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于 3月 15, 20215 年 comment_150789 弟兄姊妹: 大家好!最近我听到这样一件事:教会里有人根据神最新交通《分辨假带领》,就对教会中的假带领有了分辨,并且能在神话的带领之下而冲破假带领的权势,写信检举,这实在是神话语达到的果效,荣耀归给全能神。事后,上层来人核实检举信,当核实到其中一条(邪灵作工)时出岔了,因为证明人涉及到一个被开除的人,来人果断地说:“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也就是说她的证明无效。针对这一观点,大家看法不一,究竟是坚持原则实行真理,还是对被开除的人心存偏见而制定的土政策?如果是前者,那么,原则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神话根据吗?如果说是后者的话,这样能真正达到撤换假带领的果效吗,是否还有包庇假带领的可能?请大家针对“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一观点展开讨论,发表观点,让我们都能明白到底怎样实行才是合神心意的。 检举
发表于 3月 17, 20215 年 comment_150831 “上层来人核实检举信,当核实到其中一条(邪灵作工)时出岔了,因为证明人涉及到一个被开除的人,来人果断地说:“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也就是说她的证明无效。”谈点个人看法,这个“其中一条(邪灵作工)”请问还有没有其他的没有被开除的知情人可以做证呢?如果没有其他的知情人,就只有这个被开除的可以作证,并且也完全属实的话,那就只能说明这些核实的人对被开除的人有偏见。假如确定就是做不了实际工作的假带领的话,哪怕是没有邪灵作工也应该撤换,免得让其继续耽误影响神家工作,和耽误弟兄姊妹的生命进入。如果核实的人就咬住“其中一条(邪灵作工)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不放,就不处理做不了实际工作的假带领的话,那就说明他(她)就是假带领的保护伞,更是打岔搅扰神家工作的撒但差役! 检举
发表于 3月 17, 20215 年 comment_150844 务实你好! 针对你的留言中“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谈一下我个人的观点。“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个观点是错误的,首先这个说法没有神话根据,神家也没有这个原则,这是其一;错误之二,被开除的人仅仅是需要她做个证明,这个证明可能也就是让被开除的这个人拿出实际的事件来证实所检举的假带领的一些证据,并不是要让被开除的人参与教会的一些行政事物活动,所以说被开除的人是可以做证明人的。 被开除的人之所以被开除,那是因为她做了不合真理的事,做了触犯神家原则的事,也可以说是这个人的本性实质不好,但是让这个被开除的人做个证明跟她的被开除是没有一点关系的。就像电影、电视剧里面演的一些事,办案人员让罪犯提供、招供一些其他罪犯的线索,能够使办案人员更好、更准确的抓捕其他罪犯,这才能顺利的发展破案速度、了结案件。但如果办案人员也像那个上层来人说的“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一样的逻辑观点,“罪犯的话不能相信,罪犯的口供我们不听”,那就愚蠢了,就没法再继续案件了。 根据“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种观点,可以看出这个“上层来人”是个不通灵的人;如果这个上层来人真是在核实检举信时、说出“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时的口气态度很“果断”的话,这又说明这个上层来人很狂妄、很自是,就她(他)这样狂妄自是的人做打假、清开的工作肯定会有冤假错案,因为这个“上层来人”既狂妄自是又很谬妄。