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9月 28, 201214 年 comment_33316 我们是传福音小组,大家都知道先抠有无邪灵作工被鬼附或听过声音的这样人不能传,但在现实当中人总有一套自己的实行法。福音执事孙×在我们小组翻新人要去一个大姨家传她三女儿,此人是以前传进来又退去的人大姨有次曾亲眼看见过她显形是个猴子脸,大姨认为不合适神已经显明了,可孙×执意要去,大姨无奈只有带她到另一个女儿家也是不追求的转悠了一趟。还有一个姊妹家的女儿以前曾练过法论功看见过超然,最近几年一直没犯也被她传进来了。根据教会传福音必须遵守的原则与方式传福音12条规定中的第4条规定不管是以往被鬼附过的,还是现今被鬼附的都不能传,对有邪灵作工的人也就是有超然的灵作工的人,如说方言、听声音、看异象、瞎预言的人都不能传的明确规定,都是视而不见说一套做一套她们的理由是那是小时候的事,后来一直没有看见过可以传。这个姊妹对孙×这种作法感恩流泪说以前刘×认为不合适一直没传的,我女儿就被她耽误了这么多年,你这么多带领哪一个也没有传过我女儿的抱怨,只有对孙×不胜感激称她对工作真正负责做到了家救了她女儿等等。 检举
发表于 9月 29, 201214 年 comment_33323 95 传福音摸底的原则 参考人的交通: “二、对任何人传福音都应先摸清此人是否真信神,是否能够明白真理,是否有好名声,到底是好人还是恶人,是否真能渴慕神的话、接受真理,根据这几方面情况确定是否可传。确定是可传对象后才能研究方式,再确定采用何种方式对其传福音。 三、为了保证信神的人多数都能达到蒙神拯救,必须保证信神的人起码具备能够明白真理的基本素质。若外表看着像个人样,可心里不能明白真理,还是废品,信神也没有用。没法明白真理的弱智、傻子、半吊子或年老昏花的人都不是传福音对象,绝对不许把这些人带进教会。 四、宗教里被鬼附、有邪灵作工的人较多,不能明白真理的弱智、不通灵的人也不少,所以传福音必须先摸清底细。若是被鬼附的或是有邪灵作工的人绝对不能传;不管是以往被鬼附过的,还是现今被鬼附的都不能传;对有邪灵作工的人也就是有超然的灵作工的人,如说方言、听声音、看异象、瞎预言的人都不许传。这些人已成撒但的工具,早已不可挽救。 五、对于有各种严重残疾与面目凶恶丑陋的人,着装打扮像土匪、流氓的人,绝对不许给这些人传福音。尤其是对各种作恶多端的,如胆敢杀人、抢劫、放火、强奸、赌博、诈骗及各种犯有淫乱、同性恋的人绝对不许传。因为所有这些人都不是喜爱真理、接受真理的人。谁若传这些人必须给予严惩,并将其开除出教会。 六、不管是传宗教人还是传外邦人,必须传寻求真道、向往光明、盼望公义国度出现的人,必须是人性品质比较好的、比较端庄正派的好人,才可以对其传福音。把真实渴慕神话的、能接受真理的各种好人带到神面前,这完全符合神的心意。” 摘自《关于教会工作的交通讲道与教会工作安排历年汇编?教会传福音必须遵守的原则与方式(传福音十二条规定)》 以往的传福音原则多数都合适,必须坚守,不管是给宗教人还是外邦人传福音都必须传人性比 较好、心里承认有神、能寻求真道、接受真理的好人,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最好不要传。现在神家 规定传福音有“五传”、“五不传”原则,“五传”原则具体如下: 第一,必须是心里确实相信有神,并且愿意寻求真道、人性比较好的人,才可以传。 第二,不管是从事哪个行业,不管文化高低、男女老少,只要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的人, 就可以传。 第三,无论哪个宗教团体包括信各种迷信或拜过邪灵假神的,只要不是专业主持或者被邪灵所 附的,就可以传。 第四,对于各种名人及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如果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不是定罪真道 有意抵挡神的人,就可以传。 第五,对各宗派首领,只要不是名声太坏的人,如果能承认真道、接受真理,保证不是恶人, 就可以传。 “五不传”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对曾被邪灵附过或有严重邪灵作工的人(不是多数人认定的不算),绝对不传。 第二,对人性太坏、名声不好、什么坏事都能干出来、属于恶人的,绝对不传。 第三,对长相凶恶丑陋怪异、人看了心不安甚至发瘆的人,绝对不传。 第四,对有各种严重残疾的人(轻微残疾与因信神受迫害造成残疾者除外),绝对不传。 第五,对没有头脑、麻木痴呆、不能领受明白真理的人,不管年老年少绝对不传。 对以上传福音的“五传”、“五不传”原则神选民必须严格遵守。