍打在孙胳膊上,恶狠狠地问:“你今天去哪了?干啥去了?那房子几个人住?”孙还是不说。又一电棍打在孙胳膊上。一胖警起来就骂(他躺在床上):“把你从楼上扔下去,都没人给你收尸!你信不信?”年轻警察又举起电棍向孙头部砸来。孙受不住警察的酷刑相逼将自己姓名住址说了。审到很晚,队长把孙铐在椅上坐一宿。第二天一早,孙被带到四楼,手脚铐在老虎凳上。队长和一老警察进来,队长手拿锤子、钉,老警察说:“这招真好使,一个钉子进去全招了。”队长对孙说:“你快点说,不说也给你钉!”孙心里非常害怕,勉强说:“我就是信耶稣,你给我钉我也是信耶稣。”第三天早上,孙被送往泰康看守所拘留一个月,此间提审两次。最后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判孙劳教一年,押至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位于哈尔滨市中山路)服刑,每天在地下织布。2004年2月2日孙倩获释。在服刑期间因一直织布不让休息,再加上地下室光线不好,眼睛累得很疼,出来后就近视了,还得了胃病,而且见到警车就害怕,看见穿警服的人就哆嗦。孙为了信神,出来后8年没敢回家,只能东躲西藏,过着有家难归的流浪生活。

  孙谦(化名,女,41岁,家住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

  2003年3月2日,孙去基督徒宋宝峰(此人当时已被警方抓捕)租的房子处(黑龙江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平房区烟草公司附近)。孙刚到就被三个男警拦住(警方早已守在这里等着抓捕基督徒),强行将孙带上面包车押至杜蒙公安局刑侦处。到了刑侦处,孙谦被带进审讯室搜身,身上的几十块钱和BP机被搜走,随即被强行坐在老虎凳上,手被铐在旁边的扶手上。几个警察凶狠狠地逼问:“你信不信全能神?”孙否认。警察骂道:“你他妈的还想当刘胡兰呢?你的头(指刘淑云)比你有刚,咋样?她不也说了吗?不说!看怎么把你的嘴撬开。”当时屋里很乱,不知来了几个人,一会儿这个走,一会儿那个来,一警察不时地把手里的警棍掂来掂去,阵势让人恐惧。其中一30来岁的年轻警察到孙跟前冷不防就扇其两个大耳光,一个大庆公安局的领导厉声喝道:“今晚非得把她的嘴撬开!”警察反复逼问:“你快说!头是谁?是哪的?叫什么名?”孙始终说“不知道”。一恶警拿起警棍恶狠狠地打孙,痛得孙大声哭叫,警察大吼:“不许哭!”当时孙的传呼机响了,警察便逼问给孙打传呼的人是谁,孙说“不认识”,拿电棍的恶警抡起电棍又朝孙的后背、胳膊猛打。最后,警方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判孙谦劳动教养一年,押至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服刑。2004年3月孙谦获释。

  于凤芹(女,51岁,家住大庆市喇嘛甸镇三胜村)。

  2003年3月3日上午10时许,于凤芹来到宋宝峰(此人当时已被警方抓捕)的住处找宋商量事。刚一进屋3名便衣警察随即闯进屋大叫:“你来这干啥?”于本来骑车就很累,再加上警察一吓,心脏病顿时发作,脸发青、嘴唇发紫,就地瘫倒。警察强行将于拖起搜身,硬拽上警车,对另一警说:“你在这堵,还得有人来,这是接待家庭。”随后把于带到杜尔伯特蒙古自治县公安局刑侦科一楼,用手铐铐在床上,让一个值班民警看着,又去抓别的基督徒。晚上开始审于,将于带到二楼审讯室,3个便衣男警把于的手脚铐在铁椅上。一警手拿警棍站在对面,问于:“你们的头是谁?有多少人?……”于没回答。一男警过来照着于脑袋就打,吼道:“快说!你们组织到底多少人?传了多少人?”于仍没回答。警察疯了似的拿起电棍向着于的胸口猛怼几下,于疼痛难忍,但还是没说,之后把于送到杜蒙拘留所(火车站对面)。第二次提审的是两个男警,其中一个是队长温中革,把于的两手从背后上下铐在一起用手猛劲拽于头发,掇来掇去直至扯掉一绺头发,接着又劈头盖脸猛扇于耳光,于的嘴角被打出血。温吹胡子瞪眼大喊大叫:“你说真话,你有丈夫、孩子,你丈夫的小名我们都知道,你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于还是不说话,温就用拳头怼于,另一个用脚踢,又是一阵拳打脚踢,审讯仍无果。因此次提审警察反复攻击于胸部,致使于被带出审讯室至走廊时,一口血吐了出来,回牢房后又吐了几次血。第三天,包所长和一男警又来提审,问于:“头是谁?是不是赵维山?”于说不知道。包说:“你不可能不知道。”上来猛踢几脚,将于踢得倒退好几步。包毁谤道:“你们男的女的在一起,干柴烈火不能不做出事!”其他警察随声附和:“你们不可能不做那事。”于马上回绝:“信神的人不乱搞男女。”包上来又狠怼于几下,于当时又吐两口血,包才停手。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于劳教一年,送到黑龙江省女子戒毒所(位于哈尔滨)服刑。当时正值非典时期,于因屡遭毒打被折磨得高烧不退,几经周折,警方才准其监外执行。临走时,温队长特别气愤地说:“你这门子咋那么硬呢,这些人都是上面让密密抓捕的,是001案件。”后来又让于抽血化验,验出有肝病,戒毒所不收,最终返回杜蒙拘留半个月,罚款3000元钱。2003年5月29日于获释。因家庭困难,丈夫没办法卖了房子才交上罚款。

 

  一起被抓的另外5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二年(2003/03/01)

  2003年3月1日,基督徒刘艳、牛英在黑龙江省木兰县立东镇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抓捕,押到立东镇派出所。

  进派出所后,一名40左右岁的警察上前就击打两名女基督徒的头部,之后开始搜身搜包,分别从二人身上搜出神话书《审判从神家起首》一本,传福音用的几张相片,一百多元钱。见再搜不出好处后审讯二人姓名、住址。两名基督徒如实回答。随后将二人铐在暖气管上。

  第二天派出所所长开车将二人押送到木兰县拘留所,在路上,所长嘲笑两名基督徒:“这是你们的神给你们带到这来的。”基督徒回道:“人该走哪一步上天早就命定好了。”气得所长无语。

  到拘留所后每隔几天就提审二人一遍,“书是哪来的,还有谁信?带领是谁?都给谁传了?”等等,两名基督徒均用智慧回答。在木兰拘留所羁押45天后,判决书下来,分别将两名基督徒劳教二年,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到劳教所的第一星期,管教天天让二人面墙蹲着背诵那里的规章制度,早晚又让基督徒背一遍“东方闪电是邪教”等亵渎的话。

  一周后开始与其他被劳教的基督徒在一起干活,因每天下发的工作量非常大,有时连续几天得不到睡眠与休息,若干不完就重刑。吃的是又黑又硬的板糕、玉米面,过着非人的生活。

  于2004年11月25日两名基督徒一同被释放(减刑三个月)。

  据了解两名基督徒:刘艳(化名,女,被抓捕时35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牛英(女,被抓捕时20多岁),家庭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3/03/01)

——其中两名被拘留

  2003年3-5月期间,哈尔滨市警方大力抓捕全能教会信徒,该市方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丑永生等多名警察,对本县会发镇的基督徒采取大肆抓捕行动。详情如下:

  3月1日,女基督徒赵云香(当年40岁)正在家休息,被警察抓进方正县公安局。警察从其家中搜走一本信神书籍,押到方正县拘留所,关押12天,罚款3000元。

  4月8日,女基督徒谢学芹(当年62岁)正在家忙家务,被警察逮捕。无故拘留7天,罚款2400元。

  5月10日,警察又闯入女基督徒程雪华(当年41岁)家,为找信神证据,将其家翻个遍,一无所获。强行勒索去500元罚款。

  以上罚款均无票据。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刑(2003/03/01)  

2003年3月1日,女基督徒牛英(当年28岁,原合一派信徒)和马娟(年龄住址不详)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利东镇传完福音回家时,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刑两年,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劳教。

  当日正午时分,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港镇金星村的牛英和同伴马娟,从该市木兰县利东镇传福音回来,当街被两名警察拦住盘问:“到谁家传教去了?”并将二人强行扭送该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分开审讯时,警察将牛女士的30元钱,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没收。一警察恶狠狠地踹牛一脚,说:“没事出来传什么教!竟给我们惹事!你们传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你都去谁家传教了?”接着,将牛女士提到审讯室铐在老虎凳上,所长带队审讯。所长上来就狠狠地打了牛女士一个耳光,并把《审判从神家起首》摔在其跟前,厉声问:“你信的是不是实际神?”副所长咬牙切齿地说:“不承认就扒了你的皮!”审讯未果。众警察将二人用手铐铐了一晚。

  次日一早,一警察传话:“你们和家里人联系下,让他们拿2000块钱来赎你们。” 但二人因自己无罪,拒不联系家人。在将二人押往木兰县拘留所途中,一警恐吓二人道:“不拿钱就把你们送到劳教所,判你们三年!”最终,虽无足够证据,警方仍强行定罪“扰乱社会治安”,给予二人有期徒刑两年的判决,于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

  2004年11月26日,二人得以提前释放。

发表于

黑龙江省五名基督徒因信神被判刑并毒打(2003/02/28)

  刘乃娟,女,现年37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九年前,28岁的刘女士因信神遭到警方的无辜抓捕,在经历了九天的非人折磨与毒打后,又被劳教了三年。

  2003年2月28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刘乃娟和另一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街里一租房内,被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的三名警察堵在屋内,以“跟我们走一趟核实点情况” 为由,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押上警车带到黑龙江省巴彦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两人被分开审讯,警察从刘女士的身上搜出一传呼机后,立时监控这部传呼机,到下午4时许,又有几名打传呼的女基督徒被抓捕到派出所,随后连同刘乃娟一同押到黑龙江省巴彦县第一看守所。

  3月7日下午1点30分许,巴彦县公安局的李军、孙广新、窦江再次提审刘乃娟,李军上前捏着刘乃娟的下巴骂道:“你他妈的骨头挺硬啊,审了你几次都不说,是不是经过全能神培训啊,竟然什么都没有(指孤儿),你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呀,今天就先收拾你,他妈的,我让你嘴硬,看我咋把你嘴撬开……”接着举起巴掌就朝刘乃娟的左脸狠扇过去,还没等刘乃娟反应过来,反手背又扇了过来,几分钟下来,基督徒刘女士双颊红肿,眼冒金星,疼痛难忍。见刘女士还是不肯说出其他基督徒的下落,大声吼道:“让你他妈的不交待,那你就给他们几个做做榜样!(其他房间的几名基督徒也在审讯中)”李军说完又薅住刘乃娟的衣服领子凶恶地喝道:“你快点交待?说!你是不是小区带领?其他信神的人都在哪?”刘女士回答:“不知道。”就这样,警察问一遍,只要基督徒刘女士回答“不知道”就打几个耳光,一直持续一个半小时的时间。这时的刘女士被警察打得双眼充血,脸成紫青色,脸部肿胀的已经变了原形,披头散发,衣襟撕裂,而警察李军累得双手叉腰喘着粗气,大声骂道:“站好了!双手抻平,双腿叉开。”就这样,刘女士又被摆成“蹲马步”样式,一个小时后。刘女士实在坚持不住倒在地上。

  随后,李军等三名警察又将刘女士带到另一房间,按到老虎凳上,双手从椅子靠背两个洞里伸出了用绳子绑上,棚上有两个滑轮绳子一拽铁椅子就悬在空中,李军对刘乃娟横道:“你想好了,你是现在交待还等着尝过苦头再交待?”然后李军就拽绳子吊在半空中,铁制老虎凳再加上刘女士本身的重量,使刘女士的双臂欲折,痛得“啊啊”大叫,十几分钟后,李军将刘女士放下,又按倒在地,后背压一椅子,李军坐在椅子上,双手使劲拽拉刘女士的双臂,嘴里喊着:“快说!还有谁信?你赶快交待!”刘乃娟咬牙强忍10分钟左右,就觉得双臂像被拽掉一样,实在受不了了就喊:“胳膊要断了……”李军这才停下来把椅子拿掉,又审问了半个小时,无果后,警察又将刘乃娟押回一大房间与其他几名被折磨的基督徒铐在一起。李军又恐吓道:“你等着,一会哈市专案组就来了,我们整不了你,有能整了你的,看怎么收拾你。”

  当晚7时许,刘乃娟等几名基督徒又一起被押到巴彦县街里红福楼宾馆,几个人被分开审问。这时,以前曾提审过刘女士的杨平处长看到刘女士后,假惺惺地说:“哎呀!几天不见你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快去洗手间洗洗。他们这些人咋把孩子打成这样呢?” 刘乃娟进了洗手间在镜子里才看见自己脸部肿胀,紫青色,全身衣服凌乱,遍体鳞伤,已经认不出自己来了。从洗手间出来后,杨平处长立时变成凶相:“你上巴彦来干什么?你家在哪?你的上线下线都是谁?你信多长时间了?还有谁信?……”基督徒刘女士回答“不知道、不认识、不清楚!”最后杨平说:“我都记录3页了,都是不知道、不认识、不清楚。”刘乃娟说:“我也没犯法,又不偷谁抢谁,凭什么抓我?凭这么打我?你就死了心吧,就算再提审我100遍也是这样,后半辈子交给你们了,愿咋整就咋整吧!”最后警察杨平就在记录本上写:她属于信全能神顽固份子,并嘲讽道:“等有一天我看见全能神那天,会告诉你们的神,你是一位忠心的基督徒。”这时李军在一旁骂道:“他妈的,你不承认也照样教养你,三个人指认你就可以定案。”在审讯了八个小时之后让刘乃娟签字、按手印。

  6月2日上午8时许,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五人均被判了劳教,其中只有一人劳教两年,刘乃娟等四人均被劳教3年。其中的两名男性基督徒于当天被押到黑龙江省一面坡劳教所服役。

  6月16日上午8时许,刘乃娟等三名女性基督徒被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役。在劳教所期间,警察又曾多次提审基督徒刘女士,每次提审都会遭受毒打与折磨。在经历了三年的难以回首的非人生活后,基督徒刘乃娟于2005年10月22日上午6时许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两次被警方抓捕

——其中一次被判劳教(2003/02/28)

  我叫李炎(笔名),是全能神教会的一名基督徒(当年33岁,哈尔滨市巴彦县红光乡),2003年2月28日上午9点多,我正在巴彦镇的一个出租屋内和全能神教会另一基督徒(女,笔名小高)商量福音工作,四名便衣警察闻讯赶来,以办暂住证为借口,将我们带至巴彦镇西郊派出所。警方在出租屋内搜去:CD机一台、信神歌盘数张、信神书籍数本。

  在派出所里,警察搜去我们的传呼机(在那一天中,警察根据传呼信息,共抓捕了十四名基督徒),将我们分开审讯。王所长审道:“你叫啥名?家住哪?”我都如实回答,接着王所长往红光派出所打电话核实我的身份后,警察得知我是一名信全能神被抓的对象,那时他们没抓着,今天我落入王所长的手中,他气得上来就打我两个耳光,骂道:“妈的,不老实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就得抓你们!”随后将我和小高一同押至巴彦县拘留所。

  次日,巴彦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主审我,问我是咋信的,谁传我的,信几年了,我用智慧说:“没信几年,我也没功夫聚会,种地忙。”又抠问谁是头,还和谁联系等,我都用智慧搪塞。这次小高受审一夜,打得特别重,脸全苍起来,肿的挺高,眼睛都是红血丝,牙都打活动了。一个月期间提审我三次,反复问那些问题。巴彦县打击邪教组织委员会会长刘振忠因我不交代教会情况,就踹我说:你信的是邪教,东方闪电!你说实话就判你一年,不说就判你三年!然后又送我回拘留所里。之后,我再也没看见过小高。

  最后因家里托人拘留35天后,罚款6500元,判劳教三年取保候审,于当年4月3日获释。

  时隔九年后(即2012年)的5月23日早6时许,我(当年42岁)从家骑自行车出来,走到红光乡派出所不远的街道上,红光乡派出所所长和干警董亚祥两人从警车下来,将我拦住,所长抢去我的挎包,翻出三张TF卡后,将我带到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所长给巴彦县国保局打电话,一个小时后,国保局局长同一名女警来审我。局长问:“你信的是啥?”我说:“我信的是耶稣基督全能神。”“谁是头?信多少年了?有过底案吗?”“有过。”局长横道:“那时你们一起抓进14人,到今天你还传福音不长记性!一有风吹草动我先查你们!你们信的是邪教,整天吃饱撑的,短揍!”后来因家里托人,局长利诱道:“只要说出你的同伙,就不罚你钱了。”我就是不供,局长咬牙切齿地说:“今天你就是找人说情了,不然就把你带走了,你都够判刑了!”最后警察勒去周玉华5000元罚款,于当天下午2点放回。

黑龙江省14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3/02/28)

  哈尔滨市巴彦县公安局及下属巴彦镇各派出所集中警力针对信全能神的基督徒严厉打击并大肆抓捕,他们秘密监视摸底跟踪。于2003年2月28日采取突围行动进行抓捕,其中巴彦县的张福芹、李茹梅等十四名基督徒难逃劫难。

  2月28日上午10时许,杨英、张福芹、杨华(化名)、徐凤云正在巴彦镇李茹梅家聚会,突然巴彦镇兴华派出所的五、六名警察驱车而来,将正在聚会的五名基督徒堵在屋里,一声令下:“不许动!”五名基督徒愕然,随即警察命面墙而立,然后进行强行搜身、抄家。将数本信神书籍,手抄神话小册子,传呼机及600多元现金全部收缴,后连人带物一并带到兴华派出所。

  当日,警察又驱车闯到本镇接待家杨学迎家,将杨学迎及接待的两位传福音的弟兄周文静和刘德丰抓捕,三人的传呼机、身份证、100多元现金被掳去,戴上手铐后将杨学迎押到镇中心派出所,而将周文静和刘德丰押进本镇兴华派出所。另几名基督徒同日陆续被抓进巴彦镇西郊派出所。随身携带的传呼机及物品亦被没收,徐凤云被抓后,警察又押着她上家去抄家,将其家存放的教会大量信神书籍约270本全部抄走,其余几名基督徒也被抄家。

  次日,徐凤云、小高(女)、李维坤三人被警察认为是头被戴上手铐押到哈尔滨市看守所。到了看守所三人被分开审讯,徐凤云被铐坐在一椅子上三天,三天后审讯时才放开,哈尔滨市七处省厅的女处长问徐女士:“你信全能神几年了?为什么信?还有谁是信的?你家这些书是从哪来的?你要老实交代!”徐凤云怕牵扯别的弟兄姊妹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女处长威胁道:“七本书就够判刑,多则三年,少则一年,何况你这二百七十多本书,你要与我们配合,否则绝不轻饶你!”与此同时,小高、李维坤也受到同样审讯。徐凤云在省公安局呆了五天后,被戴上手铐送回巴彦县拘留所关押。

  29日上午,另外十一名基督徒都被带到巴彦县鸿福楼(现在膳福楼),由哈尔滨市公安局七处的省公安厅警察审理,警察逼基督徒交代书从哪来的,头是谁,信几年了等,基督徒均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得不到结果,就殴打基督徒,多数基督徒都遭受不同程度的打骂逼供,终无结果。当晚将这十一名基督徒押至巴彦县看守所。

30日上午又将杨英、杨华、崔友三人转押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接受严刑逼供,并被关押18天,期间遭受哈尔滨七处省公安厅警察的毒打逼供,亦无果,后将三人押回巴彦县看守所。

  最终十四名基督徒均被定“扰乱社会治安”罪被处罚,处罚结果如下:

  张福芹(女,当年38岁,住哈尔滨市巴彦县康庄乡),被判劳动教养三年,押在哈尔滨市第一劳教所。

  杨华(化名,女,当年45岁,住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被判劳动教养三年,押在哈尔滨市第一劳教所。

  李炎(化名,女,当年33岁,住哈尔滨市巴彦县红光乡),被判劳动教养三年,经找熟人拘留35天,罚款6500元取保候审。

  小高(女,当年27岁,哈尔滨市宾县永源乡),被判三年刑满释放。

  崔有(男,当年36岁,哈尔滨市木兰县东兴镇),被判三年劳教,押在尚志市一面坡劳教所服刑。

  刘德丰(男,当年27岁,哈尔滨市巴彦县龙泉镇),判二年劳教,期满释放。

  杨英(女,当年36岁,哈尔滨市巴彦县泉林场),拘留35天,托会疏通关系花2000元,罚款5000元,于4月3日释放。

  徐凤云(女,当年49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拘留29天,省公安厅罚款500元,在巴彦县拘留所罚款3500元,家里托人疏通关系花去1000元,后因家人懂法又要回3000元,并足为刑事犯罪,监外执行三年。

  李茹梅(女,当年58岁,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托人花3000元,拘留29天,罚款2000元。

  杨学迎(男,当年57岁,住在哈尔滨市巴彦县巴彦镇),拘留29天,罚款2000元,疏通关系花2000元。

  周文静(男,当年23岁,巴彦县龙庙镇),拘留45天,罚款4000元。

  另外三人丁凤英(女,当年26岁)、李维坤(女)、李刚田(当年62岁)详情不明,有待了解。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3/02/28)

  2003年2月28日上午9时,鸡西市虎林市八五六农场的刘江英(38岁)与另一姊妹到鸡西市密山市兴凯湖农场看望教会,被连队治安员抓捕到兴凯湖农场公安局核实身份,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二人关押7个多小时后才放出。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3/02/28)

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小区的基督徒安惠(女,当年46岁)因信全能神被大庆市龙南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得知,2003年2月28日晚9时许,刑警队的六名便衣警察驾车前来抓捕,安女士正在家里看电视,警察走到楼道将电闸关闭,安女士以为停电了,开门看是什么原因,六名警察趁机窜入屋内,警察喝道:“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说着便开始抄家,没有搜到信神证据。警察喝令:“跟我们走一趟!”遂将安女士押至刑警队。

  在审讯室,警察吼道:“是不是在你家聚会?你们都哪天出去传福音了?”安女士不说,一名姓霍的警察冲上来要打安女士,因安女士的丈夫托人警察没打。安女士听见丈夫与警察在走廊对话,警察说:“你家公安局有人也不能放,她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国家坚决禁止的!抓她是省里直接命令的。”

  次日,警察又闯到安女士的单位,将其信神的四盘赞美诗磁带、录音机搜走,回来后让安女士坐在老虎凳上,逼问:“磁带从哪来的?信神头是谁?在哪聚会?上下线怎么联系?”安女士仍不语,警察恐吓道:“不说让你坐电椅,给你仍男监里让他们强奸你!”审讯无果。

  2003年3月1日,警察将安女士送进大庆市看守所。期间,家人疏通关系并交罚款共花去近30000元,才将安惠于4月5日赎出来。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神相继被抓捕、拘留、巨额罚(2003/02/28)

  2003年2月28日早晨,宁安市公安局的几名警察相继到宁安市宁安镇河西村和向阳村抓捕了三名基督徒,勒索18000元钱,分别被拘留20天、56天、25天后才获释。

  2003年2月28日早晨5时许,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冯振久领着三名警察驱两辆车突然闯至宁安镇河西村基督徒李淑美(女,57岁)家。李淑美迎上去问:“你们是干什么的?”警察气势汹汹地喊道:“我们是公安局的,你叫李淑美吗?你们是闪电的吗?你的书在哪?”李说:“没有书。”警察不容分说便在四处乱翻。最后,只翻出一本圣经和一装有一盘磁带的小录音机,便问:“磁带是从哪来的?”李答:“捡的。”警察骂道:“放屁!不用你嘴硬,一会儿把你带到公安局。你们这些人到处传教,头年就想抓你们了!”之后,两名警察拽着李肩膀连推带搡往车上拥。李淑美丈夫见状追出来说:“她有心脏病,又有子宫肌瘤正准备手术。”警察像没听见一样将李押上警车。警车直接开到同村基督徒李茂胜(男,59岁)家门口,一名警察留下看着李淑美,冯振久等三名警察往屋里闯,李茂胜见警察闯来直奔放信神书籍的地方要藏书,冯振久连声喊:“不许动!”上去一把抓住李茂胜的双手背在后面,其他警察便在屋里乱翻,没收了搜出的一台大京都牌播放器和一本信神书籍,逐将李茂胜推上警车,与李淑美一起押到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国保大队,两名基督徒被分开关押。一名老警察审讯李淑美:“你信神几年了?在哪信的?你因什么信的?你快说!谁是头?谁给你传的道?你们东方闪电是邪教,是直接反对共产党的,你知不知道。”李淑美不肯说出别的基督徒便坚定地说:“我就是头。”警察说:“瞅你那熊样还能当头?”李说:“你们看我这样还抓我干啥?”警察威胁道:“你态度不好,给你两条路,一是说出来就放你回家,二是判你刑,现在就送你到佳木斯去。”李淑美气愤地回答:“我进来就没想出去。”李茂胜被单独押在国保大队二楼的一个房间,冯振久审问说:“你们的头是谁?你们信神的有多少人?都在什么地方聚会?”李用智慧回答。警察见审不出结果便对李用刑,将其双臂拧到背后,绑上双手,用力往上托双臂,李的双臂被抻得像要断了一样疼痛难忍,痛得直哼哼!一警又拿来电棍打开开关,使电棍就吱吱地响、冒出火星,借此吓唬李。当晚5时许,李淑美和李茂胜被转押到宁安市范家看守所。警察一天没给两人吃东西。

  同一天上午7时许,与李淑美和李茂胜同一镇向阳村基督徒李秀芹(女,60岁)也被警察抓捕。当时李秀芹正在家里包饺子,突然听见狗叫,李往外一看,见三辆警车停在家门口,张俊杰等五名警察闯进屋就问:“你是信东方闪电吗?”李秀芹没有回答反问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他说:“公安局的。”四名警察立即四处翻,仅翻出一本耶稣挂历便拽住李秀芹往外走。李秀芹因有心脏病,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吓得瘫软不能走路,警察就命令其丈夫背着她上车,连其丈夫一起押到宁安市范家看守所。在看守所里,李秀芹直接被押到审讯室,两名警察审问:“你们的头叫什么?在哪住?”李答:“不知道,我们从不问这些。”警察上前就打李一个大耳光,恐吓道:“你不说罪就大了,把你送到小号里,扣上手铐,带上脚镣,不能放过你!快说!你们的头是谁?在哪住?叫啥名?你们在哪聚会?”李说:“我只在家信,在家祷告。”警察反复抠问这些问题,李始终回答一致。审了一天,李秀芹也同样没吃到饭。

  当晚6时许,李秀芹、李茂胜被搜身、登记、签字、按手印、照相。李秀芹哭着要回家,警察就打她耳光,把她衣服扣割下来,腰带抽走,送进女号里。李茂胜的衣服扣子也被割下来,光脚被送进男号里。

  警方给三人扣上“政治犯”的罪名要罚款。李淑美因有病,家属托人送礼又交6000元钱(罚款5000元钱,买被褥和火食费花1000元钱)是,并保证以后不再信神了,李淑美被关押20天后获释。李茂胜的家人托人交罚款6000元钱,被关押56天后获释。李秀芹的丈夫托人交6000元钱罚款,李秀芹被关押25天后获释。

  李秀芹在看守所6天后,心脏病加重,心口疼,喘不上来气,痛得在地上打滚,不小心把鞋扔到电视上,三名警察把她拽到走廊里用塑料管(一米多长、直径4公分)往她身上、腿上乱抽乱打半个小时,疼得其抱头喊叫,后脖根上、双腿内、外侧上、双臂外侧都被打成紫黑色,之后,把她拖进号里。李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黑紫色,不能躺着只能趴着。至今其身上被打部位八处肌肉萎缩,用手一按一个坑,有坑的地方不长肉,一碰像针扎一样的疼,左腿至今还肿着,干不了活。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

——其中一人被罚款2000元(2003/02/27) 

  2003年2月27日下午4时许,小晋(化名,女,40岁,家住龙江县黑岗乡)去基督徒唐桂芝家(女,55岁,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建砖房14栋6号)告之警方已经得知她信神。当时基督徒张淑芳(女,33岁,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乙区)也在唐家。小晋刚进屋就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且边敲边喊:“开门!开门!我们是派出所的。”待唐女士打开门后,以富拉尔基沿江派出所所长为首的三名警察(其中一人叫刘志国)一拥而入,所长厉声对唐女士喝道:有人把你供出来了,跟我们走一趟!随后就将3名基督徒推上警车,押到派出所。

  警察对3人审讯一番,未果,便去唐家搜查,抄缴了一本圣经、三张歌碟、一张耶稣画像、一台新CD机。对唐予以罚款2000元的处罚,于次日下午释放。警察从张淑芳家没有搜出想要的东西,张女士单位的书记将其保释出来。杨金凤因没有确凿证据于当日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信神被警察抓捕(2003/02/27)

 家住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的基督徒代福杰(当年40岁)信全能神被大庆市龙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警察得知,2003年2月末一天晚9时许,代女士和两岁的孩子在家刚要睡觉,刑警大队的警察闯到门前“咣!”“咣!”使劲敲门,代女士不知是谁没敢开门,敲门声越来越急直到深夜11点多,戴女士仍不敢开门,警察竟野蛮地找来“开锁大王”把门撬开,警察一拥而进,指着代女士大喊:“怎么不开门呢?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和谁在一起信?抓的就是你!,要不是你家孩子小早乎你两撇子了!”说着,便开始满屋乱翻寻找信神证据,一无所获。警察喝道:“把孩子送走,跟我们上公安局!”孩子没送出去,警察就让代女士抱着孩子一起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

  警察逼问:“信多长时间了?上下线怎么联系?头是谁?”代女士说不知道。警察吼道:“你他妈就编吧!”反复逼问代女士同样的问题,代女士坚决不供,最后警察让代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次日上午10时许,代女士的丈夫花1500元买两条烟送给警察,警察让代女士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信了才将其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殴打并拘留(2003/02/26) 

2003年2月26日晚5时许,家住大庆市萨尔图区的基督徒顾秀荣(女,当年53岁)在本市让胡路区景园小区传福音,被让胡路区龙南刑警大队得知,两名警察驾车而至,将顾女士拽上警车押至刑警大队。

  审讯中,警察喝道:“谁传你信神的?头是谁?上下线咋联系?”顾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恐吓道:“快点说,把你信神的事交代清楚,不说待会换别人来他们能吊起来打你、用电棍杵你!”说着,来两名男警搜顾女士身,将钥匙搜去后私自去抄家,将顾家翻得一片狼藉,一无所获。回来后将顾女士关进一个大铁栏杆的房间,留一警察看守。两小时后,一名40多岁的警察将顾女士带到另一房间,二话不说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边打边吼道:“你传多少人了?都上谁家传了?”顾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恶狠狠地骂道:“他妈的,不说今天就打死你,看你以后还信不信了!”说罢,扑向顾女士又是一顿暴打,拽住顾女士的头发连连往墙上撞,顾女士头嗡嗡炸响、满脸仓肿,心口窝难受,疼得失声痛哭,呕吐不止,警察骂道:“你妈的,你咋吐出来就咋咽进去!不许哭,再哭整死你!”顾女士不咽,警察就猛打,硬逼着顾女士把吐的东西咽回肚子里。接着叫嚣道:“叫你们信实际神,这回都给你们切根!(指抓一个治一个)”随后让顾女士在拘留单上签字画押。

  第二天,警察将顾女士戴上手铐押至大庆市看守所。六、七天后两名30多岁的男警察来到看守所提审,逼问顾女士带领是谁,在哪聚会,顾女士不说,警察狠狠地扇了顾女士一个大耳光,喝道:“说,不说我整死你!”顾女士坚决不答,警察叫来管教,将顾女士拖回号里猛打一顿。

  几天后,警察又一次提审顾女士,还是问同样的问题,仍无果,警察就用卷起来的杂志趁顾女士不注意就到脸上使劲的扇一下,还让顾女士到墙角撅着,时不时的训斥顾女士:“你真他妈不要脸,还让你女儿也跟着信,信神有啥用,当饭吃啊?好好在家过日子得了,我一见信神的人就恨!”

  最后警察以“宣传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顾秀荣劳动教养一年,在拘留所里关押40天后,押到哈尔滨市戒毒所女子二中队, 2004年1月1日获释。

  顾女士说:“出来之后,还是没有自由不让信神,片警、扫楼道的,都是警察的眼线,为了信神我只能背井离乡。”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刑拘三个月(2003/02/25) 

  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李满芝{现年(2013年)41岁,富锦市锦山镇}和胡玉霞(现年43岁,双鸭山市集贤县升昌镇),于2003年2月25日到双鸭山市集贤县黎明乡福兴村传福音,传了几家后,已是上午10点多,二人返回,途中被闻讯驱车而至的集贤县公安局警察抓捕。

  警察对基督徒先进行搜身,然后分开审讯。警察怒气冲冲连骂带吓地审讯李满芝,让其交待家住哪,带领是谁,是谁让出来传福音的,李女士吓得吱唔着,没有回答。警察急了,冲过去朝李女士后脖梗“啪!”“啪!”就是几大撇子,接着又踹几脚,李女士更加恐惧,不知怎么回答。警察又命其“开飞机”:双腿叉开下蹲,身向前猫腰90°,两手后伸向上举。如果姿势不准就被警察踢,李女士边 “开飞机”,边被审问,依然不说什么,体罚折磨长达两个半小时,李女士全身酸痛难忍,下肢麻木无法行动。为查证据,警察向其所在地派出所核实,证实其在外传福音已8个月。同样,胡玉霞受到审讯。

  当天下午4时许,警察以“信东方闪电邪教,扰乱治安”为由刑拘二人,关押在双鸭山市福利屯拘留所。期间,警察多次提审李满芝,逼其供出头是谁,有多少人信,李都不回应,警察让管教将李满芝与另一基督徒用脚镣铐在一起两个星期。李满芝和胡玉霞于5月26日刑满释放,且被警察各勒去2000元罚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3/02/23) 

  2003年2月23日,双鸭山市友谊县兴隆镇的徐福华(当年48岁)刚到家,下午1时许,兴隆派出所所长等几名警察,突然闯入徐福华的家,冲徐女士喝问:“你是不是信全能神的?”不容分说,将其抓走。

  到派出所,警察从办公桌上拿起一本神话书问:“这书你看过吗?”徐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继续审问:“这些日子上哪了?是不是传道去了?”徐女士仍不回答。警察强行翻徐女士衣服兜,翻出三张磁卡、一传呼机及60元钱。徐福华反问:“三张磁卡是我花钱买的,为啥搜去?”警察说:“这是信神的证据。”反复逼问教会情况及和谁联系,审讯约1个多小时,命其在审讯记录上签字备案后,才让其丈夫领回家。

  次日,友谊县公安局的警察到徐福华家,威胁说:“凭这三张磁卡就能抓你,以后不许再出去传福音,再传还抓你!”从那以后,徐女士一直在警察的监视之中,没有自由。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并抄家(2003/02/22) 

  2003年2月22日7时许,基督徒张波(女,当年33岁)在屋里听到有人敲门,有一男的说:“我们是查户口的。”门刚被打开,三名便衣警察便冲进屋问:“你信主吗?”没等张女士弄明白是怎么回事,警察又喊道:“你这段时间没在家,去哪传福音了?” 张波说:“我去婆婆家了。”警察喝道:“你撒谎。”随后就开始抄家。片刻功夫屋内屋外一片狼籍,只翻到一些圣经、资料与磁带。这时张女士的父亲正巧赶来,随后给其家人一一打电话,其弟弟、妹妹都赶来了,警察要把张波抓到公安局,张波的父亲拦着不让,刑侦队长对张波的家人说:“张波在外面信主,这些人到处传福音,家也不要了。”接着说了些无中生有的诬蔑话,当时就将张波气哭,说:“你们竟瞎说,我们信神的心里有那些不好的意念神都不喜欢,何况你说的那种事,我们根本都不能做。” 最终刑侦队长以这是在执行公务为名,把张波押到七台河市山下的公安局。

  张波的亲属随后也到了公安局,刑侦队长装作温和的样问道:“跟谁信的?”张波说:“跟我奶奶信的。”队长说:“你奶奶呢?”张波说:“死了。”队长还是抠问前几天是不是去传福音了,张波就说去婆婆家了。队长恐吓道:“不用你不说,让你坐老虎凳你就说了,你知道今天去你家干啥吗?这叫抄家。”另一名警察拿着从张波家搜出的圣经和磁带,喝道:“这里面的救法一救法二是什么意思?”张波说:“这是大教堂王丽讲的,你问他去……”

  审讯未果,刑侦队长强逼张波在上面签字后当日释放回家。因张波的姑父找人说情,请吃饭大概花200多元,此事才算平息。

  据悉,张波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山下中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2003/02/22)

绥化地区安达市火石山乡的张胜玲(当年34岁),于2003年2月22日晚6时许,在大庆市龙凤厂西楼区给一食杂店店主传福音,不料被闻讯赶来的龙凤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堵住,强行将张女士的挎包夺去,将一本神话书《审判从神家起首》翻去,大声叫道:“你是不是信邪教的?”张立即反驳:“我不是信邪教的,是信神的。”警察不容分说将张胜玲抓捕。

  到了派出所已是晚上7点多,警察将张胜玲铐在暖气管子上,又踢了她一脚,讽刺道:“还信神呢!神怎么不来救你呢?”张被铐坐一宿。次日上午,五名警察来审张胜玲,一名长了满脸横肉的所长冲张女士横道:“谁指使你出来传福音的?传多少人了?还有谁是信的?头在哪?如不交代清楚把你吊起来打!就吊一只大拇指,直到你说为止……”警察将其带到一楼,所长诈骗说:“这位是我们的局长,你得好好与我们配合,如果帮我们抓到全能神我们就能得到50万奖金,我们局长说了算,他能分给你两三万,或者帮助我们破案抓信神的人也行。”张胜玲说:“我不会破案。”局长一听什么也没审出来气的走了。所长继续审问逼供,张仍不作应答,所长怒吼:“什么也不知道也照样判你!信神,神在哪呢?我就是神!”审讯无果。张女士被送进了大庆市东风看守所,一进所,女警就将张的全身搜一遍,连胸罩都检查一遍,之后关进408室。

  几日后,警察到张女士的姐姐家进行调查张信神之事,获悉张女士是信全能神的,并且在外传福音3个月。警察在审讯时威胁张女士:“你到底传了多少人?带领是谁?你家住哪?若不说清楚就打死你!”张只好说出了自己的住处,随即警察去抄家,翻出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一诗歌本及传福音资料,警察拿到信神证据后继续提审张女士:“从你家翻出这些书,这回你得判刑!”张女士不卑不亢:“我信神走的是正路,不做任何坏事,你们要想判就判吧。”所长气急败坏地上去就使劲弹张胜玲的脑袋,另一名警察也凑过来用手掌打张的脖子,张头晕目眩,几乎要昏了过去,警察仍不罢休,找来一根方木棒用力狠打她的腿,张女士疼的大叫。边打边逼张交待问题,张始终不说。警察恶狠狠地大吼:“你等着,我非判你十八年不可,让你把牢底坐穿,青春耗尽,变成老太太再出去!”如此审讯有两个小时,之后将张押回408室。张脱下裤子一看,整个腿都变成紫黑色,肿的很高,就这样每天还得被迫盘坐码铺,腿钻心地疼。

  不久,警察向张胜玲宣判:“扰乱社会治安,传东方闪电发放邪教书籍,判劳教一年!”两个月后,张女士被押送至黑龙江省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服刑期间,张女士天天在地下室劳动织布,室内光线不好,出来后视力大大减弱,2003年12月中旬张胜玲才终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三次被拘捕

——其中两次被关押(2003/02/22)

  2002年7月15日10时许,基督徒马跃辉(女,当年50岁)在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11连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到八五九农场三分场派出所。审讯备案后,下午3时许将其押送到五九七公安分局关押了一宿,次日清晨才将其放出。

  2003年2月21日下午,马跃辉和另一女基督徒在宝清县五九七农场一分场传福音时,被两名便衣警察堵住,一名警察一把抢过马跃辉手中的传福音照片和录音机,不容分说将二人推上车押往五九七农场拘留所。

  在拘留所,杨姓警察喊道:“东西是哪来的?谁是头?”马女士不肯说。杨警威胁道:“你要是不说就拿电棍出溜你。再让你们坐老虎凳!”基督徒仍没回应。警察气极败坏,随后将基督徒关押起来,勒令其在拘留所天天干活:捡带粪便的纸,拖地等。40天后,才将其释放。

  2003年5月20日上午,马跃辉在双鸭山市选种厂传完福音往家走时,突然被本市西安派出所的两名女警察围住,马跃辉见此景转身就跑,又被她们抓住,强行押到西安派出所。

  一进所里,便对其一顿毒打,连搧马跃辉耳光,接着抓住头往铁柱子上磕,马跃辉的脸被打得苍肿,眼冒金星。下午警察把马跃辉押送到双鸭山市拘留所。在拘留所,两名警察(张爱心和左爱民)逼马跃辉说亵渎神的话,说东方闪电是邪教,马跃辉默不做声,又被关了起来。

  关押10多天后, 2003年6月3日,其儿媳妇从老家赶来才将其保释出来。罚款1300元,另外,马跃辉身上仅有的30元钱也被搜走。

  据悉,基督徒马跃辉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三农场三分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2/20)

  2003年2月20日上午7时许,家住佳木斯市桦川县四马架乡的王桂霞(当年38岁)到本市东风区五百佳东商场南边小市场南楼区传福音。该区佳东长胜派出所的警察得知后,迅速赶到,抢去王女士挎包里的一本信神书,强行将其抓进佳东长胜派出所。

  到所里,一女警迫使王女士脱光搜身,将王仅有的43元钱掳去。随即将王女士铐在老虎凳上,警察逼问:“书从哪来的?头是谁?”王说:“主耶稣是我们的头。”说着进来一个保洁员,王女士便向其传福音,警察气得拍桌子叫道:“你都被抓进来了,还传福音!”又进来六、七名警察,一警察骂道:“妈的,因你一个人,把我们刑警队都折腾出来了,看见了吗!佳木斯所有的公安都来了,今晚就是挖地三尺也要把你们信神的翻出来!”警察轮班审讯,逼王交代信神实情及带领是谁,王女士始终绕开问题,没有正面回答。审讯未果,警察将铐在老虎凳近12小时的王女士手铐打开,王已无法走路,下肢麻木肿胀,失去知觉。

  当晚7时许,两名警察架着王女士上一警车,不知押到什么地方,一进屋警察就恶狠狠地踢王桂霞,讥讽说:“你不是信东方闪电吗?有能耐你闪出去呀!”连夜将王女士押进佳木斯市桥南看守所。

  次日,警察去抄王桂霞的家,一无所获。返回所后,警察提审王桂霞时威胁说:“你家人把你信神的事都说了,老实交代,不说就判你三年!”

  在王桂霞关押的第50天,另一名信全能神的基督徒霍中玉(女,50岁,辽宁省人)被关进来,因她儿子信神在辽宁老家已被捕,霍女士被迫逃到黑龙江省亲属家。不幸的是,在异地也难逃一劫,被抓后,佳木斯警方联系辽宁省警方,辽宁警方迅速赶到,威胁霍女士说:“终于把你抓到了,等着!看我们回去怎么收拾你!为了找你,我们花了10000多元路费。”

  关押期间,刑警队长逼王女士家人拿钱赎人,经王女士的侄子前来讲情担保,交3000元罚款后,才于4月20日释放。临行前,警察警告说:“是你侄子把你保出去的,你再信神,就抓你侄儿!”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无辜关押三天(2003/02/20)

  2003年2月20日,女基督徒古淑芬(当年55岁)在抚远县7委一福音对象家传全能神末世福音,这时两名便衣警察闯了进来冲古女士喊道:“走!跟我们走一趟!”古女士不从,两名警察就架着古女士的胳膊硬将其拖到路上,拦了一辆出租车,将其拽上车,押到抚远县公安局。

  古女士被带到4楼,因古女士体质不好,上楼后一个劲地喘。进屋后,几名警察先审问了古女士的家庭信息,随后一名女警对其进行搜身。审讯期间,警察拿着信神书籍说:“这书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当晚,一名警察骂古女士:“你是豆腐掉灰堆,捶不得、打不得,要是个男的给我这手解解痒!”

  第三天早上,警察给古女士的女儿打电话冲其索要5000元赎金。古女士的女儿在电话里说:“我凭啥拿钱赎我妈?妈咋的了?犯啥法了?我妈都有病了,你们知法犯法!” 最终,古女士在被关押3天后释放。

  据悉,古女士家住建三江管局前进农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2/20)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达呼镇的基督徒宋秀云(当年37岁),2003年2月期间在本市富拉尔基区附近传福音,并在该区北大街一接待家住宿休息,当地派出所的警察获悉此事,于2月20下午4时许,宋秀云正在接待家洗衣服,四名便衣警察突然闯来,见到宋女士就强横地用宋的羽绒服帽子将宋的脑袋蒙上,两名警察将其架上警车押至附近的新江派出所,当晚7时许又押到度假村去审讯。

  警察逼问宋秀云:“你为什么信神?信几年了,还有谁是信的?在哪聚会?”宋回答说:“我因有病信的,信后病好了。”又问:“头是谁。”“没有头,就我自己信。”警察吼道:“年纪轻轻不在家好好呆着出来信什么神?哪有神?共产党不让你信,你就不能信!快说你们的头是谁?”宋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大怒,操起一竹板子狠狠打宋的脚,几个人轮流打,边打边满口脏话地叫骂:“妈的,叫你不说,打死你!”宋女士的脚肿的很厉害,疼痛的滋味无法形容,打到深夜12时许,见宋还不交代信神实情,就强行宋脱掉棉衣棉裤,只穿线衣线裤,将其绑在外面的电线杆子上冻了两个小时,凌晨两点多才让回屋。警察不解恨,又将塑料袋套在宋的头上,一喘气塑料袋就粘在嘴上无法呼吸,憋得宋受不了,心都要炸开了,导致宋女士犯了严重的心脏病、肾病、高血压。审讯未果,警察将宋关进齐齐哈尔市看守所。

  5月5日,宋女士家人被迫交上1500元罚款,宋女士才获得释放。宋回来后身体支持不住,一连打了17天吊水才逐渐恢复正常。

 

黑龙江省基督徒信神被警察抓捕拘留并遭其折磨(2003/02/20)

  家住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兴隆河村的基督徒李文泉(男,当年59岁),信全能神被当地杏树岗镇派出所得知,2003年2月20日李先生传福音刚回到家,后院的表姐告诉他警察是日前来抓他。李便去大姨姐家(杏树岗镇先锋村)暂避,在大姨姐家刚吃完午饭,大同村的治安员就带着3、4名着装警察闯进来,冲李喝问:“你是李文泉吧!”随即亮出证件,将李的双手铐上进行搜身,将李先生的笔记本、钢笔及钥匙没收,随即将李的大姨姐家抄了一遍,翻得一片狼藉,将一本信神书籍掳走,之后将李文泉与其大姨姐一同抓进杏树岗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问李文泉:“你家有钱吗?经济状况咋样?”李说:“家没钱,还欠一万多元外债呢,全身都是病。”警察脸一沉喝道:“你是不是信神?”李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警察诱骗说:“你说吧,你信神的事我们早就知道了,证据都在我们手里,你家是不是有书,交出来吧!”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警察立即变脸,骂道:“你这老不死的,你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国家坚决反对!不把书交出来就整死你!”言罢,猛扇李两大巴掌,又使劲踹了其两脚,继续逼问:“快说!书在哪?头是谁 ?”李仍不答,警察掀开李的羽绒服,将一暖瓶热水全倒在李的后背,烫得李惨叫,又用羽绒服套住李的头,罚其撅着,李被折磨的浑身直冒虚汗、筋疲力尽。之后又拽着李到洗手间,打开窗户,让李把头伸到窗口处冻着他约有半个多小时,冻透之后又拷在椅子上继续逼问同样问题,仍无果,将李关在屋里一名警察看着,不给饭吃。

  饭后警察继续刑讯逼供,又饿又累的李先生再也支撑不住瘫倒在地、口吐白沫,不省人事。警察见状,怕担责任,不得不将其塞进警车后备箱拉往大庆市第四人民医院救治。途中,一名警察说:“看看他有没有气了,要是没气了就把他扔沟去。”警察下车看李还有气,就拉到医院,抢救过来后返回派出所。

  第二天,警察继续审讯:“书在哪?你要再不说就往你嘴里灌狗屎!”李实在受不了了,将发下去的一本福音书取回来交给警察。警察以信“邪教”为罪名将其押至大庆市四厂看守所,期间,警察为逼其交代信神实情竟唆使犯人殴打并用凉水猛浇李先生,在此30天后,将李转至同院一墙之隔的拘留所,又被关押 15天才于2003年4月初释放,临行前警察逼着李写下决裂书并签字画押。李的大姨姐于抓捕第二天释放。

  据李先生交代:“在自己被抓捕的当天晚上,警察前去其家中抄家,屋里被翻得一片狼藉,抄走一丝袋信神资料。拘留期间家里托人疏通关系花去500多元,出来是又交280元体检费、200元伙食费。”

 

黑龙江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

——其中一人拘留72天,罚款2000元(2003/02/20)

  2003年2月19日,家住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甲区的基督徒蔡凤莲(女,当年56岁),因信神接待弟兄姊妹聚会,被铁北派出所的2名警察(其中一人叫郎军)强行抓捕于自家中。当日,该区的另一基督徒成文秀(女, 当年63岁)也在自家被郎军抓捕。

  之后,警察又返回二老家中搜查一番,将蔡老家信神书籍和一台CD机没收,成老的2本《圣经》和2本先赞美诗被搜走。所内,警察说蔡老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并让其交代:“谁传你的?你又传给谁了?你的上线是谁,下线是谁?那些老太太都上你家干啥?谁给你们讲,在哪聚会?”审讯未果后,警察威胁说:“你这么顽固,你不知道后果吗?再继续这样下去,房子就给你没收,孩子也不让上学,工资也给你取消,看你还信不信?”见蔡老依然什么也不说,警察便将其押到江边,往江里推搡蔡老说:“你不说就把你推江里去。” 蔡老仍旧不为所动。警察无奈又将蔡老押回派出所。此时,蔡老已被关押36小时,水米未进。成老基本也受到了同样的审讯,并问其经常去蔡老家做什么,警察也没得到想要的回答,气急败坏地将一大杯凉水从成老的头上浇下。

  2月21日上午,成老被放出,蔡老被押至富拉尔基看守所。警察手拿木框恐吓蔡老,仍未逼出任何口供证据。遂向蔡老打下,蔡老的心脏病复发,此后彻夜不眠。看守所的警察说:“抓这些老弱病残的干啥呀,她们还能反党啊!”最后,蔡老被罚款2000元,关押72天后才被放出。

  据蔡老说,在看守所,看到了同样被捕的另一信徒张葵芝姊妹,见面时,因张被警察打得遍体鳞伤,浑身青一块紫一块的,额头上一个大疤痕缝了好几针,被折磨得憔悴不堪,惨不忍堵,已分辨不出原模样。张对蔡老说自己头上的疤是被警察用铁凳砸的,受尽了酷刑,甚至想一死了之,听得蔡老不住落泪。

 

黑龙江省警方大肆抓捕基督徒并趁机敛财(2003/02/19)

   2003年2月19日,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大八旗村的徐娇艳(女,24岁)被抓后,当地全能神教会多人相继被抓,有的被罚款,有的背井离乡。

  被抓捕的基督徒具体情况如下:

  孙淑芹,女,62岁,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孙老得知警察正在大抓信徒后,便到了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躲避警方追捕。结果2004年7月5日下午4时许孙老在一名基督徒家聚会时,连同其他三名基督徒全部被捕,并关进泰来县拘留所,40个小时后拘留所所长对四人说:回去别信了,我知道你们不做坏事,但共产党不让信。说罢便将几人释放(时间是2004年7月7日上午8点)。

  訾丽艳,女,44岁,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小八旗村。于2003年2月21日下午3点被抓,但因其弟弟和梅里斯区农村派出所所长徐永兴是同学,訾女士便于当晚12时许被释放,被关押了9个小时。

  马淑芬,女,46岁,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梅里斯村。于2003年2月19日下午3点被抓到齐齐哈尔市华丰派出所。由于马淑芬的妹夫出面求情,警察便于当晚10时许将其释放,关押了7个小时。

  张春香,女,48岁,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大八旗村。和同村的王老(基督徒)于2003年2月20日上午10时许被齐齐哈尔市梅里斯派出所的所长刘培坤等人抓捕,后警察说要罚款300元钱,张的儿子把兜里的一百多元钱给了警察之后,他们便将张女士释放了,关押了3个小时。而王老被释放后,不久便去逝了。

  李敏,女,31岁,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事发后,李便被迫离家在外。2003年7月份李从外地刚回到家中就被齐齐哈尔市华丰派出所的警察发现,但因其嫂子的哥哥是梅里斯分局的局长,他们没敢抓,只是把她叫到派出所问一问,十多分钟后就回来了,当时李的嫂子还给了所长黄殿华1000元钱。到了10月份李又被梅里斯派出所的警察抓到该所,李的嫂子随后赶到,由于李女士在被审讯时心脏病突发,抢救了两天两宿才救过来,后来警察再没找过李女士。

  张美香,女,31岁,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胜利委。在徐娇艳被抓后,张美香就躲到外地,2004年2月份刚回到本地,就被梅里斯派出所的警察抓到该所,并罚款3000元,关押24小时后将其释放。

  家住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大八旗村的关丽杰(47岁)与妹妹关丽香(38岁)在徐娇艳被抓后便出去躲了几天,由于她们的一个亲戚是给梅里斯区区长开车的,这个亲戚把姐俩带到派出所,跟警察说了说,关家二姐妹才躲过一劫。

  至此在梅里斯这一地区就有9名基督徒先后被警察抓捕。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

——其中一人被拘留20天、罚款3000元(2003/02/18) 

  2003年2月18日上午10时许,基督徒周凤芝(女,28岁,家住肇东市姜家镇姜家村)去该市东发乡西发村一信徒家,因恶人举报,该乡派出所的两名便衣警察驱车赶到,并将周女士及该信徒都抓到了派出所。

  两名基督徒在该派出所被关押5个小时,当晚又被押至肇东市拘留所,在那关押了7天后绥化市来人开始审讯。在审问周女士的过程中,一名警察狠狠地打周的嘴巴,并质问她:“你是不是头儿?”周回答不是。“到底谁是头儿?”“不知道。”话音刚落,该警察拽住周的头发就往墙上撞,越不说就越打,还对其威胁恐吓,用各种刑具,甚至用手枪吓唬周女士,逼问她认不认识邱××、刘××(二人均为基督徒),还拿出二人的照片让周指认,对其刑讯逼供长达40多分钟。

  警察对周女士软硬兼施,第二次审讯是拘留所的所长审的,他们把周的丈夫、儿子都找来了,并劝周女士说:“你这个人挺好的,还有手艺,为什么要信神呢,看你儿子长的多好、多可爱,你快点说实话吧,不说这回就给你判刑了,发配到齐齐哈尔农场劳教三年,让你好好在里面改造改造。”最终因审讯无果,便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罚周女士3000元,拘留20天,又收了一个月的伙食费,另加照相费、卫生费320元,最后让周女士在他们拟好的材料上签字,周拒签,警察自行签的。之后警察才将周女士释放,临走时警告周说:“别让我们再抓到你,再抓着就是无期徒刑。”