可以说就“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样的观点让外邦那些有头脑的人就能觉察到此理不通。 最后提个建议,建议(仅仅是建议)你将这个“上层来人”向神家检举,这个人不通灵,做不了神家这么重要的工作,这样的人做神家工作只能打岔,就如神话说的:“你什么也作不了,眼瞎、心瞎,一伸手就打岔,一伸手就作恶,还不如不做这个带领呢,作点本职工作挺好,也比当假带领强。”(摘自神的交通-《分辨假带领 五》)另外,这个上层来人如果真的仅仅是不通灵的话,也就是个假带领罢了,如果真的像留言中说的“是否还有包庇假带领的可能?”那这个人的问题就严重了,如果这个上层来人真的跟被检举的人有什么私人关系或者其他亲密关系的话,那这个上层来人的行为就上升到敌基督的行为了。还有就是就这样的不通灵的人能够做神家这么重要的工作,那里的带领肯定也有问题,这么明显的不通灵的人就发现不了,那里的带领也好不到哪去。 检举
发表于 3月 18, 20215 年 comment_150855 务实,你好! 1. 针对“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个观点,我个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看这个“被开除的人”是什么原因被开除的,这个人的实质是什么。有些被开除的人是真正的属于邪灵、敌基督、犹大、恶人,这些人是真的被神淘汰的对象。他们因为人性品质低劣,又不追求真理,所以没有丝毫圣灵作工,这样的人的说话不可信,也不能做为证据。 2. 有些被开除的人,虽然被定罪为敌基督、恶人或者邪灵,但是其实质并不是,有些是被冤枉的。比如有些“邪灵”其实是偶尔有邪灵作工,并不是常有邪灵作工,不是被鬼附的情况;有些被定罪为“敌基督”的只是有敌基督性质,却不是有敌基督实质的人,还愿意悔改变化,还在积极尽本分、传福音;有些被定罪为“恶人”的也是因为有几次过犯,被错误的定性开除了。这些都是教会中处理相关事务工作的带领工人没有按照原则进行处理,瞎套规条扣帽子给人错误地定性造成的,这恰是整人治人的假带领、敌基督的恶行。如果这个被开除的人一直还在追求真理,愿意悔改,身上有圣灵作工,那就是神所认可的人,我认为他的话应该可以做为证据。 其实这还是要看个人所走的道路。如果他是真信神的人,愿意追求真理,即使被开除了,也能按照神的要求去做,愿意追求做诚实人。所以,还要看这个被开除的人是什么实质的人才好判断,不能盲目地说“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是搞一刀切的行为。 我从网上看到,很多被开除的人对事物的辨别能力比在教会里某些经常聚会的人还要强。这就说明不是以“是否被开除”来判断此人明白真理的程度,还要看个人的追求,看个人所走的道路。 同样,在教会里常年聚会的就一定是诚实人吗?他们的话就一定可信吗?不一定。因为有些属于浑人,是看人脸色行事的;有些是属于诡诈人,他们只是因为还能效点力暂时栖息在神家中,但是并不是实行真理的人,他们的话要谨慎对待,不可盲目相信。 这个我的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不合适的地方请弟兄姊妹指正。 检举
