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你好:
从你说的“赶时间、催着、出结果”这些关键词上就可以确定这样的选举确实是在走过程走形式,是为了完成一项工作而去选举,这样的做法是在应付糊弄,是违背真理的做法。带领工人交通说因为工作忙所以要快点选出人来配合,我们看看90条教会选举的原则中神的话是怎么说的,神话说:“能带领众教会的,能供应人生命的,能做众人的使徒的,都得有实际的经历,都得有对属灵事物的正确认识,对真理有正确的领受与经历,这样的人才有资格做工人或做使徒来带领众教会,否则就只能作为最小的人跟随,不能做带领的,更不能做供应人生命的使徒,因为使徒的功用并不是跑路,也不是打仗,而是作生命服事的工作,作带领人性情变化的工作,是接受托付肩负重任的人所尽的功用,并不是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担当的。” 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神的作工与人的作工》从神话里我们可以知道,民主选举所产生的人选所作的工作是“作生命服事的工作,作带领人性情变化的工作”神并没有说这样的人被选举出来,为完成任务而出力干活的,这样的工作更不是任何一个人可以作的。再从他们所说的“工作忙”这忙到底是忙什么?忙着满足神?还是忙着追求真理进入信神正轨或者是忙着供应弟兄姊妹的缺少,帮助弟兄姊妹解决问题?他们的忙有没有什么果效?如果没有,那他们的忙着选举是不是为了尽好自己的本分,为了满足神,这是不是就很清楚了?即便我们是忙着找一个人选来配合工作,难道神家用人都没有原则吗?什么样的人能胜任这样的工作神说的一清二楚,神话说:“一个合格的工人作的工作就能把人带到正道上去,而且能让人真理进深,他作的工就能把人带到神的面前,而且所作工作能因人而异,不限在规条之中,让人都得释放、自由,而且生命能逐渐长大,真理逐步进深;一个不合格的工人作的工作就差远了,他的作工是愚昧的,他只能把人带到规条中,他要求人做的并不是因人而异,不是按着人的实际需要作工,这样的作工规条太多,道理太多,并不能把人带入实际中去,也不能把人带到生命长进的正常实行中,只能让人去守一些没价值的规条,这样的带领就把人带偏了。他是什么样他就把你带成什么样,他能把你带到他的所有所是里面。跟随的人分辨带领的人是否合格,关键看其所带领的路到底如何,看其作工的果效如何,跟随的人所得着的是不是合乎真理的原则,是否有适合人变化的实行的路。”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神的作工与人的作工》……“这个工作是有生命所是,也就是在真理上有经历的人才可担任的,并不是任意一个可以舍弃、可以跑路、愿意花费的人都可担当的,没有真理经历,未经修理、审判的人是作不了这个工作的。没有经历的人也就是没有实际的人对实际看不透,因其本人没有这方面所是,所以这样的人不仅作不了带领的工作,而且若是长期没有真理,那就是被淘汰的对象。”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神的作工与人的作工》神把什么样的人合用什么样的人不合用,合用的人得具备什么都说的清清楚楚,那这些真理在我们这儿都明白吗?若我们不明白也不求真,我们着急选出来的人能达到符合原则吗?真能配合上去吗?
《汇编二》里谈到:“为了彻底解决假带领、敌基督控制神选民搞独立王国的恶行,确保把所有神选民带到神面前进入信神正轨,神家决定教会必须实行民主选举,教会各级带领工人必须由教会民主选举产生。”从中看到神家实行民主选举是为了防止独裁任命的假带领、敌基督坑害我们的性命,神是为了我们每个人的生命负责,借着民主选举每次选举前的交通真理让我们装备真理学会分辨人也分辨我们自己,明白我们该努力的方向,不是让我们走过程出一个所谓的“民主选举”的结果的,这样就失去了民主选举的意义,更是违背原则的做法。至于每次选举聚会要交通的内容我们也得按着原则中提到的:“教会选举还是根据‘三条原则’,在你们所在的教会中、在你们选区的范围内选最好的人做带领,最好的人主要符合这三条原则:第一,是否真正明白真理、具备真理;第二,根据人有无人性;第三,根据人有无工作能力。选举带领主要根据这三条原则,这三条基本具备或者相对比较最好的人,这就够选举条件了,我们就可以选他;”那对于这三条标准在人身上具体的表现是什么,该怎么去分辨,这都是我们需要装备的真理,到我们选举时就要按着这三条标准去选举合适的人选。弟兄姊妹连这方面的真理都不明白,那选举的时候弟兄姊妹会不会凭想象观念看人外表的花费、口才的好坏或个人情感投票呢?
在我们看到他们的做法不合真理时,应该找他们交通,对不明白的地方共同寻求,相信只要带领工人不是恶人、敌基督都不会拒不接受的,如果他们真不接受我们也能从选举中分辨出他们。有时候我们明知道他们做的不对却因为没有正义感还是随从了他们一起违背原则,我们也是恶上有份的人。我们教会之前在选举上也一直存在一些问题,每次选举也是赶时间,聚一次会就要求弟兄姊妹投票,甚至每次选举前都要公布一些人告诉弟兄姊妹这些人没有被选举权(这些人不属于B组的人,只是因为以前在男女方面有些过犯),还有一次选举的时候带领给我来了一个条,说让我晚上去某个点上交通原则把票收回来,我当时第一个反应就是:原则不是说聚会选举前要交通三五次真理吗?聚一次会连一条原则都交通不完,不给弟兄姊妹寻求、揣摩的时间就急匆匆的要投票,这不就是为做事而做事吗?这是不符合真理的,可当时我也没有找带领工人一起交通,就凭血气结果做了打岔搅扰的事。当时弟兄姊妹问为啥那几个人没有被选举权,他们回答说这涉及到隐私方面不能公布,弟兄姊妹也是稀里糊涂的,通过几次选举大家在一起交通才明白这是违背原则的做法,原则里明确的说:“教会中的神选民(开除、隔离的人除外)都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B组的人没有被选举权;”只要人家不在这几类人当中就有被选举权,不能剥夺人家的被选举权。只要选举的时候把选举的标准交通透亮,大家就会根据原则去选举,这样就能选出合适的人选。还有选举总是匆匆忙忙的问题,大家在一起交通选举的意义,明白后都开始在这方面注重实行,带领工人也扭转了以前不对的做法,每次选举只要大家有不明白或通不过的地方我们就多交通一次,之后每次选举的果效都好一些,更重要的是弟兄姊妹逐渐的都在分辨人这方面的真理上有些进入了。看到只要我们按原则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不必要的问题,弟兄姊妹也越来越注重往明白真理这方面够。
我的领受也有限,很多也还没有经历到,希望对你能有点帮助。有不合适的地方也希望弟兄姊妹提出来。荣耀归给全能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