  一起被抓的基督徒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女基督徒因信神受酷刑被拘留(2003/02/16) 

  2003年2月16日上午8时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河南街女基督徒隋秀华(当年45岁,原老常派信徒)家,七台河市新兴分局七八名警察翻墙而入,控制住只身在家的隋女士后,赵和平(队长)一声令下,撬门别锁,翻箱倒柜,顷刻间,室内一片狼藉。警察将翻出的一部录音机、五六十本《跟随着羔羊唱新歌》、《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全部没收,将隋女士羁押回该分局。

  在一间小黑屋内,隋女士被戴上手铐,几名警察开始对隋女士进行审讯。一虎背熊腰、凶神恶煞般的警察吼道:“你是什么组织里的?”隋女士答道:“我是信神的,不是什么组织。” 该警察闻言大怒,使劲薅住隋女士的头发,狠狠地踹其大腿,隋女士的头发被他一把把地拽掉,大腿也被踢得又青又肿。打够了继续审问:“你的书是从哪儿来的?组织里头儿是谁?你们有多少人信?你传了多少人?”隋女士保持沉默,警察便讽刺道:“神没告诉你我们今天来抓你吗?你让你的神来救你呀?”审讯无果,当天晚上隋女士被带到北山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

  五天后,隋女士的家人被轮流传讯,逼隋女士就范,隋女士不为所动。警察见恐吓未奏效,七八名警察对其轮番审讯,使其食水未进,片刻不休,对其不停地殴打、谩骂,经由三天两夜的折磨,手铐早已被紧到血肉里,隋女士精神和身体机能已到极限。

  审讯终无果,以“信全能神邪教”为罪名将其刑事拘留两个月。因隋女士哥哥曾多次请赵和平吃饭,又让其白拿店内商品(开灯具店),当年4月16日,隋女士被迫签下保证书,交了10000元钱罚款和900元伙食费,共10900元钱,才得以获释。

  至今,隋女士手腕处还留有一双镯子似的疤痕,触目惊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遭巨额罚款(2003/02/16) 

  2003年2月16日8时许,女基督徒王清霞(女,当年36岁,原三自信徒,2000年归回全能神名下)去给黑龙江省勃利县城西区派出所附近一生命道信徒传福音。王女士返家途中,途经派出所,被孙卫东(便衣警察)盯梢追缉,没跑多远,王女士便被抓捕,戴上手铐押回该派出所。

  在审讯室,王女士的四肢被固定在老虎凳上,众警察便到附近去核查,直到下午3时。一警察回来后气愤地说:“你到底是哪儿的?你传的是不是东方闪电?那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谁传的你?你一个女的不在家好好过日子,就打得轻了!”又追问王女士离家时间,命王女士与其女儿通电话,警方跟踪确认,仍不罢休。一警咬牙切齿地在王女士后脑狠打两拳,打得王女士眼前发黑,站立不住,短暂性失聪。又拉着王女士到其居住地(该县长兴乡中鲜村)再次核实。最后警方以“邪教组织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对王女士实施拘留处罚,将其押送到勃利县北大看守所关押。

  2003年4月10日,王女士家花了8000多元才将其赎出,王女士共被关押53天,警方勒令其回长兴派出所备了底案。一警还对王女士说:“你们中鲜村信全能神的不止你一个,你知道还有谁,供出人罚款咱俩三七开。”

 

一年轻基督徒因信神惨遭毒打迫害并被劳教三年(2003/02/15)

  2003年2月期间,哈尔滨市公安局和下属县、镇、乡派出所的警察联手大肆疯狂抓捕全能神的基督徒。2月期间,哈尔滨市巴彦县教会的小区带领和二线指挥等基督徒因信神先后被捕,28日哈市木兰县的传道人王明(化名,男,31岁)在巴彦县传福音时,也未逃出此劫难,被捕后,因传福音屡遭公安人员毒打折磨,且被判劳教三年。

  28日上午9时许,王明传完福音返回住处(巴彦县街里一接待家),不料,哈尔滨七处(专押重犯和死囚犯人)联合巴彦县公安局、当地派出所的三处警察,已在此蹲坑许久,见王明回来,一起冲上去,将手无寸铁的王双手按在墙上,强行搜身,将随身携带的一本神话书《审判从神家起首》和一传呼机抢去,紧接着将王明五花大绑,蒙上眼睛,绑紧腿,塞住嘴,扔在一墙角地上,之后警察躲在一边等着抓其他信徒。至中午11时许,相继有6名基督徒被捕,警察又将接待家中所有信神的书籍全部抄走,一起押到巴彦县公安局,之后转押到巴彦县拘留所。

  在拘留所的头一个月,省公安厅专案组,哈尔滨七处监狱,巴彦县公安局数名警察轮班多次刑讯逼供,彻夜毒打体罚,将基督徒打得体无完肤,惨不忍睹。

  专案组的警察认为王明是带领,对其问道:“你是不是一线指挥,还是小区带领?传多少人了?我们已跟踪你们三个月了,我们问你的问题必须老实回答,你别让我们下手打你吃尽苦头再招!你说吧你是不是头?不说今天肯定逃不过去!”王明用智慧周旋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就不断地加重加狠地折磨王明,先是体罚撅着,大扇耳光,不招就强迫他头顶墙,双手抱头,双脚后撤,成斜坡式,不一会头被顶木,双手酸,腿脚麻,从傍晚直到半夜12点,王明最后成了木头人,双脚不会走路,脚尖下沉,头又木又胀,半夜将其双手铐在椅子上,不让睡觉。

  第二天上午一直到深夜,十几名警察又开始轮班审讯毒打,专案组一女警又说不交待就不让他睡觉,警察又逼王明头顶墙直到中午。又将其押一小屋,把别的基督徒也押进来,警察挨个扇大耳光,手都打疼了,又用铁丝拧成的铁棒让一女基督徒把手放在桌子上,用铁棒打手,又用铁丝打脸,之后又让其半蹲,手平举体罚,警察有意让王明看,利用毒打别人来威胁他,迫使他招供,王明看在眼里,深受折磨,心里默默祷告。警察将王押回原来的房间,继续让他头顶墙罚他。到了晚上,警察看还不招,拽住不明的头发猛往墙上撞,又拳打脚踢,最后将王明的双手使劲铐上,恶狠狠地威胁:“今天你不说出几个人来,我能把你铐死。”说完,使劲把铐子铐到最后一扣,铐子一下扎进到肉里,手脖子像折了一样钻心疼痛,审讯带毒打又是整整一夜。更有甚者,为了让王明等人招供,又将王明等基督徒押到哈尔滨七处关死囚犯的号里,让犯人毒打折磨他们,王明等人被囚犯打得遍体鳞伤,返回拘留所,专案组的女警冲王明冷笑道:“怎么样?这回你招不招?”王明还是不说话。女警又威胁说:“你跟随实际神有什么出息?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早就打击你们,定为政治犯,你不是不招吗?那好,明天就给你游大街,不但游街,还让你亲自喊实际神是邪教!”说完对其它警察说:“他不招就别让他睡觉。”

  多次提审刑讯,王明忍受着巨大的痛苦,警察从他口中没有得到任何教会讯息。最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顽固不化”为由被判处其三年劳教。在拘留所关押3个月后转至尚志市一面坡劳教所服刑。直至于2005年9月22日方获释,减刑三个月。其它同时被捕基督徒的详情,有待于继续了解。

 

警察翻墙入院制止基督徒信神、聚会(2003/02/15)

  2003年春的一天,家住黑龙江省嫩江县九三农垦局的六名女基督徒杨淑芝(76岁,现已去逝)、徐华(年龄不详,现已去逝)、葛君兰(62岁)、冯焕梅(50岁)、孙青美(40岁)、丁香菊(44岁)正在鹤山农场杨淑芝家聚会,片警崔立英翻墙而入,厉声喝道:“谁也不许动!”随后立即给鹤山公安局打了电话。在此期间崔立英对葛君兰审问一番,葛说:“信神也不做坏事啊。”崔说:“信神不能聚大会。”接着他从屋中搜出福音歌本、《羔羊展开的书卷》(小本),还有其他两本信神书籍,并全部没收。

  功夫不大,鹤山公安局长率领两名警察赶到,欲将几名基督徒带走,这时徐华说:“我舅舅是九三局公安局局长。”警察闻言作罢,但却提出警告:“以后别再信神了,再信就罚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02/15)

  牡丹江地区海林市柴河镇的基督徒都兴荣(当年57岁)和郝丽霞(当年21岁)两名基督徒,于2003年2月中旬的一天,到本镇的一村子传福音。不料被闻讯而至的四名警察截住,冲都兴荣二人喝道:“抓的就是你们信神的,可逮着你们了!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好好呆着出来传什么!扰乱治安!”边训斥边上来搜身,将二人随身携带的传福音书籍、资料及100多元现金全部没收(未还),随后将二人抓进柴河镇派出所,已是下午3时许。

  一到所里,警察便将都老二人分开关押,都老被关进带铁栅栏的小屋里,晚上7时许,警察逼其交待问题:“是谁传你信全能神的?上你家信神的人还有谁?带领是谁?你都上哪传福音去了?”警察没得着结果就大发雷霆,冲都大吼:“你不说实话!你腿疼还出来传教,叫你信全能神,打死你!”上来就踢都老,审讯老人约有一个小时,之后将都老戴上手铐又关进带有铁栅栏的小屋里,老人就这样呆了一宿。与此同时郝丽霞也同样受到审讯。

  直到第二天晚上7时许,两名警察才给都老打开手铐,并开始审讯:“你信神几年了,带领是谁?长的什么样?”都老未正面回答,警察恼羞成怒,冲上去薅住老人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叫骂道:“妈的,这么大岁数,还到处传教,打死你!”都老被撞的头部疼痛难忍,晕头转向,眼前发黑,她用手摸头,一大缕头发掉了下来,警察不罢休,还要打老人,一小警察说:“她的腿都那样了,别打了,打死就麻烦了。”那警察满不在乎地说:“没事!打死了就告诉她家人说是自杀!”审讯约有一个多小时,又给都老戴上手铐关进小屋里。

  期间都老的女儿前来求情放人,警察对都老的女儿勒索说:“少三千不放人!”都老的女儿回去后将母亲仅有的3000元生活费交给了警察,都老才于第三天晚上获释。而郝丽霞被关押4个多月后才获释。

  不幸的是,年近六旬的老人被释放的第三天,当地警察并不善罢甘休,三四名警察气势汹汹闯进都老家,刚做好的午饭竟没让她吃上一口,又给抓进了海林市公安局,下午近三点没给老人饭吃,因都兴荣患有糖尿病饿的难受,向警察要点饭吃,却遭到警察的大骂:“吃什么吃,饿死你!”晚上6时许,都老被戴上手铐审讯:“你这个老太太天天出去传福音,别以为我们不知道,说吧,你传多少人了?是谁指使你传的?你们的头是谁?怎么联系?今天你要是不把头供出来就打死你!”都老说:“我腿有毛病,走不了远道,传不了福音,不知道谁是头。”警察恼怒,恶狠狠地吼道:“你个老顽固,就是揍的轻!”上来连扇其大嘴巴子,几巴掌打下去,老人被打得天旋地转,脸火辣辣地疼,倒在了地上,而警察仍不解恨,冲过去又连踢老人数脚,体弱多病的都老扛不住警察的暴力昏了过去,不知在地上趴了多久,也不知警察踢了多少下。

  次日早晨,被折磨的浑身肿痛的老人心力交瘁,加之三顿饭未食,心直发慌,腿直突突,警察见状互相议论说:“抓来一个疯子,什么用也没有,一问三不知,还有病,赶紧让他她滚吧。”这样,老人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遭警方酷刑侮辱(2003/02/13)

  2003年2月13日,李月华(女,当年32岁,原生命道派信徒,97年归回全能神名下)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河南街一家村传福音,一家村派出所两名便衣警察闻讯将其反扭双臂挟持到该所。派出所警察与七台河市新兴区公安分局取得联系后,李女士又被押到七台河市新兴区公安分局。

  到了新兴区公安分局,一名女警将李女士脱光衣服搜身,并没收了搜出的100元钱(未还)。一警冲进审讯室抓住李女士一抡,将其仰面朝天摔倒在地,并用脚狠踹其胸部,将其固定在老虎凳上。另一名警察淫笑着说:“怎么这么不怜香惜玉呢!你以后再别和信主的人在一起信了,和我们在一块儿……”说了很多下流的话。

  警察屡次去李女士婆家、娘家查抄,一警察不知道从那拿来一本《话在肉身显现》问:“你是信道成肉身的神的!你有没有这本书?”李承认自己是信全能神的,警察便将其锁在老虎凳上,进行轮番折磨,李女士食水未进。每次拷问完,李女士浑身酸楚,整个人像散了架子一样,衣服上尽是被薅落的头发。

  一次审讯中,两名警察问队长:“给她上刑吧!”队长点了头就出去了,一名警察到李女士身后用火柴烧其左手食指和右手中指(李女士的手指都被烧黑、手指甲也掉了半截,三个月后才好);另一名警察在李女士面前用打火机烧其下颚(烧了两三处,全都是泡,至今仍有疤痕);然后又伸手往其衣服领子里灌雪块;又把手伸进李女士衣领里摸其乳房。队长进来虚伪地问:“你这下巴怎么整的?”李女士怕他们更恶毒地报复,只能说:“不知道!”

  李女士经受三天两夜的严刑逼供后,警方给其照相(正面、左侧、右侧)、量身高、看牙齿,又被强逼其按手印立案,戴着手铐被押送到七台河第二(北山)看守所。以“扰乱社会秩序”为罪名,判处其教动教养1年。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李女士家人请客吃饭花了5000元(包括伙食费),托人办事花4000元,于2003年6月15日前后将其保释。

  据悉,李女士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中心河乡。

 

黑河市三名基督徒无故被抓并罚款(2003/2)

  现住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的基督徒刘刚(男,31岁),曾在10年前因信神被警察抓捕罚款200元。

  事发于2003年2月中旬的一天午时,刘刚与两名弟兄在黑龙江省嫩江县双山镇站前的一住房内听诗歌、看信神书籍时,三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以“非法聚会,非法传教”为由,将基督徒强行抓捕到双山镇派出所。

  到所后,三人立即被分开。警察问刘刚随身带的记事本上写的灵恩派、华雪和派是怎么回事,刘刚便给警察谈基督教各派教义,讲信耶稣的事。警察嘲讽地说: “你还传上我了。”然后让刘刚签字,因其家里托人说情,刘刚被罚款200元;另两名基督徒每人罚款1000元。三人在扣押6小时后,才被放出。临放前警察 对基督徒说:信教犯法。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刑拘且遭罚款(2003/02/10)

  2003年2月10日上午10时许,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北山街道的李桂琴(当年37岁,原三自信徒)去女基督徒艾丽香家(其家早已被警方监控)找她,因其不在家,遂请其家人通知次日相约地点后返家。

  次日,李女士如约而至,却被警察堵截直接押往该区河南派出所刑侦支队。审讯室内,李女士被连内衣内裤都脱光搜身,搜走刚开资的800元钱、一副银耳环、一个电话本、写着一首神话诗歌的纸条。警察把所有窗户打开(正值冬季),往李女士身上泼水,上前扒掉其外衣裤,只许穿一件衬衣躺在地上,就算其胸膜炎腹水发作,一直发烧、咳嗽,警察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见李女士就是不说教会及弟兄姊妹的情况,就给其戴上手铐、脚镣放在老虎凳上,不让闭眼,不让上厕所,一闭眼就揪头发、搧耳光、拧耳朵,轮番折磨。头顶薅秃了,耳朵也被拧得流脓了。

  据悉,就在李桂琴被抓捕的同一天,同住在新兴区河南街的李子凤(女,当年45岁,原三自信徒)也被该刑侦队队长葛方敏率队抓捕,同样经受了三天两夜的非人折磨(就连不信的丈夫、女儿也被牵连受审)。

  三天两夜反复提审,警察把枪都亮了出来,甚至把凶杀案也赖在两位女士身上,实在审不出结果,就将二人硬定为“信全能神邪教”,押往在七台河市拘留所刑拘一个月,并不停地申请加期。

  李桂琴在押72天,罚款5500元,伙食费720元,共6220元钱,警察强逼其在“以后不再信神”的保证书上签字后,于2003年4月25日将其释放。4月30日,由七台河市委秘书长(李子凤表哥)亲自出面,李子凤才获释,交了770元伙食费,共拘留77天。

  从那以后,李桂琴时常半夜惊醒,邻居也成了警察的眼线,多年不敢见陌生人,在惊恐中度日。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3/02/07)

  2003年正月初七下午,王晓梅(23岁,哈尔滨市木兰县柳河镇),来到了木兰县建设银行家属楼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将其连推带拥塞进一辆出租车,押到木兰县第一派出所。

  三名警察共审:“你信几年了,头是谁?书是从哪来的?”王答:“不知道!”警察气急败坏,“啪!”就给王晓梅一个大嘴巴,吼道:“家住哪里?”王女士无奈说出了母亲的地址,审讯结束。将王女士押进木兰县拘留所。

  2003年正月25日,王女士母亲托人疏通关系,花去2000元,王女士方得释放,共关押18天。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三次被警察抓捕(2003/02/06)

  2003年2月6日晨,基督徒赵凤云(女,当年42岁)和孙秀艳(女,当年43岁)去双鸭山市宝山的小矿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拦截,警察将二人强行推上车直至小矿派出所。在押往派出所的路上有一名便衣警察向赵凤云比划两个手指头,问赵凤云明不明白,共问了三遍,其实赵凤云明白警察想要钱。

  一进所里,开始搜身,从赵凤云身上搜出一本传福音书籍和一张照片,其余什么也没有。接着警察喊道:“你们是信什么的?”孙秀艳说:“是信恢复的(召会)。”孙秀艳还给警察谈信神的好处,警察喝道:“在这里还敢讲信神!”说完打了孙秀艳一拳头。警察吼道:“你们那个教会有多少人?都有谁?”孙秀艳没有正面回答。审讯无果,大约10点半警察将二人释放。传福音书籍和照片被没收。

  同年4月18日10时许,赵女士与夏女士在双鸭山市东井火车站边下租的平房,突然闯进三男三女,不容分说将赵女士带到了长安派出所。

  警察喊道:“你干什么来了?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赵女士说:“我和丈夫生气出来的……”警察不相信赵女士的话,反复逼问,接着警察从赵女士身上搜出一篇见证全能神的文章。警察以此为证,次日8时许,将赵女士押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在看守所里,警察恐吓道:“如果不拿钱,就得给我们干活,包包子,擦玻璃,还得用手给我们掏厕所,每天用凉水洗脚洗脸,每天就睡在厕所边上,白天就做板,不许动,发现不直或动了一下就打你们。”就这样,赵女士在里面干活,干不好就挨骂,每天吃窝窝头,喝汤,根本吃不饱,二十多人挤在一个黑屋子里,吃喝拉撒睡都在一起。白天一天不许动,整天都看不见阳光……

  赵女士被拘留15天,直至期满释放。警察勒索去350元,伙食费另外拿。

  2005年8月18日8时许,赵女士正在家里听歌,身边有歌本、光盘和小霸王听歌机器。两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屋来,赵女士的丈夫拦都拦不住,说是要赵女士相片,赵女士被突如其来的场面吓呆了,警察随手将机子和歌本拿到手里,喊道:“还有啥?”赵女士战战兢兢地说:“没有了。”警察软硬兼施,最后恐吓道:“我把炕扒了,地挖三尺找,但是你拿出来就啥事没有。”就这样,赵女士就把书拿出来了,连人带物一起被带到派出所。

  两名警察轮流审,警察喊道:“你们多少人信?都有谁?叫什么名字?谁给你的书?”赵女士说:“不知道有多少人信,都不认识……”赵女士没有正面回应。所长吼道:“你们这些人还杀人。”赵女士说:“你们说谎,神才不让人干坏事呢。” 一爱姓警察恐吓道:“在这里还传福音呢,把你送到佳木斯西格木缝麻袋,2年,一会就给你拿行李,就等着走了。”最终审讯未果,当日下午逼赵女士写保证书、照相后,三点多将赵女士放回。因赵女士的弟弟找人说情,罚款1500元,到医院开了病例证明,监外执行,此事才算平息。

  据悉,赵凤云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

 

一名基督徒被警察抓捕拘留罚款(2003/02/06)

  2003年2月6日下午2点左右,基督徒杨洪英(女,当年40岁,家住黑龙江省虎林市)和另一名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西丰乡莲花村传福音。被西丰乡派出所的三名警察抓捕。强行将两名基督徒押上警车带到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审问了姓名、住址后,给饶河县公安局打电话,随后,被饶河县公安局的两辆警车押到公安局610专案组。

  进屋后,一名女警察对二人搜身,在办理了相关手续持后,于当天晚8点押送到饶河县看守所。

  一周后,虎林市东方红林业局公安局及边防队队长等数名警察开始提审杨女士:“你怎么认识她的(指另一名基督徒)?你们是不是信神的?”杨女士回答:“我不认识她。”这时,旁边的警察哈哈大笑(想震住基督徒),骂道:“你们的实际神还想在中华大陆掌权?不知道国家现在正在抓捕所有信全能神的人么?江主席已经下令,要把这些人一网打尽,就这些农村妇女还能干什么大事!哈哈哈……”笑完,一名东方红林业局公安局的警察上前一把揪住杨女士的头发就是几个耳光,立时,杨女士的脸肿胀起来,右眼被打得眼底出血。警察吼道:“说,你到这来到底干什么的?都认识谁?和谁联系?你要是再不说,就把你送去劳教,三月份就下田,遭罪去吧!”但基督徒还是闭口不谈。

  就这样,杨女士被反复提审几次。

  后来,警察将杨女士的丈夫与儿子找来“劝”说,让杨女士说出其他基督徒的下落。而杨女士的儿子质问警察:“叔叔,你们抓人得有证据,你们抓我妈的证据在哪儿?她又犯了什么法?凭什么打我妈?”警察听后将杨女士的丈夫和儿子赶走。丈夫四处找人求情,给警察送了3000元钱后,基督徒杨女士仍被拘留15天后被放出。

  回到家三天后,当地的东方红林业局公安局又将杨女士带到公安局审问一次,于当天放回。而与杨女士一同被拘留的另一名基督徒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信神硬被诬陷成杀人犯(2003/02/06)  

  2003年2月6日杨福英和于丽杰在家聚会时被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公安分局警察抓捕,并拘留4个月,两人共被勒索两万四千余元。

  当日上午9时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的于丽杰(当年34岁)在本区的杨福英(当年53岁)家聚会。五六名便衣警察夺门而入,翻出杨女士的信神书籍和随身听后,强逼二人随其去警局。二人据理力争:“我们信主犯什么法了?”一警耻笑道:“你们信的是主吗?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是邪教!我们怀疑你们跟刘晓新(召会教派的信徒,2月5日晚上被杀害)的杀人案有关,跟我们走一趟吧!”

  到新兴区公安分局后,杨女士身上的2500元钱被没收(后返回1700元)。一警一手薅其头发,一手用木梳抽打杨女士的嘴,还不停地问:“你们东方闪电的头儿是谁?你要不说,一会儿给你坐老虎凳,我看你说不说!” 随后警察就将其带到了一间秘密审讯室,用手铐铐住其双手并摁在老虎凳上,怒目圆睁说:“有一个叫刘晓新的人死了,就是你们干的,你如果不说你们的头儿是谁?那你就是头儿。说!你们家聚会来的都是什么人?你们都上哪儿传的福音?快说!”杨女士不知道的事一律未承认,警察就将其丈夫、儿子、女儿都抓来了,并威胁说:“你不说你女儿也休想回家!”与此同时,于丽杰不信的丈夫被当成信神的也被抓来拷问一宿,第二天才被其兄长保释出去。警察审讯两天两夜,未果,将两名基督徒以“杀人嫌疑犯、政治犯”为罪名押送七台河市北山看守所被刑事拘留。

  不明就里的于丽杰问看守所所长:“为啥抓我们?为啥把我们送到这里?”他说:“都是被冤枉的,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只有错抓的,没有错放的。”

  事发后,两名基督徒的家人东奔西走,直至当年6月7日,其家人在被警察变相勒索24800元后,二人方才获释。于丽杰的丈夫被警告说:“你得写下保证书,保证以后出去不告我们,我们就放了她,你若是告我们,我们就不放!”

  据悉,二人已不是第一次被抓:杨女士1996年在新约派教会聚会时也曾被七台河市公安局拘留9天,罚款2000元钱。于丽杰在2003年1月份因着传全能神福音就被抓捕过。

 

密山市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并罚款(2003/2/5)

  2003年2月5日上午11时许,彭年珍(女,46岁,原因信称义派,湖北省天门市芦市镇人)正在黑龙江省鸡西密山市二人班乡一个宗派老姊妹家给她传福音时,被她的孙子举报,随即二人班乡派出所的3个男警(一个30多岁,两个40多岁)驾着一辆警车驶来。一进屋就冲彭吼道:“跟我们走一趟!”话音刚落,其中一个男警一把把彭拽上车。在车上,彭想把身份证丢掉,却被大红龙发现且抢去了,同时还没收彭的一张电话卡。

  十多分钟到派出所后,一个男警令彭站着受审:“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一些什么人?谁传你信全能神的?跟谁有联系?带领是谁?”并威胁彭:“你不把你们的头交出来就不放你!”反复审了一个小时无果。晚上6点,4个男警把彭双手前铐,用警车押送到密山市公安局。半小时后到达该局后,一个30多岁女警就让彭脱衣服搜身(只穿内衣),搜出100多元钱被没收了。搜毕,一个30多岁的男警审问,审问内容跟二人班乡派出所审的一样,审了半个多小时,该警察见彭不搭理他,他就用公文包狠狠地打彭两耳光,打得彭眼冒金星,脑袋嗡嗡作响。晚上9点左右,他们就把彭押到该市附近拘留所关押。大约进拘留所第三、四天的上午,两个男警提审彭,逼彭说出带领是谁?并威胁:“如果不说,就用电棍打,用铁丝穿手、脚的十指,把手脚反捆起来吊着打。”  此时,他们通过彭的身份证联系上了彭的家人。他们得知彭的家人准备罚钱,这才没对彭用酷刑。2003年2月15日下午5点,彭的丈夫交了5000元罚款(本来要罚10000元,彭的丈夫找关系花了将近300元,所以才罚了5000元)和150元生活费后,当天被释放,拘留10天。被放时,警察给彭拍照,又令彭在写有“信东方闪电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的字样上签字、按指纹。还说彭:“从湖北扰乱到黑龙江,扰乱了大半个中国。”并威胁彭:“如果再犯(指传福音)被抓住就把牢底坐穿。”拘留期间生活各方面过的都是非人的生活,在拘留所里,没烧炕,睡的是冷铺,被子单薄,喝的用的都是冷水,一天只有两餐发霉的黑玉米粥吃。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殴打、罚款并拘留(2003/02/04)

2003年2月4日,牡丹江地区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的段金华(当年40岁)与宁安市兰岗镇的吴英俊(当年40岁)两名女基督徒结伴在该市镜泊乡尖山子村传福音(二人分开传),被该乡派出所得知,两名警察驾车而来,冲段女士喝道:“你是干什么的?谁叫你传邪教的?”说着一把抢过段女士手中的挎包,没收了传福音书籍与小册子,一警察问:“还有一个人呢?”另一名警察去找吴女士。段女士被戴上手铐又被警察踹了几脚拽上了警车。警察找到吴女士蛮横地说:“走,跟我上派出所!”随即没收了其信神书籍,大声骂道:“你他妈的,大过年的出来传什么福音!”说着朝她的臀部狠踢了几脚逼其上车。二人被抓到镜泊乡派出所。

  在审讯室,警察令段女士跪下,段不从并质问道:“我犯啥法了?凭啥跪下?”警察气急败坏地抬脚照着段女士的后腿弯狠踹一脚,段女士被踹跪在地,警察骂道:“你他妈的,信的就是东方闪电,邪教!国家坚决反对,不好好在家过日子,到处传什么福音!”之后警察就让段女士扫走廊,收拾厕所。与此同时,吴女士被警察关进铁笼子里禁闭。

  中午12时许,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三名警察闻讯赶来,冲着吴、段二人横道:“不在家老实呆着到处传什么福音,等回国保大队扒你们的皮,好好收拾你们!”遂将二人铐上手铐押至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警察冲着段金华吼道:“你信的是实际神,东方闪电,邪教!”段女士不吱声,警察上前“啪!啪!啪!”地连扇其大耳光,打得段女士太阳穴和耳根子火辣辣地疼,两腮被咯破,血从嘴角流出,耳朵嗡嗡直响,刑讯半个多小时,便逼段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吴女士也受到同样审讯。

  审讯均无果,警察将二人转押到宁安市范家看守所。一个女警就对两人搜身,段金华的一部传呼机和100多元现金、吴英俊的90元现金均被掳去未还。

  2月17日上午8时许,国保大队大队长邓宏伟、张培良等三人审讯段金华,让她骑马蹲当式撅着,手背到后面用绳子绑上,用一米长、半寸厚、4公分宽的木板,在她的后背挨排打直到腿肚子,段女士的后背排道道血檩子,臀部被打的皮开肉绽流着血水,段女士疼得浑身冒汗,警察边打边骂:“他妈的,你信的神在哪?有神吗?神能给你饭吃啊……”警察在段女士头上扎个小辫,讥笑道:“看你这熊样,一脚踹死你得了。”张培良坐在椅子上,右脚搭在段的右肩上,一根、一根地薅段女士的头发,薅了大约5分钟,边薅边逼问:“你传福音多长时间了?都上哪传了?书是从哪来的?”段女士没有直接回答。如此折磨刑讯直到下午3时许,段女士的全身疼痛难忍,步履蹒跚地走回监室。同时,吴英俊在另一审讯室也遭受着同样的毒打逼供。拘留期间,警察多次提审二人,均遭殴打。

  2003年4月23日上午8时许,警察以“邪教组织”为罪名,向段女士二人勒索钱财。段女士被迫交8000元罚款,家里托人送礼又花去1000元;吴英俊被罚5000元。二人才于2003年4月30日获释。

 

黑龙江省一年过六旬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无情拘留

——释放后,依旧受着警察的管制,没有一点信仰自由(2003/02/05)

  2003年2月5日上午11时,女基督徒徐宝凤(当年61岁)在大庆市让胡路区银浪小区传福音,三名警察闻讯赶来。警察赶到现场后,不由分说地将徐老戴上了手铐,并拽着徐老往车上拖。徐老被强行拖上了车并押到让胡路区银浪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一名女警对徐老进行搜身,将翻出的500元钱以及一顶帽子、一条围巾全部抢走(未还)。

  当晚6时许,徐老被押往大庆市看守所。两天后,警察将徐老带到走廊,狠扇了徐老一记耳光,紧接着,另一名警察在徐老的身后朝徐老的小腿上猛踹了一脚并喊道:“你个老不死的!我们在你家翻出来很多书!快把你信神的事都说出来!”徐老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没有正面回应。

  2月14日早晨,徐老再次被提审。警察将徐老锁在老虎凳上,对其恐吓道:“今天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再不好好表现,你小儿子的网吧就不让开了!你大儿子在警署的工作也会被开除!”随后,警察围绕信神的事对徐老进行审讯,徐老始终没有正面回应。审讯持续到中午,警察均去吃饭并且休息了,而徐老依旧被锁在老虎凳上且滴水未进。徐老就这样被锁到次日清晨,徐老要求上厕所,警察这才将手铐打开。徐老从老虎凳上下来后,发现手被勒了一个大筋包,而且脚肿的很高。徐老只能扶着墙慢慢地走到厕所。警察对徐老的状况根本不予理会,随后逼着徐老在笔录上签了字,并将其押回牢房。

  3月5日,徐老被转押至大庆市龙凤拘留所。

  3月20日,警察叫来了徐老的家人,冲其家人索要200元伙食费;三名管教也冲其家人索要300元好处费。徐老的家人交完钱后,以为可以带徐老回家。没想到警察说:“徐宝凤不能放,她已经被判刑了,去万家劳教所劳教一年!”徐老得知后,立时急火攻心犯了心脏病,在牢房里一直吐水,而且浑身冒虚汗。徐老的家人在闻讯后,马上将徐老拉到大庆市龙凤医院。到了医院,徐老做了心电图,大夫对其家人说:“马上住院,再晚点这人就没命了!”徐老的女儿听后很是心疼,便找警察理论。警察这才勉强给其办了暂时回家治病的手续。

  3月21日下午,徐老的女儿将其拉回自己家养病。4月份,警察命令徐老去哈尔滨市公安局一趟。徐老去了公安局,警察逼着徐老写了一份保证书:因为徐宝凤有病,加上徐宝凤已经被判刑,警方就同意其在家养病。如果一旦在外面遇到危险或死亡,都由自己承担!并且从此不再信神,如果再让警察抓捕,就开除徐宝凤大儿子的警察工作,并对徐宝凤重新判刑!

  就这样,徐老被拘留45天后因治病被释放,但依旧没有一点自由。

  据悉,徐老家住哈尔滨市道外区。

 

黑龙江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两次被抓(2003/02)

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和平乡幸福村的基督徒张金芳(女,现年61岁),因传全能神的末后福音,被警察两次抓捕并拘留。但这一切,并没有改变其爱神之心。

  第一次被抓捕,那是在2003年2月30日下午3点左右,当年52岁张女士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长青村传完福音后,又到另一基督徒家看望,这时两名警察来到这名基督徒家(一男一女),进屋后就问张女士:“你来干什么来了?上车跟我们走一趟。”随后,警察押着张女士来到其家中进行搜查,见家中锁门,警察就用螺丝刀把门撬开,进屋就一顿乱翻,最后搜出一本《圣经》,一本“赞美诗”歌本及一本笔记。警察又将张女士押到密山市国保大队政保科。

  警察(科长李刚)审讯张女士:“你是不是给别人送东方闪电的书了?”基督徒张女士回答:“我只是听说让人信神好,就把书给别人了。”警察听后气得大骂:“你不知道这是东方闪电的书啊?我们正四处抓捕信东方闪电的人呢,你还敢发书?”基督徒张女士在心中默默祷告,不再回答警察的问话。最后,警察给其备案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的罪名定张女士为政治犯,拘留15天,交伙食费90元。下午5点半,将其押送到密山市看守所拘留。在这期间,家人听说张女士因信神被拘留,给政保科科长1000元钱,但张女士还是在被拘留15天后期满释放。(此次连同被警察没收及送礼,共花了1100多元钱)

  第二次被拘留是在2006年10月下旬的一天上午8点多钟,张女士传完福音在在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连珠山镇四合院道口等人时,被连珠山镇边防派出所警察抓捕。

  在派出所里,警察搜查张女士的包及全身后,并没有发现任何信神的物品。就训道:“你在道口干什么呢?是不是在等人?说!等的是不是你们信全能神的人?她在哪住?”基督徒不正面回答。警察气得大骂道:“你不说实话,就给你交密山市国保科了,让他们审你。”随后,警察将张女士押送到密山市公安局国保科。警察李刚训道:“咱们是第二次见面了吧?我知道你们是单线联系,只要你说出一名基督徒的下落就行,不说就得判你三年。”这时,家里的儿女听说后,都来到公安局“劝”说张女士,让母亲说出其他基督徒的下落,但不论儿女怎样哭求,张女士就是闭口不答。这时,家人又找人说情和担保。最后被国保科科长勒索3000元,并且让张女士签字后才放出。而第二次张女士被抓捕,家人连请人吃饭、送礼、给警察钱,共花了3300多元。

  回家后的2007年夏天,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和平乡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又到张女士家查看,见张女士不再出去传福音才算了事。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只因传福音被警察无情判处劳教(2003/02/01)

  2003年2月1日下午1时许,女基督徒刘美红(当年43岁)、邢新兰(当年54岁)在鸡西市密山市三梭通乡大顶山村传福音。这时,6名便衣警察将二人堵在一村民家。警察上去扇了刘女士两个大嘴巴子并吼道:“这几天正抓你们呢,这回可算抓着了!”说着,抢去刘女士手中的包与神话书籍。随后,警察强行将二人拽上车,押到三梭通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二人铐在暖气管上并冲其喊道:“非得好好整整你们!抓的就是你们这帮信神的人!”随后,四名警察(其中一人名叫李刚)将二人转押至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国保大队,警察将二人戴上手铐分开审讯。警察审讯刘女士:“你们是干啥的?哪来的?书是谁给的?”刘女士没有正面回应。与此同时,邢女士也被警察审讯着同样的问题,邢女士只回答:“不知道。”四名警察冲上来将邢女士按倒在地并拽着她的双手使劲往后掰,邢女士立时感觉全身发麻,而且剧烈的疼痛使邢女士不禁发出惨叫声。不一会,邢女士的双手被手铐勒出了血。警察吼叫道:“再不老实,就给你铐的更紧!”

  最终,审讯无果。警察于当晚将二人押到密山市看守所拘留。

  拘留期间,警察冲刘女士的家人索要4000元赎金,因刘女士的家人没有那么多钱,故警察的诡计没有得逞。

  二人在被拘留4个多月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刘女士3年劳教(因在其身上搜出神话书籍);判处邢女士2年劳教,并将二人押至哈尔滨市劳教所。

  到了哈尔滨,警察将二人送到医院做了体检,刘女士被测出高血压240。劳教所的人怕担责任,故拒绝接收刘女士。就这样,警察将刘女士押回了密山市看守所。过了8天,警察再次测量刘女士的血压,发现血压一点没降。

  最终,警察被迫于2003年6月14日晚10时将刘女士释放;而邢女士于2004年11月17日上午,被劳教1年9个月后,提前释放。

  据悉,二人家均住在鸡西市密山市。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全能神末世福音被抓捕定罪(2003/01/28)

  2003年1月28日10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大恒山矿庆文街基督徒陈吉兰(女,当年53岁),大恒山矿庆文街基督徒徐凤兰(女,当年45岁),基督徒张某在鸡西市恒山区柳毛矿传全能神末世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三名警察堵住去路,一警察一把手将她们手里的兜子夺去,又把三名基督徒身上的衣服兜翻了一遍,但什么也没翻着,对她们喊道:“没事老给人家传什么?不好好过日子,不务正业!”然后强行将三名基督徒推上了警车,押到了黑龙江省鸡西市柳毛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已到中午,警察都去吃饭了,留下三名基督徒没人看守,三人商量让陈吉兰逃走回家报信。后又让警察把陈老抓回来了,回来后警察气得举起扫帚要打她,但看她这么大岁数怕打坏她,不好收拾就没敢打,然后给她们三人铐上了手铐子。下午,警察又强行让徐凤兰领着两名警察去她家抄家,警察只翻到一个歌本和四张光盘。他们也没审问就说:“你们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给你们送所里去!”随后将三人又押送到了鸡西市第二看守所。

  在那里,警察将三人身上仅有的二、三百元钱全部掳去。次日,警察给她们都带上手铐分别审讯:书从哪儿来的?你们是来干啥的?你是怎么信的?你们怎么会在一起的?三名基督徒都没正面回应,始终用智慧和他们周旋,警察什么线索也没有得到。

  最后,每人被罚款2000千元,拘留一个月。于2003年3月1日三人被一起释放。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拘留(2003/)

  2003年夏天,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的基督徒王亚芹(女,当年58岁)与同伴,在本县福利屯镇的一个小屯传福音。警察闻讯驾车而来,将王亚芹二人抓到福利屯镇沙岗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威胁说:“你们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性质严重,今天抓你们不能轻饶!”接着逼问:“你们在哪聚会?头是谁?不说实话,就收拾你!”王女士默默祷告,没有回答。警察恼羞成怒,拽着王女士下楼核实身份,并骂道:“我恨不得踢死你这个老太太!”当天晚上将王亚芹押至集贤县拘留所。

  次日,王亚芹的女儿到拘留所见母亲,遭到所长的拒绝:“你母亲不说实话,信神的事什么也不交待,必须押到双鸭山劳教所劳教三年!”王亚芹的女儿被迫交2500元罚金,才将关押了9天的母亲赎出来。

  王亚芹的同伴详情不明,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 2003/)

  2003年的一天,双鸭山市宝山区新安煤矿的于海霞(当年39岁)到本市宝清县街里传福音,被一50多岁的男子撞见,盘问一番认定于女士是信神的,之后拿出证件说:“我是公安局大队长。”抓住于海霞的胳膊不放,就给宝清县公安分局打电话,随后来三名警察,夺去于女士随身携带的信神书籍和传呼,戴上手铐将其抓走。

  到局里,警察逼问:“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传多少人了?头是谁?”于女士不供。警察恼羞成怒,用鞭子抽打于海霞的腿,边抽边叫骂:“妈的,快说!不说就拘留你!”另一警察也冲过来狠扇其嘴巴子,于海霞的脸顿时红肿。于女士仍不说什么。警察气汹汹地把于女士推进铁笼子将手铐上,又踹了几脚。当晚10点多钟,于海霞被送进一屋子里,警察问:“你家有钱吗?让丈夫拿钱来领你!”于海霞说:“没有钱,我丈夫在双鸭山住了半年院,不信打电话问问。”

  于海霞在公安分局关了16个小时才被放回。临行前,警察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传福音了,再传看我怎么收拾你!”

 

黑龙江省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

  2003年的一天,双鸭山市友谊县农场三分场的基督徒徐福生(当年28岁)在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小四队传福音。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场部派出所的警察闻讯后,驱车而至,用绳将徐先生双手背后捆上,喝道:“老实点,不然整死你!”将其塞进车押至该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开始搜身,搜走200多元现金。将徐福生关进铁笼子里,里有一水泥砌的凳子,徐福生不坐,警察抓住其头发硬按在凳子上,徐福生一挣,一缕头发被拽下来。晚6时许,所长过来审讯:“你从哪来?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带领是谁?只要你说出一个人就放你出去!”徐福生吱唔着,没说什么。随即连夜将徐福生押到宝清县看守所,关进重刑犯号里。次日,转押至徐福生当地友谊县看守所,一进所,两名警察姜玉和卜六子继续逼问:“谁让你信神的?头是谁?不说判你三年!”徐福生依然没有说什么。

  期间,徐家人托人求情,才将关押15天的徐福生放回。

  回家一个星期,警察给徐福生来信警告:“不准随意乱走,过几天还找你!”一天,徐福生到友谊县一分场姐姐家帮农活,徐福生所在地派出所三名警察(一个叫赵亚啸、一个叫李军、开车的姓袁)跳下车,赵亚啸到徐福生跟前喝道:“不是叫你在家等着吗,你要跑了,我们就交不上差了,现在正大搜捕信全能神的,你再进去呆几天吧!”遂将徐福生再次关进友谊县看守所。与此同时,徐福生的父亲也因信全能神被关了进来,逼问其儿子信神的实情,强行给徐老照相,关押三个月后与徐福生一起放回。

 

女基督徒因传福音遭公安人员刑拘并毒打( 2003/)

  2003年的一天,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升昌镇三方村基督徒许亚娟,(女,当年34岁)在友谊县的一个连队传福音时,被闻讯赶来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强拉硬拽的把许亚娟拽上了车,先押到连队,开始审问许亚娟的姓名、住址,家庭情况,许亚娟没告诉警察自己的真实姓名及住址。因怕牵连其他弟兄姊妹,这时警察就用拳头猛的朝许亚娟的头部、脸部打数下,然后又给许亚娟戴上了手铐关进了友谊县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两名警察为了逼问出更多教会及基督徒的信息,反复的对许亚娟劈头盖脸、拳打脚踢,还劈开许亚娟的双腿用力的拽,用力掰许亚娟的手指,又用电棍击她全身,许亚娟被折磨得连连惨叫,当时许亚娟的双腿只能是横着走路,之后连路都走不了,只能躺在床上,许亚娟的头发被拽下好几绺,脑袋也被打得麻木,心脏病也发作。警察并不罢休还恐吓许亚娟说:“你再不说就给你扔进男监去,或者给你打死扔进下水道里,反正也没人知道,也没家没业的。”

  在这期间警察每次提审许亚娟时,都是用同样的酷刑来对待她,后来的一个月不审许亚娟了,因她躺在床上只剩下七八十斤成了皮包骨了,许亚娟被关押三个月后释放。现在许亚娟的胳膊用劲还疼,头有时也疼痛难忍,什么活也干不了,成了一名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关押三天,勒索2000元(2003/)

  2003年,家住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北联镇的基督徒宋保华(女 、当年35岁)在克山县北兴镇传福音。一天,宋女士与另两名女基督徒到曙光乡互力小屯一接待家住,因其中有一名基督徒被当地“治安”人(警察的眼线)盯上。次日早5点多来了两个“治安”人将她们堵在屋里,过了一会,署光派出所警察驱车赶来,警察上去踢了宋女士几脚,将三名基督徒押到了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她们推在一边逼其站好,宋女士站那低头祷告,一名警察上去就给她一个大嘴巴吼道:“让你再说话。”三人中有一名基督徒侥幸脱身。警察像疯狗似的,大肆抓捕基督徒,当天又抓捕了三名基督徒(俩女一男),警察折腾到晚上,将五名基督徒押送到了克山县公安局。

  在局里,五名基督徒被分开,警察连夜对他们进行了审讯。警察夏红霞审讯宋女士:“你们怎么认识的?你们的头是谁?”宋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就逼她弯下腰并两手交叉扶地,腿打弯就踢她。长时间的折磨,使宋女士昏了过去。最终审讯无果,警察就将宋女士关押在公安局,并逼其家人拿钱赎她。其家人被逼无奈,四处托人,最终花了2000元钱,宋女士被关押三天后才被释放。

  其余几人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

  2003年秋季的一天,家住黑河市爱辉区张地营子乡的杨玉朵(当年56岁),到本区西兴边防幼儿园附近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西兴边防派出所的一名着装警察抓捕,带到该派出所。警察对杨女士进行审讯,问其是不是信全能神的,信几年了等有关信神信息,杨玉朵均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审讯无果,警察给其登记备案后,将杨女士放回。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3/)

  2003年,黑龙江省警方大肆抓捕全能神教会信徒,但基督徒仍未停止传福音。董佃双(当年34岁)与灵心、忠实(均是化名)三名女基督徒正往黑龙江省虎林市伟光乡吉安村送信神书籍时,被该乡派出所两名警察驱车缉捕。

  在伟光派出所警察将信神书籍没收,一警察阴沉沉地说:“谁让你们信这教,这是邪教,不知道吗?你这些书是从哪来的,是谁给你的?”审问一番,未果。警察以“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将三人押送到虎林市看守所,拘留半个月,直至期满释放。

 据悉,董佃双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新乐乡团结村,其他两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03/01/24)

  黑河地区北安市石泉镇的郭玉兰(当年40岁)和曹秀霞(当年33岁),2003年1月24日二人结伴到本市赵光农场李家五分场(赵光农场十一连)传福音。五分场治保主任高军等二人闻讯后,将郭玉兰、曹秀霞截住,带到五分场场部办公室,搜去二人携带的福音书、诗歌磁带、一台小型录音机及400元现金。高军翻看书后说:“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遂连人带物一起押送至赵光农场公安局。

  到了警局,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逼问曹秀霞,让其交代书是从哪来的,都上哪去传福音了等。曹没有直接回答,警察火了,骂道:“妈的,想不想回家过年了?再不老实交代把你扔在外面冻着去!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传什么?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国家不允许,这回抓到你们不能轻饶!你们是想送北安去还是拿钱回家过年?”曹女士问:“拿多少钱?”警察横道:“每人至少一千!”与此同时郭女士也受到同样的威胁。

  曹女士二人被迫通知家人拿钱赎人。直到二人家属各交上1000元罚款、写下保证书后,郭玉兰、曹秀霞才于次日上午9时获释。释放时,将搜去的400元现金返还。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1/24)

牡丹江地区海林市的李桂珍(当年52岁)和柳恒艳(当年39岁)两名基督徒,于2003年1月24日上午来到本市海林镇新立村传福音。警察闻讯驾警车速到,冲李、柳二人喝道:“你们是不是传东方闪电的?”话音未落架着李桂珍二人往警车上塞,押到海林市公安局石河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就将基督徒全身搜一遍,将其身上携带的传福音书籍、手抄歌本及仅有的几十元钱全部掳去,然后审讯李桂珍:“谁让你们出来传福音的?书从哪来的?手抄歌本是谁写的?”李桂珍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大怒,叫嚣道:“不说我打死你!”“啪!”“啪!”就开扇李女士大耳光,又使劲踹其腰和肋骨,李女士疼痛难忍站立不住,倒在地上,心脏病突发,浑身发抖。吃了几粒救心丸病情得到缓解,警察用脚将躺在地上的李女士踢翻了一个个,骂道:“别装死,你信东方闪电就得打你,狠打没事!快说书是谁给你的?头是谁?”李桂珍仍不回答。警察气急败坏,用脚猛踢李一阵,边踢边训:“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呆着出来传教,信神,那有神,神在哪呢?在不交代问题就打死你。”李的肋巴像断了似的疼,躺在地上站不起来,一警察过来一把将李薅起来,双手铐上,反复逼问刑讯直到下午4点多。与此同时,柳恒艳也受到同样折磨审讯。当晚5时两名基督徒被押送到海林市公安局。

  晚上6点多,李桂珍又遭受着公安局警察的残酷折磨。为逼李女士二人交代信神内部情况,警察除了拳打脚踢之外,还用芥末油灌李桂珍的鼻子,几人强行按住李女士,把住头,往鼻子里灌,边灌边叫嚣:“不说就狠治,整死没事!让你信神,看你还信不信了?”李被辣的无法呼吸,警察又接连搧其嘴巴,李的脸被打得又木又肿,头发凌乱,惨不忍睹。警察冲着遍体鳞伤的李女士威胁道:“你不交代,人证物证也在,你就是信东方闪电的,是政治犯!”而柳恒艳也被警察打的伤痕累累。当晚10点多,二人被送进海林市看守所。期间,警察去抄李桂珍和柳恒艳的家,从李桂珍家搜到一本《话在肉身显现》。警察拿到证据后回来继续刑讯逼供,李、柳二人均被殴打,警察还挖苦二人说:“看你们呢那个样,还信神呢,神在哪呢?真有神吗?让狗把你们吃了得了!不是不交代吗,那就在这呆着吧!好好尝尝这里的滋味!”之后命二人按指纹、脚纹备案。

  3月4日,李桂珍的家人花去8000元,柳恒艳花去1000元疏通关系,二人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3/01/19)

  2003年1月19日,鸡西市恒山区的那彩芹(当年53岁)等3名基督徒,在鸡西市鸡冠区啤酒厂附近一接待家聚会,鸡东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率领十多名着装警察驾驶三辆轿车赶来,将接待家的前后包围,警察闯进屋喝问:“谁租的房子?谁在这儿住?房东是谁?”说着开始抄家,几个屋被翻个遍,搜走两本信神书籍《审判从神家起首》及一本《圣经》,遂将那彩芹三人直接押进鸡东县拘留所。

  次日上午8时,警察开始审讯。警察逼问那彩芹:“谁传你信神的?信几年了?都和谁联系?”接着问:“一星期聚几次会?带领是谁?”那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蛮横地说:“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不在家老实呆着私自聚会是违法,今天抓住你们就得狠收拾!”言罢,操起四棱电棍向那女士开打去,接着又打手心,这样警察仍不解恨,七人围上来劈头盖脸暴打一气。那女士被打得伤痕累累,忍着剧痛默默向神祷告,始终不说任何信神信息,审讯无果。

  期间,家人得知那女士受伤严重,不得不花2000多元疏通关系,那女士才不再挨打。最后,警察又勒去2000元罚款(没有收据),才将关押56天的那彩芹释放。另两名基督徒同时被释放,罚款数额不明。

 

黑龙江省八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1/17)

  2003年1月17日,金丽华、郭秀华、张淑梅等8名基督徒在穆棱市八面通林业局张淑梅的弟弟家聚会,被当地林业局派出所得知,五、六名警察迅速而至,将正在聚会的8人全部抓进林业局派出所。

  8名基督徒均被强行搜身,将其随身携带的现金掳去,合计约有1500元,然后警察又分头到基督徒家去抄缴信神书籍、资料等,抄去神话书数本、传呼机6部。警察得到信神证据后,移交到省公安厅审理。几名基督徒被分开关押审讯。

  第三天,金丽华等8人被带到八面通镇林业局看守所。林业局公安局副局长陈辉负责提审。陈辉喝问金丽华:“你信全能神能给你饭吃啊?怎么信的?信几年了?你们的头是谁?”金说:“我因有病信的,信神后病好了。”陈吼道:“你信的全能神是东方闪电邪教,你信什么不行,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国家都允许,你真是死心眼,哪有神哪?信全能神就得挨抓!”金默祷不语。另几名基督徒同样受到审讯。

  第四天,省公安厅的警察给金丽华等8人录像、录音,之后一女警冲基督徒郭秀华说道:“你们中间谁是信神的头?还有谁信?”女警没得到想要的答案恼羞成怒,吼道:“看你那熊样还信神呢?哪有神?信神给你什么好处了?今天抓到这来你们就是狗,是畜牲!”郭女士被女警的大骂气得浑身哆嗦,心脏病发作,一下栽倒在桌子旁边。警察不依不饶继续逼问,见其仍不说,气急败坏地罚郭女士大哈腰撅着,边折磨边威胁:“你们信的实际神早被国家禁止了,今天抓到你们不供出几个头来就判刑,看你以后还信不信了!”话音未落,另一名警察对郭女士一阵拳打脚踢,将其踢倒在地,拽起来接着撅着,并逼问,不说再打,反复折磨,郭女士精疲力竭,头发晕,几欲栽倒。另几名基督徒同样受到刑讯逼供,一连四天八名基督徒没正经吃一顿饭,审讯时几人只能轮班坐在一条长椅上。

  第五天上午,警察命基督徒通知家人拿5000元领人,不拿钱就送走!金丽华、赵翠英、潘淑霞、张淑梅、肖江萍五人被迫各交上3000元罚款后(均无票据)被释放回家,其中张淑霞又花人情费2000元。孙淑云的丈夫担保,并交1000元罚款,才将孙领回。临走前警察恐吓说:“以后再信就把你丈夫抓进来!”郭秀华被判处劳教三年,1月30日被押进穆棱市看守所,又转押至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事发后,郭秀华家人求情,给办案人500元好处费,警察又趁机勒索5000元罚款,郭才于3月17日获释。金丽华释放后,当地警察始终不放松对其监视,金女士每天提心吊胆过日子,无奈之下背景离乡漂泊在外。

  据了解,金丽华(当年46岁)、潘淑霞(当年35岁)、张淑梅(当年58岁)、肖江萍(当年35岁)均为牡丹江地区穆棱市八面通镇人;赵翠英(当年43岁)是穆棱市兴源镇人;郭秀华(当年48岁)牡丹江市东宁县东兴小区人;孙淑云(当年54岁)是黑河地区北安市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3/01/16)

