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4月 12, 201313 年 comment_39629 一名年轻律师在法律界的黑暗中觉醒 谦顺 我曾是一名人人称羡的律师,如今是全能神教会一名普通信徒。每当我向人传神的末世福音时,人常不解地问:“你年纪轻轻的,不好好工作,怎么信神啦?”我都很自豪地说:“信神与年纪大小无关,因我们人是神造的,理应敬拜神。”因我深深地体会到是全能神拯救我,带我走上了人生正道。 我自小接受大红龙国家的教育,特别崇拜那些有涵养、有素质的人,尤其是律师,认为他们肩负社会责任,伸张正义,为那些寻求法律帮助的受害者撑起一片蓝天。一想到律师正义凛然的形象,我敬佩之心便油然而生,梦想自己有一天也能化身正义的使者,报效祖国。因而,十几年的寒窗苦读可以用“拼命”二字来形容,即使在书海中累得嘴角起泡、眼圈发黑也甘之如饴,觉得只要我多努力一分,离梦想就更近一步。 在我上大学时,妈妈接受了全能神的末世作工,受无神论熏陶的我很抵触弟兄姊妹所交通的真理,对神的到来认为是“天方夜谭”,还提醒妈妈要提防这些“来历不明”的人。但随着年龄的渐长,经历了些生活中的无可奈何,心里总有种感觉:万一是真的呢?带着好奇我捧起了神话,看到全能神说:“在你的心中有一个天大的秘密是你从未觉察到的,因为你活在了没有光明照耀的世界之中。你的心、你的灵被那恶者夺走;你的双目被黑暗遮蔽,看不到天上的太阳,看不到夜空中的那颗闪烁着的星斗;你的双耳被欺骗的言语堵塞,听不到耶和华打雷般的声音,也听不到从宝座之上流出的众水的声音。你失去了本该拥有的一切,失去了全能者赐给你的一切,进入了无边的苦海之中,没有救助的力量,没有生还的希望,只是在挣扎、在奔波……从那一刻开始,你就注定被那恶者苦害,远离全能者的祝福,远离全能者的供应,走上一条不归路。”(摘自《话在肉身显现•全能者的叹息》)我虽不明白这些话,但这些话却句句打动我的心与灵,内心不禁发出“这些话不是人能写得出来的,这是神的声音,他(神)比我自己更了解我”。后来借着吃喝《神是人生命的源头》这篇神话,我被蒙蔽多年的心灵得到苏醒,才明白天地万物原来是神创造的,人这个生命体是从神来的,是恶者、撒但用“无神论”“进化论”苦害我,使我否认神,远离神的看顾保守,这时我为自己当初的无知抵挡感到懊悔。然而,初信的我只知道神话甘甜,能给人带来安慰,却并不追求真理,深怕追求神失去自己的前途,不甘心十六年的辛苦付诸东流。虽然从神话里看到大红龙就是神的仇敌,但我还是天真地以为大红龙没那么坏,在这个社会中至少我可以“出淤泥而不染”。 毕业后,我如愿成为一名律师,并进了市里最好的律所之一。进所第一天,所里的很多律师都特地来“拜访”我,并一个劲地问我:“你是怎么进来的?”“你家是不是有什么背景?爸妈是干什么的?”“这个所很难进的,没有一点来头是进不来的,你背后的那个是市政协的儿子,你旁边那个是××区工商局的女儿,你隔壁那个是××……”我一点都不懂这些“关系学”,很诚实地回答父母就是普通人,家里没钱没势,我只有一张名校的文凭和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有了此证,实习1年就能成为正式律师)。查明我的“身份”后,他们对我的态度立即180度大转变,所里便传开了“××呆不长的,所里不会要她的(因她家里没背景)”,这对刚步入社会的我无疑是迎头一棒。说起来也许没人相信,我头三个月试用期的月工资还不到800元(因着房价贵,每月除了交房租,所剩无几),比其他的律师助理都低,我知道所里表面是按制度来,其实是想借此让我主动离开。我心虽不满,但为了将来我忍了,心想一定尽快适应这个环境,用事实让大家看看,没有关系、背景我照样“创造”事业高峰。刚出校园的我怀着满腔激情,梦想匡扶正义,用自己平生所学帮助那些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人们,坚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是公平、公正、公义的”。 走上工作岗位后,我开始接触各式各样的人,上至达官显贵,下至平民百姓。他们都是来寻求法律帮助,要求我们替他们打官司的,因为他们认为“法律能还人一个公道”。