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12月 2, 20178 年 comment_122943 弟兄姊妹,我想寻求一个问题,最近我们2教会选举带领,按照原则选出2个带领之后,其中有一个带领只有13票,(教会46人投票),当时,弟兄姊妹看完选票之后90%都不同意她做带领,就直接给她(她年龄24岁,弟兄姊妹都评价她人性也不成熟,现在是教会的浇灌执事)否决了。教会90%弟兄姊妹都同意外调,此时,小区主持选举的姊妹却在极力交通不要对人要求太高,让我们都去同意这个选举结果,但弟兄姊妹90%还是不同意,之后,我们教会90%弟兄姊妹按照原则都同意外调带领,小区姊妹就说:“如果你们需要外调,我是没有合适的人选,那你们自己到一教会或者一线人员那里去找人吧?”我们教会弟兄姊妹对一教会和一线人员都不太了解,经过几天推选,有人推选出一线打异象人员比较合适,但被小区告知不行,弟兄姊妹选来选去最后没有办法,又把上次从我们教会里产生的候选人推出来再次参选,结果上次否决的那个24岁小姊妹又被推举出来参选。因此,在弟兄姊妹中间产生2种分歧,一种认为这就是神摆布的,民主选举产生的不管有多少选票,都不应该推翻,应该顺服,另一种认为根据原则:“经过半数以上的神选民同意通过才能重选。”我们教会当时都不同意24岁小姊妹当选带领,说明这个人就不应该再来参选了,另外教会所有弟兄姊妹根据原则都同意外调,那外调就应该是小区负责人来提供,但小区负责人却说找不出来合适的人选,让我们自己去找候选人,我们又不太了解附近一教会的人员。我们教会选举在这个状况之下持续半个多月的时间,到现在还没有选举完成。 现在我们急需要寻求一下,针对我们教会现实情况,我们该如何实行合神心意,24岁的小姊妹人性不成熟能否在带领的位置上培养,教会弟兄姊妹都同意外调,但外调的原则是什么!是让我们自己去找人选吗?外调是我们教会弟兄姊妹去推选吗?还是小区负责人来提供人选。盼望弟兄姊妹尽快给予我们帮助 2017,12.2 检举
发表于 12月 3, 20178 年 comment_122976 “选拔使用人必须学会看透人的实质是否符合三条原则。如果是真正合乎三条标准的人,肯定是能担当工作的。如果选出来的人不能担当工作,那就肯定选错了,绝对不是合乎三条标准的人。因为神家工作的性质主要是用真理解决问题,是借着用真理解决问题把人带进真理的实际中去,所以,如果真是具备追求真理条件的人,不管身量大小都是适合作神家工作的,只要经过一段时间的操练,都能达到会用真理解决问题的果效。作教会带领工作,只要追求真理,比一般人明白真理多一些,再加上人品端庄正派、诚实正直、有正义感,就完全可以作工作了。只要善于交通真理,能用真理服人,就已经具备了起码的工作能力,这样的人天生再具备点工作能力,就完全胜任了。缺少工作经验不是主要问题,工作能力大小暂时也不是主要问题,这些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训练是完全可以提高的。这样看来,能交通真理,能用真理解决人的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方面,这方面具备了,其它方面稍次一点就不是问题了,这种人完全可以培养使用。如果一个人天生就有才干,但不是追求真理的人,这样的人即使被提拔起来也不能带领人进入真理,人光有工作能力而不追求真理在神家就不能做带领,只能搞事务性工作,什么时候能够在真理上有进入了,能交通出真理了,才能做带领。如果有一个人追求真理,也具备工作能力,但人性较差,这样的人就不能做神家的主要带领,只能做配搭或工人,做神家各级带领的人必须人品端正、诚实正直、有正义感。因为人性不好不容易走正道,更不容易实行真理,这样的人大家怎能赞成呢?有头脑的人应该明白,选拔合乎三条标准之人的目的就是为了将人带进神话实际中,让人都得着真理,都有变化,达到蒙神拯救。如果选出来的人不能作好这个带领人进入真理实际的工作,就完全失去意义了。其实,选拔带领、工人最大的原则就是:谁能把大家带入神话实际,谁能用真理解决人的难处与缺少,就应该选谁、提拔谁,不管以往有什么过犯,只要这个人是有正义感的,是追求真理的,就可以提拔使用,只要他能担当工作就行。