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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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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湖北省区教会报道被抓捕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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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中国政府近期疯狂迫害湖北省区全能神教会的事实通报

  自1949年中共执政以来,中国大陆的宗教信仰就遭到中国政府的全面镇压与迫害,大部分基督教、天主教教堂都被彻底查封、没收或强迫加入“三自教会”,很多家庭教会被强行取缔,家庭聚会也被严令禁止,若被检举便会被拘捕,不计其数的基督徒因信神受到监禁、迫害,凡是各宗派首领被抓捕后都要判死刑。中国政府对外实行严密封锁迫害基督徒的消息,对内却仍在秘密镇压宗教信仰,特别是从末世基督——全能神在中国开展末世拯救工作建立全能神教会以来,中国政府就更加疯狂地追捕基督和事奉神的人,并以“危害社会稳定”“颠覆国家政权”等罪名对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进行全国性大抓捕。中国政府多次召开紧急会议,谋划如何取缔全能神教会,他们制定、发布了许多秘密文件,采取了各种卑鄙手段:造谣迷惑,毁谤诬陷,利用广播、电视、媒体网络进行反面宣传;差派特务,明察暗访;采用基层管制,责令邻居监督,利用三自监视控制,随意入户搜查;秘密抓捕,严刑逼供,摧残肉体,打死白死;秘密暗杀,关押劳教等,致使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在精神及肉体上受到严重折磨与摧残,人都活在恐惧之中。2012年10月以前因传福音或家庭聚会被中国政府抓捕、刑拘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共计12,073名。

  近半年来,中国政府迫害宗教信仰尤其是抓捕、逼迫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已经达到疯狂地步,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间,随着全能神教会在全国各地迅速发展,信徒不断增多,中国政府掀起了疯狂镇压、抓捕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的高潮。据不完全统计,在这短短八个月间,全国被中国政府抓捕、刑拘的神选民就多达38,038人,其中11,174人被扣上各种罪名非法罚款或勒索,罚款金额累计约达24,361,300余元,4,364人被私设公堂遭受各种酷刑折磨,3,533人被抄家,5,282,000余元(包括神的祭物和私人财产)在抄家过程中被公安机关及下属单位无故强行没收或被恶警中饱私囊,还有52人因信全能神而被剥夺工作权利而失去生活来源。湖北省在2012年10月以前已有187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抓捕,2012年10月至2013年5月间有724名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抓捕、拘留,其中256人被非法罚款或勒索,金额共计160,000余元,53人遭受各种酷刑折磨,139人被抄家,12,600余元被没收,1人失去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这些数据仅是近期对被中国政府抓捕、迫害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所作的粗略统计,对于所有被抓捕、迫害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而言只不过是冰山一角。由于目前中国大陆仍在猖狂抓捕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环境十分恶劣,若对全能神教会基督徒所有被抓捕、迫害的事实进行全面、详细的调查统计不仅困难重重,而且将给他们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一旦中国政府知道其恶行败露,必定更加疯狂地镇压,所以我们实在无法获得更全面、精确的数据。但从目前已调查整理出的这些触目惊心的事实中,完全可以看到中国政府定罪神的教会、镇压迫害神选民的罪行。

  由于中国政府采取对内严厉打击压制宗教信仰自由、对外严密封锁迫害宗教信仰、侵犯人权的信息,尤其是中国政府对外所宣讲的“中国人权比任何时候都好”迷惑了世人,海外媒体对中国政府迫害宗教信仰的实情了解得很有限,所以对中国政府迫害宗教信仰的报道比以前少,海外人权组织还以为中国的人权现状已有所改观,很多外国政府也说中国的人权状况有所好转,但中国政府镇压、迫害中国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的事实可以证明,中国的人权状况非但没有好转,反而更加恶化。中国政府为何如此疯狂地迫害宗教信仰呢?究其原因,中国共产党是无神论组织,它不承认神的存在,更不认识神,它抵挡神、仇恨神、仇恨真理,所以自从中国共产党上台统治中华大陆以来一直使用各种残酷手段不惜花费任何代价地镇压、迫害神的选民、逼迫神的教会,同时利用舆论、政治、法律等手段对教会施压恐吓信神之人,限制、拦阻人敬拜神、跟随神、接受真道。在此将中国政府迫害人民信仰自由、人权自由的事实真相公布于众,揭穿中国政府鼓吹“信仰自由”、“人权自由”的虚假幌子,让世人看清中国政府的真实面目。

全能神教会专案组

2013年5月30日

  • 5 weeks later...
发表于

湖北省鄂州市一名72岁的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抄家(2013/1)

  2013年1月上旬的一天,湖北省鄂州市太和区涂镇乡庙塘村的郑霞和(男,72岁)在该村下余湾传福音时,被原村书记余传忠举报。2月28日下午3点左右,郑霞和正在家吃饭时,以涂镇派出所的副所长为首的3名男警(30-40岁)驾着一辆轿车型警车驶来,其中一名警察把门敲得咚咚响,边敲边大声喊道:“快开门,我们是派出所的!”郑的妻子把门一开,李副所长冲进屋里气冲冲地对郑说:“你是信邪教的,我要抓你!”接着把搜查证一亮,他们就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地抄家,经过一个小时左右地搜查,结果抄出《蒙拯救必须进入的十项真理七十条细则》、《国度福音见证问答》、《船票》各一本,碟片4张,碟机两台(全部没收)。抄毕,他们就把郑霞和推上警车。

  晚上6点左右到达该派出所,晚上7时许,李副所长就是谁让郑发的福音资料反复追问半个小时无果,但仍不放人,直到深夜12点才勉强将郑霞和释放。

 

湖北省麻城市一65岁的老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抄家、拘留(2013/1)

  廖忠兰,女,65岁,住湖北省麻城市张家畈镇。

  2013年1月上旬,廖忠兰因传福音被本镇恶人田仲明(男,67岁)举报后,该镇派出所多次上门抓捕、抄家,以至于拘留5 天。

  1月15日早晨,该镇派出所的4名男便警(两个20多岁,两个40多岁)到廖忠兰家准备抓她,因当时廖没在家欲抓未成。晚上6点,这4个便衣又来廖家抓她,只因神的保守,当时廖在门外,又抓捕未成。但大红龙不死心,16日晚上10点,这4个便衣再次上门抓廖,冲进门气势汹汹地亮出证件对廖吼道:“我们是张家畈镇派出所的。”与此同时,两个恶警一人抓住廖忠兰老姊妹的一只胳膊问:“你睡在哪个房间。”另两个警察顺着廖指的房间冲进卧室,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地抄了个底朝天,经过半个小时的搜捕,结果抄出一本圣经。一警察指着圣经恶狠狠地对廖说:“这是什么?”话音刚落,他们令廖上警车,并将手铐在车上。

  晚上11点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便将廖姊妹的手、脚铐起来审问:“共产党对你这么好,又给你养老保险费,你为什么要信全能神?你与哪些人来往?你们的带领是谁?”他们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到次日凌晨3点多无果,但他们仍不放人,直到次日上午10点才松开廖的脚铐。17日上午10点,他们又将廖铐着押到该市拘留所进行为期5天的拘留。期满释放时,狱警硬索要170元生活费(其实每天还不到3元钱的伙食)。

 

湖北省鄂州市两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抄家,其中一名拘留五天(2013/1/28)

  汪小荣,女,51岁,住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

  鲁友加,男,61岁,地址同上。

  2013年1月28日上午9时许,梁子湖区公安分局的两名男警和涂镇派出所的4名男警驾着两辆警车直奔汪小荣家(因这之前汪小荣传福音,被一恶人举报过),闯入家后,他们就像一帮土匪似的在屋里乱翻乱抄,经过40多分钟的搜查,结果搜出十几本神话书籍,还有数张讲道光碟和数份散装工件安排,全部没收。此时,汪小荣不信的丈夫将常在外传福音的鲁友加也出卖了。

  同日上午10点左右,以上6名警察又闯入鲁友加家,搜捕证一亮,就翻箱倒柜地抄家,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搜查,结果搜出一本《话在肉身显现》、6份传福音资料和几本笔记。搜毕,就令鲁友加上警车。

  十几分钟到达涂镇派出所后,3名警察就开始对鲁进行审讯:“谁叫你信的?你传了多少人?”并警告鲁:“其它的都可以信,就是全能神不能信,因这是邪教,是国家不允许的。”反复审问到下午3点无果。审问期间,鲁反驳道:“我们又没犯法,你们为什么要抓我们。”警察说:“因为我们的上司给我们下的有任务。”之后他们又搜鲁的身,结果搜出2130元现金。然后又令鲁在口供上签字、按手纹、照相、化验血。

  29日凌晨1点半,他们又把鲁友加押到鄂州拘留所拘留5天,2013年2月2日期满释放,释放时,狱警以要生活费为由索取200元钱。当天鲁友加返回涂镇派出所取他的2130元钱时,警察威胁道:“只退1500元,其余的作为罚款了,若不接受罚款,这个案子不能结。”无奈,鲁友加只好忍气吞声地被其敲诈。可见大红龙国家的警察实在是太邪恶太卑鄙!

 

湖北省阳新县两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八天(2013/1/22)

  石磷书,男,22岁,住湖北省阳新县大王镇;

  石送应,男,40岁,住湖北省阳新县王英镇。

  2013年1月22日下午两点多,两位石弟兄在湖北省鄂州市沼山镇陈泗水村一老姊妹家实行“大帮轰”传福音时,被三自的一恶人举报。下午3点左右,沼山镇派出所的5名男警(其中3个便衣,年龄在30多岁至50多岁之间)驾着两辆警车驶来。他们一下车就气势汹汹地问两位弟兄:“你们来这干嘛?”与此同时,他们像土匪一样对两位弟兄进行搜包搜身,结果搜出:一部手机、一台MP5机子、一张手机卡、两张2G的TF卡、两本笔记,还有一支钢笔、一个小喇叭、一个万用表、一把雨伞等物品,全部没收。之后令两位弟兄上车。

  下午3点20分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便将两位弟兄分开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哪里?家里几口人?是些什么人?你们俩是什么关系?是怎么认识的?在什么地方信全能神的?谁传的?你们上面带领是谁?这次是从哪里来的?你们到陈泗水村老太婆家干嘛?到沼山来是不是传人信全能神?你们信的是与共产党作对的。”反复审问无果。又来一个40多岁的男警对石送应、石磷书实行酷刑、毒打。对石送应威胁道:“你跟老子乖乖地说,否则老子今天有你好受的!”话音刚落,就抡起手掌在弟兄的脸上猛搧几个耳光,接着又抓起一本书继续照弟兄的脸使劲地打,并且用脚使劲地踢弟兄的脚。一阵猛踢猛打后,石送应的脸被打得火辣辣地痛,脚更是被踢得疼痛难忍。

  对石磷书弟兄更是酷刑有加,他们为了逼出石磷书供出信神之事,从晚上6点起,他们不仅给小弟兄戴上手铐、脚镣,而且还惨无人道地毒打:一恶警用书卷成筒照石磷书脸猛打5、6下,边打边催小弟兄快说,当小弟兄不搭理他们时,恶警左手抓住小弟兄的头发,右手照小弟兄的脸猛抽20多个耳光。此恶魔打累后,紧接着,另一个恶警又拿起厚厚的一本书,照小弟兄的手背、额头、脸上、嘴上又是一阵猛抽猛打。顿时,石磷书小弟兄的嘴被打肿得张不开了,脸和耳朵也是火辣辣地疼。

  这伙恶警从下午3点起,对两位弟兄打打审审,审审打打地折磨到深夜12点,但仍无结果。可是他们仍不放人,又强迫两位石弟兄拍照、取血、按手印,还令其在事先写有“信邪教”的单子上签字。两弟兄拒签,但这伙恶警还是于深夜12点多,将两位弟兄铐着押到湖北省鄂州市拘留所进行为期8天的拘留处罚。

 

湖北省蕲春县三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抄家(2013/1/17)

  冯鲜花,女,50岁,家住湖北省蕲春县管窑镇;

  黄秋群,男,44岁,家住湖北省蕲春县八里湖农场二分场高垸大队;

  刘春桃,女,76岁,是黄秋群的母亲,地址同上。

  2013年1月17日上午10点10分,黄秋群与冯鲜花及××姊妹正在管窑镇南征街江涼村六组传福音时,突然当地村书记王老六、治保主任王长发气势汹汹地冲到弟兄姊妹面前,治保主任一把抢走黄秋群的摩托车钥匙吼道:“你是干什么的?”正在他们与黄撕扯时,××姊妹乘机逃走了。几分钟后,管窑镇派出所的正副所长、办事员3人(其中两人穿的便衣)驾着警车驶来,他们把黄、冯二人连推带搡地弄上警车。

  上午11点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就对黄、冯搜身,结果从黄的身上搜出5份福音资料,一份2012年12月1日的上面讲道交通,一个笔记本,还有价值380元的一台MP4机子和一张TF卡,全部没收;从冯的身上搜出一本《船票》,并没收了。之后,抓黄、冯的3个警察将黄、冯分开审讯:“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家里还有一些什么人?书、资料是从哪里来的?谁传给你们的?传给你们的那个人住在哪里?你们又传了多少人?”还说:“你们信的这是反党的。”他们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到下午4点无果。正所长恼羞成怒,恶狠狠地搧了冯鲜花两耳光,又猛踢冯几脚,边踢边咬牙切齿地说:“你不老实交待,我把你往死里打!”冯被踢得不由自主地瘫倒在地,脚背上留下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痕。就是这样还不解他们的心头之恨,又将冯的双手铐在桌子脚上,一铐就是7个小时。该派出所警察在审问黄秋群期间,该县公安局还来了两个警察对黄秋群拍着桌子吼道:“你这是非法传教,你到底传了多少人?”黄不搭理他们,他们就恶狠狠地照黄的脸甩了两个巴掌。

当晚7点,正、副所长和办事员又把黄、冯押到该县公安局判决,结果对冯、黄二人定为:“煽动他人,非法传教,分别以5天、10天拘留处罚。”并令其签字、按手指纹、手掌印、拍照。当晚11点,他们三人又将黄、冯押到该县拘留所,该拘留当时因没有关押女囚犯,他们只好18日上午9点又把冯押到武穴市拘留所,22日上午11点释放,释放时,狱警以要生活费为由索取700元钱。黄秋群于27日上午9点期满释放,被狱警索取生活费300元。

  2013年1月17日晚上6点左右,黄秋群所在村的村书记冯建设、治保主任张小明带着八里农场派出所的所长等3个男警闯入黄秋群家抄家,经过一个多小时地搜捕,结果搜出几份传福音资料和一个笔记本。之后村治保主任张小明对76岁的基督徒刘春桃吼道:“叫你不信,你还要信,再信把你工资给停了!”与此同时,那3个警察伸手就把年迈76岁的刘春桃押上警车,约晚上8点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就刘春桃传了哪些人,追问了近两个小时无果。他们又令刘春桃老姊妹在口供上签字、按指纹、手掌印。直到晚上10点,他们才勉强放老姊妹回家。后来,该派出所的警察又先后两次到刘春桃的家,本月23日下午两点,该派出所副所长、办事员等3名警察又驾着警车到刘春桃的家,强行让其按手印;29日下午5点,该派出所的那3个警察又强行把刘春桃押到该派出所,令其按手印、拍照,直到晚上7点才让其回家。

 

湖北省麻城市一老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抓、抄家、罚款(2013/1/14)

  2013年1月14日下午1点,湖北省麻城市张家畈镇的田凤齐(男,68岁)正在家吃午饭时,该镇派出所的4个男便衣(两个20多岁,两个40多岁)驾着警察驶来【之前本村的恶人田仲明(男,67岁)举报的】,闯进家亮出证件说:“我们是张家畈镇派出所的,有人举报你是信全能神的。”话音刚落,他们就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地开始抄家,大约抄了半个多小时,什么也没抄到。他们气愤愤地说:“你放老实点,走,我们走一趟!”

  下午两点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就“你什么时候开始信的?谁传给的?你们一起信的有多少人?你们的大带领是谁?叫什么名字?有多高?住在哪里?”反复审问3个多小时无果。他们只好于当天下午暂时放田凤齐回家。

  过了四天,也就是1月18日上午9点,该镇派出所的那4个男警再次驾车上门把田凤齐抓到派出所里审讯。下午3点,这4个警察又把田凤齐押到麻城市公安局审讯了一个多小时无果。但是警察仍不放人,便给田凤齐办交涉:“罚你3000元钱才能放你回去。”田凤齐好说歹说,还是罚了1000元(借的)。晚上8点被释放时,警察还警告说:“这事还没完,有事还要找你。

 

湖北省鄂州市两名基督被抓罚款(2013/1/13)

  2013年1月13日晚上7点多,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的周兰霞(女,46岁)去找鄂城区古楼街的朱慧平(女,51岁)被朱的丈夫黄泽民举报,随即古楼街派出所的五、六名男警察闻讯赶来,将周、朱两名基督徒拘捕。

  晚8点到达派出所后,警察令周、朱二人自己搜身,结果从周的身上搜出两部手机(一部价值300元,一部价值100元),一把电动车的钥匙。之后,警察又把周的车开回来,从车上的包里搜出一个笔记本,三十元钱,十几份传福音资料,两个价值400元的MP4机子(后来两部手机、三十元钱和包还了,其它的东西都被没收了)。朱身上没搜出任何东西。搜完身后,警察就对周、朱二人拍照、抽血、取指纹,接着就把周、朱二人分开审问:“是不是信的全能神邪教?在哪里聚会?聚会学些什么?发展了多少人?”审了半个多小时,无果。之后,他们就把周、朱二人关了起来。

  1月14日凌晨1点,朱慧平的丈夫撤销上告,并交了2000元钱。因此周、朱二人才保释出来。临走时,警察还警告道:“这是邪教不能信,把你们放出去是暂时的,如果市公安局的来调查你们,要随传随到。”1月24日上午,古楼派出所的人还去周兰霞所在村委会调查周信神的相关情况,至今周还受其限制,不能自由尽本分。

 

湖北省仙桃市三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2013/1/9)

  2013年1月9日下午3点30分,付元姣(女,50岁,湖北省仙桃市人)、李琼(女,30岁,武汉市人)和潘姊妹(55岁左右,武汉市人)3人在武汉市武昌区堤东街一公共厕所旁,给一清洁工魏××(女,60岁左右)传福音回访时,两个40至50岁的白沙洲派出所的男警和两个堤东街居委会的女的从马路对面窜过来,白沙洲派出所的那两个警察气势汹汹地冲着3名基督徒大吼:“你们是干什么的?住在什么地方?”付说:“我们是信耶稣的。”“信耶稣怎么不去教堂里信?办证没有?你手上拿的什么东西,我看看。”一阵大吼大嚷后,叫居委会的那两个女的搜付手上提的袋子,结果搜出:《国度福音见证问答》、《最后的船票》各一本,传福音资料5份,全部没收。在警察吼付姊妹时,李和潘乘机沿着马路往前走,警察大声吼道:“站住!”边喊边追上李、潘,并令两姊妹把包打开,结果从李的包里搜出一本福音资料,一本《最后的船票》,一个MP5机子。因潘的包里没有神家物品,他们只好放当场放了。接着他们又问付元姣和李琼的姓名、住址及家庭情况,并用手机上网核查。之后又对付、李吼着说:“跟我们走一趟!”

  下午4点到达白沙洲派出所后,又对李、付搜身,结果又从付身上搜出一份福音资料和一本笔记本。晚8点左右,抓付、李的两个男警对其分开审问:“你们给那个清洁工讲些什么?你们信的是什么?你们的书和资料是从哪里来的?”审讯无果,但他们仍不放人,晚9点,该派出所的这两个男警和武昌分局的一个男警令两姊妹在口供单子上和一份写有“全能邪教”的单子上签字,付拒签,该派出所的两个警察威胁道:“你不签就拘留你10天、半个月,拘到过年,年都不让你好过。”武昌公安分局的那个警察也威胁:“你不签,我们签,由不得你,国家定这是邪教!”晚10点左右,他们3人又将付、李押到武昌公安分局,晚上11点到达该分局后,其中一个警察进去审批,还有两个在车上守着两姊妹,并胡诌:“你们信的和法轮功一样,到处散布谣言,蛊惑人心。”1月10日凌晨一点多,他们又把付、李二人押到武汉市吴家山二支沟第一拘留所,拘留期间,二人常常遭受狱警们地谩骂:“你们贱,不要脸,不知羞耻。”

  2013年1月20日上午9点半,付、李二人释放,拘留10天。释放的前一天,拘留所的狱警给仙桃市公安局打电话,让他们来领付元姣,20日上午9点,仙桃市公安局来了一男一女两个警察,其中那个男警对付元姣说:“你知不知道你为什么来这里的?”付姊妹说:“因我信全能神。”女警说:“你知不知道那是违法的。”姊妹说:“那是你们说的,我认为这是正义的。”“看样子你白来这几天,你回去不要再信了,再信抓住就不是10天,那就是判几年刑。”之后,他们将付姊妹交给她的丈夫和她弟弟就走了。因此事,付元姣的丈夫、弟弟都讥笑,羞辱她,从此,他们更加逼迫拦阻付姊妹信神、尽本分。

 

湖北省咸宁市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2013/1/7)

  湖北省咸宁市永安区文笔路的王娜(女,20岁),于2013年1月7日晚上 7点多,带着9个月的孩子出去聚会,王的婆婆对其不满,便打电话给的王娜的舅舅,其舅当时就报了警。随后永安区派出所的4、5个男警察开着一辆面包警车直奔王娜家,进屋就大声吼问:“是谁在信全能神?”王娜的舅舅指着王说是她,并且把王的《话在肉身显现》一书拿给警察看。接着警察就在王的卧室里乱抄,结果在王的箱子里又抄出一些传福音资料和散装工作安排,之后就恶狠狠地对王说:“走,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一趟!”

  到达该派出所所后,警察首先让王娜罚站半个小时左右,之后厉声厉色地对王说:“信全能神是反党反政府的,得实施拘留处罚。”晚上9点左右,警察又把王押到咸宁市猫儿山看守所。押到后,看守所的人说囚房里暂无女囚犯,一个人不能单独关押。警察只好又将王带回永安派出所。晚上10点,永安派出所的警察又开始审问王:“从什么时候开始信神的?谁传的?书从哪来的?聚会点在哪里?多长时间聚一次?”就这样反复审到晚上11点多,警察令王娜在资料上签字、按食指指纹。当王娜看到资料上写着“信全能神邪教,蛊惑人心造谣”的字样时,王很气愤地把材料撕了。这时,警察对王娜大吼大骂,一顿谩骂后,他们又去打印了一份资料令王签字,王拒签。他们就气急败坏地把王娜带到一间无床无被子的冰冷的屋子里呆了一宿,正值九天的夜晚,冻得王娜浑身只打哆嗦。

  次日上午9点,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区分局又来了两个男警察就“书从哪来的?在哪儿聚会”对王娜进行反复审问,一直审到下午两点无果,他们仍不放王,便颠倒黑白、歪曲事实地定为“信全能神邪教,造谣、恐吓”罪而拘留15天。随即就将王娜押到咸宁市猫儿山看守所。王娜被关进看守所的当天下午,王的丈夫找关系花了400元钱后,才于当天下午4点多释放。

 

湖北省大冶市一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15天(2013/1/7)

  湖北省大冶市大箕铺镇的曹丁丁(男,22岁),于2013年1月7日上午9点多,骑摩托车去一地方传福音,路过湖北省阳新县县城立交桥处,被该县一中队的一个协警(男,30多岁)拦住,并把曹带到附近上街派出所查问。一进该派出所,4个男警察像土匪一样对曹进行搜身搜包搜摩托车的后背箱,结果搜出《羔羊展开的书卷》、《国度福音问答(77问)》各一本、《传福音实用手册》两本、《神三步作工的纪实精选》5本、传福音资料十几份,还有两部价值400元的手机、一部价值200元的MP5机子、一串钥匙、现金大约900元、一些条子,还有那辆价值2000元左右的摩托车全部没收。搜毕,一个40多岁的男警审问道:“书从哪里来的?什么时候开始信的?谁传的?你又传了哪些人?带领是谁?”并说曹年纪这么小就被洗脑了,不跟共产党走,跟着邪教跑。曹丁丁反驳道:“那么多坏人你们不抓,我又没做坏事为什么要抓我?”这时,警察抡起手掌,照曹的后脑勺狠狠地打了一巴掌。之后,让曹签字、按指纹、手印、拍照和验血。因为单子上写着“信全能神邪教”的字样,曹不签,一男警又打了曹后脑勺一巴掌。他们给曹拍照时,曹不愿意,一个协警抓着曹的脖领子,掐着曹的脖子,扯掉了曹风衣的第三个扣子,强行让曹签字拍照。之后,让曹坐在一审讯室,直到8日凌晨两点,4个男警又用警车将曹押到阳新县拘留所, 拘留15天。2013年1月22日下午3点期满释放。为了救曹丁丁早日出狱,弟兄姊妹请湖北省黄石市和大冶市委的人吃饭、买烟共花1100多元。

 

“习近平签字表态禁止人信全能神” (2013/1/6)

——基督徒传福音被抓警察说的

  2013年1月6日上午8点多,武汉市江夏区舒安乡的吴连英(女,51岁)、雷需茂(男,26岁,是吴连英的儿子)和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的陈普秀(女,70岁)3名基督徒正在舒安乡的街上传福音时,因外邦人举报,不一会,舒安乡派出所的6个30至50岁的男警(其中3个便衣)开着一辆面包型警车驶来,其中一个30岁左右的男警一把抓住雷的左臂,还有3个男警察抢70高龄陈普秀手中的包,导致陈摔倒在地上,被摔伤的骨头疼痛难忍。结果搜出7份福音资料及副食、用品。然后冲三人大吼:“带到派出所再说!”话音刚落,4个警察一拥而上把吴、雷母子俩强行推上警车。在车上,雷需茂的价值1050元的MP5机子被搜去,并没收了。另外两个警察看着陈老姊妹。半小时后,那4个警察把吴、雷母子俩送到舒安乡派出所后,又返回将陈老姊妹硬抬上车押到该派出所。

  上午9时许,雷和吴到达派出所后,警察对吴、雷、陈3人分别进行审讯,吴被审了20多分要上厕所时,被一个女警跟到厕所去强行搜身,结果吴的一部价值960元的MP5机子被没收。经过一个多小时审问无果。之后警察把7份福音资料摆放在地上,令雷蹲着,手指着资料照相。雷不肯蹲,一个男警就吼:“你欠打!”这时,该派出所的副所长举起右手要打雷,被另一警察拦阻才没打。然后接着审问雷:“谁传给你的?信了多长时间?在哪里聚会?还有哪些人与你们在一起?谁给你的福音资料?认不认识给资料的人?传了几家?早上什么时候出来的?认不认识陈普秀?”审到上午11点仍无果,他们就令3名基督徒在录的口供上签字、按指纹。直到下午5点左右,才勉强把70岁的陈普秀放了。吴、雷母子俩被副所长等4个警察押到江夏区分局判决,晚上9点左右,他们先后把雷、吴分别送到江夏脂肪拘留所和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一女子拘留所。晚上11点多,雷被押进拘留所,副所长拿出印有邪教的资料让雷签字,雷拒签。派出所的副所长指使拘留所的狱警:“他不签,好好整他一下。”第二天早上,舒安乡派出所的副所长又说:“任何人可以讲条件,信全能神的人没有条件可讲,没有优待,是习近平签的字,是国家禁止的。”2013年1月16日上午9点至10点半,雷、吴母子俩先后释放,各拘留10天。雷、吴回家的第三天,舒安乡派出所4个男警又开车上门令其签字承认自己信邪教,保证以后不再信。并威胁:“你们是重点监视对象,再抓就判两年。”

 

武汉市江夏区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7天(2013/1/6)

  2013年1月6日,武汉市江夏区舒安乡的黎新玉(女,51岁)与两个弟兄在涂镇回访福音对象时,被一福音对象不信的丈夫赵辉举报,当黎与两个弟兄得知恶人报警后,便迅速离开此地,随后涂镇派出所的警察来抓黎时而扑空。2月28日晚上8点多,黎新玉正在家带孙子、做家务时,涂镇派出所和舒安乡派出所共8名警察驾着4辆警车将黎的房子包围,有的警察透过窗户(正好那天晚上窗子的门没关)往里看,有的在门外边敲门边喊:“我们是派出所的,快开门!”黎当时不肯给他们开门,警察威胁道:“你再不开,我们就把门踢开,我们有权搜你家!”无奈,黎把门一开,他们蜂拥而进,到处搜查,经半个小时左右的搜查,结果搜出:《话在肉身显现》、《传福音手册》各一本,3本歌本等6本书(全部没收)。之后,他们咬牙切齿地对黎新玉说:“走,跟我到派出所去!”黎说:“我到派出所去,那我这5岁的小孙子咋办?”警察不管这些,并且威胁道:“你今天不跟我们去,明天你会跪下给我们求情!”

  晚上10点左右到达涂镇派出所,他们就给黎新玉进行拍照、验血。之后他们就对黎新玉进行审讯:“是谁传给你的?书、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你传了多少人?你信了多长时间?信神给不给钱?”就这些问题反复审到29日凌晨1点,长达3个小时审讯无果,但他们仍不放人,反而还胡诌:“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是与地下党一样,他已经跑到美国去了,你的问题很严重!”之后,他们就把黎新玉押到鄂州拘留所。到拘留所的第二天,狱警就在一块硬纸板上写着黎新玉的名字令其挂在胸前拍照。黎新玉的丈夫为了让黎早日出狱,他便给涂镇派出所的所长送了1000元钱,2013年2月5日早晨7点黎被释放,拘留7天。临走时,狱警索要生活200元,另外,黎的儿子给狱警买烟花了300元。

 

湖北省两名基督徒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拘留(2012/12/28)

  2012年12月28日下午1点半,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开发区流芳镇的舒小菊(女,45岁)、王冬初(女,56岁)两名基督徒正在高新开发区流芳镇版楼舒村廖徐15号村民申春梅家中传福音时,被福音对象申春梅举报,下午两点半,流芳镇同心派出所闻讯后,4个30多岁的男警将舒、王二人拘捕,并大声吼道:“你们俩是干什么的?”边吼边搜包搜身,结果搜出一部价值270元的手机、一本《传福音实用手册》、一本笔记、两份传福音的小册子,并全部没收(无收据)。之后就令两个姊妹上警车:“走,走,走,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一趟。”在车上,一个警察骂道:“扒毛养的(当地骂人语),佛不信,为什么要信你们这个全能神邪教。”

  到达派出所后,两个30多岁的男警对舒、王二人反复审讯:“谁传给你们信神的?在哪里聚会?你们的头是谁?这些传福音的小册子是从哪来的?是谁给你们的?”从下午3点一直审到晚上9点,在这长达6小时的审讯,无果,但他们硬将舒、王二人拘留,29日凌晨1点多,同心派出所的4个30多岁的男警将其押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到达拘留所后,该派出所的一个警察对舒、王二人说:“你们信全能神邪教,拘留5天处罚,在这里好好反省,以后别再信了,若再信那就不是5天。”5天期满才被释放。

 

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遭拘留(2012/12/28)

  2012年12月28日上午十点左右,我(王建,女,27岁,湖北省襄阳市人)和一个姊妹去襄阳市大世界菜场苏泊尔电器商行回访时,110警车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三个穿制服的男警察冲进店里,不由分说就把我们强行带上警车,后得知是旁边卖窗帘的老板(传给他不接受)报的警。

  到了襄阳市王寨派出所,抓我们的警察从我身上搜走我的手机和一份传福音资料交给领导,还说:“这证据也有了!”领导就让它们给这些东西拍照,又给我们拍照、按手印。它们一直嘲讽我们,说:“12月21日都过去了,你们还在搞啥?”“有你的神还冷?冻死你!”“什么时候信的?谁传给你的?平时有什么组织活动?为什么信?”审问完后把我们关在一个屋里,不许我们说话,还派了一个警察监视我们,直到晚上,它们不给我们饭吃,也不给水喝,最后以“散发‘全能神邪教宣传品’”为罪名拘留我们十五天,让我们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上签字,还警告我们说,如果再出去信抓住了就要坐牢,这次只是个教训!当晚十点左右,我们被带到樊城行政拘留所,让我交了450元生活费,没打收据。

  在拘留期间,我看到同牢房里有一个吸毒被抓的人,按法律应该判两年,因与警察有关系又给所长送礼后,2012年12月31就释放了;在2013年元月3日,一个穿着时尚的小偷关进来,向我们炫耀:家里的房子、车子及她抚养的小孩,都是干这行赚的。还告诉我们:我把警察喂熟了,它们不管,今天抓也只是走形式,明天我外甥一上班(在王寨派出所上班)我就没事了。果然第二天她就释放了。大红龙实在太可恨了,它们对坏人不管不问,专抓信神的,黑白颠倒,真是警匪一家,可恶至极!

  1月5日,国保局姓李的来提审我时,它们没审出什么,我向所长说好话,因婆婆有病,孩子还小,所长同意关了七天就放了我,另一姊妹关押十五天后释放。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十天(2012/12/26)

  2012年12月26日下午两点左右,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的彭佩兰(女,57岁)在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七雄路与东吴大道交接处的路口,向一修自行车的师傅传福音时,被站在身边的吴家山派出所的便衣王××(男)一把抢去彭手中的30份传福音资料,并气愤愤地说:“你们传的是邪教,现在正在抓你们。”然后他就给该派出所的其他警察打电话,不一会儿,来了3个男警驾着一辆警车驶来,他们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彭强行押上警车。

  下午3点到达派出所,5点左右,一名30岁左右的男警对彭进行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这些传福音的资料是从哪来的?”彭反问道:“我既没做坏事,又没犯法,为什么要这样审问我?”该警察怒容满面地说:“你已经犯法了,触犯了中共东西湖区委610办公室出具的认定书,你信的是邪教,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二款之规定,对你行政拘留十天。”之后他们就给彭拍照:从正面、左右侧面拍,又让彭手拿着30份福音资料拍,再把30份福音资料放在地上摆成扇形,且让彭蹲下手指着福音资料拍,还让彭双手举着写有自己名字的三个大字的纸板拍。接着又取了十指手纹和脚纹。

  晚上11点半,两个男警开着警车把彭押到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第一女子拘留所拘留。彭佩兰于2013年1月5日上午11点期满释放。

  拘留的第二天,彭的儿子去找吴家山派出所的副所长帮忙,他不仅不帮忙,反而还威胁道:“你妈以后再不能信了,再信就要判刑,户口也要下掉,退休工资也要取消。”从此后,彭的儿子更加逼迫她信神,因此给彭尽本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湖北省三名女基督徒无辜被警察抓捕、拘留10天(2012/12/24)

  2012年12月24日下午,向霞(女,27岁,武汉市蔡甸区人)、蔡平(女,47岁,武汉市蔡甸区玉贤镇人)和肖霞(女,35岁,武汉市蔡甸区张湾镇人)三名基督徒正在玉贤镇东山村四组村外的田埂上说话,被途径此地的警察撞上,它们将警车调头开过来停到三人跟前,从车上下来玉贤镇派出所的3个警察(其中有一个50多岁姓朱的是副所长),朱副所长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搜蔡的包,结果搜出两份传福音资料,3份上面的讲道交通,3个笔记本及福音对象的回访名单,并全部没收。朱副所长看了看传福音资料怒容满面地说:“你们到处搞这名堂,这是邪教,你们上车,跟我走!”此时,朱副所长又给该派出所的其它警察打电话,20分钟后,又驶来一辆乘坐3个便衣的男警,此时6个警察连推带搡地把3人押上警车。

  下午4点左右到达玉贤镇派出所后,以一个30多岁为首的男警察分别对3名基督徒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传福音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什么时间开始信的?谁传的?你们的头是谁?”警察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到深夜11点,无果。在此期间,教会里一个67岁的老姊妹来看望这3个姊妹时,被派出所的警察一掌推倒在地,老姊妹的腰被摔伤半天爬不起来,恶毒的警察不仅不闻不问,反而还说老姊妹耍赖不起来,后来治疗花了300元。

  当晚11点,警察再次对姊妹搜身、拍照(从前面、左右侧面拍),并且把从蔡姊妹包里搜出来的传福音资料、上面的信及回访福音对象登记表放在蔡的脚前一同拍照取证。之后6个警察用两辆的士把3姊妹押到汉南公安分局审批,结果硬让3名基督徒各拘留10天。25日零点,警察把3姊妹送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一女子拘留所拘留。

  3名基督徒于 2013年1月4日上午9点期满释放。释放后返回玉贤镇派出所去拿电动车时,警察又令姊妹们把电动车的后背箱打开搜查,结果又搜出一本《为蒙拯救信神》,价值250元的MP4机子一台,价值100元的8GB和16GB卡各一张,另外,还有姊妹们开始进派出所时被搜出的价值1000元的4部手机,全部被没收(无收据)。警察还当着蔡不信的丈夫的面颠倒黑白地叮嘱:“全能神是个黑社会组织,里面有暴力行为,赶快出来。”因此,蔡的丈夫十分逼迫她信神,肖、向二人也因此次环境消极不敢出来尽本分,使3个姊妹的生命受到极大的亏损。

 

湖北省枣阳市八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24)

  2012年12月24日上午10点多,王香(女,38岁,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人),高光兰(女,42岁,住枣阳市火车站),马治成(男,58岁,枣阳市人)等8名基督徒去史岗二组准备传福音,被当地村官报警说是扰民,随后3名警察赶到,说:“你们咋还在搞?21日不已经过去了吗?末日不没来吗?”弟兄姊妹说道:“我们不是传末日的,是传老天爷下凡来拯救人的。”当时它们抢走弟兄姊妹身上的传福音资料,并把8人抓上车,带到枣阳南城派出所。由于在里面挨冻,一老姊妹心脏病发了,它们不但不管还恶狠狠地说:“死了算了。”它们分别审问几人但没有问出什么结果来,第二天把8人全部释放。

 

湖北省云梦一基督徒坐在长途车上被警察拘捕(2012/12/22)

  2012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城关镇的向永红(男,40岁)在老家传福音返回的长途车上,看到旁边坐一男人,于是就拿出一份传福音资料看,目的是想引起那人的注意,借此把福音传给他。谁知那人是便衣警察(可能是云梦县公安局的)。此便衣警察让司机把车直接开到云梦县公安局大门口,他提前下车勾结该公安局的警察,当车开到该县公安局大门口时,像土匪一样的几个男警将向押上警车,直接押到云梦县防暴大队搜身,搜出30多份传福音资料,一本合订,一部价值200多元钱的MP4机子,一部价值300多元的手机,一块电子手表和170多元钱。然后恶狠狠地对向说:“你知道吗?信神违法!”正在这时向的手机响了,该警察在电话中对向的亲戚说:“要罚三、四千元钱。”向的亲戚想帮忙花钱把向弄出来,但被向拒绝了。警察见从向的身上捞不到油水,便对向严加审讯,分外虐待。几个警察一直轮换把铐着的向永红审到深夜12点,在这长达6个小时的审问期间,向弟兄多次向警察要饭吃,要水喝,要上厕所,警察都不理。2012年12月23日凌晨,警察给向永红无理的定为“发信全能神的资料与法轮功是平等的邪教罪”实施拘留5天。随后将向转到云梦县看守所。12月27日上午10点期满被释放。释放时,狱警向向永红敲诈600元生活费,向弟兄身上的钱不够,狱警令向打欠条,否则不让走。同时还警告:“出去别信了,再信就直接判两年劳教。”

 

两姊妹看望新人遭恶人报警,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2/22)

  2012年12月22日,刘喜云(女,湖北省枣阳市徐寨乡人)和王清桃(女,48岁,江西省九江市人,现住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去看刚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的新人时,在回家的路上碰到珊珊姊妹的丈夫,被其拦住并报警,被随后赶来的警察抓到惠来县城东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搜走了二人身上的传福音书籍、资料、手机、MP5机子及现金1100多元,之后对二人分开审问,一个警察恐吓道:“你要好好配合,要不然连你的家人都见不到!”接着就“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认识多长时间,来这里干什么,什么时间接受的,谁来传的,住在哪,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等进行提问,审讯未果。警察让二人签字之后送到当地看守所关押。随后它们又去王清桃家抄家(现在租的房子),搜走家里存放的书籍及传福音资料。

两天后,警察在提审时,就开始诬蔑“信的是邪教”“阿珊家条件也不差,就因为信神了你们这个邪教就离家出走了”刘喜云回答说:“这是你个人的看法,只代表你个人,你说阿珊家庭幸福,因信神不要家,你是听珊珊亲口说的吗?你只听她老公的一面之词能成立吗?她老公怎么打她,他告诉你吗?有一次如果不是珊珊的三叔拉着就会被她老公打死,你知道吗?你们办案不是说要有事实证据吗?再说,有信神的人不回家,那是不敢回家,你们一直在追捕我们信全能神的弟兄姊妹,谁不想回家,谁不想在家好好信神,都是你们逼的,害弟兄姊妹,弟兄姊妹怕连累家人才不敢回家的;有的是家里人逼迫、拦阻才不回家的……”听后它们说:“我们是奉命行事,没办法……”最终王清桃的丈夫请警察吃了饭,二人被拘留十天后放了出来。

  出来时把搜走的钱、手机、包还给了刘、王一人,但机子、神话书籍和资料都没有还,警察说是上面规定的。

 

湖北房县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无辜拘留十天(2012/12/22)

  2012年12月22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省房县城关镇的刘红(化名,女,42岁)与姜莲武(46岁,湖北省保康县黄堡镇对口乡人)、周德莲(58岁,湖北省保康县黄堡镇人)在岞峪村传福音时被恶人张宗万(男,43岁,无职业,岞峪村六组人)举报,约半小时后,保康县黄堡镇派出所三个警察(其中一个是穿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三人押上警车,带到该镇派出所,警察分别对三人分开审讯。

  因对刘红的回答不满意,一男警李红伟(40岁)随手拿起传福音小本子朝刘红的脸上猛搧几耳光,口里还骂着:“你这好吃懒做,年纪轻轻的不挣钱,跑到这里不挣钱不务正业,要好好的整你们这些跟共产党对着干的。”然后将其手、脚都铐住,让其坐在一个凳子上,又恐吓威胁道:“你到底是哪里人,不说实话就把你吊起来狠狠地打。”刘红被吓坏了,不得已说出自己的侄儿是房县公安局局长时,此民警才没再打。对三人都没审问出什么结果,给三人扣以“邪教组织、扰乱社会”的罪名拘留十天,晚上5点多,将三人转押到湖北省保康县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警察唆使两名囚犯对三人进行搜身,又被暴打一顿,它们将姜的上衣扒开一个猛拳将她打倒在地。囚犯说:“你不老实,要狠打你们,看你们下次还信不信。”又将其下身衣服全部扒掉,将姜身上的320元钱、16G卡一张,将周身上357元钱、手机一部、刘红身上153元钱全部搜走。

  2013年1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将三人释放,在释放时,扣掉姜300元、周300元,刘红60元,剩余的归还了,警察还警告刘红:“下次再跑,叫你永远坐牢!”还派人对刘红进行监视,导致刘红不敢离开家。因在拘留期间受到惊吓,姜精神受压,在关押期间常发抖抽搐。另外,刘红的父亲去接她时,村主任借此向刘红要了350元生活费。

  监视刘红的人有:冯家银(男,58岁,住炳公六组),只要刘红不接电话,就去看她在不在家。除此人外还有7人监视刘红,分别是:王正太(男,57岁)、沈昌凤(女,46岁)、王正权(男,45岁)、沈昌明(男,57岁)、王正兵(男,38岁)、王正成(男,42岁)、王勇(男,28岁),他们扬言要把刘红整死。

  从中让我们看到,大红龙任意玩弄、打压、摧残百姓,在这个鬼城中,根本就没有人身自主权,没有信仰自由。

 

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上午九点多,家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花石桥一组的基督徒周建翠(女,45岁)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在李家院三组传福音时,出门后就被四个穿便衣的盯上了(其中一个叫吴云,男,48岁),后被警察吼住。周的包被民警抢夺去,嘴里说:“叫你们莫搞,不听还搞。你们不是说世界末日吗?太阳还出的好好的,你们是邪教,还顶风上。”说着便将周二人拽上车,送到南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接着一个30多岁的男警就对周二人进行搜身。因同抓的另一名基督徒身上除了手机外,什么都没有,当天下午5点多将她放走了。

  周的包里有100多份传福音资料,身上的钱、手机、钥匙及一张存储卡全部都收走了。这名男警还与一女警说:“说不定她身上还藏有东西,藏在裤档里还有,好好去搜她身。”(后未执行),接着便审问周:“在哪聚会?在哪信神?你家里有《话在肉身显现》吗?你信神与什么人联系?你们带领是谁?”后又强行让逼着周领她们上门,企图抄家,无奈周只好把警察带到自己的妹妹家去,因打开屋子见家里有客人,便在屋子里四处看了看,便将周又带回城关派出所。下午3点一警察抱出一大堆资料(约有十几份)迷惑周说:“你信邪教,违反了××法律120几条,要罚款一千元。”周说自己没钱,一警察就抽出其中一张说:“没钱就在这上面签字,然后拘留12天。”随后此民警又指着一沓资料说:“这都是你一个人的。”逼着周在一份资料(内容未知)上按下了各种不同方式的手印、指纹。今晚6点多将周押送到了南漳县榆树岭看守所,全天颗粒未进。

  于2013年1月2日(8点)才释放出来。出来后周去国保大队取东西时,一个30多岁的警察又对周说:“回去莫信了,你可将你所知道的人举报出来,还有奖。”

  经历大红龙的抓捕、逼供,让人看清了大红龙的真实面目,什么人民的父母官,分明是人民的吸血鬼,它倒行逆施,逆天而行,难怪神说:“真正的自由、合法的权益在哪里?公平在哪里?安慰在哪里?温暖在哪里?”经历这次环境才知道,大红龙所说的信仰自由全都是一派谎言,是用来迷惑欺骗大众的。

 

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一名当时释放 两名拘留五日(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家住湖北省枣阳市的邱广珍(44岁)、王香珍(48岁)、秦海双(33岁)三名女基督徒下午3点多在枣阳市孙庄村四组传福音时,被队长小黑蛋(外号)举报后,从警车上跳下来四个警察(其中一个是环城派出所龙所长),所长见我们就大吼,还抢我们的包,说:“要信在家信,跑这跑那的。”那个队长也说:“你们把庄上搞得人心惶惶的,扰民。”之后用车把三人押到环城派出所。下车后把三人关到一间屋里让一女警对其全面搜身,之后带去审问。审不出什么结果,就让几人在笔录上签字,拍照、按手印、手掌印、采血样等都输入电脑。分别以“扰民、散布谣言”“信全能神邪教”为罪名把王和秦两个姊妹押到枣阳二看拘留五天,晚上7点多让邱姊妹回家(因邱姊妹有小孩让她回家了)。

  26日释放王和秦两个姊妹时,它们还让二人给邱带话,并恐吓道:“让她把小孩安置好来坐几天,否则拿1000元钱。你们出去之后别再进来了,再进来就判你们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它们还没收了邱姊妹的手机至今未还。

 

五名全能神教会信徒因传福音无辜被抓(2012/12/21)

——二人当日释放 三人拘留十五天

  马学虎(男,42岁),湖北省神农架松柏镇人;

  郑玲(女,49岁),湖北省十堰白浪人。

  赵慧(女,50岁),湖北省枝江市问安镇人。

  用心(化名,女,48岁),住湖北省仙桃市长埫口镇人。

  2012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这四名基督徒在神农架松柏镇黄羊沟邓龙海(男,50岁)的家中拿福音资料正准备去传福音时,不料被同村恶人邓龙平(男,63岁)举报,湖北省神家架松柏镇派出所的民警共11人将邓龙海家前后包围,先闯进去了三个便衣(2男1女),未出示任何证件便厉声喝道:“都不许动,站起来靠墙。”这时,一女警得意的哈哈大笑:“我们跟踪你们几个月了,终于找到你们了,现在是人证、物证,还有个穿黑衣服的人也抓住了(指带领),你们的神呢?你们的神还是保护不了你们吧?还是我们厉害吧?”随后,警察任传江(男,50岁左右,神农架责任区队长)上前对郑(因郑身穿黑色上衣,把她当成带领)拳打脚踢,并开始一个个审问。在审问时,因对邓龙海的回答不满意,任传江一把抓住邓的衣领,一只手使劲掐住邓的下额,口里骂道:“你妈的给老子老实点,不老实,老子打死你。”当问及马学虎时,同样抓住他的衣领又扒开他的衣领,从其衣服的口袋中搜出传福音资料,立马瞪着一双凶恶的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身上这东西是啥,你妈的不老实,老子整死你,现在政策这么好,你们还给老子信神。”这时候,外面的八九个恶警如一群恶狼也一同闯进屋子里,便开始搜家、拍照。那个女警察更嚣张的说:“这些资料你从哪里拿来的?他们都说是你拿来的,如果你不说就关死你,没人知道,也没人给你收尸。”说完,将五名基督徒强行往警车上押,当时马学虎趁机想溜走,却被警察发现,一把将其头部按下,随后,4个警察强行将其押上车直接扑向马学虎家去抄家,没有搜到什么,才将马学虎与邓龙海二人一起押回松柏镇派出所。到松柏镇派出所时约5:30。

  邓龙海与马学虎被分开审问,未果。他们俩是当地人,于当晚7点钟释放回家。

  另3个姊妹被带到了办公大厅里,区队长任传江从她们的包里搜查出一个大手电筒、手机三部、MP4机子三个及福音资料,就厉声吼道:“想和共产党作对,我们永远也垮不了,现在全国都在抓信全能神教,全能神教是个大型邪教组织,你们永远都吃不开。”当他们看见MP4机子是“oppo”的牌子里,那个女警乐了说:“哇,还是个名牌机子,把这部机子留下,我女儿刚好需要一台。”随后,他们又将郑带到一间小屋里进行审问,因对郑的回答不满意,2名警察各打了郑一拳,并恐吓说:“要是再不说,老子捶死你,你妈的,你要是个男的,老子早就捶死你了。”

  当天深夜12点左右,警察又将三人转押至松柏镇看守所,以“传全能神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将三人拘留十五天,一进看守所里,三人就生病了,咳嗽、头痛、腰痛、腿痛,吃饭吐饭,喝水吐水,就这样病了十天,还不允许打针,事后它们讥讽道:“是你们睡成病的。”

  1月5日,又将三人带到办公室,一个约60岁的警察手指着他们恶狠狠地威胁道:“从现在开始,如果我要是发现你们还在神农架一分钟,抓住你们就让你们坐牢,你们要想推翻共产党,你们一辈子都不行,现在共产党政策这么好,国家给补贴,老了还有养老金,年纪轻轻的出来不务正业,搞歪门邪道。”1月5日上午约10点钟左右,她们三个姊妹被释放回家。(注:手机归还了,MP4机子至今未还,还每人各交生活费150元)。

 

湖北省荆门市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下午4点多,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的张国珍(女,48岁)正在湖北省神龙架林区一弟兄家拿福音资料时,被一接待家姊妹不信的丈夫举报,随即三个便衣(两男一女)冲进家里,亮出工作证吼道:“不许动!”然后搜身、盘问:“哪里的?来这里干什么?”此时又有7、8个警察开车驶来,将张国珍押上警车。

  它们对张国珍搜身后,把张国珍的一部价值1000元的MP4机子没收(无收据),之后,几个警察把张国珍的脚铐着审问:“住哪?为什么跑这里来?这些资料从哪来的?”他们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长达4个小时之久,审问无果。一警察咬牙切齿地说:“要不是有监控器,我不把你打扁?关死你。”边骂边逼着张国珍签字、按手印,之后,它们就把张国珍押到神龙架看守所拘留。

  2013年1月5日上午9点多,张国珍才被释放,拘留15天,释放时警察还威胁道:“再看到你来神龙架,就把你抓起来。”

 

湖北省阳新县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抄家,其中一名拘留十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一点多,湖北省阳新县黄双口镇的张细子(女,44岁)和潘连英(女,45岁)给张细子的侄儿(住黄双口镇七药村六组)传福音,张的侄儿不接受且报了警。下午两点,以该镇派出所所长(50多岁)为首的4个男警驾着一辆轿车式警车驰来,他们一下车二话不说,便拽住张、潘二人的胳膊推上警车。

  下午两点半到达该派出所,以该派出所所长为首的警察分别对张、潘进行审讯,只因潘发病一直呕吐不止,并吐出血块,因此他们无法对其审问。所长对张细子审问道:“你信的是什么?是谁传你信的?什么时候接受的?传的人多长时间到你那来一次?举报人说你就是个头,你手下有多少人?你们上头的带领是谁?”针对这些问题反复审问到下午4点无果。他们不甘心,于是,当天下午5点多,该派出所的4个男警察和张细子本村的一个村干部押着张、潘二人去抄她俩的家,在张的家里抄了半个多小时,结果搜出7份散装工作安排和两张上面的讲道光碟,并没收了。之后又到潘家抄,结果什么也没抄到。他们暂时灰溜溜地走了。

  同月18日下午3点多,张细子本村的一个村干部带着阳新县公安局的李警官和黄双口镇派出所的共7个男警驾着两辆警车再次来到潘、张家抓捕她俩。当时潘、张都不在家,诡计多端的警察假装暂时离开,到离张细子家不远处的村路口处潜伏着,下午5点多,张细子回家行至此处时,突然从车上窜下两个男警一左一右地架住张细子的左右胳膊推上警车,将其押到黄双口镇派出所。

  不一会,到达该派出所后,该县公安局的李警官对张进行审讯:“你信的是什么?谁传给你的?你们几个人一伙?你家是不是聚会点?带领是谁?你们捐钱没有?”经过一番审问无果。19日凌晨两点多,警察又把张细子押到该县公安局,结果张被定为信邪教拘留10天,天亮后,他们令张细子拍照、签字、按手印、化验血。当天下午3点,他们又把张细子押到黄石市八挂嘴拘留所,到达拘留所后,狱警把张细子价值一千多元的一对金耳环给没收了(后来要不给)。2012年12月29日上午8点半左右期满被释放,释放时,阳新县公安局的那个李警官还警告:“以后别信了,再信就关你3个月!”

