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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神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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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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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有个熟人,今年70岁,小学文化,但身体很好,平时注重锻炼身体,人性较好,是个热心肠,爱帮助人。看见过三次鬼,分别是6岁,12岁,26岁。以后再没看见过。也承认有神,前几天给我打电话说想让我给他讲讲信耶稣的事。恩典时带他聚过两次会。请问一下这样的人是否符合传福音的条件?

发表于

寻求你好:

此人偶尔看见三次鬼不属于邪灵作工,年龄大只要能明白真理头脑清明就不属于老眼昏花,只要他能寻求真理渴慕真理就符合传福音的条件。上面工作安排里说“ 第一,必须是心里确实相信有神,并且愿意寻求真道、人性比较好的人,才可以传。

  第二,不管是从事哪个行业,不管文化高低、男女老少,只要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的人,就可以传。

  第三,无论哪个宗教团体包括信各种迷信或拜过邪灵假神的,只要不是专业主持或者被邪灵所附的,就可以传。

  第四,对于各种名人及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如果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不是定罪真道有意抵挡神的人,就可以传。

  第五,对各宗派首领,只要不是名声太坏的人,如果能承认真道、接受真理,保证不是恶人,就可以传。

  ‘五不传’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对曾被邪灵附过或有严重邪灵作工的人(不是多数人认定的不算),绝对不传。

  第二,对人性太坏、名声不好、什么坏事都能干出来、属于恶人的,绝对不传。

  第三,对长相凶恶丑陋怪异、人看了心不安甚至发瘆的人,绝对不传。

  第四,对有各种严重残疾的人(轻微残疾与因信神受迫害造成残疾者除外),绝对不传。

  第五,对没有头脑、麻木痴呆、不能领受明白真理的人,不管年老年少绝对不传。

  对以上传福音的‘五传’、‘五不传’原则神选民必须严格遵守。谁若传以上五种不可传的人,谁就是打岔搅扰传福音工作的人,就是无理取闹、胡作非为的人,必须给予警告,若不悔改就停止尽本分。对有些有特殊情况的人不必死套规条,比如,对确实看不透属于哪种情况但能接受真理的人,只要能保证一不是被鬼附,二不是恶人,三不是奸细就可以传。可传对象如果有些问题,如,说过方言,加入过党派或邪灵团体等,最低标准只要能保证其为传福音效力,也算值得传;如果传进来的人不能为传福音效力,还能起破坏搅扰的作用,这样的人就绝对不能传了,这是一条特别的原则。另外,对个别名声好的残疾人,如果真能保证其人性好、能接受真理、还能为传福音出力,也可以传。原则必须坚守,但对特殊情况应该灵活掌握,可以通过交通采用多数人的建议。以往各地教会传福音都受一些规条辖制,如,脸上有胎记的不能传,得过怪病的不能传,搞保险传销的不能传,长白癜风的不能传,各种残疾的不能传,闭着眼能看见东西的不能传,有特异功能的不能传,能看见怪现象的不能传,老做怪梦的不能传等等,全是错误谬论,必须取缔。只要有人性,能喜爱真理、接受真理,不是恶人,不是被鬼附与有明显邪灵作工的就可以传,这是最起码、最简单的原则,如果人都不能明白、掌握,就是浑人。”

发表于

你好!传福音我们需要根据传福音原则来衡量福音对象是否可传。我们先来看一下神家原则要求:

 

“以往的传福音原则多数都合适,必须坚守,不管是给宗教人还是外邦人传福音都必须传人性比较好、心里承认有神、能寻求真道、接受真理的好人,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最好不要传。现在神家规定传福音有“五传”、“五不传”原则,“五传”原则具体如下:

第一,必须是心里确实相信有神,并且愿意寻求真道、人性比较好的人,才可以传。

第二,不管是从事哪个行业,不管文化高低、男女老少,只要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的人,就可以传。