  2003年1月16日下午2时许,鸡西市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孟科长和李刚、柳毛乡派出所的两名便衣警察,突然闯入该市柳毛乡柳毛村的基督徒仁佰荣(当年52岁)家。孟科长一进屋就问仁女士:“你家是不是住外人了?她是不是传福音的?是不是在你家聚会?”仁女士没有正面回答。孟科长恶狠狠地说:“让你嘴硬,等到地方你就老实了,你就都招了!”又找来邻居作证签字,随后将仁女士及丈夫拽上警车押到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仁女士夫妇被分开审讯。孟科长和王姓警察审仁女士:“你家住的到底是谁?是不是传福音的?你是不是也信东方闪电了?信多长时间了?头是谁?”仁女士怕牵扯其他弟兄姊妹用智慧周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火了,威胁道:“你再不老实交代,明天就把你手倒背吊起来看你招不招,再不招就判你十年、八年的!”审讯无果,同时警察审讯仁女士丈夫一番,看其真的什么也不知道,将其当晚7时放回。

  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于当晚8时许将仁女士送到密山市看守所关押,一到看守所,警察先进行搜身,拍照并让仁签字。期间,仁女士的丈夫找人疏通关系,花1000多元买两只羊送礼,又给孟科长花400元买烟,又交伙食费100多元,仁女士被关押9天后才获释。临走时孟科长说:“如果谁再上你家马上检举。你信全能神国家不允许,不能再信了,再信抓住就判刑!”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3/01/15)

  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陈祥兰,当年39岁,住牡丹江市阳明区五林镇,1999年10月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获悉。2003年1月的一天中午11时许,五林镇北甸村的治保主任金四领着该市林口县公安局五星派出所的刘士发等两名警察和林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三名警察开车闯到陈祥兰家,一警察亮出工作证冲陈祥兰喝道:“我们是国保大队的!”随后大肆抄家,搜去陈女士一本信神的书,将陈祥兰押至五星派出所。

  在审讯室,警察逼问:“书是从哪来的?还有谁是信的?”陈怕牵连其他基督徒没有直接回答。警察火了,上去打陈的耳光,并恶狠狠地说:“你信的是邪教,不老实交待问题就打死你!你信神对你儿子以后上大学,找工作都有影响。”审讯无果,最后警察勒索说:“给你丈夫打电话,让他拿三千元钱!不拿钱不放人!”陈说我家跟本没有那么多钱。”警察说:“那就拿两千!”无奈下,陈的丈夫和儿子前来交上2000元罚金,陈祥兰才于当晚获释。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3/01/15)

  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的基督徒于海峰(男,当年30岁),于2003年1月到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铁东区传福音,当地警察闻讯驱车赶至,三名警察跳下车蛮横地夺去于海峰随身携带的信神书籍,翻开看后叫道:“和前几天抓的那两个人一样都是信东方闪电的,走,上车!”并将于的自行车扔到后备箱里,连人带物押到扎兰屯铁东派出所。

  警察将于海峰身上的一本信神书籍没收,抢去其80元现金及传呼机。于海风质问道:“你们凭什么抓我,我犯什么法了?”一个警察霸道地说:“你传福音就是扰乱社会治安,这就是犯法,我们就抓你!”于反驳道:“我什么法都没犯,即不偷也不抢,更没坑人骗人,而是传福音让人信老天爷蒙拯救,这有什么错?”警察吼道:“妈的,你还嘴硬,国家不让你信你就不能信,更不能传!”于据理力争:“传福音是让人学好,做好人,如果人都信神了,社会早就太平了,你们当警察也不那么辛苦了,”警察强硬地说:“你还挺能对付呢,再不老实明天就收拾你。”此时正是天黑下班的时间,警察狠狠地给于海峰铐上手铐,铐在暖气管子上,因用力手铐勒进肉里,疼的于无法忍受,汗珠直往下掉,警察又告诉值班警察别让他跑了,到了半夜于的手腕像断了似的钻心疼痛,忍不住呻吟。

  次日上午,警察继续逼问:“传呼机拿来的,书是谁给的?谁传你信的?家是哪的?”于均未答,警察未获得结果就抡起大拳一下将于打出四米多远,于顿时撞到墙上喘不上气,于赶紧向神呼求:神哪,他太狠了,求你加给我信心和毅力,无论怎么打我都求你保守我坚决站住见证。祷告完后,觉得胸部不那么疼了,也有力量了。

  三天三夜米水未进,又饥又渴,全身疲乏无力,警察仍不肯罢休,再次逼供。这时于的传呼机响了,警察问是谁打来的,于未告之。警察凶神恶煞地扑向于,重拳狠打,之后将于的双臂拧到身后再用力向上高抬,双臂象断了似的疼痛难忍,摧残的于当时就不会动弹了,并凶狠地说:“再不老实交待就给你交内蒙古公安处去!”果真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处的警察来了,冲于喝道:“你不是不说吗?那好,押我们那去好好收拾收拾你!”说罢押于前往内蒙古。路上于心中恐惧,不知要遭受到怎样的酷刑,越想越怕,到了内蒙古公安处,往楼上走时,想跳楼一死了之。到了楼上警察将于铐在椅子上,威胁说:“把你信神的事都说清楚,与谁联系,头是谁,若不说明白,我把你当政治犯交给呼伦贝尔大草原的劳改农场,永远也回不了家,死在那谁也不知道。”于坚定地说:“我什么法都没犯,把我送到那不是冤枉人吗?”警察不以为然地说:“冤枉你也得受着,哪个庙里没有冤死鬼呀!” 警察多次威胁恐吓于,终未审出结果,最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非法传教”为由,拘留于海峰15天。期满于方才获释。

 

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公安人员抓捕、羁押(2003/01/14)

  2003年1月14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石林场基督徒李新玲(女,当年35岁)去宝清县小城子乡传福音时,被警察抓到当地小城子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气冲冲问李新玲:“你传的是什么?谁让你来的?书和磁带是谁给你的?”边问边用纸卷敲打李新玲的头部。审讯后,把李新玲押送到宝清县公安局。

  到了宝清县公安局警察蛮横对李新玲说:“你看《圣经》我们支持,你信东方闪电,这绝对不行,正是打击的邪教。”说着就拿出没收的几本书问:“你都和谁联系?头是谁?共多少人?你要如实交待,马上就送你回家。”李新玲没有交待,当晚就被推搡着塞到车上,送到宝清县第二看守所。

  并恐吓说:“在这里好好反省,想好了好好交待,不听话等到半个月后再送到佳木斯劳教10年!”在这期间提审3次,警察每次提审都做记录,并强硬让张新玲按手印。张新玲一共在看守所关押17天,共交伙食费350元后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01/13)

  2002年农历12月11日上午9时许,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太平乡的贾全芳(当年52岁),正在本乡庆丰村一村民家传福音,太平乡派出所的警察闻讯后迅速赶至,将贾全芳抓到派出所。

  一到所,警察就将贾全芳的全身搜查一遍,耶稣画像及传福音资料全部被没收。忠厚老实的贾全芳被警察气势汹汹的举动吓得心脏病突然发作,尽管这样警察还接着审讯,逼问传福音资料从哪来的,都上哪传福音等,这时一领导进来,横着说:“再不交代给她送北监狱去!”说完背着贾女士去抄家,毫无所获。

 最后,警察警告贾全芳说:“以后不许再出来传了,再传还抓!”随后将贾女士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3/01/12)

  2003年1月12日,伊春市红星区汤南林场基督徒李罗秀(当年40岁)在本区传福音,当地公安局得知此事,警察李连坤二人驱车火速赶至,命李罗秀上车,李说:“我也没犯法,凭什么跟你们上车!”两名警察强行将李女士拽上车,押至伊春市红星公安局。

  在审讯室,国保队长吕波骂道:“XX妈的,你他妈不好好过日子,整天出来传什么福音,说!谁让你传的?头是谁?”李女士含糊其辞,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汝洪生逼问:“你咋传的,都说啥?”李说:“神来拯救人,赏善罚恶,传福音是好事。”李话音未落,警察王晓辉骂道:“神,神,哪有神!有神让他来惩罚我!你们信就得抓!”随即押着去抄家,一无所获,不得不将李罗秀当晚放回。

 

女基督徒因聚会被黑龙江省双鸭山市警察抓捕并罚款(2003/01/10)

  2003年1月10日上午8时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矿7组基督徒潘凤云(女,当年46岁)和其他几名基督徒在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国贸商厦后面租的楼里聚会,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冲散,其他人趁乱跑掉,潘凤云被抓捕到永红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后,永红派出所的指导员,还有一个从省里来的一名警察,同时审讯潘凤云,两个警察恶狠狠的摩拳擦掌要打潘凤云,潘凤云说:“你们今天打我就坏了,你知道我家里亲属都是干啥的吗?”这时对方不那么凶了, 一名是警察赶紧问:“你家在哪?丈夫叫什么?干什么工作?”潘凤云报了真名实姓,警察都记录下来。警察又把神家书拿出来让潘凤云看,问:“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潘凤云心理清楚,如果承认就会成为他们定罪证据,警察还把弟兄姊妹的照片拿出来让潘凤云指认,潘凤云就佯装不懂。警察气得大骂,随即将潘凤云的一只胳膊和铁床用手铐铐在了一起,不给潘凤云吃饭。

  第二天潘凤云丈夫和女儿到派出所,交给永红派出所2000元钱,警察对潘凤云夫妻俩诱骗道:“这事不算完,以后还得调查,你要说出实情,事就大了,给钱也不能说给,如果说出你还得重回派出所。以后要信就信圣经!”之后潘凤云被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

——其中一名被判劳教(2003/01/10)

  家住牡丹江地区宁安市宁安镇的刘志忠(男,当年41岁)于2003年1月,在双鸭山市传福音,不料被当地警方得知。1月10日上午8时许,刘志忠在双鸭山市西平路三马路一居民楼与两名基督徒商量传福音之事,社区主任和警察王力志突然闯进屋,冲刘志忠等人喝道:“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紧接着又冲进来两名警察,一警察照着刘的额头连击三拳,将其打倒在地,又将刘的腰带抽下来把他双手背后捆上,没收了刘随身携带的传呼机、身份证及100元现金。随即三名基督徒被戴上手铐推上警车,押至双鸭山市尖山区永红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将三人分开审讯。警察王力志审问刘志忠:“家是哪的?叫什么名字?”刘如实回答,王力志接着逼问:“你什么时候来到双鸭山市的?信东方闪电多长时间了?谁给你传的?怎么联系?头是谁?”见刘什么也不说,警察开始刑讯逼供,强迫刘脱掉背心、鞋,脸朝下趴在地上,四、五名警察举起皮带轮班打刘的后背,顿时刘的背后隆起一道道血檩子,刘先生咬牙忍着剧痛,警察打完后背又打前胸,前胸排满了血檩子,刘疼得惨叫不止。警察边打边逼问:“把你们的同伙都供出来,你就可以回家过年,不说就在这里过年!”见仍然审不出结果,便命伤痕累累的刘先生撅着,接着又强迫其坐在地上,头向前倾够脚尖,两名警察将四只脚搭在刘的脖子和头上,折磨了约一个小时。将刘铐在椅子上坐一夜,看守的警察不让睡觉。另两名基督徒同样受到刑讯逼供,均无结果。

  次日上午9时许,警察针对信神之事再次审问基督徒,亦无果。便将三人押到尖山区公安局分局,命基督徒在刑拘单子上签字,之后押送到双鸭山市看守所。期间,警察向刘志忠勒索说:“你如果拿两万元罚款就放你,不拿判劳教!”刘因拿不出那么多钱,两个月后,警察以信“邪教”为由判处其两年劳动教养,在双鸭山市看守所服刑,直到2005年1月8日才获释。另两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遭受警察五天五夜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2003/01/08)

  2003年1月8日早,齐市富拉尔基区女基督徒张奎芝(女,54岁)去内蒙古阿荣旗看望姊妹,晚上就入住在该女基督徒家里。9时许,二人刚祷告完,内蒙古阿荣旗公安局四五名警察突然破门而入,只听国保大队领队罗队长大喊:“把传呼机拿下!”一女警立即冲上前从张女士腰间一把将传呼机拽去,此时另几人已在屋内大肆搜翻起来。从柜子里翻出录音机和5本崭新的《审判从神家起首》神话书后,一警将录音机按下,里面传来“实际神你真好”的赞美诗歌,该警得意洋洋地说:“你们东方闪电个个都有小传呼。”此时,接待家庭女基督徒小声祷告,罗队讥笑说:“还求你那神呢,现在你就求我吧!我就是神。”随后大手一挥,几警遂将张女士及接待家两女基督徒连同东西一同押上车,直奔阿荣旗公安局。

  一到局里,两人立即被分开。审问张女士的警察单刀直入:“96年我就和你们打交道,在牙克石专抓你们这些信东方闪电的。说吧,头是谁,都和谁联系。”张女士在心中默默祷告,怕牵连别的弟兄姊妹,不敢轻易开口。简单审讯后,张女士被铐在椅子上锁了一夜,次日晚,又同接待家女基督徒一同被关进阿荣旗看守所。

  2003年月1月27日,警察声称释放,向张女士的丈夫索要1000元钱后,却通知齐市富拉尔基公安局前来接人。当晚,张女士又被关进富拉尔基看守所。值班的管教开口大骂:“富拉尔基呆不下你,黑龙江呆不下你,还跑内蒙古去了! 看怎么收拾你!”

  2月17日,富拉尔基公安局李维新、国保大队郑队长,副队长王国庆等一行七、八人从看守所将张女士提出来押上车,蒙着头驶进龙江区二三十里外的富龙渡假村。张女士被押着走了一屋又一屋,最后推进一间“沐浴室”,李警和郑队指着几大方便袋吃的和途中买的速效救心药说:“看你怎么配合我们的工作,我们有的是时间陪着你。”七八个人站在张女士面前开始审问姓名,住址,家庭状况,问到教会信息时,张女士默不作声,王副队正喝水呢,一下子将水泼到张脸上,边骂边喊:“你不配合是不是,我看你是不知道我们是干啥的。”几个人一起上来连打带拉把三个水龙头一合并,将铐着双手的张女士挂上水龙头吊了起来。不久,张女士就失去知觉什么也不知道了。不知过了多久,张只感觉有人拿钢笔一样的东西在刮她的肋骨,等她苏醒过来时,警察将其放下来,逼她一圈一圈转。张被连惊吓带折磨腿直发抖。一警取笑说:“看她下神了!”另一警吼着:“因为你我们连年都没过好,大过年的就到处去调查你,太掌握你了!看你说不说!”“拿盐水来!”有人拿来矿泉水瓶装的半瓶透明液体,几个人上来有的拽头发,有的捏鼻子硬给张灌了下去,只听李警说:“你就是个铁板也得让你说话,何况你是个血肉之躯了!”李维新外号四轮,四轮下来没有不招的,是富拉尔基公安局最有名的打手,打完人让你里外看不出来。几人将张的袜子扒下去坐在地上,把她脚垫起来拿半米长的竹板使足力气打脚板,打累了就换人。之后将张锁在老虎凳上他们6个人分三伙,两小时一轮班看着张不许睡觉。只要闭眼睛不管是哪就用半米长的竹板打。后半夜,两人又把张牵出去,张身穿内衣,脚穿着塑料托鞋,被拽着专往雪里走,之后将其扣到门前的柱子上,让抱着水泥柱子,过一会又将其挪到凉亭上,双手背后扣到水泥柱子上, 警察们穿着军大衣,大棉皮鞋,大棉手套都挺不住了,基督徒穿的那么少,却在风口中长时间冻着。良久,警察被冻得受不了时,才将基督徒牵回屋,直接锁在老虎凳上抬到窗户前打开窗户,任北风吹着,一直折腾到天亮。

  接下来几天的威胁,利诱,折磨使基督徒生不如死,只想解脱。第四天,张女士将锁老虎凳的钢筋抽出来照自己脑袋打下去,鲜血涌出,马上染红了衣服,满脸是血,几警气得嚎叫,捡起破抹布就按在其头上,将其拉到重机厂医院进门就开始喊叫“这是教主!”从后面薅着张的衣服揪住张的头发,围了很多人看。随后张被推到外科门诊,大夫说用点消毒水洗洗,李说不用,按着基督徒的头到自来水笼头用凉水洗伤口,洗完大夫说打点麻药,李说不用,就这么缝。伤口缝了八针。包完伤口郑说把她押回局里,李不同意,(李要借这案子抓捕教会带领,以此立功发财)李冲张女士说:“你不想死吗?我告诉你国家有令,打死你们也没事,你们有死亡指标,打死白死。”又将其押回了度假村。

  警察从雪地里收了一洗衣盆雪逼基督徒双脚插雪里,准备一壶开水往脚上浇,一把把雪从领子往胸前塞,随塞随化,基督徒穿着的线衣,线裤都化湿了,接着又把其锁在铁凳子抬到外边冻,冻了许久再进来,那天正好张女士是月经期,雪水和血滴一地。警察仍不放过,把摩托车头盔戴在张女士头上,用卫生纸塞满,眼睛蒙住,然后将其双手锁住,用绳子把脚脖子拴住,将绳子的一头搭在上边暖气管子上一拉,这只脚被拉起,另一只脚锁在凳子上,两腿最大限度的分开,两警抄起半米长的竹板就开打,从脚脖打到大腿拫,两腿都不放过。打累了,李气急败坏的又喊又骂:“你就是铁板也得让你说话!”随后将其放下来带入另一个屋,逼张一圈圈走,跑,张走着,李穿着皮鞋一脚踢在其胸口,张只觉得心一下子聚在了一起,痛苦难忍,张身躯蜷缩着,几乎趴在地上,李吼叫着:“起来!起来!”当直起腰来又一脚踢在胸口。又是一阵吼叫,张刚直起腰又一脚踢在胸口。三脚下来,张昏死过去。

  2月23日中午,张被送回看守所。从17号到此时,一直没让睡觉,不一定几天给口吃的。整整五天五夜的酷刑残害使基督徒身心饱受摧残,生不如死。

  最后,基督徒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判了两年劳教,于7月8日送到齐市女子劳教所服役, 2004年11月20日解劳释放。

  与张女士一同被捕的接待家女基督徒不知遭遇如何。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4天(2003/01/06) 

  2003年1月7日,在尚志市亚布力镇派出所里,家住本镇61岁的女基督徒王青英对儿子说:“你给妈点钱,到看守所我好买点咸菜吃。”儿子掏出身上仅有的6元钱递给了母亲。

  事情得从2003年1月6日说起,当天上午8时许,王青英在本市亚布力林业局锦山林场传福音,当地派出所得知后,两名警察迅速赶来,拦住王青英喝道:“跟我们走!”遂将老基督徒王女士抓至锦山派出所。

  到所里,警察骂道:“叫你信东方闪电!”“啪!”“啪!”就是两大耳光,王女士的脸火辣辣的疼,连惊带吓,浑身直打哆嗦,嘴也在不住地颤抖。警察继续逼问一些教会情况,老人都没有回答。下午4时许,将老人押至亚布力镇派出所。当晚9时许,3、4名警察押着王青英去抄家,搜走2本信神书籍,并将其儿子一同押回所里。

  次日上午8时许,警察问王青英的儿子:“你妈出去干啥了?”“我妈岁数大了,我也不过问她的事情。”警察拿出没收的书逼问王青英:“这书是从哪来的?”王青英没有回答。警察见审不出任何结果,恶狠狠地叫道:“到尚志就把你的嘴撬开了!”警察威逼其儿子回家拿钱赎人,因家境贫寒拿不起钱,儿子只有哭着与母亲告别。最后,母亲对儿子说:“你给妈点钱,到看守所我好买点咸菜吃。”儿子掏出身上仅有的6元钱递给了母亲。

  下午3时许,王青英被铐上手铐转押至尚志市第二看守所(现第二拘留所)。

  到了看守所,警察竟忍心将王青英仅有的6元钱掳去。期间,警察多次逼王青英的儿子交三千元钱赎母亲,儿子无力付钱,警察就威逼王青英说:“不拿钱赎人,到过年就判刑!”王青英说:“那你们就判吧。”几天后,当地派出所给王青英的儿子打电话说:“来接你妈吧!你妈是取保候审,以后有事还找她。”

  2003年1月30日,王青英的儿子交400多元伙食费后,才将母亲领回。

 

基督徒聚会被黑龙江省警方围捕(2003/01/06)  

--其中一女基督徒惨遭酷刑逼供并劳教

  2003年1月6日清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名山公社平安一队基督徒曲玉芹(女,当年54岁),与四名基督徒在克东县团结乡宏大村的一姊妹家聚会,突然来了两辆警车,以团结乡派出所所长为首的四名警察,气势汹汹地闯进屋内,不容分说,就开始抄家,没收了一本神话书籍,和神家7000元票据。之后把基督徒们戴上手铐子,连推带拽地弄上警车,押到团结乡派出所。在车上所长嘲笑说:“你们信神能捞着啥还不如去偷煤,去养汉呢!”

  到派出所后,克东县国保大队王长富等两三名警察,蛮横地盘问每人家庭住址、姓名等情况时, 王长富奸笑道:“曲玉芹,如雷贯耳呀!给你下通缉令了,都抓你两个多月了,你在这呆着呢!”随后拿出一张曲玉芹的相片看看。晚上,把五人押送到克东看守所。

  次日,警察说基督徒们是政治犯,不让家人知道。当警察从曲玉芹的大衣兜里发现一本歌本,成了警察定罪的证据,王长富提审曲玉芹时,让其坐在地中间铁椅子刑具上,椅背上有两个胳膊粗的洞,把她两只手穿过椅背的洞,之后把双手铐在一起,王占海从曲某身后一脚把她踹到铁椅子下面,腰卡在椅面的边缘上,要被卡折了一样,曲女士顿觉五脏六腹剧烈疼痛,嘴当时就干了,疼得浑身冒汗,这刑具叫“蒸包子,也叫五马分尸”。约用刑十多分钟后,曲女士就两只胳膊就没了知觉,警察一摸曲某手都凉了,才把她拽到椅子上面,这样能宽松一会儿,稍缓过来一点后就再继续用刑。边用刑边问:“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全能神?歌本是谁给的?”曲某一一回答,这时从歌本里掉出一张相片,上面是一中国女士的和一俄罗斯女士手举《审判从神家起首》照的合影,警察喝问:“与外国人照相的人是谁,咋和外国人照相呢?”曲某说:“是我外甥女,在俄罗斯打工时照的。”警察就开抠问曲某外甥女的住址、名字。曲某用智慧应付过去了,就没再追究。接下来,为了从曲女士口中逼问出教会其他基督徒的信息,警察几人轮班给曲某上刑,看其挺不住了,就把她从刑具上松下来,拽着她头发狠搧耳光,把她头猛劲地往地上撞,曲某脑袋嗡嗡响,眼前漆黑直冒花。就这样对其刑讯折磨了一整天。天黑后,王长富等人说:“换个亮屋子,整个通宵,非得把她嘴撬开。今年一定把克东县信东方闪电、全能神的人斩草除根。”

  这时,曲某已被严刑拷打折磨、得半昏迷状态,警察见状,才把曲某拖回看守所,并说:“等你伤养好的,再给你回回炉。”等曲某的伤养的差不多了,把她押送到齐齐哈尔市劳教所,判曲某两年劳教。

  04年10月刑满释放。据曲女士说,当天同时被捕的另几名基督徒都不同程度遭到毒打逼供,且一同被送到劳教所,其他细节不详。

  2012年,曲玉芹丈夫和外甥姑爷发生口角,外甥姑爷到派出所把曲某告了,说她信法轮功,千丰镇派出所所长和两名警察闯到曲家,把神话、碟、歌本搜走了,把曲某押到克东县公安局。

  警察恐吓道:“神话谁给的?这回你要不说,给你送富裕去,让你再也回不来。”随后家人找人托关系,警察开始要2万,后来降到5000元,最后家人凑上3000无钱后,曲某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拘留10天(2003/01/05)  

当年65岁的女基督徒张桂琴,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五南一公司楼。2003年1月5日晚7时许,张女士到呼兰县城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抓捕到当地派出所。

  在审讯室,张女士承认自己是信耶稣的,国保科的王科长对张审讯一番,未果,怒气冲冲地用穿着大皮鞋的脚照着张的脚脖子狠踹了一下,张女士痛得犯了心脏病,警察不闻不问。王科长说:“老太太,我们没找到证据,要是找到你的证据就判你刑,最低判你三年,你要是现在拿钱就放你出去。”又没收了张的身份证和仅有的260元钱,之后将其关进呼兰县看守所。

  期间,王科长等两名警察再次提审张女士,未审出任何证据。王科长说:“老太太,你拿3000块钱,我们三个人一人一千,就放你回去,你回监里别对别人说我们跟你要钱的事儿。”

  事发后,张女士的儿子花钱疏通关系,张被关押10天后方才获释。被王科长没收的钱索要未还。张女士的儿子花的人情费,数额不详。

  张女士出来后,一直被警察监视。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

——其中一名被拘留(2003/01/04)

  2003年1月4日,家住双鸭山市东荣小区的基督徒付玉梅(当年43岁)与另一老基督徒,在本市集贤县腰屯乡宏图村传福音,被当地警方得知,两名着装警察驱车赶到,将二人抓到腰屯乡派出所,随即又转押至福利屯镇公安局接受审迅。

  在局里,警察喝问:“你们有多少人信全能神?谁给你们传的?头是谁?”基督徒没有回答。警察气急败坏地说:“不在家老实呆着,信什么神!我就是抓你们信神的!”审问不出任何结果,警察体罚两名基督徒“开飞机”(用身体摆出飞机的姿势)。

  最后,付玉梅被关押在福利屯镇拘留所26天,罚款2000元,又交伙食费480元,才被放回。另一老基督徒详情不明,有待于进一步了解。

  虽被放出,但警察一直未放过付玉梅,2012年12月17日,警察到付玉梅家查抄,没有搜出任何想要的东西。至今,付仍在警方的监视中。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并罚款(2003/01/01)

  2003年1月1日,基督徒王亚清(女,当年39岁)和孟庆范(女,当年58岁)在双鸭山市笔架山农场家里吃早饭,突然闯进两名警察,进屋就吓道:“谁是户主。” 王亚清说:“我是。”警察冲到王亚清面前,问道:“你是信主的吗?”王亚清说:“是信主。” 警察不容分说,就开始四处乱翻,顷刻间屋内一片狼藉,当场把翻到的一些信神书籍、信神资料和一台录音机、磁带等连东西带人一同塞到车上直至笔架山派出所。

  一进所里,警察将王亚清随身携带的离婚证、150元钱和孟庆范的125元钱全部没收。又核实身份、住址后逼着二人亵渎神,说东方闪电不好,二人默不做声,警察上来就打二人,搧耳光。到了晚上警察将二人押送到双鸭山福利屯镇拘留所。

  中午和晚上都没让吃饭,警察将二人分开审讯,诱骗王亚清道:“头是谁?说!人家都说了,你还傻呢!”王女士态度坚决,不回答。警察气急败坏,吼道:“你们承不承认你们也是,就是闪电!”并恶狠狠地叫道:“让你们不说实话,到那边‘开飞机’。”一站就是20多分钟,这时政委耿振东猛然踢王亚清的腿肚子,王亚清差点摔倒在地。几名警察围观并凶狠地横道:“你们这帮人就得狠治,狠狠收拾。”

  在另一个房间的孟庆范同样受到这样的折磨,并且三名所长连踢带踹,踹倒拉起来再踢,逼问:“聚会家在哪?上线下线是谁?跟谁联系?”孟庆范怕连累更多的基督徒,不肯说。警察就给其上刑,孟庆范睡了18天大铁门(这是一种酷刑),不仅如此还带上48斤脚镣子,腿上还躺着一人,受尽折磨。

  最终审讯未果,强给二人照相、按手印。王亚清被拘留15天释放,罚款1000元;给孟庆范定拘留三个月,因家人托关系给政委(外号叫耿黑子)3000元钱,这样孟庆范才于关押20多天后释放回家,伙食费1500元,罚款1000元。搜出的财物(信神书籍、信神资料和一台录音机、磁带以及275元和离婚证)全部没收。

  据悉,基督徒王亚清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新立矿2委2组;孟庆范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集贤镇富裕村。

 

 

 

 

基督徒因信神遭警方拘捕勒索(2002/12/31)

  2002年12月31日早上,黑龙江省公安厅科长王辉(40多岁)率领四名便衣警察闯入哈尔滨市南岗区基督徒姜凤英(女,50岁)家,大肆搜查,姜女士丈夫阻拦道:“你们凭什么乱翻?”王辉说:“你妻子信的全能神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许可,你家存有全能神教会钱财物资,必须得收缴。”搜查无果,将姜凤英带上手铐,强行押往省公安厅,连夜转至牡丹江监狱。

  2003年1月4日,牡丹江市公安局提审姜女士,逼其供出全能神教会的带领及教会钱财的存放情况。威吓道:“凡来我们牡丹江监狱的人,都得把自己知道的如实供出来,在这里没有江姐,也没有刘胡兰,只有犹大,你就是一只小小的螳螂,要被我们的大坦克压得粉身碎骨,我们既把你从哈市带到这,就有足够的办法对付你!如果你不说,我们会到银行冻结你家存款,没收房屋,让你丈夫儿子失业,流浪街头,看你怎么办?”姜女士默默祷告神,避而不答。

  警方以“信全能神邪教”为由,判处姜凤英劳教三年。

  期间,省厅科长王辉收受姜凤英丈夫好处费10000元,牡丹江公安局李哲收受6000元,牡丹江监狱女警察收受7200元后,将姜女士改判为劳教三年监外执行。于2003年1月29日, 姜女士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传讯并监控(2002/12/28)

2002年12月末,家住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县塔红五月农垦社区的女基督徒刘美香(当年57岁)在本社区传福音,被红五月公安局传讯定其信的是邪教,并拿着《审判从神家起首》讥笑:“你们不能审判,应该我们审判你们才对。”警方又勒令其女儿监视母亲行踪,并恐吓刘女士不能再信再传,不然子女的工作将受到影响,刘女士去趟儿子家马上都被逮回来。为能过上正常生活信上神,刘女士被迫离家。

  五年后,因对儿女的思念,刘女士归家。鄂局长(公安局局长)闻风而至,阴森地说:“这事还没有完呢,别以为没有事了。”刘女士家人上公安局求情,签字画押并保证不让其走出红五月,才算松口气。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传全能神福音被抓捕(2002/12/28)

  2002年12月28日上午8点半,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小恒山矿基建委基督徒熊艳凤(女,当年40岁)同姜某(女,当年50岁)等三名基督徒在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附近的一家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3名便衣警察抓捕,押到鸡西市恒山区公安分局。

  到了公安分局,警察先搜三人的身,搜去姜某一百多元钱(一直未还),警察质问熊某:“你信主?在哪聚儿会?家住哪儿,什么名字?”熊某一一回答,警察得知熊某住处后,逼熊某带路去她家。到了熊某家把《圣经》搜走,回到公安分局,喝问熊某:“你信的是全能神?”熊某说:“我信的就是全能神,圣经上说的今在,昔在,永在的全能者,我根据圣经信的。”警察说:“你敢说信的是全能神,我就拘留你,你信全能神就是邪教。”

  警察又逼问姜某和熊某俩人,想掌握信神的事和教会一些信息,两名基督徒均未回答,遭到警察拳脚相加,姜某被警察踹了几脚,一名警察上前搧了熊某数记耳光,熊某脸当时火烧火燎的痛,然后又对熊某恐吓威胁道:“今天我问啥,你答啥,别以为你不说话就行了,像你这样的人我见的多了,再不说,大冬天的让你脱鞋上外面雪堆站着去!”这时,熊某感到眼前一黑,脸煞白,蹲在地上。警察厉声说:“你不用装,再装也没用。”五分钟后,熊某才稍有缓和。当晚,警察逼她在椅子上坐了一夜。

  后来熊某妹夫花200元托人详情,29日中午熊某被释放。姜某罚款200元,29日下午被释放。另一基督徒因她大哥是公安局的,于被抓当日释放。

 

黑龙江省七名基督徒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02/12/28)

  牡丹江市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付亚芬、于淑芹、曲景芝等六人于2002年12月28日上午10时许,正在本市林口县朱家镇站前村的基督徒谢德萍(女)家聚会。几名警察突然闯进屋,警察金光文和王海波冲基督徒大喝:“你们在干什么?是不是信东方闪电?我们都监视你们一个多月了,走!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之后就开始乱翻一通,瞬间谢家被翻得乱七八糟,警察收缴了一本信神书籍、20盘诗歌磁带及传福音资料,于淑芹说:“我们信神什么错也没犯,凭什么抓我们?”金光文说:“你们这些家庭妇女不在自家呆着,私自聚会是扰乱社会治安!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随后警察打电话叫来两辆警车,强行将七名女基督徒推上车,押至朱家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对基督徒立即展开审讯。金光文等人冲于淑芹吼道:“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好好呆着,出来信什么神?谁组织你们聚会?信几年了?传你的人是谁?”于淑芹说:“信老天爷是好事,走正路,我就信了,传我的人不认识。”又问:“你传多少人了?都上哪传了?知不知道聚会就是扰乱治安?”于反击说:“我们在个人家聚会,也没上大街上打扰别人,怎么能说是扰乱社会治安?信神让人学好,什么错误也没犯,怎么说我的信邪了呢?”警察大怒,喝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正抓你们呢!”七名基督徒逐个被审讯后关进一铁笼子里过了一夜。

  次日上午8时许,七名基督徒被送到林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贾启杰见到几名基督徒连训带骂:“叫你们信神都给你们抓起来,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聚会扰乱社会治安,就是吃饱撑的!都给我脱掉衣服蹲下!”说罢,就给基督徒搜身,付亚芬脚脖子骨质增生蹲不下,贾启杰就上前“咣!”“咣!”踢她,并将付亚芬身上的仅有的90元钱掳去(未还),其他人的现金也被掳去(数目不详)。贾启杰用搜去的钱买了中午饭,警察们大吃二喝起来,而几名基督徒只是一人一个面包。

  下午贾队长等人审讯七名基督徒,逼其交代信神之事,并对基督徒不同程度进行殴打,刑讯后关进铁笼子里,晚上8时许,于淑芹的丈夫前去求情,于淑琴,兰春荣,王姊妹三人于第二天放回;第三日,第四日,谢德萍,郑贵萍被罚款后放回(罚款数目不明);而曲景芝和付亚芹则于12月31日上午被送到林口县看守所。最后曲景芝被罚去3000元才于2003月1月2日释放;付亚芬被罚去1000元,并写下保证书后于2003年1月31日释放。

  据悉,付亚芬(当年40岁)是宁安市宁安镇人;于淑芹(当年55岁)是林口县五林镇的人;王姊妹是柳树镇人;曲景芝(当年45岁)、郑贵萍(当年37岁)、兰春荣(当年39岁)均为林口县朱家镇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2/12/27)

  韩国英,当年47岁,家住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沾河林业局。在当地信全能神,派出所的人已经知晓。2002年12月27日晚5时许,韩国英正在本林业局筷子厂工作,单位来了五、六名便衣警察,没有通过厂领导就直接将韩女士带走。韩女士莫名其妙,被几人押上车直奔她的住宅,几名警察没出示任何证件,就大肆翻抄韩的家,将韩女士信神的数本书籍全部收缴,随后将韩国英押至沾河林业地区公安局。

  一到警局,一警察满脸怒气,拍着桌子冲韩女士大叫:“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董XX是不是也信东方闪电?头是谁?你们怎么联系?实话实说不能隐瞒!”韩女士说:“我不知道,你别跟我喊,我有心脏病,我听人讲过信神是正事,得多做好事,不能干缺德的事。”警察一听火冒三丈:“你老实点,不好好交代给你送走!”韩连惊带吓,心脏病突然发作,浑身直哆嗦,终站不住倒在地上。家人闻讯后速来说情保释。警察才将韩国英当晚放回。

 

黑龙江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勒索去2000元(2002/12/26)

  2002年12月下旬的一天,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基督徒唐桂荣(女,当年34岁),因信神在派出所挂名,随时面临被捕的危险,唐女士不愿再每天提心掉胆的过日子,遂主动到甘南县公安局查哈阳分局去了结此事。

  警察问唐女士:都上哪传福音了?家中都有谁去?审讯一番,向其勒索2000元后,才将唐桂荣放回。

 

黑龙江省五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惨遭酷刑迫害并罚款(2002/12/26)

  2002年12月26日16时许,由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腰屯乡明星村接待家被警察抓捕,搜走了许多信神书籍、资料和郑广艳的身份证,警察在接待家蹲坑抓捕其他基督徒。就这样基督徒郑广艳(女,当年30岁)、李明华(女,当年48岁)、郭淑芝(女,当年42岁)、董岩珍(女,当年55岁)、张桂杰(女,当年47岁)共五人相继被抓。一名警察幸灾乐祸地喊道:“这回可逮到大鱼了,是东方闪电犯罪团伙,看我们怎么收拾你们,过年可有钱赚了。在这不收拾你们,等到拘留所尝到滋味就老实了。”随后,警察将几人押至腰屯乡派出所停留10多分钟直至福利屯镇拘留所。

  到了拘留所开始分开审讯,警察核实姓名、年龄、住址以及家庭情况,郑广艳一一回答,且承认信神资料都是自己的。。就这样,警察就更加想从郑口中得知教会的情况和其他基督徒的信息,就对其刑讯逼供,使用酷刑。用一米长的硬塑料管,强行把郑按在桌子上,打后背和臀部,一顿毒打之后‘开飞机’,打的郑胳膊、腿都不听使唤了。警察吼道:“说不说?信不信把你打的皮开肉绽,屁股打开花。”郑还是没说。警察打累了将其送回女监。有一次半夜11点提审,把郑带到很远的一个地方,只听见狼狗凶巴巴的乱叫。一名警察恶狠狠地横道:“你放明白点,识相点,要不然把你扔进狗圈里,狼狗可不惯着你,一会儿就把你撕烂。”

  听说这次审问他的是有名的犯人都惧怕的耿振东,耿振东见到郑就气势汹汹,骂骂咧咧地喊道:“听说你他妈是刘胡兰,我倒要见识见识,地痞流氓比你厉害不,比你有钢,到我这都让我治的服服帖帖,都得乖乖听我的。”说完照郑就是一顿大耳光,披头盖脸的搧。搧的郑左转一圈,右转一圈,不知转了多少圈,打的郑天旋地转,脸色苍白,休克状态,整个人都虚脱了。旁边一名警察奸笑道:“与其这样打死还不如玩玩她。”丧心病狂的耿振东咬牙切齿地吼道:“打死就像捞狗一样把她拖出去,像她这样政治犯打死也白死,也不犯法。她家人也没处说理去。你们还不知道为惩治东方闪电、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江泽民为首的领导紧急秘密新成立610办公室,专门重点打击东方闪电,对他们就是秘密的抓,秘密的罚,罚多少我们说了算。哼,还指望我玩她!有罚她的钱我去泡小姐去……”这次审讯殴打了两个多小时。就这样一次次的折磨,还有一次得有20多名便衣警察(30-40岁),有两个小兵(20岁左右),其中一人把郑广艳逼到墙角,喊道:“听说你挺有钢,今天把我们师傅教的18般武艺在你身上演习一遍!第一步先卸膀子!你跪下来求我,只要你说出带领是谁,书是从哪来的或其他基督徒,表现好点我就给你端上,要不就让你疼着!”此时郑跟神祷告,豁出去了。警察就都走了,把郑又关押起来。在这期间提审4、5回,每次都用酷刑,少则1-2个小时,多则5、6个小时。警察到郑家抄家,没有找到信神书籍。

  基督徒李明华被警察搜走身份证和传福音线索,耿振东威胁李明华,逼李明华说出自己在教会里担任什么职务。李明华避而不答。因一名警察提醒耿振东,说李明华的丈夫是某单位所长曾打过交道,李明华这才免受酷刑之苦。

  与此同时,在李明华被关押的牢房里一名基督徒叫王丽,长的特别好看,耿振东想方设法以提审来威胁王丽,最终没占到便宜,就气急败坏,咬牙切齿。以报复王丽为乐,强行给其带上50斤左右的脚镣,还把手锁在刑具上。当时天很冷,不给被盖,上刑之后15天,耿振东贼心不死,用一根大棍子来压王丽,把王丽按倒,两个人各踩一边,同时用力,把王丽憋的喘不上气来,差一点窒息。就这样还不罢休,又给王丽带上比以前重20斤的大铁铐。就这样每天都受其残害。还有基督徒陈艳红因从家里出来随身带着11000元的存折,警察发现急红了眼,不择手段,陈艳红被迫将存折撕碎扔到厕所里,警察下令刨厕所……

  其她几名基督徒同样遭受各种各样的酷刑。

  最终审讯未果,因花钱找人说情,几人签字在三年之内不能再被抓到,保释。

  郑广艳拘留1个月零4、5天被释放,托人花人情费多少钱未知,自行车被警察没收,至今未还;

  李明华拘留130天,于2003年5月7日被释放;

  郭淑芝拘留1个月零3天,罚款3000元,伙食费1000多元;

  董岩珍拘留29天,于2003年1月29日保释出来的,罚款3000元,托人花钱1000元。

  张桂杰被拘留30天,2003年1月28日释放,家里托人给看守所一个姓白的好处费2000元,罚款3000元,伙食费另外交。

  据悉,基督徒郑广艳、李明华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郭淑芝、董岩珍、张桂杰均为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人。

 

黑龙江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2/12/26)

  齐齐哈尔市泰来县汤池镇的白雪(当年35岁)常在本地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得知。2002年12月26日午夜1时许,白雪传福音回家,快到家时被汤池镇派出所三名警察挟持抓进派出所,警察将白雪的两张IC卡和仅有的几元钱掳去。然后逼问:“你是不是常出去传福音?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白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警告:“以后不许你再传了,再传抓着没你好!”训斥一番后将白雪放回。

  但警察并不善罢甘休,为了进一步证实白雪是信全能神的,2004年春季的一天,汤池镇派出所的警察胡志新、张静华(女)亲自驾车来到白雪家,闯进屋后蛮横地问白雪:“你信神的书呢?”不容分说开始翻箱倒柜大肆搜翻,每个角落都未放过,结果一无所获,最后警察说:“听说你四处传福音,以后你不能再传了,也不许再信了,信什么神,神在哪呢?干点什么不比信神强!”警察扫兴而去,但从那以后白雪一直被村长等人监视着,人生没有自由。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2/12/22)

  2002年12月22日,哈尔滨市宾县宾州镇基督徒王艳玲(当年29岁)与一18岁的小姊妹,在本省绥化市郊区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抓捕,押至当地派出所。女警对二人进行搜身,脱至只剩下胸罩裤头,搜去信神书籍、传呼机及300多元现金。随后将二人转押绥化市北林区公安局。

  一到局里,二人立即被分开审讯。警察逼问王女士:“谁指使你传福音的?在哪聚会?头是谁?”王女士不答,警察恼怒,左右开弓连扇王女士二十多个耳光,审讯无果,警察诱骗说:“信神有啥用啊,哪有神哪,你在这里神咋不来救你呢,你只能自己救自己。”

  第二次审讯,警察逼问同样有关信神情况,王艳玲坚持不说。警察气急败坏开始折磨王女士,用绳子把王的两个胳膊在背后使劲缠起来,令其坐在地上,按住王女士的头使劲往下低,同时拽住后背的双手使劲往上抬,王女士感觉两个胳膊像折了一样钻心疼痛,嗷嗷直叫。警察边抬边逼问,不说再抬,反复折磨数次,警察累得浑身冒汗,但仍不罢休,又操起小白龙(软塑料管)抽打王女士的手背,手背立即鼓起筋包。

  第三次审讯,几名警察用黑布袋将王女士的头套上塞进车里带到一房间,王女士看见屋里有老虎凳,警察强行将王女士按坐在老虎凳上,又将其手脚铐在其上。警察为了逼其交代信神实情竟彻夜轮班审讯,并叫嚣道:“不把你信神的事说出来跟你没完!”审讯时不让王女士吃饭、睡觉,王女士心中不断向神呼求,求神加给信心和力量度过难关,审讯终无果。

  12月25日,警察将两名基督徒押至绥化市看守所关押。王女士的父亲前来求情,警察趁机勒索去3600元后,将关押35天的王女士放回。临行前,警察逼其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信东方闪电了。

  18岁少女基督徒情况不明,有待了解。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两年(2002/12/19)

  2003年4月23日下午1时许,黑龙江省龙江县黑岗乡三家村基督徒王艳芳(女,当年50岁)去吉林省梅河口市朝阳镇楼街传福音时,被楼街派出所两名警察闻讯截住,强行扭送至该所。

  因王艳芳在被抓前就已将传福音的书籍埋好,所以在派出所搜身时并没被搜出。警察大怒:“书呢?你弄哪去了?”王女士回答没有,一警气冲冲地说:“你们这帮信实际神的没一个好东西!”就要打她,王女士当时被吓得心发慌,身子发抖,全身无力,脸色发白,心脏病要发作。当时审讯的警察中有一名刚接受了全能神末世福音,及时制止了那名警察,王女士因此免去了皮肉之苦。下午5点,警察便给王女士带上手铐送到朝阳镇看守所关押。

  两个半月后,王女士被硬以“扰乱社会治安”定罪,判劳教两年,送长春女子劳教所服刑,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八名女基督徒因聚会被拘留并罚款(2002/12/17) 

2002年12月17日,李丽芳等八名基督徒在牡丹江市爱民区地明街一接待家聚会警察闯入将八人抓捕还牵扯两名无辜,警察亮出各种刑具,基督徒看后毫不畏惧,八名基督徒均被拘留罚款。

  当日10时许,八名女基督徒在牡丹江市爱民区地明街一接待家聚会,不知早已被黄花派出所和国保大队的警察将该住处包抄,警察敲门时,几人并未开门。接待家儿子偕女友回家,刚用钥匙打开门,警察从上下楼梯口一拥而入,连带接待家儿子二人共11人被强行抓捕到黄花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给几人搜身后,接待家说:“把她们放了,让她们走,有什么事跟我说。”警察置若罔闻,气势汹汹地把接待家的姊妹铐到了另一个屋的暖气管子上,将其他七人关在了一个大铁笼里说:“你们信邪教,非法聚会,以后人都死了,就你们这些人活着,整天不好好过日子。”

  警察去基督徒的家中抄家后,搜出信神书籍。在李丽芬家搜出信神书籍《在光中行走》、《跟随着羔羊唱新歌》、《圣经》和教会钱财票据。回来不停地提审基督徒,期间给接待家灌了几次芥末油,又给套上太空帽(套塑料袋闷),逼其说李丽芳是头儿。警察还恶狠狠地把李丽芳的胳膊狠狠地往后背,铐在椅子的后背上,李疼痛难忍……其他几人也均遭毒手。接待家儿子二人被释放。

  7天后跟随(当年18岁)获释,罚款2000元;李姨(当年67岁)、小姚(当年约40岁)、敬畏(当年45岁)、接待家(当年约50岁),四人于2003年1月9日晚被释放,每人罚款5000元钱,拘留23天;刘姐(当年60多岁)、谨守(当年约45岁)、二姐(当年约50岁)、李丽芬(当年43岁),四人于2003年1月16日晚上释放,每人罚款6000元,刑拘一个月。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2/12/15)

  2002年12月的一天上午9时许,黑龙江省克山县双河乡众心村39岁的基督徒胡月英,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区传福音,被大连市公安局甘井子区分局铝材厂南山派出所三名警察(两女一男)抓捕,带到该所。

  警察让胡女士脱掉衣服配合搜身,没收了胡女士的暂住证。又对其审讯一番未果,为了阻止胡女士传福音,警察威胁道:“我告诉你别让我在南山再看见你。”

  因没有任何证据,警察将胡女士当日放出。警察没收的暂住证索要不还。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02/12/15)

  2002年12月份的一天上午,刘淑珍(女,当年35岁)与小何(女)、张明(男,当年42岁)等3名基督徒,在双鸭山市街里的一接待家商量传福音之事,本市永红派出所的警察与居委会主任突然闯入,强行控制刘淑珍、张明、小何靠墙而立,张明被警察用腰带捆住。接着又赶来数名着装警察,开始大肆搜翻,屋里被翻得一片狼籍,收缴了信神书籍、诗歌磁带及传呼机,遂将三人押至该所,留下几名警察蹲守在接待家。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展开突审。4名警察逼问刘女士:“你信东方闪电几年了?在哪聚会?头是谁?”刘反驳说:“我们信神、敬拜天有啥错?凭啥抓我们?”警察吼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你信就不行!”接着扬起手使劲打刘的头,逼刘淑珍跪在地上接受审讯,并将其双手反铐,刘女士跪在地上默祷不语,警察恼怒,扑过去又是一顿暴打,威逼暴打之下刘女士的心脏病发作,浑身哆嗦,眼前发黑,瘫倒在地。警察仍不罢休,继续刑讯,恶狠狠地将塑料袋套在刘的头上系紧,刘女士憋得心脏快要跳出来了,浑身冒汗,几乎昏厥过去,警察才将塑料袋撤下,接着狠扇其耳光,刘淑珍满脸苍肿,火辣辣地疼,强忍剧痛含着眼泪有气无力地说:“我信神是好事,什么法也没犯,凭什么这么对待我?”警察咬牙切齿地说:“你信东方闪电就得狠折磨你!”说着上前薅住刘的头发将其拽起来站着,如此刑讯逼供直到凌晨3时许。同时,张明和何女士也遭受如此刑讯。

次日上午,警察拿着事先写好的拘捕令强迫刘按手印,刘女士拒绝,警察硬抓着刘女士的手按,后将其押至双鸭山市看守所。三个月后,警察以 “信邪教”为由判处刘劳动教养两年。刘戴着手铐、脚镣被押赴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服刑,于2004年9月31日才重获自由。

  经了解,刘淑珍家住富锦市锦山镇,另两名基督徒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且罚款(2002/12/15)

2002年冬季的一天早6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鸡东县公安局四名警察以租房名义将东山委附近一所出租房门敲开,夺门而入,将租住在内的王淑莹(当年51岁,原因信称义信徒)等两名女基督徒钳制。一警察吼道:“你们是信东方闪电邪教的吧?我们都盯你们半个月了。”另外三名警察将屋内翻得一片狼藉,没收了《话在肉身显现》、《跟随着羔羊唱新歌》等信神书籍和传福音资料,侵吞了二人的生活费(记不清数目),就连另一基督徒新买的衣服和内裤一并掠走。

  二人被强行押到鸡西市鸡东县公安局,进行审讯。一警察问王女士:“你们多少人信东方闪电?谁让你信的?头儿是谁?”见王女士答得含糊不清,另一警察抬脚就往王女士身上使劲儿踢打,口中不住地教训:“你这么大岁数还不干正事,要是年轻还不得当小姐去?”嫌王女士的衣服厚打不痛,就开始扒王女士的衣服。连续审讯三天,王女士的心脏病被诱发。审讯终无果,警察以“信邪教”为由将二人拘留,押到鸡东县看守所。一个月后,王女士家人交了3000元罚款,才被赎出,另一基督徒详情不明。

  据悉,王淑莹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东海矿前进委。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拘留(2002/12/15)

2002年12月的一天,姜雪梅(当年44岁,安息日信徒)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去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五九七农场二分场八连看望完一位刚接受全能神的老基督徒,正在路边等车回家。二分场派出所的所长率队驱车将二人堵截,强行抓捕。姜女士急辩:“我们是信神的,不做坏事,抓我们干啥?”刘景涛(警察)气势汹汹地吼道:“你们是哪的?干什么的?没有证不能传道你们不知道吗?这是违法的!”将二人押回派出所备案。

  审讯时,警察不断恐吓二人,追问全能神教会的事情,二人均保持沉默,审讯无果。警方遂将二人戴上手铐经由五九七派出所,押送宝清县看守所,硬以“信邪教组织东方闪电”为罪名,处以刑事拘留。

  最终,姜女士家人几经周折在5天后将其保释,另一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抓捕(2002/12/10)

  2002年12月10日上午9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梨树区穆棱矿2井12组刘翠香(女,当年50岁)在鸡西市恒山区立新矿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4名着装警察强行给刘某戴上手铐,押到了立新矿派出所。

  一名女警对刘翠香进行脱衣搜身,刘某的短裤里有1500多元钱当时就被抢走(至今未还),还搜出一本福音书。中午,刘某又被警察带到了鸡西市梨树区梨树派出所。下午,一副凶相的警察进屋审问刘翠香,态度特别蛮横,刘某回答不如他意,他就用脚用力踢刘某,又拽着刘某的头发狠狠地往墙上撞,边打边问:“说不说?”刘某不说话。他用脚踢刘某的小肚子,又连搧刘某数记耳光,当时刘某就觉得脸火辣辣的疼。警察又恐吓刘某:“你们这伙人是政治犯,挺严重的,你知道吗?你要还不说,外面天也黑了,一会儿扒光你的衣服,把你扔外面冻死你!”凶恶警察走了,又来了一名“善良”警察,假猩猩的凑到刘某跟前甜言蜜语一番,绕来绕去探问刘某:“你去干什么了?你们有多少人?你是不是头啊?你要说出来就放你回家团圆!如果不说就给你送到老远老远的地方,再也见不到儿女了,这何苦来呢,平安的日子不过,快过年了,受这苦干啥?”过了10分钟,那名凶恶的警察进来二话不说就狠狠地搧了刘某几个耳光,说:“你太不识抬举了,人家那么哄你,你还不说,你是不是真想死呀!”接着又用脚踢刘几下就出去了。

  次日,警察又软硬兼施的对刘某审讯一番,还是没有结果。气的警察用脚踹刘某一脚,刘某用眼睛瞪了警察一眼,警察拿起烟头朝刘某眼睛逼近,边走边说:“你再瞪,我用烟头把你的眼睛烧瞎!”眼看他要走到刘某跟前了,刘某毫不畏惧,他把手缩了回去,垂头丧气地说:“你真气人,你比刘胡兰还坚强!老太太你真勇敢,我真佩服!”说完灰溜溜走了。

  下午,刘翠香女儿的姑婆赶来找人疏通关系,她看刘某还被铐着手铐,手都被铐肿了,就从兜里掏出500元钱给了警察(没开收据),警察这才把手铐打开,将刘翠香于2002年12月11日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2/12/02)

  2002年12月2日中午11时许,牡丹江地区宁安市桦树川水库的徐世龙(当年23岁)和康杰(当年21岁,宁安市卧龙朝鲜族乡)两名基督徒在本市海浪镇北山村传福音,海浪镇派出所的警察闻讯,驱车而至,抢过二人传福音书籍,并用书抽打徐世龙二人的脸,搜去二人随身携带的IC磁卡、传呼机及仅有的几元钱,不容分说推搡着二人上了警车,拉到海浪派出所。

  一到该所,就将徐世龙、康杰锁进一铁笼子里,然后单个提审,警察先提审徐世龙:“是谁传你信神的?”接着骂道:“妈的,知道为啥抓你们吗?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信这个是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罪!是政治犯!今天抓住你们就得好好治治!”说着就操起长纸卷狠抽徐的脸,边抽边说:“这东西打人外表看不见伤,但有内伤。”反复逼问信神之事,直到下午4时许,无果。接着提审康杰,将康杰从笼子里带出来,命其蹲在走廊等着审讯,过了一会见警察不回来,康杰趁机脱离了虎口。

  傍晚,徐世龙被戴上手铐,押到宁安市国保大队,又连夜转押至宁安市看守所。期间曾多次提审徐,逼其交代信神之事,并用纸卷抽打,均无结果。

  事发后,徐的家人前去求情,警察趁机大肆勒索,家人被迫给国保大队队长8000元现金,又请客送礼花去4000元,又送大米300斤,徐世龙才于2003年1月中旬获释,共关押40多天。