千里马有缺陷也是千里马,好人有过犯也是好人,人无完人!只要能将人带进神话真理中去就是好样的,选拔能作好带领人的本质工作的人永远没有错。以往有过犯只要悔改了就不是问题。看人要看实质,不能只抓住过犯不放,偶尔的过犯不代表人的实质。 还有一个问题,对于人性不成熟的人,绝对不能提拔做教会各级带领,因为担不起工作,人性不成熟的人只能作神家的事务性工作。按人的年龄来说,一般三十岁以上的人才算成年人,因为经历了几年人生的事,对社会的事、对人类的败坏与缺少已经有了几分认识,做事比较成熟老练一些,这样才算是成年人。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的人,可以说都是在人性不成熟阶段,如果各方面都比较好的话,只可以提拔培养他做工人,绝不能提拔他做教会各级带领。人性不成熟对于做带领的人来说是一大缺欠,因为人人性不成熟就不懂成年人的心思,肯定看不透成年人,这样的人很难与成年人有共同语言,所以作不了成年人的工作。成年人思维正常,办事、考虑事情周到完善,比较有智慧,做事能让人尊重,适合作人的工作。做教会各级带领的年龄起码在三十岁以上,即使年龄是五六十岁,只要有责任心,能担当起工作,也完全可以使用。啥时候你们会看人的实质到底是哪类人了,作工作就容易多了。只要能看透人是哪类人就是看透人的实质了。“《六 选拔调整各级带领、工人应根据人的实质决定》 根据弟兄的交通这个24岁姊妹作带领不合适,应该重选,外调的原则我也不懂,小区的带领工人她们负责工作范围大,应该是她们推荐人选,大家再看选举,而不是由弟兄姊妹在其它教会或小区里面找人,这是小区带领工人对工作不负责任,应付糊弄的托辞。 检举
发表于 12月 3, 20178 年 comment_122995 单纯:你好! 上面工作安排中说: “ 九 如何解决个别教会实在没有合适带领人选的问题 若有个别教会实在没有合适的带领人选,必须是多数神选民承认才成立,如果个别带领这样认为而没有得到多数神选民的承认,就不成立。 如果有教会多数神选民向小区带领提议,教会里实在没有做带领的合适人选,小区带领应该到教会核实,经教会多数神选民同意通过,才能另派带领。小区带领绝对不应违背多数神选民的意愿而强行差派人做某处教会的领。 解决教会没有合适带领人选的问题只有两个办法: 1 必须根据教会多数神选民要求另外选派带领; 2 可以与附近教会合并,带领执事的问题就自然解决了。 如果该教会离周围教会太远没法合并,就只能从别处教会选派带领了。但教会执事必须由本教会人员担当,如果小区带领工人所差派的教会带领作不了实际工作,不能获得多数神选民的同意、通过,必须撤换,重新差派。"摘自《教会工作进入正轨之际必须解决的二十个问题》 通过,工作安排我们知道解决教会没有合适人当选带领的问题,首先,的确定教会实在选不出来或没有这样的人能合适当选。然后,由神选民上报小区带领,在由小区带领到你们教会小组实地排查、核实,确定没有合适的人做带领,才能在本地区(也就是小区范围内的教会)差派合适的人做带领。小区差派过来的人,要让弟兄姊妹了解一段时间,然后在选举,不能调过来就做带领。(我们这边有处教会以往是这样实行的,一个姊妹,被徹换了,调来这姊妹是几年前在这边作过工的,后来外调回来之后,和弟兄姊妹在一起聚了一段时间,又选了她)。但执事不能外调,从本处教会产生。 现在你们着急教会选举的问题,这也能理解!但如果你们反映教会没有合适的人当选带领,小区带领的下小组了解核实,这中间也的需要时间。 弟兄姊妹一致认为这24岁的姊妹,没法做带领,原因是人性不成熟,那其他人选当中有比这位好一些的吗?推选的票数最高的几位当中有比这姊妹好的吗?推选2名带领,后选人不可能就2人?那这当中有比这好的,选好的不就行了吗? 这24岁的姊妹如果人性真不成熟,那其他方面如何,交通真理纯正不,有没有圣灵的作工?会不会经历,以往在教会尽本分怎么样,有没有负担,能不能解决点问题,能不能付点代价?如果是什么本分也没尽,也没有什么经历,就不能选。如果其他方面都挺好,就是做事不成熟,那其他带领老练一点,就负点责任,带带。其他方面都挺好,就因为不成熟就不能当选,这对人不公平。如果其他方面没有,还不成熟,既使选出来也配合不上去。 选举带领的根据三条标准来选,符和三条标准,在你们本教会范围内最好的人当中产生带领。只要符合三条标准就能当选,也别要求太高,选上来就能作工、就能交通真理。只要这个人对,是追求真理的人,走的路对!能经历神的作工,有负担,其他人在多扶持扶持,弟兄姊妹在配合一些就可以。 如果怎么找,就在教会中找不到这样的人,只能外调。 检举