在民事案件中常会看见母子、兄弟姐妹为争夺房产对簿公堂;两夫妻闹离婚为分割财产相互对骂甚至大打出手;昔日情侣成为仇人,扬言报复;因拆迁安置百姓“闹”上访维权……当这一幕幕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面前时,我不禁问:为何人变得越来越冷漠、无情义?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原本以为为民伸冤、伸张正义的律师在事实面前却都是道貌岸然、唯利是图的人,他们拿谁的钱就替谁说话,即使有些事明摆着自己的当事人是错的,但既然收了钱,就要为自己的当事人说话,而且在法律上讲,这是被许可的,叫“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如:一次,我听一位律师在背后骂自己的当事人“没人性,行为太没品”,但开庭时还是为他极力辩护“说好话”;另一次,同所的一位专打交通肇事案的律师,为让自己的当事人(肇事方)少赔钱,绞尽脑汁,以我国户籍分为居民和农民两种,在交通赔偿中“同命不同价”(若同样是一级伤残,在补偿上金额可相差十几万)作为依据,硬颠倒黑白说对方是农民户口,为了讹钱伪造居民户口,结果法院支持了该律师的意见,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不满,来所里又哭又闹,那个律师却“一脸无辜”地说他也很无奈,他只能尽力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后来当这位律师让我做他助理时,我拒绝了,因我不想去赚他人的“救命钱”;还有一次,我跟一位干了3年的年轻律师去某看守所会见一个“黑社会小老大”。那人见我们的第一句话就是:“××律师,你快想想办法,把我弄出去,你去疏通关系,要多少钱都可以。”那律师说:“这个你放心,你家人都打好关系了,要不然对方都被鉴定为打成重伤了,怎么还定你个寻衅滋事?我会努力为你辩护,说你事先并不知情,是对方挑衅先动手的,你属于正当防卫。当然最好是让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不起诉,退回公安补充侦查,这样你在里面呆个把月就能出来(一般补充侦查期为一个月,若还是证据不足,只能放人)。”“小老大”听了很高兴,连声道谢。在法律上,故意伤害罪的起刑点是十年的有期徒刑,而寻衅滋事罪也就三年的有期徒刑,让我惊讶的是,这种社会败类、渣滓多关一个是一个,律师怎么能为这种人辩护!后来所里的一位老律师告诫我:“在律师眼里,没有好人坏人,只有当事人,律师做的就是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你这个样子(认死理),在律师行业是混不下去的!”可这不是黑白不分吗?表面上法律是公平的,但其实是为维护某些人的利益,而不惜损害他人,这完全与我的初衷“维护正义”相悖。但是,为了在这个自己所“热爱”的行业混下去,我不得不戴上假面具,学会“见人说话”、为打赢官司违背良心说话,同所的前辈还教我不要太相信自己的当事人,“逢人只说三分话”“防人之心不可无”。光鲜亮丽的背后,我的内心很受煎熬,我感到自己渐行渐远,成了自己都讨厌的“诡诈人”。 有时候律师碰到胜负难辨的案子,就会走走门路、通通关系。为了获胜,双方的律师都会想尽办法请法官吃饭,国家的反腐条例虽然明令禁止审理案件的法官与双方律师私下请客吃饭,但律师们都知道如何规避这些,他们会找该法官周围的朋友出面“请客”,且在饭桌不谈案子,但他们会适时投其所好,法官自然心领神会,谁的关系硬法官自然就倾向谁一边。除此之外,在重大节假日时,所里各律师为拉关系,更是使出浑身解数,约公检法的朋友吃饭,请所里的同事尤其是主任(律所最大的)聚餐,送健身年卡、超市购物卡、商场消费券等等。在我进所第一年的春节,有人提醒我,像我这样的新人得向主任送礼,这样在律所就好混些。为此,我内心很纠结,一是没钱送礼,二是即使有,也不想搞这些处世哲学,给人送礼还得说得自然,装得像不是专门给他送的一样,既要让对方收下还要维护对方的脸面。当时有一外邦人热心,硬给了我一箱海鲜,让我以自己的名义送给我的带教律师,虽然我自己没出一分钱,但这些让我良心受责备。 人都以为,律师个个精通法律,肯定对法律条文倒背如流、耳熟能详。事实上,律师只是更精通“钻”法律漏洞,更擅长吹牛皮、说大话,真正有真才实学的很少,多数都是靠三寸不烂之舌吹嘘一番,让人觉着他很“在行”。