  从此后,潘连英每月800元的低保和她家拆旧房建新房的一万多元的补助都被黄双口镇派出所给取消了,2013年1月上旬的一天,本村村干部费有利的爸爸还威胁潘:“你不要再信了,这是反对共产党,下次若再抓住就不会像这次这么轻易放过!”

 

“信‘东方闪电’实际神,是国家不允许的” (2012/12/14)

——基督徒传福音被抓后,警察如此说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点多,曾德彩(女,48岁,湖北省嘉鱼县簰洲镇人)与小田(女,46岁,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金口镇人)在簰洲镇传福音时,被该镇妇联主任银环举报,不一会,该镇派出所的5名20多岁的男警手持警棍闻讯赶到现场将曾、田二人拘捕。并当场搜走曾的一台MP4机子、两本笔记、7份传福音的小册子和田的一部手机(无收据)。还恶狠狠地说:“你们是非法传教,扰乱民心。”话音刚落,他们分别驾住两个姊妹的左右胳膊推上警车,并给戴上手铐。

  到达派出所后,他们再次对曾、田二人搜身,并对左右侧面、正面进行拍照。之后他们将两姊妹分别铐在审判囚犯自带手铐、脚镣的桌子上,该所警察与国保大队大队长先后对曾、田二人就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传福音的小册子是从哪里来的反复审讯,无果,他们就对曾用酷刑:在左手食指上钉钢钉,使姊妹疼痛难忍,黄豆大的汗珠往下直淌。他们为了抓到曾更多的信神证据定罪,下午5点派出所的3名警察直奔曾家进行抄家,结果没抄出任何证据,6点返回时,他们继续对曾、田二人进行审讯,并诱惑、警告田:“我们也是信耶稣的,到教堂里信我们都去,你这信的是实际神,是‘东方闪电’,是邪教,是国家不允许的,凡是不到教堂里信的都是非法的,以后不许你再信这个‘东方闪电’。”晚上9点,审讯仍无结果,他们把曾、田二人押到嘉鱼县公安局后,令两姊妹在凛冽的寒风中站了许久,冻得姊妹浑身直打哆嗦。深夜11点,他们又将曾、田二人押到该县拘留所,以“从事实际神邪教活动”为罪名,进行15天拘留。

  到达拘留所后,狱警又对其搜身(曾棉袄兜里仅有的100元也被没收)、登记、照相(在一块大纸板上写上姊妹们的名字,让其举在胸前拍照)。在拘留期间,不仅吃着猪狗不如的饭食,而且还遭到狱警们的敲诈,向每人收取450元的管理费,曾无钱,他们威胁道:“你若不交,29日上午不按时放你,到下午再放。”田的丈夫为了她能早日释放找关系送人情花了2000元,结果还是期满才放。

 

湖北省通山县三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中午12点,王定和(男,62岁,湖北省通山县大路乡人)、谢运宏(男,53岁,湖北省通山县人)、陈国章(男,58岁,湖北省山县楠林镇人)。三名基督徒在通山县大路乡吴田村二组传福音被当地两个40岁左右的恶人(男性)举报。半小时后大路乡派出所指导员吴风亭(男,30多岁)和一个戴眼睛的警察×晓开车来到现场。×晓气势汹汹地冲到谢的面前夺过其手中4本福音小册子,随即命令三人上车,大约下午1点钟押到该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晓对三名基督徒进行搜身,照相,搜出6本传福资料、570元钱、一部手机、一个MP5机、一个笔记本等物品,并将其全部没收(没有开收据)。之后以国保大队指导员华红卫(男,50多岁)为首的3人(另外两名男性是该派出所人员,均30多岁)对王、谢、陈三名基督徒进行审讯:“你们三人是怎么认识的?谁是带领?”从12月14日下午1点多一直审到次日凌晨2点,近13个小时的审讯,无果。一名30多岁的男警察气愤地把3名基督徒手连手地铐在一张长条桌子上,从15日凌晨2点一直铐到上午8点。当解开手铐时,3人的手完全麻木失去知觉。最后,国保大队指导员给3名基督徒扣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给谢、陈二人拘留5天,王定和拘留10天的处置。下午2点半该派出所两个30多岁的男警察把3名基督待押到了通山县的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袁管教(男性)、郑教官(男性)对3名基督徒进行搜身、照相、登记。并问三人:“你们带没带钱?”后以收生活费为由,按每人每天50元索取(其实每天还不到2元钱)。另外,3名基督徒被迫买了四包黄鹤楼烟(每包20元)送袁、郑二人。

  释放时,本来拘留时间到了,可是谈狱警(男,30多岁)和一个50多岁的管教,想让陈国章送礼迟迟不开拘留所的大门,目的未成,又推迟了两个多小时才放人。

 

信神走正道,却被无辜抓捕(2012/12/14)

  我叫马春连,女,现年33岁,湖北省当阳市人。2012年12月14日下午3点,我与另一位老姊妹去传她的女儿余继梅,由于余继梅厌烦她母亲信神,当她看见我时,拿起手机报警。约10分钟后,从警车上下来两个民警,其中一个问:“你们是什么事?”余抢先答道:“她们在宣传邪教,还叫我妈搞邪教,今天她又来叫我信邪教。”另一个民警就拿着相机,对我进行了全方位拍照。

  5分钟后,我被带到了陆城派出所,之后又带我到审讯室,由汪宜伟审问,当时让我坐在一个自带手铐、脚镣的专制椅子上,审问无果。他们就把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打印、让我签字画押,录十指指纹,定的罪名是“利用组织、教唆、协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活动”,11点左右把我押到宜都市看守所。

  18日下午,民警朱春英对我诱骗道:“你是有文化的,怎么信这个呢?全能神是邪教,也是被国家定为邪教的。你出去找份工作,找个朋友,好好过日子。信这个有啥用呢?……”它们为了达到不让人信神,借此机会,它们借助电台对外公开宣传,19日下午2点半左右,宜昌三峡公共台(YSTV)记者对我进行了现场采访,20日,电视新闻将我被抓的消息公布于众,并宣传我信的是邪教。

  29日上午,它们将我释放,出来后才知道是因弟兄姊妹交了赎金我才得以释放。

  我以前以为警察是人民公仆,是为人民办事的,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我们为人们传福音拯救人,他们反而却来抓我们,这不是黑白不分吗?

 

所谓的“宗教信仰自由”,原来全是一派谎言和欺骗(2012/12/14)

  李江,女,41岁,湖北省枝江市仙女镇人。

  2012年12月14日,我和陈姊妹去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传福音,当时在一个老姊妹家正给她见证全能神的末世作工时,突然,闯进来2个男子,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它们一把抢走我们的包,当时我以为是歹徒闯进来行凶,吓我一跳,这时一个约50多岁的男子拽住我的肩膀大声吼道:“跟我们上车。”而另一个男子拿着相机对着我们连续拍了几张照片,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是警察来抓人了,就这样我和陈姊妹不明不白地被带到了胡集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抓我的这个50多岁的男警搜遍了我所有的口袋,搜走我的2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手机卡在途中已被我毁掉),之后它们对我们分开审问,毫无结果。这时它就逼我把手机卡交出来,我不理它,还向他见证神已道成肉身,它听后气急败坏地说:“你这是法轮功,是邪教活动,你把电话卡交出来就放人。”说完,它像一个恶狼一样扑向我,把我的上身穿的衣服全部扒开……,还色迷迷地说道:“你连胸罩都没穿啊?”它在我身上一阵乱搜,甚至连鞋、袜都不放过,见没搜到什么,就威胁我:“不交出电话卡就把你送到别的地方去。”然后,它又拿出一张纸,上面写有:“非法宣传邪教活动”字样,强行叫我签名、按手印。直到下午4点多钟,它们又把我们押至钟祥市拘留所,到了拘留所,还看到有6名被抓的姊妹,它们把我们7人关在一间,房间里还装有2个监控器,我们根本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大冷天,我们洗澡也没有热水。

  我们7个姊妹,本来都是拘留15天的,但因几个姊妹生病血压升高,它们才迫不得已晚上8点把我们释放,还扣了我100元的生活费。

  我出生在农村,以往我没信神以前,对它们宣称的“宗教信仰自由”深信不疑,认为它们说的咋会有假,但通过这一次经历使我真实看到了大红龙的真实面目,神话说:“什么宗教信仰自由,什么公民合法权益,都是掩盖罪恶的花招!……为何将神的工作拦阻得滴水不漏?为何用各种花招来欺骗神的百姓?真正的自由、合法的权益在哪里?公平在哪里?安慰在哪里?温暖在哪里?……”今天对照神话才知神说的太实际了,大红龙宣讲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合法权益”“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人民服务”等口号,在事实面前不都是骗子的谎言吗?如今的社会,打牌赌博、吃喝嫖赌等到处可见,到处都是歪风邪气大红龙却坐视不管。一见有人信神,它却跑得欢,对信神之人竭力逼迫,有的逼迫致死,这完全说明大红龙喜欢的就是邪恶,是神的仇敌,如今到了末世,神要用各种灾难毁灭那些不敬拜他的人,但神并不愿全部毁灭,为了拯救好人,神这次来道成肉身来到中国,受尽了各种痛苦来拯救人类,除去人类的败坏,让人都变成一个有真理、有人性的正常人的模样,这样剩存下来的人类才没有互相残杀、勾心斗角,而是彼此和睦同居,彼此相爱,这是天大的喜讯,而如今的人间,哪有公平、公义?人间的痛苦和悲哀都是人被撒但败坏的结果,为了让人类摆脱这些痛苦,神发表一切真理审判刑罚人的罪恶,让人悔改脱离罪恶,这不是神的爱吗?而我们本是神造的,今天敬拜神是天经地义,我们今天为了通行神的旨意与神配合传福音,这是在救人的命,是光明正大的事,大红龙却前往抓捕、关押,这哪是信仰自由的国家,这不是自欺欺人吗?更证明大红龙逆天意而行的反动实质,大红龙才是可咒、可诅的,是该弃绝的对象。所以今天我愿把我这一次受辱的经历写出来让大家看看它们的丑恶嘴脸,让大家都看清它们的庐山真面目,不要再相信它们的鬼话了,不再受它们的迷惑。

 

湖北省三个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2012/12/14)

——一名释放 两名拘留

  2012年12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蔡店区索河镇的严翠娥(女,49岁)、郭腊梅(女,70多岁)和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经济开发区沌口镇的李喜英(女,43岁)3名基督徒正在索河镇虎圻村传福音时,被当地人举报,凌晨2点,索河镇派出所的警察李×(男,50多岁)和另一男警察(30多岁)开着警车到传福音现场将三人抓捕。

  到达该派出所后。一个30多岁的男警察便对3名基督徒审讯:“你们信的是什么神?你们的头是谁?我就是神,你们分明是扰民。”审讯无果,最终以“信邪教扰民”罪,分别对严、郭5天拘留,李10天拘留。14日晚8点多,索河派出所联合蔡甸派出所警察把3名基督徒押到武汉市东西湖第一拘留所。

  到达拘留所后,一女狱警要3名基督徒全部脱光检查,到处搜了个遍,因此郭腊梅高压升到200水银汞柱,拘留所不敢收又被带回蔡甸派出所后,郭的大儿子托关系买了价值千元的两条高档烟给该派出所所长才让郭腊梅回家,临走时,所长对她儿子说:“以后不要让你妈信神,说什么你妈是上了人的当,信的邪教,扰民,被人骗了。”又对郭说:“你如果再信,就不像今天这样放你,那就坐牢,起码坐七、八年。”郭的儿子、女儿听后,限制其母,导致郭腊梅至今不能出来聚会。李、严二人在拘留期间,过着非人的生活,吃的是残羹冷炙,盖的是3斤左右的棉被。两基督徒  期满释放时,一女狱警警告她们:“出去之后别再信了,若再信就不是拘留,起码判刑一、两年。”

 

湖北省武汉市五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2/14)

——两名因病当日获释 三名拘留5天

  2012年12月14日凌晨3点,武汉市江岸区丹水池的王友英(女,50岁)、陈慧芳(女,56岁)、余三贵(女,65岁)、冯运珍(女,52岁)4名基督徒传福音路过丹水波小学时,突然驶来一辆警车停到姊妹们跟前,接着从车上跳下3名如土匪一样的警察,手持警棍指着4名基督徒大吼:“不许动!放下包!”姊妹们被这眼前突如起来的事吓了一跳,未等姊妹们反应过来,他们硬把姊妹们的包抢了过去。正在这时,刚传福音返回的祝玲(女,21岁,武汉市江岸区丹水池人)也被他们拦住。这时他们打电话又开来一辆警车,两辆警车把5名基督徒押到江岸区堤角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所后,他们勾结社会上的黑帮来整治5名基督徒:不许姊妹们坐,不许动,不许说话,不许交头接耳……经过这伙恶魔地折磨后,警察们又对姊妹们包里的传福音资料进行拍照、搜身,共搜出300元将其没收。之后他们就“传福音的资料是从哪来的,谁让发的?谁是带领?”进行反复审问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见姊妹们不搭理他们的问话,他们便威吓:“再不说,就拘留你们。”但审讯仍无果。他们便气愤愤地把姊妹们锁在一审讯室里,等天亮了江岸区国保大队再来审问。当天上午9时许,国保大队的来了3个警察(一个年纪大的穿的便衣),其中两个年轻的手持手枪给姊妹们拍照,并逼着姊妹们在写有“扰乱社会治安予以拘留”的字样的纸上签字、按手印。之后他们又把5名基督徒押到武汉市公安局批,批后又被押到武汉市吴家山二支沟第一女子拘留所拘留。

  到达拘留所后,狱警给5名基督徒登记、签字、脱光衣服搜身、量血压检查身体,检查结果陈慧芳、冯运珍都有心脏病而只好释放。将其她3个姊妹拘留5天,直到期满被释放。

 

湖北省武昌区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后法制“教育”15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的白天,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的基督徒冯早云(女,62岁)在电话上给妹夫刘传林(40多岁,在武昌宏基客运站附近的居委会上班)传全能神的福音时,他不接受并将其举报。当晚7时许,由武昌公安局洪山分局的警察(男)、杨园街派出所警察(男)和杨园街国棉村居委会的女工作人员共3人闯入冯早云家。一进门就用相机到处拍照,之后就对冯早云说:“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

  到达杨园街派出所后,以洪山分局的那个警察为首的两名警察用诡计套冯:“武昌人都说你信神,未必你不把说别人说出来?”冯答:“大不了你们把我枪毙!”与此同时,其它警察又返回冯早云家去抄家,结果抄出:新旧《十项真理》、《进入真理实际的实行与操练》、《基督就是真理、道路、生命》、《传福音实用手册》、《神三步作工的纪实精选》各1本,《羔羊展开的小书卷》两本,传福音资料20份,另外,还有散装工作安排及冯早云的笔记本,全部没收。晚上8点左右,一女警又搜冯早云的身,结果又搜出MP5卡、回访福音对象名单和手机(手机后来退还了)。之后,警察开车把冯早云送到杨园街派出所办的法制教育培训班(在橡树湾附近)进行每天反传教育:“不要信全能神,你赶快出来,不然他们要跺你手、脚。”一个法官冲着冯早云说:“你说神亵渎不得的,那我就是神。”他又气势汹汹地问冯:“你这些传福音的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你在哪里聚会?和你一起聚会的人有多少?带领是谁?”冯不理睬,此人威胁道:“你要配合,不配合出不去。”

  经过15天的法制“教育”后,警察硬逼着冯早云在他们早已写好的资料上签字,其内容是:“全能神,实际神,‘东方闪电’是邪教,我与全能神决裂,拥护共产党。”冯不签,警察威胁道:“你不签就出不去。”无奈,冯只好签了。

  12月28日上午9点冯被释放。

 

湖北省全能神教会8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7名拘留15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凌晨2点,黄黎军(女,38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黄陵新街人)、王友荣(女,59岁,武汉市汉南区军山镇人)、雷桂芳(女,57岁,武汉市蔡甸区常湖人)、杨民明(女,43岁,地址同上)、殷玉珍(女,60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凤凰苑小区人)、付加右(女,54岁,地址同上)、田××(是付加右的丈夫)、陈云(女,38岁,湖北省武汉市人)8名基督徒分成两、三人一组在凤凰苑小区传福音时,被一恶人举报,沌口经济开发区黄陵派出所的4名男警察闻讯后,驾着一辆警车和一辆便车直奔现场,将8名基督徒先后拘捕。

  到达该派出所后,以某厅的厅长和该派出所的所长为首的警察分别对8名基督徒进行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哪里?信了多久?在哪聚会?带领是谁?这些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从凌晨3点一直审到中午12点,反复就这些内容审审停停,停停审审,但仍无结果。一姊妹说:“我们信神又没犯法,为什么抓我们。”厅长歪曲事实地说:“你们是被别人骗了,被别人的政治企图利用了。”之后他们给8名基督拍照(从前、左、右不同角度照的),并令他们签字、按手印。田弟兄因没承认自己信神,又无证据,他们只好于当天下午4点多将其释放。其余7个姊妹都被押到武汉市公安局郭徐岭分局审批,结果硬让每个基督徒拘留5天。当晚11点他们将7名基督徒又押到武汉市吴家山二支沟第一拘留所,直到19日上午10点才被释放。

 

好心传福音却遭劳教一年(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点半左右,我爸爸(张相林,51岁,原重生派,2002年接受末世作工,住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安集镇罗家冲村)随同弟兄姊妹们(当时约有300人左右)到南漳县华新水泥厂去传福音,不知是谁举报,公安立即出动了很多警力,大约有50多人,有身穿警衣的和便衣的,还有武警,他们一下车就疯狂抓人。当时就有十几个警察扑向我爸,其中6人强行把我爸抬上警车,一路呼啸直奔南漳县城关镇派出所。

  当天晚上9点半左右,武安镇派出所的郑勇带着另一民警,身着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冲进我们家二话不说,就在我们家肆无忌惮地进行翻箱倒柜,没搜出什么,他们就把我们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和一部好手机强行拿走了,至今未还。临走时,还逼我妈签字,我妈不签,就叫我妹夫回来让其签字后才扬长而去。

  12月25日,南漳县保安大队队长李某与李华岚,拿着处罚单诱骗我爸说:“在这上面签字,这只是走个过程,只去劳教所3天,就可以在监外执行。”我爸信以为真就稀里糊涂签了字,没想到这竟是一个骗局,实际上,大红龙早已把我爸处罚劳教一年。

  12月27日,在提审我爸的过程中,警察因在我爸身上搜出一张新人名单,他们就逼我爸如实招供,我爸不肯。12月31日,我爸又被押送到湖北省襄阳市劳教所被判劳教一年的徒刑,至今未归。

  得知此噩耗,我心急如焚,于12月31日买了两条黄鹤楼香烟给鲁律师(计320元),想打听我爸能否出来,请律师打官司能否有把握,他说:“实话跟你说,你们若请我们当地的律师,没人敢给你们出头,没人敢公开和政府抵抗,请外地律师费用高达5——8千元,但也没有把握。”并给我们出主意,若我们去找相关部门时,就把手机录音开着,因为政府里面都是黑吃黑。听了律师的一番“善意”,我顿时心灰意冷,感到这个社会太恐怖黑暗,犹如恶魔当道。

  12月30日,民警查了我爸的银行帐户,硬说我爸帐户上有钱,并说这钱是别人给我爸3万元,准备发给传福音人员用的。还说我爸想带着这笔钱逃到新疆(其实我爸的帐户上没钱,而且我爸的银行卡一直是我在用)……。大红龙真是尽说些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的话,实在太卑鄙无耻,令人痛恨。

  2013年1月4日,我和妹妹、母亲一同前往劳教所看望我爸,当我爸来到我们面前时,我已不相信这就是我的爸爸了,只见我爸面容已憔悴不堪,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唯独脸肿得老高,致使整个脸已变形,看到我爸这副狼狈样,泪水已盈满眼框,我强忍着内心的苦楚把泪水吞咽下去,心里不禁七上八下,不知我爸这几天究竟遭遇到了什么。问了我爸才知道,原来民警要求我爸每天背什么条例,背不到就打,每天背每天打(因时间有限,具体细节没问到什么),因民警的虐待,导致病情加重,嘴被打肿,导致溃烂,不能吃饭喝水,下身也溃烂,也不给医治,我们就买药给我爸,可是民警却不准。我爸还告诉我们,凡是进来的人(指劳教所)没有一年别想出去,听了我爸的话,我不禁鼻子一酸,两行泪水禁不住直往下流,我真没想到,堂堂的执法部门还随意抄家、抢夺、霸占我们家的物品,而我爸为了传福音让人蒙拯救,竟遭这般残酷折磨和诬陷。这公理何在?这是把人当人对待吗?有信仰自由与人权自由吗?简直就是一个不顾人生死、草菅人命、茶毒生灵的邪恶势力集团。

  (因张相林此时还在监狱中,此份资料是其女儿口述的)。

 

湖北省襄阳市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家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的三名女基督徒王腊女(57岁)、姚社荣(58岁)、康长枝(50岁)在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冯家营6组传福音后打算离开,因被人举报,两个穿便衣的警察开着警车将三人带到了龙王镇派出所。

  下午4点多钟到达龙王镇派出所后,几个警员分别审问她们,未果。便让大队书记康化山将她们领回家。回去路上康化山恐吓说:“你们不要再信了,你们犯法我管,犯这个法我不管。刘湾一个女的弄进去了,就把她衣服扒了,还往身上泼凉水,你们这么大岁数了要再进去,非把你们冻死不可。”

  12月16日早上8点,上次抓她们的两个警察再次找到王、姚二人,说:“襄阳市所长要给你们上课。”就把二人又带到龙王派出所,去后拍照、按手印,一直等到下午5点,又把二人送到襄阳市襄州区肖湾拘留所,开始了所谓的“学习”,期间又再次拍照、按手印,因联系不到家人没交生活费就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只给吃别人的剩饭,直到第五天下午5点才由大队书记领回家。事后二人均向拘留所补交了500块钱,也未打任何收据。警察没找到康,所以康没被拘留。

 

因传福音遭恶人举报,拘留15天(2012/12/14)

  吕长英(女,51岁),湖北省来凤县百福司镇人。

  向小琴(女,46岁),湖南省龙山县民安镇人。

  2012年12月14日,我们在恩施城区传福音,当我们途径航空路长途汽车站天桥时,突然有四个人(便衣)急匆匆地冲到我们的面前,抓住我俩,把我们的手铐在一起强行拉我们上车,送到恩施市小渡船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就搜身,搜走吕的手机一部(后退还),现金1040元(后扣除560元拘留期间的生活费,其余退还);向的mp4机子一台(没退)、手机一部(后退还)、现金700元(后扣除560元拘留期间的生活费,其余退还),之后把我们关在屋里直到天亮,那一夜冻得我俩直打颤。第二天,向所长提审我们,对着我们大骂:“你这臭婆娘、贱货,你们信的邪教是推翻共产党。”对向小琴一阵拳打脚踢,脸上左右开弓,之后没审出什么,给二人分别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扰乱社治安”的罪名,给以行政拘留十五天。15日晚将二人送到六角亭拘留所,25日又转到山湾新拘留所,于12月29释放回家。结帐时看到档案上写着举报人:白达媛。

 

因传福音被拘遭毒打,染病至今未愈(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时许,家住湖北省宜城市南营镇的张荣勇(男,57岁)及妻子、赵燕芝(女,58岁)、卢天芝(女,58岁)、郭富荣(女,52岁)、张福英(女,39岁)和家住湖北省宜城市板桥镇的谭××(男,50多岁)及妻子一行8人在湖北省宜城市雷河镇辖区的鄂西化工厂传福音,从鄂西化工厂——宜城方向徒步行走到离雷河派出所400米处时,一辆灰色的面包车迎面开了过来,突然调头停住了,之后又从鄂西开来了三辆轿车(两辆白色警车、一辆灰色轿车),下来两人分别抓住张荣勇的双手用力猛向后扭住,另一只手抓紧张的裤腰带,硬是将张塞进了警车,其余7人也先后被拽上了两辆警车,径直押到宜城市雷河镇派出所关进号子里。

  在二楼审讯室,它们先对张强行搜身、全身拍照后开始审问,一开始就问张的姓名、住址、干什么的?张未回答,两个民警从背后抓起张的双臂向后拧起,一脚把凳子踢开,将张打倒在地上,扒掉张穿的两件棉袄,只剩两件(秋衣、毛衣)单衣,一所长冲上来朝张的腰部两侧狠狠踢了四脚,张禁不住大声惨叫,疼得直冒冷汗,随后又将张的双腿跟靠笼脚尖朝外,然后一个人站在张的双脚上面约20分钟(注:张当时还是躺在地上),这所长并不解恨,扬手狠狠地朝张的左脸搧了两耳光,又朝左脑猛击两拳,可怜的老弟兄哪里经受得住这般的摧残,疼得他在地上失声惨叫,身子扭成一团。这班恶魔见此情景反而狞笑着说:“你看现在都是共产党的天下,你们这些人也翻不了天,共产党有的是办法整你们,今天打你,你们全能神怎么不救你?今天你知道为啥抓你们?是你们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才抓的。”还假惺惺地说:“你这么大岁数了何苦呢?只要你老实交待,把你信神的经过,谁是头?与哪些人联系?都说清楚,然后再写个保证书:以后不再信了。就可以回家了。”张已无力回答。由两名民警拖到号子去,15分钟后又审讯一次,它们从早上一直到下午对张刑讯逼供长达五个半小时(期间张滴水未喝,颗粒未进),审讯未果逼着张按手印,傍晚6点,张被两个民警押送到宜城市第二看守所关在了3号拘留室。

  15日上午9点,张被唤到二看办公室,又一次被逼按手印、指纹,然后二看的王所长(白发)凶巴巴地说:“到这里来了,要好好守这里的规矩,听里面人使唤。”就这样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罪名将张拘留15天,交生活费及照相费350元,期满被释放回家。释放时王所长还威胁说:“出去之后不准再信,若再信被抓,送你进襄樊劳教所关三、五年。”

  一同被抓的张福英,也被强行搜身,受审无果,被雷河派出所非法拘留24小时后释放(因受到惊吓,将一台MP5丢在派出所);还有两名装病,一名装疯,都在当天放回;另三人因说张是头,当天被放回。

  由此可见,大红龙所倡导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合法权益”都是欺骗人的谎言,从他们对手无寸铁的基督徒所施行的各种暴行,给无数基督徒们留下的身心伤害都能得到证实,他们就是一伙流氓歹徒,是仇视正义、抵挡神的邪恶反动势力。

 

湖北省天门市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遭村官毒打并报警(2012/12/14)

  彭双英,女,58岁,住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

  向金国,女,55岁,住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

  郭吉娥,女,46岁,住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

  2012年12月14日下午1点时,三名基督徒在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郧西村传福音时,本村治保主任郑玉平(男,45岁)突然冲过来,恶狠狠地指着向的鼻子说:“你是干什么的?郧西村这个地盘归我管,信神是在扰民,扰乱社会治安。”遭到向的反驳后,他恼羞成怒,操起一把椅子朝向砸去,情急之下,向捡起旁边烧火火钳档椅子,右手顿时鲜血直流,火钳也被砸成两半。郑并没有住手,反而上前一把抓住向的长发辫挽在手上使劲拽,致使向摔倒在地,向只觉头皮撕裂般疼痛,脖颈也扭得疼痛难忍,连连惨叫。但郑反而把头发拽得更紧了,不断地推搡拉拽,长达半小时,才将早已昏头转向的向放开,没等向站稳,郑又上前猛搧了她左脸一耳光,顿时脸火辣辣地痛。她扶到了一把椅子,郑吼道:“不准坐!”话音刚落,两个更重的巴掌落在向的左右脸上,竟把向的右脸搧破。郑还不肯善罢甘休,又打了向两耳光、两嘴巴才住手。其间郑的弟弟(郑玉华)也狗仗人势,趁机踢了彭几脚。随后郑报了警。

  下午2点钟,拖市镇派出所来了三名警察,郑玉平恶人先告状说:“向手上的伤是自己拿砖头砸的,这些人扰民、扰乱社会治安,这信神的人还打人呢。”向忍着疼痛本想道明事情的真相,可是民警根本就不给向说话的机会,对向的伤势视而不见,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厉声喝斥三名基督徒上车去拖市镇派出所。

  因向手上血流不止急需包扎,在彭的要求下,警车在梁场乡一家诊所门前停下,医治中医生看伤势严重,需要观察四个小时,警察怕担责任,只将三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作了记录,才将三人放下。

  向回家后,颈椎、头部持续疼了半个月,右手上的伤至今仍未痊愈,手背上还隆起两个包瘀青着,且疼痛未停。

  元月6日上午,拖市镇派出所一名民警与拖市镇法院的一个男的又到了郭吉娥家,探取彭双英、向金国信神的情况,未果。

 

荆门市二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2/14)

  周艳丽,女,43岁,住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租房)。

  蔡加菊,女,41岁,住湖北省荆门市。

  2012年12月14日下午三点,周、蔡二人在李宁工业园传福音时被门卫盯上,不一会迎面走来两个穿着便衣的人,二人意识到不对头,就急忙分头走开,边走边跑,那两人随后就追,周在奔跑途中被从警车上冲下来的七八个穿便衣的民警(栗×、李×、陈×,其余不知)抓住,并将其抬上车,带到了高新区派出所。对周进行审问,无果。期间一直是戴手铐、脚镣。

  蔡与周分头跑开后,跑上了一辆公汽,发觉车上也有人跟踪,便急忙下车,站在虎牙关大道前金王子酒店门旁的蔡被公交车上下来的两个便衣从后包抄过来,一人驾起一只胳膊向后一板,驾上了警车,同样送到了高新区派出所。此时大约5:00,蔡身上的传福音资料被全部翻了出来,作了登记,由吕永晓、杨学程二民警强迫按了手印。蔡志华(民警)审讯,审讯期间蔡都用智慧回答,蔡志华趾高气扬地说:“到了这里还想走,真愚昧,知不知这已触犯了法律,这已被定为邪教。”又被照相、按手印指纹、签字。到了凌晨一点半将周、蔡二人押至虎牙关拘留所,在拘留所里头几天吃的是从哪来的剩饭剩菜(大杂烩),当看见弟兄姊妹在里面还照常唱歌、跳舞赞美神时,他们就一反常态,饮食变成了白水煮白菜(黄叶)。姊妹吃了卡喉咙,吞不下去,给他们提意见时,却遭到大红龙百般侮辱嘲讽:“你们信全能神还吃什么油呀,正好保持身材。”拘留期间,周找关系(亲戚是他们内部的)送进去生活用品、食品。开始不让收,后来说了许多好话才答应。

  8天后,22日早上,周、蔡二人分别交了560元钱(无收据),被放出。走时还威胁二人说:“再被抓的话,就要送你们去沙洋劳改几年。”

 

“去偷去摸都可以,只要别做共产党反对的事就行”(2012/12/14)

——警察对基督徒如此说

  王在云,男,44岁,原三宝派,住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

  李雪,女,44岁,原三宝派,2009年接受新工作。

  2012年12月14日,基督徒王在云、李雪在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玻璃厂附近传福音,当时,李雪正在公路旁接电话,却被迎面而来的三个警察团团围住,三个民警又是抢电话又是夺包。李雪问:“你们要干什么?凭什么抢我东西?”其中一个轻慢地说:“就是要看看,你又能样?包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一旁的基督徒王看见此情跑过来忙夺手机, 那民警说:“你还敢跑过来起哄,走,到派出所说清楚去。”不由分说地将二人拽进警车,送到了后港派出所。当时命令李雪站在一边,把王按在铁椅上并将双手铐住。一民警说:“年纪轻轻的,干什么不好,要搞这,你不知道中国是无神论吗?那些都是人家外国人搞的,我们本来就是猴子变的,即使要信也应该信佛。”李雪说:“人原本是神造的,天地万物都是神造的,你要承认你是畜牲我不是。”那警立刻恼羞成怒,抢起拳头恶狠狠地朝姊妹右腹猛击两拳,打得姊妹踉跄后退几步,险些跌倒,那民警还说:“真贱,见过贱的,没见过你这么贱的。”

  副所长汪远在审讯王时说:“你们上当受骗了,赵××早跑到美国去了,把钱都卷跑了,你们都不知道,你们全都被洗脑了,中毒太深!”在问王的姓名时王没有告诉其,一民警轰地一下站起来说:“把头顶摄像头关掉。”将其余人(包括李雪)都赶到外间,关上门,跑到王背后扯起两手向头顶后方猛拽拉胳膊长达几分钟,胳膊顿时像被撕裂一般剧痛,冷汗直冒,又朝其右脸狠狠的抽打了两耳光,火辣辣的,耳朵一阵阵嗡嗡作响,副所长这时说:“我是看到了,就是看你老不老实说。”所长坐电脑前视而不见,玩弄着抢夺而去的手机,将其手机信息全部复制进了电脑,后来便是一连串的照相、按手印、纹指、采血样、签字等程序。

  下午四点多钟,两人一亲戚(是个混混,与局长们很熟)来说情,副所长汪远送李、王二人出大门时,攀着王的胳膊说:“我们也知道共产党黑心,他就是不让任何人与他作对,你们去摸去偷都可以,我们不管,就是不能作他反对的事。共产党心黑的狠,你搞不过的,他说是的就是的,要信就在家里信,不能在外面跑,知道不?现在你连火车都坐不成了,因你这都已立案,发布到网上去了。”两个MP4机子、两张卡、所带的全部福音资料都被没收,说是证据。

 

荆门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4)

  金子海,男,49岁,住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拾桥镇。

  2012年12月14日,基督徒金子海在丁新村传福音时,因恶人举报被一民警拔下摩托车钥匙且大声吼道:“谁叫你们在这搞的?科学你们不相信,在这里扰乱民心瞎宣传,你们头头是谁?”说完不给任何解释机会令其上警车。警车刚启动,此民警便将金身上的福音资料、MP4机、喇叭全部搜走装入另一袋中,下车刚走进曾集派出所大厅,又重新搜身。后就开始照相、采血样、登记、签字,此民警说:“我不管你们说什么,反正国家政府不允许,就是不行。上头允许我们就允许,你们这就是在反共产党、反人类,念你是初犯饶了你,再被抓到就不是这样对待了,是要坐几年牢的啦!”金在扣押长达10小时后于当晚八点放出,其资料、MP4机子、喇叭全部都被没收作为证据。

 

十多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约9点左右,由300多人组成的传福音队伍在湖北省南漳县华新水泥厂分公司传福音,不知被谁举报,南漳派出所、公安局闻讯赶来,大小警车约有十多辆,警察约50多人,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还有武警官兵,他们一下车就开始疯狂抓捕,当即有十多名基督徒被抓。

  王平,男,35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喻家岗村。2012年12月14日上午王平也在华新水泥厂公司传福音,当王平看到警察要抓捕基督徒时,便站在路中间阻止它们,劝它们不要拦阻,并说传福音是好事。听说警察吼道:“你是干什么的?给老子滚过去。”王平继续与他们理论,一个警察又怒吼道:“你们三个把他小狗日的给老子拖到路边去。”三个警察立刻冲上来抬起王平,一起喊:“一、二、三”把王平甩到路边,王平本是两腿酸软无力的残疾人,经他们这么一摔,王平痛得一下子难以爬起来,那个警察喊着说:“你这个王八蛋起来呀?”王平爬过去拉着他,警察气急败坏地吼道:“你过不过去?”说着朝王平腿狠踢两脚,又狠抽王平两耳光,王平顿觉疼痛难忍,致使小便失禁,裤子一下子湿透了,他们却说:“你不是信神吗?叫他来救你呀?”说着他们四个又一次把王平抬起来摔得比上一次还远,他们很快就冲了过去,王平顺手捡起一根棍子撑着站起来,这时又来了一个高个子的警察冲王平吼道:“给老子滚开,你裤子怎么湿了的?”王平说:“还不是你们打的。”他竟恶狠狠地说:“给你留条小命已不错了。”说着又一把夺过王平手中的木棍打王平,把王平左手打流血了,还狞笑首说:“你看神怎么不能来救你呀?”又猛抽王平两耳光,朝王平腿狠踢几脚,便扬长而去。不一会又来了一个胖警察(男,5 0多岁),他大声吼道:“你们把这个瘸子给我拖过去!”立刻冲过来四个民警把王平抬起来又一次将他甩到沟里,疼得王平再次小便失禁,胖子又喝令叫把王平拖上来,三人又立时一人抬腿,两人抬胳膊喊“一、二、三”像扔东西似的将王平扔上车。约一点半就到了南漳派出所,王平浑身疼痛难忍,裤子又湿透了。他从车上溜下来坐在地上不能走了,四个警察将他抬进屋去丢在冰冷的地板上,王平冻得浑身发抖,本想找他们要点水喝,他们却说:“叫你们的神给你水喝吧?”另一个也说:“我们走,别管他,让他的神给他。”下午5点左右,他们又把王平身上的手机、皮带都搜走了,便开始审讯,王平冻得浑身发抖,他们竟视若无睹。见问不出什么来又气急败坏地冲王平直吼:“滚出去!你们信神的没有一个好东西,都不说实话。”又让王平签字、按手印,审讯约二十分钟,一直到晚上9点多才吃饭,第二天中午才将王平释放,临走时那个所长怒气冲冲地说:“把那个瘸子送出去,废人!”又狠搧王平两耳光。说:“滚!若再扰乱治安,下回进来就不这样待你了。”拘留一天。

  王巧,女,22岁,外邦,2009年接受新工作,住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武安镇月明寺村。12月14日上午10点多,两名民警猛地扑向王巧,将其头一按猛地一推,王巧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们又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使劲一扭,王巧新买的上衣腋部被撕裂约半尺多长(致使王巧的胳膊疼了三天)。11点多被押到南漳县城关派出所,由两名女警(一个叫舒丝)搜身,她们将王巧带到一屋里令其将衣服全部脱光,一丝不挂进行搜查。后又进行审讯,教导员王心志说:“你们要信到教堂去信,不准你们这样闹事,扰乱治安,你知不知道你身上带的实际神教宣传品?”反邪科科长李华岚气愤地说:“你中毒至深。”最后又令王巧签字按手印,整个审讯过程约45分钟。第二天中午11点多又提审,李华岚和王心志又令王巧在印有“向光(王巧)在华新水泥厂传播‘实际神’邪教……给予处罚1000元或十三日拘留”的单上签字,王巧不肯,他们气急败坏地威胁道:“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后又用软话迷惑王巧,说签了字就完事了,没有多大点事。王巧被迫签了字。12月17日下午3点多南漳县拘留所所长李敏(女)将王巧叫到教导员办公室搜身,12月19日上午10点多南漳拘留所大队长李顺旭和吴云说:“把他们的真实姓名、地址弄出来了。”王云厉声喝问:“你们的教头是谁?你认不认识赵××,就是跟你们一伙的,你们这是邪教。你们那书上说大红龙要垮台,你们的神要统一全球,要推翻政党,与国家作对就是邪教,推翻政党与国家作对,老子判你死刑都可以。你要是老子姑娘信这,老子打死你……”审讯约40分钟结束。12月28日上午8点又以“宣传‘实际神’邪教,扰乱治安”为由又强行让王巧签字,后将其释放。回家后才知本村大队干部姚家才在月明寺村早已发出通告:让本村人监督王巧,若此人还信,或者陌生人来接触,可以举报。

  陈琳,女,29岁,原重生派,2002年接受全能神,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双柏树村。陈琳被带到南漳县城关派出所后,约2点多来了两个女警(其中一个是舒丝)对陈琳进行搜身。晚上6点钟便衣王光辉(国保大队民警科科长)审讯,约在6:10分结束。12月15日下午6点陈琳被押到城关榆树岭拘留所。17日下午3点,所长李敏亲自又一次进行搜身,当时令陈琳将所有衣服脱光。后来陈琳得知搜身的屋子里有监控设备时,感到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伤害。从14日1点多到25日上午9点多,共拘留12天。出来时被迫签字,并警告陈琳说:“回去了别再搞这了。”

  有丽,女,23岁,原重生派,2002年接受新工作,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月明寺村。从14日关至30日上午9点多才被释放,拘留16天。有丽的母亲为了将女儿弄出来,给南漳派出所姓鲁的花了300多元,在拘留期间有丽请孙厨师买日用品,两次宰割39元。12月16日下午一点左右,一个叫王刚的值班民警叫有丽拖地、抹桌子,王刚站在有丽后面说:“你以后肯定生儿子,因你屁股大。”有丽还是个未婚女孩,民警竟然这样调戏基督徒,无耻、下流!