第三,无论哪个宗教团体包括信各种迷信或拜过邪灵假神的,只要不是专业主持或者被邪灵所附的,就可以传。

第四,对于各种名人及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如果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不是定罪真道有意抵挡神的人,就可以传。

第五,对各宗派首领,只要不是名声太坏的人,如果能承认真道、接受真理,保证不是恶人,就可以传。

“五不传”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对曾被邪灵附过或有严重邪灵作工的人(不是多数人认定的不算),绝对不传。

第二,对人性太坏、名声不好、什么坏事都能干出来、属于恶人的,绝对不传。

第三,对长相凶恶丑陋怪异、人看了心不安甚至发瘆的人,绝对不传。

第四,对有各种严重残疾的人(轻微残疾与因信神受迫害造成残疾者除外),绝对不传。

第五,对没有头脑、麻木痴呆、不能领受明白真理的人,不管年老年少绝对不传。 ”

 

我们根据原则来对其摸底,对于人性较好,没有严重邪灵作工,愿意寻求真理,我们可以对其传福音。咱们的问题主要就是这个熟人看到3次鬼,是不是属于严重邪灵作工。这方面我们来看几段上面的交通:

 

“一般人在正常情形里是看不见鬼的,看见鬼的人都是情形不太正常,或者软弱,或者里面黑暗恐惧,或者受什么刺激,或者有什么存心才招致邪灵的搅扰,但也有些人是因为心里没神,再不追求真理,就容易失去圣灵的同在,导致邪灵的搅扰。”摘自《基督与教会工人的座谈纪要•对安徽教会问题的答复》

 

“有的人做了个异梦,看见鬼了,有的人就说他有邪灵作工,这话成不成立呀?不成立。那有人说:“他做梦好几次都看见鬼了,你怎么还不清楚这个事,还看不透呢?”“看见鬼算个啥呀?看见鬼就有邪灵作工啊,神的话这么说了吗?上面的讲道交通这么说了吗?上面没这么说我怎么敢确定啊?我看不透”,就这么说,这么做事合适,看不透的事别乱说。现在在各教会里或多或少都存在一些谬论或者论断人的事,神子民被成全以后就没有这些事了,都凭真理说话,根据事实说话,都以神话为根据,无论怎么说,无论有什么观点、有什么看法都得根据神话、根据真理,凡是不合乎神话、没有真理作根据的话不说,因为这些话不成立。”《16 实行真理的意义、果效与必须解决的几个问题》

 

“ 7 凡是心里常有灵的超然说话与常能听见有说话的声音或看见鬼,明显神经有些失常的,这种人是被邪灵所附的人;……有的人偶尔听过声音或看见鬼,后来就再没有了,这都不属于被邪灵所附,证据不足不要下定论,不能给人带来心理压力。”《开除两种人必须根据的原则标准》

 

结合我们的熟人实际情况,只要没有明显神经失常,他最近一次是40多年前,而且总共才三次,属于偶尔看见鬼,不是常看见鬼,而且此后一直没有。根据上面的交通,我们就知道了偶尔的看见鬼是属于邪灵搅扰,还不属于邪灵作工。如果其他的邪灵作工没有发现,人性也较好,那这个人是符合传福音的,而且他自己还愿意你去见证,或许是神的时候到了,是不是神的羊就看他对真理的领受了。如果这个人能领受真理,那真的是感谢神的祝福啊,我们得靠着神把他带到神面前,把神见证好啊!愿神加给我们真实的负担来配合。

发表于

寻求:

你好!关于这个福音对象看见过几次鬼还可不可传的问题,我把2011年8月1日的工作安排粘帖给你看看,这份安排上说:“有邪灵作工(被鬼附)之人的主要表现:

1. 常指示人做这做那,或者告诉人什么话,或者指示人说假预言;

2. 祷告时常说任何人都听不懂,甚至连其本人也听不懂的所谓的‘方言’,有的人还能自己‘翻方言’;