发表于 12月 4, 20178 年 comment_123007 既然是教会按原则选出来的就应该按原则去顺服,否则,神家定选举原则就失去意义了。说这姊妹24岁人性不成熟,但也为此就不能做带领,只要是追求真理的人,一个人没被成全都会有各方面的败坏、缺欠需经历逐步解决,这也是让她借着做带领神给她操练的好机会。不能只注重人身上的败坏、缺欠,让人失去做带领操练的机会,这样对待人不公平不公义,既然是弟兄姊妹按原则选上的就应该顺服神家的安排,也是在顺服神摆设的环境,一切都有神的美意。再说,弟兄姊妹又找不出合适的人选,那就别吹毛求疵了。记得弟兄交通过,矮个子里拔高个子,既然没有合适的人选就先用着,等有比她强的再调整也不晚(大概意思。)一个人若是追求真理的,就不能片面的看待人的缺欠,基督座谈纪第六十九篇《进入信神正轨具备的五方面情形》都是面临人性缺少方面我们该如何对待进入的,正是我们弟兄姊妹面临这次选举该进入的功课。建议去看看这篇神话,解决我们自身的问题。 检举
发表于 12月 4, 20178 年 comment_123019 …… 感谢神,借着小凡的交通,我对选带领的原则更加清晰一些,只要基本符合三条标准就可以当选带领。对于24岁的小姊妹人性不成熟,不能做带领这事,弟兄姊妹80 %都不同意,但我们小区的负责人却在极力的与我们交通:“我们不要对人要求太高,要给人操练的机会。”现在我们教会还在交通这方面的原则,目的就是针对这个24岁小姊妹,让我们还是选她做带领。感谢神 ,借着这样交通我有了一些分辨。 检举
发表于 12月 5, 20178 年 comment_123044 单纯:你好! 神话说:“被人关心可以,但是到成年了总被人照顾,这是麻烦的事啊!挺大年龄了自己都照顾不了自己,别人一看这孩子不会独立,要是一个人生活的话不是饿死就是渴死,再不就是撑死,再不就是冻死,再不就能病死,别人总替你上火,父母总替你担心,你说这不是半个人吗?半个人怎么混哪?总也长不大,是吧?这都是缺彩儿啊,这是毛病啊!这个倒是不涉及性情怎么样,这就是个人的追求、活法有问题,有些观点有问题。”摘自《基督的座谈纪要·第八十九篇 有正常人性起码该具备什么》神话说的很清楚:如果一个人独立性较差,主要是人性不成熟的表现,是缺彩儿,但是这个不涉及性情,只是个人追求、活法、观点的问题。浇灌执事人性不成熟如果主要是这些方面的表现那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看她到底符不符合选举原则。 “教会选举还是根据‘三条原则’,在你们所在的教会中、在你们选区的范围内选最好的人做带领,最好的人 主要符合这三条原则:第一,是否真正明白真理、具备真理;第二,根据人有无人性;第三,根据人有无工作能力 。选举带领主要根据这三条原则,这三条基本具备或者相对比较最好的人,这就够选举条件了,我们就可以选他; 如果谁离这三条差得太远,那我们就不选举他。”摘自《讲道交通(七)·问题解答》 五、凡是公正合理选举产生的带领工人,任何人无权撤换取缔,不管人有何问题,除非有特殊问题神选民不知 道,这种情况必须经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神选民同意通过取缔才可补选。 其实这个浇灌执事虽然人性不成熟,但最起码不做恶、不坑人,否则也不会被选为浇灌执事了,既然是大家 共同投票选举产生的,就应该尊重选举,这也是在实行、顺服第五条工作安排。因为他只是人性不成熟,并不是有 特殊问题神选民不知道。人性不成熟和特殊问题含义、性质是不一样的。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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