所里有位专做公司上市的非诉律师,常向我们这些年轻律师“传授经验”,说:自己是全市做得最好的非诉律师之一,要赚钱就得给大客户提供法律服务,靠打打官司不仅赚不了什么钱,还得跟公检法拉关系,弄不好还会被当事人“出卖”,丢掉饭碗。还说:“你得会吹,让这些公司的老总听完后非请你不可,我对上市不太懂,所以我的助理必须是专业出身的,这样我带着他们一块儿见老总也不会出丑,因为我是师傅啊!”说起某公司上市的事他更是得意,说自己是怎么跟那老总说上市的好处,现在国家刚推出的中小板、创业板,机制还不完善,所以此时是上市的最好机会,因可以浑水摸鱼、钻法律漏洞。只要一上市,就能套取更多的社会资金,只要准上市公司与证监会通好气,当然,吃饭、喝酒、敲背、小姐,这些“孝敬”是免不了的,上市所需的材料在证监会那儿只是走走过程,只要该公司的营业执照等证件齐全,我们就可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费高达几万不等,比一般诉讼案件的几千元高出很多)。他们上市,大家赚钱,双赢!……虽然我每次都装着跟大家一样很认真地听,还适时配合着鼓掌、提问,表现很积极上进的样子,但内心极度厌恶,为何这个社会如此黑暗?每天接触看到的听到的都是这样尔虞我诈的人事物?每天都盘算怎么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真想逃离这样的环境,这样压抑地活着实在太累!出于职业的敏感,身为律师的人总得留意自己言行举止免得被人抓把柄,就如刺猬一样用法律把自己全副武装,一旦谁触动其利益,马上就拿起法律武器反扑,维护自身利益不受一点损失,我感到活着好累。 在律所的几年,我也参与了不少案子,但有两件事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人们常听到的一句话,意思是一切根据事实说话,一切都有法律依据,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一次,我与一位老律师同去某看守所会见一名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他原是一位村长,被人举报受贿,反贪局定其贪污加受贿共10余万,按刑法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名村长,一个五十来岁的大男人,一见面就向我们哭诉,说自己是被冤枉的,没有贪污,顶多村里兴建一个水利工程别人送了2万多,但也是村里好几个人一起分了,但反贪局的人用“车轮战”审讯他,用强光灯直照他眼睛,不让他合眼睡觉,两天三夜下来实在熬不住才“屈打成招”。从看守所出来,我问老律师能不能为他无罪辩护,希望能帮助他,因为我知道这位老律师的人脉很广。老律师摇了摇头,说:“这案子是市里指定下属检察院办的。因这村长人太拗,检举别人受贿,得罪了上面的人,市里有人要搞他。这案子所里其他律师都不敢接,怕得罪人,我反正年纪大了,干了一辈子律师,也想接一些年轻时不敢接的案子,但我已向主办检察官打听过了,没得救,这世上可怜的人多了,在中国就是这样,‘权大于法’,而且这案子只会重判,不会轻判,至少十年。这就是官场,官大一级压死人,律师也没有办法。”听罢,我感到很无奈,眼见当权者借用法律来整治人,我却不能伸张正义,真是空学法律,更感到这社会太黑暗了,真是人压人、人吃人。那村长似乎也感到律师帮不了他什么,情绪激动,隔着铁窗大喊:“官官相护!”“法律都是骗人的,我相信他,去举报反被陷害!”而我除了在心里感叹,根本无能为力,这事压在我心头挺长时间。后来跟一位曾干过刑警的律师聊起这事,提到刑讯逼供时,他的话更让我吃惊,他说这是公安审讯犯人常用的手段,现在“文明”了,不明显地打,用“软”招,隐秘的还看不出外伤但更折磨人,什么“打强光灯”、“架飞机”、“坐老虎凳”、“车轮战”,这些流程下来再嘴硬的人也得投降。他就是因看不惯这些才转行当律师的。大红龙整人治人的手段真是够阴险、够恶毒、够冠冕堂皇!但同样是贪污受贿案件,一个贪污国有资产几千万的某国有公司老总才被判刑十年。带教律师告诉我说,就因该老总是国安局安排在日本经商的“间谍”,并且还说,他运气不好,碰上反腐严打期,被抓来做典型,公司账上不平,国家就得赔钱,总要找个垫背的,另一方面,此人也是派系斗争的牺牲品,别看是共产党一党专政,其实内部派系很多,明争暗斗,现在有一派要搞这个人,另一派要保他,带教律师与市里的“间谍”头头是战友,所以国安局安排他为其辩护。