  罗明珍,女,68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赵家营村,当时罗看到警方要抓捕基督徒便上前劝说,年近七十的她却被警方一掌推倒在地,还没等罗抓起来,就被两个约30岁的矮个子男警架起胳膊扔上了警车,被押送到南漳城关派出所。搜身上搜出“紧急通知”、《神主宰全人类的命运》两张资料,被大红龙狠狠的揉烂,扔了。从12月14日被关到15日上午10点钟才将罗释放。

  杨雪,女,45岁,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关集村,于12月14日被抓,当晚十点多,民警罗露(男,24岁)酒后,醉熏熏的冲进一号号子,怒气冲冲地指着杨雪的鼻子尖吼道:“你们都是信东方闪电的,用的都是假名,什么小猫小狗,都是单线联系,你别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当杨雪说:“我们信老天爷犯啥法了?谁的头顶上不是天?”罗气愤地说:“我头顶上是共产党,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当王巧(王巧与杨雪一同被关在同一号子里)说:“你喝酒审讯是执法犯法,没有资格审问我们。”罗才灰溜溜地走了。杨雪于12月15日下午6点多被释放。

  刘静,女,24岁,原重生派,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罗家冲村。12月14日下午2点被警方盯上,当时刘静正骑着电动车打电话,有3个人迎面冲过来一把将刘推倒在地,车、手机和人都被甩出去好远,两警将刘一把揪起狠狠塞进车里,押到城关派出所,进行搜身、审问,于12月15日下午2点多被释放。

  刘祥会,女,24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安集刘家巷村。2012年12月14日上午1点多关到15日晚约七点被释放。

  彭友海,男,63岁,住湖北省武安镇丰坪村一组。12月14日11点多,被四名警察抓捕,当看到彭手里拿着一张“紧急呼召”时,说:“你这么顽固,还捏着不放。”一年轻民警就使劲拧其手腕,疼得彭叫出声来,大红龙并不松手。还把彭手里的传单甩掉,并把布袋也撕烂了,把袋子里的伞也扔了。彭的胳膊手掌疼得一个星期没好。一直到15日12点多才放彭回家,后又逼写保证书、按手印。因着大红龙这样的逼迫,不仅给彭的身心带来了伤害,而且导致彭的家庭生活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彭回家后传的新人不信了,小儿子说再信他一家人都不回来了,小媳妇也不敢再信了,大儿子气得用手掐他妈的脖子,还把水桶、碗、家俱都砸烂了,又搬一把椅子砸自己的头,彭给拦下来了。

  申克成,男,42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申家咀。2012年12月14日上午约10点多被抓捕,到24日上午9点多被释放,拘留十天。

  徐成国,男,44岁,住湖北省南漳县金星七组。2012年12月14日上午在押送派出所的路上,将徐的手机夺走,到派出所后就恐吓徐说:“谁让你去水泥厂的?你们聚众闹事,散发传单,塞堵交通,影响生产,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你这是第二次了(2008年在南漳县九集镇被抓过一次),如果在三个月之内,再信逮着你,就直接判你的刑。”徐被关在一间小屋子,被逼脱掉棉鞋穿上夏天的拖鞋,并在“崇尚邪教……”的一张单子上签字。在徐被抓的第二天,南漳公安局两个民警就上了徐的家,想要抄家未遂,因徐妻病了没开门。于12月20日上午9点被释放,共拘留6天。徐出来后,23日上午十点钟,大队妇女主妇刘乃香(50多岁)、治保主任(男,50岁左右,人叫丁安子),警告徐说:“这回可莫搞了。”

  以上事例足以看清大红龙的反动邪恶的本质,看清它的真实面目与丑恶嘴脸,看清在这个国家中生存的人只要信神它就不允许,它就要血腥镇压,随意践踏蹂躏。足以证明大红龙就是邪恶的化身,在它的统治下人没有自由没有人权。

 

湖北省枣阳市多名基督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4)

  12月14日下午3点,黄克远(男,53岁,枣阳市刘升镇人),黄德芝(女,58岁,枣阳市鹿头镇吉河乡人),简秀芝(女,54岁,枣阳市人)等多名基督徒在枣阳市环城办事处王湾村一组传福音时,被一组的队长彭××举报,它带着4个警察来抓捕基督徒。它们一来就抢走基督徒身上的包,当时有4个弟兄姊妹安全撤离,之后警察强行将几名基督徒推上警车,押到南城派出所。

  在审问期间,警察说道:“你们信的这是反动的,是邪教,全国都轰动,在与国家搞对立,你们跟法轮功一样……”“几十岁了咋不去打麻将?”“你信全能神是邪教!是反革命!”“现在政策这么好,吃的、喝的都有,还出去传福音,给你们多少钱?”“你们不偷不抢,但你们传福音就是扰民。”“你算愚昧死了,死不要脸…”晚上也不给弟兄姊妹吃饭。审问不出什么结果,第二天将几人全部释放。

 

警察使用化学毒剂喷射,导致多名基督徒中毒(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晚上6点多,余道林(女,48岁,枣阳市南城办事处人),杨英(女,59岁,枣阳市人),李元喜(女,58岁,枣阳市兴隆镇优良河)等30名基督徒在优良河一片传福音返回优良河李元喜姊妹家时,被当地村民盯梢举报,随后村副书记、站长、治保主任(王安胜)、9个组的队长及联防队员大约15人和兴隆派出所5名警察到该姊妹家,它们抢姊妹们的包,搜走传福音资料,其中一个恶警拿出一瓶喷雾剂喷弟兄姊妹,当时弟兄姊妹感到一股刺鼻的味又辣又呛,使人喘不过气来,就要窒息一般,咳的咳,呕吐的呕吐,就像要死了一样,第二天,在场的所有基督徒嘴上起泡,一直脱白皮,说话声音沙哑,呼吸难受,咽喉一直发干,5天内所有的人都是这个症状。还有几个姊妹中毒后半个月不住的喝水,一间断就难受,还有一老姊妹中毒后咳出的都是血。这个恶警给弟兄姊妹喷射时,药水进到它的眼睛里,使它睁不开双眼,真是报应,可见大红龙是多么卑鄙无耻、恶毒。

  当时弟兄姊妹一起祷告,余、杨代祷,之后它们把余、杨两姊妹押到兴隆派出所审问,没审出什么,11点多将二人运到枣阳市市标处让二人下车,二人怕被跟踪,几经周折才于凌晨3点回到一姊妹家。

  15号早上8点多,兴隆派出所女所长和王安胜又来到李元喜家(接待家)进行盘问,由于姊妹的丈夫及儿子都为信神的弟兄姊妹说了话,随后它们把姊妹及丈夫、儿子全部都作了登记;16日,那个女所长再次来到李元喜家盘问:“那些人从哪里来的,咋到你家来了?”没问出什么之后,就让姊妹按手印、签字,还交代不让信了,要信就信共产党。

  2013年1月中旬,村书记还在从组长那打听李元喜是不是还在信神。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十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凌晨1点,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办事处的基督徒刘业灿(男,44岁)传福音路过东西湖区七雄路107国道拐弯处时,吴家山街派出所的几名警察驾着一辆警车驶来,从车上跳下一名男警气势汹汹地问刘:“你提的是什么?”与此同时,他一把抢过刘手中的传福音资料,大声吼道:“不许动,抓起来!”这时又从车上跳下几个警察,连推带搡地把刘弄上警车,并把刘的双手拉向背后给狠狠地铐了起来。

  凌晨1点半到达该派出所,1点45分解下手铐后,几个警察便轮流对刘进行审讯了一阵后,就气愤愤地把刘关到一间房子里挨冻,直到15日晚上7点,在这一天一夜里,他们没给刘业灿任何东西吃。15日晚7点,以该派出所的副所长为首的3名警察又对刘“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信了多久?还有哪些人在信?”等问题反复轮换审问,无果。但他们仍不放。

 

一女子传福音无辜被抓(2012/12/13)

  张仁萍,女,55岁,湖北省宜城市刘猴镇人。2012年12月13日上午9点左右,张在宜城市大菜市场(农贸城)传福音,被菜场管理员报警,当时来了2辆警车,3个警察把张手中的传福音名单抢去,以“扰乱市场”将张押送到宜城市鄢城市派出所。

  在去派出所的路途当中,张呕吐不止,民警说张是假装,后来强行将张推进一间铁牢房里,张一进牢房里顿时一股恶臭扑鼻而来,原来,牢房里的一个卫生间里的大便堆得老高,张趁一个民警看守时趁机跑了出来。张出来后,中午12点左右又到宜城市紫盖山广场传福音,这时又来了五辆警车、十几个警察,他们看见张又在传福音,一人一边拧起张的胳膊强行驾着张上车,到了鄢城派出所,民警直接把张押到审讯室。

  民警把张带到审讯室时张就顺势往地上一坐,长着国字脸的警察气势汹汹地扯下张身上穿的棉袄,狠甩在地上,四个警察将张抬上审问椅,搧了她一巴掌,还说:“你喊也没有用,你们这些人坏得很,尽作些见不得人的事。”并用皮带将张紧紧捆在审问椅上不能动弹,然后审讯一系列信神的事,张沉默不答,它们就把皮带松开,将张掀在地上,张只觉得一股刺骨的寒气直逼自己,不一会,张冻得开始抽搐,它们不理还说张在装病,张坐在地板上大约一个小时左右,冻得实在受不了就抓住审问椅想起来,民警一脚把椅子踢翻,半小时之后它们看到张颤抖得厉害,才把棉袄甩给张。12月14日下午又开始审问张,反复审问近3个小时,没问出什么,就强行张签字、画押、按手印。

  12月15日晚上6点左右,它们将张转押到宜城市第二看守所。12月23日,13天的刑期已满,又向张收取生活费250元(没收据)。民警还威胁张的儿子(在部队当兵):“你不把你妈管好,到时间我们一个电话,就能让部队把你开除。若再信就判刑。”

 

湖北省全能神教会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关押27小时(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下午两点半,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的车爱仙(女,38岁)正在东西湖常青花园一区四村二十六栋其中一个单元的五楼传福音时,被该小区居委会的物业主任举报,随后常青派出所的3个警察开车到此住宅楼下,由举报的物业主任用诡计套车爱仙下楼,警察将车爱仙拖上车子。

  下午3点多到达该派出所后,首先对车进行搜身,结果搜出3份福音资料,一部手机和190元现金等物品(其中3份传福音资料被没收了)。接着给车爱仙及传福音资料拍照、签字,车拒签,警察威胁说:拒签的人要关时间长些。车爱仙说:“你们凭什么抓我,我又没犯法。”一个女警说:“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是扰民,所以才抓你。”之后警察就车爱仙是“哪里人?信了多长时间?这些传福音资料是从哪来的?为什么要发这个资料?”反复审问追问不休,直到深夜12点审讯无果,他们不但不放人,反而残酷地对待车爱仙,把车关到无棉被无任何取暖设备的审讯室里挨冻(正值九天),直到次日晚上7点才将其释放。

 

因传福音被举报遭拘留并罚款500元(2012/12/13)

  苏敏,女,29岁,湖北省老河口市薛集镇人。

  因我前段时间带薛集的弟兄姊妹在村里传福音被人举报,2012年12月13日9点左右,我正准备出门,村书记带了几个大红龙来到我家,大红龙就问我:“就是你带着两个薛集的人在村子里到处宣传世界末日到了,叫人们都来信神?”在我家里问了许多问题,我不承认。还对我说:“那你怎么不到国家的教堂里,那里正规的,是国家支持的。又不违法。” 我说:“我不去那信,他们信神的人,有的人不孝敬父母,有的偷东西,有的骂人,有的贪人家便宜。”他说:“你们就不做这些。”我说:“我们做了不合神心意的事就会被神咒诅、管教。”他们说:“你们的神真厉害,你没事去打打牌,年纪轻轻的信什么神,迷信。”之后搜走了我的手机、200元钱和一份新人名单,被它们带到当地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就被带进了审讯室,它们就一些信神的问题询问,问不出什么,后来它们采了我指纹、手纹、照片还有血样。还说:“你年纪轻轻的,信什么不好,偏偏信什么老天爷。”我说:“国家不是规定信仰自由吗?”他说:“是信仰自由,但要到国家规定的教堂去,你这是违法了。”我说:“信仰自由还违法呀,我们不杀人放火,不偷不抢,又不参与政治,又没造反。”之后它们从我家里取来书籍《传福音实用手册》和《国度福音见证问答》,并让我签字,说我信的是邪教,我不签,说:“我信的不是邪教。”另一个骗我说签完了就可以回家,我签了字之后,它们直接送我去拘留所。拘留了7天并罚500元。

 

母女俩因传福音被抓遭监控(2012/12/13)

  我叫伍海容,女,39岁,住湖北省恩施市白果乡黎家坪村。2005年接受全能神的末世作工。2012年12月13日在恩施城区七拱桥传福音被大红龙抓捕。

  2012年12月13日晚,我和母亲与另两个姊妹,四人在恩施城区七拱桥传福音时,被迎面开来的警车挡住去路,两姊妹见势不妙跑掉了,我和母亲当时被抓。随后把我们带到舞阳坝“反恐特警”屋内,让我们站着,开始问:“是谁先信的?你们信的什么?”我妈说:“是我先信的,这是我的姑娘,因我有病,他们说信了就好。”又问我们的教会在哪里?我妈说不知道,这时,有一个人走过来一把抢走我们手上的包,翻出几篇神话资料mp4机子一台(机子没退)。之后问到我们的真实姓名后就把我们释放了,出来时,它们还吓唬:“你们再不要传了,若再抓到你们就没有好日子过。”

  自从我们被抓后,白果乡派出所也到我家来过一次,我们现在处在大红龙的监控之中。

 

湖北省宜城市两名基督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3)

  鲁进(化名),女,38岁,住湖北省宜城市鄢城镇。

  肖安兰,女,52岁,住湖北省宜城市郑集镇。

  2012年12月13日上午11点,两名基督徒在湖北省宜城市赤湖五队传福音,被福音对象的妻子姚广义(40岁)骗到治保主任家,手中的传福音资料被夺去,强行关在屋里,两名女村民欲对她们进行搜身,因鲁、肖反抗未遂。随即一辆白色警车开来,下来三个穿警服的警察(所长彭光军,50多岁,较胖,两个年轻的民警30来岁)不由分说就将二人用一副手铐给铐了起来,押上车带到了郑集派出车,在车上彭所长恶狠狠地说:“咋又是你呀(因肖安兰在11月8日被抓过一次),你找死呀……给你弄去坐几年监。”一民警说:“给她们弄去了,她们中午吃饭怎么办?”彭光军说:“不管她们,让她们饿三五天,叫她们的神给她们吃。”

  下午1点钟,队长胡三对鲁进行了审讯,因得知鲁的哥哥跟他们相识,审问时态度并不是很凶,鲁听到他们审肖时很凶的叫声(审肖的叫杨上飞,当时他恶狠狠地把肖的头发一揪,令肖站起来不准坐,又用脚踹肖的腿,说“蹲到”),特别厉害。审问一个多小时,没审出什么,最后被定为“信‘全能神’邪教”的罪名,并在监控室2个多小时,4点30分时,他们把肖安兰带来与鲁铐在一起,用警车送到宜城市第二看守所进行关押、拘留,鲁进拘留五天,索要生活费150元,当时说肖安兰要拘留十五天,十五天后鲁去肖安兰的家,见大门紧锁,不知人的去向,现在正在打听、寻找。

  在宜城第二看守所里,与二人关在同一拘留室的有17名全能神教会的信徒,另一间拘留室里关押着8名全能神教会的信徒。

  以上的事实足以证明,中国政府对信神的人实施的是层层迫害与压制、抓捕,从村民、村干部到派出所、公安局、政府部门对待基督徒们是任意搜身和囚禁,在这样一个国家里基督徒们没有人身自由,没有民主,什么宗教信仰自由、人权自由,都是欺骗百姓的花招!

 

从派出所到拘留所,到底是谁在扰民?(2012/12/13)

  郭庞,男,35岁,湖北省监利县容城镇人。

  2012年12月13日下午16时,我正在湖北省监利县容城镇玉沙小学门口传福音,被4个未出示任何证件的警察以从事邪教活动为由,强行将我抓到了容城镇派出所,他们一边破口大骂我是浑蛋,不务正业,一边强行搜身,把我的手机和100元现金及传福音的资料全部搜走后,将我与七八个赌徒关在一起,我亲眼目睹黄所长让这几人每人交了5000元钱后全放了,只剩我一人关在里面,之后把我带到审讯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的郑队长来审我,它看了传福音的册子后就说我信的是邪教,并要我交代带领是谁,还有哪些人。我不肯说,他就恐吓我说:“不说实话,我要你脱一层皮。”非要我承认是信邪教,我反驳道:“吃喝嫖赌杀人放火才叫邪,我们信全能神是为了让人听神话,活出正常人性,蒙神拯救,完全是正义的。”他说:“反正你信全能神就是邪教组织,你在大街上乱嚷,这是扰乱社会治安,你知道吗?”我说:“不知道,那是你们说的。”他见问不出什么就强行让我在写好的材料上签字、按手印,又强行拍照、取指纹,抽掉我的皮带,脱掉我的鞋子,让我在一个没有床铺的房间里关了一夜。第二天早晨8点钟,它们开车把我送到监利县行政拘留所,给我扣以“从事邪教活动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又强行让我在材料上签字,并威胁道:“不签就判监禁。”

  在拘留所把我和几个吸毒的人关在一起,我问它们“为什么不抓贩毒的却抓吸毒的?”它们说:“抓一个吸毒的每人要罚2—5万元钱,他们有油水可捞,罚了钱随后就放,贩毒的都有后台,不好惹。”听它们说,只要出钱还可以在里面吸毒。这让我深深的感受到大红龙真是贪财如命、杀人不眨眼的恶魔,用各种手段吞噬人的灵魂。

  第二天,县国保大队郑队长和刘队长到拘留所提审我,要我交待谁是带领,还有哪些人?资料是谁给的,要不要交钱?我说:“分文不收。”他们说:“看来你们的带领很有钱。然后小声说:“看来抓错了,要抓就抓带领才能搞到钱。”我听到后说:“既然抓错了为什么还不把我放了?”它们也不理我,我便给几个吸毒的传福音。它们说:“别给他们传。”我说:“让他们都学好也能减轻你们的负担,不好吗?”它们却说:“人都学好了我们干什么?吃什么?哪来的收入?”说完就走了。

  到了24号,本来早晨就该放我走,它们却逼我交300元钱才放人,我说:没钱!直到下午5点让我打了一张欠条才放我出来。第二天我到容城派出所去找它们要传福音的资料与扣押的手机,它们不给还骂道:“你他妈的好大的胆子,还敢来要东西?”我说:“手机和钱可以不给,但神家的东西非得给!”大红龙却说:“扣押就是没收。”这时五六个人围过来恐吓我:“再不走就打死你”。我说:“我信的是神,你们打打试试,看神怎么对付你们。”然后见证神话:“一个人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人打入地狱;一个国家抵挡神的作工,神会将这个国家毁灭;一个民族起来反对神的作工,神会让这个民族在地球上消失,不复存在。”它们听后也不敢动手了,但也不肯给我资料,我只好走了。

  过了几天,我从监利警视栏目中看到里面正在播放亵渎神的一些话,并把从我手上收去的一些资料和我的照片放了出来,说无聊男子郭某在玉沙小学宣讲世界末日,被容城派出所当场抓获。我妻子告诉我说派出所所长打电话说我煽动人,世界末日已近,该吃该用的赶快享受。我听到这些气愤万分,看到了大红龙颠倒黑白、栽赃陷害、无中生有、迷惑人、败坏人、残害无辜的邪恶本性以及贪财如命的丑恶嘴脸,也看到了他们为什么逼迫我们信真神,就是想取缔全能神末世的作工达到它们永远掌控人,吞吃人类的狼子野心。我不禁要问:到底谁邪恶?谁在造谣?到底谁在扰民,扰乱社会治安?

 

湖北省一基督徒传福音被抓遭毒打且拘留15天(2012/12/13)

  2012年12月13日晚上7点左右,湖北省蕲春县檀林镇的王新谷(男,46岁)和40多个弟兄姊妹在蕲春县火车站人民广场上传全能神末世作工的福音时,被外邦人举报。随后,蕲春县公安局副局长张贤友和国保大队的三个男便衣驾着警车而来。他们一来就颠倒黑白地说:“扰乱社会治安。”与此同时,以副局长张贤友为首的两名警察将王新谷的双手向背后猛一拉,摁在花坛上,接着便是一阵拳打脚踢,踢了十多分钟后,张贤友打累了,又换了两个警察把王新谷拖到路边上,用双脚使劲踩在他的头上,导致王后来在拘留所里头痛了十来天,左额头蹭破了一寸长的伤口,头上隆起三、四个大包,左胳膊软组织被扭伤,到现在还在疼,脸上、头上多处淤青、红肿,七、八天才好。随后,大红龙又给县刑警大队的打电话,随后又载着十几个刑警的两辆警车飞驰而来,他们将王拖上警车押到附近的漕河刑警中队。

  一进刑警中队两个男警先对王搜身搜包,搜出300元钱(让张贤友拿走了),一个200元的皮包,一把摩托车钥匙,一包烟,一盒40元的面霜,一副价值30元的眼镜,一副价值50元的剃须刀,一部价值400元的MP4机子和一张TF卡,一双价值10元的手套,26份福音资料。除了皮包还了,其余物品全部没收。搜完身就把王新谷双手反铐在一楼的审讯室的椅子上,这时又有5个男警对王拳打脚踢大打出手,被打10多分钟后,加重了王的伤痕,导致王的脸肿得更厉害,头痛疼难忍,腰像断了一样剧痛,右手腕被手铐磨破了一个洞,40多天后才好。一阵毒打后,警察又把王新谷的衣服扒得只剩一件短裤和背心,打算用电扇吹,结果电扇不转。这时警察咬牙切齿地对王新谷说:“你们不要我们共产党好,我们就要你们死。”他们扒王新谷的衣服时,把王新谷的一件价值320元的皮衣撕破不能穿了。打完后已经是晚上8点半了,之后对王进行审问:“你是哪里人?让你发资料的人是谁?这个人是哪里的?不说就把你当流窜犯处理,送到蕲春县第一看守所,还要判刑。”审问无果后,便对王拍照、按指纹、抽血化验,并令其签字。当晚深夜12点多,3个国保大队的刑警又把王新谷押到蕲春县杨四岭拘留所拘留15天。王拘留期间,拘留所的狱警和县公安局的副局长张贤友先后两次(15日和21日的上午)就谁让王发的福音资料进行提审。

  2012年12月29日中午11点,王新谷期满释放。释放时,狱警以每天按30元(实际每天不到3元的伙食)计算收取王450元的生活费(有收据)。拘留期间,王新谷常被犯人欺负,挨骂挨打。饭也常被囚犯抢去吃,导致王总是饥肠辘辘。

 

湖北省嘉鱼县两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一人抄家(2012/12/13)

  岑菊娥,女,48岁,家住湖北省嘉鱼县渡普镇潘湾村;

  雷长英,女,48岁,家住北京。

  2012年12月13日下午两点半,岑、雷二人在本村一组传福音时,被恶人举报,渡普镇派出所3名男警(其中一个30多岁,一个50多岁)驾着警车飞速驶来,那个50多岁的警察恶狠狠地冲着岑、雷二人吼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走,走,走!跟我们走一趟,到派出所了再好好交待。”边吼边强行把岑、雷二人推上警车。

  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分别对岑、雷二人审讯:“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你们到底干什么?”审问到下午5点左右无果,他们只好暂时把岑、雷二人释放了。

  12月28日下午一点半左右,岑菊娥本村书记万小强和该镇派出所的十几个男警驾着两辆警车到岑家抓她,因神的保守,岑当时不在家,他们找到了岑的丈夫,门一开,他们像土匪一样闯入屋里,大队书记说:“岑菊娥睡在二楼。”这伙警察又立马冲上二楼,只见二楼门关着,其中一名警察说:“把门踢开。”岑的丈夫不同意,又一个警察说:“今天非要把岑菊娥抓住!”于是,一个警察搬来了一个长梯子,通过梯子从二楼窗户钻进屋里到处乱翻乱抄,特别是岑菊娥睡觉的卧室,旮旮旯旯都抄了个遍,结果抄出一个MP4机子。他们只好走了,临走时,他们还对岑的丈夫说:“岑菊娥回来了,叫她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减轻罪行,不然让你们年都过不成,腊月三十还要来抓她。”因此岑菊娥在外面躲了半个月不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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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阳新县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抄家,其中一名拘留十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一点多,湖北省阳新县黄双口镇的张细子(女,44岁)和潘连英(女,45岁)给张细子的侄儿(住黄双口镇七药村六组)传福音,张的侄儿不接受且报了警。下午两点,以该镇派出所所长(50多岁)为首的4个男警驾着一辆轿车式警车驰来,他们一下车二话不说,便拽住张、潘二人的胳膊推上警车。

  下午两点半到达该派出所,以该派出所所长为首的警察分别对张、潘进行审讯,只因潘发病一直呕吐不止,并吐出血块,因此他们无法对其审问。所长对张细子审问道:“你信的是什么?是谁传你信的?什么时候接受的?传的人多长时间到你那来一次?举报人说你就是个头,你手下有多少人?你们上头的带领是谁?”针对这些问题反复审问到下午4点无果。他们不甘心,于是,当天下午5点多,该派出所的4个男警察和张细子本村的一个村干部押着张、潘二人去抄她俩的家,在张的家里抄了半个多小时,结果搜出7份散装工作安排和两张上面的讲道光碟,并没收了。之后又到潘家抄,结果什么也没抄到。他们暂时灰溜溜地走了。

  同月18日下午3点多,张细子本村的一个村干部带着阳新县公安局的李警官和黄双口镇派出所的共7个男警驾着两辆警车再次来到潘、张家抓捕她俩。当时潘、张都不在家,诡计多端的警察假装暂时离开,到离张细子家不远处的村路口处潜伏着,下午5点多,张细子回家行至此处时,突然从车上窜下两个男警一左一右地架住张细子的左右胳膊推上警车,将其押到黄双口镇派出所。

  不一会,到达该派出所后,该县公安局的李警官对张进行审讯:“你信的是什么?谁传给你的?你们几个人一伙?你家是不是聚会点?带领是谁?你们捐钱没有?”经过一番审问无果。19日凌晨两点多,警察又把张细子押到该县公安局,结果张被定为信邪教拘留10天,天亮后,他们令张细子拍照、签字、按手印、化验血。当天下午3点,他们又把张细子押到黄石市八挂嘴拘留所,到达拘留所后,狱警把张细子价值一千多元的一对金耳环给没收了(后来要不给)。2012年12月29日上午8点半左右期满被释放,释放时,阳新县公安局的那个李警官还警告:“以后别信了,再信就关你3个月!”

  从此后,潘连英每月800元的低保和她家拆旧房建新房的一万多元的补助都被黄双口镇派出所给取消了,2013年1月上旬的一天,本村村干部费有利的爸爸还威胁潘:“你不要再信了,这是反对共产党,下次若再抓住就不会像这次这么轻易放过!”

 

“信‘东方闪电’实际神,是国家不允许的” (2012/12/14)

——基督徒传福音被抓后,警察如此说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点多,曾德彩(女,48岁,湖北省嘉鱼县簰洲镇人)与小田(女,46岁,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金口镇人)在簰洲镇传福音时,被该镇妇联主任银环举报,不一会,该镇派出所的5名20多岁的男警手持警棍闻讯赶到现场将曾、田二人拘捕。并当场搜走曾的一台MP4机子、两本笔记、7份传福音的小册子和田的一部手机(无收据)。还恶狠狠地说:“你们是非法传教,扰乱民心。”话音刚落,他们分别驾住两个姊妹的左右胳膊推上警车,并给戴上手铐。

  到达派出所后,他们再次对曾、田二人搜身,并对左右侧面、正面进行拍照。之后他们将两姊妹分别铐在审判囚犯自带手铐、脚镣的桌子上,该所警察与国保大队大队长先后对曾、田二人就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传福音的小册子是从哪里来的反复审讯,无果,他们就对曾用酷刑:在左手食指上钉钢钉,使姊妹疼痛难忍,黄豆大的汗珠往下直淌。他们为了抓到曾更多的信神证据定罪,下午5点派出所的3名警察直奔曾家进行抄家,结果没抄出任何证据,6点返回时,他们继续对曾、田二人进行审讯,并诱惑、警告田:“我们也是信耶稣的,到教堂里信我们都去,你这信的是实际神,是‘东方闪电’,是邪教,是国家不允许的,凡是不到教堂里信的都是非法的,以后不许你再信这个‘东方闪电’。”晚上9点,审讯仍无结果,他们把曾、田二人押到嘉鱼县公安局后,令两姊妹在凛冽的寒风中站了许久,冻得姊妹浑身直打哆嗦。深夜11点,他们又将曾、田二人押到该县拘留所,以“从事实际神邪教活动”为罪名,进行15天拘留。

  到达拘留所后,狱警又对其搜身(曾棉袄兜里仅有的100元也被没收)、登记、照相(在一块大纸板上写上姊妹们的名字,让其举在胸前拍照)。在拘留期间,不仅吃着猪狗不如的饭食,而且还遭到狱警们的敲诈,向每人收取450元的管理费,曾无钱,他们威胁道:“你若不交,29日上午不按时放你,到下午再放。”田的丈夫为了她能早日释放找关系送人情花了2000元,结果还是期满才放。

 

湖北省通山县三基督徒传福音时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中午12点,王定和(男,62岁,湖北省通山县大路乡人)、谢运宏(男,53岁,湖北省通山县人)、陈国章(男,58岁,湖北省山县楠林镇人)。三名基督徒在通山县大路乡吴田村二组传福音被当地两个40岁左右的恶人(男性)举报。半小时后大路乡派出所指导员吴风亭(男,30多岁)和一个戴眼睛的警察×晓开车来到现场。×晓气势汹汹地冲到谢的面前夺过其手中4本福音小册子,随即命令三人上车,大约下午1点钟押到该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晓对三名基督徒进行搜身,照相,搜出6本传福资料、570元钱、一部手机、一个MP5机、一个笔记本等物品,并将其全部没收(没有开收据)。之后以国保大队指导员华红卫(男,50多岁)为首的3人(另外两名男性是该派出所人员,均30多岁)对王、谢、陈三名基督徒进行审讯:“你们三人是怎么认识的?谁是带领?”从12月14日下午1点多一直审到次日凌晨2点,近13个小时的审讯,无果。一名30多岁的男警察气愤地把3名基督徒手连手地铐在一张长条桌子上,从15日凌晨2点一直铐到上午8点。当解开手铐时,3人的手完全麻木失去知觉。最后,国保大队指导员给3名基督徒扣上“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罪分别给谢、陈二人拘留5天,王定和拘留10天的处置。下午2点半该派出所两个30多岁的男警察把3名基督待押到了通山县的拘留所。

  在拘留所里,袁管教(男性)、郑教官(男性)对3名基督徒进行搜身、照相、登记。并问三人:“你们带没带钱?”后以收生活费为由,按每人每天50元索取(其实每天还不到2元钱)。另外,3名基督徒被迫买了四包黄鹤楼烟(每包20元)送袁、郑二人。

  释放时,本来拘留时间到了,可是谈狱警(男,30多岁)和一个50多岁的管教,想让陈国章送礼迟迟不开拘留所的大门,目的未成,又推迟了两个多小时才放人。

 

信神走正道,却被无辜抓捕(2012/12/14)

  我叫马春连,女,现年33岁,湖北省当阳市人。2012年12月14日下午3点,我与另一位老姊妹去传她的女儿余继梅,由于余继梅厌烦她母亲信神,当她看见我时,拿起手机报警。约10分钟后,从警车上下来两个民警,其中一个问:“你们是什么事?”余抢先答道:“她们在宣传邪教,还叫我妈搞邪教,今天她又来叫我信邪教。”另一个民警就拿着相机,对我进行了全方位拍照。

  5分钟后,我被带到了陆城派出所,之后又带我到审讯室,由汪宜伟审问,当时让我坐在一个自带手铐、脚镣的专制椅子上,审问无果。他们就把了解到的情况进行打印、让我签字画押,录十指指纹,定的罪名是“利用组织、教唆、协迫、诱骗、煽动从事邪教活动”,11点左右把我押到宜都市看守所。

  18日下午,民警朱春英对我诱骗道:“你是有文化的,怎么信这个呢?全能神是邪教,也是被国家定为邪教的。你出去找份工作,找个朋友,好好过日子。信这个有啥用呢?……”它们为了达到不让人信神,借此机会,它们借助电台对外公开宣传,19日下午2点半左右,宜昌三峡公共台(YSTV)记者对我进行了现场采访,20日,电视新闻将我被抓的消息公布于众,并宣传我信的是邪教。

  29日上午,它们将我释放,出来后才知道是因弟兄姊妹交了赎金我才得以释放。

  我以前以为警察是人民公仆,是为人民办事的,但现在看来,并不是这样,我们为人们传福音拯救人,他们反而却来抓我们,这不是黑白不分吗?

 

所谓的“宗教信仰自由”,原来全是一派谎言和欺骗(2012/12/14)

  李江,女,41岁,湖北省枝江市仙女镇人。

  2012年12月14日,我和陈姊妹去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传福音,当时在一个老姊妹家正给她见证全能神的末世作工时,突然,闯进来2个男子,我们还没反应过来,它们一把抢走我们的包,当时我以为是歹徒闯进来行凶,吓我一跳,这时一个约50多岁的男子拽住我的肩膀大声吼道:“跟我们上车。”而另一个男子拿着相机对着我们连续拍了几张照片,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是警察来抓人了,就这样我和陈姊妹不明不白地被带到了胡集镇派出所。

  到了派出所,抓我的这个50多岁的男警搜遍了我所有的口袋,搜走我的200多元钱和一部手机(手机卡在途中已被我毁掉),之后它们对我们分开审问,毫无结果。这时它就逼我把手机卡交出来,我不理它,还向他见证神已道成肉身,它听后气急败坏地说:“你这是法轮功,是邪教活动,你把电话卡交出来就放人。”说完,它像一个恶狼一样扑向我,把我的上身穿的衣服全部扒开……,还色迷迷地说道:“你连胸罩都没穿啊?”它在我身上一阵乱搜,甚至连鞋、袜都不放过,见没搜到什么,就威胁我:“不交出电话卡就把你送到别的地方去。”然后,它又拿出一张纸,上面写有:“非法宣传邪教活动”字样,强行叫我签名、按手印。直到下午4点多钟,它们又把我们押至钟祥市拘留所,到了拘留所,还看到有6名被抓的姊妹,它们把我们7人关在一间,房间里还装有2个监控器,我们根本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大冷天,我们洗澡也没有热水。

  我们7个姊妹,本来都是拘留15天的,但因几个姊妹生病血压升高,它们才迫不得已晚上8点把我们释放,还扣了我100元的生活费。

  我出生在农村,以往我没信神以前,对它们宣称的“宗教信仰自由”深信不疑,认为它们说的咋会有假,但通过这一次经历使我真实看到了大红龙的真实面目,神话说:“什么宗教信仰自由,什么公民合法权益,都是掩盖罪恶的花招!……为何将神的工作拦阻得滴水不漏?为何用各种花招来欺骗神的百姓?真正的自由、合法的权益在哪里?公平在哪里?安慰在哪里?温暖在哪里?……”今天对照神话才知神说的太实际了,大红龙宣讲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合法权益”“人民当家作主、一切为人民服务”等口号,在事实面前不都是骗子的谎言吗?如今的社会,打牌赌博、吃喝嫖赌等到处可见,到处都是歪风邪气大红龙却坐视不管。一见有人信神,它却跑得欢,对信神之人竭力逼迫,有的逼迫致死,这完全说明大红龙喜欢的就是邪恶,是神的仇敌,如今到了末世,神要用各种灾难毁灭那些不敬拜他的人,但神并不愿全部毁灭,为了拯救好人,神这次来道成肉身来到中国,受尽了各种痛苦来拯救人类,除去人类的败坏,让人都变成一个有真理、有人性的正常人的模样,这样剩存下来的人类才没有互相残杀、勾心斗角,而是彼此和睦同居,彼此相爱,这是天大的喜讯,而如今的人间,哪有公平、公义?人间的痛苦和悲哀都是人被撒但败坏的结果,为了让人类摆脱这些痛苦,神发表一切真理审判刑罚人的罪恶,让人悔改脱离罪恶,这不是神的爱吗?而我们本是神造的,今天敬拜神是天经地义,我们今天为了通行神的旨意与神配合传福音,这是在救人的命,是光明正大的事,大红龙却前往抓捕、关押,这哪是信仰自由的国家,这不是自欺欺人吗?更证明大红龙逆天意而行的反动实质,大红龙才是可咒、可诅的,是该弃绝的对象。所以今天我愿把我这一次受辱的经历写出来让大家看看它们的丑恶嘴脸,让大家都看清它们的庐山真面目,不要再相信它们的鬼话了,不再受它们的迷惑。

 

湖北省三个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2012/12/14)

——一名释放 两名拘留

  2012年12月14日,湖北省武汉市蔡店区索河镇的严翠娥(女,49岁)、郭腊梅(女,70多岁)和湖北省武汉市汉阳经济开发区沌口镇的李喜英(女,43岁)3名基督徒正在索河镇虎圻村传福音时,被当地人举报,凌晨2点,索河镇派出所的警察李×(男,50多岁)和另一男警察(30多岁)开着警车到传福音现场将三人抓捕。

  到达该派出所后。一个30多岁的男警察便对3名基督徒审讯:“你们信的是什么神?你们的头是谁?我就是神,你们分明是扰民。”审讯无果,最终以“信邪教扰民”罪,分别对严、郭5天拘留,李10天拘留。14日晚8点多,索河派出所联合蔡甸派出所警察把3名基督徒押到武汉市东西湖第一拘留所。

  到达拘留所后,一女狱警要3名基督徒全部脱光检查,到处搜了个遍,因此郭腊梅高压升到200水银汞柱,拘留所不敢收又被带回蔡甸派出所后,郭的大儿子托关系买了价值千元的两条高档烟给该派出所所长才让郭腊梅回家,临走时,所长对她儿子说:“以后不要让你妈信神,说什么你妈是上了人的当,信的邪教,扰民,被人骗了。”又对郭说:“你如果再信,就不像今天这样放你,那就坐牢,起码坐七、八年。”郭的儿子、女儿听后,限制其母,导致郭腊梅至今不能出来聚会。李、严二人在拘留期间,过着非人的生活,吃的是残羹冷炙,盖的是3斤左右的棉被。两基督徒  期满释放时,一女狱警警告她们:“出去之后别再信了,若再信就不是拘留,起码判刑一、两年。”

 

湖北省武汉市五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2/14)

——两名因病当日获释 三名拘留5天

  2012年12月14日凌晨3点,武汉市江岸区丹水池的王友英(女,50岁)、陈慧芳(女,56岁)、余三贵(女,65岁)、冯运珍(女,52岁)4名基督徒传福音路过丹水波小学时,突然驶来一辆警车停到姊妹们跟前,接着从车上跳下3名如土匪一样的警察,手持警棍指着4名基督徒大吼:“不许动!放下包!”姊妹们被这眼前突如起来的事吓了一跳,未等姊妹们反应过来,他们硬把姊妹们的包抢了过去。正在这时,刚传福音返回的祝玲(女,21岁,武汉市江岸区丹水池人)也被他们拦住。这时他们打电话又开来一辆警车,两辆警车把5名基督徒押到江岸区堤角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所后,他们勾结社会上的黑帮来整治5名基督徒:不许姊妹们坐,不许动,不许说话,不许交头接耳……经过这伙恶魔地折磨后,警察们又对姊妹们包里的传福音资料进行拍照、搜身,共搜出300元将其没收。之后他们就“传福音的资料是从哪来的,谁让发的?谁是带领?”进行反复审问了一个多小时,他们见姊妹们不搭理他们的问话,他们便威吓:“再不说,就拘留你们。”但审讯仍无果。他们便气愤愤地把姊妹们锁在一审讯室里,等天亮了江岸区国保大队再来审问。当天上午9时许,国保大队的来了3个警察(一个年纪大的穿的便衣),其中两个年轻的手持手枪给姊妹们拍照,并逼着姊妹们在写有“扰乱社会治安予以拘留”的字样的纸上签字、按手印。之后他们又把5名基督徒押到武汉市公安局批,批后又被押到武汉市吴家山二支沟第一女子拘留所拘留。

  到达拘留所后,狱警给5名基督徒登记、签字、脱光衣服搜身、量血压检查身体,检查结果陈慧芳、冯运珍都有心脏病而只好释放。将其她3个姊妹拘留5天,直到期满被释放。

 

湖北省武昌区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后法制“教育”15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的白天,武汉市武昌区杨园街的基督徒冯早云(女,62岁)在电话上给妹夫刘传林(40多岁,在武昌宏基客运站附近的居委会上班)传全能神的福音时,他不接受并将其举报。当晚7时许,由武昌公安局洪山分局的警察(男)、杨园街派出所警察(男)和杨园街国棉村居委会的女工作人员共3人闯入冯早云家。一进门就用相机到处拍照,之后就对冯早云说:“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

  到达杨园街派出所后,以洪山分局的那个警察为首的两名警察用诡计套冯:“武昌人都说你信神,未必你不把说别人说出来?”冯答:“大不了你们把我枪毙!”与此同时,其它警察又返回冯早云家去抄家,结果抄出:新旧《十项真理》、《进入真理实际的实行与操练》、《基督就是真理、道路、生命》、《传福音实用手册》、《神三步作工的纪实精选》各1本,《羔羊展开的小书卷》两本,传福音资料20份,另外,还有散装工作安排及冯早云的笔记本,全部没收。晚上8点左右,一女警又搜冯早云的身,结果又搜出MP5卡、回访福音对象名单和手机(手机后来退还了)。之后,警察开车把冯早云送到杨园街派出所办的法制教育培训班(在橡树湾附近)进行每天反传教育:“不要信全能神,你赶快出来,不然他们要跺你手、脚。”一个法官冲着冯早云说:“你说神亵渎不得的,那我就是神。”他又气势汹汹地问冯:“你这些传福音的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你在哪里聚会?和你一起聚会的人有多少?带领是谁?”冯不理睬,此人威胁道:“你要配合,不配合出不去。”

  经过15天的法制“教育”后,警察硬逼着冯早云在他们早已写好的资料上签字,其内容是:“全能神,实际神,‘东方闪电’是邪教,我与全能神决裂,拥护共产党。”冯不签,警察威胁道:“你不签就出不去。”无奈,冯只好签了。

  12月28日上午9点冯被释放。

 

湖北省全能神教会8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7名拘留15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凌晨2点,黄黎军(女,38岁,武汉市经济开发区黄陵新街人)、王友荣(女,59岁,武汉市汉南区军山镇人)、雷桂芳(女,57岁,武汉市蔡甸区常湖人)、杨民明(女,43岁,地址同上)、殷玉珍(女,60岁,武汉市沌口经济开发区凤凰苑小区人)、付加右(女,54岁,地址同上)、田××(是付加右的丈夫)、陈云(女,38岁,湖北省武汉市人)8名基督徒分成两、三人一组在凤凰苑小区传福音时,被一恶人举报,沌口经济开发区黄陵派出所的4名男警察闻讯后,驾着一辆警车和一辆便车直奔现场,将8名基督徒先后拘捕。

  到达该派出所后,以某厅的厅长和该派出所的所长为首的警察分别对8名基督徒进行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哪里?信了多久?在哪聚会?带领是谁?这些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从凌晨3点一直审到中午12点,反复就这些内容审审停停,停停审审,但仍无结果。一姊妹说:“我们信神又没犯法,为什么抓我们。”厅长歪曲事实地说:“你们是被别人骗了,被别人的政治企图利用了。”之后他们给8名基督拍照(从前、左、右不同角度照的),并令他们签字、按手印。田弟兄因没承认自己信神,又无证据,他们只好于当天下午4点多将其释放。其余7个姊妹都被押到武汉市公安局郭徐岭分局审批,结果硬让每个基督徒拘留5天。当晚11点他们将7名基督徒又押到武汉市吴家山二支沟第一拘留所,直到19日上午10点才被释放。

 

好心传福音却遭劳教一年(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点半左右,我爸爸(张相林,51岁,原重生派,2002年接受末世作工,住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安集镇罗家冲村)随同弟兄姊妹们(当时约有300人左右)到南漳县华新水泥厂去传福音,不知是谁举报,公安立即出动了很多警力,大约有50多人,有身穿警衣的和便衣的,还有武警,他们一下车就疯狂抓人。当时就有十几个警察扑向我爸,其中6人强行把我爸抬上警车,一路呼啸直奔南漳县城关镇派出所。

  当天晚上9点半左右,武安镇派出所的郑勇带着另一民警,身着便衣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冲进我们家二话不说,就在我们家肆无忌惮地进行翻箱倒柜,没搜出什么,他们就把我们家里的笔记本电脑和一部好手机强行拿走了,至今未还。临走时,还逼我妈签字,我妈不签,就叫我妹夫回来让其签字后才扬长而去。

  12月25日,南漳县保安大队队长李某与李华岚,拿着处罚单诱骗我爸说:“在这上面签字,这只是走个过程,只去劳教所3天,就可以在监外执行。”我爸信以为真就稀里糊涂签了字,没想到这竟是一个骗局,实际上,大红龙早已把我爸处罚劳教一年。

  12月27日,在提审我爸的过程中,警察因在我爸身上搜出一张新人名单,他们就逼我爸如实招供,我爸不肯。12月31日,我爸又被押送到湖北省襄阳市劳教所被判劳教一年的徒刑,至今未归。

  得知此噩耗,我心急如焚,于12月31日买了两条黄鹤楼香烟给鲁律师(计320元),想打听我爸能否出来,请律师打官司能否有把握,他说:“实话跟你说,你们若请我们当地的律师,没人敢给你们出头,没人敢公开和政府抵抗,请外地律师费用高达5——8千元,但也没有把握。”并给我们出主意,若我们去找相关部门时,就把手机录音开着,因为政府里面都是黑吃黑。听了律师的一番“善意”,我顿时心灰意冷,感到这个社会太恐怖黑暗,犹如恶魔当道。

  12月30日,民警查了我爸的银行帐户,硬说我爸帐户上有钱,并说这钱是别人给我爸3万元,准备发给传福音人员用的。还说我爸想带着这笔钱逃到新疆(其实我爸的帐户上没钱,而且我爸的银行卡一直是我在用)……。大红龙真是尽说些无中生有、歪曲事实的话,实在太卑鄙无耻,令人痛恨。

  2013年1月4日,我和妹妹、母亲一同前往劳教所看望我爸,当我爸来到我们面前时,我已不相信这就是我的爸爸了,只见我爸面容已憔悴不堪,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唯独脸肿得老高,致使整个脸已变形,看到我爸这副狼狈样,泪水已盈满眼框,我强忍着内心的苦楚把泪水吞咽下去,心里不禁七上八下,不知我爸这几天究竟遭遇到了什么。问了我爸才知道,原来民警要求我爸每天背什么条例,背不到就打,每天背每天打(因时间有限,具体细节没问到什么),因民警的虐待,导致病情加重,嘴被打肿,导致溃烂,不能吃饭喝水,下身也溃烂,也不给医治,我们就买药给我爸,可是民警却不准。我爸还告诉我们,凡是进来的人(指劳教所)没有一年别想出去,听了我爸的话,我不禁鼻子一酸,两行泪水禁不住直往下流,我真没想到,堂堂的执法部门还随意抄家、抢夺、霸占我们家的物品,而我爸为了传福音让人蒙拯救,竟遭这般残酷折磨和诬陷。这公理何在?这是把人当人对待吗?有信仰自由与人权自由吗?简直就是一个不顾人生死、草菅人命、茶毒生灵的邪恶势力集团。

  (因张相林此时还在监狱中,此份资料是其女儿口述的)。

 

湖北省襄阳市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下午,家住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的三名女基督徒王腊女(57岁)、姚社荣(58岁)、康长枝(50岁)在襄阳市襄州区龙王镇冯家营6组传福音后打算离开,因被人举报,两个穿便衣的警察开着警车将三人带到了龙王镇派出所。

  下午4点多钟到达龙王镇派出所后,几个警员分别审问她们,未果。便让大队书记康化山将她们领回家。回去路上康化山恐吓说:“你们不要再信了,你们犯法我管,犯这个法我不管。刘湾一个女的弄进去了,就把她衣服扒了,还往身上泼凉水,你们这么大岁数了要再进去,非把你们冻死不可。”

  12月16日早上8点,上次抓她们的两个警察再次找到王、姚二人,说:“襄阳市所长要给你们上课。”就把二人又带到龙王派出所,去后拍照、按手印,一直等到下午5点,又把二人送到襄阳市襄州区肖湾拘留所,开始了所谓的“学习”,期间又再次拍照、按手印,因联系不到家人没交生活费就不给饭吃、不给水喝,只给吃别人的剩饭,直到第五天下午5点才由大队书记领回家。事后二人均向拘留所补交了500块钱,也未打任何收据。警察没找到康,所以康没被拘留。

 

因传福音遭恶人举报,拘留15天(2012/12/14)

  吕长英(女,51岁),湖北省来凤县百福司镇人。

  向小琴(女,46岁),湖南省龙山县民安镇人。

  2012年12月14日,我们在恩施城区传福音,当我们途径航空路长途汽车站天桥时,突然有四个人(便衣)急匆匆地冲到我们的面前,抓住我俩,把我们的手铐在一起强行拉我们上车,送到恩施市小渡船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就搜身,搜走吕的手机一部(后退还),现金1040元(后扣除560元拘留期间的生活费,其余退还);向的mp4机子一台(没退)、手机一部(后退还)、现金700元(后扣除560元拘留期间的生活费,其余退还),之后把我们关在屋里直到天亮,那一夜冻得我俩直打颤。第二天,向所长提审我们,对着我们大骂:“你这臭婆娘、贱货,你们信的邪教是推翻共产党。”对向小琴一阵拳打脚踢,脸上左右开弓,之后没审出什么,给二人分别以“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扰乱社治安”的罪名,给以行政拘留十五天。15日晚将二人送到六角亭拘留所,25日又转到山湾新拘留所,于12月29释放回家。结帐时看到档案上写着举报人:白达媛。

 

因传福音被拘遭毒打,染病至今未愈(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9时许,家住湖北省宜城市南营镇的张荣勇(男,57岁)及妻子、赵燕芝(女,58岁)、卢天芝(女,58岁)、郭富荣(女,52岁)、张福英(女,39岁)和家住湖北省宜城市板桥镇的谭××(男,50多岁)及妻子一行8人在湖北省宜城市雷河镇辖区的鄂西化工厂传福音,从鄂西化工厂——宜城方向徒步行走到离雷河派出所400米处时,一辆灰色的面包车迎面开了过来,突然调头停住了,之后又从鄂西开来了三辆轿车(两辆白色警车、一辆灰色轿车),下来两人分别抓住张荣勇的双手用力猛向后扭住,另一只手抓紧张的裤腰带,硬是将张塞进了警车,其余7人也先后被拽上了两辆警车,径直押到宜城市雷河镇派出所关进号子里。

  在二楼审讯室,它们先对张强行搜身、全身拍照后开始审问,一开始就问张的姓名、住址、干什么的?张未回答,两个民警从背后抓起张的双臂向后拧起,一脚把凳子踢开,将张打倒在地上,扒掉张穿的两件棉袄,只剩两件(秋衣、毛衣)单衣,一所长冲上来朝张的腰部两侧狠狠踢了四脚,张禁不住大声惨叫,疼得直冒冷汗,随后又将张的双腿跟靠笼脚尖朝外,然后一个人站在张的双脚上面约20分钟(注:张当时还是躺在地上),这所长并不解恨,扬手狠狠地朝张的左脸搧了两耳光,又朝左脑猛击两拳,可怜的老弟兄哪里经受得住这般的摧残,疼得他在地上失声惨叫,身子扭成一团。这班恶魔见此情景反而狞笑着说:“你看现在都是共产党的天下,你们这些人也翻不了天,共产党有的是办法整你们,今天打你,你们全能神怎么不救你?今天你知道为啥抓你们?是你们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才抓的。”还假惺惺地说:“你这么大岁数了何苦呢?只要你老实交待,把你信神的经过,谁是头?与哪些人联系?都说清楚,然后再写个保证书:以后不再信了。就可以回家了。”张已无力回答。由两名民警拖到号子去,15分钟后又审讯一次,它们从早上一直到下午对张刑讯逼供长达五个半小时(期间张滴水未喝,颗粒未进),审讯未果逼着张按手印,傍晚6点,张被两个民警押送到宜城市第二看守所关在了3号拘留室。

  15日上午9点,张被唤到二看办公室,又一次被逼按手印、指纹,然后二看的王所长(白发)凶巴巴地说:“到这里来了,要好好守这里的规矩,听里面人使唤。”就这样以“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罪名将张拘留15天,交生活费及照相费350元,期满被释放回家。释放时王所长还威胁说:“出去之后不准再信,若再信被抓,送你进襄樊劳教所关三、五年。”

  一同被抓的张福英,也被强行搜身,受审无果,被雷河派出所非法拘留24小时后释放(因受到惊吓,将一台MP5丢在派出所);还有两名装病,一名装疯,都在当天放回;另三人因说张是头,当天被放回。

  由此可见,大红龙所倡导的“宗教信仰自由,公民合法权益”都是欺骗人的谎言,从他们对手无寸铁的基督徒所施行的各种暴行,给无数基督徒们留下的身心伤害都能得到证实,他们就是一伙流氓歹徒,是仇视正义、抵挡神的邪恶反动势力。

 

湖北省天门市三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遭村官毒打并报警(2012/12/14)