 

 

 

黑龙江省一26岁女基督徒因信神惨遭警方酷刑逼供且劳教三年(2002/11/28)

  2002年11月28日下午2时许,26岁的小基督徒刘秀波(女)在齐齐哈尔市公安局旁边的磁卡电话亭打完电话返回该市街里一老基督徒家时,被齐市公安局的警察跟踪至家中。小女孩刚打开门,两警便从后面扑上来将其控制住,其中一警打了一通电话:“人抓到了!”当即从其兜里翻出一个电话本、一张磁卡、一个传呼,将其押至齐齐哈尔市公安局。

  随后,警察再次返回抄家,翻走电话6、7部,磁卡数十张,传呼号,教会名单,及神话书籍数本。下午4时许对其展开审讯。警察问:“你有啥信仰?”刘答:“信耶稣。”警察说:“知不知道我们因为什么抓你?”刘答:“不知道。”警察说:“跟你的信仰有关系,你信的是实际神。”“信神有上线下线,你就把上线说出来。都到哪聚会?有多少人?” 刘答:“不聚会,就在心里信”。警察恐吓道:“你不配合我们有足够的办法让你说真话。”之后警察搬来两个椅子,让刘秀波坐在一个椅子上,双脚搭在另一个椅子上,然后警察坐在刘的膝盖上,边坐边使劲往下压,嘴里喊着:“你说不说实话?”刘被压的感觉双腿的筋像要断了一样疼痛难忍,喊叫起来,警察讽刺道:“你信神怎么还疼呢?你祷告你的神,求他别让你疼。”又恶狠狠地横道:“看你的嘴到底有多硬,这只是一个开始。”接着道:“听说你们信神的不给任何人下跪,你要是跪了能怎么样?”“你下个跪,跪我,我看神能把你咋地。”说着两警把刘秀波从椅子上拽下来,一警双手按住刘秀波的双肩,另一警从刘的后面踢膝盖处,刘一下子跪在地上,当时就哭了,她想挣扎起来,警察使劲按住她的双肩哈哈大笑说:“你跪我了,我不啥事没有吗?你也啥事没有。”15分钟后,警察将刘拽起来,将其双臂扭到背后,一上一下铐在一起。接着对其搧耳光,击前胸,并狠狠地说:“他妈的,再不说就整死你,看你嘴硬还是我的手段硬。”如此折磨后,又拿电话线狠狠的朝刘猛抽,刘身上,胳膊,腿,脸顿时被抽出一道道血印。审讯持续到次日凌晨3时许,警察又把刘秀波的双手铐上逼她在墙角里蹲到天亮。

  29日下午3时许,刘秀波被警察转押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第一看守所,看守所警察问刘:“你是因为什么进来的?”刘答:“因信神。”期间,刘多次被提审。

  12月3号上午8时许,四名警察将刘秀波双手铐上押到齐齐哈尔市一个郊区巡警大队(周围都是平房),把刘秀波押进最里面一个房间,让刘秀波脱下鞋给她带上8公斤重的脚镣之后将她押上老虎凳,双脚固定在铁环里,双手也被铐在一起,警察对巡警队队长说:“把刘秀波交给你们了。”刘看见有四个人虎视眈眈地站在她面前,(每人体重都在200斤左右,身高1.75到1.80米,据说这四人被称为四大金刚,经他们手里没有过不去的案子)队长对刘秀波说:“你现在说还赶趟,你好好想想,你知不知道市里特别重视你这个案子,把这个案子当成特案要案审理”。之后就审问:“你来齐市干啥?”刘秀波说:“找工作。”一警突然照着刘的左脸猛地一个大耳光,当时刘就觉得头嗡的一下,脖子脸都失去知觉,头往右侧歪斜想抬头都抬不起来,只看见警察嘴在动,但是听不清说啥,约2、3分钟后耳朵才逐渐听见声音了。警察又将刘脚镣和手铐打开,双手背后,穿过老虎凳靠背处的两个圆洞铐在一起(双手脖处用毛巾缠住),脚镣中间系一根绳子,警察一拽绳子,刘秀波的整个身体就吊在空中,全身重量都在两只手脖上,疼得女孩大喊大叫,一分钟左右才放下来……这样反复折磨有10余次。然后继续逼问这些东西哪来的,名单,号码的详情。刘不语。警察又找到辣椒面,泡在水里半碗,四个人一起往刘的嘴里灌,有的捏鼻子,有的掰嘴,刘被辣的上不来气只好往里咽,这样连续灌了3次,刘就觉得嘴里胃里火辣辣的,苦不堪言。一警说:“我们不想打你,没办法,你也要理解,你知不知道上边交给我们审,给我们奖赏一个二等功、三个三等功,在中国要得二等功多不容易,有时丢掉性命也不一定能得二等功,要是你的案子拿不下来,我们出去多丢人……”接着又往其头上套方便袋,刘秀波一开始挣扎几下,之后就昏死过去,刚缓过来时,又接着套……

  12月4日晚6点半左右,警察把刘从老虎凳上放下来,之后双手背后铐在一起,挂在上铺床头的铁管上,刘被吊在空中,警察又拽起脚镣使劲悠,吊一阵放下来后又掀起刘的羊毛衫恶狠狠地朝女孩的两个乳房电去,乳头都被电黑,电棍在其身上“啪啪…”的响,冒着火星,女孩被电得心直哆嗦,浑身颤抖,痛苦得一声声惨叫,警察却嘻笑道:“你看她身上多白呀,还挺胖呼的,怪不得这么扛打。”电击一阵,又吊起来,反复这样折磨。深夜11点半左右,警察把刘的棉裤、上衣都脱下来,使其身上只剩下内衣、内裤,然后将其拖到室外。刘说:“我来月经了。”警察横道:“来啥也不好使。”之后将她踹趴在雪地上,一警用一只脚踩在她的双脚脖上,另一警察一只脚踩在刘的后背上,然后拿来一桶凉水往刘身上倒,从头一直浇到脚,反复浇直到刘的头发冻硬了,就把刘拖进屋里,吊起来,用电棍电她手背、手指、脚背,乳房和下身(其下体被电成黑色)。电完又拖出去用水浇,冻硬了拖回来再电。一警说:“找一个塑料袋冻一条冰,把冰插她阴道里头。”另一警就对刘秀波说:“你快说了吧,不说就这么做了,插进去你就废了,你以后就不是女人了,你现在说也不丢人……”还有一警骂道:“他妈的,不用冻冰,就用电棍直接插进去。”之后两个警察就拽着要给她脱衣服,此时,被折磨得已不成人样的女孩拼着全身力气喊了一句:“不用你们插,我自己插吧!”之后便浑身颤抖,昏死过去。大约20分钟后,女孩渐渐苏醒过来,一警说:“你挺到时候了,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人敢打你了……”此时已是5日早上5时许。

  9时许,刘被押回看守所。所长一看刘的样子不敢收,后来听到在电话里说:“那死活与我们无关我就收…”。之后将刘关进号里。

  到同年12月12日时,刘的兄嫂前来探视,女孩仍怕自己没有完全恢复的样子吓到家人,没敢接见。

  12月17号上午8时,刘又被押到齐市公安局11层楼,铐在老虎凳上。警察问:“现在有没有要说的?有没有想改的?”刘秀波说:“没有。”自此,警察两人一班轮流看守,持续6天5夜将其铐在老虎凳上且不许刘睡觉,只要见她困了就给其戴上摩托车头盔用木棍使劲敲打,女孩就感觉脑浆子像要震出来一样,之后就想吐,还吐不出来,再加上想睡不能睡,精神恍惚,有些神志不清,被折磨得生不如死。直到12月23号下午4时许,刘秀波才被押回看守所。

  2003年1月19日上午8点,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处其劳教3年,让刘秀波签字,刘秀波不签,警察说:“你签不签都没有用”。当天上午9点,刘秀波就被押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教所服役。

  2005年6月26号上午8时许,结束了长达两年多的劳教生活,刘秀波终于被释放回家。但一个月后,又被公安局传唤去,质问她:“有没有信神的人和你联系?”刘秀波答:“没有。”警察说:“如果有,你马上报告公安局,你哪也不能去,如果出远门要报告给我们,告诉我们你的行踪并随时汇报思想情况。”

  此后每年都会不定时的被传唤,出门也受到限制。连女孩的婚姻都受到影响,两次恋爱都因为此事分手,因为警察会不定期的盘查并警告:“国家有规定:因为你信神,会影响家人及亲属,无论是直系亲属还是拐弯亲属,结婚后因为你都不能参军、报考军校等(因为在政治审查这一方面通不过)。”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2/11/19)

  家住尚志市一面坡镇的焦玉芹(当年28岁)和王树芹(当年65岁),2002年11月19日下午1时许,二人正在该市尚志镇富贵桥西头一居民家传全能神福音。被尚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得知,四、五名警察驱车赶到,夺去焦玉芹携带的神话书籍,气凶凶地吼道:“我们在这等你们好几天了,抓的就是你们信东方闪电的!走!上公安局去!”遂将焦玉芹和王树芹戴上手铐押至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张国良等对焦女士二人进行一番审讯后,晚上6点多,以“信东方闪电”为由将二人送进尚志市第一看守所。

  期间,以张国良为首的几名警察两次提审焦玉芹和王树芹。警察逼问焦玉芹,让其交代家住哪里,头是谁,还有谁信等教会情况,焦玉芹为了不牵连其他人,绕开问题没有直接回答。张国良气得暴跳如雷,指使一警察殴打焦女士,那警察猛扑过去狠扇焦女士大嘴巴子,又对准胸口猛击两拳,焦女士的脸顿时苍肿,前胸疼痛难忍。张国良并不罢休,继续逼问头是谁,聚会点在哪,焦依然不供。张国良恶狠狠地薅住焦女士的头发使劲往墙上撞,撞得焦头嗡嗡炸响,眼冒金花,站立不住,视神经失灵,眼睛横糊一片,什么也看不清,过五、六分钟才恢复,后脑勺顿时肿起大包(一个星期后还不敢挨枕头睡觉)。接着张国良拿着手枪对准焦玉芹,咬牙切齿地说:“再不说就毙了你!”焦女士毫不畏惧地回击:“打死我更好,去见我的神!”张国良更加仇恨说:“打死你们信神的也不解恨!”最后,命焦女士在写有“东方闪电是邪教”的单上签字。与此同时,王树芹也受到同样逼供审讯。

  几日后,焦玉芹家人花10000元托村长疏通关系,张国良才将关押一个月的焦玉芹释放。王树芹的家人托人说情花4000元后,才于12月16日放回。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2/11/15)

  李爱梅,女,43岁,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新城街。2002年11月的一天,李女士在新兴区东风矿中学附近传福音,被新兴区派出所警察抓捕,无故关押两个多小时后才将其放出。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正在聚会被警察抓捕(2002/11/15)

  王凤英,女,38岁,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新村。2002年11月的一天正在新兴区北山胡头沟聚会。不料被警方得知,当地警察将王女士抓捕,因未找到任何证据当天便将其放回。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两次被抓捕(2002/11/15)

  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八五一一农场的女基督徒尹学贞(原三自教堂信徒),因信全能神连续两年被抓两次。一次拘留5天,罚款3000元;一次关押8小时。

  2002年11月的一天上午,尹学贞(当年60岁)正在家中洗衣服,陈向军(八五一一农场分局局长)、肖志忠(干事)破门而入,质问尹老:“你是不是尹学贞?你是信神的,看什么书?”尹老见来者不善,随口答道:“看《圣经》。”二人要求其拿来看看,并开始在屋里东翻西找,终于找到尹老手抄的“工作安排”和一盘诗歌磁带。警察将其拿到三自教堂指认说:“这就是东方闪电的歌,看写的‘工作安排’上的内容,大小还是个头头。”下午,陈、肖二人到尹老家将其诱骗上警车,强行押回该农场分局。

  陈向军问:“你们有多少人?谁是头儿?你传了多少人?认识谁?”尹老说自己刚搬到这儿,谁也不认识。一警怒吼道:“你是不是不想说?明天我把你送到管局去,前几天保密桥抓了三个信全能神的,直接送到管局去了,每人罚了10000元。你说你这么大岁数了,退休了共产党每月给你开工资,你不缺吃、不少喝,不用管儿女,没事儿出去玩玩,不好好享受享受,你信神有什么用?他能给你饭吃?还是能给你发工资?信他有什么用?不好好过日子,安享晚年。你要是再信,就不给你发工资,看你靠什么吃饭!”见尹老仍不为所动。警察遂将尹老随身带的1000元现金没收、腰带、鞋带、钥匙全部拿走,直接押到密山市拘留所关押。

  拘留的5天内不给吃喝,尹老粒米未进,滴水未沾。最后尹老被定罪为“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拘留5天,罚款3000元。其儿子被免去队长职务,到林业队任技术员;其侄子被免去科长职务,下放到物资库任书记。

  次年10月的一天,尹老同家住虎林市云山农场社区的李淑灵(女,当年38岁,原外邦),因传福音再次被虎林市五林洞镇派出所警察以信邪教的罪名抓捕,并被非法关押8小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罚款四千元(2002/11/11)

  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双庆乡太安三组的基督徒罗玉珍(女,当年50岁)和她姐姐都是信全能神的,罗玉珍是接待家庭,不幸被警方得知。在2002年11月的一天21时许,两名警察有备而来,直接闯入罗女士家,当时有一男一女两名基督徒在那住,警察冲到两人面前喊道:“这是谁?”罗女士说:“来的客人。”警察要出示身份证,二人说没带,这时,罗的丈夫拿出救心丸给罗吃,警察没容分说将二人连推带搡,推上警车抓走了。临走时警察对罗吼道:“你别走,明天我们再来。”

  次日,警察来抓走了罗女士的丈夫,审问过后,将其放回又来要把罗女士带走,罗女士因受惊吓心脏病发作,正躺在家里,警察见状,就要求其开诊断书并找证明。当时许多村民证实罗女士有心脏病,警察这才没抓,但警察喝道:“你和你大姐一样,都是政治犯,是东方闪电,你有病,不抓你了,那你拿5000元钱吧!”罗女士家里没钱,求他们,最终同意罚款4000元。因家里一时凑不上那么多钱,警察就三天两头来要,没办法罗女士家花三分高利借了4000元给他们这才暂时平息。

  被抓走的两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警察严刑拷打基督徒,称自己就是王法(2002/11/11)

  2002年11月的一天8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滴道区滴道发电厂五栋楼基督徒王立红(女,当年36岁),鸡西市鸡冠区胜利委9组基督徒姜玉兰(女,当年59岁),基督徒申X(女,当年46岁)三人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奎山乡鞍山村的一名基督徒筐某家帮助其收割庄稼,早上,刚吃完饭一会,突然,闯进来了3名警察,他们气势汹汹地说:“有人举报你们是信东方闪电的。”不容分说警察就进屋乱翻起来,把《审判从神家起首》和另一本神话翻出来。然后连人带东西强行将四名基督徒押至林口县奎山乡派出所。

  下午,四名基督徒又被送到林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一名姓贾的女科长为首的四名警察,开始对四名基督徒搜身,姜玉兰被没收300多元,王立红被没收700元。警察蛮横地说:“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犯法的,国家不允许的。”当晚将四人押至林口县看守所。一名警察嘲讽地说:“把你们闲的没事干了,你们信那东方闪电干啥?在家待着多好!”筐某因是本地人,关押半个月被释放。

  另三名基督徒在那里一直被关押30天左右,才开始对她们轮流提审。一名警察手拿白色胶皮管子大声喝问王立红:“你去传了多少家?都去谁家了?”王女士答:“我就去收庄稼了,谁家也没去。”警察又威胁道:“你不招就用小白龙抽你!再用老虎凳、辣椒水,看你招不招!”他又得意洋洋地说:“我们是‘宁可错杀一千,也不会放过一个’,到我们手里没有不招的!”王女士反驳警察说的话,警察露出凶神恶煞的面孔,对王女士叫嚣着:“落到我们手里就没有你们好!我就是法!信东方闪电就是犯法!不招就判你三年、五年的!”

  当王副大队长提审姜玉兰时,他手拿塑料管子给姜某看,然后威胁道:“看见了吧?你老实交待。”姜某面对警察问话,基本都含糊其辞的回答,他们看也问不出来什么,副大对长对姜某说:“你妹夫和我是亲属,王副局长也关照了,所以今天就不打你了。”

  12月初,国保大队侯警察和王警察来提审王立红,把王女士带到拘留所走廊另一头的办公室里,侯警察边戴黑皮手套边说:“我就不信那劲!整不了你,治不了你!我看你招不招!”还没等王女士进屋,侯警察就朝王立红的脖子上狠打了一下子,声音很响,王女士顿时感觉后脖子火辣辣的疼。他又咬牙切齿地问王女士:“你到底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看你今天说不说,我打死你!”然后挥起拳头对王女士一顿拳打脚踢,边打边说:“你不是‘死不承认最高智慧’吗?你不说我一样判你!判你三年!我们就是王法,我们说的就算!落在我们手中就没有你们的好!”侯警察越打越狠,凶神恶煞地抡起穿着大皮鞋的脚狠狠地踹在王女士的肚子上,王女士痛的受不了就大喊“救命!”管教看王女士又哭又喊怕出事,就对审讯的人说:“以后上前院审讯,这让号里的人听到不好。”次日,王女士才发现她已满头是包,头发掉了一大撮,身上也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

  最后,姜女士家人被勒索去7000余元(罚款5000元,给贾启杰科长好处费500元,伙食费1500元)后,为其办理了“取保候审”。于2003年1月22日姜某被释放。

  王立红的家人被勒索去17000余元(罚款5000元、人情费5000元,给贾启杰3000元,伙食费1900元钱外加买烟,请客等)才将其于2003年2月2日上午救出。贾科长还警告王立红:“以后不准踏进林口半步,看着你还抓你!”

  另一名基督徒大概于2003年2月2日下午释放。

 

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刑拘(2002/11/06)

  2002年11月6日下午3点左右,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八五一一公安分局的四名着装警察(其中有公安分局局长:赵舟)开着一辆吉普警车直奔基督徒穆景环(女,当年41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兴凯镇)家,进院后就问:“你是信全能神吗? 你有书吗?” 穆景环说:“我信耶稣。”随后警察就屋里屋外的乱翻,在没有搜到任何信神书籍后,警察命令穆景环:“你跟我们上兴凯镇走一趟吧。”之后强行把穆女士押上车。当警察开车到邻居吴淑芳(也是基督徒,女,当年41岁,与穆景环同村)家时,让吴女士写“以后不再信东方闪电”的检讨书,写好第二天送到兴凯镇八五一一公安分局。然后将穆女士押到到兴凯镇八五一一公安分局。

  因到公安分局天已经黑了,警察就把穆女士关在一个小屋里。第二天早七时许,基督徒吴淑芳来送检讨也被扣压。警察让两名基督徒一起站着,分局局长和一个警察先审问穆女士:“你传了多少人?都是谁?谁传给你的?你们的头是谁?”见穆女士不回答。警察凶巴巴地走上前说:“我看你挺犟的,我会看面相,来让我看看。”说完,就狠狠地打了穆女士两个耳光,当时穆女士的脸火辣辣的、钻心的疼,头也嗡嗡直响。之后警察硬掰着穆女士的一只胳膊从肩上往后背,另一只胳膊从腰下往后背,想给铐上,穆女士的双臂被掰得“咯咯”真响,疼痛欲折,满脸是汗,最后只能把胳膊放下从背后面铐上。赵舟咬牙切齿地吼着:“说!你到底传了几个人?头儿是谁?谁传给你的?在谁家聚会?几个人?你们聚会什么方式?你要是不交待,就给你上刑,还不让你妹妹结婚(因妹妹家里穷,是农场准备帮助举办婚礼)”见穆女士一言不答,警察指着桌子上的一条带钉子的腰带威胁道:“你好好想想,把你们的事都说出来,就让你回家,你要是不说,就用这个打你!好好的不过日子,信什么神呢?国家不让信这个知不知道?” 大约审了一个多小时后,将二人关进一房间内。

  11月8日上午9时,又换了一名四十多岁的警察审讯,见两名基督徒什么都不说,气得上来给吴女士两个大耳光。

  2002年11月9日早晨,警察又找来两名基督徒的家人,让其家人“劝”说,交待出其他基督徒的信息(在这期间,警察不给基督徒饭吃,还对家人说二人绝食)。两名基督徒面对家人的“苦苦”相求,就是闭口不说教会与其他基督徒的下落。警察在一边气得大骂。

  当天警察打车将两名基督徒押送到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看守所。三天后,警察给两名基督徒照相、签字、按手印,最后以“信邪教全能神、东方闪电”为罪名,拘留基督徒穆景环26天,于12月2日释放;基督徒吴淑芳因家里穷,交罚款1300元,被拘留40天,于2002年12月16日释放。

  事后据基督徒穆女士说,此次被拘留家里共花了5570元,其中有打车费100元、伙食费1000元、兴凯镇警察接回去时打车花150元、家人找人送礼1320元,罚款3000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不堪警方屡次骚扰而离弃故土(2002/11/06)

  2002年11月初的一天晚上7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白石村的出租房内,女基督徒宋桂凤(当年47岁)刚锁完大门,城子河区公安局的警察便来砸门,说是检查。宋女士刚把门打开,七八名警察一拥而入,所长带队冲进煤棚子,搜查信神书籍,一无所获。

  进屋后,所长又针对炕上的老基督徒(宋女士接待的传福音的)连续逼问,见其说什么也不信,就未深究,便开始翻屋内的东西。找到耶稣画报看了看,又放回去,见任何与信神有关的东西都没搜到,就收队了。

  宋女士二人将信神书籍转移后,老基督徒连夜离开。以后连续四天,宋女士家不断被警察蹲点查抄。宋女士躲到亲戚家三四个月,回来还是隔三差五被查一次。无奈之下,宋女士离开家乡投奔外地的亲戚。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2/11/06)

  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克利镇新胜村全能神教会的老基督徒姜凤荣(当年60岁)丈夫宋站奎(当年65岁)及两个女儿都是信全能神的,被当地警察知晓,2002年11月克利镇派出所的警察常在其家附近蹲守,6日这天,基督徒余光(女,当年29岁,该县平洋镇人)传完福音回到姜凤荣家时,被监视已久的警察盯上,余光刚进屋,所长吴振芳等人驱车而至,闯进来将余光抓捕押进该所。

  一到所警察便问:“你知不知道姜凤荣的两个女儿到哪里去了?”余光说不知道,吴振芳接着问:“你叫什么,家住哪里?”余如实回答。警察追问:“你信几年了?传了多少人?都在哪聚会?书放哪了?”余没有直接回答,吴振芳恶狠狠地训斥道:“你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信什么神,哪有神,不给你点染色看你不会老实交代的!”随即强迫余脱掉外衣,只穿衬衣衬裤赤脚站在水泥地上,反复逼问同样的问题,余仍不正面回答,吴火冒三丈,冲过去狠扇其两大耳光,又用手砍余的后脖子10多分钟,手打疼了就找来一名打手帮他收拾余,打手唯命是从,过来就命余哈腰撅着,然后用皮带使劲抽打余的后背约有30分钟。打完后逼问:“这回该说了吧,说!是谁传你信全能神的?头是谁?还有谁信?”余仍默祷不语,警察问:“你到底有没有《话在肉身显现》、《跟随羔羊唱新歌》?”余说没有。警察恶狠狠地说:“不用你嘴硬,待会上你家翻,如果找到了看怎么收拾你!你在不老实交待就让你在局子里过年!”警察看硬的不好使又变软招:“你在这里挨打谁能替你疼?现在家人多惦记你呀,你的孩子正哭着找你呢,他感冒了都没人管,你快说吧,说了就放你回去,你好好想想,你什么时候说了,什么时候放你。”说完将余的一只手靠在椅子上走了,余在椅子上被铐了一宿。

  第二天上午,吴振芳问:“你想没想好?”余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没有什么可说的!”吴气乎乎地说:“那你就在这呆着吧!”。下午,吴将余光的丈夫叫来,对他威胁说:“回去好好看着她,看不住她还得出去传福音,再传抓住可不是这样了,得重重处理!”之后将余光放了,余光回家之后的第三天,泰来县公安局平洋派出所的警察亲自登门强迫余光上派出所重新录口供,余坚持不去,警察便警告说:“你不许再信全能神了,更不许出去传福音,再抓着你绝不轻饶!”

  余光在姜凤荣家被抓走后,姜凤荣夫妇俩也未得消停,几天后克利派出所的警察又闯入其家将老两口抓进派出所,逼其交代两个女儿都上哪去传福音了,家里有没有信神书籍等,又逼问夫妻二人信神的情况,二老守口如瓶,警察便气急败坏到其家中抄家,将宋家翻的乱七八糟,收缴了《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警察将二老在该所关押一夜,第二天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信全能神了。便将其释放。两个女儿不敢回家,为了能正常信神传福音,不得不背井离乡。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在聚会时被抓捕(2002/11/03) 

  2002年11月3日单秋红(女,当年30岁,家住克山县沃华社区)与另外三名基督徒(情况不详)正在北安市机械厂北边一个小屯聚会,因被恶人举报,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驱车赶到,他们先在屋里搜查一番,并抄缴出几本神话书籍和诗歌本,随即将四人押至该市公安局。

  刚一下车,一名基督徒找机会脱逃,警察气势汹汹地拽着其他基督徒的头发就往屋里拖,并狠狠地搧了几人一顿耳光,当时单女士被打得眼冒金星、头晕目眩。

  之后警察开始对三名基督徒单独审讯,一个男警问单女士:“你来北安干什么来了?怎么去那家的?哪年认识的?谁先去的……”单未正面回答。审讯无果,警察便将单女士等人关进北安市看守所,后因单的家人向北安市公安局长交罚款4000元、取保金1000元,额外又花人情费1000元,其它费用600多元,共计6600多元,最终单女士在被关押了52天后得以获释。

  另外两名基督徒在被关押到20多天后因交了罚款(数目不详)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在警方的酷刑中胳膊被打断(2002/11/03)

 ——获释后警方仍对其穷追不舍,致使其有家难归、家庭破裂 

  2002年11月3日晚上8时许,齐齐哈尔市铁峰区炮台屯的基督徒白喜俊(女,当年40岁)正在自家屋里织毛衣,听到外面有人大吵大嚷要进屋,刚打开门,四五个便衣警察便像恶虎扑食一样拥进屋,拽着白就往外走。白女士的丈夫问警察:你们把人带哪里去呀?警察没回答,强行将白押上警车,带至铁峰区司法局司法所的一个房间。警察问白女士:知道为什么抓你吗?白说不知道。警察说:不动真格的你不说实话。白说:国家法律规定不许审讯时用刑。警察说:你跟我们讲法?我们就是法。于是,警察把白女士胳膊硬拧到后面来个秦琼背剑,白只感觉钻心疼痛受不了,摇摇晃晃站不住两腿一软跪在地上。警察硬拽其胳膊令其站起来,白的胳膊像被拽掉一样疼。见白还不供出实情,作记录的警察用大拇指摁白肩膀上突出的骨骼,按两三分钟白女士便痛得挺不住了,警察趁机追问:说,还有谁信?还上哪里去传了?你都传谁了?你有灵名吗?你们有多少钱?怎么奉献的?谁是管钱的?审讯中只要白的回答不如警察意,警察就会握拳头搥其前胸,时不时按其肩膀穴位。一警察用穿着大皮鞋的脚使劲跺白大腿,连跺四、五下,痛得白撕心裂肺的。警察看白仍不说就恶狠狠地说:让你坐在敞篷车上,上你们家屯子绕几圈让人都认识认识你。

  两小时的酷刑审讯,白的左胳膊被打断失去知觉。白告诉警察她的胳膊被打断了,警察丝毫不理睬却说:明天早上带我们去找你认识的信徒家。之后仍残忍地将白女士已断了的胳膊背过去铐上手铐,令其坐在椅子上直到天亮。

  第二天早6时许,天蒙蒙亮警察便开车带白女士去找其他信徒家,因没找到警察又来按白肩膀折磨他,随后又去白家将其信神书籍搜走。直到警察吃完早饭才将白女士送到附近医院治疗胳膊(后来才知警察跟白的丈夫要了4000元医疗费)。2003年4月,最后一次提审时,白被扣上“信邪教”的罪名,后因丈夫找人托关系,将给孩子准备上大学的钱都花了(具体花多少钱不清楚),白女士才得以在看守所里拘留七个月后被释放。2004年春节白的丈夫怕有后患又托人送了礼。

  因怕警察随时再来自家抓捕,白女士被迫离开家在外漂泊。2005年春节,警察果真又去白家抓捕。因白被警方追捕得常年不敢回家,2006年,白的丈夫与其办理了离婚手续又组织了新的家庭,将白的户口迁回其母亲家。2012年4月,南浦派出所的外勤又一次到白母亲家询问盘查其行踪。白至今仍无家可归,只能在外漂流租房住。

  白因被抓捕受刑留下后遗症不能干重活,左胳膊拎5斤以上的东西有往下坠的感觉,上肢外侧有时像针扎一样疼痛。

 

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被公安人员拘留并罚款(2002/11/02)

  2002年11月2日8时许,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腰屯乡派出所所长带2名警察闯进了集贤县腰屯乡明星村基督徒杨淑芝 (女,当年46岁)家,强行将杨淑芝押到该所。

  到了派出所后警察蛮横对杨淑芝说:“上面下来通缉令了,今天就是不抓你,也得把你家人带走。”原来,杨女士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被警方得知了。警察接着问:“是谁传的你?”杨淑芝说:“路上的卖服装的传的。”警察就拿了一本全能神教会神话书,杨淑芝说:“我不认识字。”警察说:“你不认识字你怎么给别人传?”杨淑芝说:“是我把书拿到教会,谁爱看谁就看。”警察看从杨女士身上问不出什么,就说:“要不你就拿5000块钱,就放了你。”杨淑芝说:“我刚娶完儿媳妇,没有钱。”警察就给杨淑芝的丈夫打电话要钱,杨淑芝的丈夫说没有,警察说:“这就不怪我们了,我只能把你送走了。”当天晚上就把杨淑芝送到了福利屯拘留所。

  到了福利屯拘留所又开始审讯,审讯没有结果,强行罚款5000余元,关押七天后将杨淑芝从福利屯拘留所释放。释放时让杨淑芝签保证书,杨淑芝没有签。

 

鹤岗市一基督徒因信神被酷刑折磨、刑拘并遭巨额勒索(2002/11/02) 

  2002年11月2日14时许,基督徒单连荣(女,当年34岁)正在家与一名基督徒(女)在一起聚会。四、五名警察突然闯进来,喊道:“你是信耶稣的吗?”单女士说:“是。”单女士还没有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因单女士用传呼与基督徒联系时,早已被警察监控,单女士不知情。)另一名基督徒见状离开了单女士家。一名警察亮出搜查令,其余几人搜出一本《审判从神家起首》和磁带,连人带书一起塞进车直奔鹤岗市南山6号派出所。

  警察喝道:“说,书是哪来的?谁传你的?你用呼机呼的人是干啥的?你找她有什么事?你又传谁了?你呼的那个人是不是头?” 单女士说:“书是一个老太太给的……”警察气急败坏,命令单女士面壁,单女士就以为是离墙很近站着,一名警察名叫王海英,突然大叫一声:“头顶墙。”立时冲上来用膝盖顶着单女士的屁股用力向上掰单女士的一支胳膊,同时另外一名警察帮他掰单女士的另一支胳膊,此时单女士就感觉脖子都要断了,头都进到身子里了,持续几分钟后才将单女士松开。警察还是逼问之前的提问,单女士依然是以往的说法,一直站着,腿都失去知觉了。警察看单女士还是不肯说出实情,恐吓道:“你不说,看一会怎么收拾你,你看见过杀猪是什么样吗?先用小绳捆起来……”不一会儿,王海英凶狠地又重复刚才的酷刑。接着一人拿出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基督徒的)吼道:“你呼的人你认不认识?”逼问单女士,单女士没承认。随后另一名警察又使劲将单女士的胳膊一支在前一支胳膊在后,将两手在背后相握,单女士疼痛难忍;不一会儿,又来了一名马姓警察人高马大,上来连搧单女士三个耳光,单女士的耳朵嗡嗡地响,天悬地转,眼冒金星,一下坐到了地上。大约晚9、10点钟,一名女警来诱骗,他们真是软硬兼施,单女士态度坚决,一直不说,大约审了11个小时。

  次日,警察将单女士押送到鹤岗拘留所,因没有女号,又转押到鹤岗市第一看守所关押七天。之后又转押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

  单女士一直被刑拘87天才得释放。事后得知,其家里人花钱疏通关系,一共花了两万元左右才将单女士救出来的。

  据悉,单连荣家住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34委。

发表于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只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无情拘留(2002/11/02) 

  2002年11月2日下午2时许,女基督徒赵永兰(当年38岁)从家里出来,在去往小卖店的路上。这时,两名警察拦住了赵女士的去路并将其抓捕。赵女士说:“我又没有犯法,凭什么抓我?”警察不予理会,强行将赵女士推上了车,押到鸡东县哈达派镇派出所。

  赵女士刚进派出所,一名警察上去扇了赵女士几记耳光,大声吼道:“你天天传福音!你们都在哪聚会?”赵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正面回应。一番审讯后,警察逼着赵女士在笔录上签了字。随后,将其关押起来。

  次日早8时许,警察押着赵女士前往她的家进行搜查(针对信神书籍)。警察进屋后就大翻一遍,边翻边嘀咕:“看看有没有钱。”一番搜查后,一无所获。随后,赵女士被释放。但令赵女士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会,警察返回了赵女士的家再次进行搜查,这次警察翻出了两台录音机和两盒磁带。随后,警察拿着翻出的东西强行将赵女士推上了后车座底下,然后三名警察踩在赵女士的身上。赵女士就以这样的方式被警察押到了鸡东县看守所。

  下车时,警察将破麻布套在了赵女士的头上并将其抬到屋里。进屋后,警察用桌子腿狠狠地压在赵女士身上。随后,警察将其关进了看守所女号里。赵女士刚进牢房,一名管教上去就打赵女士,紧接着将赵女士戴上手铐与脚镣并喊道:“我们有的是招治你!”赵女士的脚镣一戴就是7天。期间,警察提审赵女士:“你在哪里聚会?谁是你们的头?不老实我就用皮管抽你!再不老实就把电棍放到你嘴里!”赵女士回答:“神是我们的头!”警察见问不出什么,将赵女士押回牢房。

  最终,警察以“信邪教”为罪名将赵女士拘留70天,直至期满释放。

  据悉,赵女士家住鸡西市鸡东县哈达镇。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2/10/31)

  家住牡丹江市卷烟厂家属楼的基督徒于淑玲(当年47岁),2002年10月31日晚6时许,于女士与另一姊妹到本市林口县朱家镇大安村传福音,被该村的村干部及本市五林镇五岗派出所的4名警察围堵抓捕,将二人带到该村大队的一空房子里,此屋没有窗户,特别冷,因无法审理,又推搡着将其押到妇女主任家。于女士二人随身携带的神话书籍,随身听机器、一问传呼机、福音对象名单及70元现金被没收。随后警察喝问二人:“谁叫你们出来传的?信什么神,神在哪呢?”于淑玲说:“神就是天老爷,信神是好事,让人走正道,谁不信天哪?如果人都信神了,世界不就太平了吗?那些杀人放火打砸抢的你们不抓,专抓我们信神的,算什么英雄好汉?”警察吼道:“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私自传福音就是违法!”警察审讯一番,未果后将两名基督徒押到五岗派出所,关进铁笼子里一夜。

  次日,警察发现没收的名单没了,把怨气全撒在于女士身上,他们将于推到一角落,两名警察戴着皮手套狠扇于的脸,因于女士身材瘦小,被扇到墙上又弹了回来,于被打得眼冒金星,嘴脸肿起。警察边打边骂:“妈的,打死你都不解恨!”警察打累了,将二人戴上手铐押到林口县第一看守所,移交国保大队审理。国保大队副队长和候姓警察负责审讯。候一看见于女士开口骂道:“瞅你瘦的那死样,浑身上下没有一点肉,扔给犯人都不稀啃!”又给二人戴上手铐关在铁笼子里审讯:“你是不是带领?上面的头是谁?”于说:“我不是带领,神才是头。”并问警察:“我们只是信神,什么错也没犯,凭啥把我们关进铁笼里?不是信仰自由吗?”警察吼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早已禁止,不许信!”于义正词严地说:“全能神是天老爷,他造万物养育人,谁不靠天吃饭哪?你离开神能活吗?”这时国保大队队长贾启杰(女)进来喊道:“就冲她嘴这么硬也得狠打,狠收拾,看她服不服!”于是副大队长幕后指挥操纵两名警察拿一白塑料管将于推到拐角沙发上,脸冲墙,掀起衣服抽打于的后背,于疼得惨叫不止。警察看于仍不交代信神实情,越打越烈,又戴上皮手套换班狠扇于女士。于女士被打的伤痕累累,几欲瘫倒。与此同时,另一姊妹亦遭受同样毒打,至今于女士还留有脑震荡、颈椎错位的后遗症。

  关押期间,二人又多次被提审,姊妹被关押两个半月,家人花6000元才将其领回去。于被判三年劳动教养。于女士的姐夫找到贾启杰(是贾启杰学生时代的老师)求情,贾启杰趁机勒索去1000元。于又交了400元伙食费后,被关押5个月方才获释.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2/10/28)

2002年10月末的一天,家住齐齐哈尔市富裕县富裕镇的张玉凤(当年47岁)和依安县的白姊妹,在富裕县友谊乡岗哈洲村一村民家传福音,晚上10时许,友谊乡派出所的警察闻讯而至,将张玉凤二人抓走。

  在派出所里,警察宋梁海和尚昆连夜突审张玉凤二人,逼其交待为什么信神,传多少人等,并毁谤说:“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以后不许再信了,也不能再传了!”又向二人勒索现金,二人说没有,警察不放人,张玉凤二人就答应日后送他们小鸡和猪肉,这样张玉凤二人才于次日早上6时许被放回。

 

黑龙江省一农村八名基督徒聚会遭围捕

——其中包括一对母女、一对夫妻(2002/10/24)

黑龙江省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朝阳乡梁山村八名基督徒在2002年10月24日晚聚会时遭到该市警方拦阻与抓捕,只有一人侥幸逃脱,其余七人有四人被拘留罚款,三人被毒打并判处劳教。【其中包括张会彬、孙秀芬夫妇(两人当年59岁),曲淑萍(女,当年40岁左右)同母亲(当年70岁左右)】

  2002年10月24日晚9时许,李冬梅(女,当年24岁)等八名基督徒正在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朝阳县梁山村杨喜琴(女,当年53岁)家聚会,门外闯进该乡派出所的十多名警察,将炕上的几本神话没收并嚷着:“快下地,都下地!跟我们走!”一警察抄起歌本就使劲儿打郭淑玉(女,当年56岁)的头部,郭老晕头转向,八人被推搡上了警车,被押往该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李冬梅、张会彬被戴上手铐关押起来。其他六人被单独展开审讯。期间,张会田(男,当年50岁左右)借上厕所之机逃脱,审讯被迫中止。次日9时许,警察将剩下的七人转押至市看守所,李、张二人仍单独关押。

  第三天开始进行单独提审,并对张会彬、李冬梅、杨喜梅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殴打与折磨。只因李冬梅带领聚会,杨喜琴接待聚会,而张会彬则因是个男性就被戴上手铐,头上套上黑色塑料袋给“焖地瓜”(警察发明的用刑器具名称),最后导致其窒息摔倒在地……在看守所关押没定案期间可谓被折磨得体无完肤。身怀六甲的杨喜琴也难逃厄运,在看守所时被警察用膝盖顶住后腰部;双手将肩膀向后扳;揪住头发往墙上撞;用木棍将两条腿支开;被打时不让哭;有时用栓绳的钥匙,抽打头部……最终导致其流产,警察怕担罪名不得不让其回家休养七天。三人最终被以刑事犯罪量刑,硬以“扰乱社会治安”定罪判劳教两年。杨喜琴不堪再受非人折磨,休养期间趁机远走他乡;在看守所拘留九个月后,李冬梅被转押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劳教所服刑,最后提前一个月释放;张会彬被送往黑龙江省北安花园劳教所二分场服刑,期满释放。据其家属透露,张会彬在押期间为使其免受警察与犯人的毒打,前前后后找关系花的钱足有十万元,均被警察私吞。

  而曲淑荣母女、郭淑玉、孙秀芬在被强行拘留14天后,除郭淑玉被迫交纳500元罚款外,其他三人均被勒索1000元才得以释放。

  据悉,八名基督徒除李冬梅是黑龙江省黑河市爱辉区兴安村人 ,其他七人(郭淑玉、李冬梅、张会田、张会彬、孙秀芬、曲淑萍母女、杨喜琴)均系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朝阳乡梁山村普通村民。

 

黑龙江省六名基督徒聚会遭警方拘捕并罚款(2002/10/23)

  2002年10月23日清晨,六名女基督徒正在黑龙江省黑河地区北安市城郊乡永青菜社一接待家聚会,被该市国保大队队长王文杰闻讯率队缉捕,一基督徒趁乱逃脱,另外五名基督徒均被强制刑拘并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后才得释放。以下是了解到的大致内容:

  当日上午7时许,张晓茹等六名女基督徒刚准备聚会,以黑龙江省黑河地区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文杰为首的三名警察将几人堵截在屋内,并将接待家翻了个遍,几人强遭一警搜身(期间,一名女基督徒趁乱逃脱),将崔连凤的50元钱据为己有。一警从沙发后面搜出《话在肉身显现》、《基督与工人的座谈纪要》和两本神话诗歌,二话没说便将五人强行押回北安市公安局。

  据当事人张晓茹、崔连凤透露:当时分开审讯五人时,重点针对当时没收的神话书籍和诗歌本,不断逼问:“你们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你们信的是邪教,你看看这书,不知道信的是啥吗?”最后给五人硬以“信东方闪电是法轮功第二代”定罪判处拘留,但不知道具体判决拘留几天。单秋红在其父亲交纳5000元后,关押15天才得释放;张女士交纳10000元(人情费4000元,罚款6000元),崔女士交纳2000元后,二人在被拘留25天后才被救出。除三人外,其他两名基督徒均在交纳不同数额的罚款后才被释放(具体钱数和拘留天数不详,五人所交的钱均无收据)。

  据悉,五名女基督徒均为黑龙江省人士。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范围的有城郊乡炮台村的张晓茹(当年38岁);城郊乡新安村的崔连凤(当年40岁);农垦粮总厂的李静(当年45岁)和家住绥化地区海伦市的张女士(当年36岁)及齐齐哈尔市克山县的单秋红(当年32岁)。

 

黑龙江省警方费尽周折只为抓捕全能神教会讲道人(2002/10/22) 

  2002年10月22日17时许,基督徒陈长华(女,当年39岁)正在家做饭,鹤岗公安局的五六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来,一名警察一进门就说:“我们是鹤岗公安局的,来调查全能神的人是否传给你们了福音了。”与此同时有两名便衣警察快速去了基督徒瞿菊凤(女,当年44岁)家,将瞿菊凤和陈长华一起被押到宝泉岭公安局。

  局里,宝泉岭公安局的警察对陈长华说:“鹤岗公安局来调查一个名叫小陆(此人是警方认定的全能神教会讲道人)的人,是传福音的。”鹤岗公安局的警察喊道:“你认识小陆吗?你信全能神了吗?”还诱骗道:“你就照实说了吧,他们是来调查工作的。”审问后,警察强行将二人推上车直奔鹤岗,配合他们去找小陆。途中,警察对陈长华说:“找你们找的好辛苦,上梧桐河找了7天,都累病了,有咳嗽的,有嗓子疼的,要知道这么近何必跑那么远。”另一名警察对瞿菊凤说:“告诉我们小陆在哪,我们带你们上鹤岗旅游、观光夜景。”一名警察向陈长华询问信主的事,陈长华就讲信神的事说神爱世人,我们是世人,反问警察,“你呢?”警察横道:“看你就是讲道的。”陈长华说:“我没有道,神有道……”陈长华看警察态度变了要回家。警察威胁道:“找小陆的事还没完呢!”之后,警察将二人分开,到车站、楼区挨着找。最终没有找到,又将二人带到办公室,警察审问:“为什么信主?怎么认识小陆的?在哪里聚会?多少人信神?谁让你们信的?头是谁?传了多少?”陈长华说:“大约六一前后,小陆在外面哭,天下着大雨,她路过我家门口,我见她挺可怜,就把她领到屋里,问小陆为什么哭,小陆说‘离婚了,不想活了。’我劝她信耶稣,主给咱新生命。就这么认识的,小陆信主后心情好了,她家人为感谢我,让小陆把我接到她家,我们就这么认识的。”警察又拿出许多照片让指认。最终也没找到小陆,警察仍不放二人回家,这时陈长华在车上晕车,想吐……警察的目的没得逞。

  抓捕二人24小时,因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小陆的证据将二人放回。

  据悉,陈长华和瞿菊凤家住黑龙江省宝泉岭农场27队。

 

女基督徒因信神多次被抓捕有家难归(2002/10/20)

--请警察吃饭送礼后才家人团聚 

  从2002年10月至2004年的三年间,基督徒陆佳玲多次受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龙泉派出所及哈尔滨四派的警察十余次抓捕,干扰其正常生活,万般无奈,陆佳玲离家打工三年。后经找人吃饭、送人情,才算平静下来。

  2002年10月的一天晚上八点多钟,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龙泉镇福乡村福乡屯的基督徒陆佳玲(女,被抓捕时45岁)在家干活,这时哈尔滨市四派及巴彦县龙泉派出所的五、六名便衣警察闯了进来。进屋后质问:“你叫陆佳玲吗?”陆女士说是,“你信教有书吗?”“有,但丈夫不让信现在不信了。”然后陆女士让孩子把《圣经》拿来,警察一看说:“不是圣经,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我们找的是东方闪电的书。”陆女士回道:“因我不识字,就这一本圣经还是亲人多年前给的呢。”其中一名警察说:“那就搜!”这时陆女士的丈夫说:“你们凭什么搜查?有搜捕证吗?”警察听后强行将陆女士推上警车押到派出所,并在派出所开出搜捕证后又返回陆女士家中开始乱翻。在没有收到任何信神书籍后回到派出所。

  派出所的警察(刘景才,50多岁、一脸麻子、高个)大声骂道:“你他妈的站好了!叫什么名字?为什么信神?信多长时间了?”陆女士回道:“因孩子小时候有病信神,后来当地没有教堂,丈夫又不让,就不再信了。”警察见没有审问出证据,强迫陆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于当天晚11点多钟放回。

  2003年一天晚上,由村长梁点国领着龙泉派出所的四、五名警察又闯进陆女士家中,要带走陆女士,这时陆女士的丈夫上前与村长及警察理论,却被村长及四五名警察殴打。陆女士见此场景吓得倒在地上抽搐过去。村长和警察见事不好,才骂骂咧咧地溜走。可到半夜时警察又去抓捕陆女士,因家人带陆女士出去看病才躲过一劫。

  在同年,派出所又一次前来对陆女士实施抓捕,当时陆女士十六岁的小儿子对警察说:“我妈犯啥法了,你们凭什么抓我妈?”新来的派出所所长(个不高、瓜子脸、大眼睛)上前就打陆女士儿子一嘴巴。这时陆女士说:“我孩子犯啥法了,打我儿子干啥?”警察不由分说将陆女士架到车上,拉到龙泉派出所审问“你到底信没信神?跟谁信?头是谁?你们还有多少人?有没有书等?”陆女士均未敢说实情,最后警察让陆女士签字按手印,于当天下午3点放回。

  从此后的两年时间里,派出所的警察又去陆女士家抓捕十余次,威胁其家人,严重的扰乱家人的正常生活,万般无奈之下,陆女士只能外出打工三年。后来,家人找人说情,请派出所的人吃饭并送礼(共花1000元)才算结束,而在外漂泊三年的陆女士得以与家人团聚。

 

基督徒因信神两次被公安人员抓捕、拘留(2002/10/18)  

  2002年10月18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太闻村基督徒谢月英(女,当年39岁)聚会回来刚下车,准备前往弟兄姊妹家,发现一辆银灰色的中客一直跟在后面,而且开的很慢,这时车上跳下来了几个人,将谢月英抓住,强行推上车押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太平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对谢女士搜身,搜出福音线索、路费记录。一名警察说:“拿点钱就可以把你放了。” 谢月英将身上仅有的590元交给了警察,但还是被押到了福利屯镇公安局。

  警察问:“家是什么地方的?是干什么的?信几年了?有多少人?头是谁?”谢月英没有交待,张科长说谢月英是东方闪电……最后将谢月英送到了福利屯镇看守所。因谢月英不配合就用手铐子将其铐了七天,一名叫吴华警察说:“香港都整清了更何况你们了。”审问多次,最后把耿局长气得说:“你不说吗?你不就是夏明汗吗!我非叫你说不可,我打XX十个小时,非得打你一夜不止。”后来谢月英病了两次,很重。管教说谢月英:“你有点福,几次想收拾你,都被你躲过去了。”

  在公安局的多次审讯中,警察一直想知道谁是头,有多少人信神,因没得逞,最后将谢月英关押了6个半月,直到2003年5月3日上午才放出来,交了2000元钱伙食费。

  第二次被抓是2012年12月18日上午,谢月英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永安乡三合村传福音时被三名警察抓捕,从抢去的包里翻出五本传福音小册子,警察不由分说的将谢月英押到了双鸭山市集贤县永安乡三合村西派出所。

  一名警察气汹汹对谢月英说:“叫什么?传多少了?谁叫你传的?这是反党。”谢月英反驳说:“你看哪句反对共产党?如果有我还不发了哪。”姓郝的警察说:“告诉你这事可大可小,你拿2000块钱就可以放了你,不然拘留你。” 谢月英没搭理他,警察就给谢月英送到了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拘留所。后在拘留所被关押10天,于2012年12月18日上午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信全能神被抓、拘留、罚款(2002/10/16) 

  2002年10月16日晚10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恒山煤矿创新委基督徒赫荣珍(女,当年53岁)在鸡西市鸡东县永和乡永和村与两名基督徒聚会之后,四人刚躺下半小时左右,鸡东县国保大队李队长为首7、8名便衣警察,持手枪和电筒,直接闯入屋内,打开灯喊:“不许动!”这时有名基督徒从后窗户跑掉了,赫某为了掩护基督徒把灯关掉了,警察大声喝道:“你再动我就枪毙了你!”赫某就不敢再动了。警察又喊道:“你们是信东方闪电的,都不许动……。”最后将在场所有神话书籍全部没收,又将赫某等人押到了永和乡派出所,又押往鸡东县公安局。

  警察得知赫某家庭住址后,又去赫某家抄家,拿走了一些磁带和一台CD机子。回来后警察便指着这些东西质问赫某:“你是不是信这个东方闪电的?”赫某回答:“是。”警察气愤地说:“你们信东方闪电就是邪教,至少判三年,你们头是谁?你们聚会都谈啥?”赫某不予正面回答。警察就把赫某的丈夫、哥哥嫂子叫来,让他们轮番去劝赫某,但赫某还是那些话。这期间共审了三次,每次都审两、三个小时。一次,李大队长见问不出他们想要的,就用矿泉水瓶使劲搥赫某,并恐吓道:“你说不说?不说就判你至少三年。”赫某回答:“我该说的都说了,再没什么可说的了。”

  警察给赫某定为“扰乱社会治安”罪,后经赫某的丈夫托人找关系把赫某担保出来的,罚款和托管费共花了5000元,在鸡西第二看守所关押56天后于2002年12月8日释放。(其余两名基督徒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拘留(2002/10/16) 

  2002年10月期间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和下属各派出所联手逼迫抓捕信全能神的基督徒,在这场劫难中,陈丽英(当年26岁,边屯乡)、陈淑云(当年35岁,铁锋区)、关炎红(当年40多岁,铁锋区)等3名基督徒被捕。

  10月16日晚7时至9时许,公安局刑侦科及边屯乡派出所的数名警察突然先后闯入陈淑云、陈丽英、关炎红家,先进行抄家,将基督徒的信神书籍及陈丽英包里的200元现金抄走,之后连人带物一并押进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刑侦科一中队,已是晚上10点多。

  到了警局,三人被分开铐上。警察初长春逼问陈丽英:“谁叫你信神的,头是谁?都在哪聚会?”未得到想要的结果,初长春咬牙切齿地吼道:“你想不想回家了?不说清楚就别想出去!”说着扑过去对陈连打带踹,又骂道:“年轻轻的干啥不好非得信神,妈的,让你信打死你!”一阵暴打后,陈女士满脸红肿,又惊又吓浑身抽搐,警察趁火打劫,将陈女士身上仅有的100元钱掳去。见陈丽英始终不说,警察气急败坏,将其按坐在铁凳上,双手反铐在铁凳后背的电环上,双脚用铁链铐上,之后用力拉双脚上的链子,陈被拉的剧痛,不住惨叫,警察仍不罢休,又用电环电陈女士,陈的手指顿时被电麻木了。

  另一审讯室,警察骂陈淑云:“妈的,你不在家老实呆着出来信什么神?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神?神在哪呢,哪有神?说!头是谁?”陈淑云未答。警察恶狠狠地说:“让你嘴硬,非打死你不可!”言罢,将陈的双手反铐,拽住手铐中间的环使劲晃(越晃勒得越紧),边折磨边逼问以上问题,持续一个小时,陈疼得浑身冒汗,惨叫声不断。警察不依不饶,逼着陈说“东方闪电是邪教”,不说继续折磨,陈忍受不住大声喊:“神哪!求你救我!”警察霸道地说:“今天我说了算,神也救不了你!”扑过去连扇陈20多个耳光,接着又拽手铐使劲晃,铐子深深凹进肉里,陈的双手疼得渐渐失去知觉。警察继续逼问,陈不语,他们就恶狠很地又连扇其大耳光,打得陈淑云脑浆子好像都晃荡了,整个头都木了,他们边打边叫嚣:“叫你信神,不交代就狠收拾你!”“啪!”“啪!”不住地连搧耳光。接着进来六、七名警察,一拥而上将陈打倒在地踢来踢去,陈抱着头在地上打滚。这样毒打逼供持续次日凌晨5点,陈被打得遍体鳞伤,面目全非,惨不忍睹,警察没有从陈口中得到任何教会信息仍不罢休,最后更加残忍地给其上刑,警察将陈女士铐在铁凳子上,双手伸进后孔里锁上,一警察逼问:“你到底说不说!”陈咬紧牙关仍不说,警察就拽过一桌子将陈的双脚放在桌子上,使身体架空,这样手铐子就勒得更紧,陈的双手脖像断了似的疼痛,陈惨叫,警察仍不放松,又用双手去按陈的膝盖加剧她的疼痛,10多分钟后,陈疼得昏了过去,醒来后像一滩泥似的再也起不来了。关炎红审讯过程不详。

  最后警察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三人二年劳教,其在拘留单上签字,陈淑云不签,警察硬拽着手签上,之后将三人押至齐齐哈尔市看守所关押。

  事发后,陈丽英家人花去27000元为三人办理取保候审,陈淑云又花去1450元人情费,三人才于2003年1月25日获释。

  获释后,陈丽英的丈夫无奈的对其说:你可别再信了,再被抓我可没钱赎你了,再信咱俩就离婚,警察说了如果你再信神,被抓就不是光罚款拘留这么简单,再抓进来就判3年而且还让自己家有公务员亲属来担保,再信连亲属都跟着倒霉,公务员都得撤了。