发表于 3月 20, 20215 年 comment_150897 大家好: 针对“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个话题,我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如果说的有不合适的地方,请弟兄姊妹指点对付。 看到这个帖子,我想起刚刚吃喝过的神话,神话说:“如果他知道自己是被开除的恶人或敌基督,但是甘心效力,神家让怎么做他就怎么做,在不损害神家任何利益的情况下,他能老老实实地效力,这种情况下是可以留用的。……那他愿意传福音这事怎么解释?他传福音见证的是神,因为有神的话、神的作工他才能得着人。虽然人是他传的,但是这也不算什么功劳,充其量也就是尽点人的责任。不管你是不是敌基督、恶人,是不是被开除的,你尽点人的责任这是应该应分的。……所以,你无论是一个普通的人,或者是一个特殊的族群,你从神那儿白白地得着了这么多真理,那你把神的话、把神的福音传扬给人,把人领到神的面前,难道不应该吗?你就是把命献出来都应该。即使你把命献出来,你就能对得起神的大恩吗?神的恩、神的话、神的生命是无价的,所有的人类都偿还也还不起啊!没有任何东西能还得起,没有任何一个人能还得起,包括被教会清除、开除、淘汰的这些人,他们也不例外。”(摘自《神的交通 分辨假带领(六)》)这段神话说就是开除的敌基督恶人要是老老实实地甘心效力,神家也给机会,因为每个人都从神那儿白白地得着了太多的真理和恩待,不管是什么人为神效力尽点人的责任都是应该应分的,就是把命献出来都应该。这段神话虽然神说的是指传福音的事,同样现在吃喝了那么多分辨敌基督和假带领的神话,弟兄姊妹能觉醒开始检举敌基督假带领也是在尽本分。在检举敌基督假带领的过程中,不管自己是在教会中的人还是开除在外的人,都有责任尽上自己的一份。如果需要我们这些开除在外的人提供证据,就应该站出来作证,这是我们应该应分的,但一定要老老实实,说实话,维护神家的利益。如果借此机会维护自己的利益歪曲事实说话、泄私愤陷害人,就是搅扰打岔,在作恶,也是再次显明了。 神话说:“总之,诚实就是做事、说话不掺水分,不欺骗神,不欺骗人。”2011年9月1日工作安排:“如果事实材料不太充分,不能让人完全肯定,或者事实材料掺水分太多,有些虚构,那这个检举人就有问题,这很可能就是恶人陷害带领工人了。神选民必须会分辨,不要被恶人迷惑、利用,绝不能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能放过一个坏人,要坚持真理原则才合神心意。”衡量检举人是否有问题是根据他提供的材料是否属实,所以不管是哪个人个人作证,只要属实没水分就能当证据。 根据神话和工作安排,我个人认为开除的人可以作证明人,只要说的属实,没有水分没有掺杂,就可作为揭露假带领的证据,这也是开除的人应该尽的本分。打假组的如果说“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这话不准确,也没有神话做依据。可以给开除的人这个机会,如果这个开除的人说的属实,也是为揭露假带领献出自己的一份,如果这个开除的人说的不属实,也再次显明了这个开除的人,使大家也长长分辨,这都是好事,做事不能守规条限制人。 再说现在确实还有一小部分被敌基督打压陷害开除的弟兄姊妹,如果这个核实检举信的人来在了这样的教会里,不作实际工作不了解实情,即使开除的人能作证也说“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就是务实说的“对被开除的人心存偏见而制定的土政策”,是凭个人情感和观念想象作工的,根本达不到撤换假带领的果效,还会包庇假带领放过假带领,坑害弟兄姊妹。 以上是我的一点看法。感谢神的带领! 无名 2021-3-20 检举
发表于 3月 20, 20215 年 comment_150909 务实:你好! 你提出的这个话题“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我谈点浅显、片面的看法,不知道对不对? 我们都知道神家是真理掌权,常说的话就是“三岁孩子说的话,只要出于神的,人都应该接受。”真理掌权落在实处,就是只看合不合真理,用原则来衡量,不看出自谁的口。现在的这个实例中说(来人果断地说:“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 上面交通说: 【可能有人会说:“我接受神选民监督,但我不接受个别恶人的监督。”