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11月 26, 20232 年 comment_164101 寻求一个问题: 就是我们下载神家网站的诗歌视频或者经历见证视频,有姊妹为了存在优盘里再去大的电视机上播放好看标题,就把标题删除一部分,比如诗歌方面的《基督教会歌曲《按真理原则实行才能达到认识神》【詩歌MV】》直接把“基督教会歌”这几个字删除了,留下的标题是《曲《按真理原则实行才能达到认识神》【詩歌MV】》我当时从姊妹那里复制到的这些视频看到标题改了,心里感觉不合适,但是也没提更没有寻求,只是自己还是按网站发表出来的下载复制没有删减。 昨天身边的姊妹在我们新买的电视机播放诗歌的时候,也因为这个问题,她说我们是不是可以把前面的标题删除一些就好看标题了?当时我没表态,但是在心里想这个事是否合适?今天我在揣摩这个问题的时候,就是想到我们这样删减视频标题觉得不合真理原则,当时心里特别难过,但是为什么难过也分辨不清楚,也不知是出于守规条凭血气出来的一种心态还是属于正常的,我就在心里默默的祷告神愿神开启带领我明白神的心意。 这样跟神说了之后,过了一会我就想到神最近交通说到:“有些人申请《话在肉身显现》版权,说:“要是以机构的名义申请,能省很多钱,要是以道成肉身基督的名义申请的话,那就得花很多钱,咱得省钱,祭物不能乱花!”这是什么人?这些话语是教会这个机构发表的?(神发表的。)那这版权应该归谁?归神还是归机构啊?你到这儿来省钱来了,这是什么人啊?这人有没有良心,有没有人性?(没有正常人性。)这样的人外表再善良,对人再宽容,他是真有人性吗?(不是)摘自《话·卷六 怎样追求真理(二十五)》我想到这段神话的时候就觉得这段神话的揭示跟我们把神家视频的标题删减了的性质很像,因为视频的标题也属于版权范畴里的问题,我们这样的删减只是为了更方便的看视频标题,但是神家既然这么制作标题、和分类肯定有价值有意义的!那我们删减了如果复制给别人就不好分哪类是哪类诗歌和经历见证视频了,不知这属不属于任意妄为?神家制作一个视频得花多少精力和代价才能制作好一个视频,而我们就是享受现成的,只是在看的时候需要多返回看一下确认一下就行也不影响我们查找的,所以就感觉这样删减视频的标题不合原则。但是我也怕是自己守规条,所以想寻求大家的看法与认识。 检举
发表于 12月 5, 20232 年 comment_164199 我觉得你说的这个问题跟这段神话揭示的问题没有关系,我们用电视机看神家视频,当我们想要找某一个视频来看时,屏幕右边可以显示出来一排文件目录供我们选择,但每个文件只能显出标题最前面的几个字,比如只能显示“基督教会歌曲”这几个字,那就不能直接找到自己想要看的那个视频,只能一个一个放过去,直到放到自己想要看的那个视频为止。在这时,人就想:要是把标题前面的那几个统一的文字删掉,让目录那里能直接看到视频的关键题目,这样以后查看起来就方便了。那个姊妹在正式的标题前面留一个“曲”字,既能让自己知道这是诗歌视频,跟经历见证视频区分开来,又能看到一点后面的正式标题内容,方便自己查看。我觉得这个想法和做法挺好,在这个事上怎么样方便就怎么样实行,不属于狂妄自是任意妄为,也不涉及神家视频的版权问题。 如果我们是尽“下载神家视频并传递给弟兄姊妹”这个本分的,可以将网上下载来的完整标题的视频拷给弟兄姊妹,不要把自己改过的仅供个人自己使用方便的那份拷给其他人就可以了。有些软件下载的视频,标题前面带着软件的名称、网站的名称,后面还跟着一些内容简介,我们也可以整理一下再拷给弟兄姊妹;如果我们下载的标题是繁体字的,有些弟兄姊妹看不懂,我们也可以改成简体字再拷给弟兄姊妹。在个人怎么保存从神家网站上下载来的视频这事上,我觉得也可以按照怎样做果效好就怎样做的原则。就比如,我们在一些特殊的环境中,为了安全、隐敝,我们也可以把视频的标题改成1、2、3……,只要自己知道是哪些个视频就好了,反正不管哪个视频,等打开后都能看到标题的,必要的时候按照视频内容显示的标题改回来就可以了。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检举
发表于 12月 6, 20232 年 comment_164214 有神就够了,你好! 对于你说的这个事,我个人是这样看的,如果人自己为了方便看视频标题,就把标题删去了一部分,这个是可以的;如果要把被删掉一部分标题的视频复制给别人,那就不合适了。举个例子,之前我在教会的时候,在接收神家下发的上面的讲道交通的时候,中间要先经过小区带领,然而我们当时的那个小区带领却将她看过一遍之后的讲道交通发给我们,她发给我们的讲道交通都是被她做过标记的,她把她自己认为重要的内容都标上亮色,然后再下发到全小区,对于这种行为我是非常的反感,因为她这样的做法影响了别人对上面讲道交通的接受,她这种行为就是在让人按着她的领受来领受上面的讲道交通,她这样的做法无形中是在让人都以她为榜样,按着她对真理领受的程度来接受真理,后来经过对这个人的几次提醒才算是解决问题。所以说给别人转发、复制神家的原始作品这比较有理智。对于你说的这个事,是可以有一些灵活性的,如果人自己个人灵修看,为了方便就将标题删去一部分,达到好的视觉效果,这是可以的,但仅限于个人灵修;如果是在公众场合,也就是教会生活性质的场合,那就应该看原视频,这涉及到对神家作品的尊重;如果要给别人复制视频,就应该复制神家的原始视频,不要将自己删掉一部分标题的视频转给别人,因为这样会引起别人的反感,你不也是这样吗(“我当时从姊妹那里复制到的这些视频看到标题改了,心里感觉不合适”)? 个人的一点看法,不知何不合适。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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