  由于陈淑云被警察打得惨重,身体多处落下后遗症,10年后的陈女士仍未恢复正常,说话多时脑袋就昏涨,一惊吓心脏病就发作,着急上火耳朵就肿痛,手脚总麻,干不了累活。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2/10/15)

  2002年10月15日,双鸭山市七星煤矿十二委的基督徒王建华(男,当年51岁)与妻子赵淑杰(当年52岁)在家忙家务。突然,七星煤矿派出所的4名着装警察在本村村主任的陪同下闯入其家中,索要信神书籍,二人答道:“没有。”警察气急败坏,开始抄家,未果。押着二人至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喝道:“你们信的实际神在哪?头是谁?有多少人?”二人回答:“我们信的是耶稣!”警察横道:“不对,你们信的是全能神,赶紧交待!”冲向二人,拳打脚踢,边打边骂:“你个老不正经的,不在家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早就想抓你们信全能神的了,今天终于抓到了!”最后,以“信全能神邪教”为由强迫二人签字画押。

  连审带打折腾了一夜,审讯终无结果。次日早上,将王建华夫妻二人释放,同时威吓道:“你们信全能神性质严重,务必两天之内交5000元罚款,绝不能跑,跑了就布下天罗地网,抓回来判刑!”二人被迫交上5000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劳教三年(2002/10/15)

  “你想上天堂,我让你下地狱!”一句令人不寒而栗的大吼,伴随着基督徒袁志学凄厉而痛苦的呻吟,从鹤岗市向阳公安分局的审讯室中传出……

  2002年10月15日晚7时许,向阳公安分局两名警察驾车直奔袁志学(当年49岁,鹤岗市向阳区)家,以“到派出所核实点事情,一会就回来”为由,将袁女士抓走。将其带到鹤岗市向阳公安分局。

  17日下午2时许,将已关押在公安分局两日的袁女士,押送到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国保大队长李恩厚秘密提审袁志学:“叫什么名字?信的是什么?”“我信老天爷。”接着追问:“头是谁?都和谁联系了?都叫什么名?”“不知道。”此时,张队长走进审讯室问袁女士:“你信啥神啊?给你饭吃吗?你看信佛不挺好吗,你要信佛我给你通融通融。”在审讯期间,李恩厚不允许袁说话,只让袁回答是或不是,还不寒而栗地对袁大吼:“你想上天堂,我让你下地狱!”把袁的双手倒背,戴上手铐,猛然将其双手从后背提到头顶,此时只听袁的胳膊“咔嚓!”一声就不能动了(导致袁志学的胳膊半年多不能动)。李恩厚的双手像铁钳一样恶狠狠地把袁的头按在桌子边上,死死卡住其脖子,袁只感觉眼珠子要冒出来,已经无法呼吸,发出凄厉而痛苦的呻吟……

  审讯期间,袁的女儿得知其母审讯时所遭受殴打、折磨,迫于无奈托人疏通关系,花去1000多元,此后,再提审时才不至殴打。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袁每天早上6点起床,让排队坐着马铺直到晚上9点才让睡觉,十天、八天才出来放一次风,而且只有五六分钟,每天因长时间坐着,腿都不会走路了。一天两顿饭,一顿一个窝头(窝头里有鸽子屎、鸟屎都在里面)、一碗冻白菜汤,根本吃不饱。

  袁志学在鹤岗第二看守被羁押3个半月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劳教3年,于2003年3月转到佳木斯市劳教所服刑,于2005年1月26日释放。事隔多年后,袁至今仍在警察的监视中度日,没有自由。

 

黑龙江警方设法恐吓基督徒(2002/10/15)

 ——一女基督徒被警察威吓得胆颤心惊 

2002年10月间,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警方蓄谋已久要一网打尽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本市克东县宝泉镇的韩淑荣(当年48岁)亦难逃此劫。当月4日晚10时许,该镇名山派出所数名警察突然闯入韩女士家抓人,而韩女士此时不在,警察便大肆查找信神证据,将家翻得狼籍一片,从中抄走一本神话书及传福音资料等。

  警察并没善罢甘休,次日一早,以刘所长为首的王春满、黄明再次闯入韩女士家,强行将韩女士塞上车,抓到名山派出所。

  当晚5时许,将韩女士押至克东县看守所,审讯一番后,转至克东监狱。警察逼其交代信神多长时间了,头是谁,在哪聚会等信神实情,韩女士避开问题,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大发雷霆,拍着桌子咬牙切齿地吼道:“说!头是谁?今天不供出几个人,永远在这里呆着!”随即按响录音机,发出警察刑讯逼供人的威吓声、惨叫声、打骂声、哭泣声……警察威吓道:“那边的都招了,你再不招就蹲死你!”警察穷凶极恶的气势吓得韩女士不寒而栗,胆颤心惊,什么也说不出来。

  几次如此审讯终无结果,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继续将韩女士关押在监狱里。直到韩女士被迫交3000元罚款(连托人、带饭费等共计5000元),才将羁押55天的韩淑荣放回。

  回家后,警察几次亲自登门,警告限制韩女士信神。因在监狱里的逼供,韩女士见到警察就害怕,导致每天活在恐惧之中。

 

黑龙江省鹤岗市警方对基督徒说:“抓的就是你们信实际神的!”(2002/10/15)

  2002年10月15日晚上8时许,黑龙江省鹤岗市公安局七、八名便衣警察闯进了鹤岗市工农区56委基督徒史会全(男,当年32岁)家,出示了搜查令就开始抄家,顷刻间屋内一片狼藉,最后搜到一盘磁带,蛮横地说:“抓的就是你们信实际神的!走!”不由分说几名警察就强行将史会全押往鹤岗市工农区文化路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副所长、市局几名警察坐在史会全的对面开始厉声质问:“磁带是从哪来的?谁让你信的?有没有书?信多长时间了?”史会全不供,一个市局的警察“啪!”“啪!”地使劲搧史会全的耳光,审讯没有结果。当天晚上10点多,市局的警察又第二次去了史会全的家抄家,没收几本圣经、诗歌本、呼机、电话本、100多元钱,两个身份证。

  次日,警察带着史会全照相、按手印,备了案。又将史会全押送到了鹤岗市第二看守所。在看守所提审时警察诱导史会全说:“你再这么下去你家孩子就没有前途了,你再信工作都没有了,你这样信就是反革命。”史会全家人花钱找人时,管教对史会全说:“杀人、放火、偷、抢都好办,就是你信神不好办。”

  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判史会全劳动教养3年,在黑龙江省鹤岗市第二看守所服刑。于2005年10月3日方得释放。

 

黑龙江省三名女基督徒只因信神被警察拘留并罚款(2002/10/15)

——其中一人被毒打致残

  2002年10月15日下午2时许,家住北安市自民乡的基督徒李泽杰(女,当年40岁)传完福音回到家。过了约十分钟,突然闯进来一陌生人(自民派出所所长郑永超,当时穿着便衣,李女士当时并不知其身份)问其“是不是李泽杰”,李女士回答:“是。”还没等李女士弄清楚怎么回事,早已在院门口等候的三名警察(其中一名是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王文杰、还有一名警察叫金星男)蜂拥而上,冲进了屋里(因确认了李女士的身份)。警察进屋后,便开始抄家,一番大肆搜查后,警察将翻出的多本信神书籍全部掳走。王文杰得手后,得意地说:“我们都跟你挺长时间了!”说着,将李女士推上了警车。

  随后,警察押着李女士先后去了本村的女基督徒孟祥云(当年31岁左右)、田金芳(当年30岁)的家抓捕并抄家。警察在田女士的家里翻出多本信神书籍。最终将三人押到北安市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三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将李女士押到了二楼审讯室,拿着搜来的书籍冲其吼道:“你他妈的快说,这么多书哪来的?你们都谁信?有多少人?头是谁?说!”李女士没有正面回答。一名警察气汹汹地上去狠狠地踹了李女士左胯两脚;与此同时,另一名警察拿起一本书刊朝李女士的脸左右开弓,并吼道:“给她送看守所去!”之后,警察将三名基督徒一起押送到北安市铁西看守所。

  10月29日,王文杰和金星男再次提审李女士。审讯的内容与之前一样。李女士始终没有正面回应。王文杰因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指着李女士破口大骂:“你他妈这玩意,就他妈得吃枪子!”说着,上去恶狠狠地扇了李两个耳光并再次辱骂道:“让你嘴硬,我扒你皮!我撬不开你那嘴!” 说着,用大母指和二母指使劲杵李的左右肩膀一下(这是王文杰的毒招“叉穴位”),李女士立时感觉痛楚彻骨且天昏地转、迷糊站不住,不自主地倒在墙上。一番毒打过后,李女士的脸和腿都肿了起来。与此同时,田女士也被一名警察上去就是一脚将田女士踹倒在地,紧接着,对着田女士的胸口与腰部又是一顿踹,田女士被折磨得痛不欲生。

  次日,李女士的左腿肿到连裤子都脱不下来。王文杰和金星男来到了牢房,假惺惺地问李女士:“腿咋回事?”李女士说:“你们打的。”王文杰叫道:“你别瞎说!”随后,王文杰与金星男架着李女士去医院,李女士刚走了不远,只感觉下肢没有了知觉,霎时瘫倒在地,而且手不停地抽动。警察将李女士拉起来后,驱车将其带到人民医院。到了医院,医生给李女士拍了片,诊断的结果是:下肢静脉血栓。大夫说:“得赶紧用药,不然那条腿得截肢!”王文杰听后,将大夫拉到走廊,不知对其说了些什么。之后,大夫就没给李女士开药、打针。随后,王文杰与金星男完全不顾及李女士身体的不适,强行将其带回了看守所。

  在回看守所的路上,王文杰和金星男阴险地对李女士说:“你下车跑吧!”(如果李女士逃跑,二人就可以推卸责任)李女士反问道:“我来时好好的,我都没跑,别说是现在腿有病了,我能跑吗?”与此同时,李女士的家人也在想办法四处求人。

  最终,李女士因病得以“监外执行”,于2002年10月30日下午3时许,带病被释放;田女士于2002年11月12日下午被释放,释放前,被警察勒索2600元;孟女士释放日期不明,但据了解,孟女士也被勒索2000多元。

  李女士被释放后,自民乡派出所所长郑永超多次去李女士的家向其打探信神的事。

  李女士自从被王文杰毒打后,左腿至今时常浮肿且不能走远路,而且祷告时左腿跪不下,已吃了50多副中药,花去3000多元钱;被王文杰点的穴道,也时常疼痛难忍。

 

警察夜闯民宅,五名基督徒集体被拘留(2002/10/15)

2002年10月15日晚上9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下亮子乡正乡村基督徒苏桂芬(女,当年47岁)全家已经休息,鸡西市鸡东县公安局刑警大队5、6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苏桂芬的家,当晚在苏女士家住的有恒山区大恒山矿勤俭社区轻松委基督徒汪庆珍(女,当年62岁)还接待了传福音的两名男基督徒,警察进屋就大喊:“起来!起来!都不许动!”然后就开始到处乱翻,柜子、被架子等都被扔的到处都是,犹如土匪一样,把两台金叶CD机和一手抄笔记本没收。随后逼苏桂芬一家三口人和三名基督徒上车,混乱中苏女士的丈夫侥幸逃脱,鸡东县公安局副队长孙作恩追了很远没有追上,回来骂骂叽叽的冲苏女士发火:“X你妈的,我让你们信神,给我带走!”五人被押到鸡东县下亮子乡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后,基督徒被分开审讯,以刑警队队长为首三名警察质问苏桂芬:“你丈夫是不是信神的,是不是头?那几个人是不是信神的?”苏女士回答没如他们的意,警察狠狠地搧了苏女士数记耳光:“不用你嘴硬,等一会儿就把你丈夫带回来!”又踢苏女士几脚,边踢边说:“我让你信神!让你嘴硬不说!”随后警察又去苏家抓苏女士的丈夫,没找着。警察气得回去后又给苏女士几个耳光,狠踹了几脚。在另一个审讯室,警察对汪庆珍的回答也不如意,就恐吓汪某指着另一个屋里的男人跟汪某说:“告诉你,你要是不说、不承认,就把你俩放在一个屋子里,那个男的是杀人犯。”汪某答“我有高血压、糖尿病……病可多了。”警察就没再逼问汪某。1点多钟警察将几名基督徒送到了鸡东县公安局。

  16日下午2时许,警察将苏桂芬的女儿释放。第三天刑警队长李清华提审苏某,警察看从苏某的嘴里没有得着什么线索,就威胁恐吓苏某:“不用你不说,你们的一切我们都掌握,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是国家的敌对。”苏某反驳道:“我们信的是真神。”

  警察按“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苏桂芬,关押三月后将苏桂芬放回家,敲诈1500元钱,又交了伙食费780元。汪庆珍半个月后释放。另两名弟兄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勒索2000元(2002/10/15)

2002年10月中旬一天晚6时许,家住黑龙江省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基督徒李淑去(女,当年34岁),因信神遭到警方和家人的双重逼迫。在去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阿荣旗传福音时,被丈夫抓住扭送到甘南县查哈阳公安分局。

  警察说李信的是邪教,让李指认其他信徒,问李:“尽本分、大红龙是咋回事?”。并让李学做“飞机”式。警察得不到想要的答案就对其破口大骂,搧其耳光。后又到李的住处乱翻一通,将1条金项链和金耳环抢走。

最后,李淑云被警察勒索去2000元,关押4天才被放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2002/10/15)

  2002年10月15日晚上7时许,家住鹤岗市向阳区胜利街的基督徒李真(笔名,当年34岁)正在家看神话。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李打开门,本市向阳区胜利派出所的十多名着装警察一拥而入,喝道:“听说你信东方闪电、实际神?”未等李回答,所长亮出证件说:“给我搜!”警察领命开始乱搜一通,李家的皮箱、组合柜、洗衣机等被翻个遍,李女士的所有信神书籍及一台大京都CD机器被抄缴。警察蛮横地冲李说:“跟我们上派出所去!”李质问:“我就是信神,犯啥法了?我们信神一不偷二不抢,就是做好人,凭啥跟你上派出所!”所长霸道地说:“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别逼我动手!”言罢,连人带物强行押到胜利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喝道:“你啥时候信的东方闪电?谁传你的?你们有多少人信?”李女士不语,警察气急败坏,“啪!”“啪!”搧其两大耳光,打得李女士眼冒金星,耳朵嗡嗡直响。李真说:“你凭什么打我?我们信神犯啥法了?”警察吼道:“你信东方闪电就不行,那是邪教!就是闲的你们,哪有神!不老实在家呆着,信什么神,信神当饭吃啊!”李反驳道:“天老爷不刮风、不下雨人吃啥、喝啥?谁不靠天吃饭。”警察叫嚣道:“我们就不靠他吃饭,我是党员,我就信共产党,靠党活着!不老实交代,把你送进去!”随后将李真押到该市向阳区公安分局。

  警察继续逼问李真,让其交代信神内部情况,李女士仍一言不发。警察抡起拳头冲着李的胸前猛搥几拳,骂道:“妈的,谁传你信的东方闪电?说!带领是谁?”李质问警察:“不是信仰自由吗?凭啥抓我,打我?”警察暴跳如雷,骂道:“妈的,你信东方闪电就不行,告诉你,不老实交代给你摘下巴、上刑!”说着操起冻冰的矿泉水瓶狠打李女士,并在李女士的胸前挂个写有“东方闪电是邪教”的大牌子,强行照相,签字画押,以“违犯法律实施罪”为由判处李真劳动教养三年,直接押赴佳木斯市劳教所服刑。

期间,警察多次提审李女士,李女士依然如故,多次遭到警察的毒打,李女士身上多处受伤,一根肋骨被打折,不能自理。警察无奈将李送到医院治疗三个月。又送回教养院继续服刑。

  李真家人不忍继续让李在劳教所受折磨,求警察保外就医,被勒索去20000元保释金,关押4个月后李真方才获释。临走时警察警告李:“以后坚决不许再信全能神了,再信对你不客气!”至今李真一直在警方的监视中。

 

黑龙江省母女俩因信全能神一直在警察的追捕之中(2002/10/15)

  家住鸡西市梨树区老达矿的基督徒李文(化名,当年53岁)及母亲王淑琴(女,当年70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警察秘密跟踪李文,又多次去抓捕其母亲,母女被迫背景离乡。

  2002年的一天,鸡西市梨树区梨树公安分局的四名警察闯入李文母亲家,冲老人喝问:“你女儿去哪儿了?”王淑琴说:“在外面打工。”警察追问:“有你女儿的衣服吗?拿出来给我们看看!”王淑琴不得不把女儿的衣服包拿出来,警察一件一件的翻看着寻找信神证据,空劳无获,悻悻而去。

  同年10月份,王老一朋友告诉说:“你赶快走吧,出去躲躲,警察知道你信神要抓你。”王淑琴老人被迫离开家。走后,派出所警察再次闯入其家,没有抓到王淑琴,就追到王淑琴的妹妹家,警察喝问其妹妹:“你姐姐呢?”“不在我家。”警察喝道:“不在你家,那就在你三妹妹家,三妹家没有就在你弟弟家!走,抓她去!”王淑琴的妹夫见警察对老人穷追不舍,就留警察在自家吃饭,向警察求情能不能不抓老人,警察说:“能!只要她不再信全能神就不抓了!”王老的妹夫保证地说:“只要你不抓她,我担保她不再信了。”警察就命其在保证单上签字、画押。王淑琴老人为信神不得不搬家离开此地。

  当地警方没抓到老人不肯罢休,2011年春天,警察高大侠闯入王淑琴的三女儿家逼问:“你妈到底搬哪去了?”王淑琴女儿怕母亲受抓捕之苦,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坚持说:“邻居都说看见她了,那你姐呢(指李文)?”“我姐在哪我真不知道。”最后警察命令王老的女儿:“你告诉你妈和你姐以后坚决不许再信全能神了,让她们回来老实呆着!如果再信,我们还抓她!”警察又扫兴而走。

  但抓捕母女二人的行动仍在实施着,2012年4月至5月期间,当地派出所警察曾多次到王淑琴的三妹家追问母女二人的去向,并逼着王老的三妹夫交出王老和李文的照片,警察将二人的照片录在手机里,临走时警告王淑琴的三妹夫:“她们母女什么时候回来,必须给我们送信!”警察走后,妹夫打电话通知了王淑琴赶快离开当地。王淑琴被迫又搬了家,至今仍过着漂泊的生活。

 

黑龙江警察夜闯民宅六名基督徒被抓捕

——其中四人被拘留( 2002/10/15) 

2002年10月15日晚9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下亮子乡正乡村苏桂芬家(接待家),李凤才(男,当年34岁,原生命道信徒)、黄耀武(男,当年55岁,原召会信徒)等六名基督徒早已休息,七八名警察破门而入,当场开搜捕令:“细细地搜!”霎时,原本整齐的农家院一片狼藉,苏桂芬被突如其来的变故吓得休克,众警察仍旧将其抬着扔上警车,同时抄缴了翻出的信神书籍与诗歌光盘、传呼、各种传福音用的笔,线索本等。苏女士丈夫趁夜黑人多侥幸脱逃,其他五人被强行拽上车(包括苏女士的女儿)押至下亮子乡派出所。

  在派出所内单独审讯时,李凤才、黄耀武都被严刑拷打,李凤才受刑最重。当时,四名年轻警察进屋就命令李先生只留内裤,其余衣物脱光,蹲马步。几人没玩过瘾,又拿来一个篮球让李先生夹在两膝之间蹲马步,球一掉,他们便用拳头一阵猛砸,李先生头晕目眩他们也不放过。轮番折磨李先生半个多小时。一科长进来,恶声恶气地下令:“给我打,打出事,我兜着!”然后问道:“你灵名叫什么?你上线是谁?下线是谁?……”见李先生沉默不语,一挥手,两名武警手持“小白龙”(约1米长、直径1寸的塑料管,是一种刑具)开始轮流抽打李先生。不知过了多久,两名武警打累了,迷迷糊糊的李先生被科长使足力气朝前胸打了一拳,整个人重重地撞在墙上又弹了回来,紧接着他又顺势朝李先生左胸重击,再次反弹回来,一连三次,李先生差点吐血。科长气急败坏地叫嚣:“说出你的上线,上线是谁?下线是谁?……”抄起“小白龙”疯狂地只在一处猛抽,李先生疼得直哆嗦,仍旧咬紧牙关不做犹大,此时已是午夜。与此同时,黄先生也被打得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审讯未果,几人被转押至鸡东县公安局。

  次日下午2时许,苏女士的女儿被释放。李、黄二人被以“信实际神邪教,刑事犯罪”为由拘留。苏女士、汪庆珍(女,当年62岁,原召回信徒)被定为“扰乱社会治安”罪名,四人被押送鸡东县看守所关押。

  结果,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道台桥镇的李凤才刑拘68天,于2002年12月23日才被释放;该省双鸭山市饶河县小佳河镇的黄耀武因不是本地人,在关押90天后遣送回当地饶河看守所又拘留15天,罚款5000元才得以释放;苏桂珍交了1500元罚款、780元伙食费,于2003年1月10日被释放;汪庆珍则被拘留15天后放出。

  苏桂珍一家至今心有余悸,其丈夫连续两次因信神被抓,十余年不敢回家,至今流浪在外。

 

黑龙江警方入夜非法闯入民宅拘捕女基督徒(2002/10/15) 

  2002年10月15日晚9时许,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下亮子乡正乡村的女基督徒郭金秋(当年51岁),给外出帮忙的丈夫留门后,独自睡下。下亮子乡派出所的4名便衣警察不告而入,将睡梦中的郭女士惊醒。入室后,四人二话没说翻出信神书籍《话在肉身显现》,并将书皮扯破,问郭女士:“谁给你的书?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郭不作答,一警察说:“不承认也带走。”遂将郭女士及其影碟机、夫妻二人的身份证一并带回该派出所。

  在派出所立案后,警察连夜将郭女士及当日抓捕的基督徒都押往鸡东县公安局办公室。次日凌晨,被轰到走廊的郭女士看着被抓捕的十几名基督徒才明白:公安部下令10月15日统一抓捕信全能神的弟兄姊妹。下午,郭女士又被押往鸡东看守所,警察反复逼问影碟机的来历及郭女士的灵名,郭不作答被警察用矿泉水瓶使劲儿打了几下,并威胁说:“你今天不说,就不放你。”

  事发后,郭女士家人买了几条好烟托人说情。郭被罚款200元,拘留10天后才得以释放。

 

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判劳动教养一年(2002/10/15) 

  黑龙江省双城市兰棱镇基督徒潘桂书(当年52岁),自从1998年信全能神就自愿传福音,被当地警方得知。2002年10月的一天晚上,双城市公安局和兰棱镇派出所的七、八名警察突然闯进潘家,进屋便开始乱翻,顷刻间屋里一片狼籍,潘女士的数本信神书籍及圣经被抄缴,接着警察将潘女士连人带物一并押送到双城市看守所,关在一带有铁栏杆的屋子里。

  期间,警察逼潘交待为什么信神,书是谁给的,带领是谁等问题,未果,警察气急败坏,天天罚潘坐码铺,盘坐的双腿麻木难受,不让动一点,若动就遭来一顿殴打,最后警察以“信全能神邪教”判处潘桂书一年劳动教养,三个月后,将其押往哈尔滨市万家劳动所服刑。

  刚到劳教所,警察就命令潘女士脱光衣服检查,并且强迫她写不许再信全能神的保证书,潘拒绝,警察恶狠狠地扇其三大耳光。服刑期间,狱警每天强迫潘等信全能神的基督徒亵渎神,十天左右就进行一次审讯,逼基督徒交待信神内部情况,如果不从就加期。基督徒每天都在警察的监视下没昼没夜地干活,常常一夜只能睡上一个小时,有病也不给假,一天只允许上一次厕所,甚至尿裤子里也不给假,挨打受骂更是常事。潘女士就这样在劳教所度过了一年,2003年11月15日才重获自由。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2/10/14)

  家住鹤岗市萝北县鹤北林业局基督徒魏艳书(女,当年42岁)来到萝北县传福音,住在本县七委宋丽华(女,当年48岁)夫妇家,此事被当地警方得知。2002年10月14日晚9点,萝北县公安局的五、六名警察开着两辆警车将宋丽华家房前屋后包围,魏女士被堵在屋里,搜出魏女士身份证时说:“这不正是我们要抓的通缉犯吗?(曾因信神被通缉)”冲向魏女士狠踢数脚。随即开始翻抄,搜去一台CD机、数张光盘、多本信神书籍。连同宋丽华夫妇一起押至萝北县公安局刑侦科。

  次日中午,警察将三名基督徒转至萝北县看守所。提审魏女士:“你上这干什么来了?”“传福音。”警察接着逼问:“传多少人了?谁让你传的?头是谁?”魏女士敷衍不答,遭一顿耳光,操起硬壳书使劲抽打魏女士的脸,魏女士的脸顿时苍肿,眼冒金花。警察逼其否认神,魏女士不从,警察将魏女士的右手从上向后背过去,左手从下往后上提,将两手铐在一起,抻得魏女士疼痛难忍,惨叫着。警察恐吓说:“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只要你说信神实情就放你,不说就判刑!”魏女士豁出一切地说道:“要不你们就把我吊起来打吧,就是打死我,我也是不知道!”刑讯逼供近8个小时。

  最后,警察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处魏艳书、宋丽华三年劳教。经法医鉴定魏女士病重,劳教所拒收。遂将魏女士押回萝北县看守所,直到交3000元罚款后,才将关押153天的魏女士释放。

  宋丽华在劳教所里度过了漫长的三年,管教多次强迫宋女士写悔过书、决裂书,于2005年10月中旬刑满释放。宋女士丈夫被捕后,其单位领导出面保释,半个月后被释放。经由此事,宋女士的女婿2007年考上公务员也被撤掉。

 

警察夜闯民宅,老基督徒吓犯心脏病也难逃羁押(2002/10/14)

  2002年10月14日晚上10时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温村镇建设水泥厂奋斗街14号楼基督徒关淑芹(女,当年56岁),正在家睡觉,突然听到急促地砸门声,关淑芹借着月光看见一辆车顶着她家窗户,一辆车挡在她家门口,关家已被包围。这时派出所的片警侯伟在叫门,关某没开门,让有事明天来,今晚都休息了,因关淑芹有心脏病怕惊吓。

  第二天早上,在外守候一宿的宁安市公安局长、国保大队长和侯伟等人闯进门,二话没说,强行将躺在床上犯心脏病的关某抬着扔进车里,把她押到范家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警察又返回关家去抄家,没收两本神话书籍:《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信神必须具备的真理》审问关某时软硬兼施,威逼利诱,但都没动摇关某的信心,审讯无果。气得警察使劲踢了关某一脚。

  最后关某家人找人办了保外就医,关某被拘留50天后,才得释放。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2/10/12)

 牡丹江市西安区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樊丹(当年47岁)和陈少华(当年38岁),于2002年10月12日下午1时许,在本市沥青厂家属楼区一居民家传福音,被闻讯而至的三名便衣警察劫持押进警车带到西安区公安分局卡路派出所。

  一进所里,警察就将樊丹二人戴上手铐并将其携带的两本传福音书籍、两盘诗歌磁带、一小型录音机及100多元现金全部没收(未还),然后开始审讯。一警察将诗歌磁带放进录音机里播放,听后冲樊丹二人喝道:“你们俩是信东方闪电的,正是我们要抓的,这回可立了大功了!现在正召开十六大严打呢,不能放你们!还得往上报!”随后兵分两路押着二人分别到其家去查找信神证据,将樊丹的两本及神书籍抄走。返回所后接着审讯,警察朱志强冲陈少华训斥道:“你为什么要信神?是谁让你出来传的?不在家好好过日子出来传什么福音,知不知道你们信的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你们传福音是扰乱治安!”说着从柜上取下一杆长枪,瞄准陈少华咬牙切齿地叫道:“你要不老实交代问题就打死你,让你的家人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威胁后骂骂咧咧地走了。同时另一审讯室里,警察逼问樊丹:“是谁传你信的?上线下线是谁?你出来传多少人?”樊丹均用智慧搪塞着,没有直接回答,审问到晚上9点多,将二人关在一个屋里,樊丹被铐在暖气管上,陈少华被锁在老虎凳里,二人就这样呆了一宿。

  次日上午8时许,二人被押送至西安区公安局国保科,给二人登记,按指纹,并命二人在拘留单上签字,10时许,将樊丹,陈少华关进了牡丹江市看守所。期间,警察对二人进行审讯,逼问有关信神之事,仍无果,警察迫使基督徒双手举着写着“东方闪电是邪教”的牌子,给她们照相,按手印。

  为了使樊丹早日获释,其丈夫四处托人、送礼花去15000元才将她与11月19日保释出来,樊丹被关押37天。而陈少华的母亲多次到看守所求情,警察朱志强恶狠狠地横道:“就是你家房子卖了的钱,也赎不出你女儿!”老人无奈,给了办事的人打车费6000元,又买了两条好烟(以后连着三年每逢过年过节都去送礼),又给国保大队20000多元,这样陈少华才于次年1月19日获释,共被关押100多天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2/10/11)

  2002年10月的一天,晚上8时许,家住双鸭山市福利屯镇的郭兴(当年43岁),在本市宝清县七星煤矿接待家休息,突然,七星派出所的4、5名着装警察闯进家中,将郭兴抓捕。警察指着郭兴说:“抓的就是你,信神的!”之后,两名警察看着他,其他人开始抄家。警察将翻出的神话书籍收缴,同时将郭兴的身份证、房门钥匙、300多元现金也搜走。给郭兴戴上手铐押进派出所。

  审讯中,警察一手抓住郭兴的衣领,一手用食指使劲点郭兴的喉咙,厉声问:“你们是不是信全能神、东方闪电的?不好好过日子,出来传啥福音,不务正业!”审到深夜12时许,将郭兴押至双鸭山市宝山区公安分局。次日早4时许,郭兴趁警察睡觉时脱身。

  不幸的是,2004年12月份的一天,郭先生(当年45岁)在富锦市二龙山镇七星农场二分场传福音,二分厂派出所的三名着装警察闻讯赶来,搜走其手中传福音书籍、录音机、磁带,并将郭先生抓走。

  审讯中,警察问:“姓名?家庭住址?”郭兴因信神被捕过,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气急败坏,体罚郭先生“开飞机”。接着逼问:“你都和谁联系?上司是谁?”郭先生不供。警察训斥道:“挺大个老爷们不在家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扰乱治安!”郭先生默默祷告什么也没说,此时因“开飞机”累的郭浑身是汗。审讯终无结果。

  当晚将郭兴押至七星农场看守所,关押七天后才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一次被抓一次拘留(2002/10/11)

  2002年10月的一天,晚9时许,基督徒鲁守琴(女,当年32岁)在双鸭山市四方台区27委自己家正准备休息,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敲门声,鲁女士刚把门打开,立刻闯入四名便衣警察,一警亮出证件让鲁守琴看,并说:“我们是公安局的,看看你家有没有违法的东西。”说完就开始在屋里乱翻。警察在鲁守琴家的洗衣机里翻出一些信神资料(是给新人解观念用的)后说:“我们局长有话,翻出证据就带人走,翻不出证据就不带人。在你家翻出证据了,你就跟我们走一趟吧!”接着二话没说把鲁守琴抓到四方台派出所。

  所里,几名警察轮流审问,一名警察喊道:“在你家翻出的东西哪来的?你是不是信的东方闪电全能神?”鲁女士没有直接回答,又被押到四方台分局。

  到了分局,警察给鲁守琴带上手铐铐在椅子上,继续审问。直到深夜,鲁女士在去厕所时晕倒,被警察送进了医院,草草治疗,次日,又将其拉回局里,强迫其在写有“出去以后不许信东方闪电,不许信全能神”的保证书上签了字后,才将其释放。

次年7月10日,鲁守琴和一名老基督徒在黑龙江省富锦市长安镇传福音时,被两名便衣警察拦截住,一把将二人的兜抢去,从中翻出一本小册子(传福音用的),把二人连拽带搡推上了警车直至富锦市公安局。

  局里,一名警察喊道:“你们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是不是传福音的?”二人没有正面回答。一名警察上来就给鲁守琴几个耳光,又照头狠打几拳。警察仇恨道:“要不是上面有命令不让压案子,就关你们一辈子。”

  最终,因老基督徒的儿子给拿钱了(多少钱不清楚),二人被关押20天后一同释放回家。

  据悉,基督徒鲁守琴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双七路。老基督徒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一6旬老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罚款2000元(2002/10/11)

  60岁的女基督徒崔秀兰,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四南统建。2002年10月的一天下午1时,三名警察(两男一女)突然闯入崔家,进屋冲崔老问:“你在哪屋住?”得知后,警察冲进去开始四处乱翻,虽一无所获,警察仍强行将崔老抓捕到肇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审讯室,警察给崔老戴上手铐,对崔老说:你不是信全能神的吗?你接待,在你家聚会,你还管钱。接着威胁道:“是谁给你传的?你要是说了就放你回去,也不罚你钱了。”崔老保持沉默。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察仍关押崔老不放,直至晚10时,警察收到崔老家人送来的2000元钱,崔老才得以获释。崔临走前,警察让其签字、照相。然后警告说:“老太太,回家好好呆着,别信神了。”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2/09/30)

  2002年9月30日,七台河市北兴农场的女基督徒刘占华(当年42岁)与另一姊妹,在富锦市二九一农场某连队一福音对象家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的三、四名便衣警察截住,连推带搡将两名基督徒拽上车,带到二九一农场派出所。

  到了该所,警察对二人强行搜身,并立即分开审讯。警察审问刘占华:“谁指使你出来传福音的?传多少家了?头是谁?”刘说:“我是自愿传福音的,神就是头。”警察骂道:“妈的,神,神,哪有神,神在哪呢,你们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早被国家禁止,不老实交代把你们关起来!”随后拿起一根塑料管子抽打刘,刘疼得直哭,警察恶狠狠地说:“不许哭,憋回去!”又命二人“开飞机”:大弯腰,双手向后高举撅着,不一会累得就浑身是汗,双手累得支撑不住,就挨警察打,反复折磨审问终无结果。最后警察将二人押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看守所。

  一个星期后,刘占华的家人花3000元疏通关系,警察才将其放回。一同被抓的基督徒情况不详,有待于了解。

 

“不老实交代信神之事就整死你们!”(2002/09/30)  

——一警察对基督徒如是说

2002年9月30日,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张占荣(女,当年42岁)与同市兴隆镇的孙春兰(女,当年42岁),两名基督徒到海林市横道河子镇道林村传福音,被当地警方得知,四名警察驱车而至,冲着张、孙二人喝道:“把身上的东西都掏出来!”二人将随身携带的两本信神书籍、三盘诗歌磁带、两个传呼机及40元现金拿出来,警察将这些物品全部收缴,将二人押上车送进海林市公安局横道河子镇派出所,随即将二人锁进一铁笼里。

  次日上午9时许,派出所所长等人审讯张占荣、孙春兰,核实二人的姓名、住址、年龄后,开始逼问信神之事,审讯未果,警察就将二人移交到海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一警察一边翻看没收的信神书籍一边恐吓两名基督徒:“不老实交代你们信神之事就整死你们!再给你们扔到一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反正抓你们时你们家人也不知道!”审讯期间张占荣的传呼机响了,一女警拿着传呼机逼问打来的是不是信神的,张女士怕连累其他弟兄姊妹没有回答,警察恼羞成怒,狠扇张大耳光,边打边逼问,不说继续打,张被打得头昏脑涨,脸又木又肿,最后失去知觉。警察又逼张交待头是谁,在哪聚会,家里有没有信神的书籍等问题,张沉默不语,又遭到警察毒打,张被打得不成人样,惨不忍睹。与此同时,孙春兰也同样遭到刑讯。审讯均无果,二人被关押到海林市看守所。

  孙春兰被警察刑讯逼供,受到惊吓刺激,精神恍惚,不能进食,四天后警察怕担责任不得不将其放回。而张占荣的家人为保释其早日回家,托人送礼加之罚款,又交800元伙食费,张占荣共损失12000多元,被关押52天,方才获释。

 

黑龙江三名基督徒居家,因信神被抓且罚款

——其中有一对夫妻(2002/09/28)

2002年9月末的一天晚上8时许,基督徒李春林正在家中休息,黑龙江省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曹局长率队闯入李先生家,将已准备休息的李先生带到村部,交由本村会计看管后,转身出去。没一会儿,就看见娄宝财、刘淑英夫妇被他们推搡着进来,遂将三人一同押往该乡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曹局长就问:“听说你们信神?信的是不是实际神?”李先生回答:“我只知道信基督。”“你都会唱啥歌?”“十条诫命,还没记全。只记住孝敬父母,不打仗,不骂人,不偷人,不抢人,我就为这个信的神。”“你信几年了?”“没几天儿。”娄宝财夫妇也被曹局长针对信实际神审讯一番,曹局长逼三人签字画押,因信实际神各交1000元罚款才放三人回家。

  据悉,三人同住黑龙江省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朝阳乡梁山村。

 

黑龙江省全能神教会八名基督徒聚会时被抓捕(2002/09/16)

哈尔滨市木兰县新民乡警方早已得知马永芝等八名基督徒信全能神,2002年9月16日上午8时许,基督徒正在本乡吉祥村聚会唱歌,突然闯进顾小光等3名警察,抢去她们手中的神话书籍与歌本,喝斥道:“让你们不务正业,信什么神?神给你钱哪?赶快走!”连推带拽把马女士等八名基督徒塞进两辆面包车里,押至新民乡派出所。

  当日下午2时许,开始对八人轮流审讯,一警察对马女士喝斥道:“你信的是什么神?头是谁?信几年了?”马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吼道:“如果你不说实话,就劳教你三至五年,看你们谁还敢信!”又嘲笑地说:“快让你的神来救你呀!”审讯无果,强迫8人在他们写好的记录上签字、画押,以“扰乱社会治安”为名,拘留15天。

  2003年9月30日,6名基督徒获释,关押15天。另外1名家人托关系花去1000元,当时释放。还有1名丈夫花2600元打通关系7天后释放。

  八名基督徒:其中马永芝(37岁)、丛子芹(51岁)和李女士(30多岁,)住木兰县东兴镇;张艳丽(40多岁)、邓芬(40来岁)、王秀香(38岁)、胡女士(40多岁)和付女士(50来岁)为木兰县新民乡人。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判劳教一年(2002/09/13)

  2002年9月期间,家住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江街的女基督徒王敏(当年39岁),因常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知晓。一天晚上,工农派出所警察在王敏家附近蹲守一夜准备抓捕王女士,等到第二天早上王敏回家时,警察立即将王女士堵住,喝问:“听说你信全能神,常传福音,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吧!”遂将王女士抓走。

  在审讯中,王敏听到警察一番无理的审问,恼火满腔质问:“我信的全能神是伟大的上帝,赐给人真理,让人走正道,犯什么法?凭什么抓我?”警察拍桌子、瞪眼睛地冲王女士横道:“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传福音是违法,你还有理了,说!谁指使你传的?头是谁?”王女士镇定地说:“神就是头!”警察大怒,骂道:“妈的,还敢跟我顶嘴,今天不把头供出来,看我怎么收拾你!”随即将王女士铐在椅子上,用拳猛击王女士的胸部(致使王女士睡觉时不能侧卧);又抡圆胳膊连扇其耳光,再用脚使劲蹍踩王女士的脚背,一边折磨一边逼其交代信神实情,无济于事。最后将王女士的丈夫及家人找来进行说服,仍无结果。于当晚8时许,将王敏押到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

  期间,警察提审王女士说:“听说你嘴挺硬,什么也不交待。”王敏回答:“说不说都挨打!我信神也没错!”警察诱导说:“你现在把信神的实情告诉我们还来得及,再不说关进黑大门就晚了。”王女士仍沉默不语。

  最后,以“信东方闪电邪教”判处王敏劳教教养一年。在看守所关押40天后,被押赴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王女士在劳教所度过了10个月零15天的苦日子。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羁押三个多月(2002/09/13)

  黑河市爱辉区全能神教会的吴元君(女,当年50岁)和张秀娟(女,当年39岁),2002年9月13日晚6时许,二人正在该市爱辉区坤河乡黄旗营子村一居民家传福音。爱辉区公安局闻讯,于景会带队率领三名便衣警察来抓吴元君二人,一进屋,冲吴元君和张秀娟大喊:“你们传的是邪教东方闪电,扰民!”张秀娟反驳说:“我们传给他们福音,又帮她家干活,你让他们自己作证,我们哪扰民了?”警察吼道:“你们传福音就是违法!”说着上去抢吴元君的挎包,翻去50元钱。随后将张秀娟、吴元君押上警车,带到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

  在警局里,警察于景会等人审讯张秀娟:“你是怎么信神的?”“是因有病信的。”“什么病?”“腰间盘突出。”警察横道:“有腰间盘突出还能骑车子传福音?还有谁信?头是谁?”张秀娟没有吱声,警察恼怒,操起一拖把朝张的胸口杵两下,又用手绢抽她的脸,审讯无果。同时吴元君被警察蛮横的举动惊吓,心脏病发作,被送进医院抢救打完吊瓶,回警局时已是凌晨2点。连夜将吴、张二人戴上手铐送进黑河市看守所。

  关押期间,二人的丈夫纷纷前去求情,均被警察勒索。直到吴元君的丈夫交2000元罚款、张秀娟的丈夫交5000元罚款后,二人才于同年12月25日获释,被羁押三个多月。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勒索2000元(2002/09/12)

2002年9月份,齐齐哈尔市甘南县警方大肆抓捕基督徒,家住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基督徒李宝申(男,当年23岁),出去避几天风头回来后,查哈阳农场新10连队的治安员秋胜林就闻讯赶到。让其去自首,遂用摩托车将其拉到查哈阳公安分局海洋警务区。

  警察于亚军问李去哪里了,并让其交代信神之事。李说:“我没杀人没放火的,你抓我干啥?”警察见李不说,便将其押送至查哈阳公安分局。警察董学军又继续审问,骂道:“你他妈的老实交待,你知道吗,找你挺长时间了。”“别人都完事了,就你他妈的跑了。我们去他妈的好几趟都没堵着你,这回你来了,说吧!”“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灵名叫啥?”警察没有得到想要的答案,便让李学做“飞机”式,20多分钟后,又将李铐在床头上。

  次日,警察向李宝申勒索去2000元后才将其放回。

 

基督徒无辜被劳教并遭遇毒打(2002/09/11)

  2002年9月份,家住黑龙江省讷河市九井镇祥云村的基督徒杨磊(男,被抓捕时35岁)在黑龙江省讷河市北市场买东西时被抓。当时三名警察从一辆警车上跳下来(其中有一名警察叫王瑞波),冲到杨某身前大喊“不许动”!随后三名警察对其搜身,没收一件新买的羽绒服,一部传呼机,当从杨某身上搜出要买东西的600元钱时,警察笑道:“这些钱全当我们三人的出警费了。”说完,将杨某押上警车带到讷河市国保大队。

  到国保大队后,警察将杨某铐到暖气上也不审讯,王瑞波上来就开打,后来手打痛了,就用书刊卷成筒抽张某的嘴巴(同时还看见另一名基督徒也遭受同样的毒打),打累了,就把凉水浇到杨某的头上,嘴里还骂骂咧咧地说:“你们这帮人信东方闪电、全能神,就是信邪教,打死你们这帮人。”一直打到晚上,警察才问杨某的姓名、住址,基督徒杨某无奈只能如实回答。警察到杨某家搜到信神书籍后,回来又毒打杨某很久。第二天上午10点,警察将杨某押送到讷河市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警察王瑞波每隔四五天就提审一次(间隔四五天是为了让杨某身上的伤消肿),共提审了杨某四次,每次提审时都给杨某带上手铐与脚镣,先对其毒打,打累了就用电棍电击,电棍没电了就用竹条抽其全身。之后再审讯:“你都上哪传了?你们的头是谁?你还和谁联系?”每当基督徒杨某回答“我没有传福音,谁也不认识”时,都会换来警察的一恶骂“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接着又是长时间的毒打,警察的手打疼了,就用脚踹,有时冷不防端掉杨某的下巴,有时堵住嘴巴捏鼻子,不让杨某呼吸,有时又狠狠地把耳朵拧一圈,使劲抠耳门,手段极其残忍,甚至唆使几名死刑犯折磨杨某。

  在看守所饱受折磨三个月后,判决杨某劳动教养一年,又交给国保大队600元钱所谓的体检费后,将杨某押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劳教所第三大队,每天吃不饱饭,还得用秃尖的铁锹一天挖700个树坑。就这样,基督徒杨磊在劳教所里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2003年9月份刑满释放才得以逃出地狱般的牢笼。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勒索(2002/09/08)

  2002年9月8日,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乡的齐秀华(当年42岁)、李艳霞(当年52岁)、程平(当年44岁)、乔影(当年41岁)等4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哈阳公安分局及下属警务区抓捕罚款。

  事发当日上午8时许,查哈阳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和丰收警务区的王永利,闯到齐秀华家中将其抓捕到丰收警务区。同时,程平的叔公公给程打电话,让其到查哈阳公安分局第九警务区主动交代信神之事。结果,警察让齐秀华交罚款500元,齐家实在没钱,强凑了450元交给警察。于次日凌晨2时许才被放回。程平被罚款500元,于当晚10时许放出。

9月8日下午1时许,丰收警务区的濮所长在李艳霞的单位对其审讯一番,因与其哥哥熟识,将其呵斥一顿。晚7时许,濮所长让李去警务区写保证书,罚款500元钱才将其放回。

已知乔影被罚款300元钱,其他人详情不明。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2/09/03)

——其中一人被判劳教一年 

2002年9月3日晚上5时许,黄淑坤(女,33岁,家住黑龙江省嫩江县铁西街7委1组)正在自家接待两名基督徒给一福音对象传福音,讷河市国保大队以副队长付力宾为首的4名警察突然闯进屋,开始到处搜翻,搜出一本信神书籍和宗教讲道资料后,便将4名基督徒带到讷河市公安局。

  警察便抠问4人的姓名、住址、年龄及信神情况,然后将黄女士押到讷河市第一看守所。十天后警察给黄戴上脚镣,开始审问黄女士:“谁给你们传的?头儿是谁?书是从哪来的?”黄女士不说,警察就恶狠狠地说:“你们是政治犯,随便把你放到一个地方弄死,别人都不知道!”审讯未果后便将黄送回看守所,40多天后警方判处黄女士劳教一年,押至齐齐哈尔市劳教所服刑。

  黄女士在押期间,其家人为保释其出狱,找人花了4000元,请客吃饭花1000元,给看守所交1000元,合计6000元整(均无收据)。最终黄女士于2003年7月末提前释放。

  另外三名基督徒的具体情况不详。

 

女基督徒因信神被黑龙江省警察抓捕、毒打、羁押、罚款(2002/09/02)

2002年9月2日,黑龙江省讷河市九井镇小青山村基督徒崔艳 (女,当年47岁,1999年12月接受全能神末世工作)在讷河市街里正在打磁卡电话,突然,4名便衣警察直奔崔艳扑来,还没等崔艳反应过来,就被警察按住,他们兴灾乐祸的奸笑道:“找你两个月了,才把你抓住。”说着连扯带拽地将崔艳塞进车里,直接押送到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国保大队,以付立彬为首的几名警察扑上来不容分说,就开始对崔艳劈头盖脸一顿拳打脚踢,直至把崔艳打倒在地上,处于半昏迷状态了,警察还不罢休,又一把将瘫软无力崔艳拽起来,拿了一张基督徒的照片让崔艳认,厉声喝道:“你认不认识他?”崔艳说:“我不认识。”(为了不牵连更多人)警察抬起胳膊狠狠的搧了崔艳一耳光,顿时嘴角流血。边打边怒吼:“你信的就是全能神、东方闪电、是邪教!”

  后公安局出动二、三辆车去崔艳家抄家,崔艳丈夫没在家,只有孩子在家,将孩子吓得哇哇大哭,但警察根本不理,屋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仓房、猪圈都不放过,什么也没翻到。后把崔艳押到讷河市拘留所,在拘留所里,警察每次提审崔艳都给其带手铐脚镣,每次都逼问头是谁?你是不是头?……崔艳不承认就严刑拷打。警察还威胁崔艳道:“你丈夫都要提升了,孩子考上大学了,你还在整这事。你信邪教,丈夫提升不上,孩子考不上大学,都是因为你。”崔艳置之不理。

  崔艳在讷河市拘留所关押一个月零26天后,家人托人疏通关系花了1000元,交罚金5000元。才免于劳教。于2002年11月27日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勒索2000元(2002/09/02) 

2002年9月2日下午3时许,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公安分局丰收警务区的2名便衣警察王永利和李东玉,闯进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基督徒韩丽霞家中,以“信邪教东方闪电”为名将其强行抓捕到丰收警务区。然后给查哈阳公安分局打电话说:“过来吧,又抓一个。”随后韩丽霞被赶来的3名便衣押到查哈阳公安分局。

  警察用书卷成卷边打韩的头边骂道:“信邪教东方闪电,是刑事犯,够判了,你他妈脑袋灌水了!”便让韩把鞋脱掉,双腿劈到最大限度,双臂向后往上举,做“飞机”式。韩持续这种姿势1个多小时后,汗流浃背,浑身发抖。警察逼其交代:在哪聚会,聚会都学啥,头是谁,灵名叫什么等。韩说不知道,警察又是用脚踢又是薅韩的头发,并恐吓说:“应该把她头发吊到棚上。”“用电棍打她。”“再不说明天给送四家(看守所)子去。”

  警察对韩丽霞逼供未果后,便向其勒索3000元钱,后经过讨价还价,韩仍被勒索去2000元后,才于2002年9月3日晚10时许被放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勒索4000元(2002/08/23)

2002年8月23日晚8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基督徒王凤云(女,当年44岁),因信全能神,被查哈阳公安局丰收警务区的警察王永利,直接抓捕到查哈阳公安分局。

  警察带王凤云去了两个房间,屋内放的全是被没收的全能神教会的书籍、诗歌碟等。问王凤云有没有,并让其主动交出来。警察见王不肯说,便恐吓道:“你不说给你送四家子(看守所)去。”审讯一番未果后,警察让王家拿钱来赎人,王凤云说家里没钱。警察忙说道:“你弟弟有钱,让他来领你。”说罢,就给其弟弟打电话,王弟弟为其交了2000元后,仍关押到次日才被放出。

  据悉,8月23日当晚,还有一22岁女基督徒李华也因信全能神被抓来,罚款2000元后,也于次日被放回。

 

黑龙江省2名基督徒因信全能被警察抓捕勒索( 2002/08/23)

  2002年8月23日晚9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丰收四队的基督徒付景华(当年29岁),正在家中看电视时,突然闯进7、8名便衣警察,不由分说乱翻一通,拿起一个小随身听的录音机,说:“这就是证据,东方闪电用的都一样。”又找到一个空白的小本子说:“这是‘闪电本’”警察没有搜出任何有关信神的东西,仍将付拽上警车。然后又到附近的另一基督徒孙婷芳(女,当年30岁)家,也将其一同抓捕,押到查哈阳公安分局丰收警务区。审讯一番未果,连夜又将2人押送至查哈阳公安分局。

  警察针对谁传的,头是谁等问题反复逼供。并让付劈腿、低头、双臂向后伸直做“飞机”。付仍是不答。一乔姓警察说:“就得揍她,一揍她啥都说了。”警察见审不出任何口供证据,便让2人签字画押,照相留档。以“信邪教”为名让基督徒交罚款3000元,并威胁说若不交就将其送至四家子拘留所。经讨价还价后,定2000元。付在等待家人送钱时,听警察对话说:“这些人真不白抓,抓的人越多,罚的钱越多。”

  结果,付、孙分别被警察勒索去2000元,于8月24日下午2时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2002/08/13)

  2002年秋天的一天,晚上6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克东镇的牛亚芬(当年44岁)正在家休息,突然闯进四、五名着装警察,满屋转一圈后问道:“你是不是信神的?”“是。”“听说你经常出去传福音,有没有信神的书?”随即开始抄家,找信神的证据,一无所获,将牛女士押到克东一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逼其交代信神几年了,在哪聚会,头是谁等,牛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利诱道:“只要你把信全能神的人都说出来,就放你回家。”牛女士答:“不知道,我们都称呼姊妹。”警察急了,威吓道:“你不可能一个也不知道,快说!不说就别回家!”三番五次逼其交代全能神教会的其他基督徒,牛女士都避而不答。一直审到次日凌晨两点。审讯无果,上午10时许将牛亚芬放回。临放前警告道:“以后不许信全能神,再信重重处理!”

