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8月 23, 201610 年 comment_97019 网上的弟兄姊妹: 你们好!针对开除人时要签字方面的原则不是很清楚,比如说要开除某人,带领拿某人的资料叫我们签字,我们对此人不了解或者不认识,拒绝签字被定罪。不知关于签字方面的原则哪里有?希望明白的弟兄姊妹交通一下! 检举
发表于 8月 24, 201610 年 comment_97054 网上的弟兄姊妹: 你们好!针对开除人时要签字方面的原则不是很清楚,比如说要开除某人,带领拿某人的资料叫我们签字,我们对此人不了解或者不认识,拒绝签字被定罪。不知关于签字方面的原则哪里有?希望明白的弟兄姊妹交通一下! 1 你应该知道神家的原则,哪些人是开除对象。 2 你看开除的材料是否合乎原则,就可以知道该签字还是不签字了。 3 如果不签字就被定罪,那就是敌基督、假带领之类在违背工作安排另搞一套了,神家没有不签字就被定罪这条原则。 4 签字不签字是个人的自由,任何人不应该干涉,这才体现出民主。 5 强迫人按他们的意思做事,是魔鬼撒旦喜欢干的事情。 检举
发表于 8月 24, 201610 年 comment_97063 134 教会开除人的原则 1.教会必须根据神话真理与工作安排规定的原则确定人不可挽救才可作开除决定; 2.教会必须对神选民公认的实质属于五种人的人实行开除,绝不能根据一时过犯开除人; 3.教会对凡追随敌基督,为敌基督奔跑卖命死不悔改属敌基督团伙的人必须开除; 4.必须经各级带领工人及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同意通过,确定其不可挽救才可开除。 “教会隔离开除人的权力是正当的,也是必须维护的,前提是必须按上面工作安排的原则实行,绝不能让个别带领工人钻空子,利用教会的权力来打击、报复、陷害神选民。……教会实行隔离或开除人主要是指全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同意通过的隔离或开除人,而不是带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隔离或开除人,这是有严格区别的。带领隔离开除人与教会隔离开除人是两码事,带领隔离开除人的权力被取缔了,但教会隔离开除人的权力是正当的,永远不会被取缔。……教会开除人必须确定这个人没有人性,丝毫不追求真理,属于不可救药的人,一点力也效不上,就是一个废品,有百害而无一利,对这类人以及属于五种人的才可开除,当然必须经过全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通过,这就是教会隔离人、开除人的权力与教会隔离开除人的准确实行法。” 摘自《汇编(二)?各地教会急需解决的十二个问题》 从神家开除人的原则看到,凡是被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通过对开除的对象确定这个人没有人性,丝毫不追求真理,属于不可救药的人,一点力也效不上,就是一个废品,有百害而无一利,对这类人以及属于五种人的才可开除。也就是说,开除的人所做所行所有的表现,都是在全教会多数弟兄姊妹中间公开用真理来解剖其表现的实质,如果每个人心里用神话真理,工作安排上的要求衡量此人的确就是神家开除的对象,这样签字才合适。如果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弟兄姊妹都认同这人确实是开除的对象,也签了字,这就是教会开除人。如果对于开除人,教会弟兄姊妹对开除之人的种种恶行表现不知道,也没有接触过此人,带领工人直接让弟兄姊妹签字,这不合教会开除人的原则。 检举
发表于 8月 24, 201610 年 comment_97109 你好! “带领拿某人的资料叫我们签字,我们对此人不了解或者不认识,拒绝签字被定罪。”我们可以问问这个带领,他这么做是根据什么原则呢?签字应该是自愿的事啊:我可以签,我也可以不签。这是人权自由啊。他为什么要逼着人签字呢?不签就定罪。他这么做是根据神话、根据上面的工作安排与讲道交通吗?如果要对某一个将被开除的人要弟兄姊妹签字,弟兄姊妹因不了解这个人的情况不签,带领应该交通真理,用真理解决问题,而不是用定罪的手段逼人签字,逼人签字是大红龙的作法,神家是真理掌权,对这样的带领,我们不用受他辖制,该签的就签,不该签的就不签。按照工作安排来,做诚实人,办事有原则,该一是一,该二是二,堂堂正正做人,不用怕他把我们定罪、隔离、开除,如果带领他做的不合乎真理、不合乎工作安排,随意定罪人、隔离人、开除人,那我们就可以按照检举带领工人的原则向上检举,这是神给我们的权利。 检举