  彭双英,女,58岁,住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

  向金国,女,55岁,住湖北省天门市多宝镇。

  郭吉娥,女,46岁,住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

  2012年12月14日下午1点时,三名基督徒在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郧西村传福音时,本村治保主任郑玉平(男,45岁)突然冲过来,恶狠狠地指着向的鼻子说:“你是干什么的?郧西村这个地盘归我管,信神是在扰民,扰乱社会治安。”遭到向的反驳后,他恼羞成怒,操起一把椅子朝向砸去,情急之下,向捡起旁边烧火火钳档椅子,右手顿时鲜血直流,火钳也被砸成两半。郑并没有住手,反而上前一把抓住向的长发辫挽在手上使劲拽,致使向摔倒在地,向只觉头皮撕裂般疼痛,脖颈也扭得疼痛难忍,连连惨叫。但郑反而把头发拽得更紧了,不断地推搡拉拽,长达半小时,才将早已昏头转向的向放开,没等向站稳,郑又上前猛搧了她左脸一耳光,顿时脸火辣辣地痛。她扶到了一把椅子,郑吼道:“不准坐!”话音刚落,两个更重的巴掌落在向的左右脸上,竟把向的右脸搧破。郑还不肯善罢甘休,又打了向两耳光、两嘴巴才住手。其间郑的弟弟(郑玉华)也狗仗人势,趁机踢了彭几脚。随后郑报了警。

  下午2点钟,拖市镇派出所来了三名警察,郑玉平恶人先告状说:“向手上的伤是自己拿砖头砸的,这些人扰民、扰乱社会治安,这信神的人还打人呢。”向忍着疼痛本想道明事情的真相,可是民警根本就不给向说话的机会,对向的伤势视而不见,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厉声喝斥三名基督徒上车去拖市镇派出所。

  因向手上血流不止急需包扎,在彭的要求下,警车在梁场乡一家诊所门前停下,医治中医生看伤势严重,需要观察四个小时,警察怕担责任,只将三人姓名、住址、电话号码作了记录,才将三人放下。

  向回家后,颈椎、头部持续疼了半个月,右手上的伤至今仍未痊愈,手背上还隆起两个包瘀青着,且疼痛未停。

  元月6日上午,拖市镇派出所一名民警与拖市镇法院的一个男的又到了郭吉娥家,探取彭双英、向金国信神的情况,未果。

 

荆门市二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2/14)

  周艳丽,女,43岁,住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租房)。

  蔡加菊,女,41岁,住湖北省荆门市。

  2012年12月14日下午三点,周、蔡二人在李宁工业园传福音时被门卫盯上,不一会迎面走来两个穿着便衣的人,二人意识到不对头,就急忙分头走开,边走边跑,那两人随后就追,周在奔跑途中被从警车上冲下来的七八个穿便衣的民警(栗×、李×、陈×,其余不知)抓住,并将其抬上车,带到了高新区派出所。对周进行审问,无果。期间一直是戴手铐、脚镣。

  蔡与周分头跑开后,跑上了一辆公汽,发觉车上也有人跟踪,便急忙下车,站在虎牙关大道前金王子酒店门旁的蔡被公交车上下来的两个便衣从后包抄过来,一人驾起一只胳膊向后一板,驾上了警车,同样送到了高新区派出所。此时大约5:00,蔡身上的传福音资料被全部翻了出来,作了登记,由吕永晓、杨学程二民警强迫按了手印。蔡志华(民警)审讯,审讯期间蔡都用智慧回答,蔡志华趾高气扬地说:“到了这里还想走,真愚昧,知不知这已触犯了法律,这已被定为邪教。”又被照相、按手印指纹、签字。到了凌晨一点半将周、蔡二人押至虎牙关拘留所,在拘留所里头几天吃的是从哪来的剩饭剩菜(大杂烩),当看见弟兄姊妹在里面还照常唱歌、跳舞赞美神时,他们就一反常态,饮食变成了白水煮白菜(黄叶)。姊妹吃了卡喉咙,吞不下去,给他们提意见时,却遭到大红龙百般侮辱嘲讽:“你们信全能神还吃什么油呀,正好保持身材。”拘留期间,周找关系(亲戚是他们内部的)送进去生活用品、食品。开始不让收,后来说了许多好话才答应。

  8天后,22日早上,周、蔡二人分别交了560元钱(无收据),被放出。走时还威胁二人说:“再被抓的话,就要送你们去沙洋劳改几年。”

 

“去偷去摸都可以,只要别做共产党反对的事就行”(2012/12/14)

——警察对基督徒如此说

  王在云,男,44岁,原三宝派,住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

  李雪,女,44岁,原三宝派,2009年接受新工作。

  2012年12月14日,基督徒王在云、李雪在荆门市沙洋县后港镇玻璃厂附近传福音,当时,李雪正在公路旁接电话,却被迎面而来的三个警察团团围住,三个民警又是抢电话又是夺包。李雪问:“你们要干什么?凭什么抢我东西?”其中一个轻慢地说:“就是要看看,你又能样?包里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一旁的基督徒王看见此情跑过来忙夺手机, 那民警说:“你还敢跑过来起哄,走,到派出所说清楚去。”不由分说地将二人拽进警车,送到了后港派出所。当时命令李雪站在一边,把王按在铁椅上并将双手铐住。一民警说:“年纪轻轻的,干什么不好,要搞这,你不知道中国是无神论吗?那些都是人家外国人搞的,我们本来就是猴子变的,即使要信也应该信佛。”李雪说:“人原本是神造的,天地万物都是神造的,你要承认你是畜牲我不是。”那警立刻恼羞成怒,抢起拳头恶狠狠地朝姊妹右腹猛击两拳,打得姊妹踉跄后退几步,险些跌倒,那民警还说:“真贱,见过贱的,没见过你这么贱的。”

  副所长汪远在审讯王时说:“你们上当受骗了,赵××早跑到美国去了,把钱都卷跑了,你们都不知道,你们全都被洗脑了,中毒太深!”在问王的姓名时王没有告诉其,一民警轰地一下站起来说:“把头顶摄像头关掉。”将其余人(包括李雪)都赶到外间,关上门,跑到王背后扯起两手向头顶后方猛拽拉胳膊长达几分钟,胳膊顿时像被撕裂一般剧痛,冷汗直冒,又朝其右脸狠狠的抽打了两耳光,火辣辣的,耳朵一阵阵嗡嗡作响,副所长这时说:“我是看到了,就是看你老不老实说。”所长坐电脑前视而不见,玩弄着抢夺而去的手机,将其手机信息全部复制进了电脑,后来便是一连串的照相、按手印、纹指、采血样、签字等程序。

  下午四点多钟,两人一亲戚(是个混混,与局长们很熟)来说情,副所长汪远送李、王二人出大门时,攀着王的胳膊说:“我们也知道共产党黑心,他就是不让任何人与他作对,你们去摸去偷都可以,我们不管,就是不能作他反对的事。共产党心黑的狠,你搞不过的,他说是的就是的,要信就在家里信,不能在外面跑,知道不?现在你连火车都坐不成了,因你这都已立案,发布到网上去了。”两个MP4机子、两张卡、所带的全部福音资料都被没收,说是证据。

 

荆门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4)

  金子海,男,49岁,住湖北省荆门市沙洋县拾桥镇。

  2012年12月14日,基督徒金子海在丁新村传福音时,因恶人举报被一民警拔下摩托车钥匙且大声吼道:“谁叫你们在这搞的?科学你们不相信,在这里扰乱民心瞎宣传,你们头头是谁?”说完不给任何解释机会令其上警车。警车刚启动,此民警便将金身上的福音资料、MP4机、喇叭全部搜走装入另一袋中,下车刚走进曾集派出所大厅,又重新搜身。后就开始照相、采血样、登记、签字,此民警说:“我不管你们说什么,反正国家政府不允许,就是不行。上头允许我们就允许,你们这就是在反共产党、反人类,念你是初犯饶了你,再被抓到就不是这样对待了,是要坐几年牢的啦!”金在扣押长达10小时后于当晚八点放出,其资料、MP4机子、喇叭全部都被没收作为证据。

 

十多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拘留(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上午约9点左右,由300多人组成的传福音队伍在湖北省南漳县华新水泥厂分公司传福音,不知被谁举报,南漳派出所、公安局闻讯赶来,大小警车约有十多辆,警察约50多人,有穿警服的、有穿便衣的,还有武警官兵,他们一下车就开始疯狂抓捕,当即有十多名基督徒被抓。

  王平,男,35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喻家岗村。2012年12月14日上午王平也在华新水泥厂公司传福音,当王平看到警察要抓捕基督徒时,便站在路中间阻止它们,劝它们不要拦阻,并说传福音是好事。听说警察吼道:“你是干什么的?给老子滚过去。”王平继续与他们理论,一个警察又怒吼道:“你们三个把他小狗日的给老子拖到路边去。”三个警察立刻冲上来抬起王平,一起喊:“一、二、三”把王平甩到路边,王平本是两腿酸软无力的残疾人,经他们这么一摔,王平痛得一下子难以爬起来,那个警察喊着说:“你这个王八蛋起来呀?”王平爬过去拉着他,警察气急败坏地吼道:“你过不过去?”说着朝王平腿狠踢两脚,又狠抽王平两耳光,王平顿觉疼痛难忍,致使小便失禁,裤子一下子湿透了,他们却说:“你不是信神吗?叫他来救你呀?”说着他们四个又一次把王平抬起来摔得比上一次还远,他们很快就冲了过去,王平顺手捡起一根棍子撑着站起来,这时又来了一个高个子的警察冲王平吼道:“给老子滚开,你裤子怎么湿了的?”王平说:“还不是你们打的。”他竟恶狠狠地说:“给你留条小命已不错了。”说着又一把夺过王平手中的木棍打王平,把王平左手打流血了,还狞笑首说:“你看神怎么不能来救你呀?”又猛抽王平两耳光,朝王平腿狠踢几脚,便扬长而去。不一会又来了一个胖警察(男,5 0多岁),他大声吼道:“你们把这个瘸子给我拖过去!”立刻冲过来四个民警把王平抬起来又一次将他甩到沟里,疼得王平再次小便失禁,胖子又喝令叫把王平拖上来,三人又立时一人抬腿,两人抬胳膊喊“一、二、三”像扔东西似的将王平扔上车。约一点半就到了南漳派出所,王平浑身疼痛难忍,裤子又湿透了。他从车上溜下来坐在地上不能走了,四个警察将他抬进屋去丢在冰冷的地板上,王平冻得浑身发抖,本想找他们要点水喝,他们却说:“叫你们的神给你水喝吧?”另一个也说:“我们走,别管他,让他的神给他。”下午5点左右,他们又把王平身上的手机、皮带都搜走了,便开始审讯,王平冻得浑身发抖,他们竟视若无睹。见问不出什么来又气急败坏地冲王平直吼:“滚出去!你们信神的没有一个好东西,都不说实话。”又让王平签字、按手印,审讯约二十分钟,一直到晚上9点多才吃饭,第二天中午才将王平释放,临走时那个所长怒气冲冲地说:“把那个瘸子送出去,废人!”又狠搧王平两耳光。说:“滚!若再扰乱治安,下回进来就不这样待你了。”拘留一天。

  王巧,女,22岁,外邦,2009年接受新工作,住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武安镇月明寺村。12月14日上午10点多,两名民警猛地扑向王巧,将其头一按猛地一推,王巧一个趔趄差点摔倒,他们又一把抓住她的胳膊使劲一扭,王巧新买的上衣腋部被撕裂约半尺多长(致使王巧的胳膊疼了三天)。11点多被押到南漳县城关派出所,由两名女警(一个叫舒丝)搜身,她们将王巧带到一屋里令其将衣服全部脱光,一丝不挂进行搜查。后又进行审讯,教导员王心志说:“你们要信到教堂去信,不准你们这样闹事,扰乱治安,你知不知道你身上带的实际神教宣传品?”反邪科科长李华岚气愤地说:“你中毒至深。”最后又令王巧签字按手印,整个审讯过程约45分钟。第二天中午11点多又提审,李华岚和王心志又令王巧在印有“向光(王巧)在华新水泥厂传播‘实际神’邪教……给予处罚1000元或十三日拘留”的单上签字,王巧不肯,他们气急败坏地威胁道:“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后又用软话迷惑王巧,说签了字就完事了,没有多大点事。王巧被迫签了字。12月17日下午3点多南漳县拘留所所长李敏(女)将王巧叫到教导员办公室搜身,12月19日上午10点多南漳拘留所大队长李顺旭和吴云说:“把他们的真实姓名、地址弄出来了。”王云厉声喝问:“你们的教头是谁?你认不认识赵××,就是跟你们一伙的,你们这是邪教。你们那书上说大红龙要垮台,你们的神要统一全球,要推翻政党,与国家作对就是邪教,推翻政党与国家作对,老子判你死刑都可以。你要是老子姑娘信这,老子打死你……”审讯约40分钟结束。12月28日上午8点又以“宣传‘实际神’邪教,扰乱治安”为由又强行让王巧签字,后将其释放。回家后才知本村大队干部姚家才在月明寺村早已发出通告:让本村人监督王巧,若此人还信,或者陌生人来接触,可以举报。

  陈琳,女,29岁,原重生派,2002年接受全能神,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双柏树村。陈琳被带到南漳县城关派出所后,约2点多来了两个女警(其中一个是舒丝)对陈琳进行搜身。晚上6点钟便衣王光辉(国保大队民警科科长)审讯,约在6:10分结束。12月15日下午6点陈琳被押到城关榆树岭拘留所。17日下午3点,所长李敏亲自又一次进行搜身,当时令陈琳将所有衣服脱光。后来陈琳得知搜身的屋子里有监控设备时,感到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犯伤害。从14日1点多到25日上午9点多,共拘留12天。出来时被迫签字,并警告陈琳说:“回去了别再搞这了。”

  有丽,女,23岁,原重生派,2002年接受新工作,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月明寺村。从14日关至30日上午9点多才被释放,拘留16天。有丽的母亲为了将女儿弄出来,给南漳派出所姓鲁的花了300多元,在拘留期间有丽请孙厨师买日用品,两次宰割39元。12月16日下午一点左右,一个叫王刚的值班民警叫有丽拖地、抹桌子,王刚站在有丽后面说:“你以后肯定生儿子,因你屁股大。”有丽还是个未婚女孩,民警竟然这样调戏基督徒,无耻、下流!

  罗明珍,女,68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赵家营村,当时罗看到警方要抓捕基督徒便上前劝说,年近七十的她却被警方一掌推倒在地,还没等罗抓起来,就被两个约30岁的矮个子男警架起胳膊扔上了警车,被押送到南漳城关派出所。搜身上搜出“紧急通知”、《神主宰全人类的命运》两张资料,被大红龙狠狠的揉烂,扔了。从12月14日被关到15日上午10点钟才将罗释放。

  杨雪,女,45岁,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关集村,于12月14日被抓,当晚十点多,民警罗露(男,24岁)酒后,醉熏熏的冲进一号号子,怒气冲冲地指着杨雪的鼻子尖吼道:“你们都是信东方闪电的,用的都是假名,什么小猫小狗,都是单线联系,你别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当杨雪说:“我们信老天爷犯啥法了?谁的头顶上不是天?”罗气愤地说:“我头顶上是共产党,现在是共产党的天下。”当王巧(王巧与杨雪一同被关在同一号子里)说:“你喝酒审讯是执法犯法,没有资格审问我们。”罗才灰溜溜地走了。杨雪于12月15日下午6点多被释放。

  刘静,女,24岁,原重生派,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罗家冲村。12月14日下午2点被警方盯上,当时刘静正骑着电动车打电话,有3个人迎面冲过来一把将刘推倒在地,车、手机和人都被甩出去好远,两警将刘一把揪起狠狠塞进车里,押到城关派出所,进行搜身、审问,于12月15日下午2点多被释放。

  刘祥会,女,24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安集刘家巷村。2012年12月14日上午1点多关到15日晚约七点被释放。

  彭友海,男,63岁,住湖北省武安镇丰坪村一组。12月14日11点多,被四名警察抓捕,当看到彭手里拿着一张“紧急呼召”时,说:“你这么顽固,还捏着不放。”一年轻民警就使劲拧其手腕,疼得彭叫出声来,大红龙并不松手。还把彭手里的传单甩掉,并把布袋也撕烂了,把袋子里的伞也扔了。彭的胳膊手掌疼得一个星期没好。一直到15日12点多才放彭回家,后又逼写保证书、按手印。因着大红龙这样的逼迫,不仅给彭的身心带来了伤害,而且导致彭的家庭生活也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彭回家后传的新人不信了,小儿子说再信他一家人都不回来了,小媳妇也不敢再信了,大儿子气得用手掐他妈的脖子,还把水桶、碗、家俱都砸烂了,又搬一把椅子砸自己的头,彭给拦下来了。

  申克成,男,42岁,住湖北省南漳县武安镇申家咀。2012年12月14日上午约10点多被抓捕,到24日上午9点多被释放,拘留十天。

  徐成国,男,44岁,住湖北省南漳县金星七组。2012年12月14日上午在押送派出所的路上,将徐的手机夺走,到派出所后就恐吓徐说:“谁让你去水泥厂的?你们聚众闹事,散发传单,塞堵交通,影响生产,严重扰乱社会治安。你这是第二次了(2008年在南漳县九集镇被抓过一次),如果在三个月之内,再信逮着你,就直接判你的刑。”徐被关在一间小屋子,被逼脱掉棉鞋穿上夏天的拖鞋,并在“崇尚邪教……”的一张单子上签字。在徐被抓的第二天,南漳公安局两个民警就上了徐的家,想要抄家未遂,因徐妻病了没开门。于12月20日上午9点被释放,共拘留6天。徐出来后,23日上午十点钟,大队妇女主妇刘乃香(50多岁)、治保主任(男,50岁左右,人叫丁安子),警告徐说:“这回可莫搞了。”

  以上事例足以看清大红龙的反动邪恶的本质,看清它的真实面目与丑恶嘴脸,看清在这个国家中生存的人只要信神它就不允许,它就要血腥镇压,随意践踏蹂躏。足以证明大红龙就是邪恶的化身,在它的统治下人没有自由没有人权。

 

湖北省枣阳市多名基督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14)

  12月14日下午3点,黄克远(男,53岁,枣阳市刘升镇人),黄德芝(女,58岁,枣阳市鹿头镇吉河乡人),简秀芝(女,54岁,枣阳市人)等多名基督徒在枣阳市环城办事处王湾村一组传福音时,被一组的队长彭××举报,它带着4个警察来抓捕基督徒。它们一来就抢走基督徒身上的包,当时有4个弟兄姊妹安全撤离,之后警察强行将几名基督徒推上警车,押到南城派出所。

  在审问期间,警察说道:“你们信的这是反动的,是邪教,全国都轰动,在与国家搞对立,你们跟法轮功一样……”“几十岁了咋不去打麻将?”“你信全能神是邪教!是反革命!”“现在政策这么好,吃的、喝的都有,还出去传福音,给你们多少钱?”“你们不偷不抢,但你们传福音就是扰民。”“你算愚昧死了,死不要脸…”晚上也不给弟兄姊妹吃饭。审问不出什么结果,第二天将几人全部释放。

 

警察使用化学毒剂喷射,导致多名基督徒中毒(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晚上6点多,余道林(女,48岁,枣阳市南城办事处人),杨英(女,59岁,枣阳市人),李元喜(女,58岁,枣阳市兴隆镇优良河)等30名基督徒在优良河一片传福音返回优良河李元喜姊妹家时,被当地村民盯梢举报,随后村副书记、站长、治保主任(王安胜)、9个组的队长及联防队员大约15人和兴隆派出所5名警察到该姊妹家,它们抢姊妹们的包,搜走传福音资料,其中一个恶警拿出一瓶喷雾剂喷弟兄姊妹,当时弟兄姊妹感到一股刺鼻的味又辣又呛,使人喘不过气来,就要窒息一般,咳的咳,呕吐的呕吐,就像要死了一样,第二天,在场的所有基督徒嘴上起泡,一直脱白皮,说话声音沙哑,呼吸难受,咽喉一直发干,5天内所有的人都是这个症状。还有几个姊妹中毒后半个月不住的喝水,一间断就难受,还有一老姊妹中毒后咳出的都是血。这个恶警给弟兄姊妹喷射时,药水进到它的眼睛里,使它睁不开双眼,真是报应,可见大红龙是多么卑鄙无耻、恶毒。

  当时弟兄姊妹一起祷告,余、杨代祷,之后它们把余、杨两姊妹押到兴隆派出所审问,没审出什么,11点多将二人运到枣阳市市标处让二人下车,二人怕被跟踪,几经周折才于凌晨3点回到一姊妹家。

  15号早上8点多,兴隆派出所女所长和王安胜又来到李元喜家(接待家)进行盘问,由于姊妹的丈夫及儿子都为信神的弟兄姊妹说了话,随后它们把姊妹及丈夫、儿子全部都作了登记;16日,那个女所长再次来到李元喜家盘问:“那些人从哪里来的,咋到你家来了?”没问出什么之后,就让姊妹按手印、签字,还交代不让信了,要信就信共产党。

  2013年1月中旬,村书记还在从组长那打听李元喜是不是还在信神。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十天(2012/12/14)

  2012年12月14日凌晨1点,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长青办事处的基督徒刘业灿(男,44岁)传福音路过东西湖区七雄路107国道拐弯处时,吴家山街派出所的几名警察驾着一辆警车驶来,从车上跳下一名男警气势汹汹地问刘:“你提的是什么?”与此同时,他一把抢过刘手中的传福音资料,大声吼道:“不许动,抓起来!”这时又从车上跳下几个警察,连推带搡地把刘弄上警车,并把刘的双手拉向背后给狠狠地铐了起来。

  凌晨1点半到达该派出所,1点45分解下手铐后,几个警察便轮流对刘进行审讯了一阵后,就气愤愤地把刘关到一间房子里挨冻,直到15日晚上7点,在这一天一夜里,他们没给刘业灿任何东西吃。15日晚7点,以该派出所的副所长为首的3名警察又对刘“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信了多久?还有哪些人在信?”等问题反复轮换审问,无果。但他们仍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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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上午九点多,家住湖北省南漳县城关镇花石桥一组的基督徒周建翠(女,45岁)与另一名女基督徒在李家院三组传福音时,出门后就被四个穿便衣的盯上了(其中一个叫吴云,男,48岁),后被警察吼住。周的包被民警抢夺去,嘴里说:“叫你们莫搞,不听还搞。你们不是说世界末日吗?太阳还出的好好的,你们是邪教,还顶风上。”说着便将周二人拽上车,送到南漳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接着一个30多岁的男警就对周二人进行搜身。因同抓的另一名基督徒身上除了手机外,什么都没有,当天下午5点多将她放走了。

  周的包里有100多份传福音资料,身上的钱、手机、钥匙及一张存储卡全部都收走了。这名男警还与一女警说:“说不定她身上还藏有东西,藏在裤档里还有,好好去搜她身。”(后未执行),接着便审问周:“在哪聚会?在哪信神?你家里有《话在肉身显现》吗?你信神与什么人联系?你们带领是谁?”后又强行让逼着周领她们上门,企图抄家,无奈周只好把警察带到自己的妹妹家去,因打开屋子见家里有客人,便在屋子里四处看了看,便将周又带回城关派出所。下午3点一警察抱出一大堆资料(约有十几份)迷惑周说:“你信邪教,违反了××法律120几条,要罚款一千元。”周说自己没钱,一警察就抽出其中一张说:“没钱就在这上面签字,然后拘留12天。”随后此民警又指着一沓资料说:“这都是你一个人的。”逼着周在一份资料(内容未知)上按下了各种不同方式的手印、指纹。今晚6点多将周押送到了南漳县榆树岭看守所,全天颗粒未进。

  于2013年1月2日(8点)才释放出来。出来后周去国保大队取东西时,一个30多岁的警察又对周说:“回去莫信了,你可将你所知道的人举报出来,还有奖。”

  经历大红龙的抓捕、逼供,让人看清了大红龙的真实面目,什么人民的父母官,分明是人民的吸血鬼,它倒行逆施,逆天而行,难怪神说:“真正的自由、合法的权益在哪里?公平在哪里?安慰在哪里?温暖在哪里?”经历这次环境才知道,大红龙所说的信仰自由全都是一派谎言,是用来迷惑欺骗大众的。

 

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一名当时释放 两名拘留五日(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家住湖北省枣阳市的邱广珍(44岁)、王香珍(48岁)、秦海双(33岁)三名女基督徒下午3点多在枣阳市孙庄村四组传福音时,被队长小黑蛋(外号)举报后,从警车上跳下来四个警察(其中一个是环城派出所龙所长),所长见我们就大吼,还抢我们的包,说:“要信在家信,跑这跑那的。”那个队长也说:“你们把庄上搞得人心惶惶的,扰民。”之后用车把三人押到环城派出所。下车后把三人关到一间屋里让一女警对其全面搜身,之后带去审问。审不出什么结果,就让几人在笔录上签字,拍照、按手印、手掌印、采血样等都输入电脑。分别以“扰民、散布谣言”“信全能神邪教”为罪名把王和秦两个姊妹押到枣阳二看拘留五天,晚上7点多让邱姊妹回家(因邱姊妹有小孩让她回家了)。

  26日释放王和秦两个姊妹时,它们还让二人给邱带话,并恐吓道:“让她把小孩安置好来坐几天,否则拿1000元钱。你们出去之后别再进来了,再进来就判你们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它们还没收了邱姊妹的手机至今未还。

 

五名全能神教会信徒因传福音无辜被抓(2012/12/21)

——二人当日释放 三人拘留十五天

  马学虎(男,42岁),湖北省神农架松柏镇人;

  郑玲(女,49岁),湖北省十堰白浪人。

  赵慧(女,50岁),湖北省枝江市问安镇人。

  用心(化名,女,48岁),住湖北省仙桃市长埫口镇人。

  2012年12月21日下午4点,这四名基督徒在神农架松柏镇黄羊沟邓龙海(男,50岁)的家中拿福音资料正准备去传福音时,不料被同村恶人邓龙平(男,63岁)举报,湖北省神家架松柏镇派出所的民警共11人将邓龙海家前后包围,先闯进去了三个便衣(2男1女),未出示任何证件便厉声喝道:“都不许动,站起来靠墙。”这时,一女警得意的哈哈大笑:“我们跟踪你们几个月了,终于找到你们了,现在是人证、物证,还有个穿黑衣服的人也抓住了(指带领),你们的神呢?你们的神还是保护不了你们吧?还是我们厉害吧?”随后,警察任传江(男,50岁左右,神农架责任区队长)上前对郑(因郑身穿黑色上衣,把她当成带领)拳打脚踢,并开始一个个审问。在审问时,因对邓龙海的回答不满意,任传江一把抓住邓的衣领,一只手使劲掐住邓的下额,口里骂道:“你妈的给老子老实点,不老实,老子打死你。”当问及马学虎时,同样抓住他的衣领又扒开他的衣领,从其衣服的口袋中搜出传福音资料,立马瞪着一双凶恶的眼睛,从牙缝里挤出一句:“你身上这东西是啥,你妈的不老实,老子整死你,现在政策这么好,你们还给老子信神。”这时候,外面的八九个恶警如一群恶狼也一同闯进屋子里,便开始搜家、拍照。那个女警察更嚣张的说:“这些资料你从哪里拿来的?他们都说是你拿来的,如果你不说就关死你,没人知道,也没人给你收尸。”说完,将五名基督徒强行往警车上押,当时马学虎趁机想溜走,却被警察发现,一把将其头部按下,随后,4个警察强行将其押上车直接扑向马学虎家去抄家,没有搜到什么,才将马学虎与邓龙海二人一起押回松柏镇派出所。到松柏镇派出所时约5:30。

  邓龙海与马学虎被分开审问,未果。他们俩是当地人,于当晚7点钟释放回家。

  另3个姊妹被带到了办公大厅里,区队长任传江从她们的包里搜查出一个大手电筒、手机三部、MP4机子三个及福音资料,就厉声吼道:“想和共产党作对,我们永远也垮不了,现在全国都在抓信全能神教,全能神教是个大型邪教组织,你们永远都吃不开。”当他们看见MP4机子是“oppo”的牌子里,那个女警乐了说:“哇,还是个名牌机子,把这部机子留下,我女儿刚好需要一台。”随后,他们又将郑带到一间小屋里进行审问,因对郑的回答不满意,2名警察各打了郑一拳,并恐吓说:“要是再不说,老子捶死你,你妈的,你要是个男的,老子早就捶死你了。”

  当天深夜12点左右,警察又将三人转押至松柏镇看守所,以“传全能神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将三人拘留十五天,一进看守所里,三人就生病了,咳嗽、头痛、腰痛、腿痛,吃饭吐饭,喝水吐水,就这样病了十天,还不允许打针,事后它们讥讽道:“是你们睡成病的。”

  1月5日,又将三人带到办公室,一个约60岁的警察手指着他们恶狠狠地威胁道:“从现在开始,如果我要是发现你们还在神农架一分钟,抓住你们就让你们坐牢,你们要想推翻共产党,你们一辈子都不行,现在共产党政策这么好,国家给补贴,老了还有养老金,年纪轻轻的出来不务正业,搞歪门邪道。”1月5日上午约10点钟左右,她们三个姊妹被释放回家。(注:手机归还了,MP4机子至今未还,还每人各交生活费150元)。

 

湖北省荆门市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2012/12/21)

  2012年12月21日下午4点多,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的张国珍(女,48岁)正在湖北省神龙架林区一弟兄家拿福音资料时,被一接待家姊妹不信的丈夫举报,随即三个便衣(两男一女)冲进家里,亮出工作证吼道:“不许动!”然后搜身、盘问:“哪里的?来这里干什么?”此时又有7、8个警察开车驶来,将张国珍押上警车。

  它们对张国珍搜身后,把张国珍的一部价值1000元的MP4机子没收(无收据),之后,几个警察把张国珍的脚铐着审问:“住哪?为什么跑这里来?这些资料从哪来的?”他们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长达4个小时之久,审问无果。一警察咬牙切齿地说:“要不是有监控器,我不把你打扁?关死你。”边骂边逼着张国珍签字、按手印,之后,它们就把张国珍押到神龙架看守所拘留。

  2013年1月5日上午9点多,张国珍才被释放,拘留15天,释放时警察还威胁道:“再看到你来神龙架,就把你抓起来。”

 

湖北省云梦一基督徒坐在长途车上被警察拘捕(2012/12/22)

  2012年12月22日上午10点左右,湖北省孝感市云梦县城关镇的向永红(男,40岁)在老家传福音返回的长途车上,看到旁边坐一男人,于是就拿出一份传福音资料看,目的是想引起那人的注意,借此把福音传给他。谁知那人是便衣警察(可能是云梦县公安局的)。此便衣警察让司机把车直接开到云梦县公安局大门口,他提前下车勾结该公安局的警察,当车开到该县公安局大门口时,像土匪一样的几个男警将向押上警车,直接押到云梦县防暴大队搜身,搜出30多份传福音资料,一本合订,一部价值200多元钱的MP4机子,一部价值300多元的手机,一块电子手表和170多元钱。然后恶狠狠地对向说:“你知道吗?信神违法!”正在这时向的手机响了,该警察在电话中对向的亲戚说:“要罚三、四千元钱。”向的亲戚想帮忙花钱把向弄出来,但被向拒绝了。警察见从向的身上捞不到油水,便对向严加审讯,分外虐待。几个警察一直轮换把铐着的向永红审到深夜12点,在这长达6个小时的审问期间,向弟兄多次向警察要饭吃,要水喝,要上厕所,警察都不理。2012年12月23日凌晨,警察给向永红无理的定为“发信全能神的资料与法轮功是平等的邪教罪”实施拘留5天。随后将向转到云梦县看守所。12月27日上午10点期满被释放。释放时,狱警向向永红敲诈600元生活费,向弟兄身上的钱不够,狱警令向打欠条,否则不让走。同时还警告:“出去别信了,再信就直接判两年劳教。”

两姊妹看望新人遭恶人报警,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2/22)

  2012年12月22日,刘喜云(女,湖北省枣阳市徐寨乡人)和王清桃(女,48岁,江西省九江市人,现住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去看刚接受全能神末世作工的新人时,在回家的路上碰到珊珊姊妹的丈夫,被其拦住并报警,被随后赶来的警察抓到惠来县城东派出所。

  到派出所后,警察搜走了二人身上的传福音书籍、资料、手机、MP5机子及现金1100多元,之后对二人分开审问,一个警察恐吓道:“你要好好配合,要不然连你的家人都见不到!”接着就“你们是怎么认识的,认识多长时间,来这里干什么,什么时间接受的,谁来传的,住在哪,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等进行提问,审讯未果。警察让二人签字之后送到当地看守所关押。随后它们又去王清桃家抄家(现在租的房子),搜走家里存放的书籍及传福音资料。

两天后,警察在提审时,就开始诬蔑“信的是邪教”“阿珊家条件也不差,就因为信神了你们这个邪教就离家出走了”刘喜云回答说:“这是你个人的看法,只代表你个人,你说阿珊家庭幸福,因信神不要家,你是听珊珊亲口说的吗?你只听她老公的一面之词能成立吗?她老公怎么打她,他告诉你吗?有一次如果不是珊珊的三叔拉着就会被她老公打死,你知道吗?你们办案不是说要有事实证据吗?再说,有信神的人不回家,那是不敢回家,你们一直在追捕我们信全能神的弟兄姊妹,谁不想回家,谁不想在家好好信神,都是你们逼的,害弟兄姊妹,弟兄姊妹怕连累家人才不敢回家的;有的是家里人逼迫、拦阻才不回家的……”听后它们说:“我们是奉命行事,没办法……”最终王清桃的丈夫请警察吃了饭,二人被拘留十天后放了出来。

  出来时把搜走的钱、手机、包还给了刘、王一人,但机子、神话书籍和资料都没有还,警察说是上面规定的。

 

湖北房县三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无辜拘留十天(2012/12/22)

  2012年12月22日上午十点多,湖北省房县城关镇的刘红(化名,女,42岁)与姜莲武(46岁,湖北省保康县黄堡镇对口乡人)、周德莲(58岁,湖北省保康县黄堡镇人)在岞峪村传福音时被恶人张宗万(男,43岁,无职业,岞峪村六组人)举报,约半小时后,保康县黄堡镇派出所三个警察(其中一个是穿便衣),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三人押上警车,带到该镇派出所,警察分别对三人分开审讯。

  因对刘红的回答不满意,一男警李红伟(40岁)随手拿起传福音小本子朝刘红的脸上猛搧几耳光,口里还骂着:“你这好吃懒做,年纪轻轻的不挣钱,跑到这里不挣钱不务正业,要好好的整你们这些跟共产党对着干的。”然后将其手、脚都铐住,让其坐在一个凳子上,又恐吓威胁道:“你到底是哪里人,不说实话就把你吊起来狠狠地打。”刘红被吓坏了,不得已说出自己的侄儿是房县公安局局长时,此民警才没再打。对三人都没审问出什么结果,给三人扣以“邪教组织、扰乱社会”的罪名拘留十天,晚上5点多,将三人转押到湖北省保康县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警察唆使两名囚犯对三人进行搜身,又被暴打一顿,它们将姜的上衣扒开一个猛拳将她打倒在地。囚犯说:“你不老实,要狠打你们,看你们下次还信不信。”又将其下身衣服全部扒掉,将姜身上的320元钱、16G卡一张,将周身上357元钱、手机一部、刘红身上153元钱全部搜走。

  2013年1月9日上午10点左右将三人释放,在释放时,扣掉姜300元、周300元,刘红60元,剩余的归还了,警察还警告刘红:“下次再跑,叫你永远坐牢!”还派人对刘红进行监视,导致刘红不敢离开家。因在拘留期间受到惊吓,姜精神受压,在关押期间常发抖抽搐。另外,刘红的父亲去接她时,村主任借此向刘红要了350元生活费。

  监视刘红的人有:冯家银(男,58岁,住炳公六组),只要刘红不接电话,就去看她在不在家。除此人外还有7人监视刘红,分别是:王正太(男,57岁)、沈昌凤(女,46岁)、王正权(男,45岁)、沈昌明(男,57岁)、王正兵(男,38岁)、王正成(男,42岁)、王勇(男,28岁),他们扬言要把刘红整死。

  从中让我们看到,大红龙任意玩弄、打压、摧残百姓,在这个鬼城中,根本就没有人身自主权,没有信仰自由。

 

湖北省三名女基督徒无辜被警察抓捕、拘留10天(2012/12/24)

  2012年12月24日下午,向霞(女,27岁,武汉市蔡甸区人)、蔡平(女,47岁,武汉市蔡甸区玉贤镇人)和肖霞(女,35岁,武汉市蔡甸区张湾镇人)三名基督徒正在玉贤镇东山村四组村外的田埂上说话,被途径此地的警察撞上,它们将警车调头开过来停到三人跟前,从车上下来玉贤镇派出所的3个警察(其中有一个50多岁姓朱的是副所长),朱副所长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搜蔡的包,结果搜出两份传福音资料,3份上面的讲道交通,3个笔记本及福音对象的回访名单,并全部没收。朱副所长看了看传福音资料怒容满面地说:“你们到处搞这名堂,这是邪教,你们上车,跟我走!”此时,朱副所长又给该派出所的其它警察打电话,20分钟后,又驶来一辆乘坐3个便衣的男警,此时6个警察连推带搡地把3人押上警车。

  下午4点左右到达玉贤镇派出所后,以一个30多岁为首的男警察分别对3名基督徒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传福音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什么时间开始信的?谁传的?你们的头是谁?”警察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到深夜11点,无果。在此期间,教会里一个67岁的老姊妹来看望这3个姊妹时,被派出所的警察一掌推倒在地,老姊妹的腰被摔伤半天爬不起来,恶毒的警察不仅不闻不问,反而还说老姊妹耍赖不起来,后来治疗花了300元。

  当晚11点,警察再次对姊妹搜身、拍照(从前面、左右侧面拍),并且把从蔡姊妹包里搜出来的传福音资料、上面的信及回访福音对象登记表放在蔡的脚前一同拍照取证。之后6个警察用两辆的士把3姊妹押到汉南公安分局审批,结果硬让3名基督徒各拘留10天。25日零点,警察把3姊妹送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一女子拘留所拘留。

  3名基督徒于 2013年1月4日上午9点期满释放。释放后返回玉贤镇派出所去拿电动车时,警察又令姊妹们把电动车的后背箱打开搜查,结果又搜出一本《为蒙拯救信神》,价值250元的MP4机子一台,价值100元的8GB和16GB卡各一张,另外,还有姊妹们开始进派出所时被搜出的价值1000元的4部手机,全部被没收(无收据)。警察还当着蔡不信的丈夫的面颠倒黑白地叮嘱:“全能神是个黑社会组织,里面有暴力行为,赶快出来。”因此,蔡的丈夫十分逼迫她信神,肖、向二人也因此次环境消极不敢出来尽本分,使3个姊妹的生命受到极大的亏损。

 

湖北省枣阳市八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2012/12/24)

  2012年12月24日上午10点多,王香(女,38岁,湖北省枣阳市吴店镇人),高光兰(女,42岁,住枣阳市火车站),马治成(男,58岁,枣阳市人)等8名基督徒去史岗二组准备传福音,被当地村官报警说是扰民,随后3名警察赶到,说:“你们咋还在搞?21日不已经过去了吗?末日不没来吗?”弟兄姊妹说道:“我们不是传末日的,是传老天爷下凡来拯救人的。”当时它们抢走弟兄姊妹身上的传福音资料,并把8人抓上车,带到枣阳南城派出所。由于在里面挨冻,一老姊妹心脏病发了,它们不但不管还恶狠狠地说:“死了算了。”它们分别审问几人但没有问出什么结果来,第二天把8人全部释放。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十天(2012/12/26)

  2012年12月26日下午两点左右,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的彭佩兰(女,57岁)在东西湖区吴家山街七雄路与东吴大道交接处的路口,向一修自行车的师傅传福音时,被站在身边的吴家山派出所的便衣王××(男)一把抢去彭手中的30份传福音资料,并气愤愤地说:“你们传的是邪教,现在正在抓你们。”然后他就给该派出所的其他警察打电话,不一会儿,来了3个男警驾着一辆警车驶来,他们在未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把彭强行押上警车。

  下午3点到达派出所,5点左右,一名30岁左右的男警对彭进行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这些传福音的资料是从哪来的?”彭反问道:“我既没做坏事,又没犯法,为什么要这样审问我?”该警察怒容满面地说:“你已经犯法了,触犯了中共东西湖区委610办公室出具的认定书,你信的是邪教,扰乱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二款之规定,对你行政拘留十天。”之后他们就给彭拍照:从正面、左右侧面拍,又让彭手拿着30份福音资料拍,再把30份福音资料放在地上摆成扇形,且让彭蹲下手指着福音资料拍,还让彭双手举着写有自己名字的三个大字的纸板拍。接着又取了十指手纹和脚纹。

  晚上11点半,两个男警开着警车把彭押到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第一女子拘留所拘留。彭佩兰于2013年1月5日上午11点期满释放。

  拘留的第二天,彭的儿子去找吴家山派出所的副所长帮忙,他不仅不帮忙,反而还威胁道:“你妈以后再不能信了,再信就要判刑,户口也要下掉,退休工资也要取消。”从此后,彭的儿子更加逼迫她信神,因此给彭尽本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湖北省两名基督徒传福音被警察抓捕并拘留(2012/12/28)

  2012年12月28日下午1点半,湖北省武汉市高新开发区流芳镇的舒小菊(女,45岁)、王冬初(女,56岁)两名基督徒正在高新开发区流芳镇版楼舒村廖徐15号村民申春梅家中传福音时,被福音对象申春梅举报,下午两点半,流芳镇同心派出所闻讯后,4个30多岁的男警将舒、王二人拘捕,并大声吼道:“你们俩是干什么的?”边吼边搜包搜身,结果搜出一部价值270元的手机、一本《传福音实用手册》、一本笔记、两份传福音的小册子,并全部没收(无收据)。之后就令两个姊妹上警车:“走,走,走,跟我们到派出所去一趟。”在车上,一个警察骂道:“扒毛养的(当地骂人语),佛不信,为什么要信你们这个全能神邪教。”

  到达派出所后,两个30多岁的男警对舒、王二人反复审讯:“谁传给你们信神的?在哪里聚会?你们的头是谁?这些传福音的小册子是从哪来的?是谁给你们的?”从下午3点一直审到晚上9点,在这长达6小时的审讯,无果,但他们硬将舒、王二人拘留,29日凌晨1点多,同心派出所的4个30多岁的男警将其押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到达拘留所后,该派出所的一个警察对舒、王二人说:“你们信全能神邪教,拘留5天处罚,在这里好好反省,以后别再信了,若再信那就不是5天。”5天期满才被释放。

 

两名女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遭拘留(2012/12/28)

  2012年12月28日上午十点左右,我(王建,女,27岁,湖北省襄阳市人)和一个姊妹去襄阳市大世界菜场苏泊尔电器商行回访时,110警车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三个穿制服的男警察冲进店里,不由分说就把我们强行带上警车,后得知是旁边卖窗帘的老板(传给他不接受)报的警。

  到了襄阳市王寨派出所,抓我们的警察从我身上搜走我的手机和一份传福音资料交给领导,还说:“这证据也有了!”领导就让它们给这些东西拍照,又给我们拍照、按手印。它们一直嘲讽我们,说:“12月21日都过去了,你们还在搞啥?”“有你的神还冷?冻死你!”“什么时候信的?谁传给你的?平时有什么组织活动?为什么信?”审问完后把我们关在一个屋里,不许我们说话,还派了一个警察监视我们,直到晚上,它们不给我们饭吃,也不给水喝,最后以“散发‘全能神邪教宣传品’”为罪名拘留我们十五天,让我们在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上签字,还警告我们说,如果再出去信抓住了就要坐牢,这次只是个教训!当晚十点左右,我们被带到樊城行政拘留所,让我交了450元生活费,没打收据。

  在拘留期间,我看到同牢房里有一个吸毒被抓的人,按法律应该判两年,因与警察有关系又给所长送礼后,2012年12月31就释放了;在2013年元月3日,一个穿着时尚的小偷关进来,向我们炫耀:家里的房子、车子及她抚养的小孩,都是干这行赚的。还告诉我们:我把警察喂熟了,它们不管,今天抓也只是走形式,明天我外甥一上班(在王寨派出所上班)我就没事了。果然第二天她就释放了。大红龙实在太可恨了,它们对坏人不管不问,专抓信神的,黑白颠倒,真是警匪一家,可恶至极!

  1月5日,国保局姓李的来提审我时,它们没审出什么,我向所长说好话,因婆婆有病,孩子还小,所长同意关了七天就放了我,另一姊妹关押十五天后释放。

 

一女基督徒无故被警察抓捕、拘留(2012/11/1)

  2012年11月1日上午8:45左右,一姊妹被秋丰路居委会的人举报,不久老河口市国保局和北京路派出所来了6、7个人,进了姊妹的屋,当时我(马学艳,女,50岁,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正站在姊妹门口,乘它们不注意,我骑上自行车就跑,但还是被它们追上了,之后它们又跑到我家翻箱倒柜,搜到了《三步作工》《地狱景象》《工作安排》、一个笔记本和一张卡,就这样连东西带人被带到北京路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后,国保局王相俊(56岁)直接逼问我:上线是谁?头是谁?信了多长时间?我都不回答。居委会书记李海英(女,48岁)也来了,说:“你怎么搞这事,原来让你当组长你不当,幸亏你没当,要当了把人都弄到你们那去了,有什么事赶紧交待说,国家给你低保你还跟国家对着干。”我回答说:“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信神没做什么,为什么抓我,神造天地万物,灾难来了神救我们。”一公安说:“不可能,你们这是搅扰社会秩序。”审问未果,后来逼我签字、按指纹、验血。到1点左右将我关到一间审讯室,没给我吃午饭,到了下午又把我和另一个人信全能神的基督徒(刚抓)带到老河口公安局办拘留手续,下午4点把我送到老河口市看守所,它们以“邪教”为由拘留我15天,这期间家里找人托关系花了300多元钱才改为拘留10天,11号上午9点多释放,没有任何手续。

  我刚回到家,居委会委员罗民(男,45岁)和国保局王相俊还有一个民警就来了,王相俊说:“为什么将你拘留10天,别人15天,因为你中毒不深,以后不要再信了。”又把我女儿手机号要去,罗民说:“国家一年给你四五千,你还跟国家对着干,以后别信了。”

  过了半个月,罗民又找我到居委会,国保局王相俊也在那里,说:“你女儿手机打不通。”我回答说手机坏了。他说:“你们屋里就不打电话?我给你一个手机,你家里有困难我们给解决,付玉杰(一姊妹)还在跑吗?她以后去哪你也去哪,她有什么活动你要跟我们联系。”王相俊说:“我们今天的谈话不让任何人知道,包括居委会的人都不能知道。”之后他给我留了手机号。

  我出来后,居委会让我每天上午、下午分别报到一次,居委会书记李海英还说:“三天不来报到,低保取消。”一直到现在还在他们的监视中。

 

湖北省武汉市警察疯狂抓捕全能神教会基督徒两百余名(2012/11)

  自2012年11份以来,以武汉公安局为首,联合辖区内的东西湖分局、汉南分局、蔡甸分局、江夏分局等十余个分局及所属的几十个派出所、警务室、保卫科在近两三个月的时间内,疯狂抓捕信全能神的基督徒208名。其中85名予以24小时以上至15天拘留或抄家或100-2000元不等罚款(这些案例已另整报道)。现将在关押24小时以内的123名基督徒遭抓捕的案例情况(这里只是暂了解到的)简要介绍如下:

  2012年11月4日,基督徒朱红菊(女,42岁,住洪山区青菱乡毛坦大队)等二人在白沙洲大道武泰闸花园小区传福音时,被洪山区白沙洲派出所的3名男警所抓捕,并没收了30份福音资料。

  同日,基督徒郑元秀(女,47岁,住武昌区保安街)和向琴(女,22岁)在武昌区传福音时,被武昌区紫阳派出所的3名男警所抓。并没收了30多份福音资料。

  同日,基督徒小亮(女,20岁,住河北保定市)等3名基督徒在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城建学院宿舍楼传福音时,被该学院保卫科的3人所抓。

  11月15日,基督徒张唐翠(女,23岁,家住江汉区常码头苗莆新村)、陈燕利(女,25岁,湖北省大冶市金山店镇人)与一老姊妹在硚口区发展社区传福音时,被该社区3名警务室的人员抓住审问,之后,张、陈二人又被一个叫陈柏松的警察带到硚口区宗关派出所审讯。

  11月16日,家住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望丰村街的基督徒王大双(女,37岁)及家住吴家山海景小区的李谨(女,25岁)在海景小区李小萍(女,34岁)家聚会时,因李小萍不信的丈夫夏进桥(35岁)举报,被吴家山新村派出所4名男警抓捕,并没收李小萍10余本神话书籍。

  同日黄陂区罗汉街的邬咏娥(女,46岁)、熊仙桃(女,57岁)与邹水仙(女,67岁)、黄春娥(女,67岁)4人两俩分别在罗汉街张家湾村和黄陂区五岭镇两路口村传福音时,分别被罗汉街派出所的3名男警和黄陂区祁家湾派出所的4名男警拘捕,并没收了110多份福音资料。

  11月18日,武昌区徐家棚沟边街118#的基督徒王淑芳(女,50岁)因不信家人举报,也被徐家棚派出所的两名男警于自家中抓捕,并没收了4本神话书籍、两份工作安排、一个价值410元的MP5机子。至今,王淑芳仍在当地街道办的监视之中。

  11月28日,江夏区大花岭新区豹山小区的基督徒朱凤莲(女,50岁)和家住大花岭龚家铺涂家湾的张国香(女,43岁)在龚家铺小区回访时,被该村书记包长松(男,40多岁)和主任王善胜(男,50多岁)强行送至大花岭派出所。

  11月29日,江夏区大花岭柏木村的基督徒徐桂娥(女,48岁)也因传福音被柏木岭村17队的队长宋从兵(男,50多岁)强行押到大花岭派出所,无辜审讯、关押了6个多小时。

  自12份起,大红龙的爪牙——警察对基督徒的抓捕迫害更加疯狂。

  12月6日,基督徒周金秀(女,53岁,家住蔡甸区蔡甸街建新村先婵庙)和山艳红(女,47岁,家住蔡甸区蔡甸街孙家畈)正在蔡甸区玉贤镇蝙蝠村传福音时,被蔡甸区玉贤镇派出所3名男警围捕。

  12月10日,汉南区邓南镇的基督徒罗中香(女,55岁)、李秋珍(女,48岁)、张侠秀(女,60岁)3人在该区湘口街湘隆小区传福音时,被湘口街派出所两名男警抓捕,并没收福音资料20余本。

  12月13日,东西湖区的基督徒吴单英(女,63岁,住恋湖家园小区)、童转运(女,64岁,住常青花园小区)、黄丽华(女,37岁,住将军路养殖场)、高玉梅(女,47岁,住金银湖李家墩)4人正在常青花园传福音时,被常青派出所几名民警抓捕,说姊妹们信的是邪教,还强迫姊妹们在写有“涉嫌参与邪教,扰乱社会秩序与治安”的单子上签字,并写保证书。

  与此同时,家住蔡甸区张湾街上游村的基督徒皮钱香(女,33岁)在张湾街与汉川市马鞍乡交界的地方传福音时,被马鞍乡派出所抓捕审问,并没收了10余份福音资料及3份工作安排。

  12月14日,警察对传福音的基督徒更加疯狂抓捕,仅东湖区一天就抓捕了20人,该区三店派出所在一小时之内先后抓捕在三店农场海景北区至黄狮海岸一带传福音的基督徒王素云(女,56岁,住三店农场三店集)、王小红(女,38岁,住三店农场海景北区)、苏莎(女,28岁,地址同上)、冯先梅(女,57岁,地址同上)、江燕兰(女 ,60岁,地址同上)、易宝珠(女,61岁,住三店集菜场)、王翠萍(女,57岁,地址同上)、罗桃英(女,50岁,住三店农场易家湾)、垎建枝(女,44岁,地址同上)9人、李传秀(女,48岁,住三店农场塘角)、钟秀凤(女,49岁,住三店农场龚家湾)11人。其中李传秀的丈夫花400元买烟送给办案的警察才答应放人。与此同时,雷末芝(女,67岁,住柏泉农场园林大队睡虎山)、张翠兰(女,68岁,住柏泉农场南湖大队茅柴山)、李志平(女,66岁,地址同山)、李素英(女,63岁,住柏泉农场上塆)、周新连(女,64岁,住柏泉农场新巷阮小区)5人在柏泉农场新巷阮小区传福音时,被柏泉派出所4名男警抓捕,并关押11小时,并说:“政府定全能神为邪教,这是与政府为敌,哪有神?”而且周新连、李志平次日(15日)在柏泉农场新巷阮小区传福音,再次被该派出所抓捕,并警告、威胁说:“传福音是害人,再被抓,子孙后代都遭殃,退休工资也要拿掉。”

  同日,在江汉区传福音的基督徒熊艳红(女,43岁,家住东西湖区将军路综合村)、沈运林(女,69岁,住江汉区杨汊湖小区)、邓丹(女,24岁,住东西湖区柏泉农场)3人在江汉区杨汊小区传福音时,被该社区警务室人员抓捕并警告:“若再传就送到派出所去关几天。”汉南区的的基督徒黄来娣(女,67岁,住汉南区纱帽街蔷薇轩)和黄秀兰(女,67岁住纱帽正街)二人在纱帽正街传福音时,被纱帽派出所两名男警抓捕,没收福音资料40份,并对两位老基督徒大声吼道:“传福音是严重问题,关乎到政治,是反党的。”并威胁:“若不是看你们有病,就把你们拖到东西湖区拘留所去。”

  另外,汉阳区的张丽华(女,46岁,住汉阳区翠微路平田小区)、刘荣英(女,56岁,住汉阳区鹦鹉新村)、小静(女,25岁,住武昌区洪山广场)和杨玉梅(女,51岁,住汉阳区沌口经济开发区郭徐岭三元寺)4人也因传福音分别被汉阳区翠微派出所、沌口派出所抓捕,并没收福音资料40余份,且予以警告:“不许再发,再发就要判刑!”