听了这些话,我不由得倒吸一口气,生活在大红龙的权下太凶险了,这些人什么栽赃陷害、互相残杀、“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杀人不见血的事都干得出来,真是险恶! 然而,真正让我开始对此行业感到后怕的是带教律师对我的一次谈话。那天从看守所回来的路上,我的带教律师“含蓄”地问我是不是信教的。因着当时神的作工还是处于隐秘时期,中国政府又很抵挡神的末世作工,加之此前向一名律师助理传过福音,她没接受,所以当被问及此话题时我很紧张,心想难道是被她“出卖”了,怕带教律师知道我是信神的,我便予以否认。老律师 “好心”提醒我说,所里不喜欢有人信教。但又告诉我所里有些律师迷信很重,律所在搬新所时,事先都请风水先生看过的,白天不让作法,晚上请道士过来作法,几个律师一起守夜,打牌到天明。当我问他有没有信仰时,他很坚定地说:“我信仰马列主义,我是坚定的共产主义战士,我只相信自己。”并警告我说:“你要想在所里呆下去也得这样(律所里半数以上都是党员)。”原来,不仅公检法是一家,律师行业也在大红龙的统治下。要想在这个行业混下去,必须学会他们的生存法则,与他们统一步调,否则,你就是异类,没法跟这些人打交道,甚至招来杀身之祸。在那一刻,我才真正感到害怕,这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宁肯让你去拜假神,也不许你信真神?身为一名有信仰的“法律人”,连自己的信仰都保护不了,且不敢让人知道我的身份,只能偷偷摸摸地信神,真是窝囊! 想想自己虽知道大红龙是黑暗、邪恶的,却又胜不过前途命运的诱惑,不愿摆脱这样的生活,每天只能戴着假面具生活,强颜欢笑,拍马逢迎,谨小慎微,生怕犯错误,如履薄冰。但随着深入接触律师行业,我渐渐失去做人的原则,学会喝酒应酬、溜须拍马、见风使舵,学会唯利是图、颠倒黑白;学会吹牛皮、说大话;等。我的内心常常谴责、痛苦、担惊受怕。我开始怀疑我的选择是否正确。做律师真的能实现我的梦想吗——寻求正义,做个好人?这是我要的人生吗?于是我来到神的面前,打开神话,看到全能神说:“话语说了有多少,谁曾认真对待?不明白神的话也不着急、不渴慕,从未对‘老魔鬼’的实质有真实的认识。活在阴间、地狱认为是活在‘海底宫殿’中,受着‘大红龙’的迫害自以为在接受国家的‘恩宠’,受着‘魔鬼’的嘲弄还认为在享受肉体的高超的‘技艺’,这班龌龊卑贱的窝囊废!惨遭不幸也不知晓,在这样的黑暗社会总是祸不单行,从来也不醒悟,自我恩待、奴隶的性情何时脱去?”(摘自《话在肉身显现·作工与进入(八)》)这时才看到自己虽然信神却不相信神话,还天真地以为大红龙没那么坏,法律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接触各样人事物、经历形形色色的案件后,才看清这些话都是骗人的花招,大红龙国家的法律对穷人、没权势的人、正直人是“法不容情”,对有权有势的人、恶人则是“法外开恩”,根本没有公平、正义可言。中国的法律完全是大红龙为维护它的独裁统治而服务的,是用来迷惑、蒙骗众百姓的幌子,让人都误以为中国是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一切都有法可依,百姓的合法权益是充分受到法律保障的。其实,在大红龙的权下,他说你有罪就有罪,没罪就没罪,上哪能找到真正的公平、自由?在一个独裁统治的权下讲“法”,那是笑话! 信神前我以为自己是个要强不会哭的人,甚至觉得自己还有点冷血,但不知为何信神后我常常暗自哭泣,表现出脆弱的一面,多少次我想逃离神,骗自己从来没信过神,这样可以跟世人一样放心大胆地追求世界前途、尽情地放纵肉体,但总有一种无形的力量在拉着我、感动着我,使我内心倍受煎熬,坐立不安,不敢堕落下去,迫不得已又回到神前。是全能神的话紧紧抓住我的心:“那些生活在我话之外、逃脱试炼之苦的人,不都在世界中飘荡吗?他们犹如秋后的落叶到处飘零,无有落脚之地,更无有我安慰之语,虽然他们没有我的刑罚熬炼跟随,但这些人不正是那天国之外到处漂泊、流浪街头的乞丐吗?世界真是你的安息之所吗?你真能因着躲开我的刑罚而获得那世界上的一丝欣慰的笑吗?你真能用你暂时的享受来掩盖你那内心中不可掩饰的空虚吗?