发表于 8月 25, 201610 年 comment_97160 xunqiu:你好! 摘录几段上面交通,供参考: “(有的教会带领不会看人实质,直接把人清除了,因为没有写资料,所以小区带领、区带领没有材料审核的时候容易出现偏差,怎样才能更准确的把人清除出去。) 教会带领一个人开除不好使,带领执事都得签字证实,上面区带领才能批准,一个人说话不好使,都得证实,这里有责任哪?过后发现是追求真理的人,谁开除的有责任,属于私人报复打击,也得被开除,断送一个人的灵魂,必须带领执事和几个追求真理的人签字,是个实际问题,证据确凿,不是个人编造的,或是虚构的,或是有意陷害,这样区带领才能批准,如果只是一个人说,没有带领工人签字,几个追求真理之人签字,区带领不能批准,区带领如果批准,他也在这个事上有责任了,其实人作的抵挡打岔神作工最大的事就是冤枉人,陷害人,这个断送一个人的生命啊!这是让神最痛心的事,把一个可以挽救的人推给撒但,这是杀人啊,定个谋杀罪,不过分,清楚了没有? “下面把必须开除五种人的实行原则规定如下: 第一,凡是属于五种人的必须由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常聚会的人通过决定开除后,由教会带领写成开除申请报告,先报给小区带领,由小区带领与讲道员签字表态再报到区,再由区带领与区办事员签字表态,最后报给牧区办事员或监察员批准。上报中不管小区与区是否同意,都必须最后报给牧区办事员或监察员来批准定夺,开除申请报告报到小区与区主要是为了让各级带领工人都明确表态,避免出现任何差错。若有带领工人表态不同意开除,牧区监察员或牧区办事员就要派人重新调查核实,然后再作最后决定,这是申请开除与审批的正当程序,任何人不得违背。”(摘自:《汇编·须彻底开除一切敌基督恶魔才是真实背叛撒但得胜撒但》) 第5辑5节讲道交通:“对于涉及到重大原则是非的问题,那就看不透最好先别说,先祷告揣摩认识这个事,一天还没看透,那等着明天再说后天再说,看透了再说,别过早的说话。别人问你:“你对这个事怎么看啦?”说:“现在我还没看透,我看透了也挺多是一两分、两三分,所以说出话来不一定准确,等我看透了再说吧。”这样就合适是不是啊?这就是诚实人了,诚实人必须遵照的具备的说话的原则:实事求是。我看不透我不能说,我说完了之后也不一定符合,不符合呢可能给人带来一些个误导是不是啊、错觉。所以不能乱说话……” 第56辑29节讲道交通:“人有没有敬畏神之心能不能看出来?人如果能看出人有敬畏神之心,那这个人错不了大格,好比说一个人你不知道他有没有敬畏神之心,你看见有一个人拉拢他去要干坏事,把他的企图一说,那个人一听这个事好像得罪神我不干,他不干,那你说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看出他有没有敬畏神之心哪?(能)好比一个人说那个弟兄姊妹是邪灵、敌基督。这个人说你敢肯定?啊我说他(她)是。我看不透,我可不这么说,你说这话我不赞成,我不跟你搀和,你要定罪那你的事,我不定罪。他看不透他不乱说,他能谨守自己的口不犯罪,那这个人有没有敬畏神之心?(有)” 检举
发表于 8月 25, 201610 年 comment_97183 xunqiu弟兄姊妹:你好! 关于开除人签字的问题,不是一件小事,可要认真对待呀!你对这个人如果真了解,确实是该开除的你就签,咱敢接受神检查,心里踏实。如果你对这个人确实不了解,这个人万一是被假带领打压的被开除了,为了达到百分之八十人以上签字才能开除,就证明这是做恶的,是把这个人给杀了,你若是签字把不该开除的人给开除了,这是在恶上有份呀!所以要小心行事,这对人都是检验,千万不要随从大流,只是带领说你不签字定罪你,就是开除你你也不要害怕,神没有给他那个权力,他开除你不代表神开除你,即是你没听他们的被开除了也不怕,相信神家是公义的,真理在掌权,神在掌权,并不是假带领在掌权。我给补充上关于开除人原则咱们一同看一下:134 教会开除人的原则 “下面把必须开除的五种人具体说明如下: 一、真正属于被鬼附、有严重邪灵作工的人必须开除,永远不会错。凡是同性恋不悔改都属于被鬼附的人,当然也在开除之列。