这话成立不成立呀?(不成立)为什么不成立呀?(有的恶人也能看出一些问题)恶人如果发现问题说的对,你接不接受啊?这也得接受,凡是正确的、合乎事实的都得接受。你这么实行才可说成你是顺服神的人,你是顺服真理的人,这么实行就有原则来,顺服真理的原则:不管是谁,提的建议对,谁的批评对,指责对都得顺服,都得接受真理,这就是顺服的原则,这个原则你如果不接受,不实行,你就不是追求真理的人,你没法被神成全,这是事实。——《生命进入的交通讲道·第81-B辑》】 交通中的原则,还是要分辨【恶人如果发现问题说的对,你接不接受啊?这也得接受,凡是正确的、合乎事实的都得接受。】 被开除这人说的是否是正确的?结合到实例当中,(你描述的实例有些简短,我领会到是这样的,也不知对不对?)被检举的带领工人有邪灵作工,不能再做带领了,但证实其有邪灵作工的证词是来自于被开除之人的口,因此,上层带领来解决这个问题时,就否认这个证据有效,原因就是提供证据的人是开除之人。我认为这个原则是不对的,如果仅凭“开除之人”这个名称,没经过上述原则衡量就拒绝,并定规说这种证据无效的,这是不合原则的,是没有敬畏神之心、狂妄、不负责任的败坏性情!如果带领工人是根据原则才做出的决定,那就不在此范围内了。那么,可以请他们交通一下根据哪方面原则下的断案,看看他们的原则是否与真理相合。 另外,这个问题还可以从被检举人的身上、活出上,去分辨有没有邪灵作工的流露。能见到真人不是更有利于分辨吗?为什么纠结于提证据的人与身份呢?如果都参考进来不更清楚些吗?另外,个人觉得也得加上以下上面交通的原则。上面交通说【另外,我交通的话怎么对待?可信的,符合真理的,对人有益处的。剩下的呢?败坏人类的呢?败坏人类的话都不可信了,那如果有一些弟兄姊妹是追求真理的,有圣灵作工的,他说的话呢?怎么对待?交通真理有圣灵作工的,还得看他达没达到得着真理实际,有没有真理实际,对不对呀?如果是初信的,根本就没得着真理实际,光有点儿圣灵的开启光照,他的话可不可信?(不可信。)不可信,有点儿圣灵作工不代表他得着真理呀,得着真理得经历几年哪,不经历十年八年不行啊,所以说,身量太小的,对大红龙的谎话都不会分辨的,他说的话也不可信哪。什么样人相对可信了呢?就是真有经历,真有一些真理实际了,脱去一些败坏了,他是比较诚实的人,又是明白真理的人,这样的人说话有些话就可信了,随着他被神成全越来越多,明白真理越来越透亮,进入实际越来越真实,这样的人说话就基本可信了,所以在整个败坏人类当中,除了神的话是真理以外,就是真蒙拯救有真理实际的少数的一些人的话可信,其余的话都不可信了。——《生命进入的交通讲道·第85-A辑》】 话可不可以相信,不是根据开不开除的身份,而是分辨其说出的话是否是正确的?如果有些实际,那这样的人就经历了些神话的审判刑罚,所以,说出的话就比较符合原则,就是可以参考甚至可以信赖的!这就是真理掌权的体现!从这几方面综合起来衡量,把这些弄清楚以后,可能这个路途与结果就会清晰起来了。感谢神! 检举
发表于 3月 20, 20215 年 comment_150911 看到这个问题我也交通一点自己的观点,问题里说:“当核实到其中一条(邪灵作工)时出岔了,因为证明人涉及到一个被开除的人,来人果断地说:“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也就是说她的证明无效。”我觉得核实问题的上层人这样处理问题不合原则。这个假带领有没有邪灵作工,我们首先得对什么是有邪灵作工的实际表现有认识和分辨,那就得先对这方面的真理原则掌握好,然后根据检举人提供的证词去核实、考察、了解这个被检举的人是否真有邪灵作工的表现(不管是教会里的人还是被开除的人,如果他本身对什么是有邪灵作工的实际表现没有认识与分辨,那用此人作为证人证词就不合乎真理原则。)。核实这个恶问题首先不应该考虑证明人是教会里的人还是教会外的人,因为我看到神家对网站论坛给神家工作提建议的事就没看是教会里的人还是教会外的人,而是衡量所提的建议是否对神家工作有益处,若这个人所提的建议对神家工作益处很大,神家不但采纳还会追问此人在何处、有没有尽本分等。