  12月15日,基督徒杜春梅(女,67岁,住江岸区三眼桥三村)、罗丽(女,28岁,住江岸区前玖万方小区)、范纪成(男,30多岁,河南人)3人在江岸区三眼桥装饰公司宿舍楼传福音时,被该社区8名警务室人员抓捕,并威胁警告不许再传。同日,家住洪山区张家湾的基督徒肖进(女,28岁)到江岸区岱家山传福音,因恶人举报,被三名男巡逻男警押送至江岸区岱家山派出所审讯。蔡甸区张湾街旭光村柴林湾的张群芝(女,60岁)、肖桃仙(女,48岁)和吴德安(男,54岁,住玉贤镇争光村)、龚自槐(男,56岁,住蔡甸正街)也因传福音被蔡甸区张湾派出所和河街派出所的警察抓捕,并没收龚、吴30份福音资料,还辱骂两弟兄大脑进水不清白,并追问资料从哪来的,逼两弟兄将头交出来,还踢了吴弟兄一脚。

  还有,家住汉南区纱帽镇的基督徒孟繁荣(女,56岁)、张培香(女,58岁)二人在纱帽街客运站传福音时,也被纱帽镇3名男警抓捕。还没收了孟的一台MP5机子(800元)、一张16G的TF卡(125元)、一部手机(300元)及4份福音资料。审讯时,警察拍桌打椅,辱骂姊妹,为逼着姊妹说出福音资料的来路,竟让年近六旬的孟姊妹在派出所外面的走廊上冻一晚上,真是恶毒!

  12月16日,东西湖区金银湖派出所4名男警抓捕了在金银湖翠堤春晓小区传福音的李静(女,40岁,住金银湖街严家渡小区)、张永华(女,40多岁,地址同上)、柳友冬(男,62岁,金银湖街鑫桥小区)、张丽(女,28岁,地址同上),并没收4人20份福音资料和一本《传福音实用手册》。与此同时,东西湖区三店派出所3名男警也抓捕了在三店农场黄狮海岸小区传福音的高汉香(女,42岁,家住吴家山园艺五台区)、蔡学君(女,45岁,住吴家山六顺路)和杨荣宣(女,41岁,家住三店农场莲花湖小区)3名基督徒。

  12月17日,东西湖区径河派出所先后抓捕了在径河农场永丰小区传福音的基督徒周春艳(女,38岁,住径河农场化工厂)、陈月华(女,29岁,住径河农场永丰二队)、胡么姑(女,60岁,住永丰小区)、杨勇(女,41岁,地址同上)和在径河农场化工厂附近传福音的徐秀丽(女,25岁,住径河农场)等6人。审讯时,警察说:“这个信全能神的教就是反党、犯法,扰乱社会治安!”并没收了50多份福音资料和陈月华价值150元的两张(一张8G,一张16G)TF卡。

  同日,汉南区湘口街的李彩云(女,52岁)等20名基督徒在本街陈云(女,53岁)家“大帮轰”传福音时,湘口街派出所的5名男警进行抓捕,并抢走一姊妹包里的两份福音资料、一个笔记本,还有价值370元的一台MP4机子和一张TF卡。因弟兄挣脱未抓进派出所。

  12月19日,蔡甸区玉贤镇派出所的两个男警强行抢走正在该镇肖家庙传福音的姚文胜(女,44岁,家住蔡甸街古井路)、吴春苗(女,24岁,住蔡甸区龙腾花园)两姊妹的手机、医保卡和39份福音资料。并说:“你们去打牌、跳舞,别信邪教,影响社会治安。”还威胁:“你们信的全能神,是与国家对着干的,这一本资料就够坐一年牢,你有多少份资料就得坐多少年牢。”临走时又警告:“出去再不要传了,再抓了那就要坐牢。”

  同日,何望姣(女,54岁,住汉南区湘口街)、李彩云(女,33岁,地址同上)等13名基督徒在湘口街双塔小区“大帮轰”传福音时,湘口街派出所的13名警察先后出警抓捕这13名基督徒,只因弟兄姊妹分散逃跑,抓捕未成,但随后每隔一天连续4次到何望姣家抓捕她,但每次都是神的保守而扑空。

  12月24日,东西湖区新村派出所和金银湖派出所的3名警察先后将传福音的基督徒肖健琼(女,56岁,住吴家山海景小区)、付倩(女,23岁,家住径河办事处)、郑凤凤(女,23岁,家住金银湖街叶家墩桥头二队)3人抓捕。审问郑时还说:“信全能神是违法的,是国家要抓的。”

  12月31日,在武湖农场租房住的王大娥(女,57岁,原住青山区白玉山,因2003年以来一直遭大红龙追捕而流浪在外,当天不信的儿子举报的)黄陂区武湖农场武屯口派出所的两名男警将其抓捕。

  12月份以后,虽然大范围的抓捕没以前那么疯狂,但大红龙对基督徒的抓捕与迫害仍在继续。

  2013年1月4日,家住武汉市东湖高新开发区左岭镇花园村的熊想清(女,45岁),在该镇周庄湾回访时,因恶人举报,被该镇派出所的4名男警抓捕,并没收一本《传福音实用手册》、5份福音资料、一份2012年12月15日上面的信及两个笔记本。

  8日,家住汉南区湘口街湘隆小区大垸村的基督徒张培午(男,63岁),尽完本分走在回家的路上,当行至湘口街银莲湖的路上时,被湘口街派出所的3名男警围捕,并抢走张弟兄的一部手机,价值300元的一台MP4机子和一张卡,一本《最后的船票》(后只是手机归还了)。警察在审讯时还说:“‘东方闪电’是邪教,不能信。”并逼张弟兄写保证书,还威胁道:“以后你如果再传,我们就对你不客气。”

  14日,黄陂区祁家湾镇派出所3名男警将在该镇唐家墩村回访的基督徒董三云(女,48岁家住东西湖区吴家山开屏里)、万姣娥(女,48岁,住祁家湾镇同兴集)抓捕,并抢走两份福音资料,一个姓卢的警察就带领是谁,福音资料是从哪来的等问题对两姊妹严加逼问,并威胁:“再不说,把你拘留!”还说:“别人卖淫嫖娼是在赚钱,而你们传福音是反党反政府的。”这可恨的大红龙真是颠倒黑白。

  30日,家住硚口区的刘惠萍(女,34岁)在自己家里被硚口区韩家墩派出所4名男警抓捕审讯。

 

湖北省三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一人至今未归(2012/11/4)

  2012年11月4日上午8点,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办事处的刘全国(男,58岁)、佘爱珍(女,43岁)和湖北省大冶市的周玉(女,40岁左右)三名基督徒正在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办事处西湖三路建新社区三组的一户村民门口传福音时,被外邦人举报,随即黄冈市公安局胜利街派出所的3个40岁左右的便衣(两男一女)开着一辆囚车驶来,一来就吼:“你们在干什么?”随后将三人强行拉上车,带到了胜利街派出所的地下室。

  一到该派出所,首先就对佘和周搜身搜包,结果从周玉的身上搜出两部手机(一部300元,一部400元),三个MP5机子(其中一个连卡800元,两张卡70元,另两个MP5机子不知多少钱),一本地狱景象,一本工具书,一个鼠标垫,还有一辆价值2000元的电动车,都没收了。然后对三人拍照、按指纹、签字、验血。8点半,由黄冈市国保大队的两个40岁左右的男警察分别对3名基督徒进行审问:“你们为什么要信神?谁传的?信了多久?这资料从哪来的?传了哪些人?奉献了多少钱?带领是谁?你们一共有多少人?你们三人是怎么认识的?三人里谁是头?”并说:“你们信‘东方闪电’是国家不允许的,是反党反政府的,扰乱社会治安,是违法的。”后来又换了国保大队姓汪的女大队长就上述问题重复审问。审讯到下午4点时,国保大队的3个警察(两男一女),把刘全国用警车押回家,对其进行抄家,结果搜出神家书籍九本,几十份散装工作安排和福音资料,几本笔记本,还有价值430元的一部MP5机子和一张TF卡等物品,全部没收。搜毕,他们又把刘带回派出所,这时警察就将3名基督徒押到黄冈市龙王山拘留所,下午5点多到达拘留所,到达拘留所狱警给3名基督徒办理完相关手续后,还让每人胸前挂个写有“邪教”的牌子照相,之后关进拘留室。当晚上6点,去刘家抄家的三个警察又去佘家抄家,结果搜出5本三百条,几十盘讲道碟和几盘歌碟,几本笔记本,一本圣经,全部没收。几天后,警察先后又到刘家抄了两次家。在拘留期间,刘全国于11月5日下午和11月16日先后提审过两次。2012年11月19日早上7点释放,拘留15天,交400元伙食费,刘释放后,警察还经常暗中跟踪、监视;同天上午8点多,佘也被释放。

  11月13日上午11点,周被转到黄冈市第一看守所,至今未归。

 

武汉市东西湖区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抄家(2012/11/8)

  赵连英,女,57岁,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街;

  李金仙,女,50多岁,家住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

  2012年11月8日晚8点半,赵、李二人传福音行至吴家山三支沟团结五队和三秀路交叉的十字路口处时, 吴家山农场派出所的10名警察一拥而上拦住赵、李二人的去向(估计在此之前,已被此地恶人举报),其中4名警察强行将赵、李推上警车。晚上9点到达该派出所后,两个男警将赵、李二人分开审讯一个多小时无果。他们为了从赵、李身上找到更多的证据,当晚11点,以所长为首的几名警察分别到赵、李(她俩仍在派出所里)家搜捕,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搜查,结果从赵连英家里搜出一本《圣经》和一本信耶稣时的诗歌,从李金仙家里抄出几本笔记。

  因证据不足,他们只好于当晚深夜12点将赵、李二人释放。释放时,他们还令赵、李不信的丈夫写保证书:“保证看好妻子不信神、不传福音,否则连同本人一起抓。”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拘留(2012/11/8)

  刘桂珍,女,50岁,湖北省宜城市鄢城镇人。

  肖安兰,女,52岁,湖北省宜城市郑集镇人。

  2012年11月8日上午11点,刘、肖二人在湖北省宜城市郑集镇郝集村传福音时,被郝集村村主任黄世红、村治保主任朝子清非法拘禁并举报,警察把二人押到郑集镇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警察就对二人进行全面搜身,所长彭光军还辱骂攻击二人,说:“你们人性恶毒,好吃懒做,不顾家,扰乱社会治安。”审问无果,将二人一起关到了接待室,也没有让二人吃晚饭。11月8日晚上8点多,二人被定为“召开十八大期间,非法传教,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让强逼二人签字,二人拒签,一民警说:“不签,我们也有办法,我们给签。”之后将二人关在了接待室一夜。

  9日早晨8点多,所长彭光军骂道:“死婆娘,你不承认,对付你们有的是办法。”上午9点就将二人拷起来押送到宜城市第二拘留所,将二人拘留五天,并索取二人生活费各150元。14日放出。

 

武汉市江夏区一女基督徒无辜被抄家(2012/11)

  何换兴,女,47岁,住武汉市江夏区法泗镇。

  2012年11月上旬的一天,一姊妹不信的丈夫把何换兴给举报了。2012年12月23日上午9点半左右,以法泗镇派出所的张国松为首的4名男警(其中有3名便衣)闯入何换兴的家。当时,何换兴没在家,警察气势汹汹地问何不信的丈夫:“你妻子到哪里去了?她在信邪教?她睡在哪个卧室里?”接着他们就像土匪一样在屋子里到处乱翻乱抄,大概搜了半个小时,结果搜了一张三步作工简表。临走时,他们还嘱咐何换兴的丈夫:“以后不要再让你妻子信邪教,再不要出去跑了!”

 

弱女子被抓,公安局长撒野(2012/11/12)

  2012年11月12日,湖北省枝江市顾店镇女信徒薛贵芹(52岁)卖完柑桔回家,被早已等候多时的顾店镇派出所民警以“信邪教”之名抓进了顾店镇派出所。

  审讯中,民警说:“你信的全能神是邪教!”薛与之理论,公安局长(不知其姓名)夺门而入,一拍桌子,吼道:“老子是公安局局长,难道我搞不清你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你搞的就是邪教,就是专门搞年轻漂亮女人的,你晓得吧?老子还没见过你这种婆娘,明明是邪教,还死不承认……”骂累了,缓了一口气,又恐吓说:“你不说是邪教,我就罚你款,判你的刑!”薛没吃他这一套,僵持了一会儿,公安局长便利诱道:“你若交待一个人就给你几百块钱,说的越多就放你回家。”因未能达到其目的,晚上10点左右便将薛送到枝江市看守所,关押了15天,于11月17日释放,但至今薛仍被监视,毫无人生自由。

 

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乱罚案例(2012/11/13)

  2012年11月13日上午8点多,刘玉婵(女,43岁,湖北省黄梅县五祖镇江河村四组人)、潘亚兵(女,65岁,湖北省黄梅县停前镇金寨村九组人)、周水梅(女,62岁,湖北省黄梅县停前镇金寨村九组人),三名基督徒正在金寨村三组传全能神末世福音时,被福音对象举报,随后,以停前镇派出所所长为首的三个30多岁的男公安干警和一名村书记(男,50多岁)所抓,当场没收4本《神三步作工纪实精选》、1本《传福音手册》和9份传福音资料,未开任何收据。

  该派出所公安人员对这三个女士审讯道:“这些书是从哪来的?”审讯无果,便对刘玉婵进行威胁:“你老实交待,不然叫你尿到裤裆里,这书到底是从哪里来的?”依然没有结果,派出所所长最后以采取罚款的方式论处,每人罚300元,若不交钱不放人,无奈,三名基督徒只好借900元现金交给他们,之后才得以释放。

 

湖北省老河口市一女基督徒无故被扣押10天(2012/11/15)

  2012年11月15日上午10点左右,基督徒陈敬云(女,35岁,湖北省老河口市仙人渡镇人)去紫店岗四组找另一基督徒商量传福音的事,被其儿子范聪聪(男,20岁,仙人渡镇紫店岗四组人)举报,随后老河口市仙人渡镇派出所指导员李洪海带2名警察赶到将陈带到仙人渡镇派出所进行审讯。李洪海说:“你信的是邪教。现在社会这么发达你还信这个玩意,还是共产党好。”陈说:“共产党好也不会造太阳。”李洪海傲慢地拍着桌子说:“我明天就去造个太阳,你们整天不干活,东跑西跑,神经病,有好日子不过,整天去信邪教。”下午2点左右,反邪专案组来了一个男人(30岁左右)一来就问:“你们信神交钱吗?你们的钱和祭物在哪?”陈回答说不交钱,自己是因着身体有病才信神。因没审出什么结果,当晚8:30左右只好将其放回。

  12月13日早上8:20左右,仙人渡村书记刘海带了李洪海和2名警察直闯进陈的家,翻箱倒柜,什么也没有翻到,便将陈带到仙人渡镇派出所就信神一事进行审讯:“你们那里交不交钱?东西在哪?仙人渡这两天特别反常(指传福音的特别多),是不是你搞的?上次你按的手印没保存好,这次你重按一次就放了你。”陈不从。下午2名警察将陈押到老河口看守所,陈问:“为什么把我带到这?”一警察凶巴巴的说:“你上次花我们那么多油费,话费,折腾得够呛,凭这也得关你几天。”就这样无缘无故将陈关了10天。

  在监狱中,指导员贾爱琴每天都去讥笑诽谤基督徒们,还说:“抓得越多越好,你们信神的,神咋不来救你们!……”在看守所里每天都要给它们干活(用线穿链珠),早上吃一碗稀饭,中午一个馒头、一碗咸开水,晚上一碗白米饭(没菜),若要吃菜单独订(一周250元)订的菜就是老包菜叶子、萝卜叶)。

  12月23日上午8时许,陈交了450元生活费后,才办了释放手续。

  从中看到在大红龙统治的国家,有权就是法,根本就没有人身自由,他们可以任意愚弄人民、欺压人民,这样的一个执政党有公义吗?

 

湖北省汉川市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五天(2012/11/16)

  2012年11月16日上午9时许,湖北省汉川市城关镇的郭文利(女,46岁)、周辉菊(女,58岁)两名基督徒在本镇刘家台村东头给一个老婆婆传福音时,被当地恶人刘祖熊(男,40多岁)和刘白清(男,50多岁)两人举报,随即该村的两名村干部带着汉川市城关镇城西派出所的3名男警驾着警车直奔而来,村长气势汹汹地说:“你们胆敢到我的村里搞不法的事!”周说:“我是本村人,我是与这位婆婆在拉家常。”此时,开车的警察冲到周的跟前,抡起右手掌,照周的左脸狠狠地打了一耳光。“你们警察还打人啊!”“就是要打!”说完又照周的腰猛击一拳。58岁的周辉菊被这恶警地猛打猛击,痛得连气都喘不过来。就连围观的人都打抱不平:“不能再打了。”警察这才勉强住手。这时一个村干部又一手抓住郭文利的左肩吼道:“把东西(指传福音资料)交出来!”未等郭回音,他便一把抢过郭手中的包,从包里翻出10份传福音资料。此时,3名警察把郭、周二人连拽带拖地推上警车。

  9点半到达城西派出所后,开车的那个警察分别对郭、周二人就“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信的是什么?谁传的?传的人住哪儿?与你们一起信神的人有多少?谁是头?”反复审问,审问半小时后,汉川市国安局的副大队长黄国清(男)也来了,他对该派出所的那个开车的警察说:“她们信的叫全能神,实际神,也叫‘东方闪电’,是反革命组织……”然后他对郭、周二人审问:“你们是不是叫人信神不做事,传一个人要一万元钱。”郭、周二人不理睬他这鬼话、谣言。于是,他们为了想得到更多的证据定罪姊妹,下午两点,城西派出所的6名警察(两男四女)带着郭文利到她家去抄家,边抄边威胁郭:“把你信神的所有书籍都交出来,不交出来,我们抄出来就没你好的!”抄了半个多小时,结果只抄出了4份传福音资料。之后又气愤愤地把郭带回城西派出所继续审问、威胁:“赶快把你一起信神的人交待出来!你若不说实话就判你刑;你若再信就不让你丈夫上班,他的饭碗就要丢。”之后让姊妹们签字、画押。紧接着4名男警察将郭、周二人送到武汉市吴家山二支沟第一女子拘留所。晚上9点到达拘留所,城西派出所的警察令郭、周二人在写有:“信全能神邪教,拘留5天”的单子上签字,两姊妹拒签。他们就威胁:“不签,再给你加10天!”两姊妹仍坚决不签,这时他们强行拉着郭、周的手按了手印被关进拘留室。

  郭文利、周辉菊二人不仅在肉体上、精神上受到警察的严重折磨、摧残,在经济上也受到了损失,郭文利的丈夫为了想让她提前出狱,请汉川市国安局的雷局长、黄国清副大队长和城西派出所的人吃酒花了700元,因此提前一天释放,即2012年11月19日上午10点多释放。另,郭拘留4天,狱警收取生活费750元(其实每天生活费还不到3元)。周辉菊的家人给城西派出所的警察送了3条好烟,拘留5天,收取生活费400元(其实每天不到3元的生活费),于11月20日上午8点期满释放。周辉菊因此不敢信了。

 

湖北省宜城市两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2012/11/18)

  关文玲,女,38岁,湖北省宜城市鄢城办事处龙头乡人。

  孙发玉,女,50岁,湖北省宜城市人。

  2012年11月18日上午十点多,关、孙二人骑电动车到赤土坡一队准备给邱起元(男)传福音,可是邱不在家,其妻(姚广义)报了警。二人看势头不对,赶紧往外走,忽然从屋里冲出一个男人(50来岁,不知名)上来就夺关手中的包,未遂。郑、孙二人拔腿便跑,刚跑到自己的电动车旁,准备推车,又来了一个男人(身穿米灰色上衣,脚穿棉拖鞋,50来岁)追来拦住二人说:“我鞋子都来不急穿,就是来抓你们的,我在这里等几天了,你们传福音叫我们不得安,什么末日有灾难,是扰乱秩序。”关回答说:“我们没说末日,我们是来看望熟人的。”这时又开来一辆白色警车,车上下来两个穿制服的人,一个是郑集镇派出所所长杨小飞(男,50多岁),一个年轻(30多岁),他们一下车就说:“走,上车。”在车上孙趁他们不备之机把传福音资料藏到了警车的车空里,在车上杨所长咬牙切齿地骂道:“你们犯贱,叫你们在家享福,这么冷的天,你们偏要到处乱跑,扰乱秩序。”还洋洋自得地说:“你们信神的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脚的,今天终于出来了。”年轻的也大叫着说:“你们跟洪秀全一样,想造反。”关说:“我们是走亲戚。”两人被带到了郑集镇派出所。两名基督徒被分别关在一间小屋里,待警察们吃饭饭后下午2点多,一进来就对孙进行强行搜身,搜无获。因着对孙的回答不满意,杨所长恼羞成怒地冲上去,一把抓住孙的头发,猛地往一按,孙随即扑倒在地惨叫两声,杨又大叫:“给我蹲下,我就不信我审不出你。”孙被迫蹲在地上30分钟,脚蹲得麻木酸痛,无有知觉,心中痛苦难受,孙只能一直在心中默默呼求神。

  审问关的是那个30多岁的民警,此民警试探关:“你们一起的那个说是你说末日有灾难。”孙说:“我没说,是科学家、预言家说的,电视上公开的。”此民警恶狠狠的威胁说:“你说不说,不说我两巴掌抽死你,你当我不敢打你?到这里没有攻不破的案。”此时在二楼审讯孙的杨所长也下楼来威逼利诱说:“上面的人已经说是你说的,你还不承认。你找别人丈夫,别人还不举报你?”因着未审出什么结果,此二名基督徒被逼在材料上签字(但不准看材料内容)。

  此二人一直审到下午3点被放回家,未罚款。

 

“你信的全能神,从九几年就被国家定为邪教”(2012/11/27)

——湖北一女基督徒被抓警察说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鄂四清(女,47岁),于2012年11月27日下午5点左右,在武汉市汉南区东芹农场幼儿园给十几个老师传福音时,东芹派出所的三个男警闻讯赶到现场将鄂拘捕。

  到达该派出所后,余黑(男,20多岁)等3个警察审讯鄂:“你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谁传你的?你知道吗?你信的全能神,从九几年就被国家定为邪教。”从下午5点多到晚上9点多,长达4个小时的反复审讯中,鄂四清一直呕吐不止,但警察不闻不问,而且还一直审问不休。审问无果,最后以“信全能神是邪教,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罪名,拘留10天。当晚11点多,8个公安干警把鄂押到武汉市第一拘留所。

  鄂拘留第五天提审时,两个40岁左右的男警对鄂威胁道:“我跟你说,看你信的全能神狠些,还是你们所说的我们大红龙狠些。你记住!你若再信就不是拘留,至少判刑两年。”期满释放时,两个男狱警也警告鄂:“别再信了,若再信至少判你两年。”

 

五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无据罚款案例(2012/11/29)

  2012年11月29日晚上7点,

  姜润(男,45岁,湖北省英山县雷店镇伍冲村八组人);

  徐召康(男,58岁,湖北省英山县雷店镇伍冲村八组人);

  叶桂清(女,56岁,湖北省英山县草盘镇牛岑村五组人);

  占有元(男,52岁,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坳口村九组人);

  蔡大芳(女,52岁,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鱼塘村十一组人),五名基督徒去英山县草盘镇茶杨村传福音,在一女基督徒的家里聚集时,被其不信的丈夫举报,随后草盘镇派出所的正、副所长(男,40多岁)和一名30多岁的男公安及他们雇用的一个加油站的人(男,20多岁)一同闯入此女基督徒家。所长对五个基督徒大声吼道:“走!走!走!快上车!”并强行搜走三个弟兄的摩托车钥匙,最后,对五名基督徒罚款2800元才得以释放,并未开任何收据。

 

湖北省全能神教会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拘留(2012/11/29)

  2012年11月29日上午10点多,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的郑英姿(女,45岁)和湖北省秭归县的王桂莲(女)在秭归县九畹溪镇金凤村一组传福音时,该镇派出所的3 个男警开着一辆便车(小轿车)突然停在郑、王面前,冲着两姊妹手里的22份传福音资料说:“手上拿的什么?谁给的?”话音刚落,他们便一把抢过这22份福音资料,并将郑、王二人押到九畹溪镇派出所。

  11点多到达派出所后,以副所长为首的几名警察对郑、王分开审问:“叫什么名字?住哪里?这些资料哪里来的?”所长见郑不交待福音资料的的来历,就拍着桌子吼道:“你们这是信邪教的,还从武汉跑到这来,你肯定是一个带领,你们有多少人到这里来。”就这些内容一直反复审到下午5点多,无果,但他们仍不放人,结果歪曲事实地扣上“教唆外邦人从事邪教活动”的罪名拘留10天。随后他们给郑、王拍照,并令其在判决书上签字、按手印后,就将其二人押到秭归县看守所拘留。

  结果郑提前5天出狱(因为神家一姊妹跟秭归县看守所所长关系很熟,说郑母亲病重要死,才提前释放),王还是关10天期满释放。

 

湖北省黄冈市四名基督徒传福音被抓(2012/10/8)

——两名当天释放 两名被拘留

  2012年10月8日下午两点左右,湖北省黄冈市浠水县竹瓦镇的汪三成(男,68岁)、张永清(男,55岁)和浠水县巴河镇的余少云(男 ,40岁)三名基督徒在浠水县汪岗镇窑坪村一宗派家传福音时。被该村的村干部举报,随即汪岗镇派出所的3名男警开着两辆警车驶来,警察一进门就对其三人搜身搜包,结果从余的包里搜出价值240元的一部MP4机子和一张TF卡,一部300元便携式VCD,一个30元钱的小音响,一套价值100元的针灸工具,传福音实用手册、工具书、小歌本、国度福音见证问答100问各一本、三片光盘等物品。搜出汪的价值450元钱的一个MP4机子和一张TF卡,一部价值300元手机、一副眼镜,十几块钱,后来都还了。搜出张的一部手机,一块手表被他们摔坏了,搜查时,他们还发现张的一辆摩托车停在一个接待家门口,于是他们窜进此家,发现正在接待家灵修的何菊花(女,50岁,黄冈市罗田县三里畈镇人,二线队员),之后警察令4名基督徒上车。

  下午3点,警察把4名基督徒带到汪岗镇派出所后,何菊花有病瘫倒在地,警察再次对余、张、汪脱衣搜身,并且拍照、验血、签字、按指纹。然后将3名基督徒带到一楼的审讯室,由浠水县国安大队的人对其分开审问:“到窑坪村做什么?书从哪里来的?谁让传的?你们传了多少人?什么时候开始信的?都传了谁?带领是谁?”并警告说:“这不是正教是邪教,不准传。”审问时,国保大队的警察还把汪的手脚铐在审讯室的椅子上,拍着桌子威胁:“不老实有你后悔的,不说实话让你把牢底坐穿。”审到晚上8点多无果。他们只好把何、张放了。晚上9点,警察就把余、汪二人押到浠水县第一看守所拘留。汪三成于2012年10月18日早上7点释放,拘留10天;余少云10月23日早上7点释放,拘留15天。汪、余二人都是每人每天按30元收取生活费(实际每人每天不到3元钱的伙食),无奈,汪、余只好交了300元和450元的生活。

 

三名基督徒传福音无辜被拘留(2012/10/9)

  2012年10月9日上午11点钟,家住湖北省宜城市小河镇石灰村的胡端芝(女,60岁)和家住宜城市朱市镇的江中兰(女,45岁),两基督徒一起到宜城市南营乡金山村传福音,被人举报。当时来了两辆警车,有三个穿警服,一个是金山村的治保主任刘三成(男,50多岁)。民警将胡、江及另一基督徒(是前来配合传福音的)拽上了警车押至南营派出所。到派出所时已是12点多钟,将三人身上的160元钱、钥匙、胡包里的机子都搜走,随后拍照,审讯。一个穿警服的男人(约45岁)和另一个年轻的男警(有二三十岁的)说:“你们为什么要信神?信神连累你儿子、孙子,这何苦呢?你们都是以信神为借口,目的就是为了偷懒,你们都是好吃懒做的人,信的是邪教。”从中午12点多一直审到半夜,未给饭吃。后审讯无果,硬让三人签字,三人拒签,一民警抓住江的手使劲往资料上按手印,并说:“你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闲着没事跟共产党对着干。”后将江、胡押至第二看守所,江被关十天,于2012年10月20日早上9点多被释放。胡拘留9天,胡的MP4机被没收。另一基督徒也被释放了。

 

湖北省两名全能神教会信徒因传福音被抓(2012/10/31)

——一人趁机逃脱 一人抄家又请酒

  2012年10月31日下午2点左右,程阮荣(女,47岁,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大桥新区人)与刘丽艳(女,22岁,湖北省阳新县三溪镇人)二人正在武汉市江夏区三河村下柏朩岭传福音时,被一外邦人举报,下午3点左右,大桥派出所以副所长为首的5个男警闻讯赶到现场将两个姊妹拘捕,刘丽艳趁人不防挣脱。副所长对程大吼:“你们是不要脸的,是信邪教的。”随即另外两个警察把程拖上警车。

  在派出所里,一个20多岁的女警察令程到厕所里扒光衣服将其搜身,之后,大约五、六个警察对程你一言我一语地审讯:“你为什么跑到这里来?那个跑了的女的是怎么认识你的?”审讯无果,当晚9点该派出所的3个男警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先后三次抄程的家及所在学校单位寝室,结果搜出一本《神三步作工纪实精选》、一份162条原则的工作安排,将其没收(没开收据)。

  2013年元月1日上午,程的侄儿为了让程姊妹早日被放,便请派出所的人吃了一席酒,买了一条高档黄鹤楼的烟,共花了2900元钱。才于当天下午3点左右将程姊妹释放,并警告道:“我们还要监视你,你若再信,我们连你侄儿一同抓起来。”

 

湖北一基督徒因接待而被抄家(2012/10)

  2012年10月下旬的一天上午10点左右,湖北省黄梅县城关镇的何艳玉(女,64岁)正在接待4个传福音的弟兄姊妹聚会时,被一外邦邻居举报,随后城关镇派出所的6名警察开一辆警车和一辆便车来到何姊妹家,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地抄家,结果抄出《蒙拯救的实行与操练》、《国度福音问答》、《跟随羔羊唱新歌》各一本、手抄笔记一本,《神国降临》的传福音资料一份,并全部没收。之后将何艳玉押到该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一个30多岁的男警察就“这些书是从哪里来的?这4个人你是怎么认识的?是谁传给你信神的?信了多长时间?”进行审讯,审讯无果,该所所长以“信‘东方闪电’邪教”的罪名对何实施5天拘留处罚。当晚10点多,城关镇派出所和县公安局共5人将何艳玉押到黄梅十里拘留所。拘留期间,狱警以要生活费为名,每天敲诈50元生活费(其实每天的生活费还不到3元)。何艳玉因有胃病,向狱警要求提前一天出来,狱警借此再次向何索取钱财:“要想提前一天出来,必须交200元钱。”并且何姊妹的儿子还给狱警买了一条价值400元的黄鹤楼香烟,共计被大红龙敲诈了800多元钱。

  释放时,狱警还警告何姊妹:“别信了,若再信全能神就判刑。”并煽动何不信的儿子监督她。

 

湖北省黄梅县四名基督徒聚会时被抓、拘留(2012/9/10)

  2012年9月10日上午9点半,湖北省黄梅县濯港镇的徐月娥(女,68岁)、詹来娣(女,65岁)和黄梅县城关镇的余林火(男,65岁)、陈细姣(女,67岁)4名基督徒正在该县城关镇的何艳玉(女,64岁)家聚会时,早被城关镇派出所所利用监视何的楼上邻居举报。随即该镇派出所的两个男便衣(都是40多岁)直奔而来,咚!咚!咚!一阵紧急敲门,闯进后就冲着4名基督徒大吼:“你们在干什么?”边吼边像土匪一样到处翻箱倒柜地乱抄,结果搜出《进入真理实际的实行与操练》、《国度福音见证问答》、《跟随羔羊唱新歌》各一本,并全部没收。这时他们又给同伙打电话。不一会,该派出所的4个便衣驾着两辆警飞驶而来,下车就令徐、詹、余、陈4名基督徒上车。

  10点多到达派出所后,一个40多岁的男警将4名基督徒分开在地下室一一审讯:“书从哪来的?你们几个人是怎么认识的?什么时候信的?谁传的?聚了几次会?头是谁?”经过一个多小时审讯无果,该警察警告道:“信全能神是邪教,不应该去信,应该信佛。这是反党反政府,你们再信就被抓去坐穿牢底。”之后令4名基督徒签字、按指印。当晚11点多,该派出所的警察用警车把4名基督徒押往黄梅县十里铺拘留所拘留6天。于2012年9月15日上午8点期满释放,每人交了300元的伙食费(其实每人每天还不到3元钱的伙食)。

 

湖北省蕲春县三名基督徒无辜被抄家且拘留7天(2012/8/14)

  2012年8月14日晚上6点半左右,湖北省蕲春县张榜镇下马村的村长和会计带着该镇派出所的三个男便衣,先后到本村张琴(女,30岁)、宋娟(女,32岁)家抄家,结果从张琴家里抄出《话在肉身显现》、《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跟随羔羊唱新歌》、《基督就是真理、道路、生命》、《蒙拯救必须进入的十项真理七十条细则(新版)》各一本;又从宋娟家里抄出一张避难通知单、一张光碟、一个笔记本,并把张、宋的这些东西全部没收了。8月15日下午3点左右,该镇大同司村的会计领着昨天抄张、宋家的那3个便衣又去抄本村的柯芝(女,56岁)家,结果什么也没有搜到。搜完后还问:“你什么时候信的?跟谁信的?信了多久?在哪聚会?有多少人聚会?彼此认不认识?”警察临走时还说:“下次还要来找你,有人举报你信基督教,公安局的人还要来找你。”几天后,该镇派出所的警察打电话给宋隔壁的人,让其盯着宋。一次村里死了人,宋没去吊唁,村会计还来追问宋怎么没去,是不是又在信神,是不是又在外传福音。并叫张琴的手机24小时不关机,说要随时找张配合调查。

  同年9月12日上午10点,张榜镇派出所的7、8名男警察(有的是便衣)开了两辆车(一辆是警车,一辆是黑色私家车)先后把张琴、宋娟、柯芝三人押上车,不一会,到达该派出所,警察就把三人分开审问:“什么时候信的?怎么聚会?聚会有多少人?谁是你们的头?传了多少人?见证人是怎么谈见证的?要不要钱?”并威胁不说实话后果自负。审了一个多小时无果,但他们仍不放人,硬扣上“信邪教,扰乱社会治安,蛊惑人心”的罪名,实施7天拘留。当晚7点多,该镇派出所的两个男警用两辆警车把张、宋、柯三人押到蕲春县杨四岭拘留所拘留。2012年9月19日上午8点多期满释放,每人交了210元生活费(其实每人每天还不到3元钱的伙食)。

 

湖北省通山县5名女基督徒因聚会被抓拘留、罚款(2012/5/17)

  2012年5月17日下午两点多,章丽辉(女,25岁,湖北省通山县大畈镇人)、阮旭日(男,37岁,通山县通羊镇人)、阮兰顺(女,55岁,通山县富民小区人)、张银香(女,43岁,通山县南门小区人)4基督徒正在通山县醬瓶厂夏煜华(女,50多岁)家聚会时,被一姊妹不信的女儿举报,随后,通山县西城派出所的5、6名警察开着两辆警车直奔而来,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像土匪一样开始抄家,结果抄出MP5机子一台,《话在肉身显现》、《跟随羔羊唱新歌》、《十项真理》各一本,传福音资料两份,工作安排4份,并全部没收。其中一个胖胖的警察颠倒黑白地说:“这些东西都是骗人的,是打着基督的旗号,是假的。”接着将5名基督徒押往通山县城西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被摄像后,以该派出所所长为首的几名警察分别对5名基督徒就“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什么时候信神的?谁传的?信的是不是全能神?带领是谁?大红龙是什么意思?”进行审讯,审讯无果。所长威胁道:“老实交待就放你们回家,不老实交待就每人罚款2000元,还要关半个月。”就这样反复审问、威胁到晚上6点仍无结果,他们气急败坏扣上“信邪教,非法聚会”的罪名,对夏煜华处以10天拘留,其余4名基督徒处以5天拘留,并警告:“若再信就判半年到一年,若是带领的再信就判三年,还要送到咸宁市劳教所劳教、挨打。”

  到达看守所后,狱警对5名基督徒拍照、登记、按手印。在拘留期间,弟兄姊妹吃的是猪狗不如的饭食,每天早晨吃的是剩饭煮的稀饭,中午、晚上只吃一碗白水煮青菜的米饭,就这样每人每天不到3元的生活费,却硬被狱警索取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费。另外夏煜华的亲人还花了一千多元的礼钱。期满释放时,他们在早已写好的“出去以后保证不做伤害家庭和社会的事”的保证书上强迫弟兄姊妹签字、按手印。

湖北省一76岁女基督徒信全能神遭警察毒打(2012/3)

  湖北省孝感市孝昌县季店乡的陈秀玲(女,76岁)老人,因信全能神,于2012年3月的一天早晨7点被一恶人举报,随后孝昌季店乡派出所的几个男警察闯入陈秀玲老人家中,不问青红皂白,把陈秀玲老人押到该派出所审问,硬逼着陈说出其他信神的人。陈不说,警察抽出警棍,狠狠地打了陈秀玲脊背一警棍。顿时,陈被打得疼痛难忍喘不过气来,差一点被打死。可见大红龙对待信神之人是何等残忍,就连近80岁的老人还要遭受警察如此毒打。警察怕陈秀玲老人被他们打死而脱不了干系(因老姊妹的一个儿子是福建某部队的团长),所以才当天下午5点将陈释放。但警察并没就此罢休,几天后的一天上午8点,还没等陈秀玲老人的伤口痊愈,它们再次把陈秀玲老人押到季店乡派出所审问,又逼着老姊妹供出信神的弟兄姊妹:“你只要报个年轻人,把一切责任推到这个年轻人身上,我们就放你。”从上午8点多一直审到下午5点,无果,他们才勉强将陈释放。释放后的三个多月里,警察仍天天跟踪监视陈秀玲,就连陈秀玲在外买菜、吃早餐,他们也都紧紧尾随其后,没有一点人身自由,更无法聚会、尽本分。

 

基督徒因运送福音资料无辜被抓(2012/2/9)

——警察又缴车又贪钱

  我叫陈涛,男,42岁,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我于2012年2月9日花了4万买了一部面包车专门跑运输。2012年12月15日晚上10点接到业务去襄樊双沟拉货,装好货后开了八九百米就有车叫我停,我看是民用车,不搭理,最后这车一直逼着我停车,我刚一靠边停车,从对方车上下来五、六个20到30岁之间的青年人,个头都在一米七至一米八五之间,他们马上围住我的车,把我拉下来说他们是双沟派出所的人,当时只有一个人穿警服,也没有一个人出示证件。他们要我交出证件和车钥匙,我不交,他们就打开车门看装的是什么,一看里面装的是全能神教会的传福音资料,它们就把我按在车外,并把车上的两个姊妹拖下车叫我交钥匙,我不给,其中两个人对我拳脚相加一顿暴打,逼我交钥匙,我把钥匙扔了被它们发现,又对我一阵痛打,这时车上两个姊妹见我被打得不行了,说货是她们的与我无关。它们强行把我拽上面包车,开到派出所,两个青年连踢带打把我弄到屋里,拷在一个手拷、脚镣合在一起的铁凳上,使我的手、脚无法活动,他们几个青年人像玩猴一样你一言我一语的,一会儿抓住我头摇来晃去,用书打我嘴巴,还说:“你信全能神怎么不让神来救你,如果真有全能神我们就是,你们信一个女的,一个女的又能叫我怎么样?” “你们信的神他们怎么不救你?我打你他为什么不惩罚我?能叫我怎么样?”(后来才知道抓我的人都是协警),这时来了一个便衣警察是双沟派出所的副所长,他来了又抓住我的头发说:“你想死……”又被打了几个耳光,叫我老实交待,问我是不是头目,我说我是跑运输的,他非说我是说瞎话,我告诉它们我的名字及职业,它们停止审问,把我锁在铁凳上过了一夜,浑身冻的没有一点热,就这样度过了一个难熬的夜晚。

  第二天上午九点左右又来了一个所长姓凡,又问了我一遍,我又说了一遍,他说我是说瞎话,非要叫我说货是从别处拉过来的,我说是从本地拉来的,他非说是从外地拉来的,让我按他的说,还说我不老实,又打了我几耳光,说:“全能神是假,我是真,我能决定你的命运,我比神管用,你的命在我手中。”他审完后,副所长又把我拉到一个屋里叫我说货是从别的地方拉来的,我说不是,又被副所长打了几耳光、踢了几脚,之后它们用电脑打完后,叫我签字,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内容只好签了,中午我朝它们要点食物又遭一顿骂。

  下午它们把车上货物拿下来叫我出去搬,摆好照相,又被所长罚跪打了我几耳光,后来副所长又问我什么时间买的车,我说今年二月份,才跑了五千公里,他说车要没收充公叫我老实交待,我还是照原话说,又被他踢了几脚,下午它们把我们三人押到拘留所,我们三个人被拷在一起带到襄州区拘留所,进去之后有个人就说我们是“东方邪教“触犯法律,拘留十天罚款五百,按手印。

  我被关的那间最多有七八个平方,放着七个单人床,床都是一边高一边低,有好大的老鼠在床上跑来跑去,最里边有一个便池,屋内三米多高,上边有个小铁窗,门口的小窗是用来打饭用的,给的饭量很少,我才吃了三口就没有了,我被饿的头重脚轻,出气困难,平时我饭量大,实在是太饿了,晚上只有偷着喝了一碗自来水,但还是饿得一夜不能入睡。第四天当官的才叫我给家里打电话送生活费,它们说交了钱才可吃饱,每天生活费按四十元算,十天交了四百元,之后还加三十元的检查身体费(其实根本没检查),总共交了四百三十元。

  第五天我又被带出去审问,它们叫我说这东西是从别处运到这里来的,我说不是,我的头又被副所长拿着印盒砸了几下……下午又把我带到武警队的,我又重复一遍,它说我是说鬼话,并没有做什么记录;第六天又提审,第九天又提审,换来换去的,让我重复说几遍,但它们一直不相信,而且非要按它们说的让我说,不按它们说就打我,之后又让我签字,我不从,他说要劳教我,我只好签了,走时我朝它们要拘留证它说没有,从拘留所出来后,我又去派出所要我的车,所长说:“不行,你的车没收了,你不服可打官司。”我要拘留证,他又说:“没有,不行的话,我明天重新拘留一次再给你一张。”

  就这样我的车没收了、行车证也没收了,之后听说有熟人在什么派出所,叫我拿三千元可以提车,第二天我带了三千元交给了他,又叫我买了四包烟、二瓶酒,又给他二百元,到了派出所还是不行,我又白白被诈了三千五百元,到如今车毫无下落,每次想到这些,我的精神都快崩溃了,它们这些“人民警察”实在是太可恨了,跟土匪强盗没什么区别。

  2012年12月30日

 

湖北省随州市一名基督徒两次被警察抓捕暴虐 其中一次劳教一年(2012/1/2)

  2003年6月的一天下午,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基督徒王玉英(女,51岁)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陈庄乡一接待家庭,被恶人报警,该乡派出所6名警察冲进屋,夺走其手中的诗歌本,强行把她抬着塞进车里,并没收她的200多元现金、一块手表和几十张信神光盘。在派出所,恶警勒令她蹲在地上受审,无果,恶警气急败坏,一耳光把她打倒在地,并恐吓道:“你要不说,就把你拉出去活埋!”王仍不说,恶警兽性大发,抓起一根一尺多长圆粗的铁棍照其背上狠狠打了一棍,终无果。姊妹替王交500元罚款后,第二天王被放出。

  2011年12月25日上午,王玉英正在南阳市武侯路一接待家庭,因手机被监控定位,南阳市公安局国保大队5名警察闯进家中,冲上二楼将门踹开,大声喝道:“站那儿别动!”几人便翻箱倒柜,掳走3台电脑、4部MP4机器和4张内存卡、1块手表、近300元现金以及所有神话书籍等,之后,将她带到靳岗派出所,进行了六天六夜刑讯。前四天,警察将她双手铐着,不让她说话、睡觉,直熬得她处于迷糊状态时,警察才开始审问。四天后,警察见问不出什么,就开始施以酷刑“老头看瓜”,喝令王坐在水泥地上,双手带铐抱着双膝,从双腿弯和双胳膊弯处插进一根木棍。警察连续3次对其施刑逼问,王不回答,它们就晃动插进的棍子,顿时王的双手腕、双膝与双肘疼痛难忍,生不如死。直到第三次刑讯时,她的双手腕已被勒成乌紫色。期间,一女警还强逼王玉英骂神,因其不从,女警就将神话摔在地上,踩了又踩,恶狠狠地说:“看我怎样治你,上厕所时就让你用这些纸(指神话)擦屁股!”