 

基督徒在家无辜被抓捕,被警察勒索200元钱后放出(2002/08/10)

  2002年8月上旬的一天下午2点左右,基督徒崔景贵(男,被抓捕时48岁,家原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龙泉镇双河村姜家窝棚屯,现住巴彦县巴彦镇兴让路)正在家中休息。龙泉镇派出所的两名警察闯进屋里(一人叫张波,37岁左右;一人叫袁军、40来岁)。不容分说将崔某押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由副所长审讯:“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因崔某知道国家正在抓捕信东方闪电的基督徒,用智慧回道:“我没信,我信的是圣经。”副所长训斥道:“不对,你们这一个屯子有两个派别,你信的就是东方闪电。”崔某说:“我信的是圣经。”警察又反复审讯,崔某一直没有承认。最后警察在没有什么证据的情况下,要将崔某押送到拘留所拘留。后来崔某找人说情,被警察勒索去200元钱,警察让崔某签字按手印后放出。

 

警察两次抓捕基督徒,趁机勒索钱财(2002/08/05)

2002年8月初的一天下午,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榆树乡新富村施正屯的基督徒雷凤芝(女,被抓捕时54岁)在自家与外甥女说话,这时榆树乡派出所所长张起和警察小刘突然闯进来,见炕上有一张纸,上前抢过来(空白纸)质问二人:“你们又在聚会呢?”当得知另一人是亲属后放走,随后对雷女士家搜查,当翻出一本信神书籍和磁带后,将雷女士押上警车带到乡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所长张审问雷女士:“书和磁带哪来的?谁给你的?你看多少了?”雷女士用智慧回答警察又审问还有谁信?有多少人?家在哪时,雷女士说“不知道”。气得警察拿电棍电击雷女士的下巴、胳膊、后脑,见雷女士昏迷后(有心脏病)拖到一屋内,当天下午六点多家人找人说情才放回。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2002年10月末,两名警察又到雷女士家抓捕,见其本人不在家。质问其三儿子:“你妈去哪了?”当得知雷女士到其二儿子家串门多日时,硬是让三儿子开车把雷女士接回来送到派出所,巴彦县公安局的两名警察再次审讯雷女士书和磁带的来源。雷女士还是同样回答,警察认为雷女士不肯说实话,就进行威吓,要将其押送到县公安局审讯。这时,雷女士心脏病再次发作,吓得警察拉雷女士回家取药。在去县公安局的路上,一警察对雷女士说:“你家条件不错啊,两个儿子都有车,他们能不能来啊……”(其目的是想勒索钱财)。

  到了公安局后,警察走形式的问了问,让其签字、按手印。之后就将雷女士关到一小屋中,等待着家人前来“赎”人。第二天,警察向雷女士家人索要6000元钱。家人又找人说情后给警察4000元钱。于第二天中午才将雷女士接回家中。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2/07/28) 

  2002年7、8月份期间,家住绥化地区海伦市海北镇的张棋(化名,当年28岁)因信全能神被警方得知,一天上午张女士聚会回来,在北安市刚下火车,被闻讯赶来的北安市公安局政保科警察拦住,将其抓捕押至政保科。

  在警局,搜去张女士随身携带的传呼机和磁卡。核实姓名、住址后,警察审道:“你信的是不是全能神?老实交代,头是谁?”张女士绕开话题,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恼怒,狠狠地扇了张女士一大耳光,横道:“你不承认我们也知道你信全能神,说!还有谁是信的?在哪聚会?”张女士没有回答。警察威胁道:“以后不许再信了,也不许再传了!再发现重重处理!”当日下午将其放回。

 

center]黑龙省齐齐哈尔甘南县警方疯狂抓捕16名基督徒,敛财近40000元(2002/07/27) 

[/center] 家住甘南县查哈阳农垦社区的张菊凤(54岁)、赵桂云(41岁)、陈桂芹(41岁)、王芝(29岁)、郭兆荣(27岁)、刘淑芹(38岁)、房桂英(27岁)、赵亚杰(35岁)、郝彥萍(34岁)、张菊兰(49岁)、王丽(34岁)、秦念英(62岁)、潘淑珍(59岁)、尹亚兰(38岁)、姜桂芝(56岁)、刘淑铭(32岁)等16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于2002年7月27日晚8时至11时间,在各自家中,被甘南县公安局查哈阳分局第九警务区和海洋警务区的数十名警察联合抓捕,并抄家。(以上均为事发当年年龄)

  警察说其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是国家不允许的。逼基督徒交代:信神书籍是哪来的,谁给传的,都传谁了,在哪聚会,头是谁等。并叫嚣道:“再不说就给你判刑了,你们不是信东方闪电吗,这回就好好电电你们。”“看东方闪电厉害,还是我们电棍厉害。”其中赵桂云、赵亚杰二人受到警察不同程度的殴打逼供,赵亚杰抽病犯了4次。(已知审讯的警察有查哈阳公安分局局长乔俊柱和警员马连友)

  结果:秦念英、潘淑珍、尹亚兰、王丽、姜桂芝5人,于2002年7月28日被陆续放出,其中王丽被罚款1000元钱。

  郭兆荣、王芝、郝彥萍3人于2002年7月29日也被放回。其中郭被罚款3000元钱;王、郝分别被罚款1000元,另外王家的手机、录音机、传呼机各一部被警察抢去未还。郝彥萍的《圣经》和诗歌集各一本被没收。在8月4日晚,警察闯进王芝家再次将其抓捕,又向其勒索2000元钱后才放回。

  赵桂云、陈桂芹2人各交罚款3000元钱后,于2002年7月30日获释。房桂英被罚款3000元,于当月末也被放出。赵桂云的一台小录音机、陈桂芹的两本信神书籍和一台随身听也被警察抢去未还。

  张菊凤、赵亚杰、刘淑芹、张菊兰4人分别被判处拘留30天、罚款5500元,关押在齐齐哈尔市四家子看守所。到2002年8月27日方才获释,临放前又各交300元伙食费。当时,警察在张菊凤家搜走一套信神诗歌盘。从赵亚杰家没收两套诗歌碟和一台大金钢CD机。张菊兰家的保险柜让警察撬开后,将一本《圣经》和一个小录音机没收。在查哈阳分局搜身时,张菊兰身上仅有的35元钱,也让警察抢去。在四家子拘留所,家人给送衣服时买的新包也让警察劫走。警察此次在基督徒身上疯狂敛财近40000元。

  刘淑铭现已搬走,详情不知。

 

  赵桂云被放出后便去吉林省传福音,于2003年3月25日上午10时许,因传福音被2名便衣警察抓捕到吉林省通榆县公安局。又被先后送到通榆县看守所和白城子看守所各关押23天。最后,警察以“信实际神”为罪名,判其劳动教养18个月,押至吉林省长春市女子教养院服刑。期满前1个月,警察逼其写“误入邪教过错史”。因未写,被孙、金2名管教和一名姓席的队长劈头盖脸地殴打一顿,中饭和晚饭也未给吃。并威胁说不写不给解教,轻则挨打,重则上电棍。赵仍未写,于2004年9月25日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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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省一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通辑近10年后被抓捕拘留15天(2002/07/21)

  2002年7月21日,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查哈阳农场新立分场的基督徒裴秀云(女,当年55岁),正在家中听信神诗歌,被突然闯进的警察抓捕到查哈阳分局海洋警务区。并在其家中搜走1本信神书籍和21盘歌碟。

  3名警察逼裴交代是谁传其信神的,是否去给高淑兰传福音了?裴承认说是。警察就强迫其签字画押,欲将其定罪押走,裴借警察出去吃饭之机侥幸脱逃。警察发现后恼羞成怒,去抓裴的老伴,裴的女儿说:“我爸有病我去吧!”结果,裴的女儿被警察抓去关押了一夜后才放回。然后,5、6名警察(其中一人姓刘)又到裴家翻了个底朝天,将一台新录音机抢走。另将裴秀云的身份证没收,放在网上通缉。

  此后,裴秀云就过上了有家难归的逃亡生活,先后辗转于辽宁、内蒙古、河北等地,后回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红岸社区的女儿家。这样四处飘零了近10年,2011年9月14日下午5时许,查哈阳公安分局的警察伙同富拉尔基分局红岸派出所,闯进裴秀云的女儿家中,将其再次抓捕。当时警察说让裴到红岸派出所核实一下,结果直接将其押到查哈阳公安分局。

  警察仍是逼裴供出到底是谁传其信神的,依然未果。次日,将裴押送至查哈阳农场拘留所,以“信邪教”为由,拘留15天,于9月29日放出。临放前警察对裴说:“便宜你了,原来那些人都罚钱判刑了,还没判你刑呢!”

  裴秀云自从被通辑后,老伴因无人照料,只好将家产处理掉,居住到儿子家中。二老过了大半辈子富裕美满的家庭顷刻间什么都没有了。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2/07/18)

  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卧牛吐镇的基督徒王月英、王淑霞二人因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2年7月18日,二人都在家休息,该市梅里斯区卧牛吐镇派出所的所长冷奎率六名警察前来抓捕。在王月英家抄走信神书籍两本、诗歌光盘若干、一台CD机,随后将二人押至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二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喝问王淑霞:“书哪来的?谁给你的?你们的头是谁?”王淑霞用智慧搪塞,最后警察逼着王淑霞写下保证书以后坚决不信全能神,王女士不写,警察就自己在纸上写到“东方闪电是邪教!”让王女士抄写,王淑霞被逼在纸上写:我没信邪教,从来也不信邪教,之后将其放回。

  与此同时王月英也在接受审讯,警察喝问:“你们头是谁?在哪聚会?”王月英用智慧回答。警察没问出想要的信神实情,就开始破口大骂,王月英被吓得浑身发抖,开始呕吐,警察见状才停止大骂,便用软招引诱王女士:“你就把信神的头交出来吧!你都那么大岁数了何必替她受苦呢,你知道坐老虎凳有多难受吗?今天打手都来了,不是因你岁数大早打你了。”王月英坚持不说。警察便开始大骂:“你个老不要脸的一句实话没有,快说!不说今天就让你吃‘锅烙’!”最后,警察拽着王女士的手强行签字画押,并打电话叫来王月英的两个儿媳妇,在儿媳的保证下,警察才将关押四个小时的王月英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2/07/15)

  家住双鸭山市饶河县饶河农场的基督徒田芳荣(当年31岁)因信全能神被饶河县公安局得知,公安局下令将要抓捕田芳荣。因此,田女士过着有家难归的生活,白天在地里干活,晚上躲在亲属家或姑娘家……最终仍未能逃脱魔爪。

  2002年7月中旬的一天,田芳荣被饶河县公安局抓捕。审讯中,警察逼问:“信神几年了?谁传的你?头是谁?”田芳荣不答。警察岳丽华(女)恐吓田芳荣说:“咱们县派出所对面就是拘留所,你不老实交代就给你送进去,现在给你立功赎罪的机会,只要把你们信神的人供出来几个,就放你回家!”田芳荣未从。岳丽华警告田芳荣不准再信全能神了。之后才将其放回。

  几天后,田芳荣在家里休息,饶河县公安局的李培、王立军等三名警察突然闯入其家,喝问:“你知不知道我们来干啥?”田芳荣说:“不知道。”警察蛮横地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国家不允许,是违法。今天不交三千元罚款就把你带走!”田芳荣说:“家里没有钱。”警察威胁道:“不拿钱让你蹲大牢!”

  威逼之下,田芳荣被迫交上2000元罚款,警察才罢休。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无故被警方关押10小时(2002/07/15)

 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东风林场的王庆华(女,44岁)与同市公安北街的李井胜(男,33岁)、宝东镇平原村的林云凤(女,47岁)及卢秀芬(女,36岁,家住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新兴乡幸福村)4名基督徒,于2002年7月中旬的一天上午9时,在虎林市小东山看望教会,不料被警方得知,4名便衣警察闻讯而至,将4人抓捕到虎林市第一派出所。

  警察对4人审讯一番,未果。让其在笔录上签字画押后,当晚7时许才将4名基督徒释放,共关押10个小时左右。

 

黑龙江省一家三口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02/07/12)

  双鸭山市饶河县的基督徒张正田(男,当年73岁)、妻子辛瑞娥(当年68岁)与女儿张仁玲(当年41岁),一家三口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2年7月的一天中午,张正田与妻子辛瑞娥正在家休息,饶河县公安局联合大通河乡派出所警察驾驶三、四辆警车直奔张家,十多名着装警察跳下车气冲冲地闯进屋,冲张正田夫妻喝道:“听说你们家信全能神,跟我们去趟公安局了解一下情况!”随后将张正田与妻子双双带到大通河乡派出所。

  一到该所,警察立即将张正田夫妻分开审讯。派出所魏所长等人审问张正田:“说吧!谁传你们信神的?在哪聚会?头是谁?”张正田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恼怒,拍着桌子瞪眼睛地说:“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不老实交代,别想出去!”张正田默祷不语。另一审讯室,辛瑞娥也接受同样的审讯。警察问不出任何有关信神实情,于下午3时许将张正田与妻子放回。

  两名警察找张正田的女儿张仁玲对其审问一番,并未从张仁玲口中得着任何教会信息,就威胁道:“你和你父母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以后不许再信了!”最终张正田一家三口因信神被罚款600元。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2/07/11)

  2002年7月份的一天早上,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电热厂的付文华(当年65岁)与同伴,在本农场六分场场部传福音。当天下午,六分场派出所闻讯,两名警察驾车而来,将其抓捕。在所里,警察核实身份后,逼问付二人关于信神的信息,二人怕连累教会,均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随即警察将二人分开让其反省。

  下午4点多,警察警告付文华二人说:“你们私自传福音属于违法,以后不许再传了,再传还抓!”训斥后,将二人放回。

 

基督徒因传福音被黑龙江省讷河市警方抓捕、羁押、毒打、敲诈(2002/07/11)

2002年7月份的一天,黑龙江省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五屯基督徒王君仁 (男,当年45岁)和其他几名基督徒在讷河市接待家商量传福音的事,突然,4名国保大队的便衣警察闯进来,进屋就搜身,在包里翻出一本羔羊展开的书卷,随后就强行将王君仁等人押上警车,直至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了国保大队分开提审,警察厉声质问王君仁:“你家是哪的?这几天在哪住了?你是不是头?”王君仁一一回答,警察吼道:“你们信的就是邪教,异端,是东方闪电。”然后国保大队的几名警察轮流在王君仁身上劈头盖脸、拳打脚踢,王君仁成了练拳击的对象。后把王君仁的衣服扒光,窗户开着,隔几分钟用凉水从头往下浇一遍,浇了一宿,把王君仁折磨的要昏过去了。最后将王君仁押往讷河市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警察再次审讯王君仁时,先让王君仁开飞机(一种刑讯的名),然后衣服全脱光用竹条往身上抽,边打边骂王君仁:“你妻子都说你在外面信教。”打了将近半小时,把王君仁打得昏过去2个小时,醒来后将王君仁送回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40多天后判劳动教养三年,送往富裕县劳教所服刑,因家里人托人疏通关系花去10000多元,最后关押4个多月后于2002年12月末释放。其余几人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2002/07/03)

  我叫丁长云(当年46岁)是全能神教会的一名传福音人员,家住鸡西市密山市太平乡。自从1998年接受全能神福音后,觉得神这步工作对人就是拯救,就是爱,并甘心愿意配合福音工作,却遭到本地公安部门的阻挠和抓捕。2002年7月3日下午3时许,我正在家中看神话,忽然以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王科长(男,40多岁)为首的五名着装警察驾四辆警车闯到我家,几名警察进屋后二话不说就乱翻一气,从中将一本《圣经》和一些信耶稣的资料搜去,把我驾到车上,押到密山市太平乡派出所。

  王科长冲我喝道:“前段时间你到哪去了?是不是传福音了?传了多少人?都在哪住的?”我怕连累其他弟兄姊妹没有直接回答。王科长气冲冲地骂着:“妈的,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头是谁?”我怕他们抠问更多教会之事,就智慧地说:“是信耶稣,主耶稣是头。”王科长不信,又反复追问约4个小时,我一直默默祷告没说什么。大约晚上7点钟,他们将我转送到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审讯室。审我的是王科长和一50岁的刑警。王科长接着问我同样问题,比上次更多了,看我不按他的要求回答,就指使那个刑警狠扇我几个大嘴巴子,边打边问,我还是不说,他就强迫我大哈腰撅着,半个多小时的体罚实在坚持不住栽倒在地。警察仍不罢休,上来将我的两只手(一只从上向后拉,一只从下向上拉)反铐在背后,然后在后背和手臂之间塞书,双臂疼痛难忍,随之手铐越勒越紧,我仍不说,王科长穷凶极恶,用一条铁链拴在后背的手铐上,再向上使劲吊挂起来,双臂抻得像折了一样疼痛,吊挂有40多分钟,我疼得大叫,最后双臂痛得失去知觉,他们才将我放下来,我一下子瘫倒在地上起不来了。王科长站在一边叫嚣道:“再不说还上刑,说了就放你,要不就拿一万元罚款!”就这样刑讯逼供到深夜12点。王科长也打累了,下班走了,另一警察来看着我,我要求上厕所,那警察给我打开手铐,当时双手肿得像了馒头似的,手铐都拿不下来了(手脖被勒伤,半年后还痛得不敢碰),那警察半夜困得够呛,上完厕所让我自己铐上手铐,我没铐紧,趁他睡着时,我将手铐轻轻撸下来,抱着桌上的两本信神书籍《话在肉身显现》悄悄离开了国保大队。后来王科长因我逃跑被降级了,他就扬言必须得抓到我。

  我以为逃出公安局没事了,但警察怎肯罢休。第二年的7月28日深夜11点多,国保大队十几名警察将我家前前后后围住,其中六名警察从大门和窗户一下子冲进屋,将惊醒的我按倒在地,铐上手铐押上警车,我被这突如其来的抓捕吓得心脏病发作,全身哆嗦。到了国保大队警察连夜突审,逼我交代其他弟兄姊妹,我不说,他们就使劲捏我的嘴,然后又软硬兼施地说:“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是敌我矛盾,属于政治犯。只要你离开全能神不信他,我们就让你回家,你要坚持再信,就判你!”随后他们强迫我在写有“信邪教”的单上签字,我不签,他们就自己签上了。之后把我关进了密山市看守所。

  期间又提审两次,还是命我交代同样问题,我仍没有回答,最后,又强迫我签字,我拒签,他们就罚我在地上蹲20多分钟。最后他们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罪名判我劳动教养一年半,8月12日将我送到哈尔滨市劳教所,于2004年9月份提前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2/07/03)

牡丹江市市区街里全能神教会基督徒闫金华(当年58岁),信全能神并保管教会的钱款被当地警方得知。2002年7月初的一天上午7时许,牡丹江市公安局阳明区公安分局东风派出所的两名警察突然闯进闫家,亮出工作证后冲闫金华喝道:“我们是派出所的,跟我们走一趟!”遂将闫女士抓进了东风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闫女士双手铐在椅子两端把手上,开始审讯:“你要老实交代!你叫‘美果’,保管教会的钱财,认识‘喜爱’吗?(已被捕)听说你是信神的头,快说钱放哪了?”闫说不知道。王姓警察过来横道:“使劲打你就都知道了!”说着照闫的头狠击一掌,闫只觉着头“轰”的一声,眼前冒金星,眼泪哗哗往下流。王警察逼问:“哭也没用,还有多少钱,交代清楚!”“真的没有钱”警察恼羞成怒,一把揪住她的辫子使劲往后拽,同时喝道:“给你戴太空帽!(用塑料带套头)”另一名警察说太空帽没在这,把一电棍拿来了,一老警察接过电棍逼问闫:“你再不老实交代钱放哪了就电你!”闫坚定地说没有,警察就恶狠狠地将电棍往闫的手背上杵,只听“嗞啦“一声,闫被电的直哆嗦,心在抽搐(一天过后被电的地方结一层糊嘎巴)。警察恐吓闫说:“只电你一下子,你知道怎么电‘喜爱’的吗?电她小便,那多遭罪呀,你不说也给你上刑!”警察反复抠问教会的钱在哪,直到深夜11点多,闫被铐在椅子上呆了一宿。期间,所长带五六名警察去闫的住宅查抄两次,将其生活费6000元掳走。

  次日上午7点多,警察再次逼问闫女士上述问题,仍无果,最后警察勒索到:“你如果拿一万元罚款就放你,不拿就关你!”闫说:“你们从我家里拿走的六千元,其中三千是我要还的债务,我家根本就没有钱了。”警察得不到钱,就将其转押到牡丹江市看守所。期间警察多次提审闫女士,逼其交代钱款下落,并威胁道:“再不交代就送你去劳教!”闫始终如初。闫女士的家人给其办医保候审花去20000元,闫女士才于10月10日获释。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警方抓捕基督徒就是为了敛财(2002/06/28)

  2002年6月末的一天下午4时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铁路43号楼基督徒郭黔红(女,当年35岁),正在母亲家,这时片警带着东风派出所3名便衣警察,闯进屋内,不容分说连哄带骗,连拉带拽地把郭黔红推上车,强行押到东风派出所。

  到该所后,警察给郭黔红戴上了手铐。一名警察狠狠搧了郭黔红两个大耳光,歇斯底里地喊:“你是不是信全能神?灵名是不是叫用心?你前几天去哈尔滨干什么去了?跟什么样的姊妹去的?去哈尔滨几趟?是不是送钱?” 郭黔红没正面回答,审讯无果。

  警察威胁恐吓郭黔红家人,说郭黔红去哈尔滨取钱,是要买枪买炮跟政府对着干,性质严重。家人害怕判刑,找关系托人花1千元钱。又被勒索去罚款3千元钱,郭黔红才被释放。

  据悉:牡丹江市西安区沿江基督徒孔淑华 (女,当年37岁),也在同一天,被三名警察押到东风派出所。严刑逼供,警察用脚踹,用皮带、电棍打孔淑华的脸、头。来逼问神家的一笔钱财。因孔淑华不掌握情况,审讯无果,罚款2000元,关押2天后释放。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传末世福音被拘留(2002/06/25)

  2002年6月25日下午1点,基督徒李晓红(女,当年35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东方乡清和村)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市青原镇前进村传全能神末世福音时,青原镇派出所的三名便衣警察突然破门而入,进屋后气势汹汹地说:“你传邪教?我们正逮你们这些人呢,看你往哪儿跑!”之后从李女士身上搜出一本信神书籍《审判从神家起首》、一台小录音机,一盘磁带。随后,强行将李女士押上警车带到青原镇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审讯李女士一会,见孙女士什么都不肯说,就威胁道:“不用你现在不说,等一会到县公安局看怎么收拾你。”警察把李女士押上警车带到宝清市公安局。

  到公安局后开始搜身(搜出一部传呼机,200元钱),一警察看见有传呼机,大骂道:“X你妈的,你还挺有来头。你们组织的人还不少啊!说,你是不是头?你还认识谁?他们都在哪?”不论怎么审讯,基督徒李女士一直回答“不知道。”警察又骂道:“你不承认也不行,好几个人证明你是东方闪电,这是国家禁止的邪教,你要是不说就判你,你要是老实说了,还能放过你!”审讯无果,最后以“信邪教,属于政治犯”为罪名将其押到宝清市看守所拘留。

  到看守所后,警察将李女士的手表和手镯没收。之后又提审了两次。并拉着李女士游街,且大声喊道:“这就是信东方闪电,信邪教的下场。”

  事后,李女士的家人四处找人求情,后被警察勒索2000元后,被拘留20天,于2002年7月15日释放,并警告“出去后不许再信全能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02/06/17)

  2002年6月17日上午10点,黑龙江省鸡西市麻山区跃进委基督徒于素兰(女,当年52岁)在鸡西市鸡东县火车站北传福音,被闻讯赶来全副武装的六名警察围住,两名警察持枪指着于素兰喝道:“不许动。”又有警察给她带上了手铐子,这时四面八方的人都来围观,人越聚越多,大约有上千人,场面如同电视上押犯人上刑场一样。当时有一些好心人替于某讲情:“她就是传福音,也没犯什么大罪,把她放了吧!”但警察还是将于某推上了警车,押到鸡西市鸡东县公安局。

  到局后警察大概了解一下情况,就把于某交给麻山区公安局处理。西麻山刑警队长侯利等人赶来接人时说:“抓于素兰都两年了,也没抓着,她跑鸡东来了!”警察给于某戴上手拷押回鸡西市麻山区公安分局。在车上侯利说:“这帮信全能神的人嘴才硬呢,钳子都掰不开,一个70多岁老太太让她站了一天什么也不说,最后晕倒在地上了。”

  次日,侯利队长拿了一本《话在肉身显现》书喝问于某:“你认不认识这本书?你送出去多少本这样的书?书都送给谁了?都叫什么名字?家住哪儿?是谁发给你这书的?你们信神的教会在哪儿?一共有多少人?都什么时间活动?带领是谁?家哪儿的?”于素兰都没正面回答,侯利火了,狠狠地搧了于某一个耳光,另一名警察将于某的手铐铐在手腕上,后又给铐在虎口上,穿着皮鞋在手铐子上踩来踩去,说:“这么刑罚你是为了让你好好的过日子,以后你还信不信神了,还传不传了?”又嘲笑地说:“哪有神!你不说就判你5年刑。”于某始终一口咬定说:“不知道,听不明白!”最后警察互相看了看说:“交5千元钱吧!交不上就送劳教所!”

  于是于某带警察回家去取钱,当时于某家里只有1700元的存折,于某把身份证拿给了警察,让他去银行取钱,当时还差3300元,警察在于家又翻出了一张10000元钱的欠条,警察压着于某去向欠债的人要钱,到那儿后钱没要到,又引来了很多人看热闹。其中有一个熟人认识于素兰,侯利就让于某向这个熟人借钱,这个人借给于某3000元钱,最后侯利告诉于某说:“不给收据,不能出去对别人说,说出去就判你重刑或无期徒刑!”局长和侯利把各自的手机号也给了于某说:“你得配合我们抓信神的,以后看到他们就打电话,抓一个信神的给你50万元现金。”

  于素兰于2002年6月18日被释放,共关押26个小时。

 

女基督徒因信神被严刑逼供并罚款(2002/06/10) 

  2002年6月10日上午10时许,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滨社区基督徒程琳 (女,当年32岁 )在打磁卡电话时被牡丹江市阳明区东风派出所两名便衣警察抓捕,不由分说,强行押至阳明区东风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程琳看到了已经被抓捕的一些弟兄姊妹,才知道传呼被定位……警察把她手铐在了椅子上,把随身携带的电话号码本、传呼机、磁卡(300元左右)、手表、百元左右的现金全部没收。当天晚上,警察采用车轮战术通宵轮番对其审讯,三天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不让睡觉。警察凶神恶煞般地对程琳吼道:“你电话号码本上的人都是谁?叫什么名字?长啥样?多大岁数?在哪聚会?带领都是谁,库房在哪,钱在哪?”程琳没有回答,一名警察用电棍狠打程琳的手和腿(当时程女士只感觉心都抖成一团)。又把她摁倒地上,两名警察摁住腿,两名警察摁住胳膊,另外一个用芥末油倒在毛巾上,捂住她的口鼻,使其透不过气来,程在极度痛苦中挣扎着,一会就窒息了。刚醒过来,警察又把她的腿垫在凳子上,用书卷成圆筒在大腿的内侧表面狂砸一气,当时程感到钻心的痛。接着又往其两侧肋骨狂砸一通,又抓扯程琳的头发,恶狠狠地说:“你快说!”

  严刑逼供后,警察又诱骗威胁程琳说:“你多傻啊,你的神在哪呀,他咋不救你?你快说实话就把你放了。你把家人都害了,因为你信神,你的孩子没前途,你耽误了你孩子一辈子,孩子恨你,家人都不要你,你不说你以后就完了!”

  第四天,程琳听到各个审讯里传出来的基督徒被逼供发出的撕心裂肺、痛苦的哀嚎声,此起彼伏。精神和肉体的折磨使她已经虚脱,警察这才给喝点水,和吃的东西。

  第七天警察在事先写好的材料:“程琳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以后不信了。”上强行让程琳签字、按手印,之后送到铁岭河看守所。在看守所关押100天。家人疏通关系花钱才将其救出来。时间是2002年9月20日。

  期间,关押一天警方收30元钱,100天交了3000元钱,找人托关系花了一万多,共花去2万多元。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刑拘100天(2002/06/06) 

 2002年6月初,牡丹江市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当地公安局抓捕,其传呼机也被警察搜去,警察就以此传呼机为线索,继续抓捕与其联系的基督徒。6月10日上午10时许,该市西安区沿江乡女基督徒侯春玲(当年34岁)在市里江滨大街一磁卡处给那位被捕的姊妹打传呼,不幸的是被顺藤摸瓜的两名警察堵住,不容分说上前扭住侯春玲的胳膊就往警车里拽,10分钟后将侯女士带到阳明区公安局东风派出所。

  一进所警察就将侯女士推到椅子上,抢去其背包,将侯的双手铐在椅子两边扶手上。又将背包中的传呼机、新买的6张IC卡(价值300元)、一块手表、一电话本、100多元现金全部没收(至今未还),当晚没给饭吃。到了晚上7时许警察开始审讯:“电话本上的人是不是信神的?她们长得什么样?在哪聚会?怎么联系?”侯说:“打电话联系,上我家聚会。”“头是谁,还有谁信?”侯女士怕连累其他弟兄姊妹没有直接回答,警察不满,举起电棍恶狠狠地电侯的手心,侯被击的全身哆嗦,心揪成一团。一警察在一边嘲笑道:“你信的神在哪呢?你被打成这样他怎么不来救你呢?哪有神呀?你快说实话,说了我放你,不说你就得受罪!”警察接着逼问:“别人都承认了,你也快说了吧,你负责的小区到底有多少人?带领是谁?库房在哪?钱放在哪?”侯没有回答,警察用电棍再电,回答不如意,再折磨,反复刑讯电击直到凌晨两点,侯被摧残的筋疲力尽,像要虚脱一样。

  次日7时许,警察继续逼问以上问题,不给侯饭吃,侯仍坚持不说,警察便恶狠狠地将侯按倒在地,两人按住双腿,另两名警察按住双臂,一警察拿来芥末油倒在毛巾上,捂住侯的口鼻,侯感到又闷又辣,刺激的要窒息了,喘不上气来,看侯实在受不了了才撤下来,继续逼问,仍无结果,后又被折磨好几个小时,最后侯的身体像要散架了。

  第三日,再次刑讯逼供,无果,警察气急败坏将侯女士的双腿放在一凳子上,将书刊卷成筒状狠砸侯的大腿内侧,侯只穿了一条单裤,疼得惨叫,打了半个小时。警察见侯女士仍不交代又砸她的两侧肋骨,最后警察又凶狠地拽住其头发向下薅,不知薅了多少下,头皮被薅得疼痛难忍,如此折磨6个多小时。同时候听见隔壁房间传来在她以前被捕的姊妹的惨叫声,当天晚上警察才给侯女士饭吃。此后,侯又多次被审讯,均无结果。16日上午,侯春玲被转押到牡丹江市铁岭看守所。期间,警察拿着侯的钥匙上其家去翻抄信神书籍,侯女士家4、5本信神书籍被抄走。

为了让侯春玲早日回家,其丈夫四处托人,请客送礼,花去14000多元,又给市局政委3000元,交伙食费3000元,这样侯女士才于9月20日获释。共关押100天。临放前,警察又命侯春玲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信全能神了。

  由于侯被警察折磨的惨重,至今心脏被电击得未得痊愈。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抓捕(2002/06/06)

  2002年6月6日中午,富锦市锦山镇的齐井云(40岁)和该市大榆树镇的武凤(22岁),在大榆树镇兴达村一农民家扶持新人,本市公安局的警察得知后速来将二人抓到公安局,基督徒身上携带的信全能神的书籍亦被搜去。

  到了警局,将二人关进一小屋看押,期间,武凤借上洗手间脱身。当晚6时许,警察将齐女士押送至大榆树镇派出所。次日中午12时许,警察拿着神话书籍审问齐女士:“你到人家传这本书去了?是谁指使你的?传多少人了?”齐说:“我自愿传的,传福音让人蒙拯救,是好事。”警察喝道:“你这样传是违法,扰乱治安!”齐女士说:“我什么坏事都没做,犯什么法了?”警察勃然大怒:“我还治不了你了呢,不老实交待就给你上刑!找个女警扒光揍你。”齐女士反驳说:“你以为我们老百姓不懂法吗?你若是打我就起诉你!”警察怒火冲天:“妈的,你个土豹子还敢起诉我,你等着,找到你信神的证据后看我怎么收拾你!”遂将齐女士留一人看守,自己驱车去找证据:到兴达村齐女士传福音的居民家、市公安局、武凤家,又给齐女士的村长打电话核实。确认齐女士信全能神,一直传福音,将其关押准备拘留。

  齐女士的丈夫闻讯后赶到派出所,警察趁机硬勒索去1200元后,勉强于9日上午9点放人。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无辜关押4个月

——并被警方强占勒索财物4万余元(2002/06/05) 

  2002年6月5日8时许,家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镇江村的基督徒张秀芹(女,当年52岁)在家等一名基督徒来,这时来一名片警说是查户口,要相片,片警刚走。基督徒觉得有些莫名其妙,转眼间,四名警察突然闯进来站在张女士面前,一把抢走张女士手里的兜子,强行戴上手铐,推上车押到阳明区东风派出所。从张女士兜里翻出570元钱和钥匙。随后他们到张女士家抄家,连张女士的儿子那屋的门都撬开了,财物洗劫一空(一台电视、现金21000元、电脑价值7千多,一台雷登CD机、一台复读机、三台小收音机、空白光盘七八十张以及一些信神书籍)

  所里,警察开始围绕搜来的信神书籍对张女士进行审讯,张女士没有正面回应。警察气急败坏的将张女士关到一个铁笼子里,把张女士两手反背在铁笼上,上了两道锁,让人轮班看着不许睡觉,警察边打边喊:“就因为你们信神,我都不能睡个安稳觉,我刚娶个30多岁的媳妇,都不能回家睡觉,要不是看你和我年龄相仿,还得打你比这还狠。”警察指着搜出的信神书籍以及其它东西给张女士定了九条罪状。

  次日,警察继续审问,因张女士避而不答,大队长恶狠狠地喊道:“你们是吃闲饭的,就不会动点刑。”他们就狠劲踢张女士的下半身,直到将其踢得就像女人生小孩一样撕心裂肺的疼,站都站不起来了,才将其架回到铁笼子里继续关押。5天之后又押到也河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一星期提审一次,警察问:“库房在哪?都跟谁聚会?”张女士避重就轻,不说实情。警察又喊道:“头是谁?”张女士说:“不知道。”张女士看到墙上贴的各种罪状问警察自己与哪条能对上?张又说:“我们信神让人做好事,人人都不干坏事了,你们不也清闲了吗?”警察卑鄙道:“那我们上哪挣钱去。”

  最后,张女士家又被勒索去13000元钱,张女士才于拘留4个多月后得释放。另外,在张女士家以及兜里搜出的财物,除电视花钱要回来之外,其余全部被强行剥夺。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信神传福音3个月内被警察抓捕两次(2002/05/15)

  2002年5月15日下午1时许,家住齐齐哈尔市甘南县甘南镇幸福街的基督徒杜凤英(女,当年47岁),在去齐齐哈尔市梅里斯区的一个出租房内找弟兄姊妹时,被蹲守在此的7、8名警察强行抓捕,其中一警说:“逮的就是你,你是最后一个。”杜此时方知,另4名信徒已经被捕。

  杜凤英被押到梅里斯乡派出所,一警察恶狠狠地说:“你们这些人最少判三年。”然后将杜用铁链子锁在椅子上,因警察在杜身上没有搜出任何有关信神的东西,将其仅有的85元钱抢走。便带杜去指认其他信徒,问杜的灵名叫什么,是不是叫积极?警察没能得到想要的回答。于5月17日午时,杜凤英签字画押,警察向其勒索去3000元后才将杜放出。

  事隔3个月,杜凤英因信神传福音再次被捕。

  在8月中旬的一天午时,杜回到佳木斯市同江县客车站附近的一个老姊妹家,被停在门口的两辆黑色轿车里窜出的5、6名警察带进去,只见房内一片狼籍,衣物被翻得遍地都是,老姊妹已被警察控制。《圣经》一本,随身听、金叶牌CD机各一台,诗歌碟一盘让警察没收。随后,警察将出去传福音陆续回来的信徒一一抓捕后说:“差不多够了,走吧。”遂将5名基督徒押到同江县派出所。

  国保大队的大队长等警察对基督徒审讯一番未果后,一警察对杜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你们够判的,今天就不把你们送号里去了,每人罚款50元钱。”次日,交过钱后,警察又将5人拉回接待的老姊妹家中。警车却在外面监视了一夜。之后,被捕放回的信徒无论是去富锦,双鸭山还是逛街都有人跟踪监视。

 

黑龙江省4名基督徒正在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02/05/15) 

  2002年5月份的一天上午10时许,黑龙江省肇东市五里明镇臻柴村的高凤娟(女,47岁)等4名基督徒,正在同市涝洲镇一接待家庭聚会,3、4名着装警察突然冲进屋,不由分说,将4人推搡着拽上车,带到涝洲镇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将4人分开审讯。见从高女士口里什么也问不出来,警察气得咬牙切齿,令其坐在地上,将高两只胳膊铐在暖气管上。一警察穿着大皮鞋照着高的大腿根儿狠狠地踢了数脚,高的腿被踢得淤血肿胀,疼痛难忍。警察又轮番审问,高沉默不语。警察气急败坏地说:“再不说就扎你指甲缝。”话音刚落就开始扎,高女士感觉一阵阵撕心裂肺的疼痛袭来,惨叫不止,苦苦哀求警察停下来,警察不理不睬,一直折腾到半夜12时许。警察实在审不出结果,方才将高释放。

  一同被抓的另外三名基督徒具体情况不明。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02/05/15) 

  王金英,女,31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新乐乡团结村。2002年5月的一天,王女士在双鸭山市宝清县传福音,被恶人举报,宝清县东派出所警察闻讯赶到,将王抓捕到该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王女士被关押两个小时后获释。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02/05/15)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小青(化名,当年31岁)、孙英(年龄不详)、卢秀华(年龄不详)、李荣(当年38岁),于2002年五月的一天正在卢秀华家聚会,不料,铁锋区南浦路派出所三名警察忽然破门而入,强行将四人抓进派出所,并将卢秀华家的一本信神书籍及《圣经》抄走。

  审讯时,警察逼问基督徒信几年了,还有谁是信的,头是谁等,并警告说:“要信上大教堂信去,在家信是犯法,再私自信抓着绝不轻饶!”基督徒心中默默祷告,什么也没说。两个小时后将四人被放回。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传福音遭警方抓捕(2002/05/11)

  2002年5月份一天清晨,大雨滂沱,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北联镇黎明村的女基督徒宋秀丽(当年32岁),与另一女基督徒(详情不明)去该县双河乡的一村屯(村庄名记不清楚了)传福音。二人正在一家见证全能神末世作工,该乡派出所两名警察闯入屋内,出示工作证后二话没说就将二人拽上警车押回该所。

  一进派出所,一警将二人包里的神话书籍、歌本(各一本)、两盘磁带、一部小录音机、一本手抄的神话没收。审讯时,见宋女士年轻,专审她。一警叫嚣说:“这个年轻的就是头,打她,哪个屯、哪个乡都有她们的人,她说了就能找到她们的一伙人。”说完就用电棍往宋女士身上杵,不停追问宋女士:“你信的是啥?怎么信的?书谁给的?你来干什么?怎么来的?你俩怎么认识的?” 宋女士一一作答,但警察并不相信,每问一句,就用电棍杵一下。宋女士衣服早已被大雨浇湿,一触电心脏抽搐不停,抑制不住整个人缩在一起。

  审讯无果,一警勒令二人通知家里人交5000元钱就放人,二人不想连累家人,并未通知,被强制关押。晚6时许,二人身上100元钱被作为罚款没收,遂被逐出派出所。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运送书籍时被抓捕(2002/05/06)

  2002年5月6日,家住齐齐哈尔市铁峰区的基督徒徐兰英(当年52岁),在本市龙沙区西客运站携带两纸箱信神福音歌本(700本),不料被龙沙公安分局两名巡逻警察劫持,押到龙沙公安分局。

  进了警局,警察二话不说就狠扇徐兰英一记耳光,徐当时被打倒在地,脸顿时青肿,没等徐爬起来,另两名警察冲过来又是一顿猛踹,徐痛的大叫,他们边踹边逼问书是从哪来的,是谁让托运的,往哪送,徐均用智慧周旋着。审讯无果,警察恶狠狠将手铐紧紧铐在徐的手脖上,卡进肉里,勒得徐疼痛难忍,约两小时才解开,警察最后警告说:“以后不许再运送书籍了。”才将徐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多次被警察警告抓捕(2002/04/25)

  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钟彩霞(当年46岁),家住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二农场四分场,常在本地传福音,被当地派出所知晓。2002年4月25日晚9时许,四分场派出所所长宋义军、八五二农场公安分局等五名着装警察,突然闯进钟女士家。钟女士问:“这么晚到我家干什么?”警察嘲讽说:“听说你信神信的挺好,和你一起信教来了,你不是天天出去传福音吗?都上哪传去了?”钟女士绕开问题,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接着逼问:“董XX信神的书是不是你给的?”钟说:“不是。”警察威胁说:“你别嘴硬,再硬给你抓到派出所去!”说着拿出一张上面写着“东方闪电实际神”的单子,问道:“你是不是信这个的?谁给你传的?有没有书?”钟女士用智慧搪塞,没有正面回答。审问一番后,逼钟在审讯记录上签字。随后将钟女士的丈夫押到派出所,对其盘问一番,没有结果将其放回。

  几天后,八五二农场公安分局的四、五名警察驾驶两辆警车直奔钟女士家,再次逼问信神实情,让其交代信几年了,谁传的,上哪传福音了等,钟仍用智慧周旋,没有回答,无果,警察离开。但并不罢休,半个月后,警察带着录像机再次闯入钟家,边逼问信神的事边录像,只因当时钟女士腿部受伤无法行动,未抓走。警察扫兴离去,命当地派出所的李培胜监视钟女士一年,几乎每月查访一次。

  几年后的一天,钟彩霞到本县五九七农场三分场一个连队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五九七农场公安分局的警察抓捕,遭到警察的痛斥:“这么大岁数了,不在家好好呆着,出来传什么福音?你们信的全能神是被国家禁止的,传这个是违法!以后不许再传了,再发现就不是这个态度了!”将钟女士身上仅有的30元钱没收,因钟回家没路费,警察才返回10元钱。

  2012年10月的一天,钟彩霞和同伴杨春兰在自家附近传福音,再次遭到当地警察抓捕,审讯后当日放回。从此,钟彩霞更陷入没有自由的困境之中。

 

黑龙江省警察抓捕三名男基督徒将其毒打并劳教(2002/04/18)

  2002年4月18日上午7时许,家住伊春市南岔区浩良河镇的基督徒赵长山{现年(2013年)60岁},正在租房处(佳木斯市汤原县香兰镇)将接待的两名基督徒送走,进屋洗碗。

  突然,两名警察翻墙而至,直闯进屋,喝道:“我们是香兰派出所的,你到这干什么来了?”赵说:“我来打工。”警察叫道:“你是信东方闪电的!那俩人干啥去了?”随即开始抄家,搜去数十本神话书籍,光盘,京都CD机一台及基督徒衣服兜里1300多元现金(未还)。赵先生说:“我们的钱你还拿啊?”警察蛮横地说:“拿钱怎么的!我还要抓你们信神的呢,今天正好,连窝端!” 赵被铐上手铐押至香兰镇派出所。正午,另两名基督徒也被蹲守在赵长山家的警察抓捕,押至该所。

  三名基督徒被分开审讯。审讯赵先生时,逼问赵神话书籍哪来的,都跟谁联系,头是谁,赵先生不回答。警察操起警棍朝着赵长山的胳膊、后腰、肩膀乱打一气,赵先生举起右手去挡,被警棍打伤(10年后仍干不了重活),接着连扇其大耳光。赵长山的脸苍肿起来,火辣辣的疼。另外两名基督徒受到同样的刑讯逼供,铐问不出任何结果,将赵长山三人押至汤原县拘留所。

  在关押期间,警察再次提审三人,逼问相同的问题,赵仍不回答。警察操起警棍砸向赵长山的后脑,赵只觉“嗡”的一下,眼冒金星,警察骂道:“XX妈的,不好好过日子,信什么神,信神当饭吃啊,就得狠整你们!”赵忍着巨痛说:“我们也不做坏事,不偷也不抢,抓我们干啥?”警察恶狠狠地说:“不做坏事也不行,信东方闪电就得抓你们,整个半死不活地老实呆着,省得天天出去传福音,你们和杀人放火的性质不一样,你们属于政治犯。”

警察以“信全能神邪教”为罪名判处三名基督徒两年劳教,在拘留所关押一个月后,将三人押至佳木斯市西格木劳教所服刑。2004年4月18日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勒索三千元( 2002/04/17)

 2002年4月17日16时许,基督徒赵秀忠(男,当年49岁)在克东县玉岗镇往东传福音时,被闻讯而来的警察堵在一居民家中,警察连推带搡把赵推上警车直至玉岗镇派出所。

  一进所里,警察立即搜身,搜出身上仅有的生活费89元钱。克东县公安局来了两名警察,对赵喊道:“你是不是传全能神的?信东方闪电的?”赵没有正面回答,警察就拳打脚踢,连搧几个大耳光。赵当时耳朵嗡嗡地响,眼冒金星,天旋地转。警察再次逼问后,给其家人打电话向其勒索钱财,扬言不拿钱就不放人。赵的儿子和外甥姑爷打车赶到玉岗派出所。拿出3000元钱交给警方,当日22时许,警方将赵放回。搜去的89元钱被侵吞。

  据悉,赵秀忠家住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国富镇红旗村三屯。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2/04/15)

  哈尔滨市呼兰区三名女基督徒张春莲、张淑青、刘丽华,2002年4月15日三人在该区二八镇张春莲家给同村一新人聚会,被二八镇派出所的警察得知,4、5名警察驱车闯到张春莲家,当晚9时许,刚躺下休息的三名基督徒听到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张春莲下地开门,警察径直冲进屋里,冲张淑青和刘丽华喝道:“你们是哪的?”张淑青说:“我们是过路的。”一警察命令基督徒下地站着不许动。另几个警察开始翻箱倒柜搜查,将张春莲家所有神话书籍和光盘(《话在肉身显现》(选编)、《跟随羔羊唱新歌》等7本神话书籍和20多张诗歌光盘)全部搜去,警察看到这些书后命令道:“跟我们走一趟!”基督徒不从,警察就强拉硬拽将三人塞上车,直接带进呼兰区公安分局。

  到了分局已是半夜11点,国保科的警察对三人进行了简单审讯登记,然后将三人关在一屋里,被警察看守不让睡觉。

  第二天早晨,呼兰区公安分局国保科科长王柯达(男,40多岁)和警察李(男,40多岁)等人对三名基督徒分别展开审讯。王柯达冲张春莲厉声道:“你们谁是头?”张女士说:“没有头。”王柯达一听大怒,“啪!”就给其一大耳光,接着逼问:“这两个外来人是哪的?这些是谁给你的?”张女士含糊其辞,没有正面回答。王科长暴跳如雷,扑过去对张女士就是一阵暴打,打得她天旋地转,眼冒金星。张女士依然不说什么,王科长看硬的不行又来软的:“我也是信神的,咱们都是弟兄姊妹,跟弟兄姊妹得说实话,你们的带领是谁?都在哪聚会?你说了,就放你出去。”张仍默默祷告不说什么,王科长恼羞成怒,冲过去朝张的前胸猛击一拳,又狠踢一脚,吼道:“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今天不供出信神的实情别想出去!”与此同时,另两名基督徒也在受到同样的审讯和打骂。审讯到半夜11:20分左右,命三人在审讯记录上和刑事拘留单上签字画押。连夜将三人押进呼兰区看守所。

  19日上午8时许,省公安厅的一名警察和王柯达科长来提审张春莲,仍逼着让张女士等三人供出信神的实情。张女士不从。王科长使足全身力气恶狠狠地朝张女士的脸和鼻子扇过来。张女士的脸和鼻子立时苍肿,眼冒金星,脑袋嗡嗡直响,发蒙了有一会儿才清醒过。王柯达等人看见张女士满脸惊惧苍肿的样子,吓得跑了出去,不敢再看了,审讯被迫停下来。从此,张女士见到警察和警车就哆嗦,始终活在恐惧之中,这种情形持续4、5年之久,至今提及此事还心有余悸。

  在关押期间,警察趁机向张淑青的家人勒索3000元罚款,4000元人情费,才于4月30日将其释放。张春莲家太穷,实在交不起罚款,最后硬被警察要去500元,于5月8日放回,刘丽华不久也被放回(是否被罚款,详情还有待了解)。

  据悉,张淑青(31岁)是哈尔滨市呼兰区腰堡乡人,刘丽华(40岁)是石人镇人。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劳教(2002/04/15)

  家住齐齐哈尔市讷河县同心乡的基督徒陈凤英(女,当年45岁),因信全能神被当地警察知晓。2002年4月份一个星期六的晚上10点多钟,陈女士正在家睡觉,突然听见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开门后,四名着装警察直闯进屋喝道:“谁叫你信东方闪电的,走,穿上衣服跟我们上派出所!”说着警察又将陈女士的家翻了一遍,一无所获。仍陈女士押至同心乡派出所,又转押到讷河县公安局,警察将陈女士铐在凳子上,坐了整整一夜。

  第二天上午八点,警察付立斌问陈女士一些关于信神的事情,陈女士用智慧搪塞。付立斌喝道:“不好好的在家过日子,信什么神!快说!头是谁?”陈女士回答:“我该说的都说了。”付警察气急败坏的操起一本书猛扇陈几十个大耳光,陈女士的脸全苍了起来,嘴角流着血。警察仍不罢休,嚣道:“杀人放火的我不管,专管信全能神的!今天非打死你不可!”说着,薅住陈的头发连连往墙上猛撞,陈被撞得天昏地转、恶心难受。但仍不语,警察恼羞成怒,又拿起电棍电陈的手,电的陈全身麻酥酥的,之后又猛扇了几个耳光才罢手。

  审讯无果,警察将陈女士定为“信东方闪电邪教”,押至齐齐哈尔市双河劳教所劳教1年,于2003年3月中旬陈女士才重获自由。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拘留(2002/04/15)

  齐齐哈尔市铁峰区种畜场三连长安小区的佟凤琴(当年56岁),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2年4月中旬的一天中午11时许,佟凤琴正在自家的平房休息,本市铁峰区公安分局联合铁峰区种畜场三连红光派出所的警察李文革、康国建等数名警察驾一辆黑色轿车闯进佟凤琴家,跳下车,手里拿着抓人的名单冲佟凤琴喝问:“你是不是信不信东方闪电?”说罢开始抄家,在屋子里乱翻一气,搜走一本信神书籍,横道:“这就是你信神的证据,走!跟我们去派出所!”遂将佟凤琴推上车,拉到三连红光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审问佟凤琴:“还有谁是信的?怎么来往?在哪聚会?头是谁?”佟凤琴说:“认识不来往,没有头。”警察横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下令正抓你们呢,信这是违法!” 佟凤琴义正词严地说:“我信的不是邪教,是耶稣的再来全能神,是基督,我也没偷没抢没犯法,抓我干什么?”警察气急败坏骂道:“妈的,你信全能神就是犯法!哪有神,神在哪呢,他咋不来救你呢,不老实交代把你送进去!”审讯无果,警察不得不将其于次日晚放回。

  但警察并不善罢甘休,第三天早上8时许,派出所的两名警察驾驶一辆面包车再次闯入佟凤琴家,喝道:“公安分局的人找你谈话。”随即将佟女士推上车,佟凤琴一路默祷。下车时佟凤琴才发现自己被关进了看守所。警察强行佟女士在拘留单上签字画押。

  后来佟凤琴家人怕其受苦,托人疏通关系请吃饭花去2000多元,才将关押两个月的佟凤琴释放。

 

黑龙江省3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方拘留(2002/04/03)

  2002年4月3日,孟宪英(当年34岁)、张影(当年21岁)、胡秀芝(当年49岁)3名女基督徒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街基乡传福音,不料被警方得知,3名便衣警察闻讯驱车而至,将3人相继抓上车,带到街基派出所。

  警察将3人身上约100元现金没收,抢去张女士的一块手表(价值120元左右)。随后把孟、张二人放在一间屋子里,警察进屋立即拉上窗帘,将一沓报纸卷成筒左右开弓狠狠地打了孟两大耳光,孟女士顿觉眼冒金星,脸火辣辣地痛。警察蛮横地问是否是传教的?又指着《审判从神家起手》问:这不是你送的吗?孟女士没有正面回答。孟看见警察凶神恶煞的,怕再挨打,欲趁上厕所的机会溜走,被警察发现。警察气急败坏地薅住孟的头发抡拳使劲打其脸,七八个警察穿着大皮鞋照着孟狠踢,孟女士疼得满地翻滚,连声惨叫,足足打了半个小时,孟女士的肋骨痛得20多天才好,头发被拽下来一绺。之后警察将其铐在院子里吉普车的前杠上4个小时。

  警察对张影审讯一番,未果。让张、孟二人在审讯记录上签字,之后将三名基督徒送到泰来县公安局。在此警察将胡女士随身携带的《话在肉身显现》搜出。针对带领是谁,信多长时间了,还有啥书等问题再次审问,三人均未答。

  在未审出任何结果的情况下,警察将三人关押到泰来县拘留所。三人没有铺盖,每晚靠彼此的体温取暖,冻得透心凉,张因此患病,冬天一冷就全身发寒。4月5日警察将三人释放。三名基督徒怕警察跟踪,躲到树林里呆了一天一夜才敢回家。

  据悉:孟宪英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扎龙乡哈拉乌苏村;胡秀芝家住齐齐哈尔市泰来县和平镇宏升村;张影为泰来县汤池镇乌诺村西地房子屯人。

 

黑龙江省一男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2/04/02) 

  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二井镇的基督徒赵福利(当年27岁),2002年4月2日下午5时许,在北安市火车站刚买完车票准备去聚会,北安市北岗派出所的几名警察驾一辆面包车赶到,将赵福利戴上手铐,抓进北岗派出所。

  在所里,警察将赵先生随身携带的一传呼机及仅有的100多元钱搜去(未还),随后审问一些信神的情况,登记后将赵又押至北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国保大队警察审讯赵:“你是不是传东方闪电的?头是谁?还认识谁?”赵先生没有直接回答。警察看问不出结果,气急败坏地冲上去不管头、脚乱打一气,又踹赵戴的手铐子,越踹越紧,凹进肉里疼痛难忍,手脖子肿得像馒头似的,如此刑讯逼供1个多小时。

  当晚10点多,国保大队警察去抄赵的家,没有找到任何信神证据,连夜又将赵送至北安市看守所,从抓到次日早上赵米水未进。

  在看守所里,警察按插眼线,多次诱骗赵供出信神实情,赵都没从。其他犯人总欺负他,赵就来到神面前向神祷告,后来犯人就不欺负他了,看见了神的拯救和爱。

  期间,赵的家人到国保大队疏通关系,花人情费且销底案花去2000元,给国保大队警察买烟加上交26天的伙食费1000元,共花去3000元(均无票据)。赵福利于4月28日被释放,临行前警察说:“你是取保候审,不能再信了,也不能再传了!在家老实呆着,随叫随到!”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围捕(2002/03/27)

  2002年3月末的一天,上午10时许,冷玉翠(当年45岁,哈尔滨市通河县乌鸦泡镇)在本市木兰县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该县4名警察围捕,搜去神话书籍2本,磁带2盘,录音机1台及传福音资料。

  冷女士被推上一辆警车,途中一名警察打开冷的录音机,吃惊地对着车里的警察说:“她信的是东方闪电、全能神!”几分钟后,警车停在了黑色大铁门前,此时冷女士才意识到,自己已被押至木兰县监狱。

  在监狱的审讯室里,警察指着桌上摆放的神话书籍等物品,喝问:“这些东西是从哪来的,你的同伙是谁?今天不把同伙交出来,就把你扔进去!”冷女士受到惊吓心脏病发作半躺在木椅上,警察从冷女士兜里掏出药给她灌进去,许久才缓过来,警察怕担责任,不得不将其放走。1小时后,冷女士蹒跚地走出铁大门,警察跟在后面追上一句:“告诉你,走得远点,不许再传福音了!”