3. 老得启示,特别频繁,邪灵一会儿指示他这个,一会儿指示他那个,使他惶惶不可终日;

4. 有邪灵作工的人总是急切地要做这做那,好像急不可待,也不考虑环境是否许可,甚至半夜三更就能跑出去,表现极不正常;

5. 有邪灵作工的人特别狂妄,没有理智,说话总是居高临下、强迫命令,让人不知所措,如同恶魔一样强人所难;

6. 有邪灵作工的人不会交通真理,更不理睬神的作工,他目中无神,想一手遮天,并且胡作非为破坏教会的正常秩序;

7. 有邪灵作工的人往往莫名其妙地冒充什么人物,或者谁派来的,让人都听他的,谁也琢磨不透他是怎么个来路;

8. 有邪灵作工的人往往都是理智不正常的人,他丝毫不明白真理,根本就不具备领受能力,也没有圣灵的开启,人发现的只是他领受东西特别谬妄,丝毫不对路;

9. 有邪灵作工的人特别注重作工教训人,所作所为都是胡作非为,尽是打岔搅扰,所做所说都是打击人、捆绑人、败坏人,直到把人的心都打散、打消极,爬不起来为止,纯属恶魔坑害人、玩弄人、吞吃人,一旦得逞他就在暗地里高兴了,这是邪灵作工的主要目的;

10. 有邪灵作工的人生活表现十分不正常,眼睛冒着凶光,说出话来特别阴冷,如同恶魔下界一般,他的日常生活也没有规律,极不稳定,如同没有经过训练的野兽反复无常,让人反感厌憎,这正是恶魔所捆绑之人的表现。

以上十条就是邪灵作工的主要表现。凡是具备其中任意一条者肯定就是有邪灵作工的人,准确地说,凡是有以上邪灵作工表现的人,不管具备其中哪一条,都是有邪灵作工的人。有邪灵作工之人往往对有圣灵作工、能交通真理的人特别恨恶而且远离,往往越是好人他越是要打击、定罪,越是糊涂人他越是竭力奉承、吹捧,而且特别愿意接触。邪灵的作工都是颠倒黑白,把正面的说成反面的,反面的说成正面的,这正是邪灵的作为。邪灵作工的表现虽然很多,但我们只要用真理衡量、用真理来分辨就容易识破了。因为邪灵作工的后果完全是与圣灵作工的果效是相反、相敌对的。凡是经历过圣灵作工、比较明白真理的人是容易识破邪灵作工的,经历太少的人就不容易分辨了。

被鬼附的人都是理智已经不正常了,说话歇斯底里、胡说八道,这就是明显的被鬼附之人了。当然,这与恶魔投胎、魔王出世是不同的,大红龙的魔王外表都正常,但处处与真理敌对,与正义敌对,与善良敌对,也是属于邪灵附体,但这属于先天的魔王投胎,与后天的邪灵所附虽然外表有所区别,但本性实质都是邪恶的撒但本性,都属于邪灵。明显的被鬼附之人容易分辨,不太明显的,外表有些正常,但细观察还是不正常,这样的人就肯定属于有邪灵作工了。凡是理智不太正常、能胡作非为的人就肯定是被鬼附的人,严格地说,凡是有“邪灵作工十条表现”中任意一条表现的人都属于被鬼附的人。若人有邪灵作工(不管哪一条表现),只要持续几个月或一两年就属于被鬼附的人;若人有邪灵作工只是偶尔几天,顶多一两个月就消失恢复正常了,以后没有发现过,这就属于有过邪灵作工的人,不能当作被鬼附的人处理。有邪灵作工的表现必须在这十条范围之内,在十条范围以外的表现就不一定属于邪灵作工。比如,有人说梦游属于邪灵作工,邪情私欲严重属于邪灵作工,同性恋属于邪灵作工,这里面是有区别的,不是绝对的。单凭这几种现象还不能肯定,如果表现情形太过分、特别不正常,达到没有理智,这才属于有邪灵作工或者被鬼附了。如果偶然有点特别表现,或看见什么、听见什么、梦见什么,就绝不能定为有邪灵作工了。所以,有邪灵作工的主要表现还是在‘十条’之内,这样分辨相对可靠准确,其他的表现就不应该给定为邪灵作工了。对看不太透的事要保守一些,搞极左容易坑害人、冤枉人。