虽然这个事跟本帖子里的问题不是一码事,但是在要不要采纳证人提供的证词和给神家工作提建议这两个问题的实质是类似的。再说一个假带领他的假有很多方面的表现,如果他真有邪灵作工肯定也不止一次的流露被显明,会在不同的事上、在不同的场合里都会显明让很多人看见的,不会只有这一个被开除之人看见他这方面的问题。神最近交通了六篇如何分辨假带领,假带领假在哪里神例举了很多事实,细节的交通了很多方面的实际表现。如果其它方面都能证明这个带领做不了实际工作是假的,身边的知情人都能证实,那即使少了这一个被开除之人作证也不妨碍撤换这个假带领呀。 上面交通说:“咱们发现假带领工作上出现问题了,发现他讲字句道理挺多,咱就得考察,就得了解这个人到底是不是追求真理的人,他是不是对的人。如果他是追求真理的人,这只是偶尔的败坏流露,那就修理对付把他这个问题解决解决就完事了,不处理。如果借着败坏流露了解这个人,发现这个人作工作一贯都不寻求真理,不按原则办事,一贯表现都是应付糊弄,从始到终看不出是追求真理的人,问题就严重了,这就得撤换了。不是说一发现有败坏流露就抓住不放。发现问题了,先考察、了解,一看是追求真理的人,那就继续使用,这个人用对了;要是发现是假带领、假工人,那就得撤换。什么情况都有,明白了吧?神是公义的,神家是真理掌权,就根据真理原则对待每一个人。”(摘自《生命进入的交通讲道·170-B-8》)真正的假带领无论哪方面的表现他都是一贯性的,绝不是偶尔的流露,真是偶尔的一次流露那就属于败坏性情而不是本性实质的问题。看到这个处理假带领的上层人士对被开除之人心存偏见,看问题不是根据真理原则,不是根据实际问题去对照人的实际情形与本性实质,处理问题从外表看容易犯原则性的错误,严重了就容易包庇假带领坑害神选民和神家工作。我只是根据你所描述的这个问题交通了一点自己的看法与观点,具体的情况与处理的结果我不知道,只能交通这一点。 此内容已被编辑, 3月 20, 20215 年 ,由 有神就够了 修改一个错字 检举
发表于 3月 21, 20215 年 comment_150924 针对“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一观点,站在一个负责神家工作的带领工人的角度上,他们说这话,在他们里面有这样的观点:凡是被神家开除的人,不是敌基督恶人就是邪灵,不通灵的浑人,他们丝毫明白不了真理,怎么会分辨人,看透人的实质呢?我想这是他们说这句话的根据。但是,被神家开除的人,能做证明人该具备的的实际条件是什么呢? 第一,这个证明人不是为了诬陷对方,报复对方说假话,作假见证。而是,对对方了解实际情形,这种情况不管证明人是开除的人还是外邦人都可做证明人。 第二,对于分辨人是否有邪灵作工方面,常在一起接触的人,稍微明白点正常人性常识的人基本都会分辨一些。 第三,神能调动万有为他的工作效力,不管这个证明人是什么背景,而是看这个证明人证明的事,是不是实情,是不是你们检举的假带领的实际流露表现,这是关键。 这个被开除的人如果你们有分辨,也知道他与这个假带领的关系,他作为证明人合适不合适就清楚了。据我所知,神家没有明确规定开除的人不能做证明人的规定,唯一的原则是,衡量他作的见证是不是实情,真相就对了。 检举
发表于 3月 27, 20215 年 comment_151027 你好! “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神家也没有规定开除的人,对教会的带领有分辨就不能作为证明的,这没有神话根据。即便是开除的只要是在神的带领下根据神话分辨“带领”,这是合原则的。 220B4“有的带领工人无论做什么事都不寻求真理,瞪着眼睛凭己意做,任意妄为,从来不寻求、不请示,暗箱操作,胡作非为,这是什么人?这是不是魔鬼啊?这就是魔鬼。我最恨的就是这样的带领工人,如果发现这样的人,我非处理不可。他背后做了那么多荒唐事,见着我从来不寻求、不请示,说“这个事我这么做对不对?合乎上面的安排吗?”