 

夫妻二人因信神被劳教并遭毒打(2002/03/15)

  家住黑龙江省讷河市同心乡同心村的基督徒李春钢(被抓捕时43岁)、妻子孙凤杰(被抓捕时39岁)二人,本是老实的庄稼人,然而,就是这样的一对老实本分的基督徒却因信神分别被劳教一年、二年。

  2002年3月初的一天,同心乡派出所的警察到其家中抓捕夫妻二人,但因二人外出聚会,家中没人警察离去。事隔没几日,在2002年3月15日晚上11时许,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把正在熟睡的夫妻二人惊醒,三名警察闯了进来,大声喝道:“快起来,去派出所录口供!”说完就强行把李春钢夫妇押上警车直奔同心乡派出所。到派出所后警察给黑龙江省讷河市公安局打电话。过了一会。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付立彬和另一名警察进屋就给李春钢夫妇戴上手铐,连夜转送到讷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到国保大队后付立彬对李某吼道:“说!谁给你传的?你信没信?”李某回道:“我什么都不信。”随即付立彬骂骂咧咧地抢起拳头猛击李某的胸口,打的李某半天喘不上气来,之后又用电棍电击李某的胸部,边打边嘲笑道:“你还挺抗打的呢!你不承认也不好使。”之后又诱骗道:“你媳妇在另一屋都招供了,你也招了吧。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你都有什么书?有小册子吗?”随后又指着桌子上从别处没收的信神书籍质问李某:“你有这些书么?你看过这些书么?”李某一直没有承认。气得警察折磨完李某后将其扣在暖气管子上直到天亮。

  而在另一房间的孙女士也在被审讯着,警察问孙女士信多长时间了?都传给谁了?和谁联系?谁是头?等问题时,孙女士避而不答。警察气得想上前毒打孙女士,后因孙女士有心脏病才躲过一劫。为了从孙女士口中问出更多的基督徒下落及教会事情,警察对其反复审问,最后无奈下,孙女士为了不连累教会及其他基督徒,便说信神和传福音都是她一个人的事。

  第二天晚上,警察将李某夫妻二人押送到讷河市西看守所,最后以“信邪教东方闪电”为由,判处李春钢劳动教养一年,被押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裕劳教所,于2003年3月释放;判处妻子孙凤杰劳动教养二年,押送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劳教所,于2003年12月释放。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2/03/15)

   曹桂芹,女,52岁,家住鸡西市密山市三梭通乡。2002年3月份的一天,三梭通乡派出所和密山市公安局国保大队4名警察突然闯入曹家,二话不说将曹女士抓捕。警察针对信神之事审问曹一番,无果,一个小时后将曹放出。

  事发后,曹女士家人花200元请警察吃饭。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02/03/15)

许明志,男,50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密山市柳毛乡利民村。2002年3月份的一天,许先生正在路上行走,被鸡西密山市白泡子乡派出所两名警察抓捕,并遭到毒打。警察针对信神之事审问许先生一番,因未审出任何结果,将其拘留在柳毛乡利民村派出所1个多小时后放出。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2002/03/15)

田淑珍,女,49岁,家住黑龙江省密山市柳毛乡利民村。2002年3月份的一天,田女士到同乡马家岗新民村和爱民村一带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柳毛乡派出所警察抓捕,在该所,警察对田女士审问一番,未果。才将其放出。

 

黑龙江省一名基督徒因传全能神福音遭警察毒打(2002/03/15)

2002年3月末的一天晚上6时许,杨松(男,当年36岁)与其他三名女基督徒去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红星乡西太村传全能神福音。在路上被当地派出所五六名警察驱车强行抓捕,其中两名女基督徒在警察围堵杨松时逃脱。

  杨先生当场被强行搜身,福音线索单、圣经章节、身份证和传福音工具及200元钱尽数收缴,至今未还。抓到杨先生后,警察并未死心,又在村内四处抓捕其他三人,最终将一老姊妹抓上警车,才返回该乡派出所。

  一警察将杨先生一把推入审讯室,声严厉色道:“你信的是啥?你说吧!别以为我们不知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你们和法轮功都是红箭头(国家不允许的),东方闪电就是邪教。对待你们怎么处理都行。你算完了,没好了,你就等着吧!”次日早7时许,一警察(鸡西市公安局打手)将杨先生押往该市公安局宗教科,吕振江(三自长老)伙同宗教科科长早已准备好严刑逼供。“知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话音未落就不停地搧杨先生耳光,直到打累了才气喘吁吁地问:“你知道我是谁吗?我就是代表政府的,你们有多少人?头儿是谁?钱是从哪里来的?快说!我的忍耐力是有限的。”杨先生据实答道:“我不知道。”科长吩咐那个打手将其铐在暖气片上,攥紧拳头一个劲儿地打其肚子。吕振江在旁边假意劝说:“在政府前面你就坦白吧!我知道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全能神,是耶稣的再来,我信了一辈子耶稣,我在圣经里就没找到有全能神的名字。”杨先生用微弱的声音说“我如果找到了,你会放了我吗?你会说我们信的是对的吗?你能不能不抵挡呢?”吕振江听完这话不吱声了。“在《圣经》旧约里以赛亚书9章6节:‘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启示录1章8节:‘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启示录19章6节:‘哈利路亚。因为主我们的神,全能者,作王了。’还有很多呢,用吗?” 吕振江讪笑说:“圣经挺熟啊!那你信的全能神也不对,你家是哪儿的?现在在哪儿住?是不是有组织?靠什么为生?”杨先生气愤地答:“身份证不都让你们搜去了吗?”那打手上来将杨先生一手铐在上面,一手铐在下边(手铐是钉在墙上的,这是一种酷刑),然后使劲地将其头部按向膝盖,反复向上使劲儿拽手铐,杨先生疼出了眼泪;打手又用电棍电击其耳后跟、虎口和大筋、脚后跟,电得满屋子浓重的糊味;意识昏迷的杨先生被呛在水桶里反复三四次才清醒过来。打手边按边骂:“就你他妈这样的红箭头,随便给你安个什么罪名都行。我让你不说,拿屎来给你吃。X你妈的,你这混蛋,整死你!为了陪你,我连家都回不了。”接着,杨先生又被铐回暖气片上,众警察又拿打火机烧他的下巴和手取乐,用大头针扎他的下巴和手直到下午。

  受尽折磨的杨先生被众警察押着指认其住处,稍不对劲儿便被警察拿木棍迎头痛击,最终在其家中并未找到信神证据,叮嘱其不许乱走,才算作罢。次日一早,杨先生怕再被抓捕,准备离家,却发现身后用人跟踪,杨先生用了很长时间才脱离监视。一同被抓的老姊妹详情不明。

  据悉,杨先生系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红旗镇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被抓捕拘留(2002/03/05)

  家住哈尔滨市阿城区红星镇基督徒赵桂芹(当年53岁)在糖厂附近租房,接待全能神教会关姊妹。2002年3月5日下午,四名警察手持电棍闯进屋门,不容分说无证搜查,抄缴信神书籍数本、福音资料、小录音机和磁带等,喝道:“你们是信东方闪电的!带走!”赵、关二人被带至阿城公安局。

  连夜审讯,逼问:书是哪来的,都和谁聚会等。赵、关二人用智慧回答,说是捡的。警察气急败坏命女警将关女士衣服扒下,连推带搡,审不出任何口供。次日,将二人押往阿城拘留所关押,于2002年3月20日释放。

 

黑龙江省一年轻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2/03/01)

  家住黑河地区北安市赵光农场二分厂的基督徒魏淑芬(当年34岁),常在本地传全能神福音,被赵光农场公安局得知。2002年3月1日下午,魏淑芬正在家与几名弟兄姊妹商量传福音一事,赵光农场公安局两名警察突然闯来,将魏女士抓进该公安局。

  到了警局,三、四名警察等候在那里准备审讯魏女士,喝问:“你是不是传李欢(附近邻居)信东方闪电?到过她家几次?”说着拿出手抄的神话让魏女士认:“这是不是你送给她的?”魏看了看没有直接回答。警察为了得到更多信神的证据,押着魏淑芬去抄家,搜去信神书籍、磁带及一些信神资料,押回公安局。警察接着逼问:“这些书和磁带都从哪来的?”“是一个大姨给的。”又问:“你们信东方闪电的有多少人?头是谁?”魏默默祷告没说什么。警察气急败坏,用帽子抽打魏女士的头,又用东西扎她的手,一女警察也凑过来恶狠狠地说:“你真可恨,快说!”掐魏女士胳膊一下。其他几名警察在旁边气冲冲地跺着脚喊着让魏交代信神实情,魏被这群拥而至的气势吓得直哭。审讯无果,晚上魏淑芬在走廊椅子上呆了一宿。

  次日早上,警察周海东等三人再次审讯魏淑芬,逼其交代都上哪传福音了,头是谁等信神之事,魏仍不供,几名警察大打出手,冲过去拳打脚踢,扯着魏的双臂,按住脖子使其头朝下一直控着,控得魏女士不知什么时候晕倒在地,当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地上,一警察正冲她踹过来,就这样魏女士被折磨到傍晚。警察押着魏女士回家取行李,连夜将她送进北安市看守所。

  三天后,赵光农场公安局的房、孙警察提审魏女士,仍逼其交代同样问题,魏仍不说什么,警察就强迫魏在事先写好的“因信东方闪电被抓……”拘留单上签字。

  关押期间,魏淑芬的父亲曾多次前去要求放人,并给警察300元好处费,警察趁机开口索要3000元罚款,魏的父亲拿不起,最后被迫交上1000元将关押一个月的女儿领回来。

  魏女士回家后,警察一直监视,常去她家问还信不信神了,至此魏淑芬没有自由。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并罚款(2002/02/21)

  家住佳木斯市东风区的邢玉玲(当年43岁),常在本区传福音,被警察得知。2002年2月21日晚上6点30分,东风区长胜派出所两名警察突然闯其家中,抄去一些信神资料,与邢女士一起押进长胜派出所。

  在该所,警察喝道:“为什么信东方闪电?信神资料从哪来的?”邢玉玲用智慧搪塞,没有直接回答。期间,邢女士家人托人疏通关系,给警察1000元后,邢玉玲才于当晚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15天罚款4000元(2002/02/17)

  黑龙江省肇东市五站镇胜利大队的女基督徒吴玉霞(27岁),于2002年2月17日下午1时许,到肇州县福兴公社看望一姊妹,突然警察闯进屋,对吴进行搜身。没收了一本传福音书籍、一台传呼机及吴身上仅有的30多元钱。之后将其带到肇州县福兴派出所。

  该所所长针对信神书籍哪来的等问题,对吴女士审讯一番,未果。当晚将吴女士移交至肇源公安局。

一进该局,警察便给吴女士戴上手铐,连夜进行审问,让吴交待头是谁,审了1个多小时仍无果,警察将吴关进执勤室,未给饭吃。

  警察在未审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判处吴女士拘留15天,48小时后送到肇东市拘留所。吴女士交了4000元罚款,130元钱食宿费(所交款项均无收据),于2002年3月7日才获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2/01/24)

  2002年1月24日早8点,双鸭山市友谊县八分场的柳淑霞 (当年49岁)在家忙家务,八分场派出所的三名警察闯进屋,喝问:“你家老头去哪了?”“快过年了,到井口上班去了。” 警察说:“跟我们走一趟吧!”柳淑霞被警察押到派出所。

  警察审问柳女士:“你到底信什么?”柳淑霞说:“信神,犯法吗?”警察训斥道:“好好日子不过,信什么神,信神给你饭吃啊?你知不知道你信的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随后拿出搜查令押着柳女士回去抄家,乱翻一通,搜去一本圣经,并把大音箱、两个新小霸王随身听、照相机等抄走。最后,以 “信东方闪电”为由,罚款6000元,拘留2个月。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罚款( 2002/)

  鹤岗市萝北县凤祥镇的郭玉清(当年37岁),2002年的一天,正在自家看神话书,不料,本县公安局刑侦科科长等人突然闯来,将郭玉清抓走。

  到了警局,警察问:“你信神多长时间?和谁联系?在哪聚会?”郭玉清用智慧回答。警察急了:“不用你不承认,我们这有你信神底案材料。”一边说一边把材料拿出来,郭玉清反问:“别人不抓,凭啥抓我们信神的?”警察“啪!”一拍桌子喝道:“你们和别人不一样,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邪教!”说罢气势汹汹地给郭玉清的二哥打电话:“你妹妹信神思想太坚定了,拿一千元钱领回去吧!”郭玉清被罚1000元后,于当天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 2002/)

  2002年冬季的一天,双鸭山市宝清县八五四农场四分场的基督徒张洁(女,当年50岁)在本县八五二农场场部传福音,本县八五二农场派出所闻讯后,驱车而至,将张女士抓走。

  审讯中,警察喝问:“你是干什么的?”“传福音的。”接着逼问:“不老老实实在家过日子,出来传什么福音,这是扰民!说,头是谁?谁让你出来传的?”张女士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急了,吼道:“不说,给你点厉害看看,上刑就老实了!”接着另一警察开始搜身,从中搜去30多元现金、身份证及一部传呼机。审讯大约1个小时,张女士坚决不供。

  审讯无果,冲张女士骂道:“你赶紧给我滚!越远越好,别再让我看见你!”回家后,该县八五四农场四分场派出所警察到张女士家,逼其写下保证书并亵渎“东方闪电是邪教”,张女士不从,警察喝道:“那就跟我去分场派出所走一趟!”张女士坚决不去,最后警察走了。

  2008年,当地派出所的警察命该分场书记警告张女士:“不准出去传福音!”到至今,张女士依然在警方的监视之中。

 

女基督徒在家无辜被抓捕,惨遭毒打并罚款( 2002/)

  2002年冬月十二晚上九点左右,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巴彦县洼兴镇兴繁村的女基督徒金艳双(被抓捕时30岁)正在家中睡觉。洼兴镇派出所三名警察(一个叫马龙的)闯进屋后立刻控制其家人不让动,不让说话,接着到所有房间翻东西,在搜出两本信神书籍和几本信神小册子后,就将金女士强行押进警车带到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又对金女士进行搜身,在没有搜到任何有关信神的证据后,开始审讯。

  警察刘洪伟问金女士:“这些信神的书籍谁送给你的,你跟谁联系,带领是谁,你又传多少?”金女士回答“我不知道。”刘洪伟气得大骂金女士,上前抓住金女士的头发,连打几个耳光。又问金女士:“说,你们的带领是谁?你都和谁联系?”见金女士还是不肯回答,就让其站在地中间双腿叉开,双手平伸(蹲马步样式),只要手稍一下落,身体一动,就用警用橡胶棍狠打金的胳膊及身体,这时另一名警察(马龙)还嘲讽道:“你信的是什么神,告诉你,我就是神。”说完又扇金女士的嘴巴。这时派出所的所长上前诱骗说:“你就说头是谁,还有谁信就行,何必受这罪呢,说了就放了你。”金女士回绝道:“我不知谁是头,更不知道谁信神。”所长由笑脸变成凶相,拿起一本厚书,一次次地砍向金女士的脸部,导致金女士的脸部苍肿变成青黑色。一直折磨到凌晨一点多,这时金女士的家人前来求情。所长才让金女士站起来,但金女士已经蹲了足足三个多小时的马步与毒打,已经站不起来了,后由家人扶着才慢慢站起来。所长又让其家人“劝”说金女士,交待其他基督徒的下落。但基督徒还是一字不吐。最后,警察将金女士铐在暖气管上一直到天亮。

  第二天,又来了一些为金女士求情的亲人、朋友。最后,警察勒索2000元后,于下午三点左右才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遭警方勒索(2002/)

  2002年末,家住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双庆乡的基督徒罗淑珍(当年48岁)在自家附近传福音,此事被当地双庆乡派出所得知,在村长的带领下,两名警察将住在她家的另两名基督徒抓走,因罗女士患有严重心脏病,才幸免于难。

  次日,警察又闯入罗女士家恐吓说:“你和你姐信的都是东方闪电全能神,是政治犯,你拿钱吧,否则就抓你!”索要5000元,后经找人说情同意罚4000元,罗家当时没钱,警察就三天两头来讨要,被逼之下罗女士只好花3分利抬钱交罚款。这次的借债使本来就不富裕的罗家更加雪上加霜。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02/)

  家住黑河地区五大连池市沾河的李范(当年32岁),2002年秋天,为了把福音传给北安市一宗派人,到此与他们聚会相处。不料被聚会点里的公安局卧底一女士盯上。一天,那女士将李范诱骗到家后,立即给同伙(宗派头)打电话,几人强行将李范送进北安市公安局。李范随身携带的神话书及传呼机被没收。

  审讯中,警察问李范:“书从哪来的?是谁让来的?头是谁?”李范没有按着他们的要求回答。警察恼羞成怒,两三个人轮班殴打李女士,一边拳打脚踢一边威胁:“认可今天晚上一宿不睡觉也要把你的嘴撬开!”李被几个又高又膀的警察打得再也支持不住了,心里极力祷告:“神哪,求你救救我,凭我自己没有能力胜过这苦难,求你加给我信心,哪怕把我生命挪去,也要为你站住见证……”祷告后,真看见了神的作为,警察不再打了。警察命李范在审讯记录上签字画押后,将其关进北安市看守所。

 期间,李女士的丈夫托人疏通关系,花去近3000元钱,才将关押20天的李范抽出来。

 

黑龙江省一不识字的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判劳教一年( 2002/)

  2002年阴历正月的一天,王淑芳(当年37岁,哈尔滨市宾县满井镇)正和家人团聚,不料满井镇派出所的警察得知她信全能神,所长崔永明等人突然闯进王女士家,进屋喝问:“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王淑芳说:“我信耶稣。”警察命令道:“不管你信啥跟我们上派出所去!”遂将王女士铐上手铐抓进该所。

  审讯中逼问:“你为什么信东方闪电?闪电是啥意思?谁传你的?头是谁?”王女士回答说:“我不识字什么也不懂,只知道信神好,让我们做好人,病能得医治。”警察喝道:“哪有神,那是迷信,是不是别人给你钱了你才信的?”王反驳说:“信神不花钱,更无人给钱。你说给钱,证据呢?”警察无语了。警察知道王女士不识字,就把事先写好的材料拿到王女士跟前,强拽着她的手按上手押,送进宾县第二看守所。

  期间,王女士多次被提审,都是逼其交代谁传给她福音的,头是谁,闪电是什么意思等。王均用智慧应答。警察利诱道:“交上九千元就放你出去!”当家人拿钱时,警察又说拿钱也不放。最后以“信邪教东方闪电”为由判处王淑芳劳教教养一年。45天后将王女士转押至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劳教期间,每天劳动15个小时以上,有时三天三夜不让睡觉,被关的犯人中,只有信全能神的人常被管教用电棍殴打。一年后,王淑芳刑满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02/)

  家住黑河市街里通江路的基督徒王玉凤(当年48岁),信全能神常在当地传福音,被当地公安局得知。2002年秋季的一天,王玉凤刚传完福音回家,本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警察吴德喜、于景会等人随即将其堵在屋里,一见面就冲王喊:“你都上哪去了?不说我们也知道,你信神的书呢?”另一警察说:“她信神的书可能早移走了。”遂将王玉凤抓进爱辉区公安局。

  一到警局,于景会怒气冲冲地指着王玉凤骂道:“刚才在你家时就把我气坏了,你什么都不交代,说!你都到哪传福音去了?”“啪!”“啪!”朝王就是两大耳光,王女士的嘴角顿时流出血来,王女士被这突如其来的架式吓得心直跳,浑身哆嗦。警察继续逼问:“你传几个人了?知不知道私自传福音是犯法?”王回答说:“才传两三个,信神是做好事,也没犯法呀!”“你信神传福音就是犯法!必须交罚款!”随后让王女士在事先写好“因信东方闪电罚款2000元,如果一年以后不犯了就归还”的单子上签字,就这样,王女士被迫交上2000元罚款,当天释放。一年后,王玉凤索交的2000元罚款取回来。

  据王玉凤女士陈述,曾在2001年传福音时,有一福音对象不接受,把她送进当地黑河市宗教局,宗教局的人逼问她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等信神情况,被警告“以后不许再传了”才释放,事后警察并不善罢甘休,又亲自登门去找她。

 

黑龙江省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900元(2002/01/17)

  刘艳清,女,39岁,家住克山县发展乡民乐村。2002年1月17日刘艳清和两名传道人(情况不详)在本地传福音时,被恶人举报,两名警察闻讯赶到,一进屋警察便问两位传道人是干啥的,是哪的人,传道人说自己是信耶稣的,家在依安,警察却说:“你们是跨县犯法,跟我们走一趟吧!”随后警察先将两名传道人押走,又到刘女士家搜查一番,把屋里翻得乱七八糟,当搜出一套诗歌光盘后又将刘押往发展乡派出所。

  一到地方,警察又将刘与两名传道人带到克山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然后分开审问。警察一再追问其信神、传福音的情况和光盘的来源,因刘不说,他们就狠狠地搧刘女士的耳光,还对其辱骂威胁,逼着刘女士“开飞机”(两腿站直,腰弯下去,双臂向后举起来),一会儿刘累得就坚持不住了。这时一女警拿起一张纸条念(纸上是刘记的书帐),刘女士怕给教会带来麻烦,趁警察不备把纸条吃了,警察恶狠狠地说:“吃了,就把肚子剖开!”之后就狠狠地踹了刘几脚。

  最终因审讯无果,警察便让3人交了共计900元罚款,于当晚10时30分被释放。

 

  据悉,刘女士家住绥化市明水县永兴镇。

黑龙江省五名基督徒在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02/01/15)

  2002年1月,肖德宏等五名男性基督徒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倭肯镇兴胜村南边的鱼池聚会时,被倭肯镇派出所以所长单丰全为首的6、7名警察抓捕,一名基督徒侥幸逃脱,其余四名基督徒均遭毒打后定为“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刑拘2个月或罚款。

  当天傍晚,以单丰全(倭肯镇派出所所长)为首的六七名警察撬开基督徒聚会接待家的大门,闯入屋内大喊:“不许动!把手放到脑后!你们是信东方闪电的!”几名警察迅速地把屋子翻个底朝天,强行没收数本信神书籍、磁带、4台CD机,还有屋外一辆三轮车、四辆自行车,一名基督徒趁看守警察不备,侥幸逃出,其余四人被扭送回该镇派出所。

  在审讯过程中,基督徒对问话答得稍不满意,便遭到拳打脚踢。更有甚者,一警在用拳头猛击肖先生头部时,似乎不解气,抡起凳子用力向肖先生脑袋砸去,立时将其砸晕过去。几次三番,几名基督徒多次被打晕。审讯毫无结果,警察按住基督徒的手,强迫他们在假口供的单子上签字画押。次日,一警传出狠话:“给家里打电话,在中午12点之前交出3000元罚款就放人,不然就拘。”

  于是,邵思君(当年35岁)交了3000元,站住(年龄住址不详)罚款1700元钱,关押20多个小时后被释放。肖德宏和陈宝和当时没通知家人,就被定为“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押送勃利县拘留所要刑拘2个月。一星期后,陈宝和的女儿交了3000元罚款,肖德宏家人请派出所所长吃饭,又付了2000块钱的罚款,二人才被放出。

  据悉,四人除肖德宏家住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外,其余三人均系该市勃利县人。

发表于

黑龙江省四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勒索(2002/01/03)

 2002年正月初三早8时许,女基督徒刘建丽(当年33岁)与另三名基督徒(姓名、年龄不明)在大庆市泰康县的一个屯传福音,两名警察闻讯赶来厉声吼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刘女士回答:“我们是传福音的。”警察不由分说,强行将四人推上车,押到当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四人被分开审讯。警察审讯刘女士:“你从哪来的?”刘女士如实相告。警察接着问:“你咋信神的?谁给你传的福音?”刘女士为了保护更多的基督徒免遭迫害,故没有正面回应。一番审讯后,警察押着刘女士与其中一名基督徒分别前往他们的家进行搜查。二人为了保护家中的神话书籍不被警察抢去,故没有把警察带到自己的家。回到公安局后,一名警察上去就扇了刘女士两记耳光;与此同时,三名警察对另一名基督徒拳打脚踢。

  当晚7时许,警察冲每名基督徒索要500元钱,四名基督徒当时身上没有那么多钱。警察喊道:“没钱不行,给家打电话,拿钱来赎!”随后,通过求情,四名基督徒每人交了200元,警察才将其释放。

 

 

基督徒因信神聚会被黑龙江省警方抓捕、毒打、巨额罚款(2001/12/23)

  2001年12月23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晓云街赵敏(女,当年36岁),在爱民区兴平路文化街同七名基督徒正在聚会。以黄花派出所于所长为首的四名便衣警察,闻讯闯来,不容分说,将八名基督徒强行押至该所。

  到黄花派出所后分开审讯,警察喝问赵敏:“你们带领是谁?谁给你传的?你们有多少人?都是谁?你们把钱都捐到哪里去了?”基督徒没正面回答,却反驳道:“国家宪法不是说信仰自由吗?我们也没违法,你们为什么还抓我们?这是非法拘留,超过24小时就得放人。” 警察说:“那是骗人的,你们进来就别想出去,我们说你们有罪就有罪,全在乎我们一句话,我们说的就算。你们这些人在家聚会就是非法的,上面有文件就抓你们信东方闪电的,别管为什么。”

  审问期间,当基督徒的回答不如他们意时,警察就给人往鼻子里灌芥末油,或把脑袋套上塑料袋,憋得其喘不上来气,手段极其残忍,并强迫基督徒签字、按手印。基督徒们个个被抄家,赵敏被胖警察勒索30200元钱,在牡丹江市第二看守所被关押半个月。才得以释放。其余几人结果不明。

 

黑龙江省两名男基督徒因传福音被罚款(2001/12/15)

  2001年12月中旬的一天,上午10时许,双鸭山市宝山区双阳煤矿的杨久伟(当年34岁)和王海平(当年42岁),在当地传福音。双阳派出所的警察陈检飞闻讯后,领着一20多岁的警察驾车而来,陈冲二人喝道:“你们是干什么的?”“信神的。”陈检飞叫道:“信什么神!你们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愿意信上大教堂去信!”又搜去其神话书籍、传呼机、手机、录音机等。随即将二人铐在一起用车拉走。

  到了派出所已是中午12点多钟,陈检飞将二人铐在暖气管上吃饭去了。下午陈检飞独自去王海平住宅抄家,被王海平的妻子制止,陈检飞就找来居民委员会主任去王家,搜走两本信神书籍和两盘磁带。

  之后,王海平的妻子立即托人疏通关系,并交6000元罚款,杨久伟、王海平才于次日放回。

 

黑龙江省一少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30天(2001/12/01)

  我叫韩丹丹,家住齐齐哈尔市龙江县七棵树镇,是全能神教会的一名基督徒。信全能神后我感到神的爱太大了,愿意将这福音传给更多的家乡人。2001年12月1日,年仅16岁的我高兴地来到本市富裕县一老两口家传福音,不料,这老俩口不接受,两名便衣警察闻讯而来,冲我喝道:“你传的全能神是邪教,拿着书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他们将我推上警车带到富裕县新华路派出所。

  一到派出所警察就上下搜我的身,将我的传呼机和福音书搜去,之后冲我喊着说:“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国家正打击呢,你传这个是违法!你是不是带领?你有传呼机肯定是个头!今天抓着你得好好审审你,不把信神的事交出来绝不饶你!”一警察得知我16岁说:“她还未满成年。”另一警察横着说:“年经小不交待问题照样收拾!”然后逼问我:“书从哪来的?传呼是谁给的?家在哪住?”我都如实回答。警察追着问:“我们都监视你很长时间了,你都上哪传福音了?传了多少人?”我没有告诉他们,他们就恶狠狠地扇我大耳光,几大耳光下来,我感到火辣辣地疼,脸都肿了。他们边打边骂,让我交待以上问题,我不说,他们就打,打了40多分钟,我的脸全苍肿起来,又木又胀,警察看我仍不回答问题继续打,过了两个小时,警察打累了,就命令我让我自己打嘴巴子,我不打,他就上来打,他打得特别疼,尽下死手,我急忙说:“你别打了,我自己打。”他看我打得不重,又冲过来狠打,我央求他说:“叔!你别打我了,我真的什么也不知道。”他并不理我,继续打,打一会累了就坐下来直喘,眼冒着凶光盯着我吼道:“你快点交待,我们都跟踪很长时间了,再不把头供出来就判你!说出来就放你出去。”我还是什么也不说,他们就强迫我脱掉棉鞋光脚站在冰凉的水泥地上,两脚叉开大哈腰,双臂向下伸直,若做不好就踢我。这时面目挺凶的刑警队队长进来恶狠狠地说:“不老实交待问题,我来收拾她!”我一看见他那么凶就害怕,赶紧向神祷告:“神啊,无论他怎么打我都求你保守我,让我能忍受这痛苦,使我能为你站住见证。”凶恶的队长扑过来薅住我的头发就用力往墙上撞,撞了许多下,只觉得头被撞得嗡嗡作响,眼冒金星,头好像胀得老大,同时他们还拳打脚踢,我全身被打得青一块紫一块的,我被打倒在地,他们就把我薅起来接着再打,我实在坚持不住了,就央求道:“叔啊,求你别打了,我受不了了。”他们为了从我口中逼出教会带领,仍不理我的央求,继续狠打,并拽住我的头发多次往墙上撞,边撞边凶狠地说:“叫你不说,叫你不说!”我忍着剧痛对他们说:“你们为什么这样打我?你们也有孩子,别再打了!”后来我被打得尿了裤子,地上落一层我的头发,此时我心中只能呼求神:“神啊,我实在受不了了,神啊,你是不是在我身上要死的见证啊?如果是我愿意接受,愿为你做这个见证,就是真的死了也不背叛你,求你垂听我的祷告,阿们!”祷告完后,那恶警察累得气喘喘吁吁不打了,他们如此打我审我有4个小时,光脚在地上一天多,轮流审讯整一天一夜,没给我一点东西吃,年幼的我能忍受如此的毒打逼供站住见证真是全能神的保守,我由衷地感谢神的看顾。

  后来他们把我带到一个审讯室里,关进一铁笼里,让我在写好的材料上签字,之后将我押到富裕县看守所,我家人得知后花去4000多元钱疏通关系,才将关押30天的我赎了出来。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1/11/15)

 罗英,女,35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庆丰农场。

  2001年11月的一天,罗女士到虎林市小木河乡传福音,被小木河乡派出所警察抓捕,强行关押两个小时后才释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在家无故被警察抓捕(2001/10/18)

 2001年10月18日, 这天是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女基督徒张桂荣(当年50岁)大女儿结婚大喜的日子,竟没料到下午1时许,两名便衣警察突然闯来,不由分说地将张女士推上车,押到鹤岗市绥滨县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警察先将张女士关进一间屋子对其进行一番辱骂。到了下午5时,四名警察(其中有两人分别是省公安侦查员、处长)对张女士进行审讯:“你们上线是谁?下线是谁?你们的小区在哪?怎么联系?你们的教会有多少人?谁是头?”张桂荣回答:“我们的头是神。”警察冲其骂道:“你真不要脸,真不知道磕碜!共产党给你们饭吃,你们信什么全能神?真是吃饱撑的!”

  半夜12时许,警察驱车前往张女士的家进行搜查。一番搜查后,警察将翻出的多本信神书籍带回公安局。警察拿着搜来的书籍连夜对张女士再次审讯:“你当过带领,你的官不小,团级干部和县长平级呀!你是最先信神的,你们有灵名,你的灵名叫什么?你们的头是谁?” 张女士说:“我们的头是耶稣。”审讯期间,警察命令张女士一直站着且两手放在裤线上。不许她睡觉,直到天亮。警察轮番休息,次日又接着审讯。至此,张女士已经10多个小时没有休息且滴水未进。省厅的两警察不断恐吓张女士:“你不说就把你女儿的工作拿下,你丈夫的工资也不给开了,看你拿什么生活!”最后,将张女士关押起来。

  张女士无缘无故一直被关押了三天三夜后,才被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并殴打(2001/10/18)

  2001年10月18日下午1时许,家住鹤岗市绥滨县文化街的基督徒刘凤霞(当年38岁)去车站送客回来的路上,丈夫打来电话说:“你信神怎么省公安厅都知道了呢?绥滨县公安局副局长郭继涛让你赶紧上公安局一趟,你别往外打电话了,咱家电话被监控了……”刘凤霞刚到家,绥滨县公安局3、4名警察随后闯入,一名称“大吕子”的警察喝道:“走!跟我们上公安局去!”遂将刘凤霞押至绥滨县公安局。

  到了该局,警察郭继涛逼问刘凤霞:“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刘女士没有正面回答。另一警察接着逼问:“你信的到底是不是东方闪电?教会在哪?都和谁联系?”警察反复逼问直到下午4时许。省公安厅警察来了,一又瘦又高的警察(男,30岁左右)骂道:“妈的,谁让你信东方闪电的?说!头是谁?”见刘女士不说,两名警察气急败坏,将刘的双手反绑在背后,用一根木棍穿过两臂之间,两人使劲向上抬,绳子勒进肉里,刘女士疼得惨叫不止,忍着痛说:“你们咋这么狠,你家就没有兄弟姐妹啊!信仰不是自由的吗?我们信神犯啥法了?我没杀人没放火凭什么抓我?”警察吼道:“信全能神就是不行!东方闪电是邪教!”之后将刘关进一屋里,留一名警察看守直到天亮。

  次日上午,省公安厅的警察继续审讯刘女士,他拿来其他基督徒被审讯的记录诱导说:“你快承认吧!你们聚会小组有6、7个人的名单都在我这呢。”刘女士坚持不说。警察便连扇刘女士耳光,手打疼了换用杂志继续打,刘女士疼得惨叫,到了深夜12点,警察仍不依不饶,又带刘女士到一招待所继续逼问,逼问不出任何有关信神信息,不得不将刘凤霞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2001/10/18)

  家住鹤岗市绥滨县的基督徒朱桂兰(当年48岁),帮助弟兄姊妹运输信神书籍时,被当地警方跟踪。2001年10月18日中午12时许,朱桂兰取信神书籍从鹤岗市返回,行驶到本市萝北县嘟噜河边防检查站,萝北县边防武警马超将客车截住,气势汹汹地直奔朱桂兰,将朱女士随身携带的神话书籍翻出来,遂将其拽下车,又将朱的身份证没收,此时十二名边防警察也围了过来,科长冲朱女士骂道:“妈的,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都给你们抓进来!”

  朱桂兰被抓到萝北县边防科,警察拿着神话书籍审问朱桂兰:“这些书是从哪来的?有多少人信?怎么联系?”朱桂兰说:“就我自己信。”警察吼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早就禁止了,正抓你们呢!”这时,五名警察也围攻上来,逼朱女士交代信神实情,朱桂兰没有正面回答。警察不依不饶,当晚将朱桂兰押送到萝北县拘留所,身上的钱财被警察搜走。

  10月20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处长、鹤岗市公安局政保科科长、绥滨县公安局政保科科长赶到萝北县公安局,对朱桂兰展开审讯,赵万龙冲朱桂兰喝道:“我们昨天去你家搜出了你信神的书,老实交代吧,绥滨镇信神的人都抓起来了!快说,小区带领是谁?”朱桂兰说:“不知道。”赵万龙骂道:“你他妈的,不在家老实呆着,信什么神,不务正业,再不说,就在这呆着吧!”审完后又将朱女士押回拘留所。

  10月26日中午,萝北县公安局政保科将朱桂兰从拘留所提出带到鹤岗市边防科,之后被押着去抓其他基督徒,警察开着车在市区绕了一下午,仍无结果。

 朱桂兰的弟弟(在公安局工作)闻讯后托人疏通关系,才将关押8天的朱桂兰领回家。

 

黑龙江省一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1/11/15)

 罗英,女,35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庆丰农场。

  2001年11月的一天,罗女士到虎林市小木河乡传福音,被小木河乡派出所警察抓捕,强行关押两个小时后才释

 

黑龙江省一对基督徒夫妇因信神被警方抓捕(2001/10/15)

  2001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中午,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的吴登明(男,当年34岁)与妻子彭丽英(当年30岁)正在绥滨县松滨大街中段天宇网吧上班,该市公安局的两名便衣警察驾一辆警车闯进天宇网吧,冲彭丽英喝道:“听说你信东方闪电!跟我们上公安局去!”遂将吴氏夫妇带进绥滨县公安局。

  一到局里,警察将二人分开审讯,省公安厅、鹤岗市公安局政保科、绥滨县公安局、绥东派出所警察一起参与审讯,警察逼问彭丽英:“为啥要信全能神?知不知道全能神是邪教,国家不允许?”彭女士默祷不语。晚7时,省公安厅来人接着逼问彭丽英:“信全能神都跟谁接触?在哪聚会?认识谁?谁是头?”彭丽英仍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恼火冲上来就猛扇其耳光,警察的手打疼了,就换用笔记本继续扇,之后将彭女士的双手反铐,用棒子插进两臂之间,两名警察抬着棒子两端使劲往上举彭女士的双臂,边抬边吼:“你们信的全能神是邪教,是国家重点打击对象!今天抓住你就得狠治你!看你还信不信了!”越往高抬彭女士手臂越钻心疼痛,惨叫不止。警察抬累了,就命令彭女士自己将双臂向上高举,举不到一定高度警察就用烟头烫她。如此反复折磨逼供直至凌晨2点半。

  另一审讯室,警察对吴登明审讯一番,未果,令其坐着不许睡觉。

  次日下午,彭丽英被带到电业局招待所,三名警察再一次逼问彭丽英同样的问题,仍无果。警察一拥而上用拳猛击彭女士的后背,打得彭女士胸闷疼痛,恶心,眼冒金星,险些跌倒。警察边打边威胁:“再不老实交代,等着受罪吧!”

  与此同时,从萝北县公安局调过来的警察审讯吴登明:“头是谁?在哪聚会?还有谁信全能神?”吴登明不供,警察气急败坏“啪!”“啪!”连扇其大耳光,仍无果。

  第三天,吴登明的亲属花500多元钱请人吃饭疏通关系,才将遭受60多个小时刑讯的吴登明、彭丽英于深夜11时许领回家。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01/10/15)

 黄忠(男,34岁),家住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三村乡五屯村。

  2001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上午8时许,黄先生与王弟兄到佳木斯市建三江管局传福音,遭恶人举报,建三江管局派出所警察将两名基督徒抓捕至该所,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二人关押4个小时后方才释放。

  王弟兄的具体情况不详。

 

 

黑龙江省12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抓捕(2001/09/11)

  2001年9月11日中午,哈尔滨市道外区东风镇的季淑玲(447岁)等12名基督徒,在该镇桥西一姊妹家聚会时,被该区公安分局及东风镇派出所的4名着装警察(其中一人叫刘百友)驱车联合抓捕,带到东风派出所。

  到所里对基督徒进行审讯,还剩季女士等三人未审时,警察不审了。季女士回去才得知,东风派出所的一警察找一个姊妹谈判了,说:“现在是太平分局来人了,你们拿钱就放人,钱少不行,打发不了人家!至少1000元,少了不放。”后来姊妹同意,警察就让她回去取钱,拿了1200元钱,才把12人放了,回到家时就已经是晚上9点多了。

  据了解,另11名基督徒皆为哈尔滨市人,她们是:高清香,翟姊妹,石亚茹,周秀清,贾秀环,韩培兰,何艳凤,潘玉梅,张瑞荣,李荣,郭云。

 

黑龙江省十二名基督徒在家聚会被警察围捕(2001/09/11)  

  2001年9月11日下午3时许,女基督徒何欣(当年49岁)与另十一名基督徒(其中有一名女基督徒叫张晶,当年44岁)在自己的家里聚会。这时,六名便衣警察破门而入,冲十二名基督徒厉声喝道:“你们在做什么?”说着,将基督徒推上了车,押到团结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警察将基督徒分开审讯。警察审讯何欣:“为什么不去教堂聚会?为什么要在家聚会?”何女士不知该如何作答。紧接着,警察强迫基督徒写保证书,内容是:保证不在家聚会。随后,警察逼着基督徒留下自己的姓名、地址等家庭信息(以便警察日后对基督徒的监控)。

  最终,警察冲每名基督徒索要300元。因当时基督徒没有那么多钱,便东拼西凑,每人凑出100元给了警察。警察得到钱后,将十二名基督徒于当晚10时许同时释放。

  由于近几年,警察抓捕信全能神的基督徒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何女士被释放后,为了不被警察抓捕,能够好好信神,被迫离开了自己的家,四处租房,至今无固定住所。

据悉,何女士家乡在哈尔滨市道外区团结镇。

 

黑龙江省一夫妻俩因信神被拘留(2001/09/11)

  2001年9月11日下午4时许,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的基督徒高淑清(女,当年51岁),正准备做饭,忽听有人敲门,高女士打开门,看到第三派出所所长王彦等三名着装警察,高忙问:“这是干啥呀?”王彦说:“没事,过来看看!”说着闯进屋,看到桌上有一本信神书籍《话在肉身显现》要拿走,高女士为夺过书藏进小屋里插上门,警察跟过去逼着要书,因拽不开门遂找同伙来帮忙。高淑清把书藏好后走出小屋。这时,王彦领着密山市公安局国保科的五名警察(三男、两女)闯来,开始大肆搜翻,搜缴十多本信神书籍。正赶上高女士的丈夫回来,看见自己的妻子被手铐铐着,便与警察理论,结果高淑清夫妻二人双双被抓进密山市第三派出所。在高女士家的两姊妹趁乱脱逃。

  一到所里,警察立即将二人分开审讯,一26岁的刘姓警察审问高女士:“在你家里住的人都是干什么的?你妹妹是不是也信?她们在你家聚不聚会?”高说:“就是念念书,唱唱歌。”接着逼问:“她们都叫啥?在哪儿住?信几年了?”高答:“不知道。”警察火了,吼道:“书是哪来的?她们是不是传福音的?”又气急败坏地骂道:“妈的,没事闲的,信什么神,哪有神,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正抓你们呢!说,头是谁?”见审不出结果,警察威胁道:“不老实交代,看我抽不抽死你!让你信神,看你信的神能不能救你!”高女士想上厕所,警察不准,说:“你就尿裤子里吧!”审讯半个多小时。到了晚上7时许,只留下一名警察看守高,命高女士撅着,高女士撅一会儿就迷糊要晕倒,警察不让其睡觉,命其站着,就这样体罚了一个晚上,仍不让高上厕所。高女士的丈夫也接受同样的审讯。

  9月12日早上7时许,警察给夫妻俩照相,强迫二人在写有“扰乱社会治安”的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之后将二人押进密山市看守所。

  期间,刘警察提审高,逼其交代以上问题,高女士仍什么也不说。警察恐吓道:“不老实交代,判你,让你一辈子出不来!”警察准备判高淑清三年劳教。后经高淑清的姑爷托人说情,花2000元请警察吃饭,才将关押16天的高淑清保释出来。高女士的丈夫关押5天,罚款500元,才被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捕(2001/08/24)

  家住黑河市爱辉区土产公司附近的孙玉君(女,当年51岁),2001年8月24日上午10时许,正在本市街里火车道东一新人家领着她看神话书。闻讯赶来的当地民警突然闯进屋,冲孙玉君喝道:“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看的书是不是你的?”孙说是。“跟我走一趟!”遂将孙玉君押上停在大门口的警车,抓进爱辉区公安分局兴安边防派出所。

  到了该所,警察张斌命孙玉君站着。孙玉君问警察:“我信神是好事,自从我信神后身上的病都好了,什么坏事也不做,总比那些喝酒、打麻将的人强多了,你们凭啥抓我?”张斌听后大怒,瞪着眼睛拍着桌子不让孙女士说话。随后押着孙女士去抄家,所有的地方都翻个遍,找到一个记事的小本和一盘诗歌磁带,押回派出所。

  接着逼问孙女士:“磁带从哪来的?谁传给你的?头是谁?你认识王XX和颜XX吗?(此二人因信全能神已被捕)”孙智慧地说:“书是别人给的。”“你家还有谁信?”孙女士说:“我是后找的老伴,他不信也不给我钱。”警察从孙女士身上审不出什么,最后警告说:“本来想拘留你,看你后老伴不给你钱,就放你一回,但你得与我们配合,以后谁上你家聚会,你得告诉我们一声,我们要把他们一网打尽!”之后让孙女士在审讯记录上签字。当天下午孙玉君被放回家。两天后,孙女士出门办事,回来时看见一警察在她家楼下徘徊,孙玉君吓得没敢回家。数日后,看不见警察了才敢回家。

 

黑龙江省六名基督徒因信神被罚款(2001/08/07)

  家住佳木斯市桦南县八浪乡的尹淑兰女士(当年51岁),2001年8月7日上午,正在自家休息睡觉,忽然听见有人敲门,伊女士开门,不料是本县公安局刑侦科大李军、小李军等警察闯来,二话不说开始抄家,没有找到任何信神书籍,将尹淑兰抓进桦南县公安局刑侦科。

  到了警局,尹淑兰听见警察说,一上午抓了六名信全能神的基督徒,走了三人(一个有心脏病被释放,一个趁机脱身,一个是丈夫求请领回家)。随即,警察押着剩下的尹淑兰与另两名基督徒,开始到处寻找信全能神的人,每到一处都强迫三人指认谁是信的,基督徒都说不认识,毫无结果,返回警局。警察从另两名基督徒口中得不到任何信神信息,最后硬勒索每人1000元,于当天放回。而尹淑兰则被警察认定是教会的头,继续被审讯。

  下午,警察为了逼尹女士交代信神实情,用扫把和拖布把抽打尹的头和胳膊,直到将扫把和拖布把打折了才停止。刑讯无果,警察以“信东方闪电邪教”为由,判处尹淑兰刑事拘留,当晚将尹女士押送到桦南县拘留所。

  期间,警察背着尹女士到家翻查信神书籍,搜去一本诗歌。

  8月27日,关押20天的尹淑兰被迫交上1000元罚款后,才被放回。

据了解,8月7日上午,当天被放回的三名基督徒事后并不安宁,警察经常到其家催逼罚款,基督徒无奈,被迫各交1000元罚款,警察才罢休。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劳教一年(2001/08/01)

  2003年8月10日,基督徒吴凤荣(女,当年58岁)去阿城市金龙山镇再次去传福音时(前一天她和一名老基督徒去过一次),突然被三名便衣警察围住,强行拽上车押到大岭乡派出所。

  一进所里,警察开始搜身,搜出一个小录音机,一盘磁带、福音歌本和现金300元钱(始终未还)。不一会儿,前一天和她在一起传福音的老基督徒(女,年龄不详)也被警察抓来。警察让其二人互相指认,两名基督都默不做声。警察核实完二人身份、住址、家庭情况后将二人铐上手铐,押到阿城第二看守所。

  次日,所长反复审问,共提审三次,所长气急败坏,欺诈道:“你不承认不说我们也知道你是信的。”提审时门旁站着一个红脸大汉,满脸横肉,膀大腰圆,长相凶狠,吴女士看了心里担心害怕。吴女士在第二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于9月18日左右转押到第一看守所关押一个多月后,最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硬判二人劳教一年,于2003年10月末将二人一同押送到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役。

  服役前先集训了一个月,每天出早操、走正步、背一个守则两个规范,背不好就不让睡觉,在地上蹲着,一名老基督徒没背好,上厕所都不让,憋的都不行了也不让去,走正步走不好就用脚踢,还让集体说亵渎神的话,不说就挨罚。吃的是玉米面板糕,非常粗糙跟猪食一样,喝的是白菜汤,有时吃不饱。

  直到2004年7月1日吴凤荣才被释放;老基督徒于2004年7月4日被释放。吴女士回家后听家人说准备判刑三年,家人请警察吃饭又交罚款共被勒索了近万元才免刑两年。

  据悉,基督徒吴凤荣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继电小区六号楼。老基督徒家庭住址不详。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拘留15天(2001/08/01)

  家住黑河市农科研附近的基督徒王树芝(当年47岁)是全能神教会的一名基督徒,被当地公安局得知。2001年8月1日前后的一天早上6时许,本市爱辉区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吴德喜和于景会等警察突然闯进王树芝家,进屋就问:“你叫王树芝吗?你是不是信神哪?”王树芝回答说:“是。”警察又说:“你家可真偏僻呀,我们都找你四个月了,今天才算找到。”随即亮出证件开始抄家,没有搜着任何信神的证据,就命王女士打开屋里的木柜子,王说钥匙让丈夫拿走了打不开,警察气凶凶地说:“撬开!”里面10多本信神书籍和20盘磁带全被收缴,又指令王树芝:“把这录音机拿着跟我们上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就给王树芝戴上手铐,吴德喜把磁带放进录音机里,边听边问:“这磁带和书从哪来的?黑河有几个教会?头是谁?”王女士为了不牵连其他人,智慧地绕开了,警察没得到结果,就恶狠狠地扯住王女士手脖上的手铐,边扯边逼:“你说不说?再不说,给你扔进杀人犯的监狱里让他们祸害死你!”王女士吓得心砰砰直跳浑身发软,倒在床上哭起来。警察看审不出任何结果就说:“你家挺穷的,交不起罚款,关你15天!”

  就这样,王树芝被关押在黑河市看守所15天后才放回。

 

黑龙江省黑河市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1/07/11)

 2001年7月一天早上6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农科研附近基督徒王淑芝(女,47岁)家,闯进来三名便衣警察,进门就喝问:“你叫王淑芝吗?你这个地方真偏僻啊!找你找了4个月了,有人举报说你信神!”随后把证件亮了一下,就满屋乱翻起来。就剩炕上锁着的柜子没翻时,因钥匙在王淑芝丈夫那里,警察就用斧子把柜子砸开,将柜子里面的几本书和磁带翻出来。警察幸灾乐祸地说:“你把录音机拿着跟我们走!”就强行将王淑芝连书籍等押到爱辉区公安局。

  到了公安局就给王淑芝带上手铐,把磁带放到录音机里开始听,确定是信神的磁带后。一名40多岁警察质问王女士:“黑河有几处教会?谁是带领?那东西是哪来的?是谁传给你的?”王女士没正面回答,警察就恶狠狠地紧拽王女士的手铐,边拽边吼:“你说不说?”随后有一个高个子警察使劲踢了王女士两脚,一个小个子警察吼道:“你不说就把你扔在杀人犯的监狱里,他们愿意咋祸害你就咋祸害你!”