你能骗你的任何一个亲人,但你却永远骗不了我,因为你的信太少,所以你至今仍然找不到活着的乐趣,我劝你与其为肉体碌碌无为过一生,忍受人所难以忍受的一切苦楚,不如为我真心花费半生,何必那样宝爱自己而逃避我的刑罚呢?何必因着躲避我一时的刑罚而获得永远的难堪、永远的刑罚呢?我对人并不勉强要求,人若真愿顺服我的一切安排,那我也不会亏待人的。”(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真正的‘人’指什么?》)是全能神的话语点醒了梦中的我,让我看到活在神话之外只能遭受撒但的苦害,只能无奈适应邪恶人类的生存规律,遵循行业的潜规则,只能奴颜脾膝,任由大红龙的蹂躏、践踏,活着没有尊严、人格。这几年我不已经饱尝了内心的煎熬,心灵的空虚吗?这样的生活我还愿继续下去吗?我就甘愿这样为大红龙效力一生,最终被大红龙吞吃,成为其殉葬品吗?那样活着岂不是太没有志气、太没有自尊了吗?感谢神话的引领,使我从心里不愿再随从肉体追求名利前途,不愿再与大红龙同流合污下去,只想随从内心的渴望和引导,寻找真正的光明、自由,做个真正的人,活出有意义的人生!于是我提出了辞职,当时也有人劝我留下,我也曾动摇过,但神还是保守我站住了,因我内心清楚:我选择信神、跟随神将是我这辈子做出的最正确的选择。 辞职后,我很荣幸地成为一名传福音人员。与弟兄姊妹在一起尽本分、生活,我感到无比的释怀,没有尔虞我诈、勾心斗角,更不存有“江湖险恶”之事,弟兄姊妹间相亲相爱,都在追求做诚实人,操练说心里话、根据事实说话,追求认识自己,追求性情变化,追求一切正义、美善的事物,开始逐渐摆脱世界黑暗邪恶潮流,越活越感觉轻松。 2012年,正当我们积极配合圣灵作工扩展神的国度福音之际,大红龙却疯狂反扑,胡乱编造罪名,大肆抓捕信神之人,给中国千万信神之人及其家庭带来了灾难与浩劫,使千万人因信神被抓坐牢或有家难归,这是轰动世界的抵挡神、残害神选民的重大事件。当有人不满,问大红龙的爪牙“怎么不讲法”时,它们竟回答说“我就是法”,真是无法无天!每当听到有弟兄姊妹因传福音被大红龙抓进监时,我都揪心般地难受,为着自己曾是一名靠法律吃饭的人而感到可耻,为着生活在这样一个黑暗、没人权的国家而感到愤恨。如今,大红龙还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各类媒体铺天盖地地宣传,攻击、毁谤、定罪全能神教会,无中生有,贼喊捉贼,极尽搅扰、破坏之能事,用谎言迷惑那些不明真相的人,使那些没来得及考察真道的胆怯害怕者失去最后蒙拯救的机会,充分暴露了大红龙“谎、邪、毒、狂”的实质,早已激起了神的怒气!必将受到全能神的公义的惩罚、咒诅!正如全能神所说:“对这个黑暗的社会神早已恨之入骨,咬牙切齿,恨不得将双脚都踩在这罪大恶极的老古蛇身上,让它永世不得翻身,不让它再坑害人,不容让它的过去,不容让它再欺骗人,历代以来的罪孽都一笔一笔地与它算清,神绝不放过这罪魁祸首,将它彻底灭绝!”(摘自《话在肉身显现·作工与进入(八)》) “一个人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人打入地狱;一个国家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国家毁灭;一个民族起来反对神的作工,神会让这个民族在地球上消失,不复存在。”(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神主宰着全人类的命运》) 所有相信有神的有良知的朋友们,我的同行们,赶快醒悟吧!大红龙统治下的世界找不到真正的公平正义,也没有真正的平安喜乐,败坏的旧世界不是我们的安息之所,只有全能神才是人生命的源头,才能使我们麻木、沉睡的心得以苏醒,让我们漂泊很久的心找到心灵的安息之所。愿你们都能睁开灵眼看清当前局势,全能神早已降下各种灾难来刑罚大红龙,各种瘟疫、饥荒都已发起,各地暴动、游行、抗议越来越多,大红龙早已失去民心,大红龙的国正在一天天被摧毁,而在此同时,越来越多的人都已预感到神已来到、神已显现,都开始寻求真道,基督的国度正在一天天成形。所有相信有神的有良知的朋友们,我的同行们,你们还等什么呢?时候不多了,愿你们赶紧跟上全能神的脚踪,得着神的救恩,踏上光明的人生路!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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