他看不透也不问,就在背后暗箱操作,做多大事都不吱一声,就自己当家说了算,这是不是敌基督?这就是敌基督,就是恶魔、魔鬼。有人说:“你说这话是不是论断啊?”你们说这是不是论断?(不是。)为什么说不是?根据问题的实质说话就不是论断,如果根据外表说话,偏离问题的实质,上纲上线,这就是不准确的话,是论断,如果说话带着存心、带着敌意,无限上纲,这就不光是论断,而且还是歪曲事实、颠倒黑白。所以,分辨人说话得根据两条原则。第一是根据存心,如果存心不对,就容易犯论断的错误,所说的话就不准确。第二是根据有没有看透问题的实质。如果看透问题的实质了,即使是说定罪的话也不是论断;如果看不透问题的实质,胡乱说话,那就是论断了。这样就好分辨了吧?” “教会里有人根据神最新交通《分辨假带领》,就对教会中的假带领有了分辨,并且能在神话的带领之下而冲破假带领的权势,写信检举,这实在是神话语达到的果效,荣耀归给全能神。”从你的帖子中看到不只是一个人写的检举信(我是这么领受的,不知是否是这样),又说:“因为证明人涉及到一个被开除的人,也就是说她的证明无效。”教会里有人根据神的最新交通《分辨假带领》,那就说明不只是只有邪灵作工,神的最新交通里说了假带领的很多表现,“上层带领”若不根据其他相关的表现分辨假带领去处理假带领,而只针对这个被开除的人,就是上纲上线了,且是维护假带领,那这个“上层带领”就是敌基督了,讲道里曾说过“维护假带领的就是敌基督”(大概意思)。若检举“假带领”,“上层带领”维护,教会里有圣灵作工的人可以联合起来揭露“假带领”与“上层带领”的所作所为,不接受这样的带领,让大家分辨。神说:“怎么对待带领工人是人该有的态度?他做得对你可以顺服,做得不对你可以揭露,甚至可以反对,提出不同意见。如果他作不了实际工作,被显明是假带领、假工人或者敌基督,你可以不接受他的带领,还要检举他、揭露他”。……对待敌基督人该有的态度是什么?揭露他,跟他争战,要是一个人不行就几个人联合起来检举他。有些人发现有些上层带领工人走敌基督道路,整治弟兄姊妹,不作实际工作还贪享地位之福,就联名把敌基督罢免了,这事做得太好了!这说明人明白真理、有点身量了,不受撒但的控制、愚弄了,这也证明在教会中敌基督、假带领不占优势了,他们说话做事不敢太露骨了,一旦露了马脚就有人监督他、分辨他、弃绝他。就是说,在真正明白真理之人的心里,人的地位、名望、权力不占主导位置了,人明白了真理都有分辨了,都在反思、反省人信神该走什么道路,该怎么对待带领工人,开始思索人应该跟随的是谁,哪些表现是跟随人,哪些表现是跟随神,在这些真理上摸索了几年,又常常听道,不知不觉就把信神的真理都弄明白了,又常常听道,不知不觉就把信神的真理都弄明白了,这就有点身量了,这就是进入信神的正轨了。 ——摘自《基督的座谈纪要·做带领工人选择道路太关键了 一》 个人的一点认识, 检举
发表于 4月 8, 20215 年 comment_151219 务实你好: 针对这个事我交通一点自己的看法供参考。 我个人领受被开除的人能不能作为证明人主要看这个人能不能按照事实说话,再加上仅仅是核实一些表现、事件,所以也不在乎他明白多少真理,只要能按照自己所了解的事实说话就够了,如果事实表现讲清楚了,那符不符合邪灵作工就是上层带领要衡量的了。那需要注意的就包括几点: 1、这个人跟那个带领有没有个人恩怨(比如正是这个带领把他开除的等等),他会不会因为报复而歪曲事实陷害那个带领。如果有,那就得了解平时得罪过他的人他都怎么对待,如果对于得罪过他的人都一贯采取报复手段那他的话就不可信,如果他人性比较好,对于人的败坏流露或者得罪他的地方都能从神领受,不报私仇,那他的证词就可以作为参考。 2、他的人性实质比较善还是比较恶(衡量的根据同上一条),即使跟这个带领没有私仇,但是会不会把被开除导致的仇恨心理用来报复教会(包括那个带领)。 3、得了解他平时说话靠不靠谱,思维逻辑如何,表达事情是不是一贯都基本符合事实,而不是像有些农村老太太似得说话捕风捉影、夸大其词、听风就是雨,完全不着调没有一点可信度。 如果以上情况都可以排除的话,那就可以作为证明人。 检举