分辨邪灵作工的原则简单说有以下十条:

1. 凡是冒充神或基督的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2. 凡是冒充天使之灵的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3. 凡是冒充神又道成肉身的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4.凡是将神发表的话说成是他说的话,或让人把他的话当神的话对待的,这种人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5. 凡是冒充圣灵使用之人让人跟随、顺服的,这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6. 凡是常说方言、翻方言,能看见各种超然的异象,常能听见里面有声音指示,这种人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7. 凡是里面常有灵的超然说话或者常能听见有灵的声音或看见鬼,明显神经有些失常,这种人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8. 凡是丧失正常人的理智常说鬼话,自言自语、信口胡说的,这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9. 凡是神经有时不正常,表现有些呆傻,或有时疯癫,不能与正常人交通谈话,这种人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10. 平时挺正常,但说不定几个月或一两年受到刺激就能犯神经病,犯病时与被鬼附的人完全一样,这样的人虽然有时正常,但也属于被邪灵所附的人。(若有人多年以前犯过神经病,但后来一直未犯,这样的人就不属于被邪灵所附的人。)

凡是有邪灵作工持续有几个月甚至一两年的,准确地说就是属于被鬼附,被鬼附的人当然必须开除。如果有邪灵作工时间不长,偶尔几次就消失了,以后再没犯过,对这样的人就不要给定性为有邪灵作工的人,免得给人带来精神压力。只要人能追求真理、能明白真理,以往无论有过邪灵搅扰或有过邪灵作工都应该一笔勾销,不再提及。”

 

根据上面的交通,你提到的这个福音对象以前看见过三次鬼,以后再也没看见过,若其它方面没有不正常的表现,这就不能定为邪灵作工了!这样我们可以按照“五传、五不传”的原则来衡量他其它几个方面是否合原则,他相信有神,那能接受真理吗?这需要和他交通真理,看他能否接受。正好现在他找咱寻求信神的事,咱就与他交通看他有没有领受能力、能不能接受真理?如果他能接受真理那就是可传对象,因为2011年11月15日上面关于扩展福音工作的一号工作安排中说:“只要有人性,能喜爱真理、接受真理,不是恶人,不是被鬼附与有明显邪灵作工的就可以传,这是最起码、最简单的原则,如果人都不能明白、掌握,就是浑人。”

一切荣耀归给全能神!

发表于

你好!

这个人按照神家传福音的原则,应该是属于可传对象。关键就是看他能不能接受真理。他主动打电话来,这里也有神的美意,但也要注意一下安全,毕竟在这个世道主动来想信神的人太少了,建议继续对他摸底,看看他能不能领受真理,我们带一本圣经去就可以了。可以结合圣经谈谈神末世的作工,看他能不能领受。这是一个传福音的好机会,抓紧时间,不要错过,当然,不要忘了祷告神,随从神的引导,在尽本分的过程中操练心安静在神面前,心里仰望、依靠神,寻求摸神的心意,寻求办事的原则。神说:“这个功课是什么?就是需要人凡事仰望神,借着仰望神而达到依靠神。依靠神人才有路可行,否则的话,即使这件事人做对了,合乎真理原则,但他没依靠神,那也是人为的一些行为,不见得是神满意的。因为人领受真理浅,所以说,人常常临到一些不同的环境用同样的真理去套规条,去死守字句道理,就是有很多事,事是办成了,大体也合乎真理的原则,但是这里看不到神的引导,看不到圣灵的作工。这里就有一个严重的问题,就是人做很多事是凭着人所掌握的经验、规条还有人为的一些想象,很难达到说这件事情是人仰望神、祷告神,确切地明白了神的心意之后,借着神的作工、神的引导而达到了最佳果效。所以我说凡事仰望神、依靠神这是最大智慧。”(摘自《 座谈纪要·第五十一篇 年轻人应看透世界邪恶潮流》)神让我们尽本分是为了让我们得真理,不要忘了这个。(一点建议,仅供参考)感谢神!