谁若传以上五种不可传的人, 谁就是打岔搅扰传福音工作的人,就是无理取闹、胡作非为的人,必须给予警告,若不悔改就停止 尽本分。对有些有特殊情况的人不必死套规条,比如,对确实看不透属于哪种情况但能接受真理的 人,只要能保证一不是被鬼附,二不是恶人,三不是奸细就可以传。可传对象如果有些问题,如, 说过方言,加入过党派或邪灵团体等,最低标准只要能保证其为传福音效力,也算值得传;如果传 进来的人不能为传福音效力,还能起破坏搅扰的作用,这样的人就绝对不能传了,这是一条特别的 原则。另外,对个别名声好的残疾人,如果真能保证其人性好、能接受真理、还能为传福音出力, 也可以传。原则必须坚守,但对特殊情况应该灵活掌握,可以通过交通采用多数人的建议。以往各 地教会传福音都受一些规条辖制,如,脸上有胎记的不能传,得过怪病的不能传,搞保险传销的不 能传,长白癜风的不能传,各种残疾的不能传,闭着眼能看见东西的不能传,有特异功能的不能传, 能看见怪现象的不能传,老做怪梦的不能传等等,全是错误谬论,必须取缔。只要有人性,能喜爱 真理、接受真理,不是恶人,不是被鬼附与有明显邪灵作工的就可以传,这是最起码、最简单的原 则,如果人都不能明白、掌握,就是浑人。其实,处理这些问题的原则以往的工作安排里已经说得 很清楚,只是人素质太差不会运用。以后各级带领工人与传福音人员必须根据此扩展福音工作的一 号工作安排来开展福音工作,以往关于传福音的工作安排仅作参考,凡是此工作安排以外的种种说 4法必须作废、取缔,无论何人散布各种谬论、守各种规条都是错误的,神选民必须加以拒绝、否认, 这样实行才合神心意,才合乎真理、合乎神最大限度拯救人的原则。 摘自《2011年11月15日工作安排》 95 传福音摸底的原则 1.首先要摸准对方人性好坏、能否接受真理、有无邪灵作工,然后确定是否是可传对象; 2.摸底时要了解掌握对方的素质、喜好、致命处及观念,为以后谈见证提供背景资料; 3.摸底时要讲究智慧方式与对方拉好关系,取得人的信任、好感才有希望得人; 4.摸底必须有爱心、耐心,绝不能应付了事,必须在可传对象身上下功夫才能成功得人。 检举
发表于 9月 29, 201214 年 comment_33324 117 分辨各种邪灵的原则 1.凡是被鬼附或常有邪灵作工的人都是邪灵; 2.凡是假冒神长子或假冒天使或所有不见证真神只见证自己或想修炼成神的都是邪灵; 3.凡不能纯正领受神话,特别谬妄荒唐,老是谬解神话、释放谬论的人肯定都是邪灵; 4.凡是否认神、攻击神、亵渎神,特别仇恨真理、恨恶圣灵使用之人的都是恶魔投胎的邪灵。 凡是有明显超然作工的灵都是邪灵,凡是在人身上有超然作工的灵作工、说话,都是有邪灵作工,邪灵作工的方式都是不正常而且超然的,其主要表现有六种: 1.直接支配人说话,让人看见是明显的灵在说话,不是人自己在正常说话; 2.让人感觉到是灵指使人、命令人做这事、做那事; 3.人在屋里就知道外面有人来; 4.常能听见有人与他说话,别人却听不见; 5.能看见别人看不见的事,能听见别人听不见的声音; 6.总是慌乱不安、自言自语,不能正常与人交谈、相处。 凡是邪灵作工肯定具有此六种表现,凡有邪灵作工的人都是理智不太正常,心情显得慌乱不安,不能正常与人相处,就像没有人情味、不食人间烟火一样。这样的人都属于被邪灵附体或有邪灵作工,凡是邪灵作工都是这么明显、超然。这是最容易分辨的邪灵作工。邪灵附到人体上,把人捉弄得人不人、鬼不鬼,失去正常人的理智,像行尸走肉一样,足以证明邪灵的实质是败坏人、吞吃人的邪恶的灵。邪灵的说话也比较容易分辨,邪灵说话完全代表邪恶的实质,都是死水一潭、浑浊恶臭,充满死亡气息。如果是素质好的人,看完邪灵的话就感觉空洞乏味,没有造就,全是谎话、空话,云山雾罩、一派胡言,这是最容易分辨的邪灵的鬼话。有的较“高级”的邪灵为了迷惑人,假冒神或基督发声说话,有的假冒天使或名人。这些邪灵说话擅于模仿神的某些话语、用词或口气,对于这类“高级”邪灵,不明白真理的人就容易上当受骗。神选民必须清楚邪灵的实质就是邪恶无耻,无论什么“高级”邪灵绝对没有真理,邪灵总归是邪灵,邪灵的实质都是邪恶的,跟撒但都是一类的。 无名:以上是分辨各种邪灵的原则,不能听别人说谁谁有邪灵作工被鬼附或听过声音就放弃了这样不负责任,只有接触他们看看有没有这些表现,才能下结论;这就需要我们求真会不会分辨了。 此内容已被编辑, 9月 29, 201214 年 ,由 释 放 检举
发表于 10月 1, 201214 年 comment_33367 不管是以往被鬼附过的,还是现今被鬼附的都不能传,对有邪灵作工的人也就是有超然的灵作工的人,如说方言、听声音、看异象、瞎预言的人都不能传的明确规定 上面说过以往小时候有过邪灵作工,但是之后多年一直没有再犯过是可以传的,若最近频繁的邪灵作工就不能传。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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