发表于 4月 11, 20215 年 comment_151277 你好,看了这个问题,认为带领工人不能凭己意,凭想象观念去做事,不要一听说知情人是开除的,就凭己意说开除人的意见不采纳,以这样的态度做工,容易做错事。心里没有神,没有神话,没有原则。临到事,首先来到神面前,祷告寻求,存着一颗敬畏神的心,来处理这个问题,根据神话,根据原则,多方了解,打听。根据平时的表现,按照神交通的假带领的各种表现去衡量,对照,看看这个带领平时做工作有没有实际果效,务不务正业,能不能用真理解决弟兄姊妹的问题。第二方面,不管这个人是不是被开除的人,既然他有看见,可以听听,看看这个被开除的人说的邪灵做工是不是根据邪灵做工的原则说的,这个带领邪灵做工的表现是哪方面的,多方了解,不是只听一面之词。如果按照真理原则去做工作,准确度就高,弟兄姊妹也会印证,也会支持。如果凭血气,凭己意,凭想象观念做工,那就出于撒旦,弟兄姊妹可以检举揭发。不知道说的合不合适,请弟兄姊妹给以指点。感谢神! 检举
发表于 5月 5, 20215 年 comment_151644 弟兄姊妹: 大家好!感谢神的带领,让我们都能参与进来,针对“被开除的人不能作为证明人”这一观点进行分辨、交通。通过交通,让我们看到了神家就是真理掌权,凡是违背真理另搞一套的都是站立不住的。就如神话说:“以前提到过你怎么做能够被神认可,被神认可,这是你行事中首先应该省察、应该做到的,应该是你行事的原则与范围。做事之所以应衡量合不合真理,是因为若合真理当然也合神的心意了,不是让你衡量事情的对错,也不是让你衡量是否合乎大家的口味,是否合乎你自己的欲望,乃是衡量是否合乎真理,对教会工作、教会利益有没有益处。你要是考虑这些方面,那你做的事就越来越多地合神心意了;你要是不考虑这些方面,光凭自己的意思去做,保证都做错,因为人的意思不是真理,当然与神不相合了。要被神认可就得按真理去实行,别按你自己的意思去行……你无论办哪件事,无论大事小事,无论是在神家尽本分还是你个人的私事,你都得考虑这事合不合神心意,这事是不是有人性的人该做的,你这样凡事寻求真理才是一个真正信神的人。这样认真地对待每一件事,对待每一个真理,才能达到性情变化。” (《末世基督的座谈纪要·寻求神的意思是为了实行真理》 ) 对这一问题我是从效力这方面来考虑的。作为被开除在教会以外的人,客观地说不能主动地参与教会的各项工作,这不仅是原则问题,也是人的理智。但是,被动地根据一些事实作个证明没什么不可以。神在《基督起初的发表与见证·第四十一篇》里提到”调动万有为神效力“,很显然,被开除的人也在“万有”之内,就连大红龙这个老恶魔都在效力,谁又能取缔被开除的人效力这个机会呢?只不过大红龙是凭借它仇恨真理、仇恨神的本性实质来从反方面效力,起个反面衬托的作用。记得前些年,离我们不远的临县一处教会,一个聚会小组七八个人全部被抓,到派出所后,警察的问话出乎所有人的预料,没问“你们的带领是谁、教会的奉献款放在哪里?”反而这样问:“知道为什么抓你们吗?七八个人在一起聚会,你们已经违背原则了,知不知道,能不抓你们妈?”说着从抽屉里拿出《教会工作原则手册》在桌子上敲了敲。这个问话不仅让人啼笑皆非,更让人感到极度的讽刺,神借用大红龙的手来管教人,让人进入原则,神真是全能全智,用心良苦啊!在这里,大红龙是身不由己,更是出于它的邪恶本性。而被开除的人提供证明,让假带领的假更充分地暴露出来,这是出于人的正常理智,也是有心做一个真实悔改的人该做的,只要她证明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与她被开除时的定罪没有太大关系。如果她真的是敌基督的实质(开除通告是这样定性的),那她恨不得所有教会都是假带领掌权才好呢,怎么会为揭露假带领而效力呢? 当然,我不是因为自己就是一个被开除的人,就想方设法为被开除的人说话,而是针对这件事而发表观点,寻求这方面的原则。我们不排除有恶人联合起来诬告带领的可能性,这就需要参与打假的人该做核实的工作了,所谓核实,不是把检举人和证明人召集到一起,问一下“这件事谁证明,那件事谁证明,或者有几个人证明,他们是否被开除?”