发表于

你好!看到你的福音线索,看见过三次鬼,不知看见鬼的背景是什么,有没有鬼上到他身上去,弟兄讲道好像说过,在大红龙这个污鬼邪灵群居之地,偶尔看见过一次两次鬼也正常,主要怕鬼附体就不行了。最主要他有没有被缚过。因为神话说过“从一个人出生到现在,神要保障每一个人的安全。对这句话也可能你们感觉有一些不解,说:“这个安全很重要吗?”“安全”在字面上看指什么?也可能你们把它理解成平安,也可能你们把它理解成没灾没祸,好好地活着,正常地生活,但是在你们心里肯定知道不是这么简单。那我所说的神要作的这件事到底指什么?在神那儿指什么?真的就是保障你们的安全吗?像现在一样?不是,那神作的是什么?这个“安全”指的就是你不被撒但吞吃。这件事重不重要?你说你不被撒但吞吃,这是不是关乎到你的安全哪?这才是关乎到人的人身安全了,再没有比这个重要的了。你一旦被撒但吞吃,你的灵魂、你的肉体就不再属神了,在神那儿神就不再拯救你了,神放弃这样的灵魂,放弃这样的人。所以说,神要作的最重要的一件事是保障你的安全,保障你不被撒但吞吃。”如果是鬼缚过就不合适了。

根据原则来衡量“95 传福音摸底的原则

  1.首先要摸准对方人性好坏、能否接受真理、有无邪灵作工,然后确定是否是可传对象;

  2.摸底时要了解掌握对方的素质、喜好、致命处及观念,为以后谈见证提供背景资料;

  3.摸底时要讲究智慧方式与对方拉好关系,取得人的信任、好感才有希望得人;

  4.摸底必须有爱心、耐心,绝不能应付了事,必须在可传对象身上下功夫才能成功得人。

  相关神话如下:

  “在世名声不好的坚决不要,与别人乱搞乱谈的更不要(做子民也没份,这一条特别强调),别以为事过去就了了,哪有这等好事!……再就是抵挡我的,在我肉身中不认识我的,拦阻我通行我旨意的,逼迫我的,我一个不要……”

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第九十四篇说话》

  “不认识我的话,指的是听了我明点出来的话仍然不认识的,也就是不通灵的(因我没给人造这个器官,所以对人要求并不高,只要求人听了我说的话能够实行就行了),不是我家中的人,与我不是同一类的,是属撒但国家的人,所以对于那些不通灵的人,我一个不要……”

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第一百零六篇说话》

  “在咒诅中有份的在我看已不可挽救了,是邪灵附过的,我恨不得一脚踢出去,这个人本身就是大红龙所生,我最恨恶,从此不需他为我效力,不要!一个不要!”

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第八十五篇说话》

  “在各方面都要有智慧,用智慧行我完全的道,在我话中行事的便是最有智慧的人了,按着我话行事的便是最顺服的人。”

摘自《话在肉身显现·第四十九篇说话》

  参考人的交通:

  “摸底就是寻找可传的人,寻找可以挽救的人,借着摸底看看适合给哪些人传福音,对哪些人可以实行拯救,把他们带到神面前,这是摸底的意义。摸底人员该具备的就是会看人,会接触人,会观察人,借着接触、观察、了解来确定这个人能不能接受真道,符不符合传福音的原则,可不可以给他传福音,是不是咱们传福音的对象,这些都是借着摸底达到的,会摸底的人就能达到这些标准和要求。