  审讯无果,中午,警察硬把王女士送到了拘留所。关押15天后才放回。

 

只因信神,黑龙江市一女基督徒两次被捕被迫辞去工作(2001/06/17)

  张艳红,女,39岁,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人。1995年开始信耶稣,2000年8月份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在北京某单位工作。2001年6月中旬的一天,正在聚会被警方抓捕。

  据张女士回忆,事发当日,张女士去北京市门头区一个接待家庭聚会,那天共来八九个弟兄姊妹,张女士刚进屋几分钟,脚跟未站稳,就听外面传来“哐哐”地砸门声,未等众人回过神来,4、5名警察杀气腾腾地破门而入,厉声喝道:“都靠边站着别动,你们干什么的?”随即开始大肆搜查,翻出了《话在肉身显现》等信神书籍后,便连推带搡将在场的基督徒全部押上一辆红色面包车,带到当地派出所。

  警察将基督徒分开审讯,同时押着接待家庭的老姊妹,返回其家中把基督徒的包及神话书籍全部抄缴。警察令张女士拿着自己的包去审讯室,将包翻了一遍,只看到一些日常用品及一个电话本。之后对张女士说:“你到这干什么来了?”张女士没有正面回答,警察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反复审问纠缠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将张女士放了。

  真是有惊无险!但令张女士始料不及的是麻烦还在后头。警察从被抓的一姊妹身上搜到一张名单,上面记有张女士的联系方式。

  事隔两个月的一天中午,刑警队两名便衣警察开一辆白色面包车,来到张女士的单位,很客气地说:“你是张艳红吗?我们有些事情需要你的协助,跟我们走一趟。”张女士被带到北京市海淀区的一个派出所。到所后,警察们便立即变脸,几人轮番审问,气势逼人。一警察问张女士:“6月中旬的一天(指聚会那天)你在哪?干什么?”张女士见其旧事重提,知道还是为了信仰的事,便避而不答。警察见状连连逼问,最后说:“这没有点证据你还真想不起来了是吧。那你等着一会你就会都想起来的。”该警察便打电话把上次审问张女士的警察(门头沟派出所的)找来,此人一进屋就说:“你怎么又上这来了?我们又见面了。”张女士未搭理他,他见张女士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气急败坏地冲上来照着张女士的脸就是一拳,张女士的嘴立时就流血了。边打边骂:“XXX,打死你,你以为这样你就会没事吗?弄死你。你以为你不说好使啊,都给你录像了,等我给你拿出来吗?现在是给你机会,别找不自在。”接着拿起电棍冲张女士比划着问:“认识这个吧,没事你能来这吗?是不是只有这个才能让你说实话?”另一警察过来假惺惺地说:“你就说吧,因为这点事挨打也不值,说说就没事了,聪明点就说吧……”就这样警察围着张女士,软硬兼施地审了一下午,未审出任何结果。于是便以送张女士回家为由,强行将张女士拽上车,让其指路,未得逞。又把张女士带回派出所,晚上9时许又提审一次,见实在问不出什么,于当日晚11点才将张女士放出。

  回去后,张女士害怕警察继续纠缠,不得以辞去了工作。

 

黑龙江省四名女基督徒因聚会被抓捕并拘留(2001/05/20)

  2001年5月下旬的一天晚上6点多,哈尔滨市木兰县县里的基督徒张艳波(当年30岁)和张凤云(当年50岁)、黄女士(当年40多岁)三人正在木兰县县里富民街的杜英(当年48岁)家聚会,四、五名警察翻墙而入,闯进屋来,喝道:“我们是派出所的,你们这是非法聚会!”说着,抢走四人手中的信神书籍及诗歌本,将四人推上警车,押至木兰县第三派出所。

  在所里,四人被分开审讯。警察核实张艳波身份后,问道:“你信神几年了?头是谁?书从哪来的?”张艳波用智慧搪塞过去。另一警察看着没收的神话书籍,喝道:“你们信的东方闪电,已被国家定为邪教!私自聚会属于违法,就得抓你们!”同时,杜英也接受审讯。张艳波、杜英被连夜送往木兰县拘留所关押,拘留7天后获释。

  张凤云、黄女士趁警察不注意时趁机逃脱。

 

黑龙江警方对一女基督徒施酷刑逼供(2001/03/29)

——硬将其两只胳膊拽掉环,使其昏死过去

  2001年3月,基督徒刘丽(女,39岁,家住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因信全能神被齐齐哈尔市公安局铁锋区分局红光派出所抓捕,警方为了让刘丽交待出教会情况,对其实施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刘丽被折磨得声声惨叫,死去活来,两只胳膊被活生生拽掉环。

  2001年3月29日中午,刘丽在回家的路上一姊妹告诉她:警察已在你家等一上午了。刘丽因怕家里存有记载全教会弟兄姊妹的真名真地址的本子落在警察手里便毅然回家了。刚到家看见三名便衣警察在院子里坐着,警察问刘:你上哪去了?等你一上午了,跟我们上派出所调查点事。刘到放人名本的被橱里一摸,东西没有了,便赶紧跟警察去了派出所。

至所后,警察将刘放在一个屋子里让一个岁数大的人看着。刘看见桌上一个方便袋里装的都是她的东西,便趁机翻到教会的人名本藏起来。两个多小时后铁锋区公安局来人审问刘的个人简历,刘如实回答。警察反复问:你今天是不是传道去了?刘不语。约18时,警察把刘双手一上一下背在后面硬铐在一起,刘只觉着血都涌上来,脑袋发胀发热,手臂酸、麻、疼。警察边用刑边问:你都上哪去了?都有谁?你们的头是谁?刘不答。半个小时后才解开手铐。铁锋区刑警大队姓孙的对刘施诡计说:你儿子和丈夫都在外面哭呢,你说了就让你跟他们回去(其实刘的儿子去外地串门没在家)。看刘仍不说,警察将其押到针织厂院里的刑警大队刑侦科三楼一个屋子里,一只手铐在暖气管子上。刘看没人看管,便赶紧把人名本毁掉。

  一个半小时后,进来一个近40岁酒气熏天的打手(警察雇用的),上来薅住刘的头发问:你是他妈地信法轮功的吧?刘答:不是,是信耶稣的。打手说:信耶稣的能抓你?还嘴硬不承认。随手打了刘一耳光。这时刑警大队的陈科长和姓孙的把刘带到里边一个屋子里上酷刑:脱去刘的上衣令其坐在老虎凳子上、双手伸到椅后背两个窟窿里铐上手铐,双脚脖用绳子绑上,一个人站在桌子上往高处提脚上的绳子。这一酷刑致使刘整个身子离开铁椅,只有两只胳膊卡在铁椅的洞里。一会儿,刘就浑身酸麻、冒汗支持不住了。警察却恶狠狠地问:你说不说?你们的头是谁?刘答:没有头,只有神是我们的头。警察又往高提刘的腿,反复折磨刘半个小时左右,警察累得气喘吁吁,刘也被折磨得精疲力尽。后来,他们把铁椅子推到墙根,绳子搭到上面暖气管上,和脚脖子上的绳绑在一起,刘的身体被提到离开椅子时警察骑到刘腰上左右晃,使刘的身子跟着左右摇晃,刘连羞带痛。此间警察仍紧紧逼问:“你们的头是谁?后台是谁?是哪个国家的?谁给你们的书?都上哪里传的?传了多少人?”因反复用刑再加时间过长,最后一次刘的两只胳膊活生生地被拽掉环,身子一下瘫下来,刘也当即疼得昏死过去。警察将刘折磨成这样,仍不停止审问,等刘醒来时警察继续威胁说:“你再不说就把你的姐姐与妹妹(刘的姐姐和妹妹都是信神的)都整来打,让你眼睁睁看着她们挨打,看你说不说。”这时已是半夜了,警察又把刘铐在铁椅子上,无奈地说:“费这么大劲白他妈折腾了,啥也没整出来,真比他妈的刘胡兰还刘胡兰。”姓孙的警察说:你放着好好日子不过遭这罪,看你这信神信的。刘毅然回绝:“信神是好事,要是人都信神了世上就没有坏人了,你们警察不也轻省了吗?我们都是遵纪守法的人,不做坏事,你们为啥抓捕、残害?”孙说:你上大教堂信不抓。刘说:我和大教堂信的是一位神。第二天他们又追问:“和你们一起的人都是哪的?都叫什么名字?怎么称呼?”刘答:我们在一起都称呼弟兄姊妹,只唠信神的事,从不问人叫啥住哪。审讯无果,下午3时许又将刘拉回派出所。两小时后,刘又被送至齐齐哈尔市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喊叫声、砸脚镣声、给犯人上刑的哀嚎声,令刘心惊胆战,刘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整天揪着心像犯心脏病一样。刘在看守所里呆了五个月,最后被扣个“信邪教”的罪名判处劳动教养一年,送至双河劳教所服刑。于2003年2月28日释放。

  刘在被警方酷刑残害后,三个多月右手才敢举起来,至今骑自行车时间长一点手臂就发麻、不过血,有时睡觉手臂也麻木。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拘留(2001/02/07)

  2001年2月7日中午1时许,家住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镇的基督徒王玉英(当年54岁)王玉英正和三位姊妹在自家聚会交谈,四名便衣警察突然直冲而入王家,进屋一名持枪警察大喝:“不许动,把手举起来!动就打死你们!把手背到身后靠墙站着!”其中一姊妹被警察凶悍的架势吓得浑身发抖,倒在地上,一警察上前一把将她拖起站着,然后逼问:“你们中间谁是带领?”王玉英说:“我是。”另两名警察开始大肆搜翻,炕上、厨房等均未放过,从中翻出10多本信神书籍、若干诗歌磁带、一台小录音机,然后连人带物一并押到林口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一到国保大队,警察就命令四名基督徒拖鞋赤脚站在水泥地上,然后分别搜身,在王玉英身上搜去47元现金(未还),在另两名姊妹身上搜去两部手机(未还),然后开始审讯。国保大队贾队长审问王玉英:“谁叫你们聚会的?谁是带领?”王玉英说:“神是带领。”贾一听火冒三丈:“妈的,揍的轻!”说着搧其两大耳光,又操起一锥子在王女士脸上比划着:“你知道什么是刑法吗?”王玉英说:“刑法是针对那些打砸抢犯罪的人说的,我们信神之人什么坏事都不做,更不参与政治,只是传福音做好事,要是针对我们那就太不公平了!”警察却听而不理,继续逼问信神之事,终无结果,贾队长气急败坏恶狠狠地揪住王女士的头发,将其扔进铁笼里锁上了,之后去审讯其他基督徒。当天有一姊妹趁警察不防逃脱了。

  次日上午8时许,三名警察轮班刑讯王玉英,逼问其带领是谁,上线下线是谁,王不答,几名警察就七嘴八舌威胁恐吓,一警察上来大骂:“你个老不死的,踩死你!”边骂边使劲踩王女士的脚面,王疼的浑身冒汗(脚面到脚趾都被踩成紫黑色,一个多月才恢复),一警察又恶狠狠地朝王女士腿窝猛踢一脚, 王女士一下子趴倒在地,头重重地撞在桌子上,立时肿起一大包,王疼得天旋地转,王女士想站起来,另一警察上来又踹一脚,王女士又摔倒在地,警察将其薅起来继续逼问头是谁,如此刑讯逼供直到下午2时许,王女士一直米水未进。

  9日下午2时许,警察给王玉英等三名基督徒照相,命令按手印,签字,之后押进林口县看守所。一进看守所警察就将三人的腰带解走,三人只能提着裤子走,之后分开审讯,仍逼问同样问题,期间又多次被提审,均无结果。3月12日,王玉英的丈夫前来交上罚款及伙食费共计5050元,王玉英终被释放,被关押34天。另两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你信全能神就不行!”——基督徒遭到警察残酷毒打(2000/11/28)

  2000年11月28日,在黑龙江省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室内正在上演着惊心动魄的一幕:一名中年男子被迫退掉裤子,露出腰和臀部,密山市公安局政保科副科长杜景山高高举起手中的皮腰带,狠狠地抽在中年男子的腰和臀部上,中年男子痛得满头是汗、惨叫不止,杜景山边打边喊:“你说不说?”,接着又连续抽打几十下,此时中年男子无力承受这样的毒打,低下头来向全能神祈求祷告,求神加给力量,保守自己不当犹大。杜景山看其低着头,大吼道:“不许祷告!”抡起巴掌就是一顿大嘴巴。中年男子的脸瞬间苍肿起来,杜景山边扇边恶狠狠地说:“我叫你祷告!我叫你祷告!”操起皮腰带又继续抽打,此时中年男子的腰与臀部已是血肉模糊,皮开肉绽,惨不忍睹!杜景山仍不罢手,越打越狠,胳膊抽累了,就用脚使劲踹中年男子两手间的手铐链,每踹一下,中年男子都差点摔倒,手铐就往肉里卡进一点,直踹得手铐紧紧地钳到骨头上,筋都被手铐卡瘪,两手痛得像要锯掉一样(过后,一双手变得紫黑肿胀丝毫没有知觉,4个月后筋才恢复,手才有点感觉)。就这样,杜景山一会儿用皮腰带抽打,一会往下踹手铐,直到杜景山累得气喘吁吁再也打不动了才罢手,残酷折磨近四个小时。

  无论谁看到这样的场面都会猜想,这名男子一定是名重犯,犯了不可饶恕的大罪!否则,堂堂的人民警察怎会下如此毒手?其实不然,这名男子只是一名老实巴交,遵纪守法的普通公民,只因他是信全能神的才遭如此劫难。他的名字叫辛瑞(化名),当年37岁,家住黑龙江省鸡西市局一中附近,自2000年以来在密山市黑台镇传福音,警方得知此事,于11月28日下午2时许,黑台镇派出所警察将其抓捕,并在其住处抄缴信神书籍数本、传福音资料、笔记以及辛瑞的身份证。因他不肯配合警察抓捕其他信徒,便遭到警察的毒打逼供,上演了如此惨痛的一幕!然而,这仅仅是他在关押期间的一个小片段!

  2001年1月29日,辛瑞被带到密山市公安局五楼一间空屋内,政保科科长孟庆启率领四名警察虎视眈眈地看着辛瑞,辛瑞心知今天又要过鬼门关了!警察把所有的门窗紧紧关上,孟庆启喝道:“说!谁传你信神的?书是从哪来的?”辛瑞坚定地说:“我捡的,没人传我信神。”孟科长拿着手铐阴森森地说道:“你不说是吗?我就一直打到你说为止!”说着,把辛瑞的右手由肩头往后背,左手由腰部往后背,把双手在身后用手铐铐住。由于两手距离远够不上,四名警察一起使劲把辛瑞的双手硬往一起拽,辛瑞感到撕心裂肺的痛,就听“咔”的一声,右手臂骨头像断了一样(辛瑞的胳膊一连五年总是疼痛的)。警察又在背部与手铐之间塞书,加剧痛苦,辛瑞在心里呼喊:全能神啊,救救我!不到半小时辛瑞被折磨的昏倒在地,宁死不供。孟庆启大骂道:“你他妈的嘴真硬!”使足全身的力气打一巴掌,辛瑞鼻血立刻流了出来,鼻子前端的软骨被打断(导致1年多鼻子才恢复正常)。

  在这两个月期间,辛瑞经历数次审讯,每次都遭到警察的谩骂、拳打脚踢,扇耳光更是常事。有一次警察强迫辛瑞靠墙撅着达3个小时,撅得辛瑞两腿发抖,稍不如警察的意,就会挨打。为此,辛瑞曾向政保科科长孟庆启反抗:“你们凭什么拘留我这么长时间,又毒打逼供,我犯什么罪了?”孟庆启蛮横地说:“你信全能神就不行,你不交代你的同伙,就给你送监狱里去!”辛瑞悲愤地说:“我信神,遵纪守法,也不参与政治,你们这样对待我,我得找个地方说理!”孟嚣张道:“那你就等着吧!把你判刑几年后,你再去说理,我们也退休了,你爱上哪儿告上哪儿告吧!”

  辛瑞带着满身伤痕在密山市第二看守所关押足足九个半月,被折磨的形容枯槁,身体病弱。在2001年9月13日孟庆启与杜景山以“信仰邪教,屡教不改,阻止法律实施!”的罪名判处辛瑞劳教2年,押至鸡西市劳动教养所服刑。于2002 年10月6日重获自由。

 

center]黑龙江省警方疯狂追踪,抓捕基督徒(2000/11/20)[/center]  2000年11月20日早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安隆街紫园槐村基督徒丁桂秋(女,当年38岁)出去聚会,她丈夫在家干活。9时许,大队的通讯员领着松山乡派出所所长,还有4名持枪刑警,全副武装闯进屋里,进屋就喝问:“你妻子上哪去了?” “你妻子是不是信主的?都和什么人来往?在哪聚会?你信不信?” 没等丁桂秋丈夫回答完,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把搜捕证拿出来,随后开始乱翻东西,把家里的箱子、柜子、仓房翻个底朝上,就连碗柜里的花椒瓶都翻,看是否有电话号码。翻出一本《在光中行走》《跟随羔羊唱新歌》《必须具备的真理》真理归纳、老工作安排、5本一套的磁带、一本《圣经》全部都没收。并告诉丁桂秋丈夫等丁桂秋回来时去大队一趟,派出所找她。当丁桂秋在聚会点听到消息后,就没敢回家,在亲戚家躲了几天,后当地的派出所找到丁桂秋亲属调查,丁只能去市里弟兄姊妹家躲了几天。因这期间警察一直没放松对丁桂秋的追捕,最后被迫离开家。

  然而厄运并没有就此远离丁桂秋。2003年5月10日中午11时许,丁和双鸭山市学府小区4号楼基督徒陆俊芹(女,当年63岁)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新兴大街国贸商厦正在给姊妹打磁卡电话时,被早已守候在那里的两名便衣警察抓捕。不容分说将两名基督徒用一个手铐铐在一起,强行塞到警车里押到市公安局。

  到公安局后先对俩人进行搜身,在丁桂秋身上搜出一张工作安排和47元钱、两本传福音用的磁带。然后分开审讯俩人,丁桂秋为了不牵连陆俊芹,否认相识。警察对丁桂秋破口大骂:“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你们这些死不要脸的东西,就是活人惯的你们,不好好过日子,就得狠抓,狠整你们。”边骂边拿画报朝丁桂秋脸上使劲打了有七、八下。警察见丁桂秋不说话,就拽着她的头发使劲往墙上猛撞,当时丁桂秋的眼前一片漆黑,半天什么也看不见。晚上7点多钟把丁桂秋押到双鸭山市卧虹桥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警察对丁桂秋提审三次,每次都厉声质问:“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知不知道?你们的小区带领、教会带领都是谁?你到底是干啥的?” 丁桂秋均没正面回答。事后丁桂秋才知道,在她被抓的第二天,市公安局又去她家抄家,结果什么也没翻着。第三次审讯比以前二次更让人感到恐惧,警察大声地亵渎神并谩骂丁桂秋:“你这没心没肺、没皮没脸的东西,家过得那个熊样,穷得叮铛响,还他妈信呢!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吗?我们就是专抓你们信东方闪电的,只要让我们发现就抓你们,见一个抓一个。信不信不用你说,我们说你信,你就是个信的,你还是个小头目,管十七八个人,你今天不把这些人供出来,休想回家。”丁桂秋一直不供,警察就让她撅着约有十分钟,一警察突然用穿着皮鞋的脚使劲踢了她的小便处两脚,当时疼得丁桂秋差点晕过去。过了半个月每次去厕所小便处还疼的受不了。警察教丁桂秋亵渎神,不说就搧耳光拽头发使劲往墙上撞。警察还扬言:“这对你是轻的,重刑还在后面,还没临到呢!” 当丁桂秋浑身瘫软无力时,有起人命案需要及时侦破,警察无瑕顾及处理丁桂秋。

  与此同时审陆俊芹的国保大队的队长姜道红,假惺惺地问陆俊芹:“这东西是谁给的?你几个孩子?儿女都在哪?”有目的的绕来绕去,陆俊芹告诉警察她是五金公司退休的。姜道红一听马上说:“老太太把存折拿出来呗,你上那里受罪干啥?拿两个钱回家吧,再说你年龄和我妈差不多,你们这个年龄都应拥护共产党、热爱毛主席。他们这伙人都是反动的,离他们远点吧。你就拿三千块钱吧。”陆俊芹说:“我哪有存折,一个月才几百块钱,你们的政策不是罚了不打,打了不罚吗?你让我进去吧!我没有钱!”警察就讨价还价地说:“那你就拿二千吧。” 陆俊芹说:“我只有一千元。”警察说:“我们开车送你回家,把那一千元拿着。” 晚上四点多,陆俊芹被警察“送”回家,代价是1000元人民币。

  而丁桂秋则因另外案件的干扰,使警察无瑕顾及,便将其拘留十五天之后,交了150元钱释放了出来。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追捕有家难归(2000/04/16)

  马艳凤,女, 38岁,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肇东镇展望村。2000年4月的一天,本市公安局警察闯入马家,因马女士不在家,抓捕未遂。

  次日警察打电话通知马女士到肇东公安局国保大队。一警察问马:“信没信东方闪电全能神?”随后警察赵仁武让马靠墙站着,并恶狠狠地搧了马两记大耳光。马女士保持沉默。审讯未果。警察将马女士当日放出。

  回来后,马女士怕警察继续纠缠,被迫离家,逃亡在外。警察多次到马女士的婆家和娘家追查马的下落。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拘留——基督一人两次被抓(2000/03/17) 

牡丹江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的基督徒尤淑华(当年33岁)、关立红(当年31岁),二人信全能神被当地警方得知,2000年3月17日早上6时许。江南派出所的数名警察驱车闯到尤淑华家,冲尤女士喝问:“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跟我们到派出所去!”又将尤的家翻一遍,没搜到任何信神证据,押着尤女士上车,直接奔向关立红家,警察到关女士家就问:“你信神的书呢?”关说没有,并对警察说有胃病正在服药,警察毫不理会,强行将关女士拽上车,二名基督徒被带到江南派出所。

  二人被分开审讯,赵姓警察冲关立红喝问:“你知道为什么抓你来吗?”关说不知道。警察又训斥道:“你们信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信,你信神有啥用?能当饭吃呀?神在哪呢?那有神?你们这些人就是欠揍!”边骂边朝关女士的的脸左右开弓连扇十多下,打得关耳朵嗡嗡直响,两颊又肿又胀。同时尤淑华在另一审讯室也遭到警察的殴打逼供,还强迫她立正站着,一直站到晚上,尤一天没有进食,又饿又累,头晕目眩。当晚6时许,二人被转押至宁安市公安局继续被分开审讯。

  警察逼问尤淑华:“你信的是不是东方闪电?是谁传给你的?在哪聚会?你都传给谁了?”尤女士默祷不语,警察气急败坏地体罚她,让其大弯腰头朝下,双手搭在后腿肚上,如此姿势持续两个小时,把尤女士累的晕头转向,浑身哆嗦,再也支撑不住了,一下子倒在沙发上。同时关立红也在被逼问着同样问题并被打耳光,又被体罚撅着一个小时,之后警察命关在审讯记录上签字按手印。审讯无果,二人连夜被送进宁安市范家看守所。

  4月1日,尤淑华家和关立红家各交上5000元和3000元罚款,并写下保证书后二人才被放回,被关押16天。

  另外,关丽红在2003年5月中旬的一天,到宁安市下边一村子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宁安市公安局宁安镇第四派出所的警察抓捕,并将关女士的信神诗歌磁带没收,宁安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得知亦来参与审讯,其中一名警察是2000年3月间因信神被捕时审讯关的人,那警察一看见关女士就骂:“妈的,真没脸,又出来传福音了,把她带走,押死她!”边骂边用手指敲她的额头,这样关立红又被押进了宁安市看守所。

  期间,警察张培良审问关丽红:“是谁让你出来传福音的?磁带是从哪来的?头是谁?”警察反复逼问,关都没有直接回答,警察暴跳如雷,恶狠狠地吼道:“我就不信问不出来!要是问不出来就不放过你!”说罢,冲过去左右开弓猛扇其大嘴巴子,嘴角顿时鲜血流出,耳朵嗡嗡直响(直到现在耳朵还听不清声音)。警察仍不罢休,又使劲拽关的头发来回晃,关坚持不住倒在地上,警察又薅住关的头发拽起,反复数次,关被折磨得头发散乱,苦不堪言,最后,警察硬向关立红的家人敲诈去5000元罚款,才将关女士于9月30日释放。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并遭到殴打(2000/03/14)

  当年65岁的女基督徒王凤兰,家住黑龙江省肇东市松辽胡同22号松辽小区。2000年3月14日下午4时,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4名警察开4辆警车,闯入王家将其抓捕。

  一进公安局,局长范小光扑上来恶狠狠地搧王两个大耳光,又用日记本打其两个耳光。随后逼问:“你们信神的是不是在你家聚会,有多少人在你家聚会?都是谁?叫啥名?你们的头儿是谁?”王不答。接着警察围着王女士开打,一名警察照着王的胸口连击数下,王连连后退,被逼到墙角处瘫倒在地,又过来两名警察拽着胳膊将其拎起来,记笔录的警察冲上来打了王两个耳光,边打边说:“你说不说,你说不说!”折腾到晚上9时许才将王放回。

  次日,王女士又按警察的要求来派出所报到,局长范小光继续重复审问昨天的问题,并打了王两记耳光,看实在审不出什么结果,当天让张女士的家人将其领回。

 

黑龙江省夫妇俩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抓捕(1999/08/11)

  黑河市爱辉区幸福乡的曹亚芬(女,当年57岁)夫妇,在当地信全能神被该市公安局知晓。1999年8月期间,一天,曹女士夫妇正在家中休息,该市公安局的三名着装警察突然闯来,冲着曹女士喝道:“你是不是信东方闪电的?把行李打好跟我们到公安局走一趟!”不容分说,将曹女士夫妇推上停在大门口的警车,押进黑河市公安局。

  到了警局就将曹女士二人分开,曹亚芬一进屋看见有四、五名男女警察,抓她的那个警察说:“我抓个信东方闪电的,你们好好审审吧!”接着有个30多岁的警察冲曹玉芬喝问:“你怎么信的?是谁传给你的?头是谁?”“是一个南方老太太传的,没有头。”警察一听火冒三丈,气汹汹地命令道:“你回家取行李等着拘留吧!”曹反问:“我犯啥法了?让我取行李?”“你信东方闪电就是犯法!”曹无奈只好用智慧说:“我什么也没信。”另一审讯室里,曹女士的丈夫也同样受到审讯。无果。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警察不得不将曹亚芬夫妇放回,临走前还警告说:“以后不许再信神了!”

 

黑龙江省七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警察抓捕(1999/06/29)

  1999年6月29日下午1时许,全能神教会杜敏、孙莲英等六名女基督徒,在鸡西市密山市铁路家属区一女基督徒家聚会,当地派出所得知,两名女警与男警高德力驱车赶来,“咣!”“咣!”敲窗户和门,随即闯进屋,喊道:“知不知道不允许家庭聚会?”不由分说,连拽带推将七名基督徒押上车,拉到密山市第一派出所。

  一到所里,警察将七名基督徒分开关押,并逐个审讯。刑警队王队长及警员杜春山审问杜敏:“为什么不去大教堂在家聚会?知不知道私自聚会是扰乱治安,早就想抓你们信神的了!”杜敏反驳说:“我在家信神,怎么扰乱治安了?信仰不是自由吗?”王队长横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国家不允许!你还敢嘴硬!”冲着杜敏的鼻梁狠狠砸一拳,当时血喷出来,(鼻梁骨当即被打骨折,数年后鼻梁骨仍无知觉),接着又扇其几大嘴巴子,刑讯逼供近20多分钟。王队长又到另一审讯室,喝问孙莲英:“你们信神的头是谁?”孙说:“没有头。”王队长火了,拽住孙女士就是两巴掌,将孙莲英打倒在地,又揪住头发拽起来,咬牙切齿地说:“你不说,就打死你!”孙莲英毫不畏惧地说:“打死我也不知道!”接着王队长一阵狠踹,扇巴掌,孙的脸被打肿,满脸是血,连审带打将近一个多小时。警察接着去审问另一名叫求真(化名)的女基督徒,逼其交代信神有关的事,她也什么没说。气急败坏的杜春山一脚踢在她小肚子上,顿时被踢得尿了裤子。其他基督徒也受到同样的刑讯逼供。警察见问不出什么,以“扰乱社会治安”定罪,每人罚款200元,将杜敏和孙连英押送至密山市看守所,于次日早6点放回,其他五名基督徒事发当晚被放回。

  据悉,杜敏(当年54岁),家住鸡西市密山市铁路家属区;孙莲英(当年38岁),住在鸡西市密山市密山镇;另外五名基督徒为:姜秀珍;毕贵英;孙淑荣;求真(化名,当年30多岁)和接待家姊妹。

 

黑龙江省两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1999/03/28)

  大约1999年3月28日下午1点30分许,基督徒丁玉华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乡胜利村梁福财家里想给其女儿传福音时(二人同学),被黑龙江省方正县宝兴乡派出所的两名察抓捕。进屋后一警察对梁福财说:“跟我们走一趟。”警察又问丁玉华:“你干啥的?也跟我们走一趟。”警察不容分说强行将梁福财和丁玉华带上车,带到宝兴乡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两人被分开同时进行审问。

  警察审问梁福财:“你信的是什么?在哪聚会?都和谁联系?”基督徒梁福财因知道警察想了解更多的信全能神之人的信息,就用智慧说:“我就信主,在三自聚会。”警察又问:“那个女孩是你什么人?为什么会在你家?”梁某回答:“她是我女儿的同学,来看我女儿的。”这时,警察大声喝道:“你立正站着,不许走动,你到底信的是啥?你说实话,不说实话就给你上刑。说!那女的是干啥的?是不是传教的?”梁某回答不是。

  这时,另一房间的警察也在审讯丁玉华“为什么到这里来?来这里是不是传教的?你信的是什么?和谁联系?……”基督徒丁女士用智慧回答:“我是来看老同学的,你说的什么我不清楚。”之后,不论警察怎样逼问丁女士,丁女士都是说来看老同学的。警察被气得大骂几句,又到另一房间审讯梁某,这时,丁女士趁机侥幸脱身。

  警察发现后,又把梁某的女儿抓捕到派出所反复审讯父女二人丁女士到底是干什么的?一直审讯到下午四时许,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才将梁某父女二人放出。

  据了解,基督徒丁玉华,女,当年21岁,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梁福财,男,当年45岁,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方正县宝兴乡。

 

黑龙江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两次(1998/07/15)

  1998年7月15日,家住鹤岗市兴山区38岁的邹吉成,在本市宝泉岭镇管局场部传福音,被闻讯赶来的宝泉岭公安局警察抓捕。对其审讯,逼问在哪住,在哪信的东方闪电,并将其包中仅有的300元钱及一部手机搜去,因无充分证据,5小时后放回。

  几年后,邹吉成与另一基督徒在佳木斯市汤原县吉祥乡租房传福音,被该地警察知晓。2002年4月6日晚6时许,42岁的邹吉成与另一基督徒(男)传完福音回到住处做饭时,突然四名持枪警察闯来,两名基督徒被这突如其来的场面惊住了,其一警察持枪指向邹吉成二人喝道:“别动!我们是吉祥派出所的,你们到这来干什么?家是哪的?”基督徒没有直接回答。说着开始抄家,一无所获。将邹吉成二人押至吉祥派出所。

  一到所立即展开审讯,警察用枪柄敲击邹的头部,逼问:“你是不是传东方闪电?谁让你们传的?把头供出来!”反复逼问让其交代,邹吉成二人始终用智慧周旋,没有回答。审讯直至次日凌晨两点,审讯无果。警察勒索去1000元后将邹吉成二人放回。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两次被拘留(1998/05/08)

  1997年8月的一天下午3时许,苏家店镇派出所所长孙天路领一名警员闯到佳木斯市桦川县苏家店镇的基督徒史淑娴(当年49岁)家,将其押到村委会,所长孙天路说:“你信的是东方闪电,被国家定为邪教!你不能再信了,世上根本就没有神,信神不如信共产党。”史女士义正辞严地说:“我信的神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全能神,教我们走正道,走光明之路,我认识的弟兄姊妹个个都端庄正派,不像你们说的那样。”警察霸道的说:“别跟我扯这个,走,跟我们上公安局去!”遂将史淑娴押至桦川县公安局。

  一到局里,警察强迫史女士签字、画押,直接押进桦川县拘留所。史女士被强行关押15天,罚款700元,才被放回。临行前,桦川县刑侦科科长王宗孝对史女士禁令:“回去老实在家呆着,不许再信全能神了,再信抓着重重处理!”

  1998年5月8日,史淑娴(当年50岁)去哈尔滨市聚会,聚完会后史与四、五名基督徒在哈尔滨市火车站等车时,被闻讯赶来的铁路派出所警察围住,强行翻史女士的包,搜走一本神话书,随后将史淑娴等人抓进铁路派出所。

  警察将基督徒分开审讯。警察审问史女士:“谁带你们来的?书是从哪来的?回家后把书准备发给谁?家里还有谁信?”警察见什么也问不出来,连搧史女士数个耳光,手打疼了换用书继续打,史女士的脸火辣辣的疼,顷刻间肿了起来。警察边打边骂:“妈的,说不说,不说打死你!”史女士默祷不语。最后警察将其关押在哈尔滨市某一拘留所。

  三天后,史女士家所在地的桦川县公安局科长前来,将史女士押回桦川县拘留所,拘留45天,罚500元钱,才将其释放。临行前警察警告:“回家后再信就判你劳教三年!”

  一同被抓的另几名基督徒情况不详。

 

哈尔滨市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方抓捕并拘留(1998)

 哈尔滨市巴彦县富江乡前程村基督徒杨桂萍(女,当年45周岁,原旷野派)信耶稣基督家庭聚会,2001年12月接受全能神末世新工作。在1998年一天半夜十一时许,哈尔滨市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两名民警,闯入杨桂萍家欲实施抓捕,因本人没在家幸免于难。半个月后,富江乡派出所联合巴彦县公安局把在巴彦县里打工的杨桂萍抓捕,直接押到公安局审讯,以“非法传道人”为罪名,拘留七天,罚款500元。又找录像师录像,报到巴彦县电视、新闻节目报道播放。

  2003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一时许,哈尔滨市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孟所长带队同国保大队四人,哈尔滨公安处两人,一行七人再次闯到杨女士家,强行将其抓捕,押到巴彦县富江乡派出所。后又返回杨桂萍家抄家,搜出圣经和参考资料一丝袋子,又把杨桂萍及姐姐(不信神陪同)转送到巴彦县国保大队。

  在局里,一名叫窦江的警察把杨桂萍底案拿出来后厉声质问:“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有人说你是教会带领?”杨某知道如果承认,就会成了警方定罪的证据,而且还会牵连许多人,所以,杨某回答:“我信主耶稣基督。”警察又把抓进去信全能神的基督徒照片让杨某辨认,杨某否认认识她们。哈处的警察气得暴跳如雷,大声喝道:“你不承认就给你判刑,你死不悔改!”杨某说:“你没证据属非法拘留。”警察马上说:“明天就给你证据!”警察不得以,将杨某与姐姐放回家,其实让杨某姐姐看着杨某,警察威胁杨某姐姐(她是教师):人如果跑了,就找你算帐。第二天早八时许,县公安局与派出所又开两辆车来到杨家,给杨某看了看逮捕令奸笑道:“这回有证据了。”然后把杨某押到巴彦国保大队。

  后又转往哈尔滨市看守所,在送往途中,一胖子警察对杨某连推带搡把手铐带上,还狠狠搧了杨某两耳光,恶狠狠地说:“让你嘴硬,到哈尔滨就有你好果子吃。”

  杨某因连惊带吓,四肢抽搐,嘴吐白沫神志不清,这时车返回将杨某送到巴彦县医院救治,到了县医院打氧气点滴,这时警察给公安厅打电话说人病了,公安厅人说一会公安医生去检查,没病就押回来。这时杨某有些苏醒了,心里清楚只要人醒过来,自己还会坐牢,就顺水推舟,佯装病没好,受惊吓了,杨某家人也不让了,要找警方。医务人员也打抱不平,迫使警方放弃对杨某拘捕,杨某因病得福。

 

黑龙江省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劳教两次(1996/09/04)

  1996年9月4日上午9时许,以王刚为首的哈尔滨市一处四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本市阿城区基督徒田会杰(当年39岁)家,喝道:“你是不是叫田会杰?” “是。”警察不容分说推搡着将田女士塞进警车,押至阿城延川大街附近的一处四楼(现在的哈尔滨银行门口)。阿城统战部赵景芳与公安局科长关子江同审田女士:“你信的是什么神?”田答:“基督教。”“什么基督教,你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说!谁传你信的?教会头是谁?多少人?”田女士怕其他基督徒受牵连,没有直接回答。警察诱骗道:“你说出几个教会成员,就放你回家。”田女士不供。下午2点多,田女士被关进哈尔滨市看守所。(俗称鸭子圈的地方)。

  关押期间,警察曾先后四次对田女士刑讯逼供,逼其交代教会带领和其他弟兄姊妹,田女士拒不回答。警察急了,强迫其“开飞机”一个多小时,后将田女士双手倒背铐在椅子后背上,此高度使田女士两腿弓弓着,站也站不直,坐也坐不下,警察穿着坚硬的皮鞋使劲往田女士大腿上踹,并恶狠狠地说:“你不说就给你上老虎凳,判你三年!”逼不出什么结果,三个月后将田会杰押至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服刑,此时田女士才知道自己被判劳教一年,1997年7月4日获释。

  为了避开当地警察的限制,田女士被迫离开家乡来到哈尔滨市方正县大罗密镇租房住,宁静的生活再次被打破。2004年2月24日晚9时许,两名便衣警察突然闯进屋,将田女士(当年47岁)和另一女基督徒控制住,开始抄家,搜走现金200元、两双新袜子、两卷卫生纸、一只手电筒,接着问:“叫什么?家是哪的?信什么教?”“基督教。”“胡说!你们信的是邪教东方闪电!”将田女士二人双手铐上,推进警车,押往方正县国保大队。次日上午审讯,逼田女士二人交代全能神教会其他信徒的姓名住址,田女士用智慧搪塞。恼怒的警察拿起一根大拇指粗的棍子用力抽打田女士,田浑身肿痛。审讯无果,随即将二人送进方正县看守所。期间,与田女士一起被捕的基督徒家里花10000多元钱才将其赎回。七个月后,田会杰被判劳动教养三年,再次押进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于2007年1月5日刑满释放。

  据田女士讲诉,服刑期间,管教张队长强迫所有基督徒写决裂书、悔过书、保证书,并命令天天亵渎“东方闪电是邪教”。不说、不亵渎就不许接见家里人。

 

 

黑龙江省警方抓捕一女基督徒并劳教(1996/08/16)

 1996年8月16日下午1时许, 家住哈尔滨市阿城区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李美珍(当年69岁)正在家织毛衣,突然,四、五名便衣警察闯入家门,喝问:“永源(指阿城区永源镇)有没有人来过你家?”李女士说:“没有。”警察把李女士家的电话单(提前调出来的)拿出来说:“全国各地都有你家打的电话,你家每个月电话费一百多元,说!是谁在你家打的?”李美珍答道:“我家外地亲属多,儿子、女儿都在外地上班,他们往家打电话,我也给他们打电话。”警察蛮横地把李女士夫妻推到大屋,开始在小屋翻箱倒柜,搜走两本圣经和李女士丈夫在部队工作时颁发的一套金边军功章。强行将赤脚的李女士推搡到楼下警车里,押着到一陌生屯子令其指认有无基督徒,后将其送至哈尔滨市公安局三处。

  在审讯室过程中,警察命李女士交代家里电话都和谁联系,是谁打的,在哪住等。李女士一口咬定是自己打给儿女的,招致警察暴打:警察王刚恶狠狠地左右开弓打李耳光,李的脸苍肿麻木没有知觉,连踢带踹,骂道:“你这老不要脸的,让你嘴硬,待会儿把你送进监里,不给你饭吃!”审讯后将李押至阿城市看守所。

  关押期间曾三次提审,仍无果。卢处长恐吓道:“你的案子已经定了,判你三年,罪名是联络点,你有没有意见?”李女士哭道:“没有!你们嘴大我嘴小,我有理也讲不出去,别说三年,就是三十年我也没办法,只能接受。但我根本没犯法,只是信神,神不让我做坏事,信神让我学好。”

  后来,李女士丈夫找人疏通关系,改判为“劳教一年,监外执行。”在看守所关押大约3个月,11月中旬李美珍被释放回家。

 

黑龙江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1996/08/16)

  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的刘素玲(当年56岁),1996年8月16日下午两点多,正在本镇女儿家呆着,听见外面很多人说话,随后省公安厅厅长、女秘书及集贤县公安局10来名警察撞门而入,进屋就问:“是不是老王家?这回可找到了,我们都找10多天了。”随即开始翻找信神书籍,一无所获,留下两名警察在此看守,将刘素玲带走了。

  在集贤县公安局里,审讯开始。警察问刘女士:“你信主吗?”“信。”“你亲家母信几年了?”“不知道。”厅长气得直拍桌子:“你亲家母到底跟谁来往,头是谁?不说就把你带走!我是省公安厅的,专为信主的事而来!”刘素玲连惊带吓过度紧张,犯了肾炎病,要求去厕所,警察制止,过了一会,刘女士的病情加重,脸色苍白,警察怕担责任,就不再审了。刘女士吃下几片药后,警察接着问及家庭情况,刘素玲回答说:“我大儿子在公安局工作。”警察一听说:“那我找你儿子去,自己家人不能审自己家人,你先回去,等有事再找你。”便将刘素玲放回。

 

一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抓捕判刑(1996/08/02)

家住黑龙江省尚志市尚志镇的基督徒金永玉(鲜族,女,当年41岁)家的电话被警察监控,于1996年8月1日上午7时许,以重新办理户口为名,将金女士全家骗至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第四派出所照相。

  1996年8月2日上午8时许,基督徒金永玉在家中被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的三名警察、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第四派出所(现:黑龙江省尚志市公安局红星派出所)的两名警察联合抓捕。警察在金永玉家翻出5本信神书籍后,押至尚志市尚志镇老沿河一栋三楼的房子里(警察专门审讯犯人的地方)审讯。

  当日中午12点左右,金永玉被哈尔滨公安局三名警察带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警察拿出一张纸,上面全是电话号,警察问基督徒金女士:“你信神跟谁联系?他们的电话号码是多少你知道吗?这里的电话号你都认识几个?这些人都在哪里?”基督徒金女士回答“一个都不认识。”警察大吼道:“我们早就监听你的电话了,知道你是信全能神的。”随后严加审讯,但警察一直未能从基督徒金女士的口中得到有用的证据,又诱骗道:“你好好地交待,把知道的都说出来我们就放了你,你看你丈夫那么好,家里还有钱,孩子也小,交代了就可以跟丈夫团聚了,孩子也有人照顾了……”不论警察怎样“软硬兼施”还是威胁打骂。回答警察的还是那句话:“我不知道。”最后,警察让金女士签字、按手印。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罪名劳教1年,于当天晚上7点押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

  在劳教所中,警察仍不死心,又审讯了五六次,但一直没有结果。

  在劳教所期间,因金女士一直睡凉水泥地,缺衣少被导致身患重病,而其家人也在四处找人说情,最后在花了28000元钱(包括:人情、送礼还有保释金),在被关押94天之后于1996年11月3日被释放。

  据了解,在2009年、2010年的两年期间,金女士拿户口本到尚志市公安局红星派出所办理护照到韩国时,微机显示金永玉曾“非法传教,不可出国”等字样,当地警察不予办理出国手续。

 

黑龙江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1992/10/11)

  1992年10月的一天,双鸭山市宝清县龙头镇的于春香(当年41岁),在本县街里一同伴家休息,公安局局长率领三名着装警察闯来,一警察跳墙进院打开大门,四名警察破门而入,喝道:“你是哪的?叫什么名?”“于春香。”局长说:“正好我们还要抓你呢,省得我们上你家了。”说罢,将于春香与同伴抓进宝清县公安局。

 刑讯中,警察命于春香同伴“开飞机”,因其年纪大站不住,警察就踢,踢倒让起来再站,有时踢出两米远,老人摔倒在地。警察仍不罢休,继续上她“开飞机”。期间,警察通知于春香当地派出所警察去抄家,将其《圣经》收缴。

  最后,强迫于春香二人在审讯记录上签字并保证不信主,才将其放回。

  2002年12月19日上午10点,于春香(当年51岁),在该市饶河县西丰镇传福音,再次被本镇派出所便衣警察抓捕,关进西丰镇派出所审讯室的铁笼子里,直到是日下午1点。该县公安局警察开车将于春香带到饶河县公安局。一警察见到于春香,二话不说,“啪!”“啪!”就是两大耳光,喝道:“你跑这来干什么?信的是什么?”于春香说:“耶稣。”审问一番后将于春香转押至饶河县拘留所。

  4日后,王警官提审于春香(科长邹本成听审,记录员刘义),于女士刚一进屋,邹本成一脚将于春香踹出好远,于女士摔倒在地,警察命令其在墙边“开飞机”,站不住就踹。警察逼问:“信多少年了?谁是头?谁传你的?”于春香说:“神是头。”警察喝道:“你们信的就是东方闪电,够判你3年!”反复提审几次,于女士坚持不供。警察诱骗说:“你把头说出来,就可以出去,还可以立功赎罪!”于春香说:“你说的我不懂,就知道信神传福音!” 警察嘲讽道:“你这傻老太太,哪有神哪你还信,你知不知道你信的东方闪电是邪教,这回抓着你,别想出去了!”于春香一直默默祷告,什么也没说。

  最终,警察勒索于春香5000元后,才于2003年1 月14日将其释放。

 

center]哈尔滨26名基督徒无故被拘留 其中三名被通缉有家难归(1992/09/08)[/center]  1992年9月8日晚7时,基督徒刘德福(当年26岁,接待家)、刘德存(当年34岁)、张亚云(当年31岁,与刘德存是夫妻)、刘德富与另22名基督徒正在聚会,突然一阵砸门声中断了基督徒的聚会。李德福将门刚打开一条缝,四名警察手拿电棍冲了进来。一名警察吼叫道:“都给我坐在地上!双手抱头挨着坐好,不许说话不许动!都他妈的老实点!把这几个小子带上手铐两人一付,都给我码上。”紧接着,警察拿着白色塑料管朝基督徒的身上打去。警察将基督徒控制住后,开始了土匪般的搜查:警察先抢走基督徒身上的钱(共700元),随后穿着鞋上炕翻箱倒柜,当时炕上还躺着两名年仅5岁与8岁的小孩。一名司机看不下去了说:“别踩到孩子!”但警察根本不顾及这些,只顾着疯狂的掠夺,最终将几本神话书籍以及屋里值钱的东西(两台三洋牌小录音机价值600元、一台凤凰牌大录音机以及一台价值260元的大录音机)全部掳走。随后,警察将基督徒推上一辆大卡车,押到阿城市永源乡派出所(现在是道外区永源镇)。

  到了派出所,警察不允许基督徒睡觉。至次日9时,警察对其中一部分基督徒进行审讯。警察先对张亚云厉声吼道:“你坐直了,把头抬起来,把手背过去!”紧接着,警察问道:“这书是哪来的?” 张说:“我不知道,那么多人我哪知道是谁拿来的。”警察又问:“谁召集他们来的?”张说:“没人召集,是圣灵带领的。”接着问:“录音机是哪来的?”张说:“是我养猪挣钱买的。”警察骂道:“你们信的是不是呼喊派,东方闪电组织?”张说:“那是你们说的,我们没错,我们信的是全能神,不是什么组织。”警察拿起手中的书照着张女士的头就打了数下并恐吓道:“你就等着判刑吧!”。与此同时,刘德福也被审讯着同样的问题,期间,刘德福被警察拿着塑料管猛打。随后,二人被警察关押起来。

  当日下午4时,警察将另一部分基督徒押到阿城看守所分开审讯。警察审讯刘德存:“书是哪来的?录音机都是谁的?”刘先生说:“不知道。”警察抡起拳头朝刘先生的脖子狠狠地打去,喊道:“你这个顽固分子,你就是欠收拾!”随后,冲刘先生索要500元钱。刘先生说:“没钱。”警察吼道:“没钱就带走!”随后,刘先生被警察押进了5号牢房。在牢房里,警察指使囚犯殴打刘先生。随后,一名囚犯猛打刘先生的软肋三次,疼得刘先生喘不上来气;紧接着,另一名囚犯把刘先生拽起来用膝盖顶刘先生的小肚子,刘先生疼得倒在地上抱成一团。

  9月10日早11时许,张亚云与刘德福各被警察勒索200元与300元后,被释放(关押了39个小时)。

  刘德存被关押期间,两名警察(其中一人叫关子江)前往刘先生的家冲张亚云索要赎金。张女士说:“我家没钱。”警察放下狠话:“你不拿钱那就等着你丈夫判刑吧!”张亚云说:“你们想咋办就咋办吧!我们又没犯什么法,就是信全能神!”警察回到看守所后,将刘德存提出来审讯,期间,警察拿着电棍往刘先生的脖子上电击,刘先生被电得浑身抽搐。

  最终,刘德富被拘留1个多月后释放,释放时被警察勒索700元;刘德存被拘留49天后释放,释放时被警察勒索450元。另几名基督徒详情不明

  刘德存、张亚云、刘德富被释放后,为了能够好好信神,避免警察的再次抓捕,离开了家。2002年秋的一天晚上,警察闯进了刘德存的家打算抓捕刘德存与张亚云这对夫妻。刘先生的两个孩子(一名15岁,一名18岁)被吓醒,说:“他们没有回来。”警察恐吓道:“下次来,你们再不说出他们的下落,就把你们抓走!”最终,两个孩子离开了家,去外地打工。

  同年,警察发布了悬赏通告:谁发现刘德存、张亚云、刘德福的下落,奖励举报者一万元。致使三人至今有家难归。

  据悉,张亚云,刘德存、刘德福、刘德富原均住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永源镇。

 

七名基督徒因信神被河南省警方拘留(1992/08/18)

 1992年8月下旬的一天晚上11时许,家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永源镇永源村的女基督徒窦艳波(被抓捕时年仅24岁。还有哈尔滨市的灵工;牡丹江市宁安区的同荣;阿城市的心清。三人均化名)等7名基督徒在河南省开封市郊区一基督徒家聚会,被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的警察抓捕。三名警察闯进屋,一警察喝道:“你们这些人都是干啥的?家是哪的?”随后警察开始翻基督徒的旅行包(翻出小录音机7台左右、磁带10盘左右、钱数不详),警察大喝道:“这些东西是信神的,走!都上车。”警察把接待家及窦艳波等8人一起带到河南省开封市公安局,将8人分开关押。

  第二天上午8时许,警察把窦艳波等8人押到河南省开封市收容所。

  四天后,警察提审窦艳波,警察喝道:“你家住哪?叫啥?到这里来是干什么的?”窦女士知道警察想知道更多信神信息,就用智慧回答:“我家住黑龙江省阿城市,我叫窦艳波,来河南看病。” 警察边骂边诈道:“你他妈的胡说,他们几个都把你供出来了,说你是信神的,我看你这样的即年轻又有文化,肯定是基督徒中的骨干分子,好好交待。” 警察反复审讯,窦女士均没有回答,最后骂道:“你这个人真他妈的是顽固分子,等着蹲大牢吧!”就这样,七名基督徒在收容所里被拘留了2个半月后,于1992年11月中旬上车9时左右,由黑龙江省阿城市公安局政保科(刘×、关子江)两名警察及阿城市收容所一女管教(祖丽英)来到开封市收容所办理交接手续后,三名警察将基督徒窦艳波和另一名基督徒戴上手铐押上去往阿城市的火车。

  下火车后,警察直接将两名基督徒押送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收容所关押。

  在阿城区收容所里,警察又提审了窦女士几次,但都没有审问出有关信神的信息。气得警察大骂:“你既然不说,那你就老实的在这里呆着吧。”

  后来窦艳波的家人四处找人给警察送礼,在阿城区收容所里又被拘留1个半月,于1992年12月末被释放。

  而与基督徒窦女士一同被抓捕的其他几名基督徒情况不明。

 

12小时内18省份的基督徒聚会遭黑龙江省警方围捕——多人被劳教(1991/05/08)

  1991年5月8日上午8时至晚8时,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联合阿城公安局12小时内相继抓捕77名前来黑龙江省阿城市永源镇永源村聚会的基督徒,其中六名当地接待聚会的基督徒被判劳教,其余人员均被遣送回本地判决。

  当日,黑龙江省阿城市永源镇永源村八队刚接受全能神作工的原召会信徒们欣喜地接待了来自全国18个省份的弟兄姊妹一百余人。众基督徒们相继传阅全能神的说话(有的用手抄,有的买铅字打印机打印),殊不知,被早已得知消息的阿城警方联合哈尔滨警方将基督徒必经之路及其聚会场所严密布控监视,将郭钦军(男,当年28岁)及河南、河北、陕西、山东四省聚完会返程的18名基督徒秘密抓捕,将神话书籍没收。

  当晚8时许,哈尔滨公安局、阿城公安局十余名警察全副武装,秘密前往永泉村郭立君(女,当年25岁)家。王永刚(警察)率队将守在门口的郭女士拽住,用枪逼住其额头咬牙切齿地轻声告诫:“不许动,不许说话!”门外的声音打断了屋内90余名基督徒的聚会,看到全副武装的警察,基督徒们吓得夺路而逃。王永刚连开两、三枪制止住余下的57名基督徒,用对讲机调遣其余警察开始查抄:将聚会用的6台大录音机、500多盘磁带、信神书籍上百本、弟兄姊妹的外衣和包(包里还有东西和钱)尽数没收(搜到的钱被纳入私囊)。给郭立君戴上手铐,将一根长绳系在手铐上,57个基督徒绑着一只手排成一排,被十几名警察持枪看押着步行至该镇派出所时,已是次日凌晨2时了。抓捕时,一名山东的基督徒被王永刚一拳打得撞在窗户上,头上鲜血直流,一老基督徒当时被吓得心脏病发作晕厥过去躲过一劫。郭女士家被查封,正在家中准备接待的周桂芹(女,当年49岁)、伊大方(女,当年49岁)也被抓捕至该派出所。

  次日上午,警方将抓捕的70名外省基督徒立案后,当地警方接案押回判决。郭立君等七名当地基督徒被刑讯逼供,王永刚问葛淑芝(女,当年43岁):“你们和李常寿联系的电台在哪?”又问及其信主的来历,怎么祷告,以及神话书籍的来历。几人均据实将其自身情况提供,被逼签字画押。当年才14岁的徐兴伟(葛淑芝的女儿)也难逃魔掌,被一警掌掴(打耳光),女孩的脸立时肿起来,手印清晰可见,其亲属在三天后得知消息将其救出。

  郭立君等六名基督徒于5月9日下午2时,被押送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故乡收容审查所。几人被每隔几天一提审,警方开始围绕神话书籍的来历,聚会的过程逼问几人。郭立君将聚会的责任独揽,周桂芹则避免连累其他人,将所有有关印刷信神书籍的事一口承认是她和家人所为。

  5月末的一天下午,六名基督徒又被转押到哈尔滨市极乐寺。关子江(警察)提审郭女士,还是询问神话书籍的事情,郭女士早已筋疲力尽,听而不闻。关子江怒骂:“你他妈说不说?他妈的,还没王法了呢?” 上前狠狠地搧其三四个耳光,狠踹其腿部,见郭女士没反应,凑上前去:“这回不打你了,你好好说,你家这些人谁传的?中央李瑞环都知道了,你说,你参没参与印书?书从哪来的?”郭女士回答:“周桂芹家。” 关子江恼羞成怒上前连搧其几个耳光,连踹了好几下,郭女士站立不住,倒在地上,手铐把手脖勒青了,关子江还在不停踢打,向其头部猛踹,郭女士被打得眼前漆黑昏了过去。

  1992年1月23号上午10时,阿城市召开公审大会,郭立君等六名基督徒以“非法组织”为罪名被判处劳教:付云芝(女,当年42岁)判刑三年、葛淑芝两年、周桂芹两年、郭钦军两年(监外执行,因其浑身大面积都长疥,给关子江800元钱办的保外就医),伊大方一年,郭立君一年,除郭钦军外,四人被押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万家劳教所,均刑满释放。

  据悉,当周桂芹刑满释放后,才得知丈夫孩子都外出避难,警方将其家中钱物洗劫一空(2000多本神话书籍,仅有的600多元钱、自行车一台、铅字打印机、油印机各两台)。其丈夫窦春生因信神曾两次被抓捕,一次被关押33天,被警方勒索3000元;第二次以信“邪教”为罪名判窦春生劳教3年,在审讯过程中被警方击打头部致其晕厥;劳教期间,被管教、牢头多次毒打,有一次竟晕倒在厕所里,半夜才醒过来。直至今日,窦春生夫妇仍流浪在外躲避警方的残害。

 

黑龙江省23名基督徒家庭聚会遭抓捕(1990/05/15)

国家统战部下达命令:严厉打击、禁止家庭聚会!

  1990年5月中旬的一天,上午8时,23名女基督徒在哈尔滨市阿城车站附近一接待家聚会,被哈尔滨市警方获悉。阿城公安局科长关子江,联合统战部赵景芳率领多名警察直奔聚会家,跳过木栅栏,踹开房门一拥而入。

  赵景芳在众人中拽出谢珍(现年62岁,1983年在三自教堂信耶稣, 1990年归回全能神教会),不容分说拿着手中的文件夹就抽打谢珍的头和脸,又狠搧耳光,边打边骂:“找的就是你!我让你跳槽(指原来在三自教堂),你还跳不跳了?我找你好几年了!”这时关子江抓住丛淑贤(现年60岁,1990年信全能神),左右开攻打耳光,丛淑贤的脸颊顿时肿起;紧接着又把宋凤云(现年63岁,1989年在三自教堂信耶稣,1990年归回全能神教会)从人群里连踢带踹地扯出来,喝道:“站好!”说着又踹了一脚;发了疯似的抓住田会杰(现年55岁,1989年在三自教堂聚会,1990年归回全能神教会),揪住田女士的头发狠劲地往墙上一下一下的撞,当时田女士脑门就起了大包,关子江叫嚣道:“我叫你们信神!看你们还来不来聚会了!把你们身上的东西都掏出来,一个纸条不许留,书也都交出来,如果谁不交,我叫女警察给你们扒光了,让你们跪着!叫你们信神,谁是神?今天我就是神!”

  警察把众基督徒押到阿城车站小学校的教室里。中午11时许,关子江提审谢珍,逼问:“你为啥离开三自教堂?谁传你信的?”谢珍拒不回答,关子江就拿竹刷子抽打谢珍。谢珍无奈回答:“我自己信的。”又问:头是谁,他在哪,谁带着祷告,谁领着唱歌……关子江问一句,就猛抽一阵儿,抽一次就二、三十下,从臀部一直打到小腿肚子,反复数次。谢珍发现自己的一条腿从上到下都是紫黑色,不敢碰,半年后才恢复正常。

  同样警察在另外21人中也打不出什么结果,赵景芳说:“给她们各单位的领导打电话,让本单位的领导带回去审,没单位的人每人罚款300元,放回去。”

  下午二点,17位没单位的基督徒每人交300元后放回。谢珍、李美珍(现年71岁)、宋凤云、郭秀英(现年55岁)、苑福芝(现年66岁)、纪瑞华(现年61岁)6人被带到阿城纺织厂保卫科。经过再次审讯后,纪瑞华反问:“我们是普通的平民百姓,没犯什么法,也没坑人、骗人,就因信神,你们凭什么抓人?国家宪法中的‘信仰自由’不都是骗人的吗?”处长答非所问的说:“你们中间没有头那不可能,你们不交待就算了,每人交200元钱,就可以回家。”每人被勒索200元后,傍晚四点多放回。

  此次被抓基督徒还有:陶淑珍,81岁;范永玲,55岁;岳瑞华,80岁;关艳珍,76岁;侯淑芹,80岁;王亚江,80岁;刘玉珍,64岁;田会君,63岁;郭淑芝,71岁;王姊妹,63岁;赵姊妹,62岁;兰玉芳,现已去世;兰玉芳的儿媳小英,55岁;关艳珍的外甥媳妇;苑福芝的母亲已去世。以上23名基督徒均为阿城本地人。

 

黑龙江省两名女基督徒无辜被拘留并罚款(1989/05/02)

  1989年5月初的一天,基督徒张素云(女,当年42岁)正在自家地里干活,集贤县公安局的警察驾车前来拘捕。当时,车里还有一名被绑着的女基督徒。有群众前来围观,警察将其拽下车,对围观群众说:“她信的是李常受(召会派),李常受是反革命,谁也不许跟他信。”说完将其同张素云一起塞上车,驱车而去。

  到公安局后,一警审问张素云:“你信的是什么?”张答:“李常受啊。” 警察质问:“谁让你信的?”张素云说:“没人让我信。”警察说:“你还不说呢,告诉你,人家都没了,你还不想清楚就是找打。”半小时后,张素云被送到集贤县看守所,浑身上下被搜个遍,一无所有,警察便将其腰带抽走了。之后把张素云和犯人关押一起,由警察看管,开始起早贪黑给看守所种土豆。直到5月7号,有一警察说:“张素云,今天你交200元罚款就回家吧!”临走时张素云说:“把腰带给我吧?”警察说:“你是不是在那里还没呆够还想进去?”张女士没敢再要,交上200元罚款无奈地离开了。

  另一名被绑在车里的基督徒申桂芝(女,当年36岁),是于4月28日被捕的,在公安局审讯了近4个小时后,晚6点转押到集贤县看守所,5月3日释放,罚款100元。

  据悉,基督徒张素云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江巷街17号;申桂芝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福利屯镇安邦街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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