等等,这样就跟外邦人鼓吹的“一人为私,二人为弊,三人为公”没什么两样了,纯属守规条、走形式,没有一点“核实”的实际意义。 根据分辨邪灵作工的原则,主要是根据他(她)有无超然、渺茫等表现,是否有时常流露这一特征。既然是时常,就应该不止一个人看见,这就需要做核实工作的人接触更多的弟兄姊妹,透彻地了解一下,必要时也可以跟被检举人见见面,具体观察一下,看是否有领受特别谬妄等符合邪灵作工的具体表现,而不是组织几个人简单问一下就叫核实。我个人认为,“核”是过程,“实”是果效,如果在“核”上走形式,不注重深入基层,做到尽心尽责,那“实”就无从谈起,就容易放走假带领,即使不是出于包庇假带领的存心,也达不到撤换假带领的果效,更是与神的最新交通《分辨假带领》相打岔。 分辨假带领、揭露假带领是神选民的本分,也是检验人有无进入真理实际的具体表现;核实证据,及时撤换假带领是打假人员的本分,也是维护教会利益,忠心尽本分、还报神爱的最好实行,简单的一句“她是被开除的,不能作为证明人”太武断,没原则,没有神话根据,所以不成立! 对待这个核实检举信的打假人员,各人也都有自己的观点看法,但我认为我们应该正确对待,不能对人家有太高要求,不能因为他尽打假本分就要求他凡事都符合真理,不允许出现一点偏差,这个不实际,也不公平,更不符合真理。因为现在是国度操练,人还没有完全进入真理实际,还没被成全,在尽本分中出现偏差失误太正常了,关键是他对待偏差是怎么认识的,是固执己见还是知错必改,这就需要更多的接触、了解、交通、扭转才合适,而不是动不动就把他也检举了,甚至追究到他的带领的责任,这就不能达到公平对待人了。以往我们在这方面失败得太多了,是到该吸取教训的时候了。全能神说:“人若不经过成全,人的败坏性情不经对付修理,那人发表出来的与真理就相差好多,掺有人的想象与人片面的经历等等这些渺茫的东西,而且无论怎么做人都感觉没有总的目标,没有适合所有人进入的真理,对人的要求多数都是强人所难,赶鸭子上架,这就是人意的作工。人的败坏性情、人的思维、人的观念遍及人的全身各部分,人天生就没有实行真理的本能,而且也没有直接明白真理的本能,加上人的败坏性情,这样的一个天然的人来作工不都是打岔吗?而经过成全的人对人该明白的真理有了经历,对人的败坏性情有了认识,所作工作中渺茫不实际的东西逐渐减少,人的掺杂也越来越少,他的作工事奉与神所要求的标准越来越接近了,这样他所作的工作就进入真理实际了,而且也现实了。人的大脑思维特别拦阻圣灵工作,人有丰富的想象,也有合理的逻辑,还有处事的老经验,这些若不经修理、矫正,都是作工中的拦阻。所以说,人的作工不能达到最准确的程度,尤其是那些不经成全的人的作工”。(《话在肉身显现·神的作工与人的作工》)神话说出了我们所有人的情形,既有我们对人家的“强人所难,赶鸭子上架”,也指出了作工尽本分的人凭想象、逻辑、经验的弊病。从神的话中不难看出,人在没经成全之前所作工作不可能尽善尽美、毫无偏差。就是因为这些想象、逻辑、经验成了工作的拦阻,导致人虽然作工作尽本分,但是总也不能避免偏差失误的产生,若再凭己意、存心甚至偏见,那就更难达到合格地尽本分了。“《检举带领工人的原则》(3)对有过犯或败坏流露的带领工人应凭爱心帮助,若拒不接受真理可检举揭发撤换”根据这条原则,我们首先应该采取的是爱心帮助,指出其观点的偏谬之处,把神的心意交通出来,让人有实行的路途。或许我们这样实行未必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甚至会因此“引火烧身”,被进一步定罪,但最起码这样实行心里坦然、不受控告。若对方拒不接受、屡教不改那就得按原则检举揭露,这样做才符合检举的程序、原则,也能达到公平对待人。 以上仅代表我的个人观点,有不合真理的地方请弟兄姊妹对付、纠正。 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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