  2012年1月2日上午,警察以“信全能实际神,破坏社会治安”为罪名,把王押送到南阳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又连续提审7次,号头还逼她洗了两次凉水澡,致使她全身疼痛,患了关节炎、类风湿,严重时起不了床,直到现在双手有时还是麻木,握拳都费劲,还不能沾凉水。2012年2月8日上午,王被判劳教一年,送至郑州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期满释放。出狱后,王的记忆力减退,当时的好多事情都想不起来。”

 

湖北省黄梅县四名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罚款(2011/11/4)

  2011年11月4日上午9点多,湖北省黄梅县孔垅镇的吴爱荣(女,44岁)、徐菊花(女,48岁)、占艳荣(女,67岁)和黄梅县濯港镇的王兵(男,31岁)4名基督徒正在濯港镇吕姊妹家聚会时,被一外邦邻居举报,随后,濯港镇派出所以所长为首的5名警察直闯此家,进门就大声吼道:“不许动!”将书籍、笔记没收后,把4名基督徒押到该派出所审讯:“你们为什么要信神?你们的带领是谁?这书是从哪儿来的?”审讯无果。他们气愤愤地说:“你们不老实交待,对你们15天拘留处罚。”

  拘留期间,一次,县公安局的一个身着便衣的男警审讯王兵:“这书是从哪里来的?”王兵没搭理他,他便令王兵腰板挺直站着,两胳膊端直与肩同平,大约端了8分钟,王兵双臂好似断了似的,疼痛难忍,实在坚持不住,不由自主地仆倒在地。公安警察不仅用暴力手段对待王兵等基督徒,而且还向每个人索要800元钱,并说:“若不交钱,就不放人。”无奈,4基督徒只好每人交800元钱。释放时,狱警警告4名基督徒:“你们以后再信神就把你们抓起来关在第一看守所里受更重的刑罚。”

 

女基督徒被恶警无故抄家殴打案例(2011/10/4)

  2011年10月4日上午9点多钟,吕美华(女,48岁,湖北省黄梅县濯港镇白湖村二组人),正在聚会时,被外邦人举报,随后以濯港镇派出所所长为首的5名男公安人员闯进吕美华家大声吼道:“不许动!”这时一个20多岁的男公安人员抡起手掌照吕美华女士的脸猛抽三下。之后,他们就像土匪一样开始抄家,把楼上楼下的屋子都抄了个遍,结果抄出各样书籍14本,光碟十几张等都被其没收(没开收据)。所长见到从吕女士家搜出这些东西,特别气愤地对吕女士说:“你这个人得两个人押。”说罢,他左手把吕女士的左手用力往后一拽,右手掐住吕女士的脖颈,从二楼一直推到一楼大门口,令其上警车。

  在派出所一男公安人员对吕美华审问:“这些书是从哪里来的?你是怎么认识到你家聚会的人的?是谁传给你信神的?你们的带领是谁?”审问无果。所长对吕女士威胁道:“你若不说,我就把你押到农场改造,也不许你的儿子在任何单位打工,也不许他找女朋友,即使谈了也不给他办结婚手续。”但吕美华仍不搭理他,他伸手拿起一本杂志卷成筒照吕女士的脸猛抽4下,顿时吕女士感到火辣地疼痛,接着他又双手掐在吕女士的肩膀上,用他右腿膝盖猛抵吕女士的腰,吕女士不由自主地往地上一跪,腰像断了似的剧痛,顿时下身鲜血淋淋。这时所长更是气急败坏地说:“你不老实交待,对你实行半个月拘留处罚。”

  在拘留所里,狱警又敲诈吕女士钱财,以要半个月生活费的名义勒索800元钱,并说:“若不给钱,就不放你。”无奈,吕女士只好交了800元钱(无收据)。释放后,还一直在警察的监视之中。

  2012年6月一天,濯港镇派出所以所长为首的8个男公安干警又突然闯进吕美华女士的家,把所有的房间又搜了个遍,结果搜出1本合订和1本《十项真理》,将其没收(没打收据)。

  2012年10月的一天,濯港派出所以所长为首的4名男公安人员再次抄吕美华女士的家,把家的所有地方都抄了个底朝天。

 

襄阳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举报遭警察抓捕、拘留(2011/8/8)

  郭风啟,男,66岁,湖北省襄樊市谷城县紫金镇人。2011年8月8日,郭风啟在传福音时被三自教堂的人举报被抓,抓去后多次审问,搜走其身上的所有现金250元,第4天又去抄郭风啟的家,将神话书籍全部搜走,郭风啟在保康派出所关押了12天才被放回家。

 

因信神被举报遭警察抓捕、毒打(2010/5/25)

  龙得禄(男,66岁),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人。2008年春,龙得禄被家人举报,派出所来人把龙得禄和一个小弟兄抓走,因村书记劝阻说龙得禄家里有客,这样搞影响不好,当时就放了。2010年5月25日,因一姊妹的丈夫报警,村里的曾荣明和两个警察一起上门把龙得禄抓走了,同时被抓的还有其他4人。一进派出所就开始审问:“你是带领吗?接触哪些人?管哪些人?你见过女基督吗?区带领是谁?……”龙得禄回答对此一概不知,晚上把龙得禄的双手铐在楼梯间的转向栏杆上,铐上后被一个恶魔狠狠打了一顿,还说:“现在是这个时代,若在文化大革命时就要把你打死。”晚上它们轮流值班,不让龙睡觉,只要眼睛闭上,它们就吼叫,就这样折磨了一夜。第二天就那些问题继续审问,龙得禄还是一概不知,它们就吼道:“看你这个样子也做不了区带领,也做不了小区带领,只能做个教会带领,你这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说,你说了让你回去。”审问未果。到中午才把龙得禄放了。

  8月份,县公安局、2个乡派出所、司法所、还有别的单位及村书记龙得洪、科长坤等8人又把龙得禄抓去重新审问,一个月后又叫龙得禄到司法所写保证书。它们就这样无休止的折磨人。

 

湖北省两名女基督徒无辜被抓,其中一人被抄家、拘留(2010/5/3)

  张英,女,40岁,家住湖北省安陆市李畈镇;

  杨茂兰,女,31岁,家住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

  2010年5月3日上午8点,杨茂兰准备出去聚会,被不信的婆婆拦阻,并说:“你要去聚会,就把你所有的衣服拿走,离开这个家门!”杨一气之下就装了一包衣服离开家来到武汉市洪山区南湖社区张英租的房家。谁知杨茂兰不信的哥哥杨茂正(37岁)一直尾随其后,并且报了警。当晚6点左右,洪山区茅店派出所的5名警察(四男一女)驾着警车驶来,“咚,咚,咚……”一阵紧急地敲门声,边敲边大声喊:“我们是派出所的,快开门!快开门!”门一开,他们一拥而进,冲着张英、杨茂兰吼道:“站住,不许动!”这时,那个女警搜杨、张的包,从杨的包里搜出身份证且作了登记。其它4名男警像土匪一样抄张英的家,包括厕所、冰箱、床底都搜个遍,结果搜出1-34辑的讲道碟子、一台价值200元钱的碟机,价值1700元的一部手机,一个6000多元的存折和身份证全部没收。之后他们把张、杨二人强行押上警车。

  晚上8点左右,到达洪山区茅店派出所后,由该派出所和“四局”(指武汉市第四公安局)的几名警察将张、杨二人分开轮换审讯:“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你们俩是怎么认识的?你们信的神叫什么名字?碟子是从哪里来的?多长时间聚一次会?你们俩哪个是头?”就这些问题反复审到深夜11点多无果。他们就令张、杨在口供上签字、画押。之后让张、杨二人在一间空荡荡的办公室里坐着,直到第二天早晨6点,杨茂兰才被释放。一警察还警告杨:“以后你若再信就判你两年刑!”上午8点多,该派出所的几个警察把张英押到武汉市东西湖区第一拘留所,于2010年5月19日下午3点多释放,拘留15天。

 

武汉市东西湖区四名基督徒聚会被抓,且接待家被抄(2010/4/28)

  邓进红,女,42岁,住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大队;

  邓丹,女,23岁,住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

  石霞芳,女,49岁,地址同上;

  秘姊妹,77岁,住武汉市东西湖区柏泉农场。

  2010年4月28日下午一点,秘姊妹正在接待邓进红、邓丹、石霞芳3姊妹聚会时,秘姊妹所在大队的大队长带着4个该大队的男人闯入此家,冲着姊妹们吼道:“你们是干什么的?”边吼边在秘姊妹家乱翻,结果抄出《话在肉身显现》、《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跟随羔羊唱新歌》各一本,CD机一台。之后又在邓进红自行车篓里翻来翻去,什么也没翻到。下午两点柏泉农场派出所的6名男警也驾着两辆警车驶来,令邓进红、邓丹、石霞芳3人上车。

  下午两点半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就对3个姊妹分开审讯:“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信的什么?谁传的?为什么要信?”反复审讯无果,但他们仍不放人,直到深夜12点才释放三人。

 

湖北省一名六旬基督徒因信神受逼迫,有家难回(2010/4)

  胡和金,女,60岁,湖北省恩施市龙凤镇人。

  2010年4月的一天,我们家6个弟兄姊妹正在一起聚会,被邻居刘贤胜举报,晚上10点左右,村主任刘学元带着龙凤坝派出所3个便衣来到我家。它们把两道门堵住,只有一个外地姊妹从楼上跳下逃脱,它们径直上楼没见到那个逃脱的姊妹,就到处翻东西,未搜到什么,之后就走了。

  2012年11月15日(古历)我给一个弟兄送福音资料,他的妻子龙孝润是被开除的敌基督,不允许弟兄去传福音,还抢了三份资料拿到村里,要警察抓我,最后龙凤坝派出所3人和村里的廖康元和蒋昌明一同来到我家,见我不在,它们撬开房门进屋乱翻东西,没找到什么东西,又买了一把锁把我家门锁到现在。之后它们又去我姐姐家到处翻,什么没找到就走了。现在村委会和龙凤坝派出所到处煽动:“你们这些人到哪里看到胡和金就给我们讲。”现在有8个人为大红龙效力(刘兴胜、刘贤胜、黄家英、钟国英、向少英、蒋世洪、蒋大国、龙孝润)监视我们的行踪,公开提出要抓我,我被逼迫得有家难归。

  自从我2009年5月信神以来就一直遭受大红龙的逼迫,在大红龙统治黑暗的国家里没有人身自由,没有信仰自由,大红龙真是罪恶滔天,是神的仇敌,是所有神选民的仇敌。

 

湖北省一女基督徒聚会后被警察拘捕遭酷刑(2009/11/30)

  家住湖北省崇阳县城关镇的庞淑珍(女,45岁),于2009年11月30日下午4点多在通山县城关镇湄港村的一姊妹家聚完会后,走在回通山县城的路口时,被聂菊花姊妹的丈夫程新仁(60岁,通山县城关镇湄港村人)拦住,并报了警,之后就把庞拽到本村村支书家等警察来。5点多,通山公安局4、5个男警察身着便衣开着一辆小型面包车警车驰来,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其中一个警察冲着庞吼道:“你跟我们走一趟。”

  到公安局后,一女警将庞带到卫生间扒光衣服搜身,就连庞正用的卫生巾都从短裤上撕下来看了又看。晚上9点多,以华红卫为首的警察凶巴巴地审问庞:“你从哪里来的?家里还有什么人?你是怎么认识聂菊花的?”庞用智慧说得了健忘症,想不起来了。警察气愤愤地说:“想不起来就把你放到走廊上冻。”庞站在走廊上后,警察还威胁道:“再想不起来就泼冷水。”庞说实在想不起来。这时华红卫恼羞成怒地抡起手掌狠狠地照庞的嘴打了三耳光,顿时,打得庞的嘴肿得厚厚的,同时还叫另一警察提了一桶冷水来往庞的身上泼,被其中一个警察拦住了才没泼。就这样他们还不放过,又令庞坐了一夜,寒冷的天气里,使又饿又冷的庞冻得直打哆嗦。次日上午,他们又给庞照相(胸前的牌子上写着“来路不明”)、签字、按手指印和整个巴掌印。直到下午4点多,因无任何证据才被释放。

 

湖北省襄阳市一女基督因信神被抄家、拘留(2009/4/29)

  肖冬芝,女,46岁,湖北省襄阳市乔营人。

  2009年4月29日晚6点钟,国保局、公安局、派出所三个单位的十几个人,七、八辆车带着居委会的负责人拿着搜捕令到我家,逼着我把门打开,让它们到处乱翻,它们把我的书、碟子、机子全部搜走,家里被它们弄得乱七八糟,它们还拿相机到处拍照,女警让我们三个姊妹把衣服、裤子脱掉检查,检查完后就给我们戴上手铐押上车,乘它们不注意时我跟两个姊妹对好口,说她俩是我请的工人。当晚审问时,我只说我需要干活的工人,请了她们两个做工,其余什么都没有承认,它们连吼带吓地说:“你想一个人担下来,你担得起吗?你这不是死罪也要判7、8年,你的丈夫、小孩也不要吗?你坐牢了,丈夫还会要你吗?你这个政治犯,你出去了怎么做人?你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审问无果。第二天把我和两个姊妹送到当地的拘留所,两个姊妹拘留10天,我拘留15天,当天就让我丈夫送三人生活费1050元,在这期间,它们天天来审问,10天后两个姊妹放回去了,但它们每天分三班的人来审问我,到13天的时候,它们又拿了十几张照片问我是否认识?我看了说不认识,它们就威胁我:“你如果再不说,就通知学校不让你小孩高考了。”当时我就要承受不住了,大哭着说:“我什么也不知道,你们再逼我,我就死在你们面前。”说着我就往房间的柜子上撞,最后他们把我拦住了也不审了,到第二天把我送到第二看守所,说要判7、8年,在监狱里呆了将近一个月,家人花了10000多元钱才把我放出来,说是监外执行一年,这一年不准出外地,三个月到居委会报到一次,这都是大红龙害的,我真是恨透它们了!

 

湖北省崇阳县一基督徒被抄家,全家被迫在外漂流三年多(2009/4/27)

  2009年4月27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公安局6人开着3辆警车直奔基督徒甘必完(女,53岁,湖北省崇阳县白霓镇人)家门口,警察见大门紧锁,就像土匪一样将锁撬开冲进甘家(接待家)抄家,把所有房间及地下室都抄得狼藉遍地,结果抄出3台CD机,光碟若干盘,神话书籍约30余本,现金几百元,甘必完本人的身份证,全部没收,并在现场拍了照。崇阳县公安局警察曾先后三次到甘家抓捕甘必完,但每次都是神的保守而捕空,甘为了躲避抓捕,一家4口被迫离家出走,漂流在外,在长达三年多的逃亡中,全家受尽苦难,风餐露宿。在三年当中,咸宁市公安局从未放弃对甘必完的抓捕,并且还指示该村村主任丁新良(男,40多岁)长期监视甘必完及其家人。

 

武汉市洪山区一对老基督无故被警察抄家(2009/4/16)

  2009年4月16日晚上7点,朱姿(女,71岁,武汉市洪山区人)和丈夫吴应林(76岁)正在做家务时,洪山区关山派出所的两名警察和武汉工程大学保卫处的两个人驾着一辆警车驶来,其中一个警察凶巴巴地问:“你们是不是在信什么教?”“信老天爷。”“你们信的这个教信不得。” 晚8点左右,又来了两个警察和工程大学保卫处的两个人。这先后来的关山派出所警察和武汉工程大学保卫处的共8人联合起来对付这对老年基督徒:他们审的审,抄的抄家,把屋里旮旮旯旯地都抄了个遍,包括地下室都抄了个底朝天,一时间,整个屋子被们抄得一片狼藉,结果什么也没搜到。但警察仍不死心,用诡计诈这对老基督徒:“听说你家藏了很多钱。”话音刚落,他们8个人一边用手在墙壁上敲,一边侧耳而听,大约敲了一刻钟,还是没发现什么。他们更是不服地你一言我一语地继续审问朱姿:“你信神总得看点什么?你门口经常有人停自行车和摩托车,这些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他们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审问、抄家,晚上10点半离开此家。临走时,工程大学保卫处的人还叮嘱朱姿不信的儿子:“若再有人,你就报警,你负责监督信神的人。”从此后,朱姿非常受辖制,两年没看神话,没尽任何本分,更没聚会。使老姊妹的生命受到严重亏损。

 

湖北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并判劳教(2009/4/2)

  袁红(化名),女,31岁,湖北省随州市人,于2009年4月2日被抓捕并劳教一年。

  2009年4月2日晚上9点左右,袁红去湖北省枣阳市客运站附近接一个姊妹,刚接上那姊妹,这时从不远处突然开来2辆黑色小轿车(没有公安的牌照),从里面窜出5个便衣(是原襄樊市国保大队的),其中两人(一个叫邓X荣,约40岁;另一个30岁左右)突然把那个姊妹按倒抓上车;另外三个把袁红也按倒在地抓上另一辆车,并将其背包抢走(包里有100元钱),期间没有出示任何证件。

  那个姊妹被送到枣阳市看守所,袁红则被送到枣阳市戒毒所,下车后,两个警察架着袁红押进戒毒所办公室。戒毒所的女警察对袁红进行搜身之后,由戒毒所2个30多岁的警察审问,其中一个手拍着桌子,恶狠狠地说:“你到底是哪个地方的?知不知道被抓的那个女的姓什么?叫什么?她是不是姓周?”袁红说:“不知道!”然后让袁红背靠着墙站着,一直站到4月3日的凌晨3点,又把袁红从戒毒所送到枣阳市罪犯观察室,当天下午4点左右又被送到原襄樊市拘留所,进拘留所审讯室后又搜身,一个女警硬让袁红把衣服全部脱光,搜走1200元现金,又关了袁红三天。再次审讯时是国保大队的2人(当时抓袁红的人),当袁红什么都不说时,它们用羽毛球球拍打袁红的两只手,还让袁红蹲了几个小时;4月6日早上又开始审问,姓邓的恶狠狠地问:“你住在哪里?跟你一起被抓的那个人是不是姓周?你到枣阳来干什么?你是不是在信神?”袁红都没有回答,审问时,时而让袁红双腿并拢站着,时而又让双腿并拢蹲着,折磨得袁红站立不住,走不了路,还不放过,它们让两个人架着袁红还要让其蹲, 4天3夜没让袁红睡觉,有时还把袁红铐在防盗网上约两个小时。4月10日,再次把袁红从拘留所送到原襄樊市重犯审讯室,进去就给袁红用刑,坐了4天老虎椅,老虎椅四周都有摄像头,面前一个大灯照着,照得人头昏眼花,前面还有人看着动都不能动,也不让睡觉,一睡觉就敲老虎椅,又摇老虎椅子,4天下来脚腿都坐肿了,不能走路,难受的滋味无法表达。

  大概在4月14日的晚上,大红龙又用软招把袁红带到一个宾馆里,让袁红洗头,洗澡,还说要给袁红买衣服,同时又问袁红“是谁给传信神的?接待家在哪里?钱在哪个地方放着?被抓的那个是不是周×?”袁红都没有回答,之后又把袁红送回拘留所。在4月16日,姓邓的恐吓袁红说:“你若不招,马上把你转到看守所,还要判刑,一判就是8年!过两天,15天的拘留完了,就把你送到看守所里。”4月18日上午,它们把袁红送到原襄樊市第二看守所,还说袁红是“砧板上的肉,想怎样就怎样,你要是把钱和周×说出来,马上让车调头,把你放了。”

  袁红在看守所关了20天,4月28日袁红的判决书上写到“因扰乱社会治安,判劳教一年。”于2009年5月5日送到武汉市洪山区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整天背55条教规、老三篇,天天背到深夜12点,白天搞军训,干活必须用超快的速度完成任务,若完不成就军训、洗冷水、刷厕所,还常常还被犯人辱骂,精神很受折磨,压抑地快要精神分裂,都不想活了,在这里感到很恐惧,人也变得很迟钝,直到2010年3月26日放回。

 

信神走正道,为何被当“四类分子”?(2009/4/1)

  付玉杰,女,湖北省老河口市人。

  2009年4月1日凌晨12点左右,我正在家里睡觉,听到砸门声,随后老河口国保大队6、7个便衣闯进来,还说:“有人报警说这里打架。”并要付的手机、身份证,又追问:“周敏(区带领)在哪?”并拿出一个复印照片问付认不认识,付回答说不认识。它们就在付的家中翻箱倒柜,搜出40盘碟子等物品,之后把付和付的儿子一起带到老河口市公安局。

  在公安局内审讯付时,就“你的上线是谁?跟谁信?东西哪来的?信了多长时间?”询问,还说:“这是邪教!”另一警察说:“就算大红龙垮台了,你们还能咋的了?骑个烂车子。”又让付的儿子来劝付玉杰,让付说出小区带领和区带领,还说:“你儿子给你跪下你都不说,没人情味。”审讯未果,之后让付在办公室坐了一夜。之后又把付送到老河口市看守所,以信“邪教”为由拘留十五天。在这15天里,国保大队的王相俊和一男警时不时就来提审,那个男警察气愤地恐吓道:“像你这样不说,就该给你灌点辣子汤,送劳改所做火柴盒,完不成任务饭都不给你吃。”每天提审都是重复的内容,之后它们又将15天改为拘留一个月。到5月18日是该刑满释放了,又被改成劳教一年,因付有病再加上家人跟他们闹,才改为监外执行一年。出来时,王相俊逼着付写保证书,不让付信,要信就去工会,还让付去派出所报到。当时国保队收800元没有任何收据。

  时隔两年多,付又一次被国保大队无辜拘留,而且还被定为了“四类分子”。2012年11月1日上午8点45分左右,在家刚吃完早饭的付玉杰站在家门口时,国保大队的王相俊带着5、6人来到付的家门口,王相俊说:“付玉杰,你现在又在活动。”就开始进屋翻东西,什么也没有搜到,又把付玉杰架上警车,事后得知是因一姊妹的丈夫付小道(42岁)举报。

  大概9点多钟到了河口北京派出所,派出所副所长曹海军说:“共产党给你们低保,你们还要对着干,你还给邻居传福音。”没审出什么结果,逼着付签字后关在一个房间里,曹海军又带着警察去付的家抄家。下午又将付带到老河口市公安局,随后又押到老河口市看守所,以信“邪教”为由拘留半个月。11月16日上午9点多释放,收了300元钱,没有任何收据。

  释放回家后,居委会罗主任又到付家硬让付订报纸,付没法只好交了144元钱,罗主任说:“像你们这样的人非得订报纸,天天学习。”三、四天后,居委会又通知付每天上午、下午各报到一次,张书记说:“你们就像四类分子,早喊早到,晚喊晚到,若三天不报到低保就取消。”另一个书记(张邦安,男)说:“你以后可别再信了,比如说儿子当官或当兵因你信神他就当不成了,可别再信了。”罗主任(罗民,男,45岁左右)说:“你们找个事做就不用报到了。”直到现在付玉杰还在监视中,随叫随到。

 

湖北省基督徒在聚会时被警察抓捕(2009/4/1)

  李梅(化名),女,54岁,湖北省武汉市人,2009年4月1日被抓,并判劳教两年。

  2009年4月1日,李梅在湖北省咸宁市双溪镇一个家庭聚会,被接待家庭10岁的小孩出卖,下午6点钟,小孩的老师带了7、8个便衣警察,当时来了一辆警车和一辆面包车(是国保大队的)。它们从车上下来就气势汹汹地说:不要动!都站到一边。由3个人看着姊妹们,其它几人冲进卧室,用一种仪器到处探照,当时搜走了李梅的一部三星手机、一个姊妹的包。然后将5个姊妹带上警车开到双溪派出所。进到派出所审讯室,周队长(国保大队队长)一个个地审问,当时放了2个姊妹。

  晚上11点,把李梅及另外2个姊妹带到咸宁市看守所,到了看守所,首先脱衣搜身,随后把李梅的400元钱搜走,并把衣服的所有扣子、裤腰带、鞋带全部都剪了,把李梅单独与吸毒的犯人关在一起。直到4月2日下午 4点左右,看守所的两个警察让李梅换上犯人的衣服去照相。当时,国保大队一个姓杨的(40多岁)恶狠狠地说:“你叫什么?来干什么?接待家在哪里?你是怎么来的?是谁把你领来的?你为什么到那个家?”大约审问了一个小时,没问出来什么,便让李梅签字,按十指手印。第二次提审时,国保大队邓副队长恶狠狠地给李梅上了手铐,带到一个很偏辟的一个宾馆里,审讯了两天两夜,在李梅的对面还安了两个大灯,还给李梅看审犯人用酷刑的恐惧片,手铐铐得双手肿得像馍头,疼痛难忍,把李梅折腾得头昏脑胀,心里烦躁难受极了,感觉真是生不如死!

  它们两小时一换人,软硬兼施。有的用强硬的口气逼问,拍桌子,看李梅什么都不承认时,就恐吓道:“不说也要判你!你的罪已定了”;有的又装好人:你看你老公都找我们了,你把书交了,就放你回去。第三天李梅已经受不了了,精神快要崩溃了,害怕自己出卖弟兄姊妹,想一死了之,就自己打自己,抓自己的脸,把脸抓出血,用头撞墙,就这样它们还不放过,把李梅按住两手反铐起来,几个人又把李梅架上车送回看守所,这两天两夜李梅没敢进茶水,怕它们在饭茶里放迷晕药。在4月20日再次对李梅进行审问。5月7日,给李梅定为“非法聚会,扰乱社会治安”劳教2年。

  6月2日因李梅突犯高血压,这时,看守所的所长才说把李梅送往武汉市洪山女子劳教所,进了劳教所犹如进了阴间地狱!这里有完不成的活,完不成就遭到打骂、罚刷厕所……吃的饭食不如猪狗吃的,还时常遭到号头的欺负、打骂。国保大队的人没事了就来提审,并对其进行恐吓、威胁,在劳教所里的张干部还逼着李梅写亵渎全能神的话,李梅没有写,张干部自己写了硬逼着李梅签了字。

  后来,李梅的血压越来越高越来越严重,干不了活了,就这样还逼着李梅在车间里坐了一个多月,直到2010年1月25日,因三级血压高,外保就医,释放回家。回家后本地派出所一个警察又到家问了三次:还再跑没跑?本小区的保安队长还说:“我退休了还要把你管着。”

  从中看到在大红龙国家完全没有信仰自由,没有人权,回到自己家中还要受到限制,大红龙太可恨。

 

湖北省六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抓4人劳教(2009/4/1)

  2009年4月1日下午6点左右,杨梅(女,54岁,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李玉红(女,40岁,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安山镇人)、朱红平(女,43岁,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人)、周林保(女,48岁,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双溪镇人)、郑春仙(女,60多岁,地址同上)5基督徒正在双溪镇樊姊妹(60多岁)家聚会时,被附近小学的甘老师举报(樊姊妹10岁的孙子告诉甘老师的),晚7时许,咸宁市国保大队的大队长徐成忠(男,40多岁)、杨建华(男,50多岁)、邓高(男,30多岁)等12人身着便衣开着3辆便车直奔樊姊妹家。徐成忠冲姊妹们吼道:“不许动!你们是干什么的?”之后他们就像土匪一样抄家、搜姊妹们的包。结果从杨梅包里搜出一部三星牌手机,两个教会的人数统计表、书库表,并全部没收。搜毕,令六姊妹(包括接待家的樊姊妹)上车。

  晚8点左右,六姊妹被押到双溪镇派出所后,以徐成忠、杨建华、邓高等人对六姊妹分开审讯:“你们聚会是谁通知的?你们的头是谁?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你们奉献了多少钱?”杨建华还用警棍在桌子上敲着威胁李玉红:“你是政治犯,是反革命,你儿女因为你读书考大学、当兵都没资格,更不能在政府部门工作,你最顽固,我要让你坐几年牢。”他们对六个姊妹从晚上8点一直审到深夜12点,无果。当晚将朱、郑、樊暂时释放,李、杨、周于次日凌晨1点左右被押到咸宁市第一看守所。

  到达看守所后,狱警把杨、李、周的衣服脱光搜身,杨梅身上仅有的400元钱也被没收。下午4点左右,看守所两名男警察给杨梅戴上手铐,换上犯衣照相。随后,国保大队大队长杨建华等人恶狠狠地问杨:“你叫什么名字?谁把你领到樊家的?你到这里来干什么?”审问无果。他们气急败坏地把杨梅铐上,押到一个偏僻宾馆里进行酷刑逼供:“你们的书藏在哪里?” 还逼迫杨承认他们统计的80人信神之人的名单。邓高接着威胁说:“你不承认判你8年刑。”他们见杨始终不理他们,他们就用不知多少千瓦的强光灯泡照杨的头部,就这样连续两天两夜地酷刑、审问,杨被照得头晕眼花,被铐的双手肿得疼痛难忍,再加上这两天粒米未沾的肚子早已是饥肠辘辘,身体严重透支,在生不如死的情况下,杨梅一头撞在墙上想以死来解脱这种难以承受酷刑。尽管如此,这帮恶魔仍不作罢,又将其双手铐在背后押回看守所。

  4月21日,国保大队的徐成忠、邓高与高桥镇派出所彭兴(男,40多岁)等十几人驾车到朱红平家抓她,将朱押到当地派出所后,邓高等部分人对其审讯,另一部分人又返回去抄朱的家,结果抄出一份朱的丈夫于2005年写的信神方面保证书,于是他们把朱的丈夫也抓到派出所里审问了3个小时才被释放。朱红平于2009年4月21日晚12点左右被押到咸宁市第一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国保大队的徐成忠、杨建华、邓高3人就朱“信神多少年?谁是带领?” 先后4次提审,每次提审都给戴上手铐。

  李玉红在看守所先后3次提审,每次审问时,国保大队的大队长杨建华都追问带领是谁,并扣上:“你是反革命,是政治犯。”审问无果,他们就用卑鄙、残酷的手段对待李,他们乘李不防之时,把李的消炎药换成不知什么名字的毒药,喝下后浑身冒泠汗,内外衣服都湿透了,就连睡的被子都湿透了,感觉天旋地转,走路高一脚低一脚,头剧烈的痛,感到心就要跳出来,全身如同针扎一样难受,这种感觉持续了两、三天。李实在受不了就跪在地哭,一个叫曹九保(40多岁)的女警官照着李的肚子猛踢一脚,并威胁道:“你再哭,我就把你扔到男号子里去,叫那些几个月没见到女人的男人收拾你。”

  2009年6月2日,咸宁市国保大队的杨建华等人给杨、李、朱、周扣上“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罪,分别判朱、周一年劳教,杨、李两年劳教。当天将4基督徒押到湖北省女子劳教所。在劳教所里,姊妹们仍继续受着劳警们残酷地对待,刚进劳教所的一天,劳警给囚犯发水喝时,他们把早已准备好的一杯不知放有什么怪药的水给李玉红喝。当李喝下后,肚子疼痛难忍,从此后,月经再也不来了。李玉红害怕他们再次在她杯中下药而不敢喝他们给的水,实在干渴难忍只好喝同室人的洗脚水。9月份的一天,李玉红要求外诊,劳警不仅不肯,反而恶狠狠地说:“别人可以外诊,就是不让你外诊。”无奈,李只能接受劳教所的治疗。这样,他们又乘机给李医治之便再次用刺激神经的药苦害李姊妹。当李喝下他们的药后,月经是来了,但头痛得厉害,晚上睡不着觉,手足麻木,不能动弹,至今留下后遗症。这帮恶魔一次次暗害李姊妹,企图想把李治残,若不是神的保守,李姊妹早就成了植物人。大红龙实在是太残忍太毒辣太可恨了!

  四名基督在这个人间地狱里饱受摧残,李、朱期满才被释放;周林保被不信的家人花了两万元钱买通关系,于2009年 6月10日释放,但至今受辖制不敢信神聚会、尽本分,只好在外打工;杨梅进劳教所后,血压越来越高,已成三级高血压病,但他们仍不释放,直到杨的丈夫、女儿找关系托人情,共花3万多元钱,才获保外就医,于2010年1月25日释放。回家后仍在大红龙的监视之中,不到半年时间,当地派出所三次到杨梅家问她还在跑没有?就连本小区退休的保安队长也是天天盯着杨说:“我退休了还要把你管着。”

 

湖北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无故抄家、敛财(2009/4/1)

  2009年4月1日晚上6点左右,十多名警察闯入基督徒项大荣(女,71岁,湖北省襄阳市人)家,一进屋就翻箱倒柜,搜走项的一箱书、碟子、机子,工作安排,还把项的儿子从西藏带回来的皮箱也砸开乱翻,之后将项带到襄阳市米公派出所进行审问,审问期间又强行拿走项的钥匙去项家搜查,这次连项捡破烂攒的200元钱和家里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还搜走一个姊妹包里的身份证及200元钱,这些物品都没有打收据。它们对项审问了一夜没结果,第二天将项放回家。

 

因信神被无故抄家 不信亲属也被诛连(2009/4/1)

  张正玲,女,39岁,湖北省襄阳市人。

  2009年4月1日晚9点30分,我聚完会回到店里,一看里面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之后知道我姐姐(不信神)已被带到米公派出所接受调查,店里的书籍、机子、碟片、存单及现金两千四百多元钱都被搜走。当时,我去派出所找我姐,它们又将我拘捕并进行审问,之后它们让我在记录上签字并照相,又搜走我的钥匙及戒指,连身上的五元钱都拿走了,又以“信邪教”的罪名拘留15天,并让我家人送了600元的生活费(没有收据)。我被放出来后只把存单及现金两千四百多元钱还了,其余全部没收。

 

因传福音遭恶人毒打并报警,被抓劳教一年(2009/3/1)

  我叫张新全,男,现年47岁,湖北老河口市薛集镇人。

  2009年3月1日我去找新传进来的新人李尚马(男,季三宝派别,老河口市孟楼镇王李岗人)时,被其举报,它与村里人对我进行毒打,它们用头盔砸在我的头上,我被打晕在地,当时连头盔都打烂了。警察赶到时,把我抬上警车送到医院,把我扔在一张木板上就不管了,大红龙还把我身上一百多元钱也搜走。半夜时分我估计大红龙睡着了,准备跑,被它们按住,把我送到孟楼派出所。当时它们使诡计说托人活动活动就可以出去,第二天从河口国保大队来了一个大队,它们用辣椒水往我眼里浇,逼我说信神的事和六里坪的接待家,当时我横下一条心死也不背叛神。第三天又把我往河口带,在车上,它们用保温杯打我的腰(半年后腰伤才好),到了公安局,又把我毒打了一顿,还用开水烫我耳朵,我穿的5层衣服都被它们踢穿了,右腿疼了有3个月。之后又送我到看守所,看守所一看我被打成这样不愿接收,它们还是强行把我关到看守所,我被它们关在行政号里,它们唆使囚犯打我,说:“你如果不说就不得吃饭。”从被抓进来的这8天里没让我吃一口饭,(后来得知,它们歪曲事实、颠倒黑白地给我哥说:“他不想见人,不愿吃饭,要绝食。”其实是它们怕被告,如果我死了它们也好找借口说我绝食造成。可见它们是多么恶毒!)

  在行政号的15天里,因我被打成那样没法干活,我每天都在默祷、唱诗,整日以泪洗面,每提审一次就被毒打一顿。后来又被关到刑事号5天,这里全是重刑犯,这些人更坏更恶毒,在这里受的折磨更重,根本睡不成觉,白天、晚上都得干活(糊小盒),根本不把你当人待,吃的饭跟猪食差不多,精神受压。若不是神保守真活不下去。在刑事号里又被提审,它们对我威逼利诱,见我不配合,它们就栽赃说李尚马的母亲是被我打死的,如果交待了可以将功抵过从轻处理,如果不说马上枪毙。见我不吭声,又把我毒打一顿,还用雨伞往我身上戳,虽然肉体受了苦,但我知道我的命、气息在神的手中。

  3月21日上午它们用警车把我送到襄樊邓林劳教所(在张湾),因我被打得不像人样,劳教所不愿接收,最后又给我检查身体,硬说我没事,再次强行将我送到劳教所,在劳教所前2个多月,别人在干活,我默祷神,把会唱的歌都在心里默唱一遍,每天来到神前祷告、唱诗,向神认罪悔改,不知不觉腿伤、腰伤都好了。2009年10月,邓林劳教所改为戒毒所,我又被转到襄樊市劳教所,在那里它们根本不把人当人待,没有尊严、人格,身心都受尽了摧残。于2010年2月解除劳教被释放。

  在我被关押期间,大红龙耍诡计骗我的哥哥,说找人花钱就可放人,结果花掉一万多元还被它们歪曲事实判了一年劳教。从中可看到大红龙惨无人道,一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栽赃陷害、威逼利诱、设罪杀人,实在是可咒可诅!

 

因传福音被人举报、拘留(2009/3/3)

  朱海兰(女,48岁,湖北省老河口市孟楼镇人)给季三宝点会执事李尚马(男,45岁住湖北省老河口市孟楼镇)传福音,此人不接受并举报。2009年3月3日上午约11:30左右,朱正在自家院子里,突然孟楼镇派出所所长督国庆带着3名便衣未出示任何证件直闯进来,并问其:“你是信主的吗?家里有CD机吗?”朱都回答说没有,督等4名警察进到朱的卧室进行搜查,搜到一包神家光碟后,一民警出示了证件说:“我们是孟楼派出所的。”之后三人就在朱的家中翻箱倒柜,又搜出一本十项真理。之后他们将神话书、光碟及桌上的碎纸片、手机、电话本都装进一塑料袋里,并要带朱回派出所,刚出门时遇到朱的丈夫下班回来,也一起被带到了孟楼派出所。督令朱的丈夫在院子里呆着,朱被带到办公室,督对朱说:“你不是信神的,那你敢骂女基督吗?”朱拒不从,督说:“你不骂你还是个信神的人。”之后把朱关在房间里,下午把朱送到河口看守所,什么也没问也无任何手续,就将朱关起来。

  3月4日下午,河口市国保大队三人到看守提审,一警察凶巴巴的用手指着朱吼道:“书从哪来的?……你们书上说反对共产党、大红龙,你就是大红龙,你反党不老实,判你2年,年轻轻的不在家干活,天天跑,搞的儿女名声不好。你认识志娃(教会带领)吗?”朱回答说不认识,审问十五分钟左右,未果。

  朱的家人托周俊良(男,50多岁,住湖北省河口市孟楼镇大周营村二组,在河口看守所上班,不知具体什么职务)找关系,送礼花了一千多元。3月6日上午,朱的丈夫和邻居去接朱回家,并交了450元生活费,没办任何手续释放。释放的时候拘留所的人说:“回去好好挣钱,不能跑了。”

  直到2011年秋天,大队书记(周树典,52岁)带着孟楼镇派出所的2名警察又来到朱家,村书记说:“你家若来人了(指信神的人)你可得跟他们说。”

  2012年春天,大队会计(周春宴,52岁)又带2名便衣再次来到朱家,会计要了朱的电话号码,一民警就给记上了,当问其要电话号码干什么时,会计说:“因你信神,要随时和你联系。”

 

湖北省襄阳市三名女基督被抓、罚款(2009/3/29)

  我叫吴超,女,46岁,原恢复流派,2002年接受新工作,住湖北省襄阳市乔营居委会。

  2009年3月29日晚上6:00,我在一楼做饭,当时十几辆车停在我家门口,十几个民警在门外猛敲我家的门,他们闯入我的家后拿出搜捕令,令我将我家五层楼的锁一一全打开,突如其来的民警让我感到害怕,因我尽接待本分,当时有2个姊妹也在我家,一个化名叫陆兵,大约38岁;一个化名叫小芳,大约42岁。当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搜我的家时,他们说是在执行命令,强行硬让我把门打开,他们就像一群土匪似的不管三七二十一把两屋一厅的房子翻了个底朝天,还拿照相机把没收的东西(有信神的书籍资料、刻录机器、碟子等)都拍了下来。两个姊妹也被他们逮个正着,他们派一个女警让我们三人把衣服、裤子、鞋子脱下来检查,然后把我们三人戴上手铐与没收的东西一起送到樊城派出所。

  大约到晚上8:00时,把我们三人分开审问,当时一民警问我说:“你的这些东西从哪里来的?往哪里送?跟谁接头?那两个是不是派来的?”他们又威胁恐吓我说:“这些东西是违法的,是政治犯,是反党的,你一个人担当得起吗?快说实话。”一直审到大约凌晨2点钟,就让我在口供上签字、照相,然后将我们三人关在一间牢房里,因着没有被子我们只好坐了一夜。

  第二天30号下午大约3、4点钟,我们被转押到樊城第二拘留所,2个姊妹拘留十天,我拘留15天,到了拘留所就通知我丈夫交了三人的伙食费1050元(有收据),在这期间,每隔一两天就会被审一两次,一审就是一整天,国保大队、派出所、公安局他们轮班审,他们又吓唬我说:“如果你再不说东西从哪来的、送到哪去,至少要判七八年或上十年,小孩走出去别人指指点点不好过,丈夫也不要你了,你也老了,等你回去啥也没了。”到第13天的时候他们威胁说:“你不老实说就不准你的小孩高考了,要像以前早把你拉出去枪毙了。”我说:“如果你们再逼我,我就撞死在你们面前。”说完我就往柜子上撞,一个民警将我拦住了,然后又让我在口供上签字。

  第14天下午约5:00,我被带戴上手铐转押到襄阳市第二看守所,去了再次照相,后又审问了二次,又按手印,最后要将我以“反党”的罪名判刑,后来家人找关系,请他们吃饭(注:因丈夫的哥哥认识国保大队的负责人和派出所的所长),最后又交了罚金1万多元(无收据)。在看守所里,每天吃的菜是萝卜根,米就像发霉的,还交了300元钱(有收据)。

  2009年4月29日下午大约3、4点,让我办完手续放我回家,给了我一张判刑一年(监外执行,因家里有病人需要照顾)的判决书,告诉我这一年里不准外出,每三个月到居委会报到一次。因在看守所又冷又休息不好导致我得了重感冒,嗓子都说不出话来,回家后全家人都不准我再信了,好长时间我一听到警车响心里就感到紧张害怕,在被抓的一个月里,全是神的保守才使我走过来的。

 

武汉市一女基督徒被抄家且没收神家现金、金银首饰三十万(2009/3/30)

  2009年3月30日下午1点左右,家住武汉市江汉区贺家墩常青路的周握平(女,54岁)在自己家做家务时,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的6名男警察突然闯进此家(因前两天警察在周握平的大门口抓走了一个姓万的姊妹,警察从万姊妹的包里搜出周的大门钥匙和周签字的金库条,万姊妹是湖南株洲被抓的一个姊妹供的,所以警察天天都在周家附近盯人、抓人),冲周握平大吼:“我们是东西湖公安分局的,租你房子的是什么人?他们是干什么的?他们姓什么?叫什么?是哪里人?”边吼边像土匪一样到处乱翻乱抄,一直抄到下午5点,结果什么东西也没搜到,只好暂时灰溜溜地走了。第二天上午8点又来了4个警察,拿着前两天从万姊妹包里搜出的帐条(15万多元的现金条,13万多金银首饰条,近价值一万元的肉食条,共计约30万元)逼着周握平交出现金、金银首饰及肉类品。另外,还逼周交出神话书籍,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威胁、强逼,无奈,周握平只好交出所有钱财、金银首饰及肉类品,还有自己用的十几本神话书籍也都交给大红龙了。后来,在一月内,他们又先后4次到周握平家逼问周:“你接待的有哪些人?他们住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有没有拿电脑的?”最后他们还威胁周:“以后你再不要信全能神了,也不要把他们带到你的家里,他们若来了你就跟我们打电话。”直到现在,周握平还被对面的邻居监视,周无论走到哪里都有人跟踪,什么本分也不能尽。

 

大红龙太可恨!(2009/2/20)

  马德清,女,46岁,内蒙古临河市人。

  2009年2月20号我来到了湖北省尽本分,当时教会都在调整各级带领工人,我们打电话、接人早已被大红龙监控、跟踪。当时就有五个带领工人被抓,我的电话也被监控。当时一个姊妹和我在电话里约好在武汉市火车站附近接待家庭见面,2009年4月2号,大约晚上6点钟我去了,没想到被早已蹲守在接待家庭的警察抓捕,给我戴上手铐拉上小车,上车就把我衣服脱下,将我的头蒙上,带到了武汉的一个地方,上楼梯还蒙着我的头,进屋就搜身,进来三个女人让我把衣服从上到下全脱光,一件一件的抖。接着让我穿上衣服就审问我:叫什么名字,哪里人,来这里干什么,手机是谁给的,打电话的人是谁,哪里的人。我还是跟之前那样回答了,告诉他们手机是理发店的女孩帮买的,打电话的人是理发店女孩的朋友,帮我找女儿。……在这同时也给我拍照了,前后左右的拍了几次。大红龙看到问不出什么就开始用皮带打我的脸、嘴。皮带大约两寸宽,两尺长,打得我嘴里的肉开口,嘴唇也出血了,我觉得嘴和脸都肿大了。我还是没说什么。这时他们又让我跪在地上,把我的手向背后举起,两手并在一起向上提,把我的头往下按。大红龙真是恶魔,心狠手辣,没有人性,残害人不择手段。此时我就给它放声大哭。一会他们就把我放开了,让我靠墙站着,我还是大声哭,他们就把我的袜子塞在我嘴里,我哭着装着晕倒了。他们就害怕了,给我一把椅子坐下。用手铐把我和椅子靠在一起,从此我就再也没说话了。在我进去就一直祷告神,依靠神,相信一切都在神手中。我也向神起誓:如果有背叛的意念愿神击杀我,口吐鲜血,立即死去。后来听大红龙说:“今天累了,休息一晚上。”我也在椅子上坐了一晚上。第二天问我,我就没说话了。到了晚上6点左右,从朝阳市来了三个人,两男一女,有把我的头蒙上带到了朝阳市第一看守所,里面都是杀人犯、盗窃犯、抢劫饭……各种鬼的声音让人胆战心惊。我每天吃不进饭,他们就用米汤水加辣椒给我灌,逼着我喝半盆辣椒水。大红龙真的没人性。后来有审问我几次,来势汹汹。我就极力的祷告神,咒诅它。它一时软一时硬,软硬兼施,但也不能把我怎么样,一切都在神手中。整整一个月后即2009年5月5日把我放了。后来有听说大红龙又拿着我的照片到处找我,使我有家难归,也不能尽本分,隔离了一年,大红龙太可恨了!

 

一基督徒在家无故被抓并拘留15天(2008/8)

  王启东,湖北省郧西县六官人。

  2008年8月的一个夜里,我正在睡觉了,突然大门被人撞得砰砰直响,我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了,刚把门一打开,就冲进来6个人(村治保王小红、香口派出所柯常意等6人)恶狠狠地说:“不许动。”它们在我家里到处乱翻,找到神话书、机子、诗歌光盘,还说把我家摩托车拿走,之后带我到六斗福利院,把我一直铐到天亮。第二天县里来人审问我,问书是哪里来的?我回答说不知道是谁放的。它们没办法,然后让我按手印,又送我到县拘留所,拘留了15天,15天后要我交生活费220元才放人,回家后还要我每15天向它们报到。

 

一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抄家、拘留、罚款(2008/3/18)

  曹国荣,男,64岁,湖北省襄樊市保康县马桥镇人。2008年春,因枊姊妹被抓后出卖,2008年3月18日,唐二河村治保主任李天学领着保康公安四人,拿着几个弟兄姊妹的照片来让曹国荣辨认,曹国荣说只认得柳姊妹的丈夫,别人不认识。公安问曹国荣是否信神,曹国荣没有承认自己信神,公安不信就进屋里搜查,一楼翻遍了没翻到东西,准备上楼搜,当时楼上有合订、合交、三百条两大箱,曹国荣急了说:“我屋里没有,有一点也在外面。”就带它们到自己弟弟曹国友家,当时搜走了130多本神话、大量神话、讲道碟子、一台‘名帅’牌机子。说要罚款2000元,曹说没有钱,李天学也说曹没钱。四月初四,曹国荣过生日,亲戚朋友们给了点钱,第二天马桥公安和保康公安开着车一行4人将曹国荣拉到保康公安局拘留五天,让曹国荣给它们干活(种菜),并罚款500元。

 

武汉市东西湖区一女基督徒尽本分被抓且没收物品(2008/1)

  2008年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3点半左右,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农场的代婆婆(女,61岁),带着32张讲道碟、价值800元的5台VCD,当车行至古田一路附近时被堵车。于是,代婆婆就下了车。一下车,突然东西湖区柏泉派出所的两个30多岁的男便衣出现在代婆婆的面前,并凶巴巴地说:“你被捕了,我们已经盯你半年了,你手里拿的什么东西(指光碟和VCD)?在哪里弄的?走,跟我们上车!”