对有轻微邪灵作工的人应区别对待,例如,偶尔说过方言、看过异象、听过声音、做过异梦等等,都不属于被鬼附的,这些人若追求真理完全能够蒙拯救。因此,对有轻微邪灵作工的人绝对不许开除,对公认的实属被鬼附包括有明显邪灵作工的人才可开除。 二、真正属于假基督、敌基督迷惑人的必须开除,永远不会错。凡是总认为自己是长子、爱子让人接受顺服的人,凡是见证自己是基督或是神差来作新工作的人,凡是拒绝圣灵使用之人的带领另搞一套的人,凡是常常论断神作工说亵渎神的话、造谣毁谤攻击圣灵使用之人的人,凡是接受邪灵作工上了贼船并开始迷惑人的,都是假基督、敌基督、迷惑人的。若有人对神只是有些观念,对圣灵使用的人只是有些成见,但没有敌对之心,还能追求真理顺服神的一切作工,这样的人即使偶尔说错话、做错事,但愿意悔改,绝对不能当作敌基督开除。真正属敌基督的人都是想控制神选民另立山头、搞独立王国的人。那些作工从来不按照上面的工作安排而是另搞一套,甚至以怀疑真假为由拒绝接受上面的工作安排与讲道交通,把神选民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拒绝接受上面的统一浇灌、供应与牧养的人,都是地道的敌基督,这是毫无疑问的。这样的带领工人必须撤换,严重的必须开除。 三、真正属于犹大卖主卖友又替撒但效力抓捕弟兄姊妹的人必须开除,永远不会错。若是被抓后只是交代一些情况,并没有为撒但效力监视、抓捕弟兄姊妹,这样的人若以往表现较好,又有悔改表现就不应开除,只采取隔离反省三至五个月,若没有大的问题,便可恢复教会生活;若是被抓做了犹大的人人性不好、以往没做过什么好事就可以开除;若是当了撒但的帮凶监视弟兄姊妹、为大红龙效力的就必须开除,开除这样背叛神还做撒但的帮凶祸害神选民的人永远不会错。 四、真正属于恶人的必须开除,永远不会错。恶人有以下几种:一贯搅扰教会生活、拉帮结伙、挑拨离间、分裂教会、与人没法相处、大家都厌憎的属害群之马的人,动不动就想告教会、告带领,什么坏事都干得出来的人,一贯行淫乱死不悔改影响极坏的人,还有贪污诈取神家钱财的人。这几种人都是地道的恶人,但必须是教会公认确定无疑就是恶人的才能开除。若有人做过一次恶事,或者有过一次过犯,或得罪了带领,这种情况绝不能当作恶人开除。有过一次恶行属于过犯,不等于就是恶人,只有作恶多端的才是恶人。无论人有什么过犯,只要有悔改表现都是有希望蒙拯救的人,绝不能开除,只有公认是恶人的才可以开除,永远不会错。 五、偷吃祭物、贪污或诈取神家钱财的人必须开除,永远不会错。凡是贪污、诈取、偷用教会钱财的,或将教会钱财交给邪灵、敌基督、恶人的,包括看见神家钱财有危险不及时处理给神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都属于偷吃祭物,必须开除。若是属于用钱不当被众人指责,只属于过犯,应该区别对待,给人悔改机会,这样处理才合适。尤其对贪污神家巨款的必须开除,还要追讨债务,若拒不偿还就要给予惩罚性报应。” 摘自《汇编(二)·必须彻底开除一切敌基督恶魔才是真实背叛撒但得胜撒但》 “教会隔离开除人的权力是正当的,也是必须维护的,前提是必须按上面工作安排的原则实行,绝不能让个别带领工人钻空子,利用教会的权力来打击、报复、陷害神选民。……教会实行隔离或开除人主要是指全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同意通过的隔离或开除人,而不是带领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隔离或开除人,这是有严格区别的。带领隔离开除人与教会隔离开除人是两码事,带领隔离开除人的权力被取缔了,但教会隔离开除人的权力是正当的,永远不会被取缔。……教会开除人必须确定这个人没有人性,丝毫不追求真理,属于不可救药的人,一点力也效不上,就是一个废品,有百害而无一利,对这类人以及属于五种人的才可开除,当然必须经过全教会百分之八十以上的人通过,这就是教会隔离人、开除人的权力与教会隔离开除人的准确实行法。” 摘自《汇编(二)·各地教会急需解决的十二个问题》 根据以上的原则来对照实行吧!这样做心里会踏实,违背原则那是罪孽。如果确定此人是这五种人的其中一种就可以签,如果对此人确实不了解,可以不签。开除一个恶人是合神心意的,如果开除一个不该开除的,那是大恶。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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