  摸底主要解决什么问题呢?第一,看摸底对象有没有邪灵作工,这个必须得确定;第二,看这个人的素质能不能明白真理,不能明白真理的,像弱智、理智不正常的就不符合传福音的原则了。摸底时摸准对方能不能明白真理很关键,他如果素质好,你跟他交通真理他领受得快,能接受,你交通得越符合真理,他听着越满意,越激动兴奋,对你越友好,有这样的表现就证明这个人能接受真理,喜欢听真道,这是确定传福音对象的主要根据。在摸底当中看见,不管是宗教人还是外邦人,多数人不符合传福音的原则、条件,有被邪灵附的,有的人有邪灵作工,有一些人素质太差,有的是疯傻弱智,怎么交通真理也不明白,有的人太谬妄,领受不了真理,还抵挡真理,厌烦纯正的真理……这些人就够不上传福音的标准了,所以在摸底当中这些人就被淘汰了。把那些素质好的、有人性的、真心信神能寻求真理的、没有邪灵作工的列为传福音对象,交给传福音谈见证的人,这是摸底人员必须完成的工作。

  ……咱们传福音就是先根据他的长相是不是恶人,是不是怪胎,像不像有人性,长相通过了再说话接触,接触以后再确定四五个问题,另外,他的人性怎么样,看看说话言谈举止。从言谈举止上怎么确定这个人好孬啊?第一,看他说话有没有理智,对人有没有尊重,是不是特别傲气,如果他看你没地位就不搭理,特别傲气,那他就太没理智;第二,看他说话和他站的地位、身份相不相符;第三,再看看这个人说话、做事、言谈、举止尽不尽人意,尽人意就是挺尊重人,挺理解人,通情达理;第四,再看他交通真理谈论信神的事是什么观点,他的观点要是正确,有见地,有水平,那这个人素质不错,如果观点荒唐,都是道理、规条,那他就没有什么见地,没有头脑。另外,你测试这些问题得讲究方式,从侧面问一些话,看他怎么回答,这能显明出一些问题来,你得会问话,得问得有理智,让他很容易接受,还愿意答对你,这是个技巧,得经过推敲研究。”

摘自《只有信全能神才能达到蒙拯救·上面关于 传福音的交通讲道》

  “以往的传福音原则多数都合适,必须坚守,不管是给宗教人还是外邦人传福音都必须传人性比较好、心里承认有神、能寻求真道、接受真理的好人,如果不具备这些条件最好不要传。现在神家规定传福音有‘五传’、‘五不传’原则,‘五传’原则具体如下:

  第一,必须是心里确实相信有神,并且愿意寻求真道、人性比较好的人,才可以传。

  第二,不管是从事哪个行业,不管文化高低、男女老少,只要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的人,就可以传。

  第三,无论哪个宗教团体包括信各种迷信或拜过邪灵假神的,只要不是专业主持或者被邪灵所附的,就可以传。

  第四,对于各种名人及在社会上有地位的人,如果是人性比较好、能接受真理、不是定罪真道有意抵挡神的人,就可以传。

  第五,对各宗派首领,只要不是名声太坏的人,如果能承认真道、接受真理,保证不是恶人,就可以传。

  ‘五不传’原则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对曾被邪灵附过或有严重邪灵作工的人(不是多数人认定的不算),绝对不传。