  下午4点到达柏泉派出所后,一个20多岁的女警对其搜身,结果从代婆婆的身上搜出3个转户口的线索。之后,该女警与一个20多岁的男警审讯道:“叫什么?住什么地方?与你一起信的还有哪些人?你这些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就这些问题反复审讯两小时无果。

  当晚10点半,该所警察又给代婆婆当地吴家山派出所警察打电话将代婆婆转交当地办理,晚上11点,吴家山派出所来了4个便衣将代押走,晚上11点半到达吴家山派出所后,一个50多岁的男警又就上述问题审了半个小时,仍无果。他们只好放代婆婆回家。代婆临走时,警察还警告:“以后随时找你,你得随传随到。”

  因此,代婆婆被隔离一年,既不能过教会生活,也不能尽任何本分,使代婆婆的生命受到极大的亏损。

 

因信神被警察无故抄家(2007/11)

  我叫周元贵,是湖北省丹江口市人,我2003年接受全能神新工作,接受后一年,村干部就开始盘问监视。

  2007年11月的一天晚上,我们夫妻俩和一个姊妹正在聚会,因当地梁向银、周全兵两人的举报,大红龙(公安局四人、镇上一个干部、武装部一个,村主任江跟成)直接闯进屋,它们手里拿着各种武器(手铐、手枪、警棒),把我们看住不准动,然后楼上楼下、屋里屋外到处搜查,最后把影碟机及八十张歌碟、话碟、讲道碟,连我身上100多元钱及各种条子都搜走,给我们和这些物品在一起拍照,最后把我与姊妹两人及物品一起带进派出所,当天晚上让我冻了一夜,第二天开始审问。就“信了几年?你们一起多少人?你传了多少人?工具从哪里来的?”这些问题让我回答,我所说的它们不相信,审问我的张正伟搧我几耳光,最后它们说:“就凭你的这些材料,按照国家法律、宪法、扰乱社会、公民,罚款3000元。”然后让我回家给它们拿钱,家里没钱,我空跑一趟回来告诉它们没钱,它们又施加压力,说:“再不老实还要加倍罚款。”最后又带我去丹江公安局审问了一天半,它们见审不出什么,就给我定性判刑三年,后来派出所所长说:“若不是看在你我都是本乡本土的份上让你劳教三年,判你监外执行三年。”然后说:“我们若发现你再信神、再跪,抓住你就不是这样对待你了。我们在暗中监视,在监外看你的表现。”

 

湖北省武汉市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2007/9)

  2007年9月中旬的一天上午,武汉市汉阳区二桥路的刘兰娇(女,56岁)在去带湖北省大悟县夏店镇的一个新人的路上,遇到该新人原派别(季三宝)的两个恶带领,他们死死拽住刘姊妹的手往夏店镇派出所里拖,把刘的左腿也扭伤了。

  上午11:00到达该派出所后,一女警察搜刘的包,结果搜出120元现金,抄了几首给新人唱的歌,新人的电话号码,刘姊妹本人的身份证,诗歌和电话号码没收了。之后两个男警察分别审讯刘:“你来这里干什么?丈夫、儿子干什么?”还有一个男警接着说:“共产党对你这么好,你还要信神,还要反党反国家。”审问了一个多小时无果。中午12:30,他们强行给刘姊妹戴上手铐押到大悟县公安局审批判决结果,并在公安局里给刘姊妹拍了照、取了指纹。下午3:00又将刘姊妹押到大悟县看守所,到达看守所后,夏店镇派出所的警察还不给姊妹解手铐,他们就走了,企图想把姊妹一直铐着,直到狱警打电话让他们返回解开手铐,这才勉强解开。到看守所的第二天,两个男警察(一个是武汉口音,一个是当地大悟口音)提审刘兰娇,那个武汉口音的警察气势汹汹地审问:“你最好老实交代,你信的是什么神?是什么教义?你信了多少年?是当什么的?你的上司是谁?你来大悟干什么?”姊妹地回答令他不满,他便威胁道:“你不说就别想出去!”之后又反复就这些问题进行审问,但无果,他就拍着桌子吼道:“你给我站起来,不许坐!”边吼边揪住刘姊妹的左耳警告道:“明天这个时候我们继续审问你,你这几个问题不说清楚,你就别想出去!”之后令姊妹签字、画押。

  拘留4天,收取120元生活费,最后姊妹身上只剩下仅有的5毛钱,没有回家(武汉)的车费,便与狱警商量能否少收点,给留点车费钱,狱警说:“我才不管你的。”

湖北省一基督徒先后两次被抓,一次抄家(2007/4/13)

  翁世文,男,65岁,原季三宝派,住湖北省蕲春县管窑镇。

  2007年4月13日,翁世文原季三宝派的带领张和平勾结外邦人管××诬告翁“拐卖妇女,骗取钱财。”因此,5月21日下午两点多,管窑镇派出所的所长蔡××、副所长余平安和另一个姓吕的3名男警(3人年龄在30至40岁之间)闯入翁家,在没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就像土匪一样抄家,楼上楼下、床上床下、柜子、抽屉、棉被、衣服兜里等到处都抄得一片狼藉。一直抄到下午4点多,结果什么东西也没抄到。之后,他们气愤愤地说:“走,跟我们走一趟!”

  下午5点左右到达该派出所后,那个姓吕的警察就“你为什么要信神?你传了多少人”对翁世文反复审了4个小时无果。此警察气愤愤地掐住翁的下颚往墙上猛撞两下,之后又令翁在口供上签字、按十个手指的指纹。因无证据,他们只好于当天晚上9点将翁世文释放。

  2012年1月27日下午4点多,翁世文把7份开除敌基督的通告送给该镇土城岗村一姊妹家时,当时姊妹不在家,姊妹不信的丈夫(王××,40多岁)联合本村4个男人拦住返回的翁世文,其中一男人报了警,同时,该姊妹的丈夫强行把翁身上带的7份开除敌基督的通告给搜去了。不一会儿,管窑镇派出所的两个30多岁的男警驾着一警车驰来,姊妹的恶魔丈夫把这7份开除敌基督的通告也交给了这两名警察。这两个警察随即就把翁的双手铐着推上警车(一直铐到晚上10点多释放时才解铐)。

  下午5点左右到达该派出所后,警察把翁的双手又铐到椅子上审讯:“你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准备送给谁?”通过一番审讯无果,他们又令翁签字、按十个指头的指纹、照相。于当晚10点,他们让翁所在村的村长来接翁世文回家。村长王老六借此向翁世文的儿子索取一条价值600元的满天星烟和两盒价值40元的黄鹤楼烟。

 

湖北省通山县夫妻俩因信神被抄家,丈夫有家难归(2006/12/12)

  夏祖炎,男,54岁,家住湖北省通山县杨芳乡,现住崇阳县;

  杨素珠,女,45岁,是夏祖炎的妻子,地址同上。

  2006年12月12日下午3点左右,夏祖炎出去聚会,其妻在家看神话,被隔壁的恶人夏臣刚(男,当时57岁)举报,随后杨芳乡派出所3个男警(都是40多岁)闯入夏家,气势汹汹地问杨:“夏祖炎到哪去了?”“砍柴去了。”此时,他们一掌推开杨卧室的门,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地抄家,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搜查,结果抄出《合订》、《天使吹号》各一本,新《合交》3本,20多张碟子,几篇见证文章和条子,一个15元的音响,一个20元钱的转换器,并全部没收。

  抄毕后,他们仍潜伏在此等夏回来好拘捕,两个多小时不见夏归,他们只好离开,临走时,令杨转告夏回来后到杨芳乡派出所自首。

  当晚晚饭后,该派出所警察见夏没去派出所自首,他们又连夜跑到杨家追问,还拿了一份事先写好的材料令杨签字、按指纹。从此后,夏祖炎有家难归,天天只能躲在附近的山上和草棚里过日子,就这样在外漂泊了4年之久,直到2011年4月离开此地才有点自由。那时3个10岁左右的孩子的重担都落在杨素珠一人身上,生活非常艰难,为了节约点钱,很少点灯。这都是大红龙给神选民所带来的痛苦。

 

湖北省通山县一基督徒因信神被抄家、拘留、有家难回(2006/12/26)

  谢松华,女,57岁,家住湖北省通山县杨芳乡。

  2006年12月26日下午5点多,本村的一个新人(盛××,男,60多岁)给本村村长(盛新平,男,40多岁)传福音,村长不接受且报了警。随后杨芳乡派出所的警察把盛新平抓去审问,盛因不明白真理而出卖了谢松华。随即该乡派出所和通山县公安局的20多至30多岁的4、5个男警开着一辆面包式警车直奔谢松华家,他们闯入家后,就像土匪一样在楼上楼下乱翻乱抄,就连灶里烧柴禾的柴灰都扒开看,结果搜出《合订》、《合交》、旧《合歌》、《三百条》、《三步精选》、《神揭示人类七方面的败坏》各一本,几盘歌碟、一张教会人员名单、一份神家的账单,一台价值300元的CD机,2300多元现金(其中神家800多元),全部没收。搜完就把谢松华铐着押到杨芳乡派出所。

  十几分钟后到达该派出所,晚上8点多,两个男警又把谢松华押到通山县公安局。晚上9点多到达该局,抓谢的一个男警就对其搜身,什么也没搜到。搜完后就令谢站着受审:“书、碟子、机子从哪里来的?信了多长时间?怎么聚会?谁传的?带你的那个人是谁?把这个人交出来,把杨芳乡所有信神的人都交出来。”还说谢是带领,信的是邪教。审了半个多小时无果,他们又令谢签字、按指纹、脚印、拍照。当晚10点多,那两个男警又把谢双手铐着押到通山县拘留所。谢松华拘留期间,先后两次被提审,每次审问都是逼着谢供出信神的弟兄姊妹,并威胁:“不说出来,过年后再把你抓进来。”谢的家人为了谢早日出狱,请客送礼找关系送了300块钱和10斤麻油。2007年1月10日上午11点左右,谢松华交了3000元罚款(没收据)和750元生活费(50元一天,没收据)后才被释放。

  释放后,谢因害怕再次被抓,只好和丈夫吴昌敬于2007年2月19日(大年初二)跑到广州番禺区石基镇打工,在广州两年里,杨芳乡派出所的警察又去找了谢松华夫妻俩几次(后听邻居说的)。2008年9月的一天,杨芳乡派出所的警察通过网上联系上了谢松华在广州番禺区石基镇打工处所在派出所警察,让该镇派出所的警察去追问谢松华信神的事。致使石基镇派出所的警察跟踪谢一个月,导致谢长期不能聚会、尽本分。2009年2月,谢松华返回当地后,杨芳乡派出所的警察吩咐谢松华本村的一个退休会计监视着。无奈,谢又被迫与丈夫吴昌敬一起在外借着打工信神。因着大红龙的跟踪、监视,导致谢有家不能归,长年在外过着流浪地生活,直到2012年10月才从外地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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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一女基督徒因信全能神被警察打骨折(2006/9/4)

  2006年9月4日晚上9点半左右,湖北省国家安全局的两个40多岁的男警闯入顿仙桂(女,59岁,湖北省孝感市孝感区城关镇人)家,气势汹汹地对顿说:“你是信全能神的,你已被人告了,我们监视你三个月了,走,跟我们走!”顿不依,此二人便勾结孝感市公安局的警察,不一会儿,载着十几个警察的几辆警车驶来,其中一个身着警服的近30岁的女警冲到睡在二楼顿仙桂的床前威胁道:“起来!你被捕了!你不要倔强,我学了几手武术的!”话音刚落,还没等顿穿上鞋,该女警就一把抓住顿的头发往下摁,然后像拉猪上杀场一样,把顿往楼下拖,把顿的头往墙上撞,后脑撞了个大血包,当场昏死过去,苏醒过来已是次日凌晨4点左右。当时顿仙桂的儿媳妇说:“我妈妈又没犯错,你们为什么对她这样呢?”警察便一掌把顿的儿媳推到在地。他们还威胁顿的小女婿:“你要是与我们对抗,我们连你老婆都抓走(当时顿的小女儿已有四个月的身孕)。”然后他们对刚苏醒过来的顿又是一阵猛拖带打猛踢,结果顿的左大腿被打骨折,住院9天,花了一万多元,瘫在床上两个月不能行走,休息大半年才有所恢复。出院三天后,湖北省国家安全局又带着孝感市公安局、卫生局、宗教局、工商局、统战部、妇联主席各部门的代表来追问顿信神之事,并令顿写保证书,从今以后不要再信神了。从此,大红龙就一直监视顿仙桂,并找各种理由罚钱,顿的诊所里有一个听婴儿心跳的机器,大红龙硬要说顿在私自鉴别婴儿的性别,是违法的,罚款20万,顿的儿女请湖北省国安大队和以上各个部门的人吃饭,送烟酒、红包花了一万二千元,结果还是罚了五万元。

  2011年,警察把顿诊所的门牌砸了,手术台也摔了,真是一帮土匪、恶霸!

 

湖北省应山县一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拘留五天(2006/8/20)

  2006年8月20日下午两点左右,湖北省应山县广水办事处八一路的瞿红艳(女,41岁)在外传福音,路过湖北省麻城县汽车站时,给家里不信的丈夫打了一个电话,恶魔丈夫石建国(44岁)根据其显示的号码报了警,不一会,该站派出所的两个男便衣冲到瞿的面前吼道:“出示你的身份证!”瞿答:“没带。”这时,其中一个便衣恶狠狠地说:“走,跟我们走一趟!”

  到达该站派出所后,他们像土匪一样,一把抢过瞿的包,结果什么东西也没搜到,另一男警气愤愤地审讯道:“你到这里到底干什么?是不是传福音?你到这里来传了几个人?你们的带领是谁?你信的是邪教,是反党反国家的,我们有专门捉信邪教的部门。”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半个多小时无果。当晚8点多,瞿的恶魔丈夫专门从家里把瞿原先在教会里记的弟兄姊妹名单送到麻城县汽车站派出所,因此,该派出所的警察以此为定罪的证据,于是便把瞿押到麻城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的第二天上午8点多,5个男警提审瞿:“你信的是什么邪教?”还恐吓瞿:“你这个信邪教的,还敢跑到我们这地盘来传福音!”大约审了20多分钟后,他们强行瞿红艳在事先写好的材料上签字、按手印。拘留第五天,瞿的丈夫给狱警交了一千多元钱后,瞿红艳才被释放。释放时,狱警警告瞿:“你再别信神了,你已经备案了,并用传真发到你单位了,你若再信,捉住了,就要判刑坐牢!”

 

湖北省一女基督徒因尽本分被抓受酷刑并劳教两年(2006/7/31)

  2006年7月31日下午2点多,湖北省崇阳县白霓镇的陈凱丽(女,43岁)正在江西省南昌市一印刷厂里把订做好的神话书籍正准备提走时,被本厂人举报。不久,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公安分局4、5个便衣警察直奔现场,其中两个不问青红皂白,一左一右地抓住陈的双手向背后猛一拉强行押上便车,途中不准陈上厕所,逼得陈大小便拉在裤裆里,他们还用书不停地敲打陈的头部。

  晚上7点左右到达西湖公安分局后,他们对陈进行拍照(正面、左、右侧面)、搜身,边搜边骂,并且还在陈的身上乱打,结果搜出了一张公交卡(大约还有十几元)和70多元钱将其没收(无收据)。然后把陈的右手铐在两层钢架床的上层(脚只能勉强着地)。随后, 5、6个警察轮换逼问、毒打:“谁叫你印这些书?印了多少?送往哪里?谁叫你的?住在哪儿?”陈不说就打,有的用电棍乱击,有的用手搧脸,有的用脚踢腿。就这样三天三夜地铐着、审着、打着、踢着,并且在这三天里,仅让陈吃一顿饭,连厕所都不让上。陈已被折腾得奄奄一息,精神完全崩溃,甚至连呼叫的声音都发不出来了,陈的手脚被打得像面包,戴手铐的地方留下深深的痕迹,一个多月都没恢复。

  直到8月2日,他们又把陈的双手铐上押到南昌市第一看守所,到达看守所后,一女警不仅让陈脱光衣服搜身,而且还让陈赤裸着身子走进牢房,使陈的精神上也受到严重地摧残。

  在看守所里,关押了一年零八个月,直到2007年底,西湖公安分局定为“利用邪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劳教两年,2008年3月转押到江西省南昌市女子劳教所。同年7月31日期满释放,回家后,还在当地派出所、村干部的监视中。

 

湖北省大悟县基督徒无辜抄家、罚款(2006/6)

  李学都,男,64岁,湖北省大悟县丰店镇人。

  2006年6月中旬的一天下午,本村村主任方忠来(男,31岁)、民兵连长潭硕带着丰店镇派出所的肖、胡、张三名警察闯入李学都家,气势汹汹地问李的妻子:“有人举报你丈夫信法轮功(是邻居颜得悦举报的),并且是个头,他到哪里去了?”“到大悟县宣化镇我哥哥家去了。”于是他们就驾着警车按此地址追到此家,一见到李学都的大舅子就追问:“你妹夫李学都是信法轮的,到你家来了。”说完就开始搜查李学都,没搜到后,他们晚上10点又返回到达李学都家后,像土匪一样开始抄家,结果抄出一张神话歌碟。临走时,气愤愤地对李的妻子说:“李学都回来了,你告诉他赶快到派出所去自首,否则,我们就重重罚钱!”

  没过多久,一天李学都主动去该镇派出所后,一个30多岁的男警审讯:“你信的什么道?谁传给你的?在哪里聚会?有哪些人在信?带领是谁?”李答:“信耶稣。”“你要信耶稣必须有国家的证明才合法,若没有手续就是邪教!”审到中午12点无果,他们仍不放人,并用残酷的手段折磨李学都,当天下午两点,正值炎热的夏天,胡所长令李学都顶着炎炎的烈日在地里拔草,李被晒得中暑晕倒在地。但他们既不抢救也不放人,直到晚上8点左右,李学都苏醒后,胡所长还向李勒索钱:“你现在先交400元钱,暂时放你回家,以后怎么处罚等候通知。”李无钱,胡所长硬逼着李到他的侄儿那借了400元钱交给他后,才放李回家。10天后的一天,胡所长又给李学都侄儿哨信,让李学都再交600元钱,若不交,就送到大悟县看守所坐牢。无奈,李学都只好又借了600元钱交给胡所长(无收据)。

 

湖北省一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殴打并判劳教(2005/10/24)

  全克勤,女,43岁,湖北省襄阳市古驿人。2005年10月24日我在河南省南阳一个印刷厂里被印刷厂的人出卖,当时厂外围了一圈警察,个个都全副武装手持电棍,进来四个穿制服的警察(其中一个是队长姓张)一起围着我,并把我按在地上反拷两手,推上车一路开到南阳市上庄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就审问我:在干嘛?我说:“找人,找我父亲。”它们说我说谎,就用手搧我的脸,左右开弓打我嘴巴,顿时脸上火辣辣地,一会儿就没有知觉了,它们一边搧一边骂骂咧咧:“说不说?认不认?”我大声哭叫:“你们没有王法,没有公平,杀人犯不抓,抓我一个弱女子。”它们恼羞成怒,随手拿了一本2寸厚的杂志,卷起来左右狠搧我的脸,我的嘴两边开始流血,它们仍不停手,继续问话,见我不说,又把我的两手和两脚都用手拷锁起来,给我上苦刑“穿心杆”(就是用一根粗竹棍从手肘穿过腿弯到另一个手肘,人看起来像一个煮过的虾子一样),由两个人抬着竹棍来回晃,让我在竹棍上前后滑动,这样抬着我晃了两个小时,手拷、脚拷把肉都勒红了,当时感觉自己就像农村人绑着猪抬去卖一样。我说要上厕所,它们不让,让我尿裤子,它们见我大声叫又把我弄到四楼审讯,晚上把我拷在床柜上,一手拷一边,我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只能半弯腰姿式靠在床边,它们轮流睡觉轮番审问我,不让我睡觉,到第二天10点多解开我,我的腿已经站不直了,又审问我一遍,见我还是不说,送我到上庄看守所。

  一进看守所的门,就让我把衣服都脱光,一丝不挂的站在那等着检查,有两个女的慢慢的一件一件检查我的衣服,连胸罩和短裤都不放过,完了把衣服上的扣子拉链都剪掉了,那些衣服都不能再穿了,鞋子都给扔了,10月的天气,它们自己穿着厚衣服,皮靴,让我光着脚走进走出的提审,光着脚走进监所舍,一个同监实在看不下去给我一双鞋。

  刚到看守所是一天一审,见我不说,就变成三天一审,它们软硬兼施,哄骗说:说了就把你放了。见我还是不说,以后就一个星期审一次,一直关了我一年零一个月。看守所主要是为了赚钱,我们的伙食不如猪吃的,那菜都是从菜场拣的,不切不洗,直接用水煮,稀饭就是清汤水,馒头黑乎乎硬邦邦的,一顿一个,动作不快还吃不到,根本不当人待,在看守所里每天都有干不完的活,当天的活谁若干不完就要罚款50元,就这样度日如年。

  在这里它们没事就把我提出来审审,并威胁我说要全国通缉,我说:“行,你发,我不怕!”后来发了起诉书,找到另一个印刷厂的姓竟的女人来作假证,开庭审我就定我“邪教组织”的罪名,判我7年有期徒刑,2006年1月18日把我送到河南新乡女子监狱,按杀人犯、涉抢、涉黑的重刑来劳教我,大红龙太邪恶了,制造伪证,设罪杀人,栽赃陷害。

  在监狱里,每天早上6:10下楼,一到时间就有全副武装的女警拿着电棍赶着叫骂着走,从监舍到车间有半里路,但吃饭只给半个小时,如果吃的慢就打不上饭饿肚子,剩饭要扣分,倒饭要扣分,一年累计扣3分就没有积极分子,减刑也只能减八个月以下,住在集体监舍,一间住十四个人,到冬天有十六个人,我被关在一大队三分队,那里的活是最重的,也是最苦最累的,减刑也是按这个性质,在监狱里每天都要加班加点的干活,晚上要加班到12点有时通宵不睡,结果无论我表现多好都减得少,我找队长说:“你们不是说给我减两次刑吗?为什么只减一次呢?”那队长说:“你是重刑犯,不能减刑两次。”我说:“我没有做过坏事。”队长说:“我相信你说的,但国家不相信,人家有人证、物证给你定这个罪那就是这个罪,我也相信你是好人,从见你第一眼就知道你和别人不一样,你老实巴交的不会做坏事的。”

  我于2011年6月24日出狱。在这期间我经历了非人的折磨,更让我看到大红龙满口谎言、歪曲事实、颠倒黑白,严刑逼供,残害人是它惯用伎俩,在这个国家没法可依,它想怎样就怎样,它就是法,看到它如此邪恶、凶残,使我更有信心走好信神的路。

 

湖北省崇阳县两名女基督徒运送神话书籍被抓拘留又罚款(2005/9/30)

  雷凤英,女,42岁,家住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

  陈有娣,女,60岁,家住武汉市汉南区。

  2005年9月30日上午11点多,雷、陈二人在咸宁市横沟桥镇收费站附近转运神话书籍时,被一长途汽车司机举报。不一会,横沟桥镇派出所的两个30岁左右的男警开着一辆小轿车型的警车飞速驶来,冲雷、陈吼道:“你们是干什么的?箱子里装的什么东西?”边吼边划开装有《话在肉身显现》神话书籍的箱子问:“这书是从哪里来的?”与此同时,他们把雷、陈二人推上警车,连人带书、车(120本神话书和一辆价值400元左右的三轮车全部没收)一同押到该所。

  中午12点左右,雷、陈二人被押到该派出所搜身后,几个40多岁的男警轮换审问:“这些书从哪里来的?谁叫你们来接的?信的什么教?带你们聚会的人是谁?”就这些问题反复审讯无果,其中一个姓黄的警察恼羞成怒地拍着桌子吼:“早已把你们盯住了,最好说实话,若不老实交待就整死你们。”就这样连吼带审地弄到下午5点多后,令雷、陈二人签名、按手印。之后他们又把雷、陈二人押到咸宁市公安局等候判决,结果被定为“信邪教”实施拘留。晚上6点多,他们又将雷、陈二人押到咸宁市看守所。晚上7点多到达看守所,狱警对雷、陈二人搜身,雷的身上什么也没搜到,从陈的身上搜出380元钱(后来他们给了200元买东西用了,还有180元没收了)、一块价值30元的手表也被没收了。

  第二天,陈有娣的丈夫来看守所看望陈时,狱警故意放黄色录像给他看,并诬陷说:“信神的人男男女女的在一起搞淫乱,你妻子她们就像录像里放的一样。”导致陈后来释放回家后,陈的丈夫天天和她吵闹,不能自由信神、尽本分。

  雷、陈二人在看守所被关押一个多月期间,先后十几次被提审,每次提审都是追问“书是从哪里来的?要运往哪里去?”审问期间,雷、陈二人常常遭到他们的毒打,一次提审时,雷没吭声,他们照雷凤英的右脸猛搧两耳光,穿着皮鞋踢雷的右小腿,导致雷疼痛难忍。雷、陈二人不仅受到警察常常地打骂,在牢房里还受到其他囚犯的欺负,每天晚上睡在马桶边,臭气难闻,令人恶心呕吐;白天,牢霸强迫洗冷水澡,不洗就用冷水泼。

  陈、雷的亲人为了她俩早日摆脱监狱里非人的生活,便请客送礼,陈的丈夫请该看守所、横沟镇派出所和咸宁市公安局的人吃饭、送烟花了1000元,另外还交4000元罚款,100元生活费后,才于2005年10月31日下午5点释放,拘留31天。雷丈夫的哥哥请崇阳县公安局的人吃饭、送烟共花1000元后,才于2005年11月10日下午5点释放,拘留41天。雷释放后,崇阳县公安局的警察还三天两头地给雷丈夫的哥哥打电话,追问雷风英是否还在信神还在外面跑。后来雷丈夫的哥哥又给崇阳县公安局的人送了一壶价值30元的一壶酒和价值200元的一条狗才不再追问。

 

湖北省大冶市一女基督徒聚会被抓罚款一千元(2004/11)

  2004年11月下旬的一天下午3点左右,谢群(女,34岁,湖北省大冶市伍家龙东风路人)在该市汪仁镇枯树咀村一姊妹家聚会时,被接待家姊妹的儿子报了警,随后,大冶市湖滨路派出的5、6个男警开着两辆警车驶来,闯进此家后,不问三七二十一就拖着谢群上车。

  下午3点多到达该派出所,晚上8点左右,两个男警把谢带到地下室里,就谢叫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跟其她3个姊妹是怎么联系上的?是怎么到枯树咀去的这几个问题反复审问半个多小时无果,但他们仍不放人,直到当晚12点,谢的丈夫找关系罚了1000元钱(没收据)后,才释放谢群。

 

湖北省一基督传福音被抓遭毒打并拘留十天(2004/11/12)

  2004年11月12日下午1点多,湖北省嘉鱼县高铁镇的周和平(男,50岁)与张远荣(男,59岁,住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横沟桥镇)在租房里(横沟桥镇小学附近三楼)商量福音线索时,横沟桥镇派出所的4个40至50岁的男警突然闯进家里,其中一个像是头目模样的警察凶巴巴地问周和平:“你是哪里人?拿出你的身份证。”同时,又一把抓起周和平放在张远荣床上的上衣,在衣兜里到处摸个遍,结果搜出一个自制的小笔记本和70元现金。该警察大声喝道:“走,把他带到派出所去!”话音刚落,站在旁边的两位警察伸手将周和平的双手往背后用力一逮,死死地捏住周的双手腕,他们的另一手紧紧地掐住周的脖子,将其塞到一辆银白色的面包车里。

  下午两点多到达该派出所后,警察郑赤忠(男,40多岁)令周站着审讯室受审:“你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到这里来多久?跟张远荣是什么关系?发展了多少人?你们里面有哪些机构?分布在哪些地方?你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周答:“捡的。”周的回答令他们不满,一个警察冲到周和平跟前,抬起右脚一阵猛踢,之后令周罚站3小时之久。

  下午6点多,又来了4个(三男一女,女的40多岁,男的都是50多岁)该派出所的上层警察(不知是哪个单位的),其中一个像头目模样的警察就周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进行审讯。因周始终不吱声,这4个警察异口同声地吼道:“跪下!腰板挺直跪好!”当周和平跪得实在受不了时,身上稍稍晃动了一下,他们一拥而上,照周浑身一阵凶猛地拳打脚踢。更为甚者,一警察抡起手掌照周的右耳猛搧几个耳光。顿时,周眼冒金星,耳朵嗡嗡直响,渐渐地听不到声音了(一月后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隔膜破了,无法恢复听力,至今,右耳已完全失去了听力。),就这样被他们又罚跪又毒打地折磨了半时间之久。

  晚上7点50分,4名警察(其中有3个就是下午6点多来的)把周和平押到咸宁市咸安区公安分局判决,结果被定为:“信‘东方闪电’邪教”的罪名实施拘留。当晚8点45分又被他们押到该市第一看守所(即咸安区猫儿山看守所)。

  一进看守所的6号牢房,就遭到号霸万××(男,40多岁)的残酷折磨:令周和平到卫生间脱下裤子跪着,并让周用手捏自己的生殖器。在看守所里先后3次提审,每次都是软硬兼施地逼供,尤其是有一次提审时,一个40多岁的男警威胁道:“你不交待,我就整死你,我虽然不亲手把你怎么样,但我可以吩咐囚犯整你!”说着说着,一把掐住周的脖子,当时把周掐得连气都踹不过来了。

  周和平在监狱里,天天受着警察、囚犯们的折磨、蹂躏、毒打,11月21日上午终于被他们折磨病了,血压也高达180/220。在医院里仍受着大红龙的酷刑对待,警察把病得奄奄一息的周和平的手脚铐在病床上,连上厕所的自由都没有。可见,大红龙对待信神之人是何等残忍!

  他们看到周和平在病危期间,因怕花钱中断治疗,又怕死在牢房里给他们带来麻烦,才被迫于2004年11月22日下午1点多将周和平释放,拘留10天。

 

湖北省九名基督徒因信神遭抓捕抄家拘留、罚款讹诈万余元(2004/11/24)

  2004年11月24日下午3点至5点,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永安派出所出动多名警察在短短两小时内疯狂抓捕咸安区全能神教会的9名基督徒(因这之前原小赞美派带领嫉妒9人接受全能神新工作而举报的):肖静(女,48岁)、张成凤(女,66岁)、殷先莉(女,56岁)、彭九娣(女,60多岁)、喻晓梅(女,50多岁)、李坤凤(女,63岁)、陈晚芝(女,55岁)、吴满先(女,47岁)、王××(男,60多岁)。并对肖、张、殷、彭、喻等以信邪教、反党、反政府的罪名予以9—16天的刑事拘留,对张、肖、殷、李等罚款讹诈万余元(仅了解到的,彭、喻、吴等也罚了款,因无联系未能统计)。

  2004年11月24日下午3时许,咸安区永安派出所3名男警先往肖静家抓人扑了空(因肖静在单位上班),便抄家半小时,搜出两本神话小册子、一本诗歌和一本笔记。之后,将正在单位上班的肖静强行拉上警车带到永安派出所。该所警察李建国就信的是什么?为什么要信等问题对肖静进行审问,还问肖静:“你知不知道你犯了罪?”大约下午4点,另3名男警由咸宁市二机电厂保卫科的人带着去殷先莉家抓人,说姊妹信邪教并强行抄家近半小时,搜出一本写有神话和诗歌的笔记本,随后把姊妹带到永安派出所进行审问,与此同时,另一男警也由咸宁二机电厂保卫科科长祝××(女)带路去抓张正凤,也将其带到该派出所审问(注:张、殷均为二机电厂员工),审问无果又派3名男警去抄家,搜出一个手抄笔记本和一本《圣经》。大约5分钟后,又有3名男警去李坤凤家强行将其带到该派出所。在这期间,彭九娣、喻晓梅、陈晚之、吴满先、王××5人也被陆续抓到该派出所,并就信神的事进行审问。因陈晚芝有个瘫子女儿,吴满先、王××没有证据,于当晚7点左右将其3人放回家。李坤凤的家人花500元钱请李建国吃饭,又买了60元的烟给他,所以当晚8点左右李坤凤也被放了。在这之前,约7点左右,该所人员将张、肖、殷、彭、喻5人分批转押至咸宁市公安局,该局以“信邪教、反党、反政府”的罪名定刑,予以16天的刑事拘留。晚8点左右押到咸宁市猫儿山看守所,狱警令牢霸对5姊妹搜身,把张成凤身上200元钱、肖静身上700元钱和一块手表搜走,还令她们洗冷水澡。第二天下午3点左右,分别对5人进行提审,就信的是不是全能神?有没有书?和哪些人在一起聚会?等问题进行审问。在审问张成凤时,警察用电风扇对着张吹冷风约半个多小时。隔了一天,警察又让张成凤、肖静、殷先莉挂着写有“信邪教”的牌子照相。一星期后,他们又对5个姊妹进行提审:“教会执事是谁?小区带领是谁?”问张是不是执事,有没有管钱,并警告:“你们这是反党、反国家的,不能信。”在拘留期间,吃的像猪食,早上清水稀饭,中午、晚上水煮白菜,没一点油盐,天天如此,吃得姊妹们反胃。

  在拘留期间,因肖静家人请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正副队长及相关人员吃饭,两桌花了1300多元,又买了两条价值400元烟送给咸安区公安分局执法大队的人员,还罚款1000元,另交伙食费700元(其实每天不到5元)。因此肖静提前一周释放,即2004年12月3日下午4点释放,拘留了9天。因监狱里生活太差,还受牢霸欺压,用冷水洗澡,姊妹出来后经常反胃呕吐,心跳很快,身体不适有半年,吃了几副中药才好。张成凤、殷先莉、彭九娣、喻晓梅4姊妹于2004年12月10日下午5点左右取保候审被释放,其中警察向张成凤索要3000元罚金,另交600元伙食费,加上进看守所时被狱警搜走200元也没退还,另因天气寒冷姊妹家人送来一床新被子(价值200元)也被狱警劫走了,共讹走4000元才放人。因在看守所遭受非人待遇,张成凤姊妹出狱后双腿浮肿,心发慌,手发抖,晚上总是睡不好觉,直到3个月后才慢慢恢复。殷先莉出狱时被索走取保候审金及生活费3500元。彭九娣、喻晓梅也被罚(多少不详)。因受此事影响,喻晓梅害怕再抓不敢信退出了教会,其她姊妹的家人逼迫得更厉害。

  2005年1月5日上午9点,永安派出所的警察又去咸宁市二机电厂李坤凤、殷先莉二人取手纹、脚纹、头发(验DNA),对笔迹,并威胁说:“以后不要再信了,若再信,性质就严重了,一年之内,不能到外面去。”

 

武汉市一女基督徒尽刻录本分被抓且拘留15天(2004/10/13)

  2004年10月13日下午5点左右,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长丰乡的付云美(女,49岁),正在硚口区长堤街的黄姊妹家尽刻录本分时,被邻居×××(男,60岁左右)举报,不一会儿,长堤街派出所6、7个男警(其中有的是便衣)立即驾着警车驶来。“咚,咚,咚……”一阵紧急地敲门声,黄姊妹的一个傻儿子随手开了门(黄姊妹当时没在家),这伙警察一拥而进。一警察指着两台大型刻录机、3台CD机、两箱新光碟、一本《话在肉身显现》和一本《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全部没收了),对付云美说:“你这是干什么?你这属于犯法的?你们信的是异端邪教。你叫什么?住在什么地方?”边问边强行把付云美押上警车。

  晚上8点左右,到达长堤街派出所后,他们就对付云美进行审讯:“你是怎么到这里来做这个事的?你信仰什么?你是谁传的?”就这些问题反复审问一个多小时无果。一警察恶狠狠地骂道:“你再不老实交待,老子要打死你!”次日上午8点多,两个男警又就上述问题对付进行审问,审到10点仍无果。他们咬牙切齿地说:“你做这事是触犯法律的,要受到法律制裁!”于是,他们就令付云美签字、按手印、拍照。上午11点,5名警察把付云美的双手铐着押到硚口公安分局,不一会,到该分局判决后,他们一伙立即又把付押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第一拘留所,12点到达该所后才解开手铐。拘留时,付云美的家人为了付早日出狱,到处找关系花了2000元钱后,才于2004年10月29日释放,拘留15天。

  付云美通过些次被抓后,神经变得特别紧张,尤其刚释放后的半个月时间里,付一见到警车或看到穿警服的警察就十分害怕:浑身发抖,心里发慌,睡觉也不能入眠。直到现在,只要一听说环境,付云美就心有余悸!

 

湖北省一女基督徒因印刷书籍被警察毒打、拘留、索罚(2004/9/8)

  高永珍,女,51岁,湖北省枣阳市蔡阳街人。

  2004年9月8日下午,我与周兰(女,40岁)从一家印刷厂出来,没多久,就被两个便衣(男,约50岁,一个180cm,一个稍矮点)拦住,向我们亮出证件,说他们是公安局的,把周兰的包拉开拿出了合歌本,它们一前一后把我们夹在中间,带到了长阳县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后,它们搜了我的包,把我的身份证及书籍都搜出来,之后分开审问我们,就“书是从哪里来的?你们在干什么?家住在什么地方?”审问我,我的回答它们不满意,就骂我、吼我,无奈,我只有装疯、装病,说自己以往有过心脏病,它们几个把我抬上了车,不知是什么地方,把我放在二楼的地上,它们有的说把我吊起来打,有的说扒我衣服打,之后又把我放在排椅上戏弄我,用一瓶矿泉水往我脖子上使劲压,不住的折磨我,折腾了一个多小时后,就把我拉到长阳县看守所。

  大概10月1日的上午8点多,来个两个男警(张绪金、雷有心)要带我走,我还是装作不正常的样子,它们就用拳头使劲敲我后脑勺,打得后脑勺都起个包,睡觉时都不能碰。一路上它们把我的手铐在车上,他们买了几十斤桔子,边吃边说:“下次你再跑往上海去传,再出事了,我们再去一次上海玩玩。这长阳多好玩,山多美,桔子也甜。”赶到枣阳公安局已是下午5点,雷有生审问我,因我不配合,他抓着我就打了几个耳光,又抓着我的头发往地上拖,又踢几脚,用脚跟踩我脚面,我的脚面上立时起个青包,又用橡胶棒猛打我大腿,立时起一条青痕。之后它又用车把我送到枣阳市看守所。10月8日上午9点左右,我再次被雷有心提出去审问,问“信的是什么?与什么人来往?跟谁在一起聚会?”我只是说自己跟丈夫生气才出门的。张绪金(男,58岁,枣阳市公安局治保科科长)一听从门外进来一拳打在我的脸上,说:“那一年为抓住你们,你跑了,车回转弯把老子的胳膊给碰断了,老子恨死你了,你还不承认?”又举起一个小凳往我身上砸,狠狠地踩我脚,张绪金大骂:“老子这次非打死你,看你嘴有多硬,不说清老子一天来审你两次,折磨死你。”又拿出长阳那家印刷厂老板的举报信,说我们要印书,之后让我签字。它们走时还说:“下午还来,直到你说为止。”

  17号上午,张绪金、雷有心等三人来说是送我回家,它们铐着我去找我丈夫,张还戏弄我说:“你丈夫不要你了,你就跟他,他还有劲。”当时丈夫已搬家回蔡阳,碰到邻居时,邻居说:“这人多好,不会干坏事,你抓他干啥?”它们气得说:“你别吵了,你们谁也不知道她在干啥。”又把我带回到车上,它们拨通我丈夫的手机,笑嘻嘻地说:“没啥事,赶快带3000元钱来就放人。”

  回到看守所,丈夫来后找熟人给了2000元,之后丈夫来接我回家,等我去拿我的包时,里面的手表、15元钱、波导手机、洗面奶都没了,大红龙真是太贪婪、无耻了!

 

湖北省通山县一基督徒因信神拘捕罚款(2004/8)

  2004年8月中旬的一天上午10点左右,湖北省通山县洪港镇的孙凤南(男,49岁)正在家写见证文章时,通山县国安大队的三个便衣警察(一个20多岁,一个30多岁,一个50多岁)冲到孙的家里边亮工作证边说:“我们是国保大队的,你是不是孙凤南?洪港人举报你是信全能神的。”之后令孙上警车。

  下午一点多到达洪港派出所后,他们就对孙进行审问,审问无果,他们就在早已写好的“打着信神旗号扰乱社会治安,是危险人物”的材料上逼着孙签字,无奈,孙只好签了。晚上6点多,他们又把孙押到通山县囯安大队。

  在囯安大队里,他们又问孙在通山有没有亲人。孙说有个弟弟,大红龙就打电话给孙的弟弟,以便敲诈钱财:“你哥哥好危险啊,还好他信的时间不长,没走火入魔,还有救的希望,但是不能随便放,要罚款,最少罚1000元。既然你朋友是囯保大队的,就交500块钱。”无奈,孙的弟弟当天晚上10点多赶来交了500元罚的款。钱交了后,当晚11点多就把孙放了。释放时,警察还警告孙:“出去后别再信了。”

 

湖北省崇阳县八名女基督徒聚会时被警察抓捕拘留、罚款(2004/4/4)

  2004年4月4日上午9点多,吴冰芳(女,38岁,湖北省崇阳县白霓镇人)与不信的丈夫闹离婚,吴的丈夫为了报复,便举报吴和邻居接待家刘落香(女,43岁)信神之事,正好当天刘落香家有6个姊妹聚会,这6个姊妹分别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的鲁春花(女,47岁)、湖北省崇阳县城关镇的赵淑圆(女,38岁)、崇阳县的黄亚员(女,49岁)和崇阳县白霓镇的庞艳霞(女,45岁)、沈小慧(女,56岁)、孙完云(女,44岁)。举报后不久(即10点左右),8名基督徒先后被崇阳县国保大队大队长饶洪武(男)、副大队长饶方针(男)、胡×(男,50岁左右)、王×(男,38岁)和白霓镇派出所街道民警丁永(男)5人穿着便衣开着3辆警车所抓。其中两名警察一左一右地抓住吴冰芳的手说:“走,跟我们走一趟。” 另外3个警察冲进刘落香接待家对姊妹们吼道:“都不许动。”接着他们就像土匪一样抄家,结果搜出一台CD播放机和《话在肉身显现》、诗歌本、工作安排等20余本书籍全部没收,并将8名基督徒一同押到白霓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里,以国保大队大队长饶洪武为首的6名警察对8人就“什么时候开始信神”的反复审问,审讯无果。一警察便气愤愤地说:“你们知不知道,你们信的是邪教,你们都是神化分子,把你们送到县公安局去。”晚8点多,八姊妹被一辆大客车押到崇阳县公安局招待所。国保大队的副大队长饶方针咬牙切齿地说:“你们这些女的,不好好在家带孩子、做家务,信什么全能神邪教啊!拘留你们!”深夜12点,八姊妹又被押到通山县看守所。

  到看守所后,狱警分别对八姊妹登记,后令姊妹们脱光衣服进行搜身,吴冰芳身上仅有的250元钱也被没收。在看守所里,姊妹们先后两次被提审,他们用威胁、恐吓手段让姊妹们说出为什么要信神,是谁传的?带领是谁?在审问毫无结果的情况下,他们对八名基督徒实施无理地处罚:赵淑圆、黄亚员两姊妹羁押15天,各罚款750元;吴冰芳羁押28天,罚款1000元,另外吴亲人送礼、请吃酒花1800元。其余5姊妹均被关押30天,并处以不同数量的罚款:庞艳霞、孙完云各罚款2000元,沈小慧、鲁春花各罚款3000元,刘落香罚款5000元,以上罚款均无收据。

  期满释放时,他们分别给八姊妹每人一张“保释单”(意即用钱买的担保,他们随时都可以抓人),保释单上注有:“行政拘留,取保候审,信邪教两年之内,不能重犯。”同时,他们还恐吓姊妹们:“你们信的是邪教,是犯法的,若再信抓住就要判刑。”

 

湖北省一基督徒传福音被抓惨遭毒打并罚款(2004/1/13)

  2004年1月13日上午9点多,湖北省洪湖市大沙农场二场的宋友林(男,45岁)传福音刚好路过嘉鱼县官桥镇派出所时,被“三赎派”的一人举报,随即宋友林被该派出所的一伙警察拘捕。

  到达派出所后,几个警察抡起手掌照宋的脸左右猛抽十几下,宋的脸被打得火辣辣地疼。接着他们就搜身,结果搜出8份传福音资料,一张IC卡(卡里还有30多元钱),另外还有一辆自行车也一同被他们没收(没有开收条)。之后一警察审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哪里?到这里来干什么?”审问无果。警察恼羞成怒:“你不老实,该挨打!”顿时几个警察蜂拥而上,有的用拳头猛击宋的头部,有的用脚猛踢宋的臀部、后背,恶魔一阵猛烈地拳打脚踢,使宋友林头晕眼花、站立不稳。

  下午2点多, 3个警察把宋友林押到嘉鱼县公安局,6点多,该局的许教导员又审问宋:“这些传福音的资料是从哪里来的?你信的是什么神?”被公安局请来的两个打手见宋不搭理,一个打手一脚将宋踢倒在地,没等宋站起来,另一个又是飞起一脚把宋踢倒在地,两个打手把宋当作皮球一样踢来踢去,宋被踢得在地上滚来滚去,顿时遍体鳞伤、口吐鲜血。他们边踢边威胁:“不说就打死你!”一阵毒打后,还未等宋缓过气来,许教导员又紧逼宋:“你在这里发展了多少人?你上面是谁?电话是多少?你是不是信全能神的?唱的是不是《跟随羔羊唱新歌》?你以为你不说,我们就不知道吗?我们早就有了证据。”这时一个警察气愤愤地说:“不说往死里打。”话音刚落,几个警察一拥而上对宋又是一阵猛烈地拳打脚踢,打得宋昏死瘫倒在地,不省人事。醒来后,一个警察又继续威胁道:“你不说我把你扔到号子里,让号哥整死你,看你招不招。”就这样宋被他们毒打长达4个小时。

  14日凌晨1点,许指导员把宋押送到嘉鱼县看守所,在看守所里,宋常常遭到毒打折磨,连续6天吃不进任何东西,几经昏死过去,直到28日,狱警怕宋死在监狱里给他们带来不便,才勉强释放。释放时还向宋索取4000元提保候审费,200元生活费。嘉鱼县公安局的许指导员还恐吓道:“我只要看见你到嘉鱼来一回我就抓你一回。”同时还让村干部以看望的方式监视宋友林。无奈,宋只好外出打工。

 

湖北省两名女基督徒传福音被抓,其中一名耳朵被打出血(2003/9)

  2003年9月底的一天晚上8点多,湖北省通城县沙堆镇的周兰妮(女,29岁)和通城县的肖金花(女,30多岁)两基督徒在通城县麦市镇找一个福音对象,对象当时不在家,对象的妹妹报了警。马上麦市镇派出所的三个便衣开着面包警车驰来。对象的妹妹指着周和肖说:“她们是信邪教的,赖在这不走。”三个便衣就把周、肖二人拉到车上押到麦镇派出所。

  到派出所审问后,他们又把周、肖押到通城县公安局。一进公安局,警察先给俩姊妹照相,然后分开审问。问:“你们是干什么的?”审问无果,一男警察气愤愤地照肖金花的耳朵猛抽两个耳光,顿时,肖的右耳朵被打得直流血。这样他们还不罢休,又把周、肖二人背靠背铐着坐了一夜。到第二天早上7点多大红龙上班后又继续对周、肖二人审讯无果,之后他们又给两姊妹签字、按手印后,当天上午8点左右被释放回家。

 

湖北省汉川市一女基督徒因尽本分两次被抓毒打且罚款(2003)

  2000年深秋的一天下午两点多,湖北省汉川市城关镇的王桂荣(女,52岁)正在汉川市汈东农场一姊妹家聚会时,被接待家姊妹的公公举报。随后,汈东农场派出所3名40多岁的男警闻讯赶来,其中一个冲着王桂荣吼道:“不许动!”之后对王拍照,并抄此家,把抄出来的一沓神话书籍随王一同押到该派出所。

  到达派出所后,一名30多岁的男警对王进行审讯:“你信的这个组织的名称是什么?头是谁?住在哪里?你知道吗?”此民警见王桂荣不搭理他,便威胁道:“你信的是邪教,是犯罪的,是与共产党对着干的,是违反社会治安秩序的。所以,你得老老实实地交待,你若不老实交待,明天就把你送到县公安局里,那就是判刑了。”第二天上午,王桂荣不信的丈夫得知她被抓后,找到该派出所警察要人,该警察(男,40多岁)与王的丈夫搞交涉:“你要人,就要交5000元钱。”无奈,王的丈夫只好交了5000元钱(无收据)才被释放。

  2003年夏的一天,王桂荣正在湖北省天门市干驿镇的一个村庄传福音时,被福音对象举报,次日上午9点多,以该镇派出所副所长为首的5名男警将其拘捕,并且其中一警察气势汹汹地对王桂荣说:“走,跟我走。”

  到派出所后,一名40多岁的男警就对王桂荣进行审讯:“你是哪里人?你信的这个黑组织邪教的最高机关在什么地方?头是谁?叫什么名字?”审问无果。该警察气急败坏地抓起几张报纸卷成筒照王桂荣的脸猛抽。这时,一个20多岁的男警穿着硬底皮鞋照王桂荣的小腿狠狠连踢6脚,踢得王桂荣钻心般地痛。接着一个30多岁的男警,它右手一把抓住王桂荣的头发往铺有地板砖的地面上猛撞20多下,边撞边咬牙切齿地说:“老子撞死你,撞死后装到麻袋里丢到沟里。”当时王桂荣被撞得连呼喊地声音都喊不出来了,但此恶警仍不肯停手,王被撞得晕死过去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这时,又来了一个20多岁的男警察说:“她不动了,可能是死了。”说罢,它就用穿着皮鞋的右脚照王桂荣的嘴使劲踩了4下,把牙齿踩得晃动,嘴唇被踩肿得像面包一样(一个多月来都吃不成饭,只能勉强喝点稀粥),当王桂荣躺在地上两个多小时不能动弹时,他们以为王死了。于是他们用车把王拉到距派出所5公里处抛弃丢掉。王桂荣的头已被警察撞成脑震荡,至今留下头痛的后遗症。

 

钟祥市三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捕饱受折磨(2003) 

  王志民,男,59岁,驻马店市人。

  2003年,我和三个姊妹在湖北省中祥市给一个呼喊派的带领传福音时,被他妻子与本派别的人打电话报警,当时去了约十个警察,开三辆警车,强行把我和三个姊妹一起抓走,关押在中祥市看守所。进去后警察先把我们的衣服扣子全部剪掉,钱全部没收,把我们关进号房,利用犯人来折磨我们。警察故意对囚犯说:“你们要好好照顾这人。”一进门犯人就对我拳打脚踢,一会儿把我打得蒙头转向,昏迷过去。苏醒后它们就让我读监规,如果读错一个字,就采取各种手段折磨我,还把我的衣服扒光,然后用凉水从头上浇,如果冻得哆嗦就对我拳打脚踢。后来把我锁在铁笼里审讯两次,在大红龙的监牢里生活中如同地狱,三顿饭没有保障,晚上没有被子盖,实在没办法就趁别人的被角,在关押的一百多天里,我的身体一天天消瘦,进去时80多公斤,临出狱的时候不到50公斤。最终它们从我身上榨不出油水,就把我当牛马卖给劳改厂,劳改厂的人认为我没有劳动能力不要我,它们无计可施,又怕我死在里面给它们添麻烦,无奈给我开了个“无罪释放”的证明才放了。

  在这一百多天的折磨中,我看清了大红龙抵挡神的罪恶行径,体尝了大红龙国家对待信神之人的手段之凶残,但是当我陷入绝境之时,是神的爱手一直牵拉着我,使我走到今天,大红龙对我的折磨更加激起我爱神的心志,因为神正是借着这些事使我们看透大红龙的实质的,正如神话所说:“因为神作的工作就是将赎回的、仍活在黑暗势力下的、从未觉醒的人从魔鬼集聚之地彻底拯救出来,脱离千古之罪,成为神所喜爱的人,将大红龙彻底摔死,使神的国得坚立,让神的心早享安息,将你们满腔的仇恨‘毫不保留’地爆发出来,将那些发了霉的毒菌消除净尽,摆脱这牛马一样的生活,不再做奴隶,不再被大红龙任意蹂躏、任意指使,你们不再属于这个败亡的民族,不再属于这个罪恶滔天的大红龙,不再受它奴役,魔鬼的‘巢穴’必将被神摧毁,你们站在神的一边,是属神的人,不属于这个奴隶王国。”

 

湖北一基督徒因传福音遭抓捕迫害案例(2003/6/11)

  朱斌,男,49岁,高中文化,湖北省郧西县马安镇人。

  2003年6月11日上午9点多,朱斌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弥市镇的一个村庄传全能神末世福音时,被当地弥市镇派出所的4个30多岁的男公安干警所抓,他们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硬把朱斌拖到警车上。车开到中途时,把朱斌夹在中间的左右两个公安干警在其身上搜个遍,身上仅有的20元钱都被他们搜去了(没打任何收据)。

  大约上午10点多,他们把朱斌押到该派出所后,其中一个30多岁的男公安干警把朱斌带到二楼的一个审讯室里审问他信神、传福音的事,该公安干警见朱斌不回答他的问话,便大声吆来了他们同伙的几个公安人员,并恶狠狠地指着朱斌说:“这个家伙不老实,不交待信神的事,把他铐起来。”话音刚落,4个30多岁的男公安干警像土匪一样把朱斌拖到一楼的一间屋子里,将其反铐在铁窗上,脚尖只能勉强着地,就这样铐了长达5个多小时。

  下午4点多,朱斌又被该所3个男公安干警(一个20多岁,一个30多岁,一个50多岁)押到荆州市公安局,下午5点多被押到该公安局后,这3个人当中的一个20多岁的公安干警把朱斌铐到一审讯室的一张桌子腿下面(只能弯着腰),对其再次进行审讯,结果硬被公安干警扣上“非法传教,扰乱社会秩序”的罪名而拘留。

  当晚7点多,朱斌又被4个公安人员(弥市镇派出所的那3个,另加1个50多岁的荆州市公安局的男干警)押到该市第一看守所,晚上8点多被关进该看守所第11号牢房。

  朱斌被关进看守所后,公安干警仍不解恨,他们采取递刀杀人的办法对朱斌实施残酷地折磨,弥市镇派出所的一个30多岁的公安人员(当时是他开的车)指示号头(杀人犯):“这个家伙是信全能神的,把他好好整整。”因着此人的教唆,导致朱斌在看守所的14天里常常遭到号头、囚犯拳打脚踢地毒打和各种低级下流的精神摧残。刚进牢房时,号头就怂恿其他7个囚犯对朱斌进行毒打,他们把朱斌摁到厕所的一角,令其跪下,一双双拳头像下冰雹一样在其的头上、背上一阵猛击,打得朱斌头晕眼花。

  接下来的日子里,号头一直逼问朱斌信神的事,当朱斌不回答号头的问话时,号头便对朱斌采取各种方式地毒打。一次,号头问朱斌是怎么传道的,朱斌不理睬他,号头便攥紧拳头像重锤一样照朱斌头部猛击,打得朱斌顿时眼冒金星。又一次,号头逼问朱斌信神之事时,朱斌仍不理他,号头便用他自己戴的粗粗的脚镣铁链往朱斌的脚踝骨砸,险些骨折。还有一天下午,号头把朱斌当作练功的沙袋一样用脚猛踢,并且令朱斌端端正正地站在牢房的一端,号头从牢房的另一头往朱斌面前猛冲,当跑到朱斌跟前时,往朱斌胸部猛踢一个飞脚,就这样连续踢了将近一个小时,每踢一下,朱斌的心仿佛被踢掉了似的疼痛难忍,最后朱斌实在坚持不住而瘫倒在地,口吐白沫。这时,另一个囚犯怕朱斌死在牢房使他们受牵连,无奈,他们才报了警,当狱警从牢房的猫儿洞门口观看是信神的朱斌被打伤瘫倒在地时,狱警不闻不问,把猫儿洞的小门啪一关,便扬长而去。狱警的这一举动更助长了号头对朱斌毒打的嚣张,并说:“你是信神的,我们打死你,公安干警也不会管的。”于是,号头脱下他脚上的拖鞋又往朱斌脸、嘴猛抽几下,顿时朱斌感觉嘴、脸又肿又痛。第二天早晨起床时,朱斌发现他整个胸部都被号头踢得像紫茄子一样,见不到一点皮肤本来的颜色。类似这样毒打的例子还有很多。号头、囚犯不仅对朱斌肉体上实行残酷地毒打,而且在精神上也受到严重地摧残。号头要么逼着朱斌跳低级下流的舞,要么就让其罚站,要么就不让睡觉(即使睡也是睡在潮湿的水泥地上),要么就不让上厕所,无奈,朱斌不敢喝水,只好等到每晚深夜待囚犯们都睡着了,朱斌才偷偷地上个厕所,要么就把朱斌摁倒在地,扒掉他的裤子,玩弄他的生殖器,使朱斌的精神倍受折磨,心灵受到严重地摧残。另外,在监狱里的生活也遭到囚犯的虐待,本来每天吃不饱的两餐很少有菜的饭,还常常被囚犯抢走一半,因此朱斌每天都是饥肠辘辘。

  朱斌在监狱14天的日子里,受到号头、囚犯的百般毒打和蹂躏,简直是过着非人的生活,而公安干警竟视若无睹,甚至借刀杀人,可见大红龙对信之人的手段是何等残忍。

 

湖北省大悟县全能神教会一基督徒在家睡觉时被抓拘留17天(2003/5/26)

  2003年5月26日晚上10点左右,陈光朝(男,65岁,原大赞美派,湖北省大悟县高店乡人)正在自己家睡觉时,被他妻子和堂弟举报(陈的妻子举报过陈多次,陈在恩典时代也被抓过三次),大约过了半小时,高店乡派出所的3个男警(一个姓熊,50多岁,另两个30多岁)驾着一辆吉普式警车飞速驶驰来,冲进陈的卧室大声吼道:“快起床,跟我们走一趟!”在车上,姓熊的威胁陈:“如果你下次再被抓,就把你的脚打断!”