  第二,对人性太坏、名声不好、什么坏事都能干出来、属于恶人的,绝对不传。

  第三,对长相凶恶丑陋怪异、人看了心不安甚至发瘆的人,绝对不传。

  第四,对有各种严重残疾的人(轻微残疾与因信神受迫害造成残疾者除外),绝对不传。

  第五,对没有头脑、麻木痴呆、不能领受明白真理的人,不管年老年少绝对不传。

  对以上传福音的‘五传’、‘五不传’原则神选民必须严格遵守。谁若传以上五种不可传的人,谁就是打岔搅扰传福音工作的人,就是无理取闹、胡作非为的人,必须给予警告,若不悔改就停止尽本分。对有些有特殊情况的人不必死套规条,比如,对确实看不透属于哪种情况但能接受真理的人,只要能保证一不是被鬼附,二不是恶人,三不是奸细就可以传。可传对象如果有些问题,如,说过方言,加入过党派或邪灵团体等,最低标准只要能保证其为传福音效力,也算值得传;如果传进来的人不能为传福音效力,还能起破坏搅扰的作用,这样的人就绝对不能传了,这是一条特别的原则。另外,对个别名声好的残疾人,如果真能保证其人性好、能接受真理、还能为传福音出力,也可以传。原则必须坚守,但对特殊情况应该灵活掌握,可以通过交通采用多数人的建议。以往各地教会传福音都受一些规条辖制,如,脸上有胎记的不能传,得过怪病的不能传,搞保险传销的不能传,长白癜风的不能传,各种残疾的不能传,闭着眼能看见东西的不能传,有特异功能的不能传,能看见怪现象的不能传,老做怪梦的不能传等等,全是错误谬论,必须取缔。只要有人性,能喜爱真理、接受真理,不是恶人,不是被鬼附与有明显邪灵作工的就可以传,这是最起码、最简单的原则,如果人都不能明白、掌握,就是浑人。”

摘自《汇编(二)·竭力加强扩展国度福音工作是神的急切心意》

还有工作手册里的“7 凡是里面常有灵的超然说话与常能听见有灵的声音或看见鬼,明显神经有些失常的,这是被邪灵所附的人。”

如果合乎原则,他这种情况传外邦人的传法先怎样证明有神开始谈,定真真神只有一位了,再接着谈下面的。

还有一点想提醒一下,不知你这个熟人熟到什么程度,他的家庭背景情况你了解吗?他家里的人有没有在大红龙那里上班的?他知不知道你信这一步,如果知道,他这么热心地打电话主动要听,你要多祷告神,求神显明。因为还要留心大红龙的奸细打入神家,我们要为神家把好门,尽本分多寻求神的心意,别让撒但钻空子。配合时求神显明,我们自己不要鬼鬼祟祟的,让别人看我们活不出正常人性。多依靠神仰望神,这是最大的智慧。

愿神带领你传福音能行在神的心意上。

发表于

  感谢神借着弟兄姊妹们的交通使我在传福音摸底原则这方面更明白一些。追求做真正的人姊妹提醒的一些问题,让我也看到自己做事不严谨,不求真,不求细,有些事我没有写出来,我们是老乡,他家里情况我都了解,他对我也比较信任,家里现在有老婆,在家给一上学的孙女做饭。人性也好,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都成家了,其中一女儿是在公安局刑警大队档案室上班。我2012年底刚信时出过环境,当时他有事找我怎么也找不到我,还以为我出啥事了?他还去到她女儿上班那里问过,(我没见过她女儿,)出来后见面时我就直接说了我因信神被抓了,当时他就说信神可以,不要信的太专职。其他再没说啥。大概半年后给他传过一次,带他参加过一次大帮哄,那时别人又拉他做投资生意,不愿给时间再了解,加上想到她女儿在公安上班,我心里也有点担心和顾虑,万一他说滤嘴了别给自己和教会带来环境(当时我还在取保候审阶段),就放弃没跟进了。他相信有神,他出过两次差点要命的事,都躲避开了。这人比较热心,爱帮助人,以前是在交警大队上班,当过兵,也容易相信人,所以常常上当受骗。当时他投资的事我劝过他,他没听,后来几万块钱都被骗了。在接触当中没有发现他说话做事不正常。还有依我对他这几年的了解可以确定他不会是奸细。听他说他三次都是远远看到的。前天本来约好见面的,结果他的一个朋友去世了!他说这两天忙完后再和我联系!请弟兄姊妹再交通一下这种情况是否能给他传?该注意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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