  深夜11点左右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就把陈的一只手铐在一楼办公室的椅子腿上,直到第二天早上7点,陈要上厕所时,他们才勉强把陈的手铐打开。走在厕所的路上,连续被铐了8个小时的陈,本来走路都是头重脚轻,可一个男警又乘陈不防之时,照陈的头猛击一拳,顿时,陈晕倒在地,险些丧命。之后,他们就把陈关在一个小房子里。晚上10点左右,3个男警又把陈的双手铐着押到大悟县黄上岗看守所。在看守所的第三天下午,大悟县国保大队的人提审陈:“这之前你在孝感市广水县做什么?是不是在传福音?共产党跟你又无冤无仇,你为什么要信神?”他们就这些问题反复审了两个小时无果。才于2003年6月13日上午10点释放,拘留17天,本来判15天,因陈没钱交20元(其实每天不到3元的生活费)一天的300元生活费,就多关了两天。6月13日上午已延期两天,他们仍不放陈,一个狱警押着陈到他亲戚家借了150元钱后,才于当天上午10点释放。

 

湖北省黄石市一名女基督徒聚会后遭恶人报警被抓(2003/5)

  2003年5月中旬的一天下午4点半,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的基督徒张爱英(女,61岁),在西塞山区飞蛾山矿物局医院后面的一个老姊妹家聚毕会一出门口,就被正在打麻将的5个外邦女人抓住就往附近的居委会拖,张不依,她们使劲地掰张的手,最后将张的左手无名指弄骨折,使张痛得冷汗直冒。后导致此指变形不能伸直,至今快10年了也未恢复。同时还把张身上的一个笔记本抢走交给居委会干部。居委会干部报警后,随即西塞山区陈家湾派出所的三个男警驾着一辆警车直奔而来,警察在居委会二楼一办公室里对张就什么名字?住什么地方?家庭情况及笔记本从哪儿来的审问一阵后,无果。他们就令张上警车。

  下午5点多到达该派出所后,警察又把张带到一楼一审讯室审问,继续追问张爱英笔记本是从哪儿来的?张回答:“捡破烂捡的。”张被这一个多小时恶人地拖打及警察地吼问而发病瘫倒在地,再也无法回答他们的问话。此时一个女警跑过来,一把抓住张的双手拖到另一个房间搜身,结果什么也没搜到。这时又进来一个男警,他们不仅不管瘫倒在地上的张,反而把张像踢足球一样使劲地踢了3脚,张因无力直起,该警察接着又踢3脚。张爱英被这一猛踢,更加疼痛难忍,不能动弹。晚上6点左右,他们要下班了,见也问不出什么,就把张爱英拖到派出所大门外警告道:“以后不要再信了。”

 

湖北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拘捕、殴打(2003/5)

——至今仍被剥夺人身自由权

  余正华,男,56岁,湖北省随州市府河镇人。

  2003年5月的一天上午我到马坪山传全能神的末世作工,结果遭到福音对象家人的打骂并举报被抓。来了4名警察把我抓进派出所,进去就开始搜身,把我的笔记本、呼机、手中的纸条全搜出来,便开始恶狠狠的审问我(当时审问的有2人,围观的有3人):“你的上一级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住在哪儿?”我没有回答,其中一个就使劲地揣了我两脚,见我还是不答,这时一个又高大又的警察站在凳子上一把拽起我的头发使劲地往上提,将我从地面提起,脚已离地面,这时我头痛的厉害,昏沉沉的,一阵眩晕,脸已变得苍白即将晕死过去,它们看到此状,猛的一下子将我丢掉摔在地上,它的手中还攥着一把我的头发,此时我的头顶已被扯掉一大撮头发,头皮发木,一阵阵地剧痛,它们见我死活不说没等我喘口气,又把我拖到照相馆去拍照,拍完后就把我转到广水拘留所,去后又开始全身上下搜一遍,把我鞋垫里的80元钱搜走,在拘留所的每天三餐饭,每顿就是一勺面汤一筷子面条,根本就吃不饱,晚上睡在一块木板上,给了一床又脏又臭的被子,又冷又饿,每天忍受着痛苦煎熬,度日如年,就这样被关了半个月。

  后来因着亲戚知道我被关在拘留所,通过找关系交了三百元钱才将我放出来,回来知道它们拿着给我拍的照片去乡镇府大会上调查我是哪个大队的?之后它们就跑到我家里抄家、搜东西,把粮仓、瓶子里、纸盒里……都搜了一遍,它们没搜到什么东西才走的。我放回家这一段时间,它们多次询问我:还在信没有?是不是呆在家?还在不在跑……

  2008年开奥运会时,它们又三番五次的盘问我的情况,最后又限制让我哪也不能去,我说:“那我不上街,不走亲戚啊?”大红龙说:“街你也能上,亲戚也能走,但是不能超过50里地。”警告说完后就走了,因着不断的限制,在大红龙的逼迫之下,家里面临农忙,也不能干活,不得不离开家,也因此家里人受到一些牵连,现在只好在外过着漂泊的生活。

  以往看神话对神所揭示大红龙的邪恶本性的话就怀疑,认为大红龙也没有那么坏,借着自己被大红龙迫害的实际经历,才对大红龙的黑暗邪恶有了真实认识,自己被大红龙扯掉头发的那一处已成秃顶,痛苦的回忆成为我心中的烙印让我难以忘怀,这也是对我自己的警戒,一切要根据神话看事,神话是永不改变的真理,只有全能神才是真理、道路、生命!

 

因信神被警察拘捕、毒打(2003/4)

  杨菊梅,女,42岁,湖北省恩施市人,1999年接受全能神的末世作工,2003年4月在湖南省怀化市洪江浇灌新人时,被宗教人出卖被大红龙抓捕。

  2003年4月,正值非典时期,外地人都要检查登记,我和一小姊妹刚到洪江就有人来登记,我们无奈就报了假名假地址,我和小姊妹住在一个老姊妹家,那天晚上,我、小姊妹及本地一个弟兄回来刚准备吃饭,一伙土匪强盗突然破门而入,它们有的手端着枪,有的拿棍棒,一个个虎视眈眈地站在我们身后看着我们吃饭,不许我们动,问我们住哪?接着就把我与小姊妹铐在一起,弟兄也被铐住,就在家里到处乱翻,把家里的神话书、工具书全部搜走,并把我们几个一同被关进拘留所807专案组,两个大红龙就对我严刑拷问,叫我跪在地上,举起手来,问一声打一次,问我从哪来的,头目是谁?我说不知道,它们就拼命地打我,并问我为什么要信神,我说:“我有心脏病、高血压、胃病,不信神就会死。”它们把我带到一个小房间里关着,又开始审这个小姊妹,第二天小姊妹回来,我见她的手和胳膊都打黑了。小姊妹报了真名真姓真地址,她家里人拿钱把小姊妹赎回去了。大红龙让我给家人打电话拿5000块钱来赎,并说叫我滚的远远的,不许再踏进洪江一步,我说:“我和家里不和,他们不会给我钱。”大红龙气得搧了我一耳光,又打电话叫我家乡公安部用专车把我送回当地公安看守所,又接着审问,并把我不信的哥哥叫来陪审,我还说同样的话,大红龙说我顽固不化,说已上我家调查,我丈夫了并交出了一小册子作凭证,就这样强行判了我劳教一年。

 

湖北省武汉市两名女基督徒因信神被警察抓捕、抄家(2003/4)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钢北湖农场的基督徒杨惠英(女,68岁)、王月娥(女,51岁)二人于2002年9月接受新工作后,原派别的带领张自清(男)和邓碧桂(男)因嫉妒,于2003年4月的一天报了警,杨、邓二人得知后,回湖南亲戚家暂躲避一下,同年7月下旬返回家后的第三天上午10点,杨惠英所在居委会一个姓管的(女)带着三个男警察(一个是北湖农场派出所的,两个是武钢公安处的)闯入杨的家,他们以杨刚从外地回来怕携带非典为诡计把姊妹骗到北湖农场派出所。中午12点多,他们又把杨、王二人押到红钢城江边的派出所,下午一点,警察将二人分开审讯:“你们信的是什么?什么时候开始信的?”杨答:“信耶稣。”“你现在已经不是信这个了,你现在信的是异端、邪教,你们信的是反对国家的,是谁传给你信全能神的?传你的人在哪里?”审问无果,他们就让杨、王二人签字、画押。下午5点多,他们就把王月娥释放了,并且两个便衣施诡计以送她回家(送到杨惠英的家,王是杨的侄女,因王与她丈夫闹离婚而暂住在杨家)为由抄杨的家,抄了半个小时,结果抄出一本圣经、一本恩典时代的笔记和一本记有亲戚朋友的电话号码本。他们拿着这本圣经威胁杨姊妹,一警察把这本圣经啪地往桌子上一摔:“你看这是什么?”“不就是原来信神的圣经吗?这有什么的。”警察气急败坏地又威胁道:“你儿子都是武钢的正式职工,你不交待这些问题,我叫你儿子马上下岗。”“宗教信仰自由,我又没干什么坏事,凭什么让我儿子下岗。”警察无法无天地说:“我就是让你不得自由。”就这样从下午1点一直审到次日凌晨1点多无果,他们就令68岁的杨惠英在审讯室里坐了一夜。第二天上午8点,武汉市公安局的两个男警又就以上问题审了1个多小时,仍无果,他们就令杨姊妹按他们要求的内容写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信邪教。”并签字、画押。因审问始终无果,他们只好于当天中午12点多将杨惠英释放。杨回家后,北湖农场派出所和红钢城江边派出所的警察经常上门追问杨信神的事,共去了4次。因此事杨被教会隔离4年,只能和被抓的弟兄在一起聚会,什么本分也尽不成。

 

湖北省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罚款(2003)

  刘竹明,男,现年62岁,湖北省郧县胡家营镇人。我在2003年传福音路途中,被熊峡镇派出所人员抓捕,晚上把我关一个房里,当时是农历2月初,天气很冷,没有被子,让我在水泥地上度过三夜,不给饭吃也不给水喝,它们把吃剩的面和汤下一些青菜苔子叫我吃,三天后,叫我给它们挖地种菜,之后又把我铐在窗户上过了一夜,第四天让我为它们抬糠、喂猪。还让我给它们唱歌,最后家里交了140元才把我放了。叫我写保证书,所长赵知军说:“别叫他写,写了也是骗人的,抓的人放了也照样信,他总是脸皮厚。”

 

武汉市全能神教会14名老基督徒无辜被抓、抄家(2003/6)

  1 胡和平,男,60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建设乡;

  2 杨翠娥,女,70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钢北湖农场;

  3 彭保林,男,71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武钢北湖农场;

  4 范丽群,女,70岁,地址同上;

  5 粟冬珍,女,71岁,地址同上;

  6 伍先元,男,69岁,地址同上;

  7 肖丽明,女,71岁,地址同上;

  8 蔡宝菊,女,71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黄州街;

  9 吴宏继,男,72岁,家住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白玉山;

  10 曹伏娥,女,60岁,地址同上;

  11 杨木兰,女,60岁,地址同上;

  12 郭桂莲,女,50多岁,地址同上;

  13 刘凡娣,女,73岁,地址同上;

  14 贺姊妹,61岁,地址同上。

  以上14人是2002年9、10月份归回的,归回后,原派别(季三宝)的带领张自清(男)和邓碧桂(男)非常嫉妒,于2003年4月的一天报了警,引起公安警察的高度重视,警察为了把这14名老基督徒一网打尽,进行长达两个月的精密筹划,6月4日这天他们终于开始下手了,由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宗教局、青山公安分局、建设派出所、北湖农场派出所、北湖派出所、冶金派出所、白玉山派出所8个单位联合起来抓捕:

  6月4日下午1点,建设乡派出所的3名男警将正准备下地干活的胡和平基督徒拘捕,同时把胡的家抄了个底朝天,结果抄出《圣经》、《主隐秘降临的作工》、《跟随羔羊唱新歌》各一本,恩典时代的歌本一本等,其中《主隐秘降临的作工》和《跟随羔羊唱新歌》这两本书将其没收。下午两点到达该派出所后,由武汉市公安局的两名男警审问胡:“有人告你信的是邪教,是谁传给你的?你认识的人有多少?和你一起聚会的人有多少?你聚会学习些什么?”该警察对弟兄地回答不满,拍着桌子、瞪着眼睛吼道:“老实交待!”之后令弟兄写他们要求的保证书:“保证以后不再参与邪教活动。”并给胡和平拍照,令其在录的口供上签字、画押。

  4日下午两点左右,北湖农场派出所的6名男警驾着3辆警车将正在家中做家务的熊翠娥拘捕,第二天上午11点多,该派出所的4个男警又将其抄家,结果抄出一本《主隐秘降临的作工》,并没收。

  4日下午两点左右,彭保林、范丽群、肖丽明、伍先元、粟冬珍正在武钢北湖农场运输村的肖××家聚会时,被北湖派出所的几名男警抓捕。并分别在5名基督徒家里抄出《主隐秘降临的作工》、《跟随羔羊唱新歌》各一本。

  4日下午两点半左右,青山区工业四路绿宛小区社区主任(女)带着青山公安分局的一名便衣闯入蔡宝菊家,冲着蔡说:“找你有事。”说罢,给埋伏在附近的该公安分局队长打电话,几分钟后,以该分局队长为首的5个便衣也一同闯入蔡家,队长又冲蔡吼道:“今天特地来找你,你信‘东方闪电’吧!”蔡答:“我信基督教。”“不管你是信‘东方闪电’,还是信基督教,今天我们是听上面的安排来抄你家。”话音刚落,7个警察像强盗一样翻箱倒柜地到处乱翻乱抄,半小时后,抄出《主隐秘降临的作工》、《跟随羔羊唱新歌》各两本,《十七篇揣摩问答题》一本,《歌碟》一套,磁带两盘,单放机、CD机各一部,后来CD机归还了,其余东西全部没收。之后,他们把蔡宝菊押上警车。下午3点半到达到冶金派出所后,青山公安分局的警察对蔡进行审问:“你这信的是‘东方闪电’,是邪教,谁叫你信的‘东方闪电’?信了几年?你在宗教里信得挺好的,为什么要和他们一起信邪教?你这些书是谁给你的?你们一起有多少人?×××、×××、×××你认识不认识?”就这些问题反反复复地审到晚上11点无果,他们又令蔡在录的口供上签字、画押。

  6月4日下午4点至晚上11点期间,吴宏继、曹伏娥、杨木兰、郭桂莲、贺姊妹、刘凡娣6名基督徒先后被警察所抓。下午4时许,吴宏继正在家睡觉,“咚,咚,咚!”一阵紧急地敲门声,吴把门一开,7个便衣(一个是武汉市宗教局的姓瞿的,4个是青山公安分局的,其中有一个是女的,还有两个是当地白玉山派出所的)蜂拥而进,宗教局的姓瞿的气势汹汹地对吴说:“你是吴宏继吧?今天我明确地告诉你,你犯法了,把你信 ‘东方闪电’邪教的书拿出来!”“没有。”这时瞿强迫吴不知在写有什么内容的一本小册上签字,之后命令吴:“我让你开哪个箱子上的锁,你就乖乖地给我开!”当他令吴开其中一个木箱时,吴说不知此箱钥匙放哪去了。瞿硬逼着吴用斧子把此箱砸开。结果箱子里就是几件衣服,其余什么东西也没有。警察为了找到吴信全能神的证据,他们把屋里旮旮旯旯(包括垃圾桶)都抄了个遍,经过40分钟地大抄大翻,共抄出:两本圣经,6本解经的书,一个笔记本。因没找到神话书籍,那个姓瞿用诡计诈吴:“你是不是知道我们最近在白玉山活动,你把书藏起来了?”“没有。”“走,跟我走!”这时,两个警察一人拽住吴的一只胳膊推上警车。下午5点到达白玉山派出所,晚上6点,姓瞿的就“信‘东方闪电’多久?一起信的人有多少?他们这些人叫什么名字?”等问题对吴宏继反复审问,吴不搭理他,他拍着桌子威胁:“你是不想活,你是真想死!”瞿一直骂骂咧咧地审到晚上11点无果。之后,令吴在审讯里坐一夜。其他13个弟兄姊妹也都是像吴宏继弟兄一样在各自所在的派出所里坐了一晚。

  6月5日上午8点,5个派出所的警察把14名基督徒分别从不同的地方押到北湖农场大会议厅集合,一时间,农场会对议厅大院停满了警车,挤满了警察,真是好不热闹,可见,大红龙为了逼迫基督徒是不惜一切代价,就连这年纪老迈的14名基督也要动如此大的干戈。大会由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宗教科局、青山区公安分局和五个派出所8个单位联合举办。上午8点半,大会正式开始,他们进行长达两小时的反面“教育”宣传,特别是武汉市宗教局的杨科长警告14名基督徒:“你们以后再也不能信东方闪电——全能神了!” 因此导致胡和华、彭保林、范丽群、熊翠娥不信了,直到2009年才被神家找回,贺姊妹和郭桂莲因害怕再次被抓彻底不信了。

  上午10点多14名基督徒虽被暂时释放,但警察还经常暗暗派人跟踪、监视,并且警察还亲自上门查问信神之事,吴宏继从释放后9个月内,武汉市宗教局、青山公安分局和当地白玉山派出所就亲自上门近20次。胡和平基督徒直到2008年奥运会前夕,建设乡派出所的警察和本村的民兵连长还亲自到他家警告他:“马上奥运会了,你要安分守己地呆在家里,不要闹事,到哪去都要给村民兵连长打个报告。”大红龙的爪牙——警察,天天把弟兄姊妹捆绑得没有一点人身自由,弄得人整天提心吊胆,什么本分也尽不成,甚至连吃喝神话的机会都没有,使弟兄姊妹的生命受到严重亏损。

 

湖北省荆州市一基督徒传福音遭大红龙惨无人道地折磨、拘留(2002/12/19)

  2002年12月19日上午9点左右,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现住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的基督徒李中灿(男,56岁)正在湖北省公安县埠河镇的一个接待家里与其他两个弟兄姊妹分析线索(李当时是二线指挥)时,被当地三自的一个恶人举报。随即埠河镇派出所4名30多岁的男警闯入此家:“我们是埠河镇派出所的。”接着就像一伙黑帮一样开始对李搜身,结果搜出价值500元的呼机一个,笔记一本,800元现金(包括神家400多元),全部没收。边搜边吼道:“你们是干什么的?在这搞什么?”边吼边把李推上警车。

  10点左右到达该派出所后,警察将李的手铐着令其靠墙站着,大声吼道:“你是干什么的?信的什么教?”“信耶稣的。”一警察看了李的笔记本后吼骂道:“你信的是全能神,这是信的邪教,你们这是反党反社会的,你们真是无法无天。”另一个男警又拍桌子威胁道:“你不回答,我就打,老子会整死你。”之后,就揪住李的衣领用右腿膝盖猛踹李的小肚子和下身,接着又把李摁倒在地,用他的右脚在李的浑身上下一阵猛踢,踢得李疼痛难忍。接着又抓住李的头发往墙上猛撞,撞得李眼冒金星,满头都是包,就这样毒打了一个多小时后,又把李的手铐着且令其罚站。12点多,警察对李进行审问,一直审到下午3点无果。两个男警将李中灿押到公安县公安局等候判决。下午5点到达县公安局,半小时后又被押到公安县看守所。

  12月20日上午8点,该拘留所的两个男警提审李,审了两个多小时仍无果。本月24日下午4点多,警察又将李转押到荆州市荆州区西门看守所。12月25日上午8点多,天还下着雪,地上都结着冰,狱警把李中灿赶到外面洗冷水澡,并且用冷水从头上往下淋,淋了20分钟,冻得李浑身青一块紫一块。到9点,荆州区公安分局刑侦科的科长提审李,并冲李大骂大吼:“你跟老子老实招供,你是信‘东方闪电’,全能神邪教,你不承认,我们根据法律照样判你坐3--7年牢。把你的同伙供出来,我们可以减轻你的处罚。”但仍无结果。10天后,荆州公安分局把李转交给荆州市国家安全局处理。一天,该局李政委提审李中灿时,李的回答令他不满,李政委气得暴跳如雷,拍着桌子吼骂:“你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你就等着坐七年牢吧。”大红龙不仅对李中灿惨无人道地毒打、折磨,而且还唆使牢霸折磨李:一次,牢霸令李光着脚立正站在冰冷的水泥地上,一站就是三个小时,地上的寒气冲到李的头顶,导致李浑身凉透,刺骨的疼痛,难以忍受。李受不了动弹一下,牢霸就是一阵拳打脚踢,还用烟头烫李的左手腕,至今还留下烧伤的疤痕。又一次,李被牢霸打休克了,被狱医抢救才活过来。后来是李的哥哥找关系,大概花了3000块钱请客送礼,才于2003年1月20日将李中灿取保候审,保释出狱,拘留33天共提审12次。出狱时还交了600元的生活费(无收据)。李中灿在牢房里经受大红龙、牢霸33天残酷折磨给留下了严重风湿后遗症:浑身风湿关节疼痛,遇到变天更加疼痛,至今一直还在吃药。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毒打、关押(2002/10/3)

  2002年10月3日,当时我(徐新街,湖北省十堰市黄龙人)和另一基督徒在柏林镇棉纺厂传福音时被抓。那天中午把我俩从柏林派出所又转到张湾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当时抓我们的人是国保大队队长闵庭祥和副大队长周公平,到国保大队后,它们把我们二人铐在二楼至三楼的拐角处的扶手上,不允许我们说话,直到下午2点半上班后分开审问。

  审问我的是周公平,我什么也没有说,气得它暴跳如雷,对我拳脚打踢,使我无力支撑倒在地上,把他累得够呛,我只是说我是出去收买古书的。后来它就坐到椅子上高跷着腿,另一脚却踩在我的脸上,用另一只脚猛踢我的全身,我还是什么都不说,它们把我们打得不成人样,又把我们拉到红卫热电厂旁法轮功学习班,把我们二人铐在走廊的窗户上,手吊老高,当时又冷又饿,浑身麻木,晚上又把我们铐在床头的下水管上,第二天早上又把我们带到国保大队进行第二次审问,审问一天没结果。当天下午把我们送到看守所,在看守所崔建民又审问过我一次,没结果又把我送回牢房。第三次是闵庭祥、周公平二人提审,又被它们拳打脚踢,逼我签字,事后家人请它们吃饭并给了500元钱才放我们出来,还警告我:“半年内不允许出外地,出外地必须得到国保大队和当地派出所的同意才行”。

 

因信神被警察抄家、罚款(2002/9)

  农春谷(男,67岁),湖北省房县军店镇人,2002年接受全能神的末世作工,因原派的人来搅扰,农春谷把他们赶走,他们气忿就报警了。在2002年9月的一天晚上11点,来了四人差点把门撞破,农春谷把门打开,那几个人进来,就屋里屋外、楼上楼下、衣柜床底都翻了个底朝天,没找到任何东西,还是把农春谷带走了,关在一间小黑屋里审问了一夜,没问出什么,就给农春谷随便安了一个罪名,强迫其按手印,并索取了200块钱后释放。

 

因信神两次遭警察抓捕 信仰自由在哪里?(2002/5)

  孔祥云,女,湖北省十堰市黄龙人。

  2002年5月,我正在地里干活被一姊妹的丈夫举报,警察追到地里把我抓进黄龙派出所,它们恶狠狠地吼着说:“你们信主不是要上天吗?”我说:“哪还能上天?”它们又吼道:“我一会儿把你打的叫你上西天。”当时天气热,太阳也大,秦警察罚我在外面晒了半天太阳,晚上才把我放回家。

  2003年元月,我在二线传福音时被一个福音对象举报,一辆警车停在我面前,它们跳下车后二话不说,连拉带拽地把我拖上车,把我带到市派出所说:“今天来了不让你干什么,就是为了让你说诚实话,办诚实事,你们带领说让你干什么你说出来就行了,把你们带领的抓来,主要打你们带领不打你,你说诚实话就放你回家。”连审三天我都没说,它们就给我脸上泼凉水骂我是个贱货,一个女警骂道:“你这个死鳖女人,难怪男人不要你了。”还用高跟皮鞋狠狠踢我,踢我的脖子,最后一脚狠狠踩在我的脸上,见我还是不吱声,就骂道:“你是个贱货,敬酒不吃吃罚酒,把你弄到劳教所,你劳动够了你就要说。”然后又把我送到劳教所,劳教所的因我受伤严重不接收,它们把我拉到半路上,发现我的手很凉,就把我的钥匙和18元钱塞进我的口袋里,骂着把我从车上拖下来,扔到路边就走了。

 

因信神无故被警察抓捕,遭索罚(2002/4)

  马苏,女,48岁,湖北省襄阳市人。2002年4月的一天,有三个男警找到我,让我跟它们去派出所接受调查,当时我以为是租户出了事,一到派出所它们就让我签字,我以为只要签了字就可以回去,就签了我的名字,过了一个小时它们直接把我送到第二看守所,既不审问也不写材料,就一个劲朝我要钱,之后把我和三个信法轮功的老太太关在一起,无缘无故地关了一个月,家里拿了14000元钱后才将我放回来。在那里我看到:一个60多岁的老太太(它们说是信法轮功的)不吃饭,它们就把她拉到四七七医院里从鼻子里灌面糊糊,弄得半死不活地拉回来铐在椅子上,手脚都反铐着不让睡觉;还看到它们打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不让穿衣服只穿短裤,在鹅卵石上,它们拿着竹片打小伙子的头“啪啪”直响,那声音特别响而且很刺耳,那小伙子头都被打红肿了。它们真是太残酷了,没有一点仁义道德。

  2009年一天中午,又有四男一女的警察来到我家,要搜查我家的所有房间,没有搜到什么就走了。第二天中午又来几个人,拿了姊妹的照片要我指认,我和丈夫都说不认识;又过了一天又来几个人,我一看是它们我就没有回家,它们没有敲开门就走了。就因着它们时不时地来骚扰,害得我一年多没有正常教会生活,这都是大红龙这恶魔害的!

 

湖北省十一名基督徒聚会被抓罚款,两名拘留(2001/7/3)

  1、刘金霞,女,47岁,住湖北省云梦县清明河乡;

  2、王爱英,女,58岁,地址同上;

  3、丁桂英,女,81岁,地址同上;

  4、邓金英,女,70岁,地址同上;

  5、李双云,女,45岁,地址同上;

  6、钟木姑,女,73岁,地址同上;

  7、龙火兰,女,50岁,住湖北省云梦县城关镇;

  8、王小华,女,48岁,住湖北省云梦县下车店镇;

  9、万三华,女,46岁,地址同上;

  10、赵飞,男,51岁,住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镇。

  2001年7月3日上午10点,以上10名基督徒正在湖北省云梦县清明河乡乡沿河村的高凤兰(女,53岁)家聚会时,高凤兰所在村的村书记带着清明河乡派出所的警察以及他们从社会上请的黑帮共30多人突然闯来【后得知是原宗派恶人李双生(男,62岁)举报的】,其中还有30多人埋伏在距高家一里远处的两辆客车上,上门的30多人将高凤兰的家包围,有的翻院墙进去,有的使劲敲高的大门,有的用脚踢后门,只听“砰”的一声后门被掀开了,他们蜂拥而进,用手指着11个基督徒大声喝道:“不许动!”然后像土匪一样翻箱倒柜地抄家,经过半个多小时地搜查,结果搜出《话在肉身显现》、《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跟随羔羊唱新歌》、《羔羊展开的书卷》等十几本神话书籍,三十多盘诗歌磁带,一台录音机,几十元钱,还有弟兄姊妹们的所有笔记本都全部没收。之后连物带人押到清明河乡派出所。

  上午11点到达该派出所后,他们将11个基督徒分别关在一个一个的小铁笼子里,之后3个40多岁的男警就11个基督徒“叫什么名字?住在什么地方?你们在一起干什么?信的是什么?你们中间谁是头?”进行一一审讯。特别是对外地的赵飞和接待家的高凤兰更是严加审讯。当审讯高凤兰时,一男警手持一根大木棒敲着桌子威胁道:“从你家搜出这些书是从哪里来的?这些人到你家干什么?你要把信神的事都老老实实地交待出来,否则,我就两巴掌打死你!两脚踹死你!用皮带抽死你!”审到下午5点无果。他们只好晚上6点至8点陆续将当地10名基督徒暂时陆续放回家,临走时,令这10人第二天每人送3000元钱到派出所作为罚款了结此案。另外还令高凤兰:“你把王小华、万三华带到你家里住一晚,明天上午8点再把她俩带来,跑了找你!”王小华、万三华二人借此逃跑,在外流浪多年,直到2005年才回家。两天后,该派出所的警察又分别到被抓的弟兄姊妹家索罚款,结果刘金霞、王爱英、丁桂英、邓金英每人交了150元(没收据)。李双云罚了500元,李的丈夫请清明河乡派出所的人吃饭、送烟酒共花了400多元。

  7月3日下午,一个50多岁的男警审讯赵飞时,气势汹汹地说:“你是应城人跑到这里非法传教,给你家人打电话送5000元钱来赎你。”赵飞的妻子因当时没借到5000元钱及时送去。待第二天(4日)下午两点去该派出所时,才得知赵飞已被押到云梦县看守所去了。于是赵妻到处借了3000元钱,于7月9日亲自送到清明河乡派出所的陈所长家,陈所长拿着这3000元钱(未打收条)说:“要想放人,还得3000元。”无奈,赵妻又先后好几次给陈所长送烟、酒、蛋类、土特产等礼物共花1500元后,直到8月6日,赵飞才被释放,拘留33天,出狱时,又被狱警索要1500元钱生活费。赵飞在拘留期间,常常遭到囚犯们地毒打,胸部被打出内伤,出狱后花了300元钱治疗,但至今也未得到完全恢复。

  下面再说说高凤兰拘留时遭警察蹂躏的情况:

  7月4日上午8点多,高凤兰按警察规定的时间到达该派出所后,一警察拿着一根粗木棒敲着墙对高说:“你回去准备3000元钱快快交来,你如果不送来,我就去捉你,把你送到云梦县看守所去坐牢,你拿钱来以后就不再找你了。”高凤兰因没钱交,警察三天两头到高家去抓她,一星期后的一天下午两点左右,高走在回娘家的路上,正好碰到要抓高的该派出所的几名男警:“叫你送钱去,你为什么不送去,走,跟我们到派出所走一趟!”边说边强行把高推上警车。到该派出所后,他们气愤愤地说:“叫你送钱来你怎么不送?”“没有钱。”“那就不客气了,你不交钱,我们就把你送到云梦县看守所去拘留15天。”说罢,又强行抓住高的手在早已写好的材料上按手印。下午3点左右,他们就把高凤兰押到云梦县看守所。拘留期间,高凤兰受到狱警、囚犯、炊事员的百般污辱,每顿吃饭时,送饭的男炊事员令高姊妹的手从牢房的小窗口伸出去让他们反复摸,若不依就不给饭吃;晚上洗澡时,一排男警扒在天窗上边观看边说些下流话。使高姊妹的人格受到极大的污辱,精神受到严重地摧残。

  高凤兰拘留期满释放,狱警索要了400元,临走时,狱警警告:“回去以后再别信神了。”

 

大红龙太惨无人道!(2001/5/17)

  晓晓,男,49岁,湖北省恩施市人。

  2001年5月17日的深夜二点多钟,州公安局、来凤县国保大队、接龙桥派出所一伙20多人手持真枪实弹全副武装包围了我家,它们踢坏了大门、房门,冲到床边,不问青红皂白地将我一家大小四口人从床铺上惊醒,不让穿衣服裤子,还恶狠狠地说:“都给老子跪下。”紧接着几个魔鬼如土匪一样翻箱倒柜,砸衣柜门、抽屉锁。到处乱翻,就连衣服裤子的每个口袋都不放过,就这样折腾到天亮。同时还将我年迈的父母(现年均71岁)、大哥(现年51岁)、弟弟(现年43岁)喊到我的房间及另外两个姊妹跪在一起,抄了我大哥和我父母的家,拿走我父亲800元、我身上仅有的50多元钱也被它们抢走。它们叫我们面壁跪着,不让我们看它们的土匪模样,顺手就拿走贵重的物品,占为己有,真是邪恶至极!之后把我们一家七口人(父母、大哥、兄弟俩夫妻、我家姊妹)捆得捆、绑得绑,家中只剩下我们兄弟三人的6个孩子(最大侄子才10岁,最小的才2岁半),它们还抓捕了邻近的几个弟兄姊妹,一共十四个人。它们把我们14人连在一起带到公路上,每人胸前都挂着一个大牌子,牌子上写着:“邪教成员×××”前面几辆警车开道,后面几辆警车压阵,压着我们一行14人进来凤县城,到路口开始拉警报、开警灯,喊话:“严厉的打击邪教组织……”在城区游行(游行路线:从进来凤城的接龙桥头开始,途经解放路———川鄂路——最后押到了来凤县公安局)。这帮恶魔把我铐在一间暗室里,不能站,不能坐,也不给饭吃,到了晚上,将我们一行14人送到来凤看守所关押起来了。

  它们每天去看守所提审一次,你如果不按着它们的话回答,它们就拳打脚踢,实行体罚,蹲马步,不准动,一动,它们就拳打脚踢,或者用扫帚直接打脸,或者叫你跪得直挺挺的成直角,一蹲一跪就是几个小时;到了第三天,它们把我从来凤县看守所提到来凤县公安局,用铐子吊着脚尖着地整整10多个小时,痛得我浑身衣服湿透不省人事,到了晚上,8个恶魔开始对我逼供,若不按他们的问话回答,就对你施行酷刑(包绞子:把外衣、裤子脱掉留下内衣,用绳子捆成一个面团几分钟内就大汗淋漓浑身)直到人昏过去,手脚发紫,他们才松绑(用刑者是来凤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副队长田劲松),再审讯时,它们一唱一和,回答不合它们意,达不到它们的目的时,人脸马上变鬼脸,狗腿子向谷和(男,50岁,)把我拖出来按在地上,把我的两只手连起来反铐在背后,还把我上面手臂死劲往后掰,下面手臂用手死劲往上拉,真是撕心裂肺地疼,大汗湿透了衣裳,他们也不肯松手,直到我不省人事,昏了过去才把手铐解开,当他们解手铐时因拉的太紧,解不开,他们就几个人使劲往后掰才解开,这帮恶魔真是心狠手辣,当手铐松开时我的手背开始冒血,伤疤直到现在还有。8个恶魔轮流用刑、审问直到天亮,让我迷迷糊糊地在材料上签字,经他们这样一折磨,致使我的双手一个多月不听使唤,不能洗脸、不方便吃饭。最后不明不白的将我判了一年半的劳教,在劳教期间因着他们的吊打折磨,我的双脚开始疼痛起来,几乎通宵不能入睡,白天还要你干活并且说什么:“你的脚痛手不痛。”由两个犯人架着拖我到地里干活,就这样爬着在地里干活直到刑满释放。

  它们用针扎我大哥的手指,用铁锤锤他的踝骨,打得他遍体鳞伤送到看守所昏迷不醒,看守所的人打电话给公安局的几个魔鬼说:“你们送来的这个人都快要死了,你们自己来看看,死了我们负不了责。”就这样拿了几瓶红花油不知擦那个地方,就往身上泼的,一个星期大小便不能自理,是牢里的人抬着大小便;对待我的弟弟也是如此,他们整人的花招真是多种多样、残酷之极,他们要我弟弟跪着直着腰,然后拿一根棒子放在脚肚子上一边一个魔鬼用脚踩着棒子滚动,直到几个月脚肚子都是硬邦邦的,没有恢复。这帮恶魔将我哥、弟各判一年劳教。将我家姊妹也判了一年劳教,监外执行交了2000元保金还要随时给它汇报,罚了我父亲2000元。给其他一起被抓的弟兄姊妹拘留了一个月,并暗地指使犯人找种种理由借口折磨殴打弟兄姊妹。

  这帮恶魔真是该咒该诅!

 

湖北省大悟县一基督徒从恩典到国度先后被警察打残、抄家(1999/11/18)

  湖北省大悟县丰店镇的柳发世(男,60岁),早在恩典时代1999年11月18日下午传福音时,被宗派举报,丰店镇派出所的4个男警闻讯后将柳拘捕,抓到该派出所后,对柳拳打脚踢,硬把柳的左耳打聋(经医院签定无法恢复),右耳听力也明显减弱,左胸下的脾脏也被打伤。归回后,又被警察拘捕、抄家。

  2006年7、8月份的一天晚上8点左右,柳发世在家正看电视,丰店镇派出所的4个身着警服的男警开着一辆吉普式警车驶来(一个被落选的教会带领举报的)。闯进家后,像土匪一样乱翻乱翻抄,并拿着手电筒在旮旮旯旯的到处照,结果搜出一本《圣经》。他们还追问柳国度时代的书在哪里?柳答:“不知道什么是国度。”他们对柳的回答不满,气愤愤地把柳推上警车。

  半个小时后到了该派出所,他们强迫柳承认是信全能神的。并追问:“丰店教会是不是你创建的?你传了多少人?传了多少地方?担任什么职务?有多少书?上面有哪些人?”反复审了两个多小时无果。但他们还不放柳,直到第二天上午8点左右才放柳回家。放的时候,警察要罚5000块钱,柳说:“没钱!”警察令柳把家里的米拿去卖了交罚款。柳说:“就一条命,钱是没有的。”柳临走时,警察还说:“以后还要找你的。”柳回来后发现,头天晚上派出所的警察又指示地痞、流氓、黑道的人去抄他的家了。一次,深夜12点,丰店镇派出所的警察串通村支书突然到柳家查问有无信神的人。2010年下半年的一天,该派出所的警察打着人口普查的幌子查问柳家里有没有外来人。类似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总之,多少年来柳发世一直都在警察的监视之中,没有一点信神的自由!

 

一个全能神教会信徒历年遭逼迫的事实(1999/5)

  谢炳清(男,78岁,住湖北省鄂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咸丰县黄金洞乡人),1998年接受全能神的末世作工。接受后遭受了大红龙的六次逼迫,曾被黄金洞乡派出所镣铐、搜身、罚款。

  1999年5月的一天,我刚吃过早饭,在黄金洞派出所所长杨××的带领下,一行三人开着警车于早上八点左右来到我家,它们一伙人冲进我家不问青红皂白就给我带上手铐,便开始搜家,没搜出什么东西就强行将我押上警车带到了派出所,一进派出所它们就开始审问,硬说我是信法轮功,当时它们见我不回答就暴跳如雷大声咆哮,没问得什么,就于当天下午两点释放回家,它们还吓唬说:“你以后再不搞了,若再搞抓着了没活的。”

  2000年7月的一天,又在杨所长的带领下,黄金洞派出所的一行三人开着警车于早上八左右再次来到我家,以信法轮功邪教的罪名再次将我抓捕。它们一伙冲进我家与上次一样不容分说给我带上手铐,开始搜家,并气势汹汹地说:“叫你不搞你偏要搞,你专门与政府作对。”它们没搜到什么,就强行把我押上车带到黄金洞派出所进行审问,杨所长说:“叫你不搞你要搞,是个顽固分子,今天怪不得我。”它们没有问出什么结果,就以“信邪教”的罪名罚款壹佰元,于下午两点释放。

  2001年4月的一天,黄金洞派出所杨所长一行三人又于早上八点左右来到我家,给我带上手铐,还说:“我们今天连你儿子一起抓。”之后就把我们父子二人强行押上警车,带到派出所后对我们父子俩分开审问,它们又没问出什么,也没有什么证据,之后将我父子二放回家。

  2003年4月的一天,在黄金洞派出所杨所长的带领下,一行三人开着警车于清晨对我进行抓捕,我正准备吃饭,它们气势汹汹,如同狼一样冲到我的身旁将我的饭碗抢了,把我反手铐上警车带到了黄金洞派出所,它们把我铐在一根柱子上就去吃饭,它们酒足饭饱之后就将我从柱子上解下,铐着我送到了咸丰县公安局。之后又无缘由地将我放了。

  2011年7月2日,黄金洞乡派出所三个身着警服的年轻人于早上把八点左右来到我家,直冲进屋内,搜走《圣经》后就扬长而去。

  2012年11月18日(古历)下午四点左右,黄金洞乡派出所四名警察(开了两辆警车)在姜胜泽(原村长,现调黄金洞乡工作)的带领下,再次光临我家,一进来就问我女儿(谢春奎,41岁,1998年接受新工作,因离异住在娘家)住在哪个屋,并强行搜家,它们搜查一阵之后,搜到传福音的两份资料(神话),并把我女儿强行带走,之后我女儿被拘留12天后得以释放。

  我在大红龙的多次逼迫之下,从肉体、身心都受到严重的打击和伤害,是神保守我站立住。同时,使我真正看到大红龙邪恶、凶残的真实面目。

 

两名基督徒因传福音被警察抓捕、毒打、拘留(1999)

  吕祥贵(男,51岁)、车成龙(男,56岁),都是湖北省房县人,1999年二人在房县传福音,被福音对象的家人报警。二人被带到桥上派出所严刑铐问了一天一夜,警察欧阳华抽掉车成龙的皮带,狠狠地抽打二人,直到欧阳华打累了,打不动了,皮带都打断了好几截才停下来,它休息片刻之后又开始严刑拷打二人,用硬牛皮鞋使劲踹二人,直到二人跌倒在地。晚上又将二人关进一间黑屋子,并把二人的双手铐在一个水泥枷锁里,一点不能动弹,不让二人上厕所、吃饭和喝水。第二天二人全身都麻木失去知觉,等二人身体稍稍恢复点知觉时,欧阳华又用脚踢他们,又搜走车成龙身上仅有的150块钱,到下午把二人关押到高碑看守所拘留半个月,还向二人索取170元生活费。

 

基督徒因聚会被警察抓捕并拘留半月(1997/11/4)

  任喜钟,男,57岁,湖北省房县军店镇人。1997年11月4日晚,大约九点钟,我们正在聚会,红旗派出所的杨太柱和军店派出所的杨兵等四人闯了进来,其中一人把我抓住往墙上撞,当时碰得我双眼冒金星,又搜查我们的衣服口袋,并问我们的姓名,我们口袋里的钱都被它们拿走了。它们把我们几人铐到了派出所,它们没审问出什么结果来,后来给我定了个“反动会道门”的罪,把我送到了房县高碑看守所,在看守所又审问了大约一个小时,后来把我拘留了半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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